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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奖惩条例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81

工厂奖惩条例范文(精选5篇)

工厂奖惩条例 第1篇

油库车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车间内部管理,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出发,本着“注重考核,客观对待”的原则,对班组、个人在劳动纪律工作表现、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七个方面予以考核。

第二条:“七个方面的”考核为月考核,分值为百分制(劳动纪律15分,工作表现20分,文明生产10分,设备能源10分,安全环保20分,技术质量15分。参加活动10分)。

第三条:各班组的分值按当月的考核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其基本分值。同时,在下述奖惩的某些项目中,以金额为基准,操作时再与分值相对照。

第四条:奖励的来源,一是从违纪的扣罚中产生:二是从厂给予的二次分配权中产生;三是从相关因素中产生。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再以班组为大为分发奖金时,本班个人扣减奖金在本班中体现。

第六条:原则上出一天勤,有一天奖金(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请假三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六小时以上的为一天假(折减方式30元/半天,-50元、一天,不足一天的可口头说明。否则必填写请假条,病假如不能到单位,可告知,待病愈后须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体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第二章各项考核标准规定

第一条:劳动纪律的考核

一、病事假的规定

1、按厂里的规定,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者(两个“数”以内的病事假每一个假均按当月奖金个人日平均奖的8%折减。半天假累计成一天算。两个“数”均不含)。2、3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6小时以上者为一天假。一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3、病事假可先告之,病愈后需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4、职工请假向行政正主任、书记、副职请假,考勤有核算员考核。

5、无故迟到、早退,-50元/人次(某班出现上述现象每月达3人(次)以上的,-100/人(次)。

6、各组织召集各种会议及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之,每次折减50元,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减奖金100元。

7、寝室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减班长就爱那个劲50元/人。

8、因主观因素损坏、丢失公物的,视情节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次。

9、就餐造成浪费、卫生不好、带饭让其通报批评的,-50元/(人)次。

10、因个人因素未接到车间通知而误其工作或活动的-50-100元/人次。五次以上者均车间除名,交厂安排。

11、出现脱、串、睡、误岗的,当事人-100元/人次,班长-50元/次(负责人了除外)。无特殊情况离岗超15分钟的,-50元/人次。

12、搞不团结并造成一定影响的-50元/人次。班长未做工作且未及时反应情况的寓意相应批评或处罚。属班长个人问题,解除其职务或更为严厉的处罚。

二、集中特殊情况的考核

1、对于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学期课给一次假(为一周,多日者,课按照正常事假处理),同时,须递交所在学校函授、考试的通知函。否则,按正常事假处理。

2、对直系亲属的住院护理。原则上给累计10天公假,11天以上者,按正常事假办理(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子女)。

3、本人结婚、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超过的每天按正常事假处理。本人生病住院,按厂规定执行(如遇重大疾病,均请示领导确定)。

4、结婚登记均准两个半天假。开学生家长会均准四个半天假,但需要学校通知函(遇有特殊的情况即时确定)。否之按事假办理。逢中高考有3天公假。孕妇每月两天的体检,可一并使用,也可分四个半天使用。否之,按事假办理(孕期在4-9个月内)。

5、女工流产、上环等均按上级规定执行。女工在临产前20天课休息(特殊情况另定)。本人结婚,可提前休息,(男10天,女一周)。爱人生小孩,男方在女工临产前后有一周的假护理。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否之,超一天,按正常请假折减。

6、停产期,遇有双亲病故,应提前广告之,前后可有一周的假。否之,按正常事假走的,每月按10%奖金额折减。

三、不得奖金的处罚

1、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2、为完成车间交办各项任务的。

3、旷工一次以上。

4、一般病假超30天,事假超15天以上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上岗工作的。

6、所有厂里所规定不得奖金的范畴。第八条:工作表现的考核

1、工作不负责任,有失职行为的,车间内部检查某班有失误的、未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的,20-50元/人次。

2、厂或上级各部门的检查车间被处罚了,按所扣相应的分值(金额)扣罚改版(或班长当事人)。属车间领导责任的,由两位正职负责或予以处罚。

3、组织安排工作不主动,有消极怠工现象的,经说服教育不改进的,除批评外,-30元/人次。

4、各类全员技能安全等考试时,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及格者,-100元/人次,四次以上者取消当日奖金或均待岗,交厂里安排。

