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
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绿色物流是沟通买卖双方的桥梁,是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本文对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做简要分析,并探讨了价值实现论、外部不经济理论、效益统一理论与绿色物流的关系。
[关键词] 绿色物流 认知价值 外部不经济 效益
在当今虚拟经济处于危机的情况下,实体经济亦受牵连,但这更突显了现代物流在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而绿色物流是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它是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和减少资源的消耗为目标,利用先进物流技术,规划和实施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和信息等物流活动。绿色物流在大量生产和大量消费之间建立绿色通道,是沟通买卖双方的桥梁。对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有助于从战略的高度认识绿色物流。
一、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一 ——认知价值论
众所周知,第一利润源来源于资源领域,其挖掘对象是生产力中劳动对象,第二利润源来源于人力领域,其挖掘对象是生产力中的劳动者,第三个利润源来源于物流,主要挖掘生产力要素中劳动工具的潜力,与此同时又挖掘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的潜力,因而更具有全面性。绿色物流作为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不仅为制造商降低物流成本,创造产品价值和服务价值,使之及时有效地转移给用户,而且在用户的心目中创造了认知价值。认知价值是企业让渡给顾客,且能让顾客感受到的实际价值。认知价值是绿色物流企业建立顾客关系的基石。良好的认知价值会对绿色物流企业产生巨大的支持作用,带给顾客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满足感、信任感,使顾客需要获得更高层次和更大限度的满足,是绿色物流企业创造价值的综合反映。更为重要的是:绿色物流创造的价值不只是从物流企业本身降低费用,提高服务水平的角度考虑,而是从用户认知价值的角度考虑。随着用户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调控力度的加大和人类生存环境的恶化,用户认知价值将会不断提高,这为绿色物流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也是绿色物流企业制订竞争战略的理论依据。当然,绿色物流企业在提高用户认知价值时应以能够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为主要原则。
二、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二 ——外部不经济理论
“外部不经济性” 理论是20世纪初由著名的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随后由他的学生、英国经济学家 A. C. Pigon 丰富和发展。外部不经济性是经济外部性中的一种,它指一种物品或活动施加给社会的某些成本或效益,而这些成本和效益不能在决定该物品或活动的市场价值中得到反映。经济外部性的存在是因为当 A对B提供劳务时,往往使其他人获得利益或受到损害,可是A 并未从受益人那里取得报酬,也不必向受损者支付任何补偿。经济外部性可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外部经济性,即某项活动对周围事物造成良好影响,并使周围人获益,但行为人并未从周围人额外获益。其二是外部不经济性。即某项活动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行为人并未为此而付出任何补偿费。外部不经济理论反映了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主要是外部不经济性,如物流企业运输配送加剧了城市拥堵,空气污染等。表面看来,外部不经济性是某一种物品或活动对周围事物产生的不良影响。但若从经济学角度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外部不经济性实质上是私人成本的社会化。私人成本社会化,把自身赢利建立在他人受损的基础上,这显然不公平。同时,社会成本一般而言应大于私人成本,所以我們应使私人成本内部化,以使社会成本减少甚至消除。这样外部不经济性内化,就全社会而言,可以以较少的投入来减少较大的损失,这在经济上亦有利可图。目前,外部不经济性的理论已广泛被人们所接受,人们纷纷寻求使外部的经济性内部化的办法。其中最有益的办法是进行回收利用,而回收利用正是绿色物流的一种基本功能。
三、绿色物流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之三 ——效益统一理论
企业的基本属性就是获取经济效益,如果没有经济效益,连简单的维持生产都不能进行。但经济效益必须和环境效益进行统一。现实中尽管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有其对立和矛盾的一面,也有其统一的一面,具体表现为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是社会再生产与环境系统的统一,社会再生产通过索取环境资源和把废弃物排入环境而把经济系统和环境系统联成一个整体。其二是社会化大生产需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局部企业和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较差的生态效益可导致全面、整体的经济效益的降低。其三是经济效益本身的内涵就包括环境效益的提高。提高经济效益包括自然资源供给量的增加、自然资源生产要素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及废弃物的结合利用,而这些皆有利于提高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后者是前者的自然基础和物质源泉,而前者是后者的经济表现形式,二者是统一的。而强调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目的都是为了社会效益,为了使社会各方面得到发展和改善,例如运输工具的零污染排放、物流园区的合理规划等等。总之,要使人们有一个更好的社会生活环境,过一种较高环境品质的生活。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之间是辨证统一的,它们互为条件互相影响:在环保方面,三者的方向基本上是一致的,有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必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实施绿色物流正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效益的统一。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部不经济理论和三效益理论均为实施绿色营销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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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长琼:绿色物流的内涵、特征及其战略价值研究.中国流通经济[J].2004(3)12~14
[3]李培俊:绿色营销的风险分析与防范.中国流通经济[J].2004(2)53~56
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国际经济学具有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课程体系比较庞大、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对数学能力要求较高等特点。但目前国内很多高校在国际经济学教学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诸如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数学能力较弱、教学方式较为传统以及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仍需从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国际经济学 教学方法 教学质量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各国(地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国际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也得以不断提高,且已成为经济学类各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因此,结合国际经济学的自身特点,不断探索该学科的教学改革,对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以及学生运用该课程分析和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经济学学科的主要特点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中国部分高等院校才开设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之后越来越多的高校也陆续引入这门课程。作为一门在中国发展时间仍不长的经济类专业基础课程,国际经济学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研究方法上,国际经济学主要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从研究内容来看,国际经济学主要包括微观部分(国际贸易部分)和宏观部分(国际金融部分)两大块。其中,国际贸易部分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微观经济分析为基本工具,属于实物面研究;而国际金融理论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宏观经济分析为主要工具,属于货币面研究。
2.理论体系比较庞大。国际经济学的研究内容比较广泛,并且涉及到很多当前国际经济中的现实问题。微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贸易纯理论、贸易政策、贸易与经济增长、要素国际流动等问题,侧重于解释国际贸易的起因与利益分配以及国际贸易政策的影响及其依据等。宏观部分主要研究国际收支理论与政策、汇率理论与政策、开放经济下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货币制度等问题。从国际经济学所涉及到的理论派系来看,微观部分主要涉及到绝对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重叠需求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规模经济理论等,宏观部分主要涉及到货币模型、资产组合平衡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等,可谓是理论派别林立。此外,国际经济学是一门发展的学科,如克鲁格曼等人仍致力于国际经济学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与其他专业课程互为依托。国际经济学和经济类专业的其他专业课程,如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课程互为依托。在本科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国际经济学作为一门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是安排在其他专业课程之前或者与其同时开设。在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将会涉及到一些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因此以前所学习的西方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等基础课程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与此同时,国际经济学的学习也将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并有利于学生以更为开阔的国际视野来学习和研究理论和现实中所涉及的财政、金融、投资和贸易等方面的问题。
4.对数学能力的要求较高。国际经济学是一门逻辑性非常强的学科,其内容涉及到比较多的经济数量关系。国际经济学之所以能够形成关系密切且相互支持的理论体系,是因为它体现了数学的基本特点,即概念、方法的抽象性和逻辑的严密性。一般来说,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都需要一定的数学知识作为支撑。而在其中大量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论述的国际经济学,更是要求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
二、国际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经济学同西方经济学一样,都是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经济类课程,这些西方经济理论在解释或应用到中国经济发展实际的过程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当然,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学生的专业基础较为薄弱。作为经济学类专业的基础学科,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也是国际经济学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尽管这些课程在教学计划中都有所安排,但学习效果并不理想,这一问题在国内大多高等院校的教学实践中都是存在的。再加上受应试教育这一传统思维的影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很难将所学的理论同经济发展实际联系起来并加以理解和记忆,致使专业基础不够牢固。而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2.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较弱。数学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析工具。在国际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更是涉及到了较多的数学模型和逻辑分析。在教学的过程中明显发现,学生对数学工具的运用还不够熟练,数学思维能力较弱,对逻辑推导、数学证明等比较生疏,尤其是难以理解理论模型的经济意义,不能将数学模型与其经济含义联系起来。因而,学生的数学基础和逻辑思维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教学方式比较传统。目前,很多国内高等院校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仍普遍采用“满堂灌”这种较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满堂灌”式的教学方法将讲授知识作为主要的教学目标,而忽视了学习方法的引导,更忽视了“教”和“学”的互动,这种教学方式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在教学实践中也发现大多学生仍倾向于“被动”学习,缺乏“主动”的思考。
