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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09-181

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第1篇

救急救贫不救懒的社区工会

东林社区位于建水县城朝阳楼以北,面积约为0.86平方公里,有居民3300余户,其中常住人口9000余人、流动人口1000余人。这里还是个少数民族同胞的聚居地,有15个少数民族生活在这里。

东林社区工会成立于2005年,自2009年担任社区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以来,王天伦就把发展和完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已经建立基层工会的单位,帮助他们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具备建会条件的单位,则进行积极动员,力争早日建立基层工会。

前段时间,位于辖区内的临安酒店建成开业,这家酒店也是建水县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和优秀的职工队伍,建立基层工会的条件也很成熟。为此,王天伦找到酒店领导,希望酒店能够建立工会。

然而,酒店领导认为建立工会对酒店的经营没啥作用,因此建会的积极性不是很高。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天伦跟他详细介绍了建立工会在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建会后各级工会在医疗互助、扶贫助困等方面都能给酒店职工提供保障。最终,酒店领导同意等酒店的各项工作稳定后就组建工会。

截至目前,东林社区共有8个基层工会,工会会员86人,并且每一个基层工会都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工作制度。

尽管东林社区的活动场地非常紧张,但社区工会还是积极想办法克服各种困难,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像拔河、象棋、盲人飞镖、海底淘宝等这些能够很快增进社区居民相互了解的游戏,社区工会基本上每年都要举办一两次。为了提高大家参与的积极性,每一个游戏都有别出心裁的奖项设计,独特的奖品也让每一位参与者都能乐在其中。游戏结束后,工会还要安排参赛者一起到食堂吃一顿饭,进一步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

同时,为了增强社区群众对工会的认识、提升工会会员的荣誉感和凝聚力,东林社区还专门邀请了县里的专家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工会的本质区别”作了专题讲座。针对社区务工人员较多的情况,工会又专门举办了职工维权方面的培训班。

当社区工会主席这些年来,王天伦一直觉得工会就是一个服务性的组织,为社区群众多做一些实事、好事是作为工会主席的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他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自己领导的社区工会只能救急救贫而不救懒,因病因灾致贫工会义不容辞要帮扶,但安于贫穷不思改变的人,无论工会如何接济他都无法脱贫。

因此,东林社区工会确定帮扶对象时,都只接受推荐不接受申请,而推荐人只能是居民代表、居民组长和工会会员等对帮扶对象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并且推荐人要对自己推荐的人选负责到底,确保帮扶的资金只能用于再生产或是购买食物、药物等生活必需品,坚决避免用来购买烟酒等奢侈品。

阳光爱心救助模式初尝甜头

今年6月5日,很多东林社区的街坊们一大早便来到社区大门口,等待期盼已久的东林社区“阳光爱心超市”揭牌开业,这也是建水县第一家“阳光爱心超市”。据悉,超市开业后,社区的困难户、80岁以上高龄老人、一二级残疾人、孤儿等持有关证件到超市购物一律享受进货的价格。同时,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还会有专门的志愿者免费送货上门。

当挂在超市门头上的红色帷布被建水县政协主席赵建伟揭开后,一块写有“东林社区‘阳光爱心超市’”的牌匾映入大家眼帘,大红色的字体显得苍劲有力,预示着这个凝聚着爱心的超市将会红红火火。超市内的货架上,整齐排列着各类生活必需品。此外,超市内还有一个专门用来存放爱心捐赠品的柜子,方便群众捐赠和拿取物品。

“就为了找到合适的木材做牌匾,我们王书记跑遍了建水县城大街小巷的木材厂,最后经多处比较才选出了一块最好的。”东林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到。这位工作人员所说的“王书记”,正是东林社区的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天伦,这个“阳光爱心超市”从策划、筹建再到正式开业,每一个环节他都亲力亲为,力争做到最好。

“东林社区之所以能成为建水县第一个建立‘阳光爱心超市’的社区,和我们的‘阳光爱心救助协会’发挥良好作用是分不开的。”据王天伦介绍,修建这个爱心超市的资金主要就来源于协会的“阳光爱心救助金”。

