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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09-191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1篇

土地整治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提高农村土地质量和效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提高灌溉保证率,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强农业生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项目区内田,水,路,林进行全域规划,全面设计,将直接改善项目区内灌溉不力,交通不畅,土地产出低下的问题。结合当地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提出要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了规划期内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坚守耕地红线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由点到面深入推进,特别是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基本农田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保障土地整治有序、规范、有效实施。

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对项目区内田,水,路,林进行全域规划,有利于整治资源、引导资金、整体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补充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环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项目区规划设计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城镇等部门的专项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土地整治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树立“大破大立”的主导思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坚决打破

过去由于权属界、承包界、个人自发开垦等原因形成的地块零乱、渠系、道路弯曲,不符合自然规律、不利于机械化耕作的生产现状,坚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有利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因地制宜

项目区建设要因地制宜,针对制约当地农业发展的关键性障碍因素,通过水利、农业等措施,对项目区田、水﹙渠、沟﹚、路、林、村等综合配套治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使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和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达到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相通、沟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标准化农田。

(三)专家领衔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中资金统筹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项目区实际,开展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在项目区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增加耕地面积,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强标准化优质农田建设,促进农田集中规模经营。采取适宜的工程措施,平整土地,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良土壤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地力等级和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单产能力。

2、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建设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和小型水库、山塘、陂坝、灌排泵站等水源工程,改善农用地灌溉条件,提高农田灌溉保证率。构建田村路网、提高道路通达度和建设标准、方便农产品输送,降低农产品输送成本。因地制宜开展农田防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提高农田防灾抗灾能力。

3、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对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闲置地进行整治、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合理利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开展村庄基础设施更新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结合项目区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项目区内村屯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更新建设,促进农村生活条件的改善。开展项目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消除灾害隐患,保护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步骤

1、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国土局搞好土地整治宣传工作,为项目踏勘及规划设计夯实基础。

2、进行现场踏勘,做深、做细项目区的各项基础工作。现场踏勘需当地村组的负责人陪同,踏勘人员可现场咨询了解项目区内的水源及走向,交通设施情况及村民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为下一步的规划施工图设计提供实用性及可操作性。

3、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按照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要求,结合《土地整理项目规划标准》及《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设计标准》以及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对项目区内的田、水、路、林、村进行统一工程布局,拟定初步布局方案。

4、初步布局方案拟定后,邀请当地的相关技术人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充分讨论,提出相关的具体意见,规划设计人员针对相关意见和要求结合土地整治标准,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形成最终规划成果上报省国土厅。

五、人员及时间安排

项目区建设规模较大,根据项目工作量的情况,在具体的工作中全程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和组织,技术负责人协调具体项目操作过程。

1、项目踏勘阶段

在项目踏勘阶段,由技术负责人牵头规划设计人员白天踏勘,晚上上图,边踏勘边上图,一是可以充分节约时间,二是对白天现场踏勘的回顾,加深印象。

2、初步拟定方案阶段

踏勘完成后,进入内业制图,拟定初步布局方案。根据踏勘上图的结果,调整和新增规划,全盘布局。

3、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布局方案拟定后,根据项目初步拟定方案,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等。进行项目区内重要水工建筑物(桥、涵、闸、泵站等)单体图的设计,设计人员开始统计项目区内的工程量,编制项目区的投资预算,编写施工图设计报告,形成初步成果。

4、意见征询阶段

初步成果形成后,所有项目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初步设计成果到项目区征求当地有关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的专家、及村民的意见,然后根据专家及村民们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内部审核及上报阶段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2篇

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规范土地权属调整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287号)、《农村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操作手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工作。

第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管理(以下简称“权属调整管理”),是指土地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调整以及在其上设定的他项权利的调整、确认以及变更登记的行为。

土地所有权调整包括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的所有权调整、集体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的所有权调整。土地使用权调整包括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使用权的调整。土地他项权利调整包括土地整治过程中因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调整而产生的他项权利的调整。

第四条 权属调整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权属现状调查;

(二)土地权属现状调整意愿调查;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地籍测量;

(五)土地质量评价;

(六)权属调整方案编制;

(七)方案公告和异议处理;

(八)分配土地;

(九)地籍档案整理。

第五条 权属调整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

(二)参与土地整治各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的原则;

(三)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权属调整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土地权属现状确认应该与土地登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整治土地面积、地类、地力等级、耕作状况、耕地质量及整治潜力等相结合;

