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1篇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职责:《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是: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安全生产法》的时间效力是:“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公众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公众聚集场所、娱乐场所、公共建筑设施、旅游设施、机关团体及其他场所的安全及消防工作。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消防法》及与之相配套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规定》、《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这方面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包括铁路、道路、水路、民用航空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法》原则上也适用于这些行业。目前,这些行业都有自己专门的法律法规,如铁路运输业有《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民航运输业有《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条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此外,民用航空运输安全还执行国际公约和相关的规则;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有《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海上交通运输业有《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条例》;内河交通运输业有《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另外各交通运输业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制定了不少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规章、标准等。
危险物品类安全法律法规: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已经颁布实施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法规。
矿山类安全法律法规:矿山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的行业和部门主要包括: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我国的矿山安全立法工作己取得了很大成绩,先后颁布实施了《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批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规章;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了《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初步形成了矿山安全法律子体系。
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综合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是指同时适用于矿山、危险物品、建筑业和其他方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它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主导性的法律是《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类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类通用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组成。 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通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联合执法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的重要责任,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在安全执法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重大问题上,要及时与当地政府进行协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维护当地政府的声誉,尽到应有的责任。
5.依据事实、尊重科学原则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尊重科学,处罚要准确、合理,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给出正确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类、重大危险源监管类、安全中介管理类、安全检测检验类、安全培训考核类、于人民,所以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徇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一)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我国已经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也都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的职能,要履行综合安全监管和执法职能,各级安全以便依法监管。
(三)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国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指要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制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可依。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落脚点,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经济权利。
但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安全生产法制尚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应有的权利受必须通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
(四)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生产事故多发,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等等是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五)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通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是当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所以,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严厉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综合功能,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2篇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在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人民币,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三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一)股东名称:
(二)营业执照:
(三)身份证号码:
(四)出资方式:
(五)认缴出资:
(六) 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七) 余额及缴付时限: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第八条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非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使规定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提案权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公司执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卷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六)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五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指定(或委派)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任。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人,副董事长_______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或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产生。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股东指定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按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当赞成票和反对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的决定。
第十五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或半数)以上,不够三分之二(或半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或半数)时,决议有效。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召开,召开董事会,董事长或指定的董事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在股东、董事长认为必要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由董事长决定时间、地点。
第十七条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时,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纪录和会议纪要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董事会决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必须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
