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事业单位范文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1篇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
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
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
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
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压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系指:
1、掘进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进入采煤工作面切顶线以里的老塘区域内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
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红线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红线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红线中“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红线中“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2篇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
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
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
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
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压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系指:
1、掘进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进入采煤工作面切顶线以里的老塘区域内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
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红线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红线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红线中“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红线中“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3篇
本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设计原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主要系统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选煤厂与矿井配套,同期建成。矿井投资30亿元,定员1200人, 2004年6月28日开工建设, 2007年12月26日矿井投产。
2.谢桥煤矿
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位于安徽省颍上县东北部,距颍上县城约20公里,1983年12月26日破土动工,1997年5月14日移交生产,现有4个工作面同时生产。是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的大型矿井。也是一座原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配套800万吨选煤厂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2012年产量达到1080万吨。
井田东西走向长ll.4Km,南北宽4.5Km,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矿井采用主井、集中运输大巷,分 石门和上下山开拓方式,共划分为四个采区,即东
一、东
二、西
一、西二,全井团划分两个水平,第一水平6lOm,第二水平900m。 目前全矿职工1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在聘高级职称43人。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力矿井之一, 矿区煤种以焦煤为主,特低磷、特低硫,灰份20%以下,发热量 22.3MJ/KG 以上,被喻为“绿色能源”,适用于动力、化工、冶金等工业用煤及各类民用煤。
谢桥煤矿内主要有颍(上)利(辛)和潘(集)谢(桥)两条公路通过,区外南侧分别有淮(南)阜(阳)铁路和颍(上)凤(台)公路经过,邻近的颍河、西淝河可以通航,并可转接淮河水运;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大京九线相连,附近还有蚌埠、合肥、阜阳三个飞机场,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3.顾桥煤矿
顾桥煤矿是淮南矿业集团实施“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建设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电一体化新型能源基地的核心工程。矿井于2003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07年4月24日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当年4月28日正式投产。矿井先后被授予“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循环经济示范矿井”、“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中华环境友好煤炭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安徽省花园式单位”、“安徽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顾桥矿位于潘谢矿区中西部,东距凤台县城约20km,井田面积106km,属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矿井,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地质储量18.2亿吨,可采储量近10亿吨,建设规模1000万吨,是亚洲井工开采规模最大的矿井。矿井由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立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开工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安徽省861重点督查工程
4.张集煤矿 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煤矿位于凤台县境内,是国家“九五”重点建设项目,全国煤炭基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矿井。矿井由中央区、北区和风井区组成,为“一矿三区”,采用前进式开采方式。中央区和北区采用分区开拓、分区通风,分别集中出煤的开采方式。
投产五年多来,累计生产煤炭5500多万吨,销售收入155亿元,实现利润60亿元,是安徽省目前产量最高、效益最好的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矿井先后获得全国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全国煤炭科技创新型矿井、全国煤炭行业特级高产高效矿井、全国煤炭双十佳矿井、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文明矿井等荣誉称号。
