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对口就业范文
非对口就业范文(精选3篇)
非对口就业 第1篇
大学毕业生“不务正业”总是很抢眼球。2000年,北大中文系毕业的陆步轩在西安市长安区开起了肉店,于是有了“卖肉才子”的称号,好像这个卖肉怎么也对不起北大毕业生的称号,现在这个重点大学的美女毕业生毕业后不去当专业对口的教师,却端起了给人洗脚的盆子,同样也在网上引起争议。
大学生到底该从事什么职业?在人们的“传统观念”里,大学毕业就属于人才,就应该从事与“人才”相当的职业。也正是因为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大学生养猪、卖肉、种地、洗脚甚至擦皮鞋也才能成为新闻,才成为“另类”。
这种观念其实是一种“误解”。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学毕业生已经趋于饱和,那些传统观念里比较“体面“的职业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大学生的需求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一味强求“专业对口”或“很体面”的岗位显然不太现实。
不管是重点大学还是普通大学,教育的目的无非有两点,一是专业知识,二是综合素质。对现今的社会需要来说,综合素质的提高甚至更为重要。大学生经过多年的学习培养,不仅有一定的知识水平,更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了这种素质在从事任何工作岗位都能很快适应和胜任。为什么一些单位和政府部门在招聘公务员时,尽管有些情况下并不一定需要知识水平,甚至只要是个人都能干,却一定要求大学学历,这就是重视综合素质,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前提,大学生上岗后不仅能干好工作,能更好地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还有可能利用自己的知识水平有所革新和创造。
近年来许多大学生创业,或办公司,或种菜养猪,或栽树养花,其取得的成果甚至远远超过了其他经理、农民和普通养殖户,这就在于他们的文化知识和综合素质的优秀。现实社会已经证明,社会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已经由过去“专业对口”转向于综合素质,这也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共同点,大学毕业生并不是专业人才,而应该看成是一种综合素质比较优秀的“个体”,好比一块优质的综合材料,放在哪里都能发挥出重要作用。
非对口就业 第2篇
2009年06月22日 09:10
摘要:曾经的“热专业”遭遇“冷就业”———在高考刚刚结束、招生咨询即将开始的当口,此信息的发布让不少考生家长颇感“震惊”。
曾经的“热专业”遭遇“冷就业”———在高考刚刚结束、招生咨询即将开始的当口,此信息的发布让不少考生家长颇感“震惊”。
信息来自于近日颁布的我国首部就业蓝皮书———《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高职高专毕业生法律大类就业率排名也是倒数第一。
此外,法学大类的本科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的对口率仅为47%,排名倒数第二,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法学大类本科毕业生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而到了高职高专法律大类,这一比例更是下降到29%。
面对这样一组数字,很多人在问:缘何会出现今日这般局面?
法律专业功底不扎实、实际工作经验欠缺、法律以外的知识储备不够,让用人单位觉得一些法科毕业生“不可用”
临近毕业,就读于北京一所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肖复告诉记者,全班就业情况确实像那份就业报告所言———不太理想。
“除了上研究生(论坛)的以外,全班目前签约的人数不到三分之一,签约的大都是去公司从事服务或文字工作,与法学专业基本无关。”肖复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社会中的法律问题无所不在,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同时因种种原因却导致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
王耀是北京一家社会团体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原来没有考虑过要聘请专门的法科专业学生,但后来由于连续引入了几笔规模较大的投资,在运作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我们开始考虑招收几个专门学法律的学生,这样,陆续来了一些人,但都不理想,试用了一段时间后就让他们走了。”王耀说。
在试用这些法律专业学生时,王耀发现,诸多问题让他觉得这几个毕业生“不可用”: 首先是本身所学的法律专业功底不够扎实。“来这里的学生包括一些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多法律专业上的问题也是似懂非懂。”
曾经的“热专业”遭遇“冷就业”———在高考(论坛)刚刚结束、招生咨询即将开始的当口,此信息的发布让不少考生家长颇感“震惊”。
信息来自于近日颁布的我国首部就业蓝皮书———《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高职高专毕业生法律大类就业率排名也是倒数第一。
此外,法学大类的本科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的对口率仅为47%,排名倒数第二,这意味着一半以上的法学大类本科毕业生没有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而到了高职高专法律大类,这一比例更是下降到29%。
面对这样一组数字,很多人在问:缘何会出现今日这般局面?
