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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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
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
,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 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
千伏
线三相交流
千伏。 其中,
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运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 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 低压照明用电 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 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 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交流 台, 千伏安
千伏安,其中 台,。
千伏安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止。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 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为1年, 低压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 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帖费,以分担电
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 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 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 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 保留其原容量, 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不再交付帖费;超过保留期限 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 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算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 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
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6.用电方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电容量、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 位和迁移用电地址,均应事先向供电方办理手续。
停止用电时,应将电费结清。
迁移用电地址而引起供电点变更时,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
三、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
1.用电方新装、增装或改装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试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 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原水利电力部或 辖市)电力部门的规定和规程。 省(或自治区、直
2.高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向供电方提供下列电气装置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1)电气设计说明;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电力;
(4)用电功率因数的计算和无功补偿及容量;
(5)高压设备的一次接线方式和布置;
(6)过电压保护、继电保护和计量装置的方式。
低压方式供电的用电方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100千伏安(千瓦)及 以上低压用电方还应提供用电功率的计算和无功补偿资料。
用电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应一式2份, 供电方审核提出书意见后, 退还用电 方1份据以施工。用电方如改变设计,应将变更方案再交供电方审核。用电方安装竣 工后, 应向供电方提供高压电气设备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记录, 经供电方检查, 直至合格。
3.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电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 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 送。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高压供电的工业用电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用电,功率因 数为0.90以上;
(2)其他100千伏安(千瓦)以上用电(包括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 数为0.85以上;
(3)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素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电方,供电方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 规定的现有用电方,应在
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 增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方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方应督促和 帮助用电方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4.用电方在供电前应申请用电指标,并就供电方式、装接容量、用电时间、产 权划分、调度、通讯、计量方式和电费计收等项,与供电方签订供用电合同(或协 议),供电方即可装表接电。
5.用电方的冲击性负荷、不对称负荷和整流用电等对供电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 有影响者,应采取技术措施消除影响,否则供电方可不供电。
四、安全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1.安全用电:
(1)供电方供电设施的计划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应统一安排,需要对用电方 停电时,35千伏以上每年一般不超过1次;10千伏每年一般不超过3次。计划检修停 电应在7天前通知用电方。
(2)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防止电气设 备事故
和错误操作;用电方的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多路 电源供电的用电方应加装连锁装置,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装有自 备发电机组的供电方备案,并应采取保安措施,防止在电网停电时向电网反送电。
用电方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主要电气设备损坏及用电方的原因引起电网停电等 事故时,应立即向供电方报告,并在7天内提出事故分析报告。
(3)用电方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应相互配合,并按照原水利电力部颁 发的有关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由供电方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 和供电方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电方不得自行变动。
(4)供电方对用电方的安全用电工作应督促检查,并积极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及 用电方共同做好对用电方电工的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2.计划用电:
(1) 用电方应定期提出计划用电指标的申请, 内容包括: 计划期内的生产任务、 单位产品电耗定额、需用电量、最高电力负荷、生产班次和节约用电措施等。
(2)用电方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排在枯水期(用电方工业设备的检修应尽量安 排在农业排灌季节)。
(3)供电方和用电方都应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不得超 分超用。供电方应认真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的原则。供电方装设电力定量 装置,用电方不得拒绝。
3.节约用电:
(1) 用电方应定期编制节约用电措施计划, 完成节约用电任务; 供电方应督促、 检查、帮助用电方的节约用电工作。
(2)用电方应积极采用节约用电的技术措施,推广行之有效的节约经验。用电 方因此节约用电,“三电”办公室不得减少其用电指标。凡国家推广的节约用电技术 措施,用电方必须纳入节约用电措施计划,付诸实施。用电方如不采用,“三电”办 公室可相应扣除用电指标。
(3)供电方和用电方应加强非生产用电的管理,取消对家庭生活用电的包用、 包费制,一律按实用电量由个人缴费。使用非生产性民炉,应经供电局批准。
五、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
1.供电方与用电方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分界点划分,其确定原则如 下:
(1)低压供电的,以供电接户线的最后支持物为分界点,支持物属供电方;
