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书评范文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1篇
1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研究基础夯实
彭小明作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和理论研究专家, 在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方面研究独到, 著作颇丰, 尤其是在写作教学方面更是思考不止, 笔耕不辍。 彭小明教授作为浙江省写作学会副会长, 温州大学写作学硕士生导师, 一直关注我国写作教学方面的发展研究, 并多次受邀到各高校和中小学校进行专题讲座。 单就写作教学方面而言, 彭小明老师已于2013 年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写作学习论》一书, 该书从写作的本质入手, 分析了写作学习的意义、写作学习的特点和类型;并通过对写作学习的历史与现实的考察, 探索其发展趋势;然后联系不同阶段学生的年龄特点, 探讨了写作学习的规律、理念、原则、目标、内容、要求以及写作学习的一般过程、具体文体的写作学习、写作训练的模式和写作学习评价等。[2]《写作教学模式论》作为其写作教学研究的另一部重要著作的出炉, 以全新的视角, 向我们展示了其在写作教学领域研究的新成果。 该著作从“写作教学模式”这一更加细微的角度切入进行研究, 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写作教学模式发展的历史进程, 并在此基础上架构全新的建构写作教学模式的理论体系, 更难能可贵的是论著对我国“新课改” 以来中小学写作教学中涌现的不同类型的写作教学模式的梳理分析, 更是在实践层面上为广大师生提供了写作教学和写作学习的模本与范例。
2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理论体系完备
《写作教学模式论 》一书除了写作教学模式述评 (代序) 外, 由三大部分构成, 分别为绪论、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理论、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实践。 三个部分彼此关联、相互结合, 体现出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完美统一。
在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理论这一部分中, 《写作教学模式论》分别从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理念、目标、原则、过程、方法、重点、策略、意义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建构一套系统的写作教学模式应该关注的问题, 这对广大从事写作教学的教师来说是极为重要的“脚手架”。 认真分析和研读这一章节的内容, 可以帮助教师更加明确写作教学的本质、特点、规律和意义, 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之路径。 这一章节完整地概括和阐释了建构写作教学模式的一系列理论, 具有极强的理论学术价值。
2.1 全面的写作教学模式文献评述
在“写作教学模式述评” (代序) 中, 《写作教学模式论》对新时期以来我国典型的写作训练、教学模式进行了总结分析, 概括出: (1) 基于“语言思维”的写作教学模式, 如观察分析表达模式、语言思维模式、分格作文模式 (2) 基于“文体过程”的写作教学模式, 如 “文体中心”教学模式、“重视过程”教学模式、“快速作文”教学模式 (3) 基于“动力兴趣”的写作教学模式, 如情境作文教学模式、活动作文教学模式、话题作文教学模式 (4) 基于“做人作文”的写作教学模式, 如绿色作文、生活作文、新概念作文教学模式 (5) 基于“电脑网络”的写作教学模式, 如网络作文、新媒体作文教学模式等等。 对这些模式的概括、梳理和评价, 可以让读者了解我国写作教学模式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的写作理念和写作追求, 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定位自己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
2.2 辩证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理念
彭小明老师认为模式即简化的标准样式, 是理论与实践的操作中介。 “模式”具体到写作学习上和作文教学上, 它应该指可以值得遵循的具有推广可能性的, 并且具有操作程序的“套路”“范式”或“模型”, 因此, 广大教师在自己的写作教学中要努力建构比较固定的、行之有效的写作教学模式;写作教学模式又是教师在教学模式的基础上, 在遵循写作学习和写作教学的内在规律下, 在写作教学实践的过程中, 逐步建立起来的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比较固定的写作教学程序、教学方式, 因此, 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选择和运用, 可以帮助教师找到一种凸显自己教学个性和教学风格的写作教学策略, 又因为模式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所以每个老师都要有建构写作教学模式的意识。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教学有法, 但无定法, 贵在得法;无法之法, 乃为至法”的教学理念。 同理, 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也必须遵循“教学有模, 无定模, 贵在得模, 无模之模, 乃为至模”的建模原则。 正如彭小明老师在书中多次强调的“写作教学有模式, 但没有固定的模式”“写作教学要有模式, 但反对模式化”“写作教学模式要不断建构、解构和重构”等等。 因此, 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既要追求写作教学的个性化, 又要追求写作教学的科学性, 努力做到二者的完美统一。
