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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6-01-071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个,企业单位1个;

现有正式职工20**人,其中干部***人,固定工***人,合同工1***人,集体工***人;

现有离退休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人,初级职称***人;

有管理运行人员1***人,综合经营人员***人(包括工程局、招待所、水电站),其他***人;

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大专学历***人,中专学历***人,高中以下学历1***人。

水管单位现有职工1***人,其中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工人1***人;

专业技术人员***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政水资源工作和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监督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灌区用水计划和水资源规划及节水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节水型社会的建立。

(三)组织制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主管全区河道、水库、渠道、机井和行洪、蓄洪、河流、工程维护及工程保护区的滩涂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

(四)主管全区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的抗旱防汛工作。

(五)负责全区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和农村卫生改水工作及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地表水供水水源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负责地方水电站的建设与管理。

(八)组织申请各渠道用于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配合政府制定有关水利建设财务、投资政策及价格并组织实施;

监督实施水利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九)主管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审查申报、水利科技、经济技术合作、水利科研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等。

(十二)负责水利职工队伍建设,编制职工教育规划和培训计划。

三、存在的问题

1、各水管单位的性质划分尚不明晰,权责尚不明确,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事务并存,单位自主权范围有限,因而普遍缺乏利益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

2、由于种种原因,使水利系统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过快,人员总量过剩,结构性人才缺乏,导致单位经济负担重,管理成本高,工作效率低。

3、投入不足,公益性工程损耗和维护管理费用没有补偿渠道和来源。

4、管理粗放,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滞后,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

水价没有按成本核定,收取困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部分单位经费困难,出现亏损,人员工资难以保证。

5、目前参照执行的企业参保政策很不适应事业单位的参保实际。

四、意见和建议

1、确定水管单位的定性并将公益性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国家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凉州区水利系统的特点,将水利系统各单位明确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三类单位。对水管单位中的水库、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职能机构定性为纯公益性单位;

对既承担公益性任务,又具有经营性功能的水管单位定性为准公益性单位;

对水利发电、城市或农村供水的水管单位定性为非公益性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的单位或机构的人员定编后其工资和其它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水利系统的其它单位(如电站等)非公益性单位改革后将面临各种税收等负担,难以维持正常的生产,政府应给予这些单位优惠政策。

2、老职工提前退休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竞争上岗。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各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一部分老、弱、伤、残等职工无论在年龄、身体、文化素养、能力等各方面都属于单位内部的弱势群体,无法与年轻职工在同一起点上竞争上岗。因此,这部分职工能否按照武威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武市事改办[20**]001号《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中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前退休。或者放宽到男年满55周岁且工作年满30年的干部、工人一律提前退休;

女满50周岁的干部(或女满48岁的工人),且工作年满20年,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退休,作为改革时分流人员的一种途径。

3、定岗定编

水利系统的岗位编制可根据水利部和财政部20**年五月颁发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但是我区水利系统多年来为政府分担就业压力,接纳了大量的复退军人和大中专学生,人员严重超编,人浮于事,给水管单位的运行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借这次改革,按照上述《定岗标准》,对水利系统各单位进行全面定岗核编,并在今后适当控制水利系统人员的无序膨胀,使水利系统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我区的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4、参保人员退休后社保部门只发给其基本养老金,其它补贴、补助以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均由单位自己补足,没有真正实行参保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增加了单位的负担,也不利于这部分人的管理。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各项保险政策的落实,应尽快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建立适合事业单位及人员缴费的基数依据,进一步规范参保程序,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失业等相关保险的落实和退休后各项费用及参保人员亡故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等均由保险部门发放,实行社会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5、实行水务一体化

一是水务一体化是水资源特性所决定的。水是一种动态资源,无论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都是互相转化、互相补充、循环往复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有对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才能更好地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更好地解决城乡供水、生态用水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客观的水情使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可能自然发生。优化配置就会有机会成本,而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身或本地利益。所以,必须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行政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分配。同时要实现水资源的效用最大化,必须实行水务一体化,树立水权观念,培育水市场,把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有机结合起来。二是水务一体化是一次管理体制的改革。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向社会经济各方面提供服务。必须从水利从属于农业的传统观念中走出来,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职能的划分、各种关系的整合,不能把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理解为水利部门在扩大地盘和势力范围,充分认识这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推动水务一体化的进程,使有限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三是水务一体化要不断提高管水的整体功能。水务一体化是实现资源水利的客观要求。要打破城乡分离、部门分割、水量水质脱节的管理模式,从而达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必然趋势。水务一体化是科学的、是全新的水务管理理念。是符合水资源客观规律的管理体制改革,它代表水利发展方向,必将充满生机和活力。