(2)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进线 套管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进线套管的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3)35千伏及以上高压供电的,以用电方界外或用电方变电站外第一基电杆为 分界点,第一基电杆属供电方;
(4)产权属于用电方的线路,以分支点或以供电方变电所外第一基电杆为分界 点(第一基电杆维护管理责任由双方协商确定)。
(采用电缆供电的,本着便于维护管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用电设备,未经分管单位同意,不得 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
3.供电方由于工程施工或线路维护上的需要,在用电方处凿墙、挖沟、掘坑、 巡线等时,用户应给予方便。供电方人员应遵守用电方的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用电 方到供电方维护的设备区工作,应征得供电方同意,并在供电方人员监护下工作。 竣工后,均应及时修复。
六、电度计量与收费
1.计费电度表及其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 等,均由
供电方负责办理。高压电用电方的成套设备装有自备电度表及其附件的, 经供电方同意并检验合格后,可用作计费电度表,并办理固定资产无偿转移手续, 用电期间由供电方负责维护管理。用电终了后,再办理资产无偿转还手续。
装设在63千伏及以上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使用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装设 在63千伏以下计量点的计费电度表应设置专用的互感器,不得与保护、测量等回路 共用,现已共用的,应逐步改造。
2.计费电度表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变压器的有功、无功损耗和线路损失由产权 所有者负担。
3.用电方对供电方安装的计费电度表及附件应负责保管,如遗失或因用电方责 任损坏,应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由于用电方原因需要移动表信时,工料费由用电方 负担。
4.用电方要求校验计费电度时,供电方应尽速办理,经校验合格者,应收校验 费;不合格者,不收校验费。用电方对校验结果仍有异议时,可要求供电方上级计 量监督机构直至国家计量局参加处理。 用电方自备的分表, 供电方应接受修理校验, 收取费用。
5.计费电度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方应按实际误差及起 讫时间,退还或补收电费。起讫时间查不清时,可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 法计算。
6.供电方应固定抄表日期,按期抄表收费。用电方应按供电方规定的期限交付 电费。对逾期不交者,按规定加收迟纳金,并可停止供电。
供电方对用电量较多的用电方,由银行分次划拨电费,月末抄表结算。供电方 可委托银行、农村信用社托收或代收电费。
七、违约责任
1.供电方未按计划指标向用电方供电时,事后应补还少供的电力、电量,应向 用电方偿付少供电量电费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用电方损失的,
供电方并应赔偿用电方的损失;用电方超计划指标用电时(包括低容少用电力), 供电方除扣还其超用电量外, 并征违约金, 违约金按多用电量电费的 %计算。
2.供电方由于运行、操作的责任事故造成用电方停电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在 停电时间内可能用电量的电度电费的5倍(单一制电价为4倍)给予赔偿,该可能用 电量按停电前用电方正常用电量计算。但电力系统开关掉闸,经自动重合闸重合良 好或对有备用电源的用电方,只停其中一路电源,其它电源可以满足用电方备用供
电设备能力时,供电方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 用电方应按少供电量电费予以赔偿。 用电方引起的事故,因供电方的责任而扩大停电范围,则用电方不负事故扩大部分 的赔偿责任。
4.供电电压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变动幅度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的不合 格电量电费的20%给予赔偿。但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未达到本合同规定,或其他 用电方的内部原因引起电压波动,供电方不负责任。
电压波动超出允许变动幅度的时间,以用户自备并经供电方校验合格的电压自 动记录仪的记录为准;如用电方未装此仪表,则以供电方变电所的电压记录为准。
5.供电周率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允许偏差时,供电方应按用电方实际所用不合格 电量电费的20%予以赔偿。
周率变动超出允许偏差的时间,以用电方自备并经供电方检验合格的周率自动 记录仪表记录为准。
6.供电方如因施工错误或由于供电方的责任导致高压供电线路断落连接到低压 供电线路,造成用电方用电设备烧毁时,应对该设备修复或给予合理赔偿。
7.用电方如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 电类别,按实际使用时间向供电方补交差额电费,并处以1-2倍差额电费的罚金。 对使用起讫日期
难以确定者,至少按3个月计算。
8.用电方超过报装容量私自增加用电容量,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千伏安) 20元的违约金,并拆、封私增设备。用电方擅自使用已报暂停电气设备或启用封存 电气设备,应追补电费,处以每千瓦20元的罚金,并再次封存擅自启用的电气设备。
9.用电方如私自迁移、 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方的电度计量装置、 电力定量装置、 线路或其他供电设施,处以20至50元的罚金。用电方经供电方同意,自行引入备用 电源,按接用容量处以每千瓦50元的罚金。
八、其它
。
本合同生效后,供、用电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合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 要修改,或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 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供、用电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 等单位各留存1份。份,交
供电方: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用电方:
(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研究以用电营销管理创新为题展开了深层次思考,在分析用电营销管理工作功能的基础上,描述了电力企业在用电营销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完善用电营销管理的新机制,提高用电营销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创新用电营销管理的模式体系,提高用电营销服务水平等方法,为创新用电营销管理机制,建立用电营销管理新体系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 用电营销管理 专业素质 模式体系 服务水平 创新 机制
1 用电营销管理的功能
用电营销管理的功能在于突出电力企业的经营工作,形成以用电营销为基础的管理體系,做到对电力企业各环节、各过程的全部把握,是电力企业全员、全过程参与到营销活动之中,进而使电力企业的管理体系、目标体系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合理化和规范化,形成对电力市场良好的适应,形成电力企业独有的社会与产业定位,全面提升电力企业管理效能,建立起电力企业的营销与管理的新平台,奠定管理工作在电力企业中独特的地位和功能。特别在当前市场成为电力企业核心的目标,只有加强用电营销服务,强化用电营销管理才能有效实现电力企业的功能,为社会提供数量更大、种类更多、质量更高的电力产品,用电营销管理的创新也才能具备新的平台和空间,电力改革的目标也就有了落实和实现的可能和基础。
2 电力企业在用电营销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
电力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和垄断性,这些特殊的特点使得在用电营销管理上存在着发展意愿不足、变革思想不强烈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用电营销活动的开展,使其在市场经济中难于跟上时代和竞争的步伐,进而出现用电营销管理效率低下,用电营销工作难于顺应电力客户的要求,不能适应多样化的市场需要,难于有效顺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甚至造成用电营销管理工作自身的复杂性,进而在电力企业内部组织体系内造成运转不灵、管理缺位、信息失真等问题,严重这会产生电营销管理工作的低效和低质量。
2.1 用电营销管理机制落后
当前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体系和机制上存在不适应电力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具体情况的问题,这导致用电营销管理依然延续传统、僵化的模式和做法,不能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由于机制的滞后用电营销管理工作没有系统的监督和评价作为保障,用电营销管理开展受到了资源和组织上的制约,严重影响了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别在电价形成机制上,用电营销管理工作没有必要的灵活性,用电营销管理机制以计划经济的强制手段为主,导致用电营销工作不能反映出电力市场和用电客户的实际需求,用电营销管理难于全面展开和有效落实。
2.2 用电营销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从事用电营销服务和管理工作的人员素质决定着工作质量,社会对企业用电营销管理的评价多来源于对用电营销人员和管理的直接接触,用电营销工作人员素质决定着电力企业的社会评价和企业形象,而很多用电营销人员和管理人员由于存在专业技能、实际操作和管理素质等各方面的不足,导致普通群众和用电客户对用电营销管理工作一直评价不高,这会直接影响到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开展,实际进行的用电营销服务和管理工作难于发挥对市场的把握和切实的提升作用,同时也制约电力企业对用电营销工作的变革,甚至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社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2.3 用电营销管理的模式落后
