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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精选12篇)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1篇

1、建设农村社区是农村发展的必然

随着农村生产力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分散型的自然村落、社队村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管理的需求, 发展农村社区成为集中有效管理农村事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要途径。从全国范围看, “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刚刚起步。2003年以来, 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先后开始推行“农村村落社区建设”, 从“农村社区发展”着手进行制度创新的探索。2006年国家民政部在215个县开始进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但到目前为止, 国家层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 还有待于各地的创新和探索。

2、农民公共需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新变化

在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小康目标等宏观政策背景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个重要战略步骤在2006年被提到较高的政策层面, 并已经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在全国农村地区广泛推进。然而在已有的理论研究中, 我们似乎忽视了一个基本问题, 那就是农村社会的主体-农民究竟是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呢?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新农村建设呢?

如果没有把握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真正需求以及影响他们形成这些需求的原因, 无论是自上而下的政策规划, 还是从下而上的动员, 可能都难以与农民的意愿相符。

二、建设适应农村社会服务需要的新型社区服务体制

1、完善农村社区服务的动员与组织机制

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了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 逐步打破了传统动员式社会参与的被动模式, 逐步实现了参与的自主性、自发性, 进一步发动了农村居民的参与意识与参与精神。

在目前农村基础薄弱、资源有限, 农民的参与热情仍需激发的情况下, 如果没有各级政府发挥决策、执行、组织、协调、控制等作用, 通过制定规划、政策、资金、技术等强有力的措施支持, 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很难调动起来的。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 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寻求社区群众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 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管理有序的社区建设参与机制。

2、创新农村社区服务的生产与供给机制

增加农村服务的生产与供给, 简要地说可总体沿着两个方向进行:第一, 由政府推动自上而下地单纯增加财政投入, 以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生产与供给;第二, 通过由下而上引导农民需求表露, 并结合市场机制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 配之以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激励和资金支持, 来增加农村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并提高其管理水平。显然, 后一方向是更为全面、合理、是应当积极努力的方向。

在国家有限财力难以满足农村社区多层次、宽领域的公共需要的基本形势下, 应当坚持把公共财政的支持和在农村区域培育多元供给机制紧密结合起来, 政府应主动、积极创造条件诱导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发生诱致性创新, 以求充分利用民间资金, 拓宽公共服务筹资渠道, 提高相关管理水平。

3、夯实农村社区服务的付费与财政保障机制

财政是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物质基础、政策工具、体制保障和监管手段, 一定的财政体制总是与一定的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一定的发展目标对财政体制的安排起着决定作用。财政体制既是国家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同时也是国家引导和实施发展战略的政策工具和手段。

首先, 建立高效的农村社区财政运行机制。增加财政收入, 弥补财政缺口。依据县城、中心镇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 夯实经济基础, 增加财政收入。

其次,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村财政保障机制。构建农村社区财政保障机制应该遵循“重点突破、固化体制、均等安排、全面保障”的原则, 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税费改革, 形成以财产税和营业税为主体税种、其他辅助税种为配合的地方税税制体系。

4、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的合作与监管机制

构建社区服务体制, 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这不仅是一个人或者一个社区的事务, 而是整个农村社区的任务。因此,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应运而生。通过合作, 服务中心使社区服务能够相互流通, 互相学习, 取长补短。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一套民主、法治、有力的监管机制, 这样社区服务可以更加公开、公平和规范化。通过基层供销社的改造,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对现有的基层供销社, 凡是符合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基本条件的, 要加快建设;对目前还不具备条件的, 要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人员,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完善服务功能和设施, 积极创办。

5、实现农村公共服务与社区自我服务的结合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要实现自上而下的国家管理与农村社会的自我管理良性互动。公共财政支持的公共服务要与民间集资集劳的社区自我服务互相补充, 从而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居民共同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制。

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 健全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社区自治机制。建立以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社区自治为基础、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农村社区自我服务机制。

(2) 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增强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只要农民增强了发展能力, 他们就能更好、更有效地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乃至全球化, 从而使新农村建设有了可持续性的保障基础。新农村建设只有获得了这样的基础, 才能有生命力, 最终使得国家保持着强大的发展后劲。所以,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农民不断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使农民有更新、更好的发展平台, 在这个过程中, 农民才能获得新生, 成为新时代的新农民。

参考文献

[1]郭红杰, 李艳玲.农村社区的整合与分化[J].农民致富之友, 2010, (1) .

[2]马正林.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现状及对策[J].前沿, 2004, (7) .

[3]李海港, 张记.农村社区管理中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 2007, (6) .

[4]薄建平, 李吉庆.浅谈农村社区建设[J].中国科技博览, 2009, (33) .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2篇

与新时期我国政府在“三农”问题上陆续出台的各项重大举措相联系,人们可以发现,经过前几年的经济实力、政策实践的积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从单个部门、单个领域局部解决“三农”问题,而是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角度,以增强农业农村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为政策指向,试图根本上重塑中国的“三农”。

建设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尽管诸如“乡村建设”、“农村建设”这样的语汇,在20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话语中并不鲜见,然而,与上个世纪20年代的知识分子更多地出于个人理想主义和激情的“乡村建设”运动不同,“新农村建设”背后是强大的国家公共政策背景和全社会的共识;与新中国成立后历次“农村建设”运动不同,“新农村建设”有着我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来20余年的经济积累,有着新时期领导层对当代“三农”问题深刻的定位、清晰的思路和全面的政策措施。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我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后,尤其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家改革的重心一直放在城市的各个领域,而这次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反映了我国面对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所进行的国家宏观公共政策重心的又一次调整。可以预见,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公共政策议程上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的综合改革,增强我国农业农村的生存与发展能力,以有力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向更高层级发展。

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采取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的东亚新兴工业国家,大多数在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适当时机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农村改革,以提高农村农业的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从而有力促进国家现代化进程更上层楼。今天,中国也面临着同样的历史情境。因而,我们很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外成功的农村建设经验:明确政府在农村建设当中的角色与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机制和时机。作为后发国家,政府在农村建设的启动阶段确实应当较为深入地介入其中,但也应仅限于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制度;当未来农村已经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自主、自治机制时,政府的地位和作用当与时俱进,顺时而变。

以务实态度开展农村建设。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村建设时,不应以此作为获取政绩的手段,从而推行华而不实的项目,要针对具体情形,帮助农民寻求能够突出自身特长、赢得市场差异竞争力的项目。关于这一点,在《意见》中也有明确体现。

后发国家开展农村建设运动,就是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而这一点必须通过教育提高人的素质来真正实现。今年我国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这些对提高人的素质十分重要。

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第3篇

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法治化

中图分类号:C91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1)10-0023-04

收稿日期:2011-06-21

作者简介:马军卫(1976—),男,山东淄博人,中共济南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山东省党校系统科研项目“有限行政与村民自治——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胡锦涛同志在2011年2月19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并且明确指出,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众所周知,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点应该在基层、在农村。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全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及其改革与发展

一般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从管理学的角度看,体制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是指侧重于有关组织形式的制度;机制则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主要是指要以实现权力和权利的合理分配为目标,构建和完善社会管理的组织机构体系。完善社会管理的机制则更多地体现为体制之下各方面具体工作机制的细化以及完善。具体到农村社会管理,狭义的观点认为是指政府通过制定系统规范的农村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1]但要与广义的社会管理的概念以及与时俱进的农村实践相适应,笔者认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应限于政府,还应包括具有一定公共管理职能的各类农村社会组织。换言之,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既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关键是要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并以此为重心大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经历了不同的改革与发展阶段。目前,正逐步呈现治理主体从单一性向多元性的转变、管理模式从行政主导向法治主导的转变,以及演进路径从行政性整合向契约性整合的总体转变。首先,体现在体制层面。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一直处于不断变革之中。从传统的“县政乡治”到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从上世纪70-80年代“乡政村治”格局的初步构建到新时期村民民主自治体制的最终确立,以及以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已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体现为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这既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也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关联,也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变革的集中体现。传统社会体制是一种高度一元化的体制,国家与社会不分是传统体制的特征之一。改革开放后,绝对一元化的社会体制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公民社会开始相对独立于国家和政府,社会管理也成为又一个重要的管理领域。长期以来主要由行政力量主导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而逐渐由“行政性整合”向“契约性整合”转变。在新的历史阶段,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着乡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与农村社区的自治权两种基本权力形式。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体既包括基层乡镇政府,也包括农村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各类社会组织。有限行政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要求,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社会自治化的基本形式。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有限政府,有限政府的行政化和农村基层社会自治化的本质取向是一致的。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推进“有限行政”,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障“村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和创新的基本途径。其次,体现在机制层面。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实践,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全方位转型,与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相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管理的具体机制亦随之不断发展和完善。仅就当前而言,社会结构特别是城乡社会结构剧烈变动、利益格局面临调整、农村社会稳定问题以及农村公共需求急剧增长等都对当前农村社会管理的具体工作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基层政府有限行政与农村基层社会自治化(即村民自治)二者本质取向的一致性以及具体化,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当前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发展与完善的重点则主要体现在权力运行机制的发展、公共参与机制的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的健全以及社会保障机制的完善等方面。

