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中小河流治理问题分析及水文规划设计关系到城市河流周边的居民生活安全,同时是对其建设水利工程以及实现水利发展的重要研究基础。本文针对不同的中小河流治理,研究其核心的问题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针对不同的河流难点问题完成不同的河流设计推算,从而实现水文规划设计的完善和高效。
关键词:河流治理 水文规划 水利工程设计
1 我国中小河流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础设施薄弱,河道严重萎缩
我国的中小河流在河道上来说,河道一般较为狭窄或者总体长度十分有限,因此在暴雨集中的时节,容易出现河流流速的湍急变化,以及随着季节出现洪水造成的暴涨或暴落。然而这些河道,多数分布集中在城乡县镇、粮食生产基地等偏远地区或经济程度落后的地区,地方没有经济能力建设河道规划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的河道管理政策,造成绝大部分的中小河流了短缺少必要的防洪设施、防洪标识,防洪措施的达标程度很低。
同样由于中小河流的地域和周边经济问题,城乡建设对河道的治理不够重视,因此向河道内倾倒垃圾,以及占用河道的违章建筑现象不断的发生,并有逐年的走高趋势。同时河道常年无法完成有效的清淤治理,河道周边向河道内压缩情况严重,总体河道河流严重萎缩。并且由于这种萎缩问题,中小河流一旦遇到暴雨或者洪水,很容易由于泄洪的能力差,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对所在城乡县镇地区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1.2 河流分布周边集中工业和生活污染
由于我国水文分布是城市建设的依托,因此,规模偏小的河流,意味着地域的偏远。并且这些处于偏远地域的中小型河流,总体的水流不稳定,周边经济设施不完善、交通不够便利。也是由于这种不便利性、偏远性,大量的小型工厂和养殖业等集中在周边,这些工厂由于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薄弱,在排污方面没有有效的措施,造成大量的工业污染进入河流。另外,偏远地域的居民生活不够便利,基础设施不全,居民也没有河流治理、河流环保的意识,大量生活垃圾被排放到河流中或堆積在河流周边,造成进一步的河流污染。
1.3 管理、监督机制缺失而落后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河道治理主要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倾向于大河大江的治理上,一方面是在经济支持上很少涉及到中小河流的投资机制和渠道管理,另一方面在工程支持上,改变了群众农田水利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监督和管理治理处于停滞状态。这两方面的原因,造成河道的清淤和堤防加固日趋减少、专业的河道治理人才队伍缺失、中小河流治理管理机制和水平低下,管理和监督效果不佳。
2 中小河流治理的水文规划设计方向和措施
2.1 坚持正确的自然和谐发展方向
对于中小河流治理的水文规划设计,一定要坚持自然和人类协调发展的原则,完成自然和谐发展的治理方向,实施治理过程中的张弛有度,一方面实现河流的蓄洪、防洪等功能,或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河流服务于民;另一方面也要实现河流的长期发展、自然环保以及生态建设。
对于中小河流治理的水文规划设计,一定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地势地理环境,进行不同的水文方案规划。针对山丘地区的小河流,要从流量途径考虑控制水流和流域的面积或通过暴雨途径,完成水流汇集;针对丘陵地下的小河流,要计算洪水水库的调蓄作用,实现梯级水库的多样组合,充分考虑水流和设施的组合关系;对于平原湖区的小河流,要实现河道设计的水面线监测,通过水力坡降实现水面线的设计。通过不同设计规划措施,实现人工建设治理和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发展,进而完成生态性的水文规划设计。
2.2 重点流域重点监控
长期的河流治理工作是一个耗时长、治理工作繁重的监控管理工作,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相应的重点流域监控管理机制,实现监控管理工作的体系建立基础。通过注意洪涝的规律以及河流的流向问题,完成水文规划设计中初步的重点流域标识,对相关区域率先开展相应的水利部门和相关专家共同治理的措施,严格监督该区域内的河流污染问题,对于河流治理目标实现监督和管理的双重努力,治理队伍和管理队伍共同完成河流的改造和完善。同时对河流流域周边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以及跟进的处罚措施。
重点流域重点监控体现在监督管理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流域,进行重点的监控,实现危机的提前预知,另一方面是针对偏远地区污染严重的流域,实现综合性监督治理,从长远利益出发,监控当地生态发展,严控污染排放。
重点流域重点监控工作,正是建立健全中小河流管理、监督机制的基础性举措。能够从重点关注开始,逐步实现我国中小河流治理水文规划设计的监控和管理机制完整。
3 水文规划设计思想建设
水文规划设计思想建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水文规划设计队伍的思想建设,提升工作专业性;第二方面是针对中小河流流域的居民的思想建设,完成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最后一方面是政府部分的思想建设,加大中小河流水文规划的人力和物力投入。
对于整个水文规划设计队伍思想建设,要明确中小河流的统一规划,提高治理前期的工作质量,不断抓住治理工作的重点,实现治理工作的重点区域注重。同时确保优先治理目标河流。队伍内部对于治理方案的制定,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考虑河流流域和地理环境,并适合当地的治理条件和经济条件,要量力而行且尽力而为,实现工程措施和治理措施以及设计措施的多重结合。
对于河流流域周边居民的思想建设,要一边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供正确的排污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同时一边完成思想理念的转变监督。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环保意识教育,提倡环保的行为和环保的生活状态,同时不改变居民原有的生活形态,让居民自觉自然地接受水文规划设计对河流污染的治理工作。
对于政府的思想建设,在于从上至下实现河流治理水文规划设计的重视性提升。政府要发挥自身的治理影响力,提供便利的河流治理干预手段,完成水文规划治理的政策和经济支持。中小河流治理的主要实施方正是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的水文规划设计思想至关重要。政府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央部门,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水文规划设计的管理和监控机制、分派河流分布情况探究和治理任务,保证在河流治理方面的正常资金投入,实现政府的经济资金引入和投资。另外在政策方面,对于相关政策要实现优惠政策的出台,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河流水文规划设计的市场性参与。对于中小河流的水文规划设计管理要采取创新的管理方式和监控体制,实现管理的机动性和高效性。
4 结语
长久以来,我国的主要大河大江的河流治理,一直是河务治理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相反,中小型河流的治理问题,却一直被忽视。然而中小河流在地域上涉及更广,关系到的民生利益和国民财产安全同样重要,也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以及提供必要的保护治理措施。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中小河流河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成的防洪体系、提防工程,实现了对于河道两岸的城镇。乡村以及交通道路、人民财产安全的基本保护。然而,其整体的治理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辅助提供科学的水文规划设计成果,实现水文规划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使水利工程和水文工程项目,经得起河流变换和时间进程的考验,最大限度提升治理作用和效果。
参考文献
[1] 管振范.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9(1):101-102.
[2] 罗绍兴.中小河流治理问题分析及水文规划设计的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7(9):90-91.
