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
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精选7篇)
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 第1篇
线性代数考试复习提纲、知识点、例题
一、行列式的计算(重点考四阶行列式)
1、利用行列式的性质化成三角行列式
行列式的性质可概括为五条性质、四条推论,即七种变形手段(转置、交换、倍乘、提取、拆分、合并、倍加);三个为0【两行(列)相同、成比例、一行(列)全为0】
2、行列式按行(列)展开定理降阶
行列式等于它的任一行(列)的各元素与其对应的代数余子式乘
n ,积之和,即Dai1Ai1ai2Ai2...ainAin
i1,2,...n , Da1iA1Ai2...aniAni
i1,2,...iai222404135例
1、计算行列式
312320
51二、解矩阵方程
矩阵方程的标准形式:AXB
XAB
AXBC
111若系数矩阵可逆,则XA1B
XBA
XACB
切记不能写成XA1B1C或X求逆矩阵的方法:
C AB1、待定系数法ABE(或BAE)
2、伴随矩阵法A11A
A其中A叫做A的伴随矩阵,它是A的每一行的元素的代数余子式排在相同序数的列上的矩阵。A11AA12...A1nA21...A22...A2nAn1...An2 .........Ann初等行变换EA1
3、初等变换法AE例
2、解矩阵方程31561416X 527891001011111B20例
3、解矩阵方程 XAXB,其中 A
10153
三、解齐次或非齐次线性方程组
设Aaijmn,n元齐次线性方程组AX0有非零解r(A)n
n元齐次线性方程组AX0只有零解r(A)n。
当mn时,n元齐次线性方程组AX0只有零解A0。
当mn时,n元齐次线性方程组AX0有非零解A0。
当mn时,齐次线性方程组一定有非零解。定义:设齐次线性方程组AX0的解1,...,t满足:(1)1,...,t线性无关,AX0的每一个解都可以由1,...,t线性表示。(2)
则1,...,t叫做AX0的基础解系。
定理
1、设Amn,齐次线性方程组AX0,若r(A)rn,则该方程组的基础解系一定存在,且每一个基础解系中所含解向量的个数都等于nr。
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xk11...knrnr
k1,...kn,rR 设Aaijmn,n元非齐次线性方程组AXB有解r(A)r(A)。
唯一解r(A)r(A)n。
无数解r(A)r(A)n。
无解r(A)r(A)。
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通解xk11...knrnr,k1,...kn,rR
x1x22x3x40例
4、求齐次线性方程组2x1x2x3x40的通解
2x2xx2x01234x1x23x3x41例
5、求非齐次线性方程组3x1x23x34x44的通解。
x5x9x8x0234
1四、含参数的齐次或非齐次线性方程组的解的讨论
xyz0例
6、当为何值时,齐次线性方程组xyz0有非零解,并求解。
2xyz02x1x2x32例
7、已知线性方程组x12x2x3,问当为何值时,它有唯一
xx2x2312解,无解,无穷多解,并在有无穷多解时求解。
五、向量组的线性相关性
1,2,...,s线性相关1,2,...,s(s2)中至少存在一个向量能由其余
向量线性表示。
存在不全为0的数k1,k2,...,ks使得k11k22..kss0。
k11列行k21,2,...,s0有非零解
k1,k2,...,ks20有非零解
......kssk1k///20有非零解
1,2,...,s...ksr1,2,...,ss
r1/,2/,...,s/s
1,2,...,s线性无关1,2,...,s(s2)中任意一个向量都不能由其余向量线性表示。
若k11k22..kss0,则k1k2...ks0。
k11列行k
21,2,...,s0只有零解
k1,k2,...,ks20只有零解
......kssk1k///2,,...,0
r1,2,...,ss
12s...ks///
r1,2,...,ss
特殊的,n个n维向量1,2,...,n线性相关1,2,...,n0或
12...0。
n12...n个n维向量1,2,...,n线性无关1,2,...,n0或
0。
n例
8、已知向量组1t,2,1,22,t,0,31,1,1,讨论t使该向量组(1)线性相关
(2)线性无关
六、求向量组的秩,极大无关组,并将其余向量用极大无关组线性表示
设向量组A:1,2,...,s,若从A中选出r个向量构成向量组
A0:i1,i2,...,ir满足:
(1)A0线性无关
A中的每一个向量都能由A0线性表示,(2)
条件(2)换一句话说A的任意r1个向量(若有的话)都线性相关,或者说从A中向A0任意添加一个向量(若有的话),所得的向量组都线性相关。
则A0叫做A的极大线性无关向量组,简称极大无关组。向量组的极大无关组所含向量的个数叫做向量组的秩,记作r1,2,...,sr 求向量组的秩的方法:(1)扩充法
12(2)子式法
1,2,...,mnm ...mmn最高阶非0子式的阶数就是矩阵的秩,也就是这个向量组的秩,并且这个子式的行(列)对应的原向量组的向量就是这个向量组的一个极大无关组。
(3)初等变换法
同法二构成矩阵,对矩阵进行初等变换。例
9、设向量组
1(1,2,1,3),2(4,1,5,6),3(1,3,4,7),4(2,1,2,3)
求(1)向量组的秩;
(2)向量组的一个极大线性无关组,并把其余向量用这个极大线性无关组线性表示。
七、相似矩阵的性质与矩阵可相似对角化问题
P1APB
相似矩阵的性质:
1、相似矩阵有相同的特征多项式,从而有相同的特征值,行列式,迹。特征值相同是两个矩阵相似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2、相似矩阵有相同的秩。秩相等是方阵相似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
3、相似矩阵有相同的可逆性,当它们可逆时,它们的逆矩阵也相似。
4、若A与B相似,则Ak与Bk相似,kN,则(A)与(B)相似。
Bk(P1AP)kP1APP1AP...P1APP1AkP
12相似 An与nAn有n个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p1,p2,...,pn,且以它们为列向量组的矩阵P使P1AP,1,2,...,n分别为与p1,p2,...,pn对应的An的特征值。
若An有n个互不相等的特征值1,2,...,n,则An一定与12相似。nAn与相似对应于An的每个特征值的线性无关的特征向量的个数等于该特征值的重数。
nr(EA)k
其中k为的重数
1245002x2B0y0例
10、设矩阵A与相似 004421(1)求x与y;
(2)求可逆矩阵P,使P1APB。
001例
11、设A11a,问a为何值时,矩阵A能相似对角化。
100 例
12、设三阶矩阵A的特征值为11,22,33,对应的特征向量依次为11,1,1,21,2,4,31,3,9,求矩阵A。
例
13、设三阶实对称矩阵A的特征向值1,1,1,与特征值1对应的特征向量为11,1,1,求A。
///
八、化二次型为标准型,并求所用线性变换的矩阵
22例
14、化二次型f(x1,x2,x3)x15x26x234x1x26x1x310x2x为标准3型,并求所用可逆线性变换的矩阵。
例
15、化二次型f(x1,x2,x3)2x1x22x1x36x2x3为标准形,并求所用可逆线性变换的矩阵。
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 第2篇
1、第四章商品归类,占的分值是40-45分左右。出题方式是给出20个商品名称,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找到正确的商品的8位数编码,将这8个数字相加,求得的和在答题卡上涂上。例题:
2、洗衣皂经查商品编码为3401.1910,将这8位数字相加,即:3+4+0+1+1+9+1+0=19,将答题卡上两行0-9数字框涂成
3、0六大归类总规则也会以单选题、多选或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占的分值是2-3分。
4、《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中查找编码。大家不要在书上做记号,否则以作弊论处。今年要用的编码书。
5、《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共是21类97章,目录要熟悉,在考试的时候看到所给出的商品名称,要能够判断出它是21类中的哪一类,根据目录找到其所在的一个大致的章节。第1类到第4类是农副产品,从第5类到22类是工业品。
6、21类商品:重点类(章)是:第六类、第十一类和第十六类其次是:第一类、第四类和第十五类
7、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1)、确定所给出的商品名称的中心词,判断所归入的类、章(21类97章)。(2)、查阅类注、章注(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和注释,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接下来确定一级子目,有二级子目则继续往下查,依次确定二、三、四级子目。(4)、如无规定则运用归类总规则来确定品目。例:重量为1000克的活火鸡,供食用a、第一步,找到所在的类、章。火鸡是活动物,归第一类第一章。b、查阅类注、章注没做说明。(即查阅第一类的类注和第一章的章注,不属于本章不包括的情形。因此可归入第一章)c、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即查阅第一章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活火鸡属于家禽类,在0105就可以找到家禽。)d、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
8、商品的8位数编码(例如:0105.9994)前两位表示项目所在章(01指的是第一章的内容),3、4位表示在该章的排列顺序号,第5位表示的是它的一级子目,第6位表示二级子目,依次类推。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注意同一数级的子目才能进行比较。※要先判断它的一级子目。再到二级子目,依次类推。在商品名称前面都有一个横杠,表示1级子目表示2级子目,表示3级子目,表示4级子目。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例:流动马戏团演出的大象1、第一步,先根据其中心词,确定要查找的商品是大象,大象是活动物,根据目录中的标题初步判断归第一类第一章。2、接下来,查阅类注、章注。(在第一章章注三,可以看到,第一章不包括95.08的活动物。95.08指的是流动马戏团、流动动物园)。根据章注意就可以知道,本题不能归入第一章,而是归入第95章9508.1000。第一节本国子目。
第三节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新增内容)
一、归类的依据(重要考点)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归类的申报要求
1、海关总署制定了《规范申报目录》,自5月1日起施行。
2、《规范申报目录》按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品目顺序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在品目级和子目级列出了申报要素。在报关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三、归类的修改
海关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名称编码不正确的,按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根据《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删除。
四、预归类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一)预归类申请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向直属海关提出申
(二)预归类受理和预归类决定
1、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发预归类决定书。
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 第3篇
笔者把这一知识点分为两部分给学生归纳复习:
一、结合实例分析生物的进化
1.生物保护色的基本概。
首先, 掌握其概念是动物的体色与周围环境的色彩非常相似, 人们把这种体色称为保护色。 作用是, 具有保护色的动物不容易被其他动物和天敌发现, 有利于它躲避敌害或者捕食猎物。 比如说, 在水草丛生的池塘中的青蛙, 它身体的颜色为绿色, 但是在没有水草的水沟中或其他地方, 青蛙身体的颜色则变为灰色, 这是其本能的体现。
2.保护色研究过程。
笔者结合两种生物保护色的变化领着学生探索, 一是桦尺蛾体色变化的研究, 在1850年, 在地球环境大部分没有被污染的情况下, 桦尺蛾大多数体色为浅色型, 树干上长有地衣, 浅色的桦尺蛾栖息在树干上不容易被捕食者发现, 此时, 浅色的体色成了它们的保护色;到了1950年, 地球环境受到煤灰的污染, 地衣被杀死, 树干成了黑褐色, 于是大多数桦尺蛾的体色变成了深色, 这样, 深色的桦尺蛾生活在树干上, 便不会很容易地被天敌发现, 深色的体色成了这种生物的保护色。 二是桦尺蠖成虫的体色变化的研究。 这种生物的体色有深浅之分, 而且这两种不同的体色都是可以遗传的, 受其基因的控制。 在环境良好时, 浅色不容易被敌害发现, 浅色便成了这种生物的保护色, 生存的机会变得多起来, 容易起来, 其繁殖的后代数量便很多;随着社会的发展, 环境被污染时, 树皮由于裸露, 被环境污染成了黑褐色, 于是深色的桦尺蠖不容易被天敌发现, 深色成了它们的保护色, 其生存的机会多起来, 繁殖的后代多起来。 综上所述,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就是生物产生的变异是不定向的, 当环境发生变化时, 其中不利的变异会逐渐被淘汰掉, 而有利的变异则会被生物逐渐不断积累, 导致生物物种不断朝着有利于生物生存的更好的状态发展, 使生物的物种不断保留下来。
3.为加深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设置探究性问题色研究。
教师首先给提出问题:动物的保护色是如何形成的? 然后给学生作出假设, 动物保护色的形成是动物通过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不断进化的结果。 再次, 制订探究计划, 让同学们分成几组, 分别拿着红、粉红、蓝、绿、黄等小纸片若干, 同时准备彩色布料, 要注意彩色布料与小纸片的颜色有一致的。 以小组为单位, 组长是监督者, 其他组员是捕食者, 而拿着小纸片的学生则是猎物, 通过捕食者捕捉猎物的游戏, 体会保护色对生物的保护作用, 从而得出前面假设结论动物保护色的形成是动物通过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不断进化的结果的正确性。
二、是自然选择
一是掌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 主要内容包括四点: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遗传变异和适者生存。
二是把握自然选择。 其概念是自然界中的生物, 通过积累的生存斗争, 适应者生存下来, 不适应者被淘汰, 这就是自然选择。
三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促使新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形成。 自然选择是一个长期的、缓慢的、连续的过程, 通过一代代的生存环境的选择作用, 物种变异便定向地朝着一个方向积累, 于是性状逐渐和原来的祖先不同了, 便形成了新的物种, 由于所处的环境的多样性, 经过自然选择就形成了生物的多样性。 但是需要让学生们掌握, 遗传和变异是生物物种进化的基础, 是生物进化的内因, 而自然选择则是生物进化的动力, 是生物进化的外因。 生物的进化发展就是在这种内因、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形成了丰富多彩的生物世界。 教师要提醒学生, 自然选择使不断变化的生物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因此生物进化仍然在不断进行, 生物永远在发展进化的过程之中, 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之上, 这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 世界是不断联系的, 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四是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其他认识。 生物在繁衍过程中, 会不断产生变异, 其中的许多变异是能够遗传的, 这些不断发生的变异是生物进化的基础;生物在生存过程中, 既要与自然环境作斗争, 又要与其他生物和自己的天敌作斗争;在生存斗争中, 具有有利变异的生物个体生存下来, 即适者生存, 而具有不利变异的生物个体则会被淘汰, 这便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是一个长期并且连续的过程, 只有经过许多代的选择, 逐渐积累有利变异, 才能形成新的物种, 所以生物永远在发展进化的过程之中, 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
最后, 利用长颈鹿的形成原因说明以上问题, 长颈鹿的祖先存在个体差异, 有的长颈鹿的颈和前肢长一些, 有的则相对短一些, 而颈和前肢的长短是可以遗传的。 这一物种在食物繁盛、丰富时期, 所有生物个体都因能获得足够的食物而生存下来, 但是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青草缺乏, 食物不够充足, 颈和前肢比较长的长颈鹿能够吃到树上高处的叶子, 在生存斗争中就能容易获得食物而生存发展下来, 并且繁殖后代。 那些颈和前肢较短的生物个体, 在这种环境发生变化时, 由于得不到充足的食物而被环境淘汰了。 这样, 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和遗传积累就形成了现在这样的长颈鹿物种。
在学习自然选择的同时, 教师还要让学生对人工选择的问题稍作了解, 人工选择是根据人们的需求和爱好, 对生物发生的变异进行不断的选择, 从而使其形成生物新物种的过程。教师可以举例: 蛋鸡的形成就是由于原鸡在不同的饲养条件下, 根据人们的需求、爱好选择产生了变异, 留下了产蛋多的鸡, 再经过数代的选择和遗传积累, 便形成了蛋鸡。
我国报关员考试现状分析及建议 第4篇
[关键词 ] 报关员考试 通过率 培训
序言
我国加入WTO以来,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迅速成长,新的贸易方式和通关形式不断出现,社会对专业从事进出口贸易报关人才的需求量急增,报关员作为向社会提供专门化服务的职业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由于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未来社会对报关员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报关员考试现状
由于报关员现有人数与市场需求之间尚有较大缺口,近年来报关员报考异常火爆。2008年,国家正式实施学历要求的政策,要求报考者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受此影响,报关员报考人数有所减少,但2009年、2010年报考人数依然突破20万。然而,报关员考试通过率却很低。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近几年我国报关员报考及考试情况如表1所示。
根据表1,近几年报关员考试的通过率基本保持在10%左右,远低于国内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率。这在客观上成为目前报关员紧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2、现行报关员考试模式分析
2.1试题题型基本情况
自2000年开始,报关考考试总分为200分,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但题型呈现多元化,更倾向于实际操作水平的测试。至今,考试题型业已基本成熟稳定。表2列出的是目前的考试基本题型和相关要求。(见表2)
2.2 知识分布概况
报关员考试内容比较宽泛,知识涵盖面广。目前备考者采用的教材为海关总署出版的专用教材,其编写与考试大纲较为一致。根据2008—2010年报关员考试试题,各部分知识的分布情况如表3所示。
图1 报关员资格考试知识点分布情况
图1只是对近三年的试题情况加以分析所得,具体情况可能随着命题人的思路有所波动,在分值方面有较小的偏差,但总体趋势基本稳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3、报关员资格考试的特征
3.1 专业性强,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
(1)报关程序的程序化和复杂化相结合
不同类型的海关监管货物都有其固定的报关程序,而针对某一具体海关监管货物,其报关程序的各个环节又存在着繁多而复杂的规范和要求。
(2)商品归类的标准化和协商化相结合
商品归类的依据是世界海关组织制订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据此,多数商品归类比较容易。但由于商品种类繁多,很多商品归类还是模棱两可。因此商品归类是一项技术高难度的业务。
(3)报关单填制的规范化和综合化相结合。
报关单填制有其规定的填写规范,但并非意味懂得填制规范就能填好报关单,其难点在于报关单有些栏目可以从所给的文字资料和相关单据中搜寻到相关信息,而有些栏目则是需要利用综合实务知识根据已经填写的相关栏目进行逻辑推理。
3.2 题量大,题型设置侧重综合应用能力考查
报关员资格考试题量很大,共计165道小题;同时,题型比较复杂,命题思路和命题方法极为灵活。而考试时间仅有180分钟,考生在答题过程中思考的时间较少。虽然每道小题分值小,知识分布却广,涵盖了教材的大部分章节。通过上述对近几年的试题分析来看,命题重点倾向于加大对考生利用多个知识点进行综合分析的应用能力的考查力度。
3.3 知识面广,知识体系复杂
报关考试涉及的内容涵盖了海关相关法律法规、报关概述、海关管理、对外贸易管制、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进出口税费及其计算、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和国际贸易实务等多门学科的知识。这些知识之间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由此构成了错综复杂的报关知识体系。
3.4 教材出版时间滞后,内容更新较快
报关考试的时间基本固定于每年的11月,网上报考时间大约为每年的6月份,由中国海关出版社修正出版的教材要到7月份才出版,考生真正获得教材的时间还要更晚一些。所以,教材拿到手后再开始复习对大多数考生来讲时间过于紧张,教材出版时间明显滞后。同时,部分内容,如商品归类和报关单填制规范等,每年都有更新调整。
3.5 部分题型的设计较为苛刻,考试技巧要求高
考试得分难是报关员考生的共同感觉。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题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张。二是由于其独特的题目要求,使得很多缺乏作题技巧的考生大量失分。例如判断题的评分标准是“答对得,不答不扣分,答错倒扣分”,这种特殊的答题要求,给考生造成不少障碍。许多考生要么没搞清楚答题要求,要么是由于思维惯性导致本该少失分的题目双倍失分。因此要求考生必须具备较高的考试技巧。
4、改善报关员考试现状的几点建议
4.1 对报考考生实施强制培训制度的建议
强制培训需要主管机关在报名条件中,在对学历基础加以要求的基础上,加入强制培训的要求。要求报考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为正规报关院校的毕业生,或者到认可的培训机构参加必要的培训,考试时必须提供合格的学历证明或培训证明。
目前,报关员培训市场比较混乱,有条件优越的相关院校,也有毫无规范可言的短期培训班。建议主管机关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制订统一的标准,并进行审核。关于培训机构的资质,建议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场地和设施,主要侧重于标准教室、相关教学设施、相关法规、文件和资料等硬件设施;
(2)培训师资;
(3)相对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
主管机关对审验合格的培训机构予以公布,即可允许其进行相关培训。在培训开展过程中,主管机关应予以有力的监管,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可根据培训结束后的通过率情况、培训学员的反馈信息、日常检查情况等因素,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实施等级管理制度,以促进其健康地发展。
4.2 改进和完善培训方式
基于上述对考试试题的分析和考试特征的阐述,为确保培训质量,报关员考前培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配备雄厚的师资力量
师资水平是确保培训效果的重要因素。选拨培训教师时,应着重考查其是否具备下列素质:
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耐心;
熟悉教学流程,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熟知报关整体知识体系和编码书结构;
持有报关员证,了解报关实践业务流程,具备报关实际操作能力;
熟悉考试的特点,能够对考试大纲和试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报关培训的高效方法;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迅速抓住教材每年的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
(2)合理安排培训教学计划
报关员培训教学计划的制订,应兼顾以下各个方面:
实用性,即充分考虑报关工作的需要,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应试性,即把握考试规律,掌握考试技巧,成功应对考试;
合理性,即课时分配要合理,使学员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同步提高。