二、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是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以及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社会是一个有着多种含义的复杂范畴。[2]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管理领域既取得了重大成绩,也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的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的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同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应,在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尤其是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仍旧突出。当前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既体现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更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关联,既符合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方向,也是农村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面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农村经济发展在取得了显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方面,农村经济在经历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体制大变革阶段以及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阶段、农村经济体制的全面转型阶段、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创新阶段之后,总体上表现为良性发展的态势。一是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逐渐发挥了基础性作用;二是农民收入逐步增加;三是经过农村税费改革等农村经济政策的深刻调整,农民的收入结构和主要增长来源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非农产业和工资性收入比重逐步增加。但另一方面,城乡收入以及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逐步扩大以及基于农村人口和家庭结构的变化等因素,农村新增劳动力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乡镇企业萎缩,城乡一体化进程缓慢和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在较大程度上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加了农村群众的非物质社会需求,提高了其社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约因素的消除有赖于激发新的社会活力。应该说,农村经济发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因素都在客观上要求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其次,转型期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一是农村人口社会流动性越来越强。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结构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增加。二是农村正处于快速社会分化阶段。原先农村经济均贫、政治同质、文化单一、社会封闭的超稳定社会结构自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动摇,农村社会逐渐出现了不同的利益群体或者阶层,目前已进入快速社会分化阶段。无论从职业还是经济资源拥有的角度,农民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均质性社会群体,农村也不再是单一的同构性社会。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不同社会群体或者阶层的利益诉求不断强化,对利益的追求已成为农村群众社会行为的强大动力。三是农村社会管理具体领域的相关制约因素。包括农村社会教育、科学、卫生设施和制度建设滞后,公共服务欠缺(尤其是与城市相比的过大差距),社会冲突加剧,农村社会保障落后,农民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维权困难以及农村社会自治组织发育缓慢等。这些因素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农村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再次,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说,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一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应该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但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乡村自治实行至今我国乡村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仍处于较尴尬的境地,传统和现代内在紧张的乡村自治与国家控制的对抗与冲突,乡村自治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博弈在一定程度上陷入零和状态;乡镇行政和村民自治在衔接和互动方面显现出非此即彼的发展偏向或者互不相干的独立倾向;农村传统社会管理手段的僵化和弱化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与农村村民自治的体制不相适应;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素质与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等现象仍旧存在。另一方面,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能够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因此,面对转型期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转变以及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既是全面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更是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根本性措施。

三、当前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对策

(一)要大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总体而言,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权力资源配置体制、深化乡村组织重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制状况与社会的特定权力结构紧密相关;[3]乡村权力资源配置模式的多元主体参与型转变必然要求农村基层社会组织重构。完善乡村权力资源配置、深化乡村组织重构,要全面推进有限政府建设、切实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实现基层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首先,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基层乡镇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虽然转变职能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但是各级政府的职能定位不同。对基层政府而言,其职能定位主要体现在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方面,并且要加快从管制、管理理念向服务理念的转变,大力构建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政府管理方式也绝不仅限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除了必要的管制职能之外,应大力提倡并积极采用行政给付、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新型管理方式。其次,要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保障村民自治。特别是要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发育,规范农村正式组织(如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村支部、村委会等),依法发挥其职能;引导非正式组织(如家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以及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要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城乡平等统筹,切实维护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特别是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要正确处理好党的基层组织、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发挥农村民间组织的协调作用,依法化解乡镇行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两种权力的冲突。再次,要促进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衔接和互动。“善治”是政府治理社会的更高境界。“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4](p8-9)其本质特征在于“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5](p8-9)实践经验表明,有限政府需要成熟的地方自治与之相呼应。对于农村社会而言,乡镇基层政府的有限行政必然要求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唯有如此,方能实现“两者最佳状态”的善治。

(二)要大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首先,就权力运行机制的完善而言,应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权的运作,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相关法规,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把更多的资源转向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改革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机制。要以农村基层社会的社区重建为基本依托、以构建农村基层社会新型治理机制为核心内容、以制定农村社会发展政策为根本保证。其次,就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而言,要扩大公众政治参与范围,拓宽其参与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管理的渠道;以促进行政民主化、科学化为目的,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健全农村社会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以及权力监督机制。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注重民间网络意见表达、监督的作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大公民社会构建力度。第三,就纠纷解决机制而言,要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并以非诉讼机制(ADR)以及各种组织机构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IDR)等为重要补充,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第四,就社会保障机制而言,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优抚安置等各项制度;要逐步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农村利益协调力度,缩小农村社会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的加剧;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保护以及农村流动人口问题;积极构建基层互助合作机制等。

(三)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法治化

农村社会管理作为农村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论是体制还是机制建设,农村社会管理的发展方向都应当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相结合,要“始终将社会管理置于法治化轨道之下,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律程序和法律规范为支撑,依法管理。”[6]可以说,制度化、法治化既是整体意义上的社会管理,也是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基层党组织的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基层政府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切实维护农村群众政治、经济以及社会领域的各项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完善农村基层民生领域立法体系。通过法律而非其他方式来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切实保障农村社会管理体制以及各项具体机制创新的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曹杰.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N]. 农民日报,2011-03-25.

[2]贾高建.“社会”范畴探析[N].学习时报,2011-04-18(3).

[3]曹海林.乡村和谐发展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理性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9,(04).

[4][5]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6]应松年.社会管理创新引论[J].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11,(04):50.

(责任编辑:高静)

To Strengthen the Rural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Innovation

Ma Junwei

Abstract:The rural society is China's social foundation,strengthening the management of society in the rural areas should be in focus.The rural social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innovation,is the whole society and innovation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society important foundation to support.It is also the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the social harmony and democratic political construction the request inevitably.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he management system innovation of rural society,in order to deepen the reform to mechanism as an opportunity to promote harmony,for the purpose of specific want to system innovation,mechanism innovation as a key focus,rule of law,to grasp to guarantee rural social management the field of actual conditions and specific problem.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4篇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流动机制

合理的社会流动能够促进不同阶层之间的交流、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开拓精神、加强社会整合、从而使社会保持良性运行。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以每年1, 000万到1, 300万的速度增长。这些劳动力单靠农村本身和乡镇企业已经不能吸纳, 他们需要有适当的流动去寻找就业。当前我们正在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必然是社会流动中的动态和谐, 只有社会流动机制健全、社会结构富有弹性, 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 进而实现社会和谐。

(一) 消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分割户籍制度, 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得农民长期被排斥在城市之外, 无法享受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因此, 合理的社会流动首先要求城乡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融通平等互利的关系, 统筹城乡发展是建立这种关系的惟一途径。逐步取消与户籍制相伴生的各种带有歧视性的制度, 彻底消除户籍制度在社会合理流动方面的阴影。

(二) 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机制。

要实现社会的合理流动, 教育是前提和基础。通过教育, 农民才能够获得所需知识和技能, 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 同时通过技能学习获取农业知识或者社会流动所需的技能。文化教育水平低使农民不可能有脱离土地流动到城市的机会, 甚至脱离农业到乡镇就业的机会都不可能得到。他们经济收入也只能是最低。因此, 教育体制改革应该成为当前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教育体制改革主要是发展义务教育、对农民进行职业教育、技术教育、加大困难家庭的教育救助。措施的重点仍是加大农村各级教育的投入和师资队伍的建设。

(三) 建立和完善农民就业保障机制, 推动农民的合理流动。

形成合理的流动机制, 就业保障是必由之路。我国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农民就业出路更窄, 要解决农民就业问题, 一方面要有意识地培养农民开拓进取的现代观念, 鼓励他们激发潜能, 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空间, 促进社会合理流动。另外, 还要引导农民改变对就业概念的狭隘认识, 拓宽职业选择范围, 鼓励他们通过市场获得职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劳动力容纳量较大的服务业, 除了政策上必要的引导和扶持以外, 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提供者, 要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一些有利的政策, 例如降低一些行业的准入门槛, 简化贷款手续, 给予宽松的税收环境等等, 鼓励农民自己创业, 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向上或者向城市的流动。打破市场分割, 建立统一竞争的劳动力市场, 彻底取消劳动者中城乡间的身份界线, 打破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 消除制度性扭曲, 为农民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建立健全农村矛盾调处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化解社会矛盾, 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 是社会稳定保证、和谐前提和基础。

(一) 建立完善利益表达协调机制。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的今天, 要维护农民利益, 减少农民体制外参与, 必须建立农民的合法利益代表和表达机制。一是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社会政策必须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 以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统筹兼顾, 协调好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差别, 尽量让发展成果为最大多数农民所共享通过税收等财政手段协调农民与其他阶层的的利益。二是要建立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要完善信访机制, 采取上下互动的方式, 畅通信访渠道, 建立信访体系。加强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 使自治组织真正代表村民利益、表达村民利益。

(二) 建立社会舆情汇集预警机制。社会舆情是反映社会民情的晴雨表, 反映社会对于党和政府的意见和要求。一是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建立专人负责的社会舆情收集的日常事务, 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方面的力量, 把收集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对所收集的社会舆情进行归类整理、分析研究, 并作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的依据, 对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社会舆情进行引导, 并提出应对措施。二是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完善信访机制, 开辟多层次、多途径的反映渠道, 建立政府和农民的上下互动。村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要广泛联系农民, 通过访谈、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群众需求。新闻媒体也要多关注农村和农民, 为农民和政府的互动搭建平台。再次, 建立社会决策咨询和评估机制。汇集舆情和民意的目的是要建立符合农民利益和农村发展的社会政策。要根据所收集的信息, 通过多方面分析、研究、论证, 加强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发展变化趋势的预测, 及时预警, 及时防范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 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多种办法及时调解。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目前,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取得很大进步,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建设都取得进步。但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保障的需求。

当前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第一, 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 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法律依据。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要抓好单项法规的建设, 如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农民医疗社会保险法、农村工商社会保险法、农村扶贫与灾害救济、社会保险法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险法等;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 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保障办法。”第二,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资金筹措机制。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在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 国家应积极发挥好应有的职责,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建立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机制。

摘要: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的完善与功能的发挥是我国公民社会形成的关键, 这一切又都离不开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公民社会的构建要求农村社会管理要走民主之路, 让社会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形成充满活力的管理局面, 以便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农村社会的现代化。

关键词: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流动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保障机制

参考文献

[1].杨雅厦.农村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集美大学学报, 2012

[2].王卫.法团主义视域下的中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3].徐凤江, 付伟.社区民主:培育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最佳途径[J].学术交流, 2011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5篇

共商破解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难题

——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场交流研讨会综述

2012年10月18日,农业部经管司、经管总站在浙江省平湖市召开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现场交流研讨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办)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参加了会议,国务院综改办、农业部相关部门和部分媒体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平湖市12316为农服务中心、新埭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新埭镇新联实业有限公司、星光村农业综合服务社,对其经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部分省、县(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参会代表围绕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交流研讨,关锐捷巡视员作了总结讲话。与会代表称赞会议是破题之会、破冰之举。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现代农业呼唤加快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面对我国农业经营方式仍以分散、小规模、兼业化经营为主,服务“小而散”与现代农业要求的“大且强”的矛盾日益突出的发展态势,浙江省、安徽省、浙江省平湖市、湖南省衡阳县、河南省固始县的代表,围绕如何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介绍了他们的主要经验。