4.理论与实际脱节较为严重。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中,大多高校仍倾向于由教师选取相应的教材并以该教材为中心进行教学,这有利于教师完成备课、讲授等教学环节,也有利于学生对该课程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掌握,但这也使得教师和学生过分依赖教材,进而忽视了国际经济理论与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难以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众所周知,理论来源于实践并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以教材为中心开展教学可能会导致“教”、“学”双方思维僵化,难以引导学生进行批判性学习并调动他们学习的主动性,更难以增强学生用所学理论来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国际经济学教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作为发展中国家,国际经济学课程的定位应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提高其教学质量,进而增强学生用所学的国际经济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致力于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
1.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有效提高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质量,必然需要一支科研和教学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而建设好国际经济学师资队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学科内任课教师的定期交流,不断提高团队意识,此外还要积极同兄弟院校的相关师资队伍进行沟通和交流;(2)鼓励任课教师到国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进修和深造,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知识层次;(3)鼓励任课教师进行科学研究,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科研水平;(4)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使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并将其有效地应用于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
2.引入比较先进的教学方式。针对目前国际经济学的教学实践,目前国内有很多高校已经在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开展双语教学。因此,在我校国际经济学的教学方面,可先尝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行双语教学,然后逐步推广到经贸学院的其他经济类专业。此外,可以采取诸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实验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方式,有意识地培养并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可尝试将所涉及的理论同现实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这样不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更能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注重充实新内容。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发展中的新现象层出不穷,国际经济理论也在不断发展,而教材里面知识的更新却显得有些滞后。因此,在结合教材讲授国际经济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密切关注国际经济的发展动向,并及时充实新内容和引入新数据。如在讲授国际贸易理论的时候,要引入当前国际贸易研究领域中出现的新思想和新理论;在讲授欧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的时候,要引入新数据并介绍欧盟发展的最新动向等等。此外,还应将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同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并立足于为中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处理好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在国内不同高校的经济类专业中,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以及高等数学等是国际经济学的基础课程,而国际经济学又是国际贸易学、国际投资学、国际金融学等其他专业课程的基础课程。在经济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国际经济学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因此在教学实践中更应认识到国际经济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程的重要性,对国际经济学这门课程的课时量及其开课时间等进行科学安排,对于学生已经修过的课程的知识点要加以回顾,对于学生尚未修过的其他专业性课程的知识点要予以介绍,以体现学科之间的承接性和过渡性,并不断帮助学生去认知整个经济学知识体系。
5.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学方案。作为一门对数学思维能力要求较高的课程,如何处理好理论模型和经济发展实际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方向以及学时安排等具体情况加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数学基础较为薄弱的班级,应根据其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等有所选择地讲解模型,并着重讲解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而对于数学基础较好的班级,在讲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应着重培养其逻辑思维能力,使其理解数学模型的假设前提、论证过程和经济含义等。学以致用!在国际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引导学生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认识现实中的国际经济问题,然后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并增强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1]霍爱英.国际经济学课程教学的定位与反思[J].教育经济,2008(7).
[2]王子龙,许萧迪.国际经济学双语教学的实践[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7(6).
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经济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及研究工具现代化的发展,为经济学实验教学提出了新标准并提供了新的研究工具,也使经济学的实验教学成为可能。文章在对经济学教学中的课堂实验和计算机辅助实验的发展进行介绍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了当前经济学实验教学中发展计算机辅助实验的必要性,并从计算机硬件、实验软件和教学师资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实施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可能。
【关键词】教学方法;实验经济学;计算机辅助实验
一、引言
传统的经济学教学大多采用理论演绎与推导的课堂讲授模式,理论研究和实践已经表明,这种以理論课堂讲授教学为中心的培养方式并不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也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培养具有实践性、创新性人才的时代要求。相反,采用经济学实验的教学方式,把学生置身于模拟的经济环境中并要求其从个人利益最大化出发做出决策,有利于增强学生对经济学原理的感性认识和更好的培养其分析问题的能力,是深化教学改革和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有效途径。因此,经济学实验课的开设和推广必将成为今后高等院校经济学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方式改革的方向之一。
在运用经济学实验教学方式来进行经济学教学的问题上,绝大多数教师并不存在异议,但在经济学实验课的具体开设方式的选择上,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选择传统的课堂实验教学方式;另一种是选择计算机辅助实验进行经济学教学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但在现有环境和背景下,我们认为,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进行经济学实验教学能够更好的适应目前经济学实验教学的需求。
二、课堂实验与计算机辅助实验的发展
实验经济学的萌芽可以追溯到上百年之前,但实验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开端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自1956年以来,Vernon Smith和其同事一直在进行多方面内容丰富的课堂实验。从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Vernon Smith和Daniel Kahneman以来,实验经济学逐渐为经济学家所关注,事实上,实验经济学已经成为经济学最为活跃的前沿研究领域之一。近年来,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方法论体系,这为经济学实验在课堂教学中的引入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条件。相对于传统教学上利用经济数据建模方法或纯粹的理论演绎推导模式,经济学实验能够弥补学生对经济行为现象的感性认识不足,增强学生对经济理论的理解,更好的把握经济学基础理论以及分析方法。在课堂上开展经济学实验,改变了传统教学上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认知模式,使学生参与到经济理论的分析与课堂谈论中,更加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
与此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经济学专业的实验教学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的经济实验室大多实现了计算机化,特别是大量实验软件的商业化,简化了实验的程序,大大降低了实验的边际成本,使经济学实验更加便捷和普及,而且,计算机化也使得对许多复杂的经济现象的研究成为可能。从20世纪80年代早期Vernon Smith在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建立第一个电脑化的双向拍卖实验以来,越来越多的对经济学实验开始依赖计算机进行数据输入、传递信息和保持记录。近年来,多个学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也通过装备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实现了从传统手工操作、沙盘模拟一跃跨入先进的计算机模拟、网络化管理的CAI(Computer Aided Instruction)环境。先进的技术使实验课程的内容、深度、广度从量到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学实验教学效果和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因特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教师具备了编写运行于因特网上程序的技术,越来越多的课堂实验在因特网上实现,这又突破了许多在教室里使用扑克牌实施传统纸笔课堂实验的瓶颈。与此同时,实验经济学的最新研究也得益于计算技术的进步(Judd,2005),计算机工具成为是继数学工具之后,经济学家的另一个标准工具,这也正是经济学实验教学的发展方向之一。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现代经济学的教学在我国是个渐进的过程。随着高校教师对初级、中级和高级教程的日渐熟悉,教学过程日渐流畅,教学手段也日渐多样化。除了教科书,教师开始使用多媒体教具令课堂更加生动,使用数学工具令推理更加严谨,使用计算机编程令复杂的逻辑更加明晰,使用新闻案例令理论更加贴近生活,使用随堂小考和课后习题令课本知识及时得到运用巩固,这些教学手段也同时提高了学生参与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上述手段虽然多样,但本质上都还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是让学生主动地去发现知识。而我国的实验经济学起步并不早,而关于经济学课堂实验方面的文献就更少了。教师已经有自发进行课堂实验的实践,但是缺乏系统的可供参考的文献,而在运用计算机辅助实验进行经济学实验教学方面,我国的相关的理论文献和实践就更少了。
三、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的必要性
相对于传统的课堂实验,采用计算机及实验经济学软件和程序进行经济学实验教学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丰富教学方式,激发学生主动创新精神的需要
经济学实验课程的开设改变了经济学教学课程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的单一模式,将理论与实际很好的结合起来,用实验方法来验证经济理论,能够带来直观、快捷、高效的教学效果。在目前大多数的课程都通过课堂讲授的背景下,由于绝大多数的学生都对计算机比较熟悉,通过开设计算机辅助实验的方式进行经济学教学的方式,能激励学生参与实验的积极性,丰富现有的教学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观念的发送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能激发学生主动创新精神,提高其参与竞争的能力。
(二)弥补教学资源不足,改善传统课堂实验教学的需要
在目前教学课堂和班级人数普遍较多的情形下,通过传统的课堂实验形式进行实验教学,势必使得大部分的学生无法有效地参与到实验中来,从而影响参与实验的积极性,不能达到实验教学的真正目的。而通过计算机辅助实验进行教学,可以使每个同学都能亲自参与实验,从而激发学生参与实验的主动性,使被试者真正感受到所学知识的真实性和实用性,加深所学知识的理解,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提高实验教学效率的需要
与传统课堂实验需要大量表格和文本材料相比,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可节约实验使用的纸制文本表格等耗材,真正实现无纸化实验,同时,还可节省填表及实验进行中的公共信息公布等时间,使实验过程能在可控的时间内完成,大大提高实验的效率。此外,相对于传统课堂实验,计算机辅助实验能够记录更多的实验信息和资料,清晰的展现受试者决策的整个过程,有利于受试者描写实验总结,有利于相同的实验结果在不同的年级、不同的专业班级间的对照分析。
