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精选6篇)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1篇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摘要】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自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使得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于是财政部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本文首先对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变化进行了阐述,然后进一步提出自己一点思考和展望。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思考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事业单位是指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对其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公共改革的基础性会计标准体系之一,具体规范和指导着我国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计量、提供会计信息的等会计实务管理工作。
老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跨级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为了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和政府会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老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求。想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就需要突破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滞后问题,改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难以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状况,全面反映资产负债、运营成本和绩效等财务状况。所以在这种面对多方需求的背景下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以下简称新制度)。
二、新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部分,又能在一些方面有重大改动和创新,做出一些适应现行我国国情的改动,与原制度相比较,我认为新制度有了以下九大新的变化:
一是更多地反映外部受托责任,将更广泛的信息使用者都纳入其中;
二是尝试性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是增加了“全面性”要求,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四是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五是引入“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处理方法。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六是将基建数据按月并入会计“大账”。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而且新制度还给出了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方法;
七是加强对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八是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使用说明。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九是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了系统改进。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同时还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提出了要求。
三、对新制度的思考和展望
(一)新制度所处的地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法律基础和依据;其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框架,通过构建较为完整的基本概念框架统筹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形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内容的指引性文件,它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最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财政部负责指导制度执行的司局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新制度的积极作用
新制度对改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执行预算方案提供更加全面和合理的依据,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科学化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效率、促进事业单位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意义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降低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能促进资产及时入账进一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2)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向健康、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3)有助于通过在会计科目体系上的重新设置为会计实务操作提供科学及全面的依据;(4)有助于同时考虑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既不影响预算的执行又能达到资产管理的前提下,为成本核算提供数据支持;(5)有助于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对资金的科学化管理;(6)有助于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三)新制度的不足与目标
本人认为新制度仍存在着一些未考虑周全和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会计科目不能清晰的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内容。新制度秉承着精简的思路合并了部分科目,但是容易造成从业人员理解和使用上的混乱;
2.存货购入时对入账价值规定的表述不太严谨。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规定中所说的“非自用”虽然在括号里进行了解释,但是既然是“非自用”,按会计主体原则的规定,单位就不应该对其核算,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做出计价规定;
3.“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对部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的规定不太科学。例如:对动植物的入账价值及处理方法未做规定;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规定有误;对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欠科学;对基建支出并账的问题未从根本上提出解决方法;对收支类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不完整,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4.新制度在各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对收支类科目的核算内容规定不全面,如果实际工作中发生此类业务时,将无规可循。
总之,虽然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它的一些不足之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作为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尽早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制度的规范体系接轨。想要进一步实现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全面反映收支结余的预算水平、全面反映未来可支配资源、承担债务、运营成本和业绩等财务状况,为财政管理、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主体、确认计量原则等实质性问题,最终要纳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制度的规范体系来设计和制定我国的会计制度标准。
参考文献
[1]夏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研究--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例.江苏科技大学,2011年.[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3]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EB].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2012.[4]欧阳琦.浅谈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实施[J].华章,2013年03期.[5]赵竹明,李娟.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思考.《商业会计》,2013年第5期.[6]编辑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历史与变革.《中国总会计师》,2013年02期.[7]吴丽芳.关于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的探讨.新财经(理论版),2014.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2篇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会计原则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不能充分、完整地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的所有资产、负债,对事业单位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绩效评估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有效性:
一是不能如实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事业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收入、支出仅包括以现金实际收入和支付的部分,虽然能客观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现金流量,但却不反映那些本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如一些事业单位拖欠的工程款;也不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偿还的债务,如借款利息,这就使得当期收入和成本费用反映不真实;单位的资产和负债反映不全面。
二是经常存在每个会计内收支项目不配比的情况。如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并非每年都会发生,而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是逐年发生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根据收付实现制将修理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同样,有些收人是本期一次性收取,但要涉及若干期如培训费收入,在培训费收取的当期,收入有大幅增长,以后则可能出现负增长现象,特别是在各期培训费收入相差较大的情况下,问题尤为突出。使得当期收支不配比,计算的结余就不具备可比性。
三是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付款单据时按付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对未支付货款、但已收到的物资,不登记入账,不利于对各项物资进行全面管理;对仅支付部分款项的物资,也只能按付款单据中的实际支付金额确认和计量,显然不能对采购业务进行确切地反映。
四是成本、费用的核算不准确。事业单位对非经营性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进行成本核算,难以对非经营性业务进行正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国家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虽然经营性业务要进行成本核算,但由于两种业务通常混杂在一起,费用难以合理分摊,成本的核算极不准确,难以反映各项业务实际成本的发生情况。这既不利于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也不能使预算内资金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
(二)关于会计核算
1.固定资产核算问题
(1)固定资产折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对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做出明确的规定,会计制度通用科目中没有折旧这一科目。在实务操作中,事业单位一般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而是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作为净资产的一部分。这种核算方式存在着以下弊端:
一是价值背离。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账面价值与现时净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差额越来越大。
二是虚增净资产。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以账面原值反映固定基金,使资产负债表中净资产指标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现有生产能力状况,虚增净资产。
三是成本不完整。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业务活动成本相应也不包括折旧费用,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一方面,事业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虚增了事业成本;另一方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人为降低了取得相应收入的成本,虚增了盈余,且不能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四是按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不足以维持固定资产的更新和维护,且缺乏科学合理的计提依据。
(2)购置固定资产。制度规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通过两组分录反映:支付款项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入账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上述会计处理存在两个不足:
一是以银行存款购置固定资产,实质上并没有引起资产减少,只是资产存在形态的一种转换。而借记“事业支出”,势必虚增了单位的费用支出,且期末要将该项支出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又虚减了单位结余,有违真实性原则。
二是两组分录之间没有一定的勾稽关系,不能确切明了地反映业务内涵。由于只是制度的一种硬性规定,在实际业务处理中,不少单位会计往往做了付款分录,忘记做固定资产入账分录,其结果是导致账外资产形成,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无形资产核算问题
(1)无形资产核算方法不完备,各事业单位都缺乏严密的无形资产核算体系,不能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按现有制度规定,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分期计入经营支出。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是合理可行的,但对于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摊销一次计入事业支出的会计处理尚有商榷之处。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核算无形资产时,只是通过借记、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最终转入“事业支出”,当期“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作为资产组成部分的无形资产也就不能在会计报表中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其存在。由于会计报表和账户未列示无形资产状况,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就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单位而言,不利于单位内部对这些无形资产的控制、监督管理;就国家而言,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例如事业单位因发展需要向国家、集体新征用土地,以支付土地出让金、补偿费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单位对征用的土地享有长期利用、经营的权利。事业单位在取得以上无形资产时,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千万元,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如果将取得的这些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当月的会计报表和次年的会计账簿中无形资产账户都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存在,这些无形资产就成为事业单位拥有的账外资产。
(2)不能满足事业单位利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需要。
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已将取得的无形资产一次摊销,直接计入事业支出,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
那么,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若干年后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按制度规定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就会碰到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按账面原价”确定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的原价?因为对外投资时无形资产账户余额为零;二是会出现“无形资产”科目有贷方金额没有借方金额,期末余额为贷方的现象,这样既使人费解,也违反了无形资产账户期末余额为借方的规定。
3.事业单位结余的问题。《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
(1)专用基金是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有: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和住房基金。如:某事业单位有从事专门业务活动的人员100人,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人均预算定额标准400元提取医疗基金40000元。做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社会保障缴费40000;贷:专用基金——医疗基金40000.我们知道,净资产属于剩余权益,归法人所有,但职工福利基金和医疗基金属于负债性质,只能用于职工福利医疗等方面。将负债列入净资产核算,显然是不合适的。
(2)修购基金的问题。现行《事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这使得固定资产价值两次被列入支出:如前所述,购置固定资产时,已经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而此处又一次借记“事业支出”,造成虚增事业支出。
(3)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对事业单位收益的一种分配,按照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该在年终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而现行的办法,不能清晰的反映事业单位的支出情况,也不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
(三)关于会计报表问题
