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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期间自我总结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法院实习期间自我总结(精选7篇)

法院实习期间自我总结 第1篇

毕业实习总结报告

我所在的实习单位是鸡泽县人民法院。在实践老师的教导下,我深深体验到一位民法官的使命感与神圣感。

一、实践期间我参与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帮助法官整理卷宗,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二)旁听案件。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三)做合议庭评议案件的临时记录。一些疑难案件必须采取合议庭的方式审理,在开庭审理休庭后要对案件的疑难点进行合议庭成员合议,我担当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速度比较快,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在他们开完会后再来整理一遍才能让他们签字,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四)校对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虽然判决书都是由法官们仔细写的,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避免不了一些错误,有些错误是语句出现了些混乱,或者是错别字和资料登记错误, 这使我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的含义。

(五)跟随法官书记员到其他地方发送传票,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法官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跟随他们到监狱开庭,让我好好见识了监狱的状况。

二、实习期间受理学习的主要案件

(一)离婚纠纷。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

1、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

2、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30岁以下的离婚的占多数;

3、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 ;

4、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

5、因家庭矛盾引起离婚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节前提起离婚。

(二)财产分割纠纷。其中很多的遗产分割问题特别复杂,因为很多遗产的数额相当巨大,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经过了很多的转移,需要法院一一进行调查确定,而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数量相当多。法官们也只能耐心一点点地去调查审理,一起争论分析,结合各种法律法条和案例给继承者一个合理的裁判。这使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个资深的法官,除了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外,还需要长期判案的经验和冷静敏捷的头脑。

(三)劳动合同纠纷。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对经常提到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在庭审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

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定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

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资,有规律性。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是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

三、参与实践的重要意义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经验,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法院实习期间自我总结 第2篇

2012年10月8日到2012年12月14日间我在海珠区人民法院进行了2个多月的毕业实习,短短2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五十天,但这五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2个月的实习。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海珠区法院,然后在邝庭长安排下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没多大难度,因为虽然民商法这一模块我们学的比较笼统和简单,但是凭着我以前在佛冈法院见识一个月的经验和备考司考时打下的基础,我相信我可以顺利的完成这次实习。在民一庭实习的2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相信每一位来法院实习的学生,在法院干得最多的活就是帮文员整理卷宗归档,我也不例外。至今依然对初到法院那天交付给我整理的的那一大堆堆积如山案件心存恐惧,可足足花了我两个礼拜才整理完毕。所谓整理,就是按照审判的程序把材料按顺序排列好,然后装订成册送到档案室归档。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我阅读了大量的离婚案件、继承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都是与我们身边联系最密切的事,其中涉及到的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都是显得繁琐而复杂,需要法官们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扎实的法律基础,才能公平正义的对待这些私事案件。

2、旁听案件。区人民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高难度的,到11月底已经立案待审的案件就有三百多份,民一庭703室有3位审判员(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几乎每天都有2-3个庭要开,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以前在学校认识到的庭审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很随便,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法官审案子就像唠家常一样,特别是简易程序时,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公开审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进去旁听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校对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的2个多月里,曾帮书记员校对过不少民事裁定书和判决书,虽然判决书都是由法官们仔细写的,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避免不了一些错误,有些错误是语句出现了些混乱,或者是错别字和运算错误, 但自己由于不小心总是忽略了,因此就需要认真校对审查,要知道法律判决书和裁定书代表着司法权威,即使是一个字的错误也可能会引起严重的法律后果。从校对法律文书中又可以进一步提升我的司法文书写作。

5、跟随法官书记员到其他地方调查取证。长时间呆在办公室里整理文件,思维终会变得迟钝,外出调查是最好的释压方法了。原先总以为凭借法官独特的身份去调查取证是一件很

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有时要和被调查人解释很久他们才肯配合,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民事法官是没有实权的,不像刑庭法官或者检察官,他们根本不会理会民庭法官的解释说明甚至警告。有一次就是去某村的村委调取某村民的收入,那村主任就用极其强硬的态度拒绝了两次,直到第三次的到访才及不情愿的给我们调出那份在他们看来轻而易举就能拿到的清单。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啊。跟着法官们出去办案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至少学会了如何用语言文字去说服别人。

