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看的意思的成语
表示看的意思的成语(精选10篇)
表示看的意思的成语 第1篇
表示看的成语
如“看”的同义词和近义词,根据词的细微差别来分,就有如下几十个。
1.表示一般地看的:如见、瞧、视、睹等。
2.表示已看到的:如看见、见到、看到等。
3.表示向远处看的:如眺、望、眺望、了望等。
4.表示向上看的:如仰望、仰视等。
5.表示向下看的:如鸟瞰、俯瞰等。
6.表示向周围看的:如顾、张望、环视、巡视等。
7.表示看全身的:如打量等。
8.表示偷看的:如窥、窥视、窥测、窥探等。
9.表示亲自看的:目睹、目击、目测等。
10.表示集中精力看的:如盯、注视、凝视、凝望等。
11.表示斜着眼看的:如膘、斜视等。
12.表示愤怒地看的:如瞪、怒视、怒目等。
13.表示略微看的:如一瞥、浏览等。
14.表示仔细看的:端详、察、察看、观察、检查、查看等。
15.表示恭敬地看的:如瞻仰等。
16.表示上级看下级的:如检阅、视察等
常用成语
【比喻构词】
一败如水 胆小如鼠 引狼入室 风驰电掣 刀山火海 一贫如洗 料事如神 视死如归 对答如流 挥金如土 铁证如山 度日如年 心急如焚 巧舌如簧 如雷贯耳 如履薄冰 如日中天 势如破竹 稳如泰山 骨瘦如柴 爱财如命 【夸张构词】
怒发冲冠 一目十行 一日千里 一字千金 一泻千里 一触即发 百发百中 一日三秋 不毛之地 不计其数 胆大包天 寸步难行 一步登天 千钧一发 【反义构词】
弃暗投明 取长朴短 厚今薄古 苦尽甘来 七上八下 九死一生三长两短 大同小异 大材小用 大智若愚 小题大做 上行下效 上窜下跳无中生有 天翻地覆 化险为夷 凶多吉少 古为今用 古往今来 旧仇新恨出生人死 【近义构词】
胡言乱语 仁人志士 调兵遣将 手舞足蹈 魂飞魄散 狐群狗党人山人海 丢盔弃甲 呼风唤雨 龙腾虎跃 胡思乱想 日久天长 金枝玉叶长吁短叹 争名夺利 虎背熊腰 日新月异 甜言蜜语 长年累月 高瞻远瞩自由自在 【ABCC】
波光粼粼 生气勃勃 忧心忡忡 气势汹汹 得意洋洋 忠心耿耿 小心翼翼 死气沉沉 喜气洋洋 风尘仆仆 大名鼎鼎 虎视眈眈 【AABC】
欣欣向荣 夸夸其谈 蒸蒸日上 人人皆知 井井有条 斤斤计较 历历可数 滔滔不绝 人人自危 心心相印 历历在目 比比皆是 【ABAC】
不闻不问 无边无际 无忧无虑 自由自在 自言自语 自作自受 不折不扣 无影无踪 半信半疑 如痴如醉 人山人海 毛手毛脚 【AABB】
山山水水 兢兢业业 高高兴兴 战战兢兢 三三两两 鬼鬼祟祟 吞吞吐吐 口口声声 形形色色 大大咧咧 慌慌张张 原原本本 【描写人物神态的词】
神采奕奕 眉飞色舞 昂首挺胸 惊慌失措 漫不经心 【描写人物品质的词】
奋不顾身 舍己为人 坚强不屈 赤胆忠心 不屈不挠 忠贞不渝 【描写学习的词】
学无止境 学而不厌 废寝忘食 争分夺秒 不甘示弱 全力以赴 【描写谦虚的词】
不骄不躁 大智若愚 谨言慎行 功成不居 戒骄戒躁
【描写骄傲的词】
班门弄斧 孤芳自赏 居功自傲 目空一切 目中无人 恃才傲物 【描写人物心理活动的词】
忐忑不安 心惊肉跳 心神不安 心猿意马 心慌意乱 七上八下 【描写人的语言的词】
口若悬河 对答如流 滔滔不绝 谈笑风生 高谈阔论 豪言壮语 【描写人物容貌体态的词】
闭月羞花 沉鱼落雁 出水芙蓉 明眸皓齿 心慈面善 老态龙钟 【描写高兴的词】
眉开眼笑 捧腹大笑 眉飞色舞 手舞足蹈 喜上眉梢 如获至宝 【描写友情的词】
亲密无间 推心置腹 肝胆相照 情同手足 促膝谈心 志同道合 【描写花的词】
万紫千红 春暖花开 鸟语花香 姹紫嫣红 春花秋月 花红柳绿 【含有云的词】
云雾迷蒙 九霄云外 腾云驾雾 壮志凌云 孤云野鹤 风云变幻 【含有雨的词】
大雨倾盆 血雨腥风 风雨交加 满城风雨 风调雨顺 滂沱大雨 【描写山的词】
崇山峻岭 山明水秀 高山深涧 山穷水尽 悬崖峭壁 大好河山 【描写颜色的词】
五彩缤纷 五颜六色 一碧千里 五光十色 万紫千红 灯红酒绿 【寓言故事类】
拔苗助长 狐假虎威 亡羊补牢 精卫填海 坐井观天 掩耳盗铃
【历史故事类】
完璧归赵 程门立雪 三顾茅庐 四面楚歌 渑池之会 杞人忧天 【含有动物名称的成语】
万象更新 千军万马 对牛弹琴 亡羊补牢 鸡鸣狗盗 爱屋及乌
表示看的意思的成语 第2篇
关于表示看的成语精选
【目不斜视】:为人比较正直尊重人,一直看着一个方向
【左顾右盼】:为人不稳重很慌乱,左右的看东西。
【袖手旁观】:明明看见了却不出手相助,只是知道看热闹
【瞻前顾后】:做事情前怕狼后怕虎,形容做事不果断
【走马观花】:坐在马上看花,表示做事不认真,看事物不仔细
【察颜观色】:通过观察看别人的脸色来判断这个人的动机想法是什么
【望穿秋水】:这里的秋水指的是人的眼镜,望穿秋水指的快把眼镜看穿了
【面面相觑】:两个人相互对着观看
【极目远眺】:尽量的.用自己的眼镜看到最远的地方
【虎视眈眈】:像老虎的眼镜一样看着你,是一种比较有威慑性的目光
【望洋兴叹】:意思是说能看到但是自己却无能为力
带有“看”字的成语及其解释(一):
【拄颊看山】:同“拄笏看山”。
【青眼相看】:青眼:眼睛正视,黑眼珠在中间,比喻对人尊重或喜欢。形容以看得起的态度相待。亦作“青眼相待”、“青眼待”。
【面面相看】:见“面面相觑”。
【另眼看戏】:犹另眼相看。
【看风使帆】:看风向掌握船帆。比喻随机应变,看情况办事。亦作“看风使船”、“看风使舵”、“见风使舵”、“看风驶篷”、“看风转舵”、“随风使船”、“看风行事”。
【走马看花】:走马:骑着马跑。骑在奔跑的马上看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
【拄笏看山】:拄:支撑;笏:古代大臣上朝时拿着的手版。旧时比喻在官有高致。
【远来和尚好看经】:比喻外地来的人比本地人更受重视。
【下马看花】:比喻停下来,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
【雾里看花】:原形容年老视力差,看东西模糊,后也比喻看事情不真切。
【冷眼静看】:形容从旁冷静而仔细地观察。
【看菜吃饭】:比喻根据具体情况办事。
【看破红尘】:旧指看透人生,把生死哀乐都不放在心上的消极的生活态度。现也指受挫折后消极回避、无所作为的生活态度。
【看风使舵】:看风向转发动舵柄。比喻看势头或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另眼相看】:用另一种眼光看待。指看待某个人不同一般。也指不被重视的人得到重视。
【看朱成碧】:将红的看成绿的。形容眼睛发花,视觉模糊。
【看人眉眼】:比喻看人脸色。
带有“看”字的成语及其解释(二):
【看杀卫玠】:卫玠:晋人,字叔宝,风采极佳,为众人所仰慕。卫玠被人看死。比喻为群众所仰慕的人。
【刮目相看】:指别人已有进步,不能再用老眼光去看他。
【狗眼看人】:比喻眼光势力。
【佛眼相看】:比喻好意对待,不加伤害。
【打狗看主】:狗有主人,打不打它,要看给其主人留不留情面。比喻处理坏人下事要顾全其后台的情面。
【白眼相看】:看别人时眼睛朝上或旁边,现出白眼珠,表示轻蔑,不屑一顾,对人不礼貌。
【马上看花】:指粗略行事,走马看花
【另眼看待】:用不同于一般的眼光看待
【看人行事】:根据对方与自己的关系及身分的高低来处理事情
【看人眉睫】:比喻看人眼色
【看景生情】:指见机行事
【看家本事】:指自己特别擅长的本领
【看家本领】:指特别擅长的技能
【看风驶船】:指随机应变,见机行事
【看风使船】:比喻跟着时势转变方向,随机应变
【矮子看戏】:比喻只知道附和别人,自己没有主见。也比喻见识不广。
【矮人看场】:比喻只知道附和别人,自己没有主见。也比喻见识不广。
【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那方面的情面,也要看这方面的情面
论意思表示的构成 第3篇
意思表示作为一种欲实现一定私法效果的人的行为, 离开了人身体的动与静 (或谓思想交流) 便难以实现。同时, 意思表示构成要件的瑕疵或欠缺直接影响乃至决定法律行为的效力, 且当意思表示出现瑕疵时,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为案件处理提供了一个技术处理方法, 有利于了解错误的根源。
(一) 现存观点之考查
任何完整的意思表示都必然包含主观要件 (内心意思) 和客观要件 (表示行为) , 在意思表示的两个基本要素中, 内心意思是实质性要件。但其做为意思表示中的根本要素, 比作为客观要件的表示行为复杂地多, 因而对其认识也就争议较多, 众说纷纭。德国传统民法理论将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抽象为五项:交易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其中除了表示行为是意思表示的客观化外在表示要素外, 前四项均为意思表示的主观要素:
1. 交易意思。
所谓交易意思, 是指获得一定交易成果的意思, 乃是对于经济上一定效果之欲望, 而非对于法律上一定效果之欲望。
2. 效果意思。
指表意人内心企图发生被法律认可的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
3、表示意思。
其又称为表示意识, 指表意人能够理解认识自己的外部表示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也即表意人将其举止言行作为表示的行为, 至少是有意识地将其举止言行作为表示的要件。
4. 行为意思。
行为意思指表意人有意识地进行某一行为或举动的意思, 其实质在于表明一个人是否有进行某一项行为的意思或愿望。
5. 表示行为。
是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 是内心意思的客观化外在表现, 在民事理论和司法实践中争论较少。
德国民法上关于意思表示之此种划分根源于“19世纪后期一种流行的心理学观点, 但现在已不为人们所接受。”而其他国家的划分又是在德国民法理论上的进一步延伸。但由于对德国法中从意思表示中抽象出来的五项要素的不同理解和归纳, 从而出现了分歧, 进而产生了“四要素说”, 如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认为意思表示由行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构成。胡长清先生则认为意思表示由目的意思、法效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构成;“三要素说”, 如史尚宽先生认为意思表示由行为意思、表示意识、表示行为构成。大陆民法学者梁慧星先生则认为意思表示由效果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构成;“两要素说”。佟柔则认为意思表示由效果意思和表示意思的行为构成。
(二) 笔者观点
笔者认为在考量意思表示时, 应将意思表示的构成与意思表示的成立生效区分开来, 意思表示的构成是研究一个意思表示的存在须在事实上由哪些要素构成, 而意思表示的成立生效则涉及对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的法律评价与价值判断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可把意思表示从逻辑上区分为两大部分:事实要素和价值要素。
1. 事实要素, 即构成意思表示在事实上存在的要素, 其是价值
要素的一般前提, 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 内心意愿。在事实要素中, 只强调表意人内心有无一项意愿, 而不强调考查此项内心意愿的对错, 即只强调事实上的有无, 而不对其进行价值评判。
(2) 表示行为 (上文已有说明) 。
(3) 表示方式。所谓表示方式, 指为达到目的而实施行为的过程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和手段。在理论上, 表示方式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明示和默示。一般情况下, 沉默和其它行为是没有表现力的。但特定的与意思表示相关的沉默与其它行为则具有意思表示的效力。具体包括依当事人约定、法律拟制、习惯而定的特定行为与沉默。
2. 价值要素
一个意思表示的成立、有效须符合三大价值目标:健全、真实、自由。其中, “健全”涉及意思表示是否成立;“真实”和“自由”则是研究已成立的意思表示是否可生效。
(1) 意思表示健全。在意思表示的构成理论中, 一个完整的意思表示须具备意思要素和表示要素,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 意思表示便不健全。
(2) 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要求外在表示与内心意愿具有一致性, 依造成此种不一致的原因的不同, 可将其区分为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与意思表示非故意不一致两种。前者包括三种, 即游戏表示、真意保留、虚假表示。
(3) 意思表示自由。意思表示不健全和意思表示不一致均是表意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 表意人未受到外界的影响和干扰。而意思表示不自由是表意人在受到外力干扰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表示, 其表示意思与其真意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外界的影响和他人的干扰, 故法律设定表意人对善意相对人不负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
二、意思表示之价值
“我们自由, 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民法之下”。正因为如此, “每个人都需要私法自治制度, 只有这样, 他才能在自己的切身利益方面自由作出决定, 并以自己的责任处理这些事情。一个人只有具备了这种能力, 他才能充分发展自己的人格, 维护自己的尊严。因此, 每一个成年公民都享有私法自治, 这是私法的一项主要的原则和基本原则。”在《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理由书”中提到, 私法自治的意义在于法律给予每个人提供一种法律上的权力手段, 并以此实现个人的意思。这就是说, 私法自治给个人提供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 使个人获得自主决定的可能性。当事人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 而且是其发生的根据。而意思表示理论具有特定的形成基础承认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创设法律关系。尼泊德说, 意思表示理论的出发点是:人有能力借助于他的各种意思表示, 在他所属的法律体系划定的限度内, 形成他意愿投入的各种法律关系。综上所述, 意思表示制度是民法私法自治理念的具体体现, 它实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主。意思表示和私法自治是同质关系。
参考文献
[1]罗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汉斯·G·莱塞.德国民商法导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M].邵健东等, 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3]比德林斯基《私法自治与负担性法律行为之客观基础》1967年版。译.法律出版社。
论意思表示的成立 第4篇
关键词:意思表示;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
(一)意思表示的概念
意思表示的概念有两个部分需要理解:首先,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行为来从外部表现为他人所知的意图;其次,意思表示需要有内心的意思,这是行为人真实的内心意愿。关于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观点,主要的分歧集中在意思表示内在要件的构成,五要件说,四要件说,三要件说,两要件说都有。并且即使是同一观点的学者也会因为“意思说”和“表示说”的不同而产生分歧。后期的学者又提出了一个单一要素的概念,认为意思表示是一种有效表示,并非一种告示,也不是复合式的形体。
其实意思表示概念并没有太多的实践意义,但是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并且非常有实践意义。
(二)意思表示的成立
