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1篇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党章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 脱离群众 。
2.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 监督执纪问责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3.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出, 政治规矩 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 开除党籍 处分。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成为遵守 国家法律 ,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
6.《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7.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公报中指出,坚持“ “一案双查 ”,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8.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强调指出,“三严三实”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明确了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干部的 修身之本 、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9.《湖北省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禁止各级党委、政府以任何形式举办周年性质庆典;不得举办机关单位成立、 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 的庆典活动。
10.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应当区别情况,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以及直接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
1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地本部门财务、人事、 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12.《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规定,党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包括主动研究部署、支持查办案件、加强督促指导 、参加检查考核、严格廉洁自律。
13.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规定,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 乔迁履新 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14.《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规定,受处分人 所在单位 党组织
是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
1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明确,约谈方式包括工作约谈、 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廉政约谈。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 对 )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可以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错 ) 3.《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 对 )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群众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 错 )
5.《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对 )
6.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公报指出,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对 )
7.《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规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对 )
8.《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规定,有2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上级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并给予撤职以上处分的,当年给予领导班子“一票否决”。 ( 对 )
9.《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规定,除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外,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其不履行或者错误履行经济责任的其他行为应当承担领导责任。( 错 )
10.《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党政机关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的处理意见》规定,2011年5月20日以后,未经上一级公车主管部门审批配备的越野车、超标准小轿车均认定为违规车。( 对 )
三、单选题(每题1分,共20分)
1.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c )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
A.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发动群众配合和参与 B.纪委配合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C.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D.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监督和参与
2. ( a )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A.民主集中制 B.为人民服务 C.一切依靠群众 D.少数服从多数
3.《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 a ),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A.清正廉洁 B.自重、自省
C.自警、自励 D.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 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 b )。
A.搞“民心工程” B.虚报工作业绩 C.办婚丧喜庆事宜
D.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照顾特困户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下列做法不符合具体要求的是( b ):
A.作为党员,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论和行动的准则
B.对党委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即使在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情况下,也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C.作为党员要按照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处理个人问题,自觉地服从党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D.在根本性立场和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6.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追究集体责任时,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是( a ): A.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 B.参与决策的所有班子成员 C.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D.分管领导
7.下列说法中,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c ):
A.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 B.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应当采纳
C.监察机关依法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执行。对监察机关提出的监察建议,有关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D.监察机关提出的监察建议必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8.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b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6个月 B.一年
C.18个月 D.两年
9.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 a )论。
A.受贿 B.贪污
C.行贿 D.侵占
10.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 b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实施者 B.骨干分子 C.参加者 D.具体实施者
