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精选8篇)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1篇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什么是ICP证
网络内容服务商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写为ICP,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其必须具备的证书即为ICP证。
ICP
ICP证是指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ICP证由北京市通信管理局核发。
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为什么要办理ICP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简称ICP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ICP
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相关政策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内容节选:
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万的内资公司。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ICP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手续和要求比较简单,一般不需要代办。下面所介绍的只针对于ICP经营许可证。申请ICP许可证需要的材料
注册资金:
100万以上;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二)ICP备案登记表。
(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五)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新公司仅提供验资报告)。
(六)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七)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八)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含经营服务项目、范围、业务市场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发展规划、工程计划安排、预期服务质量、收费方式和标准)和技术方案(含网络概况及结构、组网方式、网络选用的技术及标准、设备配置等)。
(九)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包括后续资金
ICP
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十)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接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即服务器托管协议(预期服务保障)。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三)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新申请公司无此项,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提供)。
(十四)网站必须登陆进行备案(新申请公司无此项,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另外:各省(直辖市)所需材料不相同(具体请查看各省直辖市ICP相关政策)
示例
以北京icp经营许可证与天津icp经营许可证为例:
北京icp经营许可证所需要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5.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资料(学历证书、简历、身份证复印件,5人)
6. 主机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主机托管服务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若托管商为北京分公司,还需该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北京备案批复复印件;若为四大运营商的北京分公司,需提供该分公司的执照副本复印件)
7. 公司简介(主营业务种类介绍)
天津icp经营许可证所需要材料: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公司章程(盖工商查询章)。
4、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ICP5、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需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或本科及以上计算机应用、网络通信专业毕业证书等国家认证的通信专业证书或获得通信网络管理员高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IDC、ISP单位最少5人,ICP、手机短信单位最少3人)要原件!。3个人员的社保证明
7.公司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
8.主机托管协议,必须是托管在当地的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2篇
一、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程序:
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上述第2、9项中规定的材料。上述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0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二、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关于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审批程序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经审查,对申请人的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补充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对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填写要求
(一)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申请业务简述应描述为用户提供什么样的业务、业务的内容以及资费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业务类别,服务对象、产品内容、收费项目、赢利模式等。业务实施计划应包括业务开通时间、业务发展地域范围等计划安排。服务设施建设计划应填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上线和客服建设等服务设施建设的时间计划。服务项目应与申请业务一致。
(二)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主要设备清单应包括但不限于类别、型号、主要参数、数量、品牌等信息。
(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至少应当包括相应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应承诺: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服务质量将不低于《电信服务规范》规定标准,如低于该标准或违反该标准而造成对用户利益的损害,我公司愿承担相应的用户赔偿责任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
(四)公司域名、商标证书
域名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使用商标的注册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域名及商标的注册机构应为申请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五)前置审批文件
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申请其他业务或其他内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核查无误;股东股权结构与章程核查无误;是否取得过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核查无误;负责人和联系人应在主要人员中。
(七)公司概况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应至少包括公司机构设置、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主营业务介绍等内容。要求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至少两人,主要技术人员要求至少三人,专业应为计算机通信相关专业,学历应为大专以上。身份证、学位学历证明和社保证明资料齐备。
(八)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及其相关证明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此处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上传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有多层股东的,参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扫描件(2级以上股东的公司章程可以以工商查询的含股东信息情况的企业信息登记单替代)。
(九)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和审计报告原件
公司成立不满一个会计(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上传自成立以来历次的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成立满一个或一个以上会计上传上一会计的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本会计内实施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或有增资情况的,还应上传相关的验资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信息表
“网站接入方式”栏应当填写虚拟主机、主机托管或专线接入等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栏填写网站服务器或租用的服务器空间所在的城市。“网站接入服务提供单位名称”应填为其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的单位名称(该单位应取得相关许可)。“网站负责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指定的负责网站信息安全的负责人。“网站主要内容”是指提供信息服务的主要应用方式,如信息浏览、信息下载、网络游戏、电子邮箱、电子公告、博客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栏: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十一)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
社保名单应至少包括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需加盖社保局公章。社保证明中至少应包含公司概况中的所有人员,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
(十二)其他材料
要求提交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历证书。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还应提供互联网接入协议及接入商资质证明。
(十三)声明条款、依法经营承诺书、股东股权结构图、情况说明、申请书等,需要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要与工商档案查询章程上的签字字迹一致。
纸质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请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详见增值业务许可资料下载栏目)准备,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按目录顺序编页码装订,法人签名的文件必需法人亲笔签名。所有附件复印件注明“本文件与原件一致”外,超过两页的还应加盖齐缝章。