行为人所为的行为必须要获得法律上的关联性,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有意识的。根据上文“意思表示”的概念,我们可以得出意思表示的成立,即一个有意识的表示行为如果具有表示上的效力,那么这个意思表示就是成立的。我们如何来判断这个意思表示的效力呢?根据我们平时生活中的客观的评判标准或者是规则来进行判断,并且还要充分的考虑受领人是否能理解其意图。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研究意义
(一)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条件,只有明确了意思表示是否成立,才能明确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法律效力,然后才能辨别行为人所享有的民事法律权利和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义务。所以研究意思表示都成立与否就是为了辨明法律的权利和义务。
(二)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民法的制定除了有维持和规范私法秩序的功能,其实最大的存在价值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意思表示是民法上的基础概念,也是民事行为判断的基础,意思表示的成立与否能否确定,与当事人的契约能否成立有直接关系。当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是不成立的时候,民法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规定不同的救济方式。
(三)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
民法的研究对象有很多,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上的基础,所以意思表示的研究对于我国民法界的研究和民法将来的发展完善至关重要。意思表示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的明晰民事法律行为。
三、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
(一)意思表示的成立要件的分类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民法学界众说纷纭,但是通说认为有两部分构成:客观和主观两个部分。客观的行为就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的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主观的意思就是指行为人内心的活动思想。当只具备主观的思维时,行为人的意思并不能被外人所知,需要行为人有一定的表达方式将其为外人所知,这就需要客观的表示将行为人的意思赋予法律的效力。与意思表示有几个关键的要素是学界经常讨论的焦点:
(二)意思表示成立的几个要素
因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有较大争议,本将几个经常讨论的要素进行分析:
1.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行為人内心的想要达到的经济利益。本文认为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要素之一,并且是意思表示成立最基础的要素。目的意思包含的意思不仅仅是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还是民事法律行为形成的前提,也是意思表示的一个雏形。只有行为人先产生了目的意思,才有作意思表示的欲望,才有产生意思表示的可能。比如,甲与乙要进行一桩交易,那么甲一定明白自己必须与乙作一个交换(涉及经济利益的交换),才能有可能达成交易,在这个时候甲已经在内心有了目的意思。
2.效果意思
效果意思其实就是表达要达成意思表示行为人所做行为要有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许多观点认为效果意思不是意思表示必要的成立要件,但是意思表示的效力是意思表示能否成立的最关键因素,所以效果意思必定会成为意思表示成立的要件之一。效果意思即代表了行为人内心的意思表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又代表在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上的规范性,也是连接意思表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桥梁。效果意思的存在是一种公平,不仅考虑了行为人的利益也考虑了受领人的利益,达到了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平衡。
3.表示行为
其实表示行为就是意思表示的客观方面的内容,就是行为人表达自己内心意愿所用的方式。其实每一个行为人所做的外部行为都可以构成表示行为,当然这个行为必须可以为外部所识别。表示行为所表现出的方式有三种:明示,默示和推断。明示就是用某种方式直接表现出来,默示就是无表示而推断为同意,推断就是通过对行为人和受领人的某种表现来回推出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当然还可以直接分为明示和推断两种方式,因为默示也需要进行推断才能得出结论。
在意思表示成立的这个问题上,还有几个与之相关的要素,行为意思,表示意思等等。这些要素在许多观点中也是意思表示的成立要素,这些要素的含义可以包含在其他三个要素中。行为意思就是行为人作某种行为的意思,表示意思就是行为人有想表达内心意思的欲望。这些都没有必要再详细的分列出来研究,没有必要还会降低效率。
四、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后的救济
(一)缺失目的意思
目的意思是意思表示成立的基础,如果行为没有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意识,那意思表示就不可能发生,所以目的意思缺失是没有救济方法的,只能推断为没有意思表示的发生。
(二)缺失效果意思(下转第111页)
(上接第108页)
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就是效果意思缺失的表现。当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缺乏效果意思的时候,说明行为人的表义行为有某种瑕疵,行为人应对此承担责任,这样可以平衡相对受领人所承担的风险。当然,行为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对自己有瑕疵的意思表示进行撤销。但是行为人的撤销权要有限定,不能随意行使,法律规定只有在行为人没有形成私法关系的意图或者表示行为不能为自己的意志控制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效果意思的缺失是意思表示成立有瑕疵的讨论焦点,也是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
五、结语
意思表示主要包含目的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三大要素。研究意思表示成立有利于明确辨别法律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还有利于民法的研究和完善。当意思表示成立要件缺失时,缺失目的意思是没有救济方法的但是缺失效果意思可以要求行为人对此承担责任,也可以由行为人行使撤销权。意思表示在民法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民法研究形成的基础,在研究学习中,我们应当坚持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这样才能更加深入的讨论这个深刻的理论问题。
参考文献:
[1]龙卫球.《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2]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修订第3版.
