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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91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1篇

广东省台风灾害特征与防御措施

摘要:台风灾害是当今全球发生频率最高、影响最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广东省位于太平洋西岸,濒临南海,海岸线长达4300km,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社会财富高度集中,是中国遭受台风灾害损失影响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本文基于台风的各种资料,分析广东省台风的灾害特征,并针对广东省台风灾害特点提出减轻台风损害的防御措施。

关键词:广东;台风;防御措施

台风是发生在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的低压涡旋,是一种强大而深厚的热带天气系统,通常又称热带气旋。热带气旋的生命史可分为生成、成熟和消亡三个阶段。其生命期平均为一周左右,短的只有2-3天,最长可达一个热带气旋的生成和发展需要巨大的能量。国际上对热带气旋的分级标准和名称如下:热带低压(TD-Tropical Depression),中心附近最大风力6~7级;热带风暴(TS-Tropical Storm),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9级;强热带风暴(STS-Typhoon Hurricane),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11级;台风(或飓风)(TY-Typhoon Hurricane),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为方便叙述,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本文一律统称台风。

西北太平洋是台风的重要源地,这一海区每年发生的台风占全球台风总数的36%。而台风的结构以及它所处的环境流场决定了这一海区的台风受到西北方向的总合力而有向西北方向移动的趋势。广东省海岸线漫长,正位于这一源地的西北方向,这种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极易受到台风侵袭成为我国台风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据1950-1992年初步统计,广东省发生重大台风灾害近30次,其中自1985年以来因台风和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平均每年损失20亿元,1991年更是高达43亿元。随着广东经济的飞速发展,这种损失将不断增加。台风灾害严重制约了广东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研究广东省台风灾害特征,分析台风灾害对广东经济的影响,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1 广东省台风灾害特征分析

《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论文

1.1 发生频率高,发生时间集中

根据中央气象台编制的《台风年鉴》,对1949~2000年52年间登陆广东省 的台风进行了统计分析。(表1)

从表中可以看出,在1949~2000年中,登陆广东省的台风数达182个,平均每年3. 5个,其中登陆最多年份达7个(19

52、196

1、1993年),最少的也有1个,由图1可知各年台风分配很不均匀,年际变化大。登陆广东省的台风中属于台风的就有54个,年平均1. 04个,占登陆总数的30%;属于强热带风暴的有57个,年平均1. 10个,占总数的31%;属于热带风暴的有40个,年平均0. 77个,占总数的22%;热带低压最少,仅31个,年平均0. 60个,占总数的17%。可见,登陆广东省的台风不仅数量多,而且强度大,强热带风暴和台风占了61%。从表1还可以看出,登陆广东的台风时期为5~12月份,长达8个月,其中7~9月份为台风盛期,这三个月登陆的台风占了全年总数的73. 2%,可见台风灾害的群发性强,频度高。登陆广东的台风初台日期平均为7月3号,最早是5月2号,即1999年在惠来登陆的9902号台风;终台日期平均为9月21号,最迟为1974年12月2号在台山登陆的一个热带风暴。

《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论文

1.2 台风灾害突发性强

在台风移动过程中,如果环流形势迅速调整,副热带高压强度迅速变化,便有可能突然转向,使预报失准,在台风实际登陆的地区来不及采取有效措施而遭受损失。另外,本省近临南海,在南海形成的台风,从形成到登陆时间较短;在南海形成的热带低压也有可能在移到近海时,迅速加强成台风并登陆,使沿海地区碎不及防。如8309号台风在珠海登陆,仅仅一两个小时就将珠江三角洲约13. 3万hm2农田和许多村庄变成一片汪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海那些突然加强,迅速登陆的台风。这类台风范围小,强度大,发展猛,移动快,给预报带来很大困难,常常在短时间内就成灾。如8609号台风7月20号14时在海南省文昌市附近海面生成,当天22时在徐闻登陆,前后不过8h,但是却造成了56人伤亡,农作物受灾面积14. 9万hm2,直接经济损失1. 13亿元。 1.3台风灾害的多重性