(二)土地权属调整应该注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管理,确保权属调整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土地权属调整实施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告、检查和指导到位,确保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土地权属调整方式

第七条 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为使整治后的田块连片规则,应在原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边界不规则处,按等量或等价、并使调整范围尽可能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

(二)土地整治过程中,新建主干道路、主干沟渠建设用地应通过土地征收的方式将集体土地调整为国有土地。

第八条 集体土地与集体土地之间土地所有权调整方式

(一)村界两侧,可按等量或等价原则进行调整;若土地质量相同,也可按等量原则调整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所有权。

(二)相邻村之间的插花地可按等量原则进行调整。

(三)不相邻村之间的插花地按等量原则通过各自相邻的村依次调整。

(四)土地整治过程中,整治区内部分建筑物,包括农民住宅,按村镇规划及土地整治规划要求进行迁并,地上建筑物要进行补偿,补偿费计入土地整治费用,土地整治过程中的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也计入土地整治总费用。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方式

(一)在经济欠发达、土地流转集中很难实现的地区,土地整治应在稳定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按等质等量模式调整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在经济较发达、土地流转较普遍的地区,土地整治后可按土地整治前评估地价或土地质量评估结果折股,按股份制模式调整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在经济发达、大部分农业劳动力已稳定地转入

二、三产业,并获得可靠的经济收入的地区,可按租赁模式调整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租赁费用于养老保险或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让者。

(四)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意愿,可按前述三种模式的不同组合方式调整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十条 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方式

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的所有权归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使用;或由村集体租给种田大户,租金归村集体所有,用于村民养老保险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后新增耕地的分配,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第十一条 土地他项权利调整方式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应予以变更登记;因权力灭失的,应予以注销登记。

第三章 土地权属调整管理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第十二条 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工作应贯穿土地整治全过程。

第十三条 项目选址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查清项目区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

(二)将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标绘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

(三)编制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报告。

第十四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成立土地权属调整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项目所涉乡(镇)、村负责人以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确定土地权属调整范围;

(三)初步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四)广泛征求意见。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征得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五)公告。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当在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乡(镇)、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

(六)异议处理。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于公告期内书面提出,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争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调处;

(七)签订相关协议;

(八)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九)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冻结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停止变更土地利用现状;

(二)实地复核《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现状报告》有关内容,对权属状况发生变化的地块,应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核实项目区地类、面积、界址、土地权属及补偿方案等,保证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土地权属合法,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等无争议,为施工创造条件;

(二)冻结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停止变更土地利用现状。

第十七条 工程施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认真检查核实公告内容执行情况;

(二)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土地权属重新调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补充、说明,并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阶段的工作内容及程序

(一)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公平、合理地分配土地权益,并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

(二)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变更登记;

(三)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新的地籍档案,并妥善保管有关土地登记资料。

第四章附则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3篇

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 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暂行规定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年五月

第一章 范围............................................................................................... 3 第二章 引用标准 ...................................................................................... 3 第三章 基本规定 ...................................................................................... 3

一、编制的主体 .................................................................................. 3

二、项目区设置要求 .......................................................................... 4

三、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 .................................................................. 4

四、编制的基础数据要求 .................................................................. 4

五、编制的计量单位要求 .................................................................. 4

六、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 4 第四章 准备工作 ...................................................................................... 5

一、组织与技术准备 .......................................................................... 5

二、资料收集与核实 .......................................................................... 5 第五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要求 .............................................. 6

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编制及要求 .................................................. 6

二、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编制及要求 .............................................. 7

三、规划设计方案图件编制及要求 ................................................ 10 第六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的主要成果 ............................................ 11

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 11

二、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 ................................................................ 11

三、规划设计方案图件 .................................................................... 11

四、规划设计方案附件 .................................................................... 11 第七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和成果管理 .................................... 12

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 .................................................................... 12

二、成果管理 .................................................................................... 13

第一章 范围

一、本“规定”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要求、内容、编制程序、成果的论证和管理。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等。

三、本“规定”所称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整治。

第二章

引用标准

一、《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三、《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四、《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浙土资办〔2008〕175号)。

五、《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的有关技术规定》(浙建乡〔1994〕224号)。

六、《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土资办〔2009〕96号)。

七、国家和省其他有关技术标准。

第三章

基本规定

一、编制的主体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主体为乡级人民政府。

二、项目区设置要求

项目区可涵盖单个或多个行政村,同时应尽量保持乡界、村界完整性,以便于基础数据获取。

三、编制单位和人员要求

承担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单位和人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编制的基础数据要求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图为基础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基础资料。