(3)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报关员培训学习中,学员的组成比较复杂,其学历水平、专业基础导致同一个培训班级学员的参差不齐。因此,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应注意分析学员特点,因材施教。同时,针对专业知识的枯燥性,可以灵活地采用教学方法,如图表、图形展示,联想记忆,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多种教学方法,并结合幽默的语言、声调、手势、表情等来综合表达课程内容,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4)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参加报关考试培训的学员基本上由在校大学生和在职人员两部分人群组成,各存在着优劣势。在职人员学习的目的性强,主动性高,但是时间比较紧张,记忆力和理解力相对学生群体而言较差;大学生群体虽然时间充裕、精力充沛但缺乏社会阅历难以感受竞争的激烈,因而学习的主动性和目的性相对在职人员较差。而良好的学习氛围能使全班同学受到感染和熏陶,潜移默化地促使全班同学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因此良好学习氛围的营造是必不可少的。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可以采取分组讨论、相互补课、相互点评作业、建立班级QQ群和同学录等方式加强交流,使班内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共同实现学习目标。
5、结束语
报关员职业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货物通关的顺利与否,而资格考试是决定报关员素质的第一关,考前培训是决定其是否能顺利“过关”的重要因素,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主管机关、企业、培训机构、报考考生,是决定报关员资格考试和综合素质高低的不可或缺的链条,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改善现有的考试状况和报关员的业务素质。
参考文献:
[1] 余根深, 蒋慧贤. 报关原理与实务[M].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6.
[2] 安东平. 报关员资格考试特征分析与培训方法探讨. 对外经贸实务.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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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考试复习知识点及例题 第5篇
一.分子动理论:
1:物体是由大量的分子组成.各种公式表达:
规定符号如下:m0:分子质量,V0:分子体积,M:摩尔质量,Vmol:摩尔体积,m:质量,V:体积,ρ密度,NA,阿伏伽德罗常数,N:分子个数,n:物质的的量填空:
M= NA m0, m=n M, Vmol =NA V0, V= n Vmol,,N
注意区别固体液体与气体V0的意义:
对固体液体而言,V0代表固体液体的分子实际体积,所以固体液体分子的直径公式表达为mVm0V0,N= n NA,m=ρV, M=ρVmol 6V0
。对液
体而言,V0代表气体的分子占据空间的体积,不代表气体分子实际体积,所以气体分子间距的公式表达为0
2.分子永不停息地做无规则的热运动,大量液体或气体分子无规则热运动对固体小颗粒的撞击,形成布朗运动。布朗运动与微粒大小和温度两个因素有关。
3:分子间有相互作用力:
填空:①分子间同时存在引力和斥力的作用
②分子间的引力和斥力同时随分子间的距离r的增加而减小,但斥力的变化比引力_快,③当r=r0,f引=f斥,合力为0。当r
4:气体分子运动的统计规律: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图像的规律为:在一定温度下,气体分子速率分布表现出中间高,两头低的分布规律,当温度升高时,分布图像的峰值向速度大的一方移动,而且峰值变小
5.气体的压强是大量气体分子持续作用在容器壁上形成的,气体分子向各个方向运动概率相同,撞击效果相同,所以气体内部压强处处相等
微观上,气体分子运动平均动能越大,宏观上,温度T越高,引起两个效果,1,每次气体分子与容器壁的撞击力越大,2,单位时间单位面积上气体分子撞击的次数越多
微观上,分子密度(分子密集程度,单位体积的分子个数,可以表达成NV)越大,引起的效果为单位时间单位面积上气体分子撞击的次数越多,为了改变分子密度,在N不变的情况下,宏观上改变体积V.可以发现,气体压强P宏观上与温度T与体积V有关,6.单个分子热运动的动能,我们不关心。大量分子动能的平均值,叫做平均动能。A,B两种物质,分子平均动能相等,若分子质量m0A>m0B,则分子热运动平均速率vA 7.分子势能是分子间相对位置决定的势能。微观上,r 宏观上,分子势能与物体的体积有关。但是分子势能并非随体积增大单调变化。(不能说体积是分子势能的标志) 当一个分子从远处(10r0)向一个固定分子靠近的过程中,随着距离减小,r>r0,分子力为引力,做正功,分子势能减小,分子动能增加。当r=r0,分子力等于0,分子势能最小,分子动能最大。当r 8.内能:物体中所有分子热运动动能与分子势能的总和。内能是宏观量,所以没有分子内能的说法。宏观上,物体含有的分子数目与物体的物质的量或质量有关,分子热运动的平均动能与温度有关,分子势能与体积有关。所以物体的内能与三者有关。 但是即便两种物质质量,温度,体积都相等,内能也不一定相等,原因在于两者分子质量不一定相等,分子数目就不一定相等。 改变内能的方式有做功和_热传递。效果上,两者是等效的。但是本质不同,做功是其他形式的能与内能的转化,热传递是内能在物体间或物体不同部分的转移。 热传递的方向是从高温到低温,而与两个物体内能的多少无关。 内能与机械能毫无关系。内能是物体内部热运动的能量,机械能是物体机械运动的能量。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热胀冷缩现象中,温度发生了变化。若温度升高,体积增大,分子平均动能增加,分子势能增加。 物态变化中,如果晶体熔化,固液并存状态,温度不变,是吸热过程,分子平均动能不变,分子势能增加,内能增加。 如果晶体凝固,固液并存状态,温度不变,是放热过程,分子平均动能不变,分子势能减少,内能减少。 二.固体液体气体 9.固体内部微粒在分子间作用力作用下,在平衡位置附近做微小振动。固体可分为晶体与非晶体。晶体又分为单晶体和多晶体。 晶体内部微粒结合方式有三种,通过离子键结合的是离子晶体,通过共价键结合的是原子晶体,通过金属键结合的是金属晶体。因此单晶体与多晶体具有固定熔点。 单晶体内部微粒排列有规律,宏观上表现有各向异性,具有规则的几何外形。 多晶体内部有许多晶粒,每个晶粒内部微粒排列是有规律的,体现各向异性,但是晶粒排列是杂乱的,所以相互抵消,多晶体宏观上表现各向同性,不具有规则的几何外形。 非晶体内部微粒排列是杂乱的,宏观上表现有各向同性,不具有规则的几何外形。玻璃可以磨出规则外形,但是不是晶体。 单晶体,多晶体,非晶体不是绝对的,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食盐(无机物),明矾(无机物),糖(有机物),味精(有机物),雪花,水晶(主要成份二氧化硅),石英(主要成份二氧化硅),云母(金属矿石)是晶体。固态金属金,银,铜,铁都是晶体。蜂蜡,松香,沥青,橡胶,玻璃(主要成份二氧化硅)都是非晶体。 10.液体和气体的接触表面叫做表面层,表面层分子分布比液体内部密集。表面层分子间是分子引力,宏观上表现为表面张力。 表面张力的方向与表面层相切,使得液体表面有收缩的趋势。液体表面像一张绷紧的弹性膜,可以对小物体(昆虫,硬币)提供支持力(这个力不是浮力)。表面张力也使得液滴表面呈球形。由于重力影响,呈椭球体,液滴越小,越接近球体。 可以在液体表面滴入酒精,洗衣粉以减小表面张力。 表面层分子与液体内部分子比较有较大的势能。 液体与固体接触表面叫做附着层,附着层中的液体分子受液体内部的吸引力叫做内聚力,受固体分子的吸引力叫附着力。 如果内聚力大于附着力,附着层分子比内部稀疏,分子间体现引力,使附着层有收缩的趋势,形成不浸润现象。 如果内聚力小于附着力,附着层分子比内部密集,分子间体现斥力,使附着层有扩张的趋势,形成浸润现象。 浸润与不浸润现象取决于两者的性质。同一种液体,对一些固体是浸润的,对另一些固体是不浸润的。浸润液体与毛细管内壁接触时,附着层液体沿管壁上升,造成表面层呈凹形。表面张力对液体产生提拉作用,直到与升高的液柱重力达到平衡。 不浸润液体与毛细管内壁接触时,附着层液体沿管壁下降,造成表面层呈凸形。表面张力对液体产生向下的作用。 毛细管越细,毛细现象越明显。 11.液晶既具有晶体的各向异性,也具有液体的流动性和连续性。按分子排列情况可以分成向列,近晶,胆甾三种类型。 外加电压控制向列型液晶的分子排列,改变光线强弱,可以制造液晶显示器。胆甾型液晶在温度改变时会改变颜色,可以用以测温度。 12.理想气体状态方程为PV=nRT 在温度不太低,压强不太大情况下,实际气体氢气,氧气,都可以近似视为理想气体。 气体的三个状态量为压强,体积,温度,通过控制变量法,控制一个量不变,研究另外两个量的关系。一定质量的气体,温度不变,压强与体积成反比,叫做玻意耳定律。记作p1V1=p2V2。一定质量的气体,体积不变,压强与温度成正比,叫做查理定律。记作p1 T1=p2T2。一定质量的气体,压强不变,体积与温度成正比比。记作V1V2=T1T2。此处温度为热力学温度T,它与摄氏温度t的关系为T=t+273。 13.气体定律的图像研究:在下图中,不同的等温线T1 14.初中阶段,液体压强可表述为:“液体内部向各个方向都有压强,压强随液体深度的增加而增大,在同一深度产生的压强大小与液体的密度有关,密度越大,液体的压强越大。”液压的公式为P=ρgh 连通器原理:同一种液体(中间液体不间断),的同一水面上的压强是相等的.如图所示,封闭气体的压强pc=pd.帕斯卡定律:外界加在密闭的静止液体上的压强,能够大小不变地由液体向各个方向传递.如图所示,两端封闭的U型管,封闭两部分气体压强分别为p1,p2的关系为: p1+ρgh =p2 标准大气压:1atm=760mmHg=76cmHg =1.01×10Pa 15.用固体(如活塞)封闭在静止的容器中的气体的压强计算:(大气压记作p0) 若对活塞进行受力分析,(截面积S)则封闭气体压强p= p0+F/S 如图所示,汽缸质量为M,活塞质量为m截面积为S, 大气压为p0, 气缸光滑,当活塞缓慢上提,刚离开地面时,对汽缸进行受力分析,则封闭气体压强p= p0-Mg/S 三.热力学定律 16.写出热力学第一定律的表达式:⊿U=W+Q.物体从外界吸热,Q取正值,物体向外界放热,Q取负值,外界对物体做功,W取正值,物体对外界做功,W取负值,内能增加,⊿U取正值,内能减少,⊿U取负值。热力学第一定律是能量守恒定律在热现象有关的过程中的表现形式。热力学第一定律又可以表述成第一类永动机是不可能实现的。 17.普通气体内能与质量,温度和体积有关。温度是平均动能的标志,体积与分子势能有关。当设气体的分子势能严格为0,气体即为理想气体。理想气体的内能就是所有分子热运动动能之和。此时,理想气体的内能与体积无关。当理想气体质量一定时,温度越大,内能越大。 气体膨胀,对外做功,气体压缩,外界对气体做功。5 理想气体等温膨胀过程:温度不变,内能不变,体积增大,对外做功,根据⊿U=Q+W.W取负,Q取正。根据玻意耳定律,压强减小。 理想气体绝热膨胀过程:Q=0,体积增大,对外做功,根据⊿U=Q+W.W取负,⊿U取负。内能减少,温度下降,分子平均动能减小,体积增大,分子密度减小,所以压强减小。 18.系统回到原来的状态,同时消除对原来过程对外界的一切影响,则原来的过程叫可逆过程。反之,叫不可逆过程。不可逆过程具有方向性。 热传递具有方向性:热可以自发地从高温物体传递到低温物体,不会自发地从低温物体传递到高温物体,如果引起外界变化,热可以从低温物体传递到高温物体。这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克劳修斯表述。实际的应用例子是制冷机。 功热转化的方向性:功可以自发变成热,热不能自发地变成功(机械能可以自发地转化成内能,内能不能自发地转化成机械能),如果引起外界变化,热可以变成功。这就是热力学第二定律开尔文表述。实际的应用例子是热机。 热力学第二定律又可以表示为第二类永动机是不可能制成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反应了熵增加原理。注意表述中强调的是“自发”,而非“完全”,热不能自发变成功,但是热可以完全变成功。理想气体等温膨胀的过程,热完全变成功,但是引起外界变化,即系统体积改变了。 19.能量守恒定律与熵增加原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能量守恒定律强调了总能量不变,而熵增加原理强调了总熵必然增加。熵是用来量度系统无序程度的物理量。熵增加原理的表述:在孤立系统中(指与外界无能量与物质交换的系统),一切不可逆过程必然朝向熵增加的方向进行。(非孤立系统,熵有可能减小)。第二类永动机并不违反能量守恒定律,但是违反熵增加原理。 选择题答案:D2.D3.C4,C5.A6.D7.B8.B9.C10 D11 B12.C 13.B14.B15.A16.D17.D18.B19.B20.B21.B22.A23.A24.A 如何复习 ①每天坚持2小时看书,坚持听老师的课程,根据老师的进度学习,并适当的配合习题来理解巩固,习题不在于多,而在于精!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题海战术根本不适用于报关员考试,报关员考试的题目较灵活涉及面广,所以你必须做的是对书本内容的深透理解和熟练掌握, ②教材都是重点,要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的认真看书,反对跳跃式看书,在看书的`同时,把认为是重点的用有颜色的笔划出来,并注上标志(编码书不要做标记)。另外认真做笔记,不要怕烦,将自己认为的重点、难点整理下来,到临考前一个月仔细看笔记。另外,在做题中遇到做错的题一定要寻找根源,直到弄明白为止,不能硬记答案!历年的试题内容更是重中之重,大家要必须认真对待、掌握并深刻记忆! ③看书过程:第一遍细看(不要放过每一句话),第二遍理解(结合习题),第三遍熟练掌握(做笔记并记忆), 这样复习到最后你会对每一章的轮廓及重点了如指掌。 ④报关单,考试中会给出商业发票、提单、合同等单据,这对于有实践经验的朋友来说很容易看懂,而对于没有接触过的朋友们则需要花时间去掌握,单据以英文形式出现,需要有一定的英语基础,但都有其固定的格式,按照报关单填写要求认真填写,自己多找些单子过来看看,慢慢就会了解各条条框框该填什么,如何填写。一定要熟练掌握报关单填写规范。 心态 第一节 报关 一、报关概述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和通关的区别: 共同点 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区别 报关仅指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 通关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里过程。 二、报关的范围 三、报关的分类 按报关对象分为,对运输工具的报关,货物报关,物品报关 按报关目的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按报关实施者不同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一)、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自理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手续。 代理报关: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找理其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二)、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的的形式和法律责任 1、直接代理——委托代理行为——法律责任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 2、间接代理——报关企业受其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行为——法律后果将直接作用于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承担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应承担的相同的法律后果。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二)、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自用合理数量:仅对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红绿通道”制度: 绿通:携带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红通:适用携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 第二节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指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已经海关批准,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完成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报关资格是报关单位的主要特征之一,还必须是“境内法人或组织”,能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是报关单位的另一个特征。 二,报关单位的类型 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物人和报关企业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简单的说,就是有进出口经营权关对外成交的企业,依法准予进出口货物的单位。按现行法律,没有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单位不得进出口货物。但有例外,如学校接受境外机构赠送的教学设备等。 (二)、报关企业 分为:专业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 三、报关单位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报关行为准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只能办理本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经海关核准,也可申请异地报关备案。 (二)专业报关企业的报关行为规则 一般只能在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纳税等事宜。 (三)代理报关企业的报关规则 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品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纳税等事宜。 四、报关单位的法律责任(请见书本)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暂停其报关权(1)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警告无效的;(2)不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应履行义务的;(3)经海关年审不合格的; (4)内部报关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的;(5)其他原因需要暂停报关权的。 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取消其报关权 (1)主管部门已经撤消其进出口经营权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 (2)报关单位解体或并入其他单位的,专业、代理报关企业原有情况发生变化,已不具备开办条件的;(3)犯有走私罪的; (4)有暂停报关情形,情节严重的。第三节报关活动相关人 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概念 报关活动相关人——是指经营海关监管仓储业务的企业、保税监管的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等。 二、报关活动相关人的类型 (一)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 (二)从事加工贸易生为加工的企业 (三)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 (四)他报关活动相关人 第四节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报关员——取得报关员资格,经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人员。 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来或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二、报关员资格 (一)报关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 2.因在报关活动加发生走私或严重韦反海参关规定行为,被海关吊销报关员证不满5年者 3.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构成犯罪的 4.考生伪造文件,代考等,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5.已持有资格证者冒名代考者,被代考及代考人3年内均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四)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失效 1.3年内未注册成为报关员 2. 连续2年脱离报关员岗位的 三、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详见书本) 四、报关员的行为规范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详见书本) 第二章报关与海关监管 第一节 海关概述 一、海关的产生和发展 二、我国海关的性质和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一) 海关的性质 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2.海关是国家行政监督管理机关 关境—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目前我国的单独关境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关境可以大于国境。 3.海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二)海关的任务 1. 海关监管 2. 海关征税—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 3. 查缉走私 4. 编制海关统计 三 海关的权力 (一)、海关权力的特点 (1)特定性----只适用在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 (2)独立性----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3)效力先行性----海关的行政行为一旦做出,就应推断其合法,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 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应该遵守和服从.(4)优益性----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二)、海关权力的内容(1)行政许可权(2)税费征收权 (3)行政监督检查权 ①检查权 ②查验权 ③查验复制权 ④询问权 ⑤查询权----经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或授权的隶属关长的批准查询涉嫌单位,人员金融,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⑥稽查权 (4)行政强制权 ①扣留权----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可发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一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②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③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④提取货物变卖,先行变卖权----对进境超过3个月未申报的,物权人声明放弃的,扣留货物不宜长期存放的 ⑤强制抵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⑥税收保全 ⑦抵缴,变价换缴罚款权 ⑧连续追缉权 ⑨其他特殊行政强制--A处罚担保 B税收担保 C其他海参关事务 (5)行政处罚权 (6)佩带和使用武器权(7)其他行政权利 3. 海关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适当原则 (3)依法独立行使原则(4)依法受到保护原则 4.海关权力的监督 四,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海关的领导体制---垂直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的设关原则---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 (三)海关的组织机构---海关部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海关职能的执行单位)。五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二节报关管理制度 一报关管理制度概述 报关管理制度:指海关依法对报关单位的报关资格审定,批准及对报关行为进行规范和有效管理的业务制度.报关管理制度的作用: ⑪是完成海关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⑫是维护国家进出口经济贸易活动正常秩序的重要保证 ⑬是报关单位及其报关员的报关行为准则 二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报关注册登记的范围: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二:报关企业(专业及代理报关企业) 报关注册登记的条件:固定的场地和服务的必要设备,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一定数量的报关从业人员。三异地报关备案制度 (一)异地报关备案制度的概念 异地报关备案制度——是已经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 业,为取得在其他海关所辖关区的报关资格,而在有关主管海关办理报关备案审批手续的海关管理制度.该制度一般适用于自理报关单位。