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锁定期小结
ipo锁定期小结(精选6篇)
ipo锁定期小结 第1篇
锁定对象
锁定期限
政策规定/窗口指导
备注
IPO前所有股东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般规定)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持有的股份,参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
2010年保代培训
广田股份: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三年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之日锁定三年。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没有或难认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直至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的51%。
2010年保代培训
董监高
(一般规定)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监高
(创业板离职后锁定要求)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2010年11月发布
相比一般规定更加严格
董监高
(上市后新增股份锁定要求)
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上市未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的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董监高
(间接持股)
董监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参照董监高直接持股锁定,即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2010年保代培训
突击入股(上交所)
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
突击入股
(深交所创业板)
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进行过增资扩股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该新增股份总额的50%。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7条款
深交所上市规则并未做出规定,实际中从严,根据保代培训要求,发行前1年增资锁定3年
突击入股(主板转增送红股)
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案例:新野纺织、恒宝股份、鲁阳股份、广博股份
突击入股(股权转让)
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发行前1年从应当锁定3年的股东转让出来的股份,同样要求锁定3年。
2010年保代培训
突击入股
(创业板股权转让、增资)
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比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六个月前转让的股份,履行规定的限售义务,自行约定;
六个月内非控股股东或非实际控制人转出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10年保代培训
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增资的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年。
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一同列入承诺内容,如聚光科技
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审计、验资,与原有股份锁定相同。
ipo锁定期小结 第2篇
二、IPO发行/新三板挂牌
1.锁定人:普通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锁定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关联方)
3.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锁定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锁定人:IPO时进行老股转让的股东
6.锁定人:上市前突击入股的股东
三、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不构成借壳时:
2.构成借壳时
四、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无特别规定
五、公众公司收购
ipo锁定期小结 第3篇
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 即首次公开发行, 是指股份公司委托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 第一次公开在股票市场上向潜在的广大投资者发售股份, 为项目投资募集权益资本。每一次IPO均会对产业格局、公司发展、企业家、投资者及普通股民产生影响, 因此, IPO一直是证券新闻报道的焦点, 特别是主流财经媒体, 对每一次重要的IPO均进行重点报道。
对IPO特别关注的媒体, 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法定媒体”。即由中国证券监管会以及新闻出版总署专门指定的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 通常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七报一刊”。这类媒体虽然对IPO比较关注, 但很少揭露那些一心只为圈钱的公司。 (1) 二、独立财经媒体。即以《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经济观察报》等为代表的财经媒体。这类媒体影响力大, 文章转载率高, 对每一例IPO都会重点关注, 在第一时间进行报道, 并倾向于揭露每一例IPO中存在的不规范因素。三、财经网站。即以新浪等门户网站的财经频道、和讯等垂直财经网站为代表。一般通过转载平面媒体报道、建立IPO专题栏目、打造IPO报道品牌等方式对其进行重点关注。
尽管IPO已经成为证券新闻报道的热点, 但IPO的新闻报道有其特殊性, 和其他领域的新闻报道最大的差异在于, IPO存在着“静默期”。对此, 媒体人士缺乏足够的认识, 没有认识到“静默期”对新闻报道产生的巨大影响。同时, 国内的学术界也缺乏研究, 在中国知网查询“静默期”的学术文献时, 没有检索到一篇以“静默期”为关键词的文献。“静默期”也叫“缄默期”。它的时间节点并未通过法律或规定进行明确界定, 某种程度上, “静默期”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通常情况下, “静默期”是一个特定时期, 即从某公司启动IPO开始, 到其IPO成功为止。在这一时期, 拟上市公司进行新闻报道时, 会面对证券监管机构的限制与约束。