东林社区“阳光爱心救助协会”成立于2013年11月底,协会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会员主要是社区的工作人员和工会会员,同时聘请辖区内的一些爱心企业负责人担任名誉会长,并指派专门的人员担任出纳和会计对募集到的资金进行管理。

此外,协会还制定了严格的经费审批制度:300元以下由会长审批,301元至500元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01元至1000元由理事会研究决定。为了把有限的救助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协会还规定每户每年只救助一次,并且只接受推荐,不接受申请。

有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作保障,“阳光爱心救助协会”的会员数量不断增多,募集到的爱心款项也与日俱增,目前已经达到两万多。有了这笔爱心款,社区在开展扶贫助困工作时就有了很大空间,也正是这笔钱解了很多遇到变故的社区群众的燃眉之急,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刃上

虽然对安于贫困、不思改变的“救贫”方面很吝啬,但是在因病因灾致贫的“救急”方面东林社区工会却做得不遗余力。

社区内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比较贫困,其中一位是单亲家庭,现就读于临沧市的一所大专学校;另一位则是从小被社区居民收养的孩子,现在在县里的建宁中学读初中。虽然家庭条件很不好,但是两人都很努力,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

东林社区工会了解两位学生的困难后,专门开会研究了对两位学生资助的事宜,最终决定每年至少对他们进行两次资助,每次资助的金额不低于1000元,一直资助到他们大学毕业。到目前为止,对读中学这位学生已经资助了6年,读大学的那位也有3年,很快就能顺利毕业了。

东林社区工会的一位会员家庭条件也十分困难,他19岁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脑瘫,随时都需要药物进行治疗。不幸的是他又被检查出来患有食道癌,家里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一点低保来勉强维持生计。看到这位会员家庭遭此变故,东林社区工会迅速为他们一家申请了临时困难补助。并将这一情况及时上报到县总工会、关工委等部门,积极为他们争取到一些补助金,并呼吁辖区的爱心企业为他捐款。

王天伦曾经在部队当过卫生员,退伍后又开过几年诊所。他帮这位会员仔细查看了检查报告,针对病情指导他进行积极治疗,使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在做好一件件好事、实事受到社区群众好评的同时,王天伦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隐忧:东林社区虽然地处建水老县城的中心,也曾是云南省15个全国示范性社区之一,但是由于社区人员构成比较复杂,居住环境也不是很好。特别是几年前的一次强降雨,很短的时间内降雨量就达106毫米,社区的300多间房屋被冲倒,导致很多居民因此返贫,但是这些人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纳入低保和困难补助范围。

因此,如何想办法筹集到更多的扶贫帮困资金来帮助这些人,就成了压在他肩上的担子。不过正是有压力才有动力,这些年王天伦带领社区班子也通过不断努力使社区的固定资产增加到800多万,社区的办公环境也有了很好的改善。

“阳光爱心超市”能够顺利开业,也得益于王天伦提出的“只要有人愿意捐款1万元就可以聘请为‘阳光爱心救助协会’的名誉会长”的规定。如今,随着捐款数量的不断增加,给社区工会扶贫帮困工作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据悉,就在记者到东林社区采访的前几天,社区工会才到医院看望了几位生病住院的居民,每人给了300元的慰问金,这笔钱正是来源于“阳光爱心救助基金”。

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笔者从新形势下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现状出发,分析了科学维权应该注意的诸多问题,并分析了促进发展与职工维权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这两者的关系。

关键词:科学维权;和谐发展;工会

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面对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切实加强工会维权长效机制建设,成为石油系统工会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多年来,石油企业工会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工会各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探索出具有企业自身特色的维权工作新机制,工会把依法科学维权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促进了石油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科学维权是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升华

科学维权就是对贯彻落实全总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丰富与发展,是工会组织在长期维权活动中的实践和总结,是用科学的发展观来发现、认识、分析和运用维权工作的客观规律性,是以维权职工的利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和谐为目的,是维权工作的创新与升华。所以我们开展维权活动,要在主动维权、依法维权基础上,突出“科学”这一方针。“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室,是工会维权之路的行动纲领。实现科学维权应把握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研究职工的需要、动机和激励机制问题。围绕职工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成就需求等五个层面建立机制,来维护职工的利益,把科学维权进一步体现在职工各种需求之中。