写作教学作为语文教学的半壁江山, 在整个语文教学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写作教学由于自身的特点, 在实际的语文教学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其中原因除了应试教育这一大背景外, 更多的还与多数语文教师写作教学中的“不作为”有关。很多教师在写作教学中并没有一套系统的写作教学训练体系, 他们不明确写作教学的本质和意义, 不明确写作训练的内容和目的, 更不懂的写作教学的模式和方法, 因此, 实际的写作教学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大多是“无理、无序、无法、无效”的杂乱无章的状态, 这样“随意而为”的写作教学是不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写作人才的。《写作教学模式论》针对写作教学中的这些症结所在, 提出了写作教学中应该关注的另一重要问题努力培养广大教师建构写作教学模式的能力。 因此, 《写作教学模式论》在“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理论”这一章节中, 大篇幅介绍了教师主动建构模式需要明确的问题, 掌握的理论, 做出的实践。 如在论著中彭小明老师明确提出“教师要树立主动建构教学模式的意识, 在研究写作学习理论, 写作教学理论, 反思写作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自觉、积极、主动地建构写作教学模式”。 《写作学习论》以生为本, 注重培养学生写作的综合素养;《写作教学模式论》 以师为本, 注重培养教师建构模式的实践能力。 两本著作各有侧重, 完美结合, 全面地体现了写作教学“教”与“学”的关系。
2.3 系统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策略
写作教学模式是教师在教学模式的基础上、 在遵循写作学习和写作教学的内在规律下, 建构而成的比较固定的写作教学程序、教学方式。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策略就是在建构目标确定以后, 依据已有的条件与环境, 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组合相关的建构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技术, 形成的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的途径与方法。彭小明老师的《写作教学模式论》提出了“树立写作教学模式建构意识, 营造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环境, 确定写作教学模式建构对象, 选择写作教学模式建构方法, 提高写作教学模式建构能力, 评价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结果”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六大策略。 在此基础上, 彭小明教授的《写作教学模式论》还提出了“基于实践的自觉建构、基于理念的主动建构、基于模仿的创新建构、基于情形的多元建构” 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四大方法, 以及 “概念化系统化理论化实践化” 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四大步骤, 这些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策略、方法与步骤极其有助于促进语文教师的专业发展, 指导写作教学实践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3]
3写作教学模式建构实践操作性强
阐述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理论的目的是为了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实践。从20 世纪80 年代起, 在中国高等汉语言文学教育界产生了一股十分强劲的建立现代化、科学化、民族化的写作理论体系和写作教学体系的学术浪潮。 《写作教学模式论》作为彭小明教授主持国家课题“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写作教学模式研究”的理论结晶, 体现出作者在写作教学领域的潜心研究, 以及致力于建立现代化、科学化、民族化的写作理论体系和写作教学体系的学术追求。 在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实践这一章节中, 《写作教学模式论》分16 个小节列举了新时期, 特别是“新课改”以来, 在我国出现的较有代表性的写作教学模式:新概念作文教学模式, 绿色作文教学模式、生态作文教学模式、活动作文教学模式、生活作文教学模式、体验作文教学模式、情境作文教学模式、想象作文教学模式、快乐作文教学模式、文化作文教学模式、乡土作文教学模式、网络作文教学模式、开放性作文教学模式、创新性作文教学模式、个性化作文教学模式和研究性作文教学模式, 这些模式基本囊括了现如今我国写作教学模式的各种取向, 体现了我国写作教学在不同阶段的不同追求, 更代表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写作教学的蓬勃发展和日臻完善。这些丰富多彩、体例完善的写作教学模式对于开阔教师建构写作教学模式的视野, 全方位训练学生的写作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系统地阐述各具特色的写作教学模式, 《写作教学模式论》又为每一种写作教学模式独立成章, 详细阐述每个写作教学模式出现的背景、模式的含义及特点、写作的要求和方法、每个模式教学的基本策略和教学的意义。这种对学术科学化、规范性的追求, 体现了一位学者严谨的治学风范, 值得每一位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学习和推崇。这样的写作模式理论概括, 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建构写其他教学模式的思路和框架。
3.1 借助前沿学理, 科学定名建模
与其他写作著作相比, 《写作教学模式论》 比较独特的地方还在于它紧贴语文教育界发展的步伐, 将学术前沿学理引入自己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当中。 近年来语文界提出了许多语文教育新理念、新模式, 如生活语文、生命语文、生态语文、绿色语文、人文语文、文化语文、诗意语文、情境语文、情智语文、激情语文、简单语文、深度语文、本色语文、真语文和新语文等等。 《写作教学模式论》巧妙借助这些新的教育理念, 建构出生活作文教学模式, 生命作文教学模式, 生态作文教学模式, 情境作文教学模式, 绿色作文教学模式, 文化作文教学模式等, 这就为每一种写作教学模式奠定了广阔的学术背景, 使其更加理论化、系统化。 理论化、 系统化的东西, 反过来又会促进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的科学化、规范化, 因此, 掌握和熟悉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理论, 也是每位学术研究者必须具备的专业素养。 “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 巧妙借助先进理念和概念, 可以为自己的学术研究定名定型, 这样才能把写作教学中的零碎经验以系统化的体制固定下来形成具有推广可能性的, 并且具有操作程序的“套路”“范式”或 “模型”。
3.2 明确问题意识, 建构有的放矢