6、建立改革领导机构

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相关问题较多,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人事、劳动、社保等相关部门组成改革领导小组,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改革。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水管单位在开展日常工作过程中, 要依照《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从而对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有效保障, 对此, 要高度重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事故防范、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并依照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 并对各项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从而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1 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问题分析

1.1 思想认识与评审标准问题分析

第一, 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 部分水管单位思想认识得不到有效统一,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水管单位从业人员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认识不清, 认为应该由安全监管部门来实施, 与自身关联性不大, 导致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分环节落实存在问题, 主要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 难以发挥全体成员力量。第二, 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时, 部分从业人员对评审要素认识不清, 具体内容理解程度较浅, 尤其缺乏对台账类参考资料、制度与标准、咨询机构提供的法律法规认识, 在与咨询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时, 难以顺畅说明安全标准化咨询内容。

1.2 台账资料与现场作业管理问题

第一, 在整理和收集安全台账资料时, 并没有依照对应评审标准来实施, 经常出现堆积软件资料等现象, 同时对整个作业现场记录工作重视度较低, 致使大量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方式出现, 其中包括有害因素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危险、生产装置维护保养以及风险管理控制等。第二, 在实施管理措施和作业安全技术时, 整体落实程度达不到预期要求, 尤其是在临时用电、起重、进入受限空间以及动火方面, 并没有依照作业证管理审批手续来实施, 检验分析工作敷衍了事, 依旧凭借自身经验来实施, 导致整个工作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践具体措施分析

2.1 完善制度预案修订, 促进领导分工明确化

首先, 在实施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 要高度重视创建初期出现的问题, 实施管理的部分要建立资料编制标准化机动小组, 从而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获取制度、标准规范识别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并依照具体标准与制度要求, 对相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与更新, 从而有效落实评审工作, 同时, 要依照制度修订程序对预案评审要素进行准确把控, 编制和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汇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 从而依照具体规范流程将相关标准和文件内容下发到相关管理部门从业人员手中, 保障其依照规范性文件来实施操作, 确保管理措施的实用型和合规性。其次,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需求来建立工作领导小组, 并依照《水利工程管理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小组成员要加大工作创建监督力度, 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及时进行协调并解决, 各个小组要依照自身职责, 加大整理和收集资料力度, 领导小组要对各个分支小组工作情况进行具体落实, 同时依照流程编制和创建实施计划与方案, 并对各项资料进行汇编和统稿, 从而对基层水管单位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科学化指导。

2.2 规范台账资料收集工作, 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首先, 在实施台账资料梳理与收集工作时, 要严格依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来实施, 并有效落实作业行为、设备实施、控制运用、水闸和泵站等工程检查等信息表格填写工作。同时, 相关工程单位要准确落实总结、定期检查报告编写以及检查记录填写事项, 从而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施工现状以及处理策略进行反应, 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准确上报, 在记录检查时, 要保障相关内容完整、数据精确、记录标准等, 在梳理归档时要依照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其次, 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健全与完善, 在管理机构教育培训当中融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其中主要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消防知识培训、应急预案培训、转岗培训、新员工岗前培训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对培训时间与期限进行明确规定, 例如安全管理从业者要保障培训时间大于24学时, 普通职工培训时间要大于12学时, 同时不同部门要根据自身条件与需求实施安全运行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培训工作, 并针对培训情况进行考试, 检验培训效果。

2.3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进行统一

第一, 在工程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 要依照工程具体管理事项与实际情况来规范相关技术图标和上墙制度, 并对图标张贴位置、图标样式以及制作标准进行统一。第二, 根据需求可以实施《水利工程管理处设备编号手册》从而对各项工程机电设备实施统计与编码。针对一些重要机电设备, 要设立设备专项二维码, 并筹建二维码查询制度与查询系统, 在设备关键部位进行张贴, 从而利用手机扫描来对设备信息进行查询。第三, 依照安全制度要求配备安全设施, 并对安全标识和标志进行统一, 同时要配备专业灭火设施, 设置设施管理卡片, 并对灭火器材进行登记, 确保其质量和应用效果, 依照灭火设施布置位置绘制图纸, 从而对其进行定期检查, 增设二维码, 及时查询设施使用年限及应用情况。第四, 在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设备, 其中主要包括施工现场警示、工程临水临边警示、机电设备危险区域警示以及道路交通警示等, 并配备相应参观通道引导和巡视通道引导, 要对其进行统一标准要求和统一规划, 从而保障整体管理标准统一化。