5、工作积极主动,某一方面表现较突出或有特殊成绩(被厂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等),按影响力的大小给予30-200元/人次的奖励。第九条:参加活动的考核

1、对厂里、车间所组织的整体活动不参加者-50/人次。

2、积极参加车间、厂举行的各种活动、竞赛等取得前3名的,奖30-100元/人次(组),公司级以上取得名次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上级给予奖励了,原则上车间不再重奖)。

3、体合理化建议(提案)被采纳的,奖励30-100元/人(班),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请求厂里给予重奖。

4、得到社会表扬(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事、捐献等方面),有一定影响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车间可奖励50-100元。

第十条:文明生产、质量技术、安全环保、设备能源四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按照厂考核细则执行。第十一条:班组长的考核

如在历次的检查及日常工作出现的属于班长责任问题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班长50-100元/人次。反之,奖励班长同等金额。第十二条:车间领导的考核

1、车间副职及管理人员由正职考评。车间正职由厂里考评。

2、车间正职在本车间内的考核范畴基础上,只罚不奖。其他管理人员均与职工一样在奖罚之列。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上班期间,对职工的个人请假出现空岗的,原则上属车间指派的其他人员,该请假人所折扣的奖金按其天数加到其他人员身上。

2、原则上奖金与工作量成正比。即同等条件下,人少班同人多班的劳动要大些,其奖金分配时要向该班倾斜些(指改版缺勤人属较为客观的情况下照此办理。否之,该班平时出勤率较差的,不予奖)。

3、所减扣额作为奖励或经费使用。上述情况与上级有关精神相违背的,按其上级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检修期间,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厂里安排的任务的前提下,给予职工一定的串休。

油库车间 2011年10月

油 库 车 间 岗 位 责 任 制

工厂奖惩条例 第2篇

一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于有下列九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

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9)、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三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四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6)、厕所、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7)、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8)、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9)、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6)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0)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1)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五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工厂生产奖惩制度 第3篇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

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拉长或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拉长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总经办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行政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主管和行政部审核,交总经理、副总、厂长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行政部报厂长审核后,总经理批准,由行政部实施。

2.5凡涉及7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质部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厂长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并把数据报于财务。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

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7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

细则执行。

3.3 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2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5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并加薪。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

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 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

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

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 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 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罚款、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并处罚50元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罚款50元: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并处罚100元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罚款100元。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 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处罚2次以上者,或累计有3个月行政处罚3次者,或本行政处罚累计6次

者。

B)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C)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D)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E)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

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F)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

司文件的;

G)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H)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I)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J)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K)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L)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M)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N)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O)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

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P)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

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Q)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R)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S)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T)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 U)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V)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W)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X)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Y)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Z)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A)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7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 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行政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

总经办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

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部及总经办负责共同解释,非经上级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经办示

制造业工厂奖惩制度 第4篇

第一条 为维护厂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厂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关心集体、工作勤奋、追求进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奖惩的原则:

一、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二、及时的原则:及时鼓励员工的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所有的奖惩均应在3天内公告 三、三公的原则: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严防厂员工特权思想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人人平等;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使奖惩制度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应有激励效果;

五、重奖轻罚的原则:以达到防微杜渐、教育为主、激励向上的作用;

六、员工有权申诉的原则;让受奖惩的员工有表达个人意见,提出异议的空间。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的奖惩仅为个人奖惩。第四条 奖励

一、奖励的项目及标准:

⒈全勤奖:非试用期员工全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当月可发给全勤奖60元。⒉工龄奖:员工自入职满1年工龄的,可给予50元的工龄奖,每增加1年工龄,则工龄奖增加50元,并依此类推,200元封顶。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根据各岗位非试用期员工全月出勤情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本奖获奖人数按在册员工的5%确定。获奖员工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奖金100元。

⒋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全年出勤状况、完成各项指标等情况综合评选,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当年获得三次以上(含三次)月度明星奖者,颁发一次性奖金500元。获奖人数的比例为12月份在册员工的10%,其中,入职不足6个月的员工,当年不得参与本奖的评选。

⒌特殊贡献奖:在特定条件下,员工表现突出的,可一次性奖励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金,具体获奖条件包括:

拾金不昧者;

