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心得范文
清收心得范文第1篇
为全面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我县联社结合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现状,高度重视,认真分析,仔细研究。现将具体分析情况及今后四个月重点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xx月底,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xx万元,按五级分类划分不良贷款余额xx万元,占比为xx%,其中:次级类贷款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万元。不良贷款余额较年初下降xx万元,占比较年初下降xx个百分点。
截止2009年xx月底,万元(含)以下不良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次级类贷款xx笔xx万元,可疑类贷款xx笔xx万元,损失类贷款xx笔xx万元。其中:按形成时间划分xx年以前xx笔xx万元,xx年xx笔xx万元,xx年以后xx笔xx万元;按表现形式划分:个人贷款集体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企业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政府用款xx笔xx万元,个人贷款他人用款xx笔xx万元,企业贷款个人用款xx笔xx万元。
二、清收措施
近年以来,我县农村信用社将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作为信贷管理工作的主线,按照“落实责任、创新办法、立足自身、不等不靠、借助外力、合理摆布”的工作思路,下大力气,狠抓“双降”工作。
一是结合本县实际,合理下达任务,对已形成的不良贷款逐笔分析和摸底,再根据实际情况梳成辫子,分类施策;
二是认真执行“xx”清收不良贷款办法,抓好新增贷款的源头管理,防范新的不良贷款的形成,杜绝前清后增;
三是采取分类清收与全面催收相结合、户户见面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班子成员包难户与信贷员大包干相结合等办法,有选择、有目标、有重点的予以清收;
四是大力推行“一元”、“十元”、“百元”、“千元”收贷法,做到天天收、月月收、季季收、年年收,清贷不止;
五是完善清收不良贷款的办法和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收奖励办法,做到重奖重罚,实行清收一笔,奖励一笔的办法,谁清收、谁受奖,充分调动清收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信贷人员的清非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汇报当前工作重点及存在问题,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并积极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和已诉未执结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有偿还能力,赖帐不还的不良贷款,进一步摸底排查,对那些不讲诚信,无视法律的贷款户依法强制还款,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三、清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环境差使“赖债户”不良贷款清收难。信用环境差是“赖债户”存在的“温床”。“赖债户”中不乏公职人员,地方政府部门虽屡次下发文件以行政手段配合农信社清收,但许多涉贷单位对清欠工作大多存在“光打雷,不下雨”、走形式的现象,清收效果不明显。而非公职人员的“赖债户”则多存有侥幸心理,通过外出躲债、拒绝签字等方式逃避信用社债务。对于这些“老赖债户”,无论信贷员怎样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
二是缺乏政策扶持使农业经济组织不良贷款清收难。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农信社自主经营管理薄弱,各级政府行政干预致使农信社发放了一批低质量的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如一些村办造纸厂、水泥厂等,随着这些经济组织的亏损、解体、倒闭,农信社的这部分贷款也由此沉淀下来。这部分贷款大多年限长、金额大、涉及面广,由于缺乏国家相应政策扶持,而使此类不良贷款清收盘活难度相当大。
三是农业经济的高风险性使小额不良贷款清收难。由于农户尚未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个体抗风险能力小,一旦出现天灾人祸,债务往往难以偿还。市场经济的复杂化也使城市小个体户常常血本无归,无法按期归还债务。这部分不良贷款具有单笔金额小、户数多、分布广的特点,加上不少贷户外出务工、经商,有的还举家外迁、下落不明。要盘活此类不良贷款,如果单靠信贷员一户一户跑清收,工作量巨大,而且势必影响正常业务发展。
四、清收不良贷款对策
一是建立主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
主责任人制,即第一责任人制,是适应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展需要,在实行审贷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针对有权决策人在决策各环节中的作用及行为而承担责任的管理制度。主责任人制的建立,是对信贷决策各环节有权决策人管理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规范信贷决策行为,有利于克服多年来信贷业务逐级报批而由一人承担责任或名为集体承担责任而实际无人承担责任的弊端,是信贷管理制度的又一个创新。通过建立主责任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责任人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共同为信贷业务的稳健发燕尾服负责,共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负责,共同为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负责,建立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制度制约,严格责任追究。
冷静分析多年来信贷管理不规范和“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除信贷管理制
度本身不完善的原因外,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原因,那就是有章不循,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使信贷人员存有侥幸心理和依赖思想,养成了一边纠改一边违章或只查违章不认真纠正的不良习惯,信贷业务处于一种放任发展的态势,可以说已经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为了确保信贷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尽快改变信贷人员的惰性思维,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调查、审查、审批各决策环节有关人员的责任,规范主责任人的行为。
三是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贷款本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必须全额收回,到期未能及时回笼应查明原因,依据实际情况确认各自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收回的贷款可进行延期,如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不良贷款则要进行追究,出现一笔到期未收回贷款,信贷员承担8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管信贷的副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信用社主任负10%的赔偿责任(可从每月工资中扣发,或让信贷员交一定的保证金)。出现两笔到期未收回贷款除承担以上赔偿外,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
四是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追究体系。