[3] 董琳,景文洲,董莉.我国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存在问题分析——以燕山-太行山片区为例[J].海河水利,2019(2):32-33.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从频繁曝光的城管和小贩之间肢体冲突,到2014年8月9日西工城建监察大队组织20余名小贩和市民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城市治理问题,我国城市治理的方式正在发生着变化。在城镇化高速发展的中国,创新城市治理方法、模式、制度、理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国家持续发展方面都有其现实意义。本文从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西方城市治理理论以及我国城市治理的历史发展、现状与实践及发展趋势五个方面对近年来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并加以简评。
关键词:城市治理;治理制度;治理模式
随着2016年3月深圳“禁摩限电”政策的出台,城市治理的话题再次被推入大众的视野,不少民众认为这是在治理城市问题中的一种“懒政”行为。其实,真正的城市治理远远要比“一刀切”的政策更为复杂。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通过推进依法城市治理、改革城市管理体制、完善城市治理机制、推进智慧城市管理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来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该文件的出台不仅显示了国家层面对城市发展问题的重视,同时标志着城市治理在中国城市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意义。
一、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
“治理”一词在当代有着它新的内容和含义,它强调综合发挥国家、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公共事务中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1995年联合国治理委员会在《天涯成比邻》中把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治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作用于使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体得以协调并可以进行联合行动。同时,治理包括寄托权威的强制管理以及通过人民、机构认可的种种非正式安排。
在对“治理”的概念有了初步了解后,我们便可以更容易、准确地去理解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由于目前国内学者对城市治理的研究侧重点不同,故定义和表达方式也有所区别,但在本质的把握上是基本一致的。袁政认为,城市治理是将治理运用于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2];盛广耀认为城市治理是治理理论在城市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应用[3];王佃利认为城市治理是指城市范围内政府、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作为三种主要的组织形态组成相互依赖的多主体治理网络,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参与、沟通、协商、合作的治理机制,在解决城市公共问题、提供城市公共服务、增进城市公共利益的过程中相互合作的利益整合过程[4]。除了以上学者的观点,徐静、踪家峰等表述了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不管从哪方面来解释城市治理的基本含义,本质上都包含两个相对一致的特征:其一,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其二,城市治理的对象为公共事务,所要解决的是公共问题。
二、西方国家城市治理的相关理论
1.城市治理模式的四种主要分类
对于城市治理模式的分类来源于瑞士政治学家皮埃尔(Jon Pierre),他把城市治理模式分为:福利模式、社团模式、管理模式和支持增长模式四大主要类型。以方针、参与者、手段和结果为分类标准的四分法是如今最为经典的城市治理模式分类。其中福利模式由于其治理主体的“一元化”最为罕见,在这种模式中国家官僚机构和政府官员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管理模式中主要把城市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与消费者视为市场的参与者在市场原则下提出“让管理者管理”[5]的口号;社团模式主要讲城市分为高层群体和基层群体两个治理层面,同时将治理主体划为若干利益集团,形成立体结构;而支持增长模式的治理主体为政府官员和商界精英,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进行治理从而实现利益共赢。
2.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
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的创始人是瑞典的厄马尔·埃兰德(Ingemar Elander)教授,他认为在城市治理中,关于权力的主要问题在于主导性和社会控制。自20世纪90年代城市政府权力模式多样化以来,城市治理被赋予了更加广泛的实践意义。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被定义为“为重整一个特定区域而制定和监督一个共同的战略所结成的利益联盟”[6]。伙伴制城市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责任、权力、资源对于地方当局的下放并与当地的社会组织国际合作和伙伴制方式的互动,并且在城市治理的各个方面发挥有效作用,同时鼓励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到本社区的事务管理和治理中并参与决策。
3.新公共管理模式
自20世纪最后25年以来,随着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的发展使得新公共管理模式取代原有的传统公共管理模式走进历史舞台。新公共管理模式的概念十分广泛,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企业化政府”理论。盖布勒和奥斯本在《改革政府》一书中用新公共管理模式对政府进行了十大分类:其一,掌舵不划桨的是起到催化剂作用的政府;其二,授权而不是服务的是社区拥有的政府;其三,把竞争机制注入提供服务中去是竞争性政府;其四,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是有使命的政府;其五,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的是讲究效果的政府;其六,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需要的是受客驱使的政府;其七,有收益而不浪费的是有事业心的政府;其八,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的是分权的政府;其九,预防而不是治疗是有预见的政府;最后,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7]。同时,在当代西方新公共管理模式的研究方面,美国学者盖伊·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中提出了四种以新公共管理定向的治理模式:市场化政府模式、参与型政府模式、灵活性政府模式、解除规制政府模式[8]。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我国城市治理历史发展的讨论
自1949年以来,在我国从城市管理走到城市治理的进程中,不仅在观念上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在制度上也经历了变革。在理念演变方面,吴琳认为我国城市从改革开放前以“工业生产为主”转变为今天“以人为本”“宜居城市”建设为主导,其间在城市管理理念上大致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改革开放前,发展工业主导城市。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发展经济主导城市。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和谐发展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旋律。即新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管理理念经历了从“发展工业的城市”到“发展经济的城市”再到“和谐发展的城市”三大转变[9]。
在制度演变方面,莫玉川在探索中国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对制度发展进行了阶段性划分。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97年以前,这个阶段是初步探索阶段,中央正式出台了一系列的行政立法,同时,各地方进行了相关体制建设。新中国成立之后由于对战争废墟的清理要求,城市环卫局得以成立并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其后多被撤销。1979年3月,城市环卫事业划归由城市建设部门统一管理,包括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厕所清便、垃圾处理、设备保养。此后,城市管理的领导职责,包括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集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随后,一系列相关文件和规范法规由国务院牵头出台,地方政府则随之成立了名称不一的工作部门。第二阶段是1997至2008年,由于国务院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各主要城市在这一阶段完成了建立相对集中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处罚权条例。1997至2002年,为了解决城市管理职权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效率低下、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试点工作又可分为“初创建立、试点扩大、试点规范、总体推行”四个阶段,2002年国发〔2002〕17号文件结束了试点工作,此后这一制度推向全国[11]。第三阶段为地方自主探索阶段(2008年至今),这一阶段的最大特点在于在权力下放的基础上,地方基于自身的特点自主探索城市治理方式。就以上的观点来看,虽然翔实有据,但是其所涉及的只是在城市管理执法这一相对较为微观的层面的制度发展。目前尚未有文章从宏观的城市治理制度的发展进行研究和表述,这也为关于国内城市治理制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发展的空间和创新的领域。
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贯彻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城市治理也并不例外。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决定将城市(综合)管理职责和管理体制的决定权交由城市政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地方新法规也显示着其地方特色,其中《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以城市治理为核心,在行政创新方面独树一帜,包括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环卫保洁市场化体制改革等等,形成了“规划、建设、管理”分工互动的大城管体制。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在“建设”与“管理”两端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而狠抓城市工作,特别是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原有的粗放型管理方式。、
四、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现状与实践探索的讨论
1.关于城市治理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讨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腾飞,城镇化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急需解决并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中国城市化水平已超过50%的今天,现代城市型社会已经到来,社会发展转型迫在眉睫。城市治理模式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发展的质量,所以说,加强城市治理方面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3]。现代市民社会迅猛的发展、社会组织不断的成长、政府执政方式的变化都促使着传统的城市管理手段向现代的城市治理模式的转变。