法律专业功底不扎实、实际工作经验欠缺、法律以外的知识储备不够,让用人单位觉得一些法科毕业生“不可用”
临近毕业,就读于北京一所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的肖复告诉记者,全班就业情况确实像那份就业报告所言———不太理想。
“除了上研究生(论坛)的以外,全班目前签约的人数不到三分之一,签约的大都是去公司从事服务或文字工作,与法学专业基本无关。”肖复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善,社会中的法律问题无所不在,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但同时因种种原因却导致法科毕业生就业困难。
王耀是北京一家社会团体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原来没有考虑过要聘请专门的法科专业学生,但后来由于连续引入了几笔规模较大的投资,在运作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我们开始考虑招收几个专门学法律的学生,这样,陆续来了一些人,但都不理想,试用了一段时间后就让他们走了。”王耀说。
在试用这些法律专业学生时,王耀发现,诸多问题让他觉得这几个毕业生“不可用”: 首先是本身所学的法律专业功底不够扎实。“来这里的学生包括一些名牌大学的毕业生,都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很多法律专业上的问题也是似懂非懂。”
“法学教育就业率低已经持续好几年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在很多高校在本科阶段所推行的法学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2009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主撰稿人王伯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外,学生通常是在结束了本科阶段的学习之后,才开始进入法学院。
“而我们现在的状况是什么?法科毕业生一本在培养,二本在培养,三本也在培养,甚至高职也在培养。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并不能从事法律工作,一个很显著的证明就是对于很多不合格的法科毕业生来讲,通过司法考试比高考还难。”王伯庆说。
“法学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学科,也需要高度专业化的人才培养。当前很多学校设立的法学院的门槛太低,那些不符合条件的院校所开设的法学专业大量招生,使得那些办学条件优越、师资雄厚的法学院毕业生的去向反而成为问题。”王伯庆认为。
据介绍,近年来,各大高校在大肆扩招时都把法学专业作为主要扩招专业之一。很多学校迫不及待地建立法学专业,力图迅速成为综合性大学。因此,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法科毕业生供大于求的现象非常明显。“各个律所需要的人终究是少数,而进入政法系统如法院检察院则更难。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量的法科毕业生蹉跎在求职路上,最终的结果是,大量的法科毕业生做了文秘等与法学无关的工作。”王伯庆说。
而法学专业之所以会成为各大高校扩招的重点,王伯庆认为有两点原因:法学听起来比较动人,一提到法学,人们总是和律师检察官法官联系起来,高考生的家长们也按捺不住报考法学的冲动,于是在法学专业的就业已经很不理想的情况下,高考学生们依然是“飞蛾扑火”;而学校对法学的招生也是趋之若鹜,因为相比起理工科来,法学专业的建立无需实验设备,专业师资要求也偏低,扩招很容易。
在功利性极强的报考和办学思维模式驱使下,法学教育随之陷入了不良循环。
“很多法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就去读研究生,读了研究生还是找不到工作就去那些刚成立法学专业的学校当老师,从而培养出更多找不到工作的法学学生,形成自我繁殖、自娱自乐的局面。”王伯庆说,这样的自我繁殖,对于法学教育整体上的损害是致命的。
从长远来看,法科毕业生就业低迷的状况会改善,但前提是,那些粗制滥造的法学教育必须被清理掉
曾经辉煌一时的法学教育如今已经褪去光环,走下神坛。未来的法学教育又该如何发展?
