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稽查范文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1篇
1、负责本站的稽查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执行稽查管理制度,熟悉收费纪律,收费业
2、负责本站的队伍建议,收费管理,票证管理,监控管理,设备管理,内业管理,安全管理,站容站貌管理等工作的稽查,并及时向领导总结汇报工作情况。
3、负责稽查的台帐,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稽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要工作权利
1、稽查,检查本站的各项收费工作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2篇
摘 要:执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稽查执行工作由于纳税人意识淡薄、税收执法体系不完善、部门协作欠缺、执行力量薄弱等原因,始终面临着“执行难”的困境。解决“执行难”问题是税务稽查工作的当务之急。本文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具体分析了税务稽查“执行难”的情况、原因和相对应的解决对策,力求在实践中提高效率,减少问题发生可能性。
关键词:税务稽查 执行 解决对策
一、引言
执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税务稽查查处成果的最后环节。从当前税务稽查工作来看,“执行难”仍是困扰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问题。稽查部门依法通过立案、检查、案审等规范程序完成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最终不能及时有效地执行,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权威和税务机关的形象。因此,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已成为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二、税务稽查执行难的主要表现
1.涉“困”案件和特殊案件使税务稽查执行陷入困境,如面临倒闭、关停、严重亏损的企业或可执行财产不足以抵缴税款的企业等。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地税函(2016)71号)文件规定,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开展了税务稽查“积案”清理百日专项行动,其中桐庐稽查局2016年以前已查结未执行完毕的稽查案件有9件,其中6件就属于此类情况。这些企业中大部分资金链已断,拥有的可执行财产不足或者根本没有可执行财产,不足以支付欠缴的税款,有的甚至连员工工资都难以支付,通过联系走访发现部分企业连法人都已联系不上了。如某置业公司,2015年共自查需补缴税款130多万,却一直未能缴纳入库,经过多方沟通联系,实地勘察发现,该企业已倒闭关停,售楼部也已人去镂空,企业法人已联系不上,此外,还拖欠了部分员工工资。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这些拖欠工资薪金企业往往职工较多,生活压力较大,一旦处理不好,会将企业矛盾转嫁给税务机关,引起上访闹事、暴力抗法等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2.对个别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监控。在稽查案件执行中有时会遇到一部分被执行人挖空心思逃避执行,手机不接甚至关机,即使联系上也寻找各种理由逃避缴纳税款,甚有个别被执行人登记注册好几个公司,公款私存或者私款公存,造成财产主体不明,权属不清,摆下迷魂阵,采取财产转换的方法躲避执行;有些不法个体工商户为逃避执行,一年一开、一年一开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税务机关摸不准去向;有的干脆转移财产,溜之大吉,跑到外地改头换面继续经营。
3.依法义务协助、配合税务机关行使执行的个别部门和机构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在稽查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稽查工作不理解,不配合,认为这不是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因此消极对待,更有甚者自己不配合反而主动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使其更快速地转移财产,从而逃避执行。有些金融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企业存款,公开承诺为储户保密,坚决不透露客户的任何信息,甚至以各种借口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冻结、扣缴纳税人款项。
4.政府和有关部门受利益连帶,影响税务案件的执行。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特别是税源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对所谓的“重点企业”、“外资企业”等实行“过度保护”政策,以“涵养税源”、“借鸡生蛋”和不要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等为理由要求税务机关不要对企业过于苛刻。有些地方政府当初为了招商引资,提高地方经济,甚至与企业私下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更有甚者为企业制定税收任务,企业只要完成任务,哪怕被税务机关查到偷、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地方政府也照样为他们“说情”。以上种种情况使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的开展增加了难度。
5.稽查局演变成为困难企业“收容所”。稽查局主要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偷税、抗税、骗税等税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通过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税收环境。但近年来由于稽查局的工作性质导致了其渐渐演变成为困难企业的“收容所”。征管分局一旦发现某些企业在平时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异常情况,或者税款缴纳有困难,就将这部分企业全部移交给稽查部门查处,这些“非正常户”企业使得稽查部门在检查、执行等工作过程中增加了难度。
