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会组织 评估 第三方评估
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其中,政府是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主体之一。我国社会组织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伴随着有关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探索,评估也作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发展起来。在我国,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是从2007年开始的,当年民政部启动了首批基金会的评估工作。2008年、2009年又分别启动了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2011年,启动了学术类社团和涉外基金会的评估。2012年,又启动了联合类、事业类和公益类社团的评估管理工作。2010年,民政部正式颁布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推动我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上述评估办法对评估对象的参评条件、评估机构及职责、评估程序及方法、评估等级管理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近几年来,民政部对所管辖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每年都安排了评估,并向公众公布评估结果。在民政部政策指引下,地方各级政府也逐步加强了对地方性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越来越规范化的评估工作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政府逐步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以及越来越多地将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与政府公共服务购买及其他资金扶持挂钩,笔者认为,社会组织评估将越来越引起社会组织的重视,成为其内在需求,这就要求我国社会组织评估模式进一步完善,以真正发挥对社会组织发展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一、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模式
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的活动。因此,社会组织评估的要素主要包括:评估目的、评估主体、评估程序和指标、评估客体、评估结果的应用以及资金来源等。本文对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以归纳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模式。
(一)评估目的
2010年,民政部公布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国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实际上是将评估作为一种监管手段,以此实现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在实践中,由于政府逐渐加大了公共服务购买的力度,并且将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资格与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挂钩,因此,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评估实际上间接地为政府选择合作伙伴提供了依据。
(二)评估主体
本文指的评估主体既包括评估活动的组织者,也包括评估的具体实施者。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区分公共服务的“提供”(provision)和“生产”(production)的问题,这种区分大大增加了政府发挥公共经济职能的多样性。按照奥斯特罗姆的理论,社会组织评估主体实际上也可以分成两个角色。角色之一是评估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发起评估,建立标准,提供资金,并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角色之二是评估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按照发起方的要求具体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当然,上述两种角色可以同时集于一身――既是组织者又是实施者;也可以二者分开,组织者负责安排评估,提供资金,实施者具体进行评估。在我国,目前主要是由民政部门发起的社会组织实施评估,民政部门提供资金。而评估的实施者在各个地方,各个政府层级则各有不同,有的是由民政部门自己进行评估,而有的则被民政部门委托出去,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当然,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从理论上既可以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也可以是营利性的企业,甚至可以是其他政府部门,但目前民政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指的是独立的社会机构,大致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场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等专业评估机构。
(三)评估程序和指标
目前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程序和指标主要由民政部门确定。2010年,民政部公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对评估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对评估内容也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管理是分级分类管理,因此,社会组织的评估标准实际上根据类别有所不同,包括社团评估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标准,基金会评估标准等等,但这些标准无一例外是由民政部门制定的。
(四)评估客体
评估客体即评估对象,既可强制也可自愿。民政部对参与民政部评估的评估对象的资格进行了规定,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或者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评估;同时也对不接受评估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总体上,我国民政部门目前发起的社会组织评估实行的是自愿原则,满足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选择参加评估,也可以选择不参加评估。 除了自愿原则之外,由于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因此社会组织评估也是分级评估,即不同层级的民政部门分别只负责在本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评估。例如,《民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中显示,2010年前(含2010年)参加评估,有效期已满5年或2012年12月31日前在民政部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加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简而言之,在哪里登记,则在哪里评估。