信用社在进行审批超授权范围内的贷款,要经过的岗位有信贷员岗、审查岗、审批岗,如出现贷款未收回(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信贷员负70%收回责任,审查岗负10%收回责任(审查主责任人负5%责任,其余负5%责任),审批岗负20%收回责任(审批主责任人员负10%责任,其余负10%责任),如出现一笔贷款未收回,根据以上责任划分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至贷款收回;如出现两笔贷款未收回,信贷员要停职清收,停职期间内只发生活费,三个月内如收不回,进行下岗清收;出现三笔以上到期未收回贷款,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信用社正、副主任要给予记过处分,联社有关人员也要得到处分。
五是建立清收激励机制。
我县联社制定了《关于对不良贷款管理清收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不良贷款的清收激励机制,明确了清收不良贷款的计酬办法,具体如下:
对收回1978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x计发;对收回1979年1985年以前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0%计发;对收回1986年1996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1997年2002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20032005年的不良贷款按收回利息的x%计发;对收回呆帐贷款、已置换的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处置后剩余部分的贷款按收回本息的x计发。上述奖励由信用社按月统计上报收回信息单,经县联社稽核部门审查,直接发给清收人。在清收过程中因贷户当时资金不到位,暂无法收回,但能于贷户签发催收通书并制定还款计划的每户奖励信贷员1元。
六是探索建立“黑名单”制裁制度。
清收心得范文第2篇
信贷资产质量差是农村信用社高风险症状的突出表现之一,也是当前制约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重要难题。为此,人民银行把督促农村信用社加强不良贷款盘活清收力度作为今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对各信用社下达了不良贷款清收盘活考核计划,采取监管责任与经营责任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做法,以促进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的有效开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信用社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和追求自身的利益,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假清收”、“假盘活”,给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掺杂了一些水分。其做法是:
一、用“借新还旧”方式将逾期贷款、呆滞贷款改变形态转为正常,将贷款风险往后延迟;
二、动员一些呆滞贷款户暂时偿还利息,然后将这部分呆滞贷款视同盘活转为正常,当渡过考核期后,企业仍停交利息。以上错误做法不但掩盖了贷款的真实形态,妨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及时防范和化解,而且不利于人民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贷管理政策,增加了人民银行监管的难度。因此建议各信用社严格加强自律性管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进行抽查,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清收盘活数据的信用社要严惩,务必把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盘活工作抓好抓实。
清收心得范文第3篇
(1)尽职财产调查;
(2)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3)代理参加诉讼;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2、“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1)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条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2)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定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
(5)诉讼阶段。及时提起诉讼,争取在短时间胜诉结案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6)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债务企业,应力争在确定的时间内,分期分批收回应收账款;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的,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相关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核销账目的依据,且能够为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机关所认可。在执行过程中,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增强执行力度,参加财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确保执行款的及时收回,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展,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3、贵企业方(委托方)的工作
(1)指派专门人员保持与我律师团队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2)全面提供债权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条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及时回复我们律师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的咨询,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3)就每个案件,分别出具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范围。
(4)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据、委托书、诉讼费等。
4、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难易和可能耗费的律师劳动,律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为(选择):
(1)固定收费方式:按照货款总数的5%收取律师费用,出差车旅开支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2)固定收费+风险代理方式:先按照货款总数收取2%5%的开支,等回收成功再收取10%的律师费用。
1、 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⑴尽职财产调查;
⑵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⑶代理参加仲裁、诉讼;
⑷代为申请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2、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⑴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协议、担保合同、欠款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⑵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生活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资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后,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⑶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订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或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⑷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中的主动权。
