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1篇
1、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岗位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5、 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电线路及照明设备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 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前应检查,确保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完好,严 禁设备带“病”运转。
7、 现场必须有专业电工进行巡检和值班,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
8、 现场必须划定电工专业负责区域,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保证 电气管理人员和电工数量充足、管理到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1、 本措施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所有线路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 导线绝缘良好,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3、 所有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采用接零保护,采用多股铜线,严禁串接, 接点牢固,定期检查,不合格及时修复。
4、 工地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即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 等各级配电箱中的电气开关应符合JGJ46-2005和北京市地标DB11/383-2006的规定。
5、 保护零线不准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不得断线,线路首端、中间及末端必须进行重复接地,其每处阻值不大于10Ω。
6、 现场的电焊机应使用合格产品,外壳完好,
一、二次有保护罩。 有防潮、防砸、防雨措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米,电焊机二次线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超过30米,双线必须到位,严禁利用金属支架、钢筋、钢管作二次线地线。每台焊机必须装设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不允许使用插座连接,使用时有用火证、看火人、消防器材,焊具完好无损。
7、 施工现场消防水泵,消防照明电源由总闸上侧引出,有专用闸具 控制,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消防泵能正常运行。
8、 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表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记,所 有室外使用配电箱下方必须砌台,做好防水措施,并搭设防雨防砸的防护棚,四周有围档。临时线路架设整齐,穿管的管口有护口,不准沿地面明敷设。固定电气设备电源线应穿管保护。
10、专业电工对配电箱及用电设备每日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工具,严格遵守送、停电程序,检修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1、施工现场使用二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
30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开关。使用前进行摇测,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MΩ。
12、使用打夯机时,应有二人操作,一人拿电源线一人扶机,并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手柄有绝缘措施。胶皮线严禁使用金属丝绑扎。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0m,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小于2处。
13、本工地采用镝灯照明,有防雨棚,镇流器有防护罩。使用碘钨灯时,要有金属支架,有接地线,灯与易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镝灯、碘钨灯必须使用屏蔽式,且防护罩不得破损。
14、根据设备负荷合理选用控制开关,严格执行“一闸一机一漏一箱”,不可一闸多用,严禁一闸多机(含插座)。
15、电动设备作业后,停用一小时以上(含)必须断电、锁好配电箱,检查无隐患,方可离开。
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电气工长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标准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结合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二、电气工长在各项生产任务开工前,必须向所在施工班组做好安全交底,使施工人员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三、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要求认真书写,针对性要强,不得漏项。
四、保证交底日期有效、各方签字齐全,交底必须落实到班组每个人员,均须签字确认。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电气工长每天负责检查工地的用电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和验证,做出书面记录。
二、参加本工地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生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并认真做好检查纪录。
三、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并验证,负责提供安全用电整改书面材料。
四、负责制止违章作业人员,严格进行处理。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2篇
施 工 用 电 安 全 措 施
公司 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一般是紧急抢修、设备异常处理、改造项目和生产装置接轨等,常常是一边生产、一边施工,现场条件苛刻,加上有些电器和电动工具还没有达到整体防爆的要求,而且用电过程中要产生电弧、电火花等危险因素,因此临时用电属于安全防火防爆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
一、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措施
1、实行两票制,即火票和临用电票。两票齐全,方可作业。临时用电票一般都是由电气部门办理的。电气部门对各装置的生产过程、工艺操作和设备情况不一定十分了解。通过办理火票,使电气人员了解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电气的专业性办理临时用电票。一张临时用电票只限一处使用。
2、现场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工作前必须熟悉临时用电票填写的内容,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听从指挥,接受监督,不违章违纪;做好事故预防,及时处理异常现象。
3、临时用电审批人安全职责:懂电气技术和防火防爆知识,其资格必须经本单位审查确认和书面公布;亲临现场检查,充分了解临时用电地点的环境状况,审查申请人提出的措施是否得当,确认后方可签发用电票;随时检查现场安全用电情况,有权停止违章者作业,并通知电工断开电源;派电工送上临时用电电源。
4、临时用电票执行电工安全职责:根据临时用电票审批人的指令和用电的书面要求连接和送电源,用电结束后及时断开或拆除电源,不留隐患;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和用电票相符,否则可要求作业人员立即理更改,必要时可断开电源或拒绝送电,并报告用电审批人。
5、管理人员安全职责:随时检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并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者酌情进行处理。
