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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宣传与演练并重,动员全街道居民增强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社会避险救助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应急管理责任。根据“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结合今年国际、

国内形势,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能,形成与区、街道、社区三级单元化应急管理模式;对本区域、本单位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实时监控、落实责任。

(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应急预案实效性。街道和社区及危化企业全部编制应急预案,同时对基层预案进行备案、评审和交流。接照符合实际、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原则,针对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分工、核心任务、处置程序、响应时间和善后工作等环节,对各单位已编制完成的预案进行完善,避免纸上谈兵、流于形式。并将各类预案汇编成册,以便查阅、交流和操作应对。

(三)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整合街道应急资源,建立街道应急救援队伍,相关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和非专业救援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相关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装备,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今年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配备相关的设备,加入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指挥平台。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市民求助平台的基础上,布局一批电子监控设备,随时掌控辖区的安全状况。

(五)开展应急管理达标社区活动,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按照

“立足基层,夯实基础,典型带动,全面推进”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思路,继续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达标村(居)活动,在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确保社区全部达标。

(六)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强化应急教育培训。根据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特别是人员密集、危险源集中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演练有机结合,制定演练计划,确定演练内容。依靠群众,通过演练不断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根据演练的情况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把应急演练作为考核重要指标,认真组织,切实抓好群众应急演练工作。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2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地理

2.2 社会经济及地理位置 3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3.1 Ⅳ级台情预警 3.2 Ⅲ级台情预警 3.3 Ⅱ级台情预警 3.4 Ⅰ级台情预警 3.5 紧急防台期

4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4.1 Ⅳ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2 Ⅲ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1 4.3 Ⅱ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4 Ⅰ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5 指挥系统和职责 5.1 指挥等级 5.2 工作职责

5.3 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6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6.1 预案的组织实施 6.2 预案的保障措施 7 工作程序

7.1 Ⅳ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2 Ⅲ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3 Ⅱ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4 Ⅰ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5 灾后自救 8 附则

8.

1预案更新及解释部门 8.

2预案实施时间

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御台风,促进防御台风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大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长海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全县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组织指挥、协调、宣传、抢险措施、灾后重建等。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原则。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

1.4.2 坚持防救并举、以防为主原则。建立健全台风灾害预防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重建工作。

1.4.3 坚持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原则。因地制宜、突出重

3 点,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台风灾害地区,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先期组织应急处置。

1.4.4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根据台风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资源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各单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1.4.5 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有关部门及人员、设备、物资、信息等作用,实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调度,形成应急合力。

1.4.6 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原则。及时收集和掌握台风及水情、雨情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精简、统

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实施预案。

2 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概况 2.1 自然地理

长海县位于辽东半岛东侧的黄海北部海域,由142个岛屿和礁砣组成,海岸线长358.9公里,陆域面积为119平方公里,海域面积为7720平方公里,具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同时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台风是境内主要自然灾害之一,台风中心经过时平均风力可达79级,最大12级,并伴有大暴雨。

2.2 社会经济及地理位置

长海县辖2镇3乡,总人口7.5万人。大长山岛镇位于里长山列岛北部,南距小长山乡2.5海里;小长山乡位于长山列岛腹地,北邻大长山岛镇;广鹿乡位于长山列岛西部,东距大长山岛

4 镇14海里;獐子岛镇位于长山列岛最南端,东与海洋岛相对,北与大长山岛、小长山岛相邻;海洋岛位于长山列岛东南边陲,东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西与獐子岛相邻。作为以渔为主的水产县,渔业既是传统产业和基础产业,也是支柱产业,主要有海洋捕捞业、海水增养殖业、水产品加工业和为渔业配套服务的港口工业及港贸业,

一、

二、三产业比例为71.5:6.4:22.1。近年来,海岛旅游及相关产业方兴未艾,呈迅猛发展之势。

3 台风汛情预警分级

根据台风运动位置和预测路径、气象部门对台风预报和预警级别及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将台风汛情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3.1 Ⅳ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Ⅳ级台情预警

3.1.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消息,台风预警信号为蓝色。

3.1.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78级,内地67级。

3.1.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暴雨(5099.9毫米)。

3.1.