每一种写作教学模式的建构都是为了解决或改善写作教学中出现的某些问题, 所以在建立写作教学模式之前, 我们心里就应该明了建构某种写作教学模式应该解决的问题, 这样建构的写作教学模式才能更有针对性, 也更有效果。学生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很多, 如学生写作动机问题, 学生写作素材抉择问题, 学生写作语言与思维问题, 学生写作文体问题, 作文表述问题等。《写作教学模式论》 所列举的16 种写作教学模式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都在努力解决学生写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如主张以“活动”“体验”“情境”为主的活动作文、体验作文、情境作文教学模式, 可以让学生在不同的活动、情境中体验不同的生活场景, 以此激活学生写作的兴趣、丰富学生写作的素材, 解决其“语言和思维”的障碍;新概念作文, 开放性作文、个性化作文教学模式充分尊重学生写作的自主权, 全面解放写作对学生的种种束缚, 以期让独具个性的人格在写作中得到培养和塑造。 生态作文、 生活作文、绿色作文教学模式从写作的本源入手, 巧妙解决“作文与做人”“作文与生活”的关系问题, 以追求“作文与做人”“作文与生活”的和谐统一。 所有这些都极具问题意识, 因此才能在实际的写作教学中加以推广运用。
3.3 培育综合素质, 突出写作能力
写作, 不仅仅是语言文字的运用, 而且是写作主体人的综合素质的展示。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乃至整体的文化素养, 是写作教学的目的所在。学生的写作能力又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它包括的范围很广, 如观察能力、阅读能力、感知事物的能力、思维能力 (分析综合能力、想象联想能力) 、构思文章的能力、行文能力 (语感、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等等。所有这些都应该在写作教学当中得到训练和培养。但现今我国的写作教学却陷入了潘新和教授指出的“伪写作”当中, 所谓“伪写作”指的是违背真实写作规律的写作。具体表现为:材料, 命题者提供;观点, 命题者指定、限定;文体, 虚拟, 以“教学文体”取代真实文体;动机, 应试;意图, 违背作者意愿;内容, 言不由衷;表达, 模式化, 等等。“伪写作”的存在, 严重阻碍了学生写作能力的培育和发展。[4]因此, 此时急需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良方。《写作教学模式论》作为解决“伪写作”的一剂良药, 列举出的16种典型的写作教学模式, 试图从不同的层面、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策略上解决写作中的这些问题, 以求全面的、科学的培育学生的综合素质。
4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研究意义深远
随着对写作研究的深入, 对写作本质的理解也更加深刻, 现在大家趋向于认为写作不是孤立的写作知识或某一孤立的写作能力的训练, 而是一种“非线性的写作生长过程”, 在这种写作过程观里“感思、立意、聚材、结构、行文遵循着同样的思维操作模型进行操作”。 写作学研究追寻的理想境界是“操作性与哲理性的统一”, 而要达到这一要求, 写作即要注意对写作意识、写作哲学、写作美学、写作文化精神的把握, 又要进行写作言说行为的多重思维模型的建构与创构的教学与训练。[5]“写作教学模式论”的课题研究充分遵循了写作研究的这一规律, 其研究建构的写作教学模式打破了以往写作中对某一文体或某一能力的单独训练, 从写作的整个环节入手研究与写作有关的一切问题。如其建构的生活作文教学模式在“回归生活世界”这一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下, 提出“生活是作文的源泉”“作文是生活的再现”“作文服务于生活”等写作哲学命题, 主张“作文动机、作文命题、作文指导、作文修改、作文评价的生活化”, 目的是引导学生关注生活、体验生活、思考生活并在作文中将自己做人的原则、价值观念、个人修养、文化品位和审美意趣等用生动的语言文字表达出来, 让写作成为自己生命的真实写照和享受生命的方式, 真正做到作文与做人的统一。不仅生活作文教学模式建构如此, 其他写作教学模式也是这样科学建构起来的。 通过这种方法建构的写作教学模式, 能让学生在写作学习和训练中, 培育自己深厚的人格、审美、文化、哲学等心理素养, 补构自己的心灵背景, 并实现自己写作言说的思维操作化、自动化和创新化。
摘要:《写作教学模式论》是彭小明教授主持国家课题“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写作教学模式研究”的理论结晶, 作为一部专门阐述“写作教学模式”的著作, 以其“辩证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理念”“系统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策略”“多样的写作教学模式建构成果”, 为写作教学和写作学习注入了一汪清泉, 对指导教师进行写作教学, 培养学生写作综合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该论著理论鲜明系统, 策略灵活新颖, 案例丰富多彩, 具有较强的理论学术价值和实践操作价值。
关键词:写作教学,模式,建构,书评
参考文献
[1] 托斯顿.胡森.国际教育百科全书 (第6卷) [M].贵阳:贵州教育出版社, 1991.
[2] 彭小明.写作学习论[M].北京:语文出版社, 2013.
[3] 彭小明.写作教学模式论[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5.
[4] 潘新和.高考“伪写作”导向可以休矣2012年高考作文题浅论[J].高中语文教与学, 2012 (11) .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2篇
该书的难能可贵之处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第一次明确提出,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权利。 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国会中代表大资产阶级利益和上层新贵族利益的长老会派,出于对日益高涨的革命热情的恐惧,为巩固已到手的权利,下令实行书刊预先检查制度,禁止出版带有民主自由意识的书刊杂志。这等同于剥夺人们的言论自由,和专制王朝时期所实行的新闻制度一样。但其实,当时支配历史进程的还是集权主义,问题是在于这个权利应该集中于谁的手中。著名诗人约翰弥尔顿由于论述离婚的小册子触犯禁令,受到国会质询,故满怀激情写下此《论出版自由》。其观点是作者真实思想的反映。鉴于当时的社会环境,提出如此观点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纵观当今之中国,时间已经来到了21世纪,却至今未能达致约翰弥尔顿300多年前所主张的状态,不能不令人悲哀!
