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1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体现的根本性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 反映了丰富的内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现实要求, 是高度浓缩和集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表达。党的十八大提出,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二、当代高校大学生价值观的现状
当前社会中西方思想高速碰撞, 信息化快速发展, 整个地球村的村民每天都接收着最快最新的资讯, 各种理念思想充斥着人们的大脑。与此同时, 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就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 庆幸的是, 主流思想还是积极的、正确的。本文在此重点指出一些当代高校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的一些消极问题。
(一) 在一些大学生看来, 自我价值就是自私自利。认为钱是万能的, 崇拜金钱, 金钱至上, 以含金量作为人生价值的衡量标准, 从而陷入了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误区。
(二) 在衡量价值时不能分清孰轻孰重。一些高校大学生把自我价值简单地等同于个人的知识储备或者一技之长。他们忽视了思想品德所占据的重要价值, 没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没有正确的价值取向, 没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同样是无法取得最后的成功的。
(三) 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明确的规划, 更没有动力去实现自身的价值。90后的高校大学生中, 很多人喜欢说“我想。”或者“我以后。”当然, 有梦想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但是, 必须明白的是:现在我们是学生, 我们需要的更多的是脚踏实地去学本领, 长知识, 提高能力, 而不是去空谈什么所谓的梦想。现在的我们, 必须为我们未来的梦想做出些努力, 以更好的更快的速度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早日让自己的梦想成真。
三、引导高校大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一) 学校教育中教师应该科学引导学生。当今高校中, 很多老师不能做到尽职尽责, 同时, 学校的价值观教育机制也不够健全。一些教师一味地注重自己的课时数量, 而不讲求授课质量, 不能够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观念问题或者行为作风问题。学校在学生价值观教育上目标过高、缺乏层次递进性, 远离时代;过度强调认知、理论与实际的脱离, 价值观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 而不能运用于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 社会舆论导向应该更加正面和积极。大学生价值观是在非常脆弱的社会环境中, 我们的社会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 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出复杂多样的情况下, 不同的价值观发生冲突, 在一定程度上, 给人们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思想造成混乱, 产生了大量的道德失范。所以, 需要社会各方做好自己的导向工作, 给大学生树立和引导更加积极健康的价值观, 自媒体和新媒体也应该发挥自己强大的功能, 为未来社会的主力军贡献一份力量。
(三) 家庭教育中父母应该以身作则, 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榜样。家庭教育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长期深刻的影响。一些父母出于对子女适应现实社会的担忧和对其眼前利益的维护, 往往在具体问题处理上采用实用主义的做法, 在价值观教育上倾向于个人本位和“金钱”本位至上的原则, 这种倾向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当今社会中, 很多官二代和富二代出现在新闻中的事件, 往往都是负面的新闻, 从而很好地说明了家庭教育中父母的影响力真的不能小觑。
四、总结
为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必须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尤其是教会大学生如何做人, 这是关系到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给我们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我们应该去积极了解和掌握大学生的价值取向, 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 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
摘要:本文通过论述当代高校大学生价值观的现状, 提出一系列改进措施, 以更好地影响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校大学生,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 张勇.价值目标、取向、准则的辩证统一[M]河北日报, 2014-04-21
[2] 郭建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释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4.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2篇
一、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的含义[1]
人们对于法律人性的探讨可以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在西方的许多国家认为, 如果把人进行分类, 可以分为有理性和非理性的, 但我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人性可以分为善和恶, 我国建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的非理性以及人们的恶性得到遏制。我国对于法律的人性化发展开始逐渐由专门化发展向普遍化发展, 我国的制度现在是更加的人性化, 我国的相关立法也是趋向人性化。我国对于人性的权利, 比如对于人权的尊重、保护人权的合法权益以及人们对于政府的监督都有者相关权利, 这与西方国家大多数的观念是一致的。总体来说, 本论文所提及的法律人性化就是指, 在我国的立法时, 对于立法中的相关要求就要体现人性化, 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 执法人员要充份的尊重人权, 要保护人权。人是社会的根本, 人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 可以说社会如果没有人的存在, 就不能称之为社会, 因此, 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一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我们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人人类自身, 我们要理解人的正常的情感以及人最基本的需求, 我们要相互的尊重, 相互的信任, 要相互的关爱, 还要培养有用的人才, 要使我国的人们能够健康全面的进行发展。我们不仅仅只是把人作为国家、集体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属于自己的, 他还是家庭的成员, 他有他自己的家人朋友, 有自己的生活环境。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 我国对于我国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以及我国的司法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 从这些改革措施来看我国的法律建设开始趋向于人性化价值取向, 这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在刑法中增加了缓刑、假释制度, 这些刑法的增加无疑说就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
二、我国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造存在的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造必须要依靠法律来进行维护, 法律不是谁规定出来的, 也不是谁说的算, 它是听取了人们的意见才能够被制定出来, 它的制定要接受人民群众对他的监督, 同时他的制定要听取所有人民群众的意见才能执行, 作为我国的公民就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的宪法以及我国的法律, 而我国的执法人员也必须为我们的人民服务,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这不仅是对我国公民的要求, 同时也是对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我国许多的刑事执法中能看到许多与构造和谐社会相违背的事情, 许多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采用一些强制性手段, 这些手段是与我国的法律相违背的。
(一) 相关执法人员思想不端正
我国相关的法律还是非常的完善, 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 管理起来非常的复杂, 这就导致了我国有一部分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 有一些思想观念出现了误差, 使得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误认为犯罪嫌疑人, 他们是没有自己的合法权利的, 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 他们没有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以及人格权, 尤其是他们认为既然已经是犯罪嫌疑人, 那么对于对待他们, 就不需要像普通的人那样来进行对待, 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人员对他们的监管不力, 有的甚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进行保障, 还有的执法人员, 甚至出言辱骂犯罪嫌疑人, 还有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 甚至牵涉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人, 不像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禀报事实。
(二) 我国法律存在特权
我国法律都实行立法必严, 违法必究。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人员都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的人, 对于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像正常人一样对待, 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低人一等的, 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需要尊重。有些的执法人员认为自己有特权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问的时候, 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都是不尊重, 甚至可能在审讯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 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意召唤, 使唤, 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国的法律做事, 进行执法的时候对于执法的程序没有按照规范来, 在整个办案的过程中都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保护他的人权。