在美国等证券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 “静默期”制度比较成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要求所有公司自提出书面上市请求申请时起, 直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该申请有效为止, 公司在接受新闻采访时, 关于上市的有关事项不让披露。在公司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后, 所有披露事项不能超过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范围。在美国, 公司如果在“静默期”发布了不适当的消息, 证券交易委员会将采取处理措施。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 在规范媒体报道上市公司方面, 虽然出台了一些处理措施和办法, 但与现实的需求相比, 仍存在不少的问题。 (2) 截至目前, 中国证监会尚未对“静默期”的新闻报道进行明确的规定, 使得IPO“静默期”的新闻报道管理不严, 对我国证券新闻报道造
公司利用媒体, 影响舆论。拟上市公司开展新闻报道时, 之所以会面对证券监管机构的限制与约束, 原因在于, 证券监管机构最大的职责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 必须防止公司影响舆论, 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但在我国, 不少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需要, 在“静默期”大打擦边球, 利用媒体发布对公司有利的新闻。甚至有企业刚刚在证监会预披露招股说明书还没有上会, 就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企业上市进行大肆宣传。普通股民由于专业知识有限, 很多情况下只能通过媒体的新闻报道了解公司。因此, 一旦舆论受到影响, 不能客观公正地对上市公司进行报道, 就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利用“静默期”, 逃避监督。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 任何公司一旦启动IPO, 就必须公开透明, 接受媒体的监督。但是, 不少公司利用“静默期”逃避监督。特别是媒体在核实负面信息时, 需要得到公司的回应, 才能保证新闻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对此, 公司往往以“静默期”为由拒绝接受采访。遇到媒体采访时, 不少公司会用“正处于静默期, 不便发表看法”, “一切以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新闻为准”作为理由, 不配合媒体的采访。因此, 媒体在对公司进行监督时, 除非通过其他渠道挖到真实、全面、可靠的信息, 否则, 很难从公司层面打开突破口。在这样的难题面前, 不少媒体现在报道IPO时, 已经习惯于仅凭招股说明书就完成报道, 不去采访企业, 致使报道缺少企业的声音, 影响了报道的权威性。这也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 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 我国在规范媒体报道IPO“静默期”方面存在漏洞, 这一方面要寄希望于中国证监会, 尽早出台对“静默期”新闻报道的管理措施;另一方面, 媒体必须依靠自身努力, 积极采取措施, 尽量降低“静默期”带来的不利影响。具体措施包括:
经营上, 加强广告管理。公司在IPO过程中利用媒体影响舆论, 经常通过广告投放对媒体施加压力, 诱使媒体进行正面报道。对此, 媒体必须高度重视, 严格内部管理, 坚持采编与经营分开。媒体必须尽量避免拟上市公司投放的软性广告, 不得不刊登软性广告时, 也要在版面设计上进行处理, 使读者能明显看出是软性广告。
内容上, 控制正面新闻, 加强舆论监督。对涉及公司IPO的正面新闻, 必须严格审查, 严加把关。即使是正面新闻, 也尽量从行业角度进行分析, 避免直接正面宣传企业, 以免误导股民。在进行舆论监督时, 应力争与公司联系, 进行采访, 如遇以“静默期”为理由回避采访, 应从其他渠道拿到权威材料进行突破, 再争取向公司进行核实。
参考文献
[1]周高华:《论对上市公司报道中媒体的侵权责任》, 湖南大学, 2009年硕士论文。
ipo锁定期小结 第4篇
这就是中小板公司濮耐股份(002225.SZ)最近上演的疯狂一幕。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4月25日减持濮耐股份的8名高管中,有三名副总经理、两名监事,还有一名董事家属和一名监事家属,另一人为证券事务代表。当日该股最高价16.28元。
4月26日,其中一名高管再度出手,减持濮耐股份67万股,套现1015万元。当日该股最高价15.78元。仅4月25日和26日两天,濮耐股份8高管累计减持324万股,套现4700万元。
多家族错综复杂持股
位于河南省濮阳市的濮耐股份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主要生产定型、不定形耐火材料和功能耐火材料及其配套,公司成立于1988年,并于2008年4月25日在深圳中小板上市,成为濮阳市首家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刘百宽家族。
在家族企业众多的中小板企业中,濮耐股份是亲属持股最多也最为复杂的公司之一,总共拥有191个自然人的庞大股东群体,上市之初就创造了9个身家超过千万元的富豪家族。与大多数自然人股东通过设立公司进行间接持股的方式不同,濮耐股份的自然人都直接持股,所持股份主要来自于2003年~2007年长达4年的股权激励。
公司第三大股东刘百春、第七大股东刘百庆均为董事长刘百宽的兄弟,兄弟三人上市之初总共持有濮耐股份1.44亿股股权,按濮耐股份上市首日15.01元的收盘价计算,刘氏三兄弟当初身家已超过21亿元。以濮耐股份最高股价计算,刘氏三兄弟的持股市值已接近29亿元,而刘百宽一人的持股市值已达14亿元。
除这三兄弟外,刘百宽家族还有多名家属和亲戚都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包括刘百宽之妻霍素珍、内侄霍春立和霍戊寅,以及刘百春的女儿刘彩丽和刘彩红、刘百春的儿子刘国威和刘国勇、刘百庆的内弟闫瑞铅和闫瑞鸣,以及舅舅尚清栋等,尽管这些家属持股比例较低,但上市之初,整个刘氏家族所持股权的市值已超过2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0岁的刘百宽曾就职于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工艺研究室,1990年3月公派到美国RSR研究所从事合作研究工作,1993年就职于濮阳县耐火材料厂,历任技术厂长、总工程师、高新技术研究所所长、厂长等职务,自2002年1月起任濮耐股份前身濮阳濮耐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至今。
值得注意的是,除实际控制人家族外,濮耐股份第二大股东郭志彦家族共有三人在公司任职并持股,分别为郭志彦及其妻李艳玲和内弟李俊岭,总共控股19.41%。
此外,公司第三至第九大股东也都有不同关系的亲属在上市公司任职或持股,因此也分别形成了史绪波家族、贺中央家族、钟建一家族、马文鹏家族、刘健耀家族、尹国胜家族、范俊岭家族。IPO后,这几个家族持有濮耐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1.9%、4.15%、4.07%、1.13%、0.88%、0.85%、0.44%。