管理模式是企业运行总体模式的一个代表性要素,管理模式的落后直接会造成企业运营、发展能力的不足。电力企业现有的用电营销管理存在过于僵化的弱点,这是由于用电营销工作长期处于政府领导之下,用电营销管理一直以行政手段为主等原因共同作用而造成的必然结果,这样的用电营销管理模式无疑将不会具有主动转变和积极创新的原动力,也没有接受外部监督和内部调整的主动性,长期以往用电营销管理模式必将逐步呆板和固化,出现因用电营销管理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冲突,不能发挥用电营销管理在协调、控制和监督上的优势,降低了用电营销管理的工作效能和效率,不但不能有效提升用电营销管理的生命力,更难于保障用电营销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达成。
3 电力企业创新用电营销管理机制的对策和方法
创新用电营销管理的机制要着眼于既有用电营销管理工作体系,从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实际入手,提高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合理性,构建用电营销管理的新系统,夯实管理体系、人员素质、服务环境等基础,有效推进用电营销管理的市场化变革进程,这是打造用电营销管理新机制的前提。
3.1 完善用电营销管理的新机制
用电营销管理必须以电力企业的实际作为出发点,机制的创新也必须以电力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为前提,要以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企业创新作为平台,加强用电营销管理的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使得用电营销管理工作能够全面而系统地开展。当前最为迫切的环节使完善电力企业的定价机制,要在企业内部挖掘电价的调整潜力,依据政府和只能部门的相关规范有机地调整电力价格,从而建立起用电营销管理的正确导向,通过制度和机制的建设起到平衡电力供求关系,优化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作用。当然新机制的完善还应该在用电营销管理的体系优化上下功夫,要根据用电营销实际,调整用电营销管理的组织结构,形成管理上强化用电营销工作的平台,加快用电营销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做到对用电营销管理工作有效地创新和变革。
3.2 提高用电营销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电力企业要建立起用电营销管理的新机制,就必须在人力资源和专业素质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整合和思考。要激发用电营销人员的发展意愿,通过组织学习、系统培训,提升用电营销人员专业技能,有效适应用电营销中常规工作、意外情况处理,增加用电营销人员应对公众需要和企业要求的技巧和能力,通过扎实而系统的用电营销工作获得社会和企业的认可,建立起员工、用电营销、管理工作共同提升和发展的新机制。同时,企业要做好用电营销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立足于管理技能、专业知识、基本素质的提升,通过各种研讨会、交流会、组织学习等方式,展开对用电营销管理人员的培训,使用电营销管理人员能够深层次理解素质提升和专业发展的深层次价值,能够以更为全面的素质和更为高超的技能确保用电营销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3.3 创新用电营销管理的模式体系
要针对用电营销管理模式过于僵化的弱点进行体系的创新,要告别用电营销工作中对政府的依赖和行政手段的依靠,要主动进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转变“电老虎”的管理方式和做法,重新建立起用电营销管理的新模式。要平衡用电营销管理各方面主体的利益关系,综合用电营销工作中资源和优势,形成用电营销管理模式创新的有利支持。要不断强化用电营销管理的职能性和系统性,改变电力企业在用电营销管理中存在的效率不足、功能不明显的问题,将用电营销管理纳入组织变革和模式创新的大背景之中,获得更多的外部支持和内部支撑,使用电营销管理模式更加富有生命力,达到完善用电营销管理体系、优化用电营销管理方式的总体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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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现阶段电力公司的服务质量是电力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电力生产部门与用户之间的重要沟通渠道。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供电企业的工作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在保证基本供电运营的同时,还要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务,充分保证自身的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这对供电公司的供电服务营销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就对现阶段供电服务质量进行了分析,探讨加强供电服务营销策略,并提出相关现实建设意见。
关键词: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方法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电力服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十九大报告主题突出、思想深邃、鼓舞人心,彰显了我们党引领时代发展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报告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全国一流城市电网,全面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在服务地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和服务民生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展现党领导的责任担当。
2、扩展服务渠道
(1)服务网格化
以“客户导向、效率效益”为出发点,把握“注重实用实效、确保安全稳定”两个关键,加强业务融合、简化服务流程,建设业务协同运行、人员一专多能、服务一次到位的网格化服务站。
(2)打造一刻钟服务圈
我们将服务机构深入客户地点附近,实行属地化办公,方便客户,缩短服务到达现场的时长,打造“一刻钟供电服务圈”,使电力抢修时间大大缩短,让工作人员10分钟到达故障现场,户均年停电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提高市民用电幸福感。
(3)推行客户经理名片制
电力公司推行客户经理名片活动是加强服务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推行客户经理名片,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当面对用户时,客户经理代表供电公司,通过客户经理,在供电企业和用户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客户经理拜访客户、完善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回答客户意见,开展一对一特殊群体服务。同时,我们将利用发行“客户经理名片”的机会,深入千家万户,了解客户的用电需求,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供电服务信息,解决用电问题,建立与客户的长期沟通机制,不断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4)建立小区服务群
由于微信的广泛使用,大家都喜欢使用微信作为交流平台,客户经理全面推行在各个小区建立“服务群”。客户经理在微信群发布最新的供电信息、交费情况等,客户也可以在里面询问用电情况,客户经理可以及时答复,减少95598的工单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5)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建立互动
不定期走访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等部门,了解实际需求,经常参加他们的活动,并为他们提高较好的服务。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和渠道,协同检查小区电缆竖井内消防封堵、锁具管理、杂物堆积、表计接线,对电缆竖井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宣传线上电子缴费渠道、智能电管家,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6)设立党员示范岗
结合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根据党支部的特点、目标和实际情况,划分层次和分类指导,梳理制定了“党员示范岗”塑造标准。通过支部申报、群众评价、岗位公告等方式,组织全党积极建立“党员责任区”和“党员示范岗”,悬挂公示牌,在突出位置佩戴党员标志、服务卡等形式,指导工作人员在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中体现自己的身份、责任和承诺。在电力保险、救灾等紧急、危险的工作中,要加紧应对困难,站起来,带头。在日常工作中,要诚实守信,尽职尽责,勇于创新,勇于学习,献身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榜样作用,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会有标杆,树立目标,争取方向,激发党员的积极性。
3、完善基础工作
(1)加强客户竣工服务工作
客户竣工检验合格后,提供《设备运维说明书》,开展倒闸操作、故障排除等技术培训。项目送电后,指导客户建立设备运行值班、电工管理等工作制度。定期为大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信息透明服务、科学用电建议服务、计划停电协商服务、安全用电诊断与能效服务等,通过大数据分析由系统自动生成增值服务建议书,并将增值服务流程固化到系统中,变为常态服务。
(2)抓好数据收集工作,满足居民用电需求
数据收集要全面,总用电数据与分用电数据之和要基本一致,数据包括总量、峰值、低谷值、周数据、月数据、年数据。数据收集一旦开始就不要中断,连续完整的数据,是有效分析的基础。总数据、分类数据、数据变化都要能找到形成的原因,一旦存在不能完全解释清楚的原因,就要一查到底。负荷组成情况、典型负荷特点、决定因素负荷特点、大波动率负荷特点、气候变化对负荷的影响程度、消费习惯对负荷的影响变化等等数据的组成原因,都要在实际工作中摸索清楚,这些数据既有一定的普遍性,又有每个小区不同的特殊性,数据分析者既要具备专业的用电管理素质,又要非常熟悉所在小区的用电情况。