三、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原因分析
1.纳税观念淡薄,法制意识不强。虽然近几年,税务机关不断加大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但部分纳税人的思想观念依然比较陈旧,认为纳税给政府是在损害他们自身的利益,法制观念不强,依法纳税的观念更加淡薄,因此,对缴纳税款有很强的抵触情绪,甚至演变成暴力抗税等恶性事件。在稽查工作中,稽查人员也时有会遇到部分纳税人对税法没有很强的概念,依法纳税的思想不够根深蒂固,自觉意识不强,被稽查后,经常会有纳税人抱怨“怎么要交那么多税啊”,没有真正理解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执法体系不够完善,执法手段相对弱化。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有效依法行政的有力保证,依法治税的基础就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目前虽然关于税收相关的的政策法规还在不断完善中,但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总有一些突发情况,偶然状况的发生,这时却往往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新规定和新对策,令工作很难继续开展。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协助执行乏力的重要原因。税务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无论是对被执行人存款的查询、冻结、扣缴以及对房屋、车辆等产权采取保全措施,都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然而,这种配合协调却在法律法规上显得软弱无力。《税收征管法》虽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责,但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何,责任、义务如何落实,都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使得有关部门或敷衍了事或回避配合,执行工作往往因此陷入僵局。也正因如此,使得执法手段相对弱化,使税收执法的刚性受到影响,造成在办案过程中“无法可依”的情况出现。
3.部门协作相对欠缺,信息互通不及时。税务稽查目前虽已严格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运行,然而当前稽查检查环节往往过于注重查补税款数额及案件的检查取证,而忽略了对企业资产、资金流向的监控,与执行部门沟通不及时导致了部分企业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虽然目前各地稽查局已在积极建立执行环节工作前置机制,将执行环节的准备工作前移至案件检查环节进行,要求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就对企业银行账号、存款金额、固定资产等财产及抵押、质押和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核实,为执行环节实施各项法定措施和确认逃避追缴欠税、实施代位权、撤销权提供依据,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该做法实施起来比较困难,也不够完善,因此成效不明显。此外,稽查与征管部门沟通交流较少,在工作中,双方只注重各自的工作完成,而忽略了对方的工作需求,缺乏合作与信息交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时效性,很多时候由于双方信息沟通不及时,给不法企业足够的时间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专管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跟企业接触较多,对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财产处置、人员变动等情况较了解,因此应及时将企业从开业到当前的相关情况跟稽查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而稽查人员在对该项企业进行稽查时也应及时向企业专管员了解和掌握。
4.执行力量薄弱,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稽查部门人员结构不完善,一方面稽查部门的人员平均年龄相对较大,另一方面稽查主要骨干力量基本都在检查、案审等科室,分配到执行的人员相对较少,执行力较弱。执行作为稽查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需要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但依旧有个别执行人员执行行为不规范,比如执行方法过于简单,不告知其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纳税人诉求置之不理,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死板,对纳税人又“冷”又“硬”,导致被执行人心里有情绪,还有部分执行人员或担心依法执行会激化社会矛盾,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那些对处理、处罚决定存在不满情绪的纳税人,从而给执行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解决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对策措施
1.建立有效体制,健全税收法制。税务稽查与执行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自觉地依法纳税,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虽然在近几年中,税务稽查的队伍越来越大,稽查力量也越来越强,但是如何公平税负从而使纳税人的遵从度得到提升,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也是使执行力得以提高和发挥的作用及目的。因此,在税制设计中,应该充分考虑国情对税制设计的制约,如2016年5月,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后的裁量基准更切合实际情况,体现人性化。