纵观学者们对城市治理兴起背景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方面,其一,从我国快速的城市化所滋生的多样化的社会问题入手;其二,从“治理”理论本身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邻域的应用来展开。笔者认为,我们要注重国家制度倾向对城市治理兴起的影响,不管是政治制度革新、经济体制改革还是法治观念的提升对于未来城市治理的进一步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2.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制度建设的讨论
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目前尚未有《城市管理法》或者《城市治理法》。2012年12月4日,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做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他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关键在于如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既往的诸多典型事例启示人们,城市管理只有走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依法行政之路,才能打破僵局。为此,有必要重新认识政府的角色和职能,有必要推动城市政府由消极行政转向积极行政、由秩序行政转向服务行政、由单纯的刚性管理转向刚柔并济。
同时,我国城市治理正处于一个创新发展的阶段,已经出现了很多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和探索,但是还未能完全解决现实问题,还在发展过程之中。李重照将IBM公司的“智慧地球”理念演化而成“智慧城市”加以介绍和分析,智慧城市是以互联网、物联网、电信网、广电网、无线宽带网等网络组合为基础,以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为主要特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它有利于实现社会包容、关注人力和教育资本、促进各部门直接资源合理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创新,同时还能达到环保目的[12]。杨艳东对我国目前公众参与城市民主治理的机制做了介绍和说明,提出了参与治理模式“非实质性参与——象征性参与——完全型参与”三个阶段的发展,参与形式和途径多样化的转变是经过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现行的参与机制主要包括听证会、提案议案、信访、媒体参与等[13]。在文献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目前的研究主要偏重从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层面对我国城市治理现状进行分析理解、理论建设,缺少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社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所起的作用、社会组织的发展对完善城市治理机制的意义。
3.关于我国城市治理的实践的讨论
谈到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问题,首先要对我国的现实实践背景有所了解,中国的城市发展有三个独特的平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5000年的中国文化传统;长期而有力的城市行政等级体系。在此背景之下,袁政提出了中国城市治理实践上的特点,包括城乡二元体制、政治体制、区域发展不均衡等。然而在我国地方城市治理的实践中,也不乏成功的案例。何军考察了网格化信息系统在北京东城区城市治理的应用,在新的政府服务理念的指引下,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改造政府结构,创新管理流程,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了公众的需要,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14]。
丁健介绍了上海对城市治理的模式及机制的改革,从改革开放就开始了,到如今基本已实现三大突破,分别是:在体制上,推行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分权、分级的治理模式;在机构改革上,提出了理顺关系、归并职能和强化服务的方式;在方针上,建立了“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目标[15]。
苏红叶介绍了广州市政府一改过去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特牵头成立了“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咨询监督委员会”,鼓励公民参与。此举措极大地推动了整个同德围整治工程的开展,因而广受社会好评。同时,专门的社会咨询监督机构也在专项工程的推进中成立,这对广州在推进城市多元化治理的进程来说是至关重要的[16]。
杨君介绍了深圳在2003年2月,在全国率先设立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能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群众投诉、检查督办、市容监控、指挥调度、信息处理及分析、号码追呼等,基本职责是对城市实施管理,在2006年6月正式升级为正处级行政事务机构[17]。
韩福国在文章中提到,2009年杭州市上城区建立了“湖滨晴雨工作室”,它是我国第一个街道(社区)民主民生互动平台,包含了“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社会舆情信息直报点”“草根质监站”“和事佬”等各个政治和社会协商平台[18]。
城市治理在中国实践的成功案例远远不只这些,但是本质上都享有一些相似之处,例如,调动公民积极参与自治、通过媒体平台信息公开舆论建设等。就现有的国内关于城市治理的研究而言,尚未有以各地方成功治理案例为依托进行综合对比研究总结出相对理论化的推广模式的文章,这类研究对我国城市治理的发展将有里程碑意义。
五、中国城市治理改革的思路与发展趋势
1.改善政府职能,建立新型城市治理体系
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公共管理理论主要主张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定共同目标和途径,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今,推进中国城市发展和城市政府现代化的关键一步便是改善中国城市政府职能。踪家峰认为,对于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中国而言,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协议和要求对现有城市公共部门的职能、体系、政府过程做出调整是迫切且必要的[19]。
同时王佃利指出,如今多元主体治理模式之下,城市管理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依然是城市政府,这是不可替代的。它的行为决定并影响着城市治理主体的活动方式及效果;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企业的主要职能是配合政府在城市的管理进程中提供服务及物品,它们的介入打破了政府包揽管理事务的传统弊端,大大地提升了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效益[4]。
钱振明认为政府的核心主导地位是坚定的。城市政府通过自身再造提升治理能力、限制政府权力来增进政府治理的有效性来应对日益复杂的治理问题,这样城市政府才能胜任城市公共事务核心治理者的职责[20]。
总的来说,在我国城市治理改革的道路上,改善政府职能,使之成为可以适应时事发展和时代要求的政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愈发完善的城市治理体系,改善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治理现状。
2.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
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当地政府不再也不能承担更多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时提供帮助。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相较于西方国家城市来说,中国是很不成熟的,其自主性、非政府性、志愿性等典型特征还不明显,大多是以政府为主导,官民二重性显著[21]。管建华提出应该鼓励、支持并重视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城市治理,这样有利于提升城市政府的抉择的多元性和广泛性,满足更多城市市民的实际需求,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还能促进城市基层民主的自主性发展,这样就对城市政府部门起到了制约和平衡的作用[22]。
钱振明认为,现阶段,发展非政府组织的重中之重是加强资源配置、法律保障及政策鼓励[23]。资源配置是指除了企业资助和个人捐款外,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扶植和培育应当充分发挥出来,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法律保障则是要改革、完善社团组织管理办法,建立法治秩序,化繁为简,撤销烦琐复杂的审批手续,简化申请登记制度,以便各种非营利性的非政府组织取得合法性,加速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化进程;政策鼓励是指通过各类政策措施来鼓励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比如,给予更多的减免税待遇和奖励措施来激励非营利性、带有社会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总的来说,从观念上明确对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新趋向,也是我国社会治理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趋势,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是充分的也是必要的。只有多元治理主体协调发展才能更好、更快地建成适应时代潮流和社会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3.完善公民参与机制,提高公民参与意识
治理从概念上看体现了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其中公民的参与是最直接的民生要求的反映,有其十分重要的地位。韦如梅提出在当前我国城市治理中,提高公民参与城市治理是十分必要的,这就需要从几个方面入手,提高公民个体素质、升级政治社会环境和相关制度设计、改善公民参与的认知等[24]。
陈文提出我国必须建立统一的城市治理投诉平台来完善城市治理市民投诉和解决问题的机制。形成市民投诉机制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回应和解决机制,同时构建城市治理效果的市民评价平台[25]。其其格指出积极引导公民参与,普法、培养公民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公民能够积极参与城市管理[26]。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
[2]袁政.城市治理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实践[J].学术研究,2007(7):63-68.
[3]盛广耀.城市化模式研究综述[J].城市发展研究,2011,18(7):13-19.
[4]王佃利.城市治理体系及其分析维度[J].中国行政管理,2008(12):73-77.
[5]Pierre J. Models of urban governance: the ins titutionaldimens ion of urban politics [J].Urban Affairs Review,1999,34(3):372-396 .
[6][英]厄马尔·埃兰德.伙伴制与城市治理[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3(2).
[7]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共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8]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9]吴琳.论新中国城市管理理念的历史嬗变[J].学习与实践,2009(11).
[10]莫于川,雷振.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理念与制度创新[J].行政法学研究,2013(3).