“应该努力开拓法学教育的就业空间,不要把眼光只盯在律师和政法机关上面。法科毕业生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状态,包括为像同性恋这样一些容易受到歧视的团体提供法律服务,也是很正常的。而且还应该明确一点,并不是每个学法律出身的人都能获得高薪报酬,有高端的高薪工作,也有低端的低薪工作。”**说。
王伯庆对于法学教育的改良提出了几点具体建议:首先,需要适当压缩当前法学本科整体招生规模,法学教育的重心向研究生阶段转移;其次,对现有的缺乏法学教育优势的大学所开设的法学专业,强制其减少招生量;再次,设立一个预警系统,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提前告诉考生当前哪些专业就业形势不好,防止盲目填报法学专业。
“法科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恶化让一些人觉得,中国的法学教育已经饱和了,应当
‘砍’。事实上,在中西部的很多城市,法律人才非常欠缺,一些县城甚至连一个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人都找不到,但这些地方恰恰是法科毕业生不愿意去的。”**说。
务实冠名班级学生对口就业 第3篇
实践证明, 只有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 深入调查研究, 按照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的各种生产性人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趋势决定学校规模、专业设置及招生人数, 实施合理投资, 才能提升对口的就业率。目前仍有一些技工学校只顾利用时髦专业吸引生源, 不顾现有师资设备条件, 培养人才将来是否需求。比如, 有的技工学校开设了建筑专业, 不具备基本的教学设施, 结果毕业生面对企业招工面试时, 在理论上应答牛头不对马嘴, 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由于素质低下而无法对口就业。再如, 有的学校盲目扩大热门专业招生人数, 结果导致人才供给有余, 使毕业生不能对口就业。据调查, 有些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偏低, 形成学非所用, 不能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 造成教育投资的极大浪费。技校办学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忽视人才未来的适用性, 严重造成国民经济各部门所需人才与技校培养的各类技能人才不相匹配, 导致人才不足或过剩, 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笔者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主观利益发展, 形成人才比例失调。有些技校受生源及财源的驱动, 招生无计划, 专业无论证, 片面拓展热门专业, 丢掉国情为农服务的第一产业, 跻身于第二、第三产业内开设专业, 形成毕业生人数超过社会需求, 造成人才的相对过剩, 致使一些眼高手低的毕业生另寻他路, 而现代农业所需人才又得不到供给。
其次是素质较低, 形成就业步履维艰。不少技校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不顾专业设备和师资状况, 更不顾学生质量如何。有些技校办学设施差, 在校生超负荷, 因而随意缩短学制, 有的学生真正在校时间不到一年半, 学校就以顶岗实习的美名将其推向社会。由于此类学生专业技能低下, 严重不符合企业对生产一线工人的要求, 造成有岗不能上。如一家企业招聘了某校一批学生, 到岗后, 只能从事其他一些杂务劳动。
再次是办学封闭, 形成人才孤芳自赏。有些技校办学封闭化, 一味闭门造车, 或是形式上的工学交替, 不重视人才培养的开放性。对技校办学的社会化、企业化缺乏正确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办学务必与企业建立广泛的联系, 否则就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对口就业率, 造成人才培养的浪费。
最后是务虚冠名, 形成职教金玉其外。当今, 随着职教形式的发展, 技校培养的目标十分明确, 培养的手段和方法不断在媒体报端展示, 诸如订单式培养, 冠名班培养等。各技校与企业合作, 往往流于形式, 并未从实际出发。
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校投资效益, 提升对口就业率, 这不仅是一个教育的经济学问题, 而且也是一个思想观念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技校对口就业率低, 培养人才浪费的问题, 笔者运用教育经济学原理, 结合实践思考, 提出如下对策, 仅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技校领导在决策时参考。
一是依靠菜单展示, 确定专业冠名班。技校专业设置不应取决于劳动行政部门和技校领导意志, 而应是根据来自企业生产第一线的信息反馈。劳动行政部门要以县或市为单位, 将技校拟开设专业的功能、发展前景、人才规格以及适用范围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让社会企事业单位了解技校当年拟开的专业, 然后将各类生产型人才需求调查表发至各企事业单位, 待信息反馈统计后, 再根据各校师资、设备资源配置情况, 确定新学年所要开设的专业。这样既合理利用了资源, 充分发挥了现有资源的作用, 保证毕业生素质, 又提升了对口就业率。
二是根据人才需求, 确定规模冠名班。要提高对口就业率, 专业招生规模是关键。不仅专业设置要进行广泛调查, 而且还要组织企业预测三年后某单位所需各工种毕业生人数, 根据各企事业单位所需专业人数, 决定招生规模。千万不可轻率地上规模立冠名班。为确保规模冠名班到位, 劳动部门要坚决刹住热门专业满天飞的现象, 严格把好招生录取审批关, 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职校毕业生对口就业率的提升。
三是按照操作要求, 确定等级冠名班。技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生产一线的操作型工人, 毕业生的技能水准是能否对口就业的关键。各企业的生产岗位所需工人的技能等级是不同的, 有的只需要初级工, 有的需要中级工, 还有的必须是高级工, 要使毕业生的专业技能与生产岗位要求相匹配, 在新生进校时, 学校就要根据学生将来的去向, 确定各专业学生的技能等级, 对学生技能实行定向培养, 以避免技能水平浪费或不足的现象。
四是实施定向培养, 确定务实冠名班。冠名班顾名思义就是为企业定向委培人才, 也是技校与企业无缝对接的必由之路。因此, 学校务实冠名班要与企业本着双赢的原则, 采取行之有效措施, 确保冠名班不流于形式, 实质内容落到实处, 为冠名企业高效培养对口人才。对此笔者提出三点建议, 仅供参考。
1.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人才规格确定冠名企业。
2.学校与冠名企业签订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
非对口就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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