11.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建设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要求,县级机关县级正职、副职、正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不得超过( b ): A.42平方米/人、30平方米/人、20平方米/人 B.30平方米/人、24平方米/人、18平方米/人 C.24平方米/人、18平方米/人、12平方米/人 D.28平方米/人、18平方米/人、12平方米/人
12.2011年5月20日后,党政机关配备的一般公务用车的要求是( a ): A.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B.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必须更新 C.可以在不违反排气量标准情况下,配备进口车 D.国内生产且同类型车辆价格最便宜
13.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安排工作餐的,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c ):
A.1人 B.2人
C.3人 D.4人
14.《湖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暂行办法》规定,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d )
A.思想作风 B.学风文风会风 C.工作作风 D.纪律作风
15.《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
A.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可以额外配发少量洗漱用品 B.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C.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接待单位按标准结算费用
D.住宿进餐选择最便宜的地点 16.根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函询对象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对函询问题的书面回复应当经( c )签署意见后,报送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函询的内设机构。
A.本级纪委(纪检组)负责人 B.上级纪检组负责人
C.本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D.同级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人
17.《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 d ),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A.就职前 B.每年6月底前
C.每半年 D.每年12月底前
18.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重视和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对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函询、约谈、( d )。
A.收集 B.查处 C.备案 D.诫勉
19.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明确,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完善并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 b )、警示教育、岗位教育。
A.思想教育 B.廉洁从政示范教育
C.理念教育 D.梦想教育
20.《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要求,所有面向社会的党务、政务、事务等服务事项要明确内设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办理,并建立( c )岗位制,不得以出差、开会等理由推迟办理。 A.轮换 B.替代 C.AB角 D.应急
四、多选题(每题2分,多选漏选均不得分,共30分)
1.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重点要做到“五个必须、五个绝不允许”中,除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外,还包括( abcd ):
A.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B.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C.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D.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习近平同志在6月26日下午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 abc )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A.监督检查 B.目标考核
C.责任追究 D.制度落实
3.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总书记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审查惩处( ac )的党员干部。
A.搞团团伙伙 B.拉帮结派 C.结党营私 D.蝇营狗苟 4.党的建设必须实现的基本要求是:( abcd ) 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B.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D.坚持民主集中制 5.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 abd )
A.党的各级领导机关 B.党的各级领导干部
C.全体党员 D.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6.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能实施下列哪些行为( abc ): A.在吸收小王为预备党员的支部会议上表决 B.参加选举党委委员的投票 C.作为候选人参加党委换届选举 D.参加所在支部大会
7.下列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后,属于党内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形的是( abcd ):
A.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 B.未出资而获得公司股份 C.通过与请托人赌博收受财物
D.其子女在请托人所在单位安排工作,不实际工作获取薪酬
8.国家机关、国家拨给经费的团体和事业单位,挪用( bcd )等专项资金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的挪用专项款物错误,视情节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A.财政资金 B.科研资金 C.教育、卫生资金 D.军工
9.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 abcd )行为之一,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以为亲友非法牟利错误处理。
A.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的 C.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D.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10.在受下列哪些行政处分期间,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abd ): A、记过 B、记大过
C、警告 D、撤职
11.《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abcd ):
A.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B.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C.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D.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12.《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各级党委应当采取如下哪些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a ):
A.实施民主生活会 B.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C.巡视 D.述职述廉
13.下列情形符合《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的是( ad ): A.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以接待
B.安排了一次工作餐,但为了体现接待的热情,席间安排五粮液酒1瓶 C.到某民营企业进行检查,因时间较晚无法回市区就餐,由该企业就近安排一餐馆就餐
D.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14.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指出,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哪些?( abcd ) A.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B.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C.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
D.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15.《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指出,要全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工作,把精力放在“( ab )”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A.监督的再监督 B.检查的再检查 C.监督的再检查 D.检查的再监督
五、论述题(400字以上,任选一题,25分)
1.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职责,谈谈你对“守纪律、讲规矩”的理解以及如何才能做到守纪律和讲规矩。