(一)政府引领,构建长效机制

浙江省政府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基础上,2011年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的意见》,推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向“3+X”一站式职能配置和服务模式提升。平湖市为满足农民生产性服务需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制定了《平湖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体系发展状况纳入镇街道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现代农业发展考核内容。安徽省农委今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和目标、工作重点、服务主体和政策扶持,统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衡阳县作为粮食生产大县,为适应新形势下种粮效益低、劳动力外出等问题,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向乡村延伸,着力培育农业服务型企业,重点发展生产作业环节外包服务业;并成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固始县抓住被确定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机遇,成立了创新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以“八位一体”运行模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现合作共赢。

(三)政策扶持,构筑发展环境

衡阳县构建孵化平台,为服务组织营造发展环境,对粮食生产服务企业实行一个企业、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财政局提供信贷贴息,国土局提供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发改委和农业相关部门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组织部从县直单位抽调农业科技、经营管理人才作为科技特派员驻企、社服务,从制定目标规划、农业科技、协调关系等方面提供全方位贴身服务;农经局根据服务组织发展需要,适时对其服务机制、服务模式给予指导。平湖市由政府、集体、业主三方共同组成的风险保障金,切实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利益;2004年政府出资600万元组建平湖市农业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推出了平湖市“金土地”专项贷款金融产品,规模经营主体将合法取得的流转土地经营权及地上(含地下)附着物作抵押物取得银行贷款。固始县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建立和完善中介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和品种,积极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组织、企业投保,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二、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亟待国家政策导向

会议代表畅所欲言,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的困难、政策需求、发展思路等。

(一)关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困惑和困难

国务院综改办吴仲斌认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两个

逐步规范农村终端市场;四是针对服务企业固定资产不足的问题,信贷部门给予其一些特殊信贷支持,如信用贷款、浮动抵押(粮食)贷款等;五是重点支持服务企业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高校合作成立科研所;六是重点支持服务企业加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服务的力度,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七是扶持服务企业走向资本市场,适度降低上市的准入门槛,支持成立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八是鼓励服务企业建立农业信息平台。

(三)关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思路措施

浙江省农业厅赵兴泉认为:从农经系统的角度来看,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抓三个方面。一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总结与推广,目前“三位一体”公共服务这方面科教在抓,可以把他们的经验总结过来,公共服务之外的部分经管好好抓。二是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能力的提升,这是经管的本行,要巩固提升。三是市场化服务的撬动,要研究如何把最紧缺、最需要的市场化服务通过政策撬动起来,如何把市场化服务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作为政府公共财政资金,要用在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上,用在农业服务主体培育上,用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乡(镇)的建设上。

浙江省嘉善县代表认为:在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有三个既按时间顺序排列、又互相交错融合的阶段。第一是平台的构建,平台构建涉及公共服务体系,涉及各种要素的平台,公共监管服务三个方面,力求实现新突破。一是在生产经营服务方面,重点是服务组织创新,主要是在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强化其他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农村金融服务方面,重点是金融制度创新,主要是在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进一步拓展农业信贷担保、持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三是在公共监管服务方面,重点是管理能力创新,主要在在健全农业公共监管服务机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协调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着眼体制机制创新。无论是生产经营服务,还是农村金融服务,抑或是公共监管服务,都离不开体制机制创新。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把经验上升为政策、把政策形成为制度。近年来,浙江省、安徽省以及平湖市、衡阳县、固始县等地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主要形成了值得借鉴的四条经验:一是政府主导,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二是改革创新,培育新型服务主体;三是政策支持,确保服务持续有效;四是协调配合,形成互补工作合力。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6篇

【关键词】社会管理体制;养老事业;养老制度创新

一、农村养老现状问题检视

2010年5月底,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强调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后,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变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始了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而农村养老问题就是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开始了新的探讨。农村老人的经济收入基本处于中下水平,甚至很多人根本不能解决保障温饱问题。并且由于步入老年以及无子女悉心照顾等原因,健康状况也逐渐下滑,随之而来的便是大笔医疗费用;在本次调研中我们发现,77.68%的农村老人处于身体亚健康、多病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状态。沉重的经济负担,使得“养老”和“看病”成为农村老人所面临的两大难题。通过研读我国关于农村老人的相关政策,我们发现现有的扶助政策很多都是针对农村老人的经济问题,据调研结果显示,农村老人每人每月能够拿到100元左右。大部分老人觉得这少有的养老金根本不能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对其精神状况,国家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也并未提供与精神救助相关的服务。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农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养老院,但据调查,这些养老院大部分处于一种闲置状态,根本没有用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事业上。农村老人一直崇尚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对于养老院,农村老人在短时间内根本还无法接受。因此想要通过建立农村养老院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在当今根本不切实际。

二、养老制度创新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救助基金。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国家需要从不同的角度着手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比如设立专门的养老院、将部分老人纳入五保户或者是每月对十分贫困的老年人进行相应的资金补贴,不管是那個方面,都需要财政的支持。基于此,为了更好的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以及更好的管理该项资金的使用,国家应该设立专门的救助资金,保证农村老年人在第一时间可以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另外,相比于“三无”老人和“五保”老人,在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上,政府所颁布的政策,采取的扶助措施还远远不够,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政府应该加大财政的投入,以满足老年人家政、生活照料、医疗陪护、情感抚慰等多方面的需求。(2)设立专门管辖农村老人养老的部门。目前为止,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仍然没有针对农村老人养老问题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这导致了农村老人养老出现问题时都无人可找,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社会和谐。以现实来看,农村老人养老涉及部门非常广泛,比如,养老服务归民政部门和社保部管,医保归卫生部门管,而住房则归国土部门管,当老人出现养老问题时,均需政府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支持。虽然这一问题确实使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存在很大的困境,但并不是毫无解决办法。政府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本就是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我们可以根据具体的要求,从先设立领导小组开始,小组内部成员可以是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保证政策的合理性。至少要让农村老人在养老出现问题时知道找谁,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这是政府权威性最基本的保证。(3)对老人详细划分类别,并据此发放不同养老金。农村老人目前都是领取相同的养老金,然而有的家庭比较富裕,养老金对于他们来说是锦上添花,但有的家庭家境比较困难,这点养老金根本不能解决温饱问题。因此为了完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划分不同老人群体。对于那些死去老伴的老年人,以及没有劳动能力,以及赡养人经济条件困难的老人划分为“三无”老人。某些老人的赡养人根本不能解决自身温饱问题,我们可以把这部分老人列入五保户群体,根据五保户的资金金额进行救助。

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状况怎样,标志着“三农”问题的解决成效,象征着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成果,也是世界人民看中国的窗口。做好农村养老事业,不是民政部和社会保障部提高养老金金额,也不是依靠某个部门的工作,它涉及到党政机关的各个部门,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参 考 文 献

[1]文斌.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动力研究[J].社会管理学.2012

[2]陈玲.关于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J].企业导报.2010(2)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7篇

一、“联校办学”有利于促进校际教育均衡发展

“联校办学”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一所优质学校为依托, 按地理位置、生源范围将附近的薄弱学校或教学点整合成一个集人事、财务、教育教学管理于一体的办学集团。其中, 优质学校作为牵头学校, 视为主校区, 被联并学校作为分校区。一般来说, “联校办学”大多是在同一乡镇的范围内进行。但为避免一些靠近乡镇边界的学校, 有时主校区不得不与同属一个乡镇但距离更远的学校联合, 给教师流动和联合教研增加困难, 因此, “联校办学”还必须突破乡镇间学校管理的界限, 实行超越原乡镇范围的教育资源优化组合, 实行“联片管理”, 即将全市 (县、区) 所有乡镇按地理位置划分成若干片区, 每个片区包含若干乡镇, 将原分属各乡镇的学校教育管理机构进行重新整合, 集体办公, 以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片区内的学校教育资源。“联校办学”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可取得以下成效。

1. 可促进校际师资均衡配置

联校后, 原分属各校的教师, 都变成了联校范围内的教师, 教师由“学校人”变成“校区人”。教师流动的校籍壁垒和乡镇界限被打破, 校长可根据各校区、各学科教师余缺情况在更大范围内统一、均衡地调配师资, 实现主校区和分校区教师的合理交流, 促进师资优化组合, 从而提高教师资源的使用效益。这不仅能较好地解决辖区内各校学科教师短缺与过剩并存等问题, 盘活教师资源, 而且也为教师搭建了一个新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平台, 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从而带动联校范围内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2. 可促进学校间管理水平的均衡

对于不同学校而言, 只有师资均衡而无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的均衡, 是难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的。联校范围内的学校都实行同一套领导班子, 主校区校长为总负责人, 是法人代表, 分校区的负责人为主校区的副校长, 主校区选派干部到分校区任职, 分校区选派干部到主校区挂职锻炼, 参与整个校级班子的管理。主校区校长定期召开联校班子成员会议, 一体化地研究、部署几个校区的教育教学工作, 实现联校范围内各校区间管理力量的均衡, 实行一体化的学校管理:办学理念一体化、常规管理一条龙、课程课时一张表、全校活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支笔、考核评价一把尺, 为促进学校间管理水平和效率的均衡奠定了基础。

3. 可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体化

在校园文化建设上, 不仅能把优质学校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移植到薄弱学校, 而且在共同的办学理念引导下, 主校区帮助分校区挖掘、提升原有的特色校园文化, 分校区从主校区借鉴、移植精品文化, 促进各校区优势融合, 实现联校框架下各校区办学理念、校园文化建设的交融并逐步走向一体化, 使师生处在相同的文化氛围中, 为师生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软环境, 有利于促进提高教育质量, 实现学校的内涵式均衡发展。

总之, “联校办学”通过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一体化, 学校文化建设整体谋划, 学校管理一体化, 师资交流常态化, 打破了原有资源配置的学校界限, 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 对促进学校间教育质量均衡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联校办学”体制下教师参与定期流动的主要障碍

“联校办学”对促进校际办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效果是明显的。其中, 教师定期交流和均衡配置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然而, 笔者通过对部分教师的调查发现, 目前, 教师校际交流的比例还远不能达到师资均衡发展的要求。相当多的教师和学校对交流还持一种观望态度, 教师定期流动还存在一些障碍, 原因如下。