(三) 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是高素质, 除了极少数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进行我国法律执法的时候比较随意, 对于证据的意识比较好薄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质量一直都比较低, 而且我国有一些相关执法人员, 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不全面、也没有科学的根据、更没有综合的运用所有的证据, 对于我国进行执法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利用法律的手段, 也不知道使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秉公执法, 我国的有些执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执法质量这一种东西, 一直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思想, 他们认为, 犯罪嫌疑人就是罪人, 就可以对他随意的采取措施, 甚至是采取一些强制措施, 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的, 更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四) 执法人员没有体现人性的关怀
在我国大部份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为时, 采用的执法方法都非常的简单, 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非常的冷漠, 对于我国的人民群众是没有情感的, 甚至对我国的人民群众缺少应有的关爱。对于我国人民群众所举报的内容都进行推诿、有的甚至对于我国人民群众的举报进行敷衍了事, 尤其是对自己特别不喜欢的案件更是如此, 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我国的人民群众对于我国法律的不信任。我国有一些执法人员他们的责任心一点都不强, 对于事情总是不上心, 对于群众的来信等等都不能进行及时的反馈, 根本就做不到我国所需要的亲民、利民、为民着想的目标, 这样就很难构建和谐社会。
三、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2]
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 我国对于法律的建设也日益完善, 我国开始推行依法治国, 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视, 这些理念的提出就要求我国的执法人员要体现人性化关怀。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以人为本, 要推进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一) 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人性可以说它既具有自然属性, 它又具有社会属性, 它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地位特点。本论文所提到的人性化执法, 就是指的是在进行法律的建设时要按照人的本性去进行建设。要按照我们人类所通用的情感以及人们的理性来进行执法。所谓的人性化法律就是说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能够尊重我们犯罪嫌疑人, 能满足他的要求, 那么这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我国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 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现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 是依法治国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 实行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 也是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因素。我国的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 这是个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的, 开展我国的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 是非常重要的, 也是和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是有关的。可以说只有我国的文明发展与我国的法律发展能够同时进行发展结合那么对于我国的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 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我国时代发展的产物, 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 我国的法律也逐渐趋向人性化, 这里所谓的人性化就是指, 在我国进行立法时、执行法律时必须要体现人性化的特点, 要保护以及尊重我国公民的权利, 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本论文主要探讨的就是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参考文献
[1] [日]盐野宏.行政法[M].杨建顺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3篇
内容提要:景观规划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景观规划既要考虑到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文化传统,又要参考国际上有关国家和地区农村建设先进经验,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文以跨学科的视野分析了我国新农村建设景观规划的基本原则、价值取向、指标体系、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等问题,尝试在这一领域做初步的理论探索。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景观规划;中国
一、引言
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也是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自从提出建设新农村以来,很多专家和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很多地方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比如,江西婺源等地进行良好的规划,农村建设取得很好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比如浙江省永康市的荆山夏村占用农民耕地修建别墅群,遭到村民的反对。这充分说明,新农村建设有很多新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景观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景观规划需要放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考察,但是又不能规划成和城市景观雷同的景观类型。因此,一方面,要吸取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千城一面”的教训;另一方面,要积极吸收国际上乡村规划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乡村发展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系统规划乡村景观,让广袤农村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生活的美好乐园、生产的安全场所。
二、新农村建设景观规划的基本目标
新农村景观规划应该设定富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目标,通过系统规划达到以下目标。
第一,通过系统规划,让农村景观成为能够全面反映中国乡村聚落景观特色的景观类型。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等因素,农村经济发展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中,公共财政在农村景观改造中的力量比较薄弱,乡村景观主要是依靠农民自身经济力量积累来改造,具有一定的分散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形成符合中国乡土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的景观类型,因此,农村景观规划应该整体上改变过去聚落的分散性、盲目性和随意性,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和乡土文化传统的前提下,进行适度集中、统一和多样的规划,形成富有中国乡土文化特色的农村聚落景观。
第二,通过系统规划,让农村景观成为既能和城市景观相连通,又具有显著特色的景观类型。农村景观规划将决定未来几十年上百年农村的基本面貌,新农村建设中景观规划最重要的就是要避免和城市景观的雷同。新农村建设是决定未来中国城市聚落和乡村聚落联系和区别的重要转折点,同时,也需要放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考察。但是,城乡一体化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体化,而不应该是景观类型的一体化,如果按照规划城市发展的模式来规划农村,恐怕不是符合现实和可持续发展的选择。
第三,通过系统规划,让农村景观成为具有恒久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景观类型。农村景观规划应该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因此,规划不能占用过多农田,不能破坏当地整体生态环境功能,不能影响当地居民的生存质量。规划方案应该在专家、民众共同的意愿基础上决定,做到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通过系统规划,让农村景观成为能够反映中国改革发展成就的国际典范。就全国来看,应该在经济发展条件好的地区首先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化影响的乡村景观。选择国内部分发展条件好的乡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实际,进行高标准规划和高水平建设,综合体现传统乡土文化景观,形成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国家级示范区,以便更好地展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现状。
三、新农村建设景观规划的基本原则
新农村建设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尤其是农民的意愿,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强制农民参与,不能变相增加农民负担,不能破坏当地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不能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为此,笔者提出农村景观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
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和必然要求。新农村景观规划,既要考虑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又要考虑农民的文化娱乐活动,既要考虑当前农村发展,又要考虑今后的长期发展。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地提出景观规划,避免对原有景观造成破坏,避免对未来发展的可持续性构成威胁,避免单纯经济效益的取向。因此,农村景观规划要在专家论证、民众意愿调查和政府决策的共同基础上进行。