2.4 加强危险源、隐患的排查监控力度

第一,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 要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具体落实, 并加强对隐患排查的重视, 实施基层自主检查和管理层集中排查双保障。在实施特别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以及日常检查过程中计入隐患排查内容, 并将具体排查情况写入水利安全生产信心上报系统当中。由管理部门进行汇总与收集, 从而有效落实监控、治理人员、治理资金、治理责任以及治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并根据隐患情况, 对隐患治理效果进行总结, 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度的建设, 安全评估考核要具体落实和强化, 从而根据从业技术人员为主线, 有效落实隐患治理效果评价机制。第二, 依照行业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规范与标准落实评价危险源工作, 其中主要评价目标区域有生活办公区、物资仓储、工程管理区等, 并对发现危险源区域粘贴危险源告知牌。同时要对施工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和自身施工水平进行排查, 并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从而科学合理管控作业危险源。针对GIS组合开关、压力容器以及其中设备等, 要依照其危险程度标准来落实监控制度。最后落实评价报告、形成动态辨识以及危险源动态辨识等活动, 并设置专门岗位来检查和监控危险源。

3 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建议探究

3.1 审视自身现状, 落实基础资料规范工作

首先,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初期, 基层水管单位领导要对自身现状进行排查, 从而理清各单位安全生产现状, 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要引起重视, 并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行准确落实, 依照安全标准来对隐患进行定级、定责、定时以及分级排查管理, 从而全面理清单位安全管理现状。其次, 由于相关管理设备数量比较多, 涉及的维修与养护资料数量庞大, 因此要依照评审标准来对基础资料进行分级收集和管理, 并对格式、要求进行明确和统一, 进而精确化实施资料归档, 保障所有资料信息的完整性、闭合性、连贯性以及合规性。

3.2 融合精细化管理, 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

首先,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 要融合工程精细化管理措施, 从而确保安全标准化建立的质量与水平, 同时可以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精细化管理, 将作业管理和设备安全进行融入, 在设备安全基础上实现作业水平的提升, 并且相关作业指导资料进行完善和修订, 实现管理程序制度化和规范化。其次, 积极融入新型技术, 利用互联网技术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效率, 例如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群, 从而方便各部门之间互相传输数据和交流经验。同时要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与梳理, 并邀请相关行业专业提供修改措施与意见, 并对各项措施进行完善, 并由检查小组进行修改措施的落实, 促进创建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在实施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时, 其整个工作环节和流程呈现出螺旋式、动态式以及持续性的特征, 因此, 实施安全标准化过程中, 要在工程管理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以及各个角落落实各项安全标准化细节, 并找准目标,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效果, 有效落实责任主体, 从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质量, 为水管单位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摘要:本文主要从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问题角度出发, 具体分析思想认识、评审标准、台账资料与现场作业管理等方面问题, 阐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践具体措施, 并根据相关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最后提出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建议, 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从而为基层水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践与思考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管单位,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参考文献

[1] 孙福立.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基石抓好水管单位安全生产[J].当代青年月刊, 2015 (6) :74-74

[2] 焦钦侠.河南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决策探索 (下半月) , 2014 (3) :40-41

[3] 徐树芳, 邓海生, 彭晓兰.海委系统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有关问题的思考[J].海河水利, 2015 (3) :20-23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简称***)内各行政单位(以下简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行政单位预算;

(三)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行政单位实行单位报账制度,由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 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六条 行政单位财务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行政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 财政局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

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八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九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据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编制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并报送财政局;

(二)财政局参照行政单位提出的收支预算以及以前预算执行情况,结合计划,审核分配单位财务预算指标;

(三)财政局将审核后的单位财务预算指标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后正式下达。

第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收入是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局核拨给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专户按照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

的预算外资金和经财政局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计划使用,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项目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范围以外的收入。

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及时入账,并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填报。

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和基金,以及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

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支出包括:

(一)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二)专项支出(含上级补助资金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者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行政单位经依法批准用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本条第二项、第三项支出,分别按其用途列入相应的预算科目。 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由财政局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防止多头审批和无计划开支。

