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
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就目前而言,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 逐渐出现如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 一旦处理不好, 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 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 政府部门提出了节约型社会经济管理理念, 并施行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以此来提高国家经济、生态环境管理调节水平, 从而达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的。
2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及意义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社会进入可持续发展而提出的一项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经济政策, 其内涵主要在于保护国家生态环境、有效利用国家资源, 从而保证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绿色经济建设最初为西方发达国家提出, 已经逐渐完善, 形成一定生态环境保护规模, 这也可以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对环保意识更为强烈, 而该项政策在我国施行时间并不长, 其中依然存在一定问题, 而以西方发达国家施行现状看来, 该项政策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 逐渐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 政府部门、企业以及个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这种盲目性, 最容易体现在一些人为了短期收益, 会下意识忽视破坏环境、浪费资源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上, 因此, 这些人在运用国家资源获得企业效益的同时, 未必能以国家坚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进行, 同时还会产生损害他人以及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出现, 这将会对社会乃至全人类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 政府部门职能发挥其职能, 结合科学的财政税收政策, 能够通过投资主体、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挂钩的形式, 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发展的目标, 使其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同时, 还能重视资源节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行为, 也因此,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对实现节约型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
3.1 政策不够完善
由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时间不长, 而且实施范围存在一定局限性, 导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无法形成一定规模。例如一些地方区域经济较为落后, 而管理者为了实现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引进资源高耗产业, 这与国家的产业结构发展相悖逆, 而且管理者的企业管理方式较为粗放, 从而导致该区域对可持续发展战略施行程度不足的情况出现。此外, 企业废弃物品处理方针以及废物利用理念的相关政策也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这便是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施行程度, 短期内无法达到预想目标的原因。
3.2 标准不够具体
在节约型社会推广普及之下, 虽然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起到一定的效果,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 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其中包括税种不够健全、收费存在不合理情况、财政政策执行难度大等。此外, 一些政策标准不够具体, 其中包括高耗资源、电器节点标准不够具体, 阶梯式电价、水价、气价并没有在社会中得到有效普及, 因而一些区域并没有建立起以绿色财政税收为核心的经济评价标准, 这才是节约型社会无法大范围有效实现的主要原因。
3.3 激励效果不足
因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时间比较短, 存在一定的宣传不足, 这也造成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本应产生的激励职能并没有达到预想效果, 此外, 对一些绿色建设、技术的研发补贴不足, 也是无法激发社会各界研究节能技术、开展资源节约积极性的主要原因。其中最主要的一点还包括当前我国财政税收政策, 在执行过程中过于依赖行政手段, 而对于并未有效形成规模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产生了不良影响。
4 基于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策略
随着国家大力推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人们也逐渐认识到维护绿色环境对人类的重要性, 也因此, 社会各界对资源节约、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可持续发展经济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以, 政府应结合社会发展需求, 逐步实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4.1 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基于节约型社会的视角, 政府相关部门应以资源节约以及环境保护为建设前提, 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方式来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可以通过成立绿色财政税收资金划拨的专门渠道, 通过细化节约能源在社会中发展的支出, 从而保证政府部门划拨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将节能以及财政以循环经济的形式, 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成为我国建设资源节约的主要途径, 以此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向节约型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向推进。以此为基础, 各级的地方政府也可以通过明确补贴的领域, 来促进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
(1) 由于建筑工程为资源高耗领域, 因而可以通过对节能工程采取相应补贴的方式来节约建筑工程的资源消耗; (2) 可以通过完善落后产能淘汰机制, 来淘汰资源利用率低、污染高的企业, 政府部门可以以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支持; (3) 可以通过完善补偿机制, 通过设立矿物资源有偿使用等方式, 来减少一次能源的使用, 从而达到有效推广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目的。
4.2 制定相应的政策标准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 资源安全、环境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2000年, 政府部门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中提出, 为了加快经济转变增长形式, 需要以资源节约作为基本国策, 通过发展可持续发展经济, 来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相协调, 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此外, 2004年颁布的《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出, 制定坚持与实施企业规划内容, 并且统一调整企业节能以及环境优化标准, 从而保证企业的发展与节能进行有机结合, 最终达到构建节约型社会的目的, 在其中制定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 我国在税收政策绿化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也并没有形成标准化规模, 因而造成绿色财政税收无法得到有效实现, 也因此, 我国需要在绿色税收制度建设方面加快进程, 如改革资源税。想要实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也可以通过增加资源税的方式, 因为一旦资源使用税率提升, 企业为了盈利, 自然而然减少自然资源的使用, 或者想尽办法促使资源使用效率得以提升, 通过这种方式, 便能够避免资源浪费的情况出现。
4.3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而言, 我国在绿化政策实施方面存在宣传形式过于单一等缺点, 并不能有效达到激励的目标, 所以, 在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过程中, 应结合一定的优惠政策, 从而达到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实施的目的。一方面, 我国财政税收应有效提升政策的覆盖范围, 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灵活性以及高效性得到充分体现, 另一方面, 要尽量避免不利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的阻碍, 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优惠, 从而促进我国企业资源有效利用的发展:
(1) 调整增值税。对废物回收利用的企业采取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并且设定废物利用的档次, 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税率, 而废物利用率越高, 政策优惠越好。此外, 还要将节能减排的企业纳入增值税税率优惠政策中, 其中包括污水、废气处理设备的优惠等;
(2) 完善企业的所得税。首先应扩大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范围, 对于一些积极购置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机器设备的企业, 应采取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措施, 并且将资源采集和利用中着重节约方面的企业也纳入所得税减免政策中, 同时应加大对开展有利于资源节约行为的企业, 也采取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措施。
5 结语
综上所述,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 也逐渐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等方面问题, 因而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 也需要注意的环境污染对人们产生的影响。也因此, 在制定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过程中, 一定要通过各种措施, 从而灵活、全面的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通过适当采取优惠政策等方式, 来调节两者之间的关系, 从而促进我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进程。
摘要:在节约型社会要求下, 制定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与新时期社会发展核心内容相符合, 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体制的深化及改革。基于此, 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及意义, 其次提出政策不够完善、标准不够具体、激励效果不足等问题, 最后通过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制定相应政策标准以及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 就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有效分析, 并提出自己一点看法。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政,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 赵红.节约型社会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科技经济市场, 2016 (6) .
