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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精选8篇)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1篇

一、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1、治理主体合作缺失

武汉城市圈内各个城市间的合作治理缺失,政府、市场同第三部门的合作治理缺失。各地方不同利益实体不愿意出让自己的既得利益,造成地区间的对抗性竞争,使得市场被条块分割、运转不畅。目前,圈内政府合作领导机构, 即武汉城市圈建设领导办公室的决议权威性还不够,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约束力不强,无法保证各市按照领导办公室的决议行事。城市圈经济活动的扩散性、公共事务的跨域性和政府管理的边界性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

2、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城市圈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不清,供给主体缺位影响城市圈一体化进程。如武汉城市圈9个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次序不一致,难以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此外,武汉城市圈内的9个城市原有的地方法规制度不仅无法扩大适用到整个圈内,某些地方性法规制度甚至阻碍了城市圈一体化进程。

3、治理机制体制不畅

武汉城市圈还没有形成一个对城市圈内的参与单位有约束力的管理决策体制,也没有一个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未曾制订明确的职能分工与地域分工规划。这就使得武汉市与周边城市及各城市间的合作与协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显然不利于各个城市之间建立长期持续的合作关系。

二、国外城市圈治理模式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1、华盛顿都市圈的单中心治理模式

单中心体制下的都市圈治理机制有利于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尤其是在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更能充分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减少内部竞争和冲突,在处理跨行政区的交通建设、城市供水、污水排放等方面也具有显著的成效,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更加高效合理,同时可以剔除和减少不利于都市圈发展的竞争和冲突,使资源流动更畅通,从而有力地推进了都市圈一体化进程。华盛顿大都市包括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及弗吉尼亚州的15个县市,在联邦和州政府的支持下和成员政府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华盛顿大都市区的区域合作形成了统一正规的组织———华盛顿大都市区委员会。该组织组建于1957年, 目前已发展成为包括18名成员政府、120名雇员、年预算1000万美元的统一正规组织。大都市区委员会的财政来源于联邦和州的拨款、契约费、成员政府分摊。该组织职能众多,从交通规划到环境保护,解决了许多公众关注的区域问题,使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更加高效合理,有力地促进了大都市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2、纽约大都市圈的多中心治理模式

纽约大都市圈是实行都市圈多中心治理的一个典型案例。纽约大都市圈并非政府划定的行政区,而是由“纽约区域规划委员会”根据社会、经济特点而划定的“城市化地理区”,由纽约州、新泽西州北部及康涅狄格州南部的31个行政单位组成,总人口1800多万,总面积32400余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城镇密集区之一。早在1898年纽约就和它周围的4个县联合组成大纽约政府,但一直没有形成统一、具有权威的大都市区政府,但大都市圈内仍存在一些有限度的区域合作,如1921年纽约和新泽西州联合成立的港务局,1929年成立的区域规划协会,20世纪60年代成立的纽约大都市运输局。此外,针对一些具体的区域性问题,如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各种专门的协调组织也在不断产生、变化及消亡。纽约大都市圈展现的是一种松散而无统一的行政主体,以针对专门性问题的协调组织运行为主的治理模式,都市圈内各地方政府宁可通过各种共同建立的专门机构去处理区域问题,也不愿意建立一个管辖全部事务的大都市政府。

3、欧盟的国家联合治理模式

欧盟的治理机制是从以国家内部区域治理为中心逐步转移到以国家联合治理为中心的一种新型制度安排,它在欧洲巨大的空间范围内,以产业发展为突破口,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为欧洲一体化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二战后,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巴黎签署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正式建立了以共同市场、共同目标和共同机制为基础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此后又相继签订了一系列条约以推动欧洲一体化,《罗马条约》建立了关税同盟,实行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单一欧洲法案》对商品、劳务、人员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列出了300项立法,并规定了完成这些立法的时间表;欧共体成员国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于1999年实现了经济货币联盟。可以说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实质上是“制度一体化”的过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成员国之间通过签订一系列重要的条约和文件,将部分主权让渡给欧盟这一超国家机构。欧盟制度大体由基础条约、条例指令、裁决判例、议事提案、表决规则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条约在欧盟制度建设中最为重要,欧盟的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基础条约的规定而设置,在机构设置、机构运作、政策制定与执行、决策程序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契约、条约为纽带的法制化建设成为欧盟治理的基础。

4、国外都市圈区域治理模式的启示

(1)积极推动公众参与成为治理主体。国外城市政府在都市圈治理过程中十分重视引导相关利益主体特别是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市民作为利益相关最为重要的主体之一,直接具有相关的治理权利,对城市公共事物可以参与决策,实施和监督。

(2)形成政府、市场与第三方的多治理主体共同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的城市政府的行政部门应充分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整合城市区域内的社会资源,通过合理的授权与分权,使市场运作机制深入到城市治理的各个方面,形成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社会职能的履行方面,政府运用市场机制,将部分职能外包给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减轻政府负担, 降低运作成本,同时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使市场、企业和社会都能在都市圈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实现治理手段丰富多样化。

(3)治理机制的法制化建设。任何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都必须依法行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是实现善治的基本要求。无论是欧盟以国家共同联合治理为目标的制度安排,还是“单中心”或“多中心”体制下的都市圈治理,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力的契约达成的,对成员国或成员政府都具有约束作用,各种治理机制发挥作用也往往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法制化建设成为实现“善治”的基础。

三、创新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1、转变武汉城市圈治理主体

在建设武汉城市圈工作中,多元治理中心理念在磨合中逐渐建立。应充分调动企业、城市居民、非政府组织等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使其参与城市圈公共事务治理,并投身于城市圈的治理之中,同时赋予其对公共产品的提供及公共事务一定的决策、实施、监督的权利。因此,应不断提高政府与其他组织实体合作的能力。

2、明确武汉城市圈地方政府的权利与义务

在城市圈治理中,逐渐淡化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将政府职能限定在“清障、规划、引导、协调和搭台”五个方面。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组建圈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身组织能力,推进企业跨区域合作和流动。除了政府的作用,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依靠市场的力量,使城市圈之间的资源要素得到优化整合,形成合理高效的产业结构和公共服务。开展政府合作,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联动机制。应在遵循循序渐进、 从易到难、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尊重市场、依靠企业原则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职能的较变,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提高政府的行政水平和效率,为武汉城市圈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产品、要素、 人力资源、资本和技术能够遵循市场一体化的原则运行。

3、完善城市圈区域治理的法制化建设

武汉城市圈的治理需要通过签订一系列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才能达成,各种治理机制发挥作用也往往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的。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赋子武汉城市圈领导办公室一定实际权限。尽快制定《武汉城市圈区域开发与管理法规》和《武汉城市圈区域经济合作条例》 等,及时出台明确企业自主经营、鼓励市场主体独立自主地进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管理条例和地方法规。积极构建城市圈统一的法制平台。凡涉及城市圈发展中必须实行地方立法的项目,经圈内各市充分协商,由省人大或省政府行使立法程序。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执法机制。积极强化监管部门责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顿和清除各种有形无形的区域性市场壁垒。

摘要:城市圈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地理形态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文首先分析了武汉城市圈区域治理所面临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城市圈的治理模式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武汉城市圈的具体情况,提出创新武汉城市圈的治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武汉城市圈,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

参考文献

[1]Pierre J.,Models of urban governance:the institutional dimension of urban politics[J].Urban Affairs Review,1999,34(3).

[2]黄骊:国外大都市区治理模式[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2篇

关键词: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创新;国际比较;美国;德国;日本

中图分类号:F30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4-0035-06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界各国几乎都发生过“生态欠账”——以掠夺式、粗放型的开发利用方式过度利用森林资源,造成森林生态承载力下降,破坏了森林的生态平衡与物种的多样性。但是,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其生态价值对于维持一个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至关重要。为了纠正错误、保障发展,包括中国在内,世界上已有近四分之一的国家建立起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希望通过经济利益引导和法律制度规范,来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所谓生态补偿制度,指调整相关利益者因保护或破坏生态环境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具有经济激励作用的制度安排。[1]由于社会、法律、文化和政治环境的不同,各国具体选择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方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借鉴国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创新的经验,以下选择对美国、德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进行分析和比较,之所以采取这种选择,一方面这三个国度都属于发达国家,森林生态建设的政策制度和立法活动较多,并且它们分别属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从中可大致比较两大法系在森林生态补偿立法上的差异,为我国森林生态建设建立更完整的参考系。

一、美德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制度创新与实践

以下主要从创新活动和制度内容两方面,分析美德日三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制度创新。

(一)美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创新

1.制度创新。1960年,美国颁布了《森林多种利用及永续生产条例》,标志着美国的森林经营思想由生产木材为主的传统森林经营走向经济、生态、社会多效益利用的现代林业。1980年美国通过《环境综合性反应、补偿和责任法》(又名《超级基金法》(SUPERFUND ACT))1993年成立了“森林生态系统经营评价工作组”,对森林的经济管理向现代生态系统经营转变。同年克林顿接受戈尔的建议拟提出了BTU税法,这实质上是一部生态税草案,但是受到了共和党人以及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州议员的反对,最后搁浅。[2]此后美国再没有提出生态税法案,但是专家认为这种情况迟早会改变。[2]2006年针对过去十几年美国政府对于森林生态环境管理的政策缺陷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布什签署了一份关于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法令。

2.制度内容。由于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国家与各州均有独立立法权,因此具体关于生态补偿的法律规范较杂,最基本的有:(1)退耕计划政策。美国采用保护性退耕政策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由政府提供补偿资金,购买生态效益,以成本分摊法核算,对原先种地的农民为开展生态保护放弃耕作所承担的机会成本损失进行补偿,约占农民所需成本的50%-75%,合同期10-15年。补偿中的标准不统一,主要依据环境评价体系来确定各地补偿费。[3](2)超级基金法。它为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的责任、赔偿、清理和紧急反应以及弃置不用的有害废物处置场所的清理作了规定,还专门设立了“危险物质信托基金”,用以支付环境损害引起的迁移和补偿行为。虽然该法不是生态效益补偿法,但从负向补偿角度形成了美国环境损害反应和责任制度。(3)服务市场战略。对私有林地实施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战略,以有效提高生态服务质量。例如,在美国南部以及中西部上游区域,政府允许林木所有者对外有偿提供生态系统服务,让他人入林狩猎野兔,作为交换条件,林地所有者必须担当好森林管护人角色,保证向兔子提供生存林地。[4]四是引入竞争机制。美国在生态补偿中不采取统一的固定标准,通过竞标机制来确定与当地自然经济条件相适的补偿标准。

(二)德国的森林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1.制度创新。1975年,德国公布了《联邦保护和发展森林法》,并正式制定了森林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一体化的林业发展战略。1991年,德国设立了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基金,其主体是州际财政平衡基金,专门用于解决生态补偿资金的地理空间分配问题。[5]经过长达20年的争论,1999年4月1日德国通过了生态税改革草案,并于2000年1月1日通过《持续生态税改革法案》。此外,德国林业委员会主席团进一步提出建设“生态账户”的补偿政策建议。

