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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精选8篇)

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 第1篇

网吧转让协议-详细的网吧转让协议

书范本

不难发现很多网吧经营不善,只能是转让了,网吧经营涉及到很多方面的手续,当然转让的时候也要把其一起转让出去。作为网吧闲谈话题,网吧转让协议书是在转让网吧的时候,必须要签订的。网吧转让协议具体的怎么拟定,小编分享一个模板。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网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

市__区__街__号的店铺(原为:____网吧)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年__月__日止,年租金为__元人民币,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在__年__月__日前,乙方需向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

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自行承担。网吧转让协议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

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联系方式:日期:

乙方签字:联系方式:日期:

丙方签字:联系方式:日期:

以上就是一份完整专业的网吧转让协议书,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过户等手续都在其中,有法律的效益,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也有依据,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 第2篇

网吧转让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以人民币______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位于_____的______网吧。

第二条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所有执照、机器、桌椅、空调、风扇及其他杂物。

第三条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第五条转让网吧后,网吧发生得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六条乙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七条甲方承诺乙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

第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工商注册号为网吧的相关证照转让事宜,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xxxx网吧的所有证照,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证号:xxxxxxxxxxxx)、《公安局备案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甲方必须保证拥有该网吧证照的全部产权、保证上述证件真实、合法。

二、甲方以人民币 万元(大写: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工商注册号为xxxxxxxxxxxxx网吧的上述所有证照。

三、付款方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甲方转让金 万元(大写:万元整)。

四、甲方如因提供证件虚假,无法正常过户并未享有上述证照所有权的,甲方需在三日内双倍退回乙方给付金。

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承担转让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签订之日后,乙方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乙方进行证照法人的变更手续,变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工商及税务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甲方应积极配合。网吧转让后甲方将不承担乙方所有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乙方的债权债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以上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将转让金 万元(大写:万元整)支付甲方。

八、在本合同后附甲方身份复印件一份,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甲方要随时配合乙方变更法人,如违约,则赔偿乙方双倍给付金。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边转让给甲方位于网吧。

第二条、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文化许可证等所有证件,电脑等所有杂物。

第三条、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承诺边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自愿将自己经营的 网吧转让给乙方经营,现双方协商如下:

1、转让网吧的全套手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含副本)、安全审核证。消防安全检查抄告书、税务登记证(含纳税手册)、工商营业执照(含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含副本)、公章。

2、转让网吧设备、电脑客户机 台、收银机 台、服务器 台、路由器 台、交换机 台等其它所有设备设施。

3、网吧转让后,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营责任,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4、网吧转让前甲方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5、网吧转让后乙方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6、网吧证照的变更、年审等事项,甲方应协助进行办

理。

7、转让金共计 万元

8、如甲乙双方单方违反协议赔偿对方20%的违约金。

9、此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0、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证 明 人:

签约地点:

20xx年 月 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叁万元整。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从协议签字时起即拥有甲方此证件的所有权。

2、从20xx年4月16日以前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20xx年4月16日以后的债权债务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的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将其所有转让乙方,费用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证上述证件真实、合法,乙方在使用期内办理年检注册、转让过户等一切手续,乙方需无偿予以协助,包括提供身份证件、签字等相关事项。

3、甲方如因提供证件虚假、或者其他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4、以上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将转让费用付甲方,同时甲方将上述全部证照交乙方,乙方即取得上述证照的一切权利。

5、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6、甲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将证件转让给乙方。

7、甲方转让的网吧证件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合格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号码分别如下

8、网吧证件转让以前,有关于网吧证件及其他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转让网吧证件后,网吧发生得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10、甲方承诺:转让网吧证件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11、乙方承诺:乙方对转让后的网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全部责任,所有网吧事务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12、甲方有义务无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及年审手续,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网吧转让协议书6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顶让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房 东):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网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__ 市 __ 区 __ 街(路)__ 号的店铺(原为:____ 网吧)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__ 年 __ 月 __ 日止,年租金为 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整),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在 __ 年 __ 月 __ 日前,乙方需向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 万元整),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自行承担。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年 月 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7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人民币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整。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酒吧包括所有机器、桌椅、空调及其他杂物,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拿走。

第三条酒吧在签字当日起以前的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水费、电费、房屋租赁费、用等概由甲方负担,之后的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转让酒吧后,酒吧发生的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酒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五条甲方承诺“转让酒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酒吧物品、参与酒吧经营,干涉酒吧事务。”