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对国家经济走向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来自国内和国际上的各类经济现象和问题的冲击,国家通过不断的调整经济政策保证了经济的稳步增长。本文从近几年所施行的财政政策利弊方面进行考量,对财政政策的优缺点及所带来的影响予以了诠释,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强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经济 财政政策 相机抉择 消费心理
自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多项财政方针包括宏观的财政政策和具体的经济刺激、复苏计划,用以扭转国家经济的颓势。由于财政方针对经济活动具有意识的指向作用,通过合理适时科学的政策决策使得很多国家保持了经济民生的稳定;相反的,由于认识滞后、方法不当、运用不合理等诸多原因使得一些国家的经济在寒潮中雪上加霜,更有甚者政府破产,国民埋单;还有一些国家,在危机面前束手无策,只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
2008年我国的经济走势依然强劲,GDP比上年增长9%,完成了增长较快、价格回稳、结构优化和民生改善四个大的经济主题工程。虽然在第四季度遇到了全球经济严冬的冲击,使得GDP增长速度从第一季度的10.6%滑落到6.8%,但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正在显现积极效果。2009年三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其中明确了2009年我国在财政上一系列具有指向性的政策方针。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财政支出结构性减税等政策方案。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国家及国际经济发展走向的准确把握,以及在全球经济大滑坡的形势下中国经济要高调上扬的决心与信心,带领世界经济走向复苏的大国责任心。
针对近年国家推出的财政方针,从以下三个方面谈点思考。
一、财政方针目标定位准确适时合理,促进了经济与民生的稳定与发展
1、根据国家政体指定的偏向民生的财政政策,收到了“保稳定、促增长”的双重目标。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整体结构,就注定了所有的财政方针的最终获利目标定位为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国开始进入市场经济大潮时,没有出现过的经济现象、未发生过的经济问题都不断涌现。国家通过不断优化经济战略结构、制定适时适应的经济政策,解决了譬如失业、通货膨胀等一些在计划经济中不会出现的经济问题。自科学发展观提出后,社会的关注焦点越来越集中在了就业、医疗、教育、养老、旅游等民生和社会失业问题上,国家的财政政策自然相应的向这方面进行大幅度偏移。从GDP、GNP等相应的指数数据上可以看出国家的收入在不断上涨,而从居民收入水平、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的不断增长的趋势得出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是在稳步提高的。2008年二月开始,结构性价格调整所带来的通胀压力逐渐加大,国家通过调整财政政策,在积极地使用金融工具的同时,加大调整财政投入来扩大供给,使得物价稳定回落,经济平稳增长。
2、相机抉择的财政方针运用合理,审时度势。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1998年以来我国一直推行积极地财政政策,通过大规模的发行公债实现了公共收入的大幅增长。2003年GNP增长率高达9.1%;自2005年起,推行了“双稳健”的政策,从“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四个方面考虑,通过国家减少发行长期国债,转扩大需求为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手段,确保了国家与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增长;2008年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低糜,国家为刺激经济的快速发展,又重新推行积极地财政政策,通过投入拉动内需、保证民生等方式,保证国家平稳的渡过这段寒潮期,并逆势上扬。可以看出国家对财政工具的选择使用既慎重又灵活,而且能够准确的根据国际国内经济的波动和走势,主动地通过调整税收和公共支出方向结构等方式,来保证国家的财政方针目的的实现,保证经济的高速发展。
3、在处理各种经济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增强经济生命力。我国虽然进入资本运行市场中的时间不长,对一些经济问题的处理还缺乏实践经验,但是,在面对这些纷繁的问题时,国家总会及时的出台相应的针对性强的财政方针。如我国在应对2007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指数(CPI)的不正常上涨,通过规范市场运行,不断打压经济泡沫,多次调整证券交易税费、再贴现率、变动利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逐步使物价回落。而过热的房地产行业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资金,已经影响到了其他产业的正常运行,国家为了控制炒房和囤房、降温房地产行业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方针,包括购房实名制和不允许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等,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4、注重营造市场经济运行氛围,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更人性化。我国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开始,就注重了两种经济模式的不同运行氛围和对国民的影响,慢慢的纠正了在转型初期涌现出的如诚信危机、信息披露不对等、不尊重个人财产等一系列的问题。而国家在采用新的财政政策时,会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论证和预先发布通告,尽量全面市场信息。例如国家在规范证券市场打压证券经济泡沫时所出击的一系列“组合拳”,多次对一些不理性的投资人进行了规劝、提示以及风险分析,注重了个体经济人在市场投资上可以理性承担的责任。国家通过政策改革,不断的调整税费,达到了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目标。而进来对全国影响最大、涉及面最广的税费调整就是取消了与数亿农民切身相关的农业税和不断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充分体现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缩小贫富差距和还利于民的不断尝试,提高了居民可支配收入,既提高了总体的生活水平,又扩大了国内需求,一举两得。
二、财政方针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倾斜性滞后性明显
1、对市场经济规律及经济运行环境的把握上,不够全面。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走过了31年的历程,可以说我们国家是在不断前进,也是在不断探索一条从未走过的路子,既没有固定的模式又没有经验可谈。一些财政政策的目标、方向是正确的,方式方法是可行的,但是运行起来却有诸多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认识不到位。市场是个一直在运行的动态机制,这就要求它的理论体系也是动态的。而现行的一些财政政策在执行上所取得的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是对以下的两个方面的把握有偏差。
(1)我国实行的市场经济的独特性使得财政政策的切入点不好准确把握。由于我国现行的经济模式是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从根本上区别于自由市场经济和完全计划经济的。这就造成了政策在制定上的明显边界线痕迹,既想大程度的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的强力刺激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又加上了很多的条框限制。所以应该在不断形成和完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体系上下工夫。
(2)忽略了民众的消费观念和预期消费能力对政策执行的影响。在制定财政政策时,把主要的精力集中放在了市场运行是否合理合规上,而对作为经济个体的个人消费行为的整体力量对经济的影响力估计不足。如我国去年在压制证券市场过热势头时,所颁布的一些“组合拳”,都在短期内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很快便被飞升的大盘指数给淹没了。如果不能引导好民众预期消费期望的话,只会是将财政政策扔进“人民战争”的海洋。
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只注重了经济层面的转型而忽视了国民在意识层面的接轨。现今在国家各个层面的中坚人才力量都是经历过计划经济的,而改革开放从31年前逐步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环境,但对思想意识的转变却远远的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脚步。应该在注重营造经济发展的人文环境的氛围角度出发,培养民众的经济理性。
2、倾向性财政政策的导向性明显,造成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财政政策方针作为国家宏观经济的法规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但是这种导向作用应该在一定的影响力下存在,不能超过这个影响的额度而反作用于经济本身,从而造成财政方针的负面效应。而我国改革开放到现在所采取的财政方针,由于导向作用的过剩惯性而导致的负面影响主要又以下两点。
(1)产业结构的不平衡。从这次东南沿海在经济危机的打击下受损最严重的角度来看,不难发现我国的制造业投资不足、依赖外资及海外市场严重,同时对自身制造业在产业链的定位也有问题。一方面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及土木工程等行业的过热发展和2007年开始的以股市为牵头的金融资产市场的火爆,吸收了各个方面的投资资金,包括较为整块的制造业投资;另一方面,对一直占据对外贸易绝大份额的制造业没有放长眼光去督促转型,去占据能够获利更多的产业链环节。这些都与我国一开始的一些为了能够迅速见成效而忽视正确引导和分配资金比例流向的财政方针,是密不可分的。造成了现在要从世界工厂的人力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的尾大不掉的现状。在面对加工成本增加和海外需求缩水的双重打击下,只能主动停产或是被海外销售公司无情的抛弃。
(2)区域经济的不平衡。我国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及倾斜性财政方针策略虽然迅速扩大了GDP数值,加速了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是也造成了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占据了全国10.7%的土地,承载了国家28.1%的人口的中部地区,在国家的经济板块中越来越“边缘化”,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列全国最低的现象。面对东南沿海的先一步发展优势,西部大开发热潮及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这种大背景,国家这才提出了中部崛起的战略。但是现在发力如何之难?长期的政策底谷,一方面打击了当地民众就业及创业信心,造成了中部地区的人才及劳动力的流失;另一方面,长年的国家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不仅造成了基础设施的缺乏,缺少迅速吸收投资的氛围,而且当地资金被原有的经济热区所吸引,回撤不易。而由财政政策导致的投资资本的高差坡度,使得资金流动起来的速度回更快,更难以驾驭。
3、财政政策的滞后性大,作用效率大打折扣。所有的财政政策都有政策的滞后性和缓释性,这与财政政策传导机制的流畅性有关,也与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机制有关。美国的货币政策滞后性为6—18个月,而我国的货币政策时间的滞后性为7—24个月。从数据上看,我国的财政政策滞后时间尚可,但是如果从对经济现象的预测、发现、制定对策直到政策发挥效用整个过程加以贯之的话,就会花费更长的时间。如我国自1993年宏观经济紧缩、到以低膨胀率的软着陆、再到“双积极”的出台、直到现在“双稳健”的实施,都是在被总体的经济环境牵着走,而且每每的财政政策的出台都是在经济问题已经对我国的经济形势产生极大不良影响后,才缓慢出台,并且每项需要废止的财政方针政策,都会有一个刹车式的效果实现的惯性,对新的财政政策的实施产生消极的影响。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对于经济现象的分析预测估计能力不足;二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的不成熟,导致财政方针作用效应受制度的影响大。很多过去制定的且与经济社会不相适应的制度继续在发挥作用,对财政政策的效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三点建议
1、广泛的吸收意见,正确估计民众投资意向对经济的影响。由我国经济模式的特有性所产生的经济人的投资心理也应该具有其特殊性,从投资理财科学角度考虑的话,应尽快形成针对我国特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氛围下的“民众投资心理学”。而作为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部门,在制定政策方针前所召开的听证规模应扩大,要有普遍性的统计数据,可以将广布的互联网络利用起来进行听证。弄清作为广大经济个体的民众到底需要什么、意向指向何处、接受的底线到什么程度。这样做不仅可以使财政政策方针更顺利的下达实施,而且符合民众意愿,以人为本。而各类大型网站上可以设立更多的讨论更全面的经济论坛,从国家的角度去进行支持百家争鸣,广泛收集民间意见和听取争辩,为国家经济职能部门平添无数个工作在各个经济部位、环节上的耳目,提供更多的第一手信息。