4、做好用电服务,提高居民用电满意度
(1)完善管理体制,提高居民用电服务水平,优化综合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居民用电满意度调查,注重薄弱环节的工作质量。及时发现住宅供电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加以调整。
(2)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服务收費标准,避免增加居民用电负担,应加强抄、核、收管理,采取交叉控制。确保抄表精度准确性,避免有遗漏的行为。同时,要严格执行住宅电价,不要任意涨价、任意收费,在向居民提供服务时要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3)加强小区内基础服务建设,协调物业管理人员检查,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便民服务功能,形成基于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服务站厅及小区服务点的服务网络。
(4)加强电费催缴和停复电管理,为用户提供电费信息查询业务,让用户能够及时查看电费情况,对于拖欠电费的用户应及时发送通知提醒,确需采取停电措施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停电并履行告知义务。
(5)做好拆迁管控。为了确保拆迁期间该区域的安全用电,客户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专人对该区域供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与拆迁办密切联系,谈妥一户拆除一户电力线路,杜绝带电拆迁的不安全行为发生;对拆迁户的拆表、销户以及电费结算设置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规避拆迁区域电费回收不力的风险。
(6)电力公司要重视员工业务培训、服务意识、居住区日常管理、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和员工服务水平的提高。要确保每位员工都具有优秀的业务能力,加强服务意识的培养,加强文明礼仪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观念,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7)首先要树立企业的全面安全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和企业文化,引导全体员工树立责任感和安全感。这样可以提高基层员工的福利,同时可以采取科学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工作,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应重视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在生产过程中有效实施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稳定性。
5 结 语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家用电器进入千家万户,用电量逐年增加。因此,作为居民区,应积极分析和妥善解决供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视电网建设,加强管理体制建设和标准化。同时,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构建更加便捷的质量平台,扩大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并加大内部人员建设,确保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满足居民用电需求,促进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欧 丽.农村用电服务“三化三提升”[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6(32).
[2]李 川.浅析表后用电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电子世界,2014(18).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现阶段的我国电力营销过程中,保证客户的用电需求,处理好供电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才能充分的保证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的经济得到增长。本文通过介绍了智能用电体系下客户关系下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客户关系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为处理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下的客户关系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客户关系;管理
近年来,我国的电力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智能电网系统逐渐的在我国进行了全面的应用。智能用电服务体系是以智能电网为基础,通过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互动服务为电力用户提供智能化的用电服务,使得信息共享的一种综合性平台。智能用电服务体系能够更好的实现与客户的交流,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智能用电服务体系是现阶段我国智能电网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提高用户的用电管理服务及服务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1.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下客户关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尚未全面普及
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企业与客户的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现阶段的我国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智能用电服务体系还没有在全国实现全面的应用,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在部分企业中没有得到建立,仍然采用比较落后的管理方式进行与客户关系的管理,这就导致这部分企业的服务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客户也得不到方便的智能用电服务,这种情况尤其在一些山区较为严重,这就需要电力企业加大对建立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重视。
1.2智能用电服务缺少客户信息体系
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客户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特别是一些用电需求量较大的企业及商业化经营的大客户。然而,在一些电力企业中,缺乏对客户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对于相应的客户服务体系没有建立健全,这就造成在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管理下难以实现对客户的智能管理,造成电力企业对于客户的信息知情甚少,在供电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导致电力企业无法与客户进行正常的交流,以至于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得电力企业无法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质量,因此在智能用电服务体系推广建设应用的过程中,如果不重视相关的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推广,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就很难把握住客户的用电需求和服务特点,就很难维持好企业与客户的关系。
1.3智能用电服务资源分配不均
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属于一种先进的技术,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资金,然而在部分的确电力企业中为了节约成本减少资金的使用量,在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在实际的建设过程中,未能进行相关技术的升级和设备的改善,这就造成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建设效果不尽人意,在智能用电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出现不均,在一些未设立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地区便无法使得客户与用电企业之间和平相处,如果出现客户知道被区别对待的情况,很容易造成用电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恶化。
1.4智能用电服务需求缺乏多样化
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客户对于电力企业要求也越来越多,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如果不重视这一变化,电力企业便无法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这在智能用电服务过程中造成与客户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电力企业去充分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差异化的原因,针对客户的需求,有针对的满足客户的差异性需求。
2加强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下客户关系管理效率的有效措施
2.1改变传统观念,全面普及智能用电服务体系