在法院里呆了差不多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在民一庭的案件总额中,离婚案件大概占了总案件的一半以上。刘法官曾经审理过一个尼日利亚籍男人和本地女人离婚的事。尼日利亚籍男人和女人结婚后以做生意为名回到其本国,结果一去不复返,于是女人提出离婚。在这种涉外民事案件法官们都仔细分析,但是案件审理过程比较困难,这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一方当事人一直无法联系到,最后只能发出公告。法院审理时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法传召出庭都只能照常开庭,根据最后判决支持离婚。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准行。经过平时和法官们的探讨以及一些自己听过案子,看过的案卷,我发现现在离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点:①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80后的离婚的占多数②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离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这反映出当今妇女维权意识增强,妇女地位提高③一方不出庭,诉讼文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增多④因家庭暴力和第三者原因引起离婚较多。

2、财产分割纠纷。其中很多的遗产分割问题特别复杂,因为很多遗产的数额相当巨大,涉及的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经过了很多的转移,需要法院一一进行调查确定,而具有继承资格的继承人数量相当多,他们的住所地多不同,有不少更加是港澳和欧美的华人,加上他们之间所存在的矛盾和争论,更加给法官们的审理增添了不少的难度。但法官们也只能耐心一点点地去调查审理,一起争论分析,结合各种法律法条和案例给继承者一个合理的裁判。这使我深刻认识到,要做一个资深的法官,除了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外,还需要长期判案的经验和冷静敏捷的头脑。

3、劳动合同纠纷。这个是我在法院里看到最多的案件,估计是临近春节,很多出来打工的外来工由于收不到自己的工资于是把雇主诉上法庭。特别是新的劳动法的出台,雇主们为了避免自己的损失强令工人从新签定合同,工人签了就等于把自己以前的工龄都给丧失了,当然不愿意签,这就让不少的打工一族失去了工作,这让我深思,新的劳动法对劳动者而言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在法院听了几起关于劳动合同的案件后,发现在辩论过程中,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总在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或者强调是雇佣关系,而劳动者的代理人强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是一种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审理这类案件还要涉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书,要认定工伤的提起赔偿的话要先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争议案件要提起诉讼一般有个先决程序,就是向劳动仲

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总结一下有这几个特点:

1、并非行政机构,因此如果对其仲裁裁决不满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其是社会人员组成的第三方仲裁组织,专门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

3、其设立和管理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仲裁员也多为劳动部门人员,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2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党团工作 第3篇

一、顶岗实习期间党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顶岗实习期间党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党团工作出现断档, 不能有效衔接。现行职业院校的学制多为二到三年, 中职多采取“2+1”模式, 至少有一年的顶岗实习时间, 高职至少有半年以上时间进行顶岗实习。学生一旦进入“顶岗实习”阶段, 学校的党团组织对优秀团员、积极分子、预备及正式党员的教育管理几近于停滞, 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的组织职能、学生党团员的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党团工作出现断档, 校企党团工作没有有效衔接起来。 (2) 企业对党团工作的参与度不高。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 民营企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大多数职业院校的顶岗实习选择在民营企业。在实施顶岗实习的过程中, 由于实习单位的行业、产业的性质不同, 实习企业的党团工作状况也千差万别, 职业院校的党团工作会遇到企业党团组织不健全, 企业党团工作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即使党团组织健全的企业也没有把党团工作延伸到顶岗实习学生, 企业参与顶岗实习学生党团工作的积极性欠缺。 (3) 党团工作师资队伍不强。职业院校学生党团工作的师资队伍建设不够强, 大部分是教师兼任党团工作者, 配备专门党团工作人员的很少, 甚至会因为教师岗位的变换而造成学生党团工作中断。党团工作兼职人员还要承担日常教学任务和行政事务工作, 对学生日常党团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无法保证学生党团工作的质量。与此同时, 部分职业院校长期缺少学生党团工作队伍的建设与业务能力培训, 党团工作队伍整体水平不高, 严重阻碍了学生党团工作的长远发展。