2、加大对经济大国经济动向和各种经济现象的监视、分析的力度,加强预测经济走向的能力。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一个世界级的经济大国国内的经济问题,可能会把地球上的每个国家的经济都拖入到泥潭中。也就是说,由于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得身在同一个经济链条上的各个国家都要为可能不是自身问题的问题来承担后果。而正如“蝴蝶效应”所描述的那样,这次次贷危机的原因简单的也许只是从某个人的失业还不起房贷开始的。而应对经济问题时,越快的反应速度就越能为下一步的制定和实施相应政策赢得宝贵时间,把财政政策的滞后性在环节消耗上的时间缩短。我国对各个大的经济国家及群体都有相应的监视机构,但是力度不够,而且缺乏分析和预测能力及机制。首先,要建立多方位收集国内外经济动向咨讯的机构。可以依存于现有的我国驻海内外的各类媒体机构收集信息,然后专职机构可以通过构建大型的信息交流平台进行收集。国家可以通过考量媒体贡献予以资金上的补贴,因为只有真实及时的信息才能保证预测的有效性,从而降低国家经济风险。其次,要对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及推导。广泛吸收大众舆论及专家学者看法,从不同角度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分析出对我国下步经济走向可能的影响就达到了为科学预测节省时间的目的。如监控、分析及预测功能的成本为“1”的话,那么所带来的对经济风险的控制收益是不可估量的。
3、以经济危机为契机,向“注重公平,兼顾效率”转型。自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来,对公平与效率的讨论就不曾停息。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越来越多的“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表明了国家对现在的一些只注重效率不注重公平的现象而导致诸多问题的态度。不能否认自改革开放以来,效率优先的增长方式符合了“发展就是硬道理”的战略方针,也达到了非均衡性增长的目的,将我国的生产总值不断的推升。但是也产生了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本文认为,可以以这次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为一个契机短时间的改变一下战略发展的着眼点为“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原因有两点:一是逆势的快速增长需要付出的成本加倍,不能达到“效率优先”的考虑。身处全球性的经济寒潮中,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何把握好,就要考虑成本问题。我国有信息也有实力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依然实现经济的增长,但是没有必要任然“保8”的快速增长。环境的恶劣肯定会使步伐更为艰难,同样的增长速度所要付出的资金、人力、环境会以加倍的形势进行消耗。应该将主要力量放在国内的完善公共事业、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贫富差距上。弃难从易,以低成本换取高收益,其实这也是一种效率的体现。二是树立民众信心。从去年的大盘跳水开始,民众的投资信心倍受打击,而长篇累牍的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负面效应渲染也使得人心惶惶。而占国民绝大多数的中间阶层,承受了更多的经济与心理的双重压力。既然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就要加大对社会公平的投入,就要使民众能够看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起广大民众度过困难期的信心。而信心形成后,投资热情的调渡和居民消费预期的回暖,也会使国家的经济增长的步伐更为稳健。
【参考文献】
[1] 陈爱东:制度变迁中的我国财政政策效应分析[M].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5.
[2] 贺利娟:“中部崛起”财政政策高级研讨会观点综述[N].中国财经报,2005-12-25.
[3] 黄卫东:与郎咸平教授商榷我国经济问题应对之策[J].经济论坛,2008(9).
(实习编辑:胡冬梅)
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发展农业保险是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我国是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我国农业保险一直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农业参保率低下及保险公司赔付率低一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为了推动农业发展,调动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势在必行。
关键词:农业;农业保险;财政补贴
为了进一步证明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迫切性和可行性,本文将从实证研究的角度,选取几种主要农作物和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为样本,对我国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的需求量、财政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以及对国家财政支出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一、农业保险补贴资金需求量的测算
我国政府已经逐渐意识到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决策部门最关心的却是这个盘子到底有多大、补贴成本有多高。如果国家要为农业保险付出过高的代价,影响到其他财政支出,相信政府很难采取积极的措施。那么农业保险究竟需要多少补贴资金呢?本文在此试做一粗略分析。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这里只选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主要农作物,并采用2008年度的数据,对该年这几种农作物保险补贴资金的需求量做一个大概的估算。
首先,假定农作物一切险的保障水平为平均产量的70%,即保险金额以平均产量的70%计,而农作物的纯保费率以5%计;其次,农业保险采取政策性经营方式,不追求商业利润,即农民交纳的保费费率等于农作物的纯保费率,而政府对保费的补贴为纯保费的30%;最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成本需要的政府的补贴,补贴额度为纯保费的20%。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这四种主要农作物的补贴资金需求如表1。
从表1的测算可以看出,如果真的要补贴农业保险的话,即使在一个相对较低的补贴额度下,2008年政府要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四种大宗农作物的保险上支付的总费用(保费补贴和经营管理费补贴)已经达到162.6亿元。当然,这是在上述农作物全部投保时的测算,不过即使投保面积只有50%,也要补贴81亿元左右。
这里只选取了四种主要农作物进行补贴,另外还有牲畜、渔业、林地等农业保险同样需要财政支持,也就是说,政府每年在农业保险补贴上支出的资金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担心高额的费用支出显然是当前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比较低调的重要原因。
二、农业保险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的影响
(一)整体分析
前面的研究已经提到,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民一直属于低收入群体,购买农业保险的经济基础相当薄弱。因此,国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特别是对保费进行补贴,主要还是为了提高农民的支付能力,使其买得起农业保险。为了进一步证实财政补贴对农民支付能力的影响,我们首先对2008年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应该交纳的保费作一个测算(见表2):
在没有保费补贴的情况下,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这四种农作物每公顷需要交纳的保费分别为424.9元、271.7元、297.5元、564.8元;政府给予保费30%的补贴之后,农民实际应交的保费分别下降为127.5元、81.5元、89.3元、169.4元。如果所有的播种面积全部投保,那么所有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民实际要支付227.7亿元的保费额。据统计,2008年我国农村从事农业人口大约为2.87亿,平均下来每人承担的保险费额为79.3元。
这里把农民实际应交的保费与该年农村居民生活现金支出结构作一个比较。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主要分为六大类:食品支出、居住支出、家庭设施和服务支出、交通通信支出、文教娱乐支出以及医疗保健支出。如果农业保险的保费成为一项新增支出的话,必须在不影响前六类支出数额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也就是说,图中的其他部分支出才可以考虑购买农业保险。2008年,我国农民的人均其他支出为76.67元,而人均承担的保费支出为79.3元,那么在这样的收费标准下,农民基本上不具有支付能力。但是,如果没有政府的保费补贴,农民的保费支出就会影响到上述七类支出的数额,从而降低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准。
(二)分地区比较分析
如果认为上述分析过于笼统,那么本文在此选取几个代表性的地区,对补贴前后农民的保费支付能力做出进一步的分析。
这里选取河北、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四川、贵州七个地区作为分析样本,其中上海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最高的地区,人均支出8 962.24元;贵州为消费水平最低的地区,人均支出仅为1 585.4元;河南是上述四种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最多的地区,达到929.1万公顷;另外几个省份也是总播种面积都在400万公顷以上的农业大省(见表3,表4)。
结合表1和表3,能够计算出各个地区在财政补贴前后农民应交纳的保费数量,同时结合当地农民的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结构,仍然采取上文的方法,把农民实交保费与当年消费支出中的其他支出作比较,则可以看出各地区农民保费支付能力的差异(分别见表5,图2)。
以上分析表明,农民实际应交保费额与其拥有的耕地面积成正比,耕地面积越多,所要交纳的保费也相应越多。但人均耕地面积多的地区往往是收入水平比较低的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更差,更需要政府的补贴。图2显示出,虽然在政府的保费补贴下各地区农民的支付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差异仍然比较明显。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只有上海农民能够负担全部的保费,其他地区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都与应交保费额有着或多或少的差距;而政府对保费给予补贴之后,贵州和四川农民的实际应交保费额已经降低至可承担数额以内,其他地区仍然有一定差距。
总之,既然政府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一个重要主体,必须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与管理,通过对农业保险进行支持和补贴,推动整个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全社会受益。我国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给予一定量的资金投入,而政府已经具有日益增强的支持潜力。2010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第十九条已经明确指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区域覆盖范围,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保费补贴力度。鼓励各地对特色农业、农房等保险进行保费补贴。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健全农业再保险体系,建立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给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和实践提供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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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放,田甜.我国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困境及出路[[J].新疆农垦经济,2005,(12).