与企业会计报表相比,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两个最大的特点是:一是从会计报表体系上看,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二是从具体会计报表的结构上看,资产负债表采用“科目余额表”的结构形式。这两点表现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报表方面的不足和缺陷。现金流量表所表现出的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一张会计报表都不能替代的。首先,现金流量表已经成为与会计主体有利益关系的各方了解其现金变动及支付能力的重要报表,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收支调整为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的收支,所以相对来说难度较大,但事业单位有很多业务就是以现金收付为基础确定收支的,因而其编制相对比较容易;其次,事业单位尤其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和有经营性业务的事业单位,由于对这一部分业务采用了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处理,使得其收支表中的收支不能反映现金收支的真实情况,而出资者及管理部门了解事业单位情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可支用现金额。从这个角度看,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流量表显得非常重要。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问题。资产负债表是静态的时点报表,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壮况的报表,它所表示的必然是一个时点而非时期。但是,事业单位规定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列示不科学,格式采用的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的平衡原理,实际上是会计科目余额平衡表,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定义,既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类要素,也包括了“收入、支出”这类属于特定时期的动态项目,从而使这张表失去了原来的含义。作为反映单位一定时点的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列示收支类项目是不必要的,同时也与收入支出表重复。因此这种格式的资产负债表需要改进,使之符合惯例要求。
三、改进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为了更好地规范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监督,强化资金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笔者针对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方向。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只有在提供服务时才加以确认,而且在接受服务以后,就应该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这样,财务报表就要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财政状况和运行成果,同样,权责发生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所有的经济资源,以便于对有关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二)改进相关会计要素的核算
1.固定资产折旧。笔者认为,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以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的原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的余额,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进行摊销,将每月应摊销的折旧价值作为费用计入有关的成本或支出中,从相应的收入中得以补偿。计提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经营支出——折旧费”、“成本费用——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2.改进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核算可与企业会计制度同步,没有必要保持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对应关系,由此建议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购置固定资产不需按资金来源列支,可象企业会计一样,购置入时,直接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有关科目。
另外,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当事业单位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2.改进无形资产核算
(1)健全无形资产核算体系。根据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分门别类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计价和摊销,保证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受益期内得到补偿。建立和登记无形资产台帐,建立台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主权主体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实在物据,一旦有侵权行为发生时,作为索赔的标准。
二是在评估时,作为评估计价的基础。一般来讲,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应根据它带来的未来收益而确定,但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成本投入,也就是某项无形资产的投入费用仍不失为评估无形资产的基本依据。
三是根据某些规定对没有转让出去且已失去价值的无形资产,通知财务部门摊销其价值。四是便于对无形资产的盘点、清查及档案管理。
(2)为了避免在无形资产摊销中产生账外资产,完善无形资产的管理,建议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购入时,直接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
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有关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名称设置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进行摊销。当按规定需转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3.改进事业单位结余的核算。
(1)建议取消“专用基金”科目下的“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等科目,将专项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上例,提取医疗基金40000元时,借:事业支出——社会保障缴费40000,贷:其他应付款40000;发生医疗费支出时(假设一次性用银行存款支付30000元),直接做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30000,贷:银行存款30000.(2)对修购基金的建议。如果不取消修购基金,建议将计提修购基金列入结余分配中。提取修购基金,实质是将经常性资金转换为一般专用基金,使事业单位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固定资产更新维护的资金来源。因此通过“结余分配”账户提取修购基金,有利于避免现行会计核算中的弊病。
(3)将交纳所得税作为一项支出而不是对结余的分配。笔者认为,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收益的分配,而且这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会计处理应该与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事业单位的结余中,仅按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均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的单位收支差额。所以,结余分配的明细账除所得税外只设“提取专用基金”,不再进行细分。若将修购基金作为结余分配的,其明细账的设置需细化,即在“结余分配”总账下的“提取专用基金”明细科目中,再设两个三级明细科目,一是“福利基金”,二是“修购基金”。在提取修购基金时,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提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使用修购基金时,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银行存款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3篇
一、修订旧版制度的原因
(一) 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制度中一些突出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体系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情况不容乐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收支及结余情况。例如,资产方面,固定资产不提折旧;基本建设不包含在“大账”中;无形资产摊销不合理;对外投资不区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待处理财产没有核算等。负债方面,借入款项不分长期、短期;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不规范;其他应付款中包含的内容过于庞杂等。净资产方面,对结余资金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与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要求不一致。收入支出方面,旧版制度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三个科目,用以核算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事业单位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情况。但从实际专项拨款的用途看,都属于项目支出,其支出应在“事业支出”科目所属的“项目支出”中核算,属于在建工程的支出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从专项拨款的来源渠道看可分为财政拨款、上级单位拨款、其他单位拨款三种,其拨款可以分别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因此,没有必要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事业单位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核算不规范等。因此,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需要修正旧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二) 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