2.加强税收宣传,优化执行环境。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税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税收观念、纳税意识,开展“案例课堂”进企业等活动,对发生在企业身边的真实案例进行讲解剖析,从思想上切实提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二是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務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办税效率。三是依法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纳税服务必须坚持税收法治原则,税务机关在依法执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为目标进行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水平。加强对稽查执行业务的教育培训,强化对执行队伍的科学管理,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思想作风硬的执行队伍,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税务稽查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坚决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加强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执行措施。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对内加强检查、案审人员以及征管部门与执行人员的沟通联系,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资金流动、执行能力等多方面的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对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强化移送工作,严格执行刑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同时,积极探索与公安机关的税警协作机制,发挥部门配合优势,形成税警联手的强大合力,增强打击力度。桐庐县稽查局2015年查处的一家房地产企业,需补缴税款共计1000多万,企业负责人在稽查过程中极度不配合,推诿扯皮,企图逃避缴纳税款,鉴于以上情况,桐庐稽查局与桐庐经侦大队联系沟通后,互相配合,共赴仙居调查取证并送达有关稽查文书,目前,该案件已移送至公安立案查处;加强与法院的配合,提高执行效力。一是对给予行政处罚,在复议和诉讼期满未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也未缴纳的企业,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建立破产信息沟通机制,将欠税情况定期向法院通报,当欠税企业财产被法院查封或依法破产处理时,法院能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根据税收优先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确保国家税款不流失。总之,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应依据行政强制法、税收征管法等相法律法规规定,用足用好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税收保障措施,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纳税义务但又恶意逃避执行的纳税人,必须要穷尽法律赋予的一切手段,全力保障税款执行入库,切实将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电力营销稽查;精细化管理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的飞速发展,用电设施和用电量激增,大多数供电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主网架的现代化建设以及开拓电力市场方面,疏于对基础电力营销的管理。而在整个营销工作中,营销稽查扮演的是过程管控的角色。稽查管理工作常态化,对不符合要求的做法和结果进行常态化的纠偏,这样,才能不断提高电力营销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电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电力营销稽查管理现状及问题
1.1部分电力营销稽查人员专业胜任能力较弱。一方面,公司部分营销稽查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有的营销稽查员的业务技能还不如营销工作人员,往往不能发现营销工作中存在的差错。另一方面,公司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对营销稽查人员进行培养,营销稽查工作人员大多没有受到过专业的职业培训,业务知识比较欠缺。
1.2.相关管理制度缺乏对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独立性的硬性规定。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的独立性是开展稽查工作的基石和标尺。营销稽查工作及其人员的独立性是营销稽查目标实现的要求,是营销稽查作用发挥和其职能实现的要求,是营销稽查工作质量的保证。
1.3电力营销稽查的抽查方法具有一定局限性。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用到的抽查方法常常是对报表、工作单以及管理台账等进行合理的抽查。但是这种抽查方式所抽取的业务样本难以代表总体业务的特性,稽查人员在抽查过程中不免会带有主观色彩,容易使抽查总体中各项目被抽中的机会不均等。
1.4电力营销稽查工作手段和流程缺乏高效性,稽查工作缺乏监督评价。目前很多电力企业营销稽查效率普遍不高,其营销稽查人员工作仍然对相关资料进行逐条核查,从而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在这样的工作方式下,通过人工的取样、比对和核实,对企业的营销业务、营销表单及相关的工作资料进行大范围的稽查,需要花费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耗费很多不必要的时间。
二、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的措施
通过对大多数电力企业营销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構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新模式,改善和提高营销稽查工作必须从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内容、管理手段等几方面改进,以此降低营销管理风险,全面提高电力营销业务的管控力、日常业务的执行力以及客户服务的监督力,保证电力营销稽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2.1建立新的管理方式。电力营销稽查工作出现的相当多问题根本源于稽查部门独立性较弱以及稽查人员工作理念陈旧所导致。因此,重设稽查机构、树立新的稽查工作理念是十分必要的。
