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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181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1篇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总包合同编号:BGYG2015-023 分包合同编号:BGYG2015-0230601

承包人: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重庆两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重庆第三垃圾发电厂主厂房南区工程

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合同

承包方: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重庆两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重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南区旋挖成孔灌注桩交由乙方施工,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南区工程

2、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南区)

3、工程地址: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

4、承包内容:重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南区旋挖灌注桩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重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南区工程旋挖成孔灌注桩的成孔、清孔、钢筋笼的制作及安装、声测管的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浇筑成型、养护;

2、桩孔钻出土、石渣的场内的转运(甲方指定地点);

3、洞口钢护筒 安装、持力层岩样取芯、成孔后的洞口安全防护、配合甲方完成桩基的验收工作。

三、合同价格

1、不区分土石成分,采用综合包干单价。

(1)、孔深在25米内(含25米)综合包干价为220元/m3(深度每米不足1m3的按1m3/m计算)。

(2)、孔深在25米以上综合包干单价230元/m3(深度每米不足1m3的按1m3/m计算)。

(3)、上述综合若包干价不含税金(普通地税发票);若包含税金,在上述单价上增加15元.

2、 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以下内容:

(1)、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机械就位、钻孔、安装孔口护筒、清孔、钢筋笼制作、调运及安装、岩石取芯、浮浆清理、清孔、成孔后的安全防护、机械维护、机械用油、吊车、铲车、挖掘机、土石方及淤泥的施工现场范围内(甲方指定地点)的转运、钢筋制作的机具及辅材、砼浇筑的工具用具、全部施工内容涉及的人工费、税金、材料费(钢筋、砼、声测管甲供)、机械费、规费、风险费、赶工费、组织措施及技术措施费、利润等完成全部合格产品的费用。

(2)、乙方对榻孔、孤石、流沙、淤泥等造成的重新回填、二次(或多次)旋挖钻进施工,甲方按综合包干价的50%计价。甲方负责提供回填灌注所需的低标号砼和增加的一次性钢护筒材料费。若需乙提供一次性钢护筒,则甲方按3000元/t支付乙方钢护筒费用,如取不出护筒(护筒被埋)由甲方承担其钢护筒费用。 (3)合同总价:暂定20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合同工期

合同开工时间:2016 年4月18日,合同工期约为40天。

五、工程款支付

甲方收到发包方进度款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70%计价支付进度款,余款在桩基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六、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甲方测设的桩位及设计施工图的孔径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出现超钻、错钻、漏钻、偏离孔桩中心等质量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2、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相关配合工作,检测不合格的桩,所导致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工程全部桩基础达到合格标准,必须满足规范、设计院、建设单位及地质监站对二类桩的控制要求,不得出现三类、四类桩。因检验不合格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4、乙方应作好施工记录、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如实反应出来。

七、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机械、设备需申请报验,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相关的有效的上岗证、操作证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学习、考核。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向作业人员交待当日施工的安全要点,做好记录;

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令,自觉接受业主、监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现场监督。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编制的基础施工专项方案,明确项目部施工管理意图;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人工资,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4、由于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向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劳保用品,并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正常佩戴和使用。因此而受到处罚或造成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不论任何安全、意外事故,商业保险赔偿后,单次赔偿金额2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20000元,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7、乙方从事劳务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作业资质,按规定进行报备,并接受随时抽查;

8、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水电接驳口自行接通使用,甲方承担水电费;

9、工程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乙方自行承担机械、机具、材料的保卫看护责任,发生丢失或损坏自行负责,并应搞好周边关系的处理;

10、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现场有效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时移交甲方项目,为项目最终结算提供必要依据,该资料未及时提供,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11、乙方应提前提交所需材料的使用计划,由于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及设备等计划而造成的延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12、本协议未能尽述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八、甲方责任

1、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结算及支付乙方工程款;

2、提供乙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场地,费用由甲方承担;

3、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现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4、由于混凝土不能及时提供造成质量及进度影响,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程;

5、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未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倍计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乙方应积极整改至合格,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顺延,并承担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合同施工内容转包、再分包给第三方,如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立即无条件清退出场,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替违约金5000元,造成后果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乙方未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按拖欠工资总额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只能按照已完成工程量的60%结算,且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下退场,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处理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大渡口区)人们法院起诉。 十

一、附则:

1、本协议一式伍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承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

分包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4月16日

重庆第三垃圾发电厂主厂房南区工程

旋挖成孔灌注桩补充协议

承包方: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重庆两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第三垃圾发电厂主厂房南区工程属高回填地质,施工过程中垮塌严重,成孔极为困难,经甲乙双方协商,若采用全钢护筒成孔,单价有原合同单价调整为550元/m3(深度每米不足1m3的按1m3/m计算)。计算桩径按钢护筒直径计算;若采用回填后重新成孔,单价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15元/m3,回填单价按调整后的单价的50%计价。钢护筒成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进行实际成孔收方签证后甲方才给予计量。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2篇

项目准备

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意见及支持承诺明确项目投资模式(BOT/BOO)及政府补贴政策落实项目选址、工艺路线及处理规模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公司工商名称预核组织机构代码办理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开展垃圾资源调研分析及预测签定协议(BOT/BOO)。 二