(二)异地报关备案的范围和条件: 只适用自理报关企业,代理、专业报关企业一般不得开展异地报关业务,要办理异地报关布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报关海部署审批。四报关单位的海关年审 (一)报关单位海关年审制度的概念 (二)报关单位年审的时限 ⒈ 非外商投资企业:1月1曰至4月30日 ⒉ 外商投资企业:海关与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年检,1月1日至5月31日。年检工作应在5月31曰前完成 五报关员的注册与海关年审管理制度 (1)年审报关企业的年审是每年的1月1日到4月30号提交年审资料,5月30号之前完成年审。 (2)报关员年审不合格项的时间项:领取报关员证件之后1年内未从事报关工作的;未经海关同意逾期1个月不办年审的。 (3)遗失报关员证15日内向海关递交情况说明,并登报声明作废。海关自作废之日3个月内补发,期间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通过年审的,海关予以延长1年报关有效期。 第三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制:又称进出口贸易管制,即对外贸易的国家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出发,为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的管理而颁布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及所设立的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简称贸易管制。 分类:一 按管理目的分 ⒈ 进口贸易管制 ⒉ 出口贸易管制 二 按其管制手段分 1.关税措施 2.非关税措施 我国则是按管制对象分为货物进出口贸易管制,技术进出口管制和国际贸易管制。一.对外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产生和发展(二)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和特点 目的: 1是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保护本国经济利益 2是为了达到其国家政治或军事目的 3是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 特点: 1.是一国对外政策的体现。2.会因时国势而变化。(三)WTO与贸易管制 宗旨: 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扩大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建立可持续发展目标等,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 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主张利用多边贸易谈判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发达到削减贸易管制措施的目的。 WTO的五大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 透明度原则 自由贸易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二.对外贸易管制目标的实现 1. 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2. 执行贸易管制政策海关监管方式----“单单相符” “单货相符” “单 证相符” “证货相符” 3. 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进口货物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曰起14曰内向海关,出口货物自货物到达海关监管区,装货前24小时向海关报关。 三.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架构 由于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其法律渊源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所以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只限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国际条约。 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程序,既包括准许 进出口的有关证件的审批和管理制度本身的程序,也包括以国家各类许可为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手续,这种行政管理制度称为进出口许可制度。 一、进口管制 (一)禁止进口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进口: ⑪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⑫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进口的: ⑬破坏生态环境的: 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进口的。 1. 禁止进口货物管理规定 (1) 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 (2)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3) 其他 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 (二)限制进口 1. 限制进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其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经济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属于关税配额内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内税率缴纳关税,属于关税配额外进口的货物,按照配额外税率缴纳关税;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睥职责划分进行管理。”(1) 进口配额限制(分为进口配额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 ——进口配额管理是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规定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进口,如超出限额则不准进口的措施。 目前采用配额与许可证结合使用的管制方式 ——关税配额管理是指一定时期内(一般是1年),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配额优惠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限额内按配额内税率征税进口,限额外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2) 进口非配额限制 ——系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内政治、工业、商业、军事、技术等领域,以及履行我国所加入或缔约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以经国家行政许可关签发许可证件的方式来实现各类限制的进口措施。 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三)自由进口 自由进口货物、技术不受限制,但基于监测进口情况需要,国家对部分属自由进口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对所有自由进口技术实行进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 一. 出口管理 (一)禁止出口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技术国家禁止出口: ⑪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⑫为保护人的生命或者健康,必须禁止出口的: ⑬破坏生态环境的: 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需要禁止出口的。 1. 禁止出口货物管理规定 (1)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商品(2)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3)其他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 (二)限制出口 1.限制出口货物管理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出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我国货物限制出口按照其限制方式划分为:出口配额限制、出口非配额限制和纺织品配额限制 (1) 出口配额限制——分为:出口配额分配管理、出口配额招标管理 ——出口配额分配管理指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按需分配的原则,经国家批准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配额管理措施。 ——配额招标管理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1年)规定数量总额,采取招标分配的原则,经招标获得配额的允许出口,否则不准出口的管理配额措施。 (2) 出口非配额限制 (3) 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是指为履行中国政府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政府签定的双边纺织品贸易协议,我国对输往设限国家协议项下的纺织品实行的管理,是一种被动性质的配额管理,称为出口纺织品被动配额。 2. 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3. 自由出口 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理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一)进出口经营权管理制度 ——进出口经营权指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国家批准所享有的对外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的资格,又称对外贸易经营权。 1、对外贸易经营者条件 ⑪有自已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⑫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⑬具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⑭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种类及经营范围 ⑪ 隶属原外经贸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专业外贸公司:---大宗商品、政府行为的商品及批准可代理范围内的商品 ⑫ 有权自营进出口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及种类内资生产型企业:---仅限本企业所需技术、设备、零件等。 ⑬ 对外经营科技产品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仅限本单位所需材料、技术、设备等 ⑭ 从事国际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国际合作公司等:---单独审批 (二)进出口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1、经营范围的规定:(见上) 2、国营贸易和指定经营及其区别 特点:两者都是政府授权一些公司代理苛种产品进出口业务,仅国营贸易可以保留而指定经营需取消。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含义 1、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2、出入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①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分为: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检验、委托检验 ②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制度 ③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二)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⒈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⒉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保证中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发展的需要 ⒊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促进农畜产品的对外贸易和保护人体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⒋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是个十分重要的屏障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制度 四、贸易救济措施 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 施针对的是不公平竞争。 (一)反倾销措施 倾销:指一国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 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 1、临时反倾销措施 两种形式:一是征收临时反倾销科;二是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期限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 对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 以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征收反倾销税。海关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反补贴措施 补贴:旨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财政捐助,以及 政府对其收入或价格的支持,特别是出口补贴。 1、临时反补贴措施 采用发现金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 形式 期限自决定公告规定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 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征收反补贴税。 (三)保障措施 指进口国在进口激增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 严重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 采取增加关税的形式,实施期限不得超过200天,并且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如事后不能证实进口激增对国内有关产业已经造成损害或损害威胁,则增收的关税应立即退还。 2、最终保障措施 采取提高关税、纯粹的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形式。 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8年,其中包括临时保障措施期限。 第四节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及报关规范 一. 进、出口许可管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我国许可证实行目录管理和分级发证制度。 发证等级分为: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及其各特派员办事处、授权各省级发证机构。1. 进口许可证管理: (1)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机电产品 B配额一般商品。 (2)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2. 出口许可管理: (1)配额管理(限制数量)——A配额许可证管理B招标 管理a出口配额招标管理(即有偿招标)b出口配额无偿招标管理C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管理。 (2)非配额管理(限制种类)——许可证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 列入进口计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2) 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无须提供进口许可证的贸易类别(光盘生产线除外): ① 加工贸易项下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② 暂时进口货物 ③ 无代价抵偿货物 ④ 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汽车) ⑤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口的货物 ⑥ 其他 2、报关规范 做到“证货相符”、“单证相符” 原则实行“一批一证” 对不能一次清关的,可以实行“非一批一证”,备注栏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有效期内,最多使用是12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 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2) 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2、报关规范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含义 ——是我国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制度中的主体管理部分,国家基于对这尖货物的统计和监督需要而实行的一种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批准,具有自动登记性质的许可管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 1、适用范围 (1)列入《自动许可证》管理商品范围的(2)《自动许可证》管理的贸易类别范围 ——加工贸易项下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进口料件。(原油除外)——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货样广告品 ——暂时进口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的投资设备(旧设备除外) ——其他 2、报关规范 ⑪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管理商品所申领的《自动许可证》实行“非一证一批”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 ⑫其他企业进口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目录2)管理的机电产品所申领的《自动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确实不能一次清关的,可实行“非一批一证”,在有效期内最多使用6次; ⑬其他情况实行“一批一证”管理。 (三)、《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1、适用下列贸易方式:一般贸易进口、利用国外政府和金融机构贷款进口、寄售进口、租赁进口、补偿贸易进口、国际招标进口、劳务补偿进口、捐赠进口、边境小额贸易进口、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内销产品进口、加工贸易进口原油 2、报关规范 《重要工业品证明》实行,”一批一证”管理.三.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一)、禁止进口——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的旧机电产品 (二)、限制进口—— A配额管理--列入《配额产品目录》商品 B非配额管理(许可证管理)--光盘生产设备 C特定管理--列入《特定产品目录》商品 (三)、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列入《自动许可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属于可以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证件的相应栏上填“旧品”,进口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四. 进口废物管理 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对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管理。 可用作原料使用的废物——到国家环保总局申请《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报关时需交验检验检疫机构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国家规定实行“非一批一证” 一律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五.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含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 适用于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属我国自主管理的野生动植物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非公约证明》,并向海关提交《非公约证明》正本。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适用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中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 际贸易公约》是海关验放该类货物的重要依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出口,均须事先申领《公约证明》其中出口应向海关递交《公约证明》的副本联,进口应递交《公约证明》的正本联。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四)〈〈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对海关无法认定的物种,由濒危物种进出口办公室指定机构进行认定并 出具〈〈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报关单位凭以办理通关手续。按时效分为:“当年使用” “一次性使用”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我国对进出口药品管理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管理范畴,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的含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批一证” 八.纺织品出口配额管理 《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一批一证”。九.黄金及制品进出口管理 (二)《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适用出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适用进口管理的黄金条、粉、锭等,当年有效,跨年作废。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二)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管理 (三)核出口管制 (四)化工品首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五)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六)出口文物管理 火漆印——“A”指文物经营单位的外销文物 “B”指私人携带出境文物 “C”指依法批准的超限文物。 (七)兽药进口管理 (八)无线电设备进口管理 (九)进出境现钞管理 外币现钞进出镜仅限在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 圳口岸报关 第四章报关程序 第一节报关程序概述 一概述(一)概念 1.报关程序的含义 报关程序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2.报关程序的构成 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经过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即完成通关。