二、 对人性好、恶之本性进行了深刻诠释,揭示出人性有“自我的修正”的追求和特性。
约翰弥尔顿主张:
(一)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人凭着自己的理性能够辨别真假正误,并修正完善。
(二)自由地持有主张、自由地抒发意见,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同生命一样神圣不可剥夺。限制言论出版自由,既是对理性的藐视,又是对人权的践踏。他说:“杀人只是杀死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的圣像”。
(三)人的本性具备客观性、普遍性,并无高下贵贱之分。检查禁书的人,并无证据证明其在人性上比普通人高贵,又怎么能保证其不受“污染”?一个蠢人拿不拿书都是笨蛋,我们没有理由因为要限制蠢人而剥夺聪明人增加智慧方面的便利条件。
由此,他得出了“书不在于好坏,而在于读者”的结论。可现今,国人在言论、出版领域还在相当程度地“享受”着英国人300多年前的“待遇”,难道不应当汗颜和反思吗?
三、 强调革命者绝不能因集团利益而自食诺言,重复封建专制式的、限制人向往自由的政策。
当时的英国国会议员,大都是由于参加了革命而当选。于是约翰弥尔顿对他们说:你们自己英勇而又指挥如意的谋划给我们带来了这种自由,它解放了、扩大了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见识。现在除非培育我们的诸位议员对于纯正自由的爱已经不如往昔,否则就无法使我们在能力、知识和追求真理的热情上倒退。我们可能再变成诸位当初所发现的那种愚昧、粗暴、拘泥而奴化的情况。但那时诸位就首先必须变成旧统治者一样的暴虐、武断和专横。。。约翰弥尔顿用近乎讥讽的方式让当权者明白,回复不自由的状态是不被欢迎和不可行的。
中国的历史进程与此又何其相似?!1912年国民党推翻了封建专制的清王朝统治,后来因集团利益变得腐败和专制;1949年共产党领导人民推翻了的国民党专制统治,建立了现今的新中国,为的是还人民以幸福和自由。可如今,我们的幸福度、自由度究竟如何?何时再得以前进和进步?
有感于读《论出版自由》这本书,我愿再次重申约翰弥尔顿的观点,摘要如下:
1. 人民的出版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
2. 限制言论自由即是妨碍真理本身,唯有保障言论自由,才能使真理战胜谬误。
3.“观点的公开市场”不会带来恶果,因为人性的追求有“自我的修正”的特性。
4. 言论、出版自由有时难免会带来有害毒素,但健康的心理完全能够抵御它。只有让真理与谬误进行“自由而公平”的较量,人们才会不断增强判断力、免疫力和鉴赏力。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3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 当今社会,民主与自由已经成为社会的主题,人们对个人自由有着迫切的追求,而且,也只有能够满足个人自由的社会才是真正的民主社会。那么,人类自由的适当范围是什么?个人自由的限度是什么以及政府干涉的限度是什么?都是我们需要解决与明确的问题,从而确立适当的制度保证人类个人自由地实现。而这些问题,我们都可以从穆勒的《论自由》一书中找到答案。
《论自由》的核心思想,在开篇第一句话中就交待得很清楚,其主题是“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也就是说其中心之论在于讨论社会状态下的自由,但实质上仍是通过个人自由来界定政府(虽然这个“政府”在穆勒那里已经因民主政体的有序运作而大大地等同于社会)。“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句话就是开启本书的钥匙,这也正是严复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的缘由。《论自由》大量篇幅都在讨论思想、言论、个性自由的重要性,核心思想正是如何节制社会权力和公权力,尤其是统治者的权力,即限制政府以及与政府相关联的“多数的暴政”它被认为是必要的,“但也是高度危险的,因为作为武器它不仅可以用来抵御外敌,还会被用来对付其臣民”。
在书中,穆勒大谈思想言论自由,以及与思想言论自由有着密切关系的个性自由,强调社会权力之于个人自由的限度。于是穆勒的问题是:建立在个人权利正当性基础上的政府就可以限制个人自由的发展?他的论证有两层逻辑,一层是自由论,另外一层是政府论,他的主旨是通过论证个人自由指向限制政府权力。即划清政(以及作为政府后盾的社会)权力的边界。
自由是人类的永恒话题,是人类理性的普遍追求,是一个民族具有生命力、表现力的基础。人类自由的适当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类内在的一是领域的自由,对举凡实践、思想、科学、道德、宗教等所有事物的意见和态度的绝对自由。第二,这一原则要求品味与志趣自由。第三,由个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样限制内的个人联合的自由。而如何确定自由的限度,及如何保证每个人的自由都实现且不危害他人自由,则需遵守两个原则。
穆勒提出了两条自由的原则是: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
二、只有当个人的行为危害到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当接受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社会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对个人的行为有裁判权,也才能对个人施加强制力量。穆勒认为,个人在追求某一合法目标时,无论在任何制度中,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他人利益的影响,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失。判断这种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是:是否对社会普遍利益造成危害。因此,穆勒所强调的个人自由是种社会自由,这体现了穆勒对如何实现自由原则的思考。他认为人格的价值不仅是形而上学的教条,而是在实际条件下要实现的东西。他肯定思想和讨论自由,并要求政府不仅要通过消极地不干预来保障公民自由,还须依靠立法来创造和增进公民自由。体制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会,社会要素被引入密尔对自由的讨论之中。密尔认为,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本身具有价值,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不仅于己有利,也使社会能从中得到好处。通过穆勒的论述,自由的范围更加广阔,自由主义哲学也更加贴近时代要求。自由原则和自由主义哲学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长远来看,国家的价值,归根到底还是组成这个国家的个人价值;一个国家为了在各项具体的事务中是管理更加得心应手,或为了从这种具体实践中获取更多类似技能,而把国民智力拓展和精神提神的利益放在一旁;一个国家为了要使它的人民成为它手中更为驯服的工具,哪怕是为了有益的目的,而是人民渺小,终将会发现,弱小的国民毕竟不能成就任何伟业;它为了达到机器的完善而不惜牺牲一切,到头来却将一无所获,因为它缺少活力,那活力已然为了机器更加顺利的运转而宁可扼杀掉了。”