[3]韩光明.《意思表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5.
[4]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234.
[5]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335.
[6]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89.
[7]郑玉波:《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30.
作者简介:
表示看的成语 第5篇
【青眼相看】:青眼:眼睛正视,黑眼珠在中间,比喻对人尊重或喜欢。形容以看得起的态度相待。亦作“青眼相待”、“青眼待”。
【面面相看】:见“面面相觑”。
【另眼看戏】:犹另眼相看。
【看风使帆】:看风向掌握船帆。比喻随机应变,看情况办事。亦作“看风使船”、“看风使舵”、“见风使舵”、“看风驶篷”、“看风转舵”、“随风使船”、“看风行事”。
【走马看花】:走马:骑着马跑。骑在奔跑的马上看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
【拄笏看山】:拄:支撑;笏:古代大臣上朝时拿着的手版。旧时比喻在官有高致。
【远来和尚好看经】:比喻外地来的人比本地人更受重视。
【下马看花】:比喻停下来,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
【雾里看花】:原形容年老视力差,看东西模糊,后也比喻看事情不真切。
【冷眼静看】:形容从旁冷静而仔细地观察。
【看菜吃饭】:比喻根据具体情况办事。
【看破红尘】:旧指看透人生,把生死哀乐都不放在心上的消极的生活态度。现也指受挫折后消极回避、无所作为的生活态度。
【看风使舵】:看风向转发动舵柄。比喻看势头或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另眼相看】:用另一种眼光看待。指看待某个人不同一般。也指不被重视的人得到重视。
【看朱成碧】:将红的看成绿的。形容眼睛发花,视觉模糊。
表示看的成语有哪些 第6篇
走马观花 望眼欲穿 东张西望 左顾右盼 瞻前顾后 极目远眺 望穿秋水
矮人看场 矮子看戏 白眼相看 不看僧面看佛面 打狗看主 佛眼相看 狗眼看人
刮目相看 看菜吃饭 看风使舵 看破红尘 看人眉眼 看杀卫d 看朱成碧
冷眼静看 另眼相看 雾里看花 下马看花 远来和尚好看经
拄笏看山 走马看花 目不转睛
表示看的成语及解释
1、不看僧面看佛面:不看那方面的情面,也要看这方面的情面。
2、看风使船:比喻跟着时势转变方向,随机应变。
3、看风使帆:看风向掌握船帆。比喻随机应变,看情况办事。
4、马上看花:指粗略行事,走马看花。
5、佛眼相看:比喻好意对待,不加伤害。
6、走马看花:走马:骑着马跑。骑在奔跑的马上看花。原形容事情如意,心境愉快。后多指大略地观察一下。
7、看人眉睫:比喻看人眼色。
8、远来和尚好看经:比喻外地来的人比本地人更受重视。
9、看菜吃饭:比喻根据具体情况办事。
10、狗眼看人:比喻眼光势力。
11、刮目相看:指别人已有进步,不能再用老眼光去看他。
12、看风驶船:指随机应变,见机行事。
13、拄笏看山:拄:支撑;笏:古代大臣上朝时拿着的手版。旧时比喻在官有高致。
14、看风使舵:看风向转发动舵柄。比喻看势头或看别人的眼色行事。
15、看人眉眼:比喻看人脸色。
16、看景生情:指见机行事。
17、看人行事:根据对方与自己的关系及身分的高低来处理事情。
18、冷眼静看:形容从旁冷静而仔细地观察。
19、矮子看戏:比喻只知道附和别人,自己没有主见。也比喻见识不广。
20、雾里看花:原形容年老视力差,看东西模糊,后也比喻看事情不真切。
21、看杀卫d:卫d:晋人,字叔宝,风采极佳,为众人所仰慕。卫d被人看死。比喻为群众所仰慕的人。
22、打狗看主:狗有主人,打不打它,要看给其主人留不留情面。比喻处理坏人下事要顾全其后台的情面。
23、青眼相看:青眼:眼睛正视,黑眼珠在中间,比喻对人尊重或喜欢。形容以看得起的态度相待。亦作“青眼相待”、“青眼待”。
24、看破红尘:旧指看透人生,把生死哀乐都不放在心上的消极的生活态度。现也指受挫折后消极回避、无所作为的生活态度。
25、看菜吃饭,量体裁衣:量体:用尺量身材的大小长短。裁:裁剪。比喻根据具体情况办事。
26、白眼相看:看别人时眼睛朝上或旁边,现出白眼珠,表示轻蔑,不屑一顾,对人不礼貌。
27、看家本事:指自己特别擅长的本领。
28、另眼看戏:犹另眼相看。
29、另眼相看:用另一种眼光看待。指看待某个人不同一般。也指不被重视的人得到重视。
表示看的词语或成语 第7篇
凝视、注视、仰望、俯视、眺望、盯、瞟、瞥、瞻仰
瞧 瞅 瞥 盯 视 瞟 凝视 仰望 俯视 注目 瞻仰 眯
一般的看:看、瞧、瞅、过目;
向上面看:瞻仰、仰视、仰望、瞻望;
向下面看:俯视、鸟瞰、俯瞰;
向周围看:张望、环视、环顾;
向远处看:望、眺、眺望、了望、展望、极目;
粗略地看:瞟、瞥、浏览;
仔细地看:观察、察看、审察、打量、端详;
气愤地看:瞪、瞠、嗔、怒视;
偷偷地看:偷窃、窥测、窥视、窥探、侦察;
集中注意力看:盯、瞄、注视、监视、凝视、逼视;
成语:左顾右盼、瞠目结舌、面面相觑、坐井观天、走马观花、袖手旁观、察颜观色、望眼欲穿、东张西望、瞻前顾后、极目远眺、望穿秋水
带“观”的 :参观、旁观、围观、观察、观测、观望、观光、观览、观摩 观赏
带“望”的:观望、看望 凝望 探望 张望 仰望 远望、眺望 希望 了望
带“视”的:环视 仰视 检视 瞰视 审视 斜视、巡视、注视 察视 窥视 凝视 俯视 扫视
带“览”的:阅览、游览、浏览、展览
回答者:无物无吾-助理 三级 5-28 13:01
一般的看:看、瞧、瞅、过目;
向上面看:瞻仰、仰视、仰望、瞻望;
向下面看:俯视、鸟瞰、俯瞰;
向周围看:张望、环视、环顾;
向远处看:望、眺、眺望、了望、展望、极目;
粗略地看:瞟、瞥、浏览;
仔细地看:观察、察看、审察、打量、端详;
气愤地看:瞪、瞠、嗔、怒视;
偷偷地看:偷窃、窥测、窥视、窥探、侦察;
集中注意力看:盯、瞄、注视、监视、凝视、逼视;
成语:左顾右盼、瞠目结舌、面面相觑、坐井观天、走马观花、袖手旁观、察颜观色、望眼欲穿、东张西望、瞻前顾后、极目远眺、望穿秋水
带“观”的 :参观、旁观、围观、观察、观测、观望、观光、观览、观摩 观赏
带“望”的:观望、看望 凝望 探望 张望 仰望 远望、眺望 希望 了望
带“视”的:环视 仰视 检视 瞰视 审视 斜视、巡视、注视 察视 窥视 凝视 俯视 扫视
论瑕疵意思表示 第8篇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从民法理论及各国立法体例看,意思表示行为即为民事法律行为。本文采取大陆法系民法原理的通说,认为意思表示的确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至于其合法性,只会影响到行为引发的法律关系效力,就行为本身而言则不是分析的因素。