如何守纪律、讲规矩?我们经常说一句话:“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础。要做到很好的守纪律、讲规矩,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前提、为指导,不懂法律、不懂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一知半解,就不可能有清醒的头脑,工作中就会不懂纪律、不讲规矩。当前习总书记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改革、依法反腐,王岐山书记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是指导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当前及今后,只有认真学好法律法规、党风党纪,做到学深、学透,了解、弄懂纪律、规矩,真正明白什么是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才能认清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趋势,工作才有预见性,也才能抓住重点和关键。同时在学习中,不能死搬硬套,教条理解,甚至断章取义。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善于分析。在把握理论精髓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理论创造性地指导工作,才能做到既守纪律,又讲规矩。
“不讲规矩,不成方圆”这句俗语,强调了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法则、否则无法成功。当今社会,是一个讲规矩的社会,任何一个群体、集团,大到国家,小到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规矩,国家有有法律法规,村有村规民约,学校有校规,一个家族,也有适合社会的族规。如“不拿百姓一针一线”,是我们党纪律严明军队的老规矩。人是社会的一个细胞,任何一个人都处在社会的群体中生存、发展,因此,都必须遵守所在群体的规矩。作为一个人民教师,在工作中更加要做好懂规矩,在工作上来讲一定要按校纪校规来办事。教师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立足于让学生耳濡目染,做事要守规矩。
作为一名普通教师,就是要把心思放在课堂上,时刻忠诚守信于党的教育事业。要发扬“蜡烛”精神,讲大局、讲奉献,强化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养成高效贯彻落实的习惯,认真做事,勤勉做事,在履职尽责中提升职业能力,就能把教育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2篇
廉洁从业自查报告
在区纪检监察部的安排下,就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行业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我公司组织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自查,进行认真的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高度重视,开展专题学习,长期利用民主生活会、党委会和机关支部会等机会组织学习,加强自思想教育,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使领导班子成员体会到该《若干规定》、《若干准则》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是新形势下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和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班子成员通过认真学习《若干规定》、《若干准则》、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维护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要求必须勤政廉洁,积极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于的权力。
二、正确树立廉洁从业观
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彻实落实好《若干规定》、《若干准则》,加强自身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阶段为契机,对近年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并按照区委、纪委、国资办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同时按照《若干规定》、《若干准则》的要求,结合我行业务实际,按照工作纪律、财务纪律、保密纪律、操作纪律等多个方面明确自己的行为规范,并结合《若干规定》、《若干准则》仔细对照自查如下:
(一)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1、无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无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3、无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4、无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5、无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6、无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7、无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8、无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二)忠实履行职责。
1、个人未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无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3、没有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4、没有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5、没有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6、没有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7、没有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8、没有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
1、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2、没有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3、没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4、没有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6、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7、无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8、无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
1、无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2、无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3、无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4、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5、无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6、无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7、无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8、无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五)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1、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2、无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3、没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4、无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5、无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6、无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7、未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分析自查后,我更加清楚的认识《若干规定》、《若干准则》的重要性。我在工作、生活中有些方面还做的不够:一是针对性地学习不够,由于思想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在业务工作中,职能不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三是对职工的关心不多。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3篇
按照洛铁公纪[2011]9号关于印发《洛阳铁路公安处<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围绕《廉政准则》八个方面严禁(52个不准)和《廉洁从业规定》五个方面行为(39种行为)我对自身进行了深刻的自查自纠,现将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在此次廉洁从业自查自纠工作中,我按照公安局、处两级文件精神深刻自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未发现我自己收受现金、购物卡、未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未从事营利性活动。 在此次廉洁从业自查自纠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对《廉政准则》以及《廉洁从业规定》认识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模范遵守国家和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充分认识到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而可能抵不做诱惑逐步走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只能加强不能放松,作为一个管理者更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真正在思想上筑好防腐第一道防线。在以后的工作中、生活中要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现在有些人认为吃点喝点不算啥,生活作风随便。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而往往酿成大错,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育片和