(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经济效益就是景观规划要有助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优化地域经济结构,增强经济系统应对不确定性的能力。环境效益就是要使景观规划有助于提高大气、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质量,提高生产的便利性和生活的舒适性,满足民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社会效益就是要让景观规划能够为将居民提供生活的舒适度、公共安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让农村景观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推动力。
(三)突出地域文化特色,适度保留和延续乡村文化景观的原则
乡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化景观的重要内容,是中国文明对全球文明的贡献。新农村景观规划,要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适度保留和延续部分乡村文化景观。比如,对能够承载乡村文化历史记忆的古街道、古建筑、古民居、古寺庙等文化符号进行保护,对于那些非拆除不可的文化景观也要尽可能地进行迁移。又比如,对于一些重要的文化符号(如宗教、语言、艺术等)和文化元素进行科学保护,延续乡土文化的连续性、完整性和传承性。
(四)节约土地资源、尊重农民意愿和适度考虑经济承受能力的原则
土地资源是关系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尤其是农村土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必需切实加以严格保护。新农村景观规划中,要牢固树立土地资源是重要战略性资源的观念,争取在农村原有聚落用地中进行改造,坚持耕地占用的占补平衡,坚持尊重并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能通过抢占耕地以及强行征地等方式来进行景观规划。要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能过高提高规划标准,更不能向农民摊派各种不合理的费用,要在调查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避免一刀切的错误做法。
四、新农村景观规划的价值取向和指标体系
(一)新农村景观规划的价值取向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通过实施科学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景观规划,让乡村聚落彻底发生变革,让广大农村成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先进性的样板和典范,让农村真正成为农民的幸福生活乐园,让农村景观成为展示我国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载体。为此目标,应该在规划中坚持如下价值取向。
1.坚持尊重当地自然环境基本情况,优化人地关系。农村景观规划应该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特点,更能突出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和境界。尊重自然环境规律,主要是尊重自然要素分布的地带性规律,包括经度地带性规律、纬度地带性规律和垂直地带性规律以及区域特色的规律。比如,在江南水乡,要更加突出水体在景观中的价值,反应水体和民众生活生产的紧密关系;又比如,在东北山区森林边缘,应该突出林木在民众生活和生产中的作用,强化林木景观元素特征。总之,让农村景观充分地反映人和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模式和痕迹,从而加深民众对于人类生产生活和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认识。
2.坚持适度强化乡村景观美学价值。通过各种方式来全面提升村落景观的美学价值。应该通过对当地祠堂、寺庙、牌坊、戏楼等历史文化建筑的适度保护或者开发,增强其景观美学属性和景观文化价值,成为反映中国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比如,黄土高原地区可以适度开发一批传统民居——窑洞景观,在改造传统窑洞的基础上,增加一些景观元素,使其具有更鲜明的地域特色。同时,要规划设计一批能够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的景观,如在沿海工业相对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增加一些工业化的景观元素,突出农村地区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中的新面貌。总之,让景观美学的思想和理念贯彻在村落景观规划中。
3.坚持利用循环经济等新型发展理念来规划农村景观。农村景观规划和建设中,应该着眼于物质、信息和能量的减量化原则,重复利用原则和再循环原则,减少物质消耗而提高物质循环利用,形成区域内部自我循环,区域之间相互连通的循环型景观格局。因此,要注意区域之间景观通道的联通性,尤其是河流、公路、林带等景观通道的联通性,同时也要注意景观内部的相对封闭性,争取内部垃圾等物质能够自行处理,物质和能量等能够在内部得到高效利用。
4.坚持用区域空间结构模型等先进方法进行规划。根据我国著名地理学家陆大道先生提出的“点一轴”理论,笔者认为,乡村景观规划应该更加突出“点”以及连接点的“通道”,而不应该大面积、全覆盖地进行景观规划,以免占用更多自然资源。从中国国情来看,由于人口分布的不平衡性,应该适度将人口向乡镇和行政村集中,山区人口适度向平原区集中,强化乡镇和行政村在景观“点”中的作用,将原来的平均的、对称的分布模式改变为非均衡的、非对称的分布模式,形成更加节约资源、更加美化环境全新的农村景观空间结构。
(二)新农村景观规划的指标体系
笔者认为,农村景观规划应该有能够实际反映发展水平的指标来衡量,尤其是关系到农民生产生活的指标,有必要作为景观规划的硬性指标来加以考察。在参考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标体系来作为衡量农村景观规划水平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是一个地域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各地需要考虑实际来确定景观规划的指标。
五、新农村景观规划的政策措施
新农村景观规划,是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基础上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而对中国农村景观面貌的根本性变革。这是中国乡村发展进程中难得的历史机遇,因此,应该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统筹安排,总体规划,将中国乡村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使农村真正成为和城市景观一样的。为此,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如下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定有序地推进新农村景观规划
中国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农村景观规划不能追求那种不切实际的快、高、大的虚无目标,而是应该因地制宜地多元化发展。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关注并研究各地新农村建设经验,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各地规划进行指导,出台并实施《新农村建设景观规划纲要》等规范性文件,以便各地更好地执行和参考。在全国范围内,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农村景观规划和建设,稳步有序地开展农村建设。总体设想是:东部发达地区应该比中西部地区更好更快地完成规划和建设,提前实现新农村景观规划目标。
(二)用好国家资金,适度筹集各类资金,奠定农村规划的经济基础
坚持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在农村景观规划中的主体性作用,在考虑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适度筹集民间资金,积极引入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好的资金来源渠道。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农民应该承受的适度经济比例,在自愿的基础上同农民签订有关协议;对公共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资金使用质量;慎重处理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组织之间的关系,减少景观建设的经济风险。
(三)通过适度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景观规划与建设
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力量,要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来鼓励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比如,可以采取优先使用农村劳动力投入的政策,激发农民对系农村建设的积极性;适度提高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工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优先解决他们的最低保障等社会保障问题。
(四)增强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服务农村景观规划的能力
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形成农村景观规划建设的合力。城市建设机构及其服务单位要增加对农村景观规划的支撑力度,从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服务;要积极解决农村景观规划和建设中存在的各类现实问题,提高行政和服务效率;加强政府机构和银行、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配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五)制定和出台建设农村景观的土地、财税、产业等政策措施
对于具有恒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景观要实施更加优惠的土地政策,保证景观规划的土地供给;对于参加农村景观规划和建设的企业,实施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适度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其参与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各地方财政适度增加对农村景观规划的投入,优先保障具有恒久价值的景观建设费用。
(六)发挥各类社会力量优势,参与农村景观规划和建设
充分调动海外学者、企业家等社会资源,鼓励他们参与家乡建设;鼓励在城市工作的人员以合适的形式参加农村建设,并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实力雄厚的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要以各种形式参加农村建设,实现城市反哺农村的目标。
六、总结与讨论
新农村景观规划是改变农村面貌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根据中国区域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来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恒久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农村景观,是未来较长时间内农村发展的战略选择之一。本文讨论的农村景观规划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价值取向和指标体系等问题,是目前农村景观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采取土地、财税等综合政策措施,农村景观规划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而各地能够在此过程中探索出一条适合区域特点的农村景观规划的路子。
参考文献:
[1]乔晓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种制度选择:社区型企业——来自山西省龙门村的启示[J]管理世界,2007,(01).