1. 教师担心参与流动, 其“面子”会受损

在原有的评价体制下, 在优质学校工作的教师, 由于工作环境、生源条件较好, 出成绩相对容易, 因而在社会上也容易赢得较高的声誉。而普通薄弱学校的教师, 出成绩相对要困难得多, 由此而来的是这些学校教师的低成就感以及社会对其相对较低的评价。教师由县城或乡镇中心学校流动到农村薄弱学校工作, 其声望会不会受损, 这是很多教师参与流动时比较担心的问题。况且, 很多地方参与流动的教师大多是原学校的富余人员或教学效果不佳者, 是被动参与流动的。在这种情况下, 一方面, 参与流动的教师容易被误认为是原学校的多余人, 自己难免有“被扫地出门”的感觉;另一方面, 参与流动后这些教师还能不能回到原来的学校和工作岗位, 也是很多教师颇感纠结的问题。这些都加重了教师参加流动的思想顾虑。

2. 教师参与流动, 可能会导致其生活成本增加

在参与流动前, 很多教师居住在学校内, 生活非常方便, 既可以干好工作又能照顾家庭。现在流动到分校或主校区后, 无疑会给其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一是家庭与学校距离远了, 工作与照顾家庭势必难以兼顾。二是交通住宿问题。到远离家庭的学校工作, 必然要在路途上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些地方通了车, 虽辛苦但还能按时上下班;有些地方尚未通车, 教师就不得不在学校住宿, 而且有些学校不一定有适宜住宿的条件。三是吃饭问题。流动前很多教师离学校较近, 可回家吃饭。流动后教师远离家庭, 中午回家吃饭就不可能了, 而有的偏远学校并没有食堂, 教师根本无法解决吃饭问题。总之, 教师参与流动后面临的交通、食宿等困难及生活成本的增加, 使教师在参与流动时踌躇不前。

3. 教师参与流动, 可能会导致其实际收入下降

学校间教师收入的差距是教师参与流动比较担心的问题之一。一是担心绩效工资的差异。从2009年起, 各地开始推行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教师工资由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其中, 前者占总工资的70%, 后者占30%。但各校绩效工资考核标准是“一校一策”。这样, 同样的工作量和教学效果, 在不同学校考评, 教师实际收入会存在差异。二是担心福利待遇的差异。在县城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学校创收渠道和机会相对较多, 财力相对雄厚, 因而有更多的或明或暗的给教师发放的福利、加班补助, 以及外出旅游考察的机会。而在农村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 工资能够足额到位就已属万幸了。对他们而言, 福利、加班补助、外出旅游考察机会基本上属于奢侈品。如果教师由县城或乡镇中心学校流动到村小, 即使一些地方规定工资由原学校发放, 但由于不在原校工作, 那些诸如节假日的福利、加班收入及外出旅游等待遇显然无法享受, 由此会导致教师实际收入减少。可见, 不同学校间教师实际收入的差距, 是很多教师不愿参与流动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原因。

4. 教师参与流动, 其工作难度可能会加大, 专业发展机会会减少

教师到一个新环境工作, 除了会给教师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增加生活成本之外, 还要经历一个重新适应新工作环境的过程, 这会迫使其调整原有的生活及工作方式, 投入更多的工作精力和劳动成本。对于那些由教育质量好的学校流动到薄弱学校的教师, 由于生源及教学条件、教研环境的差异, 要取得同样的成绩必然要付出更多的劳动代价, 导致其工作难度增加。如果没有科学的考评机制, 很容易打击教师流动的积极性。

教师参与流动还担心专业发展机会减少。在现行体制下, 我国各种资源是以城市为中心自上而下向农村分配和辐射的, 在县城和乡镇中心学校工作的教师, 往往会获得更多进修、教研和其他专业交流学习的机会, 获取各种教育资讯往往更加便利和快捷。而在农村学校特别是村小一级学校工作的教师, 这些专业发展条件和机会显然比较匮乏。因此, 相对于在县城和乡镇中心学校的教师, 农村学校教师的专业成长机会与环境会差得多, 这无疑会影响教师专业成长的速度。

三、“联校办学”体制下教师定期流动保障机制的构建

没有教师的定期合理流动, 要缩小“联校办学”体制下校际师资质量差距, 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就是一句空话。如何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 特别是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 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解决城区教师、乡镇中小学教师不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问题, 实现教师定期流动的制度化、常态化, 是推动“联校办学”不得不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 必须针对上述教师参与流动的障碍, 构建有效的流动保障机制, 使教师流动在促进校际师资均衡发展的轨道上良性运行。

1. 统一联校框架下, 实行各校区学校建制的刚性联合

为了解除教师参与流动的心理障碍, 联校之后, 原来独立的学校实行刚性联合、统一建制, 必须整合为由一个法人代表、多个分校区组成的, 一校多区的办学实体。联校后, 几所学校要共用一个校名, 并实行统一的校级领导班子领导, 不同学校的差别仅是主校区与分校区而已。这样, 教师由“学校人”变成了“ (联) 校区人”[1], 教师的校际交流就变成了校内轮岗。这能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教师参与流动的心理障碍, 学校也没有优秀教师流失的后顾之忧, 这样, 薄弱学校才能真正拥有优质教师。这与传统的强校对口、结对支援弱校是根本不同的。在对口支援机制下, 两校仍然互相独立, 且强调师资的单向援助性流动, 由于教师参与流动的比例较小, 实际上对缩小校际师资水平差距的作用, 只是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

2. 建立有效的流动激励机制, 激励教师主动参与流动

如前所述, 教师流动特别是下派流动要承担生活不便, 生活、工作成本增加, 专业发展机会减少的压力。因此, 为了鼓励教师下派流动, 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一是统一福利待遇制度。为了消除教师因为不同校区实际福利待遇的差异而不愿流动的思想顾虑, 联校框架下的几个校区要统一福利待遇制度, 不同校区的福利待遇由片区统一标准、均衡发放, 实行同工同酬政策, 而不以校区定收入的高低。二是建立工资逆向增加机制。为了鼓励教师流动到最缺师资的条件艰苦的偏远乡村中的薄弱学校任教, 应实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 形成教师工资逆向增加激励机制。如湖北潜江市就规定, 村小教师绩效工资高于同级乡镇教师的5%, 乡镇教师绩效工资高于城区 (县城) 同级教师绩效工资的10%。同时规定, 流动期间的教师享受同样的待遇。也就是说, 城镇教师流动到农村学校工作期间, 绩效工资按高出乡镇5%、高于城区10%的标准发放。三是建立职评、晋级优先激励机制。流动教师在职称评定、职务晋级时, 在同等条件下要予以优先考虑, 或是给予加分后参与评选。严格执行“凡申请评定高级及以上职称者, 须具备异校交流且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的规定, 且职称评定65%的指标倾斜到农村学校, 以吸引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流动。同时, 建立相关的提拔任用制度, 对在近3年内曾在薄弱学校工作1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后备干部予以优先提拔, 鼓励骨干教师向乡村薄弱学校流动。四是建立荣誉激励机制, 把教师的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在评选市 (县、区) 级以上劳模、优秀教师时, 在同等条件下对参加流动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 甚至可以规定, 曾在异校交流的教师应占评优总数的70%以上。同时, 可增设“杰出农村教师”“优秀流动教师”等流动教师专门奖项, 对获奖流动教师给以重奖, 并在教师节和“功勋班主任”“十佳教师”等其他获奖者一起给予表彰。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交流的教师, 取消当年职评、评优资格, 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统筹解决交通食宿问题, 解除教师参与流动的后顾之忧

要使教师主动参与流动, 还要统筹解决教师流动的交通问题, 能方便教师“下得去”。一是对于“一师任两校”的教师集中排课, 市 (县、区) 教育局可通过租赁或自购配备教师校车, 统筹规划运行线路, 专车定时定点接送教师。二是对于每天要往返家校工作的教师, 由专车早送晚接。三是不适宜客车运行的丘陵地区交通不便, 对在此类地区多校“走教”的教师, 可以由教育局为教师统一配备摩托车, 方便教师在不同学校间“走教”。如湖北通山县即采用这一模式, 给教师跨校交流提供方便。四是对尚未配备或无须配备校车的地方, 出台政策给予教师适当的交通补助。

教师下得去, 还要留得住。为此, 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教师周转房的建设力度, 为教师在各校区间轮岗流动提供生活方便。其一, 利用农村学校富余的校舍和空地新建或改、扩建教师周转房和学校食堂, 方便教师休息、居住和进餐。其二, 由政府专项经费支持、学校补助, 教师集资在集镇统筹建设教师周转房。教育部从2010年开始开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 各地纷纷出台农村教师周转房规划。2011年, 四川省利用中央和省级专项经费1.3亿元建了1 000余套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为支教教师、异地交流、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在学校住宿提供方便[2]。广西壮族自治区预计到2015年, 周转房将覆盖全区7 680所学校, 惠及近10万名农村教师[3]。流动中的教师只有安居了, 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后顾之忧解除了, 才能在流动期间安心乐业, 集中精力改进教学方式, 提高办学质量,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4. 实行一体化的教育质量管理, 促进各校区教育质量均衡发展

实践证明, 如果不强化教育质量管理, 那么, 教师流动到新校区后, 往往容易成为两不管的“自由人”, 工作敷衍塞责, 使教师流动流于形式。为此, 必须狠抓“联校办学”体制下学校教育质量的管理。一是片区教育管理机构通过随机督查, 对片区内各校区教育教学进行专项督导, 规范各学校、各校区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二是市 (县、区) 教育局通过教学视导加强对各校区教师的业务指导。三是统筹片区的教研活动, 保证教研活动的质量。一方面, 建立片区内教研联动机制。每个片区由一个单位 (学区或学校) 的优势学科的骨干教师牵头负责片区内该门学科的教研工作, 教研活动经费由片区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并统筹支配, 确保教研活动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 实现联校范围内教研活动一体化。主校区与分校区通过共同设计教研活动主题, 共同参与, 同步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为全体教师提供均衡的教研及专业发展环境。这些教研活动以校本教研为主, 以学科为中心, 以课题研究为载体, 研训一体, 通过校内互动、校际互动、乡镇学校互动、城乡学校互动等形式, 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成长与发展。四是统筹片区内教学质量监测, 实行教学评价一体化。首先, 市 (县、区) 教育局建立片区内“联校办学”强校和弱校捆绑式考核制度。即将联校范围内各校区作为一个单位进行整体考核。这样, 如果只是主校区教育质量强, 而分校区教育质量弱的话, 综合考评就不能拿高分。这种考核评价体制, 能够强化“强校”对“弱校”教育质量提升的责任, 使联校范围内每个校区的教育成绩与学校的每位教师和干部的利益相关, 促进联校范围各校区实质性的深度融合。其次, 实行统一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片区联校内各校区实行统一的教师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注重过程中的诊断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的结合, 通过期中随机抽查、监测, 期末统一的教育教学质量考评, 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工作成长档案, 并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晋级、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挂钩, 激励教师无论流动到哪所学校都能一如既往地认真工作, 不断获得专业成长。最后, 安排教师流动时要尽量尊重教师的意愿, 制定不适宜流动教师的标准, 解除教师流动的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汪丞.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度——促进校际师资均衡发展的一种思路[J].中国教师, 2006 (2) .