2. 顶岗实习期间党团工作出现问题的主要成因。

(1) 部分院校和企业对党团工作的认识缺位, 重视程度不高。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专业工作得到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报酬更为容易一些, 也能够更快地显现出经济效益, 因此, 职业院校在主观上也存在“重专业、轻思政”的思想, 更加重视专业教师, 重视教学科研人才。相比较而言, 思想政冶工作和党团工作见效慢, 理论和工作易陷于泛泛而谈和空洞说教的误区, 部分领导和老师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心理。 (2) 传统党团工作模式不适应顶岗实习环境。绝大多数职业院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还没有建立一个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强的党团工作模式。长期以来, 职业院校的党团工作趋于单一化、形式化, 缺乏针对性、持久性, 职业院校的党团组织习惯采用一些讲座式、口号式、会议式的理论和说教, 工作内容与企业生产实践脱节, 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参加顶岗实习后, 学生与学校党团组织之间的沟通受时空的制约, 学生不能正常参加学校的党团生活。由此可见, 传统的学校党团工作模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顶岗实习环境的需要。

二、做好顶岗实习期间党团工作的新思路

1. 在人员和组织上要保障党团工作的顺利实施。

(1) 加大党团工作师资队伍建设, 形成专业的党团工作团队。目前, 职业院校党团工作师资队伍力量薄弱, 从事学生党团工作的专职人员很少, 且党团工作业务能力欠缺, 难以保障党团工作的质量。鉴于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特殊性, 要做好期间的党团工作, 必须建立一支梯队合理、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规模大、效率高的党团工作队伍, 配备高素质的专职党团工作人员。因此, 职业院校应加大党团工作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 在政策和财政上给予相应的支持, 稳定党团工作的师资队伍。 (2) 加大党团工作经费投入。要加大党团工作经费和学生党团员活动经费投入, 建立党团工作专项经费, 在学生培养费用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学生党团员教育活动经费, 确保党团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对分党团员活动室、党团员资料室等宣教基地的建设和经费投入。

2. 创新党团工作模式, 适应顶岗实习环境的需要。

(1) 建立新的党团组织工作与考核机制。在新的形势下, 职业院校必须加强党团工作研究, 建立基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系列党团工作制度, 形成适合职业院校党团工作长效机制的制度体系。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 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部门和各院系党团组织贯彻落实的基层党团组织考核机制, 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逐项自查, 改进党团工作方式、方法, 形成党团工作的特色方法和良好经验。同时以“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顶岗实习期间的党团工作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的党团组织, 并组织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2)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技术, 有效搭建党团工作平台。顶岗实习教学方式的普及, 使得传统的以集中宣讲、定期开会、面对面交流的党团工作方式已不能满足当今时代发展的要求。职业院校要在实施顶岗实习过程中强化学生党团工作, 必须有效运用多种现代传媒手段, 解决顶岗实习期间的时空阻隔。可以尝试建立学生网络党支部和团支部, 可以建立学生党团员的“飞信群”、“QQ群”和党团支部书记博客等交流平台, 实行多方即时互动, 利用网络加强思想交流;可以开办网上党校、团校, 建立手机信息平台, 开展党团的知识培训, 构建党团工作信息交流及时沟通机制, 让学生进行自助式学习, 帮助学生提升思想水平。

3. 建立校企联动机制, 实现党团工作“无缝对接”。

(1) 将学校党团工作延伸到企业。学校会同实习企业的党团组织共同制订顶岗实习期间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推选建议等制度, 选定企业指导教师参与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定期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进行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帮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吸收学生参加企业党团组织生活, 加强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 锻炼学生的意志, 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 实习期满后, 综合表现记入学生顶岗实习考察档案。 (2) 在实习企业建立工作站, 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团支部。发挥各实习企业工作站的作用, 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顶岗实习”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过程中。职业院校选派党团工作人员对工作站进行巡回指导, 进行定期蹲点与走访, 和工作站人员共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把党团工作真正纳入到“顶岗实习”教学全过程。构建一个由职业院校、临时党团支部、实习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党团工作运行机制, 实现校企学生党团工作的无缝对接与双赢。

摘要:“顶岗实习”已经成为了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常态化教育教学方式。它要求学生走出校门, 到企业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实践性学习, 新的育人环境对职业院校党团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充分发挥“顶岗实习”对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积极作用, 为职业院校党团工作的顺利开展拓展新的空间, 为进一步增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开辟新的路径, 使党团工作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习期间权益如何保障? 第4篇

实习报酬如何确定?

案例: 2010年7月初,学校组织晓旭等二十人到一家大型纺织企业实习,安排顶岗劳动。她们所做的工作与其他工人几乎一样,但单位每月只发给每人700元。大家觉得很不公平,一样的劳动,为何薪酬差别如此大?