[2]宗跃光,甄峰,景观规划模式与景观韵律学[J].生态学报,2006.26.
[3]陆玉麒-中国区域空间结构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地理科学进展,2007,21(04).
[4]陈宇,姜卫兵,观光农业园区景观规划的探析[J],江苏农业科学.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如何获得进一步的发展或如何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成了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深入分析职教现状及将来发展趋势,更新观念,从办学体制、办学模式、办学方向、办学结构、价值取向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
关键词:现状分析;创新;多元化;价值取向
目前,中职学校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招生难,生源数量少且质量堪忧,毕业生就业难度大。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了整个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当然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还有高校扩招等。当然,我们要正确地分析和认识当前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当前中等职业教育虽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滑坡,教育资源流失严重,但是我们可以采取行动扭转这一被动和不利局面,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的规律,客观评价职业教育的外部效益和内部结构质量,检验我们的观念和体制是否存在不利于发展的障碍;另一方面,需要用新思路、新方法来推进改革和促进发展,将中职教育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要,把中职做大做强,以满足社会需求。
办学体制单一落后,应尝试多元化办学
在办学体制上,单一由政府办学的中等职业教育格局仍未改观,中等职业教育得不到发展,所以一直以来得不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在高校扩招的冲击下,更是处于风雨飘摇中。
令人欣慰的是,中职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打破了过去单一的办学模式,民办职业学校陆续兴起并有了很大发展。其实,在办学体制方面,我们应在政府统筹管理下,实行包括政府办学在内的多元办学主体并存的办学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兴办中等职业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尝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体制,多方参与办学,共建供求“多赢”平台,可以采纳与行业、企业联合办学等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实行校董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如北京大兴区职教集团,与传统的一家办学、关门办学的体制完全不同。北京大兴区职教集团实行理事会制,由企业(21个)、职业学校(15个)及相关行政部门(16个)共同参与办学。再如重庆江津职教集团,该职教集团建立了“三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组建设施)、三分开(学校、行政隶属、经济核算分开)、三联合(联合制定计划、调剂教师、教学研究和质量考核)”的运行机制。成立职教集团旨在组成集团优势,优化配置学校和企业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企合作,共谋发展的目标。职教集团按照“做大、做强、做高、做实”的方针,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走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创新之路。个人、企业、政府间相互关系的转变,引发和推动办学体制的改革,调动行业、企业、个人等多元办学主体参与职教的积极性和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办学主体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彼此之间能够相互促进。
建立开放的办学模式,面向社会办学。职业学校要积极主动走向社会,与有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办关系,上挂高等职业学院,横联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资源形成“宽、实、活”的办学模式。
办学方向模糊不明,应尝试面向市场产教结合
在办学方向上,中等职业教育迷失了方向,迷惘在经济体制转变中。它缺乏服务与支持面向市场办学的特色,市场信息、中介服务、研究机构都尚未跟上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以供求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地方职业教育统计,调查资料奇缺,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调控方案缺乏相应的基础数据支持。中职学校的管理较为粗放,其管理制度改革落后于学校的整体改革,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不适应的地方。政府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管理的要求,尚未形成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合理分工与默契配合的局面。基于这种现状,面向市场办学,开拓市场资源,转化潜在需求,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增加职教吸引力,便成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
面对普高热,中职学校要扩大新的生源市场,转化潜在需求。为此,在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方向上,必须加以改革创新,不仅要转变中职学制单一、培训薄弱、不适应正规劳动就业的种种不合理结构,而且为经济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向高中后分流做好准备,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能力和吸引力。还必须始终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行产教结合。坚持走产教结合的道路,按职教规律和经济规律办学。职业学校应突出“职”字,要结合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教学,把教学实习、生产、经营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技术、人力资源和优惠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打破职业教育在生源、课程计划、教学管理、毕业生出路等诸多环节上的封闭性,办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特色职教,才能以高质量的人才占领市场,这是实现中职教育的第二次创业。中职教育发展、壮大,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向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才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认识市场,可以明确办学方向;适应市场,可以提高办学质量;开拓市场,可以保障持续发展。只有认识市场、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才能把中等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办学结构混乱,应尝试与区域经济互动
目前一些中职学校无视区域经济的特点,使得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专门化程度不适应当地社会职业分工的实际,专业结构与当地产业、行业人才结构不协调,忽视社会需求专业资源浪费严重。中职教育体系不可互相机械照搬,一切要从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出发,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发展速度、规模、布局的统筹。
中职教育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因此,中职学校要始终坚持为区域性经济服务的方向,突出地方特色。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经常调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办学。在区域中职教育的课程设计、专业设置和教学方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加大实践训练的力度,这样才能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科技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在服务地方经济中求发展。中职教育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要想做到这一点,那就得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探索出一条卓有成效的适合本区域的职教办学之路,最大程度地实现学校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目标,真正实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一方面,当地经济因为中职教育的创新和改革而获得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当地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另一方面,在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中职学校自身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培养的人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生就业不愁,中职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就会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
价值取向急功近利,应尝试改变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经济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模式培养出来的职业技术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对中职学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目前人们的物质需求尚未得到较大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会舍弃个人的兴趣和特长去谋求高薪的职业,况且在选择职业时往往受到家长思想观念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当然,学生及其家长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也会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由“学历社会”将逐渐转向“职业资格社会”。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变化会导致生源市场的或涨或落,也迫使部分中职学校频频更换专业,但是培养职业人才不能走向商品化、市场化,因而如果中职学校教育以经济功利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不仅有碍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缺乏培养创业型或创造型人才的紧迫感,而且大部分学校都失于急功近利。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与社会各方面、多层次的人才需求相适应,与社会的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就业结构相匹配。在培养目标上,必须转变传统学历教育的思想,牢固树立教育终身化的理念。要适应社会终身学习的需求,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还要牢固树立具有创新精神的教育观念,要把过去以知识继承为主的人才培养观转变为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才培养观。
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促进中职学校发展的基本原则。我们要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培养方案;要以“实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要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坚持实验、实习、实训相结合;要把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们还要积极推行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即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学校、企业、科研单位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把以语言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地结合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之中的教育形式。
管理体制保守,应尝试学分制
目前多数中职学校由于学校自身条件差,设备技术含量低以及教学内容、方法陈旧,造成教育质量不高。很多学校还缺乏必要的实习、实验设备,缺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与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还不能适应。于是,建立和完善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便势在必然。
实行学分制必须建立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这是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进一步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学分制的特点是通过选修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抓好选修课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中心环节。学生在选课指导小组或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选课时间(一般应在期末考试前)里,自愿选择设置充裕丰富的选修课“套餐”,完成选修学分。
实行学分制,取消年级界限和升、留、转、退等制度和取消课程的考试、考查之分。考试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但可参加下一届或几届的同一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者方可取得学分。但修学年限应根据各校的情况加以控制。学习优秀、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修完学分,可以允许其提前毕业。一般提出免修的可参加免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实行学分制以后,教师对学生的个别辅导、答疑、实践环节的指导必然加重。因此教师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前沿知识,还要掌握相关专业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知识,以满足学生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因此,要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奖励制度,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师资水平。学分制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教学管理模式从传统走入现代。
总之,在新世纪的改革和发展中,中等职业教育正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和考验,挑战与机遇并存,创新与发展同步。我们要抓住机遇,激流勇进,努力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保持并扩大办学规模。中等职业教育需要超越常规进行跨越性的发展,它要求管理者要克服因循守旧的思想,具有不怕失败,勇于突破创新的精神。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本区域的优势资源,建立市场与学校的紧密联系,把中等职业学校办成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基地,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中职教育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
参考文献:
[1]余祖光.调动办学主体积极性,消除供需错位,转化潜在需求[J].教育与职业,2001,(1).