[11]青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及实施情况[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1).
[12]李重照,刘淑华.智慧城市——中国社会治理新趋向[J].电子政务,2011(6)
[13]杨艳东.中国城市治理困境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与效果分析[J].云南社会科学,2011(5):20-23.
[14]何军.网格化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基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分析[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5):89-92.
[15]丁健.论城市治理——兼论构建上海城市治理新体系[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4).
[16]苏红叶.城市治理的同德围模式研究[D].广州:暨南大学,2014.
[17]杨君.中国城市治理的模式转型:杭州和深圳的启示[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92-95.
[18]韩福国.作为嵌入性治理资源的协商民主:现代城市治理中的政府与社会互动规则[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
[19]踪家峰,郝寿义,黄楠,等.城市治理分析[J].河北学刊,2001,21(6):32-36
[20]钱振明,钱玉英.善治城市:中国城市治理转型的目标与路径分析[J].江海学刊,2006,(3):210-214.
[21]任进.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180.
[22]管建华.治理视域下的城市治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10).
[23]钱振明.善治城市[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5:269-270.
[24]韦如梅.城市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新加坡经验的中国借鉴[J].湖北社会科学,2014(8):51-54
[25]陈文,孔德勇.我国城市治理改革趋向[J].开放导报,2015(3).
[26]其其格,潘■.城市治理过程中公民参与问题研究[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11-12.
[27]卢金慧,邱伟.我国城市治理新思路──多中心治理[J].中共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13(1).
[28]盛广耀.城市治理研究评述[J].城市问题,2012(10).
[29]赵静,柴文佳.我国城市治理新模式探析[J].现代交际,2011(7).
[30]赵挺.国内近10年城市治理文献综述[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0(3).
[31]谢媛.当代西方国家城市治理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0(4).
[32]杨宏山.美国城市治理结构及府际关系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10(5).
[33]李忠民,汤哲铭.国内外城市治理模式与我国实践性选择[J].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
[34]踪家峰,顾培亮.城市公共管理研究的新领域:城市治理研究及其发展[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35]踪家峰,王志锋,郭鸿懋.论城市治理模式[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2(2).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3篇
“城市环境治理”作为一种被学界认可的科学概念,其时间并不太长,但自“城市环境治理”概念诞生以来,其独特的作用与社会效应越来越显现与突出,而中国上海世博会的城市发展理念,在获得广泛认可的同时,亦进一步加速了城市环境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步伐。本文藉此在综合大量文献基础上,尝试勾画转型期城市环境治理的涵义及其理论框架研究。
一、城市环境治理的内涵特点
(一)城市环境治理的涵义
1、从“管理”到“治理”
诸多文献显示,城市治理兴起于20世纪70、80年代,但城市环境治理的兴起要早于城市治理。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发展缓慢,道路艰辛,然而其重要性在城市治理的所有工作内容中居于首位。城市环境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治理、城市管理及城市发展密切相关。国外诸多城市的发展表明:从“管理”到“治理”是当今世界应对城市环境发展的基本趋势。
2、从“协调”到“双赢”
城市的本义是具有一定地域界限的、大量以非农职业为主的异质性居民聚居的社会组织形式,这里的城市是指法定的各类大中小城市;环境的本义是指周围所在的条件,即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条件,这里的环境强调的是城市环境,是指影响城市人类活动的各种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治理的本义是指统治、管理与处理,这里的治理不是统治或管理,而是善治与良治,被赋予新的时代涵义。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范畴
城市环境治理既是一种公共治理,也是一种区域治理。理解和应用城市环境治理的概念,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环境治理的特点
城市环境治理是一种新的现代环境管理,集中体现在治理主体多元性、治理权力非垄断性与治理方式民主性等方面。城市环境治理与城市环境管理的根本区别是市民社会的参与,即政府与市民社会、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的互动过程。城市环境治理注重的是过程,而非单纯结果,亦即各类主体集体实现环境治理目标的过程。
2、城市环境治理的核心
在适时合理遵循城市生态环境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城市人”健康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正确处理城市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城市资源环境经济复合系统中,人处于主导一方,人类的经济活动对城市环境质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城市环境治理的本质
改进和影响“城市人”的环境经济行为,创新城市环境管理模式,转变城市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在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发展经济,达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满足城市居民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仍能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与质量。
4、城市环境治理的动力
之所以要实行城市环境治理,其动力一方面来自于内部的政府、市民与市场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来自于外部的宏观环境的压力。
5、城市环境治理的趋势
通过城市各类治理主体的共同努力,美化环境,保护城市环境,形成政府、企业、民间组织与市民的“多赢共治”新格局。
(三)城市环境治理的特征
1、主体特征
城市环境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是多个治理主体,政府非唯一主体,企业、社会团体与非政府组织也治理主体。
2、行为特征
各类治理主体的行为是自愿的非强制;治理行为活动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或两者的相互结合;是社会合作主导,而非政府独家主导。
3、权力特征
政府不再是城市公共环境权力的唯一中心,企业、民间组织都可能成为权力中心,传统垄断性发生变化,形成多中心治理格局,表现为权力的非垄断。
4、内容特征
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高度的综合性。既包括对象和内容的综合性,也包括治理手段的综合性。城市环境治理的对象,既涉及到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又涉及到由社会、科学技术、管理、政治、法律、经济等社会经济系统。要美化环境,搞好环境质量,就要采取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教育等多种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行为进行限制、禁止或鼓励。这两方面都需要或体现综合性。
5、差异特征
城市众多,但千差万别。不同地区的城市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与差异性,这是城市环境治理的一个重要特点。因而区域差异性成为环境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这决定了城市环境治理必须根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目标和环境治理对策和措施。
6、动态特征
城市环境治理是一动态的过程。一方面随着城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生态系统会发生动态变化,使我们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对环境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知识和技术水平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适时调整环境治理目标、对策和方法,进行动态治理,使城市社会经济活动不超出城市环境的承载能力和自净能力。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六大要素
(一)城市环境治理的主体
城市环境管理背景下的主体是单一主体,主要是政府,其他不是或者不管不为城市环境问题,因而也就不是治理的主体。城市环境治理背景下的主体是多元化主体,不仅有政府,还有市场(企业)、民间组织与NGO,公民社会(城市公民、居民)。国内外城市环境治理的主体不尽一致:西方国家城市环境治理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非政府组织与市民社会;中国主要有政府、企业、民间组织与公民。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范围
城市环境治理的范围:一是城市的大气、水、废物等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不包括教育、文化、经济等治理;二是城市上空、城市地面、城市地下空间等三位一体立体空间环境治理;三是城市规划区内的环境治理问题,不包括农村环境治理问题。
(三)城市环境治理的内容
城市环境治理的内容:从环境治理的整个活动过程看,内容包括治理的主体与客体、目标、原则、分类、结构体系、方法手段、功能与作用、模式与评价等;从环境污染自身结构特征看,内容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声治理、电磁波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生物污染治理;交通环境治理等。
(四)城市环境治理的目标
城市环境治理的目的是:社会公正、生态可持续性、政治参与、经济有效性和文化多样化。城市环境治理的目标:就是城市环境治理所要达到的预期的目的与愿景,是城市环境治理的方向及其工作指南。包括:综合目标与专业目标;近期目标、中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概括起来看,主要是:保持良好环境、美化生活环境、治理不良环境。实践中,主要有: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绿色城市;建设山水园林城市。
(五)城市环境治理的原则
1、城市环境治理的基本原则
互动合作原则、多元参与原则、法治规范原则、增进福利原则。
2、城市环境治理的具体原则