(四)处理公司其他应由董事长处理的事务;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________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董事长(或经理)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______人,其中监事会主席_______人。监事会可以包括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会成员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财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五条 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取10%的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5%的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利。
(五)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股东决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二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责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久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第三十条 公司的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
(三)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和法定补偿会;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一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或公司永久存续)。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未尽事宜,按《公司法》执行。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薯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并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盖章: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3篇
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5)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中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按照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2.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广大人民群众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 )适用我国法律。
A.一律 B.一般 C.可以 D.不能 4.法律( )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标准。 A.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 B.调整的方法 C.保障权利的途径 D.调整的机制 5.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 )年制定的宪法。 A.1949 B.1950 C.1952 D.1954 6.( )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 A.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7.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
A.权利 B.权力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8.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领导 B.指导 C.监督 D.管理 9.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 A.行政法就是指行政法规 B.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C.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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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种类别的规范性文件
10.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达到( )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A.5 B.6 C.7 D.8 11.增值税属于( )。
A.流转税 B.财产税 C.所得税 D.营业税 12.我国森林法把每年( )定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5日 B.3月11日 C.3月12日 D.3月15日
13.刘迪,6岁,在北京幼儿园学习绘画数年,1989年夏天,某机构组织儿童绘画展,刘迪的画被选中参展,并获得一等奖,得奖金1000元。此时刘迪父母已离异,其母张某为刘迪的监护人,刘迪之父每月给刘迪100元抚养费。1000元奖金应归( )所有。 A.刘母 B.刘父 C.幼儿园 D.刘迪 14.财产所有权中最核心的是(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权 D.处分权 1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应当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公告( )的商标。 A.使用在先 B.申请在先 C.申请在先并且使用在先 D.设计在先
16.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 A.应当负责全额偿还 B.可以负责全额偿还 C.可以不负责偿还 D.应当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 1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 )。 A.可以成为所有犯罪的主体
B.只能成为法律明文规定可由单位构成的犯罪的主体 C.不能成为任何犯罪的主体
D.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8.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处罚。 A.可以免除 B.应当减轻 C.可以减轻 D.应当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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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国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就不再追诉;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须报请( )批准。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最高人民法院 D.中共中央政法委 20.中学生某甲,1983年4月5日生。1998年3月28日,他故意把一同学打成重伤,某甲对于他的这一行为,( )。 A.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D.不负刑事责任
21.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反映了( )。
A.自然规律 B.唯物史观 C.英雄史观 D.22.在价值关系中( )。
A.人永远是主体 B.主体永远是人 C.物可以是主体 D.23.( )在价值观念体系中居于深层次的、核心地位。
A.人生观 B.人生价值观 C.历史观 D.24.道德提倡( )。
A.必须怎样 B.可以怎样 C.不准怎样 D.25.( )是中国革命道德传统。
A.追求真理 B.自强不息 C.勤劳勇敢 D.26.( )是道德问题的核心。
A.政治立场 B.社会理想 C.发展道路 D.27.婚姻的基本要求是( )。
A.婚姻自主 B.情感基础 C.相濡以沫 D.28.( )是道德修养最根本的方法。
A.立志 B.学习 C.内省 D.29.在人际交往中,宽容是一种( )。
A.忍让 B.软弱 C.教养 D.30.思想指人的( )。
A.理性认识 B.科学思维 C.自觉意识 D.
历史传统 客体永远是物 世界观 应当怎样 关心国家 为谁服务 共同生活 实践 妥协 系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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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律与政策的主要区别在于( )的不同。
A.制定主体 B.实施保障 C.表现形式 D.内容具体程度 E.稳定性 2.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责任 E.权力 3.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包括( )保障几个方面。 A.政治 B.法律 C.经济 D.组织 E.群众 4.犯罪集团的主要特征有( )。
A.主体必须是由3人以上组成的 B.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固定性
C.具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目的性 D.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有明显的首要人物
5.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依靠( )来评价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环境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A.内心信念 B.政治思想 C.社会舆论 D.传统习惯 E.法律条款 6.学会合作( )。
A.是教育的目的 B.才能适应竞争 C.是成功的要素 D.目的是受人欢迎 E.目的是改善人际关系
7.政治指涉及( )关系的各项政策和各种活动。 A.社会 B.国家 C.人际 D.阶级 E.民族 8.道德修养( )。
A.是人性向善的过程 B.甚至要经历精神的痛苦 C.是自我改造的过程 D.甚至要经历肉体的磨难 E.主要是接受教育 9.审美是人们对美和美的事物的( )。 A.思考 B.认识 C.欣赏 D.感动 E.评价 10.人的境界是( )。
A.人的技术水平 B.对人生体验、认识、调整和控制的总体水平 C.人生修养的落脚点 D.人生价值的体现 E.社会地位的反映
浪紫箫整理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C 2.C 3.B 4.A 5.D 6.C 7.D 8.C 9.C 10.D 11.A 12.C 13.D 14.D 15.A 16.D 17.B 18.B 19.B 20.A 21.B 22.B 23.B 24.D 25.A 26.D 27.A 28.D 29.C 30.A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博物馆;安全管理;科学防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G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0)22-0084-02