[2]姜振山.高职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设想[J].教育与职业,2003,(7).
[3]蒋夫尔.一条越走越宽的职教创新之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办学模式纪实(一)[N].中国教育报,2003,(6).
[4]叶子飘.高职教育的区域性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2,(3).
作者简介:
陈水生(1973—),广东省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一级教师,研究方向为中职教育。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不同历史阶段,文学社会化与人个化的命题一直体现于作家的书写中,表现个人思想与迎合主流话语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重要矛盾,个人化书写直到80年代才大量出现。本文分析了五四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个人化书写的边缘处境及原因,反思90年代后出现的“个人化”写作热潮在新时期的开拓前景,探讨20世纪中国文学的“社会化”与“个人化”的问题,以此为源,思考“个人化”写作在21世纪应当如何继承传统并且有创新性地跨入新的时代。
关键词: 社会化 个人化 20世纪中国文学 新时期
现代文学从晚清以来,“社会化”写作便一直处于中国文学的主导地位,文学以特有的姿态介入现实,在内容、语言、形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统一性,而那些更加具有个人性的写作则往往被遗忘,但是这些表现个人思考、私人情感的作品是不容忽视的,80年代后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越来越多的作家关注“个人化写作”,90年代“个人化写作”构成了作家的创作偏向。横向比较不同时期的“社会化”与“个人化”写作,纵向梳理各个时期两种类型写作的联系,有助于探究个人化写作的新去向。
一、“五四”:启蒙主调与个人独奏
“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们受到西方进步思想的影响,试图以文学进行自上而下的启蒙,他们自觉背负起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意识到文学在思想解放中的功能,创作表现出了对社会的高度关注。新文化运动前后,具有不同审美追求的作家们形成了风格各异的群体,由于强烈的反帝反封建、追求个性解放的诉求,使得“五四”时期的个人化的写作湮没于群体性的社会化写作之中。由“问题小说”、“人生派写实小说”、“乡土小说”都能看出作家们对现实社会的极大关注,他们致力于展现封建落后的城乡现状,较少作家个人情感的流露。
“五四”文学在注重国民性批判,表现出社会关注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个人解放的强烈愿望。“文学是人学”,“人”的解放是“五四”文学与晚清新小说区别的重要特征。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提出要“尊个性而张精神”,以“立人”为旨归。《野草》所开创的“独语体”不完全是对社会现象的反射批判,《过客》《死火》等篇目也体现出了鲁迅的个人化思想,是对一己心灵的深刻解剖,表现出了一个“精神界战士”的彷徨、迷惘、痛苦、寂寞、绝望、反抗……周作人则更加鲜明地表现出与时代主流分道扬镳的态度,周所提倡的“人的文学”,其根基是他的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思想,他否定了“为人生而艺术”与“为艺术而艺术”,认为文艺是“以个人为主义,表现情思而成艺术”[1]。“五四”时期的“创造社”勾画出了许多希望融入社会的个人形象,他们创作的“自叙传抒情小说”追求情感的自然流露,强调文学的表现功能,注重对人物的心理描写。郁达夫的《沉沦》以其大胆的暴露、露骨的率真表现出被时代边缘化的知识分子的困惑、迷惘;郭沫若的《漂流三部曲》也表现出浓郁的主观抒情性;张资平、叶灵凤等人以风格各异的文字,表现出知识分子内心的压抑苦闷。另外,丁玲、冯沅君、凌叔华等女作家根据切身经历塑造了一个个“出走了的娜拉”的形象。
“诗者,吟咏性情也”。由于诗歌在体裁方面的独特性,决定了“五四”时期的诗歌较小说而言有更多的个人化特征。郭沫若的《女神》对早期白话诗做出了反拨,创造出了新的自由体诗的形式,以充沛澎湃的情感書写出“我就是我”的时代最强音。“新月派”强调自我意识,崇扬人的自由和个性解放,与早期象征诗派对“纯诗”的追求相似,他们都试图保持诗歌的独立性,不刻意要求自我以诗歌反映社会现状,在社会化潮流中坚守个人主义阵地,诉说个人的主题。同时期的“小诗”与湖畔诗派的创作都表达了个人的独特思考。
“五四”时期“人的文学”观重视“人”的独立性,崇尚自由的作家们弘扬“性灵”“言志”等传统,又受到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着重表现个人的经验,他们站在时代主流的对立面,在作品中切实表达出身处变革时期的人们的生存与思想状态,内容上格外关注“人”与“人性”,流露出鲜明的个性精神,使得“个人化书写”也成为“五四”文学潮的一脉。但“五四”时期的一些“个人化书写”只停留于对个人情感生活的暴露,没有形成更深入的思考,使得内容空洞苍白,有无病呻吟之感,此时的“我”也只能在启蒙主调中发出微弱的声音。
二、“革命文学”至“文革文学”:集体赞歌与独自悲歌
“后五四”一代的作家深受胡适、鲁迅、周作人等人的影响,同时又广泛接触到西方的文学、社会思想,在革命战争的推动下,“普罗小说”、“社会剖析小说”表现的多是重大的时代主题,缺乏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感情,作家也很少在此类作品中直接表现自我意识,背负了过多的社会责任。文学应该承担“娱乐和美”[2]。40年代国统区的一些进步作家,如张天翼、沙汀、陈白尘等人沿着现实主义道路,暴露国统区内部的黑暗、揭示出底层人民生活的困境。1942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确立了此后接近三十年文艺工作的方向,即“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强化了“社会化”写作在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延安文学”、“解放区文学”便是在高度社会化的意识形态背景下的产物,突出的表现为对集体的歌颂。在二三十年代有出色的个人化作品的丁玲、何其芳、戴望舒等人在新的时代主题下都表现出了对主流的亲近,纷纷放下心中的“小我”转而描写群体中的“大我”或“我们”。
文学在三四十年代所背负的道义、责任越来越重,社会化成了文学主潮,但还有一些作家追求个人生命体验的传达与自我感觉的表现,他们的个人化书写体现出了文学多元的价值取向。“京派”与“海派”文学在强调“人”的自由方面别无二异,但是“京派”走温和的现实主义道路,无论是沈从文的“湘西小庙”还是废名“黄梅故乡”还是芦焚的“果园城”,都体现出了人道主义的关怀之心,人物还原为一个个自然的“人”。“新感觉派”十分强调对主观感觉的表现,多用心理描写,但不仅是攫取某一病态的心理加以夸张,还包含了对都市中人的生存环境的细微体验。“海派”的张爱玲以雅俗共赏的独特风格,在40年代的上海独树一帜,她远离40年代的宏大叙事与抗战主题,执着于“在普通人中寻找传奇”。他们的创作有别于三四十年代主流的革命话语,各异的人生体验给他们个人化的书写带来了不同的审美风貌。
1949年第一次“文代会”的召开,确立了《讲话》在当代文学中的指导地位,标志着文学及作家体制化的建立,建立起了新的文学规范,作家们纷纷调整姿态。这一时期的“红色经典”便典范地实践了“文艺为政治、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这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往往失去了个人的丰富性。
5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批判运动推进了文学“一体化”的进程。1956年“双百方针”促进了一批表现内心真实感情,大胆干预生活的作品出现,这些作家继承了“五四”“人的文学”的傳统,追求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他们既想要靠近主流话语,又不愿放弃艺术个性。《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虽然反映了官僚主义现状,但不乏王蒙的个人化声音,林震对刘世吾的复杂态度,他自身的矛盾、疑虑都表现出了作者独立的思考。《小巷深处》《在悬崖上》《红豆》则大胆的描写在爱情中人物的矛盾纠葛、内心的情感变化,表现出了区别于主流宏大话语的个人感情。“文革”时期的“地下诗歌”“手抄本小说”在小范围内流传,穆旦、多多、根子、芒克等人的诗作表现出了强烈的与主流“颂歌”模式断裂的愿望,强调诗歌表达主观情感与思考,“白洋淀诗人群”的写作在80年代后符合主流的部分发展形成了“朦胧诗”潮,表现出对个体经验的有限挖掘。
“五四”文学落潮后,作家们一部分沿着“国民性批判”的道路进行“社会化写作”;另一部分则追求个性解放、坚持“个人化写作”。此时的个人化书写不同于“五四”时期,也不同于沈从文、废名、张爱玲等人,它们表现的是处于主流话语中对既定规范的疏离,作家自身情感上的矛盾也导致了文本内部的矛盾。共和国三十年文学过度强调其社会政治功能,必然会导致文学对从属于政治的反拨,而这种反拨需要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三、新时期:众声喧哗与自我高歌
