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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6-01-071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2、新工科建设背景下高校食品工程类专业实践性实验体系的构建

3、高校中国革命史课程体系改革的新设想

4、加强实践类学科竞赛平台建设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

5、教师教育视域下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关系的反思

6、法学“三位一体”多维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建构

7、德、美、澳、中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研究

8、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体育教学评价研究的回顾、反思与展望

9、探讨当代初中英语教学理论与实践课程改革构思

10、环境设计专业人体工程学教学优化策略探究

11、基于专业导向的高职思政课教师素能提升研究

12、戏剧影视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13、轻化工程专业学科平台课《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的教学改革实践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14、“三段式”课堂教学改革在语文学科中的实践与思考

15、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实验与实践教学研究

16、儿童哲学教学的实践与思考

17、高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整体实践探索

18、基于学科竞赛的机械设计课程设计教学改革与实践

19、推进高校工商管理实践教学模式创新发展的策略分析

20、环境工程学理论与实践的双导向课程建设探讨①

21、基于就业跟踪调研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22、坚持科学发展观 创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

23、基于项目教学的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24、“综合与实践”教学目标分析及教学建议

25、环境学科背景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

26、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下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研究

27、理论与实践同步对接的财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

28、应用型本科专业基础课程教学的特点与改革

29、双一流大学专业建设中以学科竞赛促进基础课程实验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30、建筑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研究

31、高职会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的实践研究

32、中小学教师校本“读·思·行”研修共同体

33、以学科专业竞赛促进地方高校实践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34、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模拟法庭教学研究

35、矿产地质与勘查学科教学改革实践

36、高职院校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37、学科评估中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

38、《信号与线性系统》课程产学研相结合教学方法探讨①

39、多声部音乐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之研究

40、刍议《建筑工程施工》教学中如何抓住理论与实践两个要点

41、“新农科”背景下动物医学专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策略分析

42、音乐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小学音乐教学现状分析

43、关于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课程新体系开发

44、“纺织之光”2015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巡礼(五)

45、以学科竞赛为契机的水利创新人才培养与实践

46、管理类大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探索

47、校园影视促进英语学科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

48、论情报大数据管理前沿问题研究课程的建设思考

49、信息化下中职物理学科教学改革的创新实践与思考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在“三查三看”教育学习中对保山农业执法工作情况的调查思考

(保山市农业局 车桂华)

一、保山农业执法的现状

保山农业执法工作,从总体上看和全国一样,也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对农业执法的认识和执法水平都在不断提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保山农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获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近几年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没有出现因制销假劣农资给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的坑农害农事件,也没有出现因农产品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该说执法工作是有成效的。

到目前为止,保山农业系统共有农业执法机构43个,分别为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管理、植物检疫、种子管理、农机监理、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环境管理、农资(农药、肥料)监管等相关单位。其中:法定执法部门和机构11个,法规授权执法单位18个,委托执法单位14个;市级执法机构有7个,县区级执法机构有36个;行政机关有6个,事业单位有37个。在这些执法机构中有在职工作人员596人,其中:学历为中专及其以下的有190人,占31%,大专以上的有406,占68%,法律专业的有25人,占4%;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115人,占19%,45岁以上的有255人,占42%。在上述工作人员中有348人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了行政执法证农业执法证(不包括乡镇农科站持证人员),占在职人员的58%。在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中,执法类别为:农业综合64人,占18%,渔业有38人,占10%,植保(农药)有50人,占14%,种子74人,占21%,农机47人,占13%,农经36人,占10%,种植业(种子、土肥、农环食安)39人,占11%。

2007年至2009年,全市农业系统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17件,其中:隆阳区有9件,腾冲8件;种子行政处罚案件16件,农药行政处罚案件1件。

目前,全市农资市场中,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经营的行为大量存在,坑农害农现象时有发生,农场市场监管秩序亟待加强;农业生产中标准化生产意识不强,破坏农业生产环境、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等问题仍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任重道远。