⑴ 原则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原则要求从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等多角度对城市各种产业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以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意义与作用在于:一是全面规划,合理的生产布局,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二是全面规划,合理的生产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自净能力;三是全面规划,合理的生产布局,有利于区域环境综合防治;四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保护环境的战略措施。既可以防止某些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调,又可以缩小污染物的危害范围,减少环境污染治理费用,为经济合理地治理环境污染创造条件。
⑵ 原则二:明确责任,各自承担
城市环境治理涵盖整个城市环境经济系统,涉及到个人、企业和政府等不同的行为主体;而城市环境治理最终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相关主体能否采取保护环境的行动。为此必须明确各主体保护环境的责任,这体现三个具体原则:一是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二是污染者付费原则;三是受益者分摊原则。
⑶ 原则三:预防保护为主,反对事后补救
就是在城市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应采取各种预防手段和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或将环境问题限制在最小程度,尽量从产生环境问题的源头与生产过程中预防和解决环境问题,而不是等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产生后再进行治理。该原则提倡,除非人类清楚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否则必须制止对环境有潜在影响的活动。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着眼于在污染发生前就进行控制,以达到预防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贯彻这一原则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治理的代价,降低人类面临的环境风险,而且可以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构造一个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持续利用的经济系统,有助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⑷ 原则四:公众参与,合力治理
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具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公众具有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必要的环境就没有人的生命和生存,就更谈不上人类的发展,因此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在全球得到广泛的认同和肯定。另一方面参与环境保护也是公众的义务和责任。公众享有环境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
⑸ 原则五: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就是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强化法治既是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的关键,也是参与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效手段。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法规不健全、执法难度大、违法成本低、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
⑹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就是因地制宜,分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分阶段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海域、城市的环境质量。包括:一是加强地区分类指导原则。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框架下,分类指导东部、中西部、沿海地区、东北、环渤海等区域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治理前期的规划性指导性。二是逐步实行环境分类管理原则。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对四类主体功能区制定分类管理的环境政策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行分类管理。
(六)城市环境治理的模式
城市环境治理模式是城市环境治理理论的重要内容,与城市环境治理基本理念、组织体制有关。国内外城市环境治理的模式五花八门,但不外乎两大类:参与式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模式与专项治理模式;政府直控型环境治理模式、市场化治理模式与自愿性环境治理模式。
三、城市环境治理的结构体系
(一)城市环境治理的职能
城市环境治理的基本职能包括5大职能。一是计划职能,即设定组织的目标,研拟达成目标的策略,并建立机制以协调达成组织目标的活动;二是组织职能,即决定达成组织目标必须执行的任务,由谁来执行,这些任务如何加以群组,谁必须向谁报告,由谁来做决策;三是领导职能,即激励员工,指挥他人的活动,选择有效的沟通管道,和解决冲突;四是控制职能,即是监督组织的绩效,并与原先设定的目标相比较,修正偏离标准的地方,以使组织朝既定目标迈进;五是协调职能,即统筹协调政府、企业、民间组织等相互关系。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功能
城市环境治理的具体功能在于:一是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发挥弥补政府缺陷、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二是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促进法治与廉政;三是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增强社会公正与责任性;四是元治理(自组织的组织) 能够设计机构制度,提出远景设想,促进各个领域的自组织及其安排的相对协调;五是促使人们在变化的环境中培养较强的创新和学习能力,通过对话与制度化谈判达成共识,建立互信;六是推动政府与公民的良性合作,应对现代社会千差万别的决策问题。
(三)城市环境治理的分类
城市环境治理既是一种公共治理,也是一种区域治理。根据不同的标准或依据,城市环境治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从合作层次与空间范围上看,可划分为全球环境治理、国家环境治理与地方环境治理。二是从地域范围大小上看,可划分为全球环境治理、区域环境治理与社区环境治理。三是从治理主体上看,可划分为政府城市环境治理、市场城市环境治理、NGO城市环境治理与公民城市环境治理。四是从治理主体多少上,可划分为一元城市环境治理、双元城市环境治理与多元化城市环境治理,单中心治理与多中心治理。五是从隶属关系看,可划分为国家城市环境治理与地方城市环境治理,中央城市环境治理、省级城市环境治理与县级城市环境治理。六是从城市环境形态与组成看,可划分为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声治理、电磁波污染治理、光污染治理;生物污染治理;交通环境治理等。
(四)城市环境治理的过程
城市环境治理的过程强调各种利益主体的互动,有直接治理、间接治理、兼而有之这三种治理方式,可以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等综合手段,控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法,包括经济治理方法、技术治理方法、法律治理方法、宣传教育治理方法等。城市环境治理的过程,主要有三种观点:
1、预防式治理过程
城市环境治理流程就是从问题识别到原因分析再到对策举措,城市环境治理的调控思路需要从后果导向的反应式管理转变成为原因导向的预防式管理。
2、参与式治理过程
公众参与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城市治理的普遍固定形式。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在不同领域里应形成相互合作和互动的关系,利益相关者卷入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的城市管理过程,这样才有助于城市公共事务的有效解决,有助于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有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
3、互动式治理过程
城市治理是政府、非政府组织、公众三方作用相互渗透的过程。无论是提出什么样的城市治理过程,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问题,这一过程中需要城市主体各方的互动和共同努力。
(五)城市环境治理的运作
1、城市环境治理的层次
城市环境治理的结构层次有三分法、四分法。持三分法的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治理层次包括全球治理、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三个层次;另是认为,治理层次包括政府治理、市场治理与社会治理三个层次。持四分法的也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治理应该包括全球治理、民族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与社区治理四个层次;另是认为,治理应该包括超全球治理、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与社区治理四个层次。
2、城市环境治理的体系
⑴ 内容体系
城市环境的内容包括治理的主体、治理的客体、治理组织机构、治理的目标、治理的方式、治理的模式、治理评价、治理工具等,由此构成城市环境的内容体系。
⑵ 结构体系
治理结构体系主要包括三级治理体系、四级治理体系。三级治理体系包括全球治理、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三个层次或者政府治理、市场治理、社会治理三个层次。四级治理体系包括全球治理、民族国家治理、地方治理、社区治理四个层次或者超国家治理、国家治理、地方治理与社会治理四个层次。
四、城市环境治理的评价远景
(一)城市环境治理的评价
城市环境治理的评价包括技术评价、效果评价与综合评价三大类型。
1、技术评价
城市环境治理的技术评价主要对环境系统状况的价值评定、判断和提出对策。包括: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等。
2、效果评价
城市环境治理的效果评价分四个方面:一是城市幸福度评价,包括环境、人情、赚钱机会、交通、生活节奏、生活便利、文明、娱乐、生活节奏、留下意愿等十个方面;二是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包括居民收入、消费结构、居住质量、交通状况、教育投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人居环境、文化休闲、就业机率等12项评估子系统进行量化分析;三是城市宜居指数评价;四是公众满意度评价。
(二)城市环境治理的远景
城市环境治理既是对城市管理理论的创新,也是对环境管理理论的突破。城市环境引入“治理”,创造一种新概念“城市环境治理”,可以改变我们长期以来对城市环境管理作用方式的传统理解,同时也可以使我们通过“城市环境治理”作用实现城市环境管理作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城市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也不仅仅是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政治行为,它几乎涉及到城市领域的所有人、所有物与所有事。因此,必须重视城市环境治理的理念与边界。
1、城市环境治理的理念
城市环境治理属于公共治理的范畴,所以,公共治理的理念、思想同样也是城市环境治理的理念与思想。进一步看,城市环境治理理念在于:上下互动、左右协调,内外结合,合作参与,多方共赢。
2、城市环境治理的边界
城市环境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很多方法、规则还在不断发展完善之中,因此,科学的实施与运用城市环境治理理论必须注意火候,掌握合适的边界:政治视角要注意意识形态的不同,经济视角要注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文化视角要注意历史文化差异性,制度视角要注意社会制度的不同。
参考文献:
[1] 孙荣,徐红.城市治理-中国的理解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2-3.