4台风(热带风暴)预计将进入或接近我县区域。 3.2 Ⅲ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Ⅲ级台情预警

3.2.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

5 号为黄色。

3.2.

2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810级,内地78级。

3.2.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250毫米)。

3.2.4 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或接近我县区域。 3.3 Ⅱ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Ⅱ级台情预警

3.3.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橙色。

3.3.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1012级,内地810级。

3.3.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大暴雨(100250毫米)。

3.3.4 台风(热带风暴)将进入我县区域。 3.4 Ⅰ级台情预警

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两种,属Ⅰ级台情预警

3.4.1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热带风暴)紧急警报,台风预警信号为红色。

3.4.2 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影响我县风力为沿海12级以上,内地10级以上。

3.4.3 气象部门预报我县未来24小时雨量达特大暴雨(250

6 毫米以上);水文部门预报我县沿海潮位将接近历史最高潮位。

3.4.4 台风(热带风暴)进入我县区域。 3.5 紧急防台期

当发生Ⅱ级、Ⅰ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台风汛情预测情况,经县应急委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台期”。

4 可能灾害分析及防御重点

4.1 Ⅳ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1.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我县沿海海面将出现较大风浪,出海船只容易出险;沿海局部台筏和养殖设施容易受损;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县镇区等有可能出现局部涝灾,农业大棚出现险情。

4.1.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安全,建设工地、沿海养殖、高空设施、农业大棚安全,低洼地及县镇区低洼地段安全等。

4.2 Ⅲ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2.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沿海海面风力较大,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容易出险;局部海堤可能受损;电力、通讯等线路可能受损;受降雨影响,部分低洼地、县镇区地势较低地段可能被淹;受大风影响,高空设施可能会出现险情;城镇基础设施和绿化受到一定损坏。

4.2.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安全,建设工地、海堤、高空设施

7 安全,电力、通讯等线路安全,农村低洼地及县镇区低洼地段安全,城镇基础设施和绿化安全,交通通畅等。

4.3 Ⅱ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3.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海上作业人员和船只在避风过程中出现险情;局部海堤、部分港口受损;低洼易涝区遭受涝灾,城区部分地段受淹;公路水毁较严重;电力、电信、广电线路损毁较严重;危房易倒塌,城镇基础设施受到较大的损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造成一定的威胁,群众财产损失严重。

4.3.2 防御重点

保障海上作业人员、船只及沿海附近村民安全,水利工程安全,电力、通讯、供水等线路和城镇基础设施安全;组织疏散和转移低洼地区、危房户居住人员及学校、商业网点等场所的聚集人员;组织企业进行物资转移和防涝。

4.4 Ⅰ级台情预警可能发生灾害及防御重点 4.4.1 可能发生以下灾害

低洼地区全面受淹;发生海难或交通事故,并有沉船可能;水利工程及海堤、港口损毁严重;电力、通讯等线路部分倒杆、中断;房屋受损,有相当数量的物资仓库、厂房进水;各行各业均遭受严重损失,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4.4.2 防御重点

组织水利、电力、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进行防涝;

8 保障主干道路和通信畅通;全力转移、抢救灾民;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防止人员伤亡。

5 指挥系统和职责 5.1 指挥等级

5.1.1 当发生Ⅳ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到岗,由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值班、协调。

5.1.2 当发生Ⅲ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到岗指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协助指挥;各成员单位领导到岗,并上报值班名单。

5.1.3 当发生Ⅱ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岗,县防指总指挥或副指挥负责指挥。

5.1.4 当发生Ⅰ级台情预警时,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到岗指挥。

5.1.5 当进入紧急防台期时,由县应急委领导主持指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助指挥。

5.2 工作职责 5.2.1 总指挥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防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统一指挥本辖区防台防汛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通知。

(2)贯彻“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9 的方针。立足于防大灾,部署防台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落实任务。协调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到防台准备工作的思想、组织、物资“三落实”。

(3)遇强台风或因强台风引起特大暴雨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情况时,要全县掌握灾情,研究对策,指挥抗台抢险工作,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灾后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修复损毁设施,恢复生产,确保社会稳定,重建家园。

(4)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和指导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城建、交通口岸等部门组织加固海堤、港口和保护养殖设施工作,不断提高防台抗灾能力。

(5)负责防台、抢险救灾的指挥,主持防台工作会议,研究总体调度方案,签发重要抗台抢险命令。及时向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台情、灾情和应对措施。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请示上级调派物资、人力支援抢险。

5.2.2 副总指挥职责 (1)负责抢险联络工作。

(2)负责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集。 (3)负责防洪工程抢险。

(4)负责抢险设备、物资等后勤保障。 (5)负责企业进行防台、抢险救灾。 5.2.3 各成员单位职责 5.2.3.1 县人武部

10 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调驻岛部队参加全县抗台抢险,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2.3.