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主要有以下变化。①完善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单位预算时,要将一个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并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采用不同预算编制办法;按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将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作为确定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依据,结合单位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等;进一步严格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制度;增加了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要求。②实行“大收大支”管理,健全了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除“事业经费”以外的基本建设、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财政拨款,纳入财政补助收入范畴,其相关的支出也相应纳入事业支出的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收大支、收支统管”;增加了收入、支出管理的有关要求。③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在预算管理方法上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将原“结余”划分为“结转和结余”,将结转和结余又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实施区别管理。④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最基本的、最高层次的法规。新规则的实施必然引起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变化和一些会计业务的处理方法的改变,因此,修订旧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成必然。
(三) 遵循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需要
为了遵循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规定的需要。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基本假设,核算基础,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处于统驭地位。新《准则》下不可能允许存在一个旧《制度》,因此,必须修订旧制度,使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保持同步;会计制度要遵循新版《准则》的规定。
(四) 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
2009年8月中编办正式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指导意见,完全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转为行政机构或进行其他调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核销事业编制;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今后要牢牢把握其行为的“公益性质和公益目标”的方向,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严格限定。例如,从新制度中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在科目排序中的位置也可以看出,排序已往后移,今后这些业务对于公益服务事业单位而言是“严格限定”的。
(五) 体现公共财政改革的相关成果
1. 按部门预算要求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财政拨款和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
随着部门预算的改革,要求完整地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财政资金收支状况。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分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为了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管理框架、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2007对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体系由“收入(经济)分类”、“支出功能分类”、“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组成。由于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是服务于预算管理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的改革势必要求预算会计做出相应调整和变革。因此,“新版”制度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在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还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设置“财政拨款支出”和“非财政拨款支出”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在两个一级明细科目下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在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设置明细账,同时在“项目支出”二级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按部门预算要求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财政拨款和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支出”科目明细科目设置的上述规定,可以使会计核算与部门预算保持一致,有利于控制支出,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使会计核算与部门决算保持一致,也便于编制部门决算。“新版”制度在按部门预算要求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科目方面做得比较好。
2. 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对部门预算确定的财政资金的运行进行管理,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进而建立起高效的预算执行机制。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并于年度终了时,对年终结余资金进行额度注销。为了满足这些改革要求,“新版”制度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一级科目,以准确反映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下的新业务信息。“新版”制度在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要求设置科目方面也做得比较好。
3. 收支两条线改革的要求
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推行,要求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需要,将全部财政性收支逐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依据“收支两条线”的相关管理要求,事业单位所发生的罚款、收费以及没收款项等应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户,因此,“新版”设置“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两个一级科目。
4.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为了更好地满足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必须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例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下要求事业单位,第一,要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第二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第三不能像原来那样对于所有结余(包括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结余分配”,只能进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第四要求详细地反映财政补助,因此,专门在财务报表体系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这样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
二、新版制度的主要变化
(一) 总体结构的变化
“新版”制度借鉴国际惯例和企业会计的经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特点,规范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和相关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目标科学地设置了财务报表体系。取消了应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涵盖的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会计报表的编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错误更正等内容。
(二)“总说明”的变化
新制度总说明共十条,旧制度总说明共八条。
新制度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与旧版相比,更强调了新版的制定是有法可依,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目的更加明确、具体,是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质量,与企业会计的基本要求相一致。
新制度第二条界定的适用范围比旧制度更全面、更科学,并列出了不执行本制度的例外。
新制度第三条强调本制度覆盖事业单位基建投资的会计核算,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建核算游离于事业单位会计的问题,有利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旧制度的第三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分级。
新制度第四条是关于核算基础,旧制度第四条是关于科目使用。
新制度第五条是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问题;旧制度第五条是关于“货币计量”。
