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晓,春晓李中,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
春晓,春晓李中,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精选6篇)
春晓,春晓李中,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 第1篇
春晓,春晓李中,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 -诗词大全
春晓
作者:李中朝代:唐体裁:七绝 残烛犹存月尚明,几家帏幌梦魂惊。
星河渐没行人动,历历林梢百舌声。
春晓,春晓李中,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 第2篇
春晓,春晓陆龟蒙,春晓的意思,春晓赏析 -诗词大全
春晓
作者:陆龟蒙朝代:唐体裁:五古 春庭晓景别,清露花逦迤。黄蜂一过慵,夜夜栖香蕊。
《春晓》两种英译本的对比 第3篇
“翻译难,诗歌翻译更难,古典诗词的翻译更是难上加难。”诗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它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在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多特点,而翻译活动本身在语言文化和信息转换方面就存有很大困难,因此很多人认为诗歌翻译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首先,诗歌的语言非常凝练,往往一句话甚至一个字就包涵无穷的意义,可谓字字千金。其次,诗歌重形式之美。所以,绝大部分的诗歌都很讲究诗行的对仗工整。最后,诗歌具有音乐美,这是因为其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读起来琅琅上口。所以,译者在译诗的时候不仅要译出诗意,还要将它的“音美”“形美”表现出来。下面本文将对《春晓》的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英译本进行对比评析。
原诗: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译文:
1)I awake light-hearted this morning of spring,
Everywhere round me the singing of birds
But now I remember the night,the storm,
And I wonder how many blossoms were broken.
Bynner
2)In drowsy spring I slept until daybreak,
When the birds cry here and there,I awake.
Last night I heard a storm of wind and rain.
How many blossoms have fallen again?
许渊冲
此诗为五言绝句,诗意隐约,句式对仗整齐,韵脚优美,节奏明快,读来意味无穷。本文将对此诗的两个译本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评析:
1.1 主题的表现
笔者前文已经提到过此诗不仅表达了诗人对春天的热爱之情,同时也表达了诗人对春光易逝的哀叹之情。先来看Bynner的翻译,他没有过度拘泥于挖掘作者对春光易逝的哀叹之情,而是依据原诗点出作者春晨醒来“light-hearted”的状态以及“the singing of birds”的美好春晨场面,以此来表现作者对春天的喜悦之情。接着他用一个转折词“but”,笔锋一转,“wonder”“storm”破坏了多少“blossoms”的场景,由此体现出作者的惜春之情。从作者起初陶醉在春光明媚之中,到回想起夜晚雨打春花,感叹美好春光的易逝,诗人的情感出现了跳跃转折,反而更为生动。再来看许渊冲的译文,前两句中“drowsy spring”及“birds cry”向我们展示了作者在春鸟的欢唱声中朦胧醒来的场面。“cry”一词的双重含义“啼哭”“鸟鸣”不仅将作者喜春的感情表达了出来,同时也暗含了作者淡淡的忧伤,为下文忧伤的笔调提前埋下了伏笔。最后两句中的“storm”和“fallen”同样体现了作者的惜春之情,尤其是最后一句“How many blossoms have fallen again?”更是将作者的忧伤之情表达的淋漓尽致。许译先是“由cry”一词暗含作者的忧伤,然后很自然地过渡到作者对美好春光易逝的感叹。
所以,两位译者均将原诗的主题表达了出来。不同的是Bynner通过转折的手段来表达诗人两种不同的感情,而许渊冲则是以自然过渡的方式来表达诗人两种不同的感情。
1.2 炼词
首先看一下《春晓》中“晓”字的翻译。《现代汉语词典》中“晓”的定义为“天刚亮的时候”,并给出相对应的英文dawn和daybreak。此诗中,Bynner将它译为“morning”,而许渊冲将“晓”译为“daybreak”。在英语中“morning”指“early part of the day between dawn and noon or before the midday meal”,所以“morning”的时间范围远远大于“daybreak”,因而“daybreak”更能贴近“晓”的含义。再来看一下“处处”的翻译。原诗中用“处处”来表达百鸟争鸣的状态。Bynner将其译为“everywhere”,许渊冲则译为“here and there”。总体来讲,这两种译法都能将百鸟争鸣的状态传达出来,所以这两种译法都是可取的,比较符合原文所要表达的形象。再看一下“啼”字的翻译。从诗行“处处闻啼鸟”中不难知道此处“啼”是指鸟儿的鸣叫。