台风不仅带来狂风、暴雨、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而且由于台风的连锁效应还会带来多重性灾害。例如,台风暴雨可以引起洪涝,还会引发泥石流、山崩、滑坡和水土流失等次生灾害;而风暴潮造成的海水倒灌会导致内涝、土地盐碱化等。例如在斗门至台山之间沿海登陆的9316号太平洋台风,登陆时适逢天文大潮(农历八月初二)的高潮涨潮时段,带来了狂风、暴雨,并出现了历史最高风暴潮位,重现期达200年一遇。珠海、中山、江门等11个市37个县不同程度受灾。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台风受灾人口569万人,死亡25人,溃决堤围53 km,直接经济损失19. 62亿元。

《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论文

2 台风对经济、社会及环境的影响

广东省每年都遭受台风灾害。沿海地区集中了全省人口的70%和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84%,是台风灾害的高风险区,承受成灾的经济损失达80%~90%,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1 台风对经济的影响

热带气旋是自然灾害的首恶,其影响范围广,破坏力大,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90年代后,广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损失量级明显增大,根据灾害普查结果,广东省平均每年因热带气旋造成400多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约70多亿元。2006年,广东省接连遭受0601号强热带气旋“珍珠”、060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0605号热带气旋“格美”、0606号热带气旋“派比安”等热带气旋的影响,损失达250多亿元,是近年来广东热带气旋灾害损失最为严重的一年。199

6、2008和2010年受热带气旋影响,也是灾害损失较为严重的年份。1996年9月9日,在吴川登陆的9615号热带气旋造成建国后最严重的风灾,湛江气象台测得极大风速超过57米/秒,达到超级台风等级,损失严重。2008年9月24日,0814号强热带气旋“黑格比”于在茂名市电白县登陆,登陆时中心气压950百帕,最大阵风65m/s (相当于17级),全省直接经济损失114亿元,死亡22人。2010年“凡亚比”呈现风大雨强,灾害严重损失大,造成了全省137人受灾,死亡、失踪共计13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54. 75亿元。 2.2 台风对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台风引发的暴雨、洪水,可能导致洪泛区卫生状况恶化,引发各种急性传染病的流行。水土流失、泥石流等次生灾害,使农业耕地遭到泥沙石的淹盖,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风暴潮引起的海水入侵,使地下水受污染,土地盐碱化,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同时,由于受灾群众生活遇到很大困难,精神受到沉重打击,大大降低生产积极性,使受灾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形成脆弱的社会环境,降低抗灾自救能力。另外,台风灾害对具有特殊文化特性的建筑或遗迹及具有科学价值和旅游价值的珍稀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可能造成破坏。

3 台风灾害的防治对策 3.1 加强预测、预报的研究

《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论文

虽然目前广东已建立了效能较好的台风路径预报模式,对台风天气预报也有一定能力,但对近海突发台风和突发路径台风的预报尚缺乏有效办法,因此要加强沿海的台风联防和对登陆台风的特别监测,同时应重视对台风的活动规律和预报方法的研究。引进和研制现代的先进探测工具和通讯设备以及加强资料处理和传输的现代化。

3.2 加强预防措施的研究

加强台风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民防灾意识,用科学方法防御台风。加建防御台风的人工建筑的建设,而这些工程设施修建时既要考虑防洪,更要注意防御风暴潮,海堤的建设要考虑最高潮位,也要考虑海浪的掏刷作用,基底的加固是重要的,堤外防护林带的建设应是经济实用的。提高已有建筑物及拟建建筑物的防台抗台的标准。确定台风过境时的紧急避难措施,如确定避难场所、做好抢险抢修的准备工作等,以减轻台风可能造成的灾害。各级政府应加强防台风抗台风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指挥防台抗台。 3.3 加强灾害治理对策的研究

增强减灾意识,并增加对台风灾害治理的投资。对已造成灾害的地区做好紧急避难工作及灾后重建工作。不断迅速收集和整理灾情资料,加强对台风灾害的经济损失和社会效应的评估研究,建立台风灾情库及其信息系统,为台风灾害研究工作做准备。加强重大台风灾害形成规律及台风灾害链的研究,尤其是沿海主要经济开发区的台风灾害综合研究。进行灾害区划和减灾对策研究,建立防灾减灾专家系统。

参考文献: [1] 史培军.灾害研究的理论与实践[J].南京大学学报(自然灾害成因与对策专辑), 1991, 37~42. [2]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广东省志自然灾害志[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121~154. [3] 梁必骐.广东的自然灾害[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103~117. [4]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广东水旱风灾害[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167~204. 5