第二,要研究“人性化”的理论问题。让每个员工始终把自我看成一个团体、一个企业甚至一个班组中不可缺少的分子。使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达到企业链条式,相互影响以促进工作的提高,充分体现人的价值。

第三,要把研究社会、企业的发展与善心职工群众结合起来,要树立职工就是企业的思想。

“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这三句话是有机的整体,讲的是敢不敢、想不想、能不能、会不会维权的问题。我们石油系统的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十分健全,它们在密切职工生活与企业的关系,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善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维护油区稳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要以学习和贯彻《工会法》为契机,不断加强工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它,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维护油田职工权益发挥更大作用。

二、 正确处理促进发展与维权的关系

发展才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优秀的团队。因此,维护职工权益,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基础。工会要大胆探索,建设新载体、拓宽新空间,开辟新渠道,建立有利于职工群众的智慧和激励机制,为职工增长才干、创造机会、搭建舞台、让职工的智慧,在经济建设中竞相迸发。一是抓好职工教育培训,高起点、宽领域、全方位地使职工培训向高技能、高智慧方向转变,由单一专业培训向一岗多能培训转变,适应企业流程的不断再造;二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平台,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弘扬先进、劳模精神营造争当先进、劳模的良好氛围;三是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中,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价值,增强职工的成就感和归属感,四是要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因为优秀的文化能形成优良的组织,最终产生优秀的业绩;五是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达到任务完成好、安全质量好、成本控制好、民主管理好、文化建设好的优良班组。实现企业与职工利益的互利双赢。

三、 树立科学维权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树立科学的维权观,要以职工为本,心系职工、情系职工,把职工满意不满意、认同不认同,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工会科学维权工作的基础和向导。为此,工会要敢于维护、善于维护、主动维护、及时维护。

1、树立科学维权观,维护职工的生活保障权

我们要始终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本着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真正承担起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

2、安康促和谐,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精神,进一步强化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指导路线,以期促进石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维护职工政治与经济权

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和经济权,是社会进步和职工社会价值在企业的最高体现,企业职代会制度是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工会要进一步保证企业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决策,经济分配方案、安技投入、重大奖惩、具体措施等都要提请职代会寓言讨论,坚持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测评干部制度。

如上所述,只有这些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了,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工会才能真正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也才能让党组织放心,让职工满意。

参考文献:

[1]覃红兵. 加强企业工会维权工作的思考[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年第06期

[2]张利珍. 在科学利用工会为平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的探索[J].《现代企业教育》.2013年第22期

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文章对企业工会维权职能进行了探讨,强调只有领导支持,职工参与,工会干部努力,才能把维权工作做好,实现企业、职工共同发展。

关键词:企业;工会职能;维权;和谐

一、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

工会应当立足本职履行维权职能。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有些人把基本职责仅仅理解为是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甚至认为工会除了维护“劳动权益”就没有其它工作了。工会维权工作是全方位的,法律规定凡是涉及职工的权益,工会组织都应当依法维护。工会维权内容包括:职工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各种劳动权利、精神文化娱乐权利、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权利等,所有这些权利,只要职工有需求,工会都应当予以维护。

(一)树立维权意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工会工作必须始终如一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好本单位职工群眾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始终代表职工群众的利益去工作,勇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鼓励职工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管理,推动本单位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履行维权职能是深化改革的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推进,企业经营机制,分配机制,资源整合,机构调整,市场竞争,体制改革都有了不断创新,而不断创新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矛盾,如:企业兼并、国企改制、企业重组等,及部分职工面临下岗、失业,生活难以保障,部分弱势群体需要政府的救济。而在企业的职工群众的分配出现了问题,甚至一些合法的权益受到侵害,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就需要工会做好职工的法律援助,切实保证和落实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不断深化改革的要求。