五、编制的计量单位要求

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公顷、万元等数据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立方米、平方米、米等数据保留到整数位。

六、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在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指导下,结合建设、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规划编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在确保耕地数量、基本农田、标准农田总量不减少,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不改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以及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不改变的前提下,田、水、路、林、村综合考虑,统筹整治生产、生活、居住、建设、生态用地。

2、因地制宜原则。保持传统村庄建设风格,尊重农耕习惯,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将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做实做细,以更好地指导实施。

3、以民为本原则。尊重农民意愿,自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农民充分知情和全程参与,实行阳光操作,做到整治前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

4、有序推进原则。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期限内,可根据需要做出分期实施的安排。

第四章 准备工作

一、组织与技术准备

1、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由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解决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2、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审查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工作。

二、资料收集与核实

1、收集资料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 (2)村(镇)建设规划。

(3)其他部门涉及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资料。 (4)村(镇)土地利用现状资料。 (5)土地评价资料。 (6)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等资料。 (7)项目区所在地产业规划布局和土地流转现状材料。 (8)村民发展意愿。

2、核实资料

对收集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可靠性较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当现有资料不能满足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第五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要求

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编制及要求

1、总则

明确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目的、范围、期限和基础数据、指导思想、原则、依据和任务。

2、规划设计方案目标

明确项目区土地整治目标,如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村镇改造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目标。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目标具体量化指标一般有下列构成: (1)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数量,新增耕地面积、基本农田标准化率;

(2)新建、改建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驳岸工程量; (3)新建、改建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数量; (4)新建、改建主干道、主干渠绿化数量; (5)旧村改造及新村建设数量; (6)农户集中居住率。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明确项目区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情况。

4、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明确项目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治的各类工程建设内容。

5、村庄建设与相关设施设计布局

明确农村住宅建设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具体设计布局。

6、土地权属调整

明确项目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7、资金测算与筹措

明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

8、项目区实施计划安排

明确项目区各类工程建设内容的分期实施计划安排。

9、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措施

包括法律的、行政的、社会的、技术的以及其他保障措施等。

10、附则

明确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成果组成、实施日期和解释。

二、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编制及要求

1、前言

说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的缘由及主要过程等。

2、现状基本情况

(1)项目区范围及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说明项目区的地理位置、行政区划、四至关系,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

(2)自然条件及资源状况

说明项目区的气候条件、地形地貌、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及地质条件。

(3)人口、户数状况

说明项目区所涉及的行政村(自然村)、人口和户数等情况。 (4)经济产业发展状况

说明项目区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的利弊条件。 (5)权属状况

说明项目区有关建设用地、农用地权属现状情况。 (6)田、水、路、林基本状况

田:说明项目区农用地整理、生产路、田间道、灌排渠建设情况,分析整理潜力情况。

水:说明项目区内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驳岸情况。 路:说明项目区内现状通村公路、村内公路及总长度。其中土路、己硬化路、原有石板、碎石路宽度及总长度,道路通畅情况等。

林:说明项目区内绿化情况,主干道、主干渠林带建设状况。 (7)村庄建设状况

项目区内村庄情况:说明村内各自然村的分布情况,包括宅基地规模以及新农村建设规划中的自然村撤、扩、并计划;说明村内房屋总幢数、人均占地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容积率以及建筑新旧情况;分析村庄的用地结构、各类用地布局、复垦潜力状况。

景观和形态:说明现状村庄空间景观状况,对建筑物的功能、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建筑风格及特色进行汇总与评价。

公共配套设施:说明现状卫生所、文化站、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分布情况、数量及规模。

环境保护:说明村庄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类型,对环境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8)村民发展意愿

通过对村民现场走访、发放调查表等形式,收集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和村民意愿,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汇总。

3、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主要过程

说明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工作步骤、技术方法。

4、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面临形势 说明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的有利条件和限制因素。

5、土地综合整治各类工程情况说明 (1)说明土地平整工程量和基本要求。

(2)说明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驳岸的长度、用材和布局。

(3)说明主干路、支路以上道路布局、等级标准、长度、路面材料等内容。

6、村庄建设与相关设施情况说明

(1)说明撤、扩、并自然村的数量、宅基地面积,明确新村建设的位置、规模、总用地面积、人均用地面积。

(2)说明公共配套设施:电力工程、电信及有线电视工程、管线综合、消防、卫生所、文化站、小学等公共配套设施分布情况、数量及规模。

(3)说明村庄整体风格与景观环境、村镇环境和谐统一,与村镇的历史文脉联系,符合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以及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等情况。