《自然灾害与防治》课程论文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2篇

【发布日期】2017-03-30 【生效日期】2017-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017年3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预防措施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和本省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大风(龙卷风)、暴雨、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道路结冰、冰雹、高温、干旱、雷电、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旅游、质量技术监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的气象工作信息员,协助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气象监测与传播设施维护、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应急联络、灾情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 公民应当学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关注气象灾害风险,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公益宣传。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灾害救援等气象灾害防御活动。

第六条 鼓励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培养气象人才,支持气象灾害防御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水平。

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第二章 预防措施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灾害种类制定本地区和有关行业、领域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的运行保障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乡(镇)、村的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对气象工作协理员和气象工作信息员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条 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网络、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等重要设施和机场、港口、车站、景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下统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点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检查制度,及时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确定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应急预案和检查情况,应当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防御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灾害情况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并在相应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发放、发布,指导公众有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应当包括当地主要气象灾害的种类、特点、应对以及防御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 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应当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危害,统筹考虑河湖水系、道路系统、城乡绿化建设和其他公共空间实际情况,科学规划防洪排涝体系和通风廊道系统,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

编制机关在组织编制前款规定的规划时,应当就气候可行性、气象灾害参数、空间布局等内容,书面征求气象主管机构意见。

第十一条 寒潮、暴雪、低温等多发地区,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应当引导农业、林业、渔业生产者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加强设施农业保温措施;公安、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应当加强道路、自来水管道、供电、通信线路的巡查,采取防冻措施,储备必要的清雪除冰装备和材料,做好交通疏导、积雪(冰)清除、线路维护等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评估的要求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范围和具体办法,由省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定期进行数据更新。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研究确定气象灾害风险临界值。

制定道路和轨道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的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应当采用气象灾害数据库的数据和气象灾害风险临界值。

第十五条 建立财政支持的气象灾害风险保险制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提高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风险能力。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为保险机构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巨灾保险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在气象灾害敏感区、易发多发区以及监测站点稀疏区增设相应的气象监测设施。

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环境保护等部门和供电、通信等单位设置气象监测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与气象监测站点规划布局相协调。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汇总与共享的组织管理。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及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应当实时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平台提供气象监测信息。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对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易发区等监测重点区域开展气象灾害联合监测。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完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大风(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风险研判,并将重要研判信息实时通报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得向社会发布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实行属地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变更和解除,由县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未设立气象台站的,由设区的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负责。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或者利用现有的传播设施,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途径。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有关部门应当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户外媒体、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企业开展合作,拓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输通道;在边远农村、山区、渔区因地制宜建设和利用广播、预警大喇叭等接收终端,及时向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递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通信、户外媒体、车载信息终端等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广播、预警大喇叭等接收终端的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置保护标志,标明保护要求。

禁止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与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获取机制,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适时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对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等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预警信号,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应当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以及插播、短信提示、信息推送等方式实时播发。

第二十三条 机场、港口、车站、景区、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通过电子显示装置、广播等途径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防御指南。

第二十四条 播发或者刊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应当标明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气象台站名称及时间,不得擅自删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

不得传播虚假和其他误导公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作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 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组织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需要由人民政府组织转移避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发布转移指令,告知转移人员具体的转移地点和转移方式,并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紧急时,组织转移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第二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主动了解气象灾害情况;在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储备必要的饮用水、食品及照明用具等生活用品,采取相应的自救互救措施,应当配合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气象灾害情况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防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巡查,保障运营安全。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应当立即按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八条 台风、大风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建筑物、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玻璃幕墙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采取措施避免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防风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加固脚手架、围档等临时设施;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遵守有关台风、大风期间船舶避风的规定。

暴雨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排水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做好排水管网和防涝设施的运行检查与维护,保持排水通畅;在立交桥、低洼路段等易涝点设置警示标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排水设施。