(二)办证人员申请和领证时各需出具本公司的法人委托书一份,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及委托事项,在领证的法人委托书上要注明授权领证人员签署《特别规定事项》(该文件由发证机关在发证时打印,领证人员领证时当场签署,领回后公司加盖公章)。
(三)申请时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章的章程应提交原件。
(四)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或审计报告中的股权结构需一致。
(五)申请多种业务的,只需提供一份申请材料,除了申请书封面、申请表、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以及附件之外,不同的业务要有不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网络技术方案、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以及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申请多种业务中含有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的,除按前款所述之要求外,应增加网络接入(主机托管、主机租用、虚拟主机)协议、接入商许可证的正副页和年检页(基础运营商可免)、使用商标的注册文件复印件、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如需要前置审批,还应提交相关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备注: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3篇
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与此前相比,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使用、经营行为的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相应对经营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监督检查和罚则做出了调整;同时,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限额比之前的有所下调,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则没有变化。
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撤销该行政许可,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5 0 0 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过去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现在降低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原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 0亿元人民币,现在降低为1 0亿元人民币。业内分析人士对此认为,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门槛的降低将有利于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与电信网的三网融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 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2) 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3) 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 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5)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7)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3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3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人员情况,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地、设施等情况; (4)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 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效益分析等; (7) 组网技术方案。包括:网络结构、网络规模、网络建设计划、网络互联方案、技术标准、电信设备的配置、电信资源使用方案等; (8)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9)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 (二) 项、第 (十) 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 (一) 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 (十一) 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第八条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电信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公司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 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及电信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 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7)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需提交前款第 (二) 项、第 (九) 项规定的材料。对于前款第 (一) 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 (十) 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第三章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第九条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审批。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申请之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第七条第一款第 (六) 项、第 (七) 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经营许可证由发证机关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书组成。
发证机关的批准文件包括经营许可证使用规定、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规定事项、年检和违法记录表等文件。原发证机关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增加相应内容。许可证书应当载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签发人、经营许可证编号等内容。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内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另行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内容,重新公布。
第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根据电信业务种类分为5年、10年。《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十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签发。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局长签发。
第十五条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第四章经营许可证的使用
第十六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和期限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第十七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获准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持经营许可证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频率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获准跨地区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在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经营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子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九条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经发证机关批准,可以授权其持有股份不少于51%并符合经营电信业务条件的子公司经营其获准经营的电信业务。该子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在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书附页中载明。在一个地区不能授权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子公司经营同一项电信业务。
第二十条获准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地区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凭经营许可证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1) 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情况。内容包括:公司负责备案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公司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等有关材料; (4) 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收到前款规定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15日内出具备案确认书,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当地经营电信业务。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机构可以是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本身或者其在备案地之外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机构,但应当符合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第一款所列材料发生变化的,负责当地业务经营、客户服务等事务的相应机构应当在20日内,向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及发证机关报告。
第二十一条除经营许可证中有特别规定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1年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覆盖范围提供电信服务。不能在1年内提供电信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时提出并说明理由,报电信管理机构批准,并在经营许可证中做出特别规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冒用和以任何方式转让经营许可证。
第五章经营行为的规范
第二十三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的原则为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提供经营相关电信业务所需的电信服务和电信资源,不得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电信业务的电信资源或者提供网络接入、业务接入服务。