教材来看,许多领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我要从这些案例为自己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从这些反面教材跟吸取教训,特别是作为一个基层单位的领导人,要防微杜渐,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见诱惑心不动,见财物心不痒,防止因小节不保而酿成大错。在工作中、生活中给民警做一个带头表率作用。俗话说的好:“不能正己,焉能正人”作为一个基层单位的领导人员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讲别人、去管别人、去监督别人?你说的话谁听?所以要把本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抓好,就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上级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要求别人要做到的事情,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真正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民警共同把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抓好。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4篇
廉洁从政教育党课讲稿
主讲人XXX
2011年 月 日
同志们:
根据县纪委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廉政准则》。下面我就一起和大家进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请同志们认真听讲并做好笔记之后还要进行自学。
领导干部必须学习《廉政准则》它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要求各位党员领导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按章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要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要求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模范的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有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 3 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
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第六条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七条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第八条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债工程”二虚报工作业绩三大力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本人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单位的贯彻实施。今后党员领导干部参 7 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今后要把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内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5篇
2020廉洁从业发言稿范文1
近几年出现的医药购销、收授患者钱财礼品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违背了做医务人员的起码的道德准则。虽然只发生在极少数医务人员身上,却直接败坏了我们的行业形象。当前,全国卫生系统正在组织倡导廉洁行医、诚信服务,这为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强化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我们作为从医多年的医务工作者,身感责任重大,决心为进一步端正卫生行风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今次廉洁政风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自己的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和学习,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我深知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患者的同情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但要有精湛的医术,还应具有高尚的医德,应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一、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优政的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患者的重托,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
二、增强宗旨意识。
在四个方面率先垂范:一是经常深入病员和家属当中,了解病员的痛苦和需求,关心和体贴病人,诚心诚意为病员服务。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认真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大胆开展技术创新,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三是在树立良好的天使形象上率先垂范。必须以自己的医德和人格力量赢得病员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病员。四是在弘扬创业精神上率先垂范。
三、强化廉洁从医意识。
严格自律,做廉洁从医的表率。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临床工作中,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二要耐得住清贫。严格遵守医务人员五禁止规定,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三要抗得住x。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行医、公私分明,认真处理好医院和患者的关系;慎重交友、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拒腐蚀、保原色,经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入世的考验,永葆医务人员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
四、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首先,坚持从大局出发,坚持集体的利益至高无尚的大局意识,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动力基础,也是我今后加强学习和修养的追求方向。其次,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三是要坚持不断地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切实在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方面落实到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做一个廉洁行医、无私奉献的先进个人。四是要长期保持奋发进取、心平气和的精神状态。在开明开放、舒畅和谐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中,团结协作、严守纪律、坚强意志、奋发向上。更加努力地在我们卫生事业中推进医药卫生的改革,在工作中,比学习,比赶干劲,比奉献,以实际行动廉洁从医。
在我院的医疗服务对象中,以农民群众占多数,当前,农民的人均收入还不是很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基层医务工作者,我们应该不断强化廉洁行医意识,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抵制“回扣”、“x”、“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让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一切服务于患者的服务宗旨。我坚信,高尚的医德,必将拓展我们的神圣事业,廉洁的医风,必将提升我们的人生价值。愿我们用高尚医德、精湛医术和优质服务给病人在生命的旅途中带来幸福与欢乐,以实际行动回报人民的重托和厚望!我将继续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卫生行风建设作贡献。
2020廉洁从业发言稿范文2
一、廉洁系从业之本,我们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
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廉洁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官、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廉洁问题上,个别干部一失足千古恨;覆水难收,后悔莫及。一个干部能力再强,工作再勤奋,如果在廉政上出了问题,就丧失了根本。常言,“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我们的言行,必然为基层干部和广大职工所效仿。有人说,“树朽先朽于根,人毁先毁于心”;19世纪英国政治家阿克顿曾断言,“权力会产生x,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x”。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x,这个论断虽然片面,但也指出了各单位“一把手”如果失去自律和他律,将迅速滑向x的深渊。我们要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让大家时刻警醒,警钟长鸣。让廉洁从业应当成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和终生课题。