Bynner将其译为“singing”,向读者形象地传达了诗人喜春的感情。而许渊冲则将其译为“cry”。乍一看,人们会觉得此种译文传达的并不是春天百鸟争鸣的景象,反而会让读者有种莫名的忧伤。翻开《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我们就会体会到译者炼词的用心良苦了。词典中有明确的解释,“cry”一词不仅有“啼哭”之义,也有“鸟鸣”之义。通过“cry”一词的双重含义,译者不仅将诗人喜春的感情表达出来了,同时也将诗人淡淡的忧伤之情表达出来了,真可谓一箭双雕。再看一下“风雨”一词的翻译。Bynner将其译为“storm”,而许渊冲将其译为“storm of wind and rain”。通过联系诗的前两句,夜里这一阵“风雨”不是疾风暴雨,而应是和风细雨。正是和风细雨才把诗人送入香甜的梦境中的。所以两位译者将“风雨”翻译为“storm”不符合原文所表达的形象。但许译在“storm”之后又加上了“wind and rain”,一来比较形象具体,二来也是为了押韵,这么做也实属译者的无奈。最后来看一下“花落知多少”中“花”的翻译。两位译者均将其译为“blossoms”,与原诗“花”的形象相符。
所以,从炼词方面来看,Bynner在用词的凝练上还不是很讲究。而许渊冲作为一名中国学者,他对此诗的理解比起Bynner要更深刻,所以他在用词方面更准确、更流畅。
1.3 句法结构
通过对比两个译本的句法结构,首先,我们会发现Bynner的译文中有两个连词“but”和“and”,分别表明了转折、并列的逻辑关系,而许译中并没有采用此类连词。这是因为英语是重形合的语言,汉语是重意合的语言。“所谓形合就是仪仗形式(包括词的变化形态、衔接手段等)将语言符号由散(个别的词)’到集(词组乃至语篇)’组织起来的手段;而意合是仪仗意义,即内在的逻辑关系组织语言的手段。”(周玉忠,151)如果说汉语是重意合的语言,那么古诗则是意合语言最极致的表现。所以,从形式上看,古诗语言极少使用语篇衔接手段,而是依靠各个词组间一种潜在的联系来传达诗意的。英语是重形合的语言,所以其更重逻辑分析。正是这种以形合表意的思维方式使得Bynner在译文中加上连词以反映原诗中潜在的逻辑关系,让英语读者更能领会诗的真正意义。
其次,我们会发现Bynner在译文的一、三、四行中均增加了主语“I”,以强调诗行中的主语。同时,我们也发现许渊冲也在其译文的前三行中增加了主语“I”。而原文中并没有出现主语“我”这一字眼。这是因为英语是重主语的语言,汉语则多无主句及主语省略句。“所有英语的句子都必须有主语(除祈使句和感叹句外),即使在讲不出行为者或施事的时候,也要用一个形式主语it’。”(周玉忠,154)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两位译者在他们的译文中均译出了原文诗行中的隐含的主语。“由于受到天人合一’,即主客观统一思想的影响,汉语句子中的施事主体可以蕴含在行为事件的主观表现当中,因此在句法构造中,汉语的主语并不是必要成分,可能有,也可能无,故而汉语中有为数众多的无主句存在。”(周玉忠,156)而诗歌又是极其简练的语言,所有其诗行中的主语通常都隐含在其意义之中,而不是直接表达出来。
所以,从句子层面来看,Bynner的译文更能被英语读者所接受。而许渊冲受汉语思维的影响更深,他的译文的句子结构更接近原诗的句子结构。
1.4 韵律
古诗之所以读起来优美悦耳、抑扬顿挫,是因为其韵律之美。《春晓》这首诗既有头韵尾韵,还有双声叠韵。先来看头韵,“春眠不觉晓”中的“春”字与“处处闻啼鸟”中的“处”字构成头韵。再来看尾韵,诗行一、二、四句的最后一个字“晓”、“鸟”、“少”形成尾韵,其韵式为“abaa”,读起来韵味深长,琅琅上口。“从节奏上看,《春晓》为三字尾’的四句两联五言绝句,其诗喉竖读’(注:“诗喉”是古人给格律体诗每句第二字的命名)呈平仄平仄’之粘对’格式,形成了抑扬顿挫、低昂有序的节奏模式。”(徐国萍,55)最后再来看双声叠韵,此诗只有一处双声叠韵“处处”。诗人用这样的连绵字仍然是为了加强诗歌的音乐性。
通过分析上述两种译文,我们发现两位译者均没有此诗的头韵和双声叠韵,但许译却译出了尾韵。“break,awake”、“rain,again”这两组韵脚尽管与原诗aaba的韵式稍有出入,但这种节奏模式仍不失音韵美,可见译者的用心良苦。
因此,相比之下,许渊冲在处理此诗的韵律上要胜于Bynner。英译汉诗要译出原诗的韵律之所以异常困难是因为:“一是汉字均以元音(韵母)结尾,用做韵脚声音响亮持久,而英文多为辅音(声母)结尾,远不如元音响亮悦耳;其次,英语多为升、降两声调,轻重音不明显,很难体现汉语四声组合、跌宕多姿、乐感极强的声音效果。”(徐国萍,55)
2 结束语
从上面的对比分析中可以看出,两位译者的译作各有千秋。相比之下,许渊冲先生的译文更流畅、节奏更鲜明、对原诗的把握更准确。但译诗第二行的时态似前后冲突,不知是译者有意而为之还是疏忽所至。而Bynner的译文则更符合英语读者的期待视野。同时,我们也发现古典诗词是内容和形式高度融合的有机统一体,重“形”轻“意”或重“意”轻“形”都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古典诗词译成英文不仅应准确再现原诗的内容也应尽可能模拟原诗的形式,才能完整准确地传达出原诗的内容、风格和神韵。
摘要:由于中国古典诗歌自身的特点以及语言和文化的差异,因而翻译古典诗歌有许多难点。该文以《春晓》为例,从主题的表现、炼词、句法结构、韵律四个方面对比分析了其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英译本,并指出了各自的得与失,意在说明古典诗词是内容和形式高度融合的有机统一体,在英译古典诗词时不仅应准确再现原诗的内容,也要尽可能复制原诗的形式,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关键词:《春晓》,炼词,句法,韵律
参考文献
[1]毕蕾蕾.论《春晓》的三种译本[J].现代贸易工业,2008,20(3):197-198.