2 瑕疵意思表示与分类
意思表示瑕疵是与意思表示健全相对称的一个范畴,指表意人在意思不自主或依据不正确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内在“效果意思”与其外部“表示行为”不符合[1],即意思与表示在表意人的表示过程中发生了偏离[3],其本质在于表意与内心的真实意思不一致。
德国民法对瑕疵意思表示的分类方法采取的标准是以意思表示发出的各个阶段逻辑顺序来进行的。一个完整的意思表示,首先要在行为人心中有个完整的主观内容,如果这些主观内容上存在瑕疵,那么这种瑕疵就是意思的瑕疵;其次主观上有了意思之后,行为人需要把意思通过行为表达出来,这个表达过程中形成的瑕疵即为表示瑕疵。此分类标准清晰,与价值无涉。该标准涵盖了全部瑕疵意思表示行为,故利用这种标准作出的分类有周延性。虽然我国民法中的瑕疵意思表示归类不周延,但整体上看是合理的。下文将以德国民法的分类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国的进行讨论。
3 非真意的意思表示
3.1 真意保留
真意保留,指表意人把真实意思保留在心中,表现出的行为不代表其真正的意思。
大陆法系法律对真意保留的效力采取表示主义为主、意思主义为辅的设计。这意味着法律在保护交易安全与保护表意人的价值判断中选择了前者。只有在表意人明知其真实意思同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时,才能认定这种意思表示无效。从证明责任看,应由意思表达人证明自己非真意且相对人明知这种情况。
3.2 虚伪表示
虚伪表示,指表意人与相对人通谋、不表示内心真实的假装实施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2]。虚伪意思表示在当事人之间通常无效,在涉及第三人时,效力视情形而定。首先,虚伪意思表示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次,第三人明知是虚伪表示,就不会因为虚伪表示无效而受损害,故不须保护。
3.3 错误
意思表示错误,指表意人出于错误或不知致使其意思表示与效果意思不一致的情形。意思表示错误与真意保留和虚伪意思表示的根本区别,在于表意人是否自知其真意与表示出的意思不一致。
对于因错误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效力,有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日本和瑞士民法规定的视为无效。他们侧重保护表意人内心的效果意思,否定意思表示的效力,将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认定为无效的。另一种是德国、法国民法规定的可撤销,但对于信其意思表示有效而受损害的相对人、第三人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数额不超过相对人、第三人于意思表示有效时应受利益的数额,受害人若明知或可得知或因过失不知有错误存在时,表意人不负赔偿责任。我国合同法把重大误解规定为可撤销行为。
4 非自愿的意思表示
4.1 欺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歪曲事实,使表意人陷于错误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欺诈可撤销,但因欺诈人的不同情况而有不同效力:1)因相对人欺诈而不为真实意思表示时,表意人得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2)因欺诈而作出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第三人作出欺诈时,如相对人为善意而不知事实时,表意人不得撤销意思表示。因为第三人欺诈时,表意人对相对人所为的意思表示是错误的,其错误基于第三人的欺诈,相对人不知道欺诈的事实。若此时表意人以欺诈为由撤销其意思表示,则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若第三人为欺诈,相对人是善意时,表意人不得撤销其意思表示。4)第三人欺诈时,如相对人为恶意,表意人得撤销。5)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无论何人作出的欺诈,表意人均得撤销。
4.2 胁迫
胁迫是有意告知未来的不利后果而对他人决定产生影响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将胁迫规定为可撤销。胁迫和欺诈不同,胁迫的目的、手段的违法性、不当性程度大于欺诈,常使表意人产生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在表示意思因胁迫被撤销时,学者一般认为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4.3 乘人之危
乘人之危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处于急迫或危难的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接受对其不利的意思表示。
我国合同法将乘人之危规定为可撤销行为。这比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行为更合理。毕竟,在民法领域,仍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某些情形下被乘人之危者不一定愿意向法院提起无效之诉。因此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不应一刀切地规定为无效。
5 显失公平
本文认为,显失公平只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果上予以评价的,它与意思表示的关系不大。因此合同法将显失公平与乘人之危并列不妥,显失公平不是瑕疵意思表示的类型。如果仅有显失公平的结果,那造成这种结果的行为不应为民法调整,应由竞争法或行政法中有关“暴利行为”的规范调整。我国司法实践也采取此种态度。
6 结语
当前我国民法对瑕疵意思表示的分类有待改进。在民法典立法过程中也许可以参考大陆法系的分类标准和方法,使这个体系更加周延。并可考虑剔除价值评价因素,将真意保留纳入此体系中,并把显失公平单独排除出去。
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出版社, 2001.