70年代“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开启了对过去进行反思的热潮,继承了“五四”时期个人主义话语。70年代末兴起的“新时期文学”标志着文学中个人语境的再现。“先锋文学”便是西方理论的引进过程中突出的一支。马原、残雪、余华等人的先锋实验表现出了对旧有意义模式的反拨,创作不再是对主流话语的依从,主题没有明确的指向,也放弃了对现实的真实反映,以语言和形式上的创新颠覆了传统文化。残雪《山上的小屋》充斥着恐惧、无望的心理与窒息的氛围;马原的“叙述圈套”强调了“叙述”的重要性,故事内容、情节、人物被弱化,甚至人物符号化,并没有更深刻的现实指向。但是,文学不仅仅是语言与技巧的游戏,作家们急切地想要冲出“文革”话语的重围,进行的形式实验的确是对个人话语的复活,但是一味复制现代派的写作模式,使得越来越多的作家感到写作重复的困境,无路可走,回归到了现实主义的轨道上。
由于90年代之后大众文化的盛行和消费文化的繁荣,文学格局发生了大的变化,进入了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谈歌、刘醒龙、何申等人的“现实主义冲击波”表现出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新写实小说”对社会中卑微小人物琐碎的生存状态的描写;“新市民小说”极力描写性爱与欲望,表现此批判都市社会中人性的变异及情感的单薄;“新体验小说”以生活化的语言、纪实性的手法,结合作家亲身体验过的生活关注当下的社会问题。90年代的社会化写作不同于“五四”时期对意义、深刻的追求,也不同于“文革文学”的极左追捧,表现出躲避崇高的意味。
90年代最令人瞩目的创作还是“个人化写作”的崛起。朱文、韩东等“晚生代作家”自称“断裂的一代”,他们不相信群体经验,重视个人生活的感受,具有欲望膜拜、自私颓废的唯美主义色彩。如何顿《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邱华栋《公关人》、朱文《五毛钱的旅程》。朱文的《我爱美元》赤裸裸地揭示出人对“物”“欲”的追求,父子嫖妓的行为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完全背离,对“性”展开了还原本色的暴露。在20世纪90年代后兴起的还有一批女性作家的“私人化写作”。她们“将集体话语、国家话语、政治话语当成自己的假想敌,而将身体、性、私人生活、个人记忆作为逃离和抵抗的据点”[3]。在80年代初,张洁已经开始了“女人”的重新书写,90年代陈染、林白通过对个体经验的叙述,表现出女性主义的立场,她们的作品包含了对女性在新时期中独立、自信、自强的希望,内容书写常常有颓废色彩,但是在精神指向上却有某种积极的意义。但是卫慧、棉棉的书写表现的只是社会中另类的人生,她们锐意求新,以“新奇”、“特别”博取大众眼球,制造商业卖点。《上海宝贝》《啦啦啦》等欲望化的书写只是继承了陈染、林白的叙述内容,而没有吸纳她们对女性生存状态的思考,有重复和媚俗的弊病[4]。女性作家中同样对欲望、个体经验进行书写的潘向黎关注人物细腻的感情,她并不注重暴露女性身体经验和欲望,典雅的文风有超尘拔俗的古典气息,是新时期对女性文学的开拓。
20世纪中国文学的大潮是以书写“大写的人”为主的“社会化”写作,“个人化”写作被主流排斥在外,但一些作家们对个性的执着追求也展示出了“个人化”写作存在的合理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新时期对“个人化”写作的错误理解将“个人化写作”简单地认同为表现个人的内容,创造个人的形式,有意张扬个体的特征,而脱离了现实与实际、没有精神指向、价值内涵,仅仅满足于自我宣泄与商业需求,使得作品在自我重复与炫耀的环境里自我毁灭。一些标榜“个人化写作”的作家对集体化经验存在敌视感,刻意忽视集体经验、社会关系,将个人简化为欲望化的非理性的人,使得90年代后的一些“个人化写作”过于沉溺自我书写、视野狭窄,意义薄弱,“个人主义表面上为女性写作提供了话语凭借,但最终却将她们引渡到一个更为危重的孤绝境地”[5]。这些欲望化书写只能是伪个人化书写,真正的“个人化”写作不应该是脱离社会的,而是在叙述个体真情实感的同时,个人性与社会性较好地融合在一起,表现出个体对人、集体、社会、生活的关照。不概念化的称颂集体,也不片面化的讴歌自我,新时期中应当建构出真正体现出新的价值指向与社会追求的“社会化”书写与“个人化”书写。文学怎样跨入新的时期?应当继承“五四”精神,在个人与社会的融合中展现值得期待的前景。
参考文献:
[1]周作人.谈龙集[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64-65.
[2]程光炜.小说的承担——新世纪文学读记[J].文艺争鸣,2006(04):32-33.
[3]王侃.个人主义、性别结构及现代性[J].文艺争鸣,2013(08):1-3.
[4]杨飚.关于九十年代“个人化写作”问题[J].文学评论,2002(02):36-40.
[5]陈雪,刘泰然.超越现代性:“个人化写作”再审视[J].文艺评论,2016(06):34-39.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利益,是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和共同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特征决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安定、阻碍社会和谐;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內在是统一的。
关键词:和谐社会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构建与保障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问題之一,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法学中称权利,在经济学中称利益。权利或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和核心,反映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司马迁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马克思也指出: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就成为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构建和谐社会共同价值目标。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者互相促进,相辅相承。
一、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法对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农用土地,享有承包占有权、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和承包流转权的总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质特征,决定它的功能和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合理配置资源功能。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土地。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又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口不断增多,城市、交通等建设扩展,土地不断减少,人多地少矛盾将长期存在。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了土地不能满足任何市场主体的所有需求,这就必然产生资源的所有与利用之间的矛盾。如何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优化配置,就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解决这一矛盾的措施或途径故然很多,依法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失为化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和便捷途径。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承包和流转的方法来满足不同农业用地主体对土地的需求。从承包来看,是“按户承包、人人有份”的原则配置土地资源,这就满足了所有农户种地要求,实现了劳动力与土地紧密结合,应该说资源分配是公平合理的。从流转看,当承包户家庭人口或劳力发生增减变化而产生新的人地矛盾时,通过流转实现新的合理配置。土地是创造农业价值的不可缺少的资源,但它不是唯一资源,土地优化配置,必然带动人、财、物等资源的流动,从而更大范围地实现社会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