为厂解决排除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厂损失者; 好人好事或部门、个人行为较好地提高了厂美誉度者; 员工个人获得政府嘉奖者或社会荣誉者;

员工个人对社会作出贡献,使厂获得社会荣誉者;

⒍加薪:给予成绩卓著的非试用期员工予以加薪,加薪幅度为 普通员工:50-100元/次; 主管级管理人员:100-200元/次; 厂高层管理人员:300-500元/次。

⒎晋职并加薪,对具有管理能力,各方面表现均良好的员工,可视需要给予晋职并加薪,加薪幅度与上条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向厂经营管理、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能将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门和个人,一次性发给50元以上奖金。

⒐年终奖:厂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考核情况,年底发放一次性当年年终奖。入职不满一年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数按比例发放。

二、对员工发放的“月度明星员工奖”、“特殊贡献奖”等的奖励,均张榜公告,并在当月体现,同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奖金的审批与发放办法:

⒈全勤奖:由各考勤负责人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编入工资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与月度工资同步发放。

⒉工龄奖:发放办法与全勤奖相同。

⒊月度明星员工奖:由车间、部门负责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月度明星员工奖。

⒋优秀员工奖:由车间、部门推荐至厂部,经厂主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授予优秀员工称号。

⒌特殊贡献奖:由车间、部门提议,并报厂部审核,转呈总经理批准发放,也可由厂部提议呈总经理批准发放。

⒍加薪:由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以及对员工的考核情况,选择成绩优异者适度加薪。⒎晋职并加薪:与加薪相同。

⒏合理化建议奖:由厂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第五条 惩戒

一、惩戒的项目及标准:

㈠罚款: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符合罚款条件的,给予罚款处理5-300元,具体包括:

⒈工作类: 上班迟到、早退1-10分钟者,罚款5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11-20分钟者,罚款10/次; 上班迟到、早退21-30分钟者,罚款2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31-60分钟者,罚款30元/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扣罚其本人一天工资/次; 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小时者,扣罚其本人2天工资/次;

折叠、随身携带、乱写乱画、损坏考勤卡等行为之一者,罚款10元/次; 要别人代打卡、代别人打卡、冒充别人打卡行为之一者,罚款30元/次; 打无效卡,罚款5元/次;

乱调乱动打卡钟导致故障者,罚款30元/次;

凡有上班不穿厂服(寒冷冬天、管理人员周六、周日及无厂服人员除外)、不戴厂卡、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随手丢垃圾、工作时间嬉戏、铝板车间女工不束发等行为之一者,扣10元/次;

有离开工作岗位未停机者,罚10元/次;

下班不关闭工作区域水制、气瓶阀门、灯制、风扇(工作需要除外)、空调、电视、电脑等行为之一者,罚款5元/次。

下班时有不打扫岗位和机台卫生、不收拾工具用具等行为之一的,罚款5元/次; 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罚款30元;

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罚款50元/次; 管理人员处事不公正,被员工投诉并经查明属实的罚款100元/次; 因调职、离职等逾期仍移交不清者罚款30元/次;

玩忽职守、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造成厂重大浪费、损失者罚款100元/次; 上司对下属舞弊有据而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罚款200元/次;

通过瞒报、冒领、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手段,获取非法不实利益者,罚款100元/次,并追回非法所得;

⒉文明类

在禁烟区域吸烟者,罚款10元/次; 不按规定停放个人车辆的,罚款10元/次; 在厂区内乱扔垃圾者,罚款10元/次; 男士留过肩长发上岗者,罚款10元/次;

在厂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画者,罚款10元/次,并要求恢复原状; 擅自擦(撕)去厂、车间公布的各类通知、公告等,罚款20元/次; 对来宾无礼被投诉的,罚款3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低廉情节轻度的,追回财物并罚款30元/次; 无故不参加厂安排的会议、学习、培训及活动者,罚款20元/次; 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罚款10元/次。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之一的,罚款50元/次; 品行不端有损厂信誉者罚款100元/次; 在工作场所吵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次;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罚款5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者,罚款100元/次;

违抗命令并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者,罚款200元/次; 因过失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罚款200元/次; ⒊安全类

上班赤膊者,罚款10元/次; 上班穿拖鞋者,罚款10元/次;

擅带小孩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仿冒他人签名的,罚款30元/次;