[2]刘磊.四川建千套农村教师周转房[N].中国教育报, 2011-10-16.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第8篇

1 孝在儒家文化语境中的地位

1.1 孝悌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

儒家人伦精神的内核是“仁”, 仁的含义相当丰富, 在儒家伦理规范中它对一个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论语记载中有一段樊迟问仁, 被诸多学者看为是孔子仁的思想的经典解读。樊迟问仁, 子曰:爱人’”。仁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就是爱人。为什么要爱人, “天地之性, 人为贵”, 仁的思想其精义是注重人的价值, 表现出一种人本主义倾向, 以人为本, 重视人的生命价值, 尊重人的人格尊严。那爱什么人呢, 孔子认为, 首先要爱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儒家所说孝。“仁者, 人也, 亲亲为大。”首先对自己的父母孝, 然后再推及它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如此这般推己及人, 则全社会的“人不独亲其亲, 不独子其子”, 从而达到爱人的要求。这就是践行“仁”的第一步。也就是说, 当一个人具有了“仁”的品质时, 他才能真正的成为一个人。那么想要做到仁, 其出发点或者说其根基就是孝。所以说, 孝是仁的基础和本质。

1.2 孝乃人类百行之首

“夫孝, 天之经也, 地之义也, 民之行也。天地之经, 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 因地之利, 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 其政不严而治。”孝乃人必之根本, 为人行孝是天经地义之事。人类的精神生活始于孝慈之心。不仅如此, 孝还是无所不在、适用于社会一切领域、指导人类一切行为的、普遍而永恒的终极性法则:“居处不庄非孝也, 事君不忠非孝也。”[5]“夫孝, 置之而塞于天地, 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 推而放诸东海而准, 推而放诸西海而准, 推而放诸南海而准, 推而放诸北海而准。”如果说孝的意义仅仅局限在家庭的内部, 那么他的作用就太有限了。儒家认为, 孝虽然始于事亲, 然而它能超越家庭, 拓展为对一个君主, 一个国家的忠诚之心。这就是孝与忠的内在一致性。一个仁的思想应用到政治学的领域, 就是孔子所提出的德治, 后经孟子的发展, 成为了较有详尽的仁政说。

1.3 孝与道德风尚

“其为人也孝悌, 而好犯上者, 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 未之有也。”一个在家里孝敬父母的人, 在社会中却好犯上作乱的是很少见的。一个人存有孝悌之心, 就是存有一颗爱人之心, 那么这样的人在思想道德上多数也是仁爱和和顺的。“爱亲者, 不敢恶于人;敬亲者, 不敢慢于人。”人人皆有一颗仁孝之心, 则人与人之间就会多些宽容和睦, 少些磨擦与纷争, 因为爱自己父母的人, 懂得如何爱别人, 如何关心他人, 善待他人。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孝的文化, 树立仁孝的榜样, 则对国家的稳定团结, 精神文化的提高, 都有不可小觑的作用。“先王有至德要道, 以顺天下, 民用和睦, 上下无怨。夫孝, 德之本也, 教之所由生也。夫孝, 始于事亲, 中于事君, 终于立身。”孝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基础, 是教育产生的摇篮。孝起始于侍奉自己的父母, 而推而广之, 到政治上, 孝就是忠于自己的君主, 然而孝最终的目的, 还是自我修养的提升, 与独立人格的树立, 讲到最后, 就是儒家所说的“仁”。

2 儒家孝的内在之意

说到孝, 很多人马上想到了“君叫臣死, 臣不敢不死;你叫子亡, 子不敢不亡。”仿佛这是对古代臣和子在忠和孝的典型写照。即对君主和父母之命的绝对服从。这就引出了在行孝道途径上的第一个问题。

2.1 供养父母

《诗》云:“哀我父母, 生我劬劳”。父母抚养子女含辛茹苦, 历尽艰辛, 子女成人后当思鸟兽反哺之情, 尽心尽力供养双亲、照料双亲, 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地得到满足, 这是儒家孝论最基本的要求。“往而不可还者亲也, 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 而亲不待也。”青山不老, 韶光易逝。俟至子女成人, 父母年事已高, 在世之日有减无增。子女养亲应有紧迫感, 安身处世应以奉养好双亲作为基本价值尺度。因此, 曾子提出了一入仕原则: 父母在时, 子女应“不择官而仕”。“故吾尝仕为吏。禄不过钟釜, 尚犹欣欣而喜者, 非以为多也, 乐其逮亲也。既没之后, 吾尝南游于楚, 得尊官焉, 堂高九仞, 榱题三围, 转彀百乘, 犹北向而泣涕者, 非为贱也, 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 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 非孝也。”官位虽低, 俸禄虽薄, 但能供奉双亲, 人生价值已得到实现; 如果一定要等到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之时才想起奉养双亲, 那是一种不孝行为。

2.2 行孝要发敬心于内, 尊礼教于外

孟子认为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 “几希”之别就在于人类有道德观念。孔子云:“今之孝者, 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 不敬, 何以别乎?”供养双亲仅是人伦之孝的初始要求, 只有建立在忠心敬爱血缘情感之上的养亲, 才是真正合乎孝道的, 否则与禽兽生理本能并无性质之别。何为敬? 曾子自释云:“君子之孝也, 忠爱以敬, 反是乱也。”[敬的基本含义为忠心之爱, 敬亲是指建立在敬爱之心基础上的血缘情感。敬亲是养亲的伦理尺度, 敬亲基础上的养亲才是合乎人伦孝道的。《盐铁论孝养》载:“周襄王之母非无酒肉也, 衣食非不如曾析曰也, 然而被不孝之名, 以其不能事其父母也。”周襄王位居九五之尊, 天下为家, 应有尽有, 但仍蒙受“不孝”恶名, 其原因就在于周襄王之孝只是一种“养口体”之孝, 而不是“养志”之孝。《孟子尽心》篇讲了这样一则小故事:“曾析曰嗜羊枣, 而曾子不忍食羊枣。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 ’公孙丑曰:然则曾子何为食脍炙而不食羊枣?’曰:脍炙所同也, 羊枣所独也。讳名不讳姓, 姓所同也, 名所独也。’”曾析曰喜食羊枣, 曾子因而忌食羊枣, 以示对父敬爱。这种行为虽然已趋极端, 但却恰恰说明曾子追求的是一种基于血缘之爱、内心之情基础上的精神境界, 而不是与禽兽略无差异的“养口体”之孝。行孝也会有一个社会规范, 就是儒家一直强调的“礼”。“生, 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 祭之以礼。”

2.3 顺从与争谏

孔子的弟子曾参是个出名的孝子, 《孔子家语》中记载了一则曾参“行孝”的故事及孔子对其的教导。曾参在瓜地除草, 不小心把瓜根斩断了, 其父大怒, 把他打的昏死过去, 曾子醒后“欣然而起”进于其父:“向也参得罪于大人, 大人用力教参, 得无疾乎?”退而就居, 援琴而歌, 今其父闻之, 知其体康。在这件事情上, 曾子对父亲可谓顺从体谅至极, 然而孔子对此事是怎么品价的呢?孔子曰:“小捶则待过, 大捶则逃走, 故鼙叟不犯不父之罪, 而舜不失蒸蒸之孝。今参事父, 委身以待暴怒, 殪而不避, 既身死而陷父开不义, 其不孝孰大耶。女非天子之民焉?杀天子之民, 其罪为若。”从孔子的回答中可以看出, 孔子在违与弗违上的看法。儒家认为父母之命, 子女在尊从时也要分情况, 见其不对, 可善言相劝, 劝而不听, 从而无怨。对于某些特殊情况, 当父母的行为违反了仁、义、礼的要求时, 子女不但不应该无违, 相反, 应该起而争之, 这样才可以免陷父母于不仁不义之境, 帮助父母改正错误, 从道行礼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孝。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也是儒家的权变思想的应用。因此, 儒家思想中, 孝并不意味着对父母无条件地绝对服从, 而是从内心中的敬爱, 敬爱也要服从仁义之礼。后来君为臣纲, 父为子纲则出自于班固的《白虎通义.三纲六纪》。这些思想都是经后人改造, 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实非儒家孝的思想的原义。孝经中有记载:曾子问:“敢问子从父之令, 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父有争子, 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 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 臣不可以不争于臣。故当不义则争之, 从父之令, 又焉得为孝乎?”