2 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功能。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对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益也是最为理想的。因为在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实行公有制,不允许买卖,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承包人享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流转权等;无论是第三人还是土地所有权人都有不妨碍不侵害,的义务;国家法律政策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有利充分调动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仅从农民可支配收入来看,我国承包前1978年农民人均133.6元,承包后到2007年人均达到4140元,提高了30多倍。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流转性,使承包人在不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通过流转获得流转收益,同时可以放心地进城务工经商,获得双重的收入;在流转双方都获得更大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城镇社会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
3 社会稳定与减震阀功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资源效益有重大作用,也是农村社会稳定的减震阀。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所以具有稳定社会的功能,首要的是它解决了农民的吃饭问题和穿衣问题,直接保障了生存权、提供了发展权。二是农民家里有块承包地,还意味着在本行政区域内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政治权利;土地经营的收益还可以保障教育、文化等权利。三是农民在城里务工经商,若出现“失业”等市场风险,回到家有块承包地,基本生活有保障。这对化解市场风险带来的社会震荡,具有“减震”、“救济”和社会“安全阀”功能。
4 促进民主法治的建设功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承包到流转、从实体到程序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溢射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气息。从设计承包经营权的宗旨看,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当事人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从承包基本原則看,竖持公开、公平、公正、男女平等、老幼有份的原则;从程序看,无论承包和流转都必须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公平合理签订承包流转合同。就承包程序看,须经过村民会议集体讨论承包方案、公开定界实施,最后签订承包合同。农民获得承包权占有土地后,享有生产经营、产品处置和流转等项民主自决权。总之,从土地承包过程到承包經营权的行使,都充分体现了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性质。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方式是合同,合同是法律的“原形”,由合同到法律,反映法律演发规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诞生就证明了这一规律。民主与法治,良性互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条件和基本特征。
二、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
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政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上是稳定而有保障的。但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侵权问题。笔者调查显示,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很(较)普遍的占42.28%,很(较)严重占34.96%。突出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 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延包权。一是延包30年政策法律不落实。有的虽然进行了延包但顺延面过大,如中部某省顺延面占49.7%,有的说什么“稳定就是不动,完善就是发证”,人地矛盾凸显。二是超5%规定多留机动地。笔者调查某省140395个村组机动地占总耕地的34.14%,东北某村总耕地1.5万亩,机动地6000亩,占总耕地的40%,严重损害了农户承包权。三是延包合同不规范,承包经营权证书不到户。笔者调查某省延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为91.7%,有的县乡到户率不到70%。四是一些村组干部代订代签承包合同,证书申的四至面积与实际的四至面积不一致,为侵权留下空间,为纠纷处理增加了困难。
2 承包期內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一是违法收回承包地。有的打着“招商引资”“规模
经营”“试验园区”等收回承包地,有的以拒交粮款费用、外出务工、迁入不设区的小城镇等理由收回承包权。二是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有的用行政命令或假借“民意”调整收回承包权;有的“五年一大调、三年一小调,”还有的村收回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等等。
3 侵犯生产经营自主权。一是非法干预农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行政命令强迫种植;二是强行“摊卖”农民不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三是销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坑农害农,造?成减产绝收;四是限制农产品的销售。
4 随意变更解除合同,侵害妇女承包经营权。一是因村组撤并或分立。或村组干部变更,或单方认为承包费低等变更解除合同;二是因变更婚嫁解除承包合同。据全国妇联统计,妇女因结婚、离婚失去承包权的分别占30.1%、0.9%,还有22.6%妇女从未享有承包权。还有的男到女家落户,包括子女在內全家没有承包地。
5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权。一是越俎代庖,代订代签流转合同,强迫農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强制收回土地流转给第三人;二是限制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政府违背农户意愿搞“拉郎配”式流转;三是不培育流转市场,不建立流转制度,流转盲目无序,流转权无法实现;四是乡村“返租倒包”损害农民承包经营权;五是低偿、无偿,甚至收益逆转,损害流转收益权。
6 侵害农民收益权。一是教育乱收费、殡葬乱罚款等等;有的滥用村民“一事一议”、乡镇人大“决议”乱收费。二是压低、拖欠、截留、侵占土地流转补偿款。三是废水、废汽、废渣污染农田,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等侵害收益权。
7 侵害农户承包土地征收征用参与权和补偿权。一是违反“公共利益?的目的,违反法定程序,征收征用农户承包地。二是暗箱操作,剥夺农民参与权、知情权。三是土地审批部门滥用审批权,化整为零,使非法用地合法化。如江苏省国土资源局违法审批,常州市化整为零14个批次土地5982亩,使铁本公司违法占地合法化。四是以“以租代征”,规避法律,侵害承包权;五是非法买卖农户承包土地建豪宅;六是补偿费偏低,等等。
综上所述,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多元化,侵权内容全面化,侵权手段多样化,可谓五花八门,此起彼伏。给农民造成感情的伤害。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己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之一。
三、构建和谐社会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处理各种侵权矛盾和纠纷,健全化解矛盾的制度和机制,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从一定意义讲,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农民承包经营权得到尊重保障的过程。