项目报批

发改部门审批流程:依据政府对项目政策承诺及支持性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向当地发改委提交开展项目申请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立项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初步服务联系单取得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等项目涉及部门支持性意见银行项目贷款承诺函城管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依据当地各部门支持意见,向当地发改委提交上报省发改委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的申请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建设、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省级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甲级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通过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请发改委委托发展规划研究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项目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当地发改委需向省发改委报告公示情况说明省发改委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

建设部门审批流程:取得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红线图环卫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以及相关各部门支持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选址论证报告 项目公司向建设局申请,由建设局向省建设厅上报选址申请书及选址情况说明,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局项目初步选址意见附项目红线图2份、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及总体规划批复文件、项目在环卫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环卫专项规划批复文件、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中的位置图、电力路径在电力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电力路径总图(2份)、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及无压覆矿证明、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及环评执行标准、项目无拆迁证明或者政府部门的拆迁承诺书、项目选址范围内无文保区证明及项目选址不在风景旅游区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依据评审意见,省建设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意见。

环保部门审批流程: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污水排放纳管标准、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取得当地环保局初审意见委托省环境评估中心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取得机构评估意见和聘请专家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向省环保厅窗口递交要求许可环评申请,并附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申请报告及落实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的红头文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评报告书及电子版,评估机构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平衡意见(均需原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意见及红线图、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水利厅水保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公示材料原件的公示文本,当地环保局和相关团体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当地环境规划及批复文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承诺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拆迁承诺书,无拆迁需要的,当地政府出具无拆迁证明)省环保厅在受理以后在网上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上同步进行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环保局对公示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环保厅依据公示结果省环保厅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国土部门审批流程:国土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预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规划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标明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出具土地预审意见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上报要求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说明及预审意见、省建设厅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红线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实地踏勘表、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及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甲类矿压覆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范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当地国土统征所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协议、当地国土统征所建设用地涉及乡镇村民同意土地征用会议纪要、当地国土测绘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并在网上公示20个工作日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省政府依据省国土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根据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市国土统征所10个工作日内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征用土地公告45个工作日内以市国土局名义进行补偿方案公告、市政府对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批复、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案审批流程:项目公司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表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实地踏勘表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国土局提供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批复市国土统征所提供建设用地征地协议项目公司提供涉地农民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参保凭证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建设用地勘测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市国土评估所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市政府项目征地抄告单省林业厅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出让供地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出让供地竞买申请书项目公司提交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报价项目公司提交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项目公司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公司提交参加出让供地报名授权委托书。中标办理出让手续流程:项目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缴付土地出让金市公证处出具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预发证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审批文件项目公司提交有关税费凭证(契税,耕占税)项目公司提交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项目公司提交省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文件发证。

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 、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材料齐全并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

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 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承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在初步设计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的函)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论证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论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论证报告批复。 三

项目报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需提交下列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与要求、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规划局)划定的用地红线图8份(或国土局实测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8份及建筑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和照片、文保、供电、路政、旅游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报省发改委,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完善后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依据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土地权属证原件及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总平面布置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需要设计单位注册章和设计单位资质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项目单体建筑施工图2套(折成四号图幅)及相应电子文、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等及总平面图及绿化施工图3份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消防、防雷、人防、燃气等相关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及凭证、由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建设部门根据报审材料在N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

垃圾发电项目一般情况下并没有严格按照如上程序进行,由于行政手续过于烦琐而且需要的时间很长加上项目建设周期也长(2年左右),各方面也都需要打点打点,所以只要和当地政府签定协议并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性文件和项目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必须文件和手续就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项目的开工建设,然后逐步完善行政手续!还有比如说项目公示、环评报告公示、征地补偿公示、规划公示,周边群众调查等基本都基本是半透明进行,环评报告公示一般在项目地和环保部门网站公示但基本没有群众去看的,即使看了也不懂!征地补偿公示基本也是村干部才知道怎么回事,周边群众调查基本都是冒名填写调查报告,周边的群众和市民哪个愿意把垃圾焚烧厂建在自己的周边?垃圾发电厂如果不注意环保问题那农民种的菜也可能会长的变异!还有,垃圾渗滤液和有毒有害的灰渣也基本是承包给和当地环保部门有一定关系的单位处理,为什么?因为只有他们才能摆平严重的意外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只有他们才可以偷排偷放污染的物质,不过他们也有一定的技术和硬件来承担这个事情的,要处理垃圾产生的渗沥液成本太高,投资商人不可能即使亏本也要保护环境吧?那还投资这个项目干什么?还有,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投入成本很高,基本比同等规模的火力发电厂增加一倍成本左右,投资商家也要投资收益啊!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中国的现状是垃圾到处露天焚烧,那样污染比垃圾焚烧发电污染大很多倍,起码垃圾焚烧发电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而且起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中国的土地很有限,垃圾焚烧发电可以节约大量填埋垃圾的土地和减少二次污染;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选址问题和工艺问题,选址选对了和工艺选对了和业主的高度负责任的态度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加上中国地方政府没有那么多钱去投资垃圾发电厂这样的工程,所以一般就只有招商来进行投资,这也是目前为止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解决办法!