一、领导介绍
现任矿长,胡少银。
现任党委书记,朱德信。
二、矿井概况及产品简介
(一)井田情况。张集矿井田位于潘谢矿区的西部,地处陈桥背斜的东南倾伏端。井田东西走向长约12公里,南北倾斜宽约9公里,面积约71平方公里,主采煤层5层,可采总厚度21.08米,矿井资源储量18.23亿吨,矿井储量9.23亿吨。煤质稳定,为气煤和1/3焦煤,属中灰、高发热量、特低硫、特低磷,原煤发热量5300~6400大卡,适合于炼焦配煤和动力用煤,也是良好的气化、液化用煤。
(二)建设情况。张集矿“一矿三区”,中央区于1996年7月1日开工建设, 2001年11月8日正式投产,总工期5年3个月,仅相当于当时国内同类型矿井建设工期的1/3。北区属张集矿二期工程,于2003年7月1日开工, 2006年9月26日通过国家竣工验收。风井区工程于2006年2月16日开始进点施工,预计2009年底完工,届时,矿井年生产能力可达1200万吨。
5.潘一矿
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地处安徽中部,淮南西北,淮河北岸,水陆交通便利,区域位置优越。是全国煤炭系统首批命名的十五个现代化样板矿之一,是淮南矿业集团新区第一个建成投产的大型现代化矿井,也是淮南矿业集团的主力矿井,它的建成,拉开了集团公司进军新区的帷幕,标志着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转移和综合实力的大幅提升。
目前,矿井正在全面实施集团公司"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2004年初,开始实施高定位技改工程,投资7个亿,利用三年时间,到2007年,使矿井生产能力提高到600万吨。
6.新庄孜煤矿
新庄孜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东麓,南与谢一矿相接,北与孔李公司为邻。新庄孜煤矿位于八公山东麓,淮河南岸 。井田南北走向5.6公里,面积20.23平方公里。矿井-1000米以上剩余可采储量为 15018.8万吨,其中可动用储量14024.5万吨,煤种属焦煤和富焦油气煤,全矿现年 产量280万吨左右。
7.谢一矿
谢一矿1949年开工建设,1952年11月建成投产,到今天已有58年的开采历史。在58年的历史发展中,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和产能,并先后与原谢三矿、谢二矿进行资源上重组合并,生产能力由当初设计的30万吨逐步增加到60万吨、90万吨、120万吨、180万吨、210万吨等规模,2005年10月与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的望峰岗矿井建设项目部合并,合并后统称为谢一矿。
矿井目前走向长度8.1公里,倾斜宽2.4公里,井田面积为25平方公里,可采储量
3亿吨,设计服务年限69年。煤炭质量优良,低硫、低磷、低灰,是炼焦、炼特种钢的良好的煤种资源,属国家稀缺资源之一。
8.潘二矿
井田2004年-800米以上有地质储量34924.40万吨,工业储量28708.90万吨,可采储量11294.70万吨。煤质属低硫、低磷、中灰分、中高发热量、富焦油气煤。矿井1976年2月26日破土兴建,1989年12月2日投产。至2001年底,累计生产原煤888.14 万吨 。由于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等诸多原因,达不到矿井年设计产量,亏损严重,2002年开始操作 破产重组工作。同年12月26日潘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潘东公司对超过2.5米以上煤层 一律实行放顶煤和大采高开采,同时加大反采力度,采用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新工艺,为矿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3年,潘东公司年产量达116万吨,2004年煤炭产量又 有了新的突破。潘东公司先后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市“园林式单位”,荣获淮南市 劳动竞赛委员会“先进集体”称号,被淮南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命名为“淮南市安 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被淮南矿业集团党委、集团公司命名为“文明矿标兵”。2004年 ,潘东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13项高定位技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投资总估算28657万元 。技改后,到2008年产量可达260万吨。
9.朱集矿 朱集矿设计年产400万吨的朱集矿井,是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第一个建成投产的大型现代化矿井,矿井的顺利投产并尽快达产,对集团公司千亿元规模战略目标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2007年7月1日,中央风井开挖,标志朱集矿井正式开工建设。四年来,朱集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切”的企业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高目标、严管理,发扬煤矿工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成绩:累计完成井巷工程量45588米,四个井筒全部按计划安全到底并顺利贯通,安全快速揭煤17次,1次刷新淮南矿区立井大直径基岩段施工纪录,5次刷新集团公司岩巷大断面综掘单进纪录。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33718.51万元,矿建工程145418.20万元,土建工程42647.17万元,安装工程21893.17万元,设备投资56711.18 万元。在技术创新方面,紧紧围绕井筒施工、防突揭煤、地压治理、地质勘探、快速掘进、软岩支护等建设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项,申请并已接受专利8项。其中“深井低透气性揭煤防突关键技术”荣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同类型矿井中,建设期间安全情况良好。
10.潘北矿
潘北矿井是淮南矿业集团实施“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打造大型煤电基地、建设亿吨级生态矿区在建的六对大型现代化矿井之一。潘北矿井位于潘
一、潘三矿井北面,东部与潘二矿井毗邻。全井田东西走向约14.2公里,南北倾斜宽约2.5公里,井田面积36平方公里。矿井地质储量6.4亿吨,设计可采储量2.87亿吨。煤质主要属低灰~富灰、特低硫~中硫、特低磷~低磷、高挥发份、富油~高油、中等~中高发热量的气煤。潘北矿井设计年产400万吨,分东、西两区开发。目前,正在加紧建设的为矿井的东区。潘北矿井建设项目部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成立。矿井建设的各项工作从二季度全面展开,先后进行了井筒检查孔、“四通一平”、井筒地面预注浆、冻结工程施工,地面供电、供水、压风、砼搅拌系统已经形成,其它建井期间可利用的永久工程基本完工。三井筒采用“上冻下注”特殊法凿井,主、副、风井于2004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2008年3月5日联合试运转,工期38个月。矿井建设严格按照工期、质量、投入、安全四大控制,建设目标是安全、快速、优质、高效地把潘北矿建成环保型、花园式、新型的现代化矿井。潘北矿首采面11111(3)巩固在哦面采用大倾角采煤,2008年1月1日建成试生产,每月平均出煤13万吨,尤其是2008年8月产量达到17万吨,8个月产煤98.9万吨,在M10断层同等条件下,已打破53.4万吨的全国记录,为淮南矿业集团、潘北矿写下了辉煌的一笔。潘北矿建设四年来,以“一切为了企业,一切为了职工”的企业宗旨,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矿业集团“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建设理念,将地面绿化、环保以及塌陷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提出了一创建“和谐大潘北”的建设理念,突出营造更加舒适的人文环境。凝聚人才、增强职工荣誉感和自豪感,把煤矿建设成为: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生活舒适有家一样感觉的现代化矿井