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1994年,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税改革,通过部分让渡财政权,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自主权,较好释放了体制活力,带动我国财政收支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本文在客观描述地方财政形成过程及现状基础上,分析了地方财政增长原因及其困境,提出了实现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地方财政;增长困境;可持续发展
地方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各级政府行使职权的物质基础,其运行状况制约着地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但随着时间推移,地方财政高速增长的“红利”正在削减,某种程度上陷入了增长困境,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须理性反思,积极谋求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路径。
一、地方财政的形成及现状
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统收统支”模式,地方财政属于上级的附属物,缺乏自主性、完整性,无严格意义的地方财政可言。地方财政的产生与发展,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在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初一系列放权让利思想指导下,通过不同形式的“财政包干”,逐步向“分灶吃饭”过渡。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则赋予了地方财政实质意义和内涵,给予地方政府较为独立的财政主体地位,实现了地方财政从“概念”到“实践”的重大转换,开启了地方财政的新时代。
我国现行的地方财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五市,属于省辖市的范畴,但其财政地位约相当于省级。
)、市(地)、县、乡四个层级构成。2010年末,中国大陆共有31个省级、333个市级、2 856县级(含县级市、市辖区)、40 906个乡级街道办事处、区公所为上级派出机构,称不上一级地方政府,但部分地方赋予了财政功能,若剔除其中的6 923个则地方财政单元数额为33 983个。实际上,居民、村民委员会也具有“准”政府的职能,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部分一般称之为基层政府,于是就有了“地方财政”(Local Finance)的概念。笔者认为,如果视之为半级政府的话,那么我国地方政府级次客观上为4.5级,这样广义上的财政单元数就会大量增加。
(含镇、乡、街道办事处、区公所),累计的44 080个行政区划数便是地方财政单元数。
2010年,全国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40 613亿元,占全国总量的48.9%。从级次上看,省级8 795亿元,占21.7%;市级13 103亿元,占32.3%;县级13 939亿元,占34.3%;乡级4 775亿元,占11.7%。从项目结构上看,税收收入32 701.5亿元,占80.5%;非税收入7 911.6亿元,占19.5%。
2010年,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为73 884.4亿元,占全国总量的82.2%。从级次上看,省级15 387.7亿元,占20.8%;市级20 212.2亿元,占27.4%;县级33 639.9亿元,占45.5%;乡级4 644.7亿元,占6.3%。从项目结构上看,一般公共服务8 499.7亿元,占11.5%;教育11 829.1亿元,占16%;社会保障和就业8 680亿元,占11.7%;医疗卫生4 730.6亿元,占6.4%;环境保护2 372.5亿元,占3.8%。
2010年,全国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财政自给能力=本级一般预算收入÷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为0.55,其中:省级0.57,市级0.65,县级0.41,乡级1.03;赤字县为356个,其中:东部地区51个,中部地区92个,西部地区213个。
2010年,按常驻人口计算,全国地方人均一般预算支出为5 544元,其中:东部地区6 386元,中部地区4 474元,西部地区5 940元。按户籍人口计算,全国地方人均一般预算支出为5 542元,其中:东部地区7 251元,中部地区4 217元,西部地区5 542元。
2010年,全国地方财政供给系数财政供给系数=总人口÷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为28,其中:东部地区32,中部地区26,西部地区25。
二、地方财政增长及其“困境”
一定时期内地方财政增长与该时期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公共需求、财税分配制度等密切相关。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经济总量由1978年的3 645.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01 202亿元,年均增长9.9%,创造了中国经济发展“奇迹”,这为地方财政增长提供了前提和可能。其次,1998年所确立的公共财政改革取向,特别是近些年来民生财政的实践,已使地方财政从“小而窄”的活动范围,拓展至“大而宽”的社会公共需要,强力的支出“需求”拉动,客观上需要地方政府必须不断地做大财政“蛋糕”[1]。再次,1994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框架的设计,选择了渐进式改革路径,即“基数+增长”的模式,这种激励增长的约束机制,“倒逼”着地方政府必须不遗余力地“增长”,从而促使地方财政收入规模的扩大。最后,现行的行政考核制度,主要信奉着“对上不对下”的基本取向,迫使地方政府竞相追逐GDP,这样地方财政也在不知不觉中步入了“财政经济主义”的循环。以上所有这些都驱动着地方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做大。
1995—2010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9.6%。在此期间,1年在一位数区间增长,6年在10%—20%区间增长,9年在20%—30%区间增长。持续的高速增长,客观上做大了地方财政“蛋糕”。1994年地方财政收入仅为2 311.6亿元,到2010年则提高到42 488.5亿元,年均增加2 511.1亿元,16年间增长了17.4倍。地方财政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强了地方政府“中观”调控支付能力,确保了政权运行、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重点、法定支出,较好地化解了体制转轨和结构调整中的矛盾和问题,弥补了市场失灵和缺陷,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面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巨大冲击,地方财政收入依然表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
事实上,“增长”与“发展”具有不同的内涵。“增长≠发展”,只有有发展的增长才具有可持续性。置身于地方视角,同样感受到地方财政“增长”的烦恼,并未享受到“增长”的快乐,有时甚至步入了“增长”的极限,也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增长困境:
第一,地方财政出现了“超能力”增长。地方财政收入GDP增长的高弹性,较好地反映出这一特征。1995—2010年,地方平均水平为1.13,15个年度中5年小于1,3年约当于1,7年远大于1(如表1所示)。总体水平大于1,就意味着地方财政的增长能力,不是构建在适度规模基础上,而是超现实、超可能的汲取。同样,地方财政支出GDP增长弹性,平均水平为1.16,也是属于上述情况。上述增长仅就地方财政预算内而言的,若将预算外、体制外的政府收入因素考虑在内,则属于超水平分配。这种“竭泽而渔”式的增长,客观上加重了宏观税负,伤害了微观经济运行的基础,影响着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地方财政出现了“低质量”增长。2003—2010年,地方一般非税收入由1 572.1亿元增加到7 911.6亿元,年均增长26.0%,比同期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增幅高3.6和4.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也由16%提高到19.5%。非税收入的“来五去五”特性,使地方财政的“含金量”大打折扣,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数字财政”与“财力财政”之间的矛盾。如果考虑到弄虚作假等不规范行为,如拉税转税、先征后返、寅吃卯粮等,则地方财政增长质量就会进一步降低。这种不实的增长,制约着地方财政增长的有效性。
第三,地方财政出现了“行政性”增长。相对于经济性增长而言,这种增长模式缘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压力、地方政府间竞争和政绩考核制度。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选择了增量改革路径,较好地保护了地方既得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渐进式改革也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即大量选择共享税模式,使得“基数”越垫越高,而环比增量的“增长”越来越有限,这样地方政府就在不知不觉中步入了保“基数”之战,陷入了“基数+增长”的体制“陷阱”[2]。实地调查发现,在地方政府的某些县乡层级,为了确保完成上一年度的“基数”,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指标任务,不惜牺牲生态资源环境,过分招商引资,甚至弄虚作假,形成了较为典型的行政主导性增长模式。这些华丽的数字,不只是虚化了地方财政规模,最终降低的还是地方政府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第四,地方财政出现了“负债性”增长。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构想了较为完善的地方税体系,而后10多年不断进行的共享、暂停、取消等项改革,使得地方税税源日渐枯竭。目前,中央税为4个,地方税为8个,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为7个(如表2所示)。数量上,地方税可观,而实际上地方税收入规模(2010年)仅占全国的8.3%。地方税体系的缺失,地方政府事权的无限度扩大,加剧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预算法》虽明令禁止地方政府发债,实际上存在着大量变相的融资举债行为,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审计署公告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共10.72万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总量的27%,是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6倍。从表面上看,地方债务风险可控,实质上地方政府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大量的隐性债务。地方财政增长的负债化现象,造成了代际间不平衡,制约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地方财政出现了“依赖性”增长。1994—2010年,全国地方财政支出由4 038.2亿元增加到73 884.4亿元,年均增长20%。而地方财政自给能力,则由1993年的1.02演化为2010年的0.55,17年间下降了46.1%。地方财政支出的这种高依赖性增长,源于中央政府的各类补助。1995—2010年,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数额由2 532.9亿元增加到33 021.3亿元,年均增长18.7%。以2010年为例,地方财力的56.1%来自中央财政的“三税”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特别是形形色色的各类专项,占三项转移支付总量的43.9%,囊括了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些专项资金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通过部门“条条”链条向下传递,且各部门自制办法、自定标准、独立运行,并要求层层配套,而到了财力拮据的县乡级,配套大多流于形式,只能是上级给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完全供给地方公共产品,到最后就是县均每年迎接多达数十次的各类监督审计检查。地方性资源配置的中央政府统一安排,抹杀了居民丰富多采的消费偏好,导致公共产品供给的低效率。地方财政这种依赖性增长,虚增了地方财政规模,妨碍了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如表3所示。