2县发展改革局

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所需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5.2.3.

3县教育局

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增强防灾意识,做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和学生、工作人员安全转移安置工作。

5.2.3.

4县公安局

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负责查处破坏防台设施案件;维护防台期间交通、抗台抢险秩序,确保防台期间防台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5.2.3.

5县民政劳动保障局

组织协调全县台风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协助做好灾民安置转移工作;及时掌握全县台风灾害损失情况,经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后,报告上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救灾捐赠款物,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5.2.3.6

县财政局

负责筹集和拨付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专项资金,并做好资金

11 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5.2.3.7

县国土规划建设局

负责做好县镇区公用设施防台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建筑工地的防台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协助做好危旧房、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工作;负责统计县镇区居民、道路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8

县交通口岸局

负责做好交通口岸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海上客货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损毁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工作;负责抢险人员及物资运输车辆、船舶的组织调度工作。

5.2.3.9 县农林水务局

做好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台风有关资料和抗台抢险方案;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和修复损毁的防洪工程;负责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监督指导全县农业防台抢险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救灾种子应急调拨安排;负责统计全县农业受灾情况,并及时报告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10 县海洋渔业局

负责全县渔业防台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海上应急救援及抢险救灾船只的储备工作;加强渔业防台各项措施的检查,台风来临

12 前及时通知并组织近海与沿岸作业船只进港到岸避险,最大限度减少台风对渔业生产造成的损失。

5.2.3.1

1县外经贸局

负责组织协调防台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所需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并及时上报有关协调结果。

5.2.3.1

2县卫生人口计生局

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疾病流行;组织落实好抢险救灾医疗突击队,确保灾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5.2.3.1

3县安全生产监管局

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全县重大危险源单位和企业做好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2.3.1

4县广电中心

把握新闻导向,根据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的台情、汛情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防台知识宣传;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广播、电视设施。

5.2.3.15 县气象局

做好天气预报和监测,及时、准确提供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

5.2.3.16 县供电局

组织好防台救灾用电供应,负责所属变电站、所的防台工作;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台风灾害损失情况。

13 5.2.3.17 网通、联通、移动公司

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防台抢险通讯畅通;负责本系统灾情统计并及时上报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18 县保险部门

积极开展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在台风来临前,督促投保单位做好设备、物资等防范工作。

5.3 指挥工作机构及职责 5.3.1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县防台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应急委和上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防台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农林水务、海洋渔业、城建、交通、气象等部门及各乡镇政府的台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防台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防台措施,落实防台物资和经费。 5.3.2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县防台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每年台前组织进行本地区防台检查,做好制度、人员、物资、通讯、技术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做好防台工作意见。

14 (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防台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3)及时了解并分析气象信息、水情、工情,根据批准的防御方案和抗灾条件,提出抗台、防洪、抢险意见,供县应急委和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决策。

(5)做好防台信息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并积极组织实施县应急委、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的工作部署。

(6)收集整理防台有关资料,认真做好防台工作总结。 6 预案的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6.1 预案的组织实施 6.1.1 预案启动

根据台风预警信息要求,由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预案。

6.1.2 成员单位联络员

成员单位联络员由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国土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口岸局、县农林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外经贸局、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广电中心、县气象局、县供电局、中国网通长海分公司、中国联通长海分公司、辽宁移动长海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6.2 预案的保障措施

为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按照分级负责,统一调配,

15 进一步落实并完成以下各项措施:

6.2.1 人员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部门要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群众性抢险救灾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力量,各类专业应急队伍要作为先锋队,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健全抢险应急队伍和抢险应急分队,在灾害期间听从乡(镇)防台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调遣。