第二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不正当竞争。
第二十五条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代理收费和业务合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的内容、资费与收费、合作行为等进行规范、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发现、监督和处置制度和措施。
第二十六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调整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的合作条件、协议等的,应当事先告知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并充分听取其意见。有关意见征求情况及记录应当留存,并在电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七条提供网站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应当租用获得相应经营许可证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网络接入等电信资源从事业务经营活动,不得向其他从事网站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转租所获得的网络接入等电信资源; (2) 不得为未经许可或未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或代收费等服务; (3) 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网站经营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代报备网站用户信息的动态维护和更新,并定期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网站管理所需有关信息; (4) 对所接入网站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传播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接入和代收费等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5) 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终止或者暂停对违法网站的接入服务。
第二十八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络接入、代收费和业务合作时,应当考虑电信管理机构公示的有关违法行为记录。
第二十九条电信管理机构建立电信业务市场监测制度。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报送相应的监测信息。
第六章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十一条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或者其授权经营电信业务的子公司,遇有合并或者分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等涉及经营主体需要变更的情形,或者业务范围需要变化的,应当自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其中,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化、业务经营权转移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变更后的公司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2) 提出申请时,公司的业务已开通并且没有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完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管理机构确定的电信行业管理总体布局; (2) 有可行的用户妥善处理方案并已妥善处理用户善后问题。
第三十四条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内,电信业务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终止经营电信业务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经营许可证编号、申请终止经营的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等; (2) 公司股东会关于同意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决定;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做好用户善后处理工作的承诺书; (4) 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用户处理方案、社会公示情况说明、用户意见汇总、实施计划等; (5) 公司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发证机关收到终止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后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自公示期结束60日内,原发证机关应当完成审查工作,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批准,收回并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种类或者电信业务覆盖范围;对于不符合退出电信业务市场条件的,原发证机关应当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申请终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或者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将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抄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依法注销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备案。
第三十五条电信业务经营者被有关机关依法处罚,不能继续经营电信业务的,原发证机关应当将其经营许可证收回注销。
第三十六条发证机关吊销或者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并向社会公布。发证机关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涉及用户善后问题的,可以通过招标方式指定业务承接单位。被吊销或者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应当及时到相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证机关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报告年的次年第一季度向原发证机关报送下列年检材料: (1) 本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 (2)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材料。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对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当地开展电信业务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有关检查结果。
第三十九条发证机关进行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报送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其经营主体、经营行为、电信设施建设、电信资费和服务质量、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按时参加年检并且年检事项符合规定的,为年检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者年检事项不符合规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年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应当在经营许可证附件《年检和违法记录》中记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四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等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电信管理机构对经营许可证实行年检等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政策和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稳定的服务,并履行普遍服务的义务;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电信管理机构撤销该行政许可,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处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 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电信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电信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电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印制。
大数据与电信业务经营 第4篇
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在大数据时代,我们面临的最大变革是思维变革。大数据市场前景广阔;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产业链中处于数据传递和交换中心的地位,天然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但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时代也面临诸多挑战。电信运营商需要把握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充分利用和分析大数据。未来电信市场的一个重要方向是运营商将利用大数据来推动业务转型。电信运营商已着手采取关键举措,推进大数据时代的业务经营。
让我们热烈拥抱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并非是一个确切的概念。最初,这个概念是指需要处理的信息量过大,已经超出了一般电脑在处理数据时所能使用的内存量,因此工程师们必须改进处理数据的工具,这导致了新的处理技术的诞生,例如谷歌的MapReduce和开源Hadoop平台,这些技术使得人们可以处理的数据量大大增加。今天,人们认为大数据是在大规模数据的基础上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在小规模数据的基础上是无法完成的。
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从科学研究到医疗保险,从银行业到互联网,各个不同的领域都在讲述着一个类似的故事,那就是爆发式增长的数据量。谷歌公司每天处理超过24拍字节的数据,这意味着其每天的数据处理量是美国国家图书馆所有纸质出版物所含数据量的上千倍。Facebook这个创立时间不足10年的公司,每天更新的照片量超过1000万张,每天人们在网站上点击“喜欢”按钮或者写评论大约有30亿次,这就为Facebook公司挖掘用户喜好提供了大量的数据线索。
2013年,全球存储的数据预计能达到约1.2泽字节。事情真的在快速发展。人类存储信息量的增长速度比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快4倍,而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的增长速度则比世界经济的增长速度快9倍。物理学和生物学都告诉我们,当我们改变规模时,事物的状态有时也会发生改变。大数据也一样,量变导致质变。数据的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正是体现在这里。大数据是人们获得新的认知、创造新的价值的源泉;大数据还是改变市场、组织结构以及政府与公共关系的方法。
在大数据时代,我们面临思维变革。第一个转变就是,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数据,有时候甚至可以处理和某个特别现象相关的所有数据,而不再依赖随机采样。当数据处理技术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时,在大数据时代进行抽样分析就像在汽车时代骑马一样。第二个转变是,研究数据如此之多,以至于我们不再热衷于追求精确度;执迷于精确性是信息缺乏时代和模拟时代的产物,如果不接受混杂,剩下的95%的非结构化数据都无法被利用,只有接受不精确性,我们才能打开一扇从未涉足的世界的窗户。第三个转变因前两个转变而促成,即我们不再热衷于寻找因果关系。知道“是什么”就够了,没必要知道“为什么”。在大数据时代,我们不必非得知道现象背后的原因,而是要让数据自己“发声”。大数据的核心就是预测。它通常被视为人工智能的一部分。在不久的将来,世界许多现在单纯依靠人类判断力的领域都会被计算机系统所改变甚至取代。当当网可以帮我们推荐想要的书,谷歌可以为关联网站排序,Facebook知道我们的喜好,而LinkedIn可以猜出我们认识谁。当然,同样的技术也可以运用到疾病诊断、推荐治疗措施、识别潜在犯罪分子上。