第六条乙方承诺“甲方不对转让后的酒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在款付清后,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酒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以人民币元的价格边转让给甲方位于网吧。

第二条、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文化许可证等所有证件,电脑等所有杂物。

第三条、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乙方承诺边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吧转让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以人民币______元的价格将位于_____ 的正在经营的______网吧整体转让给甲方,由甲方获得经营权和资产所有权,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签订合同后,甲方第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进场经营管理,其余 元(大写元)待相关手续办完(二个月)付清。

第二条 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所有证照、机器、桌椅、空调、风扇、附属设备及其他杂物。

第三条 网吧转让后,网吧的一切权力归甲方所有,包括网吧门面的承租权,网吧相关证照、文件、合同、整体装修、设备、资产、各种印章等完整交接给甲方。

第四条 网吧交收以前,所有债权债务、经济纠纷、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现有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其余均应由乙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 转让网吧后,网吧发生得一切财务,经营及其他与网吧有关的问题、事件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第七条 乙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八条 甲方承诺“乙方不对转让后的网吧发生的任何问题、事件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所有一切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历史遗留问题除外)。”

第九条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另一方支付网吧转让总金额的10%违约赔偿金。

第十一条 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以附件形式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附件:1、设备明细清单 2、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 第3篇

一、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

我国现行法律对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无明确规定, 不同法律规定有在适用中有冲突之处。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不得转让: (六)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根据此,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 依照其规定。”据此,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所以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如果合同标的物不存在其他所有权争议且没有《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和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就应依法为有效合同。

新《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该条将物权变动的合同效力与物权登记的结果进行了区分。但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以及该条加了“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的规定, 所以仍无法解决现有法律对实践中存在的未办理产权证而进行买卖的房屋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矛盾问题, 因此我们只能运用民法理论通过法律解释方法来解决此问题。

二、从民法理论来看不动产变动的立法模式

从民法理论看, 未取得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有关。在大陆法系物权变动理论中,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有种基本模式:意思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模式和形式主义模式 (登记要件主义) , 而形式主义模式又可分为物权形式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两种。

所谓意思主义, 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 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充要条件, 登记与否并不对物权变动合同之效力产生影响。然而不登记之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其以法国民法为代表。在这种立法例之下, 没有物权行为的概念, 发生债权的意思表示就是引起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 两者合一, 一个法律行为可以引起债权发生及物权变动的双重效果。物权变动是债权合同的当然效果, 只要当事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物合法并能确定, 则物权变动便产生有效之效果。不动产物权登记只发挥简单的公示作用, 不产生实体权利之决定作用。

所谓物权形式主义, 指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除了买卖合同外, 还需要加上当事人就转移物权所达成的物权合同和物权变动登记才能完成。也就是说, 在不动产上发生的一切变动都必须经过登记, 否则不生效, 这以德国民法为典型。在物权形式主义模式下, 房屋转让合同和房屋所有权的移转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 房屋所有权移转的物权行为无效, 并不导致房屋转让合同无效。当事人订立房屋转让合同并不以具有处分权限为条件, 只要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就可以签订合同。只有在合同约定的给付客观不能时, 合同才会无效。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也采此模式。

所谓债权形式主义, 又称折衷主义。其物权变动只需债权的意思表示之外加上登记即可, 无需另有物权的合意, 故无物权行为的独立性, 不存在物权行为无因性。即不动产物权变动以债权行为有效为前提, 登记是不动产无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这种立法模式以奥地利、韩国等国家民法为代表。

立法模式的选择, 会直接对交易合同的效果产生影响, 进而对未登记之不动产交易纠纷的处理, 也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如果形式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相区分;如果选择意思主义, 则转让行为 (债权行为) 和所有权转移 (物权行为) 同时完成。

在我国, 关于物权变动是否应当采取物权行为主义规则, 理论上有争议, 对于登记, 究竟为物权变动之生效要件还是对抗要件, 一度成为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门话题。但对于不动产登记可产生公示效果的观点已经趋于一致, 不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 对交易双方均存在极大的风险, 也易对交易安全与秩序造成妨碍。

笔者认为, 我国目前立法承认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 并将其与债权行为严格区分, 但并没有承认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无因型。对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采用债权形式主义模式, 而不是物权形式主义。这在现行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九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 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 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新《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登记;未经登记, 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从《合同法》及其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物权法》的立法看, 笔者认为, 在目前的审判实务中, 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确定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从逻辑上来说更为顺畅, 也符合物权立法的发展趋势。所以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采取的是债权合同+登记的原则。在此模式下, 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 当事人双方就某项财产的转让达成协议依法订立转让合同后, 如果不能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房屋产权不能依法发生转让, 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但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有效成立, 故房屋产权变动 (物权行为) 与转让合同 (债权行为) 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行为。