第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管委会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并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向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报送专项支出情况表及文字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确需安排支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核批后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 结余是指行政单位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其中,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经费结余,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及财政局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

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的统一标准设置。固定资产实行计划审批、统一采购。

第二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由财政局统一建账、核算,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

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由财政局统一开设和管理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暂付款的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九条 行政单位所需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上报管委会统一审批。

第三十条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第七章 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等款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以及暂未纳入预算管理但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第三十二条 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入,应当使用合法票据。

行政单位取得各种应缴款项,应当及时、足额上缴金库或者同级财政专户,不得挪用、截留或者坐支。

第三十三条 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

第三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八章 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发生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预算单位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编制有关财务报表,提供资产目录以及往来款项清单,提出资产作价依据和往来款项的处理意见,办理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手续,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六条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上报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三)撤消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局及授权的主管预算单位处理。

第九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预算外资金收支明细表、专项支出情况表等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反映本期收入、支出、结余、专项经费使用及资产变动的情况,说明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第四十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开支水平、人员增减、固定资产利用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专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四十一条 财务监督是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核、检查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检查;

(二)对各项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审核、检查;

(三)对有关资产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四十三条 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行政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行政单位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行政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加快,中国的政治、经济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的事业单位中出现了不同层次的财务管理问题。本文从创新财务资金管理的工作良好格局为出发点,明确并加强岗位职责管理,推行科学有效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强化主要的风险点控制,提倡学习型的财务团队的建设,提供了一些较为合理的建议,以更好地促进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控制创新

引言

事业单位一直是人们向往的工作场所。从大的范围上谈论事业单位,既是政府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分,又是社会文化、教育部门的重要机关。它对社会管理具有很大的执行权利,同时还会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然而,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事业单位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消极腐败情况,这会大大地阻碍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因此,结合当前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对我国的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化的财务管理是当今重要的课题。

一、事业单位进行财务资金优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毫无疑问,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人力、资金的投入是首要的。从财务的角度,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一般包括:现金、存款及其它的货币等。财务部门涉及的业务部门很多,公司每天都会展开各类的活动,公司日常有效地运转离不开资金的流动,由于疏于管理,发生了占用公款、消极腐败的现象,如不加以有效地控制措施,这种现象还会增加,长此以往,对于事业单位本身或是国家都是巨大的损失。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转变财务工作的新思路,创建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的优化模式可以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事业单位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的资金安稳运行,保证国家的固定财务不受到侵害都具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开创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控制的新局面

(一)创建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的全新格局

充分地发展积极主动的精神,对工作的职能与工作思路进行重新调整。正确地做好工作定位,并准确地履职职责,树立新的工作理念提倡严格的管理,提高优质的服务,把资金的统筹管理与账务的监督管理列为工作的中心,竭力地提升对事业单位财务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及规范性能,切实地发挥出公司当家理财与参谋、助手的职能,实现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管理由以前的事务型到管理型与服务型的创新转变。财务资金的管理总体性原则就是服从并服务于各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追求科学有效及精细化地财务管理目标,始终坚持:资金理财法律化、资金管理科学化、履行职务廉洁化、提供服务效率化等工作原则,发挥良好的会计核算与监督的功能,大力提升财务部门的预算水平与财务资金管理的绩效,促进事业单位顺利健康向前发展,为单位所有部门提供强大安全的财力、物力后盾。

(二)将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机制提档升级

按照相关的财经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将各项财务资金管理体制进行优化与完善。争取达到更为规范的管理、更优化地业务流程、更标准的工作体制,促进财务的管理工作安稳地运行在法律、法规与制度的制约的框架中,让事业单位中的人力管理、财务管理及各项事务管理完全依靠制度法律法规进行。加强所有员工的自律能力,实行公私财务不相容、职务分开展开,单位主要的岗位之间相互制约与促进,从而有效地减小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质数。另外,还要改善单位的支出预算的审批制度,强化支出审核的工作,针对事业单位重要且大型的支出事项要坚持:事先合理地预算、事中严格地审批、事后有效地监督。还有对会计的核算程序加以改善,逐步形成凭借证据收集资料、制作单据、记录账目、稽核及报告等严谨完善的财务流程。按照相关制度优化设计流程,实现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模式。