二、农业执法存在的问题

农业执法是农业行政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是我市农业部门的最薄弱环节,长期以来,举步为艰,一直不能打开局面。一提执法,大家都摇头叹气,束手无策,总是找一些客观原因。不是埋怨国家的“农业法律法规软”,就是怪执法环境差,管理对象法制观念薄弱。是的,目前我国的农业法律法规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许多需要修改完善。有的法律本身属引导法,有的就象一份“宣言书”,有“禁”无“止”;有的虽然有禁止性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还有很多没有相关配套制度,更本就无法操作。笔者也不否认农业部门从上到下都存在执法工作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然而,这些都不能成为我们执法难、不执法的根本原因和理由。滞后性是法律的共性特点,所有法律都存在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的问题。《矛盾论》告诉我们: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内部。从我们目前的执法现状上可以看出在我们自身内部存在以下“五不”问题:

(一)不懂执法

不懂执法,主要是指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方面是不掌握农业执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对农业执法及与其相关的执法主体、执法客体、处罚对象等基本概 1

念的内涵和外延了解不足,认识模糊。有的同志把执法难的原因归结到“党的政策好”,说什么“因为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党和国家提倡关注民生,关心三农’,要多予’、少取’,所以农业执法就硬不起来”。普遍存在培训授课时讲自己不清楚的话,执法工作时讲外行话,遇到询问时说不上话的现象。另一方面是对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农业执法是农业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社会和谐的主要保障措施,而是把主业看成了副业,把农业部门主抓农业生产的职责等同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完全走出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作模式,不能正确全面履行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部门的职能。具体表现在, 由农业部门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有近50部, 全市农业系统有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近三千人,与其他行政部门比,可谓机构庞大,人员众多,但至今为止没有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没有专司执法的机构和人员,没有执法办案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都是由农业部门所属的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的单位及技术人员兼任,实际执法工作则由农业局机关同时担负科教法规、阳光工程、沼气建设、农村劳动能力转移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若干项日常工作的法制工作部门(科教法规科、股)负责,而法制部门一般只是1-2人,要执法还要进行执法监督,既不符合规定,也不可能做好执法工作。

(二)不会执法

不会执法,是指缺乏专业执法水平。有的人把执法工作当成粗活,看得很简单,想当然地认为执法工作就是按照框框套套、条条款款办,谁都能做好。孰不知隔行如隔山。执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复杂劳动,是一项非常艰苦细致的工作,既要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还要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要敢于坚持原则,做到无私无欲,还要能斗智斗勇。农业执法就更是艰苦,要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调查取证,既要有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的“执法”技能,还要熟悉农业科技专业知识。保山农业系统虽然人才济济,有很多人接受过高等教育,且绝大多数人是正规科班毕业出来的,但都是学农的,基本上没有学法律专业人员,更没有进行过系统地执法训练。现有的执法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大多是农业技术干部,缺乏从事执法工作经验,而且还身兼几职,执法不是主业,主要精力集中在技术推广或经营服务上,无法顾及执法工作。当遇到案件需要查办时,不知道从那开始,做些什么,怎么做。有很多执法机构,从成立至今尚未查办行政处罚案件。到目前为止,全市农业系统找不出一个规范合格的案卷卷宗。

(三)不愿执法

不愿执法,是怕损害个人的“既得”利益。长期以来,好多农业执法部门集裁判员和动力员于一身,既是市场管理者,又是市场经营者,卖种子的管种子,管农药的卖农药。主业就是“以经济为中心”,搞经营活动;执法管理变成了为竞争服务,保护自己的工具。随着市场体制的建全完善,国家早就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令要求政、事、企分开,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必须分离脱钩。直到2007年的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执法部门才最终依依不舍地实现与企业脱钩分离,然而藕断丝连,机构脱离了,个人没有脱,单位分设了,网络没有断,体制改变了,思想没有变,部分工作人员还是舍不得丢下过去的既得利益,管种子的还在卖种子,管农药的还在卖农药。有的甚至为了谋取利益,把眼睛盯在那些最老实最相信我们的农民那本来就很贫乏的口袋上,制假售假,坑农害农。