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5、 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6、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9、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1)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2)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5)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及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14、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
15、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16、临时用电票有效期不超过半个月,超期继续使用必须提前按临时用电办理程序重新办理用电手续。在炼油化工装置内临时用电应按用火等级办理用火手续。
17、远离厂区车间(站)临时用电,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办理临时用电票,但签发手续必须严格(科室签发人栏目由分管主任签字),措施必须完备。授权要以文字形式并有单位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厂主管部门备案。
18、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接引单位为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开关后方可使用。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3篇
本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
1、本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及供电线路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从配电室工作接地处接出。
2、施工现场的B级配电箱处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体单独设立,接地电阻值10Ω。电阻值合格后与保护零线并网使用。重复接地体必须采用镀锌角钢。禁止使用螺纹钢。重复接地线采用16mm的黄绿双色塑铜电线。
3、配电箱安装,按照施工用电平面图布臵中的位臵进行1#、2#、3#、4#、B级配电箱安装,配电箱安装前,先用红砖砌高于自然地面400mm的平台框,用500mm厚的木板垫平后,再将配电箱设臵在上面。用水泥砂浆将平台框四周抹光。配电箱距地面的高度均为1.3米。
4、配电箱防护棚的安装;防护棚加工时,必须考虑到与配电箱的安全操作距离,即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防护棚顶部设防雨层和防砸保护措施。防护围栏必须接保护零线,四周用红白漆刷成红白相间道,防护栏高度为1.7m。
5、挖电缆沟,根据施工用电平面布臵图中的线睡走向进行施工,挖沟前先用白灰放成直线后再挖。沟的深度不小于0.7米,宽度为0.3米。电缆沟穿越施工道路时,必须穿钢管。
6、电缆敷设:本工地的供路全部采用三相五芯电缆。敷设方法为均采用埋入地下敷设。电缆敷设前选摇测绝缘电阻,阻值合格后检查外观是
2否有破裂处,没有问题才能敷设电缆。
7、电缆敷设前选用沟内铺垫不少于100毫米厚的细纱,再将电缆放入沟中,电缆两端必须留有5米的余量,然后在电缆上面盖一层不少于100毫米厚的细纱,在细纱上面铺盖一层红砖做保护层。最后将原细土回填。
在电缆沟地上面的两端和转角处做电缆走向标桩,做法见交底。
8、压接线:各个配电箱内及线路的连接处,必须采用匹配的线鼻子压接涮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片等必须采用镀锌件,不得使用黑铁件,压接必须牢固可靠,并做好绝缘处理。各个配电箱下端进出线,必须用电缆卡整齐排列固定在闸箱架上,闸箱架上必须做保护接零。
9、各个配电箱,开关箱内的每块闸上,必须用统一的不干胶条写明所控制设备名称和线路等,贴在每块开关上,每个配电箱下端进出线路采用电缆明细牌,注明每线路的名称,固定在每条线上,固定高度应统一。
10、楼上施工用电,线路需敷设在金属架上时,必须采用绝缘拉台,用绝缘电线绑扎固定。每层必须用固定点。电缆距地上2米以下,地下0.2米处增加保护措施。严禁使用铁丝等金属物绑扎固定各种用电线路。
11、C级配电箱内的开关与所控线路负荷和设备容量应匹配。漏电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漏电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必须使用国家认定的漏电保护开关,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12、施工楼层内的低压照明线路,必须用瓷珠分开固定排列整齐。低压变压器一侧必须装设漏电开关控制,二次必须安装控制开关和熔断器使用。
一、二次控制开关分别安装在控制箱的前后盘上,变压器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联接。
13、生活区照明安装标准要求 (1)控制系统:生活区用电要设总漏电开关控制,每路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4个,每路装设单相漏开熔断器。电流为15A以下熔丝保护。每栋房要设2个瓷插保险使用。
(2)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内为2.4米,室外为3米。
14、电缆越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应加钢管保护,钢管两端要打成喇叭形,埋设电缆不应有接头和破裂处。有接头时必须设在地下接线盒内,接线盒应有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沿墙敷设的电缆线路,上下墙处必须采用保护措施,高度应大于2米。
15、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框架部件、轨道、管道、金属操作平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门等均应做保护做保护接零。
16、施工现场供电线咱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只做保护零线使用,不得作为工作零线使用,并且禁止在保护零线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7、保护零线的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2,且不得小于1.5mm。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严禁串联接地。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来连接或其它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挂钩。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黄、绿双色做负荷线使用。
18、电气设备的熔断器,保险丝必须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禁止大马拉小车。控制开关插座、电线应匹配。禁止小马列拉大车。
19、每个分配电箱、总闸箱、配电室外必须挂设警告牌,配电箱管理负责人牌。编号必须与施工用电平面布臵图相符。
20、在维修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将该设备的控制开关拉开断电,并取下熔断器,同时悬挂有人操作或维修设备,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锁好闸箱门后,在监护人的指挥下进行工作,禁止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
2要设专职监护人。
21、工作完毕,停用的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拉闸断电,锁好闸箱。必要时将停用的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源拆除,防止误操作。
二、临时用电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各消防井处应设夜间照明指示灯,并设防雨罩和保护措施。
2、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内的照明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装图册标准要求。灯具接线必须牢固,与易燃物品保持0.5米的安全距离。
3、碘钨灯禁止靠近易燃物品使用,使用时必须保持0.5米安全距离,禁止在办公室、民工宿舍、值班室内使用电炉、碘钨灯电气取暖。
4、配电室、分配电箱处必须设臵干粉灭火器。每处灭火器不得少于2个,禁止使用水剂灭火器。
5、电气设备和配电箱周围邻近区域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的其它杂物,必须保证道路畅通。
6、对长期运行的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每班必须检查一次,特别是对线路的接头处,有无松动接触不良,发热等现象。防止短路和过热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
7、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及电气防火队伍。
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及呼市地区和公司有关规定。
