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交易范文
非法交易范文(精选3篇)
非法交易 第1篇
近年来, 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 农村“二手车”市场火爆异常;因市场监管机制的不健全, 导致农村“二手车”非法交易大量存在, 由于非法交易逃脱了正常的监管, 给社会带来重重隐患
*车辆不参保, 出事就逃跑
俗话说, 驾车千日好, 出事就一秒。面对着陡然发生的事故, 因害怕承担巨额的事故赔偿责任而步入逃逸歧途, 是上述案例中的二手车主最直接的作案动机。由于农村“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管缺失, 车辆非法交易现象普遍存在, 很多人不按规定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协议逃避交易税及交强险等各种费用。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面对巨额的事故赔偿, 在自感无力赔付的情况下, 一些人就铤而走险踏上肇事逃逸邪路。“车辆不参保, 出事就逃跑”现象在农村很常见;而未参保的二手车也成为肇事逃逸车辆的最为常见的车型。
*办理“驾照”不划算, 出行全靠巧“周旋”
最近两年, 随着国家富民政策的强力实施, 先富起来的一些农民纷纷购买起家庭汽车, 但是, 很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农民在攀比心理和急切跨入“有车族”心理驱使下, 虽然无力购买价格昂贵的新车, 却退而求其次, 以极低廉的价格购买老旧二手车, 因这部分村民本来经济条件就不好, 有时买车的花费只有3、5千元, 而相比之下学习驾驶证则要3千元左右, 还需要专门抽出1、2个月的时间进行学习, 于是一些人便感觉办理驾驶证“不划算”, 认为反正车辆本身已存在无保险、脱检审等各种违法行为, “也不差无证驾驶”这一条了, 在平日驾驶非法“二手车”中已经习惯与交警“周旋”的情况下, 无证驾驶对于这类车主而言已经成为了一种“生活常态”。
*安全行驶隐患多, 肇事逃逸追缉难
当前由于农村“二手车”非法交易现象泛滥, 很多车辆在非法交易过程中逃避了正常安全性能检测这一必不可少的环节, 使一些本来法律不允许的带有各种严重隐患的车辆甚至报废车也参与交易, 如此以来给以后的行车安全埋下重重隐患;同时, 因相当一部分车已失去了上路的资格, 很多人便以假牌、套牌的形式鱼目混珠参与运营。在非法交易中, 很多车辆虽然易主, 但车主姓名仍是原车主, 有的中间虽然已转手5、6次, 档案车主信息却始终未变, 后来的车辆所有人既不按规定参加年检, 也不购买各种车辆保险, 而当在其肇事逃逸后, 因很多车辆信息在频繁的交易中灭失, 由此导致查缉工作异常艰难, 破案率不高也使得一些非法二手车主有恃无恐。
非法交易 第2篇
关键字:证监局;内幕信息;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内幕交易罪
作者:
2010-11-28 11:29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认识内幕交易的危害性,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对涉嫌内幕交易的行为,及时立案稽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提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有效防控;明确职责,重点打击”的三点意见,更是具有针对性。特别是“重点打击”的提法,更是抓住了打击内幕交易的关键。
“重点打击”一方面,是指对一些大案、要案予以“重点打击”;另一方面则是要加强对内幕交易“滋生地”的重点监管。内幕交易的“滋生地”主要分布在三处:一是资产重组,这是最容易出现内幕交易的,二是推出高送转方案的上市公司年报,三是新股发行前的 “突击入股”。
而此前海南证监局也根据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防范打击海南市场的内幕交易活动,力求通过源头预防、加强监管、各方合作、宣传教育等措施,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行为,推动海南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防控内幕交易 重在源头遏制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出现新特点、新趋势,内幕交易呈多发态势,媒体、市场高度关注,公众反应强烈。内幕交易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危害市场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点。
而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内幕交易行为,是防控内幕交易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海南证监局认真开展调研,针对有可能获悉内幕交易的人群,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思想认识和防范能力。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今年5月,海南证监局向海南22家上市公司下发《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二是先后两次组织海南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开展培训,讲解与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通报海南证监局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的主要举措。
三是结合监管工作,对海南证监局可能涉及内幕信息的业务范围和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防止泄露和传播内幕信息的具体措施,并邀请中国证监会稽查局有关领导作内幕交易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加强教育提醒,促使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
下一步,海南证监局还将联合海南省委组织部,对政府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培训,并将防范和打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交易行为作为培训的重要专题,以此提高政府公职人员防范内幕交易的意识,增强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扩大线索来源 加强执法力度
海南证监局非常重视内幕交易线索的收集工作,集中主要力量,优先保证内幕交易案件的查办,建立健全内幕交易的防控和调查机制。
一方面,海南证监局指定专人收集辖区上市公司股价信息变动资料,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即时性、敏感性的特点,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将信访工作作为发现内幕交易线索的重要窗口,加强对信访信息的分析研判,并组织信访人员定期下访,主动向投资者了解情况;开设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引导社会公众向监管部门反映内幕交易案的相关线索。
另一方面,优化内幕交易案的调查流程,积极尝试多种调查策略,组织精干力量参与调查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把手领导协调,分管领导具体部署,调查小组组织实施,法律小组政策咨询,业务部门技术支持,综合部门后勤保障”的案件调查机制。
强化沟通协作 综合治理打击
与此同时,海南证监局还与海南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签订《关于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工作备忘录》,并加强与海南省纪委、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等部门的联系,积极研究内幕交易多发的原因和应对措施,着力防范和打击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的综合治理体系。
据介绍,今年以来,以打击内幕交易为重点,海南证监局办理非正式调查案件3起,协助证监会稽查局等单位调查案件11起,并受理了7起非法证券活动案件。
什么是内幕交易?