6.2.2 物资保障措施

建立防台抢险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分级分部门储备各类抢险救灾物资,确保险情灾情出现时能及时到位。

6.2.3 通信与信息报送保障措施

县联通、移动、网通公司要建立防御台风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做好损坏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并为防台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专职信息统计报送人员。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9890979

传真:89891119。灾害性天气期间,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专用防台抗灾指挥室,并确定联系电话。

6.2.4 卫生医疗保障措施

卫生医疗部门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负责

16 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5 防台防汛评估和奖励制度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对各乡(镇)、村(社区)防台工作和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在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工作程序

7.1 Ⅳ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1.1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台风情况和气象部门对台风未来趋势预报,预计台风可能影响我县,经指挥部批准,发出“Ⅳ级台情预警”通知。

7.1.2 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台风(热带风暴)监测,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台风趋势预报及降雨等情况。

7.1.

3国家海洋局小长山海洋环境监测站应加强对台风(热带风暴)监测,及时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潮型等情况。

7.1.4 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加强气象信息播报,海洋渔业等部门要及时向海上作业船只、沿海作业人员发送台风信息和做好避风准备的通知。

7.1.5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并密切关注天气(台风)动向,掌握台情动态,综合分析并及时提供给指挥部以及有关单位。

17 7.1.6 各乡镇政府、县交通口岸局组织对海堤码头防台安全进行再检查和再落实。各乡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农林水务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加强对在建工地、排水设施、危旧房、农业塑料大棚、养殖厂房、育苗厂房等安全检查。

7.

2Ⅲ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2.1 台风正向我县逼近,24小时内将可能影响我县,经指挥部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Ⅲ级台情预警”通知。

7.2.2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值班,了解台情及防台准备情况,快速反应和传递防台信息(指令)。

7.2.3 各乡镇政府及民政、城建、经贸、安监等部门要进行对重点企业及危旧房等方面的防台安全检查,对低洼易涝地区的重要物资、仓库、重点企业及危旧房全面做好物资、人员安全转移,做好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7.2.4 各乡镇政府及农林水务、城建等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随时泄洪、排涝各项准备工作。

7.2.5 各乡镇政府、县广电中心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并做好有关抗台抢险及灾情等报道准备。

7.2.6 广电、供电、通讯等部门要组织“三线”检查维修,落实应急措施。

7.2.7 各乡镇政府、县海洋渔业局要组织好渔船进港避风、

18 沿岸工作人员进行撤离。

7.3 Ⅱ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3.1 台风在12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县,对我县有严重影响,经县应急委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台情预警”通知。

7.3.2 县乡政府、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全部进岗,抢险应急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在指定地点待命。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7.3.3 经县应急委同意,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抗台紧急动员会议。

7.3.4 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全力以赴做好台情信息收录及上传下达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台组织机构、防台队伍的联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及抗台抢险工作情况。

7.3.5 民政、教育、城建、农林水务、安监等部门要根据预案进一步检查落实防御措施,重点组织危旧民房居民和在校学生进行就地转移,做好在建工程等易受灾设施的安全再检查及措施再落实工作,进一步落实低洼区防洪安全巡查与预警措施。

7.3.6 根据台风影响或可能影响程度,按照预案明确的撤离标准要求和职责分工,有轻重缓急地着手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发生重大险情时抢险救灾组要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实施抢险。

7.3.7 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抗台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

19 作;各乡镇政府按照抗台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7.3.8 供电、通讯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防台单位用电与通信安全。

7.4 Ⅰ级台情预警工作程序

7.4.1 台风预测登陆时间6个小时,经县应急委批准,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台情预警”通知。

7.4.2 县应急委领导坐镇指挥,随时组织召开台情、灾情分析会,决定是否采取非常手段,是否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队支援。

7.4.3 县乡政府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部署本辖区、本单位的防灾抗灾工作,组织动员全体人员随时待命赶赴抢险救灾第一线,同时确保自身安全。

7.4.4 组织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好异地转移安置点,在离台风登陆5小时前,全面完成易受灾群众与重点物资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4.5 低洼易涝区内的人员和企业、仓库、商场等物资转移实行业主负责制,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7.5 灾后自救

7.5.1 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向县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应急委报告,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台预案。