可见,个人自由对我们个人以及国家的重要性,用强迫办法不让一种意见发表,即使对持那种意见的人使用了暴力,有剥夺了社会从自由调查研究和提出批评意见中所能获得的好处,并且个人自由是我们每个人的权利。因此,很有必要限制政府权力,划清政府干涉的限度,缩小政府干涉的范围,保障自由的实现。也由此论证了建立在个人权利正当性基础上的政府也不可以限制个人自由的发展。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4篇
密尔《论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权界,提出了关于自由的两个原则:个人在不伤害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国家或社会如果要干预个人行为,唯一的动机是社会保护。在这两个原则的支配下,任何个人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况下,他成了个人的最高主权者。因此,个人自由成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边界:你的自由,我的边界;我的自由,你的边界。自由的含义体现为严复所归纳的“自为造因,自受报果”。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当中,自由的意义则体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个人自由拥有的不被干涉的空间,是个人对自己行为的充分自主,对行为结果的自我承担。在个人自由发展的环境中,个人的独立性不断培养出来。个人拥有的自由保证了个人不需要对权力的唯唯诺诺,国家对个人空间的不干预,使得国家对个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尔在《功利主义》中提出,快乐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高级快乐是精神上的快乐,而低级快乐是物质上的快乐。人们只要经历了这两种快乐,就会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乐而非仅仅追求物质快乐。因此,自由提供给个人的是精神上的快乐,是个性的自由发展。如帕斯卡尔所言,人是一支会思想的芦苇。人区别于动物正是在于人是会思想的动物,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对自由的渴望,是每一个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对个人的充分发展,更是社会进步的前提,是人类幸福的基础。功利主义认为,幸福是人们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义、美德、诚信等等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实现的当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福”。密尔写到,“一国当中,人们性格的多样化,然后国家才有具有活力。”个人自由培养的独立性的个人,是社会进步、国家强大的重要基础。自由社会带来的是自由的、异质化的个人,异质化的个人带来的是思想的创新,人们智力水平的提高。因为在专制社会中,个人根本无自由可言,权力对思想压制有本能的爱好,这种压制带来的是众多同质的愚民。愚民是专制者巩固权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独立,国家越是强大。迪尔克姆认为,分工越细,个性越鲜明,每个人对社会和其他人的依赖性越深,因而社会整体的统一性也就越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个人自由是异质化个人的保证,异质化个人是形成一个有机社会的条件。霍布豪斯认为,自由主义的核心是懂得进步不是一个机械装置的问题,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问题。好的机制必须能够提供渠道,让这种力量通行无阻,使社会结构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个人自由的确立,是对国家的一种约束。密尔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数服从多数所产生的“多数人暴政”。专制的武断是可以看得见,但多数人暴政带来的后果却总是在无形当中,其影响是所有人都难以逃避的。可以说,多数人的暴政产生的恶丝毫不亚于专制产生的恶。多数人暴政在托克维尔《论美国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论述,作为同时代的思想家,密尔在《自传》中坦言,对多数人暴政的论述受到了托克维尔思想的影响,他们都意识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数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对少数人自由的压迫。密尔对个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体对个人的干涉,损害个人的自由。《论自由》提出的两个原则,是对群体和个人权力界限的划定,更是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和对群体权力的约束。个人拥有的对自身行为的自主权,是一种个人权利不得随意侵犯的权利,要求国家权力作为群体组织对个体权利的尊重。