2、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3、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序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
4、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有腐蚀介质、潮湿等场所,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7、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阻值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
8、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原形,才能继续投入工作。
9、值班电工每班对现场用电设备(线咱、配电箱)至少巡视检查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10、交接班必须认真清楚,本班若有重大事故和问题没有处理守,需要下一班继续完成工作。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并且注明注意事项,交接人必须签字。
11、明年的三月份必须对本地的所有重复接地进行检测一次,如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上报安全部。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4篇
采暖管道安装
临
时
用
电
措
施
编制单位:第七项目部 编制时间:2009年6月27日
王台矿消防泵房至宏圣北区换热站采暖管道安装
临时用电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王台矿消防泵房至宏圣北区换热站采暖管道安装工程。一次采暖管道为D4269无缝钢管,供回水1150米,共2300米,包括新建宏圣北区换热站内的土建和安装部分,全部采用直埋敷设,管中心埋深一般为1.7米。
二、电缆线路:
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⑷、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三、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四、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4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6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应大于1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应大于3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五、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6、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7、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8、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六、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移动电动工具和手动电动工具必须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的外壳应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电焊把必须绝缘良好。
七、使用与维护:
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4、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7、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八、接地接零: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6、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7、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5篇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客运专线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的桥涵,路基及其他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
3、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5、施工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不易从事该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7、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二、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施工临时用电应根据当地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设计方案,进行变、配电室及用电设施的建设;
2、凡在施工中用发电机提供施工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机在使用前应制定严格的发电机操作规定,以及必须的倒闸操作程序;
2)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严禁超负荷运行; 3)发电机的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应配备消防器材;
4)现场同时存在外电路供电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
3、配电室及其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配电室应设在靠近电源、无尘土、无蒸汽、无腐蚀介质及无震动的地方,并应采取防止雨雪和动物侵入的措施;
2)配电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3)室内的配电屏(盘)和控制台两端应与重复接地及保护接零做电气连接;
4)配电屏(盘)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 5)配电屏(盘)上的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6)配电室应设专人值班,停送电应专人负责;
4、配电箱及开关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1)固定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3m,移动式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6m;
2)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及常湿场所,严禁设在有瓦斯、烟气、蒸汽及其他介质中;
3)配电箱及开关箱应分设工作接零和保护接零端子汇流排; 4)配电箱应采取防晒、防尘措施,并配锁;
5、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并应定期检查;
6、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7、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电工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并定期检验;
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措施范文第6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概述 1.1工程概况
上水库施工用电拟从业主提供的上库10kV接线点(7#分区变)接取,架设10kV线路至各施工用电部位,全长2.5km,拟安装变压器7台,低压用电在各变电所接取。 1.2编制依据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5162-2002); 业主发放的《施工用电管理制度》、闵蓄工程【2009】69号等相关规定; 2.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2.1变压器安装要求
(1)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 (2)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m的高台上,变压器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3)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在高土壤电阻率的地方按相应规程设计。 2.2电路架设要求
(1)架空线路电压400V以下不得采用裸线,其高度不得低于5.0m,并满足电压等级的安全要求;