大数据虽然只是最近几年才开始流行的词,但它掀起的社会与生活变革大幕已经拉起。2009年,大数据这个说法开始在互联网圈内传播。2012年,美国奥巴马政府高调宣布其“大数据研究和开发计划”,大数据概念真正变得火爆。大数据出现的时间点自有它深刻的原因。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碰撞,催生了今天几乎全民关注的大数据。从数据量的角度来看,在电子商务模式出现以前,传统企业的数量增长缓慢。传统企业的数据仓库中的数据大多数来自于交易型数据,电子商务模式使得企业可以采集到用户的浏览、搜索、比较等行为,这就导致企业的数据库至少提升了一个数量级。现在日益流行的移动互联网,以及将来会流行的物联网又必将使数据量提高两三个数量级。从这个角度来讲,大数据时代是必然会出现的。
让我们热烈拥抱大数据时代吧!
电信运营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大数据市场前景广阔。市场研究公司Markets and Markets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预计,从2013年到2018年,全球大数据市场将会出现年均26%的增长率,即从今年的148.7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463.4亿美元。 当前,全球范围内的许多知名企业都在进军大数据应用市场,同时,大数据也为电信运营商带来了新的盈利空间以及新的挑战。
微软以1.1亿美元的价格购买了大数据公司Farecast,而两年后谷歌则以7亿美元的价格购买了给Farecast提供数据的ITA Software 公司。在国内,百度的新一代搜索引擎的重要支柱之一就是大数据。依托大数据,百度新一代搜索引擎才得以为用户提供更便捷与智能的医疗、交通等服务。百度副总裁王湛介绍,百度已经建成了包括百度指数、司南、风云榜、数据研究中心和百度统计在内的五大数据体系平台,帮助企业实时了解消费者行为、兴趣变化,以及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动态和趋势、竞争对手动向等信息,以便适时调整营销策略。除此之外,阿里巴巴的云计算、奇虎360的商业模式、腾讯微信的运作自如……这些都与“大数据”紧密相连。
相对于互联网数据,电信运营商拥有的数据是相对“全面的”。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产业链中处于数据传递和交换中心的地位,天然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具有进行基于大数据业务的独特优势。首先,用户在办理固定电话和手机入网手续时需要提供实名信息,诸如年龄、性别、单位等;其次,运营商能够掌握用户的电信业务消费信息,诸如电信业务类型、业务资费、通话双方基本信息等;再次,运营商基于位置的电信服务可以精确获得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最后,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用户互联网访问量信息。
nlc202309031415
基于用户行为分析、行为理解、行为预测的客户深度洞察,电信运营商将数据封装为服务,形成可对外开放、可商业化的核心能力,从而实现商业模式的创新。据电信与媒体市场调研公司Informa Telecoms &Media最近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全球约有48%的运营商正在实施大数据业务。
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时代面临巨大的机遇;但我们也应看到,大数据时代的数据需求、数据处理、管理模式不同于传统时代,这些都给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带来巨大挑战。
电信运营商数据规模大,每天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量十分庞大;电信运营商传统上对于海量数据存储处理依赖于数据库和数据仓库,它发展过程当中面临着拓展不足的问题,比如说省公司的交易系统、分析系统之类的,由于这个问题面临着分库问题,分库之后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数据资源利用不均、管理复杂等等问题。还有传统数据仓库对于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能力比较有限。
电信运营商数据种类繁多。在全业务运营背景下,电信运营商除了传统数据库、数据仓库处理的结构化数据以外,还有很多半结构化,甚至是非结构化的数据。这些数据,在大数据处理当中都变成非常重要的原材料,尤其是像话音、视频、文本等,这些原来并不是机器所能识别处理的。
电信运营商数据处理速度需要更快。传统上的分析型系统某种意义上是一个非实时、后台型的系统,但是现在很多应用实际上要求联机分析、在线分析,对于实时性要求会有很大提高,比如说网站上的信息几分钟可能就要更新一次。
电信运营商的管理模式需要适配数据化决策。大数据开发的根本目的是以数据分析为基础,帮助人们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优化企业和社会运转。哈佛商业评论说,大数据本质上是“一场管理革命”。大数据时代的决策不能仅凭经验,而真正要“拿数据说话”。因此,大数据能够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改善管理模式,需要管理方式和架构与大数据技术工具相适配。这或许是电信运营商面临的最大挑战。
大数据时代的电信业务经营
全球电信市场如今正在发生深刻变革,面对移动互联网带来的庞大的数据挑战,电信运营商的转型之路必须要围绕海量数据所带来的商机做深度挖掘和分析。电信运营商转型的突破口是基于目前的管道优势,搭建智能管道驱动流量经营。在此基础上,运营商需要把握大数据时代的机遇,才能有效利用和分析大数据、获得洞察能力。未来电信市场的一个重要方向是运营商将利用大数据来推动业务转型。电信运营商已着手采取关键举措,推进大数据时代的业务经营。
电信运营商加速推进4G建设,积极备战大数据时代。电信运营商一直在不遗余力地推进TD-LTE的建设。早在2010年底,电信运营商就开始在上海、杭州等六个城市进行TD-LTE规模技术试验,并在北京建设演示网。在2012年的工作会议上,电信运营商就提出大力实施GSM、TD-SCDMA、WLAN和TD-LTE四网协同发展。
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处理方面,跟云计算研发工作齐头并进来做。电信运营商在大云1.5平台上部署了分析型PaaS产品,利用BC-Hadoop构建大数据处理平台,并在英特尔至强+Hadoop平台上运行,同时建设了并行数据挖掘系统(BC-PDM&ETL)以及商务智能平台(BI-PAAS)等大数据应用平台,为将来在大数据应用和服务市场做了充分准备。
在大数据时代,电信运营商需要在业务上进行持续创新。电信运营商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的电信业务数据,深度挖掘用户需求,建立业务模式。比如,借鉴互联网企业的关联推荐技术,运营商可向用户推荐电信关联业务,实现精细化营销。运营商可以利用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分析系统,自动找到与该类商品相关联的其他商品并推荐给该用户。事实上,大数据在电信运营商的业务应用中可以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企业管理分析如战略分析、竞争分析;运营分析如用户分析、业务分析、流量经营分析;网络管理维护优化如网络信令监测、网络运行质量分析;营销分析如精准营销、个性化推荐等。
除了内部数据之外,电信运营商还应与外部数据打通互联、共同运营,比如互联网的用户邮箱、社交网站的用户关系、运营商的用户通讯录、银行的用户消费、用户的通信位置、地理应用的位置与手机号关联等。通过更多不同的尝试,将电信运营商大数据的价值发挥得更广。事实上,目前国外运营商已经开始将自己手握的海量用户数据变现,将用户的位置、旅行、上网流量习惯等信息提供给合作的第三方。比如Verizon 推出的 Precision Market Insights服务,跟合作方共享面向商场、体育馆等特定场所手机用户的活动和背景信息。
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业务运营,还需要电信运营商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在未来几年,电信运营商可能需要整合市场部和数据部,随后还可能会涉及到业务支撑部门。未来对业务支撑部门的定位是,业务支撑部门不仅是单纯的系统支撑、数据调取的运维部门,还需要利用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以产生巨大的商业价值。相应的,电信运营商对业务支撑部门的人员也应提出更的要求,数据挖掘人才将更受电信运营商欢迎。
(作者系仁达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总监)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5篇
ICP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申请指南
ICP的有效期是5年,当企业ICP证的期限到达或未到期,因为一些因素不在需要使用ICP证书,则需要去发证机关申请注销。ICP注销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提供ICP经营许可证原件;
3、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项目注销申请书。(1)申请书台头应为“XXX通信管理局”;(2)申请注销的原因,获证日期,ICP证号;
(3)需写明股东构成及出资、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提供接入的ISP公司、服务器机房地址;(4)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5)落款加盖单位公章。ICP证注销办理单位: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6篇
电子邮件服务商是依法为电子邮件用户发送、转发、接收或者阅读电子邮件提供条件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电子邮件服务商应具备以下资质证明及从业条件。
提供电子邮件服务所需资质
1.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
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国家及地方法律或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其它资质证明。
4.电子邮件服务商应有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从业人员。包括运营维护技术
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支持人员与管理人员等。
5.电子邮件服务商应有与营业规模相适应的网络环境与硬件设备,有放置电子
邮件服务设备的机房。
6.电子邮件服务商应有自主开发或购买、租用的正版邮件系统软件。电子邮件服务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
提出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受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者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查、决定程序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7篇
办理ICP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常见问题集锦: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正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以下简称ICP)进行核发许可证和备案,同时对其中电子公告服务(以下简称BBS)实行专项审批。现将在发证、备案和审批过程中申办者经常咨询的问题整理、归纳,以问答形式回答如下:
一、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
答: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二、什么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答: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或者利用网站向用户提供某种在线应用,从而获得收入的活动。
三、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答: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具有无偿提供公开性、共享性信息服务的活动。
四、什么是电子公告服务?
答: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五、申办ICP需要前置审批的是那方面信息内容?
答: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内容。
六、电子公告分哪两大类?
