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精选9篇)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第1篇
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协议书 甲方: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 乙方:
为了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具有较高专业实践能力的专业性技术人才。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服务社会、相互支持、诚心协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协议:
一、合作事项:
甲方与乙方建立酒店管理专业定向培养合作关系。即甲方选择乙方专科学历学生作为甲方定向培养的对象,委托乙方代为培养,该班级命名为“颐和大酒店订单班”。
二、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定向培养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订单培养的实施
1、乙方为甲方定向培养的学生,由甲方资助学生大专阶段学费1年,每人共计元
整;分次支付汇至合作方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时间:)。
2、学生招生。甲方在乙方级在校生中,招生不少于 20 名学生组成“洪山国际大酒店订单班”。订单班学生的挑选按以下方法进行:
①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在校内进行宣传,由学生自愿报名; ②乙方依据甲方招聘要求进行筛选,对报名学生的品行和素质严格把关; ③甲方针对乙方提供的名单拟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审核确定;
④最终录用的学生与甲方、乙方一起签订三方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编班登册,由甲方予以冠名,双方签字确认。
3、进入订单班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不低于158CM,条件优秀的女生不低于155CM; ②裸眼视力不低于0.8;身体健康,符合餐饮业体检合格要求;
③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酒店行业,讲究卫生、无纹身等不良习惯。
3、订单班学生学习期间拒绝进入甲方企业完成顶岗实习,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实习生生培养费,已支付金额在下次支付时扣除。
4、乙方选派专人负责订单班的管理。订单班采用“工学交替”的教学组织模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订单班学生必须完成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
5、订单班学生须接受企业的素质教育,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品质观念等。订单班培训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间,乙方应保证其在甲方企业顶岗实习至少个月含以上,学生自毕业后在甲方至少工作1年,将做为酒店梯队建设基层管理人员重点培养对像。
6、乙方选派专人负责订单班的管理,并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管理问题以及教学进度,以确保教学质量。
7、订单班实行动态教学管理,至少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综合测试。对考核成绩优秀、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重点培养对象毕业后可优先应聘甲方管理岗位。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企业发展情况、经营规模、预期投资领域及在建扩建项目等人力资源增长因素,负责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时向乙方提供用人需求信息、学生培训计划、专业招生建议计划。
2、甲方委派专人向乙方提供企业人力资源结构状况、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技术等级等信息,参与乙方教学计划实施工作,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协助制定订单班“工学交替”计划,并可就学生就业提出改善意见。
3、甲方按照双方约定保障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相关待遇。
4、甲方指定录用的培训期满的学生,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面试、人员报到等工作。
5、甲方遵照乙方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质进行全面指导,对学生的成绩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习内容,顶岗实习考核结果计入毕业成绩,为毕业后选拔、晋升奠定良好基础。
6、甲方应积极稳妥处理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学生在甲方企业经营场地之内发生工伤范畴内的意外伤害事故,甲方遵循“治疗第一”原则,第一时间对学生进行救助,并同时告知乙方。对受伤学生的补偿,先由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赔付,保险保额不足部分,按甲方《工伤管理办法》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将与甲方联合办学作为办学的优势与特色进行宣传,吸引学生报读双方联合办学专业,订单班级以甲方企业名称命名。通过招生宣传渠道,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扩大企业知名度。
2、学生在校期间,依国家相关法规,乙方有义务协助学生办理工伤害保险等保险。
3、乙方负责办理新生录取手续、入学报到、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毕业证办理及其他在校期间的各种教育管理工作。
4、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严格挑选和推荐参加定向培养的学生,不得安排不合格的学生进入本订单班。
5、乙方应做好订单班引导工作,保证学生理解和遵循甲方的管理模式,保证教学任务的落实。委派专人负责联络工学交替期间的顶岗实习事宜,参与顶岗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6、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用作他途,如:虚假招工、私人中介等。
7、乙方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有责任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情况,共同确保顶岗实习
8、乙方应保证订单班学生在甲方企业完成为期月含以上的顶岗实习,否则,甲方有权追讨定向培养所有费用。
六、顶岗实习的安置和管理
1、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将根据酒店计划进行安排,近期实习时间为:2012年月日至年月日,实习工资元/月;(含来回交通费);
2、实习岗位:实习岗位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学生本身的素质条件进行合理安排,安
排范围包括餐饮部、前厅部、管家部;