11.李嘴孜矿
李嘴孜煤矿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原李嘴孜、孔集两对“三下”试采老矿井进行合并后的技改矿井。李井1960年投产孔井1959年投产两井2002年核定生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4篇
关于 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矿、处、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
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对 2012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坚持“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重问责”,落实“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瓦斯治本战略,高标准抓好“一通三防”“三基”工作,切实提高“一通三防”工作效率和工程效益,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上第三个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杜绝煤层自然发火事故,杜绝“一通三防”责任死亡事故。
(二)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瓦斯超限次数不超过10次。
(三)开采保护层工作面40个,回采面积527万m2。沿空留巷Y型通风工作面6个。
(四)瓦斯抽采量5.2亿m3,瓦斯抽采率66%,瓦斯利用量1.34亿m3。抽采钻孔量551万m,其中勘探工程处施工钻孔量505万m,钻机综合台效2450m/月•台。瓦斯治理巷道71300m。
(五)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全部达一级。建设潘一矿、新庄孜矿和张集矿国家级瓦斯治理示范矿井。
三、保障制度
(一)执行“一通三防”暨防突例会制度。
集团公司每周剖析一个矿的“一通三防”工作,每月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月度防突工作。各矿(矿建项目部)由矿长(经理)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
(二)执行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各矿(矿建项目部)编制年度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报集团公司核准,并严格按照核准意见组织落实,矿长(经理)是终端责任人。
(三)执行“一通三防”和防突督查制度。
集团公司强化“一通三防”、防突现场督查和监管,对防突工作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加强“一通三防”、防突日常督查。
(四)执行石门(井筒)揭煤领导人员防突跟班、带班制度。
石门(井筒)揭煤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并经区域检验合格后,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带队组织现场验收,瓦斯压力达到2MPa及以上的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现场验收。远距离爆破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带队、跟班,并在现场全程指挥爆破工作。
(五)执行对瓦斯治理弄虚作假行为的举报奖励及追查处理制度。
凡举报打钻、抽采、防突、安全监控和瓦斯超限等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凡在瓦斯治理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相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给予验收及监管人员记大过以上处分;给予矿长(经理、处长)记大过处分,并在集团公司月度视频会上通报批评(矿、处自查的不再追究领导责任)。
(六)执行瓦斯浓度0.8%断电管理及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
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严格瓦斯超限的追查、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追查(打钻喷孔瓦斯浓度大于3%,时间小于5分钟的除外),并按“集安〔2012〕1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执行瓦斯治理“五项指标”完成情况月度通报、年度问责制度。
集团公司每月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保护层开采面积、瓦斯抽采量及利用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瓦斯治理工程“五项指标”完成情况。各矿矿长(经理)、勘探工程处处长、瓦斯利用分公司经理是“五项指标”组织落实的终端责任人,对未完成“五项指标”单位的矿长(经理、处长)、书记进行问责:月度内有一项指标未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年度内抽采量或保护层开采面积指标未完成的,给予矿长(经理)、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 2万元,给予总工程师(保护层开采面积指标包括分管采煤矿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1万元;勘探工程处抽采钻孔量指标未完成的,给予处长、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 2万元,给予总工程师和分管副处长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1万元;年度内瓦斯利用分公司瓦斯利用量指标未完成的,给予经理、书记罚款2万元,给予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经理各罚款1万元。
(八)执行保护层开采、打钻、瓦斯抽采及利用等奖罚制度。
对经集团公司界定的关键保护层开采予以追加工资基金,计算标准以开采面积为依据,其中:煤层厚度在1.3m及以下的每1m2追加50元,1.3m以上的每1m2追加20元。
鼓励勘探处多打钻、打高效消突钻,为快速消突、提高煤巷单进创造条件。每年对勘探处进行一次考核,完成钻孔施工计划,奖励200万元;否则,罚200万元。
每抽采瓦斯1m3奖励0.1元,民用瓦斯利用量每1m3另增加奖励0.2元;瓦斯发电利用瓦斯量不予奖励,所发电量全部返还各矿;矿井调出气源每1m3补贴0.6元。
集团公司半年考核兑现一次,半年计划没有完成的,每少抽采瓦斯1m3罚0.1元,每少利用1m3瓦斯罚 0.2元,每少开采保护层面积1m2按对等原则,扣减工资基金。
瓦斯治理技术创新成果,经集团公司鉴定为矿(矿建项目部)自主创新,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每项奖励矿(矿建项目部)50万元;打钻钻进深度等刷新集团公司纪录的,每项奖励20万元。
四、强化三基
(一)加强矿井“一通三防”基础建设,完善“一通三防”各大系统,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稳定、可靠,高阻矿井必须制定巷修计划,确保矿井通风阻力符合规定;完善采区专用回风道,消除“半进半回”和“抹门过”现象,实现采区通风系统达标。矿井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对通风系统的合理性、稳定性,通风设施的完好性和局部通风的规范性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析。全面推进新庄孜、谢
一、潘
一、潘二和潘三矿系统简化、优化和整合工作;丁集矿要解决风机失速和喘振问题;6月底前,潘二矿要完成通风系统改造工程,潘三矿新西风井要投入使用。
2.抽采系统。矿井抽采系统能力要满足矿井抽采需要,做到瓦斯抽采精细化、规范化、最大化、信息化,确保抽采达标;抽采系统必须安装自动放水器、自动计量装置。新庄孜、潘
一、潘三矿要按计划完成抽采系统改(扩)建工作,实现抽采最大化。