总书记多次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无数事实也证明,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分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x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古今中外时有发生,顽疾难除。社会分配不公、x等问题,是各地各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难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一直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发展同频共振,必须经常抓、抓经常。
当前,我们更新观念,始终坚持服务发展、客户至上,把客户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必然要求我们把廉洁从业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以廉洁凝聚人心,以廉洁树立形象。公司党组多次讲,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教育是重要基础,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是对干部的保护。各位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学习,主动提高,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二、廉洁从领导做起,我们必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x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些都说明,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公司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强调,“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和解决问题,眼睛向下研究基层问题,不要向上研究领导喜好,自己首先要行得正、坐得端、立得住,保证不越线”。因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们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
党性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作风等的集中体现,党性坚强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根本条件。加强党性修养,总书记总书记要求,必须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具体讲,一要真抓实干。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好高骛远等不良倾向,身先士卒、靠前指挥,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二要勇于创新。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积极推进公司创新发展。三要甘于奉献。关键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乱伸手、不乱张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二是带头廉洁自律。
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自重是拒腐防变的基础,即慎初、慎微,就是从手中有权力第一天起,就要谨慎,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自省是拒腐防变的关键,即慎欲,就是要“日三省其身”,管住x,经得住各种腐朽思想和各种x的考验;自警是拒腐防变的屏障,即慎独,就是在个人独处、无人监督时,也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道德准则;自励是拒腐防变的动力,即慎终,就是始终保持领导干部应有的思想品德和良好形象。具体讲,就是在表率作用上,要带头讲诚信,做人要实实在在,做事要脚踏实地,以自身廉洁带动班子廉洁,以班子的廉洁带动队伍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在干部使用上,要唯德唯贤,不搞小圈子。在权力使用上,要正当用权、秉公用权,坚决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在工作作风上,要坚持民主,做到贴近基层、深入调研,勤政务实、团结协作。在生活作风上,要做到言行正派、情趣高尚,坚持身体锻炼,保证身体康健。
三是提升履职能力。
古人说:“立身百行,以学为基。”邓小平同志有句名言:“学习是前进的基础。”总书记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也是做好工作、干好事业的重要基础。从大的方面看,当今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事物新知识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们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建设学习型公司、学习型队伍为契机,真正把学习当做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精神境界,更好地肩负起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的职责。
四是虚心接受监督。
强化“监督也是爱护”的意识,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渠道上,既要主动接总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也要接受基层职工的监督,畅通上下监督渠道。制度上,既要执廉洁从政纪律规定,又要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既要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又要禁止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既要加强公司廉政制度建设,更要加强廉洁从业监督检查,切实在教育有效、制度完善、监督到位、改革创新、纠建并举、惩处有力上下功夫,认真治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形式主义,切实提升公司反腐倡廉工作新水平。
2020廉洁从业发言稿范文3
作为一名公司员工,我深知廉洁从业的重要,廉洁从业关系自己所管工程的质量,关系公司的声誉及生存,更关系国家工程的安全使用。自己尽责就是对公司、对人民负责;自己渎职失职就是对人民犯罪。通过公司组织开展的“职工廉洁廉洁从业教育活动”,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把好廉洁从业关:
一、要加强学习。
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和精神境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思想作风。其次要加强学习国家有关廉洁从业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规定从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了自我教育,久而久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上就会慢慢放松警惕,贪欲的思想可能就会逐渐滋长。学习对一个人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也可经常用公司的规定给自己敲警钟。
二、要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
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能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本职工作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捞好处,见利就图,有乐就亨,这种人最会害了自己,也会害了企业。我们作为一名公司职员,不要把自己的岗位当作捞好处的本钱,为一时的贪欲而毁了自己。所以一定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要有道德廉耻观念,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上要淡泊名利,淡定从容面对一切;在工作上要尽心尽力为公司发展干好本职工作。
三、只有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这样才能一身轻松。
不要一味去攀比虚荣、奢华,x是无止境的。不要老把报酬看的很重,人活着不能一直x金钱,一味追求虚荣和奢华,这样会为了一时贪欲而断送前程,俗话说:“为人不贪一身松”,要正确对待地位、名利、权力,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廉政的长城,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少琢磨组织上给了我什么,时刻想着我为党和人民做了什么,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用健康的体魄、好的心态去干好我们的工作。
廉洁从政务必从我做起、切实身体力行。《廉政准则》只是我们行动的指南,要想真正贯彻落实,务必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应把《准则》逐条落实对照到自己的行动中,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两手抓”,一手抓岗位工作不放松,一手抓廉洁从政不动摇,切实把《廉政准则》中18条内容、52个不准、八大禁止践行在日常事务性工作中,切实做到干好事、干实事、不出事,切实管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坚决杜绝与《准则》不符甚至违背的行为发生。
五、正人要先正己、做反腐倡廉表率。
要把本企业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企业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员工共同把企业的防腐倡廉建设好。要持之以恒,自律终身。路漫漫其修远兮。反腐倡廉工作非一日、一时可以完成,还需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因此,我们要在思想上做到警种长鸣,在行动上做到防微杜渐,时时廉洁自律树立形象,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通过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不辜负党的期望,不辜负人民,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始终维护廉洁的良好形象,并不断推进财务工作的新发展。