[2]郑玉波.民法总则[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3]梁慧星.民法总论[M].法律出版社, 2001.
[4]张俊浩.民法学原理[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论婚姻的意思表示瑕疵 第9篇
关键词:婚姻;意思表示;瑕疵;撤销
由于越来越多的非情感因素成为促成婚姻的理由,导致婚姻“合意”的真实性越来越模糊化,婚姻的意思表示瑕疵高频率出现也就无法避免,一个高发的社会现象必将引起更多的学者关注,而作为婚姻行为中“意思表示”的存在问题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争议焦点。
一、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概述
(一)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1. 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概念及特征
婚姻是男女双方出自内心真心希望在一起的结合,必须以婚意真实为前提。瑕疵婚姻,虽具有成立婚姻的必备要件,但它并非是结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不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则。婚姻的意思表示瑕疵,又称瑕疵婚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表达出的婚意与内心真实意思不符而形成的婚姻,也表示当事人虽有外在的结婚意愿,但其内心无与对方结婚的意图。
其特征具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当事人对外表达其婚意。婚意,是指以建立夫妻身份关系为目的的效力意思,也即当事人愿意受自己与对方缔结婚姻、建立夫妻关系的意愿约束的意思。瑕疵婚姻存在的前提是具备婚姻所需要的一切形式与外观,即便是不真实的婚意,也因其在特定的场合通过特定的方式让外界知晓,如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已经成立等。其次,当事人表达的婚意不真实。此特征也是产生瑕疵婚姻的根源,也是区分瑕疵婚姻与真意婚姻的标志,内心真实意思是否与表达的一致直接关系到是否构成瑕疵婚姻。
2. 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分类及其表现形式
瑕疵婚姻依当事人表达意愿时是否自由分为自由的瑕疵婚姻和不自由的瑕疵婚姻。①自由的瑕疵婚姻,是指当事人在意思自由状态下作出的瑕疵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婚姻。分为两种:当事人在明知其真意与表示不一致时作出婚意表示形成的婚姻和当事人不知其真意与表示不一致形成的婚姻。不自由的瑕疵婚姻,是指当事人在进行瑕疵意思表示时,其意思的决定受到外界不正当的干涉或诱导作出的,如欺诈婚姻、胁迫婚姻、乘人之危婚姻。
欺诈婚姻,是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时,明知不符合婚姻法规定条件,用故意隐瞒、制造假证明、假证件等方式,使婚姻登记机关或对方陷入错误,从而达到获取登记资格的目的。重大误解婚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基于某种重大误解,并且这种误解将直接影响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情况下缔结婚姻。乘人之危婚姻,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并基于错误意思表示而缔结的婚姻。
二、婚姻意思表瑕疵的理论评析
(一)婚姻意思表示的界定
尽管婚姻可以适用一般民事行为的撤销理论,可由于人身关系的存在,必须将其与一般的财产民事行为的撤销理论加以区分和界定。同时,婚姻属于身份行为,其与财产民事行为的区别也是来源于其人身性,故只须将身份行为加以界定,就能将婚姻与财产民事行为区别开来。
1. 身份行为的界定
身份行为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基础、本质的、必然的、一体的结合关系,是不以利益追求为结合目的的、非交易的、基于人类之本性所必然之关系。身份具有习俗性、伦理性、强行性、团体性、要式性和保守性等特点。身份行为分为纯粹身份行为与财产身份行为。②纯粹身份行为,是指直接以发生或丧失身份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如结婚行为、两愿离婚行为、收养行为等。身份财产行为,是指基于身份而发生,但是以发生财产关系为目的的,如遗嘱行为、协议分割财产行为等。
2. 身份行为中“意思表示”的存在辨析
依日本学者中川善之助教授之见解,身份行为由身份的效果意思(心素)、生活事实(体素)、法律的表示方式(形式)等三个要素构成。并且,心素与体素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即有心素必有体素,反之,无心素必无体素。同时,中川善之助教授主张“事实先行性”的观点,事实先行性,是指法律之“事实”业已存在,而法规嗣后加以追认,而且这也是其认为身份行为与财产行为最大的区别。由此得出的结论就是,身份行为仅具有“宣示性”,财产行为则具有“创设性”。因此,在身份行为中,“意思表示”仅起着辅助性作用而非决定性作用。
(二)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存在基础
鉴于“意思表示”在婚姻行为中的重要地位,则必然应当考虑到传统民法中法律行为关于意思表示瑕疵的介绍,可在婚姻法的规定中只有“胁迫”一种情况的存在,是否就意味着其他瑕疵婚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呢?答案是否定的。瑕疵婚姻存在的基础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58、59 条分别规定了无效和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中第58 条第三款关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是无效的和第59 条关于“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规定。