法律解答:截至目前,对学生实习的报酬,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规定,依据“参照最相类似”的法律适用原则,可以依照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两部法律来加以确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第26条规定: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上述规定结合本案,学生所付出的是顶岗劳动,与工人一样。那么,其劳动报酬也应该达到与工人接近的数量,从而真正体现“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如果在实习时订立有协议或合同的,应依照协议或合同中约定的报酬来兑现。

加班有加班费吗?

案例:刘颖是大四学生,2010年10月,她到一家通信公司实习。想到当下就业困难,她和同学们在实习期间一直很勤奋。公司老总利用了她们的心理,每天派发的任务很多。为此,她们天天加班,双休日也无法保证。当她们索要加班费时,老总却说:“本来是八小时的工作量,是因为你们没经验,不得不加班完成,这不属于加班。”这种说法对吗?

法律解答:这种说法的实质是变换手段来延长工作时间,同加班没有什么两样,是一种违法行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八小时。

实习学生可采取下列办法解决:一是请求学校与企业协商解决;二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请求这些职能部门依法制止并对其给予相应的处罚;三是主张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费。

意外受伤谁赔偿?

案例: 王颖被安排在某酒店实习。因对多功能轧面机设备操作不熟练,匆忙中忘记基本操作程序,右手进入轧面机送面时,被碾伤,造成右手皮肤剥脱伤伴血管神经肌腱损伤,为此花去医疗费1.5万余元。医生鉴定其为九级伤残。当她找到学院及酒店要求损害赔偿时,酒店认为王颖的伤害完全是自己违规操作造成的,她自己应承担主要责任,酒店只能承担次要责任;而学校则认为没有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赔偿。

法律解答:依据相关法律,该酒店、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王颖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条二款规定:因学校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依上述规定,酒店与学校存在的共同错误有两方面:一是未“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在安全教育与实际安全保障上存在瑕疵与过错。

酒店虽然进行了实习培训,但其对轧面机具体操作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对王颖的损害结果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的责任在于,在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疏于管理,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王颖违规操作,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自杀责任谁承担?

案例: 2010年7月,学校将田某安排到一家电子公司实习半年。实习期间,电子公司每月支付1500元,并提供住宿。田某因不习惯集体宿舍,自己在外租住。实习第三个月的一天,田某在出租房内服农药身亡。田某的父母认为,女儿与单位之间有事实劳动关系,女儿在实习期间死亡,实习单位和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应承担丧葬费和救济费等,且因为单位未与女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田某父母的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法律解答:电子公司、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田某系自杀身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因学校或实习单位的原因而自杀,应属于自己的责任。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4条和第13条规定:实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学校批准,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接受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学校可责令其暂停实习,限期改正。依据此规定,田某擅自在外租房,学校与实习单位却没有对其进行制止、批评教育,而任其在外租房,对此是存在一定过错。

田某系学生,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所以,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其父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法院实习总结 第5篇

上大学整整两年了,这意味着我已经学习了两年的法律知识了。随着对法律知识的深入学习,自己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也越来越多,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所涉及的知识只限于书本上,所了解的也只是理论知识,而现实实务中我们未必能将理论知识完全融入实践中。不能将理论融入实践,学再多的知识其实用处也不大。纸上谈兵没有任何的效用,为了加深自己的知识,巩固自己的基础,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进入法院实习,真正的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是我们不断提升自己所必须的步骤。

今年七月八日到八月八日我在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短短一个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二十二天,但这二十二天来却感触颇深。我的实习是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和洪湖市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我们刚到洪湖市时,曹院长就和文庭长一起热情地接待我们这一实习小队。他们对我们来法院实习表示热烈的欢迎,带领我们领略了洪湖这一水乡之美。接着我们便来到了我们要工作一个月的地方——洪湖市人民法院,庄严而神圣,让人肃然起敬却又令人神往。进入会议室,便要录入我们的指纹和身份信息,这一事项完成后就是正式开会了,面对那么多工作多年的法院领导,那一刻我无疑是紧张的,但同时我又是兴奋的,因为跟着他们实习,我坚信自己是一定能大有收获的。