上述实证分析表明,当前地方财政的某些层级陷入了增长的“两难”选择:过分“激励”的棘轮作用机制,超出了帕累托改进的余地;过分“行政性”干预的增长,违背了财政经济规律。发展是硬道理,日益演进为增长是硬道理。地方财政某些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增长、有收入而无财力的增长、单纯为增长而进行的“被增长”,破坏了增长的真实性、可靠性,加重了纳税人的经济社会负担,恶化了生态、资源和环境,弱化了政府财政再分配能力,加剧了地方财政风险,扰乱了财政分配秩序。因此,从增强地方财政增长的有效性出发,实现有发展的硬增长,是“十二五”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
三、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实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需要重新审视地方财政增长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切实将其建立在客观、真实、可靠的基础之上。需要重新考量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利益分配关系,加速推进税制改革,加强法治财政建设,重构财政生态体系。
第一,增强地方财政意识。财政意识,就是人们对财政的认知度[3]。财政意识强弱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当代财政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家计”财政,也不只是政府“出纳”的角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地方财政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下级”或“隶属”财政。增强地方财政意识,不只局限在地方政府特别是财政部门的范畴,而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和共识。增强地方财政意识,一是增强规律意识,即尊重财政经济社会运行规律,不能主观臆断,求大求快,“洋跃进”。二是增强独立意识,充分信任各级地方政府,赋予其行使职能的财政权力。三是增强稀缺意识,财政是最为稀缺的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效。四是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做到量力而行,量财而为,代际均衡。五是增强市场意识,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避免资源配置行政化的倾向。六是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将政府理财行为构建在科学、民主、法治基础之上,实现从“人治”财政向“法治”财政的重要转型。
第二,适度降低地方财政增长速度。树立科学的财政增长观,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兼顾当前与长远,努力实现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的重要转变,切实将地方财政增长的规模、结构、速度控制在经济社会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一是适度降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基本实现与经济增长相匹配,避免长时期、高比例汲取。二是适度控制地方非税收入的增长速度,降低国民和企业的非税负担。三是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清理整顿地方政府各类不合理、不合规的融资平台。同时,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融资、举债权。四是控制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和增速,科学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和标准,加速地方财政从一般性、生产领域退出步伐,着力靠机制改善民生,回归政府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本原。
第三,改进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关系。统筹兼顾中央与地方利益,赋予地方政府较为完整、相对独立的财政权,最大限度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一是积极探求“集权”与“分权”的平衡点,适度降低中央财政的集中度,通过减少共享税种、降低共享比例等,适度下沉财力,建议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收入初次分配比例控制在“50︰50”的水平。二是赋予地方政府适度的税权,这样做既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地开辟新税源,又能解决全国统一立法难以适应地方实际情况的矛盾。建议将那些保证全国政令和税收政策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外,可将其余地方税税种的税收立法权限“让渡”给地方。三是完善现行纵向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议自上而下开展整合财政专项资源,大力压缩、归并各类专项,不断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
第四,加速推进税制改革。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大体延续1994年的制度框架,虽然经历了近年来的两税合一、个税起征点变动、增值税转型等项改革,但流转税、间接税的主体地位没有改变。这种税制结构,适应了组织财政收入的需要,特别是确保了中央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地方税制的先天不足和逐年萎缩,伤害了地方政府的财源基础,迫使地方政府纷纷在土地、资源、环境上做文章,千篇一律地强调工业立省立市、立县、立乡,不惜代价招商引资,大规模房地产开发,造成了不规范竞争、产业趋同、产能过剩。因此,新一轮税制改革,在总体改进完善的基础上,亟须将地方税建设置于重要地位,确保地方各级政府拥有较为稳固的主体税源。
第五,统一政府财政权。政府财权部门化、部门财权法治化,是当前我国财政经济运行中的最大顽疾。从根本上解决“各路大臣都分钱”的问题,是“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从根本上实现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为此,要从维护国家和地方财政经济安全的高度入手,通过完善各项财政法规制度,推进依法理财和“阳光财政”建设,深化政府预算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整合政府财力资源,实行“金财工程”等措施,确保政府财政权的完整、统一,从根本上遏制“王爷经济”现象。
第六,推进地方财政生态建设。财政生态是指财政与各相关主体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在长期演进过程中,以财政性资金循环和流动为纽带形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相互竞争,并具有较为稳定的结构秩序和一定自调节功能的动态平衡系统[4]。从其体系框架来看,主要包括财政生态主体、财政生态环境与系统平衡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亟须引入生态系统的理念来考量,不能孤立、片面地就地方财政而论地方财政,需要以更加开阔的生态视野进行综合设计,特别强调改革措施的系统、协调与互动,避免步入形式简单的“钱穆制度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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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 耀)
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上世纪60年代,国内外学者开始关注教育扶贫的功能。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相关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本文总结了近年来扶贫理论的发展和教育扶贫的模式,并对目前教育扶贫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以期为新时期的教育扶贫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教育扶贫;理论;模式;述评
教育扶贫,是指针对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教育投入和教育资助服务,使贫困人口掌握脱贫致富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提高当地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并最终摆脱贫困的一种扶贫方式。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国内外关于扶贫开发理论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从“贫困文化理论”Ⅲ、“资源要素理论”、“人力素质贫困理论”到“系统贫困理论”的发展,从经济、文化、人力资本、社会政策系统的角度分析了贫困的成因,并从经济、文化、教育、结构调整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扶贫方式。而对于教育扶贫的研究大多是在扶贫开发理论假设下,从教育的扶贫功能这一角度去阐述。
一、教育扶贫的理论渊源
1、贫困文化理论