个人声明:上面是本人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集的资料进行的归纳总结,仅作为传递信息之目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之处纯属意外!关于审批过程的其他问题和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利与弊的分析仅代表本人个人观点!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3篇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xx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指导工作。

垃圾发电可以变废为宝,不但充分利用了垃圾的热值,又能对燃烧产生的有害成分通过烟气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下面我带领大家对整个生产流程进行参观。

这里是中央控制室,垃圾焚烧需要经过干燥、燃烧和燃尽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均在炉膛内完成。垃圾在850-1100摄氏度高温下充分燃烧,通过DCS自动控制系统和先进的燃烧控制系统,能够即时临近和调整炉内垃圾的燃烧工况,及时调节炉排运行速度和燃烧空气量,焚烧垃圾产生的高温烟气在余热锅炉中进行热交换,产生过热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组产生清洁电能。电能通过电网,输送到各地。同时,在垃圾焚烧过程中,运用了多套高标准的环保设施来实现无害、环保的目标。在垃圾运送至垃圾坑后,收集的垃圾渗滤液经过渗沥液处理系统的处理,可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实际需要甚至可实现全部回用,进而实现零排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属于可综合利用资源,经收集后可实现再利用;此外,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粉尘,经半干式烟气净化装置脱酸净化、高效率布袋除尘器的飞灰收集,各项烟气排放指标可全部到达国建标准,部分指标可达到欧盟标准;收集后的飞灰经螯合固化,制成飞灰固化块再运到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经过以上步骤,可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4篇

黑启动方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

1 编制黑启动方案的目的 2 电厂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3 电厂黑启动设计运行方式 4 全厂停电后停机及启动方案

4.1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后的安全停机 4.2 厂用电恢复及机组的整组启动 4.2.1 厂用电恢复 4.2.2 整组启动 4.2.3启动注意事项

1. 编制黑启动方案的目的

1.1 提高对各种人为、自然灾害等难以预料因素造成电网全部或局部瓦解和崩溃、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反应能力。

1.2 在发生系统瓦解从而造成厂用电中断的严重事故时,运行值班人员能够做到安全可靠地停机,以保证各设备的安全,并尽快恢复线路,准确、有序、迅速地恢复机组运行。

1.3 检验本单位各种设施、设备的配置、性能及操作、管理能力,及时发现电网及各种辅助设施、设备(包括一次、二次设备和通信、自动化等)的薄弱环节与隐患,以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 电厂系统正常运行方式

本工程建设5(3+1+1)台150MW燃煤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根据电站机组容量及远期规划情况,电站接入系统方案为:电站内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220kV出线本期2回,远期4回,送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LGJ-2300。升压站220kV出线均至加工厂220kV变电站,加工厂220kV变电站是用于满足蒙古奥尤陶勒盖(OT)矿山及其选矿设施用电负荷供电的。

现阶段电厂还无法与外界电力系统连接,需孤网运行,机组的启动试运电源需由黑启动柴油发电机组供给。 3. 电厂黑启动设计运行方式

为满足黑启动要求,本工程设8套柴油发电机组,每套柴油发电机组的额定功率为1800kW,额定电压6.3kV,额定功率因数0.8。黑启动柴油发电机组容量是按1台汽轮发电机组启动过程电负荷和最大1台给水泵电动机采用软启动方式启动所需容量选择。8套柴油发电机组接入一段6kV母线,采用单母线接线。柴油发电机6kV母线引出2回电缆线路分别接至主厂房2段6kV备用段。 4. 全厂停电后停机及启动方案 4.1 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后的安全停机 4.1.1故障原因:

由于系统故障造成220kV系统母线对外中断负荷。 4.1.2 故障现象: 4.1.2.1 网控

1) 220kV母线电压指示到零,连接于220kV母线上所有元件开关及母联开关闪光,线路有功、无功电流到零。 2) 网控室交流事故经延时切换短时失电或失去。

4.1.2.2 集控

1)BTG屏光字牌声光报警,机组负荷突降,只带机组的厂用电运行,汽机OPC保护可能动作,锅炉可能MFT动作,或发生超压、安全门动作的现象。

2)所有运行的交流电动机工作不正常,各电流表晃动。主机及小机直流润滑油泵、空侧直流密封油泵可能自启动。 3)集控室交流照明延时切换短时失电或失去。

4.1.3 事故处理:

4.1.3.1 机组突然甩负荷(只带机组的厂用电),汽机OPC保护可能动作,锅炉可能发生超压、安全门动作的现象,如此时汽机发生跳闸或锅炉MFT,发电机逆功率保护将拒动,为防止发电机过励磁保护动作,应立即采用手拉发电机紧急停机开关(或手拉灭磁开关)启动发变组保护使主变220kV开关跳闸。