接下来就简单聊聊我的主要实习内容吧。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回证、起诉书、立案审批表、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2)送达相关文书:送达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需要电话联系当事人或代理人,若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还需拟写公告进行公告送达。(3)调查取证:我进行过两次调查取证活动,不过我认为第一次就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证据的取得事关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我是跟随文庭长一起出去调查取证,去的是螺山县公安局,得知科长在开会,所以我们就等了一个多小时。得到科长批准后,局里的工作人员才配合我们作了调查笔录。第二次是去万全镇政府,想要取得审计局的关于公路工程的结算协议、招标协议书等,但由于会计不在,我们只好决定第二天再去取证。(4)庭审旁听: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5)拟写审理报告、合议笔录、公告、民事裁定书:其中拟写公告和民事裁定书让我印象深刻,让我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到拟稿人处要自己签名时,心里却在庆幸着拟写时那份认真劲,但更明白了自己的责任。(6)打印并校对判决书:校对是一件小事,但考验的是一个人的细心与否;打印很常见看起来也很简单,会被认为是小事而不屑做,但这看起来的“小事儿”却能让提高我的打字速度同时也能让我掌握一个小技能,何乐而不为呢?(7)杂项:打印、传真、签字、盖章等;这些虽然都是一些小事,有些人或许对做这些事感到不满,但是对于我来说,不管什么事,只要我能从中学到什么,我就一定会认真并且努力的去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尤其是其中一次庭审让我记忆深刻,由于诉讼标的相同并且是同一性质的案件,所以将十个案子合并审理。十个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他们根本不了解法律程序和法庭纪律,没有办好授权委托书就代替当事人当庭参加诉讼,还大声地说道:“老子帮儿子打官司天经地义!”不仅如此,十位当事人无视法庭纪律,在法官发言时他们大声喧哗。让我意识到大多数公民法律意识的低下,法律普及工作还有待提高。

法院实习总结 第6篇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我之前在检察院实习过,但却从未接触过法院的工作,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一定能够很快适应这里的工作。开始实习时,我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毕竟刚来到一个陌生环境吗,对许多情况都不熟悉,自然得小心谨慎。不过好在法院工作人员以及指导老师们都很热情,很是令我意外,又满怀感激,觉得自己真是幸运。所以大家很快就熟悉起来了,办起事情来也丢弃了那种生涩感,渐渐得心应手了。

我被安排在第一人民法院的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实习,该中心是刚刚从立案庭分出来的,分管之前立案庭的信访、案件报结、司法鉴定等等几项工作。(一)信访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晴雨表、衡温器和减震器,它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本院受理的,没有受理的、省院处理的案件,还是本院受理判决的案件,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水平的不同,对法律理解程度的不同,都会导致当事人上访、咨询,有的当事人还会对裁判文书中的用语、术语等提出各种各样的询问。信访工作中必须积极撰写信访专题材料。针对不同时期信访工作的动态,对老上访户上访的焦点以及违法上访情况分析并采取了措施和建议,并写成专题材料逐级上报。(二)第一法院的案件报结工作通过办公自动化的形式进行的。案件报结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输入规范、审核严格的案件管理机制。法院一方面对各类案件信息输入的基本要求、不同类型案件应入的信息及单位审判人员在不同的环节应填写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工作,让全体审判人员、书记员详细了解案件报结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充分掌握案件报结应具备的条件,进一步强化案件报结管理的意识。为解决案件报结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问题,法院特地挑选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案件报结工作,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审查。案件报结信息统一由审判管理服务中心报结管理员在网上点击行使,并在全面检查案件报结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案件流程节点上的时间是否与实际相符的基础上,真实、准确地进行报结。(三)司法鉴定工作是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审判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任务繁重而重大,实习的过程中,让我体会颇多。

在实习中,发生几件有意义的事情,让我成长了很多。

(一)东莞第一人民法院是案件调解的示范点,到法院来立案的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能调解结案的一定会先经过调解。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约司法资源,当事人乐意,调解法官也乐意。某一次,有一个当事人直接闹到审判管理服务中心。这是一个离婚案件,案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涉及资产评估,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也同意,但男方不愿意与女方分家产,想独自占有。后来女方代理律师根据程序查明男方的财产,男方一气之下闹到我们部门,认为对方律师侵犯其隐私权,对法官、对方律师破口大骂,十分不敬。司法鉴定小组根本跟他解释不通,这时轮到我们庭长出动了,领导就是领导,极具魄力,当事人也怕三分,最后加上本案的主审法官朱法官才能让当事人冷静下来,接受法院处理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我在旁边静静观察,学习他们对临时情况该如何反应,该如何处理,其中最重要就是要权衡双方利益,选取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二)实习期间法院开展了年尾的“清案计划”,每天的案件报结几百甚至上千件。邝庭长对报结标准进行了新的修改,工作量也随着增加了很多。每个民事案件都必须认真计算它的结案标的,只有与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的金额一致才可做报结。因为这个标准是新设定的,各法庭还没准确知晓掌握,我每天都必须通过电话或是腾讯通通知各位书记员修改他们的报结,解释怎样修改。在这过程中,我学会怎样与人更好地沟通,学会礼貌待人。