新制度第六条是关于会计要素的划分;旧制度第六条是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等。
新制度第七条规定了科目的使用规则,科目编号有3位变成4位。旧制度第七条是关于制度解释权问题,现已删除。
新制度第八条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组成体系,明确“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并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时间作了明确规定,“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强调“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新制度第九条相当于旧制度的第六条,并强调“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新制度第十条相当于旧制度的第八条,是关于执行时间。
(三) 会计科目的变化
1. 资产类科目的变化
新版中,删除了“产成品”科目、“材料”科目、“对外投资”科目;“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科目;增加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存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累计摊销”、“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基建业务要并入大账核算,固定资产一般情况下要提折旧,无形资产要摊销,基本解决了旧版制度在资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涵盖了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将“在建工程”纳人事业单位会计进行核算,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2. 负债类科目的变化
删除了“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借入款项”等科目;增加了“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应付款”科目;将“应缴预算款”、“应缴税金”科目分别改为“应缴国库款”、“应缴税费”科目,使事业单位负债业务的核算更加细致、准确,更清晰反映出事业单位应承担的现时义务,进而有利于防范和降低债务风险。
3. 净资产类科目的变化
新版中,净资产科目的变化相对较大。虽然“事业基金”、“专业基金”科目的名称保持不变,但其二级科目以及核算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事业基金”科目,其不再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将财政性资金的结转结余与非财政资金的结转结余分别核算,可以提高财政拨款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监督财政资金的结余情况,如此区别对待并作分别处理的规定,使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结余的划分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
4. 支出类科目的变化
增加了“其他支出”账户,删除了“拨出专款”、“拨出经费”、“专款支出”、“销售税金”、“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使支出类科目更加精简。
5. 收入类科目的变化
新版中删除了“拨入专款”科目,“附属单位缴款”改为“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科目名称保持不变,收入类科目的名称变化虽不大,但每个科目所包含的核算内容大多发生了变化,例如“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尽管名称与原来一样,但其核算内容由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转变为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新制度要求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除“事业经费”以外的基本建设、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财政拨款,纳入“财政补助收入”进行核算。
(四) 财务报告的变化
1. 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明确了“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2. 改进了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和内容。
①为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以“资产=负债+净资产”平衡关系式来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②为便于对事业单位进行偿债能力等财务分析,在资产负债表中将资产、负债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列示。
3. 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的结构。
为合理反映事业单位的收支补偿机制,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了收入支出表,同时可清晰地了解事业单位事业基金的形成过程。
4. 新增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基础上增加了按年度编制的财政拨款收支表,以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
这些变化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格式与我国企业会计的报表结构格式相一致,尤其是资产负债表,也体现了与国际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惯例的趋同,另一方面,兼顾了事业单位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善。
(五) 结账时间、结转结余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旧版中规定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一年只结转一次,而收入和支出各月收支相抵后的结果应该是净资产的变动额,所以,在不进行收支结转的情况下,每月将收入和支出纳入资产负债表中反映。而新版制度的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平衡公式设置的,因此,收支科目的结转由一年结转一次,变为每月结转一次,采用账结法。旧版制度是年终将有关收支科目分别结转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然后进行“结余分配”。按照新版制度的相关规定,每月终了,需要将有关收支科目分别结转到“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它有助于实现资产负债表上删除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后,各项目数据能够来源于账簿,使报表编制更加科学。年末对“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可以进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对“非财政补助结转”要根据情况,或者交回原单位,或者留归本单位,留归本单位部分转入“事业基金”;年末对“财政补助”的“结转”和“结余”要根据情况或者注销或者上交,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
三、结语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4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思考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事业单位是指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对其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公共改革的基础性会计标准体系之一,具体规范和指导着我国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计量、提供会计信息的等会计实务管理工作。
老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跨级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为了适应我国公共管理和政府会计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老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事业单位管理和发展的需求。想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就需要突破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滞后问题,改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难以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状况,全面反映资产负债、运营成本和绩效等财务状况。所以在这种面对多方需求的背景下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9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以下简称新制度)。
二、新制度的主要变化
新制度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部分,又能在一些方面有重大改动和创新,做出一些适应现行我国国情的改动,与原制度相比较,我认为新制度有了以下九大新的变化:
一是更多地反映外部受托责任,将更广泛的信息使用者都纳入其中;
二是尝试性地引入权责发生制。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三是增加了“全面性”要求,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四是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
五是引入“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处理方法。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等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六是将基建数据按月并入会计“大账”。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至少按月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而且新制度还给出了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方法;
七是加强对财政和非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八是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使用说明。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九是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了系统改进。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同时还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提出了要求。