⑸诉讼阶段。及时提前诉讼,争取在短时间内胜诉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⑹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欠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债务企业,应力争在可确定的时间内,分期分批收回应收账款;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的,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最终仍无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的相关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核销账目的依据,且能够为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机关认可。在执行过程中,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最大限度的增强执行力度,参加财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确保执行款的及时收回,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程,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3、贵企业(委托人)的工作
⑴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保持与我所律师的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⑵全面提供债权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协议、担保合同、欠款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及时回复就案件的相关问题询问,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⑶就每一个案件,分别签署委托书、授权书等相关文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范围。
⑷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委托
陕西弘业律师事务所
企业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我们在为企业进行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许多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了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应收帐款,致使大量流动资金被他人占用,严重制约了的正常经营活动。
我所多年以来致力于企业商账清收的研究,并接受了大量的企业清欠委托,为客户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在外欠款,在企业债权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
一.“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1)尽职财产调查;
(2)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3)代理参加诉讼;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律执行; 二.“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1)本律师团队先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计划》、《担保合同》、欠款转帐凭证及结算凭证等,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2)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3)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订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4)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
(5)诉讼阶段。即使提起诉讼,争取在短时间内胜诉结案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6)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全部欠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企业,应力争在确定的时间内,分期分批收回应收帐款,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最终仍无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相关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核销帐目的依据,且能够为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机关所认可。在执行过程中,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最大限度地增强执行力度,参加财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确保执行款的及时回收,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进度,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三.委托方的工作:
(1)指派专门人员保持与我律师团队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2)全面提供债权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担保合同》、欠款转帐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及时回复我们律师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的咨询,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3)就每个案件,分别出具委托书等相关文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范围。
(4)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委托书、诉讼费用等。
四.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1)固定收费方式:按照货款总数的4%收取律师费用,出差车旅开支按照实际支出报销。
(2)风险代理方式:按照执行或者协商到位货款的20%30%收取。
清收心得范文第4篇
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责任性不良贷款清收难。
(二)政府干预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三)村集体以及政府修路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四)以贷收贷、以贷收息后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五)因走死逃亡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六)因过去办理的抵押贷款手续不建全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七)抵债资产变现难、损失大造成不良贷款清收难。
(八)因信贷人员走逃或开除而形成的不良贷款清收难。
不良贷款清收的标准:
(一)以现金、银行存款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二)票据兑付或贴现后、有价证券变现后收回不良贷款本息。