答:电子公告分为综合类BBS和专业类BBS。综合类BBS,是指涉及时事、政治、社会新闻、国内外重大事件等范畴的综合性、新闻性的跟贴和论坛、留言板等;政府网站、个人网站、企业专业类BBS,是指限于学术讨论、技术服务、商业信息、行业信息、知识百科、生活时尚、音乐影视、文化艺术、科技、体育、保健、游戏、学习和教育等范畴的电子公告服务。
七、已获取ISP经营许可证单位要经营ICP业务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吗?
答:ISP是互联网接入服务,ICP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条例的规定,按照经营性ICP和非经营性ICP,对ISP从事ICP区分对待,分别予以办证和备案。
八、跨地区经营ICP的公司分支机构如何申办许可证?
答:对于跨地区、多处设置网站经营ICP的公司申办许可证,若该公司在各地网站所在地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应对分支机构分别审核发证;
若没有分支机构或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则不单独发证,要求使用与其上级机构同样的ICP许可证和编号,并通过其上级机构对其进行管理。
九、公司注册地和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不一致如何申办许可证?
答:公司注册地和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主要以公司注册地为准办理发证或备案手续,同时到服务器所在地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若服务器所在地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则可在服务器所在地办理。
十、代理网站、个人网站是否需要办理申办手续?
答:代理网站是指有独立的域名、网址和网页,自己不建立实际网站,由他人(ICP运营商)代为制作网页并租ICP运营商的服务器空间的单位;个人网站是指使用自己独有的域名、通过购买或租用服务器、以个人名义建立的网站。对代理网站、个人网站实行备案制度。
十一、申办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受理时限有多长?
答:对提交、申办材料齐全的单位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十二、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应该放在网站的什么位置?
答: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应当放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我局意见是统一放在主页左上角和页末,上网使用者点击编号应弹出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详细页面。
十三、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上需要显示什么内容?
答:
1、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显示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
2、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3、提醒上网用户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十四、外资企业能否在内地申办ICP?
答:根据我国现行政策,目前外资不允许经营包括ICP在内的电信业务。涉及外资的网站申办经营许可证时,要求该网站先进行外资股份的剥离,待完成外资剥离后,方可受理。外资股份的剥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视为完成剥离:
1、网站所有外资股撤资或全部转让给中资;
2、另成立一个纯中资公司,与网站的ICP业务有关的资产、人员、域名、商标、经营权、用户关系等均通过协议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中资公司,由中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ICP。
十四、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在《互联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第五条中规定: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十五、一个ICP证最多可以办多少个网站?
一个ICP证可以办多个网站,但是每一个网站都需要向通信管理局交一份材料。
十六、许可证下来后,我还需要做什么?
许可证下来后,您即可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即进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项。
十七、个人网站必须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吗?
个人网站不能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只需要进行非经营ICP备案登记。
十八、企业在取得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后,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提供新的信息服务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证机关将根据企业的申请,在其经营许可证中具体载明许可该企业通过何种公众通信网络开展信息服务。企业如拟通过尚未批准的公众通信网络开展信息服务业务,应事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必要的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经批准后变更许可证相应栏目,企业方可实施。
另外,企业如拟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中要求须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信息服务项目,应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增项手续。
十九、申办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根据《电信条例》有关规定,经营信息服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信息产业部;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是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二十、什么情况下要申请BBS?
BBS即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8篇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目 录
1网站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2网站ICP许可证申办材料
3网站ICP许可证审核
4网站ICP许可证发许可证
5收费标准
6办理依据
7网站ICP证备案
8网站ICP许可证有关问题通知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以下内容以相对应的网站ICP许可证简称。
网站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网站ICP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站ICP许可证申办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执有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4.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2.9项中规定的材料。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0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网站ICP许可证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单位必须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3.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机房进行实地考察。
时限:60 个工作日。
注:在地方上可能要求的不一样,但是大体上这些都是必要的
网站ICP许可证发许可证
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网站ICP证备案
1.如果网站要申请ICP许可证,必选要有ICP备案,且ICP备案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提供服务器的单位必须有idc或iSP证且在当地通管局做过备案。
2.所有网站都要有ICP备案,但只有提供有偿信息服务的网站才需要申请ICP许可证。
ICP证的单位名称是不是需要跟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ICP证的单位名称必须要和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网站ICP许可证有关问题通知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办理经营许可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告
(2000年1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ICP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负责北京地区ICP许可证业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国家对经营性ICP许可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许可证实行备案制度。
经营性ICP许可证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许可证。非经营性ICP许可证主要是指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公益性网站、本单位对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根据北京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现将申办此项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申办单位的前期受理和审核工作。申办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报市场监管处审核。相关的咨询可咨询相关中介单位。
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按照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对经营性ICP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类)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手续。
三、属于非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单位,在办理备案时,须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将填写完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我局市场监管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的登记表一份由我局留存,一份由备案单位持有并作为已经备案的证明向ISP或电信企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我局不再另发审核批准文件。
四、ICP许可证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
五、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前,应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六、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信电(2000)208号“关于贯彻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ICP的服务内容中含有电子公告服务栏目的,应严格执行ICP管理办法第九条和BBS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原则上不开办BBS服务栏目。
七、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任何ISP或其他电信企业不得为其提供上网方便。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既ICP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从而,ICP证成为网站经营的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因此,办理ICP证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需要。ICP许可证由各地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目 录
1网站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2网站ICP许可证申办材料
3网站ICP许可证审核
4网站ICP许可证发许可证
5收费标准
6办理依据
7网站ICP证备案
8网站ICP许可证有关问题通知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也叫网站ICP许可证。以下内容以相对应的网站ICP许可证简称。
1网站ICP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网站ICP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1.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5.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6.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网站ICP许可证申办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执有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4.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7.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8.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9.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0.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11.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2.9项中规定的材料。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0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网站ICP许可证审核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单位必须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3.对申请单位的经营场所、机房进行实地考察。