(三)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责任制管理

按照《会计法》中的相关工作的规范具体要求,设立事业单位独立的工作机关,并且对其工作的岗位职责要明确划分。重视执行《会计法》中的相关法律强化公司财务资金的管理,做好会计的核算工作。认真妥善地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经费还有相关的专项经费等,设立财务部的财务资金管理方式与实行细则,并积极组织员工实施其内容,将工作落实好。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的责任制管理,成立“各负其责”有机连接的工作体制。严格遵守财经的纪律,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科学合理地设立各类型的会计账本并坚持及时记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的工作流程。清楚出纳的岗位职责,熟练用财政的支付系統并及时准确地支付,按照合同规定的原始数据准确及时地编写记账的凭证,坚持几种记账方式,如现金日记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日记账等作好记录工作。

(四)实行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的科学化与精细化管理模式

在进行事业单位财务的管理时,财务工作要重视“抓好平时、强化基础”,强化会计工作的质量。设立财务预算的管理与资产、债务及结余资金的管理有机地结合的体制,从而有效地提升预算与财务的管理质量。按照相关法律设立会计的账本,熟练地使用会计的科目,稳妥地处理会计的各个账务,仔细做好会计核算的工作,有效地收集与整理财务的数据资料,定期制作单位的财务报表,作出财务活动的分析。强化财务的监督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查漏补缺,向上级领导提供合理化的财务资金管理的建议。强化资产合理配置、利用与处置、管理等,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资金的正常运转。依照财务工作的实际要求,对于原始会计单据要逐张细致地审核,切实做到:审核的程序到位、审批的手续齐备等,从而确保单位财务支出的合法、合理。树立节约思想观念,反对铺张讲摆场等不良的社会风气,控制好“三公’经费与普通的开销,禁止公款浪费的情况。保持扎实而严谨的工作作风,管理好事业单位的每笔帐目,每份钱财。做到资金安全且完整,凭证真实且合法,账目清晰且规范,报单及时且准确,从而确保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经起国家的检验。

(五)强化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的风险控制

单位始终坚持“厉行节简、抵制浪费、重视绩效”的三大原则,强化对主要的关键风险节点的管理与控制。设立开支预算的制度,使支付结算的方式完全符合相关规定,提倡运用公务卡。加大对备用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现金方面的管理。重视财务印章的管理。严格按照报销审批的制度执行工作,事业单位的经费开支实行一把手审批的报销体度。并推行财务报告的体度。强化监督与检查的工作等。

(六)构建学习型的事业单位财务队伍

由于时代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对所有行业的职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业单位也是如此。因此,构建学习型的团队是非常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加强职工的相关国家政策了解及法律常识的认识,精通财务的业务能力,提高相互协作能力等,从而整体提升事业单位的综合素质。尤其强化《会计法》、《预算法》等内容的渗透与学习应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工作态度,加强会计电算化的学习与运用,提升操作技能,依照法律法规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工作。积极开展廉政的教育工作,让员工做好自我激励、自我反醒及自我尊重的状态。秉承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优化自身的工作作风,提升做事的效率,发扬我国“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

结束语:

当今是信息时代,国家的经济形势不断地变化。因此,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的管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工作体制的优化与改进,实现法制化、科学化地管理。同时,还需做好争取上级领导对财务工作的有力地支持、与审计部门进行良好地沟通等工作,从而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营造优良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昭丽. 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探讨[J]. 财经界(学术版),2017,(02):185+255.

[2]穆雄飞. 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的创新探讨[J]. 统计与管理,2016,(04):67-68.

[3]臧晓冬. 探究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主要对策[J]. 新经济,2014,(Z1):80-81.

作者简介:

王芳,青岛市黄岛区法制办。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

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行政单位资产有原始凭证的,按照原始凭证记账;无原始凭证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记账。

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对于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十条 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第四十一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源共享、装备共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评估,严格履行相行政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关审批程序。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

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预算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示例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现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局机关财务人员在分管财务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机关行政费用的支出核算与管理。

(二)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开支必须执行“节约开支、先批后支”的原则,行政办公费用开支在500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500元以上的报告局长同意后开支。行政、业务经费所有开支由“一支笔”审核签字后财务经办人员报销。

(三)报销的各类单据,必须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对发票是否真实、凭证要素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经办人员是否签字等审核无误并签字后报送分管财务副主任签字报销,不能用模糊的词语掩盖实际事物,经办人员须注明(或说明)实际发生的事项。

(四)购买办公、业务用品、用具等须先填报业务办公用品审批表,报请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凡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者,不予签字报销。