所谓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通俗地说,这是一种证券市场的舞弊行为,类似于玩扑克游戏中偷看底牌的作弊活动,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其他投资者而言是极不公平的。
近年来部分内幕交易案件
凯迪投资两高管被捕
深陷天山纺织内幕交易
9月17日下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证实,天山纺织在2009年7月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重组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姚荣江和公司副总经理曹戈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中山公用原董事长及总经理
被批准逮捕
中山公用公告称,7月15日,中山公用收到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谭庆中、郑旭龄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相关情况的函》,函称“谭庆中(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犯罪,郑旭龄(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犯罪于5月29日被我厅刑事拘留,7月5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许春茂内幕交易解密
疑涉新华百货(600785)
光大保德信红利的半年报中,就出现了新华百货的身影。据公开数据,2007年上半年,光大红利累计耗资669.9万元买入新华百货,卖出684.8万元该股。实现盈利14.9万元。
粤富华原高管内幕交易被罚
粤富华公告称,曾于2008年5月17日公告原高管人员李际滨因“涉嫌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宜。2010年8月27日,李际滨、黄文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创兴置业(600193)内幕交易案
当事人一审仅判缓刑
7月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法人单位内幕交易案,被告单位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915余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915余万元;被告人陈榕生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ST玉源7涨停
市场质疑公司高管搞变相内幕交易
从10月28日到11月8日,仅8个交易日,*ST玉源就接连迎来了7个涨停,股价飙涨31.6%。而在*ST玉源这一轮股价的高歌猛进之中,最高兴的当属公司的部分高管。
按照此前*ST玉源的公告,上市公司拟以7.45元/股的价格向他们出资成立的“壳”公司定向发行3800万股。这也意味着,如果增发顺利成行,单以*ST玉源截至11月8日14.06元/股的收盘价计算,他们就将顺顺当当地揽入高达2.5亿元的收益。
*ST得亨董秘内幕交易曝光:
“职”“财”两空
6月19日,*ST得亨(600699)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定,辽河纺织、由春玲从事内幕交易,决定分别给予*ST得亨、*ST得亨关联公司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分别给予由春玲、赵利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3万元罚款。
天山纺织重组方高管
涉内幕交易被捕
非法交易 第3篇
一、引言: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
2008年10月下旬,佳士得拍卖行宣布,将于2009年2月拍卖由法国收藏家皮埃尔•贝杰收藏的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其估价皆为800万~1 000万欧元,总估价约为2亿元人民币。1860年,这两件兽首铜像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从圆明园掠走,从此流失海外。对此,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表示:“对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文物,国家文物局绝对不会采取‘回购’的方式。国家文物局将根据国际公约,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宋新潮同时还呼吁,“海内外媒体不要炒作此事,炒作的结果,是让那些利用中国老百姓爱国热情投机赚钱的商人获利”。
2009年2月23日,法国巴黎大审法院紧急审理了由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提交的禁止圆明园流失文物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拍卖的请求,并以申请人“无直接请求权”为由驳回禁止拍卖的申请。2月24日,国家文物局公开发表声明,表示“强烈反对佳士得公司拍卖圆明园文物”,要求“撤拍有关文物”。2月26日,在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举办的拍卖会上,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如期上拍,共有3位竞买人通过电话委托竞价。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分别以900万欧元和1000万欧元的价格起拍,最终都以1400万欧元的价格成交。2月26日,国家文物局再次发表声明,表示“坚决反对并谴责所有拍卖非法出境文物的行为。此次拍卖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佳士得方面承担。”3月2日,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的买家身份 厦门心和艺术品拍卖公司董事长蔡铭超。蔡铭超同时强调“这个款不能付”。3月5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再次重申“反对拍卖圆明园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并表示“有关竞拍行为纯属个人行为,文物部门在其召开新闻通气会前毫不知情,更未参与”。