冲床运转时,手伸进模具内(扶板、清理铝屎、调模具等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无证擅自驾驶厂的车辆的,罚款30元/次;

出现重大生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次;

擅自挪动或使用消防设施未致不良后果的,罚款10元/次,并令其恢复原状; 工作时间带小孩或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罚款20元/次;

有不服从门卫管理、检查,或谩骂威胁攻击门卫行为之一的,罚款20元/次;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罚款30元;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罚款30元; 堵塞或占用车间主通道的不良行为,罚款20元/次;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的,罚款30元/次;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20元/次;造成责任事故的,罚款200元/次;

故意损坏产品、材料、设备、工具行为之一的,罚款50元/次; 私拿厂财物价值较高的,追回财物并罚款100元/次;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罚款5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的,尚未引致严重后果的罚款100元/次,并立即纠正;

非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厂区内生火、开电炉之一者,罚款300元/次;

私拿公物价值贵重者,罚款300元,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按受损物价值2赔偿; 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的,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并罚款400元/次; 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或违章指挥,罚款400元/次;因此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的,承担所有责任;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罚款300元/次,并令其纠正;

损毁厂重要文件,或丢失保管的重要文件、印信、财物或工具之一者罚款200元/次; ⒋食宿类

提前进入食堂就餐的,罚款10元/次;

将洗碗水、汤水泼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就餐时将骨屑、剩饭、剩菜丢于餐桌、餐椅或地面之一的,罚款10元/次; 浪费粮食的,罚款10元/次;

早上在上班时间吃早餐者(司机除外),罚款10元/次; 不就餐又不提前向饭堂报停餐的,罚款10元/次; 谩骂、威胁、攻击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30元/次; 用饭菜、汤水泼饭堂工作人员的,罚款100元/次; 宿舍个人物品不放置整齐的,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墙上、门窗上乱写乱画或打钉子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大声喧哗或将设施声音开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罚款10元/次; 在生活区域随处乱扔垃圾、烟头、杂物者,罚款10元/次; 一人占多个床位不愿腾空者,罚款20元/次; 将易燃易爆品或危险品带进宿舍者,罚款30元/次; 从楼上往地下扔垃圾、杂物的,罚款30元/次; 擅自留宿外人的,罚款50元/次;

异性在集体宿舍同宿(含夫妻)的,罚款50元/次; 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者,罚款50元/次;

在宿舍张贴、涂写各类黄色淫秽图画及文字的,罚款10元/次; 在宿舍嫖娼、吸毒、贩毒、盗窃之一的,罚款300元/次;

㈡降薪:对违反厂、车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经批评和罚款教育仍无改变的,给予降薪50-300元处理;

㈢降职(免职)并减薪: 管理者带头违纪的;

管理者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不服从上级指挥的;

在厂内搞特殊,影响不良的;

强行命令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的; 越权指挥的;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致使厂生产或经营受到重大损失。

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向合作单位索要财物、收受礼品、谋取私利。因保管不善,致使厂重要文件、票据丢失,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排斥他人、培植亲信,拉帮结派。

工作不得力,致使所在部门人员管理混乱或累计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60%。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

㈣辞退并处罚款:严重违反厂纪厂规的,符合辞退条件的,给予辞退并罚款100-300元; 在厂内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方予以辞退;造成他人伤害的,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隐瞒或使用虚假的身份证、体检表、档案资料等欺诈厂的予以辞退; 有挑拨离间、搬弄是非、起哄罢工行为之一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有张贴、散发煸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行为之一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予以辞退;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入职时使用虚假身份证件、虚假意思使厂误而受损失的;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其它严重后果。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给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盗窃他人或厂财物。蓄意破坏厂财物。

附和或参与闹事、罢工者;

故意泄漏厂机密,散布对厂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厂形象、利益的行为。㈤除名并处罚款: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的,予以除名。㈥开除并处罚款:有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并罚款300元。在厂内聚众闹事、带头罢工者予以开除。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的;

故意损坏公物,破坏生产设备、工具,情节特别严重者;并按实物价的2倍赔偿; 盗窃同事或厂财物者;同时追回所盗财物,如财物损失,按损失价值的5倍赔偿; 外泄厂商业/技术秘密等行为之一者; 有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厂名义行为之一者; 在厂内有赌博(含地下六合彩)、吸毒行为之一者; 有假借职权,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利用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厂名誉受损者; 与厂商勾结,诈骗厂财物者;

