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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6-01-071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1篇

研究生课程论文

培养单位土木工程学院学科专业桥梁与隧道工程

课程名称岩土工程测试技术 任课教师刘尧军学生姓名程纪怀学号120130424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2篇

1 各类管材应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阀门、调压装置、消防设备、卫生洁具、给水设备、中水设备、排水设备、采暖设备、热水设备、散热器、锅炉及附属设备、各类开(闭)式水箱(罐)、分(集)水器、安全阀、水位计、减压阀、热交换器、补偿器、疏水器、除污器、过滤器、游泳池水系统设备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验报告。

3对于国家及北京市有规定的特定设备及材料,如消防、卫生、压力容器等,应附有相应资质检验单位提供的检验报告。如安全阀、减压阀的调试报告、锅炉(承压设备)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给水管道材料卫生检验报告、卫生器具环保检测报告、水表和热量表计量检定证书等。

4 绝热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

5 主要设备、器具应有安装使用说明书。

电气工程物资:

1电力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高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试验记录。

2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盘、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3电动机、电加热器、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

5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6电缆桥架、线槽、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和其它混凝土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7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具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3篇

本文论述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概念和作用,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澄清了对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误解,对编写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提出建议。

关键词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

概念

作用

原则

要求

建议

随着国内企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与国企业的进一步合作,使得竞争以更加激励的态势展开,企业的发展和经营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局面,目前国内企业普遍存在质量管理水平较低,管理规程缺乏,过程控制薄弱、流程接口不畅,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管理责任不清,员工质量意识不强,激励机制不健全,运营成本增大,安全事故频发,顾客满意率不高等问题,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发展压力、竞争压力,如果在思想观念上仍然抱残守缺,死守旧套套、老框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旧可能坐失良机贻误发展。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三分在技术,七分在管理。”未来的市场竞争是管理的竞争,而管理竞争的核心表现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竞争,因此,建立和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外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1 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和作用 1.1 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

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为实现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管理模式,是组织的一项战略决策。它将资源与过程结合,以过程管理方法进行的系统管理,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一般包括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与改进活动相关的过程组成,可以理解为涵盖了从确定顾客需求、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交付之前全过程的策划、实施、监控、纠正与改进活动的要求,一般以文件化的方式下发,成为组织内部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描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一套文件,是企业建立和保持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重要基础,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重要依据。 1.2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作用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确保企业质量体系运行的法规,企业通过认真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达到预期的目标,主要是阐述为实施质量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各职能部门的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和方法。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定了企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企业内审的依据,是企业进行质量改进的保障。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与权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各项质量活动能够顺利、有效地实施,使质量体系经济、高效地运行,以满足顾客和消费者的需要,并提升企业的获利能力。

企业的质量管理就是通过对企业内各种过程进行管理来实现的,因而就需要明确对过程管理的要求、管理的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实施管理的方法以及实施管理所需要的资源,把这些用文件形式表述出来,就形成了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指明了为进行某项活动所规定的途径。一个组织要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顾客规定和潜在的质量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就必须全面系统的编制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并有效的付诸实施。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是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应包含质量体系中所有适用的要素。每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都应包括质量体系的一个逻辑上独立的部分,例如一个完整的质量体系要素或其中一部分,或一个以上质量体系要素中相互关联的一组活动。

质量管理科体系程序文件作为质量手册的下层文件,起承上启下的作用,是联系质量手册与现场操作规程的桥梁,应建立起质量手册要求与现场操作规程之间的联系。 2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为了实现高增值的目标,需要开发和创造性劳动,需要在文件编制时遵从一些重要的原理和原则。

2.1 质量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

A)符合性应符合并覆盖所遵守标准或所选标准条款的要求;

质量体系文件应符合本企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符合所选标准的要求;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B)可操作性应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

具体的控制要求应以满足企业需要为度,而不是越多越严就越好。质量体系文件必须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这是文件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因此,应该做到编写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使用人员及时反馈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尽快改进和完善,确保文件可以操作且行之有效。

C)协调性----文件和文件之间应相互协调,避免产生不一致的地方。 针对编写具体某一文件来说,应紧扣该文件的目的和范围,尽量不要叙述不在该文件范围内的活动,以免产生不一致。

D)系统性应该站在系统高度,着重搞清每个程序在体系中的作用,程序的输入、输出与其他程序之间的界面和接口,并施以有效的反馈控制。此外文件之间的支撑关系必须清晰:质量体系程序要支撑质量手册,急即对质量手册提出的各种管理要求都要有规定、有控制的安排。作业文件也应如此支撑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2.2 质量体系文件的文字要求

A)职责分明,语气肯定(避免用“大致上”、“基本上”、“可能”、“也许”之类词语); B)结构清晰,文字简明; C)格式统一,文风一致;

2.3 质量体系文件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方面: A) 目的:说明为什么开展该项活动;

B) 范围:说明说动涉及的产品、项目、过程、活动等的范围; C) 职责:说明活动的管理和执行、验证人员的职责; D) 定义:对于程序中需说明的常用词语进行具体描述;

E)

程序内容:详细阐述活动开展的内容及要求(必要时包括流程图); F)

质量记录:列出活动用到或产生的记录; G) 支持性文件:列出支持本文件的下层文件;

H) 附录:本程序文件涉及的附件,编号方式为附录

一、附录

二、; 3 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的误解

3.1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越详细越好/越多越好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应针对质量管理手册所规定的过程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支持,是归类性的总结。主要应说明为实现目的所经过的流程和权责,明确流程流向和载体,对不能按照流程进行的过程进行必要的规定。程序文件不是针对具体的操作过程,所以不要详述每个具体的操作过程。具体的操作过程可通过下发操作说明书的方式进行规定和明确。在编制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过程中,部分企业也容易出现编制很多文件来体现标准条款的情况。标准中的质量条款是“纲”,在设计质量文件时,所有的标准条款都应予以考虑,但不是所有的条款都要对应一份文件,所有的条款对应关系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和调整。对于所有条款都应在程序文件中做出“交代”,那些很难描述清楚,或流程较长的过程,可以考虑将流程拆分形成单独过程并形成的程序文件。 3.2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越简单越好