(四)增强实验可信度的需要
在传统课堂实验的过程中,主持实验的教师常常会不自觉地给予被试者暗示,使被试者产生误解,严重影响被试者的决策,从而影响实验结果的可信度,使实验达不到预期目的;同时,由于经济学实验教学过程中通常以学科专业等为单位进行,同学之间相互熟悉,会使经济实验假设条件出现偏误从而干扰实验结果。通过计算机辅助实验能够将实验信息尽量做到无偏化,保持实验初始条件的一致性,降低干扰变量造成的模糊性,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度。
四、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的可行性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传统的课堂实验教学方式,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的确有利于经济学实验教学与科研,但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能否由传统的课堂实验教学方式成功转化为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方式呢?依据以下几点理由,我们大致可以得出一个肯定的回答。
首先,高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立为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提供了硬件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化经济学实验迅速普及,我国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也陆续建立了专门的实验室和相应的专业研究机构,并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辅助教學工作,为深化实验经济学科研和教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相继组建了更有实验经济学特色的专门机构,如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科学实验室、南开大学泽尔滕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Smith实验经济学研究中心等,数量众多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设立为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提供了有力平台,有效的促进了实验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的发展。
其次,实验经济学软件的开发应用与推广提供了软件基础。与传统的课堂实验方式相比,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需要专用的实验经济学软件和程序作为支撑,由于软件开发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庞大的费用,所以软件的可得性成为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能否实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所幸随着实验经济学的发展,专用的实验经济学软件不断得到开发和应用,如阿灵顿·威廉的PLATO双向拍卖软件、瑞士苏黎世大学经济学实证研究中心的Z-TREE软件等,这些软件的应用性和灵活性在不断增强,有力的支持了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的实施。
再次,高水平经济管理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为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准备了充分的人力资源。由于实验教学在经济学教学中的重要性日渐体现,各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加重视经济管理实验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更多高水平的人才开始投身于实验经济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来,这些无论是在经济理论的理解还是在计算机应用及实验经济学软件程序的编写上具有较高水平的实验教学人才的引入,为实施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采用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是经济学实验教学的一个重要的方向,它提供了快速和准确的信息获得方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实验者和被实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有助于经济学实验教学的开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传统的面对面课堂教学和课堂实验方式就毫无可取之处,我们需要做的是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实现传统的课堂实验教学和计算机辅助实验教学的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经济学实验教学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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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4篇
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第四十个年头,中国正走入一个新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新思维、新理念、新思想、新理论、新学术而且能够产生新思维、新理念、新思想、新理论、新学术的时代。
田国强。
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解决中国问题、符合世界潮流的社会科学理论和知识体系?这是一个摆在中国社会科学学人面前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其破解需要综合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多学科的范式重构与理论探索。
其中,经济学作为与中国改革发展最为密切、现实指导意义最强的学科,在推动构建中国学派方面尤其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中央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有助于推动政治经济学中国学派的构建。
但值得注意的是,現实中也存在一种排斥一切、唯我独尊的极端倾向,这非常不利于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个整体的发展及其对构建中国学派的推动。
增强政治经济学科的包容性
政治经济学本意是研究上层建筑(国家、体制、制度及其体制机制转型改革)与经济发展关系的一门学科。然而,当前政治经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偏离这个基本点,许多支持改革的理论、举措和实践及改革的成果没有被纳入进政治经济学的范畴,甚至一些人将其对立起来,认为是西方的东西,让学者、从事政策研究者和领导谈改革、提建议、给举措时难以思想解放,而是战战兢兢,缩手缩脚。
如果这也是西方的东西,那也是西化,许多改革建议和举措,回头来看,尽管有许多不足,但为什么在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中起到这么大的推动作用呢?这说不通。
之所以如此,是不少人以传统书本教条和不合时宜的旧理念为据,用主观意识裁判现实,不能理解甚至误解中央的大政方针和许多改革举措(如市场化改革、国企改革、发展民营经济等等),乃至产生抵触情绪,将社会主义的国体与改革开放的国策对立起来,造成了人们思想、理念上的很大困惑,难以形成上下一致共识,从而会严重地影响中央的大政方针、决策部署和改革举措的落地,甚至动辄上纲上线,使得许多政府官员不敢主动作为和担当,学术探讨难以深入,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及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建设将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弄不好会严重影响到实现中央宏伟愿景目标的大局。
与此同时,如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所言,中国的经济学科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水平总体不高,学术原创能力还不强。”也就是说,中国的经济学科,不仅是政治经济学,在包容性、规范性、科学性、严谨性、前瞻性和思想性方面,还有比较大的改进空间。中国的传统政治经济学离这些标准差得更远,远没有形成科学体系,对解决现实问题、时代性问题(如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显得力不从心,有些研究的结论甚至是与改革开放的国策没有较好地融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要有时代性,要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在这个定义下众多研究中国改革发展及其体制转型方面的研究成果都可以纳入进来,这样更有利于思想解放,凝聚改革和学理共识,增强政治经济学科的包容性和生命力,有助于研究和解决中国改革、发展和体制转型问题,而不是将其排斥在政治经济学范畴之外。
在笔者看来,凡从中国国情(特别是认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一大优势,也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出发,并以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也就是实事求是,存在决定意识),采用规范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进行严谨内在逻辑的推理和论证(不见得是数学模型)来研究上层建筑(国家、体制、制度及其改革)与经济发展关系等方面的问题,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政治经济学的范畴。
当然,尽管属于同一范畴,也可能会有非常不同的理论和结论。这不奇怪,即使现代经济学也有许多针锋相对的理论,比如有赞成凯恩斯理论,也有否定凯恩斯理论的理论,有赞成中国改革的,也有不赞成(或不支持)的。
这样界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吸收人类文明一切成果,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同时可形成最大公约数,国内外众多研究中国改革发展及其体制转型方面的学术成果都可以纳入这一学科体系,从而增强政治经济学科的包容性和生命力,更有利于解放思想,凝聚改革和学理共识,有助于研究和解决中国改革、发展和体制转型的实际问题,而不是将其排斥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之外。这将有助于加快推进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学派构建进程。
理论同源
经济学最早是研究如何管理家庭财富的,然后扩展到如何管理国家财富,最后从管理财富到创造财富,这就牵涉到制度和经济的关系问题。政治经济学自此就慢慢衍生了,所以,它主要是谈制度、国家与经济的关系问题。
古典政治经济学是一个思想宝藏,它既构成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源泉,也是新古典经济学等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源头,它们都要研究制度问题,为什么就一定要把它们对立起来呢?当代的现代经济学可不是像不少人所理解的那样,把现代经济学等同于新古典经济学(因为大多数学经济学的人只学到新古典为止),它其实早已远远超出了新古典范畴。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和现代经济学都是从古典经济学发展而来的经济学,在许多方面是相容的,只是研究的侧重点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方式和经济问题所处的时间阶段也不太一样。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原理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动态、宏观、长远地考虑问题;而现代经济学主要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思想觉悟有限的情况下,考虑现阶段人们具体的经济行为和现象。
从而,两者都需要研究,不能将国体和国策对立起来。中国的国家体制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在这方面能发挥明确指导作用;而中国的基本国策是改革开放,提升综合国力,为此需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让政府发挥好的、恰当而不是更多的作用,现代经济学能发挥指导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物质按照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的规律运行发展,存在决定意识,历史唯物主义同样强调社会历史发展具有固有的客观规律。笔者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在现代经济学中也得到体现。辩证唯物主义强调物质按照本身固有的对立统一规律运动、发展,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历史唯物主义同样强调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个体(无论是个人、单位、国家)自利性和信息不对称是当前两个最大客观现实,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否则,中国就不要搞改革开放了。如何实事求是地应对这两大现实,采用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制度、激励机制和政策)是现代经济学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和主题,提出的各种激励机制就是辩证法的典型应用。
同时,如同中共十九大指出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现代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在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以现代经济学中的机制设计理论为例,其激励相容思想就是最典型的辩证法,强调对立统一运动规律。
一方面,它承认个体自利性和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认为经济行为人在自利倾向下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做出利己而不利他的活动,对整体福利的改进形成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它认为制度、机制是可以设计、可以调整的,通过适当制度(游戏规则)的设计(当然前提是充分考虑各类约束条件,如国情)可以将具有自利倾向的不同个体导向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是激励相容的核心思想,要激励对方说真话。而现在假大空、放空话、空对空,文件空转的现象太多了。邓小平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一个根本性原因,就是构建各种激励机制,以此搞活经济。