(五)评估结果的应用
评估结果应用是决定评估效果的重要因素,再完美的评估过程,如果结果不能得到恰当的使用,则评估的价值就不能体现出来。总体上来讲,评估结果要与社会组织未来的发展挂钩,使评估良好的组织获得更多更好的资源,使评估差的组织在不同程度上丧失机会。为了发展,社会组织应重视自身能力建设,重视评估工作。民政部2010年发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实际上并没有对社会组织评估的结果、应用有明确的表述,事实上,在很长时间里,民政部进行的评估主要是一种监督手段,其评估结果对社会组织并未产生明显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一评估活动的影响力。当然,随着政府逐步向社会组织开放公共服务供给的合作机会,逐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民政部发起的社会组织评估也逐步引起了社会组织的重视。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将评估等级与政府资源支持联系起来,如2014年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该市有关政策规定3A、4A、5A等级社会组织将分别获2万元、4万元、8万元财政资金奖补,并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本文认为,对于需要外界资源支持尤其是政府资源支持的社会组织,如果能将评估结果与资源支持挂钩,如果能确保及加大政府资源支持力度,则评估将会成为社会组织的内在需求。总之,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结果主要是政府在使用,由于评估的公众影响力偏弱,其结果对捐赠市场以及服务供给方选择的影响还很小。
(六)资金来源
评估的发起者一般是资金的主要支持者,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承担,具体可能是来自于民政部门的工作经费,也可能是来自于同级财政的专门拨款。总之,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有一定影响力的主要是民政部门进行的社会组织评估,即由政府发起,评估标准由政府制定,实施者则可能由政府部门或是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学术机构、营利组织)来担任,结果主要供政府部门应用,资金由政府部门承担,这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评估模式。
二、社会组织评估主体多元化的选择
本文借鉴美国学者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观点,将社会组织评估的主体分为两个角色。角色之一是评估活动的组织者,负责发起评估,制定标准,提供资金,并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角色之二是评估活动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按照发起方的要求具体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根据上述对我国社会组织评估主要模式的分析,很显然,目前负责发起评估,制定标准,提供资金,并对评估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是民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评估的也主要是民政部门,有少数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主要是一些社会组织及市场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等专业评估机构。总之,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的活动。因为评估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它完全可以被视为私人物品,由市场来提供,企业也可以参与。当然,政府和有关社会组织也可以将之作为公共物品向社会提供。如果将供给主体分为组织者和实施者两个部分,那么社会组织评估在理论上可以有如下多种供给模式:
(一)政府组织,政府实施
指政府发动评估,提供资金支持,并且由政府部门自己具体实施评估。
(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或企业负责具体实施
指政府发动评估,提供资金支持,但是政府部门自己不负责实施评估,而是把具体的评估事宜交给非政府部门去做,这里的非政府部门可以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企业,政府部门实际上是向社会组织或企业购买公共服务,目前在我国被政府大力提倡的第三方评估实际上就是这种模式。
(三)社会组织进行组织并具体实施评估
指有的社会组织将评估作为一项非营利性活动来面向社会提供,在发动、组织,具体实施等各个环节全面负责。
(四)企业组织并具体实施评估
指企业将评估作为一种商品,向客户提供评估服务,并且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就像普通的市场交换一样,这也是社会组织评估的一种模式。
综上,在理论上无论是评估的组织者,还是评估的具体实施者都可以有多种选择。在社会组织评估的组织者方面,既可以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的评估,也可以是由社会组织发起的评估,甚至可以允许有关营利性企业将此作为一项有偿服务向市场提供。在社会组织评估的具体实施者方面,实际上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均可以参与。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为期一周半的初中常规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已经结束,现将我所检查的教学研究管理及教学评介两块的情况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教学研究管理涉及三个方面:集体备课、校本教研、课题研究。在集体备课上,几所学校教能坚持集体备课,有固定的时间,有场地、有制度,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既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又突出个人特色,为打造高效课堂奠定了基础。如逸夫中学提前一周,由组长分配任务,全体人员分析教材,然后两人一组,一人主备,另一人审阅,周五全体组员讨论形成集体教案,最后个人根据本班学生及个人实际,再作充实形成个案。城东初中、于乡初中采用教案、学案一体化,既高效又方便适用。城西初中、城东初中又要求教师学案用后反思,城西二中采用二级检评制,为下次教学案的编写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校本教研方面,各校都有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制度,有计划、有固定时间、有措施、有保障。形式多样化,教师积极参与,活动记录较为详实、一致,极大的服务了教学,在这方面,逸夫中学在每次教研时既有本次的主题,又有下次的主题,使教师在每次教研中,早做准备,城西初中,城北初中都有专家引领,各有职责,尤其城北初中,有工作月报表,内含本月主要教研工作,上月特色,上月问题,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城东初中,中山街学校研究讨论校本教材编写,容蒲板风土人情,韩阳初中、于乡初中、校本教研逐月安排细致、可行,但还在一些学校的某些组存在记录无日期,一般教研会和校本教