个人自由对群体的约束,使得国家的职能须重新界定。密尔对实现自由要义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谋不若听民自谋”。民众之事,让政府来做,不如让民众自己来做,因为最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他们知道怎么做最合适。如果民众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过问,那么政府的权力将会越来越大,这样势必对剥夺个人的自由。在个人与国家关系上,自由的实现需要个人权利的可捍卫,国家权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义》提出,国家的职责是为正常健康的公民创造自食其力的条件。为确保个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个个人个性得以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因此,密尔认为,国家最重要的天职在于扶植国民,培养他们独立自治的能力。为促进公民独立自治的培养,国家权力必须下放,赋予地方权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励基层民众自主管理。这也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发现的:美国民主的要义在于地方自治组织的发达。
19世纪是自由主义蓬勃发展的年代,各种自由学说不断涌现。密尔对自由理论的阐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响力,恐怕在于个人自由是每一个人发展都不能或缺的,这是“对个人自由最动人心弦、最强有力的辩护”。这样一种渴望没有地域之分,没有民族之分,它仅仅是人们内心最本能追求,是对黎明前黑暗的一声呐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对生在光明中的人们如此司空见惯,但对黑暗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5篇
【摘要】自由新诗的自由性,是以诗歌的共性要素为创作前提的。只有遵循诗歌创作的基本法则,在共性要素的必要限制中,它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绝对没有限制的自由新诗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也难以成其为“诗”,这是“自由性”与“诗”的艺术辩证关系。
【关键词】自由新诗;“自由”;自由。
一、关于自由新诗
自由新诗是现当代诗体中的一种,19世纪末20世纪初源于欧洲,其特点是诗体结构自由,段数﹑行数﹑字数没有一定规格,语言有自然节奏而不用韵。一般认为,美国诗人惠特曼是自由新诗的创始者,代表作为《草叶集》。五四前后,自由新诗开始在我国流行,如胡适的《尝试集》、郭沫若的《女神》、李金发的《弃妇》等。
自由新诗是新文学领域中的先行者。五四运动前,旧体诗词充斥着腐朽气息:在思想内容上无病呻吟、言之无物;在诗体形式上顽守着陈腐不化的格律。“形式与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若想有一种新内容和新精神,不能不打破那些束缚精神的枷锁镣铐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28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和复杂的感情近来的新诗发生,不但打破七言五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1]。于是,在语言问题上,胡适把文言诗词和自由新诗弄到了生死对立的地步,而这一主张,又成为了后来自由新诗创作的经典理论。
由于自由新诗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自其诞生以来,便流派纷呈、风格多样,甚至彼此间形同水火、争论不休,无法构建其审美规范并达成审美共识。究其原因,是因为大家都在“瞎子摸象”:触其牙者言象形如萝菔根,触其耳者言如箕,触其脚着言如臼,触其脊者言如麻,触其腹着言如瓮,触其尾者言如麻而且都以自己摸到的是正宗,再不愿承认或包容其它。尤其是新时期以来,自由新诗的随意性愈演愈烈,你方唱罢我登场,诗人们的精神价值已经从崇高、纯洁、美好、自然过渡到了时尚、喧嚣、庸俗、腐烂的方向,大家一味地“先锋”,一味地“解构”,一味地摧毁传统,一味地拉帮结派争先恐后做伪证,于是伪命题、伪概念、伪诗及伪诗人充斥着当代诗坛,大白话(如梨花体、羊羔体、口水诗、废话诗)、大黄话(如垃圾派、下半身)、大黑话(如先锋派、晦涩诗)流行自由新诗界,鱼目混珠,泥沙俱下,令读者敬而远之,极大地阻碍了它的健康发展。
二、自由新诗的“自由”
自由新诗在新文学思潮推动下,摒弃了僵死的文言词语,扫除了旧体诗词唱滥了的那套封建主义的审美情趣,走上了诗体解放的道路,其产生与发展是适应着时代的呼唤的。但是,“由于急切求解放’的历史情结,也由于文言向白话’转换过程中现代汉语尚处于不稳定的状态,20世纪中国诗歌虽然在20年代出现过新月诗派’那样的集体试验、磋商诗歌格律的局面,但格律诗与自由诗并存、对话与互动的格局并没有真正形成。而作为主导形式的自由诗,在急于替代古典诗歌的语言体系和形式秩序时,又对自由’与诗’的辩证关系存在着不少误解,影响了现代汉语诗歌的美学探讨和形式规律的探索。这个问题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基本形式背景的诗歌是文类模糊、缺少本体精神的诗歌,偶然的、权宜性的诗歌,是无法被普遍认同和被传统分享的诗歌。中国新诗的发展最终还要回到自己的美学议题上来。”[2] 由于自由新诗追求创作上的极端“自由”,而创作者把“个性写作”等同于“个人写作”,不厌其烦地对生活琐事与两性肉体作毫无意义的唠叨,并以创作道德沦丧、心灵麻木、人格扭曲的诗作为荣,导致读者群体不断萎缩,甚至“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多”,昔日的辉煌终成明日黄花。
诗歌是一种精神的产物,缺少了精神的钙质,就成为行尸走肉;诗歌是一种凝炼的语言艺术,无节
制的随意和口水,会令其成为毫无意义的文字游戏。自由新诗不受任何创作约束的“自由”,是当下诗歌创作流弊之源:
一、语言散乱,故作高深。现在的许多自由新诗其实就是散文诗或诗散文分行排列是自由新诗,分段排列是散文诗或诗散文这还算比较好的,更多的其实连散文诗或诗散文也不是,是随笔,是杂言,是无任何意义的大白话。更有甚者,或如三岁的孩子牙牙学语时随意蹦出的前言不搭后语的梦呓般的断句,或如某些小学生作文时生吞活剥的造句,或如精神病人无厘头的胡言乱语,故意让读者不知其所以然。
二、肤浅呈现,一览无余。由于对诗歌语言和形式没有约束,加之作者体验生活的肤浅和太多太盛的理念入诗,不少自由新诗显得平铺直叙,一览无余,即便那些描述社会人生苦难生活的诗作的写实手法也较肤浅,多以旁观姿态和一些生活表象的罗列堆集手法来呈现,而缺乏对现实社会的细致观察和更深刻的刻画,这种过分直露和明快的通病不仅使诗作本身缺乏应有的意境和充沛深刻的感情,也从整体的构成上丧失了诗歌的美感。
三、结构松散,篇幅冗长。纵观当前的自由新诗,普遍存在结构松散、篇幅冗长的弊病:把本来用几行文字就可以很好地阐明主旨的诗歌,硬要人为地拉成散文、小说或者其它载体,好象诗人不写“长诗”、“史诗”,不从篇幅长度上把别人比下去,就愧称诗人似的。
四、孤芳自赏,自我枯萎。时下不少自由新诗,患有一种“自恋症”。很多诗人对诗歌精神与格律形式是持怀疑态度的,甚至是嗤之以鼻、激烈批判。与此同时,他们选择了滑向平庸、堕落、低俗和散漫的深渊中,用媚俗的主题、散乱无章的结构、缺乏风骨的病句、雕虫般的技巧来制造文字垃圾,并自我肯定、自我满足、自我安慰、自我陶醉,最后自我枯萎。