二、媒体报道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8年10月下旬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东方卫视、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重要媒体都对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非常关注,很多媒体还进行了跟踪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从2008年10月24日至2009年3月27日,“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收录的全国性重要报纸对这一事件的报道就至少有56篇。显而易见,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不过,许多媒体的报道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各大媒体普遍将兽首铜像视为“国宝”,并报道说这两件兽首铜像“总价高达2亿元人民币”。但事实上,这两个判断都大有问题,很容易引起公众的误解。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铸造于清代乾隆年间,原为圆明园海晏堂外喷泉的一部分,被时人称为“水力钟”。关于圆明园兽首铜像的价值,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罗哲文的评价是非常客观和权威的。他指出:“作为庞大的圆明园建筑的无数构件之一,圆明园大水法中的十二生肖本身价值并不重大,其工本、工艺等并不特别,也就是喷水龙头而已。相比现藏于北京大学等处的圆明园文物华表等,兽首工艺相对也比较粗糙。现在在北京、广州等地的一些小工厂都可以制造出来,艺术价值不高。”罗哲文认为,兽首铜像“造型并不好,只是庞大的圆明园建筑无数构件之一,一个喷水龙头和配件,没有多大经济价值,顶多几十万元人民币。”此外,关于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总价高达2亿元人民币”的报道也很不准确。确切地讲,应该说二者的总估价约为2亿元人民币。这里所说的估价,是指拍卖公司在对拍卖标的进行价值评估之后确定的可能达到的价格区间(800万~1 000万欧元),并非一定能够成交的实际价格。这是媒体在对兽首铜像拍卖事件进行报道时出现的主要问题:夸大了兽首铜像的实际价值,使公众产生先入为主的误解。
三、媒体报道对兽首铜像价格的影响
1985年,一位美国古董商以每件 1 500美元的价格从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藏家手中买下了马首铜像、牛首铜像和虎首铜像。1987年,台湾国泰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蔡辰男以16.5万美元的价格从纽约苏富比拍卖公司购得猴首,此后“转让其他台湾收藏家”。1989年,台湾寒舍集团董事长蔡辰洋(蔡辰男之弟)分别以18.15万英镑、14.85万英镑和13.75万英镑的价格从伦敦苏富比拍卖公司购得马首铜像、牛首铜像和虎首铜像,此后也“转让其他台湾收藏家”。马首铜像的成交价之所以最高,是因为这件兽首铜像是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中制作工艺最为精湛的一件。
2000年初,台湾收藏家委托佳士得拍卖公司和苏富比拍卖公司在香港拍卖牛首铜像、虎首铜像和猴首铜像。圆明园兽首铜像第一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就立刻引起轩然大波。香港《文汇报》的社论写道:“这些文物见证了中国屈辱的历史,拍卖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拍卖公司以商业行为来做解释,难以令人接受。”香港《大公报》的社论则认为:“两家拍卖公司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对此表示失望和愤慨。”从这时起,媒体报道的主流基调就开始将兽首铜像与爱国热情紧密地联系在一起。2000年4月30日,香港佳士得举办的拍卖会现场发生了抗议和骚乱,场外也聚集了大批高喊“停止拍卖贼赃,立即归还国宝”的香港市民,拍卖会被迫中断了约半个小时,但并未影响拍卖会的顺利进行。中国保利集团最终分别以774.5万港元和818.5万港元的价格从香港佳士得拍卖公司购得了起拍价均为200万港元的牛首铜像和猴首铜像。5月2日,中国保利集团又以1 544.5万港元的价格从香港苏富比拍卖公司购得起拍价为320万港元的虎首铜像。这个价格比几天前刚刚成交的两件兽首铜像高出了1倍。中国保利集团将购回的这三件兽首铜像都存放在旗下的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各大媒体则普遍将中国保利集团的举动视为爱国之举。与此同时,这几件圆明园兽首铜像也开始被人冠以“国宝”的称谓,并经过各大媒体的报道而广为人知。在媒体的广泛报道和公众的密切关注下,虽然很多文物学者和历史学者都普遍认为,圆明园兽首铜像达不到“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但中国保利集团购回的兽首铜像还是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物。