一个人只有廉洁自律,才会让自己的人生之路光明坦荡;才会让世人对你刮目相看。我由此生出了许多的感慨。是啊!人的一生是漫长而又短暂的,如何把握自己的人生之路实在是太重要了。一失足成千古恨,让我们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让自己的人格受到侮辱,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小树立严于律己,廉洁清白的作风,做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吧!总之,作为一名公司职员,虽然手中没有多少权利,但是,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廉洁从业规定,时刻以“勿以恶小而为之”,“祸患常积于忽微”等铭言警醒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正道而行,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
今后,本人还要加强学习,不断修生养性,提高思想与业务修养,使其全面健康发展,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中心、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理论水平,提高驾驭全面工作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我我司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以上述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020廉洁从业发言稿范文4
根据工委、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特别是区划调整以后,街道由原来郊区农村向现代化城区过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新的目标任务、新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个人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在学习上,我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一年来,我按照组织部门的要求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x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文件,在学习中力求做到“三个为主、三个结合”即:以自学为主,做到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以精读为主,做到精读与通读相结合;以“学以致用”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二是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一年来,我在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材料,通读、精读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工作准则(试行)》实施办法、《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重申严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收受钱物和各种有价证券的通知》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选编材料,并多次观看了反腐倡廉电视录像,俗话说:“不镜于水、而镜于人、则吉凶可鉴也。”我就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抗变能力。三是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一年来,我以孔繁森、郑培民、李元龙等先进人物为标杆,学习他们立党为公、无私奉献、执政为民的精神,努力在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四是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一年来,我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学习研究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经济管理等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先进文化素养。
二、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
古人说,世风之狡诈多端,到底忠厚人颠扑不破;末俗繁华相尚,终觉冷淡处趣味弥长。一年来,我坚持以自律为本,以廉洁从政为起点,正确处理“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在街道实际工作中,从严要求自己,努力告诫自己:莫伸手、人莫贪。华西村吴仁宝所说的:“家有黄金数吨,一天也只能吃三顿,豪华房子独占鳌头,一人也只占一个床位”是我办公桌上学习的座右铭。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努力勤政、廉政,积极起到好的表率作用。
1、在廉政上,努力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
自重,就是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绝不干那些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情。作为办事处主任,我时时刻刻想到自己的责任和身份,不在大款面前低三下四,不出没灯红酒绿场所,不在人际交往中低级庸俗,不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时时刻刻珍惜党员干部的名誉,不忘人民的重托。
自省,就是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一个人的错误有它的形成过程,有萌发阶段,别人是很难发现的,往往是到了一定程度别人才能发现,但那时已为时已晚。所以,作为一名办事处的领导干部要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不出问题,重要的还是靠自剩要经常提醒自己在教育家属、住房问题、礼尚往来、待友接物方面是否过得硬。
自警,就是用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行为。作为街道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时时对照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反面典型,从中吸取教训,警告自己时刻以党的利益为重,主动退还钱物数千元,从未参加拆迁私营企业的吃请,不用x为自己赢取私利,不为利、权、色所x。那些被查处的违纪违法干部,正是从不自警走向犯罪深渊的。这些人存有侥幸心理,总认为只要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也没关系,其结果是“小洞不补,大洞受苦”,一发不可收拾。
自励,就是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振奋的精神状态。我认为一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的道路上,无论是一帆风顺,还是坎坷不平,都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满足,失败面前不气馁;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并正确认识和处理“三个关系”,即:奉献精神与利益原则的关系、党的事业与个人价值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为此,我时时自励,始终以新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区建设中来。
2、在勤政上,努力做到事必躬亲。
一年来,我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每周均安排一定的时间到各行政村了解情况,积极与村、企事业单位加强沟通,无论是在抗击非典前沿、河西拆迁现尝区外办园调研、税收引进协调、项目工程建设,还是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始终在一线,积极面对困难,冷静应对矛盾,全力排除阻力,主动与班子成员或基层干部一道出谋划策,解决问题,钝化矛盾,攻克困难。又如今年奥体拆迁,我与其他领导同志一道深入现场动员拆迁,积极做好拆迁企业和农户的思想工作,同时,努力关心群众疾苦,每年安排困难补助金达数拾万元,并逐年提高标准,在群众上访过程中,能够积极组织,并亲自接待个访和群访,力所能及地为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做到关注民生、体察x、善待百姓、造福人民。
三、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工作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牢记“两个务必”,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在加强自律的同时,按照要求全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俭可养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x斗争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是宣传中央关于反x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反x斗争的形势,要求行政部门的干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纪政纪条例法规,坚持以优秀党员的事迹,弘扬正气。
二是认真抓好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工作。