2.1.1重设营销稽查机构,建立稽查分层级负责管理方式。地级市的营销稽查部门往往设在所属电力公司下,省级营销稽查部门往往设在省级电力公司下,这种机构设置直接影响稽查工作的独立性。营销稽查工作选用垂直管理体制能大大优化稽查工作的效率效果,因此重设营销稽查机构,建立分层级负责管理(见图1)能够提高稽查工作水平。可以考虑在稽查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省级稽查部门直属国网总部的稽查部门,地级市的稽查部门直属省级稽查部门,然后以此类推,稽查部门只接受上一级的稽查部门的管理,不受工作地点所处的电力公司管理。这种垂直管理可以避免稽查部门的工作受到被稽查单位领导的干扰,增强了稽查部门和其人员的独立性,为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准确性提供保障。施行稽查垂直管理,一方面有利于增强稽查工作的自主权,可以避免上下级稽查部门之间工作脱节的状况;另一方面,垂直管理可以实现管理权、稽查权的权权分离,使稽查工作成为权力制衡机制的重要环节,防止管理权力的滥用。
2.1.2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电费计算、电价监管“三位一体”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建立电力营销稽查、电费计算、电价监管“三位一体”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管理新模式,即是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电力营销稽查的作用,规范电价监管的行为,强化对电费计算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形成有利于规范、高效、有序稽核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中稽查电价主要是对售电均价波动、分时电价执行异常等进行监控和分析,稽查电费计算主要是通过对电费发行情况和核算异常工单处理情况进行核查。除了上述稽查内容外,营销稽查部门还应负责建立电力企业内部稽核管理模式,包括营销稽查、电费计算和电价监管在内的长效协调与制约机制(见下页图2)。在这种长效机制下,营销稽查部门应及时给电价监管部门详细汇报电价存在的异常情况,做好电价二次稽核的实务工作;营销稽查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向电费核算部门详细汇报电费计算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确保发电量能够可靠计量。这种长效机制可以有效促进电价和电费管理工作质量的提高,不仅有助于监督电价监管部门的工作,还有利于控制电费计算的错误率。“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中的电费计算工作中发现的电费计算错误、某类客户所用电价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问题,应及时向营销稽查部门和电价监管部门提交在电费计算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醒稽查人员和监管人员注意,使得稽查和监管工作有的放矢、高效进行。
2.2优化营销稽查管理制度。提高营销稽查管理水平就要在根本上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稽查部门绩效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体系对于完善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一方面,逐步建立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检查规则等相关制度相互协调的管理模式,这种多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形成合力,有效避免了考核工作分散,减少考核负担。另一方面,是将对稽查部门的绩效管理和对稽查人员个人的绩效管理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方式,可起到甄选、指引和监督的作用。
2.3健全营销稽查管理内容。大多数营销稽查管理内容缺乏对职员的管理,缺乏对职员积极性的考虑,因此,实行能级管理,改进激励机制,对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改进激励机制,不仅在行政方面解决稽查干部升迁问题,而且从业务方面考虑稽查干部职位调动,将行政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工作积极性。
2.4改进稽查管理手段,提高稽查效率。强化营销稽查的效率和成本管理可以切实提高稽查效能。首先,从考核指标上,将效率和成本列为主要主要指标;其次,对税电力营销稽查人员进行专业化分工,根据稽查人员所擅长的业务内容安排合适的工作;最后,对于专业性较强工作内容,可以引进外部稽查队伍进行专业检查,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保证准确率。
三、结语
在电力企业商业化运营的大环境下,电力企业内部的改革在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电力营销稽查工作也必须做出新的调整,以应对风险和挑战。以营销业务技术支持平台为支撑,从管理方式、管理制度、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构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新模式,加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增强企业营销工作的控制力度、工作业务的实施力度以及客户服务的监督力度,最终提高电力营销稽查工作的有效性,帮助企业实现目标。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4篇
1现将2009-2010采暖季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暖面积的核实和协助客户中心对部分拆停用户核实面积收费工作
采暖面积的核算是一件很烦琐和需要高度认真负责精神的工作,它关系到每一个用户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客户中心收费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在这一采暖季的工作中克服了弃供老旧小区多,原收费面积混乱,无房本,图纸不全等诸多困难,深入小区内了解第一手资料,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锁闭阀钥匙及过滤器的保存工作