7、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的投资与效益分析 说明具体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投资估算: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的工程量和投资金额统计。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工程量和投资金额统计。 (3)其他需统计的投资金额。

说明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对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社会公众的影响。

8、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若干问题的说明 关于计量单位、图件的说明。

三、规划设计方案图件编制及要求

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

2、项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

3、项目区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图 要求比例尺1:2000--1:10000,图上应标明土地开发区、土地整理区、土地复垦区、建新区。

4、项目区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规划图

要求比例尺1:1000--1:2000。主要内容包括:

(1)田块整理工程。田块整理范围及填土、挖土、驳坎及与之配套的路、灌溉、排水等内容。

(2)水利设施工程。村内各类支渠以上的灌溉、排水、塘堰驳岸及村镇上下水等内容。

(3)道路工程。各类支路以上道路的布局、等级标准等内容。 (4)绿化工程。各类林带建设及村内绿化的布局等内容。

5、项目区建新地块现状图

要求比例尺采用1:500--1:2000。需标明各类地形要素、建新区范围线、拐点座标和区块面积等内容。

6、项目区建新地块建设规划图

要求比例尺采用1:500--1:2000,需标明各类建筑数量分布、层数、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位置及数量等内容。

第六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的主要成果

一、规划设计方案文本

二、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

三、规划设计方案图件

四、规划设计方案附件

1、规划设计方案的基础资料汇编。

2、规划设计方案的相关文件。

3、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意见、公示意见和听证材料。

4、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图件的电子稿。

5、其他资料和图件。

第七章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和成果管理

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

为保证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成果质量,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成果进行论证。

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应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为依据,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村庄调整和拆旧建新应符合省规定的用地标准。

2、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的土地综合整治任务符合实际,目标切实可行。

3、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较好地做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4、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有效地整合了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6、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7、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说明书内容符合要求,各类图件内容全面、图面整洁清晰。

二、成果管理

1、公告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批准后15天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区域内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区规划设计方案公告,也可以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和各级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2、建档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4篇

一、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指在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进行全面分析和比较论证,在此基础上对拟建项目的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以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将可行性研究的成果编制成报告,即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可行研究报告编制的作用

(一)是土地整治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综合反应了拟建项目区的现状、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以及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技术、经济以及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因此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了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的工程建设方案,根据工程建设任务及相关投资估算办法,编制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估算金额是客观真实的,可以作为建设单位筹集资金的依据。

(三)是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设计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论证比选确定了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的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是对可行性研究方案的升华和细化,主体工

程原则上应与可行性研究方案保持一致,投资金额应大致相当,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设计重要依据。

(四)是土地整治项目考核和后评估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最初期的基础性资料,其确定的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技术指标、主体建设方案、投资金额,是后续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因此也是土地整治相关工作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土地整治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技术性工作。根据湖南省历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的工作情况,土地整治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想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编制过程中应重点做好项目选址、新增耕地布局、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等工作,各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选址

合理的项目选址是确保工程建设方案系统性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做好项目选址工作应注意以下问题:

1、已经编制过村级国土综合整治规划的行政村应优先作为土地整治项目的选址对象;

2、项目区范围的确定应体现“集中连片,整乡镇、整村推进”的原则;

3、项目区范围的确定应充分考虑主体工程的系统性、完整性;

4、具备基本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

5、项目区内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6、项目选址应征得2/3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

7、项目选址应征得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

(二)新增耕地布局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新增耕地布局,新增耕地布局应注意以下相关事项:

1、新增耕地数量应确保项目实施后耕地面积不减少;

2、25度以上的坡地,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来源;

3、生态林、公益林、生态湿地不得作为新增耕地来源;

4、新增耕地布局应征得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

5、新增耕地布局应征得村、组及承包经营主体同意,并承诺组织耕种;

6、拟选新增耕地地块周边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开发难度小,开发后生产组织方便;

7、拟选新增耕地地块具有一定的土层厚度,土质符合农业生产要求,需外借耕作层的新增耕地地块,需确定土源地点,并征得相关权利人同意。

(三)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

可行性研究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技术路线:基础调查建设条件分析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与比选投资估算编制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的制定成果材料的组织。