3 儒家孝文化在我国老龄化社会的严峻现实下存在的合理性

3.1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新形势

3.1.1 养老问题形势日益严峻

随着我国农村进入老龄社会步伐的日渐加快。我国农民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 我国65岁以上农村人口已达5 938万, 据专家预测, 它还将以每年3%的速度递增, 而且越是城市化速度快的省份, 其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就越快, 老龄化水平也程度不同地表现得较高。农村老年人口所占比例的持续上升, 直接导致了农村老年人口抚养比的增大, 养老形势不容乐观。1964年中国老年供养系数为11.4%, 1982年上升到12.9%, 1990年达到13.5%。根据预测, 2000年将达到15.60%, 2020年23.77%, 2040年42.70%, 2050年将达到48.49%的高水平。

3.1.2 土地养老保障面临严峻挑战

我国人多地少, 根据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93 hm , 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 加之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消失的速度快于农业人口消失的速度,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显得更是脆弱。特别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造成的农民失地、失业现象所产生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将会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 从而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3.1.3 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困境

随着我国城镇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 城市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 大批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生产领域转移到了工业生产领域和服务领域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这对农村的老人养老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它削弱了家庭的赡养功能。同时由于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成功推行和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 “四二一”式家庭所占比例渐增多, 这也加重了子女的赡养负担。2个子女甚至要面对4个老人的赡养义务, 这无疑也加大了农村养老的难度。

3.1.4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

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根据《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基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 集体补助为辅, 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 有些地方甚至在实施中还进一步把“个人交纳为主”改为“全部由个人交纳”。这就使得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鼓励性储蓄, 因而也就不可能强制农民参加。制度上存在不稳定性, 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过低 目前全国适龄人口的参保率相当低, 覆盖面非常狭窄, 使得保险的互济性很差。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困难, 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下降。

3.2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 全世界的文化在互相的交流中不断地更新与借鉴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我们传统文化经过几千年历史洪流的洗礼, 在不断的磨练中, 弃除糟粕, 提取精华, 创新发展, 逐渐适应新的经济形式和政治制度。儒家孝文化也是如此, 以前一些过度的教条化内容在新的文化交流中慢慢淡去, 留下的是不断开放的, 创新的新的孝文化。“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不孝有三, 无后为大”等等对人性禁锢的思想被人们所淘汰, 但养老, 敬老, 爱老, 谏老等有益的思想被作为精神传统永远地留了下来, 成为了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 深深地溶入了我们华人的血液之中, 成为儒家文化的一个代表与象征, 不断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新人。鉴于当今农村社会养老的新的形势, 可以看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 老年人口越来越多, 尤其对于农村社会来说, 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较差, 工作生活的保障不完善, 收入不稳定, 就业机会少, 单个家庭的子女越来越少, 而需要承担的养老义务却越来越重, 传统的土地养老在土地严重破坏的今天, 己无力再担负养老的历史重任。这些都让我们不禁思考, 在增加国家资金投入, 政府机关协助, 企业单位分担等硬性经济政策外, 在文化的建构上, 我们能做些什么。

首先, 宣传儒家孝文化, 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尊老敬老之风, 有利于建立城乡有别, 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 多层次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体系。家庭个人与国家在养老保险上的互济。促进资金来源的多样化, 形成多种筹资渠道, 分担国家的经济负担。使农村的老人老有所依, 老有所养, 是每个人共同的愿望。然而, 国家的投入与社会保障间资金的缺口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就决定了在我国, 仅靠国家, 是不可能解决农村养老保障的问题的。社会个人也要成为养老保险的中坚力量。儒家孝文化首先强调的就是子女对父母的养老义务, 父母在家, 子女不远游。就是为了能让子女尽赡养义务。在社会大力弘扬儒家孝文化, 对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 加强社会稳定, 有效地利用家庭养老的力量, 有着积极的作用。

其次, 大力弘扬儒家孝文化, 有利于我国实现健康老龄化, 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以减轻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负担。所谓健康老龄化就是实行科学的方法, 推迟、延缓衰老, 健康地进入老年, 并在老年余寿阶段使躯体、社会、经济、心理和智力五种功能较长时间地保持良好状态, 降低慢性病发病率, 缩短带病时间和生活不能自理的岁月。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 身体的抵抗力与机能都在快速衰退, 成为了疾病的高发人群。因此老年人便成为人们心中的“弱者”。然而, 对老人来说, 痛苦的与其说是贫困的经济, 疾病的身体, 还不如说是孤单的晚年。农村家庭的特殊情况决定, 大部分的农村子女外流务工, 有的甚至留下孩子给老人照顾, 这样无疑给老人的生活雪上加霜。无子女在侧的寂寞与孤独, 对他们来说才是最痛苦的。病了无人照顾, 有的甚至生活难以自理, 这样的环境对于他们来说, 享受健康晚年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农村社会宣扬儒家孝文化, 树立孝的榜样, 对孝的行为予以褒奖, 这些都有利于在农村社会中形成一股浓郁的家庭关爱之风, 子孝母慈, 共享天伦。有利于促进我国实现健康老龄化。另一方面, 他们仍然是有效人力资源, 特别是将来科技信息时代, 这类资源的内涵储量是不可低估的。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已开始认识到这一点。但是, 开发和利用这类资源需要一个前提, 那就是健康老龄化。

摘要: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 我国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占农村人口的7.35%;农村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关系全局的重大社会问题, 如何赡养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 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还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实现问题, 更关系到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问题。人多保障少, 成为了当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两难问题。为了让更多的农村老人老有所依, 老有所养, 社会和个人在养老中都要共同担当这个重任。“孝”是儒家仁爱精神的基础所在, 人口老龄化严重的今天, 提倡尊亲重孝, 敬老养老, 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关键词:儒家,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参考文献

[1]孔子.论语[M].台北文致出版, 1980.

[2]孟子.孟子[M].台南文国书局, 1984.

[3]曾子.孝经[M].台湾商务印书馆.

开拓农村市场创新流通体制 第9篇

关键词:农村市场,流通体制,商品流通体系,政策支持体系

一、开拓农村市场与创新农村流通体制的战略意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随着中国农村商品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市场将是中国最大、最具潜力的市场。搞活农村商品和劳务的流通,不断开拓农村市场,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村消费,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农村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增大了流通企业的发展空间,促进流通企业为了适应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而不断创新流通体制,提高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村商品流通组织与流通渠道,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努力搞活农产品流通,进而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覆盖率。可以看出,农村市场与流通体制是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

因此,以创新流通产业为先导带动优势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加快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流通方式势在必行。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应该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积极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开拓,发挥区域优势实现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农业的发展,发展农村综合产业,加快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与其流通体制的不断优化,能够加快农村市场经济繁荣,有效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这对中国市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完善与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中国农村流通体制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正在完成从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过渡,市场机制逐步成为农村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并且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的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加快了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多主体的农村流通体系新格局,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随着农村市场的不断开拓,一些问题的复杂程度呈现综合性的特点,解决问题的难度增大。

1.农村商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限制农产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开拓。目前农村市场化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广大农民合约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农产品流通主体多为个体经营,缺乏与城市大型流通组织相融合的衔接点,同时城市大型流通组织也缺乏进军农村市场的动力,降低了农产品竞争力;同时,农村商品流通主体是由小规模、分散的广大农户构成,这将引起农产品流通过程中许多难以控制的因素,影响到整批农产品的质量,以致出口贸易和在国内市场流通受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不够密切,农副产品的销售风险、价格风险仍很大,难以迅速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在农村市场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小规模农户为了避免这种风险就会选择地方性市场进行交易,很难获得国内外市场大流通带来的效益。

2.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缓慢,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国目前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方向为构建连锁经营与现代流通渠道。然而,从中国农村整体上看,农村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还未达到理想状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全国农村日用品的连锁经营发展很不均衡。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农村日用品连锁经营还几乎是空白。比如“十五”末,亿元以上农用产品成交额,东部地区占全国的78.9%,而中部和西部地区仅占12.4%和8.7%。第二,农村商品市场存在着地域广阔和网点分散与政府实施有效监管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政府监管部门难以保障农村市场在公平竞争基础上的有序经营环境。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阻碍了农村商流、物流、信息流的发展。目前,中国未将农村流通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多年国家投入不足、建设滞后问题严重,致使广大农村市场不仅设施简陋,这成为制约农村商品流通的一个主要障碍。表现在:一是农村存在商品流通网络薄弱、商流不畅的局面。商业网点布局散乱、缺乏规划,同时未形成流通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和良性竞争。二是农村商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农村道路建设滞后,交通运输线路短小,物流专用线配备欠缺;农产品运力发展滞后,农业运输专用机械设备落后,导致农产品多以初级产品形式进入流通或终端消费,不少农产品的附加值收益丧失。三是农村缺乏高效信息流平台。农业信息资源的建设绝大部分还处于搜集、整理、保存、交换和初加工阶段;农业信息流通渠道不畅通,农业信息部门各自为政,行政“割据”地区封锁现象依然存在;垄断信息和行政干预时有发生,劣质信息、虚假信息不时坑害农民。

4.统一的大市场环境尚未形成,限制农村经济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中国目前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尚未完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水平也不高,使得商品流通的体制环境在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方面无法达到理想状态。首先,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明显,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城乡收入、消费水平差距显著,城乡市场间梯度转移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其次,农村市场管理滞后,行政分割,地区封锁依然严重。地方保护与部门保护主义的存在,阻碍了外地有竞争力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又限制本地资源、资金合理流动;管理行为及管理标准地方化,适用期和适用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形成一个具有内在联系和法律约束力的流通体系,进而限制了大市场、大流通局面形成。

5.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阻碍农产品流通效率。从长期来看,农产品流通的生产先导功能和价值实现功能最终将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社会分工的推进以及农村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因此,中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会严重阻碍农产品流通效率,阻碍农村市场开拓,最终阻碍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市场流通体系不健全表现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发展缓慢;农产品出口贸易严重受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滞后等。

二、创新流通体制开拓农村市场的对策

针对上述农产品流通体制现状及面临问题的分析,通过创新流通体制、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村市场,强化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以不断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可从市场建设及宏观调控两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农村市场建设方面的对策

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载体,发达的市场体系是农产品得以顺畅流通的前提条件。市场建设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交易场所的建设,第二是参与交易的市场流通主体的培育。