时限:60 个工作日。
注:在地方上可能要求的不一样,但是大体上这些都是必要的
4网站ICP许可证发许可证
时限:1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7网站ICP证备案
1.如果网站要申请ICP许可证,必选要有ICP备案,且ICP备案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提供服务器的单位必须有idc或iSP证且在当地通管局做过备案。
2.所有网站都要有ICP备案,但只有提供有偿信息服务的网站才需要申请ICP许可证。
ICP证的单位名称是不是需要跟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ICP证的单位名称必须要和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8网站ICP许可证有关问题通知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办理经营许可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告
(2000年11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ICP许可证管理办法)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信息产业部领导下负责北京地区ICP许可证业务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国家对经营性ICP许可证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许可证实行备案制度。
经营性ICP许可证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许可证。非经营性ICP许可证主要是指政府上网工程的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和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公益性网站、本单位对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等。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述规定,根据北京市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现将申办此项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负责申办单位的前期受理和审核工作。申办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材料报市场监管处审核。相关的咨询可咨询相关中介单位。
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按照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对经营性ICP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类)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手续。
三、属于非经营性ICP许可证的单位,在办理备案时,须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将填写完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我局市场监管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的登记表一份由我局留存,一份由备案单位持有并作为已经备案的证明向ISP或电信企业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我局不再另发审核批准文件。
四、ICP许可证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备案编号。
五、涉及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履行备案手续前,应依法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并出具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六、根据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信电(2000)208号“关于贯彻实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ICP的服务内容中含有电子公告服务栏目的,应严格执行ICP管理办法第九条和BBS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原则上不开办BBS服务栏目。
七、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任何ISP或其他电信企业不得为其提供上网方便。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ICP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什么资质
学会宽恕别人,就是学会善待自己。仇恨只能永远让我们的心灵生活在黑暗之中;而宽恕,却能让我们的心灵获得自由,获得解放。宽恕别人,可以让生活更轻松愉快。宽恕别人,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朋友。宽恕别人,就是解放自己,还心灵一份纯静。今天,纯净的笔者将为大家介绍ICP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什么资质。
ICP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什么资质呢?其实,ICP经营许可证需具备的资质指的是ICP经营许可证在申请的时候企业自身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在ICP经营许可证申请的过程中,企业自身应该具备如下的资质,包括了: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2.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4.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5.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多关于ICP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企业可以向受理机关,也就是通信管理局或者专业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
ICP牌照是在哪审批的
ICP牌照是在哪审批的?ICP牌照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一种。办理ICP牌照,是需要到企业注册地所在的通信管理局来进行审批。办理ICP牌照,企业除了可以自己办理之外,还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代理机构来进行代理的。
在ICP牌照的办理过程中,企业需要准备如下的办理材料,具体包括了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服务器机房地址,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提供接入的ISP(因特网接入服务商)公司名称,接入速率(Kb/s),月平均页面浏览量,网站开设的各具体栏目、类别和主要内容;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应按实际情况报送,有几个写几个。跨地区、多处设置网站经营ICP的公司,应按以上规定对各地网站(包括各地镜象网站)分别做出详细说明;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业务发展计划和组网技术方案。业务发展计划应包含:发展和实施计划,服务项目,市场调研、业务预测,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服务质量,收费方案等内容。组网技术方案应包含:网络结构、规模、建设计划、联网方案,技术标准,设备配置等内容。更多资料详情,您不妨向我们的线上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ICP牌照是否需资质申请
ICP牌照是否需资质申请?笔者的英语一直不好而且笔者一直不喜欢英语,不知道哪个是因哪个是果。但是这两件事确确实实是同时发生了的。所以当笔者一开始接触ICP得时候,总是把ICP和CPI弄混。其实,ICP牌照就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一种,属于互联网经营的许可资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除了企业可以自己办理之外,也不妨委托专业的咨询代理机构来进行代理。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企业是需要具备如下的办理条件的,具体包括了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也就是说个人是不能够申请ICP牌照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也就是说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也不能够申请ICP牌照资质。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有健全的网络与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更多ICP牌照申请的问题,您不妨和我们的线上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ICP经营许可证怎样快速办理
其实,生活就是一种幸福,是生活教会了笔者感受幸福,也只有生活才会教会人们幸福。今天,笔者将为大家介绍的是ICP经营许可证怎样快速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怎样才能够快速办理呢?其实,如果是企业自己办理的话,ICP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是没有什么好方法快速代理的。如果企业想快速办理ICP经营许可证。委托专业的咨询代理公司进行代理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那么,什么是ICP经营许可证呢?其实,ICP经营许可证是指通过因特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或者利用网站向用户提供某种在线应用,从而获得收入的活动。经营性ICP目前提供的网上信息大都是免费浏览的,收费项目主要是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服务器内存空间出租、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ICP经营许可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务活动。而非经营性ICP,是指通过因特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非经营性网站主要是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新闻机构的电子版报刊,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的各类公益性网站和对本单位产品或业务作自我宣传的网站,不向上网用户收费,也不利用因特网站直接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但对一些特定服务可能收取一些成本费或象征性收费。
怎么申请陕西省ICP许可证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到省通管局办理
条件是注册资金:100万以上;有独立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二)ICP备案登记表。
(三)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五)公司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新公司仅提供验资报告)。
(六)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七)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八)从事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含经营服务项目、范围、业务市场预测、投资效益分析、发展规划、工程计划安排、预期服务质量、收费方式和标准)和技术方案(含网络概况及结构、组网方式、网络选用的技术及标准、设备配置等)。
(九)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包括后续资金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十)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接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证明即服务器托管协议(预期服务保障)。
(十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三)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新申请公司无此项,由非经营性公司转为经营性公司需提供)。
陕西ICP申请其他事项注意
网站租用虚拟主机,主机出租商已有ICP,网站方仍需办理ICP。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可以先通过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或者通过网络查询相关部门的网站信息,获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ETF咨询
陕西通信管理局ICP许可证办理流程
1.书写申请材料
2.提交公司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3.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北京ETFETF-行政许可审批专家为您介绍陕西地区代办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与时间流程。
ICP服务地区包括,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
一、申请ICP证的受理单位:陕西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二、陕西申请ICP的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三、ICP申请的实施主体:陕西通信管理局(内增值电信业务)