婚姻法在法律体系中属于民法的特别法,依照法律适用规则,婚姻法有特别规定的,可适用婚姻法。但婚姻法无规定的,能否直接适用民法通则呢?本文认为是可行的,理由是:1、近现代以来,民法通则已成为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的共同规则。2、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也是身份行为的构成要素,因此关于意思表示的基本规定,不能因身份行为或财产行为而有种类上的差异。③婚姻中的意思表示瑕疵的类型包括胁迫、欺诈、乘人之危,其种类与财产行为的意思表示瑕疵类型基本一致,具有较多共性,持相反意见者对此也不予否认。④对婚姻与财产行为在瑕疵救济规则上有区别的,完全可以通过在婚姻法中例外规定予以解决,而不得以此为由排斥对民法通则的适用。
三、各国婚姻意思表瑕疵立法比较及完善建议
(一)各国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立法比较
1. 中国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姻进行的否定评价有无效和可撤销两种。其中无效婚姻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婚前患有医学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法定年龄。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相比于完善的无效制度,我国的可撤销的瑕疵婚姻就显得过于简单,不符合我国社会现实情况,虽然可以通过法解释的方法延伸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缓和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可毕竟婚姻行为有其特殊性,并非所有情况都能依民法通则办理,需要有例外规定来弥补其中不足。
2. 国外婚姻意思表示瑕疵的立法比较
国外将婚姻成立要件分为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公益要件是指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相反,私益要件是指仅与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利益相关的。依据对违反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的结果的不同,可将国外划分为三种模式:单采可撤销制度、单采无效制度和并规制。⑤
成语词典表示看的词语 第10篇
成语词典表示看的词语
【瞠目而视】:瞪大眼睛看着。
【从壁上观】:壁:壁垒。原指双方交战,自己站在壁垒上旁观。后多比喻站在一旁看着,不动手帮助。
【大睨高谈】:睨:视。眼睛看着上面,在发议论。形容举动言论气慨不凡。
【大眼瞪小眼】:大眼看着小眼,没有解决的办法。
【荡心悦目】:荡心:心情纵荡,欢快;悦目:看着舒畅。形容美好的事物给人的舒适感受。
【繁鸟萃棘】:萃:聚集;棘:酸枣树。众多的鸟儿聚集在树上。表示虽无人在旁,还有许多鸟看着。比喻暗中干坏事是掩盖不住的。
【高睨大谈】:睨:视。眼睛看着上面,在发议论。形容举动言论气慨不凡。
【顾景惭形】:看着身影,对自己的形体感到羞愧。指自认不配享受某种荣誉、称号等而感到惭愧。景,同“影”
【顾影惭形】:形:形体。看着自己的身影,对自己的体态不满意,而生出愧疚之感。表示自己不配享受某种荣誉、称号而感到惭愧。
【顾左右而言他】:看着两旁的人,说别的话。形容无话对答,有意避开本题,用别的话搪塞过去。
【虎视鹰瞵】:瞵:眼光闪闪地看着。像虎和鹰那样恶狠狠地注视着。比喻强敌窥伺。
【看风转舵】:看:观察;舵:船控制方向的装置。看着风向掌握船舵。比喻随着形势转变方向,调整对策。
【看生见长】:亲眼看着某人的出生和长大。形容对某人非常熟悉。
【马首是瞻】:瞻:往前或向上看。看着我马头的方向,决定进退。比喻追随某人行动。
【怒目相视】:彼此愤怒地看着对方。
【怒目相向】:彼此愤怒地看着对方。
【十目十手】:十个人看着你,十只手指着你。形容一个人的言行举止,离不开众人的监督。
【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很多眼看着,很多只手在指着。指个人的言论行动总是在群众的监督之下,不允许做坏事,做了也不可能隐瞒。
【顺耳悦目】:顺耳:合乎心意,听着舒服;悦:好看。听着舒服,看着好看。指言行迎合人的心意。
【万众睢睢】:睢睢:仰视。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上面。形容人们共同期待或感到惊奇的`神情。
【望杏瞻榆】:望、瞻:看。看着杏花开,看着榆钱落。比喻按耕作,不误农时。
【相视而笑】:双方互相看着,发出会心的微笑。形容二者情合意洽的情态。
【眼花缭乱】:缭乱:纷乱。看着复杂纷繁的东西而感到迷乱。也比喻事物复杂,无法辨清。
【众目睽睽】:睽睽:张目注视的样子。许多人争着眼睛看着。指在广大群众注视之下。
【作壁上观】:壁:壁垒。原指双方交战,自己站在壁垒上旁观。后多比喻站在一旁看着,不动手帮助。
【坐视不救】:坐视:坐着看。见别人遇到困难或危险,坐在一旁看着不去援救。
【爱财如命】:把钱财看得跟生命一样重要。形容极端吝啬。
【安土重迁】:土:乡土;重:看得重,不轻易。安于本乡本土,不愿轻易迁移。
【傍观者清】:傍:同“旁”。旁观者:在一旁观看的人。同一事物,在一旁观看的人比当事者看得全面、清楚。常与“当局者迷”连用。亦作“旁观者清”。
【暴殒轻生】:暴:突然;殒:死亡;轻生:把生命看得很轻。指突然间自杀身死。
【蔽明塞聪】:蔽:遮;聪:听觉灵敏;明:看得清楚。蒙住眼睛不看,堵塞耳朵不听。指对外界事物不闻不问。
【炳如观火】:炳:光明、明亮、显著。形容看得清楚明白。
【炳若观火】:形容看得清楚明白。
【达观知命】:达观:指一切听其自然或看得开;命:命运;知命:指知天命。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摆布,无所烦恼。
【达官知命】:达观:旧指一切听其自然,也指看得开。知命:旧指知天命,想念人的命运是由天决定的。指对不如意的事情看得开,任凭命运安排,无。
【达人大观】:达人:心胸豁达的人;大观:全面彻底的观察。指胸怀宽阔的人看得远,想得开。
【大势已见】:局势的发展趋向已可以看得很清楚。指斗争双方胜负存亡的结果已经明朗。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局者:下棋的人;旁观者:看棋的人。当事人被碰到的事情搞糊涂了,旁观的人却看得很清楚。
【登高博见】:站得高,看得远。比喻思想境界高,则视野开阔,眼光深远。
【登高能赋】:赋:写作。登得高,看得远,能够描绘形状,铺陈事势。指国家的有用人才。
【登高望远】:登上高处,看得更远。也比喻思想境界高,目光远大。
【洞察其奸】:对别人的阴谋诡计看得很清楚。
【洞察秋毫】:洞察:看得很清楚;秋毫:鸟兽秋天身上新生的细毛,比喻极其细小的事物。形容人目光敏锐,任何细小的事物都能看得很清楚。