三、对新制度的思考和展望
(一)新制度所处的地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法律基础和依据;其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框架,通过构建较为完整的基本概念框架统筹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形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内容的指引性文件,它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最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财政部负责指导制度执行的司局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新制度的积极作用
新制度对改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执行预算方案提供更加全面和合理的依据,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科学化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效率、促进事业单位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意义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1)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降低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能促进资产及时入账进一步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2)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配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向健康、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3)有助于通过在会计科目体系上的重新设置为会计实务操作提供科学及全面的依据;(4)有助于同时考虑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在既不影响预算的执行又能达到资产管理的前提下,为成本核算提供数据支持;(5)有助于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对资金的科学化管理;(6)有助于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全面推进政府会计改革。
(三)新制度的不足与目标
本人认为新制度仍存在着一些未考虑周全和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会计科目不能清晰的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内容。新制度秉承着精简的思路合并了部分科目,但是容易造成从业人员理解和使用上的混乱;
2.存货购入时对入账价值规定的表述不太严谨。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规定中所说的“非自用”虽然在括号里进行了解释,但是既然是“非自用”,按会计主体原则的规定,单位就不应该对其核算,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做出计价规定;
3.“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对部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的规定不太科学。例如:对动植物的入账价值及处理方法未做规定;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规定有误;对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欠科学;对基建支出并账的问题未从根本上提出解决方法;对收支类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不完整,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4.新制度在各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对收支类科目的核算内容规定不全面,如果实际工作中发生此类业务时,将无规可循。
总之,虽然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它的一些不足之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作为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尽早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制度的规范体系接轨。想要进一步实现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全面反映收支结余的预算水平、全面反映未来可支配资源、承担债务、运营成本和业绩等财务状况,为财政管理、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的目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主体、确认计量原则等实质性问题,最终要纳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制度的规范体系来设计和制定我国的会计制度标准。
参考文献
[1]夏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研究--以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为例.江苏科技大学,2011年.
[2]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
[3]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EB].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2012.
[4]欧阳琦.浅谈我国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其实施[J].华章,2013年03期.
[5]赵竹明,李娟.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及思考.《商业会计》,2013年第5期.
[6]编辑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历史与变革.《中国总会计师》,2013年02期.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5篇
【摘要】在我国进入全面转型的今天,“改革”成为日益常见的词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我国事业单位体制也在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事业单位认识到在这场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中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本文将首先介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现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其次探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带来的财会工作的变化和影响,最后就如何开展会计制度改革提出几点建议。【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
事业单位作为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单位,其规模数量和运行好坏直接关系着国家职能的实现和人民生活的质量提高。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会计制度此时不仅仅是一种记录、计量和报告的方法指引,而是一种可以发现事业单位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资源合理配置有着重要意义。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不断地完善,这就要求,我国财政体系作为经济体制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体系制度也必须和市场经济体系相适应。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其中,经过修订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又一个重大里程碑事件。
总的来说,经过修改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继承了原有会计制度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原则,又在会计核算方式、责权发生制会计基本假设和采取无报表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做了调整和改变,使得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更加符合现实基本要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可谓是成果颇丰,但是可以其作用基本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增加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进一步优化国家财政资源配置,使得事业单位更加满足公共财政的需求;第二,通过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质量、激发事业单位发展动力和活力,从根本上提高事业单位本身的管理质量,更好发挥国家服务功能;第三,会计工作作为一种信息提供工具,其制度的完善可以很大程度上提供信息质量水平,为全民通过会计信息监督事业单位工作提供了可能。
二、市场经济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存有的问题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适用范围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全国各大大小小的企业,是一种十分统一、普适的会计制度。但是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对于非国有事业单位在使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存在争议。也就是说,一些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纳入企业财管体系的事业单位,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和我国企业单位都需要遵守的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相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范围存在问题。