由于持股家族数量大,持股人员多,濮耐股份被称为“全家持股总动员”的典型,在2009胡润矿产富豪榜上,刘百宽家族作为河南仅有的富豪,以16亿元财富排第26位。
亿元收矿股价大涨90%
尽管濮耐股份在业内算得上龙头,但上市以来并没有得到二级市场上资金的集中关注,但今年3月中旬开始的一场猛烈上攻行情改变了持续一年的温吞走势:自今年3月11日至4月18日,该股在24个交易日里上涨近90%,其间甚至创下五天大涨近50%的惊人纪录。
股价狂涨源于公司的一次大额收购。
3月15日,濮耐股份与海城市鑫荣农林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以及《债务清偿协议》,以1亿元收购海城市琳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去年底,该菱镁矿保有资源储量为727.39万吨。
在通胀高企的背景下,各种资源品成为市场追捧的对象,成功收购海城菱镁矿的濮耐股份也因“类稀土”概念成了各路资金热烈追捧对象。
而游资和机构对公司收购菱镁矿的利好早有布局。公司3月17日晚上才发布这则收购公告,但3月17日当天,濮耐股份就大涨6.08%,换手率高达24.47%,而同期沪指则小跌0.33%。
多名分析师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表示,耐火材料制品的下游主要是钢铁、有色、建材、电力、铸造等,其中钢铁行业占整个耐火材料需求的70%左右,而耐火材料业未来重点在于控制上游的耐火原料资源,获得原料的定价权,才能达到降低耐火制品成本的目的。
华创证券的报告也指出,矿产品涨价是影响毛利率的最主要因素,公司成功收购海城菱镁矿之后,整合矿产的通道已打开,未来毛利率有望较大提升。
此前,公司总经理卞杨林在2010年年报说明会上也曾表示,向上游扩张一直是公司努力的方向,这也使市场对于濮耐股份收购上游矿产资源存在较强预期。
8高管两日套现4700万
就在濮耐股份的股价飞速上涨的同时,公司适时放出利好。3月24日晚发布年报,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92亿元,同比增长45.29%;实现净利1.41亿元,同比增长9.62%,每股收益0.26元,同比增长4%。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2010年公司净利润只上涨9.62%,但仍抛出每10股转增3股派0.8元的分红方案,而上年同期,公司净利润上涨21.9%,也仅是每10股派现0.8元。
4月中旬,公司再发一则利好,三位大股东刘百宽、刘百春以及郭志彦在其所持股份即将解禁之际自愿将锁定期延长一年。
然而,一个可能被投资者忽略的事实是,公司首发限售股4.44亿股于4月25日上市解禁,涉及股东达到190多人,其中包括多名高管及高管家属,而且获取成本基本都低于1元。尽管前三大股东承诺将其持有的2.67亿股延长锁定期1年,还仍有1.77亿股限售股解禁,是当时7800万股流通股的2倍多。
4月25日,就在限售股解禁延续一天,公司8名高管就迫不及待地集体出手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套現上千万元的高管有两人,一个是公司监事刘健耀,此人当天减持濮耐股份30万股,第二天再减持67.33万股,两天套现1478万元。另一人为公司董事钟建一的配偶王丽,当天减持濮耐股份近100万股,套现1421万元。
中小板首发上市股份锁定期小结 第5篇
有关公司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是证券监管部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各拟上市公司均在其招股书中专门加以说明。本文以中小板为例,对首发上市的股份锁定期加以总结,与大家分享与探讨。
一、股份锁定期概述
股份锁定期指投资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不能流通的期限。一家公司上市前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和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份的认购价格一般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允许公司在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东与上市后的新增股东一样在上市后即可出售其股票,则存在原股东在短期内博取上市溢价的可能性。而设定股份锁定期正是针对上市公司原股东、新引进的战略投资者股东,其目的在于防止股东利用所持公司股份在股票上市前后的溢价进行短期投机行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大的冲击,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自身的稳定。
二、股份锁定期的分类
按照所针对持股主体的不同,股份锁定期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
2、一般股东的股份锁定期;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
4、其他情况的锁定期,如上市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上市前所转让股份的锁定期;
三、有关锁定期的具体要求
(一)关于锁定期的基本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142条、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28条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4条,关于锁定期的基本要求如下: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二)关于锁定期的具体规则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
根据1998年1月实施并于2008年9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6”条规定,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所持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不能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能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但此处所说的股份不包括在上述期间新增的股份。即:锁定期内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可以增持公司股份。
不过,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可豁免遵守上述锁定期的要求:
(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