三、《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转让”的法律解释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禁止转让。通过对我国不动产无权变动进行了分析, 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后, 我们应分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在房屋转让中, 房屋所有权从一方移转到另一方即为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而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屋转让合同即为原因行为。对于该条规定的“转让”的法律性质, 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两种基本观点:一种是把“转让”理解为房地产转让合同, 即理解为原因行为;另一种是认为“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即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如果《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转让”解释为指房屋转让合同这一原因行为, 那么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转让合同属于该条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转让”显然属于强行性规范, 因此, 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如果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根据前面对不动产登记的立法模式的分析, 则此类房屋转让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作为公示方法, 法律赋予登记以一定的法律效力, 旨在使社会公众通过登记知晓不动产之享有与变动情况。应当将登记与合同相区别开来, 登记不是针对合同行为, 而是针对物权变动所采取的一种公示方式。在登记之前, 便已有了有效的房屋转让协议存在。也就是说, 即使没有登记, 房屋转让协议本身仍为有效。所谓登记生效要件, 应当理解为对物权的登记生效, 而非对合同的登记生效。若为合同的登记生效, 则需有法律另有规定之情形。所以, 房屋买卖最直观的流程应是:当事人达成协议———买卖合同生效———转移标的物之占有———登记———取得权利凭证。基于此, 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并生效为对转让房屋进行登记的先决条件, 是否取得房产证并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

而解释法律的方法主要有:语义学解释, 发生学解释, 历史解释, 比较解释, 体系解释和目的论解释。

从语义学角度看, 在我国法律界, “转让”既可以理解为转让合同, 也可以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从体系解释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移转与我国现行物权法立法和民法界通论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体系是相符合的。从目的论的角度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当时可能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时至今日, 这十多年来房地产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变化早已超越了该法制定时的历史环境, 如果再将此条的“转让”理解为“转让合同”, 则会对房地产交易设置限制, 无法适应和满足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而从市场经济和民法秩序所追求的价值看, 将“转让”理解为房地产权的移转, 从把它与其原因行为即转让合同区分开, 一方面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 保护善意第三人, 防止由于各地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普遍上涨和利益驱动,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利用《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来规避法律, 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来欺诈善意的受让人、一房二卖, 逃避合同义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出让人遵守城实信用原则, 努力履行合同义务, 保障交易的严肃性。

所以, 笔者认为, 从目的解释、我国现行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法、合同法的立法体系以及我国社会经济现实看,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 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条语义上的“转让”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更合适。

综上, 新《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应当进行登记, 未经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但却不影响合同效力, 物权行为和合同行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而根据法律解释原则在我国目前社会环境下应将《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转让”缩小解释为房地产物权的转移。所以在笔者认为无其他所有权争议的情况下, 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在合同订立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该依法履行合同, 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 而不应判定合同无效。

摘要:在我国二手房交易中, 一方在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时即与他人订立转让合同转让房屋的案件屡见不鲜, 而法律界对于未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存在争议。本文试图通过民法理论分析和法律解释, 明确如何将《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新《物权法》的规定协调适用, 合法合理地认定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以期促进房地产交易法律体系内部的有效整合, 统一房地产类似案件的审判标准。

关键词:房屋产权证,转让,物权变动模式,物权行为主义

参考文献

[1]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孔祥俊.法律解释方法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3]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二手信托”:资产转让难题待解 第4篇

“大量收购二手集合信托、资管计划、股权基金,有多少要多少。”2015年2月16日,武汉某财富公司的理财经理张强(化名)在他的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信托产品认购信息。

原来,张强有个大客户委托他们收购1亿元的二手短期理财产品,剩余期限4个月、8个月、10个月的都要,一年以上的就不要了。张强表示,他原以为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客户需求,结果只经过两周时间,公司便帮他完成了2000万元的额度。

据张强介绍,去年12月份以来,想要卖二手信托的投资人也络绎不绝。不久前,就有3个客户找到自己,其中有两个客户等待转让的信托份额都在1000万元以上,并且这两个投资人明确表示要配置股票。

所谓“二手信托”,是指信托受益权转让。据权威机构数据显示,2014年12月起,信托理财市场就有所降温,这表现在单周集合信托发行数量环比减少,也表现在“二手信托”的买卖超乎往常地火爆起来。