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大雾等引起局部地区出现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限制通行等管制措施,并为乘客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第二十九条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应当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学校上课;上学途中的学生可以就近到安全场所暂避;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当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霾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国家机关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采取临时停产、停工、停业或者调整工作时间等措施;用人单位应当为在岗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停课安排和停产、停工、停业的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 气象灾害不再扩大或者趋于减轻时,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变化信息,及时调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或者作出解除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的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向社会发布混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近似信号,或者传播虚假和其他误导公众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信息接收和显示装置、预警大喇叭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设施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要求播发或者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同时废止。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3篇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 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

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4篇

1 近年来气象灾害的现状

我国自实行自改革开放和三大改造政策以来, 国民生产力空前提高、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已基本进入小康社会。随着一系列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完善, 大规模的科技政策逐步实施以来, 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同时也伴随着剧烈的环境污染。社会迅速发展, 城乡一体化和工业化等进程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 再加上顺应时代的潮流迎接经济全球化, 对我国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加上自然资源被过度的开采, 由此导致了恶劣的气象灾害频繁发生。据报道, 我国近些年来的农作物每年平均受气象灾害的影响, 减产几千万公顷, 直接受灾粮食高达几十亿公斤。例如, 干旱给我国的农作物生产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通过以下表格数据, 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干旱条件和农作物生产的关系。

如今我国仍旧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仍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伴随着一系列的社会进程, 如果不对气象灾害采取一定的措施, 对农业生产仍旧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由此, 我们一定要制定出与之抗衡的防御措施, 尽可能的减少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 保障农作物的产量。

2 具体有效的防御措施

2.1 分析不同农作物的抵抗力, 寻求农作物健康生长的环境

自古以来防患于未然都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 在气象灾害来临之前做好一定的防御措施才能尽可能的保护好农作物。在气象灾害到来之前准备好科学且合理的防御措施, 良好应对自然灾害, 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农作物在适当的生长环境下能达到最高产量, 保证农民的生产力。由此, 农作物的生长环境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中也尤为重要。积极有效的改进农作物生产的环境, 也是一项应对气象灾害的根本途径。为了避免气象灾害的发生, 尽最大的努力, 加强防御措施。当真正的发生自然灾害时起到保护农作物, 保障农民经济财产安全的作用。在保护农业生产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和了解一些农业气象相关的知识, 做到积极有效的应对气象灾害。

2.2 提高农作物种植技术

在加强气象预测和防御措施的同时, 为了能及时且有效的减轻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农业的栽培技术也不容忽视。为了能大大的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在气象灾害发生之前对农作物进行专业的栽培措施。我们可以尽力了解农作物的生长习惯, 对农作物实行适当的人工种植措施, 积极有效的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所以提高农作物种植技术也是抵抗气象灾害的有效措施。

2.3 气象灾害的长期预防

为了长期的有效预防气象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 我们可以实行一些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农作物。但是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出发, 结合不同的农作物来实现不同的气象灾害预防。

结合以上几种农作物的情况, 我们可以采用大棚技术来预防农作物受到自然灾害。例如我们常见的大棚蔬菜, 在寒冬时节为了抵御严寒, 防止农作物被冻死冻伤, 农民们会在秋季搭建大棚抵御冬天的冷风和暴雪。这种方法多为专业种植蔬菜的农民所常用, 大棚除了能在冬天保护蔬菜不受冻害还能利用其特殊的环境种植出不属于这个季节的蔬菜水果。类似大棚技术的还有温室培育技术, 人们为了保障农作物的产量还会进行温室的搭建, 在温室对农作物进行特定环境的栽培, 做到长期性对抗气象灾害。我们应该多采用这些长期性的防御措施, 尽可能长久的保护农作物避免受到气象灾害的影响。

2.4 改善农业生产的环境

保护环境,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要积极地保护自然环境, 节约自然资源,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农业生产的环境。我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尽最大努力保护好我们生存和农作物生长的自然环境, 也可以有效的避免气象灾害的发生。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措施有坡地梯田化, 兴修水利, 积极防旱防涝, 退耕还林等等, 这些措施都是保护自然生态,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效措施。能积极地改善农业生产的环境, 有效的减少气象灾害的发生。

3 发生气象灾害后的对策

尽管我们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阻止气象灾害的发生, 但是有些特殊情况还是无法避免。我们除了有相对应的防御措施, 长期预防气象灾害和改善农业生产环境等对策来抵抗气象灾害还应该准备好对策, 当气象灾害发生了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努力让农作物尽早恢复生机, 下面有两个方面需要我们了解和掌握。