与之相适应,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程序办理相对应的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报关程序按时间先后可以分为3个阶段: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继阶段。 (二)分类 1.前期阶段 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合同、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① 对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申请、加工贸易手册的申领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应当办理企业的减免税备案登记、货物减免税的申请、减免税证明的申领手续。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中的展览品实际进境以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办理举办展览会的备案申请手续。 2.进出境阶段 进出境阶段是指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口货物进境时、出口货物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 ① 进出口申报: 进出口申报是指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告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提请海关按其申报的内容放行进出口货物的工作环节。 进出口申报的具体手续应当由报关员办理。 ② 配合查验: 配合查验是指申报进出口的货物经海关决定查验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者办理进出口申报具体手续的报关员应到达查验现场,配合海关查验货物,并负责按照海关的要求搬移、开拆或重封被查验货物的工作环节。 ③ 缴纳税费: 缴纳税费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发出的税费缴纳通知后,以支票、本票、汇票、现金的形式,向海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税费款项的缴纳手续,由银行将税费款项缴入海关专门帐户的工作程序。 ④ 提取或装运货物: 提取或装运货物是指提取进口货物或装运出口货物 提取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进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进口提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提取进口货物的工作程序。装运货物是指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了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等手续,海关决定放行后,持凭海关加盖“放行章”的出口装货凭证(在无纸通关方式中,也可持凭海关通过计算机发送的放行通知书)通知港区、机场、车站及其他有关单位装运出口货物的工作程序。 3.后继阶段 后继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过程。① 保税加工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保税加工货物登记手册的核销、银行担保金台帐的销帐等手续。 ② 特定减免税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监管期满,或者在海关监管期内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退运、放弃特定减免税货物后,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海关监管的手续。 ③ 暂准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暂准进出境期限内,或者在经海关批准延长暂准进出境期限到期后,向海关申请办理复运出境或进境、或正式进出口销案等手续。 (三)适用范围 1.前期阶段适用范围 前期报关阶段适用于保税储存进境货物、保税加工进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暂准进口货物、暂准出口货物。 2.后继阶段适用范围 后继阶段适用于前期阶段中经过备案、申领登记手册或减免税证明的货物 3.进出境阶段适用范围。 进出境阶段适用所有的进出境货物。从申报进出境货物的性质来看,主要有以下几 大类。 ① 一般进出口货物 ② 保税进出口货物 ③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 ④ 暂准进出口货物 ⑤ 其他进出境货物 二电子报关 (一)概念 1.电子报关 电子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通过微机或终端,利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向海关传送规定格式的报关单电子数据,并根据海关计算机系统反馈的审核及处理结果办理海关手续的申报方式。 2.电子报关的法律地位 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是法定申报的两种基本方式。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履行这两项义务,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凭以打印纸质报关单,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证进行申报。 3.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 ① 电子报关的申报方式类型 A.终端申报方式 B.EDI申报方式 C.网上申报方式 ② 电子报关3种方式的比较 A.终端申报方式 B.EDI申报方式 C.网上申报方式 (二)电子通关系统 1.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2.海关H2000通关系统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4.电子口岸已海关通关系统的关系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1.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2.一般进出口货物与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二特征 1.进出口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进出境环节”是指进口货物办结海关手续以前,出口货物已向海关申报尚未装运离境时,处于海关监管之下的状态。在这一环节,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 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海关缴纳关税、海关代征税、规费及其他费用。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受国家法律、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3.海关放行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以后,按规定签印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即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货物可以在关境内自由流通或运往境外。 三范围 1.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 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于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2.一般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货物 ① 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不包括享受特定减免税的); ②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寄售代销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 ③ 承包工程项目进出口货物; ④ 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货物; ⑤ 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⑥ 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⑦ 随展览品进出境的小卖品; ⑧ 租赁进出口货物; 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适用海关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即在进出境环节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按进口完税价格一次性或按租金分期缴纳进出口税费。租赁贸易方式进出口货物实际进出口后,海关对货物一次性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 ⑨ 进出口货样广告品(不包括暂时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⑩ 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出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出口的货物。⑪ 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 A.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 B.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消耗性物品; C.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四)报关要点 1.熟悉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技术范围; 2.属于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或自动许可管理的货物都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范围的货物,应当先办理报检手续,后办理报关手续; 4.对于国家已经宣布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货物,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和原厂商发票; 5.对于国家宣布采取临时保障措施的货物,对海关总署公告宣布已经达到配额总量或国别限量的,该货物报关进口时应当向海关增加缴纳特别关税; 6.我国出口货物复运进口报关时应当向海关提交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按其经营范围进口本企业自用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出口 自产产品; 8.租赁贸易进口货物,应当填写两份报关单,一份按货物的实际价值填写,作为海关的统计专用,一份按货物的实际支付租金填写,作为海关征收关税专用。 二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由4个环节构成,即: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转运货物。 (一)进出口申报 1.申报地点 在一般情况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的进境地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货物的出境地向海关申请。 当进出口货物申请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的货物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设有海关的货物启运地申报经电缆、管道或其他特殊方式进出境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海关的规定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以保税、展览、及其他特殊使用目的等方式进境后,因故改变性质,或者改变使用目的转为实际进口的货物,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货物的主管海关申报。 2.申报期限 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申报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海关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 进口货物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由海关按照《海关法》的规定提取变卖处理。对属于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 3.申报单证 A. 基本单证: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B. 特殊单证:特殊单证主要是指进出口许可证件、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减免税证明、外汇收付汇核销单证、担保文书等。 C. 预备单证:预备单证主要是指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书、进出口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 D. 报关单: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 报关单是主要单证,而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需要时提交)是随附单证。 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预备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4.申报前看货取样 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可以在申报前向海关要求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 5.申报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先后顺序,先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后提交纸质报关单。在某些边远地区,海关没有配备电子通关系统 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以纸质报告单形式向海关申报。在实行无纸通关项目的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也可以单独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 6.电子报关 A.终端录入方式: B.委托EDI方式: C.自行EDI方式: D.网上申报方式: 7.提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完成电子申报后,在计算机上打印纸质报告单,随附必需的申报单证,提交给指定的海关,由海关审核,确定是否进行查验,并开具税费缴纳书。 在采用电子和打印纸质报告单申报的一般情况下,海关接受申报的时间以海关接受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的时间为准。 8.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 海关接受申报以后,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内容不得修改,申报也不得撤销。但是有以下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以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 A.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 B.海关放行出口货物后,由于配载、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时; C.报关员或者专业预录入企业人员在计算机操作或书写上的失误造成非涉及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税费征收、海关统计指标等内容的差错; D.海关在商品归类、商品估价后认为需修改申报内容的。 由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申报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的,海关可以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处罚。对其中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受海关处罚后,可以申请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对其中构成走私,海关作出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修改申报内容或者撤销申报后重新申报。 二配合查验 1.海关查验 海关查验是指海关根据海关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执法行为。 海关通过查验,核实有无伪报、瞒报、申报不实等走私、违规行为。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继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海关查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2.查验地点 查验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对进出口大宗散货、危险品、鲜活商品、洛驳运输的货物,经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也可同意在装卸作业的现场进行查验。在特殊情况下,经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海关可派员到海关监管区以外的地方查验货物。 3.查验时间 当海关决定查验时,即将查验的决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约定查验的时间。查验时间一般约定在海关正常工作时间内。但是在一些进出口业务繁忙的口岸,海关也可应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要求,在海 关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安排查验作业。 4.查验方式 海关查验的方式一般分为3种: ① 彻底查验,即对货物逐件开箱、开包查验。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申报的数据进行详细核对。 ② 抽查,即按一定的比例,对货物有选择的开箱、开包查验。③ 外形查验,即对货物的包装、唛头等进行核查、核验。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依法对已经完成查验的货物进行复验,即第二次查验。海关复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仍然应当到场。 5.径行开验 开验是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海关行使“径行开验”的权力时,应当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由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 6.查验通知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接到海关的查验通知后,应当向海关的查验部门办理确定查验的具体地点和具体时间的手续。 7.配合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海关查验,,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或重封货物的包装。 配合是陪同查验的报关员应当了解和熟悉所申报货物的情况,并回答海关的询问,提供海关查验货物时所需要的单证或其他资料。 8.确认查验结果 查验完毕后,海关实施查验的关员应当填写《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一式两份。配合海关查验的报关员应当注意阅读查验记录是否如实反映查验情况。特别注意以下情况的记录是否符合实际: ① 开箱的具体情况; ② 货物残损情况及造成残损的原因; ③ 提取货样的情况; ④ 查验结论。 配合查验的报关员审阅查验记录准确清楚的,亦即签字确认。 海关在查验中如需要提取货样作进一步检验化验或鉴定的,应当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开具《取样清单》,并履行相应手续。 9.货物损坏赔偿 在查验过程中,或者证实海关在径行查验过程中,因为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海关赔偿。海关赔偿的范围仅限于在实施查验过程中,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验货物损坏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金额根据被损坏货物及其部件的受损程度确定,或者根据修理费确定。 以下情况不属于海关赔偿范围: ①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搬移、开拆、重封包装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② 易腐、易失效货物在海关正常工作程序所需时间内(含扣留或代管期间)所发生的变质或失效; ③ 海关正常查验时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磨损; ④ 在海关查验之前已发生的损坏和海关查验之后发生的损坏; ⑤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损失。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海关查验时对货物是否受损坏未提出异议,事后发现货物有损坏的,海关不负赔偿的责任。 10.申请海关赔偿的程序 ① 被查货物损坏的认定 当证实由于海关关员的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时,配合查验的报关员应当要求海关出具由海关查验关员和配合查验的报关员双方签字的《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是海关赔偿的主要依据。 海关径行查验造成货物损坏的,在场的货物存放场所的保管人员或者其他见证人应当与海关查验关员共同在《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上签字。② 被查货物损坏的赔偿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后,可与海关共同协商确定货物受损程度。如有必要,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来确定货物受损程度。 货物受损程度确定以后,以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实际的赔偿金额。如商定以修理费用来计算赔偿金的,则按被损货物的实际修理费用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一律以人民币计算。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时,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或判决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确定以后,海关向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发出《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书》。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凭以向海关领取赔偿。逾期要求赔偿的,海关不予受理。 三交纳税费 1.缴纳税费的方式 ① 凭缴款书和收费票据缴纳税费: ② 网上缴税和付费: 四提取或装运货物 1.海关监管货物 ①海关监管货物的含义:海关监管货物是指已进境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货物和已向海关申报尚未出境的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主要出于两种状态:一是进境货物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和出境货物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但尚未装运出口,仍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的;二是进境货物已办结海关放行手续,但认处在海关监管之下,需纳入海关后继管理的,如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口货物等。 ②海关监管货物的处置: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志、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2.海关放行 ① 海关放行的含义:海关放行是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查验货物、征收税费或接受担保以后,对进出口货物作出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决定,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② 结关的含义:结关是“办结海关手续”的简称,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完进出口货物通关的所有手续,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与进出口有关的 义务,有关货物一旦办结海关手续,海关就不再进行监管。 ③ 海关放行的形式:海关在进口货物提货凭证或者出口货物装货凭证上签盖“海关放行章”,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进口提货凭证和出口装货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在试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作出放行决定时,通过计算机将“海关放行”报文发送给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从计算机上自行打印海关通知放行的凭证,凭以提取进口货物或将出口货物装运到运输工具上离境。 ④ 海关放行和结关:对于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已经办理了所有申报、纳税手续。因此,海关放行即等于结关。但是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口货物等,海关在一定期限内还需进行后继管理。因为该类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并未办结海关手续,所以此时海关对于该类货物的放行不等于结关。 3.提取货物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进口提货凭证,这些凭证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名称也不一样,一般有提单、运单、提货单等,凭以到货物进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提取进口货物。 4.装运货物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签收海关加盖“海关放行章”戳记的出口提货凭证,这些凭证一般有运单、装货单、场站收据等,凭以到货物出境地的港区、机场、车站、邮局等地的海关监管仓库办理将货物装运上运输工具运离关境的手续。 5.申请签发证明 ① 进口付汇证明 对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进口付汇核销的进口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进口付汇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② 出口收汇证明 对需要在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口出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出口收汇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银行或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③ 出口收汇核销单 对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的出口货物,报关员还应当在申报时向海关提交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放行货物后,由海关关员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签字,加盖海关单证章。出口货物发货人凭《出口货物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和《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④ 出口退税证明 对需要在国家税务机构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证明联)》。海关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即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签名,加盖“海关验讫章”,作为出口退税证明联签发给报关员。同时,通过海关电子通关系统向国家税务机构发送证明联电子数据 ⑤ 进口货物证明书 对进口汽车、摩托车等,报关员应当向海关申请签发《进口货物证明书》,进口货物 收货人凭以向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汽车、摩托车的牌照申领手续 海关放行汽车、摩托车后,向报关员签发《进口货物证明书》。同时,将《进口货物证明书》上的内容通过计算机发送给海关总署,再传输给国家交通管理部门。 第三节保税货物 一概述 (一)含义、特性、分类 1.含义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2.特性 “海关批准、是监管货物、应复运出境“ ① 经海关批准 明确规定,保税货物必须“经海关批准”。任何货物,即使已经具备有保税条件的货物,不经过海关批准,也不能成为保税货物。 批准进境货物暂不纳税,予以保税,这正是法律赋予海关的权利之一 海关批准报税的范围很大,包括批准成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集团;海关接受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包括接受来料加工合同备案、进料加工合同备案和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发《登记手册》,实际上就是在行使批准保税的权利;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是由国务院审批的,但是具体批准这些区域的某些进口货物的保税,仍是海关的权利,也属于这一范围。 ② 是监管货物 《海关法》指出,保税货物是“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海关法》还把保税货物归纳在海关的监管货物项下,明确规定保税货物是海关的监管货物。 因为保税货物是海关的监管货物,所以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志、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海关对保税货物施加的封志,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者损毁。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处理保税货物时,应当责令当事人办结海关手续。当保税货物失去保税条件时,海关者有权依法对该报税货物做出处理。 保税货物中有很大一部分产权并不转移,进境后仍属于境外厂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保税货物的所有人不经过海关批准并办理相应的海关手续就可以将报税货物擅自处理。 ③ 应复运出境 根据《海关法》对保税货物所作的含义,保税货物的最终流向应当是复运出境,因此,经海关批准保税进境后的货物,一旦决定不复运出境,那么从决定不复运出境之日起,就改变了保税货物的特性,就不再是保税货物,就应当按照留在境内的实际性质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3.分类 按照《海关法》对保税货物含义的表述,保税货物可以划分为储存出境和加工生产两大类,以及准予缓税类。 ① 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 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保税进境暂时存放后再复运出境的货物。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A.国际转运货物,主要是转口贸易货物 所谓转口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不是由出口国与最终进口国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第3国进行的贸易。 B.供应国际运输工具的货物 供应给国际运输工具,包括国际运输船舶、航空器,所需要的燃料、物料、备件和国际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所需要的饮料、食品、烟酒等,按国际惯例是可以免税的。 C.免税品 经国家批准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港口、车站和边境口岸的隔离区内以及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免税品商店,从境外进口,进入海关批准的监管仓库后,供应给已经办完出境手续即将离境旅客或境外来华尚未办理入境手续的旅客的免税商品,带有储存出境类性质,也可以纳入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的范围。 ② 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 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是指专为加工、装配出口产品而从国外进口且海关准予保税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简称料件)以及用这些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 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包括: A.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来料加工进口的料件,以及用保税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 B.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进料加工进口的料件,以及用保税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 C.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的料件,以及用保税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 ③ 准予缓税类保税货物 准予缓税类保税货物经海关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境,最终办理进口纳税或免税手续而不复运出境的货物。 准予缓税类保税货物包括: A.外国商品境内维修用零部件 这种零配件(不包括进口耐用消费品维修用零部件)如果用于保修期内维修,可以免税;如果用于保修期外维修,则要征税。在进口时,海关批准进入保税仓库,缓办纳税手续,等维修使用时办理进口纳税或免税手续。 B.外汇免税商品 从境外进口后,进入海关批准设立的监管仓库,然后由国家批准的外汇免税商店销售给我国各类出国劳务人员的外汇免税商店。 上述3大类保税货物,除加工贸易货物视不同情况可存放保税仓库后再提取加工生产,也可直接发往保税工厂、保税集团或加工贸易加工厂加工生产外,其他都必须存入保税仓库。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存放一段时间后,将流向各个方面:有的复运出境,有的被发往保税工厂、保税集团或加工厂,有的转为一般进口货物投入国内市场,有的则通运境外。 保税货物如果按照海关监管的形式来分,也可以分为3个大类: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区域保税货物。 (二)报关程序 1.备案申请保税 经国家批准的保税区域,包括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从境外运入区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已经整体批准保税,备案阶段与报关阶段和并,省略了按照每一个合同或每一批货物备案申请报税的环节。经国家批准的保税仓库,在每一批货物进境入库之前必须按照每一批货物为单位进入备案申请报税的环节:仓库经营人向主管海关提出保税申请,主管海关审核后批准保税,仓库经营人凭海关批准报税的单证办理申报货物进境入库手续。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保税集团进口料件,则必须按照每一个合同为单位进入备案申请报税阶段。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备案批准报税阶段的具体环节是:企业合同备案、海关批准保税、设立或不设立银行台帐、海关核发《手册》。 2.进出境报关 所有经海关批准保税的货物,包括区域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加工贸易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货物,在进出境时都必须和其他货物一样进入进出境报关阶段;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阶段不同的是,保税货物暂缓纳税,不进入纳税环节,但应当收取监管手续费。 进出境报关阶段的具体环节是:申报、配合查验、缴纳或免纳监管手续费、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 3.报核申请结案 报核申请结案阶段的具体环节是:企业报核、海关受理、实施核销、结关销案。所有经海关批准保税的货物,包括区域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加工贸易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货物,都必须按规定由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主管海关报核,海关受理报核后进行核销,核销后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结关销案: ① 区域保税货物因为没有规定具体的保税期限,所以最终的结案应当以进区货物最终全部出境或出区办结海关手续为结案标志。本期核销该批报税货物没有全部出境或出区办结海关手续的,则不能结案,结转到下期继续监管,直到能够结案。 ② 仓储保税货物应当以该货物在规定的保税期限内最终全部出境或出库办结海关手续为结案标志。每月报核一次。本期核销该批报税货物没有全部出境或出库办结海关手续的,则不能结案,结转到下期继续监管,直到能够结案或者到期变卖处理。 ③ 加工贸易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货物应当以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或者部分出口,不出口部分全部得到合法处理为结案标志。海关受理报核后,在规定的核销期限内实施核销,对不设立台帐的,予以结案;对设立台帐的,应当到银行撤销台帐,然后结案。 (三)报关要点 1.批准保税 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通常没有批准权,只有凭证审核验放权。保税货物,海关不仅有审核权,还有批准权。进境货物可否保税,要由海关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决定。货物经海关批准才能保税进境,这是保税监管的一个十分明显的特征。 海关批准进口货物保税的原则由3条: ① 合法经营 ② 复运出境 ③ 可以监管 公共性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备料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报海关总署备案;专用型保税仓库由隶属海关受理,报直属海关审批。 2.纳税暂缓 保税货物是推迟了办理纳税手续的时间,是缓办纳税手续。 准予保税的货物在进口时是不纳税的。但是,准予保税的货物在进境报关时依然有一个缴纳监管手续费的问题。根据国家的规定,海关对准予保税进口的的货物有权按照《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和保税货物征收监管手续费的办法》征收监管手续费。 保税货物加纳监管手续费的公式是:计费基数乘以费率。 保税货物加纳监管手续费的计费基数是准予保税的货物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费率有以下5种: ① 零 A.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保税货物(暂不收监管手续费); B.进口后保税储存不足90天,未经加工即复运出口的国际转运货物。② 千分之一 A.来料加工金首饰、裘皮、高档服装、机织毛衣和毛衣片、塑料玩具所进口的料件; B.进口后保税储存供应给国际运输工具的燃料、物料、备品; C.进口后保税储存90天以上(含90天),未经加工即复运出口的国际转运货物。③ 千分之一点五 加工贸易准予保税的专为装配出口机电产品而进口的料件。④ 百分之一点五 进口后保税储存作免税品销售的货物; 进口后保税储存作免税外汇商品销售的货物。⑤ 千分之三 其他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货物,主要是指加工贸易准予保税的专为生产出口非机电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准予保税的外国商品维修用的零部件、其他准予保税的货物; 监管手续费的纳费人是保税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纳费人应当自海关签发监管手续费缴纳证之日起15天内向海关如数缴纳。逾期不缴的,海关除依法追缴外,还要自到期之日起至缴清之日止,按日征收手续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滞纳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10元以下的免征。 已纳监管手续费的保税货物,经批准改变保税形式,不改变监管手续费费率的,不重复缴纳;改变监管手续费费率,费率提高的,对不足部分应当补缴,费率降低的对已征收的超出部分不予退还。 已纳监管手续费的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并缴纳进口税的,监管手续费不予退还。 3.监管延伸 海关对保税货物监管的期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进境货物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的期限;一部分是保税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期限。① 准予保税的期限 准予保税的期限是指经海关批准保税后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的时间限制。起点是批准保税之日,终点是准予保税期限的最后一天。 准予保税的期限按保税的形式可以分为区域保税期限、仓储保税期限和加工贸易保税期限3种: A.区域保税期限 根据现行的法规,我国海关对区域保税的期限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只笼统的规定为从进境进区起,到出境或出区办结海关手续止。 保税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返回保税区的期限,规定最长为半年,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申请延长一次,延长的最长期限是半年。 出口加工区企业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返回出口加工区的期限,规定最长为半年,不得延期。B.仓储保税期限 仓储保税期限就是货物保税期限,规定从进境入库到出库出境或办结海关手续止,最长为1年,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是1年。 C.加工贸易保税期限 进料非对口、进口一般料件,保税期限最长是1年,可以申请两次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是半年。 进料对口和来料加工、进口一般料件,保税期限按照出口交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可以两次申请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不管什么加工贸易合同,凡进口棉花、食糖、植物油、天然橡胶、羊毛的,其保税期限为半年,没有延长期。 不管什么加工贸易合同,进口原糖生产食糖出口,其保税期限为3个月。 海关准予保税的期限,实际上也是海关准予缓办进口纳税手续的期限,因此这个期限的最后一天就是保税货物应当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的日期,如果超过这个日期3个月仍未办结海关手续,海关有权依据《海关法》第三十条,将有关货物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货物收货人或所有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逾期无人申请或者不予发还的,上缴国库。 ② 申请核销的期限 申请核销的期限是指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申请核销的最后日期。包括区域保税报核期限、仓储保税报核期限和加工贸易保税报核期限。 A.区域保税报核期限 区域报税的申请核销是以区内企业为责任人,每半年一次,即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前向海关报核半年的本企业所有保税货物的进、出、存情况。 B.仓储保税报核期限 仓储保税的申请核销是以为保税仓库的经营人为责任人,每月一次,规定每月的5日前向海关报核上一个月的所有保税货物的进、出、存情况。 C.加工贸易保税报核期限 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为报核单位,按照海关批准的保税期限到期后1个月内或最后一批成品出运后1个月内向海关报核。 4.核销结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放行结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后,由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然后提取货物或装运货物。在此,海关的放行,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结关的标志。 核销是保税货物监管最后一个环节。核销才是保税货物结关的标志。所以核销是保税监管区别于海关一般进出口货物监管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 二加工贸易货物 加工贸易俗称“两头在外”的贸易,即料件从境外进口在境内加工装配后成品运到境外的贸易。 加工贸易有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之分 来料加工——由境外企业免费提供料件,委托我方加工,成品由外商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的一种贸易方式。进料加工——是指境内企业用现汇从境外购买料件进口生产成品销往境外的贸易。进料加工又有进料对口和进料非对口之分。进料对口是指经营企业在向海关备案时,既有进口合同,又有出口合同,而且进出口合同是对应的,数量上是平衡的;进料非对口合同是指经营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对外签订了料件进口合同,在向海关备案时尚未签订出口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的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是指由海关批准的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工厂或企业。 保税集团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一个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牵头,在同一关区内,同行业若干个加工企业联合对进口料件进行多层次、多工序连续加工,直至最终产品出口的企业联合体。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保税集团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具有同一性。基本程序是合同备案,进出口报关,报核结案。分述如下: (一)合同备案 1.合同备案的含义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是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海关受理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加工贸易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标志主要是:外经贸主管部门合同审批是否通过,以及合同所涉及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国家管制商品是否获得许可。 海关受理备案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进口料件全部或部分保税或“先征后退”,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的登记,然后核发《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2.合同备案的步骤 ① 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合同,领取批准证件; ② 需要领取许可证件的向有关主管部门领取许可证件; ③ 将合同内容预录入计算机; ④ 由海关审核、批准保税后,需要开设台帐的领取台帐开设联系单; ⑤ 到银行开设台帐,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⑥ 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3.