尽管需求火爆,但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赵廉慧向媒体指出,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缺乏有效的监管,尤其在交易定价、产品信息披露环节缺少行业性的、统一的操作规范。

业务升温

近日,记者查阅多家理财机构的官网后发现,各网站都有多个二手信托的转让和求购消息。

记者在国内某大型信托公司官网看到,该网站“信托产品受益权转让”一栏中就公布了近30条“信托受益权转让”信息,记者拨打客服电话咨询了解到,这些转让的信托产品多数已转出了。

而记者在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网站也看到有多款正在转让的信托产品,如一款债券类集合信托计划的转让规模为200万元,剩余期限为1年,挂牌价格198.8万元,并注明“价格可以商量”。以该产品为例,成立时的预期收益为10%,如果以198.8万元的价格成交,受让者的收益就提高了0.6%。若经协商,转让者作出的让利更大,则接盘者获得的收益更高。

另一家财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介绍,如果价格上达成一致后,转让方需要和受让方一起到信托公司或第三方理财机构签订三方《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转让过程中还需要向信托公司或第三方理财机构支付一定手续费,一般为转让金额的千分之一;若通过第三方撮合还需要支付一定佣金,这部分差距较大,从万分之一到百分之一不等。

“信托中途‘退出’其实不太现实,因为信托产品的提前赎回权一般掌握在融资方手里。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收益权是可以转让的。多数信托计划不能提前终止,投资者想要中途退出只能自己寻找下家,转让收益权。这是一个近万亿元的市场蛋糕,谁都想分得一杯羹。”一家信托公司高管对本刊记者如是说。

他所说的万亿元市场蛋糕,就是信托登记与受益权转让业务。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信托资产规模约为12.95万亿元,今年一季度末资产规模就已超过11万亿元,成为国内第二大金融子行业。若按其中10%信托资产存在转让需求计算,规模就可以达到上万亿元。

转让存难题

“二手信托现阶段能够如此火爆,主要还是得益于股市造富效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

不少人愿意买个二手车,看中的就是性价比。如果买信托,你会买二手的吗?”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急于变现未到期的信托项目,或源于当下股市的赚钱效应。

不过,某第三方理财机构内部人士坦言,“对于信托转让方而言,转出未到期信托产品并不划算。”

他举例称,假如某投资者持有一款100万元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10%,期限为2年,若持有满1年后转让,不仅损失了第二年10万元的收益,由于转让时在价格上作出一定让步,加上转让费用,最终的损失会更高。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个人投资者一般在两种情况下转让信托受益权,一是急需资金;二是提前了解了项目的一些不利信息,对项目的风险及未来的收益保证不太看好。因此,转让活跃不排除是由于一些投资者为规避风险而提前出手。

“而信托转让后相关风险也一起转移,如果接盘者选到好项目,收益显然会比新项目更可观,若不慎买到风险较大且遭遇兑现难的产品,就要承担高风险,甚至有可能会面临损失本息的风险。”此外,还有一位理财师表示,目前信托产品转让往往是单独谈价格,没有形成业内统一标准,因此无法标准化,价格视信托产品资质、转让人迫切程度、资金量等而定。

“受益权转让影响的主要是受让人。在受让之后,除能证明转让人有欺诈、胁迫等事由之外,原受益人即从信托结构中摆脱,新受益人可向受托人主张受益权。若信托项目有风险,除非原受益人有担保,原则上受益人只能向受托人主张违反信托的责任,信托财产上的风险由新受益人承担。所以受让人在受让之前应认真考察信托项目的运作状况。”上述理财师向记者解释道。

本刊记者获悉,我国信托创设之初便定位成私募金融,作为非标资产的信托产品很难得到流通。现在有转让需求的投资者越来越多,转让平台只有几家,而且尚未建立起市场威信。

此前,深圳高搜易有限公司CEO陈康就对媒体公开表示:“对于信托受益权转让,目前很不规范,鱼龙混杂,非常有必要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搭建一个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流通转让平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实现有效监管、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这样才具有公信力,同时有效解决信托产品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内已有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等地方性平台,相继开展信托受益权集中登记、信托合同登记、信托受益权转让等业务。但受制于信托登记制度缺失、区域性交易平台无法跨区交易等政策因素,相关业务发展缓慢。