贫困文化论是由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OscarLewis)提出的。他认为,贫困文化是贫困群体在与环境相适应的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反应,并且内化为一种习惯和传统文化,它的特点是对自然的屈从感、听天由命、对主流社会价值体系的怀疑等。也就是说,贫困地区人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生活态度,内化成群体的一种思维定势和行为准则。在这种贫困文化的熏染下,形成一种低水平的经济均衡,并在贫困地区一直延续。
2、资源要素理论
国外学界资源要素论的主要代表有马尔萨斯(T.R.Malthus)的土地报酬递减理论、纳克斯(R.Nurkse)的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莱本斯坦(H.Leibonstein)的临界最小努力理论。他们主张增加贫困地区的资本投入力度,使其达到国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强调资本的积累和形成,以期推动社会的经济增长。中国学者姜德华最早对我国贫困地区的类型进行了分析,并总结了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与自然生态恶性循环的过程。他把贫困的原因归结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或是过度开发导致环境恶化从而造成深度贫困。资源要素理论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认为贫困是对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不能进行有效地合理配置的结果。
3、人力素质贫困理论
1960年,美国学者舒尔茨(T.w.Sehuhz)在美国经济学会上发表了题为“人力资本投资——一个经济学家的观点”的演说,提出经济的发展取决于人的质量,而不是自然资源的丰瘠或资本存量的多寡。他认为,贫困地区之所以落后,不在于物质资源的匮乏,而在于人力资本的缺乏;加强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人力资本的形成、经济结构的转换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王小强、白南风通过“进取心量表”测量人的素质,量表包括改变取向、新经验、公共事务参与、效率感、见识、创业冲动、风险承受、计划性等8个指标。他们将贫困地区人口的特征描述为:创业冲动微弱,易于满足,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不能抵御较大困难和挫折,不愿冒险;生产与生活中的独立性、主动性较差,有较重的依赖思想和听天由命的观念;难以打破传统和习惯,接受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及大多数新事物、新现象较差,安于现状;等等。他们总结出“人口素质差”是贫困地区贫困、落后的本质原因。
4、系统贫困理论
系统贫困理论认为,贫困是由诸多综合因素系统运行的结果,贫困的根源是由“陷阱一隔离一均衡”所构成的一个“低层次、低效率、无序的、稳定型区域经济社会运转体系,这个体系规定着贫困延续的轨迹”。在这个贫困区域系统中,社会的能力机制、资源基础与求变能力之间未能参与整个外部区域经济全面增长与社会持久进步过程。在发展的内部关系上,三者之间需要构成一定的相互适应关系。可以说,系统贫困理论已经脱离出对于贫困的平面的、静态的描述,而是从一个更广阔的视野来研究贫困。
综上所述,对扶贫理论的研究首先从贫困的定义和分类开始,但对贫困的定义有不同的角度,暂时学界还未能将其统一;有关贫困的绝对和相对的生存状态已得到大家的共识,只是量化的标准不一样;对贫困成因的分析也衍生出相关的理论,即由单一的贫困文化发展到系统观理论,并且由分化走向了共融。可以说,扶贫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不同学科和不同部门协同研究和管理的问题。这必然会产生不同的扶贫机制,这是扶贫理论发展的新趋势。
二、教育扶贫模式研究
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扶贫开发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在扶贫开发的内涵上拓展了教育扶贫的功能。我国学者林乘东于1997年提出教育扶贫论。他认为,教育具有反贫困的功能,可以切断贫困的恶性循环链;应该把教育纳入扶贫的资源配置中,实现教育投资的多元化,使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他同时提出,教育不能独善其功地反贫困,需要具备四个条件:1.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综合素质;2.建立相对公平的经济分配制度;3.优化贫困人口配置,提高贫困人口劳动力与生产要素的结合度和效率;4.增加资本积累和投入,为反贫困提供经济基础,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集美大学的严万跃认为,现代社会的贫困问题都是知识与能力贫困的表征和结果,发挥教育的扶贫功能不仅能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还可以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教育扶贫的功能得到了学术界的认同,但是针对我国贫困地区教育扶贫问题和现象的实证研究模式才刚刚开始。
1、经济学视野下的教育扶贫研究
厦门大学的杨能良认为,教育扶贫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公共产品。加强对教育的政府投人,提高贫困人口的教育水平,使之能受到帮助其脱离贫困的教育,需要建立一种普遍的社会保障体系,弥补贫困人口的收入缺口。同时,要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经济环境,提高贫困人口的就业率。在他看来,教育扶贫是一种最有效、最持久的扶贫方式。兰州大学博士生张宏从经济学角度对甘肃省麻安村的参与式扶贫开发模式进行了研究。他通过深度调研,了解了不同类型农民特殊的生态和社会经济条件限制因素,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扶贫开发模式中的一些规律,从而认为参与式扶贫开发是一种最优的模式。四川大学的龚晓宽运用计量模型对近年来的扶贫效益进行了分析,提出扶贫模式的创新要以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为核心理念㈣。周丽莎根据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提出的“解决贫困和失业的根本之道是实现社会机会的自由”这一理论,对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进行了实证研究。她指出,实行集中办学、民汉合校和“双语”教育的扶贫模式能让少数民族学生平等地接受教育,实现了“实质自由”,缓解了能力贫困。教育扶贫是一种值得推荐的扶贫方式。学者们大多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等方面去阐述教育扶贫模式。
2、社会学视野下的教育扶贫研究
对教育扶贫模式的社会学视角更多倾向于对贫困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衰退背后的传统人文因素进行研究。此类研究认为,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素质、改变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是改变贫困地区的关键。西南大学的欧文福专门从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的角度探讨了西南贫困地区的教育扶贫,综合了民族学、社会学、教育学方法,揭示了民族教育与经济发展的规律,为教育扶贫提供了不同的视角。沈红对宁夏、甘肃两省区的扶贫调查分析对不同地区扶贫的方式、过程和结果进行了描述,并比较了各自的利弊,从而为“八五”期间的扶贫工作提供了数据参考。
3、以问题和现象为出发点的教育扶贫实证研究
针对不同地区教育扶贫方式、过程、结果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总结扶贫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和特性问题,如针对农村长期贫困现状与教育改革的研究、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的对策研究等。随着教育扶贫力度的加大,有些生态环境恶劣的地区还出现了生态移民和教育移民。以此为背景的研究包括甘肃四个干旱贫困县的教育移民调查研究、海南省“教育移民”情况的调查研究、宁夏吊庄开发性移民以及三峡库区教育移民的个案实证研究等。以问题和现象为出发点的教育扶贫实证研究还包括:针对教育扶贫体系中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研究;不同地区的教育扶贫个案研究,如浙江省永嘉县的教育扶贫研究、西部开发过程中的凉山教育扶贫战略研究等;针对教育扶贫过程中的新方式的研究,如对河南远程教育扶贫网的思考等。可以说,对教育扶贫的实证研究层出不穷,硕果颇丰。
三、教育扶贫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研究的不足
贫困是一种与人类发展进程相伴生的社会现象,能否处理好贫困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一直以来,对教育扶贫的研究都是建立在贫困理论基础上的一种对策研究。从经济学、教育学、政治学、人类学的角度去分析贫困问题都显得有些片面,因为贫困产生的原因是多元的。教育扶贫也只是扶贫开发体系中的一种方式。如何界定教育扶贫的功能,怎样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其效果,如何处理在教育扶贫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问题,都还需要不断地探索。我国对教育扶贫研究的经济学解释认为,资本和权力在反贫困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增加基础教育的投入,势必会带动贫困地区的社会发展。但是,城乡教育的差距,在导致贫困地区的教育成本上升的同时,也产生一些教育致贫的现象。对于如何平衡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还缺乏量化的标准。教育扶贫的社会学角度研究针对不同地区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实证研究,以期通过改变当地人口的综合素质,从救济式的扶贫转变成自发性的扶贫,但是也忽视了经济投入和生态环境因素的影响。现在的系统观研究侧重于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去分析教育扶贫的功能应该如何去协调和整合资源配置。然而,怎样设定一个有效的区域评价体系去评价教育扶贫的效果,有没有一个确实可行的实证研究能证明教育扶贫的系统整合能起到反贫困的作用,目前还未得见。
从贫困的发生机制来看,它受地区自然条件、历史起点、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文化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对于哪种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不同学科的学者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学界关于贫困的结构解释与文化解释的对垒,就是这一矛盾的现实反映。不可否认,在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地方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贫困总是以一定的规模存在于社会结构之中,结构解释必然会包含着文化因素对贫困的影响;同时文化取向的贫困文化解释又或多或少带有制度的约束因素。呵以说,教育扶贫的提出是解决贫困问题的必然选择,但是,如何使教育结构与社会结构(人口结构、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相适应,如何处理教育扶贫与教育致贫的现实矛盾,教育的扶贫功能在什么样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上述方面的理论研究还显不足,有待学界的进一步探讨。