在采暖期前要对房地产已试供一年的小区收取锁闭阀钥匙进行直接管理,在收取过程中有些开发商在交接锁闭阀钥匙中存在隐瞒、延宕的行为。一旦拖到采暖季就会对报停和维修工作造成极大困难,但是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和开发商联系协商事情还是比较圆满的解决。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组织和领导给予我展示自我的舞台和施展才华的机会!中层干部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上岗,这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尝试。我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参与。我叫,今年29岁,团员,入党积极分子。94年中专毕业参加工作,2000年取得行政管理专业自修大专文凭,现自修本科,今年6月毕业。曾有..区运管处运管科、法制科副科长、团支部书记、城区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的任职经历。我觉得每一次工作的变化,对我人生阅历的增长和能力的培养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我这次参加竞争上岗,目的就在于锻炼自己,获取多方面实践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参加工作十年来,从基层到机关,我积累了较丰富的基层和机关工作经验。我没有辉煌的过去,只求把握好现在和将来。今天,我将竞争的岗位是稽查法制科科长。我认为我有以下有利条件:
一是我精通运管业务,具备娴熟的办公技能。多年的运管工作实践,使我对道路运输业各个子行业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在运管科工作的几年,我直接和经营者打交道,协助科长起草行业指导性文件,时刻感受着运输市场跳动的脉搏。在提倡办公自动化的今天,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各种办公软件、程序应用自如。
二是政策法律意识强,道路运政执法实践经验丰富。在日常的经营许可、证照发放上,我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据道路运管法规、规章办理。在原市运管处稽查科、货运管理科、市场管理所、出租汽车管理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达五年,对运管法规的应用、执法程序的把握、执法文书的填制驾轻就熟。任曾都区运管处法制科副科长期间,负责对外勤科室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执法文书的检查归档工作。即使在非执法岗位,我也没有放松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时刻关注着运管法规的变化。
三、我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外勤科所,外出稽查、收费、开票、制作执法文书,兼作内勤事务,不言苦,不言累;在机关,身兼业务申请受理、客货运行业管理员、运价监管、统计等多个岗位,不言难、不言利。无论在哪里,不管干什么,我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四、工作作风朴实,为人谦虚、诚恳、好学。我的办事原则是该办的马上办,就是加班也要办,从不利用手中职权对经营者吃、拿、卡、要。工作之余我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去年通过了中级职称专业考试;并勤于动笔,近两年在中国交通报、省交通报、中国道路运输、省征运、随州日报等报刊发表行业新闻、理论探讨文章30多篇。这些有利条件决定了我能够更快地进入稽查法制科科长这个角色,开展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假如我有幸竞争上这个岗位,我将在运管处党总支的领导下,围绕运管处总体工作布署,以“新思路、新举措、新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执法人员高素质化、执法手段现代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抓好法制、稽查工作。一是以教育培训为主,多途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首先在培训学习内容上下功夫,改变过去“缺什么,补什么”的做法,学习增加具有前瞻性、预防性的内容;改变过去执法人员单一接收法律法规信息的片面性,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交叉和融合起来学习;其次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理论探讨为载体实施渗透式法制教育;再就是建立个人执法行为评价系统,这个系统类似于单位的目标责任书,对执法人员个人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性文件方面的熟知程度、执法量的多少、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评价,形成有效的奖励激励机制,打破执法人员学不学一个样、水平高低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
二、执法手段现代化,减轻执法人员劳动强度。把证据的收集放在第一位,强调发挥照相、录音、摄像等设备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计算机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引进道路运输违章自动识别和处理系统。就是说在路查中,通过电脑、摄像头的配合使用对营运车辆自动检查,结合省道路运政管理系统做出是否违章的识别信号和处理参考意见。
三、执法行为规范化。按照我处印发的《全市运管系统创建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的运政执法实际,将学规范、用规范活动引向深入。 四是认真贯彻《省道路运输业质量信誉考核暂行规定》,把它作为促进道路运输从业者、营运车辆退出机制的形成的重要手段。 除此之外的几个工作设想:
一是加强与周边(县)市运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于今年年审结束后开展一次协查活动,通过稽查带动管理。
二是于年审前印制一本小册子,收集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以及与经营者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放给每一位车主,增强运管法规的透明度。同时公布运管法制咨询、运管人员违纪投诉电话,通过小册子架起一座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