3、工作时间:酒店原则上保证实习生每月公休6天,每天工作8小时(膳食时间除外),甲方可根据经营情况要求学生加班,学生不得无故拒绝,加班时间甲方根据 实际 情况给予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4、膳食标准:由酒店提供工作餐二餐。
5、住宿:宿舍为6-8人一间,住宿所需床上用品由学生自带。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宿舍
管理员管理,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6、其他福利:节假日期间福利待遇参照甲方员工标准执行。
7、每月15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视情况提前或延后发放。
8、甲方的管理要求。在学生顶岗实习期,甲方对乙方实习学生负责培训和管理。在管
理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在学生实习结束时作出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⑵指派专人负责实习生管理的沟通协调工作。
⑶在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安排实习学生到国家禁止的工种和岗位。
⑷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如因身体原因不适合该工作,不服从领导、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按规范化服务或其他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与带队老师沟通协商后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通知乙方经核实后退回乙方。禁止实行体罚、打骂及其他对乙方学生的侮辱性行为。
⑸实习生如未经甲方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到甲方以外的单位谋职或私自回家。甲方应及时劝阻、协助查找并将情况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该实习生应按照酒店员工规章制度办理,且与甲方的实习协议自动终止。
⑹实习生的劳动时间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若因工作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则按照酒店加班规定执行,事后给予发放加班工资或补休。
9、乙方的管理要求。乙方有管理在校生一样管理实习生的义务。在管理中应符合以下
要求:
⑴及时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共同确保实习生完成整个实习期。
⑵对于因不服从酒店管理或患有疾病不适合酒店要求而退回以及确因个人特殊原因须提前离店或返校的学生,其交通费自理,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接受。⑶教育实习学生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做有损于学校和实习单位形象的事。
七、其他
1、双方应遵守本协议,如有一方违反,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可友好协商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毕节洪山国际大酒店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校企合作,培养真正适合企业需求的优秀人才,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育人才、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向培养方式
根据甲方岗位需求,乙方为甲方招收、培养相应岗位的学生。实行“二年在校学习,一年在甲方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定向培养模式。乙方负责完成学生理论教学及专业基础训练,甲方负责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二)校企合作方式
1、乙方招生结束后,按照甲方岗位要求推荐学生,经甲方面试合格,由甲方、乙方、学生本人及父母三方共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2年学习期间,甲方将每年承担其当年学费的20%,作为对该学生的学习补助。
3、乙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学习2年后,应到甲方顶岗实习1年。顶岗实习期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不低于1400元/月(具体岗位具体确定工资)。
4、实习三个月后,经甲方试用考核合格,可给予办理转正,并同甲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
5、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甲方按公司薪酬制度予以确定转正工资,并给予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6、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在甲方工作第一年,甲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2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给予奖励。在甲方工作第二年,甲 1
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3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总额)给予奖励。在甲方工作第三年,甲方将按照其在校缴纳学费总额的50%(扣除甲方已承担的在校的学费总额)给予奖励。
三)招生管理
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招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所有培训费用由学生承担并由乙方收取。
二、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承诺乙方培养的学生经理论和生产实习双重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者录用为正式员工。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教学计划配合实施学生到甲方的实训,并提供相应劳动安全保障。
3、甲方可组织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到公司实习学生进行培训工作。
4、甲方可对实习表现优秀的学生组织外出到专业机构学习。(如设计专业表现优秀的学生,甲方可组织他们到专业包装设计培训机构学习)
5、甲方确保用工的合法性,录用员工年龄在18周岁以上。
6、每月提供实习学生工资明细给乙方备案。
7、住宿优先安排实习生就近集中住宿,以方便管理。
(二)乙方
1、乙方根据双方签订协议要求进行定向学生的培养,同时必须严格按甲方《招工简章》向学生如实说明甲方情况、招聘要求、工作时间及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事宜。
2、乙方应确保到甲方顶岗实习学生均属自愿到甲方实习,不能强制学生到甲
方实习。
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真实表现情况(如考试成绩、有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供甲方招聘录用参考。