【洞烛其奸】:洞:透彻;烛:照见;奸:奸诈。对别人的阴谋诡计看得很清楚。
【多易多难】:多易: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多难:遇到很多困难。如果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就会遇到很多困难。
【耳聪目明】:聪:听觉灵敏;明:眼力敏锐。听得清楚,看得明白。形容头脑清楚,眼光敏锐。
【法眼通天】:法眼:佛教中所谓有“五眼”之一,能看见实相。法眼能看穿天。比喻人的眼力卓越精深,看得很远。
【放在眼里】:指重视,看得起。
【浮云富贵】:浮云:飘浮的云彩。把富贵看成飘浮的云彩。比喻把金钱、地位看得很轻。
【富贵浮云】:意思是不义而富贵,对于我就象浮云那样轻飘。比喻把金钱、地位看得很轻。
【高瞻远瞩】:瞻:视,望;瞩:注视。站得高,看得远。比喻眼光远大。
【高自标树】:比喻自己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同“高自标置”。
【高自标誉】:比喻自己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同“高自标置”。
【高自标置】:标置:放在某种位置。比喻自己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
【高自位置】:比喻自己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
【冠盖相望】:冠盖:指仁宦的冠服和车盖,用作官员代称;相望:互相看得见。形容政府的使节或官员往来不绝。
【光天化日】:光天:最大的天,大白天;化日:生长万物的太阳。原形容太平盛世。后比喻大家看得非常清楚的场合。
【患得患失】:患:忧患,担心。担心得不到,得到了又担心失掉。形容对个人得失看得很重。
【镜里采花】:指虽看得见,却得不到或摸不着。同“镜里观花”。
【镜里观花】:镜子里头看花。指虽看得见,却得不到或摸不着。
【君子之过】:过:过错。品行高尚的人犯错误就象日蚀和月蚀,别人看得很清楚,只要改正,别人仍然敬仰他。
【了了可见】:了了:了然,清楚。清清楚楚,完全可以看得见。
【了然可见】:了然:清楚。清清楚楚,完全可以看得见。
【了如观火】:了:明白。形容看得非常清楚。
【了身达命】:佛家用语,意思是对一生命运归宿看得开,无牵挂,超凡出世。亦指安身的地方。
【历历可见】:历历:分明、清楚。看得清清楚楚。
【历历在目】:历历:清楚,分明的样子。指远方的景物看得清清楚楚,或过去的事情清清楚楚地重现在眼前。
【料戾彻鉴】:料戾:小窗隙。孔洞虽小,却可以把外面看得清清楚楚。
【目不转视】:眼珠一转不转。形容注意力集中,看得出神。
【旁观者清】:当事人被碰到的问题搞糊涂了,旁边观看的人却看得很清楚。
【千金弊帚】:弊帚:破扫帚。一把破扫帚,看得同千金一样贵重。比喻东西虽然微贱,却十分珍惜重视。
【千里眼】:眼睛能看清一千里外的东西。形容目光敏锐,看得极远。
【青眼相看】:青眼:眼睛正视,黑眼珠在中间,比喻对人尊重或喜欢。形容以看得起的态度相待。亦作“青眼相待”、“青眼待”。
【如见肺肝】:就象看透肺肝一样。比喻心里想些什么,人们看得清清楚楚(含贬义)。
【如临大敌】:临:面临。好像面对着强大的敌人。形容把本来不是很紧迫的形势看得十分严重。
【深见远虑】:指看得深,想得远。
【升高能赋】:赋:写作。登得高,看得远,能够描绘形状,铺陈事势。指国家的有用人才。
【胜败乃兵家常事】:胜利或失败是带兵作战的人常遇到的事情。意思是不要把偶然一次的胜利或失败看得太重。
【胜负兵家常势】:意思是不要把偶然一次的胜利或失败看得太重。同“胜败乃兵家常事”。
【世事洞明】:洞:洞悉,了解;明:明白。对于人世间的各种事情,都看得透彻明白。
【视财如命】:形容人的吝啬,把钱财看得有如生命一般。
【视民如子】:把百姓看得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形容爱民。
【视如粪土】:粪土:秽土,脏土。看得如同粪土那样恶劣、。比喻极为蔑视。
【视如拱璧】:拱璧:以两拇指尖与两个食指尖合围那样的大璧。指看得极其宝贵。
【视如寇仇】:寇仇:仇敌。看得象仇人一样。
【视死如归】: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形容不怕牺牲生命。
【视死若归】: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形容不怕牺牲生命。同“视死如归”。
【视死犹归】:把死看得象回家一样平常。形容不怕牺牲生命。同“视死如归”。
【视同秦越】:古代秦国与越国相距甚远,因称疏远隔膜为“秦越”。把事情看得似秦国和越国那样毫不相关。
【视同手足】:手足:比喻亲兄弟。看得跟亲弟兄一样。指关系非常亲密。
【视为寇仇】:寇仇:仇敌。看得象仇人一样。
【视有如无】:把有事看得象没事一样。形容不重视,不当一回事。
【视有若无】:把有事看得象没事一样。形容不重视,不当一回事。
【听聪视明】:听:听觉;聪:灵敏;视:视觉;明:清楚。听得清,看得明。形容对事物有清楚而正确的认识。
【微察秋毫】:形容极细小的东西都看得很清楚。
【惜财如命】:指把钱财看得极重,生活过分地节俭。
【薪桂米金】:薪:柴草;桂:木名。把柴草看得像桂木,把粮食看得像金子。比喻生活极度贫苦。
【眼不回睛】:眼珠一转不转。形容注意力集中,看得出神。
【眼不转睛】:睛:眼珠。眼珠一转不转。形容注意力集中,看得出神。
【眼乖手疾】:眼睛明亮,手脚利落。形容看得准,动作敏捷。
【眼明手捷】:看得准,下手快。形容人反应快,动作敏捷。
【眼明手挗】:眼睛明亮,手脚利落。形容看得准,动作敏捷。
【眼明手快】:看得准,动作敏捷。
【一见了然】:犹一目了然。一眼就看得很清楚。
【一览了然】:了然:清楚,明白。一眼就看得很清楚。
【一目即了】:目:看。一眼就看得很清楚。
【一目了然】:目:看;了然:清楚,明白。一眼就看得很清楚。
【一钱如命】:把一文钱看得象性命那样重。比喻极端吝啬。
【一文如命】:把一文钱看得象性命那样重。比喻极端吝啬。同“一钱如命”。
【银海生花】:银海:道家指眼睛。眼睛因接触到反射的光线而昏花。比喻眼睛看得迷乱。
【有目共睹】:睹:看见。指非常明显,谁都看得见。
【有目咸睹】:咸:都;睹:看见。指非常明显,谁都看得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穷:尽。想看得更远,就要上得更高一层楼。比喻站得越高,看得越远。
【远见明察】:目光远大,看得清楚。形容目光敏锐,见识很广。
【长目飞耳】:看得远,听得远。比喻消息灵通,知道的事情多。
【昭然在目】:形容大家看得明明白白。
【昭昭在目】:形容大家看得明明白白。
【众目昭彰】:昭彰:明显。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表示看的意思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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