(三)实习的另外一项主要工作就是司法鉴定的事前摇珠准备:通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把整理鉴定资料委托司法鉴定公司。司法鉴定是一项十分需要细心跟耐心的工作,因为这往往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的工程造价;或是事关人命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期间,发生了一件值得我自己深刻反省的事情,在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摇珠的时候,当事人是东莞本地人,讲的是东莞话,不会讲白话,普通话水平也不高。当我询问他的地址想寄通知书给他时,只能请他逐字读出他的通讯地址,而他读完一遍我还没听懂时,他便大吼大叫。当时我没能很好地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回了一句“是你的普通话不标准我才听不明的嘛”。挂完电话,带我的指导老师媚姐跟我讲了一句话,“不能对当事人这样,你要学会耐心”。我回头想想,自己确实不应该做出这种反应,而是应该耐心地学会沟通。

(四)我们部门有一个分出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当事人的信访工作。某星期下午,市里的政法委下来指导信访工作,前期的会议准备主要由信访办公室的珠姐负责,我从旁协助。由于与会领导比较多,材料的撰写任务很繁重,单单会议报告就有4份共10几页。在这之前,我对于会议报告、会议材料是一窍不通,加上庭长要求珠姐必须亲自操刀,我就没有参与材料的撰写,只是在旁边帮忙选取文件材料、向法院其他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等等。会议的筹办用了我们整整4天的时间,还好会议举办得很成功,与会的领导都能跟随会议的脚步发表自己的看法,畅所欲言。会议结束后,我们也得到了庭长的表扬,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时间飞快,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已经结束,它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这两个月的实习,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当事人,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两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味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必须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法院实习总结 第7篇