三是继续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履行行业职责,树立运管部门良好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在我的演讲结束之时,我要引用古人的一名来自勉: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竞争上岗,有上有下,不管结果怎样,我都将保持平常心态,励精图治,恪尽职守,加倍地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来回报组织、领导和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厚爱。
收费站稽查范文第6篇
1、每次稽查要求必须两名以上内部兼职稽查人员参与,而且检查之后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2、内部稽查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第一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按照规定进行扣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3、被分公司以上单位稽查后扣分者,站内不再重复扣分。
4、对于入口收费员的处罚,按照从轻处罚的原则,每分经济处罚30元。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1分。
1、不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不齐全、岗中未按规定插入工号牌者。
2、办公室、票管室、电工值班室、收费亭物品摆放凌乱,卫生不干净者。
3、出、入收费亭,未及时上锁者。
4、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或不遵守上、下班制度者。5、有闲杂人员在站区拦车、搭车、卖东西者,站区有闲杂人员和滞留车辆不及时督促保安上前制止者,站区卫生不干净,不及时督促保洁员,发现一次班长连带1分。
6、在收费站区及收费亭内吸烟者。
7、当班班长不记考勤、不及时记录特殊事件、并弄虚作假者。
8、交接班不明确,造成物品损失及站区设施损坏者。9、当班班长见省公司、分公司领导不打报告者。
10、当月发卡差错率(按上交废卡)高于千分之
三、售票差错率高于千分之
五、不认真输入三位车尾号、以及长款不上交者。
11、当班期间班组人员、保安、保洁员被分公司考核办、稽查队扣分者,班长负连带责任。
12、遇有特殊事件不及时向站领导汇报,私自处理者。
13、票管室对无关人员进入不及时制止者。
14、交完卡、票款以及核对特殊事件后在票管室逗留者。
15、大额现金(100元)不及时投进保险柜内者。
16、携带与收费无关物品进入收费亭,票箱内物品凌乱者。
17、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私自调班者。
18、办公室人员对上级来电不及时上报站领导者。
19、入口发卡打错车尾号、被其它站打电话投诉者。
20、当班电工每天巡查不到位,记录填写不清楚者。
21、对于办公楼内、收费亭内、广场上的灯的开启和关闭分别责任到人,具体办公楼内灯由夜班班长负责,收费亭
内的灯由亭内当班收费员负责,被站领导发现一次不关者,扣1分。
22、在站区私自拦车者,扣1分。
23、不严格履行上下班交接程序、不严格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值班日志记录填写有空白者,扣班长1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2分。
1、不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不打手势、不按规定上报特殊事件及免费车者。
2、不按规定随意降档、收改免,私自处理特殊车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无计重者。
3、售票、发卡速度慢,或者未及时叫保安疏导车辆,造成人为堵车者。
4、收费员当班期间私自顶班发卡或售票者,以及不在监控镜头下工作者。
5、不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拒绝回答司乘人员正常询问者。
6、当班期间串岗、脱岗、睡岗、工作涣散者。
7、票管员未按规定与银行人员一起收款者,夜间金库未及时上锁者,放置夜间金库的房间未开灯者。
8、票管员不认真审核监控、班长特殊事件,或审核后不签名者。
9、票管员打印各类报表后,不签名者,不找领导核对签名者。
10、收费员不认真填写“车道票据交接登记本”、“个人备查帐”、“IC卡使用单”、“现金交款单”,造成记录本有错误者。
11、收费员对特殊事件的处理未按标准化作业程序操作者。
12、废卡、司机不要的票据不及时上交者。
13、电工违章操作、或者停电超过5分钟不及时发电者。
14、办公室人员不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造成站领导工作被动者。
15、票管、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受到上级通报者。
16、入口发错卡或司机倒回不要的卡,不作为废卡上交而把该卡发给另一辆车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当事人3分。
1、遇到重大事情不及时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者。2、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或内部稽查人员者。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
4、私自关闭车道封道器、私自关闭计重收费设备、以及私自打开站区中间隔离栅者。
5、违反规章制度被稽查扣分而拒签者。
6、班长未落实制度两次、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者。7、私放人情车或不及时治理闯卡车者。
8、无论任何原因或借口与司乘人员发生争吵,给站上造成不良影响者。
9、为违纪人员做伪证者。
10、制造职工内部矛盾、恶语伤人、出手打人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上报分公司处理。
1、贪污票款、收钱不给票、与司机串通闯卡、倒卡者。2、盗窃票证、财物者,或私自截留通行费款者。3、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媒体曝光者。
4、拉帮结派、搞不团结,给站领导工作造成被动或在站内造成极坏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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