4.1.3.2 检查220kV系统表计,开关状态,报警信号及保护自动装置动作情况,判断故障范围,并将故障情况迅速汇报省调。

4.1.3.3 立即检查并启动主机及小机直流润滑油泵、空侧直流密封油泵运行正常。

4.1.3.4 检查柴油发电机应自启成功,否则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手动启动,确保保安段母线供电正常。如柴油发电机就地手动均未能启动成功,则在检查380V保安段备用电源有电的情况下,分别将380V保安段及柴油机进线开关拉至“隔离”位置,然后将

380V保安段备用进线开关推至“工作”位置,并合上该开关,手动恢复380V保安段的运行。

4.1.3.5 厂用电中断后,如发生柴油发电机无法启动且380V保安段备用电源失去的情况下,保安段将无法恢复正常供电时,应立即组织发电机紧急排氢工作,防止氢气外泄而发生爆炸,并限制直流负荷,保证重要用户供电。

4.1.3.6 6kV 1A、1B、2A、2B段母线失电后,应立即查明6kV公用段对应的工作电源开关应跳闸。 4.1.3.7 380V保安段有电时,应检查事故停机泵启动正常,炉水泵、大、小机冷却器冷却水供水正常,温度无异常升高现象。

4.1.3.8 检查高、低压旁路不应打开,否则应立即手动关闭。

4.1.3.9 严禁向凝汽器内排汽疏水,关闭主、再热蒸汽管道疏水阀。当仪用空气同时失去时为防止低压缸防爆膜冲破,应立即关闭高压主汽门上游各疏水手动隔离阀。

4.1.3.10 检查各抽汽逆止阀应关闭。 4.1.3.11 解除各辅机联锁,撤出各自动调节。

4.1.3.12 对机组进行全面检查,注意监视大、小机润滑油压力、温度及各轴承金属温度。

4.1.3.13 及时投入大、小机连续盘车。如保安段母线失电,应对大机进行定期手动盘车,当难以进行手动盘车时,应立即对主机采取闷缸措施,保持直流油泵连续运行,破坏主机真空,手动关闭汽机本体及各抽汽管道上的疏水阀,隔离进入汽机本体的所有冷、热源,尽量减小上、下缸温差,并在转子停止位置做好相应标志。如果因保安段母线故障,短时难以恢复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尽快恢复对主机盘车及顶轴油泵的供电,进行手动直轴和盘车,直至保安段电源恢复正常后, 检查轴承金属温度、轴向位移、顶轴油压等正常后,投入连续盘车,及时投入小机盘车。

4.1.3.14 在保安段电源恢复前,应连续对空预器进行手动盘车。

4.1.3.15 在柴油发电机带保安段运行期间,应加强对柴油发电机运行工况的监视及油箱油位的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油,防止柴油发电机断油而造成保安段电源失去。

4.1.4

全厂停电后对设备的影响程度预测及保护措施 4.1.4.1 锅炉停炉后,对重要设备的影响程度预测及保护措施:

1) 锅炉紧急停运后,汽包无法保持正常水位,应注意炉水温降不应过快,停炉自然通风15分钟后关闭引送风机风、烟道门闷炉,空预器保持连续盘车,如此时保安段电源也失去,则手动关闭引送风机风、烟道门闷炉,设法对空预器手动盘车。

2) 紧急停炉后,应检查燃油快关阀关闭,燃油回油阀关闭,油枪三用阀关闭。因其制粉系统中存粉无法抽净和进行吹扫,磨煤机内存煤较多,容易引起自燃,若停运时间长,必须由检修人员进行清除。 3) 厂用电中断后,仪用压缩空气将失去,应考虑其对部分气动阀的影响,必要时手动操作。

4.1.4.2 机组跳闸后对汽机设备的影响程度预测及保护措施:

1)停机过程中若出现润滑油系统等故障需加快停机速度,应立即破坏真空紧急停机,真空到零后停供轴封汽。

2)注意监视凝汽器排汽温度,在排汽温度未降至80℃以下时,禁止启动循泵向凝汽器通循环水。

3)如由于循环水中断引起的全厂停电,真空急剧下降(排汽温度达100℃),应立即打开真空破坏门,真空到零后停供轴封汽,手动关闭可能有汽水倒入汽缸的阀门。

4)及时投入大、小机连续盘车,如保安段母线失电,应对大机进行定期手动盘车,当难以进行手动盘车时,应立即对主机采取闷缸措施,保持直流油泵连续运行,破坏主机真空,手动关闭汽机本体及各抽汽管道上的疏水阀,隔离进入汽机本体的所有冷、热源,尽量减小上、下缸温差,并在转子停止位置做好相应标志。如果因保安段母线故障,短时难以恢复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尽快恢复对主机盘车及顶轴油泵的供电,进行手动直轴和盘车,直至保安段电源恢复正常后,再按规定投入正常连续盘车。直至保安段母线恢复正常供电后,按规定投入连续盘车。

5)如因盘车装置故障或其他确实需要立即停用盘车的检修工作,中断盘车后,应按如下方法进行操作:在转子上的相应位置做好记号并记住停止盘车时间,每隔30分钟转动转子180°(调节级及中压第一级静叶持环金属温度≥400℃时,应每隔15分钟转动转子180°),当盘车装置可恢复使用时,在最后一次转动转子180°且停留原间隔的一半时间后,再投入盘车装置,并检查转子偏心度及盘车电流、机内声音应正常。

6)厂用电中断后,如发生柴油发电机无法启动且380V保安段备用电源失去的情况下,保安段将无法恢复正常供电时,应立即组织发电机紧急排氢工作,防止氢气外泄而发生爆炸。 4.2

全厂停电后厂用电恢复及机组整组启动 4.2.