博物馆是文物、标本、资料的主要收藏机构,也是国家严加防护的要害部门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质的提高,人民群众在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对精神文明的渴求也愈发强烈。这些渴求在了解历史、欣赏艺术、品味文化等方面表现得尤其突出。自博物馆免费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人涌向了博物馆,给博物馆的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文博工作的前提就是安全,安全管理是确保博物馆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文物保护的永恒主题。只有文物安全有了保证,才能顺利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2006年底,甘肃省博物馆新馆正式建成开馆,与之配套建设的安防、消防系统也正式投入使用,使博物馆的安全保卫硬件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技防方面由原来的单纯依靠微波报警改变为针对周界、通道、重点部位的多种报警手段和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相结合。同时,结合人防、物防,对馆区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为此,博物馆还根据岗位需要进一步充实了保卫人员队伍,并对保卫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另外,还与保安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协议,聘请保安公司对馆区外围进行安全巡逻、检查,真正实现了以人防为主,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为确保甘肃省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
文物工作,安全是底线,安全得不到保证,文物工作将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多年来,甘肃省博物馆通过合理规划、及时请示、主动汇报等方式,在全馆牢固树立了安全是立馆之本、重中之重的思想,始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问题想在前,安全问题放在前,隐患解决在事故前”的工作原则,把安全工作作为第一要务贯穿于全年的工作中,常抓不懈,随时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加以解决。
为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甘肃省博物馆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职责的要求和范围,结合本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制定了《保卫处人员工作守则》、《监控中心管理规定》、《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博物馆保安守则》、《博物馆技防工作规则》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有章可循、行之有效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实现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了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近几年发生的案例来看,许多发生案件的单位制度完备,但安全管理工作还是出现了问题。这说明尽管制定了制度,但具体工作中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制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因此,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坚决贯彻,严格执行,才能进行管理,落实岗位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建章立制,贵在检查落实。在每一季和年节假日,甘肃省博物馆安全保卫处都要对全馆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同时督促部室进行自查,并对检查有详尽记录和登记,对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馆领导,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违规事项及时查处;建立了上下联动、步步为营的责任人制度,对任何工作、任何环节要指定到人、到事,明确主管、分管、具体实施人的责任和职责,确保“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在广大干部职工中逐步树立起安全无小事,人人遵章守纪,一切按章行事的良好风气,使甘肃省博物馆的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文物安全保卫队伍职业道德建设
实践证明,加强保卫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干部职工防范教育,是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正规化建设,是关系单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从近几年文博系统发生的文物被盗案件可以看出,由于安全保卫人员素质修养、敬业精神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发生案件的不在少数。这就说明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对人员的要求很严格,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安全保卫队伍是做好人防工作、保障文物安全的重要基础。因此,博物馆必须加强教育学习、培训和职业道德观建设,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尽量细化、量化工作指标,使人人明确自己的职责,尽心尽职完成自己的工作。
三、加强技术防范建设,确保文物安全
新形势下,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除了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外,技术防范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它担负着人所不能及的工作。随着甘肃省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设备不断更新和完善,要求安保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素质,了解、掌握更加先进的安防、消防报警监控技术,熟练、准确、规范的操作,强化防范手段。为此,甘肃省博物馆安全保卫处经常邀请施工方技术人员讲解系统原理及操作方法,以提高安保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果断采取措施的能力。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监控中心24小时安排保卫专人值班。一旦接到防盗、防火报警信号,立刻对报警部位进行检查,反复核对,若有情况,立即通告相关人员,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文物安全。
近几年来,甘肃省博物馆从战略高度考虑安全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问题,并将其纳入单位整体人才建设方略,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自主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帮带指导、交流提高”等方式,加大对安全管理建设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关心安全管理队伍的成长进步,注重解决人员的实际困难和个人问题,是保证员工作用发挥的动力源泉,因此,博物馆安全管理工作要在“用人”的同时,不忘“关心人”,以期获得安全管理建设最大效益。
另外,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明确保安在各个点的值班情况和夜间保安人员的巡逻路线、时间和次数,加强防范措施和对人员的检查,确保不出任何事故。
四、树立“文物安全,人人有责”的工作理念
文物部门的首要任务是管理好文物,这是所有文物工作者的责任。所以,文物安全对于文物工作者来说都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现在文博单位保卫部门以外的工作人员都有这样的思想,认为文物安全是保卫人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文物安全无小事,没有安全保障,没有安全的工作环境,还谈何研究,更谈不上发展文博事业。安全意识淡薄的危害性很大,不容忽视。没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心,工作当中难免出现疏忽,粗心大意,进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文物安全人人有责。
近年来,甘肃省博物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花大力气彻底改善了技防水平低下的面貌,先后投入资金,改善基础条件,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同时,拥有了双监、周界等多种报警手段,防火报警系统也得到了改善,基本实现了全方位、多功能,不留死角的实时监控,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现代化技术的报警系统,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不断的更新和完善中,甘肃省博物馆的文物安全工作向着科学化、有序化方向发展。
安全管理正规化建设是免费开放形势下亟待研究的问题,为此,博物馆要切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以实事求是,创新理念,认真谋划和抓好具体工作,在发展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稳定,和谐进步”的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 冯亚武.安全工作是博物馆的立馆保障[J]. 黑河学刊,2009,(7).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5篇
活动目标:
1、鼓励幼儿探索学习,使幼儿认清安全标志,教育幼儿不要玩火、电等危险物品,遵守交通规则。
2、引导幼儿发现尝试,让幼儿知道应该按照安全标志的要求行动,才能既方便自己又不影响集体,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通过幼儿自己动手制作安全标志,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动手制作的能力。
4、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活动准备:
1、多媒体课件:交通安全、严禁烟火、当心触电、禁止触摸等内容的小故事,并配有关的安全标志。
2、事先让幼儿收集有关的安全标志。
3、每幼儿一套安全标志七种:注意安全、人行横道、步行、禁止通行、严禁烟火、当心触电、禁止触摸。
4、画纸、水彩笔、剪刀等工具材料。
活动过程:
一、找安全标志:
1、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教师引导幼儿观看多媒体演示,就其中的交通安全小故事鼓励幼儿探索根据什么标志过马路?