合同备案的企业 国家规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应当由经营企业到加工企业的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又可能是同一个企业,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企业。 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单位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4.合同备案的内容 ① 应当提供的单证 A.外经贸主管部门按照权限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B.加工贸易合同或合同副本; C. “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4份)及“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D.属于加工贸易国家管制商品的需交验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 E.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F.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进料非对口除外); G.其他需要的单证。② 单证要求 A.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应加盖该部门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专用章,并且随附《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和《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B.《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超出有效期的应由外经贸主管部门重新核发。 C.加工贸易合同条款应齐全,应加盖企业公章。 D.企业向海关提交的备案申请表分别是:“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加工出口成品备案申请表”,“单耗备案申请表”,“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这些表格须由经营单位加盖企业公章,加工企业和经营单位不一致的,加工企业也应在上述表格上盖章。 E.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应反映产品的整个加工过程以及使用进口料件的工序,化工产品还应提供化学反应方程式。工艺流程应由生产厂家提供。 F.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有关资料应包括服装排料图、化工产品配方、电子线路图以及实样、图表、说明书等资料。 G.外贸企业委托国内加工企业加工,所提供的国内加工的承揽合同必须规定外贸企业不是将保税货物出售给加工企业而是委托加工,承揽合同和加工企业保函中必须有遵守海关规定的条文。③ 备案商品 A.不准开展加工贸易的商品 目前不准开展加工贸易的商品有3大类,包括: a.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b.用于拆解、翻新的废旧汽车、摩托车及其主要部件; c.为种植、养殖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B.需要提供许可证的加工贸易进口商品,包括: a.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 b.进出口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c.消耗臭氧层物质。 C.需要提供其他许可证件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包括: a.进口关税配额农产品,提供原国家计委及授权机关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B)》(包括小麦、玉米、稻谷、大米、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糖、羊毛、羊毛条、棉花); b.进口天然橡胶,提供原国家计委及授权机关的《天然橡胶进口配额证(B)》; c.进口原油,提供国家经贸委配额证; d.进口音像制品、印刷品,提供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复制司的批准文件; e.进出口地图产品及附有地图的产品,提供国家测绘局的批准文件和样品或样图; f.进出口汽车、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零部件、成套散件,提供国家计委的项目批准文件; g.进出口黄金,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或授权分行的批准文件; h.进口工业再生废料,提供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④ 备案准予保税的额度 对进口料件批准全部保税、部分保税或不予保税。 海关批准进口料件保税的额度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a. 准予备案的来料加工合同、进料对口合同、保税工厂进口合同、保税集团进口合同,不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全额保税 b. 中资企业进料非对口合同根据进口料件的种类分别按比例保税和征税,即15种商品按95%保税、5%征税,其余商品按85%保税、15%征税。 c. 外商投资企业进料非对口合同,按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内外销比例征税或保税。 d. 消耗性物料一般不予保税 所谓消耗性物料——是指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口完全不物化在出口产品中或不随着产品出口的,而在加工出口产品过程中消耗掉的物品。加工贸易进口的消耗性物料除燃料、磨料、触媒剂、催化剂、洗涤剂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保税外,其他的都不能保税,进口时应当照章征税。 e. 试车材料照章征税 试车材料是指企业为调试设备、培训员工等进口的材料,不属于报税的范围,在进口时应当照章征税。 ⑤ 备案中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所有的加工贸易合同,包括来料加工合同、进料加工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保税工厂、保税集团的加工贸易合同,都要按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规定办理,或不设台帐,或设台帐不付保证金,即“空转”;或设台帐并付保证金,即“实转” 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对部分企业进口的开展加工贸易的部分料件,银行要按料件的进口额度征收保证金 海关根据企业分类管理标准对加工贸易企业设置A、B、C、D4类管理措施。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又是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企业,或者年进出口总额3千万美元(自营生产企业出口额1千万美元)及以上,或者年加工出口额1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经申请由海关批准,不实行台帐制度 分类管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a.任何企业都不得开展列入禁止类商品的加工贸易 b.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不得开展加工贸易 c.适用A类管理企业设台帐,无论限制类还是允许类商品都不需付保证金 d.适用B类管理企业设台帐,限制类商品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的50%付保证金,允许类商品不付保证金 e.适用C类管理企业设台帐,无论限制类还是允许类商品都要按进口料件应征税款付保证金 国家还规定对列明的78种客供辅料,即一般出口合同中订明的由境外厂商提供的辅料以及其他零星进口料件金额在1万美元以下的,适用A、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不设台帐,因此也不必向银行交付保证金。适用A、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出口金额在5千美元以下的列明的78种客供辅料不仅可以不设台帐,还可以不申领《登记手册》,但必须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 ⑥ 备案中其他要注意的事项 合同备案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商品价格、商品归类、进出口岸、成品单耗等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5.合同备案的凭证 海关受理并批准合同备案后,企业应当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①.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驻员监管保税工厂合同、适用A、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金额不超过1万美元的合同,不必开设台帐。在准予备案后,由企业直接向受理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适用C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合同以及适用A、B类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和不驻员监管保税工厂金额超过1万美元的合同,由企业凭银行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到合同备案的主管海关领取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②.加工贸易分册 a.分册的含义 加工贸易分册是指海关在企业多口岸报关周转困难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核准,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即总册的基础上,将总册的部分内容重新登记备案,核发的载有该部分内容、有独立编号的另一本《登记手册》。 b.分册的种类 加工贸易分册可分为直接报关分册(F字母开头)和深加工结转分册(G字母开头)直接报关分册包括本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直接报关分册,用于企业本地或异地直接报关进出口 深加工结转分册包括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本地深加工结转分册用于企业本地深加工结转报关进出口,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用于企业异地深加工结转报关进出口。 c.分册的申领 确需使用分册的企业可以持海关核发的总册、《加工贸易分册申请表》、已预录入的《加工贸易分册呈报表》和其他海关需要的单证申请,经海关批准后领取有分册编号的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分册。 d.分册的使用 分册有效期必须在总册有效期之内。 分册的经营单位、加工单位、商品序号、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币制等必须与总册对应项一致 分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在总册审批的商品范围内,商品数量必须在总册备案的对应商品数量范围内。 总册和分册可以分开使用。一本分册只能在一个口岸报关。异地报关分册的口岸必须在总册审批口岸范围之内,深加工结转分册可超出总册规定口岸范围。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备案内容只包括出口成品或半成品部分,不包括进口料件部分,只用于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 为了简化手续,对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属于国家规定的78种列明辅料金额不超过5千美元的合同,除适用C类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外可以不申领《登记手册》,直接凭出口合同向主管海关备案。 ③.加工贸易续册 a.继册的含义 加工贸易继册是指加工贸易手册因报关次数频繁造成手册进出口登记栏不够使用,在原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用尽或即将用尽的情况下,由企业申请,主管海关核发的与原手册同号并与原手册装订在一起使用的不独立的手册 继册的实质是原手册的加厚 b.继册的申领和使用 申领继册的前提是原手册进出口登记栏已用尽或即将用尽。对于手册进出口已平的,企业应重新办理新手册,不得申请领取继册。 企业向海关申请继册时应提交“继册申请报告”和原《登记手册》。已申领过继册的要在“继册申请报告”中写明已办继册的数量。 领取继册后,应当把继册与原手册装订在一起,进出口报关时继册必须与原手册一起使用。 ④.其他准予备案的凭证 口合同备案准予保税后,凭海关在备案出口合同上的签章和编号直接进入进出口报关程序。 6.合同备案的变更 ① 合同变更的范围 已经海关登记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其品名、规格、金额、数量、加工期限、单损耗、商品编码等发生变化的,须向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变更手续,开设台账的合同还须变更台帐。其中加工期限的变更成为合同延期。 ② 合同变更的审批 合同变更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报外经贸原审批部门批准。为简化合同变更手续,对贸易性质不变、商品品种不变,合同变更的金额小于1万美元(含1万美元)和合同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合同,企业可直接到海关和中国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不需再经外经贸主管部门重新审批。 ③ 合同变更的台帐 A:金额变更后 原备案在1万美元及以下,变更后进口金额超1万美金的A、B类企业合同,需重新开设台帐。 B类管理的企业合同金额变更后,进口料件涉及限制类商品的,由银行加收相应的保证金。 B:管理类别变更后 因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合同从“空转”转为“实转”的,应对原备案合同交付台账保证金。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可只对原合同未出口部分收取台账保证金。 管理类别调整为D类的企业,已备案合同,经主管海关关长批准,允许交付全额台账保证金合继续执行,但不得再变更和延期。 对允许类商品转为限制类商品的,已备案的合同不再交付台账保证金。对原限制类或允许类商品转为禁止类的,已备案合同,按国家即时发布的规定办理。 7.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开展民地加工贸易应在加工企业所在地设立台账,由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9.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备案 不作价设备——是指与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境外厂商在加工贸易合同项下以免费即不需境内经营企业付汇、也不需用加工费扣付或出口产品减价等方式偿还而提供给境内经营企业的加工生产所必需的设备。 不作价设备可免费进口,监管期5年,到期退运,不退运的办理留在境内的相应手续。 (二)进出口报关 1.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般规则 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区别 基本要求是报关数据必须与备案数据完全一致,只要在某一方面不一致,报关就不能通过。 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的一般程序 加工贸易货物申报必须有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合同备案的凭证。 ①来料,进料加工进口料件除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成品油以外均可以在报关进口时免交验进口许可证。 ②来料,进料加工出口商品,属于国家规定应交验出口许可证的,在出口报关时必须交验出口许可证。 2.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货物的报关 深加工结转——指加工贸易企业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不直接出口,而是结转给下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进行再加工后出口的加工贸易业务。 未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直接结转 转出企业凭下述单证向转出地海关保税部门提出深加工结转申请: ①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深加工结转批准文件。 ②企业自行填写的一式4联的《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③《加工贸易登记手册》。④结转企业间的购销合同。 3.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要点 (三)合同报核 1.报核的含义 2.报核的时间 企业应在最后一批成品出口后1个月内或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向海关报核。3.报核的单证 ① 企业合同核销表(预录入); ②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③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记录顺序编列); ④核销核算表; ⑤申请内销的应有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内销批准证》; ⑥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4.报核的步骤 5.特殊情况的报核 6.报核要点 (1)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2)处理 变卖:超出合同核销期限仍不主动向海关申请办理报核手续的,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法》的有关条文直接提取变卖。 退运:因故申请将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退运出境的,应持《登记手册》等向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并将有关单证交海关核销。 补税:申请风销节余料件、边角料或内销节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残次品和副产品,应按规定办理进口补税手续。 放弃:因故无法内销或退运欲放弃的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核定,有使用价值的,按规定变卖,企业凭放弃该批货物的申请和海 关提取变卖的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直接核销: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由海关根据货物的实际状况核定有无使用价值,无使用价值的,由企业自行处理,海关可直接核销。 销毁:保税货物按规定须进行销毁的,如涉及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安全等,由企业负责销毁,必要时海关可以派员监督。 结转出口:将节余料件转至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的,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工厂,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 (3)内销报关 加工贸易货物因故需转内销的应经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加工贸易企业凭《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内销批准证》办理内销料件正式进口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和缓税利息。 如内销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口料件总额的3%以下,且总值在人发币1W以下的,可免交许可证,其他情况需交验许可证。 (4)受灾保税货物报关 7.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报核 海关对不作价设备监管期限为5年。 (1)监管期限未满、企业申请解除监管并留在境内不作价设备,须补缴进口税,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 (2)监管期已满、不退运留在境内的,企业需向海关提出申请,①留在本企业继续作加工贸易生产设备的,免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免缴进口税。 ②转让其他企业使用或不再开展加工贸易的,则须提供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证书》免缴进口税。 三保税仓库货物 一保税仓库概述 1.保税仓库含义 保税仓库可分为三大类 ① 存放供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② 暂时存放后再复运出口的货物; ③ 经海关批准缓办纳税手续进境的货物。2.保税仓库类型 ① 公共型保税仓库——由海关部署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专门存放产权属境外厂商的货物的保税仓库。由于货物产权属境外厂商,所以货物不是专用的,出库的流向不是单一的。 ② 备料型保税仓库——是加工贸易企业自用的专门存放加工贸易货物,特别是加工贸易料件的保税仓库。 ③ 专用型保税仓库——指专门存放外国商品维修、免税品商店、外汇免税商店、国际运输工具供应等专门业务需要从境外进口的货物的何税仓库。 3.保税仓库设立 ① 设立保税仓库的条件 ② 设立保税仓库的申请 ④ 设立保税仓库的审批 ⑪ 公共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核后,报海关部署审批; ⑫ 备料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核批准后,报海关部署备案; ⑬ 专用型保税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核批准。 二报关程序 1.进库报关阶段 除能够制造化学武器装备化工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免领许可证;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口岸入境时,保税仓库经理人及其代理人应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2.出库报关阶段 ⑪ 出口报关 ⑫ 进口报关 (三)报关要点 1.保税仓库所存放货物的期限为1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2.保税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出售、提取、交付、调换、抵押、转让或移作他用。 3.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短少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外,短少或灭失部分由保税仓库经营单位承担缴纳税款责任,并由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4.货物进口时已明确为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不允许存入保税仓库。 5.保税仓库经营单位不得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如对货物进行改变包装、加刷唛码等整理工作,应向海关申请核准并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6.保税仓库进口供自已使用设备均不属保税货物,进口时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进口税款。 7.保税仓库经理人应在每月5日前列表,并随附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月的进出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 8.保税仓库必须独立设置,专库专用,保税货物不得与非保税货物混放。 四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货物 我国的区域保税主要有保税区保税和出口加工区保税两种类型。一保税区货物 1.保税区概述 保税区——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具有保税加工、储运、转口功能的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保税区有以下免税优惠: ⑪ 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⑫ 区内企业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所需的维修零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物资、设备免税。 ⑬ 保税区内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及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免税。 2.报关程序 ⑪ 进出境报关 进出境报关采用报关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即保税区与境外之间或其他理之间进出境货物属自用的,采取报关制;属非自用的,包括加工出口、转口和仓储,采用备案制,进入备案程序。 ⑫ 进出区报关 ① 保税进口料件以及用保税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进出区 进区,报出口 出区,报进口 A出区进入国内市场的,进入一般进口报关程序。B出区用于加工贸易的,进入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C出区给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企业使用的,进入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② 进出区外发加工 外发加工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出口产品生产的某一环节由其他企业代为加工的业务。 A进区——凭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进入进出境报关程序,不填写进出口报关单,不缴纳税费。 B出区——须由区外加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入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程序,包括台帐程序,加工期限最长半年,情况特殊,经海关批准还可以延长,延长的最长期限是半年;备案后进入加工贸易货物出区报关程序。 ③ 设备进出区 A进区——不管是施工还是投资,均以设备清单向保税区海关备案,不进入报关程序,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设备系从国外进口已征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不退出口税。 B出区——设备退出区外,也不进入报关程序,由保税区海关任设备清单核销结案。3.报关要点 (1)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的商品、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以及废纸等国家规定的特殊货物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不须提供许可证件。 (2)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不准开展加工贸易,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要许可证,生产激光磁盘要音像主管部门批件等,但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不收保证金,料件全额保税。 (3)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规定,货物必须实际报关离境后才能办理。 (4)保税区内的转口货物可以在区内仓库或区内其他场地进行分级、刷贴标志等简单加工。 二出口加工区货物 1.出口加工区概述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保税加工的由海关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当全部返销出口。出口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制成品征税。 属许可管理的商品,应向海关出具有效的进口许可证。主要功能是加工贸易,以及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的储运业务。与保税区相比功能较为单一。 出口加工区自用的从境外进口的生产、管理所需设备、物资,除交通车辆和生活用品外,一般都不得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优惠。 区外境内物资进入出口加工区按正式出口报关,可以退出口税。2.报关程序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在进出境货物前,应向出口加工区主管海关申请设立电子账册,包括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和企业设备电子账册。 (1)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报关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报关实行备案制,由货主或代理人向海关备 案。 对于跨关区的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一般按转关办理,但有例外 a: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跨关区进口车辆、邮递物品、个人随身携带物品 b:从保税区或保税仓库提取的出口加工货物进区 c:出区在异地口岸拼箱出口货物 ②对同一关区内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一般按直通式报关。(2)出口加工区与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货物报关 ① 出口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货物的报关。② 境内区外运入出口加工区货物的报关。3.报关要点 (1)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易制毒化学品、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化工品、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商品及国家别有规定的商品须申领相应的许可证件外,不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不得进出加工区。 (2)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不征收监管手续费不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使用电子账册管理,实行备案电子账册的滚动累加、核扣,每半年核销一次。 (3)对加工区运往境内区外的货物,按进口货物报关,进入一般进口报关程序,如属许可证件管理的,出具有效进口许可证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4)其出口退税,除法律、法规加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从区外境内进入加工区的供来使用的国产的机器、设备、元器件等,按照对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海关签发出口退税联。 (5)从出口加工区区外进入加工区的货物,须经区内企事业进行实质性加工后,方可运出境外。区内从事仓储服务的企事业,其仓储的目的是为区内加工贸易服务,因此不得将从境外进口的仓储的原材料、零部件提供给区外企业。 (6)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经主管海关批准,可在境内区外进行产品的测试、检验和展示活动。 出口加工区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须运往境内区外进行维修、测试或检验时,区内企业或管理机构应填写《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往区外维修查验联系单》,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海关核准、登记、查验后,方可将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运往区外维修、测试或检验。 区内企业将模具 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或检验时,应留存模具所生产产品的样品,以务海关对运回区内的模具进行核查。 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或检验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不得用于境内区外加工生产和使用。 运往境内区外维修、测试或检验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应自运出之日起两个月内过回加工区,申请延期以1次为限,延长期不得超过1个月。 运往境内区外维修的机器、设备、模具和办公用品等,运回区内时,要以海关能辨认其为原物或同一规格的新零件、配件或附件为限,但更换的新零件、配件或附件的,原零件、配件或附件应一并运回区内。 第四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1.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事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2.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法律责任 (二)特性 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 3.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 (1)船舶、飞机、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人造板、玻璃等),海关监管年限是8年; (2)机动车辆(特种车辆)、家用电器,海关监管年限是6年;(3)机器设备、其他设备、材料,海关监管年限是5年。4.超越特定的适用范围应当补税 5.擅自出售牟利属于走私行为 (三)范围 1.特定减免税货物适用范围 对特定减免税货物,行政法规在地区、企业、用途、货物品种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2.特定减免税适用的具体范围和货物(1) 特定地区的进口货物 ① 保税区进口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物资; ②出口加工区进口用于其他设施建设的物资,出口加工区行政管理机构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和办公用品,以及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进口的生产设备和其他企业自用物资; ③边民互市贸易中规定的金额或数量范围内进口的商品。 (2) 特定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 (3)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 ① 国内投资项目 ②利用外资项目 ③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按照国家减免税政策进口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货物 ④根据国家减免税政策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和专用设备,民政部和残疾人组织所属企业进口的专用仪器、机器设备,以及残疾人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 (四)报关要点 1.特定减免税货物涉及报关程序的三个阶段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但是: ① 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 ② 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 3.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在填制报关单的上“贸易方式”栏目时,应当分别填写“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在投资总额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则应填写“一般贸易”。 4.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5.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但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则仍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程序 (一)减免税申请 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进口申请 (1)保税区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备案登记(2)出口加工区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备案登记(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申 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进口申请(1)特定减免税备案登记 特定企业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营业执照、企业合同、章程等,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货物减免税申请手续。 (2)特定减免税申请 外资企业在进口特定减免税机器设备等货物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发票、装箱单等,并提交申请进口货物的有关数据输入海关计算机系统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减免税申请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胡效期6个月。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实行“一证一批”,即一份征免税证明上的货物只能在一个进口口岸一次性进口。如分两个口岸或分两次进口,则应分别申领征免税证明。 (二)进出口阶段 1.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出口报关阶段 2.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手续 填制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单时,报关员应特别注意报关单上“备案号”栏目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长编号。 (三)申请解除监管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主要是为了在国内销售、转让、放弃或退运境外。① 国内销售、转让的折旧价格征税后解除监管; 退运,凭出口报关单办理核销; 放弃,则在拍卖后款项上缴国库后签发收据,企业凭以办理解除监管; 转让,转入企业应事先办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经主管海关同意并按规定补缴税款后,凭税款缴纳证签发解除监管证明。 4.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补税。其中涉及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需要向海关提交有效的许可证件。 第五节 暂准进出口货物 一、概述 一概念 1.暂准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指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口或暂时出口,有条件免纳进出口税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口或进口的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属海关监管货物。 2.暂准进出口货物与暂时进出口货物的区别 两者仅为分类方便而写,本质上并无区别。 只是暂时进出口货物不包括有关展览品、集装箱、旅游者个人用品等暂时进口货物,此类货物海关另有规定,要求向海关提供担保,金额为应缴纳的进口税费,不收监管手续费。 3.ATA单证册制度 (1)ATA单证册的含义(2)ATA单证册的格式(3)ATA单证册的系统 《ATA单证册》是国际统一通用的海关申报单证,是暂时进出口货物在各缔约国之间自由通行的通行征。 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册的担保协会和出证协会。①ATA单证册的正常使用 持证人向出证协会提出申请,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按出证协会的规定提供担保——出证协会审核后签发《ATA单证册》——持证人凭《ATA单证册》将货物在出口国暂时出口,又暂时进口到进口国,进口国海关经查验签章放行——货物完成暂时进口的特定使用目的后,——复运出口,又复运进口到原出口国——持证人将使用过的,经各海关签注的《ATA单证册》交还给原出证协会。 ②ATA单证册的未正常使用 有两种情况:一是货物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口,产生了暂时进口国海关对货物征税的问题; 二是《ATA单证册》持证人未遵守暂时进口国海关有关规定,产生了暂时进口国海关对持证人罚款的问题。 索赔过程:暂时进口国担保协会代持证人垫付税款、罚款等款项后——向暂时出口国担保协会进行追偿——暂时出口国担保协会垫付款项后,——向持证人追偿,持证人偿付款项后,进程结束。 (二)特征 1.有条件(指提供担保,缴纳至少与进口税费相同的保证金、用于海关认可的特定的使用目的、在规定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损耗外按原状将货物复运出境或进境)暂时免予缴纳税费,一旦改变了使用目的、超过了规定的期限仍未复运出境或进境、或非正常地改变了货物的形状,海关即对货物补征进出口税费,并视是否违反海关法规、规章,可能对进出口人做出相应的处罚。 2.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只要按照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法规、规章办理进出境手续,可以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 3.特定的进出境目的 4.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我国海关规定——暂时进出口货物应当在6个月内复运进出境,可以申请延期 5.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三)范围 进出口展览品 进口展览品主要包括:供展览用的货物、设备、幻灯、录像、说明书、广告、供分发的食品、饮料(不含酒精,且明显小于最小商业零售包装,或确实是在展出中消耗掉的)。 以下物品虽在展览活动中使用,但不是展览品: A:展览会期间出售的小卖品,归入一般进出口货物; B:会展期间使用的含酒精饮料、烟叶制品、燃料,虽不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但海关对这些商品一律征税。出口展览品主要包括 ——同上、但与展览有关的小卖品、展览品,属于出口许可征管理的,应提交许可证。 ③ 展览品的暂时进出境规定期限 进出境展览品自出境、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出境,需要延长的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进出境修理物品 自修理货品运出境或运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出境,经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进出境集装箱箱体 集装箱箱体作为货物进出口是一次性的,而在通常情况下,是作为运输设备暂时进出境的。暂时进境的集装箱应当在3个月内复运出境,经批准可以延期,但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4.暂时进出口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应当在6个朋内复运出境,经营承包批准可以延期,但延长期不超过6个月。 5.ATA单证册 适用范围:在我国,使用《ATA单证册》的范围仅限于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项下的货物。 国际公约规定:缔约方的出证协会不应签发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超过1年的ATA单证册。因此,ATA单证册有效期最长是1年。 在我国,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暂时进出口期限为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需经直属海关批准。如超过1年的,需经海关部署批准。 (四)报关要点 二程序 (一)进出口展览品 1.在境内举办展览会的报批备案手 2.展览品进境申报 3.展览品出境申报 4.《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进出境申报 5.进出境展览品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 (2)转为正式进出口——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属许可证管理的,提交许可证件。 (1) 展览品放弃或赠送——放弃:有接受单的,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 税手续。 赠送:受赠人应当向海关输进口手续,海关根据进口礼品的规定办理。 (4)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窃——除不可抗力可减免征税,毁坏的据程度估价征税,丢失、被窃的按同类货物征收关税。 (5)《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的核销结关 (二)进出境修理物品 1.进出境申报 (1)原出口货物进境申报 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报关单、维修合同或协议、原出口报关单及发票等,并提供担保。 (2)原进口货物出境申报 分为两种: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 应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保修协议、售后服务合同(保修期内)、原进口报关单及发票等。 2.复运进出境申报 (1)原出口货物复运出境申报 (2)原进口货物复运进境申报 分为两种: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 A.保修期内:向海关提交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等。 B.保修期外:向海关提交进口报关单、原出口报关单等,同时申报修理费和材料费,海关以修理费和材料费以及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估定完税价格、海关代征税。 3.进出境修理物品核销结关 (三)进出境集装箱箱体 1.集装箱进境申报 (1)集装箱箱体暂时(租借)进境申报 无论是装货箱还是空箱,集装箱进口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都应当单独填写进口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境,并提供但保证在3个月内复运出境。 (2)集装箱箱体进口申报 进口的集装箱应与所装货物分开申报,并缴纳关税和海关代征税。(4)进口集装箱的注册登记 海关在集装箱适当部位刷贴“中国海关”标志,再次进出口时,可凭以免办有关手续。 2.集装箱出境申报 暂时进境的集装箱箱体应当在3个月内复运出境,可向海关申请延期。累计时间超过6个月仍不能复运出境的,集装箱进口经营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3.集装箱箱体的核销结关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1.进出境申报 暂时进口货物进境时应向海关提供担保,缴纳相当于税费总额的保证金。 暂时出口货物如属许可证管理的,第批货物价值在人民币3万元及以下的,不需向海关提交许可证。 2.复运进出境核销结关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暂时进出境期限是6个月,经海关批准可延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第五节 其他进出境货物 一过境、转运、通运货物 一过境货物 1.过境货物的含义 是指从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2.过境货物的范围 (1)签有进境协议的按协议办 (2)未签协议的,由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3)下列货物禁止过境: ① 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② 武器,军需品 ③毒品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过境的货物 3.过境货物的经营人、承运人的定义及承运条件 应有海关让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运输经营人应负责保护关封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经营人应向海关主管部门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 4.过境货物的监管目的及报关手续(1)过境货物的监管目的(2)过境货物的报关手续——填制《过境货物报关单》---海关在提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单证制作关封交给经营人---出境地—单证关封及提运单交出口地海关---放行。 5.