(三)维权是工会基本职能的具体体现

工会只有维权,才能真正履行工会的基本职能,否则工会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劳动合同已成为劳动关系确立的主要形式。工会应带领广大职工群众认真领会合同内容,珍惜今天的工作,发挥职工群众主人翁精神,激励斗志,增强工作责任心,焕发青春,为企业尽职尽责。

作为一名工会干部,要自觉树立维权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工会的维权工作。

二、做好企业工会维权工作是关键

(一)注重提高工会维权的针对性

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不同利益要求,实行有针对性的维护,实现维护企业利益与维护职工利益相统一。通过对职工群众的需求分析,当前工会维护重点要在“五权”上下功夫,即职工的就业权、收入分配权、社会保险权、劳动保护权和发展权。但针对不同阶层职工的实际状况和愿望要求,其维护的重点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

(二)不断提高工会维权的实效性

面对新形势,工会面临着复杂而艰巨的维权任务,传统维权手段的覆盖层面过于狭窄,方式过于单一,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化维权工作,从实践来看,建立一套规范而长效的运作机制至关重要。抓机制建设,虽然建立难度比较大,但具有运作规范、操作性强、时效期长的特点。因此,工会组织必须把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维权需求的长效工作机制,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通过在完善程序化、规范化的运作机制中产生制衡力量,增强工会维权工作的约束力和实效性,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工会维权机制的作用和效能。当前,要重点在强化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制度的实效性与可操作性上下工夫,把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为工会维权的第一道关口。同时还要在劳动关系监督的环节上,加大《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劳动关系调解环节上,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工作程序。通过实施“机制维护”,促进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三)切实提高工会维权的权威性

一是要在源头上参与立法。源头维护是最大的维护,工会组织要积极拓宽源头参与渠道,主动参与立法及重大决策的制定,在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有理有据地提出工会的主张,及时准确地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并通过相应程序变为党政决策依据,为工会依法维权创造条件。二是要在政策落实上加强监督。工会要主动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研评估,准确地掌握政策落实状况,切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必循。三是要强化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要把加强工会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改进和抓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通过强化理论业务培训、搞好内部岗位轮换、推动干部横向交流等方式,促进工会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提升业务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日趋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要建立完善工会干部激励和保护机制,通过强化激励约束,增强工会干部自觉维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针对工会干部因维权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实际,上级工会要加大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理直气壮、义正辞严地为“维权者”维权,帮助工会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从而推动工会维权工作取得新的成就。

三、各方共同努力,把企业工会工作做好

工会要想更好地履行维权职能,尚需各级行政领导支持、工会干部努力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密切配合。

首先,各级行政领导的支持是履行工会维权职能的保证工会是群众性的组织,工会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配合好行政,将工会工作搞好。实践证明行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认识程度,支持力度是干好工会工作的前提。领导对工会工作认识程度不同,则反映出对工会工作扶持力度不同。有的领导非常重视工会工作,确实把工会作为群众的真正代表,充分发扬民主,定期组织职工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实行民主监督,行使了职工群众参政的权力。工会在行政的支持下每年组织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了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活跃了职工群众的文化生活,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相反,有的领导对工会维权工作不重视,认为工会在一个单位可有可无,无关紧要,使工会的维权成了一句空话,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工会的基本职能也就履行不了,所以说,工会维权工作不仅是工会的责任,更需要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只有各行政领导维权意识提高了,行动上才能给予支持,这也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能前提所在。

其次,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是履行维权职能的关键工会干部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执行者,也是履行维权职能的关键所在,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履行工会基本职能的好坏。因此,增强工会干部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是履行维权职能的关键。

再次,工会干部在履行维权职能工作中,要增强群众意识,要大胆为职工群众辦事、说话,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经济水平,生活现状,工作状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中急待解决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对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要依靠法律武器进行维护。真正成为职工依赖的组织,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工会干部在具备以上素质的情况下,方能履行工会维权的职能,不具备良好的素质,谈维权也是一句空话,所以作为工会干部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创新,不断积累工作经验,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素质,确实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能。