程序文件应对质量手册中指明的过程进行必要的规定,对于目标实现所经历的过程流向、节点等都应有明确规定,不能直接摘录质量手册或标准中的条款,应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细化的说明,说明应至少包括过程的触发时间、必要的输入条件、输出物、步骤、方法、载体等。程序文件的建立应依据过程,一般一个过程一个程序文件,可以多,但不能少。

3.3 其他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编的比较好,拿来就用;

所有企业的程序文件都是针对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程序文件约束了本企业在程序实现过程中的要求,仅对本企业使用,其他企业不能直接拿来使用,会“水土不符”,造成管理的混乱。如果觉得其他企业程序文件写得好,应仔细分析和学习文件的编制方法,并研究程序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思虑,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和修改本企业的对应文件,达到不断改进的目的。

3.4 审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直接编在程序文件中;

在审核过程中,基本上不可避免的会发现本企业在质量体系文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文件本身编写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或编写人员对于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估计不足造成的。审核的问题都是有针对性的,有可能仅是一个项目的特殊规定,不一定全部项目都适用,因此应针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应实际问题实际分析,不能“简单粗暴”的修改或新增文件,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究竟是什么层面的问题,找出引发问题的根本原因,并针对根本原因进行针对性修改,达到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3.5 过程运行不畅,直接删除程序文件;

企业在编制质量体系文件的过程中,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设计和编制必要的程序文件。这些程序文件或是针对公司的特定过程,或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因此,不能随意的删除某分程序文件,要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预期,有目的和范围的增删文件。当过程运行不畅时,应首先停止该过程的活动,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了解,收集和总结与程序文件相关的各部门对程序文件的反馈,针对发现的问题对过程进行修改和明确,使程序文件重新适应本企业的实际需求。程序文件应实行动态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过程中发生的实际问题进行完善和修改。如果直接删除则该过程就没有了程序支持和管理,这对于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3.6 文件有就行,可以不执行;

质量体系文件是公司的法规,需要认真和严格的执行和遵守。程序文件在编制完成后,应对文件所覆盖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和宣贯,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以验证文件的可执行性,并找出文件中不适用或不明确的部分,针对文件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使之不断满足质量体系运行的需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7 有文件就可以,记录表格可以随便增加和删除

在程序文件设计和编制过程中,需根据符合性和追溯性的需要,编制必要的记录表格。记录表格的作用就是跟踪和证明过程的符合性和可追溯性。记录表格是质量记录的载体,是公司的“程序文件”。因此必须根据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清晰、准确的记录相关信息。记录表格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过程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设计需记录的信息,确保质量手册、引用标准和客户需求的信息得到记录。当需求记录的信息发生改变时,可以更新、新建或删除表格,但在更新、新建或删除表格时,应充分考虑表格需求,做出适当的处理。 4 编写文件的建议

企业在设计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时,要切忌东施效颦、邯郸学步,用现有的东西去套用标准,甚至为走捷径而将别的企业文件直接套用。要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运行控制要求,识别各类运行过程,确定文件的多少和详略程度、结构和形式,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要考虑文件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编制遵循“三性两符合原则”,即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符合质量手册、符合引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明确表述每一岗位、每一环节、每一层级、每一系统的职责和权限、质量控制点和控制方法,确保企业管理和生产“有章可寻、有据可依”。

在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时,可以遵循5W1H的原则,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目的))、Who(谁来做)、When(何时做)、Where(在哪里做)、How(如何做)。

为保持文件的系统性,应遵照统一的要求来编写,而不能各行其是,百花齐放。在内容安排及说明文字中,要符合逻辑规律,不能前后矛盾或说法不一。如果把质量活动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看做是主流的话,那么不正常的少数、特殊情况则是支流。支流往往易被误认为正常的,支流下的产品易失控而造成质量问题。例如紧急放行、转序、不合格、标识丢失或部清,在质量体系文件中,对“支流”问题应有充分的控制措施来预防其失控。文字表达应准确、顺畅、简练,注意文字表达“规范性”。准确就是表达清楚,避免歧义;顺畅就是要语句通顺,易朗朗上口;简练就是要简介和明了。

文件要实现动态控制管理,从顾客的质量要求,到体系文件和质量活动都应该着眼于动态控制。实施动态控制,要求不断跟踪情况的变化和运行实施的效果,并及时、准确反馈信息,调整控制的方法和力度,从而保证质量体系具有针对性,能不断适应质量体系环境条件的变化,持续有效的运行。 5 总结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4篇

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 (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和进口水泥以及存放条件不当影响质量的水泥,在使用前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复试,有试验报告。承重结构的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用水泥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2)轻骨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接规定复试,有复试报告。 (3)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含预制构配件)进场后,应由监理 (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主要检验内容包括: 1)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及检测报告是否齐全。 2)实际材料数量、规格和型号等是否满足设计和施工计划要求。 3)外观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4)按规定须抽检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是否及时抽检等。 5)按规定应进场复试的工程材料,必须在进场检查验收合格后取样复试。 6)成品、半成品、构配件 (含预制构配件)生产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的合格证、复试报告以及构件的性能试验报告等材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 7)建筑外窗除有三性试验 (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外,还应有传热系数检验报告。 8)有隔声、隔热、防水阻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要求的材料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9)当规范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做见证检测,或对材料质量产生异议时,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并有检测报告。 (4)幕墙工程。幕墙工程材料主要包括玻璃、石材、金属板、铝合金型材、钢材、胶粘剂及密封材料、五金件及配件、连接件和涂料等。 1)主要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明等。接规定应复试的幕墙材料必须有复试报告。 2)幕墙应除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检测报告外,还应有传热系数检验报告。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3)玻璃、石材和金属板应有由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

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安全性能检刷报告,井投有关规定取样复试。

4)铝合金型材应检测涂膜厚度。 5) 防火材料应有由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篇二:出厂质量证明书 zj/jy-05 产品质量证明书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型 号: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质量检验专用公章:

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目录 zj/jy-06 zj/jy-07 篇三: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

徐州恒昌华威工程材料经贸有限公司

粉煤灰出厂检验报告单

试验: 复核: 单位(章):

徐州恒昌华威工程材料经贸有限公司

石灰出厂检验报告单

试验: 复核: 单位(章):

混合料组成的设计检测报告

试验: 复核: 单位(章):篇四:产品出厂质量证明书

产 品 出 厂 质 量 证 明 书

收货单位:

检验员:o2

制造厂公章: 2013年10月10日篇五: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合 同 号:jthtsb-154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弹簧支座

规格型号:?275815 编 号:09279~09287 数 量:42=8(组合件)

谨此证明:“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均符合合同的要求,其认可的偏差与合同的规格、标准一致,经检验合格,可以发运。”

质量检测员(签字):

质量科科长(签字):

质 检 签 章: 签 发 日 期: 2009 年 06 月 12 日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合 同 号:jthtsb-154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双锥形滚轴管夹座

规格型号:170 编 号:09288~09336 数 量:242=48(组合件)

谨此证明:“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均符合合同的要求,其认可的偏差与合同的规格、标准一致,经检验合格,可以发运。”

质量检测员(签字):

质量科科长(签字):

质 检 签 章:

签 发 日 期: 2009 年 6 月12日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合 同 号:jthtsb-154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恒力吊架1(dn4000)

规格型号:2270750642 编 号:09336~09344 数 量:42=8(组合件)

谨此证明:“管道支吊架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均符合合同的要求,其认可的偏差与合同的规格、标准一致,经检验合格,可以发运。”

质量检测员(签字):

质量科科长(签字):

质 检 签 章:

签 发 日 期: 2009 年 6 月12日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合 同 号:jthtsb-154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恒力吊架2(dn2600) 规格型号:2270750642 编 号:09344~09348 数 量:42=8(组合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installation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2002041 发布2002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2002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

2002 北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80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CB 50310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4.2.3、4.5.

2、4.5.4、4.8.

1、4.8.2、4.9.

1、4.10.1、4.11.

3、6.2.2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108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93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4月1日

前言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 310-88 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EN 81-1:199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EN 81-2:1998《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建设部组织审查。

本规范以建设部提出的"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为指导方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准则;把电梯安装工程规范的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质量验收和施工工艺的内容分开,将可采纳的检验和验收内容修订成本规范相应条款;强化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要求,明确验收检验项目,尤其是把涉及到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作为主控项目要求;完善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及整机检测项目,充分反映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和内,进一步提高各条款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和观感评价的影响;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内部应对分项工程逐一进行自检,上一道工序没有验收合格就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确保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考虑电梯安装工艺及电梯产品的技术进步,以使本规范能更好地反映电梯安装工程的质量。进入建筑工程现场的电梯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8

8、GB 10060、GB 16899的规定。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邮政编码:065000,Email:fwcgb@heinfo.net),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参编单位: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4 本规范是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最低要求,所规定的项目都必须达到合格。 1.0.5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梯安装工程installation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电梯生产单位出厂后的产品,在施工现场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过程。

注:本规范中的"电梯"是指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0.2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acceptance of i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电梯安装的各项工程在履行质量检验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等几方共同对安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和施工检查记录等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对安装工程进行普查和整机运行考核,并对主控项目全验和一般项目抽验,根据本规范以书面形式对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结果作出确认。 2.0.3 土建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 电梯安装前,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安装单位共同对电梯井道和机房(如果有)按本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对电梯安装条件作出确认

3 基本规定

3.0.1 安装单位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完善的验收标准、安装工艺及施工操作规程。 2 具有健全的安装过程控制制度。

3.0.2 电梯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安装前应按本规范进行土建交接检验,可按附录A 表A 记录。 2 电梯安装前应按本规范进行电梯设备进场验收,可按附录B 表B 记录。

3 电梯安装的各分项工程应按企业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个分项工程应有自检记录。 3.0.3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加安装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 承担有关安全性能检测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仪器设备应满足精度要求,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电梯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 分项工程质量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查验收。

5 隐蔽工程应在电梯安装单位检查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单位检查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4.1 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4.1.1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 土建布置图; 2 产品出厂合格证;

3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

一般项目

4.1.2 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4.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4.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4.2 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4.2.1 机房(如果有)内部、井道土建(钢架)结构及布置必须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的要求。 4.2.2 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2 对有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地接近;

3 对无机房电梯该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4.2.3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 的安全保护围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 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并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当相邻轿厢间有相互救援用轿厢安全门时,可不执行本款。

一般项目

4.2.4 机房(如果有)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电气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应小于200lx。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在机房内靠近入口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控制机房照明电源。

2 机房内应通风,从建筑物其他部分抽出的陈腐空气,不得排入机房内。 3 应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提供设备进场所需要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4 电梯工作人员应能方便地进入机房或滑轮间,而不需要临时借助于其他辅助设施。 5 机房应采用经久耐用且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建造,机房内的地板应采用防滑材料。 注:此项可在电梯安装后验收。

6 在一个机房内,当有两个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台,且相邻平台高度差大于0.5m 时,应设置楼梯或台阶,并应设置高度不小于0.9m 的安全防护栏杆。当机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 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供人员活动空间和工作台面以上的净高度不应小于1.8m。

7 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应有不小于0.8m0.8m 的净通道,开门到位后应能自行保持在开启位置。检修活板门关闭后应能支撑两个人的重量(每个人按在门的任意0.2m0.2m 面积上作用1000N 的力计算),不得有永久性变形。

8 门或检修活板门应装有带钥匙的锁,它应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只供运送器材的活板门,可只在机房内部锁住。 9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开。机房内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10 机房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 4.2.5 井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m 时为0~+25mm;

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m 且小于等于60m 时为0~+35mm; 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m 且小于等于90m 时为0~+50mm;

4)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m 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易产生灰尘。

3 当底坑深度大于2.5m 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4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5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 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6 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离底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 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50mm。

当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时,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隔障的宽度不得小于被保护的运动部件(或其部分)的宽度每边再各加0.1m。 7 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 8 每层楼面应有水平面基准标识。

4.3 驱动主机

主控项目

4.3.1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一般项目

4.3.2 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4.3.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3.4 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3.5 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4.3.6 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50mm 的台缘。

4.4 导轨

主控项目

4.4.1 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一般项目

4.4.2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4.4.3 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4.4.4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与安装基准线每5m 的偏差均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为1.0mm。

4.4.5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导轨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平长度应大于150mm.

