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科教振兴财政经济论文范文
发展科教振兴财政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待冲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 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发生支出时, 按照实际支出金额, 借记“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 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 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 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2) 使用科教项目资金购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库存物资发生支出时, 按照实际支出金额, 借记“科教项目支出”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 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 贷记“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3) 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摊销时, 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 借记本科目, 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 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 按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 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4) 领用、发出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库存物资时, 按发出物资所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 借记本科目, 贷记“库存物资”科目。领用发出库存物资一并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为发出库存物资所对应的待冲基金金额。5) 随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期计提折旧、摊销一并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摊销时应冲减的待冲基金金额=相关资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相关资产入账成本中财政补助资金或科教项目资金所占的比例。6) 相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提足折旧、摊销前处置、盘亏的, 以及相关库存物资在领用发出前发生盘亏、变质、毁损的, 应当在将该资产予以冲销的同时, 将该资产所对应的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一并冲销, 借记本科目, 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医院尚未冲减完毕的待冲基金数额。
新《医院会计制度》创新性地设置了“待冲基金”会计科目, 对购置资产的资金按来源不同来确定是否计入医疗服务支出。根据成本收支配比的核算原则, 无论购置资产的资金来源如何, 只要是用于医疗服务活动的, 属于医院医疗业务范畴的都应将当期转入医疗服务中的价值损耗计入医疗服务支出, 而不是按资金来源简单地冲减待冲基金。笔者认为新制度对国家财政投入和非财政部门或单位科研、教学投入的资金会计核算存在着以下问题。
1) 由于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主要是针对公立医院制定的, 公立医院的资本性投入基本是由财政投入的并在“事业基金”会计科目反映, 目前医院的“事业基金”会计科目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单位滚存结余等。新制度将财政拨款和科研投入不直接计入事业基金而是通过降低医疗成本费用增加收支结余并通过结余分配的方式进入事业基金, 该核算方式导致会计账务上无法直接反应财政和科研对医院的累计投入额度和医院本身累计的结余, 不利于反应财政对医院的投入程度、效率和医院的经营管理效果。
2) 按制度要求对财政和科研投入购置的资产在折旧、摊销和领用时不计入医院的成本费用, 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收支配比原则, 将影响到医院成本费用的准确性。新医改政策要求建立多元化办医格局, 由于对不同类型医院、同医院的不同年度财政和科研投入差异较大时, 会影响到医院间、医院不同年度间成本费用及收支结余数据的可比性, 使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制定依据的成本费用数据失真。
3) 由于财政投入和科研投入对核算年度成本费用的抵减影响, 会增加医院的年收支结余, 相应的在结余分配时会造成多计提福利基金的情况, 这不符合财政和科研资金使用原则。
4) 因要对财政和科研投入形成的单项资产进行折旧和费用进行摊销, 若单项资产购置中存在不同来源的资金时, 医院须建立备查账薄进行详细的登记并与“待冲基金”科目进行核对, 将极大增加管理成本特别是在该类单项资产多且使用年限较长时, 并且该会计核算方式提供的会计信息利用价值有限。
针对《医院会计制度》对财政和科研投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物资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笔者建议如下。
1) 在“事业基金”会计科目下设“事业基金-政府财政投入” (分来源于国家及省市资金设明细账) 、“事业基金-科教投入” (分来源渠道设明细账) 等明细科目, 准确反应医院收到的各级财政及非财政的科研教学的累计投入金额。
2) 在使用财政投入、科教投入资金购置资产时直接借记资产类科目, 贷记“事业基金”明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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