(三)原“744科目以资抵债贷款”资产以租赁、拍卖、变卖等方式获取货币收入,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四)确需自用的原“744科目以资抵债贷款”资产,按农业银行购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经折价入账冲减不良贷款本息
一是信贷资产质量差。基层商业银行由于历史性、政策性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已拖欠多年,从实际占用形态看已经形成呆帐,只是商业银行上级行尚无相应的政策规定,无法进入呆帐或进行核销。如农业银行扶贫专项不良贷款、粮食企业附营业务不良贷款,大部分是由农业发展银行两次业务划转贷款划转而来。再是部分企业有的已名存实亡、有的处于停产或半停产境地、有的商业企业如基层供销社划小核算单位后已处于自然解体状态。这部分债权落实贷款责任难度大,且手续复杂,收回比例极低。
二是清收手段单一。基层商业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主要手段就是对员工考核时进行绩效挂钩,这种办法对金额小、清收较易的不良贷款效果明显。而对那些清收难度大、金额高的不良贷款,却很难奏效,有些干部职工畏难而退,消极观望,宁肯遭受暂时的经济损失,也不愿坚持原则,去啃硬骨头、打硬仗。
三是贷款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难度加大。前几年,商业银行的授权授信和内控制度建设不健全,信贷管理松散,漏洞较多,各级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抵押担保和物质保障不足等问题。这部分贷款既有信贷审查不严,对资信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贷款,也有对未办理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手续的扶贫贷款。在最初形成不良时,由于信贷管理没有及时跟上,本息积欠如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致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越来越差。近几年,商业银行虽然通过各种清收手段,进行清理整顿,并对不良贷款责任进行了落实,但由于缺乏有效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而最终造成不良贷款清收无实质性进展。
四是贷款客户信用观念差,致使依法保全信贷资产难。大部分贷款客户受信用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不讲信誉,产生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有的恶意破坏和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不图发展,能拖则拖,更有甚的是转移其有效资产,致使银企关系进一步恶化,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在还贷无望的情况下,人为拖欠或拒绝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同时,在依法保全信贷资产执行过程当中,法律部门执法力度较弱,商业银行在起诉收贷案件时往往是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实际收到的效果确不理想。多数不良贷款仍然在收回的执法过程当中半途而废,造成依法清收不良贷款作用有限。
五是信贷结构失衡,致使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入萎缩。基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人员仍存有“惜贷”思想,再加上受上级行授权授信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制约,基层商业银行基本上不发放新的贷款,就是发放贷款,也只是小额质押贷款和个人住房消费额度贷款。对那些仍有前途但暂经营困难的企业,不敢给予支持。多数基层行采取存款全部上存的办法,导致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而本辖区信贷资金需求不能有效满足,形成了当地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信贷资金越来越难收回,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越来越低的恶性循环。
不良贷款清收的建议和措施 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锁定基数,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五级分类存量不良贷款实行新老划段管理:2004年6月1日之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2004年6月1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后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实行招标清收
可采取向社会招标的办法清收不良贷款。 实行启动清收
要探索启动清收的办法,把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与提高支农服务水平结合起来,积极帮困扶贫,激活农户不良贷款。 实行处置清收
对表内外抵债资产,在妥善保管的前提下,采取转让、重组和租赁等方式积极、及早处置变现。 再有
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社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有效措施,只要措施依法合规,效果明显,有利于调动信贷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一)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二)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四)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五)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清收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针对义堂支行不良贷款当前现状,支行组织信贷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客户经理及信贷人员为成员的不良贷款清收小组,全职进行不良贷款清收,逐一落实,挨家到户,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计现金收回不良贷款27元,转贷盘活不良贷款87万元。
(二)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特别是内部职工贷款或者由内部人介绍形成的不良贷款,要从这部分贷款抓起,实行谁受理,谁负责,限期收回,否则,停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为止。以内带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础上,再逐笔对外部贷款进行清收,从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贷款。对于部分关系贷款,摊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特别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清收人员主动去所在部门交涉,并视借款人态度以及还款承诺等情况向其部门领导反映,借助所在单位领导的压力督促其还清不良贷款。比如临沂市兰山区政府房产科的借款人王某2008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万元一笔,于2008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无果,总是应付从事。经清收小组登门催收,很快于2008年8月30日还清了该笔贷款。
(四)灵活清收,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借款人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屡次催收均无果,经调查,担保人有代偿能力,可通过给担保人施加压力,促使贷款收回。借款人杨某某在我支行2007年6月30贷款4.9万元于2008年6月30到期后,无力偿还,一直欠息。清收人员了解到杨某某有2亩左右厂房一处系对外出租,同时担保人张某的结算帐户上有存款余额3万元左右,清收人员及时把相关信息提供了兰山区执行局并当时给予了查封。担保人感到了压力,主动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员联系,最后一致协商担保人张某买下了借款人杨某某的厂房,还清了该笔贷款,很好的盘活了该笔贷款。