3.1 气象灾害发生后如何处理

为了保证农作物的产量, 保护好农民的经济财产安全, 当气象灾害发生后尽快作出相对应的挽救措施, 在一定程度上将损失降到最低, 尽快的让农作物恢复生长, 保证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3.2 努力保护环境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我们生活的地球是经过几亿年的演化才变成如今我们所生活的样子。在浩瀚的宇宙中, 只有地球才是最适宜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星球。在庞大的地球上孕育着无穷无尽的生命, 无论是我们人类还是花花草草皆是地球上的生命体。地球提供了人们如此一个美丽多彩的生长环境, 我们应该珍惜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星球, 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 我们才能向地源源不断的获取食物和适宜生存的环境。

结束语

气象灾害是一个全球性事件, 与我们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 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和环境遭到人们的滥用和破坏, 导致了严峻的气象灾害频频发生。例如过度开发土地, 造成土地资源匮乏, 过度开采森林资源导致水土流失和泥石流等一系列自然灾害。滥用水资源导致地下水极速骤减和地面下沉等问题, 威胁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对水资源的污染也导致了一些湖水中鱼虾等动植物大量死亡。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 积极有效地实行农业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对策, 是我国当前农业发展的根本措施。

摘要:现如今, 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对自然资源进行过度的开采, 也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我国作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 每年都有很多的农业生产受到气象灾害的影响, 为了减少气象灾害对农民造成直接的经济财产损失, 我们有必要研究出预防措施和对策, 积极应对气象灾害。

关键词:气象灾害,防御,对策

参考文献

[1] 韩铁军, 韩立军, 于璐.农业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与对策[J].农业与技术, 2015, (09) :152-153.

[2] 徐进华, 袁晋琰, 简海燕, 郭水连, 李鹰, 聂春平.江西省宜春市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分析与防御对策[J].农业灾害研究, 2013, (01) :37-40.

[3] 黄国荣, 陈家豪, 宋兰芬, 林燕金, 吴仁烨, 汤珺琳.农业气象灾害及防御对策数据库系统的建立与运行[J].福建农业学报, 2007, (01) :63-67.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5篇

一、村各组实行24小时值班(6月1日至9月30日),确保通讯畅通。

二、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

三、重要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随时落实和登记处理结果。

四、在暴雨天气,村村防汛责任人和监测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五、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做到入户、到人。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第6篇

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二、山洪灾害的成因:

1、持续或短时强降雨

持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汇聚成地表径流,导致溪沟水位暴涨,产生溪河洪水;洪水挟带大量砂石成为泥石流;因降雨导致山体松动滑落,形成山体滑坡。溪河洪水、泥石流和山体滑坡摧毁房屋、田地、公路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蓄水工程溃决

水库、塘坝等蓄水工程突然溃决垮塌,水流突然涌出,形成溪河洪水,因其流量大,流速快,有时会诱发泥石流、滑坡,造成灾害。

三、山洪灾害的种类

1、溪河洪水

暴雨引起山区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是山洪一种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由于溪河洪水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大等特点,常冲毁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甚至可能导致水库、山塘溃决,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危害很大。

2、滑坡

土体、岩块或斜坡上的物质在重力作用下沿滑动面发生整体滑动形成滑坡。滑坡发生时,会使山体、植被和建筑物失去原有的面貌,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泥石流

山区沟谷中暴雨汇集形成洪水、挟带大量泥沙石块成为泥石流。泥石流具有暴发突然、来势迅猛、动量大的特点,并兼有滑坡和洪水破坏的双重作用,其危害程度往往比单一的滑坡和洪水的危害更为广泛和严重,常常掩埋掉一个村庄或城镇。

四、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1、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各级政府要在县、镇、村、矿业、工厂、机关、学校、企业的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制定预案,落实责任

要事先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应急处臵措施。

3、发生暴雨,高度警惕

降暴雨时,要时刻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特别是晚上,更应十分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做到日不闭户,夜不上床,河不行船,桥不通行,日夜巡查。

4、及时预警,迅速传递

观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鸣锣、放铳、打电话、广播等预先设定的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5、水库山塘,加强防范