如果政治经济学不能解决这个主要矛盾,不能解决中国改革、发展和体制转型问题,甚至将其对立起来,那就说明这个学科还很不成熟,就没有生命力。与此同时,无论是政治经济学,还是现代经济学,总的方向应该都是朝着科学性、严谨性、时代性、现实性、前瞻性和思想性等方面发展进步。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离这些标准还很远。奥地利学派经济学说也是如此。尽管其经济思想很有洞见,有人批评它的原因,就是它的许多假设既没有理论证明也没有通过实验得到验证,并且没有一个基本的哈耶克定理能够阐明他的批判,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农·史密斯所言。
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已超越了仅靠经济学直觉来产生思想的阶段,从经济学直觉到数理模型方法的严谨化、科学化提升,再到严格理论的通俗化、一般化,在后一阶段同样可以产生深刻思想。
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应该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上海财经大学政治经济学科近些年来在程恩富、马艳等教授的带领下,在数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面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尝试。同时,中国特色的新政治经济学还需要在体系化、标准化方面着力,否则就不能有大作用,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还会起反作用。比如,你一谈改革开放,他就说你搞什么休克疗法。
如何衡量好的政治经济学和差的政治经济学
经济学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必須在约束条件下做事,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这些约束条件。研究中国问题要充分考虑的约束条件之一就是中国特色或国情,就是我们在研究任何一项改革和提出应对或解决方案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等,包括国情。
衡量什么是好的政治经济学和差的政治经济学,应有其标准。这很重要,因为经济学是外部性特强的社会科学,具有很大的正或负外部性。不像医生,医术不好,受损只是个人,而经济理论一旦用错,影响和危及的不仅是个体,甚至是整个国家层面的发展,必须要有严谨性、科学性,知道其理论边界和适应范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成其为一门科学,必须在科学性、严谨性、时代性、现实性、前瞻性和思想性等方面下大功夫,在问题导向和学术基质方面取得良好平衡。现在不少所谓“问题导向”的研究,缺乏学术性、专业性或思想性,甚至没有内在逻辑性。
如何应对个体在通常情况下的自利性和信息不对称两大客观现实,以此解决信息、激励及效率问题,与现代经济学一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应该提供两类经济理论:基准政治经济学理论,旨在提供基准点或参照系。在基本、基础性制度选择方面起到求真、明道的导向和指向作用。通俗地说,就跟最好的比,向最好的学,才有可能做得更好。这就是基准理论导向、取向及建立基准点的核心思想和具体运用。相对实用政治经济学理论,旨在解决具体现实问题,其前提假设更为接近现实,是对基准理论的修正和发展,在应对现实具体问题起到务实、优化的应用和操作作用。这样,前者基本理论更注重目标,旨在解决做什么,应不应该做的方向性问题;而后者则更注重过程,旨在解决如何做,怎么做,能不能做,如何做才是最优的问题。
现代经济学中有许多基准理论,它严格证明了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的论断,在个体逐利和信息完备前提下竞争自由市场制度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最优性(福利经济学第一基本定理)、普适性(福利经济学第二基本定理)、唯一性(经济核极限定理)、公正性(公正定理)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性(经济核定理)。有了这样的基准点和参照系,人们就可以对现实中的各种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作出评估比较,才知道现实的市场和理想状态下的市场的差距有多大。这些结果对当下激烈争论到底是有为还是有限政府,国企还是民企、市场化改革方向要不要坚持等基本问题,对中国方向性改革的指导作用毫无疑问异常重大。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政治经济学的概念,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来指导我们选择经济体制,到底是大政府小社会还是相反,是让市场还是让由政府决定资源配置?不能把改革开放中的许多举措动不动地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中国国情对立起来,否则无法解释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政治上也没有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改革实践和实际相结合,而不是将其对立起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政治经济学一方面需要发展源发于中国的基准理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各种现有基准理论前提假设的放松,以及对于描述性理论的规范化,不断发展出新的更加贴近现实的第二类经济理论。由上述这两类理论组成的新政治经济学,应是一个具有相当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处于动态发展中的学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政治经济学既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可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分学科领域,从而被外界接受。
这将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个整体,其洞察力、解释力、逻辑推断和预测力变得越来越强大,而中国的经济实践更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发展提供丰富的现实土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还处于不断构建之中,只有进一步在规范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导向下,从体系结构、核心价值、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实践功能等维度,聚焦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及学科体系构建等方面不断创新和集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才能真正成其为一门科学。
中国从大国到强国必然要经过资源的竞争、制度的竞争、人才的竞争和话语权的竞争,包括学术话语权,千万不能关起门来自说自话。我们要善于和擅长用国际同行的语言和学术规范,来研究和讲述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故事,才能为世界所普遍接受和认可。最近正在由南京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创办的英文刊物China Political Economy(《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有利于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创新和国际化。
中国学派的构建不是一个封闭性的过程
基于以上认知,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创新路径有三个:
一是基于中國经济的改革深化和转型发展,提炼升华具有理论创新价值和解决现实问题的研究成果,为经济学注入中国元素。中国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变革实践,为经济学的理论创新和学术繁荣提供强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结合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实践经验,中国学者提出了中国改革的各种理论,包括如何成功变革,避免失败让中国能长治久安的综合治理的中国改革理论。这些理论成果显然属于笔者前面所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
二是以原创性理论和方法论研究推动经济学学科本身的发展,尤其是要推动理论经济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目前中国很多经济研究还停留在对策应用研究或对经济政策的解释性成果,纯理论、公理性理论方面的贡献严重不足,在国际学术话语权的竞争方面严重滞后于世界先进国家,这是中国经济学界的一大短板和遗憾。那些基础性的、原创性的,具有共性的经济学理论和工具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没有国界,具有一般性,其重要作用在于它们中的一些理论,如消费者选择理论、厂商理论、一般均衡理论等,提供了分析问题的基准点和参照系,而另外一些理论,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机制设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拍卖理论、匹配理论等,则为研究更现实的问题提供了一般分析框架,是对人类知识大厦的添砖加瓦,不应主观附加意识形态色彩而对其予以排斥。
三是通过对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充分挖掘和现代阐释,为世界经济思想发展史补上中国篇章。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曾经繁荣而富有光辉成就,许多现代经济学所论及的思想,我们先哲们早已论述到,这不仅为中国古代经济长期领先于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导,而且也为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一些先行思想要素。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古今中外语言的隔阂、中国经济学术发育的迟滞、话语体系的不兼容,再加上传统经济思想主要是经验总结,没有形成严格的科学体系,没有给出结论成立的范围或边界条件,没有建立严格内在逻辑分析,很少被外人所知,国际上对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认知总体还非常片面。
中国学派的构建不是一个封闭性的只追求独特性而忽视一般性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应该也完全可能成为一个包容性的学科学术体系。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现代经济学和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熔铸于一炉,取长补短、相互印证,共同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服务于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复兴中国梦,服务于国际学术话语权和获得规则制定权,而不是盲目地制造不同学科之间的对立、壁垒。
任何成熟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提炼和升华,都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一个经济理论要具备指导意义,就必须要经过反复不断的检验,才能成为可以具有解释力的系统化的经济学说,这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们还是要有这样的理论雄心,以理论求真、实践务实的态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创新,推动政治经济学及至整个社会科学的中国学派的构建。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高等研究院院长)
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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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PP模式;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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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PPP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理论
1.1 PPP模式
PPP模式是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分享项目收益、分担项目风险的一种项目管理模式。PPP模式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合作关系。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以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最终目的,经过协商确定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中政府发挥政策扶持、财政投入、监督管理作用,社会资本发挥技术、资金、管理优势,促使政府与社会资本形成优势互补。二是风险分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风险,政府承担政策变动、法律变更等风险,社会资本承担融资、建设、运维等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三是利益共享。政府支出一部分财政用于项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而社会资本通过参与项目建设,获取长期稳定的经济回报,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互利共赢。
1.2 基础设施项目
以经济学视角进行分类,基础设施项目分为经营性、准经营性、非经营性三大类。其中,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以经营盈利为目的,付费机制健全,如电力基础设施、电信基础设施等;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财政支持,在相关部门监督约束下获取一定经营收入,如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属于公益性市政项目,不产生经营收入,如城市绿化、环保设施等。当前,我国PPP模式多应用于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此本文从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视角研究绩效管理。
1.3 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
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是指對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效果、项目产出效益、各参与方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循环式管理体系。基于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是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运作实况、产出效果、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确保项目效果达到预期目标的管理活动。