[2] 阿里・卡赞西吉尔,黄纪苏.治理和科学:治理社会与生产知识的市场模式[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9(2):69-79.
[3] 绕会林.城市治理新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4] 孙荣,徐红.城市治理-中国的理解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5] 尤建新,陈强.城市治理与科学发展[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张炜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为了给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的城市居住环境,再加上人们当前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城市中水环境治理以及管理问题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已经成为当前生态治理的重要组成。因此需要加强对城市水环境的了解以及认识,及时的发现在城市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方面的不足之处,以城市发展为主,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解决城市水环境治理的不足。
关键词:城市水环境;治理;污染控制措施
从整体上看,城市水环境的系统是非常庞杂的,污染物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为了维持城市水环境的生态环境,需要加强对城市水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从污染物的来源入手,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以及控制方案,并且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工作之后,需要对原有的治理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及了解,从而不断地提高治理模式的针对性,最大程度地保护城市水环境。
一、城市河水环境污染的原因
在对城市水环境进行治理和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城市水环境污染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这样才可以提高治理和管理方案等有效性。从整体上看,城市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雨水污染
产生城市水环境污染的原因首先是雨水的污染,特别是初期雨水对城市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在对城市水环境进行治理和管理时,需要从这一问题入手提出有效的方案。从原因来看雨水造成河道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雨水中携带了一些空气污染物,在地表径流的过程中携带了地面上的一些污染物,在雨水冲刷管道时,这些污染物出现了沉积的情况,当这些污染物流入到水体中时,夹杂着水体中的污染物很有可能出现水体水质恶化的情况,给城市水环境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再加上在城市管道中经常会有合流的管道网,当初期雨水降临之后,雨水会冲刷污水管,造成严重的污染物堆积,造成污染物通常比分流制的雨水污染更加严重。从中可以看出,雨水是造成城市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影响因素,相关人员需要从这一问题入手,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减少污水对城市水环境污染的程度。
(二)河道淤积污染
河道淤积污染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沉积物在释放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本身会对水体造成非常严重的污染。再加上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一些废水和雨水淋浴通过冲刷进入到水体中,在水体沉积,造成城市水环境下部的污染,随着水体的流动,这些污染会流入到其他水环境中,产生区域性的污染。与此同时在一些城郊结合部中,由于没有完善的水环境管理方案,再加上人们对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一些没有经过处理的垃圾和废弃物随意地丢入到水环境周边。在城郊结合部中一些工业废水和工业废弃物随意的排放到水环境中,造成水环境的污染。
(三)截污不彻底
在实际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截污不彻底的情况,一些农业污水和城市生活用水造成水体污染之后,随意的流入到其他河道中,很容易使得河道中的植物生物没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也有可能导致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在这种情况的影响下,只会使得城市水环境污染问题愈加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居住环境。
二、城市水环境治理和污染控制措施
(一)生态修复
在对城市水环境治理或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采取正确而恰当的治理技术,这样才可以从整体上提高城市水环境治理以及管理的效率。首先可以营造水下森林,这主要是利用的沉水植物的特性以及优势,在水体中为各种各样的生物提供了较为充足的生存场所,并且水体的生态系统是相对来说较为稳定的,能够从整体上提高水体净化能力。例如:在水体中当含有大量的磷等物质时,这些沉水植物能够进行快速性的分解,维持水体生态的平衡。还可以适当的增加这一区域沉水植物的数量,并且充分的考慮水环境中营养物质和温度的因素,保证沉水植物的正常生长,促进河道水环境治理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为了防止这些沉水植物过度的生长,工作人员还可以引入一些生物来对沉水植物进行有效地抑制维持水环境生态方面的协调性。与此同时,还可以根据沉水植物的数量来判断这一城市水环境的污染情况,当沉水植物生长状况较为良好时,那么说明这一区域的水环境是比较好的,当沉水植物数量较少时,那么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加强对这一河道水环境的治理。
其次,适当的培育一些食藻虫体,这主要是由于当水体中磷物质超标的话,那么河道中藻类生物会出现大量的繁殖和生长,不仅会造成水环境的污染,还严重影响了水体的自洁能力,食藻虫体不仅可以有效地抑制藻类植物的异常生长,还可以增强河道水体的透明性,所以需要结合城市水环境治理的要求以及需求,通过食藻虫体抑制藻类生物的不正常生长。
最后在水下进行微孔曝气增氧,为一些好氧的微生物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生长条件,并且也对破坏程度较为严重的水体进行良好的修复,主要是指采用鼓风机将空气压力输入到管道中,送入微孔管中以微气泡的形式在水中进行分散,也可以使水流进行旋转和上下流动,使水体中富含氧气的水带入到底从中,能够对城市水环境底部的淤泥进行净化,也有利于水中好氧微生物的生长。
(二)加强截污建设
由于在城市水环境中截污效果并不是那么的好,所以在对城市水环境进行治理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增强截污建设的力度,将排水规划和污水处理网建设进行相互的融合,假如这一区域水环境是十分恶劣的话,那么在进行截污管道设置之前,还要开展引水活水工程,有效地改善这一水环境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程度的加剧。在设置截污管道时,在河道的两旁来进行截污管的铺设,铺设于沿河道路下,假如是城市规划道路的话,那么要铺设在沿河现状道路下。在进行河道内截污管铺设的过程中,首先护岸为混凝土或者是浆砌石块时,可以在岸上设置承托结构支撑架空管道,将污水接入到玻璃钢接头内,将污水直接排出,每隔三米设置一个截污管,并且在玻璃钢接头处要采取管箍,起到一个良好固定效果。其次,假如护岸是土坡的话,那么可以采用小方桩加承台桩架结构来进行支撑架空管道,值得注意的是在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征得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会对周边的道路以及景观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驳岸整治
在对城市水环境进行治理的过程中,驳岸整治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采用浆砌块石和混凝土来作为主要的驳岸形式,构建生态化的驳岸,并且也可以从整体上提高驳岸的安全性。在进行驳岸设计时,还可以将多种驳岸进行相互组合,例如可以将临水浆砌块石驳岸加高水位的干砌块石驳岸,能够实现水生植物向陆生植物的自然过渡,形成一个完善的生态系统。
结束语:
在当前时代下,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影响人们的日常用水,还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加强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相关区域的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重视程度,从技术管理和制度管理两个方面入手,使得存在于城市水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改善城市水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婧. 浅谈城市水环境生态治理的措施[J].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 000(007):167-167.