五、急功近利,山头林立。著名诗人北岛说:“自50年代后,诗歌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走下坡路。这并非意味着苦难不复存在,而是人们不愿再正视它,越来越繁荣的电视等声像媒体,正迎合甚至创造了这种心理。文字退居次要地位。这不仅仅是中国诗歌的问题。没人读诗了,很多诗人放弃写作。这是中国文化中的一大弊病急功近利。商业化败了诗歌的火,因为商业化更急功近利。”[3] 一方面是科技英雄和商业英雄、娱乐英雄取代了诗人艺术家的中心地位,诗歌越来越被推挤到社会的边缘;另一方面是许多诗人诗评家高举着“自由”的旗帜,以其诗作诗评作为谋取名利的工具,他们拉帮结派,炮制种种宣言,成立各类组织,渗透各式平台,不仅对当前诗歌创作进行翻云覆雨、指鹿为马的干涉,还利用相互吹捧、炒作、甚至漫骂和人身攻击来吸引眼球,千方百计地寻觅着出名捞利的机会。而一旦“修成正果”,在各地如火如荼举行的各类研讨会、评奖会和笔会中,就总是少不了他们忙碌的身影,自然出场费他们也没有少拿。虽然自由新诗山头林立,乱花迷眼,但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大师级诗人,也缺乏让读者心灵震颤的经典诗歌。
三、自由新诗的自由
中国古诗形神兼备、简洁典雅、意境深远,是世界诗歌史上所罕见的。但白话新诗却失去了应有的魅力,正逐渐走向衰落,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反思。
德国大诗人歌德认为:“在限制中才显出能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英国著名诗人艾略特认为:“对想干好一件事的人来说,没有一首诗是自由的某种平易的格律的幽灵应当潜伏在即或是最自由’的诗的花毯后面,当我们昏昏欲睡的时候,它驱使我们;当我们惊醒之际,它又悄然隐去。换言之,只有当自由在人为的限制下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中国现代著名诗人闻一多认为:“诗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作诗的才感觉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世上只有节奏比较简单的散文,决不能有没有节奏的诗。本来诗一向就没有脱离过格律或节奏”[4];中国现代著名诗人宗白华也认为:“用一种美的文字音律的绘画的文字表写人底情绪中的意境这能表写的,适当的文字就是诗的形’,那所表写的意境’,就是诗的质’。换一句话说:诗的形’就是诗中的音节和词句的构造诗的;质’就是诗人的感想情绪。所以要想写出好诗真诗,就不得不在这两方面注意”[5]。可见诗歌是没有绝对的自由和自主的,古今中外概不例外。诗人反叛僵化的形式是为新形式的到来作准备,而不是在“自由”的名义下把诗歌写成拙劣的散文或小说,甚至毫无意义的口水。只要是写诗,就要遵循一定的规律,就该受到一定的约束。当前汉语自由新诗创作,不能完全以西方自由诗标准
为圭臬,同时需要重视自己的民族、语言和音乐的特点,在中西诗艺交融下使其恢复活力,走上健康发展之大道。
无论是格律诗词还是自由新诗,它们首先必须是“诗”,必须具有汉语诗歌的共性特征。简言之,自由新诗也必须要具有:
一、抒情性。现代著名诗人郭沫若认为:“诗的本职专在抒情,诗是通过抒发情感来反映现实和认识现实的,但它抒发的情感不限抒个人的情,它要抒时代的情,抒大众的情”[6]。抒情性是诗歌的根本艺术特征和灵魂,尽管《诗经》所反映的内容与我们相距十分遥远,但它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就是因为它反映了三千年前的人们的喜怒哀乐的情感,让我们为其真挚饱满的诗情所打动。
二、意象美。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在《论意象》中写道:“意象是构成诗歌艺术的基本条件之一,我们似乎很难想象一首没有意象的诗,正如我们很难想象一首没有节奏的诗。”诗歌的思想感情必须通过清新、灵动、贴切的形象化的语言来传达。因此,营造新奇的意象是诗歌创作的核心,而脱离或排斥意象,就会导致诗歌的概念化,成为空洞的口号和苍白无力的陈述。诗歌形象化使读者得到美的感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三、语言美。唐代大诗人杜甫在《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中云:“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诗歌没有小说那样的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戏剧那样的尖锐的矛盾冲突,只有凝炼、准确、张驰有力、富于色彩的语言,诗人要用生花妙笔,把平淡无奇的文字,组合成优美、生动、有余韵的诗歌语言,抒发满腔的激情,从而打动读者内心深处的心弦。
四、音乐美。诗歌与音乐,是各类文艺中最接近的两种艺术。诗歌的音乐美,体现在节奏和押韵上。自由新诗的自由性,决定了其可能拒绝刻意的音韵节奏对称和平仄关系,但它却不能够没有内在的节律和自然的音韵协调,分行也必须伴随意蕴的需要而定。没有抑扬顿挫的音韵节奏,便难以传达出诗歌要表达的情感,不能从心理上引起读者的共鸣。
五、意境美。意境是指诗人的主观情意(意)和客观物景(境)互相交融而成的艺术境界。一首诗只有意没有境,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只有境没有意,犹如一个死寂的世界。诗歌是一种精神食粮,自然和谐、积极健康、崇高美好、情景交融的意境,能够带给读者以美的享受和启迪。
一语概之,自由新诗的自由性,是以诗歌的共性要素为创作前提的。只有遵循诗歌创作的基本法则,在共性要素的必要限制中,它才可能拥有真正的自由;绝对没有限制的自由新诗是不存在的,即便存在也难以成其为“诗”,这是“自由性”与“诗”的艺术辩证关系。
路遥知马力。期望自由新诗能够充实当代意识,扩充题材领域,探求内在节律,促进审美规范,达成审美共识,驰骋在诗的王国里,与格律体新诗、当代诗词互相借鉴、相互启迪、逐步完善,共同推动中国当代诗歌的稳健发展,最终实现中国当代诗歌的真正繁荣。
【参考文献】
[1]胡适.谈新诗[c]//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 [2]王光明.自由诗与中国新诗//百度文库. [3]老枪/北岛.北岛答记者问实录//新华网.2003-03-04 15:29:40. [4]闻一多.诗的格律[J].北京晨报副刊,1926.5.13. [5]宗白华.新诗略谈//少年中国.一卷8期. [6]沫若诗话,第10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摘自《上海诗人》2012年2期)
论自由书评范文第6篇