5、乙方向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6、乙方学生在实习协议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离职的,须按照甲方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三、违约责任
1、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在校期间要求与企业解除协议的,应返还甲方已经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2、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未到甲方工作的,应返还甲方已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3、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到甲方工作,但自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不满一年,应返还甲方已为其承担的学费金额。
4、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如学生工作不符合甲方规定期限而离职的,甲方不再给予其相应学费金额的奖励。此种情况下,甲方已承担的学费金额不再要求学生返还。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第3篇
姚喜双在致词中表示, 语用所与北京语言大学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协议, 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北京语言大学建校50年来, 为扩大教育开放、推动语言学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语用所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唯一的专门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直属事业单位, 为我国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积累了丰富的语言文字科研资源和教学资源。语用所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媒体语言学专业博士后研究方向。语用所与北京语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 是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培养高端人才的创新实践。
崔希亮对双方签署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 对教育部语用所长期以来对北京语言大学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 此次北京语言大学与教育部语用所签署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合作协议, 对北京语言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的学科发展将会起到有力的帮助。媒体语言学是一个新兴跨学科研究领域, 有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地方, 双方的合作填补了北京语言大学在媒体语言学研究方面的空白。北京语言大学对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高度重视, 将为合作提供多方位的保障支持, 以促进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合作能力;合作示范;合作契机
中图分类号:G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26-0251-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26.162
当前社会竞争益发激烈,因而个人努力难以获得成功,唯有学会同他人的合作分享方才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因此可以说,合作共赢乃是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须认知的理念。只有学会与人合作,才能获得生存的空间;只有善于与人合作,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只有积极与人合作,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一、教师应当身先垂范为幼儿进行合作示范
幼儿通常通过对他人行为的观察与模仿形成自我认知,故而作为同幼儿接触较为频繁的教师应当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以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幼儿示范如何同他人实现良好的合作,如教师应当在教学活动中,主动寻求同其他教师的合作,为幼儿做合作的良好的示范。我与搭班老师之间就相互配合进行教学活动,常常一人讲课,其他人帮忙准备教具,配合表演等。教师之间的语言我们也注意有示范性,如“请你帮我一下,好吗?”“这件事我们一起商量商量吧?”“让我们共同努力把这件事做成功!”如此一来,将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对教师的举止进行模仿,进而有意识地在日常生活中寻求同他人的有效合作。
同教师的言行举止示范效用对比来看,幼儿同伴的言行举止对其影响更为明显。在教学当中,笔者注重对幼儿间良好的合作现象进行肯定与赞扬,并对帮助他人的幼儿进行奖励,从而使其在潜意识中强化对他人的帮助意识,同时使其他幼儿对其行为进行有意识地效仿。
二、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合作契机
在教学实践之中,教师应当充分利用教学条件与教学资源,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合作契机,使其合作能力得以养成。如前文所述,现今社会中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因此幼儿难以在家庭教育中得到系统化的合作训练,此外,考虑到一些独生子女的任性、自私、处处以我为中心等现象比较严重,这使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更有家长从小就教育幼儿:别人打你,你就还击。这种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必然导致幼儿形成专横跋扈的个性品质,在合作中自然不被同伴所欢迎,所以要为幼儿创造交往的机会,引导幼儿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在日常生活中,幼儿一同游戏、学习的机会是很多的,如一起拼图、搭积木、作画、看图书、跳皮筋、玩娃娃家等。教师通过在教学活动中为幼儿创造与同伴合作的契机,将使幼儿在参与活动或者游戏的过程当中形成主动合作意识,如教师可以组织班级幼儿共同完成一幅画作,使全体幼儿在共同的任务目的驱动之下,实现彼此之间的分工协作,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构图上、色彩上、内容上达到协调一致,共同创作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在游戏中,特别是在建构游戏、角色游戏中,幼儿间必须共同商量、友好合作、互相配合,才能使游戏顺利进行下去。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在日常生活中,为幼儿创设合作的契机,如要求幼儿互相为同伴进行穿衣,互相为同伴梳头等,均能够使幼儿的合作能力得到提升。总而言之,幼儿教师应当善于利用身边的教学资源,为幼儿创设更多的合作契机。
三、组织幼儿进行合作性游戏