20 7.5.2 各乡镇政府及民政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撤离群众返家,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7.5.3 各乡镇政府及教育、民政、城建、交通口岸、农林水务、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做好损毁设施修复加固方案的制定,做好防台调度,及时组织抢修灾后损毁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7.5.4 各乡镇政府及发改、民政、农林水务、经贸、卫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组织以及发放救灾物品、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卫生防疫、监测治理水情污染、清理农田等工作。

7.5.5 卫生医疗部门要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并积极开展灾区防疫工作,发改、经贸等部门要组织灾区生活生产急需物资供应工作,其他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各负其责,开展救灾工作。

7.5.6 各级防台指挥机构应根据灾后及当年防台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台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5.7 每次台风过后,各级防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 附则

8.

1预案更新及解释部门

21 本预案由县农林水务局负责制定、更新和解释。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3篇

矛盾问题摸排调研报告

根据区政法委的工作安排,街道综治办按照要求,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的摸排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当前,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良好,但维护稳定的压力依然沉重。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也不断增加。较之以往,目前的矛盾纠纷除数量有所上升外,在表现形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突出表现为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之间,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这些矛盾纠纷,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广泛性,矛盾纠纷普通存在,非一个地方、一个企业所独有,纠纷涉及面宽;二是群体性,集体上访时有发生,矛盾主体一方往往人数较多;三是复杂性,引发纠纷的原因有体制、观念、作风各方面的因素,有时则是多种因素交结在一起,调处难度增大。当前形势下我地区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非法集资问题。辖区集资人员众多,随时有不稳定因素发生。

2、上访但未能解决问题。有部分上访老户对信访答复不满意或有关部门未予答复,因而导致持续上访或越级上访不断。

二、社会矛盾的现实解决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1、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作为街道办维稳工作的重点,街道办通过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两次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早解决,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扼杀在萌芽状态。

2、街道办还成立了预防和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妥善解决突发群体性事件:如发生突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务必第一时间赶到出事地点,做好劝导、疏散工作,迅速将现场情况上报区政法委,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以防止事态恶化。

3、当前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基于司法行政系统指导,自治性解决机制发育不足,社区调委会是在法院指导和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与指导下进行工作的自治性民间组织,这种调解受行政权力的支配和影响较大,有许多不利因素:(1)增加了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负担;(2)强化了群众对政府的依赖,不利于群众自我管理的积极性;(3)增加了基层信访压力。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

1、要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深化改革,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这些矛盾有的是由于新旧体制的碰撞而引起的,有的是改革没有配套而产生的。解决好这些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发展经济,把产业结构调整和对

2 外招商引资蛋糕做大,社会财富增加了,人民富裕了,许多矛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二是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公民在生产、生活中能够依法办事、依法做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梳理,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给予高度重视,并将排查和梳理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掌握具体情况,制定的解决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做到矛盾纠纷主要情况及产生原因明确、涉及人数明确、调处部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明确、处理办法及具体措施明确;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力量建设,只有把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综治办、维稳办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整合起来,才能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既各司其职,又大力协作、互相配合,真正维护好当地的社会治安,保证稳定的工作大局。

四、对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

1、建立矛盾预防机制。矛盾纠纷事件都有一个酝酿、发生的过程,因此,坚持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建立预案、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变事

3 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排查出的矛盾争取全部化解在基层,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4篇

1.1目的

与《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高效地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等各项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泉州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地震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积极预防,系统联动,协同应对,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中心学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震和区域外发生并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开展应急的地震应对。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中心学校

魁斗中心学校成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由中心学校校长任指挥长,中心学校书记、副职领导任副指挥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当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震情通报后,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启动,由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本学校掌握的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2)牵头做好中心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职责;

(3)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范围内校园地震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4)负责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请示报告。

(5)在县教育局的指挥下,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督导预警区、震灾区的撤离转移、救助安置师生,组建临时校舍,保持、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参与震后校舍重建工作。

(7)完成县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安溪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相应工作组:

(1)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地震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置校园地震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和学校落实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各校根据校园地震事件的性质,对处置不当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查究。完成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应急处置工作组:在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本校园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3各级各类学校

各级各类学校应设立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本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地震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3.应急响应

3.1地震灾害的分级

根据最新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个级别。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表