4.4.6 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平衡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不应大于0.15mm。

4.5 门系统

主控项目

4.5.1 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4.5.2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4.5.3 动力操纵的水平滑动门在关门开始的1/3 行程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严禁超过150N。

4.5.4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一般项目

4.5.5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4.5.6 层门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5.7 层门指示灯盒、召唤盒和消防开关盒应安装正确,其面板与墙面贴实,横竖端正。

4.5.8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不应大于6mm,载货电梯不应大于8mm。

4.6 轿厢

主控项目

4.6.1 当距轿底面在1.1m 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9~1.1m 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地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一般项目

4.6.2 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4.6.3 当轿顶外侧边缘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离大于0.3m 时,轿顶应装设防护栏及警示性标识。

4.7 对重(平衡重)

一般项目

4.7.1 当对重(平衡重)架有反绳轮,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4.7.2 对重(平衡重)块应可靠固定。

4.8 安全部件

主控项目

4.8.1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4.8.2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一般项目

4.8.3 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4.8.4 安全钳与导轨的间隙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8.5 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轿厢、对重的缓冲器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应大于20mm。

4.8.6 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应大于0.5%,充液量应正确。

4.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主控项目

4.9.1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4.9.2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4.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且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4.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4.9.5 每根钢丝绳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4.9.6 随行电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4.9.7 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4.9.8 对补偿绳的张紧轮,验证补偿绳张紧的电气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张紧轮应安装防护装置。

4.10 电气装置

主控项目

4.10.1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必须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4.10.2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00Ω/V,且其值不得小于: 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一般项目

4.10.3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4.11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4.11.1 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限速器

限速器上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下行标志必须与轿厢(对重、平衡重)的实际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铭牌上的额定速度、动作速度必须与被检电梯相符。 4)安全钳

安全钳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缓冲器

缓冲器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6)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7)上、下极限开关

上、下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

在轿厢或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之前必须动作,且缓冲器完全压缩时,保持动作状态。

8)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停止装置位于轿顶、机房(如果有)、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2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绳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复位开关;

3)有补偿张紧轮时,补偿绳张紧开关;

4)当额定速度大于3.5m/s 时,补偿绳轮防跳开关; 5)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6)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7)对可拆卸式紧急操作装置所需要的安全开关; 8)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4.11.2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驱动主机立即制动;

2 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额定载重量。当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厢以检修速度下行,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时,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11.3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 2 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4.11.4 曳引式电梯的曳引能力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轿厢在行程上部范围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下行,分别停层3 次以上,轿厢必须可靠地制停(空载上行工况应平层)。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制动。 2 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且驱动主机按轿厢上行方向连续运转时,空载轿厢严禁向上提升。

一般项目

4.11.5 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为0.4~0.5。

4.11.6 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1000 次(每天不少于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11.7 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80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85dB(A)。 2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55dB(A);对额定速度大于4m/s 的电梯,不应大于60dB(A)。

3 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4.11.8 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额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15mm 的范围内;

2 额定速度大于0.63m/s 且小于等于1.0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应在±30mm 的范围内; 3 其他调速方式的电梯,应在±15mm 的范围内。 4.11.9 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轿厢载有50%额定载荷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应大于额定速度的105%,且不应小于额定速度的92%。 4.11.10 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轿门带动层门开、关运行,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应无刮碰现象;

2 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与门楣、门扇与门口处轿壁、门扇下端与地坎之间各自的间隙在整个长度上应基本一致;

3 对机房(如果有)、导轨支架、底坑、轿顶、轿内、轿门、层门及门地坎等部位应进行清理。

5 液压电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5.1 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5.1.1 随机文件必须包括下列资料: 1 土建布置图; 2 产品出厂合格证;

3 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及缓冲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复印件。

一般项目

5.1.2 随机文件还应包括下列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4 液压系统原理图。

5.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5.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5.2 土建交接检验

5.2.1 土建交接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4.2 节的规定。

5.3 液压系统

主控项目

5.3.1 液压泵站及液压顶升机构的安装必须按土建布置图进行。顶升机构必须安装牢固,缸体垂直度严禁大于0.4‟。

一般项目

5.3.2 液压管路应可靠联接,且无渗漏现象。 5.3.3 液压泵站油位显示应清晰、准确。

5.3.4 显示系统工作压力的压力表应清晰、准确。

5.4 导轨

5.4.1 导轨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4 节的规定。

5.5 门系统

5.5.1 门系统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5 节的规定。 1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

液压电梯必须装有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且各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极限开关

上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它必须在柱塞接触到其缓冲制停装置之前动作,且柱塞处于缓冲制停区时保持动作状

6)机房、滑轮间(如果有)、轿顶、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7)液压油温升保护装置

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 8)移动轿厢的装置

在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移动轿厢的装置必须能移动轿厢上行或下行,且下行时还必须装设防止顶升机构与轿厢运动相脱离的装置。

2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如果有)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如果有)复位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5.6 轿厢

5.6.1 轿厢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6 节的规定。

5.7 平衡重

5.7.1 如果有平衡重,应符合本规范第4.7 节的规定。

5.8 安全部件

5.8.1 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钳或缓冲器,应符合本规范第4.8 节的有关规定。

5.9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

主控项目

5.9.1 如果有绳头组合,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9.1 条的规定。 5.9.2 如果有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5.9.3 当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链条上,其中一根钢丝绳或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为此装设的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对具有两个或多个液压顶升机构的液压电梯,每一组悬挂钢丝绳均应符合上述要求。 5.9.4 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一般项目