1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尊重保障农民土一地承包经营权的首要机制。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手段和目的,也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保护机制。从目的上看,民主是党领导人民长期以来追求的目标。民主在政治学法学上是一种权利和自由,在经济学上就表现为经济利益。农民土地承包权就是农民经济上的一种权利、自由和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人民的利益得到尊重和保障,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说到底就是维护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从手段看,民主是农民群众在党领导下的利益自我保障机制。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民主协商、自愿订立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在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都体现承包户意志自决、自治、自主的民主特性。真正、全面实现农户经营自主自愿,承包权利不仅不会受到侵害,而且会受到更好的保护。实践证明,凡是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都是违背农户意愿,不尊重农户经济民主权利与自由的行为。要从根本土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促进社会和谐,那就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农户在承包经营各个环节都尊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表述权、监督权。因为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谁也不如农民自我保护的真实与彻底。
2 法治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制度和机制。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和基本原则,也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手段和路径。法治本身包含有许多法律性机制,如权利与义务机制,主体、行为与责任机制,立法、执法、司法法律运行机制等。法治以特有的方式分配、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不仅最大限度地降低减少矛盾缓解冲突,而且有效地解决处理矛盾纠纷;不仅把损失减少到最低,而且最大限度保护权益。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维系社会和谐,法治是根本有效的手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尊重保障农民承包经营权利,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创新法律制度和机制。健全相应法律体系。如制定《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法》,建立农户延包制度,完善合同制度。承包期内收回、变更、征收、征用和流转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纠纷处理制度等等。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执法,公正司法,加大保护农民承包权的法律宣传。
3 公平正义是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內在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是整合社会资源、统一社会各阶层人士意志、提高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社会和谐的智慧源泉,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灵魂和宗旨。事实说明,凡是损害农民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都是偏离公平正义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的行为;反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侵权行为就会大大减少或消灭,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农民权益更有保障。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尊重保障农户权益与维系社会和谐,法治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因为公平正义是法律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失去公平正义的法律就变成一堆废紙。
4 诚信友爱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道德基础。诚信友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石,也是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条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尊重和保障农民工承包经营权,坚持诚信友爱原则,体现在各个方面。如切实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援助乡村和多予少取的方针;征收征用土地过程中考虑开发商的利益,更要考虑农户利益,商人与农户相互考虑对方利益;农资、农产品市场应遵守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原则,不搞假冒欺诈。社会诚信;尊保农权,群众是基础,企业是关键,政府是根本。
5 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条件。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也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条件。社会充满活力,只有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中才能生成。社会活力来源于改革、发展,改革发展必然突破传统体制、制度和思想观念的束缚,新事物才能产生。矛盾不断解决,社会不断发展,才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创造的新事物,必然遇到传统体制和观念等方面的羁绊;同时,人们也有个适应过程。发生各种侵权矛盾是必然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健全机制和制度。如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制度,侵权纠纷认定和处理制度,侵权责任制度等等。唯此,农民的“伟大创造”才能得到尊重和保障,农民才有积极性、创造性,社会才有活力。总之。矛盾得到妥善解决,社会才会安定有序;尊重和保障创造积极性,社会才会充满活力。
6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观,要件。人与自然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质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与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需要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更需要人与自然的和谐。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党领导的结果,更是大自然的恩赐。自然界向农民提供土地、阳光、水流、森林、草原、空气等等,没有大自然的这些恩赐,就没有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如果自然环境恶化,水土大量流失,大气污染严重,不仅会造成农业减产,而且会造成绝收,尊重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从谈起,社会和谐也就荡然无存。所以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节约水土资源,是尊重保障农民承包权和实现与大自然和谐的共同要求。
(责编 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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