1 柴油发电机启动6kV供电后,厂用电恢复

4.2.2

整组启动顺序:

4.2.2.1 确认机组已安全停运,无重要设备损坏。 4.2.2.2 投入仪用压缩空气系统。 4.2.2.3 空预器投入运行。

4.2.2.4 投入锅炉风烟系统及磨煤机油站。

4.2.2.5 联系油泵房启动锅炉燃油泵,炉前油系统打循环。 4.2.2.6 投入发电机密封油系统,根据氢压情况及时补氢。

4.2.2.7 检查确认500吨水箱水位正常,启动输送泵向闭式水箱补水正常后投入闭式水系统。

4.2.2.8 联系灰控投入炉底水封。

4.2.2.9 依次投入凝结水系统(如果凝结水温度过高,则应对凝汽器进行换水)、定冷

水系统、EH油系统,辅汽系统正常后可投除氧器加热。

4.2.2.10 除氧器上水,水位至正常水位后,启动电泵向锅炉上水,如除氧器无法加热,只 能直接给锅炉上冷水,必须严格控制上水速度。

4.2.2.11 汽包上水至正常水位后按要求启动炉水泵。

4.2.2.12 启动循环水系统。(注意低压缸排汽温应在80℃以下)投运轴封系统,启动真 空泵,凝汽器抽真空。

4.2.2.13 启动引、送风机组,扫描风机。 4.2.2.14 锅炉进行燃油泄漏试验及吹扫。

4.2.2.15 向调度汇报:机组准备启动,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要注意升温升压速率,并 严格控制汽包壁温差在规定的范围内。

4.2.2.16 冲转参数满足后,进行冲转。根据调节级金属温度,在“主汽门前冲转参数” 及“热态启动曲线”上选择汽轮机冲转参数及初负荷或5%负荷停留的时间。

4.2.2.17 汽机升速过程中,检查并确认机组并网前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4.2.2.18 主变、高压厂变检查操作完毕,主变冷却器已投运。 4.2.2.19 发电机封闭母线微正压装置投运正常;

4.2.2.20 发变组、高压厂变保护已按要求投入运行,发变组、高压厂变已处热备用状态, 主变220kV开关已处于热备用状态;

4.2.2.21 励磁系统检查完毕,调节器已在热备用状态。 4.2.2.22 执行发变组并网操作。

4.2.2.23 机组带负荷暖机及加负荷。根据 “热态启动曲线”规定来确定5%额定负荷暖 机停留的时间,或直接加至对应的初始负荷。

4.2.2.24 汽机侧随机投入低加,高加注水后滑投。小机A、B做好冲转准备。 4.2.2.25 锅炉侧启动一次风机A、B及一台密封风机,投制粉系统。

4.2.2.26 当机组运行稳定且负荷在50~70MW左右时,厂用电由备用电源切至工作电源供电。

4.2.2.27 负荷达90MW时,冷再压力≥1.2MPa,辅汽由启动炉切回本机供,启动炉停

运。

4.2.2.28 负荷达105MW时,小机冲转,汽泵并泵。 4.2.2.29 按调度要求接带负荷。 4.2.3

整组启动注意事项

4.2.3.1 在厂用电源恢复后机炉即可进入启动阶段,应按顺序进行启动,在启动机组厂用电切换至本机供以后,再进行另一台机组的启动工作。

4.2.3.2 为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变压器上同时启动如电泵、循泵等大功率设备。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5篇

1 垃圾焚烧发电厂遵循的国家规范

垃圾焚烧电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有一般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特点, 也有自己的特殊之处, 就目前相关国家规范来说, 只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其中对于电气相关规定较粗略, 主要遵循的规范, 还是以电力行业的国家规范为主。

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总则1.0.2条内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 当有专门的国家规范时, 宜从其规定。”由此看来, 垃圾焚烧电厂的建筑防火规范应首先遵循电力行业的《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规范, 在GB50229-2006规范没有详细规定时, 再遵循GB50016-2014。此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还应遵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垃圾焚烧发电厂易燃易爆场所的相关电气设计应遵循《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了解清楚这些规范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个别条文规定相互冲突时, 能更好的执行相关规定, 也能更好有针对性的进行电气设计。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就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规模和容量来说, 发电机的单机容量一般在50MW以下, 如果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模式为热电联产, 单台发电机机组容量会更小些。就目前个人所完成的项目来看, 发电机机组单台机组容量多数在20MW左右。