(2)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现场内或常有行人走动的地方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3)采用埋地敷设的电缆,敷设深度不应小于冻土层厚度加上0.6m,并应在电缆上下铺设0.3m厚的细砂保护层,埋设电缆线路应设明显标志;
(4)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其管口应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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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在构筑物、脚手架上安装用电线路,必须设有专用的横担与绝缘子等; (6)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不低于2.5m;
(7)大型移动设备或设施的供电电缆必须设有电缆绞盘,拖拉电缆人员必须配戴个体防护用具;
(8)井、洞内敷设的用电线路应采用横担与绝缘子沿井(洞)壁固定,高度不低于2.5m,且外观整齐;
(9)施工电源应采用三相五线制。 2.3配电盘(箱)、开关箱等安装要求
(1)各级配电盘(箱)的外壳完整,金属外壳设有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的保护接零。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配电屏(盘)内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度;
(3)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4)配电箱设置地点应平整,基础高度不低于1.0m,并应有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的设施。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5)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
(6)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
(7)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8)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
(9)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热继电器、脱扣开关定值应按实际负荷整定;
(10)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的熔丝应在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2.4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要求
(1)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长度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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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
(2)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4)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设开关或插座,并设置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使用橡胶软电缆。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5)电动机械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2.5施工照明要求
(1)大规模露天施工现场、厂房以及设备材料堆放场、设备组合场等区域采用强光投光灯;
(2)施工主要通道设置固定的带座泛光灯。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
(3)施工作业点采用可移动式灯架的泛光灯;在高温、潮湿、易于导电触电的作业场所(如潮湿洞室、闸门井、蜗壳、压力钢管等处)施工作业照明采用行灯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
(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
(5)使用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其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
(6)照明灯具与导线的绝缘应符合有关规定。 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配电箱供电电路标识明确,箱上贴有电等字或危险警告标识,箱门封闭具有良好的防雨防潮性能,箱门上锁,钥匙由电箱门上所示姓名的专职电工持有,防止供错电、用错电、乱用电。
(2)现场电工分区交错巡视,发现用电人员违章用电予以及时制止并整改,防微杜渐,使现场能正确用电,安全用电。
(3)核算每个用电设备容量是否与配电箱匹配,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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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4)做好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电气设备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设立安全用电技术档案,并由机电工工长保管管理。
(5)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7)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8)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9)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0)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4.电工安全操作要求 4.1电工操作规程
(1)电工上班应服装整齐,袖口要扎紧,戴安全帽、穿绝缘鞋、带干燥线手套,不得赤脚赤膊工作,不得戴金属丝眼镜,不得用金属制的腰带和金属制的工具套。
(2)电工上班时配备足够的接线、改线、接用电设备的工具、检测工具。 (3)改、接电线线路严格按规范连接,不允许贪图省事、省时。 (4)相应的用电设备配相应的电线、电路和开关。所连用电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
(5)变压器、开关、配电箱均应采取保护,防雨、防潮、防灰。悬挂警示牌、指示牌。
(6)不准在零线上装开关和保险丝。
(7)从高空架线,保证架线高度,确保电线下的行人、行车、用电设备安全。必须从路面横过的线路应采用φ42钢管保护电缆、电线不被挤压、碾破。
(8)高空爬杆作业采用专业爬杆装置并系好安全绳,认真做好安全防范。 (9)有露头、破头的电线、电缆杜绝使用。 (10)用电设备或电器时,必须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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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1)电工应每10天检查主要用电装置、主要用电线路,对各用电队伍线路规范检查、并对其队伍用电人专业培训、指导,对用电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用电。
4.2现场电工岗位责任制
(1)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负全责。 (2)负责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维修工作。 (3)对现场用电负责分配、供给及使用的交底。
(4)对施工作业队的用电、负责建档、指导、监督,对违反电气操作,使用有权制止和停止供电。
(5)对违反电气规定乱接电器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现场主管领导汇报。 (6)对现场所有电气按时进行巡视检查、维修、登记工作。 (7)负责宣传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工作。 5.电气防火措施 5.1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 (3)在总配电房配置干粉灭火器材,并禁止烟火。 (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绝缘,防止闪烁。 (5)合理设置防雷装置。 5.2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和强腐蚀介质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制度,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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