2.制度内容。德国《联邦保护和发展森林法》确立了森林多效益永续利用的原则。德国联邦森林法规定:森林采伐量不得大于生长量;对于采伐迹地必须进行更新,私有林主不按时更新的,由林业部门组织更新,费用由私有林主承担;林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等。德国通过征收生态税,开辟了稳定的资金渠道,获得了选民的支持,对于提高税民的环保意识、提高环境质量也有巨大的促进作用。[6]当前德国国有林全部由政府投入、专门管护,联邦及各州政府对林业的投入占政府财政预算额1%左右,德国政府也以政策鼓励和引导私有林向生态功能型方向发展。

德国州际财政平衡基金设立的目的,在于实现富裕地区向贫穷地区直接进行生态资金的转移支付。横向转移支付基金由两种资金组成:一是扣除了划归各州的销售税的25%后,余下的75%按各州居民人数直接分配给各州;二是财政较富裕的州按照统一标准计算拨给贫困州的补助金。

《持续生态税改革法案》的实施采取逐步推进方式,至2003年前在已有的燃油税里每年每英里增加征收3分,并引入电力税,2003年前每千瓦征收0.5分;由此第一年度德国获得43亿,至2003年约增至170亿。Kohlhaas认为生态税之所以能够在德国取得成功,就在于它实施了多改革步骤,而未让工业和商业的负担过重。[2]德国林业委员会通过的决议案,承认林主在过去自由运作时期取得的成绩,对按规定标准经营森林的业主,以具体的草案形式把森林效益的经济化和森林经营措施转换到实践中去,执行在生态账户框架内的生态林效益销售,以及土地的合伙经营。[7]

(三)日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

1.制度创新。1993年通过《环境基本法》,确立了受益者负担原则。2003年修订了《森林•林业基本法》,该法对森林生态价值予以确认。2006年修改了《森林法》,该法建立了保育林制度以及相应林地使用补偿制度。

2.制度内容。通过立法,确认了森林的生态价值范围和形式。根据日本《森林•林业基本法》的解释,生态价值范围具体包括国土保持、水源蓄养、自然环境保护、公民保健、防止地球温室效应、供给林业产品等。根据《森林法》按达成的目的划分,森林生态价值体现为:蓄养水源,防止土砂流失,防止土砂崩蹋,防止飞尘,防止风、水、潮、旱、雪和雾灾,防止落石危险,防止火灾,养鱼,保存航向标,公众保健,保存名胜古迹风致等。

确立了日本保育林制度和水源税制度两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规定保育林有七大法定种类,包括森林生态系保护地域、森林生物遗产资源保扩林、林木资源保护林、植物群落保护林、特定动物生息保护林、特定地理保护林、乡土保护林。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日本国家和都道府县,在推行政令时,必须对因指定保育林遭受损失的森林所有者或使用林地赖以收益者进行补偿。并规定由农林水产大臣对于以上未列出、但确属必要的可加以确认,海岸管理者有权对协议的海岸保护区内的公益林进行指定。但以上费用并非全部由国家负担,其第三十六条确立了受益者负担原则,即由于公益林的指定获得利益的地方公共团体等,在所受利益的限度内,也应承担根据前条应该补偿金额总额的一部分。此外还通过设立水源税,拓展补偿渠道。[8]

二、国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比较

基于特定的政策选择需求,不同国家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创新实践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补偿主体、补偿资金来源、补偿对象、补偿原则和补偿标准等方面。

(一)补偿原则

国际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原则主要有:一是公共负担原则(public-pays-principle),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在生态效益补偿中采用这种原则, 在操作中以政府作为一般补偿主体,通过征税或收费获得补偿资金,再经由财政支出实施补偿,其实质是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付费[9];二是污染者承担原则(polluter-pays-principle),由于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对健康和财富有害,污染侵害者理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森林具有降低以上危害、缓解人类精神压力的生态价值,面对不特定的受害者与受益者,可以对侵权赔偿责任进行延伸,由污染者承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10];三是受益人承担原则(benefitor-pays-principle),因为自然资源和外部环境对于人类健康和财富具有重要价值,从森林生态价值中获得利益的相关者,应承担部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成本。

在美德日三国,政府都是最主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由此可见公共负担原则是最主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原则。但是在具体实施中,三个国家都纳入了其他补偿原则作为补充,如德国的生态税征收工作刚刚启动时,采取的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渐进地提高标准,从燃油与电力工业设备设施中征税;而美国的大量森林在私有林业主手中,因此强调政府与经营者的责任分担,采用了受益人承担原则;日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立法,基于国家负担与受益人负担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要求受益者承担部分补偿责任。

(二)补偿主体

美德日三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具有非单一性,包括政府和市场两类补偿,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政府。为了在生态补偿中引入市场交易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要求对森林产权进行清晰界定。由于美德日三国都是私有制国家,因此产权制度都十分清晰,这种情况有利于市场补偿模式的运作。美国由于森林生态服务市场发育较早,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还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市场作为补偿主体的特征明显;德国和日本都将政府作为最主要的补偿主体。德国在国有林的投入和管护部分由公共财政支付;在私有林的其他生态效益补偿上,采取征收生态税方式,由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提供补偿;在生态横向转移支付上,体现了一定的市场补偿特征,但仍具有较强的政府干预色彩。日本无论是直接动用财政预算推行保安林制度,还是通过收取水源税实施森林生态补偿,政府都以补偿主体的身份出现。但是日本在将政府作为补偿主体时,要求中央与地方的严格补偿配套,按4∶1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从补偿原则看,德国和日本都贯彻受益者补偿原则,将部分森林生态利益获得者也作为补偿主体。如德国在易北河生态治理中,由作为主要生态受益者下游区域向上游区域进行补偿转移支付;日本《森林法》规定,地方公共团体等从公益林指定中获益者也作为补偿主体,承担有限补偿责任。

(三)补偿资金的来源

政府的公共财政提供,在几个国家都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虽然美国在过去选择“‘由政府购买生态效益,提供补偿资金’的政策手段来促进生态效益的提高”[3],但很明显这不是唯一的补偿途径。于政府财政补偿之外,美国是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国家,其补偿资金也有一部分来自森林生态效益商品化渠道。德国最鲜明的补偿资金来源,在于征收生态税,首先针对污染者,再然后及于社会公众,此时税收财政是森林生态补偿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其次采取“横向转移支付”策略,或者通过州际财政平衡基金,由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横向转移支付生态补偿金,或者由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承担补偿责任。日本将公共财政预算作为补偿资金重要来源,并有针对性地征收水源税以获得部分资金,此外,还从公益林划定中受益的地方公共团体等提供有限补偿资金。

(四)补偿对象

虽然国有林是生态效益供给的主体,发挥着生态主体调整功能,私有林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生态效益供给能力较差。但是,无论是否实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国有林也是全部由政府投入、专门管护的。之所以设计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目的在于对私有林因为管护及限制经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所以私有林应作为补偿制度对象。从补偿对象结构看,三个国家的补偿对象均为私有林。美国大部分森林在私有林业主手中,德国有约46%的私有林,日本的保安林50%以上为民有林。[8]美国和德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均为私有林主或农民。日本的保安林制度和水源税制度补偿的对象都是民有林(私有林),另外民间设立的“绿色羽毛基金”目的也在于对私有林建设提供资金支持。[8]

(五)补偿标准

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水平和补偿内容的差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存在一定差异,但各个国家都进行过调整,以提供更为合理的补偿标准。对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美国不采取统一的固定标准,而依据环境指标或公共团体评定,采取成本分摊法进行生态补偿,当前补偿标准大致为每公顷116美元[3];同时,美国的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极具弹性,还通过引入竞标机制来确定与当地自然经济条件相适的补偿标准。德国的森林生态补偿采取机会成本法核算,因此补偿标准较高。日本在保安林制度中,采用了损失补偿、税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性贷款和项目支持五种补偿形式,各种形式的补偿标准是独立的、多层次的,其中对于保安林管护,采取了高于一般造林1倍的财政补贴。[8]

三、中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中国森林是个森林覆盖较广的国家,一般重视森林生态建设,相关补偿制度早已成形,并不断发展,但是还存在一系列悬而未决的问题。

(一)创新制度

1998年中国修订《森林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规定补偿范围和对象,并于2001年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将之正式纳入国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体系。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决定以财政预算方式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资金配套。此后,2004年和2007年,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又先后颁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中央与地方生态补偿基金的来源与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和调整森林生态补偿范围与标准。

(二)制度内容

中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贯彻中央与地方两级事权配套的原则,国家财政部建立“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在补偿方式上,规定重点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平均每亩补偿额度5元,对直接管护者的补偿标准为4.75元。从补偿对象看,《森林法》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归入中国政府补偿的范围,这些防护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但实际补偿范围要比上述窄得多,根据2004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补偿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为此,2007年《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将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宜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等非国有林地,以及林业重点工程在重点公益林区域内造林未成林林地,也被列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三)存在问题

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承担,政府是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唯一的补偿主体,市场的补偿功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补偿资金的唯一来源渠道系政府财政收入,通过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获得,资金来源渠道过窄,森林生态效益受益方长期脱离在补偿责任之外。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公益林只有公有林(包括国有林和集体林),没有私有林。现有补偿对象只包含特定的“防护林和特殊用途林”,一些重点公益林,如防护林中的农田和牧场防护林,特殊用途林中的实验林、母树林等,无法进入保护范围,但它们却具有重要的生态安全和生态景观价值。此外,中国执行统一的补偿标准,没有考虑林分质量、起源、年龄和地类等差异;且标准偏低,所补偿的给付依据仅是公益林管护支出,而不对因被划入公益林的林木所有者的机会成本损失进行补偿,也不对公益林的生态价值进行补偿,导致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远比其他国家低。

四、对国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借鉴

通过以上对国外森林生态补偿立法的分析,反思我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有以下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一)纳入受益者承担原则

森林生态效益的占有应合乎公意,需要受益者公平分摊生态责任。森林生态效益作为公共产品,具有强外部性,部分受益人可以免费的“搭便车”,易导致生态资源的管护成本支付困难,以及使用效率低下问题。因此国外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创新中,极为重视受益人承担原则的应用。但是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一直贯彻公共负担原则,如采取国家财政预算形式支付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上是由全国人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建议打破现有补偿原则,针对国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森林生态资源分布的不平衡状况,从受益者承担视角,规定社会中不同经济实体根据森林生态获益承担补偿责任,具体制度设计可以借鉴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日本要求森林生态受益者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的方式。