私藏国家违禁品(武器、毒品、爆炸品等)者; 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参加黑社会、邪教组织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劳教、判刑者。其他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应予开除的。

二、对员工所有的惩戒,均张榜公告,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参考依据。

三、被惩戒的员工如有不服,可在厂作出惩戒决定日起,5天内向总经理或厂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四、对员工惩戒的罚款或降薪,在当月薪酬中体现。

五、惩戒的权限:

㈠主管只能对本车间、本部门辖下员工进行执罚;厂高层领导可对全厂员工进行执罚。㈡100元及以下的罚款,由车间、部门主管级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直接执罚; ㈢超过100元的罚款,由车间、部门主管提议,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也可由厂部高层管理人员直接执罚;

㈣、辞退、除名、开除等行政处罚的:

⒈由车间、部门主管提议,报厂部高层领导批准。一般工人的由厂长批准;一般管理人员的报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级别管理人员的,报总经理批准。

⒉也可由厂部高层领导直接执罚;

㈤涉及加薪、降薪、晋职、免职的,一律报总经理批准,也可由总经理直接任免。第六条 员工申诉:

㈠无论是受奖或受罚员工,当认为奖罚不公时,可在3天内书面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理将在5天内作出答复。

花木公司奖惩条例 第5篇

苗圃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领导的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要殷切引导,谆谆教诲。

第二条: 员工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素质;对外应树立良好

形象与信誉,保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立场的,非经许

可,不应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务,应态度谦和,大方得体,不应有任何损害

本公司形象及名誉的行为。

第五条: 员工对内部公事,均应循级办理,不应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除

外。

第六条: 员工工作时间内,不应随意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有必要

会客时,应经主管以上人员批准同意,方可接见。

第七条: 未经值班人员准许不得私带亲友进入办公室,未经行政人事部批准不

得在员工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第八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用品进入工作区及宿舍。

第九条:员工不得吸毒、赌博,或做出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做开

除处理。

第十条: 员工未经许可,不允许私自变卖苗场的废旧物品,所有废旧物品由公

司统一处理,同时也不允许携带公物出公司及工作区域。

第十一条: 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第十二条: 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岗位调整、工种调整等工作安排,确有困难时可

向公司领导提出以待商议。

以上制度自2011年4月25日开始执行!

花木公司

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更好地规范花木公司的各项生产和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逐步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过程管理,现制订本奖惩条例,对于员工进行奖优罚劣,以达到适当激励和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及工作效能的目的。具体条例如下:

一、奖励条例

本部门鼓励员工更好更快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同时也提升自身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对于先进事迹、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贡献等,部门经过认定后予以适当形式的奖励,以供全体员工共同学习和提升。

1、表彰方式:

a)通报表扬:部门内行文专项通报表扬并在一定范围内的会议上表彰,或上报集团公司表彰;

b)奖励:一次性奖给实物奖品或一定数额的奖金。

c)提拔、加薪备案:向集团公司提出请示,予以优先提拔或加薪。

2、表彰条件:

a)努力钻研业务,使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益有明显提高者;

b)改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突击工作,对生产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c)在全年内部评比中,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受到特别赞扬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部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e)拾金(物)不昧,价值重大,使部门增添声誉者;

f)制止重大事故发生,使集团、部门财产免受损失或为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有特殊功劳者;

g)积极投入抗击自然灾害,安全消防等活动,并为保证园区或部门财产贡献突出者;

h)弘扬正气,为社会为人民做好事受有关单位表彰者。

3、表彰办法

a、b、c条款一般情况下给予通报表扬;d条款视其建议的有效性给予现金奖励50-100元;e条款给予通报表扬及现金奖励50-200元;f、g、h条款则给予通报表扬及现金奖励300元。有突出贡献或在连续两年内工作表现优异且获得多次表彰者,可予以提拔或加薪备案。

4、表彰程序:

凡符合上述表彰条件之一者,由所在岗位直属上司提名,并附书面简述事迹,送办公室汇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上报分管副总批准,由集团公司或部门颁布实行。