研记录混在一起。
在课题研究方面各校都是一个薄弱环节,城区三大初中开展较好,有课题、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果。电机初中推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探索与实践,省已给牌,现已上报国家;城北初中,申请英语网络教材实验校,还进行全校性的的教学反思大比赛。城西中学、中山街学校、逸夫中学将教师的教学反思分类装订成册。为以后的教学工作提供了许多可行的方法,但大部分学校只是申请课题,制定方案,还未实施,希望努力研究,真正服务教学。
在教学评价方面涉及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两个方面,在教师评价方面,伴随着绩效工资的发放,各校教能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细化评价,量化记分及时公示,极大提高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但各校在工作中仍在不断修改完善,使教师评价更趋全面合理,人性化。
在学生评价方面,由过去单一用分数评价学生,变多元化评价,各校或详或略制定了学生评价方案,朝着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学习过程评价,尊重学生个性,构建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来努力。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为期一周半的初中常规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已经结束,现将我所检查的教学研究管理及教学评介两块的情况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教学研究管理涉及三个方面:集体备课、校本教研、课题研究。在集体备课上,几所学校教能坚持集体备课,有固定的时间,有场地、有制度,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既凝聚了集体的智慧,又突出个人特色,为打造高效课堂奠定了基础。如逸夫中学提前一周,由组长分配任务,全体人员分析教材,然后两人一组,一人主备,另一人审阅,周五全体组员讨论形成集体教案,最后个人根据本班学生及个人实际,再作充实形成个案。城东初中、于乡初中采用教案、学案一体化,既高效又方便适用。城西初中、城东初中又要求教师学案用后反思,城西二中采用二级检评制,为下次教学案的编写提出了改进意见。
在校本教研方面,各校都有切实可行的校本教研制度,有计划、有固定时间、有措施、有保障。形式多样化,教师积极参与,活动记录较为详实、一致,极大的服务了教学,在这方面,逸夫中学在每次教研时既有本次的主题,又有下次的主题,使教师在每次教研中,早做准备,城西初中,城北初中都有专家引领,各有职责,尤其城北初中,有工作月报表,内含本月主要教研工作,上月特色,上月问题,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城东初中,中山街学校研究讨论校本教材编写,容蒲板风土人情,韩阳初中、于乡初中、校本教研逐月安排细致、可行,但还在一些学校的某些组存在记录无日期,一般教研会和校本教
研记录混在一起。
在课题研究方面各校都是一个薄弱环节,城区三大初中开展较好,有课题、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果。电机初中推广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探索与实践,省已给牌,现已上报国家;城北初中,申请英语网络教材实验校,还进行全校性的的教学反思大比赛。城西中学、中山街学校、逸夫中学将教师的教学反思分类装订成册。为以后的教学工作提供了许多可行的方法,但大部分学校只是申请课题,制定方案,还未实施,希望努力研究,真正服务教学。
在教学评价方面涉及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两个方面,在教师评价方面,伴随着绩效工资的发放,各校教能从德、能、勤、绩等方面。细化评价,量化记分及时公示,极大提高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但各校在工作中仍在不断修改完善,使教师评价更趋全面合理,人性化。
在学生评价方面,由过去单一用分数评价学生,变多元化评价,各校或详或略制定了学生评价方案,朝着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学习过程评价,尊重学生个性,构建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来努力。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2)从性质上讲,这类评估大多属于一种内部评估,是政府部门为提高自身的效率和责任而进行的自律式评。第三方独立机构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主体组成的一部分,有优于政府内部评估和民众评估的属性。
(3)从主体上讲,政府治理绩效评估主体主要是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组织。凡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赢利性、自治和志愿性等五个特性的组织都可视为第三部门。
(4)从问题上讲,我国的政府绩效评估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对政府绩效评估理论和实践研究不足,规范化程度不足,绩效指标体系权重设置不合理等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民主行政绩效难于考量、碎片化行政的绩效信息难以有效获取、审议行政的参与度难以评估、效率性的追求与前三者之间的协调难以测度。第三部门和政府部门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关系。第三部门在社会问题突出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方面。第三部门存在的政民不分问题,政府通过财政补贴、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第三部门,导致第三部门行政化,活动缺乏针对性,管理效率低下。将会使第三部门过度追求政治,丧失自身的使命。同时大量的第三部门和政府的职能重叠,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难点
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难点,来自于它本身固有的特点,首先,评估体系不完善,我们要以中央政府为中心,建立一些最基本得评估准则. 其次,政府评估体制不规范,往往只是根据上级领导的个人观点,这就难免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 政府绩效的测度重在关注结果,而不应是政府活动关注型,也不应是投入关注型。绩效如以政府活动与投入为度量,就可能导致政府劳民、扰民与资源的浪费。必须以“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的度量,这才可以保证绩效预算起到改进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绩效只关注结果而不是政府活动与投入,也必然有力地时时提醒政府官员,其活动与投入不得偏离为民造福这个目标。
第三部门绩效评估的特点
对比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我们可以发现其作为最佳政府绩效评估主体具有如下优势:
1、成熟的政治理性。第三部门都是依法建立的正式组织,有自己的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文化和规章制度。它所作出的任何判断或决定都是基于充分的调查和理性的分析之上的,少了些政治冲动和政治狂热,多了些理性与成熟。
2、独立性。第三部门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资金来源上都是独立于政府的。第三部门的民间性一方面使自身脱离于政府的控制,另一方面可以使其避开一些利益团体的干扰,保证其在政府绩效评估活动中的公平、公正、客观。
3、评估结构的权威性。第三部门的非赢利性可以避免组织为获利而受制于一些利益集团,歪曲其评估结果。
4、评估成本低廉性。因为第三部门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可以有效避免寻租行为,因此第三方绩效评估能有效降低政府绩效评估的成本。
5、专业性。我国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多是由一些专家和教授组成的研究机构或专业的调查机构、评估机构等。无论在理论储备还是评估技术方法上都有优于其他评估主体的优势,评估的专业性能显著提高评估结果的精确度和有效度,为政府绩效改进和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帮助。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对司法权的尊重和信任,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即司法权运转过程中社会公众充分认同和依赖, 对于裁判结果社会公众自觉执行。然而我国司法公信力存在较多不足。从公众看, 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普遍不高, 普法活动的开展和法学教育虽有一定作用, 但公众的认知与法律的标准之间隔得太远。一件案件判决后, 有一方胜就有一方败。败的一方通常将错归究到法院, 认为司法不公, 一直固执己见, 对法院的解释置之不理, 这导致司法公信力不足。从官方方面看, 长肘间存在的腐败问题给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公众信访不信法, 导致近年信访量激增。而且法官自身也存在能力问题, 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法官渎职, 徇私舞弊, 二是法官专业素质、工作能力不足, 办理案件有所欠缺, 给公众留下不良印象。
因此, 近年来对司法公信力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那么如何对司法公信力进行评价呢, 无论基于司法机关自我评价还是社会评价, 二者单取其一都会有失司法公信力评价的全面性与客观性。构建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机制便应运而生, 将法院的内部考察和作为独立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对满意度的调查结合, 通过设立确保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数正确真实的标准, 并构建一套层次合理、关系清晰和简便易行的评估体系, 并根据这一体系, 在评估结果形成以后, 发挥其作用, 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分析: 谁来评估、怎么评估、评估结果如何实际应用。
一、谁来评估第三方机构的确定
国内外司法公信力评估的开展均以法学院校或者统计分析专业机构居多, 因为这些院校或专业机构拥有坚实的理论研究基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 而且营利性相对不强, 相对而言具有非常好的社会信任基础。笔者认为, 我国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机制宜主要以法学院校及科研机构为主要组成主体, 同时可以适当吸纳部分律师代表、民意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作为观察员或直接参与第三方组织。
二、怎么评估评估体系的建立
既然选择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司法公信力评估, 则应由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据专业的要求来具体组织实施, 从司法实践和统计理论出发, 构建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体系。样本数据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观性样本数据: ( 1) 诉讼参与人 ( 原被告、律师) 的调查问卷, 这个是核心, 应以此为重点评析; ( 2) 庭审录像点评; ( 3) 二审法官点评; ( 4) 卷宗抽样点评。2、客观性样本数据: 对某一时间跨度内, 法官办案质效数据的挑选, 这个就是根据法院系统内部的数据来进行。
构建一套层次合理、关系清晰和简便易行的评估体系, 如何选取指标是确保司法公信力评估指数正确真实的标准。设定一级指标, 即司法公信力综合指数; 选取二级指标, 司法品行、司法廉洁、管理能力和法律能力; 确定三级指标, 由于对司法公信力的认知本身就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 因此选择了司法公信力感知度的指标用来描述各个评估主体对司法公信力的主观感受。这是由于每一个评估主体有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追求, 所以在选择的考量上存在不同。
三、评估结果的实际应用
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的最终目的在于有效提升法院、法官、法律的公信力, 实现司法权威。因而评估结果形成后, 应当及时在法院内部及时公布第三方评价意见, 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导向鞭策作用, 建立改进机制, 提升司法公信力。
首先, 法院专门监察部门于每年初或每季度初公布第三方评价意见, 并认真做好历史数据的同比分析, 深入查找法官工作作风、职业道德不当言行和存在的问题原因, 为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 提供参考数据。
其次, 法院应以问题为导向, 认真开展调研, 进一步找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瓶颈”问题, 结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细化措施, 落实责任, 加强改进机制建设。
最后, 加大奖优罚劣力度, 将外部评价结果与院内自我评价数据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根据评价结果奖优罚劣, 鞭策责任部门和法官加强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 对司法公信力也越来越看重。而仅由司法系统内部进行评估难以达到说服公众, 达到公信的地步。因此构建第三方评估机制势在必行, 同时要达到公平公正, 构建一套层次合理、关系清晰和简便易行的评估体系也是重中之重。同时在评估结果形成后, 应当及时在法院内部及时公布第三方评价意见, 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导向鞭策作用, 建立改进机制, 提升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第三方评估,评估体系
参考文献
[1] 关枚.司法公信力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8.