(2)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上述承诺;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一般股东的股份锁定期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发起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1年,则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外的一般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第3条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规则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并应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除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的锁定也值得关注,目前可以参照的明确规定只有《公司法》第142条,即其持股锁定期为公司上市后1年内。但为公司稳定发展需要,可以在公司章程或有关制度中对核心技术人员持股锁定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等同要求,并让核心技术人员就上述锁定作出书面承诺。
4、关于上市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所持股份的锁定规则
根据2010年第一次保荐代理人培训会议所反馈的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公司上市申报前1年新增入股股东所持股份要锁定3年不得转让,时间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另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 证监会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外管局 商务部令[2005]第28号)第5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也是3年内不得转让。
5、关于上市前所转让股份的锁定规则
根据2010年第一次保荐代理人培训会议所反馈的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IPO申报前1年从非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份的股份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一般为1年;从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锁定期为3年。时间也为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四、小结
综上可知,对拟于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上市后锁定期主要要求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一般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年,亦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亦为1年,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四)上市前引入的战略投资者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为3年,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ipo锁定期小结 第6篇
发布时间: 2011-5-23 9:35:0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吴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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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向并购公司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而接下来,空方已将目光对准了中国的IPO公司。消息称,华尔街最有名空头查诺斯做空了优酷。
“明显冷清了!”
5月18日,纽约麦迪逊大道300号,奥本海默(Oppenheimer)第五届中国龙年会在这里召开,参会的纽约对冲基金经理卡尔(化名)说,今年的会议与往年相比过于冷清,“今天的午餐都没什么人动”。
14条街道之外,投行派杰(Piper Jaffray)在同一天举行其第八届中国成长会议,去奥本海默路演的中国公司高管们也会转战这里推介自己的公司,但他们面对的是相似的冷清。
这与去年的情景真有天壤之别。去年9月,主打中国成长故事的投行罗德曼(Rodman & Renshaw)在纽约举办全球投资年会,近5000名投资者参会,一位中国日报的记者当时曾抱怨,“人山人海,连站的地方都没有。”
卡尔说,去年的会议上要想和中国公司高管一对一谈话基本上不可能,“去年每个房间都挤满了人,今年高管都能预约到一对一谈话,一些会议室还空荡荡的”。
他在会议上遇到了一位买方同行,对方看起来一脸沮丧,原来他管理的共同基金只能单边做多,过去一年亏损惨重,“这一年投资中国股票唯一能赚钱的方式就是做空。”
在沮丧与冷清背后,是美国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特别是反向并购的中国公司丧失信心。中国反向并购公司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危机,而接下来,空方已将目光对准了中国的IPO公司。
“尺子画出来的业绩”
中国故事是过去几年华尔街的一个重要卖点,它能够吸引到美国投资者。
大企业往往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方式在美国筹集资金,但对那些不知名的中小企业来说,IPO的标准更加严格且成本昂贵。于是,中等投行罗仕证券(Roth Capital)、罗德曼等公司为它们想到了另一种在美国上市的办法——将一家中国公司的资产注入到一家已休眠的美国壳公司中,只要拥有这家壳公司足够股份,实质上就相当于在美国买壳上市,这被称为反向并购。
通过反向并购上市的公司市值一般比较小,多在几千万美元到几亿美元之间。虽然单个公司不大,但这一群体加起来也有不小规模。
近年来,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数量激增,很多是通过反向并购。据美国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的报告,在2007年1月至2010年3月间,共有超过600家公司通过反向并购的方式在美国上市,其中有159家来自中国。
《巴伦周刊》去年也曾统计,过去一些年共有350多家中国企业利用反向并购的方式在美国上市,总市值最高时超过500亿美元。
但自去年夏天开始,市场上不断出现看空反向并购中国公司的报告,这些公司的股票就开始了漫漫跌途。
看空报告大多将这些公司在中国工商局的收入数据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数据对比,两者之间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异。
卡尔告诉记者,出问题的基本都是一些业绩太好、让人都不敢相信的公司。“有些公司根本不用查,它的业绩就像是尺子画的,一看就是造出来的。这么好的业绩为什么跑到美国来上市?”