因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规范不全, 很多方面参考燃煤电厂相关规范, 遵循其规定。因此,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遵循《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规范仅对单台机组容量在50MW以上的燃煤电厂, 做出了规定, 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详见规范7.1.6、7.12.1等条文相关规定。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规范的7.1.6条文解释, “随着我国国力的上升, 小机组电厂的消防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主要表现在自动报警系统的普遍设置及标准的提高。强制要求这个范围的电厂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符合国情及消防方针, 增加投资不多, 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形式下, 已经具备了提高标准的条件, 也是电厂自身安全所需要的。”考虑到目前消防事故频发, 影响恶劣, 经济损失大等因素, 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单机机组容量虽然在50MW以下, 均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探测器以及火灾探测器的类型, 可依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规范的7.1.7条、7.1.8条规定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广播、手动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火灾探测器数量等相关设计, 应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有关条文规定来设计。

2.2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设置来说, 在建筑电气外审图时, 经常会遭受审图专家的质疑。因为电力行业的消防控制室一般设置在主厂房内, 和主控制室合设, 通常位于7m层或8m层, 这和民用的消防控制室通常设置在建筑物首层或负一层是不同的 (详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第13.11.6条规定) 。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消防控制室这样设置是有理论依据的。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的7.12.4条规定, “消防控制室应与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合并设置。”此条规范条文解释:“火电厂的单元控制室或主控制室, 24小时有人值班, 是全厂生产调度的中心”, “要求消防控制与生产控制合为一体, 符合火电厂的实际, 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此外, 依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中第4.2.1条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规定:“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 每班不少于2人, 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如果垃圾发电厂的消防控制室单设在主厂房的一层, 根据《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需要至少4名值班人员, 24小时轮班, 目前的垃圾发电厂人员编制来说, 不但不经济, 也不现实。如果消防控制室和主控室合设, 电气、热控值班人员稍加培训, 取得相应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就可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管理操作, 既减少了运维人员编制, 也提高了经济效益。

此外, 垃圾焚烧发电厂热控专业配置有D C S系统 (Distributedcontrolsystem分散控制系统) 、电气专业有ECS (Electriccontrolsystem电气控制系统) 系统, 对重要的阀门、仪表、断路器等设备进行监视及控制, 一般民用建筑是没有这些系统的。这些系统的控制室通常合设, 在主厂房7m运转层, 称为主控室。DCS、ECS系统的存在, 在火灾初期, 很快就能发现火灾苗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来说, 发现问题更及时, 更早。

电力行业消防控制室的设置, 就国家相关规范GB50229-2006与JGJ16-2008的执行顺序来说, 个人认为《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更优先。

综合以上各种因素, 消防控制室和主控室合设, 有别于普通民用建筑行业的做法, 不但是电力行业的普遍做法, 也更合情合理。

2.3 切非消防电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1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切非消防电源做出了规定, 条文如下“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的功能, 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 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有审图专家在图审时, 对垃圾发电厂主厂房的切非消防电源提出质疑, 认为火灾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切断除消防电源以外的其它动力、照明等设备电源。个人认为此规定有待探讨, 具体原因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0.1条文解释, 也说此条规定在国内极具争议, 比较复杂, 各地区、设计院的设计差异很大, 也明确说, 理论上只要能确认不是供电线路发生的火灾, 都可以不切断电源。具体条文解释, 详见规范。

垃圾焚烧发电厂有别于普通民用建筑, 电厂各种工艺设备众多, 系统复杂, 不加分析, 切除非消防电源, 是存在问题的。如汽机的给水泵、循环水泵等重要设备, 在《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2002中规定, 属I类负荷。渗滤液系统的泵、除臭系统的风机, 一旦停机, 全厂臭气泄露, 不但工作人员无法工作, 而且会导致环境污染。这些工艺设备, 都有DCS、ECS系统在中控室集中监视、控制、操作, 不应该纳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切非消防电源的范畴。

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的通风设备、空气调节系统, 在火灾发生时,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切断电源, 并关闭防火阀。这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的第8.2.4条、第8.3.3条、第8.3.6条有明确规定。发生火灾时, 若空调系统、风机设备不及时切除, 火势会随风蔓延, 而且某些通风风管及保温材料燃烧时, 可能产生浓烟且有毒, 这在很多实际火灾案例中有不少先例。

个人认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切非消防电源问题, 有待探讨, 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重要的工艺设备供电, 是不能切除的, 但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风机, 这些设备的供电、防火阀, 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发生火灾时, 应按照防火分区逐步切除电源, 关闭防火阀。

3 小结

综上所述,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与一般的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既有联系, 又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设计人员在设计时, 应当对国家相关规范条文熟读, 理清规范之间相互关系, 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摘要:通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涉及到的常用国家规范进行了梳理, 对主厂房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进行了探讨, 论述了目前垃圾焚烧发电厂火灾报警系统的切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问题和常规做法。

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

参考文献

[1]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2006中国计划出版社

[2]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2014中国计划出版社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

[4] 徐建超.建筑电气消防设计若干问题探讨[J]中华民居 (下旬刊) , 2014, (10) :147.[2017-09-25]

[5] 余洋关于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探讨[J]江西化工, 2015, (04) :79-80.