5.9.5 如果有钢丝绳或链条,每根张力与平均值偏差不应大于5%。 5.9.6 随行电缆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随行电缆端部应固定可靠。

2 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井道内其他部件干涉。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随行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接触。

5.10 电气装置

5.10.1 电气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4.10 节的规定。

5.11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5.11.1 液压电梯安全保护验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检查以下安全装置或功能: 1)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当控制柜三相电源中任何一相断开或任何二相错接时,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应使电梯不发生危险故障。 注:当错相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时可没有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2)短路、过载保护装置

动力电路、控制电路、安全电路必须有与负载匹配的短路保护装置;动力电路必须有过载保护装置。 3)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

液压电梯必须装有防止轿厢坠落、超速下降的装置,且各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4)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 5)上极限开关

上极限开关必须是安全触点,在端站位置进行动作试验时必须动作正常。它必须在柱塞接触到其缓冲制停装置之前动作,且柱塞处于缓冲制停区时保持动作状

6)机房、滑轮间(如果有)、轿顶、底坑停止装置

位于轿顶、机房、滑轮间(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装置的动作必须正常。 7)液压油温升保护装置

当液压油达到产品设计温度时,温升保护装置必须动作,使液压电梯停止运 8)移动轿厢的装置

在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移动轿厢的装置必须能移动轿厢上行或下行,且下行时还必须装设防止顶升机构与轿厢运动相脱离的装置。

2 下列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1)限速器(如果有)张紧开关;

2)液压缓冲器(如果有)复位开关; 3)轿厢安全窗(如果有)开关;

4)安全门、底坑门、检修活板门(如果有)的开关; 5)悬挂钢丝绳(链条)为两根时,防松动安全开关。

5.11.2 限速器(安全绳)安全钳联动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限速器(安全绳)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必须动作可靠,且应使电梯停止运行。 2 联动试验时轿厢载荷及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与轿厢最大有效面积符合表5.11.2 的规定时,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当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小于表5.11.2 规定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对应的额定载重量时,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125%的液压电梯额定载重量,但该载荷不应超过表5.11.2 规定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对应的额定载重量;

2)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以额定速度下行;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以检修速度下行。

3 当装有限速器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启状态(直到钢丝绳松弛为止)的同时,人为使限速器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4 当装有安全绳安全钳时,使下行阀保持开启状态(直到钢丝绳松弛为止)的同时,人为使安全绳机械动作,安全钳应可靠动作,轿厢必须可靠制动,且轿底倾斜度不应大于5%。 5.11.3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符合下列规定: 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1.3 条的规定。 5.11.4 超载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当轿厢载有120%额定载荷时液压电梯严禁启动。

一般项目

5.11.5 液压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在额定载重量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次数运行1000 次(每天不少于8h),液压电梯应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5.11.6 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液压电梯的机房噪声不应大于85dB(A);

2 乘客液压电梯和病床液压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不应大于55dB(A); 3 乘客液压电梯和病床液压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A)。 5.11.7 平层准确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电梯平层准确度应在±15mm 范围内。 5.11.8 运行速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空载轿厢上行速度与上行额定速度的差值不应大于上行额定速度的8%;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下行速度与下行额定速度的差值不应大于下行额定速度的8%。 5.11.9 额定载重量沉降量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层站时,停梯10min,沉降量不应大于10mm,但因油温变化而引起的油体积缩小所造成的沉降不包括在10mm 内。

5.11.10 液压泵站溢流阀压力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液压泵站上的溢流阀应设定在系统压力为满载压力的140%~170%时动作。 5.11.11 超压静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将截止阀关闭,在轿内施加200%的额定载荷,持续5min 后,液压系统应完好无损。 5.11.12 观感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第4.11.10 条的规定。

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1 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 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 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 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 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6.3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6.3.1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 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 无控制电压; 2 电路接地的故障; 3 过载;

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 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 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11 梯级或踏板下陷。

6.3.2 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0Ω/V,且其值必须大于: 1 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 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6.3.3 电气设备接地必须符合本规范第4.10.1 条的规定:

一般项目

6.3.4 整机安装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级、踏板、胶带的楞齿及梳齿板应完整、光滑;

2 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3 内盖板、外盖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护壁板接缝应平整。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4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不应小于6mm; 5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间隙不应小于4mm;

6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不应大于4mm。当踏板或胶带有横向摆动时,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之间不得产生间隙。

7 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8 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4mm。 6.3.5 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的速度与额定速度之间的允许偏差为±5%; 2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2%。 6.3.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制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 的规定。

2 自动扶梯应进行载有制动载荷的制停距离试验(除非制停距离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检验),制动载荷应符合表6.3.6-2 规定,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 的规定;对自动人行道,制造商应提供按载有表6.3.6-2 规定的制动载荷计算的制停距离,且制停距离应符合表6.3.6-1 的规定。 6.3.7 电气装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电源插座、检修和维护所必需的照明电源。 2 配线应符合本规范第4.10.4、4.10.

5、4.10.6 条的规定。 6.3.8 观感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行和下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梯级、踏板或胶带与围裙板之间应无刮碰现象(梯级、踏板或胶带上的导向部分与围裙板接触除外),扶手带外表面应无刮痕。

2 对梯级(踏板或胶带)、梳齿板、扶手带、护壁板、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及活动盖板等部位的外表面应进行清理。

7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7.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分项工程中的主控项目应进行全验,一般项目应进行抽验,且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可按附录C 表C 记录。 2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7.0.2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且验收记录应完整。子分部可按附录D 表D 记录; 2 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可按附录E 表E 记录汇总; 3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4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7.0.3 当电梯安装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经返工重做、调整或更换部件的分项工程,应重新验收;

2 通过以上措施仍不能达到本规范要求的电梯安装工程,不得验收合格。

附录A 土建交接检验记录表 附录B 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D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范文第6篇

护理文件书写目的强化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方法通过对147处护理文件书写缺陷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加大对护理文书件写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缺陷,提高了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消灭因护理文书缺陷引发的医疗纠纷,使病人满意率提高.提高护理文件书写质量同时要提高护士的综合素质,书写缺陷才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才能保障医疗安全.