发生大暴雨时,要加强对水库山塘水位、渗漏等情况的观测,如有异常,要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

6、遭遇山洪,果断躲避

1)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

2)泥石流发生时,不要顺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不要停留在凹坡处,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

3)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

7、组织转移,有条不紊

安全转移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要事先制定转移路线和地点,落实撤离组织人员和责任。

8、洪水围困,理性求救

遭洪水围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要想办法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同时要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9、住宅被淹,有效避险

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通常有效的办法是:一是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二是想方设法发出呼救信号,三是利用竹木等漂浮物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

10、住宅基地,合理选择

建房应选择在平整稳定的山坡和高地,要远离河滩及沟谷等低洼地带,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

11、修路架桥,科学选线

修路、架桥等,要避开山体易滑坡、崩塌区域,特别是不能侵占溪河滩地。

12、行洪河道,严禁弃渣

严禁向溪流倾倒垃圾、工程渣土等废物废料堵塞河道,严禁侵占河流滩地。

13、自然生态,人人保护

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毁林开荒等破坏自然生态行为。

14、如何观察天气征兆躲避山洪灾害?

山洪发生前一般在当地或邻近地区有强降水发生,注意观察天气征兆,可以提前躲避一些山洪灾害。

在春夏季节,当观察到下面几种天气征兆时应加强对发生山洪的警惕性。

1)早晨天气闷热,甚至感到呼吸有困难,一般是低气压系统临近的征兆,午后往往有强降雨发生。

2)早晨见到远处有宝塔状墨云隆起,一般午后会有强降雨发生。

3)多日天气晴朗无云,天气特别炎热,忽见山岭迎风坡上隆起小云团,一般午夜或凌晨会有强雷雨发生。

4)炎热的夜晚,听到不远处不断有沉闷的雷声忽东忽西,一般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征兆。

5)看到天边有漏斗状云或龙尾巴时,表明天气极不稳定,随时都有雷雨大风来临的可能。

15、滑坡崩塌的前兆特征是什么?

滑坡发生的前兆特征包括:

1)前缘出现横向及纵向放射状裂缝,土体隆起;

2)后部裂缝急剧加长加宽,新裂缝不断产生,快速下挫,土体出现松动、小型坍滑现象;

3)滑带岩土体摩擦错动发出声响,裂缝冒出热气或冷风;

4)出现堵塞多年的泉水突然复活,或井(泉)突然干枯,或水位突然发生变化等异常现象;

5)出现动物惊恐异常,如猪、狗、牛、羊惊恐不安,不能入睡,鼠蛇乱窜,树木枯萎或歪斜现象;

6)临滑前,滑体的水平位移量或是垂直位移量出现加速变化的趋势。崩塌发生的前兆特征包括:

1)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2)坡脚出现新的破裂现象,存在异常气味;

3)岩石不时发出撕裂摩擦错碎声;

4)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异常;

5)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16、滑坡体附近居民发现异常如何处臵

因各方面条件有限,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仍然居住在受山体滑坡隐患威胁的山脚低洼处,一时不可能全部异地搬迁。这些农户在平时一旦发现屋后山体有滑坡(通常发生最多的是山坡前沿部位有崩塌)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向家人和周围邻居发出口头警报;同时通过电话或派专人迅速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并确定好专人留守现场仔细观察险情变化,根据险情变化情况、政府部门及专家提出的处理办法,随时做好各项避险准备。

17、山洪易发区居民汛期如何加强防范?

进入汛期后,山洪灾害频发的地方,无论是危险区还是警戒区的居民,都要随时提高警惕,牢固树立“严密防范,常备不懈”的思想,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经常收听收看气象信息和上级部门发布的灾情预报,密切关注和了解所在地的雨情、水情变化,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居住地属于危险区的居民,必须事先认真熟悉居住地所处的位臵和山洪隐患情况,确定好应急措施与安全转移的路线和地点;还需勤于观察房前屋后是否有山体开裂、沉陷、倾斜和局部位移的变化;是否有井水浑浊、地面突然冒浑水的现象;是否有动植物出现异常反应,等等。发现明显的前兆,就应迅速果断地撤离现场。居住在警戒区的居民,也应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安全转移的必要准备,特别是现金应尽量存入银行,不要藏于家中。

18.如何躲避泥石流

当得知某区域一段时间内将发生泥石流时,应对该地区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人员需强行迁至安全区。要建立临时躲避棚,躲避棚的位臵要避开沟渠凸岸和陡峭的山坡下,应安臵在距离村庄较近的低缓山坡或位臵较高的阶台地上。泥石流发生时,不要顺泥石流沟向上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且不要停留在凹坡处。

19、个人应做好哪些山洪发生前的准备工作?