地震灾害

等级

分级标准

初判标准

响应

级别

人员死亡(含失踪)

经济损失占全省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例

震级

特别重大

地震灾害

300人以上

1%以上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

国家级

重大地震灾害

50299人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

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

省级

较大地震灾害

1049人

造成较重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市级

一般地震灾害

10人以下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

县级

3.2应急响应

3.2.1先期应急响应

(1)地震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迅速按照本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先期处置情况。

3.2.2指挥、部署及行动

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部署会,先期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根据灾情,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立即运作,决定启动相关的工作组;

(2)主动与各类学校取得联系,迅速收集本单位涉及的震情灾情数据,并将震情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送县教育局;

(3)根据灾情判断和救灾需求,划分若干区域,科学调配本系统资源开展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4)根据本校职责,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学校的运转能力,迅速统计核算初步救灾需求上报;

(5)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3.2.3应急响应结束

在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行动终止,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

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提交本校抗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3.2.4灾情报告

地震灾情报告内容: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地震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程序:

(1)各类学校(单位)立即收集本单位的地震灾情,汇总上报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

(2)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总各校信息后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县地震局,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保障措施

4.1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地震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学校应逐步建立地震应急处置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4.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预算。

4.4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地震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

4.5培训演练保障

魁斗中心学校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应经常开展应急预备队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应急人员的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内容。

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6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学校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5其他地震事件应急

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包括临震应急、强有感地震应急、台湾及台湾海峡强地震应急、海域地震应急、省内地震应急、外省特大地震应急以及地震谣传应急。

当其他地震事件发生后,根据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采取以下相应的应急响应。

5.1临震应急

当市人民政府发布我市短临地震预报(指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后,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5.1.1应急响应

(1)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1.2临震应急结束

(1)当预报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立即按预案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临震应急自动结束。

(2)当县人民政府根据预报区和临震应急工作实际,发布终止临震应急的公告,临震应急结束。

5.2强有感地震应急

强有感地震指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使公众强烈有感,震级小于4.0级的地震;或我县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波及本县,使公众强烈有感,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明显财产损失,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

魁斗中心学校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本预案自然灾害类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检查与落实预案的执行隋况;

(3)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对本校师生发出防灾抗灾通知,必要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紧急避难;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障工作;

(6)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5.3省内地震应急

省内地震是指在我县周边设区市发生的、并且波及我县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4外省特大地震应急

外省特大地震是指我国大陆地区发生特大地震,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且未对我县造成直接影响的地震。

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处置措施。

(2)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对地震灾区的紧急支援。

5.5地震谣传应急

地震谣传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出现地震谣言、传言,并对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采取有效措施平息谣传;(2)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和社会安定。

当地震谣传已平息,造成的影响已基本消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已恢复正常,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6附则

6.1责任与奖励

魁斗中心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实行本校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本校报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抗震救灾重要情况或者抗震救灾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2预案管理

魁斗中心学校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是安溪县教育系统处置地震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6.3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6.4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贯彻国家防总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防汛防台风和抗风险能力,确保我校迅速、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水文管理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要把最大程度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消除各类次生、衍生灾害,把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1.3.2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校防汛防台风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同时接受本区域防汛部门的统一领导。

1.3.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防汛防台风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不断完善组织体系,遇到突发事件要结合日常防范措施,科学组织、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根据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校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抗灾行动。

2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校设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分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成员。各校园要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卫人员、生管人员、后勤人员等组成,在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所在学校的防汛抗灾工作。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校园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校园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措施;组织、指导各基层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暴雨、洪水、台风等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以及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灾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暴雨、洪水、台风等知识的宣传;负责向县教育局自然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工作组,办公室挂靠在中心校德育处,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分管领导兼任,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任副主任。专项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应急处置组

组长:

职责:学校遇灾遇险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指挥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协调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联系协调公安部门打击扰乱校园治安不法行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②值班信息组

组长:

职责:负责管理救灾的文秘、对外接待和协调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等通讯联络工作。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及时采购、调拨救灾物资,及时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其他救灾所需物资;筹备拨发救灾经费,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经费,并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

④卫生防疫组

组长:

职责:负责联系协调医务人员进入灾区,抢险医治伤病人员,控制疫情,转移伤病员,储运、调配药品等工作。

⑤宣传动员组

组长:

职责:负责防灾救灾知识的宣传报道,稳定民心和社会秩序。

⑥灾后重建组

组长:

职责:负责协调、协助学校转移安置受灾师生,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做好灾后救援工作;负责联系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灾后对策研究和治理方案,为县防灾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⑦灾情调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对灾情全过程进行详细调查,对渎职、失职人员和责任人查清事实经过,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局领导班子研究。

⑧监测预报组

组长:

职责:邀请专家对灾情进行监测,分赴灾区指导群测群防,进行加密监测。

2.2.2中心校挂钩学校干部:抓好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汛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2.2.3基层小学、幼儿园:负责本校园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成立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适时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发生重大汛情、灾情的,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部门报告。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密切关注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必要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学校。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发布、调整和解除洪涝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预警时,县教育局对学校亦同步予以公告。

中心校及时传达县局有关公告,各校园应根据各自防汛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2预案准备

中心校和各校园及时修订完善防暴雨、洪水、台风预案,以及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

3.3预警级别划分

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

3.4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①思想准备:加强防汛防台风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互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②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演练。及时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风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发布。

③物资准备: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④防护检查:要在汛前全面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5

主要防御工作

3.5.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

②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置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措施;

③校内蓄水池、贮水井等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

3.5.2

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5.3

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重点做好对90年代以前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未开展防雷检测与整治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发生的雷电灾害事故。

3.5.4

滑坡及泥石流

①台风、暴雨等汛期,应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和监测;

②对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和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要设置警戒区、设立告示牌;

③要主动争取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支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的地质灾害点、低洼地带、施工工地等危险地带进行重点防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6

响应级别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

响应工作

4.1

总体要求

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县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并根据预报的台风、暴雨、洪水影响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工作,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应急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1.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Ⅳ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Ⅳ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必要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并根据要求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4.2.1.2

Ⅳ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值班,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和上级通知,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风提示;

(2)做好排水防涝准备工作,重点落实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场所、校内易积水区域、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3)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提前进行校园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准备工作;

(4)检查加固各类指示标志,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放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提醒学校在建工地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切实落实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7)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2

Ⅲ级响应

4.2.2.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Ⅲ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Ⅲ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实行局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与县防指信息沟通,向教育系统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沟通,检查各自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的准备情况。

4.2.2.2

Ⅲ级响应防御提示

(1)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避险。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

(2)加强对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3)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4)提醒在校内从事楼宇清洗、建筑施工等高空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暴雨橙色、台风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3

Ⅱ级响应

4.2.3.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Ⅱ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Ⅱ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由分管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坐镇指挥,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局领导、局机关干部职工分赴挂钩区域、学校检查指导防暴雨、防洪涝准备情况,督促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根据县防指的指令,协助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中心校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县教育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各基层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要求,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确保与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信息畅通,由分管防汛防台风领导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心校报告。

4.2.3.2

Ⅱ级响应防御提示

(1)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学校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必要时延迟上下学时间,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有序疏散人员;

(3)加强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锅炉房、配电间、危险品仓库、图书馆、计算机房、实验室、学生宿舍、校内高架电线等部位防风、防水、防雷、防漏电等准备工作;

(4)校内建设工地按照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校内工地临房、危棚简屋等处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已被政府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安置灾民和赈灾救济工作;

(8)暴雨红色、台风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2.4

Ⅰ级响应

4.2.4.1

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防汛防台风Ⅰ级预警信号,启动相应Ⅰ级应急行动如下:

(1)县教育局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各校园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

4.2.4.2Ⅰ级响应防御提示

(1)加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负责指挥本单位、本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

(2)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确保学生安全;

(3)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注意提醒师生员工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防止强风突然吹袭造成人员伤亡;

(4)暴雨、台风红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4.3

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

台风、暴雨、雷电、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学校应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重点做好:

(1)灾害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2)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3)根据灾害类型,迅速组织应急队伍,科学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在等候专业救援的同时,采取可能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

(4)当政府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协助处置工作,做好伤员抢救、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情绪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4.4

应急结束

4.4.1

当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县防指解除有关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可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4.4.2