(二)实现补偿主体多元化

国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主体较为多元。一种方式是由政府主导的公共财政预算支付,它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模式,德国与日本比较倾向采用这种补偿手段,并且这两个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生态税种。另一种是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法则,通过购买或行政合同等实施市场化补偿,美国政府非常强调发挥这一渠道的作用,通过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战略等,实施弹性补偿。但是中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政府为唯一补偿主体,灵活性偏小,建议通过明晰森林与林地的产权、建设森林生态服务市场、引入森林生态商品市场的交易和竞争机制等,发挥市场补偿的辅助作用。

(三)调整补偿对象范围

各国设计森林生态补偿制度的初衷,在于就私有林部分因为划入公益林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而国有林的管护成本本来就由政府承担,因此均不存在通过补偿制度实施生态补偿的问题。但是,中国森林生态补偿制度却仅将国有重点公益林列为补偿对象,并不承担对私有林的补偿责任。不仅如此,现有重点公益林的补偿范围也不够宽泛。建议进一步调整和界定我国的林木和林地产权,逐步改变对国有林发展的财政资助渠道,逐步关注对私有林的生态补偿;同时扩大现有公益林的补偿保护范围。

(四)实施更灵活的补偿标准

根据国情采取灵活的政策,不同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界定范围存在差异,美德日三国对不同种类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不同,对于不同权属的公益林的资金给付方式存在差异。像美国那样引入市场补偿模式,甚至采取由私有林主自行订价的竞争型运作方式,可以使得补偿标准更县有弹性。而像德国那样采取机会成本核算办法,会明显提高补偿标准。建议中国改变现有补偿标准“一刀切”的情况、减少补偿力度不到位的问题,科学地划定补偿标准,对于存在明显的投入成本和机会成本差异、存在明显的管护质量和产出效益差异的,应设置不同的补偿标准,具体制定补偿标准时应考虑进生态区位因素差异和森林管护质量不同,也可将机会成本损失也计量进去。

(五)拓宽补偿渠道

从国外经验看,即使以政府为主导的森林生态补偿,也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德日等国通过生态税、水源税等专门的税种,美国开通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市场,以期开拓稳定的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此外,美国可建设类似于“危险物质信托基金”之类的强制生态保险准备金,以减少作业企业的破坏性行为。德国通过横向转移支付基金,较好地实施了富裕和贫穷地区补偿资金的再分配。建议中国从以下四条途径改变单纯依靠国家财政预算支付的现状:(1)开征生态税,为森林生态补偿建立一个来源稳定、来向清晰,并且数额巨大的资金库;(2)设置风险准备金,对于过度资源依赖、经营方式比较粗放的经济实体,要求提交森林生态风险准备金,其生产经营活动所致破坏森林生态,必须恢复原有价值;(3)实施碳汇交易,形成碳交换机制,弥补森林生态补偿的公共财政途径资金不足的弊端;(4)参照美国建构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挖掘森林生态的经济价值,以之反馈和保护森林的生态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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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郭广荣,李维长,王登举.不同国家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方案研究[J].绿色中国,2005(6):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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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邵青还.德拟对森林生态效益采取补偿措施[J].世界林业动态,2004(5):11.

[8] 王登举.日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及最新实践[J].世界林业研究,2005,18(5):65-70.

[9] ROLAND MENGES.Involving household preferences in social abatement decisions:the interaction of public and benefitor payment schemes in the case of green electricity[C].7th IAEE Energy Conference,Bergen,Norway,2005:1-2.

海洋创新体系建设国际经验与借鉴 第3篇

关键词:海洋创新体系,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借鉴

近年来, 随着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 世界各国不断出台海洋法规与政策, 积极投入到海洋创新体系的建设中。虽然我国在国家海洋中心建设、国家及地方海洋产业集群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一些成绩, 但相比其他海洋大国和强国, 我国的国家海洋创新体系建设和相关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 海洋对于经济发展和强国战略的支撑还十分有限, 为了整合现有海洋科技资源, 打通海洋强国战略需求和海洋研究开发的脉络, 建立富有活力和路径创新突破能力的国家海洋创新体系, 我们需要积极借鉴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的建设经验。

1 澳大利亚海洋创新体系建设经验

澳大利亚是典型的海洋大国, 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创新体系已经发展比较成熟, 并且被纳入国家创新体系框架。澳大利亚海洋领域的创新驱动包括气候变化、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沿海地区发展和国家安全5个方面。当前专属经济区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是澳大利亚国家创新的重点[1]。当前, 澳大利亚海洋创新也面临一系列挑战:海洋研发基础设施不足、体制的发展和演变有待加强、海洋人才供应不足、海洋产业面临调整和转变以及海洋研发中的联网与合作。

为了解决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的挑战并且保护其海洋领土, 澳大利亚需要以连贯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方式进行海洋研发和创新。海洋研发和创新主要涉及知识生产、知识应用、扩散与吸收3个方面。在澳大利亚创新周期的“知识生产”部门, 发达的海洋研发占据重要一席。海洋研发主要通过政府资助的5个研究机构 (AIMS、CSIRO、BOM、GA和AAD) 进行, 同时,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学也参与其中。但是由于一些地区受到基础设施和资源的约束, 海洋研发的效益正不断减少。在“知识应用”方面, 主要的海洋研发机构及成果应用者之间的协作已经卓有成效。在特定领域内 (如, 政策、海洋预报、世界文物古迹区的管理和海洋资源的勘探等) 海洋研发成果的吸收是非常高的, 但是受到海洋环境的限制, 很多仍处于未知或开发不佳状态。从海洋研发领域向其他组织和产业界进行创新扩散在某些领域是很普遍的, 如, 海洋气候、海洋保护区与西北大陆架的探索等。然而, 在其他领域 (如, 旅游、航运、海洋休闲、海洋生物技术和海岸带发展) 海洋部门的分散性限制了创新的传播与吸收。

面对石油峰值、气候变化、食品安全和海洋保护的巨大压力, 澳大利亚需要在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上进行更广泛的创新, 并且建立更加系统的海洋创新体系。海洋政策科学顾问组 (OPSAG) 提出了澳大利亚海洋科研与创新的国家框架[2]:其框架主张通过合作 (涉及所有海洋活动参与者) 来创新国家海洋科学的研究, 具体包括:探索、发现和可持续性, 观察、了解和预测, 海洋产业的发展, 参与和知识转让。除理论框架外, 为了实现海洋资源利用的潜在利益最大化, 澳大利亚在海洋研发与创新的治理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包括政府间实施政策衔接以促进地区间的信息交流, 创新机构间的合作与分工以提高研发效率, 创新投资管理和资金监管, 以及研发项目的年度报告制等。

2 美国海洋创新体系建设经验

凭借优越的海洋自然环境、强大的综合国力, 美国在海洋学、海洋政策和海洋管理领域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并且多次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发展中起到里程碑的作用, 为其海洋霸权战略奠定了可靠基础。美国著名的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有太平洋海洋环境实验室、大西洋海洋学与气象学实验室、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以及斯克里普斯海洋研究所等, 这些科研机构担负了美国海洋科技创新的重要使命, 为海洋科技创新贡献了巨大力量。

进入21世纪, 美国加快了海洋开发与科技发展的步伐。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于2004年提交的《21世纪海洋蓝图》和接下来实施的《美国海洋行动计划》是对美国30多年海洋政策综合评价和经验教训的总结, 尤其是在加强海洋管理, 调整海洋管理体制, 增设高层次的国家海洋委员会, 加强海洋行政主观部门的职能;建立海洋政策信托基金, 大幅度增加对海洋的资金投入;加强政府人员和公众及学校的海洋意识教育等方面尤其值得我国参考借鉴。2007年发布的“绘制美国未来10年海洋科学发展路线海洋科学研究优先领域和实施战略”指出, 未来10年海洋科学优先发展领域包括:自然和文化的海洋资源管理、对自然灾害的恢复能力、海上作业、海洋气候系统、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与人类健康[3]。

美国环境委员会于2009年提交了《美国海洋政策任务内部报告》, 对海洋政策的目标和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为保障全球范围内海洋的平衡、高效、可持续和透明的开发和保护管理, 美国海洋政策的具体职责有: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 海岸带和海洋空间规划, 提升对海洋的感知和理解水平, 强化涉海部门地区间的协调和支持,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酸化的能力, 区域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确保海水质量和陆地用水需求, 关注北极环境条件变化, 提升海洋观测水平并纳入国际海洋观测网络。该报告还建议美国成立“海洋委员会”, 强化对海洋事务的综合管理。

除以上政策层面的支持外, 为了保持国民强烈的海洋意识、保证海洋人才的充足, 从中小学海洋科学知识的普及到高等海洋教育, 美国实行海洋知识的全民终身教育。同时, 为了配合海洋科学知识的传播, 美国专门设立了国家海洋补助金用于支持相关机构从事海洋研究。为保证资金充足, 建立了海洋政策信托资金, 加大资金投放力度, 把海洋利用收取的税收更多的用于海洋管理[4]。在创新途径上, 通过健全完善海洋基础设施, 建立先进的海洋研究平台, 拓宽海洋创新领域, 使技术创新与理论创新并驾齐驱, 不断推动海洋创新体系的发展。

3 日本海洋创新体系建设经验

日本是一个岛国, 专属经济区水域面积约为陆地面积的12倍。日本经济、社会发展高度依赖海洋, 海洋产业加上临海产业总产值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 经过多年的积累, 日本在海洋开发、科研和海上军事力量方面已经堪称海洋强国。

面对资源环境约束的日益加大, 日本在创新海洋体系建设方面也面临巨大压力。日本政府在海洋创新方面不断进行新的尝试。从沿海50 m水深的海域到离岸10 km的陆域, 日本海洋利用已经实现了空间集约发展, 成为海洋空间利用程度最高的国家。政策法规方面, “21世纪日本海洋政策”提倡要坚持海洋科学研究、海洋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平衡发展的原则执行海洋政策。2004年日本发布第一部海洋白皮书, 提出对海洋实施全面管理。2006年日本海洋政策研究财团和日本海洋法研究会提交了《日本海洋政策大纲:以新的海洋立国为目标》和《日本海洋基本法草案概要》, 论述了在海洋问题上日本应选取的道路, 提出海洋基本法的制定要以新的海洋立国为目标。2007年4月, 日本国会审议通过了《海洋基本法》。日本海洋法规的不断出台完善和政策上的衔接, 为海洋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 日本的海洋研究创新比以往任何时期进行着更为彻底的改变。在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 政府研发资金的60%以上资助给非大学科研机构, 而大学科研经费的20%来自工业项目资助, 产业研发的一小部分 (2001年所占比例为1.4%) 是由政府资助的, 金融危机以后产业研发速度开始放缓[5]。作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海洋科学研究由大学、政府部门及相关产业承担。其中政府部门科研主要集中于海洋科学技术中心。该中心承担着研究开发、设施配给、知识培训和信息处理的职责。作为日本海洋领域的一个“问题解决型”科研机构, 由日本国家财政支持建立的国家海洋研究所 (NMRI) 凭借在专业知识、研究设施和技术能力上的优势, 为政府和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包括拟定日本和国际的海洋技术标准、保护海洋环境、创新海洋技术和确保海洋运输安全等。NMRI的中长期战略如图1所示。