2 PPP模式下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的实施策略
2.1 合理确定绩效目标
基于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2个部分。其中,总体绩效目标需要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出发预计项目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需要将总体绩效目标分解落实到项目实施的各个年度,用于掌握项目绩效目标阶段性的实现情况。在绩效目标编制中,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支出状况、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编制,细化项目产出、效果和管理目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描述目标,确保目标具备科学性和可实现性。
2.2 实施项目绩效评价
在确定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围绕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活动。绩效评价分为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2个阶段的评价。其中,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在竣工验收阶段开展,评价次数为1次;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在项目投入运营后的每年展开1次,并且每3年开展1次中期评估,对以往年度的绩效评价进行总结。基于PPP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评价要从项目建设期与运营期2个周期出发,以项目公司和项目实施机构为评价主体,构建起四大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2.2.1 基于项目公司的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指标),9个二级指标,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选定三级指标。下面对各项二级指标进行解释分析。
①竣工验收。对项目竣工验收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②社会影响。对项目建设在社会发展中带来的正负面影响进行评价,可细化为新增就业岗位、重大诉讼、社会荣誉、群体性事件等三级指标。③生态影响。对项目建设在生态环境中产生的正负面影响进行评价,可细分化为节能减排、污染处罚等三级指标。④可持续性。对项目公司在项目运营工作准备中的具体表现进行评价,可细分为沟通协调、资源配置等三级指标。⑤满意度。对政府部门、实施机构以及社会公众是否满意项目建设期间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评价。⑥组织管理。对项目公司内部组织完善程度、制度健全程度进行评价,可细化为人员配置、组织机构合理性、规章制度健全性等三级指标。⑦资金管理。对社会资本融资效率、资金管理效率进行评价,可细化为资金到位率、资金成本率、资金及时性等三级指标。⑧檔案管理。对项目建设期间内的档案资料收集完整性、及时性进行评价。⑨信息公开。对社会资本筹集、使用信息的公开程度进行评价。
2.2.2 基于项目实施机构的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指标),8个二级指标,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选定三级指标。下面对各项二级指标进行解释分析。
①履约情况。对项目实施机构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情况进行评价。②成本控制。对项目成本监督管控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价。③满意度。从项目公司、社会公众视角对项目实施机构开展的项目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④可持续性。对项目实施机构采取的项目保障工作、沟通协调工作情况进行评价。⑤前期工作。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项目实施机构的具体表现进行评价。⑥资产管理。对项目实施机构的资金投入、股权投入、配套投入到位情况进行评价。⑦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机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期间各项关键工作的情况进行评价,可以细化分为财务监督、质量监督、进度监督、安全监督等三级指标。⑧信息公开。对项目实施机构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评价。
2.2.3 基于项目公司的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指标),14个二级指标,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选定三级指标。具体包括:产出指标,下设项目运营、项目维护、成本效益、安全保障二级指标;效果指标,下设经济影响、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可持续性、满意度二级指标;管理指标,下设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二级指标。由于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可持续性、满意度、组织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这7项二级指标与基于项目公司的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对应指标内容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所以下面对其余7项二级指标进行解释分析。
①项目运营。对项目运营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可细化分为目标完成率、质量达标率等三级指标。②项目维护。对项目资产维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可细分为设施设备维护频率、设备设施完好率等三级指标。③成本效益。对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的各项成本情况进行评价,可细分为成本节约率、成本执行偏差率、投入产出比等三级指标。④安全保障。对项目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中的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评价,可细分为安全事故率、应急处理效果等三级指标。⑤经济影响。对项目运营期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评价,可细分为产业经营影响、区域经济影响。⑥财务管理。对项目运营期间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管、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评价。⑦制度管理。对项目运营期间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2.2.4 基于项目实施机构的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产出、效果、管理指标),9个二级指标,不同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二级指标进行细化,选定三级指标。具体包括:产出指标,下设按效付费用、履约情况二级指标;效果指标,下设可持续性、满意度、物有所值二级指标;管理指标,下设监督管理、预算编制、绩效目标与指标、信息公开二级指标。由于履约情况、可持续性、满意度、监督、信息公开这5项二级指标与基于项目实施机构的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对应指标内容基本一致,在此不再赘述,所以下面对其余4项不同二级指标进行解释分析。
①按效付费。对项目实施机构履行项目合同约定按效拨付款项的情况进行评价。②物有所值。对项目运营期间体现的社会公益性价值进行评价。③预算编制。对项目实施机构编制PPP项目支出预算的质量进行评价。④绩效目标与指标。对项目实施机构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在制定绩效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等科学方法确定各项指標权重,赋予不同指标相应的分值。在指标计算中,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座谈会等多种可靠途径收集相关数据,将数据代入指标公式中计算,得出绩效评分。
2.3 强化项目绩效监控
在基础设施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项目实施机构要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控PPP项目绩效,掌握项目运行情况和项目效益目标实现程度,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障项目目标的实现。在绩效监控中,项目实施机构要制定绩效监控计划,确定绩效监控时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绩效监控。项目公司要根据项目实施机构的要求开展日常绩效监控工作,定期上报监控结果,对项目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控。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绩效监控情况撰写《绩效监控报告》上报到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审阅。
2.4 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在基础设施项目绩效评价后,要将评价结果应用到项目管理中,提高评价结果的应用价值,使评价结果成为项目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改进的重要依据。具体的应用方向如下:
第一,应用于按效付费。将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与政府补助项目挂钩,根据评价结果安排相应支出,履行合同及时支付义务。如果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优于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那么项目实施机构要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奖励。反之,项目实施机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扣除违约金、限制项目展期、变动调价机制等方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惩罚。
第二,应用于整改。项目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开展本机构整改工作,同时,要监督项目公司实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第三,应用于监督问责。项目实施机构要将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并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执行问责制度。
3 完善PPP模式下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我国要针对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使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PPP项目绩效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绩效评价主体、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规范绩效评价实施。为保证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客观性,政府可以委托第三方独立的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及时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此外,政府要建立绩效评价奖惩机制,激励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项目绩效。
3.2 建立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建设基础设施PPP项目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等技术手段,将有关PPP项目的信息进行集中化管理,并建立起绩效评价模型,提高绩效评价的信息化水平。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要重点建设PPP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库、项目建设运营数据库和项目绩效评价专家库,为绩效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3.3 完善政府监督制度
在PPP模式下的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可能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而产生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这就要求政府强化对PPP项目的监管,建立起政府监管机制,以确保PPP项目提高整体绩效水平。政府可以成立综合监管机构,整合PPP项目中多个监管主体,集中执行监管权力,对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公司产生约束力,杜绝PPP项目实施过程中滋生违法违纪行为。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基于PPP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要引入绩效管理策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综合效益目标的实现。绩效管理要结合基础设施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各参与方的利益需求,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项目绩效监控,重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从而构建完善的PPP项目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绩效水平,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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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琪.基于PPP模式的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管理研究[J].经贸实践,2017(19):178.