(四)不敢执法

不敢执法,是害怕得罪人。执法的本质和核心是要查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

行为就不可能避免地要触及一部分违法者的既得“利益”,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是一种斗争。而当前“社会关系学”不同程度影响着行政执法的环境,大家都世故园滑,只想做“好人”,不愿做“恶人”,不敢“得罪”人。于是 “难得糊涂”、“着些踏些,以踏为主”、“睁一只眼,闲一只眼”、 “老好人主义”在农业执法中得以盛行。明知违法,也不查处,对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不愤恨,不制止,听之任之。

(五)不想执法

不想执法,是对执法工作缺乏激情,没有爱心。农业部门人才济济,文化层次较高,懂执法、会执法、愿执法、敢执法的人不是没有。即使不懂不会,可以学,不愿不敢,也可以整治和培养;但由于目前系统内对农业执法尚未形成共识,执法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奖惩,干与不干,做好做坏都一样,严格执法者没有得到褒奖,和稀泥不执法也不会受惩处。不执法对自己没有什么坏处,执法反而会伤害感情,失去朋友。想执法的会成为“另类”。于是懂执法会执法的也不想执法。想了也是白想,何不如不想。事不关已,高高挂起。

三、强化保山农业执法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就是要明确农业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业执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实践和理论总结的基础上所确定的治国方略,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依法治国作为治国之道,必然要求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重要原则,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国务院于1999年11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又颁发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农业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贯彻依法行政的关键就在于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2.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农业执法的对象不是农民,是坑农害农的人。加强农业执法与党的惠农政策多予少取并不矛盾,相反正是为了保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践行“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也是满足农民群众的愿望。目前,广大农村执法监督相对薄弱,一些地方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还比较混乱,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时有发生,农民的法制意识相对淡漠,维权能力较弱,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只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才能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稳定。

3.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方向。农业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保证“生产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主要靠农业科技的推广与应用,而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离不开法律的保护与支撑。只有通过农业行政执法,维护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依法打击假劣农资对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冲击,农业科技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生产发展,生活宽裕。

4.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客观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只有通过农业执法,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有效打击和遏制假劣农资的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地杜绝假劣农资进入流通领域,

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农业执法活动,宣传、教育农民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其他禁止使用的产品,提高农产品品质;通过依法对植物病虫害的监测、检疫,有效控制植物病虫害的侵入,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通过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净化农业生产环境、防止工业污染等一系执法活动,才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部门提高执政能力树立部门形象的有效途径。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都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农业部门的职能不断拓展,不只是要抓生产,抓农业科技推广,保证农产品的供给;更要履行执法监管职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也不只是需要技术支撑,更离不开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颁布了渔业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都将执法权交给了农业部门。贯彻落实好这些法律法规,需要农业部门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不懂执法、不会执法就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做好农业行政管理工作。只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有效地把工作从过去的微观管理、靠行政命令办事转到创造发展环境、搞好宏观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和提供优质服务上来,从而提高执政能力,树立农业形象。

(二)建立专业机构,实行综合执法

要强化农业执法工作,提高农业执法权威,树立农业执法形象,必须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走综合执法之路在农业部门内部成立一个专司执法的机构,统一行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农业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匹配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

1.实行综合执法,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明确要求。1996年3月八届四次人大通过的<行政处罚法>就对综合执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1999年1月,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工作。2002年2月,农业部召开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对于综合执法中央、国务院有批示,人同群众有要求,现实工作有需要,势在必行”。200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02]56号),明确要求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在此基础上,重点在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管理、资源环境管理、农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以及其他适合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合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2002年12月28日修订的农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健全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以国发[2004]10号文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行综合行政执法。2004年11月10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把农业综合执法试点作为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工作来抓。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搞好农业综合执法”。2008年5月12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

[2008]17号),要求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行综合行政执法。2008年12月25日《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农政

发[2008]2号)明确提出要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在县级全面推行综合执法。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重申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对综合执法已经是三令五申。