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特殊要求(1)过境货物逾期未报或未出境 过境货物自进境之日起3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提取变卖,货款按规定处理 逾期未出境的,海关规定过境货物6个月之内应运出境,经同意可延期3个月。如无特殊情况仍不能出境留在境内的,按《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罚款。 (2)过境货物境内暂存和运输的规定 应在海关监管下存入海关指定或同意的仓库——应按照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运输——海关需派员押运的,经营人应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和执行监管任务的便利。 (二)转运货物 1.转运货物的定义 指货物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增人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转运货物与过境货物的区别 3.转运货物的条件 4.转运货物的报关手续及报关规则 转运货物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海关有关手续并转运出境,否则海关将按规定提取变 卖。 (三)通运货物 1.通运货物的定义 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2.通运货物与过境货物、转运货物的区别 3.通运货物的报关手续 注: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 ①过境货物需通过陆路运输运往境外,而转运货物则不需通过陆路运输运往境外; ②转运货物需在海关设立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③通运货物是由原运输工具运往境外,而过境货物必须通过陆路运输运往境 外; ④通运货物是由原运输工具运往境外,而转运货物则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境外。 二、快件货物 (一)快件货物的概述 1.进出境快件的含义 进出境快件是指快件人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2.快件货物的分类 A类:准以免税的无商业价值的文件、资料、单证等。B类: (1)进口关税税额不足10元的货物; (2)《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限值和免税范围内的个人自用品; (3)《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规定可以免税和免除其他监管条件,且价值在人民币400元以内的货样、广告品。 C类: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但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应税物品。D类:指前3种以外的快件货物。 3.快件货物中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4.快件运营人的备案审批 (二)快件货物的报关程序 1.进口快件报关程序 2.出口快件报关程序及时效 3.快件货物的申报时效 进境快件:应自运输工具进境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出境快件:应在运输工具出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的含义 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残损、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 (二)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基本特征 1.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2.海关对原申报进口的货物已经放行 3.抵偿货物是对损害部分进行赔偿 (三)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1.对于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须提供已退运证明、原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税款缴纳凭证等,无法提供相应的出口证明,则海关应按一般贸易货物办理。 2.对于属于国家限制进口商品的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 ①与原进口的货物在品名、数量、价值、及贸易性质等方面完全一致的,可在原进口货物退运的情况下,免领有关进口许可证放行。 ②如原进口货物未退运出境,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则应补办相关进口许可证。 (四)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的征免税界限 1.如原进口货物短少,而短少部分已征税,或原进口货物因质量原因已经退运出境或放弃交由海关处理,原征税款未退还的,所进的无代价抵偿货物可免税进口。 2.如原进口货物不退运出境,又未放弃交由海关,则进口的货物可以免税进口,而留在境内的货物视其残损程序,及残留价值部分予以补税。 (五)无代价抵偿的常见形式 (六)无代价抵偿进口货物在申报时应提供的单证 四、溢卸或误卸、放弃货物和超期未报货物 (一)溢卸或误卸货物 1.溢卸、误卸货物的含义 进口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或运单所列数量的货物(合同溢短装条款规定的比例不属溢卸)。 误卸货物是指将指运境外港口、车站或境内其他港口、车站而在本港卸下的货物。2.进口溢卸、误卸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进口放弃货物 1.进口放弃货物的含义 指进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的货物。2.放弃货物的主要形式 进口放弃货物的处理原则 (三)超期未报关货物 1.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含义 指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2.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处理 ①超过14日内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②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按规定处理。3.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变卖价款的处理规定 4.其他超期未报关货物的处理 五、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 (一)退运货物 1.一般退运货物 44(1) 退运进出口货物的定义 退运进出口货物是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退运或因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口,经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款,但原出口时已征的出口税不予退还。 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口时,经海关核实后可以免征出口税,但已征的进口关税,不退。2.直接退运货物 (1)直接退运货物的定义: 指进口货物进境后向海关申报,但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办理进口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将货物全部退运境外的货物。 申请直接退运一般应在载运该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或自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3个月内,由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直接退运货物审批表》。 (二)退关货物 1.退关货物的含义 退关货物又称出口退关货物,它是指出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被海关放行,因故未能装上输运输工具,发货物单位请求将货物退运出海关监管区域不再出口的货物。 2.出口退关货物的报关程序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代理人应在得知货物未培育上运输工具,并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天内向海关申请退关。已缴纳的出口税,可以在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向海关申请退税。 第五节 转关运输货物 一、含义及范围 (一)含义 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海关运至另一海关办理某项海关手续的行为。 (二)商品范围 1.一般进口商品经主管海关和进境地海关同意并备案后均可以办理转关手续。2.属于《限制转关物品清单》 (1)废物类:除废纸外,一律不得转关办理进出口; (2)化工类:包括监控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化学武器关键前体、化学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学品等; (3)汽车类部分进出口货物(包括成套散件和二类底盘) 二、种类、方式及条件 (一)种类 1.进口转关运输 2.出口转关运输 2.境内转关运输 (二)方式 1.转关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办理转关手续(1)提前报关方式——提前发送电子数据并生成《进出品转关货物申报单》,传送 至海关监管现场后,办理进口或出口转关手续的方式。 (2)直转方式——在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以直接填报《转关货物申报单》的方式办理转关手续。(3)中转方式——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出口 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代理人统一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转关手续。 1. 三种转关方式的异同点 (1)按有关规定,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可据实际情况任选一切工作种进行操作;(2)提前报关方式与直接报关方式区别:前者必须先向指运地或启运地海关申报,面后者可直接向进境地或启运地海关直接申请; (3)中转方式与提前报关、直转转关的区别:中转货物必须换装境境内运输工具,而提前报磁或直接转关方式无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3.转关方式的适用 具有全程提运单,须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进出口中转货物应采用中转方式办理转关手续;其他进出转关、出口转关及境内转关的货物可采用提前或直转方式办理转关手续。 (三)转关条件 1.转关货物的指运地或启运地应当设有经海关批准的监管场所; 2.转关货物应当由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承运人承运。 (四)转关货物当事人的义务 三、报关要点 (一)进口转关货物的申报期限 1.中转转关和直转货物的申报期限——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转关,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起14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逾期的收取滞报金。 2.提前报关转关和中转转关货物的申报期限——进口转关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逾期的指运地海关撤消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出口转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等手续,超过期限的,启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进口转关货物税率和汇率的适用 1.进口转关货物应按货物到达指运地海关之日的税率和汇率征税; 2.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其适用的税率和汇率是指运地海关接收到进境地海关传输的转关放行信息之日的税率和汇率; 3.如果货物运输途中税率和汇率发生重大调整,以转关货物运抵指运地海关之日的税率和汇率计算。 (三)转关运输申报的法律效力问题 (四)转关运输报关单证填制要求 四、报关程序 (一)进口转关 1.进口转关货物提前报关方式的报关程序 2.进口货物直接转关的报关程序 3.进境中转货物的报关程序 (二)出口转关 1.出口非中转货物的报关程序 2.出口中转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八节 与报关程序相关的海关事务 一、海关事务担保 (一)海关事务担保的含义 ——在确定货物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 (二)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 1.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适用海关事务担保的范围 ① 海关归类或估价不明确,并因此未能办妥有关进出口手续,收发货人要求先放行货物的; ② 出口货物不能在报关时交验有关单证(如发票、合同、装箱单等),而货物已运抵 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后补交有关单证的; ③ 正在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而货物已运抵口岸,亟待提取或发运,收发货人要求海关缓办进出口纳税手续的; ④ 应征税货物,收发货人要求缓缴税款的; ⑤ 暂准进出口货物(包括ATA单证册项下进出口货物); ⑥ 经海关同意,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海关监管区之外场所的; ⑦ 进口保税货物; ⑧ 特殊情况,向海关申请,将海关未放行的货物暂时存放海关监管区之外场所的; ⑨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违法嫌疑,但依法不予以没收的进出口货物,当事人请求先予放行货物的; ⑩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2.其他特殊情况下担保的 ①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 其他财产迹象的; ② 申请扣留或者放行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进出口货物的; ③ 进口经初步裁定倾销、补贴成立,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公告决定要求提供担保的产品的; ④ 有违法嫌疑,但无法扣留或不便扣留的; ⑤ 受海关行政处罚的境内没有永久住所的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者在离境前不能缴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3.具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保放行 ①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 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接受担保的其他情形。 (三)海关事务担保的要点 1.担保的主要方式 (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的担保 (2)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的担保 a.汇票——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b.本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c.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d.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e.存单是指储蓄机构发给存款人的证明其债权的单据。 f.此外,本项可担保的权利还包括外币支付凭证、外币有价证券等。(3)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a.保函,即法律上的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范畴。保函不是以具体的财产提供担保,而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不特定的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保证人必须是第三人;保证人应当具有清偿债务的能力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能为任何单位和个提供担保,故不属于担保银行的范畴 b.对于ATA单证册项下进口的货物,可由担保协会这一特殊的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为展品等暂准进出口货物提供保函方式的担保 2.担保的期限 暂时进出口货物征收保证金的期限为6个月,到期若仍未能出境的,须事先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为6个月。延长期满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外,不再予以延长。在延长期间,自第七个月起,每月按1∕48征收进口税款;其他货物的担保期限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含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利用自己的知识,用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因此又称智力成果权。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和可复制性的特定。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定为: 1.著作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范围 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适用界定为:与进出境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并规定,侵犯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 (三)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1.备案申请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未设有营业场所或办事机构的,应委托其在境内的代理人提出备案申请。如共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任何一个权利人已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后,其他权利人无须再提出申请 2.提交备案申请书及附送文件 3.备案批准及签发证书 海关总署批准备案申请,将向权利人颁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向其颁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的副本。在权利人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的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不接受备案申请的,海关总署将书面通知权利人并申明理由 4.备案的注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海关总署将注销备案: ①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被宣布失效的; ② 权利人转让其知识产权的; ③ 备案权利人放弃其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 ④ 因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备案有误,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使海关保护出现重大失误的; ⑤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未能按照规定缴纳、支付费用的; ⑥ 应予注销备案的其他情况。 (四)申请采取保护措施 1.保护措施的申请 事先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请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应当同时向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保护 有关权利人或代理人应在请求海关采取的保护措施中明确提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请求,并向海关提交与进口货物完税或者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等值的担保金。 3.撤消保护措施的申请 备案权利人要求撤回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的,应在海关作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决定前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 三海关行政裁定 (一)含义 ——是对海关法律的适用问题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解释,从而保证海关法律制度实施的可预见性、统一性、透明性,发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海关手续,方便合法进出口,提高通关效率,是十分重要的海关法律制度。 (二)适用 1.进出口商品的归类; 2.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3.禁止进出口措施和许可证件的适用; 4.其他海关事务。 (三)程序 1.申请人 ——应当是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2.申请 ① 对象——是具体的行为,而不是假设的进出口行为或其他事务; ② 时间——应在货物拟进出口的3个月前; ③ 形式要求—— 一份申请只应包含一项海关事务。多项事务应当逐项提出; ④ 接受单位——由海关部署或各直属海关接受申请书; ⑤ 申请书——按照海关要求填写; ⑥ 申请资料及样品的提交; ⑦ 商业秘密的保护。 3.受理 (1) 初审(2) 受理 4.审查 5.申请的撤回和终止审查 6.审查决定 1.行政裁定的法律效力 海关做出的行政裁定与海关规章有同等效力,自公布之日共和国关境统一适用。 进口或出口相同情形的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行政裁定。8.行政裁定的撤销和失效 9.异议审查 四、海关行政复议 (一)含义和特征 1.海关行政复议的含义 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海关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 2.海关行政复议的特征 (1)海关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海关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 ① 在海关行政法律关系中,海关作为行政主体,不是复议申请人; ② 在海关行政复议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的是海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 ③ 海关工作人员是以海关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代表的是海关,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也不应是海关工作人员,面只能是海关。 (3)海关的行政复议是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权益而提起的。 (4)海关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是海关。2.海关行政复议的作用 ① 维护和监管海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 ② 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海关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 (6)有错必纠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根据《行政复议法》、《办法》和有关海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组织对下列具体海关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报关员考试如何复习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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