信托法律师张远忠此前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的受益权转让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市场。一般是在信托公司的官网上有一个转让的板块,客户需要转让就去他们的网站或者市场部登记申报。信托公司那边如果找到投资者愿意受让就撮合成交,然后信托公司再办理登记转让手续。

但是由于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直接连接点没有打通,所以挂出去的待售项目往往很长时间都无法得到正面而有效的响应。”

“信托受益权转让看起来走一个程序就完成了,但是从实操层面看,不得不考虑转让的效力问题。值得关注的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29条对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进行限制,该办法虽仅仅属于银监会的规章,但是在司法对尚未有明确的认定现实中,有可能影响转让的效力。受让人应注意自己是自然人还是机构,是拆分受让还是整体受让。”赵廉慧提醒转让主体在转让之前一定要先根据银监会规章明确自己的权限,以免影响到转让效力。

亟需统一平台

本刊记者获悉,目前国内尚无成气候的信托转让平台。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已经敲定国家首个信托登记转让中心将落户上海自贸区。

今年年初,银监会非银部正式启动信托产品登记系统二期升级暨信托非现场系统整合工作。中诚信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闫文涛此前公开表示,目前信托资产由于流动性差,资金不能及时变现,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够,通过平台实现信托资产收益权转让,增加信托资产的流动性,有助于盘活信托资产存量,为信托转让提供途径,也是打破信托刚性兑付的途径。全国信托登记中心的目的在于发展二级市场转让。

事实上,北京、上海、深圳已经涉足信托二级市场转让。早在2006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就设立了上海信托登记中心,成为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此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产权交易中心相继成立。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上述几家信托转让平台上往往有很多挂牌转让的信托,但没有人来购买,交易并不活跃。据其了解,北金所已经基本放弃了信托转让这块市场。

而对信托公司来讲,目前大部分信托公司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信托转让,个别信托公司如华宝信托成立了内部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平台“流通宝”,但也只是面对华宝信托自己的客户。

有专业人士认为,大部分做理财直销的公司会比较有优势,因为手里掌握着直接的客户资源。目前优选财富要对接一个转让的项目不是难事,就看公司风控部门是否认可这个项目。知名二手转让平台,必定会在比较成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中产生。

金融板块

网吧转让协议书 第5篇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接方):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以人民币的价格边转让给乙方位于 网吧。

第二条、甲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文化许可证等所有证件,电脑等物品。

第三条、网吧交收以前,所有积欠一切税款及电费房屋租赁费、信息费用等概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承诺转让网吧后不已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五条、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网吧转让协议书 第6篇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愿意将位于靖边县民乐巷的任我行网吧,作价人民币130万元(壹佰叁拾万元整)一次永久性转让给甲方。甲方于约定本合同日先向乙方支付100万元(壹佰万元整)订金,余款30万元(叁拾万元整)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二条

乙方转让的网吧包括所有设备、桌椅、电冰箱、空调、取暖设备、灭火器、营业执照及其它杂物。

第三条

网吧现使用的光线及配套设备归甲方所有,(归属电信公司的专属设备除外)。

第四条

本合同约订前,网吧所有积欠的水费、电费、信息费、人员工资费等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现雇用的职工,除甲方同意留用外,均由乙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

本合同约订后,网吧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以及财产损坏或人身损坏及意外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乙方承诺“网吧转让后,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网吧物品、参与网吧经营、干涉网吧事务”。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证照的变更手续及费用,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网吧相关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即构成违约,违约金为50万元。

第十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并会同中介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人各执一份。

方: 乙

方: 中介人:

****年**月**日

保证合同

本人愿对上述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甲方按约足额支付乙方全部转让费及违约金之日为止。

担保人: 时

网吧执照转让协议 第7篇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转让方:(法人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就星运网吧持有人、(各占50%股份)转让事宜,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位于股东50%的股份。

二、甲方转让的网吧经营必需的所有证照。

三、乙方于签定次日内预交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付清所有转让金。逾期未付清所有转让金,则押金作废。

四、甲方在转让以后不得在半径500米范围内经营网吧。

五、甲方变更法人代表给乙方的网吧证照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吧安全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消防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职执证书。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变更、过户、注销等有续。

浅析转让二手住房的个税缴纳 第8篇

关键词:二手住房 转让 核定 核实 税负

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文件出台后,二手房市场再度被炒热。如:在郑州,二手房交易量呈现“井喷”态势,日均受理业务数量为以前的5倍。又如:在湛江,二手房交易量及价格与去年相比增长较大,其中第一季度二手房住宅成交261.6万平方米。