3.安全监控系统。要建立传感器安设符合要求、运行正常、闭锁可靠、处置及时、上传连续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监控灵敏可靠,实现安全监控系统零误报。
4.矿井防灭火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必须正常使用,防火预测预报要准确及时,凡设点检查地点必须建立专门的防火预测预报台账。推广应用防火新技术、新装备,并按规定使用防火新材料。李嘴孜矿和谢一矿浅部井建成注氮防灭火系统。
5.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集团公司每周进行一次通风安全专业质量标准化动态抽查,执行动态达标;所有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部达一级;矿井质量标准化评定等级,实行通风安全专业一票否决。
(二)建设保障有力的“一通三防”基层队伍。
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配齐配强“一通三防”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培养“一通三防”后备人才队伍。2012年要进一步配强勘探工程处井下打钻力量,勘探工程处要紧紧抠住“两长”(区长、机长)、技术大拿等关键的少数,提高队伍素质,建设“五个一流”(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技术、一流装备、一流作风)的专业化打钻队伍。
(三)提高“一通三防”职工基本功。
各矿(矿建项目部)、勘探工程处负责,采取集中授课、“一日一题”等形式,加强对“一通三防”职工的日常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在具备条件的单位试行“岗位描述”,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开展测气员、钻机工实学、实用、实战培训和防突员防突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五、管理规定
(一)强化集团公司防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19号令和集团公司2009年88号文,全面加强防突工作,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实现防突治本。突出危险煤层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煤巷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底(顶)板巷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的区域性瓦斯治理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经矿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以年度“一矿一策 ”、“一面一策”下发,矿负责实施。
(二)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防突专项设计必须与新水平、新采区设计一并编制。
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实施后,在首采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预验收后,报请省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三)保护层开采要保证连续和规模开采。保护层采空区内不得留有煤(岩)柱,确需留煤(岩)柱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必须将煤(岩)柱的位置、尺寸和影响范围准确标注在被保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瓦斯地质图上。
保护层工作面的始采及停采位置必须按设计执行,严禁调整。
开采近距离保护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被保护层初期卸压瓦斯突然涌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或误穿突出煤层。
(四)首采保护层必须进行保护效果考察,考察方案报集团公司备案,考察结果报集团公司审批。
(五)加强被保护层的瓦斯抽采。保护层开采时必须抽采被保护层瓦斯,并建立专门台账。被保护层采掘前保护效果评价必须合格,评价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
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超前于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且不得小于100m。
(六)采煤工作面瓦斯治理巷道工程,必须在工作面贯通前完工;采用两巷顺层钻孔预抽消突的,钻孔工程必须在工作面安装前完工。 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按规定测定煤层可解吸瓦斯含量;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经集团公司验收,否则不得回采。
(七)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0%,掩护煤巷(含小结构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石门揭煤(含反揭煤)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效果检验,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
(八)煤巷掘进条带预抽评价单元长度原则上不低于100m,且岩巷穿层钻孔超前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200m。断层构造带必须采取钻孔加密措施。
(九)底(顶)板巷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穿层、顺层钻孔预抽小结构煤巷、穿层钻孔预抽石门(井筒)揭煤和回采工作面顺层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
(十)不具备施工底(顶)板巷穿层钻孔的联络巷、车场、反揭煤等长度不超过60m的突出危险煤巷掘进,经集团公司核准后可采取顺层钻孔预抽措施。措施孔必须一次施工到位,一次评价。
(十一)底(顶)板巷层位选择要有利于快速掘进、有利于穿层钻孔施工,有利于Y型通风。 突出煤层底(顶)板巷的布置,原则上相对于被保护煤巷平面位置内(外)错不大于50m,距突出煤层法距20m外。底(顶)板巷道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20m的,必须编制防止误揭(穿)突出煤层安全技术措施。底(顶)板巷道不得进入突出煤层法距7m以内施工,否则,必须在法距7m以外采取防突措施,措施控制范围同煤巷条带式区域预抽。
顶(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道必须“一巷一设计”,需施工抽采钻孔的顶(底)板抽采巷必须对断层破碎带进行喷(注)浆处理。
(十二)强化钻孔施工质量和预抽效果,实现“钻到位、管到底、孔封严、水放通”。 钻到位。预抽钻孔必须做到保直钻进,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孔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倾角、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 ±1°,穿层钻孔要选择不少于15%的钻孔进行测斜。 管到底。穿层、顺层预抽钻孔必须全程下护孔套管。 孔封严。穿层预抽消突钻孔必须实行带压封孔,钻孔合茬抽采时孔口瓦斯浓度必须大于40%,煤层瓦斯含量在8m3/t及以上的合茬抽采24小时内孔口瓦斯浓度必须大于40%及以上,否则钻孔必须重新施工(或透孔)。
水放通。下向抽采钻孔必须采取孔底排水排渣措施,预抽评价单元必须设置自动放水装置。
(十三)实施瓦斯抽采信息化。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抽采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穿层和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评价单元,必须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矿井瓦斯抽采量及预抽效果评价必须依据抽采自动计量;预抽评价单元,必须实现瓦斯压力、抽采混合量、抽采纯量和瓦斯抽采率等参数在线监测;推广使用被保护层膨胀变形系数在线监测。