(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有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基础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收入配比原则,所以绝大多数组织单位都是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核算基础。但是直至今日,收付实现制仍是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这样就不能很好的反映事业单位真是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这是由收付实现制只反映当期现金流量的会计假设决定的。收付实现制只记载现金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背后的实质经济活动是否繁盛考虑不足,很有可能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和实际经营状况相背离。自我国开始使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十分完善和深入人心,而收付实现制将很有可能因其固有的限制阻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设。
(三)我国事业单位科目设置不规范
我国事业单位体系庞大、种类繁多,不同的事业单位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各有不同,所以各单位对设置本单位会计科目有着较大的自由权。虽然各单位的会计科目可以很好地记录本单位的经营活动状况,但总体上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缺少系统的规划。站在较高层级事业单位的统一核算的角度,各个单位的账务管理纷繁复杂、混乱不清,很难对事业单位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反映,也不利用从上到下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事业单位会计报告体系不完善,报表编制存在基础问题
企业的会计报告是单位对自身经营成果的一种总结,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体系主要是对本单位某一段时间收支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一种书面说明。因为事业单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所以现金流量的相关指标是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并不编制现金流量表。企业按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和融资活动对企业的现金收支状况进行核算,但事业单位不进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很大程度上就很难把握现金收支的变化。此外,在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过程中采用的会计基本等式是“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个等式缺乏一定的科学合理的依据,不符合大家对资产负债表定义的理解。
(五)固定资产存在的核算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有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两种。其中,“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原值”相对应,反映的是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值;“固定资产基金”企业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净值”相对应,反映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的预算金额。但是这种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统收统支管理的模式已经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严重脱节,尤其是政府财务预算和单位实际总支出不能保持一致的今天。此外,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进行折旧,折旧导致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成本不能完全的反映出来,也就是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不完整,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得不到准确反映。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的变化和影响
经过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颁布至今已有两年的时间,总体来说,本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出了新的明确和规划,尤其是会计核算范围、会计要素、资金预算管理和会计报表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调整。经过这次会计制度的改革,事业单位在会计处理时做出了相应的改变,全面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水平。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明确会计处理对象,增加会计要素
在本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中,新会计制度明确了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处理对象就是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经济活动,而且要求事业单位对自身的活动进行分类管理。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会计处理对象的首次明确,具有非凡的意义。此外,为了克服原有会计资产负债表的固有缺陷,新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方面进行了适当的延伸,主要是增加了对负债和净资产的核算科目。至此,事业单位的核算对象不但得到了明确,而且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确认和计量。
(二)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和细化会计报表体系
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知道,我国事业单位采用的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有着诸多不足的地方,于是新会计准则鼓励事业单位采用责权发生制,这样就可以克服收付实现制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的不足,为事业单位提供真实有效、客观全面的会计信息。除此之外,针对原有制度资产负债表存在的不足,新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在编制财务报表的同时应详尽说明资金的具体使用状况和负债状况进行说明。如此一来,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会计制度的不足,使得事业单位会计信息更加全面、科学。
(三)促进预算资金管理核算方式的升级
会计核算工作作为企业财务工作的一环,会计核算的改善也会对单位预算资金的管理方式和核算方式造成影响,倒逼单位资金预算提升。事业单位的资金预算在单位的经营活动中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原有的会计制度下存在许多收支预算不合理、资金严重超支而没有调整措施或因预算过紧影响正常运营等等。在新的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对原有的预算管理方式改善为核定收支、定项定额补助、合理弹性预算等预算方式。这样不但和会计制度的变革有效的结合起来,还可以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四、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提出的建议
(一)减少行业特殊制度,统一会计制度
我国事业单位体系庞大,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活动千差万别,用一套会计制度和核算科目不可能符合所有事业单位的核算要求。但是不同行业事业单位设置过多的特殊科目,既不利于高层级事业单位的统筹工作,也不利于其整体会计信息的科学、合理性。针对事业单位科目设置问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该要求各单位以统一的会计制度作为其财会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已有的统一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对于因行业特殊性的有的特殊科目需求,应在不超出统一制度的原则之下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和会计核算。
(二)改进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本文第二部分已经介绍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种种不合理,而且固定资产作为事业单位实现其职能的重要依托,其核算工作应该得到重视。在此建议事业单位在核算固定资产时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取消固定资产基金科目,引入折旧制度。即在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以其承担的支付义务为入账价值,在资产使用过程中采取合理的假设进行折旧,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此外,以基础工程建设为主要活动的事业单位,设计相应的基建报表,更加合理的反映基建项目的真实的状况。
(三)持续改进事业单位报表体系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体系已经有了成熟的体系,但是还有两个方面问题亟待改进。首先是事业单位现金流量表的缺失。即便事业单位十分注重现金收支状况,但是没有系统的资金描述,事业单位的运行状况总是不能很清晰的展现。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现金收支状况将现金进行分类描述,可以更好地反省单位的资金运行状况。另一个是资产负债的列式问题。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基本的会计等式编制资产负债表,即和权责发生制相对应,也能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进行更好的列示。参考文献: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6篇
睢县县委党校
贾小艳
邮编:476900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经济稳定运行的操纵器,也是单位会计控制的核心内容。随着财务管理制度体制改革的深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本文提出了对现行事业单位中的会计制度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其对策并提出相应的意见。
关键词:事业单位
会计制度
问题