在现阶段的我国电力行业中,受企业性质的影响,多数电力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思想比较落后,使得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在社会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得到了严重的阻碍,同时也严重的制约着电力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因此,在现阶段的社会发展中,电力企业应认清现阶段的社会发展需求,引进先进的科学服务体系,及时的改善自身的传统管理观念,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实现智能化的服务方式,使得电力企业得到不断的发展。同时,电力企业应充分的认识到我国未来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的改善自身的电力设备,采用先进化的智能设备取代传统设备,逐渐的向智能化转变。电力企业应该明确智能用电服務体系的建设是电力企业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展开相关的建设行动,实现全行业对于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普及应用。
2.2重视客户资料,健全完善客户信息体系建设
在电力企业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中,加强对于客户的了解对于维持客户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下客户关系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需要电力企业加强对客户信息的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客户信息体系,实现全面的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在实际过程中充分的了解客户的需要,以便更好的为客户服务。这就需要电力企业完善客户的信息,做好客户的信息登记和管理,主要的了解客户的用电需求,在客户信息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及时的更新客户体系,主动的去了解、深入客户,认真的听取客户的反馈,从而更好的能够为客户服务。
2.3改善服务策略,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多样化
在现阶段,电力企业就需要迎合社会的多元化发展需要,通过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建设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电力企业通过不断的改善自身的服务策略,不断的满足客户的多样化服务需求,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制定相关的供电服务策略,不断的使用新方法,新策略,做好客户的管理工作,维护好与客户的关系。
3.结论
综上所述,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在现代化的电力企业发展中对于维护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作用,电力企业应该切实有效的加强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维护好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关系,用智能化的管理手段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条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11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火电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电建设工程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的质量监督检查。
1.0.3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火电工程各《大纲》中内容相同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4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特点,补充编制其具体的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5 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规定,厂用电系统受电是火电建设工程质量由静态考核向动态考核转化的重要阶段。厂用电系统受电标志着机组分部试运的开始。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质[2003]62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质临[2002]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建标[2002]2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①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 ② 有关机构:指丁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辑娄试验室。
电建[1996]159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建质[1996]40号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质[1996]111号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国电电源[2001]218号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国电电源[2002]896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1 国电发[2002]589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的
一、二次电气系统安装工程和相应的建筑工程全部施工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0.2 自受电电源一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一厂用电配电装置以及相应的控制、保护和信号系统等全部调试完毕。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3.0.3 直流电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已经正常投用。 3.0.4 DCS相应的监控部分已经调试完毕,具备投入操作条件。
3.0.5 高、低压配电装间和主厂房内低压配电装置操作区域范围内,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安全警示和隔离保卫工作以及消防器材布设均符合规定要求。照明充分,通信联络正常。
3.0.6 厂用电系统受电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审批,并报电网调度部门备案。 3.0.7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
3.0.8 各种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和调试记录等完整、齐全、准确。
3.0.9 相关的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3.0.10 工程质监站预检完毕,对其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并经监理验收后,工程质监站确认已具备正式监检条件。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试运指挥部已成立,电气和热控专业人员落实、到位,并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2 工程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4.1.1.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检。按合同约定组织设备制造厂进行技术交底。
4.1.1.4 建立设备,材料订货和到货检验制度。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规定。
4.1.1.5 工程组织、协凋工作得力。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和监理各单位在厂用电系统受电工作中的组织分工清楚、职责明确。
4.1.1.6 厂用电系统受电工作计划清晰、合理,已报请试运指挥部批准。
4.1.1.7 对分包施工和分包调试单位的资质已核定。由制造厂自行对设备调试的项目已调试合格。 4.1.1.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已批准。 4.1.1.9 厂用受电现场的安全、保卫、消防等项工作已经组织落实。 4.1.1.10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确定。 4.1.1.11 继电保护定值单已提交调试单位。
4.1.1.12 无明示或暗示工程各承包单位违反《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13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完毕。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 4.1.2.1 在本工程中承担的设计工程项目与本单位的资质相符。
4.1.2.2 工程设计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所承担的设计工程项目相符。已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责、权明确。
4.1.2.3 按计划交付施工图纸,保证连续施工。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洽商单等文件审批手续完备、规范。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
4.1.2.4 无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家的行为。