2010年是NMRI实施第二个中期计划的最后一年。作为对政府政策的紧密配合, NMRI在2010年的关键研究课题主要集中在温室气体的减排和排放标准制定、海上事故的技术分析、日本专属经济区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转移方面[6]。为促进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合作交流, 日本政府在许多地区建立了“创新集群” (innovative clusters) 。“创新集群”的设立旨在连接区域的创新参与者, 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作出了贡献。除了推动产学互动, “创新集群”也积极鼓励当地企业与分包商之间的合作。实践证明, 这种创新模式的实施已经形成取得很好的效果。

4 总 结

国家海洋创新体系涵盖涉海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与管理等一系列内容。为了能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海洋创新体系, 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都陆续出台国家海洋法规或政策, 并积极维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区域衔接和时序衔接。除此之外, 海洋创新体系的发展需要凝聚海洋基础研究和产业集群的力量。海洋基础研究大都是由政府科研机构和大学共同承担。澳大利亚和日本的研究机构多依靠政府的规划指导和直接投资, 而以美国为代表的海洋强国则通过将海洋科学研究根植于大学之内, 使海洋科研与海洋人才培养相结合, 这两种模式各有其优势和特色。同时, 国外海洋研究机构大都具有明确的社会公开义务和职责, 尤其是在社会公众的开放式参与方面有所突破, 在从事规范研究的同时, 激励和引导社会公众 (尤其是青少年后备人才) 对海洋创新活动的认知, 为普及海洋知识、吸引培养海洋科技人才奠定了基础。世界海洋产业集群大多是以领军企业及企业间组织的资助研究与开发、涉海科研机构的支持为基础, 形成的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群体。这些产业群体通过参与国际行业竞争和国际化产、学、研合作, 形成具有地方创新性产业集群和全球行业价值联结点双重性质的载体, 与相应国家的海洋研究及人才培养机构一起构成了国家海洋创新体系的主体。

在海洋创新资金投入与管理方面, 世界各主要海洋国家都将加大资金投入作为提高创新能力的必要条件, 但是在资金的来源方面各有侧重。美国政府在海洋创新方面资金投入较大, 通过建立海洋政策信托基金和国家海洋补助金等来支持海洋科学研究, 同时鼓励将更多的海洋税收用于海洋管理。相比之下, 日本则更加注重“产学研”的内部互动。此外, 国家海洋创新资金的运营和管理也日趋规范, 各国普遍把资金侧重投向本国的优势领域, 重视海洋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信息沟通, 健全与完善海洋创新管理体制, 以推动海洋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GUNN J, POINER L, SMITH N, et al.Review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submission on ma-rine R&D and innovation by the oceans policy scien-tific advisory group[R].Australia:Melbourne, Submission on marine R&D and innovation Cutler Review of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2008.

[2]Australian Government Oceans Policy Science Advi-sory Group.A marine nation:national framework for marine research and innovation[R].Australia:Published by the marine science steering committee canberra:2009.

[3]中国科学院海洋领域战略研究组.中国至2050年海洋科技发展路线图[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9:1-4.

[4]杨金森.海洋强国兴衰史略[M].北京:海洋出版社, 2007:144-146.

[5]STENBERG L.Governm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olicies in Japan[DB/OL]. (2004-01-13) [2011-03-20].http://www.innovation.lv/ino2/publications/japan.pdf, 2004.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4篇

关键词:国外大学生;就业模式;政策体系;就业指导

一、国际上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成功经验

(一)全美大学和雇主协会

该协会创建于1965年,全美大学和雇主协会还经常对就业市场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求职招聘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可供大学生或其他求职者参考的预测。被众多美国大学列为学生就业和求职指导用书的《择业》杂志是该协会定期出版的刊物之一。全美大学和雇主协会的宗旨就是帮助学生选择获得满意的工作,帮助雇主制定有效的人员招聘计划,并提供优秀人选。

(二)预备军官团

预备军官团(Reserve Occurs’ Training Corps,ROTC)是美国军官养成的制度之一。美国的公立大学、州立大学都提供军事科学课程,学生选修预备军官团的课程均可获得奖学金。预备军官团的课程分为两部分:基础课程和高级课程。其目的是要为学员提供对军事、空间、航海科学的知识学习,发展综合专业知识,养成诚实、荣誉和个人责任感,促进网家安全意识。一旦通过高级课程,获得学位,学生就会作为军队官员被委派到军队就职,并且需任职一定期限。这一制度起始于19世纪中叶,1916年颁布实施的《美国国防法》将预备军官团制度正式确立下来。

自实行预备军官团制度以来,为美国军队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国防高级人才,成为美国军队军官的最大来源。大学毕业后需要先入军官学校进修,然后分配到具体部队或基地中去。吸引高校毕业生进入军队服役,可以整体上提升军队士兵素质,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加速军队的现代化进程。同时,又可以消化大量的高校毕业生,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题,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一举多得。

(三)暑期实习计划

实施2009青年暑期实习计划(Planning for 2009 Summer Youth Activities),投入大量资金,在暑期为青年人提供实习或实践机会,提升青年人的就业技能,创造就业岗位。计划的实施分三步骤执行:首先用三周时间对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年轻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行为举止、风度仪表、简历书写、面试技巧、情绪调整等;接着给予年青人在环保职位、信息技术和媒体技术、保健和人性化服务、政府和公共服务四个领域中选择其中之一,有薪实习六周,最后年青人将参加一个有州或地方领导人参加的毕业仪式,并展现他们在暑期所学的内容。联邦政府鼓励州和地方政府尽早执行2009青年暑期实习计划,劳工部就业培训署还要求各州、地方政府快速清除现有的就业障碍,在暑期为青年人扩大就业机会。

(四)青年塑造计划

为使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广大青年能顺利就业,美国政府还启动了2009青年塑造计划(Youth Build USA2009)。该计划的实施对象是16至24岁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年青人或无家可归者,使他们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在大约6至24个月的时间内接受技能培训。这样,既能获取高等教育的毕业文凭,又能掌握技能技术,为他们日后踏入社会奠定生存基础。青年塑造计划2009年的主题口号是“重塑我们的社区与生活”,目的是发挥青年,特别是大学毕业生的聪明才智,为所有社区的所有人奉献自己,贡献他人。总体看来,该计划在解决了一部分青年就业技能的同时,还可以帮助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五)“保护主义”

德国政府在国内就业市场上对本国毕业生采取保护性措施,给外来的劳动力设置很高的门槛,外国留学生要想获得德国劳工部的工作许可非常困难,因为德国劳工局只允许外国人填补那些德国人不能胜任或无法填补的工作空缺,这从一定程度上减轻本国毕业生在就业方面的压力。

二、借鉴国际经验解决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结合国际经验建立一个全面调查大学生专业信息和人员需求信息的专业机构。

这样一个专业机构对就业市场的现状、发展趋势和求职招聘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等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可供大学生或其他求职者参考的预测,另一方面就是帮助学生选择获得满意的工作,帮助雇主制定有效的人员招聘计划,并提供优秀人选。

对就业市场现状、发展趋势的调查研究,不仅可以给就业者带来有用信息,而且可以给高校提供及时的专业需求信息,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秀更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二)结合国际经验开创选拔高素质军人的新制度

我国的传统制度是义务军制度,为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在原有的义务军制度下可以开创选拔高素质军人的制度,这两个制度是并存的。

这个制度不仅可以辅助我国传统的义务军制度,而且还可以为我国输入高素质的军事人才,更好的服务我国的国防建设。

(三)结合国际经验在全国实行暑期实习计划

现在的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毕业以后不能很好的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实行暑期实习计划,我们可以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将理论知识应用在工作中,这样不仅可以激起学习的兴趣,而且可以结合实际更好的学习理论知识。

在我国暑期实习早已不陌生,但是还没有成为制度和体系,还不够健全。我们应该把这样一个计划制度化,把国家、高校和用人单位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产学研相结合。

(四)结合国际经验在全国推行知识教育和技能教育相结合的制度

现在的大学生就业普遍遇到的问题是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很难在就业以后得到应用,理论知识与社会脱节,或是只有理论知识而缺乏工作技能。

推行这样一种结合制度,可以很好的解决现在大学生就业面临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文仁.浅析我国当前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J].中国成人教育,2010,(20).

[2]任萍萍.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商界,2010,(09).

[3]孙淑军.傅书勇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研究[J].药学教育,2010,(03).

[4]龙妍.陈刚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比较研究[J].职教探索与研究,2007,(03).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5篇

一、发达国家创新教育的发展与启示

发达国家的创新教育最早开始于企业的在职培训, 以后逐渐扩大到高校的正规教育。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 发达国家的高校创新教育取得了快速的发展,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 发达国家创新教育的发展。

(1) 美国。美国是最早实施创新教育的国家之一。每当国家面临危机时, 美国总是把教育改革作为应对危机的一项重要措施。1957年前苏联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 美国就深感受到强烈冲击, 于1958年颁布了《国防教育法》, 目的是使教育适应国际形势变化和国防竞争的需要。1973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麻省理工学院等四所院校成立了“创新中心”, 具体开展实施创新教育实验。在此之后, 美国高校的创新教育迅速得到普及, 有将近上百所大学开设了开发创造力的课程。20世纪80年代以后, 日本在电子等科技领域的崛起, 再次使美国深感压力, 美国人认为教育的落后将危及美国社会经济安全, 开始重建美国教育。里根总统执政期间于1983年提交了《国家在危险之中, 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报告, 提出“开展高质量教育, 建立学习化社会”, 包括培养学生探索、调查、创造的能力。布什总统任期内先后签署了《全美教育目标报告》、《美国2000年教育规划》等法律文件, 并提出了迈向21世纪的全国教育目标。克林顿总统提出了有关教育改革《克林顿总统的教育计划》, 强调把教育摆在国家的首位。 (2) 日本。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就确定了赶超欧美的目标, 特别强调教育要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日本的现代大学教育开始于19世纪末, 为其战前经济发展和战后经济复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成为世界瞩目的经济强国和技术大国后, 开始探索迈向“首创和领先的文明开拓时代”的创新道路。日本政府于1984年8月成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 并于1985年后短短的三年里发表了四次咨询报告, 提出面向21世纪的教育目标, 核心就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 把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3) 德国。德国的教育在欧美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许多近代西方的教育形式都起源于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 德国的大学教育十分强调学术自由, 强调教育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早在1976年, 当时的联邦德国颁布了《高等学校总纲法》, 核心是既要保留传统大学民主自治的特色, 又强调注重发掘大学的潜力, 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中心, 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尤其是要养成理性和批判能力以及责任感, 以更好地适应新的国际竞争的需要。近年来, 德国高等教育界更加重视对素质教育培养, 政府、高等院校以及社会各界都把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课题加以重视和研究。