四、代办申请陕西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材料(陕西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陕西ICP,陕西ICP经营许可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表,如申请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网站)业务,则还需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登记表。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
(十一)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备相应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留存复印件),必要时到现场审核。
(十二)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见本站下载)。
(十三)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代办申请陕西ICP许可证的条件(陕西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陕西ICP,陕西ICP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者为依法在陕西设立的公司。
(二)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陕西拟申请ICP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新设陕西公司除外)。
(八)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范围的,必须首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在此特指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需提交本条款规定内容)。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代办陕西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其它说明:申请经营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ICP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简介: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中资公司
2.注册资金达100万及以上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议找个公司代办,ETF就很不错。
如何申请网络ICP许可证
网络ICP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ICP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二、ICP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概况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机构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的复印件
七、拟申请网络经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八、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九、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一、服务承诺书、服务公约
十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网络ICP许可证申请流程
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
2.书写申请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申请须知
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但总结分析这个社会反映问题,考虑到少量网站主办者希望能自行修改备案信息,已开始对有关功能进行修改,允许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完成备案前可以修改所提交的备案信息。
由于程序实现需要时间,暂时还只能按照现有流程操作。具体为:
(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如果备案信息尚未提交,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信息录入菜单进行编辑;如果备案信息已经提交,请和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由其代为修改。
(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和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用户名,由其代为修改。
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攻略
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即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是针对于互联网企业上一年的经营情况一个上报,监管机构以此来判断该机构是否依然具有经营网站的资格的一种申请,本文主要介绍申请网络ICP经营许可证怎么年检。
汉唐信通专业办理网络ICP经营许可证
咨询电话:400-6516-158
工具/原料
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提交资料(包括公司资质、填报表格两部分)
公司资质
1.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核对)和复印件;
2.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包括:*正文和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情况记录表。许可证其他附件内容不需要复印)
3.业务接入协议和服务器托管协议的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复印件仅需包括首尾页)
二、填报表格(相应表格待更新后将提供免费下载)
1.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基本情况表
2.网络ICP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业务情况表(选填,无业务及末开展业务的表格不需要)
3.2010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承诺书(要求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材料电子表(年检材料电子表通过磁盘拷贝方式提交)
5.信息安全专项年检材料
方法/步骤
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程序
每项关于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必须加盖参检单位红印章,并装订成册。
特别规定事项原件右下角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年检情况记录表中无记录的不需提交复印件。
办理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手续的持证单位送交以上资料时不需要带许可证原件,变更和年检手续同时办理的持证单位,只须同时提交年检和变更材料,许可证原件也不需提交。
所有纸质材料除法定代表签字外一律不得手写,特殊情况下需手写的,须加盖公司印章。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不完整的,将退回重填。相关数据不真实、无效的,将在网上公示,并退回重填。没有按要求提供年检材料的,将退回整理。
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资料进行年检,年检合格单位应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持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证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携带法人委托书)办理合格或经整改合格盖章事宜。
1月1日至3月31日止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单位加盖“年检专用”章和“年检合格”章。从4月1日到4月20日提交以上资料进行年检的,合格后加盖“年检专用”章和“经整改合格”章。逾期不再办理盖章手续。
网络ICP经营许可证年检图解
ICP经营许可证申办攻略
ICP经营许可证就是网站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那办理时申请单位需满足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申请单位需准备哪些材料呢?
方法/步骤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实行许可证制度。以下为您讲解ICP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及相关注意要点。
申办ICP经营许可证必备的基本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公司为内资企业(也就是说注册资金不能有外资)。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的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
2.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
3.股权结构图;
4.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 ;
5.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明;
6.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7.域名注册证书;
8.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
ICP经营许可证审批办理流程:书写申请材料;提交公司所在地的省管局审批;审批通过领取ICP经营许可证书。
注意事项
ICP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称必须要和企业注册名称一致。
各地区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同,申请材料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情况为准。
网络ICP证申请攻略
网络ICP证申请基本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四)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五)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六)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网络ICP申请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三、网络ICP证申请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四、申请网络ICP证可行性报告。
五、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电话(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七、请提供与ISP专线接入/主机托管/空间租赁的协议书复印件,及申办ICP许可证需提供接入ISP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租用ICP空间的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纸,以便于整理归档。
网络ICP证申请表
非经营性网络ICP证申请备案材料
1.主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登记;
4.涉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批准文件;涉及电子公告服务的,要求专项备案。不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电子公告服务的,提交《保证书》。
注意事项
如果是需要申请论坛专项审批的话,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论坛版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版主的简历(一式两份)
二、与主机托管商的关于办理论坛的补充协议
三、论坛用户填写注册信息的页面
如何申请网络ICP许可证
网络ICP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ICP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二、ICP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概况
五、验资报告复印件
六、机构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的复印件
七、拟申请网络经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八、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九、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十、证明企业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一、服务承诺书、服务公约
十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网络ICP许可证申请流程
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
2.书写申请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申请须知
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不能自行修改信息,需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但总结分析这个社会反映问题,考虑到少量网站主办者希望能自行修改备案信息,已开始对有关功能进行修改,允许自行备案的网站主办者在完成备案前可以修改所提交的备案信息。
由于程序实现需要时间,暂时还只能按照现有流程操作。具体为:
(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如果备案信息尚未提交,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信息录入菜单进行编辑;如果备案信息已经提交,请和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由其代为修改。
(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和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用户名,由其代为修改。
如果想要办理陕西省ICP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公司需必备的申请材料都有哪些?