一、文件中所要求的,是新政还是旧规

对于二手住房的交易,在文件出台前就有两种征收方式,一种是核实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而文件中要求的就是前者。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按住房转让收入直接乘以核定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核定征收率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湛江取中值,确定为2%。

核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计税依据为财产转让收入。

二、核实征收较核定征收,税负是否一定高

单从税率来看,给人的错觉就是在核实征收方式下,税负将大增,这也是文件出台后,二手住房交易量井喷的根本原因吧。但我们仔细分析下,就会看到两种征收方式的计税依据是不一样的,一个是转让收入,一个是转让所得。

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住房所取得的全部收入。转让所得是指转让住房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房屋原值、合理费用及住房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后的剩余额,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净赚额。

我们来看个实例,湛江王先生于今年4月30日转让住房一套(不符合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成交價格为80万元,房屋原购房价款为50万元,可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并符合依法扣除标准的相关费用为9万元。

核实征收方式下,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80-50)×5%×(1+7%+3%+2%) =1.68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50-9-1.68=19.32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9.32×20%=3.864万元。

核定方式征收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住房转让收入80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80*2%=1.6万元。

两者相比,同样一套房,核实方式下王先生需多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万余元。那么不管什么条件,核实方式下转让二手住房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定会多吗?延用上例,但将王先生取得房屋原购房价款改为60万元、可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并符合依法扣除标准的相关费用为12万元,我们再来计算一下:

核实征收方式下,应纳营业税及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为:(80-60)×5%×(1+7%+3%+2%) =1.12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80-60-12-1.12=6.88万元。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6.88×20%=1.376万元。

核定方式征收下,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仍为住房转让收入80万元,所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也仍为:80*2%=1.6万元。

两者相比,核实方式下王先生少缴纳个人所得税数千元。那么,什么情况下转让二手住房,核实征收方式下缴纳的个税更少一些呢?我们来做个演算:

首先,我们将净赚额占转让收入的比例称为利润率。根据两种征收方式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如是算式:收入×利润率×20% < 收入×2%,化简得出利润率<10%。换句话说,当个人转让住房净赚额小于转让收入的10%时,核实征收方式下需缴纳的个税更少。

三、个人转让二手住房,如何让所得税税负降到最低

首先,我们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让转让行为符合政策规定。如:财税字[1999]278号文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又如:财税[2011]12号文规定,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款;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当然,我们对失效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要有所了解,不然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如:财税[2011]12号文第三条,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其次,购置住房时发生的费用,尽可能地取得和保管好合法票据。如:购置商品房的发票、自建住房的建安发票、购置或自建缴纳的相关税费的票据。又如: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再如: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指的是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的有效证明。

四、税务征管机关是否会一律适用核实征收

我们知道,要计算出真实的净赚额,转让收入、原购房价、相关费用就必须真实,并且都要有合法的票据。如果转让二手房的人没有取得合法的票据,转让住房的利润无法准确计算出来,税务机关还是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至于如何核定,各地不一定相同。

将转让二手住房的核定征收率确定为2%,国务院的文件出台后,税务机关是不是应该予以提高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

如果税务机关要让核定征收所征收上来的个人所得税款等于按核实征收方式征收上来的税款,得式:收入×利润率×20% =收入×核定征收率。

依照国税发[2009]31号文应税所得率的内含,式中利润率等同于文件所说的应税所得率,式子变为:收入×应税所得率×20%=收入×核定征收率,化简得出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率/20%。

31号文中,房地产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定在10%~20%之间,由此可得出:10%<核定征收率/20%<20%,化简得出2%<核定征收率<4%。若税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的应税所得率定为15%,按上述思路可得出核定征收率应为3%。

基于个人转让二手房与房地产企业(核定征收方式)所得税税负相同的理念,税务机关可能会提高个人转让二手房的核定征收率。但是我们知道,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机关是不能事前确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

房地产企业对个人来说,是个大家伙,维持自身正常经营、必要的税收策划,其税负又能去到哪、实际去到了哪?这都是税务机关是否会调高个人转让二手房核定征收率的重要考量因素。

记得经济学上有个基本的理念,把钱投资在股市或房产上,可减少因通货膨胀而带来的资金贬值。目前,中国的股市不能给百姓信心,老百姓只能将多于的钱投资于房产,这也是房价坚挺不跌的重要原因吧。在政府打压态势下,我们要关注出台的新政,更要分析好新政后面的相关税收政策,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资料: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二手网吧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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