[2] 佟九阳.浅议新形势下如何塑造良好的司法公信力[J].法制与社会, 2013 (12) .
第三方评估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行风、提升效能,全面依法履职,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教育局2016年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内容,按照“立查立改、真查真改、破立并举”的原则,着力解决学校办学过程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教不廉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教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否重点整治本校党员干部和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吃请、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
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本单位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二)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实行校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是否利用职权在履行职责、学生就学等方面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在学校管理中存在搞一言堂、违背民主程序等问题。
(三)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在校服、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乱办班、乱收费、乱招生、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一条实施意见;是否改善服务环境,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敷衍、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对学生及家长存在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诉求渠道,对学生及其家长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安全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规范办学执教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从2016年4月份开始,2016年12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6年4月14日至4月30日)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成立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履职尽责专班,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
(二)查找问题阶段(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和收集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将组织专班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查找师生反映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在此阶段,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将派出政风督查员定期不定期对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督办问责。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学校要认真梳理归类,制定出切实可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发现的突出的个案问题,学校要及时反馈,并通过一定形式向全校公开。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曝光一批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底)
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寻找差距,查漏补缺,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规范作风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和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工作落实,学校成立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陈俊智同志任组长,是学校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张少毅,唐杰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年级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组织专班,张少毅同志任组长,唐杰,陈华民同志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履职尽责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并及时做好与市教育局的联系沟通,做好上传下达和督办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性,要清醒认识自己的岗位职责(作为学校就是履依法办学之责、作为干部就是履管理育人之责、作为教师就是履教书育人之责、作为职工就是履服务育人之责),特别是干部职工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与转变作风、提质增效紧密结合起来,学校党支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来抓,纪检监察部门、校办以及校务值日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服从服务于市教育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为大局,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觉参与到工作中去,力争在年底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教育目标考核取得显著成绩。
(三)严肃整改问责。做好履职尽责工作督促检查,关键在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问题。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要敢于唱黑脸,对学校整体和部门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督促、坚决纠正、绝不姑息。对不重视、不行动、慢行动的部门,学校将严格执纪问责,从重追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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