2、研究过于宏观,缺乏对扶贫客体的微观关照
我国目前的教育扶贫研究主要从扶贫主体的角度来探讨。按扶贫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教育扶贫作以下分类:1.政府主导型教育扶贫。例如,我国自1995年开始在贫困地区实行义务教育工程,希望通过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教育投人来改善贫困地区的教育水平,相关的研究较为注重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投人的经济效益等方面。2.基金主导型社会资金扶贫。比较典型的是“希望工程”。可以说,“希望工程”动员了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教育扶贫的过程中,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享受到教育。但是,如何达到扶贫的真正效果,在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3.非政府组织主导型教育扶贫。2001年10月30日,中国非政府组织(简称NGO)国际扶贫会议在北京发表了《中国NGO反贫困北京宣言》,政府、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到扶贫过程中来。、相关研究如陈美招等对国际NGO教育扶贫行为的分析。也有研究者从扶贫主体作用于扶贫客体的角度把扶贫分为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两种。救济式扶贫是指扶贫主体直接向扶贫客体提供生产和生活所需的粮食、衣物等物资或现金,以帮助贫困人口,也称“输血式”扶贫。开发式扶贫是指扶贫主体通过投入一定的扶贫要素(资源)扶持贫困地区和农户生产自救,逐步走上脱贫致富道路的扶贫行为方式,也称“造血式”扶贫。
从目前的研究来看,教育扶贫研究主要侧重于从扶贫主体或是扶贫主体作用于扶贫客体的角度进行研究,关注政府教育扶贫的政策制定、实施过程、扶贫效果等方面;而很少从贫困人口自身的角度去探讨,如贫困人口的生存技能需要、生存环境、人文关怀和向上流动的渠道等方面,研究上缺乏微观层面的深度关照。
3、注重宏观政策研究,缺乏微观实证研究
大多数的研究者认为,贫困地区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制度不健全、资源匮乏、科学技术落后,以及人的文化素质相对低下等,倾向于从宏观的层面去思考;但是贫困地区之间也有差异,不能一概而论,以共性涵盖个性的研究也有失偏颇。目前,从教育扶贫的宏观研究到教育扶贫的方式和方法比较,再到教育扶贫区域的问题和现象研究,试图从小的社会环境中去探索教育扶贫中存在的一些规律性问题,用实证的微观视角去探索教育扶贫过程中的最佳模式,已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趋势,如金俊峰对云南山区“开发式”扶贫模式的研究等。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是太少,也没有一个系统的、值得借鉴的、评价效果良好的教育扶贫模式。
4、缺乏从多学科、多角度进行的综合分析
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对教育扶贫的研究大多还是在国外扶贫理论预设的基础上开展的。从已有的研究来看,主要从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人力资本等多元角度进行了分析,取得了一些成果,并在我国教育扶贫的政策制定、实施过程和效益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但从学术界和整个系统的角度来看,还存在学科衔接不紧、研究不全面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很多研究者局限于特定的学科视角,遵循该学科的方法和调查方式,忽视了研究视角的多元化,在研究方法和内容上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缺乏对大多数贫困者的深度观察,不能全景式地反映其贫困的过程,显得研究结果生硬而表面化。我们要做好教育扶贫研究,必须要理清地区贫困的内在根源和教育之间的关系,不仅要探究教育扶贫的形式、特点,还要做好充分的实证研究,从多学科、多角度去比较不同形式的教育扶贫模式,总结出具有共性的规律,把教育扶贫理论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公共政策,以切实保障大多数贫困者的利益。
四、教育扶贫研究的反思与建议
贫困地区长期贫困的状态,已经不再单纯是经济贫困、文化贫困的问题。由贫困所派生出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障碍。目前学界对教育的扶贫功能已达成一定的共识,但是对如何发挥教育的扶贫功能,怎样将之转变成实践中的公共政策还有待深入的探讨。贫困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综合社会现象,各个地区的贫困问题又各有差异,“一刀切”的扶贫模式难免会顾此失彼。笔者认为,教育扶贫研究还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延伸。
1、将贫困发生机制纳入教育扶贫体系进行研究
从贫困的发生机制来看,经济制度、地区文化、人口素质、地域自然条件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但同时也是贫困的结果;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一个社会的空间场域中达到一种静态平衡,使得这种贫困的恶性循环在贫困地区延续。正如康晓光所说:贫困的根源是由复合系统与其环境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的过程。各种因素构成一个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网络,其中存在众多的反馈回路。区域性贫困陷阱就是各反馈回路相互耦合形成的网络系统,它们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使贫困成为区域的持久状态。笔者认为,要达到扶贫的效果,就需要打破这种静态的平衡,把贫困发生机制与教育扶贫模式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分析贫困地区真正致贫的原因是什么,并以此作为扶贫政策的出发点,构建系统的教育扶贫模式。如图1所示,教育扶贫体系的主体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和教育扶贫机构。它们在外部政策的环境下,分别作用于处于贫困环境中的扶贫对象,通过外部因素影响其内部自身的变化,并达到教育扶贫的目的。从已有的研究来看,贫困发生机制与教育扶贫模式研究还存在脱节的现象:一是对贫困发生机制的研究还不够充分;二是针对教育扶贫体系的构建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认识;三是现有理论基本都强调了政府在教育扶贫中的主体地位,而对于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教育扶贫机构在扶贫体系中的职能如何进行分配,还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
2、教育扶贫政策应注重教育结构的改革,使其符合贫困地区的实际需求
教育扶贫作为一项以政府为主体的扶贫行为,有必要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去探讨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扶贫政策。林乘东曾提出,教育不能独善其功地反贫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都存在贫困现象。贫困问题要在一定政策条件的配合下才有可能缓解,但不能杜绝。他提出:1.要改变目前的教育体制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的投资比重,凸显职业教育的地位;2.巴教育投资并人扶贫资源的配置格局;3.采取一种自动分流体制实现教育投资的多元化,使高收人阶层“自动”选择付费教育,从而使公共教育资源向贫困人口倾斜。其重点是通过教育体制改革来实现教育的扶贫功能。但在微观的实践层面上,各个贫困地区的情况各不相同,还需要实证研究的支撑。笔者认为,在贫困地区还要考虑两个条件:1.教育扶贫政策是否契合贫困地区的文化环境和实际需求。目前,很多贫困地区的教育扶贫政策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把贫困地区的适龄儿童整体搬迁到县城集中上学,通过加大教育的投入使贫困人口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这同时也使得很多贫困家庭因为上学路途过远和教育成本的增加,辍学率反而有抬头趋势。这不仅伤害了贫困地区人口参与教育的热情,也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使得教育扶贫适得其反。2.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是否适应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教育扶贫不仅要把教育投入纳入到扶贫资源的配置格局中,还要考虑教育结构与社会结构的适应关系。教育要契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求,培养地区经济建设需要的人才,保证受教育人才的充分就业,这样才能发挥教育的社会效益,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虽然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贫困现象难以杜绝,但如能在一个小的社区、村庄的实证研究中,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径,也能为教育扶贫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3、教育扶贫政策应着眼于扶贫客体的真正需求
贫困地区最大的教育矛盾在于贫困地区人口的教育成本和教育机会满足不了贫困地区人口对教育的需求。要想改变教育扶贫的现状,就得围绕贫困人口真正的需求去制定政策。其一,加大农村税费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的家庭负担,建立多渠道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筹措体制,增加政府投入比例,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增加贫困人口的教育补助,让贫困人口不再由于高昂的教育成本而选择辍学。其二,建立国家农村教育扶贫专项资金,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农村教育扶贫经费的来源。目前,一些地区采取了教育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制度,但是这些政策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应急性和局限性。应该建立一种长效的扶贫助学资金来保障贫困学生求学。其三,在加大教育基础投入的同时,注重教育扶贫的效率。一般而言,农村义务教育能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的启蒙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能对教育扶贫效率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既能促使贫困人口向上层流动,又能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能提高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增强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因此,要发展多层次的教育,提高教育扶贫的效率。其四,深化教育扶贫模式的研究,以教育扶贫为主,多种扶贫方式并举。目前,针对教育扶贫的实证研究还没有一种切实可行的模式可供参考。教育的扶贫功能可能切断贫困的恶性循环,但是不能独善其功地反贫困,需要不同扶贫方式的互补。建议把输血式扶贫、移民式扶贫、开发式扶贫等纳入教育扶贫模式进行系统研究。