经济学基础课程论文范文第6篇
目前学界关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研究,要么是从部门法起源的一般规律,要么是从经济自由和垄断这一经济发展的悖论出发来论述的,并没有对经济法起源原因中的宪法基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重视。然而,现代宪法所持有的对私权神圣观点的质疑和限制,以及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制于社会公共福利的观点,为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的诞生提供了基础性的作用;现代宪法中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于社会福利权的规定是经济法实质正义理念的基础。
关键词:经济法起源;现代宪法;经济法基本理念
经济法的独立地位之所以面临巨大的争议,当然有其作为最年轻法学学科所导致的人们对于新生事物的接受尚需时日的原因,但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相对于民法、行政法等传统学科还显得不足,甚至在某些方面缺乏深入的论证。而要使经济法能够真正站得住脚,就不仅仅是从事具体制度的研究(当然具体的制度研究也非常重要),更重要的是加强基本理论的研究。一门学科历史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经济法学以及经济法要想站得住脚,就必须重视对经济法历史特别是起源问题的研究。另一方面,从近代民主制度确立开始,宪法就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国家内部最高的法律,而且“无论国家制度之间有什么样的差异、国家发展水平如何不同,宪法都是人类寻求共性与追求和谐的共同语言’”[1],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一个部门法要想获得合“法”性就需要其宪法依据。综合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对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进行分析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它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自我充实和完善,另一方面也是研究宪法间接适用的要求。经济法起源的宪法基础表现在不同层级的不同方面,因而不可能面面俱到,而经济法的基本理念是其内在灵魂和内在精神,故这里从经济法基本理念入手分析经济法起源的宪法基础。
一、经济法起源原因的研究现状
目前学术界对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具体因素以及经济法与宪法关系都有比较详细的论述,但是关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宪法基础分析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只能在经济法起源原因、经济法与宪法关系以及经济宪政的论述中依稀见到其身影。
(一)经济法起源原因的研究综述
在梳理学界关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分析之前,必须先对经济法是何时产生这一问题的研究进行归纳。目前关于经济法起源于何时大致形成了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经济法古已有之的古代经济法观点。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经济法的产生并不依赖于经济法概念的提出以及经济法独立法律部门的确认,“因此,不论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有各自的经济法。当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的国家,经济法的本质、内容和作用是各不相同的”[2]。第二种观点认为,古代经济法是单纯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的角度来考察的,这与以部门法划分角度来定义的现代经济法是不同的概念,“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它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古代诸法合体’的法律体系中去,但是作为部门法划分意义上的经济法,则是在人类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发展起来的,也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背景下,经济法才能成为一种独立的法律力量登上法律的舞台”[3]。第三种观点认为,现代经济法是在垄断资本主义之后才产生的现象,当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之后出现了诸如托拉斯、消费者权利等一系列传统法律特别是民法无法解决的由市场缺陷所带来的问题,对市场缺陷的规制呼唤新的部门法的产生,“现代经济法是以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对垄断现象的规制为历史契机,发轫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现象”[4],“经济法产生之初的直接目的就是对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进行调整和控制,其产生意义在于对传统法律调整功能的不足给予必要补充”[4]8。
基于对经济法起源时间的不同认识必然也就会形成对经济法起源原因的不同观点,总体而言,学界关于经济法起源原因的研究也相应地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从经济基础、法制前提和思想条件三个方面论述了古代经济法产生的原因,认为“奴隶制生产关系的总和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度国家产生的经济基础奴隶制国家为了行使管理经济的职能,陆续制定或认可了一系列经济法律规范,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法制前提奴隶制国家的立法者对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需要制定或认可相应的法律规范有了基本的认识,这是经济法得以在奴隶制国家产生的思想条件”[5]。第二种观点从客观基础、社会经济原因、政治原因和法律原因四个方面来解释现代经济法起源。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的“客观基础一般表现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个方面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在客观上促进了以国家干预为己任的经济法的兴起国家出面干预经济的客观必然性导致了经济法兴起的客观必然性人们渴望以法治化国家为其生存空间的心理促进了经济法的兴起”[3]34-43。第三种观点从市场失灵的克服和国家经济职能的演变这两个方面来说明垄断时期经济法产生的原因,经济法“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基于克服市场缺陷所产生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需要”[4],“经济法正是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与功能日趋突出时所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4]7。
(二)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研究综述
目前关于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的论述大多仍然停留在部门法与宪法关系的普遍性论证思路和模式上,得出“经济法是宪法有关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在国家经济调节和管理活动的具体化”[6]的结论。关于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的另一种更深刻的理解便是经济宪法学的提出,经济宪法学从构建一门学科的高度对经济与宪法的最一般的、最基本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阐释,认为“当代中国转型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立法、经济政策、经济行政乃至涉经济性’的司法都与宪法休戚相关”[7],并且作者在其著作中论述经济宪法学的历史源流时专门论述了德国《魏玛宪法》和德国《基本法》与经济宪法的关系。基于“政治需要宪政制约,经济同样需要宪政关怀”[8]的认识,有学者提出了和经济宪法学的概念表达相类似但是含义不同的经济宪政,由于市场本身所具有力量的不足导致经济自由秩序不能单纯依靠市场而获得,经济宪政的目的就在于重建经济自由秩序。提出经济宪政观点的学者在提到“经济法国家观念的嬗变”的时候分“经济形态的类别化”、“国家中立与有限政府”、“国家干预与有效政府”这样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后两个方面就间接地论述到了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作者区分了自由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国家角色和宪法理念的不同,以及在这不同角色定位和理念下国家对于经济正义的不同理解和追求。
二、经济法起源原因中宪法基础分析的缺失
从上面梳理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有关经济法起源原因的分析中并没有对其中的宪法基础给予应有的关注。认为古代就有经济法的观点,不管这种观点是否合理,但由于其对于经济法的起源时间定位于奴隶制社会,其自然不可能在经济法起源原因中给宪法留下任何的位置。认为经济法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才产生的观点,对于经济法起源的解释是从部门法起源的一般解释模式出发来论证的,这种观点高度且全面地概括了经济法起源的原因,但是其虽然提到了法治思想却并没有涉及经济法起源的宪法原因分析。而认为经济法是垄断资本主义才形成的观点,其在解释经济法起源原因的时候主要是从市场失灵导致垄断从而破坏了市场的秩序,而传统的法律部门无法面对这一新的现实挑战从而需要新的法律部门,同时政府职能演变也为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这种分析模式更多地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经济法起源的原因,只有在政府职能演变中隐约论及了其中的宪法基础但是却没有能够明确地提出。
在经济法与宪法关系的分析中,传统的论述得出的是一般部门法与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对于经济法起源的宪法基础进行格外的关注。经济宪法学就如其作者在其副标题上所写的“转型中国经济权利与权力之博弈”,其重点在于构建独立的宪政经济学学科从而解决我国经济改革中所面临的宪法问题,并没有把文笔过多地着落在分析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经济宪政的提出者虽然在其具体论述中依稀含有对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的分析,但是并没有明确提出这一问题并进行具体分析,更为重要的是其重点在于建构经济法的哲学基础,因而自然也就不会专门论述经济法起源的宪法基础。