垃圾焚烧电厂名单范文第6篇

电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电源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开始,到电源建设项目批复开工之间的全部组织、实施和治理工作。

具体包括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一)电源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水电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作、初步设计等。

(二)申请国家批准立项、开工工作,具体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开工报告等。

(三)电源建设项目投资意向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的起草和签订工作及电源建设项目公司成立前的筹备、登记注册等工作。

(四)取得各级政府有关批文及银行贷款意向函、承诺函等所进行的工作。

项目前期工作大体进展流程

项目电源点选择:电源建设项目前期的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编制项目选点调研报告;与地方政府的初步沟通,取得其对公司的认可和项目的支持。

可行性阶段工作:电源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具体为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初可审查---可研报告---可研审查---可研收口---项目申请报告上报---初步设计。

可批性阶段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支持(列进城建、供热、电力等规划,)---进进省市重点项目盘子---省市发改委逐级上报项目国家发改委攻坚(电力处-火电司-能源局-委领导)---拿到发改委路条---初步设计---各部委审批---项目核准---编制开工报告---争列国家重点项目

二、项目前期基础性的六个专业报告

有关电源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前期工作中的主要专题研究报告(供热规划、热电联产、水资源、地质灾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接进系统设计等)的审查和咨询委托工作,需上报团体公司和相应行政主管部分。

(一)初可研报告书-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工作流程:

1、初可研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 初可报告书编制;

2、初可报告书审查;

3、由专业资质的审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4、编制项目建议书;

5、上报团体公司项目建议书,得到团体公司的批复;

6、可研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委托(电力设计院);

7、项目可研进度计划项目开工会(确定主设职员)--地质勘测、水文气象资料等各专业提资--气象观测站建站并开始观测(空冷机组)--大件运输报告编制并评审--开展设计--编制完成可研报告;

8、可研内审(由省公司主持);

9、据内审意见修改完成可研报告;

10、可研审查;

11、据可研审查纪要对可研修改完善;

12、编制可研收口报告;

13、可研收口审查;

14、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项目审查意见;

15、项目申请报告书制作;

16、上报项目申请报告书(省发改委、团体公司);

17、路条: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处受理电力司签转--综合处会签局领导签批);

18、核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转产业司--汇报委领导国务院秘书处签备主任签批。

(二)接进系统报告编写、审查、批复(在初可报告审查后进行)

工作流程:

1、首先与地方电网公司主管电源发展规划的部分沟通,确认开展。

2、委托电力设计院编制接进系统可研报告;

3、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接进系统可研报告;

4、由省电力公司出具审查意见(同意接进省级电网运行的批复)。

5、接进系统可研报告上报区域性电网公司,安排委托电规总院审查;

6、电规总院出审查意见报华北电网公司,区域性电网公司出对项目接进系统的意见;

7、区域性电网公司将对项目接进系统的意见和电规总院出审查意见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8、国家电网公司各主管部分会签;

9、国家电网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出具对项目接进系统的批复意见。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委托;

2、环境监测、收集资料、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环境替换容量落实;

4、对厂址、灰场、水源的水、气等环境敏感指标进行专业观测分析;

5、县、市、省环保主管部分批复项目环保意见;

6、听取公众对项目环境评价意见;

7、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内审;

8、据内审意见修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9、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中心组织对项目环境报告评审;

10、项目环境评审意见送呈国家环保总局环资司各主管司会签;

11、国家环保总局召开专题审批会,提出对项目的相关意见;

12、国家环保总局主管局长签批,出具对项目环境保护的批复意见。

(四)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委托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2、取得中水的供水协议;

3、取得矿井疏干水的供水协议;

4、取得生活用水、消防用水的供水协议;

5、编制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

6、省水利厅组织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

7、水利勘测设计院据审查意见修订完善水资源论证报告;

8、得到市水利局对防洪的批复;

9、市水利局对取水预申请的批复;

10、取得水资源主管部分对施工临时取水的批复意见。

(五)地质灾难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地质灾难评价报告委托;

2、地质勘测、收集资料、分析试验,完成地质灾难评价报告;

3、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对项目地质灾难评价报告评审;

4、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对地质灾难的评审意见,并备案。

(六)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审查、批复

工作流程:

1、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委托(甲级地震勘察研究院);

2、完成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3、组织对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审;

4、取得省地震安全评定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三、项目前期支撑性的26个支持性文件

(一)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分对本工程项目的意见(省发改委出具意见)

工作流程:

1、初可研报告报送省发改委审阅;

2、省发改委函达区域性电网公司安排初可研审查。

3、区域性电网公司审查初可研报告;

4、区域性电网公司出具初可研审查意见;

5、省发改委会同省电网公司安排电力规划调整;

6、省发改委将项目列进省重点;

7、省发改委将项目优选上报,参加国家发改委举办的项目评优;

8、可研报告报送省发改委审阅;

9、省发改委函达区域性电网公司安排可研审查。

10、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审查可研报告;

11、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可研收口会;

12、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出具可研审查意见;

13、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完成,各项附件具备,省发改委出具上报国家发改委请示。大唐团体公司同步上报国家发改委。

(二)省、市规划主管部分同意厂址选择的文件

工作流程:

1、项目所在地城建局出具同意占地意见;

2、土地列进城建用地规划;

3、编制城建调规方案,明确进进建设用地;

4、组织城建预审会;

5、取得市规划局的意见;