(十四)突出煤层采掘作业必须避免造成应力集中。在同一突出煤层的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的同一区段内,相向(背向)回采和相向(背向)采、掘的工作面间距均不得小于100m。相向掘进的工作面间距不得小于60m,并且在相距60m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不得进入邻近层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构造复杂区贯通。
突出危险煤层煤巷倾角25°以上的掘进作业,严禁由下往上施工。
(十五)规范采掘工作面设计,从设计源头杜绝采煤工作面产生应力集中区。突出危险煤层被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必须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内,严禁布置在有效保护范围外;突出危险煤层被保护层煤巷掘进,巷道距有效保护边界不小于15m,否则必须对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内的未消突区域实施顺层钻孔预抽消突措施。
对存在的应力集中区,矿总工程师负责划定应力集中区范围,现场实行挂牌管理。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应力集中区,必须采用穿层钻孔预抽消突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核准。无突出危险区及非突出煤层应力集中区,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卸压措施。
(十六)突出危险煤层煤巷掘进,执行穿层钻孔区域预抽,区域效果评价,循环预测。 突出危险煤层被保护层煤巷掘进,执行区域效果评价,工作面循环预测。 突出危险煤层煤巷沿空(巷)掘进,原则上沿空(巷)煤柱不大于10m。煤柱在10m及以内的,沿空掘进必须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沿巷掘进必须对巷道轮廓线外15m范围内的未消突区域实施穿层或顺层钻孔预抽消突措施。煤柱大于10m的,执行区域预抽消突措施。 无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执行区域验证。
(十七)非突出煤层新水平、新采区、新块段的煤巷以及突出煤层的煤巷[煤层瓦斯风化带、沿空(巷)、底分层以及有效保护范围内的煤巷除外]掘进,必须在前探钻孔掩护下掘进,前探钻孔数量不少于2个,且前探钻孔在巷道掘进方向投影超前距不少于10m。 (十八)反揭突出危险煤层掘进工作面,措施孔轴向控制到待掘巷道法距7m范围内的煤体;巷道必须掘至距煤层法距2m外为反揭煤结束;在反揭煤结束前,岩巷掘进工作面距离反揭煤结束位置平距不得小于20m;反揭煤贯通点必须在距反揭煤层最小法距2m外。 (十九)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时,必须测定瓦斯放散初速度、煤的坚固性系数、煤层瓦斯压力,分析煤的破坏类型。瓦斯压力≥0.74MPa、煤层瓦斯含量≥8m3/t、瓦斯放散初速度≥10或出现顶钻、吸钻、夹钻、喷孔等瓦斯动力现象以及预测指标超限等情况的,矿报告集团公司,该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集团公司负责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结果由集团公司批准。
(二十)加强揭煤管理。避免在地质构造破坏带、应力集中带揭煤;避免小角度、长距离揭煤。层位、构造探测不清以及瓦斯压力测定不准不得揭煤。
揭煤设计必须对整个揭煤流程施工作出时间安排,推广挖掘装载机、侧装机等机械化排矸揭煤。瓦斯压力达3.0MPa以上的,采用“巷道法”揭煤。
(二十一)严格揭煤工作面煤线防突管理,揭煤前探时必须准确探明各煤层厚度;对平均厚度0.3m及以上煤层的突出危险性,必须由资质单位进行评估,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对平均厚度0.3m 及以上的煤层,评估为有突出危险,或没有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的,必须一并纳入揭煤设计。
(二十二)加强打钻防孔喷和孔突管理,严格执行十条规定。
1.打钻防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勘探工程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制定打钻防喷“一矿一策”、“一巷一策”措施,并严格执行。 2.打钻喷孔地点必须保证供风量。独头巷道供风量不小于600m3/min;全负压通风巷道配风量不小于1000m3/min、最低风速不小于1m/s。煤层瓦斯压力达3.0MPa及以上的钻孔施工地点,应实行全负压通风。
3.加强电气设备的安设、维护与管理。打钻地点电气设备原则上安设在进风侧,回风侧不得安设电气设备;回风系统内所有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失保;安全监控必须确保断电可靠。 4.加强钻孔施工人员个体防护。现场打钻人员推广使用“压风呼吸器”;钻机押车柱必须使用单体打牢;高瓦斯压力、高地应力钻孔施工地点,使用杭州钻机施工的,钻机前方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打钻回风侧,必须安设净化喷雾,数量不少于2道。 5.高瓦斯压力、高地应力地点打钻施工,钻孔必须预置封孔管,并及时封孔抽采。 6.打钻强喷孔地点必须实行双路瓦斯抽采,钻孔预抽系统与防喷装置抽采系统各自独立;钻孔施工地点抽采混量不小于60m3/min。
7.勘探工程处负责,研制新型高效防孔喷、孔突装置。
8.合理确定钻机综合台效,瓦斯压力大于3MPa的钻孔施工地点,钻机综合台效按1500m/台•月进行考核。
9.合理设计、严格培训、领导带班、规范操作。从设计源头,优化钻孔设计,尽可能避开高瓦斯压力、高地应力地点打钻。强喷地点钻孔孔径不大于113mm,倾角不大于600,并合理安排每个钻孔的施工顺序,确保钻孔在有效卸压范围内施工。加强钻孔施工人员,特别是钻机机长防喷技能的培训。地质构造带、瓦斯异常带钻孔施工,必须落实干部跟班制度。严格执行打钻防喷操作手册,规范防喷装置的使用,规范打钻防喷操作。
10.杜绝发生孔突事故和打钻喷孔造成浓度3%及以上,时间5分钟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 (二十三)采用水力冲孔、水力割缝、深孔爆破等增透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效果考察;煤层首次进行增透技术试验时,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十四)矿井必须按季度修编、上报瓦斯地质图,按月编报井巷揭煤、突出危险煤层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 所有开采煤层必须按规定测定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煤层透气性系数和钻孔抽采(卸压)半径。并做好瓦斯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
(二十五)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每个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内不得有电气等设备,不得有人员作业,电机车不得进入回风流内。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二十六)严禁任何两个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
采煤工作面顶板抽采钻场必须采用风幛导风方式通风,导风不能满足要求的,采用局扇通风。 (二十七)采煤工作面原则上不采用尾抽巷抽采瓦斯,确需采用尾抽巷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同意。高抽巷、尾抽巷抽采,必须编制专项防爆、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二十八)矿井瓦斯抽采管路必须满足阻燃、抗静电要求。新购置的瓦斯抽采管一律选用金属管,严禁使用PVC管(封孔管除外)、SUP管。上隅角埋管抽采、高抽巷封闭墙压管抽采、Y型通风留巷内埋管抽采不得使用非金属瓦斯抽采管。在用的非金属瓦斯抽采管之间接头处,以及与金属瓦斯抽采管接头处必须采取安装导电带,每300m设接地极的抗静电安全措施;复用的非金属瓦斯抽采管,仅限于岩巷使用;使用期限满3年的非金属瓦斯抽采管,必须抽样检验阻燃、抗静电性能。