1.创新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1)建设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型物流企业主导的快速通道。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市场体系中起着关键作用,因此要完善批发市场的设施,强化其功能,健全其制度,推进市场管理现代化。鼓励有实力的批发市场采取收购、兼并、联合等方式创建跨区域的批发市场中心的形式,方便广大的农民经纪人与销售商在区域市场的集聚,从而扩大市场购销网络。同时,对于创建的大型批发市场中心应配置大型的物流中心,从而加速农产品流通。大型物流中心以规模效应表现其优越性,可以结合当地的交通地理环境以及供需等方面因素,由多个经销商联合起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完善的农产品配送中心网络,实行联合配送。并且遵循“前伸后延”的原则,向“前”则是伸入到农产品基地,配送车产销地直达运输,缩短农产品运输链条、减少成本;向“后”则是面向消费者需求,有针对性的拓展农产品配送直销。(2)在较发达地区超前发展适应现代消费习惯的超市连锁配送。根据当前的消费与流通形势,农产品新利润空间的开拓主要来自于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业态的加盟。发展农副产品连锁超市,形成专卖及特许农产品品牌,打造具有规模化、集群化的农产品连锁超市群。当前的“绿色”、“生态”食品为广大群众所需求,对于绿色农产品进行精细加工、清洗,以净菜、包装上柜,达到品牌化超市经营。(3)创新具有农产品价格“航标灯”作用的期货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独特的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前者反应未来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的基本趋势;后者为农民和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企业提供规避价格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的机制。扩大期货市场规模,不断增加国外市场农产品交易数量,并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发展多样化主题的期货市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农产品期货市场,使用套期保值交易手段,在回避价格风险时提高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同时,粮食期货交易品种的多少,决定农产品期货市场规模及其功能的发挥。因而中国应培育和发展更多的粮食生产、加工和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通过交易信息国际化,与国外大型农产品期货市场接轨,进而减少农产品出口价格风险,增大农产品出口数量。

2.建立专业化的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建立专业化的合作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解决中国小规模分散的农户与市场的连接,促进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发育以及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流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建立跨区域的农产品产销合作组织,对农村流通合作组织尽量给予便利。建立与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二是创新农村流通合作组织的方式。合作组织包括: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各类流通中介组织。第一购买商应该扩大个体经营规模,达到规模经济,加强农户与运销大户的联合,形成多种形式农产品运销大户联合体,向前延伸与农户形成稳定供销关系,改善运销手段和交易手段;可以是农民自发组建专业合作社;可以使一些协会、研究会吸收农民入股发展成合作社;也可以是龙头企业吸收农户入股,组建股份合作之企业等。与此同时,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支持其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三是积极培育和引导一批具有品牌效应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以直接投资或特许加盟的方式,将现代流通方式由城市延伸到农村,并且使农产品流通从国内市场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四是发展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一体化流通渠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和社会性中介组织,带领农民走出国门,到国外市场销售农产品并建立种养基地。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人才培训、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强对于农产品质量检验以及有关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这样有利于生产者通过生产优质的农产品活的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且也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供销合作社应该推进开放办社,发展联合与合作,提高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市场宏观调控方面的对策

农产品流通,需要政府通过不断创新财政、金融等多种经济手段对农产品市场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

1.加大政策对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鉴于当前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要创新农村商品流通机制体制,开拓农村市场,政府需要采取实质性的措施,制定优惠政策,财政政策是一种直接的政府扶持手段。针对当前情况,财政支持对象是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而促进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建设。

农村流通基础设施主要涉及交通、通讯、仓储等领域,这些设施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财政投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在此类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加大对流通设施建设的支持,促进流通企业高度重视先进技术在企业运行中的作用,应用POS系统、EOS系统、MIS系统,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流通中的运用;中国除了采取传统的税收、信贷等传统手段,应该利用一些商业化运作方式。比如,由国家出资兴办专门的机构,以租赁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信息化设备和有关技术,并对企业信息化建设给予技术指导。对农村市场的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方向,应从商流设施转向物流设施。吸引民间资本介入,在农村商品流通枢纽中心建设大型物流中心,由地方政府在地区农产品集散地兴建区域性的物流中心,形成统一有效的物流网络系统。流通基础设施投资的另一个重点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除继续做好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应有计划地进行流通和商业的专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创建一套具有电子商务特色的现代流通基础设施,达到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的目标。

2.加快政策创新、完善法制体系及标准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村市场向国际化发展。(1)创新贸易政策调节农产品供求。一是要努力提高农业投入比重,力争尽快将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投资比重由现在的8%提高到10%以上。应整合项目,突出建设重点,主要是农村等级公路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农产品贸易条件,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研发和引进农业先进技术;二是用足“黄箱”政策,“黄箱”补贴对提高农民竞争力具有直接作用。建立一套以有效的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国家税收支农、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为主体的有效的“黄箱”补贴机制,构建农民收入安全网;运用技术性措施推动农产品出口,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遵循比较优势理论,在国内市场,引导农产品生产结构调整,鼓励农产品大流通的形成,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中国的蔬菜、水果、花卉等园艺产品、水产品及部分畜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要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努力扩大出口。(2)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优化农产品流通市场环境。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就是要立足长效,着重治本,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并执行农产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履行农产品质量把关义务,树立良好的农产品信誉;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类似美国农业部信息发布系统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信息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引导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同时,成立重要农产品调控综合协调机制,进行科学地决策和宏观调控。在价格上涨过快和下跌过猛的情况下,运用储备、进出口、价格引导等手段进行调控。尤其是在当前信息全球化的情况下,中国更应该建立快捷、权威的市场信息体系,为农产品市场交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条件。

参考文献

[1]马龙龙.流通产业组织[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宋则.中国流通创新前沿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郑光财.流通创新机制探析[J].改革探索,2007,(10):43-46.

[4]张满林.中国农村流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8,(9):9-15.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探讨 第10篇

(一) 农村电网资产不足。

1973年以前, 380/220伏农村集体电网是由农村自建、自管的, 当时只有2.8万千米线路。自1973年后,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批示, 从农网维建费中拨专款用于农村低压集体电网的整改。虽然国家对农村电网整修改造方面投入了一定量的资金, 但与对农村对电力供应的要求相比远远不够, 而乡、镇一级财力又有限, 只能对原有电网修修补补、维持使用, 造成农村电网设备陈旧、供电质量差, 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家用电器的使用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绝大部分乡、镇政府和农民都非常希望能对农村电网进行建设改造, 以替代原有的简陋电网。所以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是毋庸质疑的。

(二) 农村电网结构不合理。

电网结构不合理, 特别是农网陈旧。"两改"前的农村电网一般都存在布局不合理, 线路因陋就简、线经细、供电半径大、电压质量差、供电可靠性低等问题。经过多年运行, 设备、设施陈旧老化, 线损高达25%以上。

(三) 农村电价高。

农村地方电网售电价格的测算、审批、执行,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公司供到台区电价并不高。但由于台区以下农村电网设施差, 管理混乱, 导致农村用户到户价大大高于合理电价水平, 1988年前全网平均到户电价每千瓦时0.89元, 有些地方高达1.70元。

二.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原则

(一) 农电改革与发展要与我国电力工业的改革与发展相适应, 与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 深化农电体制改革与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相结合, 整顿农村电价与规范农村用电秩序相结合, 加强农电管理与改善服务相结合。

(三) 加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管理农电 (包括农村电价) 工作的责任, 加大各级电力公司经营管理农电的责任。

(四)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电力企业的关系, 中央电力企业与地方电力企业的利益关系, 电力企业与农民的利益关系。

三.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思路。

对农村供电, 原则上以县为实体, 组成县级供电企业, 既符合我国农村的特点, 也符合现行的农村电力体制结构, 各方面都可接受。县级供电企业的改革, 直接关系到农村电力体制和农村电力市场的建立, 农村电力体制必须根据农村电力市场建设的需要和电力工业改革的方向来确定。电力工业改革的方向和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 是要打破垄断, 引进竞争, 实行发、输、配分开, 建立开放的发电市场和配电市场, 允许不同的投资主体参与发电市场和配电市场的竞争, 供电企业要从电网中分离出来, 组建若干独立配电公司, 实行竞争供电。由此可见, 农村电力市场的竞争主体是多元化的, 要允许不同产权的独立供电企业参与农村电力市场的竞争。

从我国农村县级供电企业的构成来看, 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对于一个早已成为多家供电、多元化格局的农村电力市场, 应该坚持实行开放竞争的改革方向, 而不应该把它变成集中垄断的电力市场, 实行一家供电。

从改革的过程来看, 县级供电企业改革的重点应放在企业内部的改革和供电营业区的规范化上, 特别是对趸售县和自供自管, 而不是去改变企业的隶属关系和产权关系。企业内部的改革主要是明晰产权、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组建独立配电公司、参加配电端竞争做好准备。其次, 是供电营业区的规范化。由于历史、地理条件和行政区划的原因, 县级供电企业之间的供电营业区关系比较复杂, 也存在一些矛盾, 因此, 在农电体制改革中, 应重新调整和划分供电营业区, 实行供电营业区许可证制度, 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农村电力市场。

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 加强农电工管理, 提高农电队伍的素质。农电工是农电管理的基础力量, 是供电企业实现"四到户"服务的主体, 提高农电规范化管理水平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电工队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不断提高农电工的业务能力。要继续加强指标考核, 将指标量化, 责任到人、奖惩到人。对农电工要实行动态管理, 奖优罚劣, 并推行末位淘汰制。

(二) 形成合理的农村电价机制, 降低电价由于受农村电力管理、电网结构薄弱和用电量小等各个因素的制约, 长期以来, 农村地区电价大大高于城市用电价格, 这是一种不公正的现象, 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将在改造农村电网和改革农村管理体制的基础上, 尽快实现城乡用电同价。以有效地降低农村电价,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 对于农村贫困地区进行电力扶持

农网改造不只是一种商业投资, 更是一种政府行为, 一项关系百姓安居、地方发展的"民心工程", 它实施的重点在造福农村、造福农民, 尤其应是贫困落后地区目前还处在温饱线上挣扎而且用不上电的农民。要彻底改变贫困山区落后的电力状况, 首先要靠国家扶持, 第二要靠各级政府支持, 最后要靠电力部门加强管理。值得一提的是, 一些地区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着成功的道路。

摘要:农村是我国用电需求潜力最大的地区, 由于受电网的制约, 加之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村用电需求还很低, 所以农村用电问题还相当严重。农村供电企业必须与时俱进, 改变以往传统的经营理念, 积极开拓农电市场, 认识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本文首先根据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的一些状况, 概括提出了几点问题, 之后根据我国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原则和改革思路阐述了几点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村电力,改革,原则,思路,措施

参考文献

[1]彭国银.农村电力管理模式的新构想[J].农电管理;1994年02期.