[2]郑一飞. 城市水环境生态治理研究[J]. 商品与质量, 2017, 000(017):21.
[3]白玉辉.浅谈城市河道水环境生态治理的措施[J].商品与质量,2016(10):88-90.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利用SBM-DEA模型测度了006-015年长江经济带38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水污染治理效率,并进一步构建obit模型验证产业结构优化、区域政策协同对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不同城市水污染治理效率差异较大,其变动趋势呈现出多样化特征;水污染治理效率水平由高至低依次为下、上、中游地区;产业结构优化有利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提升,政策协同尚未水污染治理效率的提升产生显著影响。
关键词: 产业结构优化 区域政策协同 水污染治理效率 DEA-obit模型
一、引言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吸引了许多工业企业在此落地生根,促进了长江经济带的产业集聚和经济快速增长。但快速经济增长和工业化与城镇化背后的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水环境污染问题,018年长江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43%,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44 1亿吨。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被直接排入长江,长江水环境承载能力已逼近极限。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沿江产业发展惯性较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较弱等问题相互交织,制约了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水污染治理迫在眉睫。由于水污染具有流动性和跨域性,地方政府在水环境治理上存在“搭便车心理,未能有效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环境政策,导致了水污染治理的低效率[3],太湖蓝藻事件的爆发和长江流域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使地方政府“碎片化的治理模式失效,跨域协同治理逐渐成为水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017年环境保护部等三部联合发布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因此,在协同治理的视角下优化沿江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向高端发展,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是解决化工围江、提高水污染治理效率的重要途径。
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关于水污染治理效率与政策协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协同治理模式与府际关系以及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5]-[11],但多以定性分析为主;而当前关于产业结构与水污染治理的研究则多停留在本地政府自治情境下,对本地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水污染治理效率进行分析。由于水污染治理具有流动性和跨域性的特点,仅仅依靠一个地方政府无法解决流域水污染的问题,需要地方政府间的生态协作),因此在分析产业结构优化对水污染治理效率作用的同时应考虑跨区域协同治理强度的影响,在区域协调治理的情景下进行建模分析。本文选取长江经济带地区38个环保重点城市006-015年面板数据,将作为水污染主主要来源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同时纳入DEA模型评价来分析各重点城市的水污染治理效率,并在水污染区域协同治理的背景下,进一步建立面板obit模型,将产业结构优化、政策协同强度作为解释变量分析其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关系。该研究可能的边际贡献包括:一是从城市层面分析了水污染治理效率,收集了006-年至015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数据,从全局角度分析了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效率现状;二是将政策协同强度、产业结构优化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构建更加符合水污染流动性和溢出性特点的计量模型,验证其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关系。
二、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效率测度
(一)测度方法及指标选取
文章运用带有非期望产出的SBM模型对长江经济带006年至015年38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水污染治理效率进行测度。首先选取废水治理设施数、污水处理厂数作为水污染治理固定资产投入的表征指标、选取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作为水污染治理中人力物力投入的代理指标,其包括了人员工资及治理的相关费用。考虑到废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AN),因此本文在总结和参考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COD和AN的年度数据作为水污染指标来衡量河水污染治理的效率。由于各城市水污染物排放量存在较大差距、起点不一,单独选取水污染物的去除量作为产出指标可能会导致估计效率存在偏误,因此选取COD去除量、AN去除量作为期望产出,COD排放量、AN排放量作为非期望产出,其中COD、AN去除量和排放量均由工業废水和城镇污水的COD、AN去除量及排放量加总得到。相关统计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省市统计年鉴、北大法宝数据库、政府部门网站等,部分缺失数据采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补全,个别数据明显错误根据相近年份的数据予以矫正。
由于005年中央政府制定的十一五规划指出,006年中国开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减排政策,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而废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指标《中国环境年鉴》只统计到015年,基于此,设置数据采集时间为006-015年。
(二)测度结果与分析
本文应用DEA Slover Pro5 0软件对长江经济带38个重点城市水污染治理效率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地区水污染治理效率平均值为0 58,效率较低。从时间维度看,污染治理效率随时间波动的规律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南京、绵阳、温州等城市的治理效率变动趋势呈现出倒U型特征,杭州、宁波、绍兴、攀枝花等城市治理效率较高且较为平稳,没有太大波动,而九江、南通、宜昌、成都等城市治理效率相对较低。此外,从表1中可以看出很多城市水污染治理效率达到DEA有效状态后并没有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在下一年度变为DEA非有效状态,水污染治理效率结果显示出治理效率变动的复杂规律。
从区域维度来看,长江下游地区平均治理效率最高,上游次之,中游最后。究其原因在于:就下游区域而言,在中央鼓励和地方联控下,纷纷转变传统产业发展模式以及探寻清洁化、绿色化增长道路,水污染物排放减少,并且由于下游地区对于水污染治理资金和设备的投入较多,从而使得水污染治理效率相对较高。就中游地区而言,近十年来,浙江、江苏、上海等东部省份开始产业升级,大量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于技术优势,中游地区是承接上游地区产业转移的主力军,聚集了许多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从而导致水污染排放量巨大,而水污染治理设施和资金投入不足和利用效率不高导致污染治理效率低下,但张家界水污染治理效率达到DEA有效状态的可能的原因在于其GDP增长主要以第三产业为主,工业化水平较低。就上游地区而言,污染治理效率不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上游城市发展水平较低,污染密集产业结构固化,加之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目标很难协调统一,导致水污染治理效率较低。
三、产业结构优化、区域政策协同对水污染治理效率影响研究
(一)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由于水污染治理效率值处于0到1之间,为受限因变量,采用随机obit模型分析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政策协同对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其中产业结构优化本文从业结构高度化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两个维度来进行衡量。具体模型设置如下所示:
effit=β0+β1OISit+βRISit+β3POLICYit+βncontrolit+μi+eit[JY](1)
其中,i表示城市,t表示年份,eff为被解释变量水污染治理效率,OIS、RIS、POLICY为主要解释变量,分别表示产业结构高度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和政策协同强度,经济发展水平、外商投资、科技水平、人口密度和财政分权作为控制变量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具体解释变量定义如下:
产业结构高度化。产业结构高度化反映了不同产业间产值比重的变动,意味着产业结构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结构不断演进。本文借鉴干春晖等(011)的处理方法,侧重于考虑第三产业在区域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采用第三产业与第二产业之比来衡量。
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合理化是产业之间协调程度和资源有效利用程度的反映,考察的是资源能否在产业间实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本文借鉴傅元海等(014)、干春晖等(011),采用泰尔指数反映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计算公式为:
其中,Y为产值,L为就业人数,Y/L表示生产率水平,i表示第i产业,n为产业部门数。RIS是一个逆向指标,RIS越小则表示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越高。
政策協同强度。本文首先以“水污染为关键词按年份对全国及地方人大、国务院及其直属机构、9省市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颁布的有关水污染治理的政策进行检索,并进一步对检索到的政策文件进行筛选和整理,最终获得与水污染治理高度相关的联合发布政策文件15件,其中中央层面文件37件,地方政府文件88件。然后参考孙静等(019)的做法,从部门协同角度对整理得到的联合发布政策文件进行协同度测量。最后借鉴彭纪生等(008)和孙静等(019)对政策量化的思路,从政策力度和政策联合发文机构数两个维度进行测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政策力度主要参考彭纪生等(008)技术创新政策量化标准、张国兴等(018)节能减排政策量化标准以及孙静等(019)大气污染治理政策量化标准,并根据政策类型和政策颁布机构的级别,以专家评分法对政策力度大小进行赋值(见表)。参与协同度计算的政策范围为:政策发文单位、接收单位或政策文件中涉及长江经济带地区水污染协同治。由于38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存在直辖市和地级市两种行政单位,在设置地级市的协同政策个数时,除非政策文件中有特别说明,否则默认省级协同政策适用于省内各地级市。