在与一些中国公司高管接触过程中,卡尔也会问到一些尖锐的问题,他能感觉到那些高管的局促不安,“一些基本数据他们都不记在脑子里,一看就知道他们的数据可能是编造的。”
做空者:不是道德卫士,就是要赚钱
在Muddy Waters研究公司创始人Carson Block看来,那些看起来业绩太好,以至于让人难以相信的公司很有可能就有问题。
他告诉本报记者,2010年初,他开始帮父亲研究一家名叫东方纸业的中国公司。他们最初本打算买入这家公司,但最后的结果令Block感到“震惊”。
Block后来公布了他的有关“中国概念股”的首份调查报告,称东方纸业夸大营收且挪用资金。这份报告后来被许多人认为是各界打击反向并购中国股票的一个开端。东方纸业当时一周内股价狂跌超过50%。东方纸业之后,Carson Block还相继做空了绿诺国际、中国高速频道等中国概念股。
除Block外,其他一些有名的看空报告撰写者还有Citron 研究的Andrew Left,OLP Global的Adele Mao。拥有大量访问量的Seeking Alpha网站经常会转载他们的文章。另外一个网站financialinvestigtor.com也会整理大量有关中国股票涉嫌造假的信息。
在这些报告中,做空者们经常会提到,自己已经做空了相关股票。
纽约的一家曾做空中国概念股的对冲基金经理告诉记者,空方的基本操作模式是——先去做调查,发现问题后做空,然后发布写好的报告,“发表报告当天一般股价至少跌20%,当天就可以回补空头仓位”。
投资了大量反向并购公司的Barron Capital公司创始人Andrew Worden告诉本报记者,这些报告的内容里面也有不实成分,但“只要有报告出来,就可以赚钱”。
前述对冲基金经理回应说,“这些是实名实姓冒着这么大风险打假的人,他们不可能没有利益,背后肯定有人支持的。做空的人目的很明显,没有什么道德卫士的说法,就是要赚钱。”
数百亿美元亏损与严厉监察
有人赚钱就肯定有人亏钱。
Thestreet的分析师们去年底曾做过一项调查,称反向并购公司股票下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了至少340亿美元的损失。
而今年上半年,看空中国概念的反向并购公司的报告更是一份接一份,财经博客Zerohedge今年许多文章开头这样写道,“新的一天开始,新的一家中国公司欺诈。”
反向并购公司股价的下滑似乎没有终点。
那些因欺诈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向所在地区的国会议员投诉,然后国会议员就去问SEC怎么回事,问SEC为什么不保护投资者,这件事情由此就从华尔街(Wall Street)走向了主街(Main Street)。
议员要保护自己的选民,获得他们的选票,于是就敦促SEC调查。美国众议院金融机构委员会计划在今年举行有关中国公司会计问题的听证会。
事实上,在市场上遭遇做空的同时,美国的行业协会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中国概念股的监察日益严厉。
纳斯达克资深副总裁兼国际部主管罗伯特·麦柯奕(Robert McCooey)去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反向并购的中国公司造假只是个别现象。但不到半年,纳斯达克对待中国公司股票的态度,被华尔街称为“宁肯错杀,也不错过”。
据悉,纳斯达克正与SEC共同提交一份规则改变建议,对通过反向并购上市的公司提出更为严格的上市要求。
另外,行业自律组织(SROs)最近终止了约十二只股票的交易。在过去数月,SEC撤消了至少8家通过反向并购成为美国国内证券发行人的中国公司的登记,理由是“这些公司未能提交我们认为对美国投资者至关重要的文件”。
查诺斯、老虎基金参与做空 IPO是下一块肉
华尔街最有名的空头查诺斯(James Chanos)最近曾表态,中国股票的骗人花招遵循经典的模式。
他说,“这些股票推销者的惯用伎俩是寻找散户投资者的热点领域,所以15年前可能是互联网公司,几年前是石油和天然气,现在是中国概念。你贩卖的是一个大题材。”
本报记者从多空两方的消息源同时得知,查诺斯声称做空了通过IPO上市的优酷,但无法确认这一信息。
另一名与做空方相熟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著名的老虎基金也参与了做空,“老虎全球基金雇了两个人常驻北京,专门打假”。
这位人士表示,因为老虎基金规模大,一动可能就是几千万美元,如果他们瞄准IPO的话,这一领域的公司可能要大得多。
ipo锁定期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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