(二十九)加强排放瓦斯管理,排放区域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以及启封密闭的区域时,由集团公司组织,矿山救护队参与。
(三十)矿井总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内,井巷揭煤工作面及回风必须安设高低浓甲烷传感器。 矿井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监控误报,发生误报必须由矿追查处理。
(三十一)开采关键保护层,推广应用无煤柱连续开采“Y”型通风方式,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并制定后备通风预案。
(三十二)采掘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人牌网三警戒”、“三人联锁”的放炮制度。
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必须向矿(矿建项目部)调度汇报瓦斯情况,经同意后方可放炮。 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底眼装药敷设彩带方法放炮。
(三十三)矿井、采区、综采工作面必须有防火设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工作面收作后封闭方法、收作位置和封闭墙施工地点。中、厚煤层综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预计20天内不具备拆架条件或具备拆架条件不启动拆除的,必须立即封闭并进行处理。 综采工作面过落差大于煤厚的断层时,必须提前50m对断层带采取注防火材料或注浆加固等措施。不得在断层、破碎带或周期来压位置停采或收作。
(三十四)厚煤层分层开采,上分层开始掘进前,必须编制专项防火设计和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设计及措施必须明确灌浆、注氮、消防管路安设的规格、长度、标准和位置,上分层工作面收作后的封闭方法、收作位置,封闭墙施工地点及掘进与回采期间的防火安全措施。 上分层开采时,掘进巷道必须跟顶施工,回采期间必须跟顶回采,铺网作假顶,工作面随采随灌;下分层开采时,掘进巷道必须全断面喷、注浆,且滞后迎头不大于100m,灌浆、注氮管路及消防管路必须紧跟工作面,回采期间采取均压、钻孔注浆(注N2或液态CO2)等综合防火措施。
沿空掘进净煤柱小于4m或掘进过断层、破碎带,巷道必须进行喷浆堵漏。煤巷及可能导致顶板煤层发生自燃的岩巷,必须采取措施防止高冒。出现高冒,必须在一周进行防火处理。沿空留巷、下分层掘进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CO传感器。
(三十五) 抽采地点必须进行防火监控,各类抽采钻孔内 CO达到24ppm,必须停止抽采,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抽采。发生自然发火、出现发火预兆或CO浓度达到24ppm,必须立即汇报集团公司。
(三十六)综采(掘)机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喷雾除尘装置。综采工作面必须装备移架喷雾,岩巷综掘必须使用除尘风机等降尘措施。推广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挂防尘帘降尘措施。煤层厚度在1.3m以上,且含水率小于4%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实施煤层注水降尘措施。
采用压风排渣施工钻孔必须采取除尘措施,钻孔施工处下风侧安设净化喷雾和防尘帘。采用压风排渣施工煤层钻孔,必须实行风水联动,并配备灭火器。
六、技术创新
2012年重点开展好以下八个方面的技术创新工作:
(一)开展钻孔扩孔掏穴、水力冲孔、深孔松动爆破增透技术研究,形成增透技术规范。
(二)开展地面煤层气压裂井井组预抽技术研究,完成五花井组的钻井、录井、测井等任务,增大地面钻井预抽瓦斯量。
(三)开展煤层群瓦斯抽采气体特征及定量分析研究,实现煤层瓦斯分源计量。
(四)开展新区C组煤、B组煤保护层开采与瓦斯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形成煤层群保护层开采瓦斯治理模式。
(五)开展高瓦斯易自燃厚煤层分层开采防火关键技术研究,形成厚煤层分层开采防灭火技术体系。
(六)开展高瓦斯强抽采工作面自然发火防控关键技术研究,探索瓦斯抽采与采空区煤层自然发火的内在关系。
(七)继续开展打钻防喷、大通径钻杆全程下套管工艺技术研究,实现喷孔可控和高效瓦斯抽采。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5篇
本着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设计原则,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主要系统生产能力800万吨/年。选煤厂与矿井配套,同期建成。矿井投资30亿元,定员1200人, 2004年6月28日开工建设, 2007年12月26日矿井投产。
2.谢桥煤矿
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煤矿位于安徽省颍上县东北部,距颍上县城约20公里,1983年12月26日破土动工,1997年5月14日移交生产,现有4个工作面同时生产。是年生产能力为400万吨的大型矿井。也是一座原设计生产能力400万吨/年、配套800万吨选煤厂的特大型现代化矿井,2012年产量达到1080万吨。
井田东西走向长ll.4Km,南北宽4.5Km,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矿井采用主井、集中运输大巷,分 石门和上下山开拓方式,共划分为四个采区,即东
一、东
二、西
一、西二,全井团划分两个水平,第一水平6lOm,第二水平900m。 目前全矿职工1万多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在聘高级职称43人。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力矿井之一, 矿区煤种以焦煤为主,特低磷、特低硫,灰份20%以下,发热量 22.3MJ/KG 以上,被喻为“绿色能源”,适用于动力、化工、冶金等工业用煤及各类民用煤。
谢桥煤矿内主要有颍(上)利(辛)和潘(集)谢(桥)两条公路通过,区外南侧分别有淮(南)阜(阳)铁路和颍(上)凤(台)公路经过,邻近的颍河、西淝河可以通航,并可转接淮河水运;矿区铁路专用线与大京九线相连,附近还有蚌埠、合肥、阜阳三个飞机场,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3.顾桥煤矿
顾桥煤矿是淮南矿业集团实施“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建设国家亿吨级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电一体化新型能源基地的核心工程。矿井于2003年11月1日开工建设,2007年4月24日通过国家竣工验收,当年4月28日正式投产。矿井先后被授予“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循环经济示范矿井”、“国家特级安全高效矿井”、“中华环境友好煤炭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安徽省花园式单位”、“安徽省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顾桥矿位于潘谢矿区中西部,东距凤台县城约20km,井田面积106km,属高瓦斯、高地温、高地压矿井,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地质储量18.2亿吨,可采储量近10亿吨,建设规模1000万吨,是亚洲井工开采规模最大的矿井。矿井由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立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开工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安徽省861重点督查工程
4.张集煤矿 淮南矿业集团张集煤矿位于凤台县境内,是国家“九五”重点建设项目,全国煤炭基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矿井。矿井由中央区、北区和风井区组成,为“一矿三区”,采用前进式开采方式。中央区和北区采用分区开拓、分区通风,分别集中出煤的开采方式。