2.实行综合执法,是解决农业执法中现实存在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可以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只有实行综合执法,变十个指头出击为一个“拳头”出击,才能改变目前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缺位,小案抓不了,大案件拿不起,工作穷于应付,丧失应有职权的状况;彻底解决有人执法,执法到位的问题。二是有利于规范执法主体,实现执法监管和技术推广“双赢”。只有成立综合执法机构专司执法,将执法与经营、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工作脱钩,才能彻底纠正农业执法机构与推广、经营部门合为一体,执法人员职责不明,既忙于技术推广又忙于执法,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况;既能树立起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又能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现“共赢”。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实行综合执法,可以使执法人员专司执法工作,将全部精力用于执法,这样,执法制度得到落实,办案程序得到规范,执法水平得以提高。四是能够节约经费,集中资金改善执法条件。实行综合执法,执法经费统一使用,能集中财力办大事,可大大改善交通、取证等执法装备,克服旧体制下执法手段落后,缺乏必要的办案工具的状况。五是有利于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

3.实行综合执法,是加强和改善农业执法的实践结论。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综合执法就成了解决执法扰民问题的有效举措,被确定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1997年,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率先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综合执法。至去年底,据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省区农业综合执法座谈会上的通报,全国有30个省、197个市地、1840个县市区开展了农业综合执法。综观全国各地,凡是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地方,就能打开农业执法的新局面,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地位。实践已经证明,走农业综合执法之路,是农业部门强化执法,正确履职,依法兴农、依法护农的有效途径。

4.综合执法仍然需要不断探索。农业法律法规将农业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基本上都赋予基层农业部门,农业部对农业综合执法提出了明确的意见,指出综合执法的重点在基层县市级,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可多年来,我们一直没有开展起此项工作,使农业综合执法在与时俱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的时代强音中一成不变。现在农业部已经下达了限期完成的目标任务,省农业厅也作了相应要求,实行综合执法已经是势在必行,但是如何综合,仍然还没有现成的统一的模式。结合保山实际,从有利于规范执法,确保综合执法能取得实效出发,笔者认为,一是处罚权全部集中行使。要把农业部门所属各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职能,包括种子、渔政、植物检疫、农机等全部综合,否则,既不能称其为综合,也不利于工作。全部综合可借渔政和植物检疫制服的合法性,规范综合执法的着装问题。二是机构设置要完备。农业执法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且执法要求要有调查人员,还在有听证人员,因此要在县级成立大队,下设专业中队,市级成立支队,下设专业大队;建议省、部也应该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级并指导和协调下级的执法事宜。三是人员编制内部调整,逐步到位。综合执法不只是为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其目的就是要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和避免执法扰民,如内部不作调整就失去综合执法的意义,一次进足人员,既不现实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突破。在系统内部调借人员既能适当压缩编制,又有利于工作尽快步入轨道。

(三)加强执法培训,营造一流队伍

做好农业执法工作,需要有一支精干、高效、协调、综合;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坚持原则上,敢于碰硬,善于斗争的农业执法队伍。必须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让执法人员以 “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从根本上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树立服务农民、公正廉洁的公仆形象。另一方面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有计划的组织参加培训、考察、学习,尤其要组织实战训练。没有执法队伍,不开展执法工作,培训也就成了站在岸上学游泳,学得再认真,动作再优美,下水也漂不起来。最有效的培训就是实践。有了专司执法队伍,要坚持在执法过程中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执法办案,开展实战训练,从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农业科技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知识,不仅要熟知法律条款的内容,熟习正确的执法程序,还要努力提高依法办事的决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书书写能力。只有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了,执法的综合水平才能随之提高。

(四)开展“亮剑”行动,查处违法行为

执法的最大特点和任务在于维护公平正义,打击违法行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农业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如对农业违法行为还是睁一只闭一只眼,不认真查处,那就是失职渎职,就是坑农害农行为的保护,就是犯罪。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后, 要树立“你让农民减收减产,我就让你倾家荡产”的决心和勇气,积极开展“亮剑”行动,勇于亮剑,在重点领域、重点季节,抓住重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绿剑保农” 执法会战,亮出农业执法这把绿色的“上方宝剑”,加大对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打击,要打出农业执法声威,树立农业执法的形象。同时,要开展接受举报投诉,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件等活动,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农业执法的社会影响。

(五)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

权力失去了监督就会导致腐败。成立专司执法的执法队伍以后,执法权将得以强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要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内部监督。建立完善立案审批制度和案件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农业部门的层级监督。逐步规范建立县(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向市农业执法部门报告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案件处理情况、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工作报告制度,市级定期不定期对各地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法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纠正的执法检查制度,重大案件和交办案件实行备案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承办人负责制度;三是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依法公开执法的职能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四是要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要适时组织农业行政执法案件的质量大检查,通过对执法案件的自查、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五是要强化廉正建设,对执法人员出现的徇私枉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不适应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调离执法队伍,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2、OECD转型国家房地产税改革及启示

3、房地产税改革,如箭在弦上

4、房地产税立法的必要性及其设计建议

5、我国房产税计税依据的选择及模型

6、房地产税开征的问题与建议

7、房地产税不是“狼来了”

8、房地产税即将终结“炒房”时代?