2. 国外经验对我国创新教育发展的启示。

总结国外创新教育的经验, 可以为我国高校创新教育提供如下启示。一是教育改革在各国都受到了普遍重视。各国都认识到依靠创新教育带动人口素质的提高是保证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 把提高教育质量和进行教育改革当作一项紧迫的任务。二是致力于长期的教育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 各国的教育改革从未间断, 一方面是由于教育中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 决定了改革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另一方面各国都力图调整、完善和确立面向21世纪的教育制度, 希望能在21世纪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三是教育的重点由数量增加转向质量提高。各国都将有限的财力和物力集中投入到提高教育质量上, 力求造就符合创新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四是调整培养目标和改进课程结构, 各国都十分注重瞄准科技革命的前沿, 要把科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力争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赢得发展的主动权。

二、我国高校创新教育发展存在问题与原因

我国高校的创新教育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 经过近20年的发展, 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仍然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亟待我们深入剖析其背后的原因, 为创新型人才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

1. 我国高校创新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我国创新教育发展的现状, 对比发达国家创新教育的经验, 我国高校创新教育目前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教育培养目标和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高校课程设置重专业轻“广”、“博”, 课程与专业相关度极高, 但知识的广博程度和综合程度偏低, 课程设置普遍缺乏创新空间。三是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少, 且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高校实验室的开放程度较低, 学生很少有实际参加科研的机会。四是创新教育制度保障体系有待完善, 高校对创新能力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 缺乏多侧面、多维度的质量评价, 难以保证创新教育的个性要求。

2. 我国高校创新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制约高校创新教育发展的因素是多重和复杂的,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分析,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传统文化的影响, 儒家文化所崇尚的“中庸”之道, 形成了不敢求异冒险的心理“积淀”,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缺乏主动改变的魄力。二是教育的自身因素制约, 在高校课程设置上重视专业知识的培养而缺乏不同学科的交叉和融合, 在教育方法上大多采取灌输的方式而缺乏信息反馈和民主气氛, 挤压了学生独立思考的空间;学生在学习方式上大多采取以记忆为主的机械学习, 复制有余, 创新不够。三是教育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的缺陷, 应试教育依然是教育体制最基本的特征, 成绩考核鼓励对既有知识和成果的认同, 但排斥独立思考, 分数仍然是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的唯一尺度, 规范化、静态化的应试考核指标和规范性、标准性的考核体系难以评价具有能动性创新能力。四是教育者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高校中的许多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 大多是在原有教育体制中培养出来的, 本身就缺乏创新素质, 难以突破原有的思维方式。

三、加快建立我国高校创新教育的途径与对策

高等学校从传统教育向创新教育转变是我国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正如美国在1998年博耶报告中所提出的“要重建本科生教育, 培养创造性的领袖。”[2]为适应创新型人才发展的要求, 就必须建立我国高校创新教育的运行机制, 从创新教育走向教育的创新。

1. 进一步明确高校创新教育的目标, 强化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价值取向。

创新教育目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必须适应当今时代变革与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创新教育目标通常具有导向性、准则性、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基本特征, 创新教育目标设计要遵循层次性、非刚性、清晰性和可行性的基本原则。因此, 高校的创新教育要着力开发学生的创造力, 培养创造型、复合型的创新人才。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了“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 高校的创新教育应该是以造就社会需要的创新型人才为基本价值取向, 以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为总体目标。同时, 高校还应根据自身的层次定位和办学的指导思想, 确定创新教育的具体目标, 并将其分解成纵向和横向目标系列, 使抽象的教育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教育行为。

2. 加快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 改善创新教育的环境条件。

要加快我国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目前学校办学活力不足的根源主要在于长期以来教育领域实际存在的行政化管理。能否逐步去除行政化, 关键在于政府的决策和作为。[3]要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 政府要承担起调节高校创新教育运行机制改革的责任, 制定高校创新教育的规则, 创造正常创新教育机制的环境条件。把创新教育的自主权交给高校, 教育体制要由集权型向分权型转变、由消极服从型向主动适应型转变, 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3. 改善创新教育方式和评价方式, 注重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创新教育要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兴趣和个性, 启发学生的自主思考和建立“批判性思维”。师生关系也要由权威型向独立型转变, 形成平等、独立、民主的现代师生关系, 相互尊重对方的选择和意见。高校应主动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 更加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 并为学生争取和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要进一步改善创新教育评价方式, 改革阻碍创新思维发展的考试方法, 充分发挥评价的引导与监督作用。

4. 大力提高教师创新能力, 培养创新型教师队伍。

教师的创新能力直接决定创新教育的效果, 教师本身所具有的创造精神也直接影响着学生的创新热情。创新教育必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造就一批创新型教师。要加强教师的岗位培训, 培养教师具备崇高的职业精神, 树立崭新的教育理念, 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 同时具备出色的科研能力、娴熟的现代教育技术和良好的心理品质等基本素养, 要能够站在学科前沿, 预见学科今后的发展方向。

5. 强化开放性教育, 加强学生的实践性教育和训练。

创新教育突破了传统应试教育和狭窄专业教育的封闭模式, 转向开放性教育模式。通过实践教育活动, 有效改变学生单向地被动地接受教育的状况, 使教育方式变单向传授为双向研讨, 变单纯灌输知识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从而使教与学达到有效沟通, 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形成立体的教学模式,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摘要:本文在明确创新教育的概念及特点的基础上, 总结了发达国家创新教育的发展与特征, 深入剖析了我国高校创新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从高校创新教育的目标、高校管理体制的改革、改善教育方式和评价方式、培养创新型教师等方面探讨了加快建立我国高校创新教育的运行机制的途径与对策。

关键词:高校,创新教育,发展,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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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6篇

一、引言

创新国际化是指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或直接建立国外R&D机构以及建立国际技术联盟等形式将技术创新活动扩展到国外, 以创新资源获取的全球性、创新人才国际化、创新组织网络化为特征的技术创新范式。它使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外部组织之间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知识交易网络。企业可以更广泛地借助组织外部的知识和信息源构建自己的技术知识结构。

理论研究可以深入分析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机理和规律, 全面认识创新国际化的生态环境, 准确把握和测度创新资源国际分布、流动和全球配置的动态与趋势, 这样才可以制定适宜、有效的国际化路径和政策。尽管目前常州市企业创新能力仍然较弱, 技术创新国际化程度仍然较低, 但仍然能在恰当的理论指导下, 实现技术上的跨越和赶超。

二、常州市创新国际化发展中的理论基础

(一) 创新国际化折衷理论

邓宁提出的一种具有影响广泛的关于跨国公司和国际直接投资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获得、利用及开发三种关键的优势是企业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 其中包括区位优势 (Location advantage) 、所有权优势 (Ownership advantage) 、和内部化优势 (Internal advantage) 。

常州市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国际化战略来获取上述三种优势。首先, 东道国技术资源丰富, 常州市企业通过走出去战略可以充分享用这一重要资源。各国和各地区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不同的发展特色, 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也各有不同, 如日本筑波科学城、美国加利福尼亚的硅谷、英国剑桥的科学园区等。通常,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优势包括丰富的高级研发人才、领先的科技资源和最新前沿资讯等。这样, 实施创新国际化战略有利于常州市科技型企业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高层次研发人才, 解决当前困挠常州的高级科技人才匮乏的问题;有利于跟踪科技强国的研究开发最新成果, 捕捉各行业发展前沿资讯, 整合各种有利资源;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研发资源便捷地利用, 更容易获取发达国家和地区技术集聚所产生的输出效应, 促进边做边学的机制产生, 在知识和技术两个方面加强积累, 最终能够实现持续发展, 长期竞争优势亦由此产生。其次,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国际市场竞争已经逐步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的供应链竞争时代, 常州市企业急需通过所有权优势提升在整条供应链的地位。

目前, 常州市企业大部分仍处于供应链中的最低端, 只能从中赚取极低利润, 并且受供应链中的其他企业制约比较严重。通过创新国际化战略, 企业逐步从低端迈向中端甚至高端, 从加工为主转向研发和品牌营销, 最终才能提升企业的所有权优势。长期的对外开放和以技术换市场的失败经验表明, 单纯的外部市场的交易关系并不能保证技术创新水平的逐步提高。内部化优势旨在以企业的内部市场替代外部市场, 只有在企业内部建立市场, 才能更好地解决不能保证供需交换正常进行的问题。因此, 常州市政府必须推动科技型企业积极实施创新国际化战略, 通过中外合作、独资、中外合资等形式在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机构, 或者通过兼并和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 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建立企业内部市场, 克服外部市场上的交易障碍, 获得先进技术, 增强内部优势。

(二) 创新国际化小规模技术理论

1977年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刘易斯威尔斯在其发表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国际化》一文中率先提出了小规模技术

理论 (Theory of Small Scale Technology) 。

小规模技术理论是基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研究而形成的, 主要用来解释发展中国家企业与国外发达国家公司竞争时表现出来的优势,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拥有在民族产品生产上的竞争优势;其次是拥有为小市场需求服务的劳动密集型小规模生产技术;最后是实施产品低价营销战略。

小规模技术理论认为, 即使是业务范围和企业生产规模不大、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 也能够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和经营来参与国际竞争, 增强竞争优势, 这摒弃了原来那处认为只有垄断的技术优势才能打入国际市场的错误观点。常州市企业应该以此为签, 积极寻找自己的切入点, 打入国际价值链的中上游。

(三) 创新国际化技术本土化理论

基于对发展中国家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的关注, 众多产业学家和经济学家从多角度进行了分析, 其中英国经济学家拉奥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技术本土化理论”。根据他的分析, 对科技不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优势的最重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处于其特定的环境中, 技术升级亦是在此种环境中进行, 这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创新环境有显著不同, 主要是要素成本与质量有本质区别;其次, 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对于商品有其自身的特殊偏好和需求, 为了更好地迎合当地的消费需求, 这些国家的跨国公司通过对进口的技术和产品进行本土化设计和改造, 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 并且对于市场的把握可以看作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另外, 对于产品的本土化改造, 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相对于发达国家的企业来讲从生产成本上看更具有优势, 在小规模生产中, 成本更低, 经济效益更好;最后, 正是因为技术上的劣势, 使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把相当大的精力投入对市场的研究之中, 通过准确地细分市场, 开发出与名牌产品特征不同的具有差异化的消费品, 通过在较大的市场中准确定位自身的立足之地, 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完全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目前, 常州市的大部分企业仍以技术引进、模仿、吸收为主要的技术提升手段, 基础性、原创性的技术创新极少, 这点从企业申报的专利大多集中于新型实用型专利可以看出。这些企业在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后, 通过对产品市场需求调研, 根据国内消费者的需求适当的改造、消化和创新, 使生产出的产品贴近我国的生产制造能力和价格、购买能力和消费偏好、产品质量, 这使得一部分产品比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更具竞争力。该理论有助于常州市企业重新审视自已的竞争优势, 使他们更容易理解从技术模仿中如何寻求竞争优势, 进而形成自身的特色, 在与国际性的大企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四) 创新国际化产业升级理论

