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聊职院发2016‟13号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学生充分就业和高层次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为确保专款专用,财务处设立二级学院就业专项经费项目,单独核算。每年年初就业处依据在籍学生人数,按每生每年50元标准,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报财务处核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与办法
(一)就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就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实习就业基地建设、顶岗实习管理、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与就业密切相关的工作,具体使用范围、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二)每学年初,各学院应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经学校主管部门和校领导审批后实施,经费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就业工作考评内容。
(三)按照学校报销程序要求,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支出的费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在经费额度内由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
(四)使用经费超出部分由各二级学院承担。特殊情况由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主管部门核实、分管院长、院长签字后由学校解决。
三、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按执行,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的具体要求使用好专项经费,做好各项就业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二)本办法由学校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及标准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 4月10日
就业工作专项经费使用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就业教育与指导
(一)使用范围
包括邀请就业指导专家、社会成功人士来校做专题讲座、优秀毕业生报告会、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活动,以及举办与就业有关的比赛活动。
(二)工作要求及认定办法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学校就业处提交就业教育与指导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总体预算。活动包括实施方式(讲座、报告会、职业规划、就业心态教育等)、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参会毕业生专业及人数等,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就业处集中各二级学院上报情况统一安排实施。
2.每次活动开展前,在学院的网站、宣传栏等处发布相关信息。
3.每次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总结(包括相关图片材料)交学院就业处,并在学院网站进行相关报道。
4.鼓励各学院举办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制作比赛、模拟招聘会等具有竞赛性质的就业教育活动,经学校批准举办或参加校外各级各类就业有关的比赛所需费用实报实销,由学校另行开支,不在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列支范围。
(三)经费标准
符合以上要求的就业教育和指导活动,按每场不高于1000元标准予以核算经费,每学期每个二级学院不超过5000元,经核实后凭相关单据从各学院就业经费中开支。参加市级以上就业有关比赛获得奖励的,依据学校奖励标准,按照等级予以奖励。
二、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
(一)具体要求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可行性方案和计划,做出预算方案,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2.每次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前一周,向学校提交“学院就业市场开拓申请表”(包括外出人数、时间、地点、路线、调研用人单位名称、预期效果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外出开拓就业市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①了解用人单位当年的需求计划及未来几年对各专业毕业生的需求情况,认真做好记录;②征求用人单位对学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③召开用人单位座谈会,请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④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请参会毕业生填写“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⑤收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基地协议书。以上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实施。
4.返校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用人单位通讯信息、需求信息、座谈会原始记录及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照片、影像等材料交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支出
符合以上要求开展的就业企业调研和实习基地建设的经费,经核实后凭差旅费单据从各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报销。
三、专场招聘会
(一)具体要求
1.预先制定举办专场招聘会的详细计划(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拟邀请的用人单位等),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举办供需见面会的前一周,要通过学校网站、短信平台、QQ等多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3.供需见面会结束后两天内将参加应聘学生的基本信息名册(包括招聘结果,如学生被录用、同意实习、参加复试等)和供需见面会情况小结及图片影像资料等交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支出
符合以上要求的专场招聘会,凭发票,按报销程序从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开支。
四、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
(一)具体要求
1.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原则上集中寒暑假期间开展,各二级学院要在每年寒暑假前提交活动方案,做好经费预算,包括活动地点、活动人数、优秀毕业生名单、活动内容、预期效果等。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联谊活动地点选择优秀毕业生就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城市,涉及跨专业和跨二级学院开展的联谊活动,由学校负责协调和整合。
3.各学院要结合实习就业工作站建设,在优秀毕业生中建设负责日常联络的学生组织,组织实施联谊活动。
4.各学院举办优秀毕业生联谊活动的同时要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满意度调查,开展座谈,收集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环节的意见、建议等反馈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活动总结或报告。
5.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把活动有关的调查表格、座谈会记录、总结报告、图片影像等资料上交至学校就业处。
(二)经费标准
根据预算实报实销,在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经费中列支,原则上单次活动经费不超过3000元。
五、就业率目标达成
(一)具体要求
1.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就业形势和学校平均就业率水平向各二级学院下达就业率完成目标,各学院据此制定各专业的就业率目标和落实就业工作详细计划。
2.各学院就业率目标的制定参考近三年就业率实际情况,在全校就业率平均指标基础上适当浮动。
3.就业率未达到目标的专业,及时分析未就业原因,对未就业学生分类汇总,制定一生一策就业帮助计划。
4.学校在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时,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核实各学院就业率真实情况,并参照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动态发布各学院就业率,特别是离校后毕业生通过实名登记系统确认的真实就业情况,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核定就业率目标是否完成的依据。
(二)奖励标准
就业率目标未能完成的无奖励;院平均就业率目标完成度在100%(含)之上的,根据就业工作考核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六、就业工作考评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校科学研究的实力,提高我校科研计划项目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保证科研计划项目研究的延续性,特设立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简称"校发展项目")。