投产五年多来,累计生产煤炭5500多万吨,销售收入155亿元,实现利润60亿元,是安徽省目前产量最高、效益最好的特大型现代化煤矿。矿井先后获得全国煤炭工业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全国煤炭科技创新型矿井、全国煤炭行业特级高产高效矿井、全国煤炭双十佳矿井、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全国文明矿井等荣誉称号。
一、领导介绍
现任矿长,胡少银。
现任党委书记,朱德信。
二、矿井概况及产品简介
(一)井田情况。张集矿井田位于潘谢矿区的西部,地处陈桥背斜的东南倾伏端。井田东西走向长约12公里,南北倾斜宽约9公里,面积约71平方公里,主采煤层5层,可采总厚度21.08米,矿井资源储量18.23亿吨,矿井储量9.23亿吨。煤质稳定,为气煤和1/3焦煤,属中灰、高发热量、特低硫、特低磷,原煤发热量5300~6400大卡,适合于炼焦配煤和动力用煤,也是良好的气化、液化用煤。
(二)建设情况。张集矿“一矿三区”,中央区于1996年7月1日开工建设, 2001年11月8日正式投产,总工期5年3个月,仅相当于当时国内同类型矿井建设工期的1/3。北区属张集矿二期工程,于2003年7月1日开工, 2006年9月26日通过国家竣工验收。风井区工程于2006年2月16日开始进点施工,预计2009年底完工,届时,矿井年生产能力可达1200万吨。
5.潘一矿
淮南矿业集团潘一矿地处安徽中部,淮南西北,淮河北岸,水陆交通便利,区域位置优越。是全国煤炭系统首批命名的十五个现代化样板矿之一,是淮南矿业集团新区第一个建成投产的大型现代化矿井,也是淮南矿业集团的主力矿井,它的建成,拉开了集团公司进军新区的帷幕,标志着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转移和综合实力的大幅提升。
目前,矿井正在全面实施集团公司"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2004年初,开始实施高定位技改工程,投资7个亿,利用三年时间,到2007年,使矿井生产能力提高到600万吨。
6.新庄孜煤矿
新庄孜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东麓,南与谢一矿相接,北与孔李公司为邻。新庄孜煤矿位于八公山东麓,淮河南岸 。井田南北走向5.6公里,面积20.23平方公里。矿井-1000米以上剩余可采储量为 15018.8万吨,其中可动用储量14024.5万吨,煤种属焦煤和富焦油气煤,全矿现年 产量280万吨左右。
7.谢一矿
谢一矿1949年开工建设,1952年11月建成投产,到今天已有58年的开采历史。在58年的历史发展中,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和产能,并先后与原谢三矿、谢二矿进行资源上重组合并,生产能力由当初设计的30万吨逐步增加到60万吨、90万吨、120万吨、180万吨、210万吨等规模,2005年10月与设计生产能力为300万吨的望峰岗矿井建设项目部合并,合并后统称为谢一矿。
矿井目前走向长度8.1公里,倾斜宽2.4公里,井田面积为25平方公里,可采储量
3亿吨,设计服务年限69年。煤炭质量优良,低硫、低磷、低灰,是炼焦、炼特种钢的良好的煤种资源,属国家稀缺资源之一。
8.潘二矿
井田2004年-800米以上有地质储量34924.40万吨,工业储量28708.90万吨,可采储量11294.70万吨。煤质属低硫、低磷、中灰分、中高发热量、富焦油气煤。矿井1976年2月26日破土兴建,1989年12月2日投产。至2001年底,累计生产原煤888.14 万吨 。由于地质条件极其复杂等诸多原因,达不到矿井年设计产量,亏损严重,2002年开始操作 破产重组工作。同年12月26日潘东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潘东公司对超过2.5米以上煤层 一律实行放顶煤和大采高开采,同时加大反采力度,采用悬移支架放顶煤开采新工艺,为矿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3年,潘东公司年产量达116万吨,2004年煤炭产量又 有了新的突破。潘东公司先后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和市“园林式单位”,荣获淮南市 劳动竞赛委员会“先进集体”称号,被淮南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命名为“淮南市安 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被淮南矿业集团党委、集团公司命名为“文明矿标兵”。2004年 ,潘东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13项高定位技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投资总估算28657万元 。技改后,到2008年产量可达260万吨。
9.朱集矿 朱集矿设计年产400万吨的朱集矿井,是淮南矿业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第一个建成投产的大型现代化矿井,矿井的顺利投产并尽快达产,对集团公司千亿元规模战略目标的实现有着重大意义。
2007年7月1日,中央风井开挖,标志朱集矿井正式开工建设。四年来,朱集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一切”的企业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高目标、严管理,发扬煤矿工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骄人的成绩:累计完成井巷工程量45588米,四个井筒全部按计划安全到底并顺利贯通,安全快速揭煤17次,1次刷新淮南矿区立井大直径基岩段施工纪录,5次刷新集团公司岩巷大断面综掘单进纪录。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33718.51万元,矿建工程145418.20万元,土建工程42647.17万元,安装工程21893.17万元,设备投资56711.18 万元。在技术创新方面,紧紧围绕井筒施工、防突揭煤、地压治理、地质勘探、快速掘进、软岩支护等建设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授权专利2项,申请并已接受专利8项。其中“深井低透气性揭煤防突关键技术”荣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同类型矿井中,建设期间安全情况良好。
10.潘北矿
潘北矿井是淮南矿业集团实施“建大矿、办大电、做资本”发展战略,打造大型煤电基地、建设亿吨级生态矿区在建的六对大型现代化矿井之一。潘北矿井位于潘
一、潘三矿井北面,东部与潘二矿井毗邻。全井田东西走向约14.2公里,南北倾斜宽约2.5公里,井田面积36平方公里。矿井地质储量6.4亿吨,设计可采储量2.87亿吨。煤质主要属低灰~富灰、特低硫~中硫、特低磷~低磷、高挥发份、富油~高油、中等~中高发热量的气煤。潘北矿井设计年产400万吨,分东、西两区开发。目前,正在加紧建设的为矿井的东区。潘北矿井建设项目部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成立。矿井建设的各项工作从二季度全面展开,先后进行了井筒检查孔、“四通一平”、井筒地面预注浆、冻结工程施工,地面供电、供水、压风、砼搅拌系统已经形成,其它建井期间可利用的永久工程基本完工。三井筒采用“上冻下注”特殊法凿井,主、副、风井于2004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2008年3月5日联合试运转,工期38个月。矿井建设严格按照工期、质量、投入、安全四大控制,建设目标是安全、快速、优质、高效地把潘北矿建成环保型、花园式、新型的现代化矿井。潘北矿首采面11111(3)巩固在哦面采用大倾角采煤,2008年1月1日建成试生产,每月平均出煤13万吨,尤其是2008年8月产量达到17万吨,8个月产煤98.9万吨,在M10断层同等条件下,已打破53.4万吨的全国记录,为淮南矿业集团、潘北矿写下了辉煌的一笔。潘北矿建设四年来,以“一切为了企业,一切为了职工”的企业宗旨,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矿业集团“发展先进生产力,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建设理念,将地面绿化、环保以及塌陷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提出了一创建“和谐大潘北”的建设理念,突出营造更加舒适的人文环境。凝聚人才、增强职工荣誉感和自豪感,把煤矿建设成为:高产高效、绿色生态、生活舒适有家一样感觉的现代化矿井