(五)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在清收过程中,对于多次催收不积极主动配合偿还不良贷款的贷户,可与其说明情况,采取诉讼、执行、逮人等手段强制收回贷款,借款人许某某2006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贷款27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到期,该笔贷款到期后,一直处于欠息收款。经支行研究决定直接将该笔贷款进行了诉讼,通过法庭从担保人吴某帐户上扣划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该笔贷款。
(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协议分期还款是良策。对于有些不良贷款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不现实,根据借款人的信誉状况,与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也不失为不良贷款清收的一个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万元一笔,考虑到借款人实际情况,与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每月还款1500元,到现在借款余额尚欠2.9万元。
清收心得范文第5篇
要注重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起清收清欠的“主体责任”,这既是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经营环境、适应市场竞争的客观需要,我们必须稳下心、沉下身来亲自抓清收清欠工作,为上级领导分忧,为企业发展解难,撑起“一片天”;项目经理要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坚定的事业心,踏下心来抓好具体清收清欠任务开展,选好用好工作人员,自觉担负起清收清欠的“终身责任”。
要注重能力提升。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注重培养超前战略思维,正确把握清收清欠工作的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差异,学会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由远看近、未雨绸缪;要善于全面把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站在企业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驾驭清收清欠工作全局;要注重培育善于分析解决清收清欠复杂局面的能力,要有敏锐鉴别力、局面控制力、快速反应力、组织协调力,努力把清收清欠工作保持在稳定可控状态。
要注重转变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好清收清欠工作职责,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重任在肩,实干兴企;要有切中要害的敏锐感,学会借“力”借“势”;要有乐在其中
1 的兴奋感,保持工作热情;要对清收清欠工作人员有亲切感,知人善任,激发积极性;要对清收清欠工作有使命感,忠于企业,正人正心,杜绝损公肥私;要对筑牢思想防线有紧迫感,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绷紧廉洁自律弦;要保持高度的安全感,注重方式,合理合法,利己利企;要有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荣誉感,指标在手,时不我待。
要注重团结协作。清收清欠不是某个人、某个部门单一独立的工作,正所谓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要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组织的清收清欠积极性,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全员推动,全力推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塑造合力,形成一个和谐互动、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
任务目标有定数,清收清欠无尽时,作为企业的每一名员工,我们只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清收清欠“打持久战”的准备,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落实责任,强化执行,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才能顺利完成清收清欠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
清收心得范文第6篇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收债款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清收债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业务和工作范围是:
1、对甲方受托设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建设方(设计委托方)历年拖欠甲方债款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并针对不同的项目制订明确、具体的清收方案;
2、协助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审查尚未实现债权的合同书、协议书以及涉及债权追索的其他文书;
3、代理甲方为实现债权而进行的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时指派承办律师。
5、针对具体案件及其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收费标准。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务,可随时通知乙方到甲方办理,乙方应尽职尽责的予以协助办理。
三、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须提供相应债权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甲方承诺乙方为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六、未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弃对所诉讼、调解、仲裁、执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债务人的权利要求。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
八、代理费支付办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为现金,按回收额的 %提取代理费,收回现金进入甲方帐户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经甲方同意收回实物的,以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的 %提取代理费。
前列收费标准的浮度,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确定。
九、上述律师代理费包括委托代理的费用和报酬,含代理人报酬及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资料费、翻译费等其他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若因办案需要,须对债务人资产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所发生的应当由甲方或债务人支付的费用等不在上述定义的代理费之内。
十、乙方应将其营业执照、收费许可、收费标准、参与人员执业证书等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十一、本协议的期限暂定二年。自二00六年 月 日至二00 年 月 日。期满如一方没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自甲 、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主协调律师:XX
清收心得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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