第二条 学校科技处是"校发展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和检查等有关事项;学校财务处是"校发展项目"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经费的审核、拨付、管理等有关事项。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
第三条 "校发展项目"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两类:
1、学校统筹的科研计划项目间接经费中扣除绩效支出、管理费后的部分(简称“扣管后间接经费”);
2、学校统筹的《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结余经费(简称“结余经费”)。
第四条 "校发展项目"的申请者须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上有被学校统筹的“扣管后间接经费”;
2、作为项目负责人上有被学校统筹的“结余经费”。 第五条 每人每最多只能申请一项"校发展项目"。 第六条申请者须于每年年初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交至科技处,申请书书必须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和合理的项目预算。
第七条经学校科技处、财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报主管校长审核后,公布“校发展项目”立项项目清单。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在资助期内的研究成果须标注由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资助。
第三章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九条“校发展项目”的经费管理与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科技处核拨费用、财务处建账立卡后发给项目负责人使用。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对“校发展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的监督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校发展项目”的申请书执行,依法合理使用好科研经费,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认真负责完成好“校发展项目”的任务,保障国家、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校发展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应严格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学校批准的申请书预算科目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预算科目的设置: 1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等。设备采购需符合学校固定资产相关文件规定。
2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办公用品等费用。
3.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测试化验加工需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测试化验加工报告。
4.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研究有关的水、电、气等燃料动力消耗费用等。
5. 差旅费:是指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国内)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项目组应当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会议审批单》报科技处审批。
7.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 劳务费: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的20%。严禁假借他人名义提取劳务费用。
10.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及其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专家咨询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严禁利用虚假名单提取专家咨询费。
11. 管理费:学校统一按5%收取,用于学校为项目开展提供的各类管理支出。
12. 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特别支出,其他费用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
第十三条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不可预见费。
第十四条 “校发展项目”的科研经费不能以合作研究经费的名义外拨至其他单位。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离职、退休或返聘等,则需由项目负责人或学校指定一名在职人员负责管理使用项目经费。若未指定在职人员管理,则由学校统筹。
第十六条 科技处根据工作情况,定期对资助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第四章结项与验收
第十七条“校发展项目”结束三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科技发展项目总结表》,并将最终成果及相关的研究成果提交至科技处。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评议。
第十八条对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作出撤销处理:
1、项目负责人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3、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不能按期结题;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
5、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学术质量低劣,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6、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第十九条对撤销的项目,追回已下拨的经费,将限制项目负责人申请竞争性项目。 第二十条“校发展项目”三年研究到期并通过验收后,结余经费的25%学校统筹用于内涵建设,剩余部分等同于《上海理工大学科研计划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结余经费由学校统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一、经费管理原则
综治专项经费使用应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扎口管理”的原则,做到支出规范、合理、高效。时间界限原则上不跨年,做到当年经费,当年使用。
二、专项经费范围
综治专项经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硬件设施建设费支出。配备数码相机;设永久性综治宣传牌二张;创建星级村试点建设;“四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综治楼维护、重点企业安装探头补助。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本项目计划总投入经费为XX万元,广州市财政资助经费XX万元。到目前为止,项目已经实际支出经费XX万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符合任务书要求。
科技经费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 科目 | 预算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 基建费 | ||||||||||||||||||||||||||||||||||||||||||||||
| 人员费 | ||||||||||||||||||||||||||||||||||||||||||||||
| 其中:课题负责人 | ||||||||||||||||||||||||||||||||||||||||||||||
| 主要研究人员 | ||||||||||||||||||||||||||||||||||||||||||||||
| 设备费 | ||||||||||||||||||||||||||||||||||||||||||||||
| 其中:购置费 | ||||||||||||||||||||||||||||||||||||||||||||||
| 试制费 | ||||||||||||||||||||||||||||||||||||||||||||||
| 能源材料费 | ||||||||||||||||||||||||||||||||||||||||||||||
| 其中:材料易耗品费 | ||||||||||||||||||||||||||||||||||||||||||||||
| 燃料及动力费 | ||||||||||||||||||||||||||||||||||||||||||||||
| 试验外协费 | ||||||||||||||||||||||||||||||||||||||||||||||
| 会议差旅费 | ||||||||||||||||||||||||||||||||||||||||||||||
| 管理费 | ||||||||||||||||||||||||||||||||||||||||||||||
| 其他费用 | ||||||||||||||||||||||||||||||||||||||||||||||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本项目计划总投入经费为XX万元,广州市财政资助经费XX万元。到目前为止,项目已经实际支出经费XX万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符合任务书要求。 科技经费使用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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