2、提出问题,请幼儿思考:
⑴为什么要有这些安全标志,这些安全标志有什么用?
⑵除了马路上的安全标志,你还见过什么安全标志,在什么地方见过的,它们表示什么意思?
⑶请幼儿继续观看多媒体演示,寻找有关的安全标志。
二、议安全标志:
1、幼儿尝试从布袋中找出安全标志,并介绍这些标志是什么意思?
2、讨论安全标志的用途:我们生活中为什么有这么多安全标志?!.快思.教案网!它们对我们有什么用途?小朋友想一想,如果没有这些安全标志行不行?为什么?
3、议一议没有安全标志的危害:
(1)想一想、说一说,如果没有这些安全标志的危害。
(2)总结:每个人都生活在集体中,作为社会中的人,一定要按安全标志上的要求行动,才能既方便自己又不影响集体。如果不这样,会出现很多问题,人们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不能正常进行。
4、游戏:看谁找的准教师说出一种安全标志名称,请幼儿迅速找出相应的安全标志卡片。
三、设计安全标志:
1、想一想,我们班、幼儿园什么地方需要悬挂安全标志。请小朋友尝试动手设计和制作,让安全标志告诉我们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应该怎样做。
2、请小朋友介绍自己设计、制作的安全标志的内容和作用,并用简练的语言讲给大家听。
活动延伸:
幼儿找需要安全标志的地方悬挂上自己制作的安全标志,并继续探索相关的安全标志,尝试理解安全标志的含义。
教学反思:
安全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将继续探讨和努力,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不断增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每位幼儿撑起一把安全的保护伞!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第6篇
1.知道电可以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方便,但是不安全用电会有危险。
2.懂得安全用电的常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3.了解触电后的急救方法,提高生活能力。 活动准备
PPT、故事《不懂安全的大灰狼系列之神奇的电宝贝》视频、实物插座及台灯、安全用电图片、垫子、自制“电线”一根、长木棍一条。 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激发兴趣
1.师(出示实物插座):小朋友,这是什么?你们知道它有什么用吗?
2.教师演示台灯接电源后工作。
3.师:你们家里还有哪些电器?它们有什么用?
4.师:电给我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如果使用不恰当,它也会发脾气咬人的。
二、欣赏故事《神奇的电宝贝》
1.师:大灰狼在小红帽家里不安全用电,我们看看它发生了什么事? 2.教师播放故事视频《神奇的电宝贝》,幼儿欣赏。
三、讨论
1.师:大灰狼为什么会触电?
2.师:我们在使用电时,应该注意什么?
3.教师小结:
四、看看说说:这样做对吗?
教师出示图片,请幼儿看看用电正确与错误的图片,说说这样做对吗?知道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五、了解触电后的急救方法
1.师:如果不小心触电了,该怎么办? 2.观看PPT,了解触电后的施救方法。
3.情境表演:请幼儿分别扮演触电者和施救者,表演触电后的施救情景。
六、结束部分
1.教师向幼儿介绍“安全用电” 标志。
免费安全生产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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