1、基础调查

基础调查包括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条件调查。

(1)自然条件调查

调查内容:重点对项目区地形地貌、气象、土壤、植被、水文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天然建筑材料、自然灾害等进行调查。

调查方法:通过文献查阅、现场踏勘、农户走访等。

(2)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调查内容:项目区涉及的乡(镇)、村的总人口及劳动力状况、经济收入来源、人均年纯收入、人均耕地数量以及项目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农业种植制度、机械化耕作程度、项目区内土地流转情况与发展趋势等。

调查方法:通过文献查阅、现场踏勘、农户走访等。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调查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土地质量、土地利用程度、后备耕地资源潜力、土地权属状况等内容。

调查方法:图件叠加、现场调查、农户访问、现场指界等。 (4)基础设施调查

调查内容:对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基础设施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如实反映项目区基础设施现状。

调查方法:以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实测地形图或1:10000地形图)为调查底图,采用现场调绘、群众访问等方法。

2、建设条件分析

在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建设条件分析,建设条件分析是合理确定项目目标及工程建设方案的前提。

(1)基础条件分析

分析内容:对所收集的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分析方法:①统计分析法:通过调查获取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状况的各种数据及资料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形成定性的结论,推断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②比较择优法:分别对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形成定量的结论。

(2)新增耕地适宜性分析

分析项目区新增耕地的来源、数量和分布特征;对新增耕地进行适宜性评价;测算新增耕地数量。

(3)群众意愿分析

根据收集的群众意见,采用统计分析法,分别统计支持项目建设、不支持项目区建设的群众或群众代表的数量,分析项目区建设群众意愿度水平。

(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对项目区自然限制因素、农业设施限制因素、规划限制因素分析及其他限制因素分析对项目区土地利用的影响状况及影响程度,并提出解决措施。

3、工程建设方案的编制与比选 (1)方案比选

在对项目建设条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制多个供选方案,比选论证,选取最优方案作为项目建设方案。方案比选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保护耕地原则,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方案供选应考虑少占耕地,充分挖掘项目区内新增耕地潜力,利用各项工程措施,改良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等级。

②“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方案供选应重点考虑解决项目区当前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田间道、生产路、灌排设施和必要的土地平整工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项目资金最大效益。

③统筹考虑原则,规划方案比选应从项目区全局出发,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统筹考虑,不能只考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

④可操作性原则,规划方案比选应考虑工程技术方案切实可行。 (2)规划方案技术要求

经比选择优后项目最终规划方案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①总体要求

确项目建设范围内重点建设区和一般建设区。重点建设区宜设置在项目区主要交通道路旁,地形平坦、地块集中,具有较好的基础设置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重点建设区应优先设置在其他相关部门涉农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区域,充分发挥资金集聚效应,打造项目区“亮点”区。重点建设区在工程布局的系统性及建设标准上应优于一般建设区。

沟渠尽量临路布局,减少农田基础设施占地。沟、渠、路整修工程尽量按现有线路布局,新建工程在发挥其应有功能的前提下,其布局应满足短、捷、顺、直的要求,各项工程应相对协调、均衡布局。

②土地平整工程规划要求

(a)新增耕地区应布置为土地平整区。

(b)现有田块布置土地平整工程应考虑以下情况:

 已经实现土地流转的区域或因农业结构调整需要平整的区域,优先安排土地平整;

 重点建设区优先安排土地平整;

 土地平整的区域应具备一定的自然条件:土层深厚、土质较好、地势开阔、地形坡度较小等;

 土地平整区域权属明晰,需进行权属调整的权属调整意向明确。 (c)土地平整以外的区域布置为非平整区域。 ③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要求

(a)水源工程:根据水资源平衡情况重点考虑塘堰、提水泵站、小型拦水坝布局。

(b)输水工程

 重点考虑支、斗骨干输水工程布局;

 为保障工程系统性、发挥工程正常功能,骨干输水工程可适当往上游延伸;

 优先安排骨干输水工程硬化,农渠可不硬化。 (c)排水工程

 重点考虑支、斗骨干排水工程布局;

 为保障工程系统性、发挥工程正常功能,骨干排水工程可适当往下游延伸;

 骨干排水工程以清淤疏通为主,视情况可适当考虑沟岸护砌加固处理,农沟宜不硬化;