20世纪80年代后, 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开始加速增长, 这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经过经济学界的深入研究形成了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该理论表明, 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表现出不同的特性, 发达国家企业致力于引导技术发展的潮流, 表现为大量的研究与开发投入和处于尖端的高科技领域;而发展中国家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是利用其特有的“学习经验”和组织能力, 目的是掌握和发展现有的生产技术, 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的研究与开发性。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阐述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外投资的结构, 特别关注新兴工业化地区, 国家由发展中转变为发达、产业由传统转变为高技术的变化趋势。这一理论对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促进技术创新与积累、提升产业结构和加强国际竞争力等众多方面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 这将为研究常州市企业创新国际化战略奠定理论基础。“十一五”期间, 常州市国民经济总体呈现高投入、高增长、高效益的发展态势, 但民营经济仍是常州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国际化程度仍然不高。因此, 灵活运用创新产业升级理论并结合常州企业实际情况, 不断激发企业做大做强、向外向型、科技型方向发展, 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和国际化能力。

(五) 创新国际化资源基础理论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安蒂思彭罗斯教授认为, “企业既是一个管理单元又是一个综合了长久以来由管理决策确定的生产性资源的集合体, 企业成长动力的源泉恰恰是企业内部的资源。”这位经济学教授通过建构“企业资源企业能力企业成长”的分析框架, 强调了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作为企业成长基础的突出特征和功能, 揭示了企业成长的内在动力, 并把资源作为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到来, 企业间的竞争, 更关注他们在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获取、配置和整合能力, 而不是其竞争规模。因此, 常州市企业实施创新国际化战略时, 应当以资源的获取、配置和整合作为重点工作, 从而提升技术创新国际化战略的效果。

其于上述观点, 常州企业的创新国际化发展若想取得理想成绩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 常州市企业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获取有效的创新资源。资源的投入对于各种层次的技术创新都是非常必要的, 在全球范围内识别有利资源, 并获得这些资源是成功实施常州市创新国际化战略的关键因素。从微观层面即企业角度来看, 较好地利用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特有资源, 与东道国企业开展交流, 充分配置企业资源, 促进创新活动的产生和扩散是企业创新国际化成功的关键;其次是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 常州市企业需要不断强化其特有的企业文化和价值体系, 使公司自身的技术资源与外部创新资源熔合来实现更大的竞争优势。有限的资源通过资源配置可以实现物尽其用, 使企业创新成本降低, 增强企业创新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效果;最后是整合全球范围内的创新资源。对创新增值活动的全球性整合是全球竞争的本质。整合是一个企业战略的关键维度, 随着企业在价值链中角色的逐渐复杂化与交叉化, 整合有限的资源对于企业来说越来越重要。基于此认识, 将企业拥有的资源与企业外部可获取资源成功地进行整合, 是常州市本土企业由创新优势资源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的必经之路。

三、结束语

创新国际化是一把双刃剑, 这要求常州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化带来的机会, 与此同时规避国际化的风险。这就要求深入研究创新国际化发展的机理和规律, 全面认识创新国际化的生态环境, 准确把握和测度创新资源国际分布、流动和全球配置的动态与趋势, 制定适宜、有效的国际化路径和政策。

参考文献

[1].龚绍林.跨国公司技术创新国际化趋势及我国对策[J].当代财经, 1996 (12) .

[2].陈菲琼, 虞旭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对自主创新的反馈机制研究:以万向集团OFDI为例[J].财贸经济, 2009 (3) .

[3].朴抱一.知识力密集型企业——华为20年启示录[N].中欧商业评论, 2008 (3) .

[4].陈劲.创新全球化——企业技术创新国际化范式[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7篇

1 国际航空经济区创新发展模式研究

本文选取孟菲斯机场与空港经济区、荷兰史基浦机场与“机场城”、韩国仁川机场与自由贸易区、日本名古屋中部国际机场等12个国外及港台航空港建设的成功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将以上国际航空经济区归纳成航空产业型、商务贸易型和交通枢纽型三种发展模式。

1.1 航空产业型

航空产业型航空经济区主要以航空货运产业为主导,其特点是四通八达的物流服务、全球入驻的产业以及多种运输模式并存。美国孟菲斯空港经济区具备此发展模式的典型特征。

美国孟菲斯国际机场依托Fed Ex超级转运中心,建成全球最大货运空港[1],货邮吞吐量连续17年领先,使其成为全球最大货运空港。其空港经济区为孟菲斯的国民经济产值做出了巨大贡献,已创造了数十万个工作岗位,直接经济产值高达200多亿美元,使其成为田纳西州最大城市,多次蝉联“全球最大货运机场”称号,其物流运输高效协同发展,在运营管理方面的特点很值得借鉴。美国芝加哥的奥黑尔国际机场(O'Hare International Airport)也遵循航空产业型发展模式,是美国面积最大、客运最繁忙的机场。

1.2 商务贸易型

较成熟的商务贸易型航空经济区一般伴以“机场城”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存在,为该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其特点是非航空业发展良好,是该地区的商贸中心、旅游中心。荷兰史基浦机场与“机场城”、韩国仁川机场与自由贸易区、迪拜机场与自由贸易区、伦敦希思罗国际机场、法国戴高乐机场、日本关西国际机场均属于这一发展模式。

其中,荷兰史基浦机场与“机场城”、韩国仁川机场与自由贸易区不仅属于商务贸易型航空经济区,还朝着多元化综合模式迅速发展。荷兰阿姆斯特丹的史基浦机场同时作为荷兰乃至欧洲前列的货运和客运机场,是法航荷航等的航空枢纽要地。作为荷兰的核心经济增长极,倚靠国家积极的扶持政策,史基浦机场周边形成了商业物流园区和商贸中心等集群,从而形成了航空物流产业、航空制造与维修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时装产业以及金融咨询产业这几类产业的产业聚集[2]。韩国仁川机场于2008年跻身全球前30个最繁忙机场和世界第五大最繁忙的货运机场,永宗航空都市城和仁川经济自由区已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航空城规划为东北亚领先的物流、旅游和商务枢纽,经济自由区更给人以国际化新城之感。

1.3 交通枢纽型

交通枢纽型航空经济区地理位置优越,并可能是该地区的中转机场和商贸中心。比较典型的交通枢纽型航空经济区有日本名古屋中部国际机场、洛杉矶国际机场以及香港国际机场。

日本名古屋中部国际机场,也叫名古屋常滑机场,占地约470万平方米,是填海而建的海上机场,该地区经济活跃,系日本产业中心地带,内有丰田等国际知名企业,制造业发达。为方便乘客,将该机场打造成中转机场,国际国内航班使用同一候机楼,使得旅客在此转机变得极为便捷。洛杉矶国际机场和香港国际机场不仅具备完善的货运设施,还拥有以机场为中心的综合商业设施,提供消闲娱乐、展览、酒店等服务。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现状研究

2.1 政策现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是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与2013年3月7日国务院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而建设的综合实验区。

规划提出,要打造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发展航空货运、完善供应链体系与基本的机场口岸功能;加大力度扶持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依托空港经济区形成航空大产业集群,建立国际级基地;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完善经济区开放条件,打造现代航空都市。依据国务院批复对实验区的总体要求,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13-2040)》,进一步明确了实验区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等内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中提出借鉴国际经验,依据航空港实验区总体布局结构,规划建设集政治、文体、居住、商业、生态为一体城市综合服务区,为航空港实验区打造成为国际交通枢纽中心与对外开放的现代航空都市提供服务支撑,建设成绿色智慧航空都市[3]。

2.2 区位现状

航空港实验区是目前全国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级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批准的第一个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国家级新区与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航空港实验区位于郑州市东南方向25公里,是集航空、高铁、城际铁路、地铁、高速公路于一体、各种交通方式零换乘的综合交通枢纽。目前实验区实际代管面积约400平方公里,下辖12个办事处,2013年末常住人口50.8万人。根据省政府批复实验区概念性规划,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概念性总体规划(2013-2040)》,预计到2020年,实验区人口达到90万人,2030年达到190万人,2040年达到260万人。河南地处国家南北、东西交通大动脉的枢纽要冲,实验区空域条件较好,有利于实现客运货运“齐飞”;便于合理规划主要航线,有利于辐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带等主要经济区,具备发展成为国内航空枢纽的独特优势。实验区内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位于中西部与沿海地区交界处,是我国重要的大型航空枢纽机场,发展空间大。

2.3 产业现状

目前,主要经济指标保持高速增长,航空物流、制造业、服务业快速发展。

郑州机场货邮吞吐量跻身全国机场前列,电子信息、生物制药等一些现代新兴产业以航空枢纽为依托正在加速集聚,呈现航空大产业集群的良好态势。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建设布局已初具规模,各类功能性口岸不断汇聚、功能不断完善,区港联动机制初步建立。航空物流、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是实验区重点发展的三大主导产业。根据实验区发展实际,目前正在规划建设八大产业园,分别为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航空物流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精密机械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航空制造维修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商贸会展产业园。

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截至2014年11月份,全区生产总值完成349.5亿元,增长17.5%(三产比例为3.5:85.7:10.8);全口径财政收入158.5亿元(海关关税收入122.6亿元);郑州机场旅客及货邮吞吐量再创新高,完成旅客吞吐量1 580.5万人,同比增长20.29%;货邮吞吐量37万吨,同比增长44.86%;运输起降14.7万架次,同比增长15.64%。2014年旅客吞吐量位居全国第17位,货邮吞吐量位居全国第8位[4]。

3 国际航空经济区创新发展对航空港实验区建设借鉴

3.1 提升航线通达能力和管理功能

将郑州航空港区规划为国际航空枢纽,有利于以航空产业发展为龙头全面带动创新改革的步伐,促进区域经济的大发展。

一是要加快机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机场扩建信息工程规划如基础设施类网络系统、设备设施类系统、安防监控类系统及新技术的应用,创造条件对机场货站进行整改,完善功能,查缺补漏;二是提高航空港实验区与全球枢纽机场连接度,服务质量与国际机场水准接轨;三是要瞄准建设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目标,吸引Fed Ex等大型航空货运公司入驻港区,不断提高客货运增长率。同时,要积极推进高效便捷的地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要把城际铁路作为重点,创新融资方式,尽快建成郑州机场连接郑州市区以及开封等重要城市的城际铁路;信托全省发达的交通运输网络和枢纽条件,加快推进航空与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高效衔接,实现“铁公机”一体化发展,形成客运的“零距离换乘”和货运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综合运输体系的效能和效率。