以下是有关申请陕西省ICP经营许可证的详细说明:
一、受理ICP经营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种类,业务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十一)申请经营的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十二)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十三)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十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陕西ICP许可证实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陕西ICP经营许可证受理申请事项:
省通信管理局受理省内ICP经营许可的申请,并且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服务。
四、新设立公司的不同要求:
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二),(九)项中规定的材料。第(一)项,第(十)项,属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签署;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应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五、受理批复时限:
省通信管理局5日内一次告知是否受理或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以书面通知申请人。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批准与否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相关法规,规章: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令第3号)
(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333号)
(四)[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
经营新闻出版类电子商务业务的网站,在办理ICP登记和备案前,需要办理以下审批:
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及《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审批流程:
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
(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
(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
一、申请的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二、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三、申请的材料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机构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5.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四、审批时限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五、后续程序
互联网出版业务经批准后,主办者应当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三)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机构章程;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如何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到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信管理部门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可以先通过拨打相关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或者通过网络查询相关部门的网站信息,获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如:广东省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参见:
http://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info.net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http://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htt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咨询热线号码
序号 名称 备案咨询热线(发布时间 2006-02-27)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0311-12300 0311-86699039 0311-86859958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028-87013129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0898-66533681 0898-66533682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0531-82092828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020-87692337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025-85039806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0971-8588284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029-88333377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027-83519726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0351-8788032 0351-8788039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0471-6684145 0471-6684170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0891-6329494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0771-2628411 0771-2639992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0551-5680606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023-68960878 023-12300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0951-12300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022-60351158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0451-53005815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0431-8925397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0791-6218176 0791-6252504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0731-2338652 0731-2338625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0931-4501253 0931-4501254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021-63905006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0371-65795110 0371-65795119 0371-65330166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0591-28355716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0871-3557966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0571-8707827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0991-5858733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0851-12300 0851-5624224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024-86581199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010-63310094
汉唐咨询为您介绍陕西地区代办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与时间流程。ICP服务地区包括,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
一、申请ICP证的受理单位:陕西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二、陕西申请ICP的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三、ICP申请的实施主体:陕西通信管理局(内增值电信业务)
四、代办申请陕西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的材料(陕西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陕西ICP,陕西ICP经营许可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表,如申请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网站)业务,则还需填报互联网信息服务申请登记表。
(二)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
(四)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ICP经营许可证)。
(十一)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备相应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留存复印件),必要时到现场审核。
(十二)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见本站下载)。
(十三)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代办申请陕西ICP许可证的条件(陕西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陕西ICP,陕西ICP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者为依法在陕西设立的公司。
(二)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开展ICP经营许可证经营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陕西拟申请ICP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七)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新设陕西公司除外)。
(八)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服务项目属于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范围的,必须首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在此特指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站)需提交本条款规定内容)。
(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代办陕西ICP互联网经营许可证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其它说明:申请经营电信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如何申请陕西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ICP SP,不知道您要申请的是哪一种 ?ICP许可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SP证的业务种类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又称移动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您是要办理那种业务呢?有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您可以搜索一下【汉唐信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和案例,我的这些内容就是从这整理来的。
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依法成立的公司。
二、从事网络经营活动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与资金实力。
三、互联网经营必须保证客户的信誉。
四、有网站经营的相关发展计划。
五、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六、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九、注册资金的现金入资建议占有80%以上。
十、申请网络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为外资公司或带有外资背景(包括港资,台资)的公司。
办理网络经营许可证流程(找当地的通信管理局)
1.自审公司申请条件
2.书写申请材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审批
4.审批通过领取证书
ICP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如何写?
在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而这份申请的撰写说简单也挺简单的,因为它没有硬性的格式;说难也挺难的,因为这个申请书的撰写是有一定的专业性的,没有格式的要求,但需要严谨的文字描述的。因此非专业人士是很难搞定的,现在很多公司都不亲自去办理了,都是找代理公司办理的,找代理还要找个靠谱点的,太小的代理公司听不靠谱的,推荐您去搜一下【汉唐信通】这里有这方面的专业介绍和经验丰富的代理!您不妨去看看。
SP经营许可证申请细则
全网SP申请条件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等。
首先来看一下什么是SP经营许可证,SP原意为服务提供商,如今被定义为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中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的代名词。SP经营许可证现在比较常见的为全网SP和地网SP,其中全网SP的申请在工信部完成,地网SP在地方通信管理局申请。那么什么样的机构可以申请该项资质呢?
全网SP申请条件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公司必须为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公司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
7.广电背景公司建议不要申请。
地网SP申请条件
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3.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4.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首先来说一下全网是什么意思,全网指明了电信增值业务的经营范围为全国31申请(全网电信增值业务是隶属于跨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的)。再来说明一下什么是SP,SP指的是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中的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常见的如彩信、彩铃、wap、手机定位等,办理该项业务是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申请程序才能够开展业务的。
一、全网SP申请条件
办理全网SP代办申请需要达到的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申请全网SP证的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元以上。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4.相关的从业人员应持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5.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及市场拓展方案;
6.公司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二、全网SP申请机构:国家工信部
三、全网SP申请材料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公司必须为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公司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
四、全网SP备案材料
1.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在当地开展业务的方案;
3.在当地开展业务的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在当地设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相应机构的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icp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