(一)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

(三)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可以使用。

(四) 护理文件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应当用同色笔双线横行划在错字(句)上,就近写上正确字(句)并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五) 护理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书写,并由相应护士注明日期并签全名,签名要清晰、可辨。实习、试用期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护士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护理文件。

(六) 因抢救急危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的,当班护士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及时据实补记,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一)书写规范

一 体温单

体温单用于记录体温、脉搏、呼吸曲线及其他情况,如出入院、手术(分娩)、转科或死亡时间、出入液量、血压、体重等。

(一) 眉栏各项: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日期、手术(分娩)后日数均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填写。

(二)填写“日期”栏时,每页第一日应填写年、月、日,其余6天只填写日期。如在6天中遇到新的或月份开始时,则应填写年、月、日或月、日。

(三) 填写“手术(分娩)后日数”时,以手术(分娩)次日为第一日,依次填写至14天为止。如在14天内行第二次手术,则不需填完14天,而在第二次手术的次日用1/2表示第二次手术后第一日,再填写至14天。三次以上手术以此类推。

(四) 在40℃42℃间相应时间格内,用红墨水笔纵行顶格填写入院、出院、转入、手术、分娩、死亡,除手术外均写时间。如“入院于九时三十分”。

(五) 病人请假离院须经医师书面签名同意,由护士在体温单呼吸线1015次处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注明“请假”,在离院和来院时各测一次体温。测体温时,外出作检查和未清假离院的病人,原则上应补测,如不能补测,则在呼吸线1015次处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注明“外出”,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外出原因和时间。如病人拒测体温,则在体温单呼吸线1015次处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注明"拒测”,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拒测的时间。请假、外出、拒测病人的体温、脉搏、呼吸前后不连线。

(六) 呼吸线以下各栏包括住院周数均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笔填写,用阿拉伯字记数,可免记计量单位。

1.大便次数:每24小时记录一次,记录前一日的大便次数。无大便用“0”表示,灌肠符号用“E”表示,0/E表示灌肠后无大便排出,1/E表示灌肠后大便1次,1 1/E表示灌肠前自解大便1次,灌肠后又大便1次。大便失禁或人工肛门则用"米"表示。

2.液体出入量应当记录前一日24小时的出入总量,用m1表示,分别填写于相应栏内。

3.血压、体重应当按医嘱或护理常规测量,每周至少记录一次。血压用mmHg表示,体重用Kg表示。入院当天应有血压、体重的记录。入院时或住院期间因病情不允许测体重时,分别用“平车”、“卧床”表示。

4. 空格作为机动,根据病情需要记录相关项目,如特殊用药、药物过敏、人工冬眠等。

(七)体温曲线的绘制

1.体温符号: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

2.按测量度数,用蓝笔绘制于体温单上,相邻的体温用蓝线相连,如在同一平行线上不连线。

3. 新入院病人每日至少测量3次体温,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每日至少测量4 次体温,连续测量3天,根据病情变化,随时测量。高热病人每日至少测量6次体温,体温正常后连续测量3天。一般病人每日常规测量2次体温。

4.物理降温半小时后,测量的温度以红圈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并以红虚线与物理降温前的温度相连,若体温无改变,在原体温符号外划一红圈;下次测得的温度应与降温前的温度相连;若病人高热经多次物理降温,应将体温变化情况记录于护理记录单上。

5. 体温上升或下降幅度较大者,应重复测试。无误者在原温度符号上方以蓝色“v"表示核实。

6.体温低于35℃,在35℃线处用蓝笔划一蓝点,并在蓝点处向下划一蓝箭头表示,长度不超过2小格,并与相邻的温度相连。

7.人工冬眠(冬眠降温、亚低温治疗)的体温绘制,在35℃线处用蓝笔划一蓝箭头表示,长度不超过2小格,并与相邻的温度相连。同时,在体温单相应日期的空格内填写“人工冬眠”。

(八) 脉搏、心率曲线的绘制 脉搏以红点表示,相邻的脉搏用红线相连,如在同一平行线上不连线。

2. 脉搏短绌时,心率以红圈表示,相邻的心率用红线相连,在脉搏与心率两曲线之间用红笔斜行划线填满。

3.脉搏与体温相重叠时,先划体温符号,再用红笔在其外划红圈表示。

4. 使用心脏起搏器的病人,心率应以红“H”表示,相邻两次心率用红线相连。

(九) 吸曲线的绘制

1.呼吸以蓝点表示,相邻的呼吸用蓝线相连,如在同十平行线上不连线。

2.呼吸少于10次者,在呼吸线10次处填写实际次数,并与相邻呼吸相连。

3.呼吸与脉搏相重叠时,先划呼吸符号,再用红笔在其外划红圈表示。

4.使用机械辅助呼吸的病人,呼吸应以蓝“R”表示,相邻的两次呼吸用蓝线相连。 ,

二、医嘱及医嘱执行单

(一)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上。护士须及时、准确的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应与主管医师联系,确认无误后再执行。

(二)医嘱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长期备用医嘱、临时备用医嘱。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长期医嘱可由医师直接下在医嘱执行单上或由办公室/当班护士及时分别转抄于长期医嘱执行单上(输液、注射、口服、其他等),每项医嘱护士执行后均应及时注明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

2.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护土应在短时间内执行,对限定执行时间的临时医嘱,应在限定时间内执行,执行后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

3. 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之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长期备用医嘱每次执行时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医嘱内容,护士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

4.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护士执行后应及时在临时医嘱单上注明执行日期、时间并签名。过期未执行应由当班护士用红笔在医嘱上标注“未用”并签名。

(三)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因抢救危急病人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师核实后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护士应当据实补记执行时间并签名。

(四) 药物过敏皮试结果,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阳性用红笔划“+”表示,阴性用蓝笔划“”表示。