最后,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工会履行维权职能的基础,工会履行维权职能,不仅要靠各级行政领导的大力支持,还需要工会干部的努力工作,更需要职工群众的积极参入和密切配合。

工会维权的主体是职工群众,没有职工群众就谈不上维权,增强职工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是工会维权的基础。首先要组织职工群众认真学习《工会法》、《劳动法》,明确职工群众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做到心中有数,一旦群众合法的权益受到侵犯,就要通过法律途径,拿起武器进行维权。其次要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工会不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创造条件,提高职工队伍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加大工会维权的力度,适应改革的大潮。再次,工会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本单位开展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确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四、加强工会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工会组织建设是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切实维权。工会组织要具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组织职工、动员职工、依靠职工和服务职工的能力,表达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能力,工会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及工作创新的能力,敢于维权、善于维权。

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自己的基本职责,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对工会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工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结果。突出维护职能,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符合工人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和统一,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企业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赵兴宇]

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中生;法律维权意识;维权机制

社会经济快速变革,高中生群体法律意识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目前,高中生的法律意识还不强的主要原因,是整个社会对于高中生的期望仅仅是学习,因此,往往忽略了青少年的维权法律意识教育,应该认真加强高中生群体法律维权意识的培养。

一、高中生维权的含义

高中生维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目前,高中生法律意识淡薄,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往往无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司法救济或者法律援助等手段已经不能完成法律维权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义上而言,应该包括维护高中生的法律维权,也是为未来中国培养合格的法律公民的重要手段,因此,高中生的法律维权至关重要。

二、高中生维权的特点

首先,高中生群体相比其他社会群体规模较小,从属于学生群体一员,相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群体要小,相比大学生群体规模要大,国家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法律制度相对完善,基础教育的一些法律法规也适应高中生群体,但是往往大家会忽略这一群体。这和高中生的性质决定,高中生在校学习时间长,和社会接触时间短,但是,这不能完全避免高中生群体不被不法分子的侵害。其次,高中生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很多高中生遭受不法侵害,往往不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也不能正确的使用相应的社会机构的帮助。再次,高中学校也不能使用较好的机构进行高中生的法律援助,團支部,学生会等学生社团也不能起到很好的维权作用,高中生维权意识淡薄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高中生维权组织的建设。

三、如何提高当代高中生的法律意识

应该积极主动的分析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加强对于高中生法律意识的教育。目前,很多高中生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教育,部分学生殴打同学,甚至殴打老师,很多同学不能够正确理性对待一些事情,很多情况下,在不懂法不知法的情况下做出一些比较偏激的事情,收到一点刺激就接收不了,甚至走向报复杀人的极端路线,铸下弥天大罪,但是与他相似的那些人也可能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去报复别人。应该积极加强对于高中生的有效教育。比如,进行模拟法庭活动,分析法律案件,进行模拟法庭辩论。进行法律常识讲座,请一些专家学者进行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律常识知识讲座,让高中生获取更多的法律常识,还应该组织观看今日说法等一些法制节目等等。

四、提高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重大意义

提高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召唤和社会的需求,也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基石,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高度重视高中生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尽快提高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社会主义特色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未来高中生应该成为社会的主体,只有尽快提高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才能真正的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早日形成,为伟大中国名族复兴中国梦增添光彩。

[ 参 考 文 献 ]

[1]郭娜娜.新生代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浅谈[J].北方经贸,2013,No.34407:59-60.

[2]高翩翩,李德虎,黄朵.大学生求职法律侵权问题及求职法律维权意识培养研究[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v.33,No.16807:52-53.10.1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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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新,黎庆兴.建设高校法律咨询室 构建大学生维权和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8,v.29,No.13606:67-70.10.1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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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华袁媛.从一起维权事件看边境少数民族村民的法律意识江城县曲水乡“橡胶群体性事件”调查[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v.30,No.12802:89-93.10.16124.