控制变量。(1)经济发展水平。本文以城市人均GDP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考察其对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人口密度。人口密度越高的地区、企业、公共服务等聚集程度越高、生活用水量也更大,因此水污染排放也更为严重。(3)外商直接投资。利用各城市当年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表示。(4)科技水平。利用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内支出的比重表示。(5)环境规制。基于污染物排放量构建指数衡量各地级市的环境规制程度。(6)财政分权。利用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表征。为降低波动并消除异方差,对部分数据进行了对数化处理,模型变量描述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二)估计结果与分析
面板obit模型的输出结果如表4所示,其中模型1展示的是将产业结构优化指标添加控制变量后的计量模型,模型则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政策协同强度指标,进一步验证模型的测算结果。
从表4中obit模型输出结果可以看出:
产业结构高度化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为正,在模型1和模型中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产业结构合理化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为负,且均通过了10%的显著性检验。说明长江经济带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水污染治理效率提升存在正向作用,产业结构“源头控污效应明显。一方面,随着长江经济带地区发展重心逐渐向第三产业转移以及对严重污染企业整改力度的加大,高能耗、高污染工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从而减少了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升了水污染治理效率;另一方面,长江经济带地区产业在由低端化向高端化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资源得到再配置,产业结构也从相对不合理向相对合理调整,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升,资源消耗相对减少,水污染治理效率提高。
政策协同强度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在模型中的回归系数为负且未通过假设检验,意味着政策协同度对水污染治理效率没有显著性影响。可能是由于长江经济带地区尚未形成水污染多主体协作的有效格局,水污染治理目前还是以属地自治为主,协同治理模式尚未形成;且由于水污染的流动性和跨界性,水污染治理收益由长江经济带地区共享,因此在水环境治理上的“搭便车心理使得流域政府在合作解决水污染问题的博弈中选择不合作,协同治理政策的执行力度不足。
经济发展水平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在个模型中均显著,说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水污染治理效率。可能是由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方式逐渐由粗放式增长转变为绿色增长,长江经济带地区也越来越重视扶持发展各种节能环保产业,推动了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逐渐壮大,从而提高了污染治理资金和设施的配置效率。
科技进步对于城市绿色创新效率的系数为负,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虽然科技进步有助于提高绿色产出,但长江经济带地区科技进步转化为经济价值过的效益仍然较低,即技术的市场化水平低,导致科技能力并未在绿色产出上发挥全部作用,从而没有对水污染治理效率起到促进作用。
环境规制水平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为负,但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由于目前各地区环境规制力度不够,没有达到应有的环境保护效果。
外商直接投资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回归系数为负,说明长江经济带地区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不利于水污染治理效率的提高,可能是由于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而放松环境规制的标准,更多地从事“肮脏行业的生产,降低了水污染治理效率。
人口密度、财政分权在两个模型中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对长江经济带地区水污染治理效率没有显著影响。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利用SBM-DEA模型研究了006-015年长江经济带38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水污染治理效率,并利用obit模型分析了产业结构优化和区域内部政策协同对水污染治理效率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长江经济带地区城市水污染治理效率普遍较低。不同城市间水污染治理效率存在显著差异,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效率由高至低依次为下、上、中游地区,长江下游地区由于转变发展模式和注重水污染治理使得水污染治理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效,其他区域则由于污染排放过量、产业结构固化等原因与效率前沿面存在一定距离,在效率提升上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为进一步提升长江经济带水污染治理效率,下游地区应提升水污染治理资金和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水污染治理投资的冗余,中上游地区则需进一步加强对水污染治理资金、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投入,推广及普及水污染污染治理的关键、适用技术和成果,实现生产和产出過程的清洁化与绿色化。
第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了污染排放的源头治理。一方面产业结构高度化使工业产业的规模相对第三产业有所萎缩,减少了工业污染排放;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合理化能够通过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促进水污染治理效率。但由于现阶段长江经济带地区总体产业发展层次仍然较低,传统落后产能体量大、新旧交替产能替换动能不足仍是阻碍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水污染治理效率提升的瓶颈,因此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需大力优化产业结构,破除旧动能、培育新动能,致力于“结构减排和“经社控污,将产业结构调整与现代技术的应用有效地结合起来,实施水污染综合治理,从总量上减排控污、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从根本上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三,政策协同尚未对水污染治理效率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水污染治理仍处于地方政府区域自治状态。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污染的负外部性和各方利益冲突则使各行政区之间难以达成协同治理。因此,在协同治理实施的过程中,首先应加强现有水污染治理机构的权威性,理顺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跨域水环境协同治理的体制和机制,实现由破碎性向整体性、对抗性向合作性治理转变,统筹推进水污染协同治理。其次应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综合性立法、从立法上改革长江流域管理体制,为解决长江经济带水环境问题提供法律保障。最后要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用金于补偿经济行为的外部性,平衡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关系,促使地方政府由对抗性治理向合作性治理的转变。
参考文献:
[1]习近平 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018-06-14(00).
[]汪克亮,刘悦,史利娟,刘蕾,孟祥瑞,杨宝臣 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水资源效率的时空分异与影响因素——基于EBM-obit模型的两阶段分析[J].资源科学,017,39(08).
[3]沈坤荣,金刚 中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政策效应——基于“河长制演进的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018(05).
[4]王俊敏,沈菊琴 跨域水环境流域政府协同治理:理论框架与实现机制[J].江海学刊,016(05).
[5]王树义,赵小姣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商共治模式初探[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019,9(08).
[6]崔晶 从传统到现代:地方水资源治理中政府与民众关系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017,56(0).
[7]Ying She,Yaobin Liu,Lei Jiang,uaxi Yuan Is Chinas River Chief Policy effective? Evidence from a quasi-natural experiment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China[J].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019(0).
[8]赵良仕,孙才志,刘凤朝 环境约束下中国省际水资源两阶段效率及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人口?偊b资源与环境,017,7(05).
[9]干春晖,郑若谷,余典范 中国产业结构变迁对经济增长和波动的影响[J].经济研究,011,46(05).
[10]孙静,马海涛,王红梅 财政分权、政策协同与大气污染治理效率——基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城市群面板数据分析[J].中国软科学,019(08).
[11]彭纪生,仲为国,孙文祥 政策测量、政策协同演变与经济绩效:基于创新政策的实证研究[J].管理世界,008(09).
(本文系湖北省区域创新能力监测与分析软科学基地开放基金项目(BQY019z09)阶段性成果)
(李金滟、毛宇宇(通讯作者),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第6篇
城市治理模式论文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