2003年,澳门“赌王”何鸿燊向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捐款600万港元,用以向一位美国藏家购回猪首铜像,随后转赠给了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各大媒体对圆明园兽首铜像捐赠事件的广泛报道使其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兽首铜像热”继续升温,兽首铜像更是身价倍增。2007年9月初,苏富比拍卖公司宣布,将于10月9日在香港拍卖马首铜像,估价高达6 000万港元,并预测“马首铜像至少可以拍得8 000万港元”。对此,香港苏富比公关部主管容灵芝解释说:“中国保利集团7年前拍回兽首铜像的价格已不能代表目前的行情”,因为“目前的内地收藏家正变得越来越富有,他们有实力回购国宝。”9月20日,何鴻燊通过苏富比拍卖公司与马首铜像的原藏家联系,在拍卖会举行之前以6 910万港元的价格购得马首铜像,并捐赠给了国家。
2008年10月下旬,佳士得拍卖公司宣布将于2009年2月在巴黎拍卖由法国收藏家贝杰收藏的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二者的估价都为800万~1 000万欧元。如前所述,各大媒体对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进行了连篇累牍的报道。2009年2月26日,鼠首铜像和兔首铜像分别以900万欧元和1 000万欧元的价格起拍,最终都以1400万欧元的价格被厦门心和艺术品拍卖公司董事长蔡铭超购得,但他随后表示“这个款不能付”。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件兽首铜像的起拍价(900万欧元和1000万欧元)都偏向800万~1000万欧元这一估价区间的上限。这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佳士得拍卖公司在全球金融危机和收藏品市场很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对这两件拍品的信心与厚望。从某种意义上讲,圆明园兽首铜像的价格之所以能够从1985年的1500美元疯涨到2009年的1400万欧元,与媒体的广泛报道、公众的密切关注,以及由此激发的爱国热情是密不可分的。
四、结论与建议
据中国文物学會的统计,1840年以来,有1 000余万件中国文物由于战争、不正当贸易等原因而非法流失海外。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和二级文物就超过了100万件。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有160余万件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被收藏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里,被民间收藏的中国文物数量则是馆藏文物数量的10倍之多。在这种情况下,“用中国的钱”回购“中国自己的东西”,显然不是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良策。
就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而言,媒体报道大多将兽首铜像与爱国热情联系在了一起,夹杂了过多的民族情绪,夸大了兽首铜像的实际价值。事实上,只要媒体关注和报道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无论这些报道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就其实际效果而言,都相当于免费广告,是在为交易“造势”。从这个角度来看,圆明园兽首铜像价格的不断疯涨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由中国人自己造成的——各大媒体都大张旗鼓地免费大做广告,大造声势,一些媒体甚至鼓吹“不惜重金”、“志在必得”,价格怎么会不涨呢?到目前为止,蛇首、羊首、鸡首和狗首铜像都还下落不明。据深圳卫视2009年3月12日的报道,台湾收藏家王度在接受采访时透露:“龙首铜像目前就在台湾”,“价钱好的话,这个龙首也愿意拿出来”。他同时还表示:“收藏者估计短时间内不会让龙首等下落不明的圆明园兽首现身。”但可以预料的是,如果兽首铜像的价格照此趋势继续疯涨的话,其他4件兽首铜像也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估价和成交价则会再创新高。
事实上,国家文物局对圆明园兽首铜像拍卖事件的态度非常理智。2008年11月,国家文物局发出了《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劝阻我境内的博物馆及其相关机构和个人参与竞拍、购买任何被盗或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则号召“国内的文物收藏机构和收藏者不去关注和购买来路不明的文物”。虽然媒体对非法流失文物交易的报道确实引起了公众对流失文物回归问题的广泛关注,有助于文物保护理念和文物法治观念的树立,但就传播的实际效果而言,媒体的这类报道在客观上造成了非法流失文物价格的大幅度攀升,并且大大增加了流失文物回归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媒体不要过多地关注非法流失文物的交易,尽量不要报道或转载关于非法流失文物交易的新闻,可能更有助于非法流失文物的回归。
参考文献:
[1]李韵.被劫文物岂能拍卖追索回国是合法途径[N].光明日报,2008-11-03.
[2]刘冕.圆明园兽首“买家”浮出水面[N].北京日报,2009-03-03.
[3]刘修兵,翟群.单霁翔委员:加大调查流失海外文物力度[N].中国文化报,2009-03-10.
[4]陈彦炜,唐跃.相比追索,保护现有文物更加刻不容缓[J].南方人物周刊,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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