6、组卷上报省建设厅;

7、取得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

(三)国土资源部授权的土地主管部分同意厂址、灰场用地的文件

工作流程:

1、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意占地意见;

2、土地列进用地规划;

3、编制土地调规方案,明确土地各项指标;

4、组织土地预审、公众参与会;

5、取得市国土资源局的初审意见;

6、取得省国土资源厅初审意见;

7、组卷上报国土资源部(规划司);

8、国土资源部初审核实;

9、国土资源部各司(法规、耕地、用地、开发)联合审查会议;

10、国家国土资源部土地预审意见复函。

(四)水利部授权的水资源主管部分同意项目取水文件

工作流程:

1、县水利局同意取水申请,并行文上报;

2、市水利局同意取水申请,并行文上报;

3、省水利厅批复项目用水文件。

(五)与相关企业签订的供水协议

工作流程:

1、中水供给单位的取水协议(明确水量、水价、水质等指标);

2、矿井疏干水的取水协议;

3、消防用水、生活用水的取水协议;

4、施工临时打井取水的意见。

(六)燃料生产企业同意供给燃料的承诺文件

工作流程:

1、选择煤源地;

2、实地取样,由专业热工研究院化验分析,出煤质分析报告;

3、确定煤矿,提供储量证实、开采年限;

4、设计院根据煤质分析报告提出机组选型报告;

5、签订供煤协议。

(七)运输主管部分同意承担运输的文件

工作流程:

1、铁路部分出具对接轨和运力承诺的意见;

2、海路航运部分出具的运力承诺。

(八)国家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工作流程:

1、委托专业环境评价单位编制环境评价报告;

2、取得县、市环保主管部分对项目选址意见;

3、取得县、市环保主管部分对项目环境污染总量、削减指标的确认批复文件;

4、取得省环保总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意见;

5、省环保总局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中心安排评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中心组织环评审查;

7、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评价中心出具评审意见,同时上报国家环保总局评价处;

8、国家环保总局处务会,各司处会签;

9、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查,主管局长签发,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意见。

(九)水利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

工作流程:

1、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委托;

2、完成该报告;

3、由河北省水利厅组织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审查;

4、取得河北省水利厅的初审意见;

5、取得水利部水土保持中心审查意见;

6、水利部各司会签;

7、水利部主管部长签发,取得终极批复。

(十)电力规划调整

工作流程:

1、进进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编制的电力发展规划盘子;

2、进进区域性电网发展规划的盘子;

3、进进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网公司编制的电源发展规划盘子。

(十一)铁路初可研报告/可研报告

工作流程:

1、委托专业铁路设计院作铁路专用线初可研报告;

2、完成铁路专用线初可研报告;

3、主管路局组织审查铁路专用线初可研报告;

4、主管路局出具对铁路专用线初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支持开展铁路专用线可研和电力设计可研工作;

5、委托专业铁路设计院作铁路专用线可研报告;

6、完成铁路专用线勘测及可研报告;

7、主管路局组织审查铁路专用线可研报告;

8、主管路局出具对铁路专用线可研报告的审查意见,支持项目核准需要具备的运力条件;

9、铁路专用线可研报告及运力承诺上报铁道部。

(十二)煤源

工作流程:

1、选用煤源地提供支持初可研设计的煤质资料;

2、可研阶段对选用煤源地的煤矿实地取样,并送到权威热工研究院分析,取得详尽的煤质资料;

3、完成满足可研要求的煤炭供给协议;

4、完成满足可研要求的煤矿储量证实;

5、可研阶段对选用脱硫剂的产地石灰石实地取样,并送到权威热工研究院分析,取得详尽的石灰石资料。

(十三)出资人意向

工作流程:

1、电源建设项目投资意向书

2、签定合资公司股东协议;

3、构建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起草、签订工作;

4、完成出资人出资资本金承诺函;

5、出资人资信证实;

6、出资人财务状况;

7、假如是合资须有合资协议。

(十四)银行贷款意向

工作流程:

1、知会、接洽各意向承贷银行;

2、向银行提资(贷款申请、项目建议书、财务状况、可研报告、项目支持性文件、电力规划有关涉及的内容);

3、协助银行完成风险评估;

4、组卷上报总行;

5、总行各处、司会签;

6、总行由主管行长签字,出具银行贷款承诺函。

(十五)军事主管部分的意见

工作流程:

项目所在的县武装部分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将相关项目材料报送省军区,并现场踏勘军事设施的分布情况;

省军区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十六)人防主管部分的意见

工作流程:

项目所在的县级人防部分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将相关项目材料报送省人防办,并现场踏勘人防设施的分布情况;

省人防办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十七)文物主管部分的批复

工作流程:

项目所在的县文物保护部分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将相关项目材料报送省文物局,并现场踏勘军事设施的分布情况;

委托专业的文物研究部分编制“项目文物保护专题报告”;

对文物保护专题报告进行专题审查;

省文物局出具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十八)民航主管部分(空军)出具的意见 工作流程:

汇报项目所在地的民航主管部分,就项目情况进行先容;

民航主管部分(空军)现场踏勘,测取坐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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