对策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施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使得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呈现出一些问题。
一、现行事业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管理理念国际化和会计制度统一化的趋势越发明显。在新的环境下,联系到实际操作,再来看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们会发现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方面一般应采用收付实现制。这种制度基本上能够满足单位预算管理的需要,从运行情况来看:第一,充分体现了国家预算管理这个重心;第二,及时掌握了财政资金供需状况;第三,在科学分析预算执行速度、检查预算单位执行预算定额、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起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事业单位企业化、市场化逐步加快,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1、会计信息不全面、不符合实际。一是不能正确反映出事业单位当期实际成本费用;二是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反映不全面。
2、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收入支出反映数据不配比、不规范,说明不了实质问题,无法用其准确分析事业单位预算经费管理的优劣,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
3、影响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在我国许多事业单位存在附属机构,这些机构开展非独立经营活动发的收支业务又采用收付实现制,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发生对立,从而使得信息的可理解性差。
(二)会计报表反映的信息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据我们所学,企业的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损益表组成,而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其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公式为:资产+收入=负债+支出+净资产,即表现为财务状况信息与业务成果信息合二为一地进行揭示,从而混淆了时期和时点会计信息的性质,导致会计信息的模糊性。同时,又由于事业单位不编制现金流量表,进而使得事业单位现金的收支变动无法得到准确反映,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也容易造成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的误解。
(三)约束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发挥应有的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审计机构。在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审计机构领导和人员均是单位领导任命,其上下级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领导制约,这样势必造成外部监督机制弱化,使内部控制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财政部门重预算分配、轻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了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从目前市外部监督体系而言,只有市级和区县级两个层面的审计监督机构,事业单位根本没有设立审计部门,受人员编制所限,审计范围也限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难以形成规范在序的外部监督体系。
(四)财务人员不够专业
就目前财会教育来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内容都没有被提到重要位置,可操作性不强,现在很多事业单位大多数会计是从其他非会计岗位转岗而来,虽然取得了会计从业资证书,但由于后期培训没跟上,又缺乏学习交流,业务能力不强,造成记帐随意、手续不清、差错频繁以及会计资料严重缺失等问题。会计人员编制混乱,一人多岗,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及经办人没有很好的分离。相互之间缺少制约和监督的。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发生少列收入或截留各种现金收入、公款私用、私设小金库等贪污挪用舞弊行为。从而直接影响会计工作质量。
二、改进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对策
(一)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式,争取与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融为一体
虽然如我上面第一条所分析,我国现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虽然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事业单位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也发生较大的变化,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会计信息更能够从根本上用于评价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更能够全面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行过程,更加符合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另一方面,随着事业单位投资活动的增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核算不仅要满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也要满足企业外部投资主体和债权人的要求,所以争取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融入工商企业会计制度,就更容易满足企业外部各相关方面信息的要求,提高信息的可比性。
(二)科学编制财务报表
据我们对我国现状的了解可以知道,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质越来越趋近于一般企业的经营性质,其财务报表制度也应该担负着和一般企业三大报表相同的性质。我个人认为,事业单位应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与支出这部分内容去掉,以“资产=负债+净资产”为编制依据。这个会计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全面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利益,也为事业单位管理者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应该高度重视现金流量表的作用,要知道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反映事业单位会计期间内事业活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资产的流入与流出产生的影响。报表使用者可获得直观准确的会计信息,预测单位现金流量。所以,随着今后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增加现金流量表更能够科学有力地评价事业单位的财务现状,有利于促进事业单位管理效益的提高。
(三)加强事业单位的约束监督机制
在事业单位中,由于会计人员不具有独立地位,其利益关系依附于事业单位及领导,从而使其内部监督软弱。
因此,单位要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财务会计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全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措施是否健全、规范,是否符合内部组织管理实际需要;各项工作中的业务处理与记录程序是否规范、科学和优化其执行是否有效;各项工作中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核对、报告等手续是否完备;各岗位的职权划分是否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其职权履行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有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关键控制点是否均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其措施是否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中受管理层的影响程度等,确保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实行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
要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实行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势在必行。首先,我们要针对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会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每个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其次,在设置会计岗位时,要和企业会计一样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和会计业务相适应;二是各会计岗位都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并能够进行考核;三是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业务往来,应当有记录,以分清责任;四是实行职务分离,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兼管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是对各个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六是采取岗位轮换与交接相结合。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7 2.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7
3.事业单位核算基础转变探讨[J],财政监督, 2010.4.李洁慧.浅析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的推行[J].事业财会,2007,(6)5.刘海波、刘学华《新编预算会计》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7.12
浅析我国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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