(五)召开会议或接待客人,须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标准,费用开支标准:陪客人数不超过来客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任同意批准,差旅费补助在出差结束三天内由个人填写出差报销单,一般工作人员由股室负责人先审核签字,股长由分管局长先审核签字,报局办财务人员核实无误后,由分管财务副局长签字报销。因公伙食费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严格控制借支公款,确需借支的,5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5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批,结算时间不得超过 30天。

(八)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现金的付出,外部结帐金额在1000元以上一律使用转帐、汇款或公务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无税务发票和财政局监制的收据一律拒付。

(九)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做到账、款分管,印鉴分管,钱物分管和票据购用分管。

(十) 加强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出现丢失、被盗等情况,视情节轻重,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局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财务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局长委托分管领导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局长对财务发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务监督,各项管理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 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

第三条 预算管理

厅机关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处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励行节约的方针。计财处要对各处(室、局)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签定目标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四条 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 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 , 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 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 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 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 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 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 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 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 ,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 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 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 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 ,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 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 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 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 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 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2008年以来,会计核算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加强内部管理,深化会计监督,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促进财务行为的规范化。

一、集中核算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今年9月底,纳入市核算中心管理的共有76个行政单位、84个事业单位、12个代管专户,实行独立核算的共有98个单位,核定编制3374人,实有4092人,其中在编3018人,退休102人,编制外人员972人,车辆581辆,人均公用支出5万元,人均招待费支出0.7万元,车均支出3.3万元。

二、收支执行情况及增减主要原因分析

(一)收入方面。截止到9月底,集中核算单位共实现各项收入36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48万元,增长31%。其中:预算内收入29378万元,同比增加7110万元,增长31.9%。增长的主要因素除法院今年拨入0

7、08政法补助专款及办案经费455万元、中心城市饮水安全工程支出1260 万元、新沂河整治工程省补助资金800万元、公安部门设备购臵等2000多万元以及市重点工程配套资金420万元外,兑现阳光工资新增支出2852万元。

预算外收入3990万元,同比增加2636万元,增长1.9倍。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防办工程项目资金900多万元和公安局驾培中心进场费538万元新纳入核算中心管理,

其他收入3615万元,同比减少1097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县区上交的远程教育项目配套款比上年减少500万元,宣传部比去年同期减少省补助的拍摄专款120万元。

(二)支出方面。1-9月份,累计支出370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185万元,增长24.1%。其中:

人员支出12715万元,同比增加2276万元,增长21.8%。主要增长原因是兑现市级机关单位公务员今年1-9月份阳光工资以及交巡警部门聘用的辅警及临时人员350人工资纳入核算中心统一发放。

公用经费支出15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2万元,增加

6.9%。主要原因是法院等部门增加中央政法补助以及公安部门驾培中心进场费纳入核算中心管理后相应增加支出。

专项资金支出93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60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了垃圾处理工程款371万元、河道整治理1351万元、市区饮水安全工程1260万元等项目支出。

(三)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截止9月份,支付中心共收到计划5068笔,计划总额50756万元。支付中心共发出支付凭证9225笔,共支付金额43793万元。其中直接支付21127万元,占支付总额48%,授权支付22665万元,占支付总额52%。

三、经费收支的主要特点

(一)各单位收支总体上升,增幅趋缓。1-9月份集中核算单位总收入为369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收入8648万元,增长31%,支出总额298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7185万元,增长24%,,收支增幅分别比二季度下降2个和3个百分点。

(二)热点支出增势全面回落。1-9月份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燃修费四项支出为509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940万元,增长23%。其中:招待费支出2027万元、会议费支出855万元、差旅费支出789万元,增幅分别比二季度下降19%、49%、2%、10%。

(三)挤占专项资金情况有了根本好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后,各种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使预算约束力明显增强,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直接支付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来,经过财政、预算单位、代理行等相关单位多方努力,各项工作运转基本正常,但直接支付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工资和大型设备采购上,直接支付的比例一直在50%左右,尚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阳光工资”的配套政策亟待出台。我市从9月份实行阳光工资,由于行政、事业不同步实施,老文件停止执行,新

规定没有及时出台,解释答复口径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同一单位执行不同政策,增加了工作的复杂性。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水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水利局现有独立核算单位***个,其中科级事业单位***个,企业单位1个;现有正式职工20**人,其中干部***人,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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