4.1.2.5 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工作到位、处理设计问题及时,无因设计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的现象。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本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监理的工程项目相符。
4.1.3.2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监理部组织机构健全。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合理,具备相应资格,并汪书齐全、有效。
4.1.3.3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实施有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和监理工作程序符合本工程实际,审批手续完备。相应厂用电系统受电的监理工作程序针对性、操作性强。
4.1.3.4 按规定组织或参加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检和施工及调试措施交底。各会议纪要和记录完整、齐全,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
4.1.3.5 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施工和调试项目全部验收完毕、签证规范。 4.1.3.6 总监理师对厂用电系统受电技术措施已审核,并报送试运指挥部审批。
4.1.3.7 按规定参加对设备、器材和原材料的到货检查,对施工中发生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发出的各类质量通知单完整、齐全。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管理闭环。 4.1.3.8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4.1.3.9 对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施工单位处理完毕已经验收。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本企业的资质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符。
4.1.4.2 项目经理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健全,专业人员配置合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检员及特殊工种具备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4.1.4.3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并能持续改进。
4.1.4.4 各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制度以及考评办法与本工程情况相适应。质量问题台账完整、准确、清晰。
4.1.4.5 电气专业施丁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完整、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审批手续完备、规范并在施工中切实执行。
4.1.4.6 按规定进行设计交底、施工图会检和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齐全、规范.各项交底和会检纪要、记录完整、齐全,管理闭环。
4.1.4.7 设汁变更和技术洽商管理制度健全,形成的文件、资料完整、齐全,签证手续规范,管理闭环。 4.1.4.8 盘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编制准确符合《验评规程》和工程实际情况。
4.1.4.9 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的电气安装和相应的建筑工程项目已全部经监理验收完毕,签证齐全、规范。
4.1.4.10 电气试验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试验项目相符。试验人员的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1.4.11 硬母线等金属焊接的特殊工种资质符合规定,持证上岗。
4.1.4.12 配合厂用电系统受电的人员组织和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文明等项工作已全部落实。 4.1.4.13 无违法分包或转包工程的行为。
4.1.4.14 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提出的待整改问题,已经处理、验收完毕。 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5.1 调试单位的资质与承担的调试项日相符。
3 4.1.5.2 调试总工程师已到位工作。电气和热控专业的人员资格符合规定,持证上岗,人员配备满足厂用电系统受电调试工作的需要:
4.1.5.3 各项调试措施编制完整、准确、规范,审批手续完备。厂用电系统受电调试措施已经试运总指挥和电网调度部门批准。
4.1.5.4 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已按规定全部调试完毕,并已验收,签证规范;DCS相应的控制功能已调试合格。
4.1.5.5 各种试验报告内容准确、规范,齐全。
4.1.5.6 由主体调试单位负责纳总,由制造厂自行调试项目或分包调试项目的调试工作进度满足厂用受电要求,调试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6.1 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人员已经配备齐全。生产运行人员已经培训、考试合格,具备持证上岗条件。
4.1.6.2 厂用电系统受电后的管理方式已经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已制订完成。
4.1.6.3 厂用电系统受电所需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反事故措施等均已编制完成,并已出版。 4.1.6.4 电器设备运行操作所需的工器具、仪器、仪表、防护用品等均已备齐,其安全性能和精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1.6.5 计划受电的设备和系统与老厂运行中的和正在施工中的设备、系统的隔绝措施已制定,并按规定审批完毕。
4.1.6.6 设备的名称和双重编号已完成,标示准确、齐全。设备运行安全警示牌已准备完毕。 4.1.6.7 相关的运行日志、记录表单、操作票、工作票和设备问题台账等已准备完毕。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反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资料。 4.2.2 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设计变更单、技术洽商单。
4.2.3 制造厂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文件。 4.2.4 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检验报告。
4.2.5 设备安装记录、调整试验报告、安装和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及隐蔽工程质量检查签证。 4.2.6 继电保护定值单及调试报告。
4.2.7 厂用电系统受电技术措施;电气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4.2.8 厂用电系统受电技术方案。
4.2.9 硬母线焊工资格证件和焊接质量检验报告、记录。 4.2.10 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方面的资料。 4.2.11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报告和检查记录。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 各项电气试验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下简称《交接试验标准》)和制造厂的技术标准。
4.3.2 各带电安全净距符合规范要求。 4.3.3 变压器:
(1)外观完整、无缺损,油漆完好。相色正确、醒目; (2)干式变压器绕组绝缘良好,符合规定标准;
(3)油浸变压器各密封部位无渗油,储油柜和充油套管油位正常;
(4)运输、保管记录、安装记录、器身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干燥记录、绝缘油分析 试验报告和真空注油工作记录均完整、准确,验收签证齐全、规范;
4 (5)冷却系统安装、分部试运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6)事故排油设施符合设计规定,消防设施及喷水试验合格,已经取得地方消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的书面文件,灭火器材布设符合规定;
(7)非电量保护系统试验合格,报告完整,传动试验准确、记录完整; (8)瓷套管的外绝缘和密封良好,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9)绝缘油质色谱跟踪试验结果符合《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4.3.4 断路器外绝缘和密封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1)主回路的导电电阻值和主绝缘(绝缘拉焊)的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分、合闸的时间、速度、同期性等符合规定,SF6气体压力、泄漏率、微水量符 合规定;
(3)操动机构动作准确、可靠,分、合闸动作电压符合规定要求。
4.3.5 隔离开关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和分闸时触头的打开角度或距离以及触头压力等技术指标,均符合制造厂规定。程控锁已投入使用。
4.3.6 各种盘柜安装牢固、接地可靠,盘柜内的电气元件齐全、完好。手车式配电柜和抽屉式配电柜开关,推入、拉出灵活无卡阻,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闭锁可靠,照明齐全、良好。盘柜防火封堵良好,手车式配电柜五防功能齐全、有效,接地刀位置准确、接触良好、传动记录齐全、完整。 4.3.7 避雷器、耦合电容器的各项试验合格。避雷器放电记录器密封良好,指示正确。
4.3.8 互感器的外部绝缘完好无损,密封性能良好。绝缘介质品质合格,油位或气压正常。各项试验合格。
4.3.9 软母线垂弧、相间和对地距离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软母线的压接质量和硬母线的焊接质量符合规程规定。