各学校组织开展各项善后处理工作,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5

后期处置

5.1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2环境整治和损毁设施修复

各学校要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清查校园设施、设备损毁情况,对影响防汛防台风安全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应尽快修复。

5.3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LED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防暴雨、洪水、台风的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

培训和演练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参加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5.5

调查与总结

各学校应针对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并按规定将工作总结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

信息报送和处理

6.1

灾情信息报送时间要求

发生洪涝、台风、暴雨、雷击、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后,各学校应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予以续报。

6.2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6.2.1

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灾害内容、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设施损坏程度等。

6.2.2

已经采取的措施、处置过程和结果。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及责任追究。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中心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基层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5篇

街道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导,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导,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导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导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导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导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导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导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导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第6篇

一、成立创文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由校长、教导主任、各年级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王校长:整体策划,安排部署,全面协调、督察学校创建工作。负责学校迎检汇报,学校环境卫生,教师文明创建知识的检查督促。

李红:落实、督察学校各年级创建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应急预案,协助、督促部门负责人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心里咨询室创建等工作。

黄云:规范常规教学,落实减负工作;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收集整理创建迎检资料,对照迎检标准归档迎检资料。

李玲:心理咨询室的创建,制作宣传栏,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狠抓学生日常行为,文明礼仪,落实学生文明创建知识的掌握情况,提升学生文明素养。秦新堂、秦培 落实学生文明创建知识的掌握。杨东霞、张岩、刘振海由秦培老师安排在指定路段督促学生的交通文明行为。

张艳、张平:校园环境,硬件配置,设施维修,消防安全设施落实;校务公开,收费工作规范,制度上墙;制度落实、卫生符合要求。

王伟、刘薇:教师培训,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文明素养;创建活动资料收集、信息报送、文件起草工作;和王校长一起检查督促教师文明创建知识掌握。检查督促办公室卫生、布置。负责通讯联络。负责教师宿舍区的环境卫生、文明创建知识的宣传落实。3月13日至11月30日每天8:00点向我乡中心校创建办公室汇报学校创建迎检工作。

黄云:校园环境卫生,每天一次卫生大扫除安排、检查,校园保洁。

全体教职员工:按照学校整体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创建工作,以达到个人素养的全面提升。

二、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责任分工,全面贯彻、深入落实创建工作,强化责任、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仔细完成分管工作,各项工作做心中有数,接受检查时能沉着应对。

(二)每天保持迎检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接受检查,检查就合要求。

(三)每天下班前各年级负责人要按接受检查时的要求做好第二天一早就接受检查的准备。

(四)各年级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反应迅速。

(五)各年级负责人、全体教师在受检期间除认真落实好各自的责任外,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配,随时保证集中人为解决好各类突发事件、突发问题。

(六)全体师生必须做到熟悉创建知识,保证服装整洁,使用普通话,文明礼貌待人。

(七)学生迎接检查呼喊口号: 创建文明校园,争做文明学生

三、应急处理

1、接到上级的检查通知后,由校长在第一时间通各班主任负责人,各班级负责人用最短的时间做到以最佳状态接受检查。

2、如果没有接到上级通知,检查组不打招呼来到学校检查由传值班工作人员马上告知校长,由校长通知给班级负责人陪同接受检查。

3、班级负责人如在检查组不打招呼来检查时在上课或外出,在接到通知后尽快安排好工作来做好迎检工作。各班级负责人要做好两手准备,把自己负责的工作让学校另一个教师熟悉,自己不在校时,由这位教师先代替接受迎检任务。

四、迎检期间的工作要求。

1、备战期间(3月13日至11月30日)由组长王校长召开创建备战动员大会,传达上级创建迎检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迎检创建工作。全体教职工不休息,对照标准、落实责任,查漏补缺、每天保持迎检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接受检查。做好迎检创建应急预赛,责任人签好名。

2、迎检期间:各班负责人在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指挥下,狠抓学校校园、办公室、实验活动室、仪器室、会议室环境卫生,师生文明创建知识掌握,师生文明礼仪行为,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心理咨询室开放,落实教学常规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督促学生交通文明行为等。由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带相机带笔记本针对创建标准每天全面全方位督促检查,记录拍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马上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每天都以最佳的状态随时接受检查。

2017年2月

小学创文迎检工作应急预案

街道应急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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