二、惩罚条例

惩罚作为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个人态度和对工作的正确性和行为指引作用,更是对其他遵纪守法的员工的公平对待,奖优必定也要罚劣。一般违例

1.1工作纪律类

1.1.1凡上班、会议、活动或其他召集中,累计在1个月内迟到、早退在3次

以下(不含3次),每次在5分钟以内者扣罚20元、在5-10分钟以内者扣罚30元、在10-30分钟以内者扣罚50元。

1.1.2上班期间不佩带工牌或有效证件(临时出入证等)的,扣罚10元/次。

1.1.3上班期间无故擅离职守者,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1小时内作旷工半天、1小时以上作旷工一天处理。

1.1.4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煲电话、开小差等)的,包括不接听工作电话或关机的,扣罚20元/次。

1.1.5休假、请假未经直属上司同意和部门审批的,作旷工一天处理。

1.1.6入职或离职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的,不记发工资。

1.1.7上班期间聚众聊天、污言秽语以及在公众区域着装不整、破坏环境卫生者,扣罚20元/次。

1.1.8上班期间拒绝接受部门授权人员进行工作抽检或配合不力者,扣罚20元/次。

1.1.9上班期间擅自携同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者,扣罚20元/次。

1.1.10未经批准使用相关设备设施或部门财产,将工具乱堆乱放,以及不节约水电等资源造成浪费者,扣罚20元/次。

1.1.11上班期间行为不检点、游手好闲或工作效率低下者,扣罚20元/次。

1.1.12私自采摘园区内果树的,扣罚20元/次。

1.2工作绩效类

1.2.1无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所下达工作任务的,扣罚20元/次。

1.2.2不服从上司工作指派而推辞、拒绝者,扣罚20元/次。

1.2.3上班期间工作拖拉,积极性差,屡教不改者,扣罚20元/次。

1.2.4不接受工作指导,一意孤行,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扣罚20元/次。

1.2.5自身工作完成的前提下,不服从调度、不协助同事工作的,扣罚20元/次。

1.2.6工作方法不当,不听指引,延误时机者,扣罚20元/次。

1.2.7工作态度差,上班期间情绪化,造成不良影响者,扣罚20元/次。

1.2.8离岗、串岗等脱离岗位,不务正业者,扣罚20元/次。

1.3专业要求类

1.3.1责任范围内,苗木生长出现小面积(50平方米以内)黄叶、未及时清理的,扣罚20元/次。

1.3.2责任范围内苗木成活后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死苗,乔木类直径在5-10cm的扣罚100元/次,灌木类死苗每株扣罚50元/次;地被类每平方扣罚30元/次。

1.3.3修剪、造型植物和地被植物以原平面高度作为参考值,超过30cm未修剪的扣罚20元/次,另草坪超过6-8cm未修剪的扣罚10元/次。

1.3.4管护区域内未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或杂乱无章者扣罚10元/次。

1.3.5病虫害出现后不及时上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小面积(50平方米内)损失的,扣罚50元/次。

1.3.6未及时喷灌淋水,造成植物小面积(50平方米内)缺水而焉萎者,扣罚10元/次。

1.3.7因人为操作不当或故意,造成植物或人员轻微损伤的,扣罚30元/次。

1.3.8责任范围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或杂乱无章的,扣罚10元/次。

1.3.9责任范围内,未有部门经理批准,杂草丛生未清除的,扣罚20元/次。严重违例

2.1工作纪律类

2.1.1凡上班、会议、活动或其他召集中,累计在1个月内迟到、早退达到3次及以上的,作旷工1天并扣罚200元/次。

2.1.2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或通过禁行区域,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100元/次。

2.1.3不务正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罚300-500元。

2.1.4上班期间睡觉、吃东西或非工作需要醉酒上班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200元/次。

2.1.5私自处理拾获财物,欺瞒不报的,扣罚100元/次。

2.1.6上班期间发生争吵、谩骂、斗气等影响工作的,扣罚200元/次。

2.1.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私藏、偷盗公司、部门或个人财产或生产工具等,蓄意损坏或带走的,照价赔偿并扣罚300元。

2.1.8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故意不接听工作电话或关机的,在1个月内发现超过2次的,扣罚100元。