简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公民自由所应当包括的三个方面中最重要的就是思想和讨论的自由,即在科学、道德、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问题上,人民有形成、阐述和坚持自己意见的自由。
思想自由,通常也称为思想自由权。英国历史学家伯里在其名著《思想自由史》一书中称:希腊人之所以使我们永远铭感难忘,乃是因为他们最初发现了‚思想自由‛。‚思想自由‛作为一项概念的提出则始于
17、18世纪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革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要享受自由的话,就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什么就说什么;要保全自由的话,也应该使每个人能够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关于思想自由的概念,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着各种不同的表述。笔者认为思想自由是进行思考,形成一定主张、意见和想法的权利。与信仰自由、表达自由、宗教自由、学术自由、出版自由等权利有密切的联系。思想自由强调个人内心活动的自主性,它是保证公民依照自己的世界观和思维能力进行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做出各种自主性行为的基础。它是一种理性的解放,具有独立的地位。
讨论自由是以语言、文字、音像、电子、艺术或其他形式表达意见、寻求信息、接受观念、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人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都与讨论自由密不可分。因此,人们通常把讨论自由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而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系可谓紧密。
作者认知’
在我看来,对于各种思想的自由探索和自由讨论,是保证科学和艺术获得发展的首要前提。凡有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学术昌明、艺术辉煌的时代。凡压制这种自由的时代,必是思想和艺术死气沉沉、愚昧黑暗的时代。真理只能在自由探讨中才能被发现。在某一个时代某一个民族思想界一时居统治地位的观点,并不能因此而被认为即是真理的观点。
宪法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关怀向我们宣示着,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其在宪法文本中的彰显揭示出二者必然存在着良性的互动关系。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能够为宪法所吸纳,成为一种宪法基本权利而为宪法所保护,本身已经说明其入宪有着积极的意义。我们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从宪法理念升华为宪法基本权利的进程,实质上是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作为一项应有权利,在最高级形态上予以内化和认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与宪法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融合,各自的必要需求都得以满足,同时也促进了宪政的发展。
尽管思想自由不应该受到控制,但现实告诉我们,控制思想绝非不可能。关于人的思想不可能被控制因而不可能不自由也并非事实。第一,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干涉或剥夺人们的表达自由而变相限制或剥夺人民的思想自由。因为,国家权力无法干涉人们的内心思考,但却可以干涉人们思想的表达,而没有思想的交流、信息的传播,人们就会失去信息源、失去观念的碰撞和不断完善而无从思想或正确地思想,人们的思想就会逐渐的枯萎甚至死亡,思想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第二,国家权力可以通过剥夺人们的信息自由或向人民灌输错误甚至有害的信息、理论而引诱或逼迫人民错误地思想。
现实中,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被侵犯往往是间接的,政府或个人总是通过侵犯公民的其他权利达到侵害公民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目的,因而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实现对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的保护。就我国法制现状而言,当前应该对一些表现公民思想的权利进行立法,尤其是十几年仍然呼之不出的新闻立法!尽快出台新闻法对于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都有着超越一部法律本身的意义。
细究‚个人自由以及自由主义‛
个人自由即指我们大多数人所指,是一种最为广义的普遍人身自由,再为深刻一点则上升到精神层次。而自由主义则是个人自由的一种广化,也是个人自由的一种集中体现。当然,我们也可以将自由主义看作是自由主义的另一种表述。自由主义对个人及其自由有独特的看法。个人有权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有充分的自由权来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每个个人在享用自己的自由的同时都应该尊重他人自我实现的权利。每个人都具有其独特的个性,但在价值上却是平等的。我们所公认的一点:自由的价值是不证自明的,不需要外在的托词。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有个人自由的权利。当然,个人自由的原则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权不服从专横的外部强制,也意味着自由的个人有义务不对他人行使强制。如康德所说,‚只有使每个人自由的程度未超出过可以同其他一切人的自由和和谐共存的范围,才能使所有的人都享受自由。‛
结语’
论自由书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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