劳动法维权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后备军,在校大学生的教育水平与质量直接影响到国家未来的发展,然而社会上侵犯大学生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会现实的分析,提出了个人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侵权;法律维护

一、大学生权益的侵害

1.教学质量上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

近几年来,高校规模急剧膨胀,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加。尽管近几年高校专任教师的人数也不断地增加,但很多高校还是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招生规模扩大的需要,师资严重缺乏。另一方面,随着高校扩招,教学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教学设施匮乏。基本的教学经费得不到保障,教学仪器设备、教学基本设施差,甚至一些基本的教学辅助设施也满足不了学生的要求,这既伤害了大学生们对学校的情感,也影响了学生各种技能素质的提高,损害了学生的基本权益。

2.虚假的宣传广告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招生宣传已成为各个学校的重要工作,各种各样的宣传广告、宣传材料充斥各种媒体。具体包括:

(1)学校宣传内容的失实。对自己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设施和条件、学生生活条件、学科建设以及毕业生的质量和就业状况等进行夸大、虚假、欺骗性的宣传,宣传内容严重失实。

(2)承诺性的宣传政策无法兑现。有些学校为了吸引学生报考,在招生宣传时做出这样或那样的承诺,如入学后可重新选择专业,对家庭困难学生可减免学费,设有高额奖学金等诱人政策,等到学生报到后,才发现很多承诺根本无法兑现。

(3)利用措词技巧模糊语意,故意使学生或家长误解。虚假的学校宣传广告把虚假的、欺骗性的信息传递给社会,对学生与家长进行欺骗性的宣传,其最终结果是既损害了高等学校自身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也侵害了大学生的利益。

(4)教育管理行为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教育管理行为对大学生权益的侵害主要是指不合理、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良的教育管理行为对大学生利益造成的侵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学生管理制度往往比较注重它的有序性和有效性,而对其合法性及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所忽视,甚至与我国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存在冲突或背离;不合法的教育管理行为造成的侵权,如学校有关部门或有关教育管理人员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捜査学生的宿舍,或非法限制学生的人生自由等,都是对学生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侵害等等。

二、大学生权益侵害受侵害的原因分析

1.高校性质转化过程中,权力定位的相应变化与现行法律的相对滞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生缴费上学,尤其是以各类民办学校、二级民办学校平均每年1.5万学费的普遍标准来计算,虽然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一个大学生的培养成本,学校公益性已经日趋弱化。教育消费作为一种特殊消费,在拉动经济起飞的同时也赋予作为消费主体的大学生相应权责。

2.大学生对权利内容的具体要求与现行法律的模糊规定

现行法律对学生的权利规定较为模糊,对学生具体权利,包括公民权利在教育学生中的细化内容没有明确的表示,而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予以了充分的肯定。教育法对学生权利的具体内容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成分,学生的知情权、隐私权等具体权利在教育管理中表现都没有明确的表示。至于“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高校高达4位数甚至5位数的费用,仅以学费、住宿费、水电费等大类公布,却没有关于各种支出的明确账目,事实上学生对每年高额学费的具体去向并不了解,甚至是一无所知。而学生对校方的处分不服时拥有申诉权的法律条文在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难以实行。

三、大学生的权益保障措施

1.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校立法

首先,高校教师和管理工作者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法律意识,要依法从教。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教育经费投入,定期向学生公布学校教学经费投入情况;要重视公共教学设施的建设,保证有足够的公共教育设施供学生免费使用;要加强对教师品德的培训和提高,培养教师的进取精神和敬业精神等。

其次,学校在制定各种规章和条例时,必须用法律的眼光加以审视,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同时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做到充分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尤其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法的价值取向。

最后,要依法对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严格执行高等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的规定。这里特别强调的是要加强对教师课题教学的管理,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的监督和评估,而且要形成一种制度。

2.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生申诉制度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既不是普通的民事关系,也不是普通的行政关系,而是一种结构十分复杂的法律关系。从高校是一种服务机构来看,高校与学生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两者的权利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比较清楚;从高校是一种组织系统来看,高校与学生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从高校是一种服务结构来看,高校与学生是一种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契约关系,这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随着高校缴费上学制度的实施,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的推行,这种契约关系或者合同关系体现得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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