4.3.10 各类电缆规格符合设计,排列整齐、弯曲和固定符合规定。电缆标牌齐全、正确、字迹清晰;直埋电缆路径标识准确;电缆沟道或电缆夹层内无杂物、积水,照明、通信、排水设施符合设计;电缆的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设计,封堵严密。
4.3.11 二次回路接线正确、可靠。标识牌齐全,字迹清晰、持久,系挂整齐,绝缘可靠、无损伤,回路试验正确,音响、灯光信号正确。
4.3.12 蓄电池室建筑工程及辅助设施全部完成,施工质量符合要求。蓄电池极性标识正确,外壳清洁,绝缘良好,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合格,记录完整、准确。
4.3.13 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调试符合要求,动作试验正确,信号正确;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载现场实测值满足要求;线路双侧保护联调合格。
4.3.14 防雷和接地系统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验评规程》规定。接地网工程质量验收签证和隐蔽检查签证完整、齐全、规范;接地电阻测试合格,试验报告规范;设备接地符合规定,接地线连接正确、可靠。 4.3.15 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道路通畅,沟盖板齐全、完好,照明充分,各部围栏、带电标识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好、齐全,通信正常。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查步骤
5.1.1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方式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法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 自查:
5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和生产运行等单位,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 5.1.3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和生产运行等单位,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7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准备好关于:翻呈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4 正式检查:
中心站接到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7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法
5.2.1 监督检查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各责任主体。
5.2.3 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5.2.3.1 建设单位:本阶段工程概况,本阶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目标、质量管理措施,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本阶段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本阶段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遗留没计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本阶段工程施工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实体质量状况,实际施工进度,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4 调试单位:厂用电系统受电范围内工作内容,调试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人员组织和配备,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及已完成部分的调试工作质量状况,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5 监理单位:本阶段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监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工程质量控制,施工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6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
6 检 查 评 价
6 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以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会后,中心站出具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后,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中心站备案。
附 表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 制表单位:
序 号
资 料 名 称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1. 抄表的定义:供电公司抄表人员定期抄录客户电能计量表计的数据简称抄表。
2. 抄表周期:抄表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有的供电所对农村客户每两月抄一次表。除定为月末24时抄表的客户外,对其他客户均由供电营业部门的抄表人员按期前往客户处抄表。 3. 抄表方式:①手工抄表;②普通抄表机抄表;③远红外抄表机抄表;④远采集抄;⑤低压载波集抄;⑥远程遥测抄表;⑦委托专业性抄表公司代理抄表。 4. 抄表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①电能表容量的配置:电能表的额定电压是根据电网供电电压确定的,如220V,380V,10KV,35KV等,其额定电流按客户用电负荷电流合理配置。②互感器的作用:电压互感器是一种电压变换装置,有电压变换和隔离两重作用,它将高压回路或低压回路的高电压转变为低电压(一般为100V),供给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实现测量、计量、保护等作用。电流互感器是一种电流变换装置,有电流变换和隔离两重作用,它将高压回路或低压回路的大电流转变为低压小电流(一般为5A),供给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实现测量、计量、保护等作用。实际测量时,为了更好的与仪表量程匹配,也有将5A以下小电流变换为大电流(5A)的互感器。互感器具有隔离高电压,扩大电能表量程的作用,将大电源,高电压转换成小电流,低电压的设备。③电能表倍率的计算:电能表倍率=TV变比*TA变比;④电能表误差计算:计量装置影响电量的正确计算,主要有错误接线,计度器故障,电能表失压和倍率错误等;⑤变压器损耗电量的计算:高供高量,高供低量;⑥线路损失电量的计算:△P=3I*I*LRt*0.001。
5. 运行中电能表检查的内容:①检查电能表外壳是否完好;②检查封签;③检查电能表的安装;④检查电能表的运行情况。
二.核算管理
1.①电价:是电能价值的货币表现,是电力商品价格的总称。它由电能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②电能成本:为生产,经营电能时所有的物质消耗支出和劳动报酬构成的特殊的经济范畴称为电能成本;③固定费用:与设备容量有关,与产量无关的费用;④变动费用:与产量有关,与设备容量无关的费用;⑤上网电价:发电厂向电网经营企业输送电能的价格;⑥销售电价:指供电公司经营的电网向电力客户销售电电能的价格;⑦抄见电量:是根据电力客户电能表所指示的数据计算的电量;⑧结算电量:是电力企业电费管理部门与电力客户最终结算电费的电量。
2.电能成本的分类:①从成本的层次分类:总成本和单位成本;②从成本的发生环节分类:发电成本,供电成本,售电成本;③从成本与产量关系分类: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3.㈠我国现行销售电价的类别:①照明电价;②非工业电价;③普通工业电价;④大工业电价;⑤城镇商业电价;⑥贫困县排灌电价;㈡我国现行的电价制度:①单一制电价制度;②两部制电价制度;③丰,枯分时电价制度;④峰谷分时电价制度;⑤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⑥临时用电电价制度;⑦梯级电价制度。
4.制定电价应遵循的原则:①合理补偿成本;②合理确定收益;③依法计入税金;④公平负担成本;⑤促进电力发展。
5.两部制电价:包括基本电价制度和电度电价制度。基本电价是按客户的最大需量或客户接装设备的最大容量计算的电价制度;电度电价是按客户每月记录的用电量计算的电价制度。优越性:①可发挥价格经济杠杆作用,促使客户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设备容量,降低电能损耗,压低尖峰负荷,提高负荷率;②可使客户合理负担费用,保证电力企业财政收入。
6.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㈠计算:㈡考核标准:功率因数考核值为0.9的,适用于高压供电客户;为0.85的适用于100KVA及以上的其他工业客户;为0.8的适用于100KVA及以上的农业客户。
7.基本电费的分日记计算: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增,增容,变更与终止用户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每月安全月基本电费三十分之一计算。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费用。
8.核算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①新装客户立片;②动态处理;③工本审核;④另账处理;⑤资料管理。 三.收费及账务管理