以上的学术研究不可谓不精深,其对于全面把握经济法起源的原因、理解经济改革中的合宪性问题以及完善经济法的哲学基础都具有重大的学术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其论述的重点并不在于分析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故而对这方面的关注就出现了缺失。任何学科都不是空中楼阁,都有其赖以产生的因素,对于这些因素的研究是该学科学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作为法学学科,不仅要研究其经济、文化、政治等方面的因素,更为重要的是要研究其起源的宪法基础,因为从近代民主制度确立以来宪法便成为了万法之母几乎所有法律的第一条都明确地写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所以分析一个部门法(特别是近代意义上的部门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既是该部门法的学科史应该解决的问题,更是该部门法能够立足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法要想成为一门当之无愧的法律学科而不被人们认为是经济学的附属或者民法与行政法的大杂烩,分析其起源中的宪法基础也许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基础分析以经济法的基本理念为视角
经济法的起源时间大概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段时间,而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个时间段里,宪法理念和立宪实践经历了一个巨大的转变宪法学界普遍认为在这段时间的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和1918年苏俄宪法的颁布将宪法的发展分为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两个时期。这种时间上的吻合并不是出于历史的巧合,而是因为现代宪法对于经济法的产生特别是经济法基本理念的产生具有基础性的作用(1),由于德国是经济法的母国并且对大陆法系国家的经济法具有极大的影响其典型特点是经济法最开始表现为经济扶植法,而美国是有经济法之实而无经济法之名的海洋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其典型特点是经济法最开始表现为竞争法或者反垄断法,所以后文以这两个国家为主要论述对象。
(一)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理念一词并非汉语所固有的词汇,而是一个舶来品,一般认为其是“日本人在引进西方学术、文化、制度时由德语中的idee翻译(意译)而来”[9]。而随着理念一词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广泛使用,其含义并没有如想象的趋于统一而是众说纷纭,江山教授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的含义:“内在精神,直至最高本体”、“被理解的东西或定在”、“知识论”、“历史的成长”以及“哲学问题的解释和解决”,并认为“法理念既是具体法形态的内在,同时也是法之本体的存在”[10]。基于对理念和法理念的认识,我们认同“经济法的理念是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内在精神最为集中的体现和反映,是指导经济法活动的最高原理,对经济法的价值、原则及指导思想等具有决定性作用,是经济法诸范畴中最上位的概念,是经济法的灵魂”[11]。从这一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经济法理念对于经济法的重要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经济法理念不仅仅是关系到经济法学科以及经济法律实践未来方向性的事物,同时也是考察经济法起源的一个重要指标。然而就如法理学对于法的理念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一样,关于经济法的理念到底是一元还是多元、包括哪些具体的内容一直没有能够形成共识。仔细梳理学界目前关于经济法理念的不同观点,我们可以发现有两个理念是被提及得最多的: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当然,由于各个学者用语习惯的不一致往往也使用相似的词汇表示相同的意思,比如社会本位就被有些学者表述为社会整体利益观、社会整体利益、社会责任本位等,而实质正义也有人将其表述为实质公平正义。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这两个概念在经济法理念中出现频率最高并不是出于学者们用语的偶然,而是因为这两个概念基本上能够概括经济法基本理念的具体内容。
从上文中对于经济法理念的定义我们可以得知,经济法的理念是经济法内在灵魂和内在精神的体现,是经济法之所以被称为经济法的关键因素,而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恰恰能够体现经济法的这种内在灵魂和内在精神。社会本位是相对于国家本位和个人本位而产生的一个概念,纵观整个人类文明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晰看见,人类其实经历了从国家本位到个人本位最终走向现在的社会本位这样的一个历程。在文艺复兴之前,个人权利受到极大的压制,个人生活在强大的国家(在西方还包括教会)的阴影之下,这个时候的主流价值是国家本位,而个人权利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文艺复兴提倡人的个性解放、个人独立、重视人的价值,在此之后,个人权利被提到一个空前的位置,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个人权利急速膨胀甚至出现了异化的现象,这段时间呈现出典型的个人本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的分化,个人权利异化越来越严重,加上个人权利并不能单纯依靠个人而获得,这个时候社会的整体功能优势开始显现,伴随着这一趋势的是社会利益的凸显,于是社会本位便应运而生了。传统的部门法无法应对社会本位对于法律的诉求,经济法的产生便是为了顺应这一变化,同时在以后的经济法的理论和实践中都体现着社会本位。
实质正义是与形式正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传统的法律特别是民法注重个人的抽象人格平等以及机会均等,这主要是由于反对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基于身份而天生不平等所倡导的“人人生而平等”以及要求摆脱封建教会束缚的个人主义思想的必然反映,同时由于当时经济和社会关系相对简单,个人可以凭借自身的行为实现其自身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大多数要求。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诸如经济关系日趋复杂、经济组织日益庞大导致垄断出现、消费者以及弱势群体权利的提出、经济和社会权利日趋重要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使得如果继续坚持形式正义的话将会由于法律主体的个人能力、经济地位等存在的广泛差异最终产生不正义的结果。上述问题的出现以及传统法律无法有效地解决是经济法起源的重要原因,所以经济法产生于社会追求实质正义的需要并且始终将实质正义作为其追求的目标。综上,我们认为社会本位和实质正义才是经济法的基本理念。
(二)社会本位的现代宪法基础
如果从权利发展的历史来分析,宪法经历了个人权利立宪、政治权利立宪和社会与经济权利立宪这三个阶段[12],而现代宪法就是社会与经济权利立宪的产物。个人权利立宪时期的宪法主要针对的是公民个人的自由权利,保护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财产权利;政治权利立宪主要是为了满足公民对于参与政治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这个阶段保护的主要是以选举权、被选举权为核心的公民在政治领域中的权利;而社会与经济立宪主要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劳动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个人权利立宪主要针对的是公民个人生活领域,政治权利立宪主要针对的是公民的政治生活领域,而经济和社会权利立宪则主要针对的是公民社会和经济生活领域。传统法律(宪法)基于经济独立造就人格独立的观点对私权特别是私有财产进行了严格的保护,奉行着私权神圣的理念,在这种背景下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便是原子式的个人本位。在社会和经济权利立宪的现代宪法时期有一个突出的特点传统的私权神圣观点受到质疑,私有财产开始受到限制,使得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制于社会公共福利。现代宪法对于私权神圣的否定是一种辩证的否定,而不是不重视私权的保护,对私权的限制也不是为了回到专制社会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情况。这种质疑和限制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福利的需要,而公共福利正是国家为了应对社会化的法律诉求而采取的宪法措施。现代宪法甚至认可基于社会公共福利而对私权的限制可以及于作为宪法基石的基本人权,即现代宪法“在保障人权的同时,也承认为了公共福利而给以的限制”[13]。宪法对于私权的限制粉碎了从文艺复兴以来的个人本位思想,对于社会公共福利规定则是粉碎个人本位之后法律(宪法)对于新的理念的直接反应,这种新的理念便是社会本位。为了充分保障社会福利权的实现从而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本位这一新的理念,现代宪法改变了传统意义上对政府要求“管得越少越好”的观点,转而要求政府“既是受到制约的又是能动进取的也就是说,既能积极促进社会福利,与此同时,又不陷入仅仅在其组织得最好的公民之间分配利益的专制之中”[14]。现代宪法这种以限制私权、保障社会公共福利的社会本位思想是作为经济法基本理念的社会本位的直接宪法基础,并且这种宪法基础不仅仅表现在具体的宪法制定上,还表现宪法的基本理念之中。
经济法的起源由于不同国家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政治经济关系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起源模式[15],而作为经济法基本理念的社会本位的宪法基础当然也随着经济法起源模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以德(日)为代表的经济起源模式中,经济法最开始是作为经济扶植法而起源和存在的,这种起源模式下的社会本位主要表现在政府面对经济落后的现实为了早日实现经济现代化以及一战后为了早日恢复经济而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扶植措施,比如保护垄断组织卡特尔、推行工业振兴计划等(2)。德国《魏玛宪法》中关于联邦立法权的一些规定就是这些具体制度的宪法基础:“劳工法,工人及雇工之保险与职业介绍”(第7条第8项)、“天然宝藏,经济企业之社会化,及公共经济之生产、供给、分配、定价,与其按照集体主义之组织”(第7条第13项)。同时《魏玛宪法》以专章的方式来规范“经济生活”,并且这些规范的指导思想并非是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而是德国人所谓的“混合型经济宪法说”“人们试图用国家干预主义,在经济自由主义和完全经济社会主义之间找到一条折衷道路”[16],这“充分反映了该宪法以社会服务为宗旨的经济行政思想”[16]。也正是因为如此,《魏玛宪法》被认为是现在德国《基本法》中社会国家(3)原则的来源之一。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具体制度上还是宪法理念上,无论是在战后经济恢复的特殊时期还是和平的宪政时期,《魏玛宪法》都为德国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的诞生提供了最高的法律制度上和法律理念上的支撑。