[2]熊爱华.农村电力安全生产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J].农村电气化;1995年08期.

[3]刘晋军.如何开拓农村电力市场[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7年07期.

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失独老人 养老 制度建设

根据公开发表的人口数据:截至2012年,全国范围内的失独家庭至少有100万个。按此推论,我国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和14万失独老人,十年后大概又会增加76万个失独家庭和140万失独老人。在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的状况下,逐渐壮大的失独老人群体的社会保障无疑将会成为全社会的焦点。

一、我国现行相关制度及缺陷

社会管理制度上: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专门管理失独老人或者失独家庭的政府机构,这些失独老人老无所依,病无所养。在提高经济补助的同时,对失独家庭进行照顾和管理已显得迫在眉睫。虽然中央没有出台失独老人相关社会管理办法,但是地方政府在积极探索管理模式,这些对于国家解决失独老人管理问题有着有益启示。

医疗保障和护理制度上:目前,针对失独老人的医疗照料方面,主要的政策导向体现为国家在承担其基本医疗服务费用的基础上,以社区以及邻舍间互助为依托,并增强失独者的自救能力来进行。调查显示,失独老人往往比同龄人更容易患病,因此加强对这一群体的护理力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很有必要。我国政府虽已重视对失独老人的护理工作,但整体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由于我国仍未建立一套针对失独老人的长期照护的保障制度,导致各地方政府对于这个群体的照料费用支出仍显不足。

心理指导制度上:《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规定“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尚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这在政策规定上满足了失独家庭的心理指导需求。但是,实际却少有失独家庭能够得到心理康复的治疗。相关调查显示,失独老人大多患有抑郁症,没有定期高素质的心理辅导可能会引发相关社会问题。

二、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思考

(一)建立失独老人管理机构

无论从现实已经形成的庞大的失独群体来看,还是从长远将要产生更多失独家庭来看,失独现象不会随着时间的发展慢慢消失,所以国家有必要建立专门的失独老人管理机构。虽然个别地方政府已经成立了相关机构专门负责,但是没有国家统一的管理机构,容易导致机构设置不科学,资源管理浪费,监管缺失,滋生腐败等现象。国家可以适当放权,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允许地方根据自己当地的特点适当调整。

针对现行养老院资源存在“逆向分配”问题,国家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或政策优惠,引导养老院开放对失独老人的大门。失独群体和一些学者呼吁建立针对失独老人群体的独立养老院,使他们可以互相宽慰,互相照顾,有着相同的人生经历更能相处在一起,更能帮助彼此打开心结。

(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在社会方面,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给予失独老人入院就医更多地关怀,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优惠和给予财政补贴来引导医疗机构更多关注失独老人。

在商业医疗保险方面,护理险满足了老年人护理需求。人具有六项基本的日常生活能力1、穿衣2、移动3、行动4、如厕5、进食6、洗澡。当被保险人有上述三项或三项以上不能自理者,护理险就为其提供保险金。护理保险扩大了保障范围,我国应鼓励失独群体投保此险种,必要时国家应帮助解决这部分保费问题,因为从长远看,这一险种可以大大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

(三)心理指导

失独老人的心理问题不容小觑,不仅是为了各种费用支出而烦恼,更是因为子女离世带来的空虚感。很多失独老人患有抑郁,产生了孤独感、自卑感和排外情绪,甚至社会上出现了失独老人自杀的悲剧。所以不仅要实行经济帮扶,更应该成立部门或者协会定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心理咨询机构这一行业,由于专业性比较强,由他们进行辅导定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国家应该多加鼓励,给予税收优惠等其他政策,引导他们定期对失独老人进行心理辅导。同时,社会力量也不容小视,规范我国志愿者服务及行为,形成全社会对他们的关爱氛围,使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

(四)出台全面针对失独老人的专项制度

国家应出台一项全面的针对失独群体的政策,该政策包含不同情况的失独群体的经济扶助水平,社会管理,医疗保障,心里指导,遗产继承,收养儿童,生育二胎等等与失独老人相关的所有内容。这样既有利于政策的可实施性,完善了我国制度建设,也有利于失独群体增加内心安全感。

同时,国家应给予相关政策适当的补充,使法律制度更加具有灵活性。比如失独老人遗产继承只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而没有其他的余地,这就使得相关人员没有照顾他们的动力等。

三、结语

穆光宗教授认为:“在所有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风险家庭’就转化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如果没有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就很难摆脱困境。”目前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失独老人缺乏保障和依靠,只有加快我国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才能解决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显性问题和未来将要发生的隐形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协平,丁芳.失独老人社会保障体制探究[N].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6.

[2]朱艳敏.失独者养老态势与困境摆脱[J].重庆社会科学,2013(8).

[3]李洋洋,修柏慧.浅谈失独老人赡养问题[J].才智,2013(14).

[4]沈蓓绯,汪晓东,顾慧丽.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系统构建的创新模式研究[J].理论建设,2013(6).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向探讨 第12篇

1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放活三个利益要素和三个组织要素, 三个利益要素指的是:农业税问题, 土地问题, 社会保障问题;三个组织要素指的是:乡村两级的治理结构, 农村金融合作组织, 农协组织。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作为三个组织要素之一, 它的体制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

农村经济有其特有的规律, 经济学研究表明单纯依靠增加要素投入的外延式扩大再生产迟早会停滞下来的, 所以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改变这一现状;产业技术的升级是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方法;任何产业技术升级的实质上是通过资本积累来实现的, 农村产业技术亦不例外;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依赖。而资本的积累和有效配置以及利用效率是依赖于金融体系的效率, 所以必须加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为今后农村投融资体系改革和组织改革奠定基础, 使其能更好的配置资本、利用资本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欣欣向荣的中国经济背后, 依然存在许多隐忧;数据表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零点五, 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贫富悬殊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资本的流动趋势越发集中于一小部分人手中, 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就在于解决这一问题。农村金融事关“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 事关近8亿农村人口的福祉, 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 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显得尤为迫切。

2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

我国政府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尝试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其间起伏远非只言片语所可道清, 虽取得了相应的成功, 但总的来说将近20年的农村金融改革始终不能算成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需要健康的农村金融来支持, 但目前中国农村金融现状并不乐观。如今的中国农村金融, 主要面临着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服务落后, 品种单一, 覆盖率低下, 农村地区资金流失严重。农村地区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农行、农信社、邮政储蓄、农发银以及一些农村商业银行;近年来, 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已基本撤出县一级的农村地区, 这样就导致了许多农村地区甚至是金融服务空白, 农民的金融需求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服务更不用说网上银行外汇理财等银行新产品, 似乎仅仅只有存贷款, 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过份单一成为不争的事实;目前,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 国有商业银行将从广大农村吸收的大量存款集中应用, 投向国家垄断行业、大型企业和能源等行业, 而网点众多的邮政储蓄, 只存不贷、资金上划, 基本只留农村信用社支撑农村金融市场, 造成农村资本的大量“城市化”, 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失血”严重。

(2) 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缺失, 涉农贷款严重不到位。农村地广人稀, 金融知识的宣传渠道狭窄, 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 习惯于将支农贷款视同为扶贫款、救助款, 失信行为时有发生, 更有甚者采用虚造报表的方式, 从农村金融系统中获得融资, 不仅增加了农村金融系统的风险, 造成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体系的信用缺失, 直接导致涉农贷款的严重不到位, 也严重影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度。目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遇到的最大的麻烦, 同时也是影响财政向农村投资的最大的麻烦, 是现有的农村金融系统或者是中央转移支付和农户的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 从而形成高度的信息不对称, 导致农村金融信用环境缺失, 涉农贷款严重不到位。

(3) 农村金融体制与政策环境的冲突。长期以来, 我国一直没有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垄断直接导致的是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更没有制定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法规, 一些长期严重资不抵债、资产损失巨大的农村金融机构迟迟得不到有效的处置, 造成农村金融生态恶化, 使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受到极大的威胁。

3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如何选择未来发展取向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改革必须坚持服务“三农”这一根本宗旨。农村金融发展道路在于建设真正本地化的金融机构, 使之有能力对农户的小额信贷作出灵活反应。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标准, 允许一部分符合要求的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办金融业务, 向农户发放小额信贷, 加大政策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扶持力度, 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不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1)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着力打造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适应“三农”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 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针对农村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积极培育分工合理、投资多元、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机构, 着力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拓宽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涉农业务范围, 促进资金回流农村。大力培育各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做好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试点工作, 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 大力培育适合“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鼓励和支持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着力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覆盖度, 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着力满足差异化多样性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创新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动力, 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要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的新需求, 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 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不断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顺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产品多样化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积极推进机制创新, 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探索建立农村小额贷款与小额保险的联动机制, 降低信贷交易成本, 抑制交易风险。

(3) 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着力建立有效性持续性前瞻性的风险为本监管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提高内部控制能力, 健全风险处置机制。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监管面临的困难最多, 压力最大, 任务最重, 必须把依法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监管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着力构建风险为本的监管制度, 加强监管有效性建设, 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稳建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4) 加强扶持政策沟通协调, 着力构建激励有效协调配套的长效扶持机制。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我国仍将处于二元经济结构的转轨时期, 农村经济欠发达、自然风险大、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差的特点, 决定了现阶段农村金融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低, 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低下、历年亏损严重、资本严重不足、拔备缺口巨大、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要积极借鉴各国扶持农村金融的政策, 按照中央“采取多方面有力措施, 加大财税政策、货币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的支持力度”的要求, 积极协调出台各项扶持措施, 在化解现有存量历史包袱的前提下, 加紧构建激励有效、协调配套的长效政策扶持机制。

4 结语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宗旨是坚持服务“三农”, 建设真正本地化的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 加强政策倾斜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大前提。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作为一项繁重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注定了改革过程中必然充斥着习惯与创新的妥协, 困难与现实的阻挠, 可喜的是中央先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等战略目标, 这将进一步推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迅猛发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发展农村金融组织、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力度方面均有所突破, 但要想农村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败。

摘要:农村资金缺乏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必须要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金融需求有着与城市金融需求不相同的特点, 因此,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按农村金融需求特点进行。当前,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在发展农村金融组织、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扶持力度方面有所突破, 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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