首先,针对划入新区后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理念和思维方式,创新工作,制定了符合街道实际的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重大工程招投标、园区开发建设与管理等有关意见,完善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有约束力的制度体系。奢侈足以败家。自己带头勤俭持“家”,必要的应酬总是以节约为原则,豪华饭店很少涉足,多次会议上要求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建设上来,积极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其次,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突出抓好办事处一班人的监督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第三,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并以加强作风建设为突破口,认真抓好各科室、各部门的职责履行,以廉洁从政,促经济发展,认真做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同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实行财务审计、干部离职审计、节日廉政检查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变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在住房问题,严格按照纪委的审批执行,没有超标准或用x新购超面积住房。
三是建立廉政监督、责任追究机制。
为带好班子、建好队伍,确保党员干部在新区建设中经得起摔打,在利益面前经得起x,尤其是在河西几期大规模拆迁中,在利益大调整面前,能摆正位置,经得起考验,办事处和各村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把区委、区政府有关拆迁的重大决策、街道重大经济建设完成等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对未按要求和规定实行公开、服务不到位、行政不规范、群众反映较大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和“谈话提醒制”,从而,确保了在新区建设中没有一位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班子的团结和干部队伍的稳定。
综观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本人虽然在廉洁自律和日常工作中做了一点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及上级和基层干群的期望还有距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习上注重个人学习的多,对班子其他成员督促的少;二是在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并坚持原则;三是工作方法上抓主要问题的多,次要工作过问较少。所有这些问题,均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予以克服。为此,我将以这次述廉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增强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从严要求自己,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符合“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符合与时俱进的精神,符合党纪政纪的规范。同时,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办事处一班人,努力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为早日全面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
2020廉洁从业发言稿范文5
作为一名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廉洁自律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廉政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从严律己,认真履行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及所作的承诺,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现将20x年上半年来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大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和政府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半年来,除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先后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廉政准则》一系列规定,深入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理论和两个《条例》、《纲要》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仰,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自身做起,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断加强党性煅炼,以艰苦奋斗的精神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并认真对照党员先进性标准,自觉纠正不良现象,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不断改进。
二、严格要求,树立廉政勤政形象
廉政勤政是对每一个干部的基本要求。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事事处处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优良作风”的要求,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始终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牢记“两个务必”,严把自身清正廉洁这一关,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努力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
三、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在工作中,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对照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责任目标分解到个人,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工作制度。从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树立形象入手,要求分管每个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在工作中吃拿卡要。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定期学习政治理论和廉洁自律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使他们头脑中时刻敲响廉政警钟,从思想上自觉抵制x。
四、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抓紧抓好。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强化责任追究是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工作。在明确追究内容和形式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不履行岗位职责、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案件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市监察局、市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严重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自己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荥阳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加强和提高自身及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做出贡献。
廉洁从业知识测试题范文第6篇
200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明确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公共利益、职务消费和作风建设等五大方面,向领导人员明确提出了“禁令”。 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企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2004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故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监督机制
中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作出具体部署。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若干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要加强对《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的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若干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若干规定》行为的发生。 意义
《若干规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严肃惩处相关违纪行为提供了依据,对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
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 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的事项,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机构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本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国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可以结合金融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的补充规定,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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