3.2 推进高端产业发展和带动作用

国外实践建设经验表明,发展航空港经济,加快现代航空都市建设,必须要重视最初的产业布局调研与设计规划工作,以实现航空产业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建设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完善实验区产业布局与规划,探索、选择新的产业发展方式,提升实验区优势产业竞争力,在选择主导产业时,以围绕产业链与产业集聚为导向,以“三力”型项目为重点,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围绕确立的航空经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5],重点引进并实施国内外知名或具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项目,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产业链与产业集聚,实验区主要集聚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外向度高的先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先考虑发展电子信息、高新材料、精密机械等航空主导产业,周密规划这些产业在航空港经济区的布局,形成航空产业集聚区,支撑航空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3 完善配套政策,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政府的政策支持,是放大航空枢纽功能、发展航空经济、建设航空港的必要条件。

实验区在政策设计方面,要立足于扩大开放的需要,充分借鉴仁川机场政府出资、给予经济区大量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以及迪拜政府实行的“开放天空”政策,不单开放航权,而且开放时间,使客货机能够随时轮候停泊。吸收自由贸易区的政策条款,努力在政策层面实现突破和创新。一方面作为先行先试的实验区,应充分抓住机遇,向国家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项目支持。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高规格的专门班子,研究相关政策并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包括财税金融、土地管理、产业投资、对外开放、区域合作、科技人才、社会发展等政策。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自由贸易区试点,结合上海、成都、沈阳等综合保税区发展的实践经验,可以先从投资管理、贸易监管、物流加工、仓储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

4 结语

国际航空经济区创新发展模式必将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建设影响巨大。作为郑州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和国内航空经济区发展的代表,航空港实验区应从航线通达能力和管理功能、推进高端产业发展和带动与完善配套政策等方面积极向国外成功建设的航空经济区吸取建设经验,将航空港实验区真正建设成为“国家航空枢纽”,明确定位,利用优势,实现航空港实验区未来更好更快发展。

摘要:本文基于国际航空经济区创新发展模式分析以及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研究,从航线通达和管理能力、高端产业带动和配套政策完善三方面提出国际航空经济区创新发展对郑州航空港综合试验区建设经验借鉴。

关键词:国际航空港经济区,航空港试验区,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若干问题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5(2):98-111.

[2]王蕾.探寻临空产业的取舍之道[EB/OL].http://www.caacnews.com.cn/newsshow.aspx?idnews=221678,2016–09–16.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N].河南日报,2013-04-08.

[4]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若干问题研究[J].区域经济评论,2015(2):98-111.

大学创新的国际借鉴 第8篇

一、文献综述

大学与城市的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要议题。在国外的相关研究中,大学为城市发展提供动力的方式主要有:为城市科技创新提供具有特殊知识技能且训练有素的创新型人力资本,并且从事能够产生多重反馈与正溢出效应的研究活动[1,2,3];培养和吸引大量的精英人才与科学家,为当地公共知识存储和人才市场资本积累做出贡献[4];通过专利申请和授权成为当地科技发展与增长的重要引擎[5];为创新体系中的隐性知识转移和人才引进、储备提供支持,成为“社区公共知识创新的参与者”[6]。Audretsch和Feldman对三种知识资源———R&D投入、技术工人和大学进行了研究,发现大学具有突出的知识外溢效应,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7]。大学的知识溢出机制还体现在作为知识载体的毕业生身上。Saxenian的研究指出,毕业生是把知识从大学转移到高技术企业的重要渠道;企业在地理位置上处于高校或科研机构密集的区域,获得知识溢出的优势将更加明显[8]。Guston研究认为大学作为经济发展参与者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企业和大学关系的性质,也使公立大学成为地区的重要角色[9]。

近年来国内学者也在不断加深对创新型城市的理论研究。代明分析了创新型城市研究与实践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的原因[10];刘硕、李治堂按照城市侧重的不同产业,将创新型城市划分为高新科技创新型城市、传统工业制造业创新型城市、服务业创新型城市和文化产业创新型城市[11];许爱萍将创新型城市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萌芽期(原始阶段)、植入期、体系形成时期(成型期)和繁盛期四个阶段[12];杨冬梅、赵黎明、闫凌州从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创新制度和创新文化等方面剖析了创新型城市的要素构成[13];马池顺、喻金田则从创新主体、创新资源和创新环境入手构建了创新型城市成长影响因素的三维模型[14]。大学与城市的互动关系也已逐渐成为多学科领域交叉研究的热点:李松丽从稳定性、发展性及多样性三个方面分析美国大学与城市的相互关系[15];郄海霞重点关注美国研究型大学对城市经济和产业的贡献[16];王瑞文、张嘉、盛刚研究了建设创新型城市与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关系[17]。

总体而言,国内外关于研究型大学与创新型城市建设这一主题的研究处于两个不同的层次:国外大多数集中于中观和微观层面,聚焦于大学与城市创新体系之间的发展特点、互动路径与创新模式等问题;而国内学者的研究则更多地集中在宏观层面,重点探讨大学在城市创新及发展中的功能地位。最近几年,一些具体的个案研究在该领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18,19,20,21]。而以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为典型的研究型、创业型大学与创新型城市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作用机理也受到较多的关注。本文选取华盛顿大学作为案例,分析其在西雅图城市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期为国内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实践参考。

二、西雅图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状与经验

西雅图(Seattle)是美国太平洋西北区最大的城市,是旧金山以北和芝加哥以西最大的人口集中区,既是美国太平洋西北部商业、文化和科技的中心,也是美国主要的旅游及贸易港口城市。西雅图经济发达,人均年收入在美国大城市中居第4名,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的总部设置于此。西雅图的科技创新发展主要来自微软和其他软件、互联网和通讯公司,如亚马逊公司、Real Networks和美国电话电报无线公司。甚至当地的星巴克总部也投资了许多互联网和软件公司。如今,西雅图地区不仅拥有微软、波音、亚马逊、Expedia、谷歌、AT&T等国际著名的大企业,而且正成为华为、中兴、任天堂、HTC、百度、浪潮、艾德思奇等外国公司进入美国市场的首选之地。在进入新世纪之际,西雅图市提出“通往高科技未来的十步骤”(10Steps to a High Tech Future),对城市的创新发展做出了细致的规划[22]。如今,西雅图作为新兴的综合性科技创新中心,其城市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各国瞩目。

(一)政府实施政策,吸引并留住科技创新人才

西雅图居民多为移民或移民后代,城市中有大型的华人、日本人和菲律宾人社区,这也形成了西雅图多元包容的城市文化。在2015年发布的全球初企生态系统指数(Global Startup Ecosystem Index)中,西雅图的创业生态系统位居世界第八[23]。西雅图获得此排名、乃至智能城市冠军的原因之一,在于它吸引创造型、创业型人才的能力。西雅图之所以能够成为美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与其政府实施的相应政策密不可分。这些政策包括:保持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创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发展思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上述激励措施有助于聚集高学历人才以及吸引科技创新人才,保障了西雅图源源不断的科技创新活力。现在,西雅图47%的人口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居民受教育程度在美国名列前茅。

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方面,西雅图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它率先提出并贯彻实施了“可持续发展的西雅图”模式,突出强烈的整体意识、区域意识和社区意识,成为世界上众多城市效仿的对象。西雅图促进绿色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打造精益绿色城市政府,二是营造健康的城镇环境,三是实现灵巧的流动性[24]。西雅图不少本地组织专注推广可持续发展,其中永续西雅图(Sustainable Seattle)与气候解决方案(Climate Solutions)是绝佳例子。西雅图市民自发成立了名为“可持续发展的西雅图”的自愿者组织,通过市民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指标,探索城市循环经济的道路。由于长期坚持绿色发展,西雅图在绿色发展的许多方面走在美国大城市的前列。如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在2009年7月公布了美国最绿城市排名,西雅图位列最绿的十大城市之首[25];2009年全美基于人均绿色建筑或人均LEED(美国民间绿色建筑认证奖项)建筑、人均农贸市场数、公营或私营的清洁技术产业孵化器、公营或私营的绿色企业目录等指标,对各城市绿色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评价,结果西雅图位列第二,仅次于波特兰[26]。

(二)发挥产业集群效应,有力促进科技创新

制造业是西雅图经济重要的贡献者,西雅图政府与美国制造工业委员会联合发起了名为“第一西雅图”计划(Seattle First),提供各种资源吸引和留住工业企业,专门设立了一个快速反应小组对希望落户和在西雅图扩张的公司提供服务,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为此计划启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如今,西雅图拥有全球领先的经济群体,包括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清洁能源等产业聚集在一起,形成了集群效应,更容易产生科技创新成果。

微软与亚马逊是西雅图地区科技人才就业的发动机,每年全美乃至全世界数以千计的大学毕业生和程序员汇聚到这里。在西雅图,微软的科技创新不仅仅在于微软公司本身的科技创新成果,微软联合创始人盖茨和艾伦是这个地区科技创新的主要投资者,他们的投资遍布全城。如盖茨曾向华盛顿大学进行大笔捐赠并将著名的基因科学家Leroy Hood吸引到西雅图,后者则创立了包括系统生态学研究院在内的多个生物科技公司和研究机构;保罗也通过他的Vulcan风险投资公司为DNDN、SGEN和Rosetta Inp等公司提供了大笔资金[27]。尽管2001年波音总部搬到芝加哥,但波音公司主要生产线仍留在西雅图地区;西雅图依然是波音民航飞机、波音工厂和波音职工信贷联盟(Boeing Employees Credit Union)的所在地。波音公司在西雅图雇佣的工人数量多达7万人。此外,西雅图还拥有400多家洁净技术及环境工程服务公司,近4000家与艺术设计相关的公司和组织,蓬勃发展的娱乐设备行业,以及全美最大的海洋业和渔业。

近年来西雅图市的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其发展速度受到了各个生物医药巨头的关注。在众多生物医药产业中心中,西雅图2014年生物医药产业雇佣率增长了7.1%,成为美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而肿瘤免疫疗法的先驱者Juno公司也坐落在这里,使西雅图成为了此次肿瘤治疗技术革命的策源地之一[28]。西雅图及华盛顿州拥有133家生物科技公司,其中多数是在华盛顿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哈金森癌症研究中心和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技术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在尤宁湖(Lake Union)南侧还建设了一个庞大的生物科技中心,汇聚了福瑞德·哈金森癌症研究中心、艾伦脑科学研究所、西雅图生物科技研究中心以及弗吉利亚梅森医疗中心等众多研发机构。

(三)采取支持性政策,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

华盛顿州近70年已经成为美国主要的清洁、低碳能源生产地,同时也是美国最大的智能电网示范项目所在地。西雅图市政府和科技工商界,在制造业开始外迁前就把清洁能源研发确定为西雅图未来发展的基础支柱之一。为此,西雅图市政府从技术、产品开发和商业化及其市场发展三个方面采取配套政策进行支持和引导[29]。