由于美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并且具有刚性宪法的特点,对于宪法的修改极为慎重,所以美国经济法与现代宪法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作为宪法守护者的美国最高法院对于经济法社会本位的态度。美国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表现在为了社会的经济秩序或者说社会的经济利益而对垄断组织进行限制,传统上以《谢尔曼法》作为美国乃至世界经济法诞生的标志,但这是一种机械的符号化的定位,因为如果我们翻看美国历史就会发现《谢尔曼法》曾经长期被束之高阁,原因除了通常认为的“本身的规定的模糊,可操作性差”[17]外,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其没有得到宪法守护者美国最高法院的认可,当时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垄断符合宪法中关于财产权的规定。所以美国经济法诞生的真正标志不应该拘泥于符号化的法律颁布,而应该是从社会、法律实践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故而笔者认为,美国经济法真正诞生于美国最高院经过一系列判例最终承认对企业垄断进行必要限制的合宪性之后。从这个分析我们就非常清晰地看到了美国经济法起源特别是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起源的现代宪法基础。
(三)实质正义的现代宪法基础
从古希腊到后现代的学者们对于正义的定义从不同的社会背景和不同的角度而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博登海默才说,“正义有着一张普罗透斯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18]。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是关于正义的划分中被使用的最广的一种分类,“在法律范围内,实质正义可以说是法律创制中的正义,形式正义则是法律执行和适用中的正义”[19]。经济法的实质正义主要是为了克服以保护抽象人格平等和机会平等的法律形式主义而形成的,“它是经济法对形式正义进行反思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法的最终价值指向和追求”[11]106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和弱势群体权利的保护之上。
在法制史上发生了一场被称为“从身份到契约”的深刻变革,即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是一个身份的社会,那时候的法律主要采取的是以身份作为区分标准从而实现对不同人实行不同规定的方法;那时候人们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主要是根据出身以及属于哪一特定群体而决定的。而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对于人性的解放和对于人的尊重,新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开始以个人为单位,从抽象人格独立和人人平等以及天赋人权的角度赋予个人在形式上平等的权利。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权利异化、个人权利能力和经济实力的巨大差异以及权利诉求的社会化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公,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广泛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律再次出现了变革,这次变革被称为从契约向身份的回归。这次向身份的回归和之前的身份社会不同的是:以前的身份社会重在保护强者的利益,而契约向身份的回归主要是引入结果平等来保护弱势群体,从而实现实质正义。
法学理论既是法律实践的总结,更是其指引,所以从西方法学发展的历程,我们也可以看到现代法律对于实质正义的追求。西方法学在古希腊时期就曾经有过关于正义与非正义的讨论并且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区分,17世纪、18世纪反对封建和神学世界观的古典自然法中也存在了大量的关于正义的思考,但是这时候法学基本上还是从属于哲学或者说是政治哲学,并且古典自然法由于其理论本身的原因导致其主要贡献在于“破”而非“立”。19世纪后期分析法学派的出现,标志着独立法学学科的诞生,此后法学的重点转向以实在法为基础的实证研究,从而使得对于正义的理解日趋形式化,这种倾向到纯粹法学发展到顶端,这主要是由于古典自然法“破”的任务已经完成而大量国家立法开始出现并日益完善,这就必然导致作为独立法学学科的重点会转向对于实在法的研究,人们通常将这段时间的法学方法概括为法律形式主义。然而人类进入20世纪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开始凸显,虽然这时候出现了作为“国家管制的辅助工具或替代”[20]的特别民法,但是追求形式主义的传统法律(民法)仍然无法解决这些社会化的而非私人之间的矛盾,法学理论开始反思法律形式主义并注重对法律实质化的思考和研究。
宪法是万法之母,是法律中正义的最高体现,其关于正义的追求也基本上和上述过程符合。在个人权利立宪和政治权利立宪的时代,宪法对于正义的理解主要是保护个人不受国家不当干涉的自由权以及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核心的政治权利,比如“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国《人权宣言》第6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和出版的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19世纪资本主义国家所面临以工人运动、贫富差距以及经济危机为代表的种种政治和经济危机迫使他们必须转变法律理念,这一转变反映在宪法上就是以社会和经济权利立宪为代表的现代宪法的产生。个人权利时期和政治权利立宪时期都是一种对于形式正义的追求,因为无论是个人权利立宪时期对于公民人身自由权、财产权的保障,还是政治权利立宪时期对于公民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权利的保障,都是建立在抽象的人人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并没有关注人的经济能力、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在社会和经济权利立宪的现代宪法时代,宪法开始注重实质正义,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在德国,这一转变通过《魏玛宪法》得以实现,因为《魏玛宪法》“试图对个人的社会与政治基本权利提供实质性的保障”[21],具体表现在:“救贫制度及游民之救济”(德国《魏玛宪法》第7条第5项)、“人口政策、孕妇、婴儿、幼童及青年之保护”(德国《魏玛宪法》第7条第7项)。和前面论述社会本位时一样,由于美国对于修宪的谨慎态度,所以美国宪法的现代化主要是通过最高法院在实践中解释宪法而实现的,当然在接受实质正义的理念方面美国宪法也不例外。美国最高法院是一方面通过认可对垄断组织的限制,另一方面赋予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保护和“罗斯福新政”中的一系列社会救助措施的合宪性来实现实质正义的美国最高法院就曾裁决“罗斯福”新政中的许多措施违宪。正是由于现代宪法具有以上的特点,一方面使得德国关于经济扶植方面和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方面的法律得以顺利施行,另一方面美国规范垄断组织的法律才能得到真正的实施,同时一些基于实质正义的经济措施才能颁行。所以很明显地,现代宪法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基于社会经济正义而对垄断组织的限制是经济法实质正义理念的基础。
四、结语
经济法并非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大杂烩,它有其自身的起源原因。仔细分析经济法的起源,我们会发现其与以社会和经济权利立宪的现代宪法几乎处在同一个时代,这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有着其内在的联系。现代宪法所持有的对私权神圣观点受到质疑和限制以及使近代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受制于社会公共福利的观点,为经济法社会本位理念的诞生提供了基础性的作用;现代宪法中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于社会福利权的规定,是经济法实质正义理念的基础。所以经济法诞生于现代宪法的影响之下并且始终受到现代宪法的关怀。从这个角度上讲,经济法不仅仅是一门独立的部门法,而且是一门充满现代气息、体现现代宪法精神的部门法。
注释:
(1)虽然宪法和经济法在理论上存在着互相影响的关系,但是从立法和法律具体实施中我们可以看到,基于宪法的地位,只有宪法赋予某一理念和规定的合宪性才能使得该理念和规定在其他法律中得到确立和实施,所以从立法和法律具体实施的角度而言“现代宪法对于经济法的产生特别是经济法基本理念的产生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2)虽然德国在《魏玛宪法》颁布施行之前也进行了大量的经济扶植,但由于那只是德国经济法在萌芽时期而不是正式起源或者诞生时期,加之《魏玛宪法》是德国第一部民主宪法,而本文又重在讨论经济法起源中的宪法因素而非讨论经济法起源的过程,故而是以《魏玛宪法》作为视角来讨论的。
(3)社会国家是与放任主义国家相对应的概念,“放任主义国家规定现行的物品分配,只限于进行防范(守夜人的国家’)并对社会平衡采取否定态度。而社会国家不是建立在自由放任经济思想的基础上。从社会考虑进行的再分配(第二次分配)则是服从于市场上的再分配(一级再分配)。”[德]罗尔夫斯特博:《德国经济行政法》,苏颖霞,陈少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3页。我国有学者认为“社会国原则是起源于十九世纪的一项宪法原则,以国家给付义务为逻辑起点,以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最低限度的实质平等,创造机会平等为意旨。”袁立:“从社会国原则谈劳动权的国家给付义务”,载《人大法律评论》2011年第1期。其内涵应该包括:合乎人性尊严的基本生存条件的满足;社会正义;社会安全。王广辉:“论社会国家原则在中国宪法中的体现”,提交“中国宪法学研究会2012年会”的论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2年8月25至26日,第299-3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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