 沟渠断面形式及建筑选材应充分考虑项目区地形、土质及项目区天然建筑材料情况。

④田间道路工程规划要求

(a)田间道路工程重点考虑一级田间道、二级田间道布局; (b)一级田间道主要服务群众生活,为群众出行通道,应具有一定的交通量(一般为通组道路或连接组与组之间的道路,通户路、宅前路不能纳入一级田间道),一级田间道利用现有路基整修提质,一般不布局新修;

(c)二级田间道主要服务生产,为田间物资运行通道,其布局应兼顾整修与新修,对现有路况差的二级田间道应布局整修,对道路通达度不够的成片农田应布局新修二级田间道;

(d)生产路主要是田间管理通道,必要时可兼顾机械通行,生产路以新修为主;

(e)一级田间道一般采用混凝土路面,二级田间道一般采用泥结石或砂砾石路面,生产路一般采用素土路面,如有机械通行需要,也可采用泥结

石或砂砾石路面。

⑤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要求

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主要考虑岸坡防护、田坎防护工程布局。 (a)岸坡防护工程:为保护耕地,在溪沟或小型河流两岸易受洪水冲毁的成片集中耕地区域可适当布置。

(b)田坎防护工程:不能设置大范围田坎护砌,主要对易垮塌的田坎进行加固或对已经垮塌的田坎进行修复,同时在机械从道路进入田块的位置设置下田坡道,保护沟渠及田坎。

(c)岸坡防护及田坎防护工程应重点考虑工程稳定性要求。 ⑥配套工程规划要求

依据村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及相关涉农部门配套投资意向,落实配套工程布局,土地整治工程应与配套工程协调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杜绝虚假工程。

4、投资估算编制

1、收集编制投资估算相关资料:如项目区周边今年已实施项目的投资预算资料、施工工艺资料、最新的材料信息价、部分辅助材料市场调查价格、常用设备型号及价格等;

2、根据工程建设方案详细统计项目建设内容;

3、合理确定基础单价:如人工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机械台班单价;

4、了解每一项工程的工序内涵,套用合适的定额子目;

5、依据确定的定额子目、机械台班定额子目和材料价格,编制工程施工费单价分析表;

6、在根据建设任务统计表及单价分析表的基础上编制项目投资总估算,编制项目投资总估算应注意取费符合相关要求。

5、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的制定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的意见》(湘国土资办发[2012]213号)文件精神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权属调整方案。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权属清查及确认工作。

不实施权属调整的,应附经当地村组双方确认盖章的土地权属现状(勘界)图(≥1:5000)和文件资料,以及当地村、组出具的不实施土地权属调整的文件资料。

拟实施权属调整的,需编制权属调整初步方案,调整后权属界线应以沟渠路等明显地物为界,并附经当地村组双方确认盖章的土地权属现状(勘界)图(≥1:5000)和文件资料,以及当地村、组出具的同意土地权属调整的文件资料。

6、成果材料的组织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材料一般包括报告、附图、附件三大部分。报告和附图根据相关规范编制,附件是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可行的重要支撑,必要的附件资料不可缺少,一般情况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附件资料:

(1)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2)县级人民政府立项申请;

(3)县级人民政府关于项目实施的具体意见;

(4)县级国土、财政、农业、水利等项目所涉及部门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论证意见;

(5)项目选址踏勘报告;

(6)产业化经营方案;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书;

(8)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项目实施的签字表、会议纪要;

(9)相关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和协议; (10)项目区影像资料;

(11)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编制的附件资料。

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审查要点

(一)报告审查

(1) 内容完整,图、文、表数据一致,格式符合编制要求; (2) 编制依据完整,现时性好;

(3) 项目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描述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4)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真实,土地利用结构符合立项要求; (5) 项目基础设施现状描述客观真实,有必要的统计过程; (6) 合法性分析能反应项目立项合法、合规;

(7) 限制性因素分析反映项目区实际情况,主导限制性因素明确,改善措施与限制性因素相对应;

(8) 新增耕地分析详细反映新增耕地增加来源与减少去向,新增耕地数据真实可靠;

(9) 水资源平衡分析灌溉保证率选取合理,灌溉定额与农业种植制度相符,供水量数据来源可靠;

(10) 有公众参与过程的描述,并有必要的附件资料;

(11) 主体工程应有比选过程;