在技术和产品开发方面,市政府政策的主要倾斜方向是向大学和公共实验室的能源研发项目增拨资金,向清洁能源新兴公司的实验室提供资源、政策,乃至立法方面的保障,以巩固应用研究的进展,以及对实用性强或潜力明显的研发企业,及时进行税收调整等方面的刺激和优惠。

在技术和产品商业化方面,市政府积极协调相关行业,对潜力明显的企业给予商业方面的社会帮助,如帮助这类企业制定商业发展计划、寻求扩大科研生产资金,乃至为清洁能源企业家提供技术和管理培训、技术资讯,以及推动生产科研企业和产品消费企业间组建协会等。

在市场推介方面,政府不但为那些早期购买和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提供税收等方面的刺激政策,而且不断完善政府对清洁能源产品市场扩展方面的政策法规,如通过制定日益严格的清洁能源措施和政府购买标准等,为清洁能源产品创造需求。

清洁能源产业是西雅图市产学研合作的重要领域。其中一个典型代表就是成立于1983年的华盛顿技术中心(Washington Technology Center)。该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推动技术进步和商业化,通过高科技为华盛顿州带来经济利润。当前,华盛顿技术中心与华盛顿大学、华盛顿州立大学及当地75家能源企业展开密切合作。华盛顿技术中心也因此扮演着学术研究基地和企业孵化器的双重角色。

西雅图政府的努力,使该市现在已经成为美国西北部地区乃至全美在氢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研发方面的一大中心和领先地区。不断发展的清洁能源研发行业,不但为该市提供了上万个高薪就业机会,使西雅图经济远景潜力日益显现,且已成为西雅图周边地区每年高达20亿美元的清洁能源工业的引擎。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西雅图仍然会是全美最具创造力的城市之一。

三、华盛顿大学助推西雅图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途径

西雅图市政府明确城市定位、制定清晰的发展规划,奠定了西雅图合理的城市发展模式;微软、波音和亚马逊等知名企业的发展则在西雅图高技术产业化道路上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而华盛顿大学雄厚的科技创新实力则为西雅图高技术研发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一)发展优势学科,吸纳顶尖人才

创办于1861年的华盛顿大学是美国西海岸历史最悠久的公立大学之一,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在众多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知名大学,其在不同世界大学排名中的具体情况见表1。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公布的2015年美国大学研究生院排名中,华盛顿大学的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生物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图书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学、教育学等十余个学科专业都位居全美高校前十名的行列[30]。华盛顿大学在世界范围享有顶尖医科大学和顶尖计算机大学的美誉,为美国乃至全世界培养了大批顶级的科学家。

华盛顿大学从全世界最大范围,最广领域的人群中招聘杰出精英,拥有世界最顶尖的教师队伍。华盛顿大学拥有21977名教职员工,包括5803名教师,其中众多教授为所在学术领域的领军人物。华盛顿大学校友和教授中产生过11位诺贝尔奖得主,仅现任教授中就有6位诺贝尔奖得主,此外还有79位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30位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66位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61位美国国家医学院院士,5位美国哲学院院士,2位美国国家公共管理科学院院士,院士总数在美国大学中位居前列[31]。这一大批世界顶级的科学家每年可以培养出12000名学士、硕士和博士。华盛顿大学对城市建设的人才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各产业部门提供优秀的毕业生,特别是优秀的研究生;二是大学教师通过咨询服务、技术顾问、合作创业等方式为本地区作贡献[32]。

资料来源:各世界大学排名机构网站。

(二)培育创新文化,鼓励师生创新创业

华盛顿大学的价值观包括:正直(Integrity)、多元(Diversity)、卓越(Excellence)、协作(Collaboration)、创新(Innovation)和尊重(Respect)。创新文化始终是华盛顿大学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鼓励每一个华盛顿人基于过去和现实发现未来的灵感,追寻梦想勇于创新。作为西雅图市科技创新领域的重要基地,华盛顿大学是美国接受联邦经费最多的大学之一(见表2)。在最新的2015财年科研经费统计中,医学院(4.43亿美元)、公共卫生学院(1.03亿美元)、环境学院(0.83亿美元)、工程学院(0.78亿美元)和文理学院(0.68亿美元)是华盛顿大学科研经费数最多的5所学院。丰厚的研究经费为该校取得众多举世瞩目的研究成就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单位:千美元)

资料来源: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网站.Table 17.Higher education R&D expenditures,ranked by FY 2014 R&D expenditures:FYs 2005-14,网址http://ncsesdata.nsf.gov/herd/2014/html/HERD2014_DST_17.html,2015-7-31。

除了政府资助外,华盛顿大学还有雄厚的私人及企业捐赠,比如总部在西雅图的微软、波音公司长期资助华盛顿大学在电脑、资讯及工程领域的研究。这些公司对华盛顿大学的资助主要体现在对学校基础建设的投资上(见表3)。2015年,华盛顿大学和清华大学联合创建全球创新学院,该学院由微软公司出资4000万美金作为启动资金,以西雅图地区的全新设施为基地,开辟建立新的独立校区。依托该学院,两校将在全球范围内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授予学位,在跨专业融合及创新领域开展全方位教学和研究[33]。

资料来源:根据华盛顿大学网站相关资料整理。

2014年华盛顿大学由校长发起,专门设立“创新奖”(The Innovation Awards),用于奖励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新突破的个人。奖励金额从20万美元到50万美元不等。为了推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华盛顿大学还制定了适宜的奖励措施,以鼓励教师、科研人员申报发明和新技术,并与校方合作申请专利、许可协议等。奖励措施主要是将专利提成费分配给发明者和发明者所在的系。在技术转让办公室收取了15%的行政服务费后,其余的款项按专利提成费的金额不同,在发明者、研究院/系、大学三者之间进行分配。而分配至大学的款项则被作为研究生院的研究基金用于支持研究生与教职工的研究[34]。同时,在保持由华盛顿大学技术转让办公室掌握选择专利和许可权力的前提下,华盛顿大学与非营利机构华盛顿研究基金会签订了一项技术管理协议,华盛顿大学授权华盛顿研究基金会,使其成为华盛顿大学主要的专利与许可管理机构。该基金会则用自己的费用评价这些技术潜在的商业化前景,在美国或国外申请专利,寻找许可对象,谈判许可协议和监督许可协议的执行情况[35]。华盛顿大学还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商业基金,鼓励师生创业。目前学校衍生企业已超过250家,覆盖先进材料、清洁技术、工程制造、信息技术和生命科学等领域[36]。华盛顿大学为本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体制及服务,知识产权收入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校增加科研经费进而推动科技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对接城市主导产业,推动协同创新

如表4所示,华盛顿大学对西雅图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2015年,华盛顿大学对西雅图经济的贡献为91亿美元,其中,直接贡献40亿美元,间接贡献51亿美元。与西雅图主导产业的对接合作,是华盛顿大学服务西雅图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路径。

资料来源:根据华盛顿大学网站相关资料整理。

目前西雅图市聚集着生物工程、生物化学、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学者和专家。利用专业和人才的优势,西雅图在靠近华盛顿大学的华盛顿湖畔建立了西北高科技产业孵化器。孵化器可通过提供场地、共享设施、系统培训与咨询,获得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降低初创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西雅图充分发挥孵化器的作用,孵化生物工程、生物化学、医药、医疗器械领域的科技创新初创企业,带动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西雅图还借助华盛顿大学的能源研究室大力发展能源研究。华盛顿能源研究室通过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创造了许多新的成果,目前是世界能源经济领域的重要领导者。华盛顿大学能源研究室的研究资金高达14亿,这使其成为世界能源研究及其技术转移领域的佼佼者。华盛顿大学主要致力于更有效、少污染的能源措施和技术,研究领域包括能源生产、能源效率、能源存储、能源影响等方面。华盛顿大学有超过125个机构在进行能源领域的研究,每年大约接收9000万美元的科研基金,拥有专门的能源科学研究大楼和世界领先的能源研究设备。华盛顿大学在能源领域和清洁技术领域的研究成果丰硕,代表了西雅图最先进的科技创新水平(见表5)。

华盛顿大学也积极谋求与企业的合作。早在1965年,华盛顿大学与著名私立研究组织贝尔研究所合作,组成后来的生物科学和计算机软件公司。华盛顿大学设立了众多学科领域的“产业联盟计划”(industry affiliate programs),该计划旨在推动大学与西雅图当地企业的紧密合作。华盛顿大学为参与产业联盟计划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获取科技前沿信息;与教师建立合作联系;发现合作研究的机会;开发共享研究设备;知识产权使用许可;招聘学生;与其他公司建立网络联系。如今,企业与大学之间的联合活动在西雅图形成一个引进并诞生人才和智慧的创新网络。由西雅图市政府推进的“西雅图创业计划”(Startup Seattle),更是将西雅图的三驾高科技马车:微软公司、柯克兰宽带无线公司和华盛顿大学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所有资源进行整合,以期形成全美最多样化的科技创业社区,提供各类创业资源。负责该项计划的西雅图经济发展办公室还联合当地公立学校、社区组织和华盛顿大学等对创业者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创业指导。

资料来源:根据华盛顿大学网站相关资料整理。

总之,华盛顿大学已经成为西雅图市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思想库、资源库。华盛顿大学凭借自己的校园文化、智力资源和创新政策,深化与各类社会主体的相互协作,推动城市创新要素的培育,增进城市创新网络的扩散,支撑城市创新文化的繁荣。

四、结论与启示

创新型城市以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推动城市的发展,通过各种创新主体之间的交互作用而形成集聚与扩散知识与技术的网络系统。创新型城市提供良好的环境和生活设施,拥有大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精英人才,这吸引了大量的企业进驻,形成了集聚效应,促进了创新活动的开展[37]。创新集群的产生源头来自大学和研究机构,归宿在于新企业和新产业的涌现。西雅图作为新兴的科技创新城市,在建设成为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自然有其经验和优势,这其中包括重点企业如微软、亚马逊公司的产业集群带动作用;众多科技研发中心特别是华盛顿大学积极把科技创新成果转移到科技创新企业中;政府也实施相应政策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环境,使西雅图更具有吸引科技创新人才的优势。

研究型大学作为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以及培养高级人才的阵地,在助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发挥着得天独厚的作用。华盛顿大学与西雅图城市建设的互动经验无疑值得我国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学习借鉴。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市场主导的人才资源配置机制;完善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制度环境;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计划,加强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建立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市场,开辟国际人才中介通道,构筑吸引海外人才的网络[38]。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校“科技活动链”与“产业发展链”的建设,加强高校科技服务网络与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科技服务网络的衔接,拓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强化大学与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研究,充分发挥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和孵化器的作用,搭建产学研良性互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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