(五) 医嘱执行单是护士执行医嘱时的客观、真实的原始记录。医嘱执行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医嘱转抄日期和时间、转抄护士签名、医嘱内容、医嘱停止日期和时间、护士签名、医嘱执行日期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等。医嘱执行单用后归入病历。

三 护理记录分为一般病人护理记录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一) 一般病人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一般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一般病人护理记录适用于除抢救、危重、大手术及须严密观察病情外的所有住院病人。

1.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记录日期、时间、病情观察情况、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2. 根据病人病情决定记录的频次,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情稳定的一级护理病人每周至少记录2-3次;病情稳定的

二、三级护理病人每周至少记录12次。

3. 新入院病人当天要有记录,急诊入院病人当天每班要有记录。急诊入院的病人根据病情至少连续记录2天。

4.一般手术病人手术前、手术当天、术后第1天要有记录。

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输血病人等应及时记录病人的情况,根据病人病情决定记录频次。

6.仅记尿量、血压、饮食等的医嘱,可不记其他内容。

(二) 危重病人护理记录:是指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病人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适用于抢救、危重、大手术及须严密观察病情的病人。

1. 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应根据医嘱、护理常规和病情作好记录,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病情观察应根据各专科的护理特点,如实记录病人客观的病情变化、施行的护理措施和护理效果。

2.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号、页码、记录日期及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3.抢救病人随时记录,未能及时书写抢救记录的,当班护士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4. 危重病人及须严密观察病情的病人日间至少2小时记录1次,夜间至少4小时记录1次,病情有变化随时记录。病情稳定后至少每班记录1次。

5.大手术后的病人根据术后情况随时记录,至少连续记录23天。手术当天应重点记录手术时间、麻醉方式、手术名称、病人返回病房的时间及情况、麻醉清醒时间、伤口情况、引流情况、镇痛药使用情况,详细记录生命体征变化情况及出入液量。

6.危重病人护理记录白班交班前小结12小时(日间)出入量,夜班交班前总结24小时出入量,不足12小时或24小时按实际时间记录。

7、特殊专科记录单:根据病人病情、专科特点制定专科护理记录单。

四、手术护理记录单

(一) 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病人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据实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

(二)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科别、床号、住院病历号、手术日期、时间、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所用各种器械及敷料的名称、数量的清点核对情况、手术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名等。

(三)记录要求:

1. 手术开始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须清点、核对手术包中各种器械及敷料的名称、数量并逐项准确填写。

2.手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及时记录。

3.手术中需交接班时,器械护士、巡回护士要共同交接手术进展及该台手术所用器械、敷料清点情况,并由巡回护士如实记录。

4.体腔关闭前,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共目清点台上、台下的器械、敷料,确认数量核对无误,告知医师。清点时,如发现器械、敷料的数量与术前不符或器械有缺损,护士应自及时要求手术医师共同查找,如查找后的数量仍与术前不符或手术医师拒绝查找,护士应在手术护理记录单的“其他”栏内注明,并由手术医师签名。

5.器械护士、巡回护士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名。

6.术毕,巡回护士将手术护理记录单放于病人病历内。

7.手术无菌包的灭菌指示卡和手术植入物(如人工关节、人工瓣膜等)的合格标识,经检查后粘贴于手术记录单的背面。

五 交班本书写要求

1.必须认真负责,深入病室,在全面了解病人身心情况,掌握重点病情动态和治疗效果的基础上,于交班前书写。

2.日班用蓝笔书写,晚、夜班用红笔书写。

3.姓名下写诊断;凡出院、转出、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危重及死亡者在诊断项下以红笔注明;每个病人的报告之间空一行。

(二)书写顺序

1.填写眉栏各项 病区、日期、原有病员数,新入、转入、出院、转出、危重、手术、分娩、死亡、病员数,现有病员数,无入院者写0,不能写“/”。

2.减员 出院、转院及转科(写明原因、去向及离开的时间)死亡(简要交待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及呼吸心跳停止时间)。

3.增员 入院、转入(注明入病区时间,由何科、何院转入)。

4.本班重点病人 手术、分娩、危重、异常情况,病情突变或特殊治疗的病人。

5.预备工作交待 预手术、预检查、待行的特殊治疗、留取标本及其它需要完成的事项,按

床号顺序记录在“特殊记事”栏内。

6.页数、签名。

(三)交班本书写内容

1.新入院病员应报告 生命体征测量时间、结果、入院时间,主诉,发病经过,进行何治疗,目前病情,入院后观察、处理及效果,须继续观察的重点内容及注意事项。

2.手术病人应报告 手术名称,麻醉情况, 术中经过,回病室及清醒时间,生命体征,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性质及量,伤口敷料有无渗血、脱落,有无排尿排气,镇痛药物应用情况,效果及注意事项。

对于预备手术病人应写明术前准备情况,包括心理状态、手术野皮肤准备、胃肠道准备、各种药物试验和术前用药。3.产妇应报告 胎次、产程、分娩时间、会阴切口和恶露情况。

二 护理文书缺陷的表现

现将护理文书书写中的常见缺陷分析如下:

2.1体温单

眉栏项目填写不全,体温、脉搏、呼吸未记录或时间记录不准确,与医疗记录不一致;患者请假外出未记录,虚填体温、脉搏、呼吸;漏写入院、出院、转入转出、死亡时间;未记录血压、体重;物理降温后无记录显示;短绌脉患者心率和脉率没有同时记录或记录与病情不符;危重患者出入量未统计在体温单上。

2.2医嘱单

医嘱单分为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常见缺陷表现为护士甲代替护士乙签字、漏签字,医嘱单漏填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医生开具医嘱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符。

2.3护理计划单

常见缺陷表现为缺项、护理计划不全面、护理措施不准确、不具体、护理计划的排序未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论排列优先顺序、护理计划与病情不符。

2.4护理记录

护理记录分为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和危重患者护理记录,是住院患者医疗文件记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记载了患者治疗及护理的全过程,反映了患者病情的演变,具有法律效力,是重要的法律资料。因此,护理记录的客观、准确、及时、全面是十分重要的。常见缺陷有:

2.4.1缺乏客观性,护理记录不能完全如实地记录护理行为,准确反映病情变化护理记录内容没有突出护理专业的特点,多数护士记录的内容为患者的病情以及医嘱的内容,这一方面造成与医疗内容重复,另一方面护理措施实施后,护理效果及观察到的病情在护理记录中未完全如实地记录,护理记录不能准确地描述护理行为。例如,在对一位肺心病患者的记录中,有多处记录患者病情、用药情况以及注意预防压疮,而护士采取了哪些护理措施以及如何预防压疮则均无文字记录。

2.4.2缺乏准确性,没有体现因人施护和因需施护相同专科的护理记录内容千篇一律,无个体差异,记录没有针对性,不能反应出患者的个体特征。如同为糖尿患者,但对于初次患糖尿病和长期患糖尿病的护理则不同,健康教育也不相同,患者应掌握的技能也不一样。对于初患糖尿病的患者,主要是要学会如何注射胰岛素,如何配合医生用药,学会一些预防感染、发生低血糖时的自救方法;而对于长期患糖尿病的患者则更偏重于饮食和体育运动的指导,但这些在护理记录中常常未体现出来,即只体现出因病施护,而没有体现出因人施护和因需施护。

2.4.3缺乏及时性,漏记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护士缺乏随时记录的意识,法律意识淡漠,护理记录简单化,临时病情变化的护理记录不全和未作记录,只是机械地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对于临时性的病情观察、采取的护理措施及护理效果记录不全或漏记,中、夜班出现此现象较多。

2.4.4缺乏连续性,不能反映护理连续动态过程护理记录是住院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着患者从入院到出院的所有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措施,应为一个连续性过程,但由于护理记录为阶段性记录,多数护士只记录某一天、某一时段的病情及护理措施,这种护理记录不能完全体现连续、动态的护理过程。护理记录要体现出护理的连续性,特别是上一班次患者采取治疗和护理措施后在下一班次出现结果时,下一班要准确记录患者的反应及变化过程,有时需要连续几个班次记录,而多数护士只遵照规定的护理记录频率,没有根据具体情况连续记录,甚至凭主观想象记录而出现前后不连贯,甚至矛盾的情况。

2.4.5缺乏整体性,前后不连贯,甚至矛盾护理记录与医生病历记载的分离性缺陷,护理记录逻辑性差,如在体温单体重栏内记录“卧床”,护理记录中患者活动情况“自如”。个别护理计划内容未在护理记录中体现,患者的心理、情绪变化、健康教育等内容未在护理记录中体现。如1例慢性肾盂肾炎患者,因病情反复发作,产生了悲观情绪,流露出轻生念头,护理人员发现后,及时给予心理疏导,解除思想顾虑,但以上内容未体现在护理记录中。

2.5输液、注射执行观察记录单

常见缺陷有:静脉输液滴数与医嘱不符,护士签字潦草,缺项。

3讨论

3.1缺陷分析

主要表现为:①部分护士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记录时不认真,涂改、代写、代签名,转抄医嘱后忘记签名,执行医嘱后或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不及时记录[2]。②护士对护理记录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往往只重视解决患者的实际问题,而不重视护理文件的记录,出现错记、记录不全等现象[2]。③个别护士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对患者病情进行治疗、护理中,观察不认真、不仔细,故记录不能客观地反映患者的情况。④护士综合素质偏低。我国的护理教育长期以来以中专教育为主,特别是近年来,护士的来源以职业中专毕业者居多,护士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差,其理论水平亦不能满足临床护理的服务需求,对病情观察不到位,不能很好地收集病情资料,记录不及时,这些造成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时抓不住重点,或只重视患者的精神、饮食,遵医嘱治疗而无健康教育内容,记录缺乏专科特点及患者个性化特点。⑤护理人员不足、工作量大。护士处于繁忙的护理工作中,各种记录又要占用护士大量的时间及精力,使护士身心疲惫感加重,而且重复记录越多,越容易出现失误。⑥患者及家属对护士不信任。一直以来,护士的从属地位使人们认为护士只会听医生的医嘱,只会打针、输液,病情不应该对护士讲述,这些致使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中也存在一些困难。

3.2对策

3.2.1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提高护理记录质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护士各方面的素质迫切需要提高,我科积极鼓励护士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护士理论水平,同时加强护士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帮助护士分析护理差错、事故与护理记录的关系,使护士充分认识到护理记录在医疗纠纷举证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执行护理记录的正确意识:护理记录既是记录患者病情及治疗护理措施、为医生提供诊疗方案的文字资料,也是在出现护理纠纷时保护自己的重要法律依据

 .2.2加强对护士的培训,提高整体素质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学习,提高护

士对护理记录重要性的认识、工作责任心及工作水平,转变服务理念,变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严格规范医疗护理行为,做到做、说、写一致。护士不但要严格遵守而且要认真执行与落实一切护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一流的护理服务,重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及有效沟通,同时也要及时、完整、认真地完成一切护理记录,使护理文书记录能够达到规范化、证据化,使之成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3.2.3科室内多次组织护理文书书写的讲课针对护士在书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法,并将书写规范的护理记录在科室内进行讲评,促进学习,提高护理文书的书写能力。在护士业务学习、业务查房、每月质量分析时把护理记录内容列在其中,并相互交流书写护理记录的经验,同时让资深护士检查指导资历较浅的护士书写护理记录。

3.2.4加强护理记录书写质量管理完善科室护士长、责任组长两级护理质控人员对护理记录书写质量检查,分层负责,层层把关,做好实施环节与终末质量监控的有机结合。

3.2.5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护士掌握良好的沟通技巧,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了解并切实解决患者的需求,取得患者的信任,掌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做到因人施护、因病施护,对作好护理记录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2.6依据标准,不定期抽查依此质量评价标准,护士长和责任组长对住院和出院病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将检查重点放在护士是否及时、准确观察病情上,护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行,记录是否及时、客观、真实等质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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