(12) 工程布局描述应与规划对应,体现项目建设目标; (13) 工程建设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及项目区实际情况; (14) 工程建设内容有列表统计过程; (15) 土地权属调整内容符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16) 施工组织方案与工程建设方案相匹配; (17) 实施措施和工程管护措施切实可行;

(18) 投资估算依据合理,定额子母选取与施工组织方案协调,各项取费正确,估算总金额符合要求;

(19) 效益分析合理;

(20) 可行性研究结论客观真实。

(二)图件审查

1、现状图审查

(1)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最新的地籍资料一致,土地利用布局及图斑编号与最新的土地利用分幅图一致;

(2) 沟渠路等现状基础设施要素表达完整,并有必要的标识; (3) 有必要的地形要素; (4) 土地权属界线清晰; (5) 对新增耕地地块进行了标注;

(6) 有必要的贴表,如土地利用现状表、新增耕地图斑统计表等; (7) 图名、图框、图例、图签、指北针等图面要素完整、规范; (8) 图例与图面要素相匹配。

2、规划图审查

(1) 工程布局系统性、均衡性好; (2) 项目区内工程与区外工程有效衔接; (3) 土地整治工程与配套工程做到了协调布局; (4) 工程布局充分利用了现有工程;

(5) 新增耕地标注清晰,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图、表一致; (6) 地图要素与现状图一致;

(7) 有必要的贴表,如土地利用结构对照表、工程特性表、配套工程统计表等;

(8) 图名、图框、图例、图签、指北针等图面要素完整、规范; (9) 图例与图面要素相匹配。

3、其他图件审查

(1) 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2) 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3) 如无实测地形图,应附标注项目范围线的1:10000地形图; (4) 应附主要工程单体图。

(三)附件审查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5篇

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3月初以来,我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整治办工作人员专题就惠良村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土地重新调整分配及备耕备种进行宣传发动,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分别到村到点,多次组织召开各村干部、群众代表会议及户主大会,专题研究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土地重新调整分配问题,针对组织备耕备种进行多次宣传发动,并以上门座谈、发放通知,张贴备耕通告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进行备耕备种,同时全力协调配合施工方对工程质量问题按设计要求进行整改。至7月5日,已动工平整2295亩,涉及果粽、中良、三叉、新安四个自然村,已确权到户1500亩,尚未确权到户约800亩,其中果粽已动工平整的约1600多亩已分配到户约1200多亩,中良375亩已确权到队未确权到户,三叉、新安两村约300亩,现已全面确权到户。目前我镇党委、政府组织继续组织镇村干部对已动工平整土地确权到户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进行晚稻备耕备种工作。计划在7月15日前全部完成已动工平整土地确权到户工作,并组织群众做好晚稻备耕备种工作,确保不丢荒土地,维护社会稳定。另外,针对部分群众对平整区的质量及部分水渠、道路不够畅通的问题,由镇整治办协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群众代表(涉及的相关农户)进行现场办公,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限时整改,尽最大努力做到群众满意,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主要存在问题

1、雨水较多,而平整区全部是水田,田面长时积水,以致材料无法送到位,施工难度大。同时施工方在平整区的工程技术力量、施工人员、机械等投入不足,致使施工进度相对缓慢;

2、部分群众对平整区整体质量不满意,以工程质量不好为由不配合分地,耕种作物。

3、群众中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大局意识淡薄,造成镇党委、政府和村集体的决定决议,反复受阻,难以执行。

4、我镇与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相邻,小平阳镇的土地整治项目平整区土地重新调整分配工作出现诸多困难和问题,少部分群众中的交流,对我镇当前的土地重新调整分配和发动春耕生产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6篇

立项的请示

区发改委:

为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态强省和美好乡村建设,实现皖北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公司计划在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桃园镇实施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拆旧区土地总面积为42.4109公顷,建新区土地总面积为37.1265公顷。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72200.00平方米,包括低层住宅140000.00平方米(2F,砖混),多层住宅80000.00平方米(6F,砖混),集贸市场3200.00平方米,商铺24000.00平方米(2F,砖混),小区配套5000.00平方米,居民休闲活动场所20000.00平方米,并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300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消防、安防、变配电、燃气工程及绿化亮化、环保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35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4000.00万元,开发费用100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项目建成后,预计总收入49108.70万元,利税总额14108.70万元,内部收益率为3.20%,盈亏平衡点74.80%,投资回收期11.73年(含建设期)。

如无不妥,请给予批复。

宿州市埇桥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

土地整治项目勘测方案范文第1篇工作方案土地整治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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