4、教育扶贫实践过程中要转变观念
自我国实施教育扶贫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往的教育扶贫观念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转变。其一,从最初的道义上的扶贫转变成制度性扶贫。以往的教育扶贫只是一种提倡,倡导人们帮助贫困地区人口改变教育状况,捐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现在的教育扶贫已经成为各个地区政府的政绩考核标准和硬性规定。其二,从以往的救济式扶贫转变成造血式扶贫。救济式扶贫造成了一些贫困地区人口依赖救济的思维惰性,思想上不愿争取、安于现状,等待救济成了一种生活上的依赖;现在的教育扶贫注重从思想上进行教育,鼓励贫困地区人口参与到摆脱贫困的项目中去,让其学习知识和技能,自食其力。其三,扶贫重点从贫困地区转向贫困人口。以往的做法主要是将扶贫资金拨给贫困地区政府,让政府去开展扶贫项目。但是,由于管理监督机制的缺乏,出现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现象。现在的做法是,对教育扶贫资金进行分类:项目资金发放到政府,并建立专项资金账号;个人资金以实名发放到个人户头。这样就保障了教育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其四,由区域性教育扶贫转变为阶层扶贫。以往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地理生态环境相对脆弱的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而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在城镇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贫困人口,如市场竞争中淘汰的无业人员、身陷残疾而无法务工的人员、没有收入来源而生活极度贫困的人员等。其五,从单一扶贫向综合扶贫转变。贫困问题已不再单单是经济、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而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需要从不同的侧面去思考解决贫困问题的措施。教育扶贫观念的转变是顺应贫困发生的新变化,也是教育扶贫实践过程中的应然之举。
总之,教育扶贫研究还在实践中不断前行。本文只当抛砖引玉,期待学界同仁批评指正,以进一步完善教育扶贫理论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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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社会保障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财政投资对于完善基礎设施,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创新,对于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要不断创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确保政府的财政投资沿着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道路前进,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资金应用的合理性。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创新。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创新
一、强化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创新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部门加大了基础建设、产业调整等方面的投资力度,财政投资的范围也是不断扩大,投资金额逐渐的呈上述趋势,因此也进一步增加了财政评审机构的压力,做好创新工作非常重要,从而才能够更好的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首先,需要更好的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基于技术层面审核各项支出全过程进一步加强监督,不断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减少不合理支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成本。最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才能更好的促进财政管理朝向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财政投资评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现场签证工作不规范,容易造成管理漏洞,增加了结算工作的难度
现场签证对建筑工程的结算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因为有些建筑工程在设计时比较复杂,施工起来具有一定的困难性,根据实际的情况,在施工的时候,需要对一些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计进行改动,但是这必要有签证的认可。但是,因为签证的工作没有得到具体的落实,有些工作人员对签证工作不了解,缺乏工程签证方面的知识,所以在签证时不能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现场签证工作的不严谨,就导致了签证的不真实性,工作中出现很多的漏洞。
2.评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尽管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肩负有监督财政资金流向及应用的职责,但是却并未赋予其特定的职权及制度保障,因此影响到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工作人员也缺乏积极性。并且我国的财政评审监督工作在制度层面、管理层面还存在诸多问题。此外,财政投资评审队伍中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人才,现有人才队伍有限的知识水平难以适应越来越专业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求。
三、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创新
1.重视评审队伍建设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具备较高的专业性与技术性,相比较监理单位与咨询单位具有较高的威严性,应当充分利用相关职能优势加强评审队伍的建设,打造具有过硬专业知识与综合素养的优秀评审队伍,需要相关部门着力培养财政评审专业人才与骨干,在遇到难点问题时能够给予有价值的意见,并不断发现问题,优化与完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体系,提高造价管理与项目建设服务质量。可以建立有效的评审质量控制体系,将评审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上,相互牵制与监督,同时在外部不断吸收先进的评审经验,构建专家库等。
2.改进工作方式,使评审工作贯穿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的是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堵塞漏洞,减少资金使用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从预算审核、控制签证量、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规范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让造价人员早期参与,工作重心由“事后监督”改为“事前监督”。
3.推广并延伸财政投资评审范围
进行财政评审工作不能只局限在财政部门内部进行,一定要扩展范围,使全单位的员工都积极参与其中。因为财政投资评审并非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其开展流程极为繁杂,存在很多条理性的内容,需要不断理顺,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提升财政投资的效果和收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拓展财政评审的规模,保证投资评审环节在对资金运作阶段的重要发言权。与此同时,鼓励支持多个部门都积极参与到评审工作中来,强化对评审工作的重视程度,获取更多的社会和不同部门的大力支持。全方位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地位,实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广覆盖,无缝隙”。
4.完善机制
(1)需要建立健全质量过关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方案,以灵活、动态的方法进行监督管理。能够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特点,即:具备相应资质、社会综合评价和信誉度过高、坚守职业道德,还要做到,评审团队专业、精良,员工的业务素质高,具备相应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工作的使命感,对评审工作保持高度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2)完善评审行业积极有效的良性竞争机制,为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对政府部门出台的采购标准和招投标流程的要求积极配合,公平合理的选择评审中介机构。与此同时,还要对服务期限进行明确规定,不但能带给中介机构工作的安稳感。还能激发他们的紧迫感,不断提升工作质量;(3)建立健全系统的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在这一环节,要依据“择优录取、适者生存”的选拔原则,对中介机构进行定期考核,并通报成绩,促使每一位员工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完善自己。
总之,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对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重点加强对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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