2.1.9上班期间侮辱、造谣、诬告、斗殴、恐吓、威胁、危害上司、同事或下属的,扣罚300元/次。

2.1.10上班期间擅离职守,在1个月内发现超过2次的,扣罚200元。

2.1.11上班期间聚众聊天、造谣是非、拉帮结派或从事任何不利于集团、部门或个人等以及未经批准的活动,扣罚200元/次。

2.1.12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行贿他人或挪用、侵吞集团、部门或个人财产等,扣罚500元。

2.1.13有不道德行为或耍流氓等猥亵行为的,扣罚300元。

2.1.14触犯国家政策和法令法规、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构成事实等的,作辞退除名处理。

2.2工作绩效类

2.2.1无特殊情况下,抵触、拖延或故意不按时按质完成所下达工作任务的,扣罚100元/次,在1个月内出现超过2次或以上的,扣罚300元。

2.2.2在1个月内,无正当理由,超过2次不服从上司工作指派而推辞、拒绝甚至造成严重损失或延误的,扣罚300元。

2.2.3上班期间工作拖拉、积极性差、精神萎靡、无心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等,扣罚200元/次。

2.2.4不接受工作指导,一意孤行,不符合工作要求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扣罚300元/次。

2.2.5对工作或、入职登记、书面材料、生产管理数据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谎报误导等的,扣罚300元/次。

2.2.6工作方法不当或失职,不听指引,延误时机者,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扣罚300元/次。

2.2.7工作态度差,上班期间情绪化,造成恶劣影响,甚至屡教不改的,扣罚300元/次。

2.2.8离岗、串岗等脱离岗位,不务正业者,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延误,在1个月内出现2次及以上的,扣罚300元。

2.2.9工作失误或不力,造成同事、上下属或其他部门较大投诉的,扣罚200元/次。

2.2.10工作经多次指导无改善,工作效能无法达到部门要求的,扣罚200元/次。

2.3专业要求类

2.3.1责任范围内,苗木生长出现较大面积(50-200平方米内)甚至大面积的黄叶、未及时清理的,扣罚200元/次。

2.3.2责任范围内苗木成活后如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死苗,乔木类直径在10-20cm的扣罚200元/次,直径在20-30cm的扣罚500元/次,直径在30cm以上的扣罚500-1000元/次。

2.3.3修剪、造型植物和地被植物以原平面高度作为参考值,超过50cm未修剪的扣罚100元/次,另草坪超过10cm未修剪的扣罚100元/次。

2.3.4管护区域在1个月内超过2次发现未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或杂乱无章的,扣罚100-300元。

2.3.5病虫害出现后不及时上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较大面积(50-200平方米内)甚至范围更广的损失,扣罚200-500元/次。

2.3.6未及时喷灌淋水,造成植物较大面积(50-200平方米内)甚至范围更广的缺水而焉萎者,扣罚50元/次。

2.3.7因人为操作不当或故意,造成植物或人员较大损伤的,扣罚300元,并负责赔偿人员损伤的全部费用。

2.3.8责任范围内,垃圾在1个月内超过2次不及时清理或杂乱无章的,扣罚100元。

2.3.9责任范围内,未经部门经理批准,造成环境破坏、影响园区美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扣罚50-300元/次。惩罚形式

3.1口头警告

适用于初次和轻度“一般违例”者。

3.2通报批评

适用于两次违反惩罚条件者,在部门内部通报批评或上报集团公司批评。

3.3扣罚薪金

适用于两次或以上违反惩罚条件者,在每月的员工工资里扣罚相应的金额。

3.3辞退除名

适用于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法规,严重触犯规章制度或两次及以上触犯“严重违例”,或经考察不能胜任工作者。惩罚标准

4.1 “一般违例”的惩罚标准

a)初次违反给予口头警告及扣罚薪金;

b)两次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及扣罚薪金;

c)可视具体事件和情节的严重程度,一经违例给予辞退除名并上报集团公司处理。

4.2 “严重违例”的惩罚标准

a)初次违反给予通报批评、扣罚薪金;

b)两次违反给予扣罚薪金、或辞退除名;

c)可视具体事件和情节的严重程度,一经违例给予辞退除名并上报集团公司

处理。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在旅游产业园花木公司实施,适用于本部门的科员及以上人员、承包班组负责人、其他用工等。凡本条例未涉及的内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鸿艺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条款执行。

工厂奖惩条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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