9、“义无反顾”的房地产税能降房价吗

10、浅析我国房地产税改革

11、房地产税改革框架已定将抑制投机

12、房地产税改革对于地方财政增收效应探讨

13、不宜高估房地产税开征的增税功能

14、房地产保有税改革探路

15、我国征收房地产税的短期和长期效应分析

16、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可行性的文献综述

17、房地产税的经济效应与未来趋势

18、土地财政对房价影响的实证分析

19、房地产税究竟是不是重复征税?

20、房地产税试点对房价有多大影响

21、房地产税改革:从长计议,行稳致远

22、美国房地产税制对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借鉴

23、关于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的一些思考

24、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

25、从税收法定原则谈房地产税改革

26、关于推进我国物业税改革的思考

27、住房保有环节征税效果分析

28、房地产税的“雨水”还会远吗

29、浅谈房地产税改革目标及其路径

30、房地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再探

31、房地产税征收方案设计:收入分配效应及福利效应

32、房地产税临近,老百姓在关心什么?

33、我国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和改革思路研究

34、房地产税征收效应及对我国房地产税征收的建议

35、“义无反顾”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的背后

36、房地产税改革及对其作用机理分析

37、房地产税历时13年仍未出台 究竟难在哪儿

38、正本清源:解析房地产税争辩真相

39、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思考

40、房地产税改革义无反顾?专家称诸多难题将制约改革进程

41、重庆上海房地产税试点的启示

42、房地产税改革“义无反顾”

43、合理应用税基评估技术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44、试析我国房地产税改革及物业税调控问题

45、房地产税“落地”逻辑与行业可持续发展

46、我国房产税影响房价及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

47、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48、美、日、港对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借鉴

49、房地产税立法应同步推进配套改革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2、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3、绩效改革后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4、试论统计对提高医疗卫生体系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5、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仍有较大改善空间

6、加强医院内部审计对促进医院财务管理的意义

7、公立医院改革 不断深入的破冰之路

8、河南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条件试析

9、构筑人才集聚“强磁场”汇聚产业强区新动能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研究

11、内蒙古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探索

12、汇聚天下英才 引领辽宁振兴

13、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现状调研分析

14、新时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创新宏观调控模式研究

15、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16、关注民生 反映民意 汇聚民智

17、十堰公立医院改革调研报告

18、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公共利益取向

19、关于淮安新型城镇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思考

20、2013年浙江改革形势分析

21、供应链运行机制对非财务绩效的影响分析

22、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

23、在深化改革中提升社区医疗服务

24、重庆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

25、西部大开发云南发展成就及对策建议

26、推动创新创业创造向纵深发展

27、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胜出的理性分析

28、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政策的基本研究框架与制定协同动力模型构建

29、“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背景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激励机制的研究进展

30、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

31、2013中国经济:企稳缓升

32、关于改革我国对外援助管理体制机制的思考

33、以“政通、人通、财通”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34、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探索

35、论新型城镇化的制度诉求及建构路径

36、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重庆人才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37、关于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

38、年终一大波“政策红包”来袭

39、政策执行的效果评估模型及其检验

40、十八大以来我国“放管服”改革的动因、成效、困境及推进策略

41、扎赉特旗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活力

42、医疗卫生援黔32名院士加盟

43、公立医院采购机制的现状分析与改革建议

44、基于医患信任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

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6、卫生综合改革中镇级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现状与机制

47、云南“双创”工作见成效等

48、泉港医院:为石化新城劳动大军保安康

49、攻坚克难 奋力前行 全面实施医药价格改革

公共管理执法改革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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