11.李嘴孜矿
李嘴孜煤矿是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原李嘴孜、孔集两对“三下”试采老矿井进行合并后的技改矿井。李井1960年投产孔井1959年投产两井2002年核定生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第6篇
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
(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回风顺槽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 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其他比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3),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三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三、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
(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二)“隐瞒瓦斯超限”,系指:未按集团公司《关于规范瓦斯超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统计上报瓦斯超限。
(三)“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系指:规程或措施规定断电值、断电范围而没有按规定达到。
(四)“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系指
1、所报瓦斯抽采钻孔深度、钻孔量或瓦斯抽采量一次超过实际数值20%及以上;
2、施工消突、抽采钻孔未经验收而直接投入使用。
(五)“一风吹排放瓦斯”,系指:未使用三通调节风量造成第一汇风点瓦斯浓度达到3%及以上。
(六)“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系指:
1、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班中空班漏检,造假作弊;
2、实测相关数据造假。
(七)“严重违章放炮”,系指:放炮未装填炮泥或炮泥充填长度达不到应封孔长度的二分之一,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不按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放炮器放炮(特殊情况下编制专门措施并经审批后放炮不属此范围)。
(八)“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系指:
1、运输货料过风门不按规定开启而直接撞击,造成风门损坏,失去作用或漏风量超过正常使用时的30%的;
2、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去监控作用。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的”,系指: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没有防突措施或不执行揭煤措施进行揭煤作业的。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没有按规程规定预留足够措施孔或预测(效验)孔的压茬距,超采超掘0.6米及以上。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井口20米范围内”系指:从井口边沿线外延20米范围。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系指:
1、掘进架棚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采用前探梁等临时支护或冒顶高度超过0.5米不接实继续作业的;锚(网)喷支护巷道未按规程(或措施)要求在前探梁、临时棚或点柱掩护下作业;在最大控顶距内未按措施规定完成顶部永久支护,继续向前施工作业的(拱形巷道拱基线以上为顶,巷修施工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2、进入采煤工作面切顶线以里的老塘区域内作业;
3、煤巷锚杆(锚索)支护参数修改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人为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长度。
(十二)第十二条红线中“提升绞车”系指: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的。“安全设施”系指:立井缓冲托罐装置、斜井防跑车装置。“带电作业”系指:无措施开盖检修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且其腔室内有带电体的,在规定的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最小安全距离内作业。
(十三)第十三条红线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系指:
1、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2、外壳裂纹或开焊贯穿腔体;
3、防爆结合面的间隙不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4、闲置喇叭嘴未进行封堵;
5、密封圈割开使用,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
(十四)第十四条红线中“个人违章作业”系指:个人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
(十五)第十五条红线中“其他较严重三违’”系指集团公司界定的84条较严重“三违”。
(十六)第十六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系指:二级单位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集团公司负责培训、考核、颁证人员。
(十七)第十七条红线中“安全培训”系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复)训、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主岗位取证培(复)训。
一般工种作业人员中的文盲学员参加考试采取统一试卷,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老师监考,一位老师提问,被考学员口述,另一位老师执笔(操作),监考老师及学员共同在试卷(签名单)上签名认可。
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人多证。参加本人主岗位外的工种取证培(复)训的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其培训期间待遇,不再执行本条款。
(十八)第十八条红线中“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系指:未经矿机电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整定值或未按机电管理部门下达的供电保护整定值进行整定的。
“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系指:电工进行停电操作时,停电、挂牌、摘牌、送电等操作程序必须由同一人完成;如果有多家单位同时进行停电时,必须分别挂牌、摘牌,送电由最后一个摘牌的电工来操作。
(十九)第十九条红线中“没有按照规程实施探放水”系指:不按照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
突然出水等征兆系指: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煤岩眼(孔)或煤岩裂隙突然出水。
淮南事业单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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