1.电费回收的意义:①可保证电力企业的上缴资金和利润,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②可维持电力企业再生产及补偿生产资料耗费等开支所需的资金,促进电力企业更好地完成发,供电任务,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也可为电力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建设资金;③按期回收电费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电力企业和客户利益的需要。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及时,足额回收电费是电力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实现扩大再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的有力保障。 2.电费回收的方式:①走收;②坐收;③委托银行代收;④银行托收;⑤电费储蓄;⑥付费购电方式;⑦客户自助交费
3.①托收承付:指银行在划拨电费前,应先通知用户,经用户同意后再进行划拨;②托收无承付:指银行在划拨电费时,可不通知用户,直接进行划拨;③同城托收:指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在同一个城市的电费转账方式;④异地托收:指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不在同一个城市的电费转账方式。
4.⑴电费结算合同:是营业管理部门与客户通过国家银行经转账结算方式,清算由于电能供应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一种契约书;⑵其主要内容:①客户名称,用电地址,用电分户账户号,开户银行名称,存款户账号,供电管理部门名称等;②电费结算方式;③每月转账次数;④付款要求。⑶转账次数的要求:营业管理部门对一般客户只在每月抄表后办理一次委托特约银行转账收款的手续。对大客户,一般连同抄表后的结算,每月不超过3次;对特大客户,有
的为6次,每月预收转账的日期和所预收的电费为上月实付电费的百分数一般在50%-90%,以使客户做好资金准备。
5.电费违约金的定义:① 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②每次电费违约金计数收取办法:对于照明客户,不足0.5元时则按0.5元收取;对于电力客户,不足1.0元时则按1.0元收取;对于通过银行托收结算电费的客户,有关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按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③每日电费滞纳违约金计算:居民客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其他客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跨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
6.①应收:抄表审核完毕后对各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包括每个行业分类的计费电量,应收电费和代收电费等数据。按照抄表段,每天,每月进行汇总。②实收:通过各种收费方式对客户进行收费后,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按每天,每种收费方式,每月进行汇总。 7.电费账务处理的要求:①遵循账务集中处理的模式;②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③遵循严格管理电费账户,电费单据的原则;④遵循电费“日清月结”的原则。 四.线损管理
1.①线损:是指电网在输送和分配电能过程中,电流经过各设备元件和线路所产生的电能功率损耗。②线损率:线路损失电量占供电量的百分比称为线路损失率。
2.线损分类:⑴按损耗特点分类:可分为不变损耗,可变损耗和不明损耗;⑵按损耗性质分类:可分为技术损耗和管理损耗;⑶按损耗的变化规律分类:空载损耗,负载损耗,其他损耗。
3.⑴降低线损的技术措施有: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②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设备,改善电压质量,提高功率因数;③合理地调整电网经济运行方式;④变压器的经济运行;⑤配电网络的升压改造;⑥合理调整负荷,提高负荷率;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⑵降低线损的管理措施有:①合理划分电能损耗管理范围,加强指标管理,实行分级考核;②全面开展电能损耗理论计算;③加强计量管理;④严格执行抄核收制度,提高抄见准确率;⑤开展电能损耗的统计,分析,检查,总结及经验交流工作;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⑦加强对农电工的管理,提高他们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五.新装与增容
1.⑴业务扩充的含义:接受客户的用电申请,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办理供电与用电不断扩充的有关业务,以满足客户的用电需要。⑵
其内容:①新装,增容用电的受理;②根据客户和电网的情况,制定供电方案;③收取有关费用;④组织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⑤对客户内部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检查;⑥签订供用电合同;⑦装表接电;⑧资料存盘。
2.业务扩充受理方式:①营业柜台受理;②电话受理;③网站受理;④传真受理。
3.供电方案的主要解决问题:①供多少(是指批准变压器的容量是多少比较适宜);②如何供(是确定供电电压等级,选择供电电源,明确供电方式和计量方式。主要内容:包括供电电源位置,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主接线,继电保护方式,电能计量方式,运行方式等。
4.批准变压器容量的基本原则:要先审查客户申请的变压器容量是否合理,审查客户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如果采用需用系数计算负荷时,计算负荷确定后,一定要根据无功补偿应达到的功率因数,求出相应的无功功率和视在功率,再利用视在功率确定变压器容量。 5.业扩工程的①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工程施工,中间检查,竣工检查;②类别:外部工程和内部工程。 6.中间检查的①定义:当工程进行到2/3,各种电气设备基本安装就绪时,对客户内部工程的电气设备,变压器容量,继电保护,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质量检查;②范围:包括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施工工艺,建设用材,设备选型是否符合规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及现行的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③项目:包括线路架设情况或电缆敷设检查;电缆通道开挖许可及开挖情况检查;封闭母线及计量箱安装检查;高,低压盘装设检查;配电室接地检查;设备到货验收及安装前的特性校验资料检查;设备基础建设检查;安全措施检查。
7.竣工检查的定义:送电前的验收检查。低压报装用户竣工检查项目:①资质审核;②资料验收;③安装质量验收;④安全设施规范化验收。 六.变更用电
1.①变更用电:是指改变由供用电双方签定的供用电合同中约定的有关用电事宜的行为,属于电力营销活动中“日常营业”的范畴;②减容:是指客户正式用电后,提出减少供用电合同规定的用电量的一种变更用电事宜;③过户:是指客户依法变更房屋户主名称的业务;④更改缴费方式:是指受理客户要求变更交费方式的需求,
与客户变更供用电合同,完成客户资料的变更;⑤改类:是指客户正式用电后,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及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的改变。
2.变更用电的工作项目:减容、减容恢复、迁址、改压、改类、暂停、暂停恢复、暂换、暂换恢复、暂拆、复装、更名、过户、分户、并户、销户、批量销户、移表,市政代工、计量装置故障、更改交费方式、申请校验、批量更改线路台区。 七.供用电合同管理
1.①供用电合同的定义:是指供电方根据用电方的需要和电网的可供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的基础上,与用电方签订的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②主要内容:㈠供用电合同主体、㈡供用电合同的特征、㈢供用电合同的内容:①供电方式、供电质量(用供电电压,供电频率,供电可靠性衡量)和供电时间;②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③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④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⑤合同的有效期;⑥违约责任;⑦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2.供用电合同的类别:①高压供用电合同;②低压供用电合同;③临时供用电合同;④趸购电合同;⑤委托转供电合同;⑥居民供用电合同。 八.营业稽查(内稽外查)
1. 营业稽查工作主要内容:①用电报装及业务变更稽查;②抄核收业务稽查;③电能计量业务稽查;④电费账务稽查;⑤用电检查稽查;⑥供用电管理合同稽查;⑦客户服务质量稽查;⑧营销质量考核监督。
2. 换表的方式:①故障换表(是指运行中的计量装置出现故障,影响计量失准的情况);②容量变更换表(指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变更,需要相应配置和更换电能表或电流互感器);③年久换表:指电能表安装运行至规定的轮换周期)。
3. 电费工作质量指标及标准:实超率,实收率,差错率,均价,线损率。
4. 营业质量管理的重点及关键:营业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大工业客户。关键有:①制定供电方案;②建账立卡;③电费审核;④装表接电。
5. 营业工作责任处理的“四不放过”: 即①事故原因查不清楚不放过;②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③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④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6. 违章用电的定义及类别:是指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类别:①擅自改变用电类别;②擅自超过合同确定的容量用电;③擅自使用已在供电单位办理暂停手续的电气设备或启用已被供电单位查封的电气设备;④擅自迁移、更动或擅自操作供电单位的电能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及约定由供电单位调度的客户受电设备;⑤未经供电单位许可,擅自引入电源或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供用电合同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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