[2]陈萍.孟浩然《春晓》英译赏析[J].黄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9(5):29-30.
[3]吕程,陆振慧.《春晓》英译本评析[J].考试周刊,2008(12):27-29.
[4]马红军.翻译批评散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5]徐国萍.《春晓》英译本之对比分析[J].中国翻译,2001,22(2):55-56.
《春晓》的世界 第4篇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这估计是一个睡懒觉的家伙写的。春天因为气温适宜,所以睡眠质量会比较高一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这个时候,躺在床上,听到四周鸟鸣婉转。其实,作者躺在床上,怎么知道春天的美好呢?那是他的感受和想象,“处处”二字有趣的地方就在于,作者的耳朵仿佛长了翅膀,在天底下飞啊飞啊,四周的鸟声让他应接不暇。所以有的时候,睡懒觉应该也可以培养艺术想象力啊。
古人对于世界的感受,讲究“六入”,所谓“眼耳鼻舌身意”,佛教以为这是人生烦恼的开始,但是我总是想,如果一入不入,人变成一大坨刀枪不入、水泼不进的东西,你觉得会有意思吗?古人的妙处是充分运用各种感官去感知周边的世界,站着、躺着都能够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妙,而这一切的关键是有一颗善于感知周围世界的心。
就在他沉浸在对春天美景的想象中的时候,忽然隐约想起,好像昨晚上刮了一点儿风,下了一点儿雨,于是他牵挂起枝头绽放的花朵了,一夜的风雨,不知又有多少枝头的花朵被风雨打落了呢。一种隐隐的伤感油然而生。有人会问,孟浩然怎么就想到枝头的花朵了呢?其实第一句,不但点明了季节,也让我们产生一种惬意的感觉。所有关于春天的美好记忆都被他的一句话而激活了。在这样的心情里,再来看第二句写的鸟声,我们很自然地会在眼前浮现出一幅繁花似锦的画卷。所以接下来三四句的联想,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吧。所以说好的诗文,就像水流一样的自然。
古人有一个词语叫作“多愁善感”,其实不对,应该是“善感多愁”,就是因为作者特别能够感受周围的世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伤。大家都知道春天的美,但是大家知不知道,春天又恰恰是诗人们最感伤的时节。就像这首诗的作者,对于落花有着格外的怜惜,就好比我们喜欢一样东西或者一个人,就不许它或者他有一些些的被伤害。如果结合孟浩然这个人来说,就会发现,孟浩然就是一个悲情的人,对于山水有着格外的敏感,比如他另一首特别著名的诗:“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也是对黄昏有着特殊的敏感,内心因此而有了一种悠远的惆怅的。孟浩然对人事其实也很敏感。据说他有一次在好朋友王维的家里,玄宗突然到访,他就只能躲到床底下,后来被叫出来,引荐给皇上,他作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玄宗听了很生气,说是你不见我,我何尝抛弃你?于是就把他打发去隐居了。这件事情我觉得有几个问题,第一,玄宗因为一句诗而放弃了一个人才,实在不能算是有雅量。而更重要的是,孟浩然这么说,或许也是彼时彼地切实地感到了自己的人格没有受到尊重的自然流露。我们与人相处的时候,有时候是不是也可以凭借第六感感到别人对你好或者不好啊?孟浩然是多么敏感的一个人,这点冷暖他应该是能够知道的。所以,顺便我也很怀疑王维当时是不是也有怠慢他的地方,一个落魄而有才的人往往是很敏感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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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有感
作者:陆游朝代:南宋 山杏溪桃续续开,缓歌谁与共传杯?年来只有追欢梦,百舌无情又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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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晓东郊送客
作者:陆游朝代:南宋 雨余气清润,迨我送客时。
翻翻车盖风,五里城东陂。
初旭敛花房,晨露流桐枝。
南山卷湿翠,更觉光景奇。
澄潭集鱼艇,村路亚酒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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