作为山洪易发区的居民,在山洪发生前,必须做好以下必要的准备工作:一是每个人在平时应尽可能多学习了解一些山洪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掌握自救逃生的本领;

二是无论是居住场所还是野外活动场所,都必须首先观察、熟悉周围环境,预先选定好紧急情况下躲灾避灾的安全路线和地点;

三是多留心注意山洪可能发生的前兆,动员家人做好随时安全转移的思想准备;

四是根据自己的判断,一旦认定情况危急时,除及时向主管人员和邻里报警外,应先将家中的老人和小孩及贵重物品提前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是事前积极参加灾险投保,尽量减少灾害损失,提高灾后恢复能力。

20、遭遇山洪灾害时怎样报警?

山洪灾害往往是始发于某一地点或部位,迅速形成洪水、泥石流,袭击下游沿线,该地的监测责任人或最先发现灾害的村民能否在山洪灾害初发时快速、准确地报警,至关重要。首先在平时应做好宣传训练,使群众了解熟悉报警信号和应对办法;一旦险情来临或山洪初发,监测责任人或第一个发现的居民,就要采取急骤鸣锣、放铳、打电话、拉报警器等预先设定的群众知道的信号,责无旁贷地迅速向下游居民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及三防部门报告,以便政府和三防部门立即向下游更大范围施放警报、广播通知或通讯报警,组织抢险求援。

21、深夜凌晨遭遇山洪时如何迅速脱险?

根据深夜凌晨突发山洪、泥石流造成死伤惨重的历史教训,凡是居住在山洪易发区或冲沟、峡谷、溪岸的居民,每遇连降大暴雨时,必须随时保持高度警惕,尤其在晚上更应十分警觉,加强监测,如有异常,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脱离现场,就近选择安全地带落脚,设法与外部联系,做好下一步救援工作。切不可心存侥幸或救捞财物而贻误避灾时机,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

22. 山洪高发期间,如何防御病险水库致灾?

在山洪高发期间,要特别注意防范病险水库失事。首先在汛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彻底了解水库的病险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和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储备足够的防汛抢险器材,保证防汛交通、通讯、报警的畅通。山洪高发期间,要安排专人看守,随时掌握水库的运行状况,严格按度汛方案要求进行调度,遇有险情,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三防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做好排险处理;同时,应紧急疏散下游群众,防止发生意外。

23. 被洪水围困时怎样求救

在山丘区环境下,无论是孤身一人还是聚集人群,突遭洪水围困于基础较牢固的高岗台地或砖混结构的住宅楼房时,只要有序固守等待救援或等待陡涨陡落的山洪消退后即可解围。如果被洪水围困于低洼处的溪岸、土坎或木结构的住房里,情况危急时,有通信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向当地政府和防汛部门报告洪水态势和受困情况,寻求救援;无通信条件的,可制造烟火或来回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或集体同声呼救,不断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争取尽早获救;同时要寻求体积较大的漂浮物等,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24. 水库塘坝出现险情如何处臵?

水库塘坝出现险情一般有:管涌、滑坡、沉陷、开裂、决口、涵闸被堵无法泄洪造成漫溢等,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险情,应采取如下措施:

泄洪通过涵闸或溢洪道泄洪以降低水位,减轻对大坝的压力,若涵闸被堵无法泄洪,应选择水库塘坝以外的、开挖工程量小的地方开沟泄洪,并立即截断外引水源。

抢险组织抢险队对险工、险段全力抢险,直至完全脱险。

转移若水库山塘库容大,险情严重,下游民宅或重要设施较多,则应一边抢险,一边组织疏散,转移群众至安全地方,减少人员伤亡。

值班排险结束后,要派人对水库塘坝24小时不间断地值班,观察险情的变化发展情况,直到大坝可以恢复正常运行为止。

纳溪区水务局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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