法院实习总结 -实习学习总结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方法。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209月14日下午,我踏进了人民法院的大门,庄严的国徽不禁令人肃然起敬。我是地地道道的东莞人,这是我第二次进入该法院,第一次是大二暑假在律所实习期间,跟随律师过来办案的。这次身份与心情跟第一次都不一样,但我知道这一次一定会收获得更多。我与同班的另外两名女同学被安排在执行局外委组,熊法官的门下。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我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我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在此,我谨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还有感谢我的学校汕头大学法学院为我提供的这个难得的实习机会,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提供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非常珍贵的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三年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总结一下:工作在过去两个月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是--归档。我承认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但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归档。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归档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方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接触最多的是--外委工作。所谓“外委”,即当被执行人是非东莞本地人时,法院需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制作委托材料,委托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此过程中,我需致电申请执行人作谈话笔录,询问是否同意外委,接着制作委托执行函,复印并寄送委托材料。这一过程让我深刻懂得法院工作中谨慎的重要性。曾犯过很低级的错误,把委托函上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错写成“深圳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导致外地法院退卷。幸好在熊法官的指导下,及时补正,顺利完成该项外委工作。后来在制作和寄送任何文书材料之前,我都会再三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因为我深知,我们实习生的每一个行为,不仅代表自己,也不仅代表汕头大学法学院,而是代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形象,我们的一言一行紧紧地联系着当事人的利益!感触最深的是--接待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的两个月当中,没有太多感受到书本上的严格的司法程序以及逻辑严密的理论剖析,而是更多地身处社会实在的法律环境中,接触的是复繁的社会事实,错杂的利益纠葛。无论是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还是电话联系,接待来访的当事人都是我在执行局工作的一部分重要内容。执行局每天都会有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来访,有些难缠,有些令人怜惜,有些甚至大吵大闹当法官们遇上这些令人头痛的当事人时,敏锐的判断力和相当的魄力非常关键,这些素质都是需要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具备的。而我在这两个月内也亲身经历和感受了很多,以前往往过多关注了审判,因为它是一种判断,仿佛已然是个最后的答案,但其实执行才是诉讼的句号,如果执行不严格遵循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而把目光放在当事人的实际利益之外,那将有更多的判决就只能是一张纸。善待当事人,因为每一个申请执行案件都是申请执行人走投无路后的最后一个保护伞!有时一个会心的微笑,一句简单的“请坐下来,稍等一下”便能化解当事人心中的很多怨气。回首在执行局实习的两个月,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归档到自己动手填各类文书、写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书,从一开始旁听法官与当事人的交流到了自己参加做谈话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更加完善。学习首先是向熊法官学习,学习他的敬业精神,对工作没有任何怨言;学习他热情耐心地接待来访的当事人,即使对方恶语相对,也依然面带微笑,静心聆听,然后动之以情、劝之以法;学习他灵活地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让部分执行案件得以高效和解结案;学习他体恤当事人的难处,在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决定免收当事人50元的执行费通过这段时间在工作过程中的细心观察,我最大的收获并不是学到了多少知识,而是这种具体的操作所带给我的启发,让我清楚的知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还让我知道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其实并不容易,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执行人员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不仅要求执行员具备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的最起码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人生阅历以及敏锐的观察能力。因为在整个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员都必须查阅大量的案卷材料以便发现法律依据以及程序方面是否合法;证据材料是否完备以及证明力如何;案件是否具备执行条件;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执行标的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等。这就要求执行员必须对案件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并具有将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能力,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法条。这种各方面的能力都必须具备的高要求也让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究竟缺少了什么。其次是向执行员醒哥学习。醒哥并不是我们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但他平时对我们三个实习生都很热情。一次深入的交淡,是他让我对“活到老,学到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因为都是东莞本地人,我向他虚心请教了很多在东莞择业的问题。他一方面向我讲述了自己的一些经历,一方面又详细地介绍东莞的行情。他的话语很有深度,感觉很有学问。追问之下,我才得知,他今年也参加了司法考试,现在还在准备考取在职研究生。平时即使在执行局工作得很累,回到家他也不是上网,而是看自己喜欢的书。而且强调看书不仅仅是看,重要的是思考。这些话,在学校,在课堂上,老师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但听这样一名法院工作人员讲,才觉得特别有意义。“活到老,学到老”、自我增值就是这样一种生活吧!对于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学习、考研、看书、思考,不为什么,只为自我增值,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扩大自己的眼界。短短的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听君的一席话,却让懵懂的我,对生活、未来有了更深入的规划与思考。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想,在即将面临着毕业走进社会,不知道自己拿什么去迎接外面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不断地彷徨的时候,实习无疑是给了我一个过渡及适应的机会。向法院的工作人员学习,自我增值才是不被社会淘汰的最有效办法。在仅有的几个月的大学生活里,以及毕业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做一个不断自我增值的法律人!交流这两个月的实习,我与同班同学有了更多深入的接触与了解,有些还成了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特别是与jia惠、min慧,成为执行局“三巨头”,彼此之间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另外,在领队温铭慧同学的主持下,我们在大院实习的同学举行了一次特别的交流会,主要内容是介绍自己在每个庭室的工作任务、平时遇到的问题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我们二十多们实习生,不可能在每一个岗位都实习一遍,但通过这样的用心交流,我们对法院的各项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感受到立案庭工作的烦琐,以及他们对一些“无理取闹”当事人的无奈;感叹刑庭法官的认真与负责,为了弄清楚一个医药费三番五次地奔走于法院与医院之间;而民庭法官为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尽心尽力地调解,有时还到了废寝忘餐的地步;在执行局“执行难,难执行”的问题,以及执行人员有时也是冒着人身危险在外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两个月,所见到听到学到的东西并不是一篇文章所能概括完,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我想这种总结、反思、回味与交流,会对我以后的做人、法学学习、职业生涯产生很多正面的影响。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同事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学做事首先要学做人,学交流。其次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当然还需要在这里感谢实习期间给予我巨大的帮助和引导的执行局的各位领导和老师们,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使我在整个过程中有更多的学习空间和领悟内容。还有他们在自我本职工作中所展现的认真、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对将来参加工作之后的模式有了正确的建构方向。在日常闲暇时分的闲聊畅叙中,他们言辞中所透露出的意蕴和对我的期待更使我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感觉自己须付出百倍之努力和拿出更好的将来来对待他们给予我的那份希冀。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敏年11月16日

法院实习期间自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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