幼儿通常对游戏活动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喜爱,因此幼儿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幼儿这一特点,通过游戏形式为幼儿提供彼此合作的机会,其效果必将十分显著。如在教学过程中,笔者通常会组织幼儿开展需要其彼此进行充分合作方能完成的游戏,如两人三足这种游戏形式,必须使参与的幼儿两人保持高度的默契,方才能够胜利达到终点。此外,笔者还组织幼儿进行挑水游戏,要求幼儿共同完成挑水任务,唯有彼此合作,步调统一,方才能够避免水洒出桶中。游戏《人、枪、虎》游戏规则:人抓枪、枪打虎,虎咬人。我把全班幼儿分成了两队,红队和绿队,每组通过商量选出一位队长,队长带着队里的成员一同协商这次PK自己组准备当什么,要求每组幼儿做的动作必须是一致的,否则就输了,所以他们必须与小组成员进行很好的协商与合作。在商量时,为了保密大家都把头靠在一起,自觉围成一圈,小声的商讨,有的幼儿还不时地问上一句“我们组当什么都知道了吗?”“都记住了吗?”“大家千万别出错了动作!”……游戏开始,两组队员相对站立,然后听口令一起做动作,双方根据规则确定谁抓谁。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将意识到个人的行为将决定己方的成败,因而其能够在游戏过程中意识到同他人协作的重要性。
四、注重对幼儿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
笔者曾在一堂美术课上遇到这样的情况,当要求幼儿两人一组进行合作创作时,因其中一个幼儿认为另一方使用的画笔颜色错误,因而发生争执,进而愤怒地将画纸撕破。从合作的角度看,对于此种破坏合作的行为,教师应当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幼儿意识到合作意味着双方的彼此让步,而非一方意见要压倒另一方。
幼儿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应当注意对幼儿存在的过于自我的态度进行及时纠偏,让孩子明白,因为任性,自己就会失去小伙伴,就没人和自己玩了。教育孩子做事要有恒心和毅力,帮助他们控制自己的情绪,教师要指导孩子在合作时专注与当前的活动,将不利于合作的念头与举止进行有意识的规避。
除此之外,考虑到在幼儿的彼此合作过程之中,往往双方会通过言语和肢体进行意见和看法的交流,因此幼儿教师应当注重对幼儿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使幼儿通过语言清晰地表现自己的意图与想法,如此将有利于合作的进行,具体涵盖的内容为:用自然温和的态度文明的说话,不粗命令、也不撒娇、不以哭闹威胁同伴。这既是合作的自然要求,同时亦是保证幼儿之间有效沟通的必然要求。此外,幼儿教师应当给予幼儿一定的自由,使其能够在群体交往中形成合作意识。
参考文献
[1] 蔡越兰.中班幼儿游戏中自主意识培养的探索与实践[J].科技展望,2016(9).
[2] 王小英,王永杰,孙贺群.幼儿合作学习的理论基础与指导策略[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
[3] 张丽玲,白学军.合作游戏训练对学前儿童合作行为的影响[J].心理与行为研究,2010(3).
[4] 肖辉苑,林海萍.如何培养幼儿的社会交往技能——中班幼儿合作能力的培养[J].教育导刊,2002(Z3).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书) 第5篇
甲方: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新途径和新方式,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双方本着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甲方在乙方挂牌建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共同发展建立“”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企业需求设置专业课程,使培养的人才适应市场的需求。与乙方合作,共同开发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即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制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设置、承担教学任务和保证实践教学的实施。
2、根据乙方提供的企业概况、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操作技能等要求及岗位需求情况,共同做好“”的宣传工作。负责“”牌匾的制作与挂牌,并尽可能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双方的知名度。负责为乙方招收、挑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作为培养对象,所招学生在校理论及技能学习时间不低于两年(大学第三年可以顶岗实习)。
3、根据乙方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要求,结合乙方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特点灵活设置课程,采取“校企互动”的教学模式,缩小教学与工作实际之间的距离。根据专业的要求和乙方的需求确定每次实习的时间、内容、人数和要求,提前二个月进行联系,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4、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把企业文化融入学生管理的各个过程。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实施一专多能、学用互动、技能为本、能力与职业资格证并举,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5、从乙方的生产实际出发,合理安排顶岗实习,严格遵守乙方的各
项规章制度。委派教师与乙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对实习生的工作和纪律进行巡回检查和管理。加强沟通和交流,妥善解决“”学生在实习、就业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6、为乙方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技能训练、执(职)业资格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二、乙方责任
7、参与“导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企业最新的专业岗位需求信息及有关技术等方面的要求,根据需要与甲方进行共同制定“”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并视情冠名校方的相关活动。
8、配合甲方做好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宣传,选送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兼职教师,定期为学生授课和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并为甲方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帮助。
9、在生产经营许可的条件下,为甲方提供教学、科研、实习场所,为甲方教师的科研、企业实践锻炼以及学生的参观、实习等提供方便。乙方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10、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和后期工作,乙方应安排专业对口、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岗位。
11、学生实习期间,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签订师徒合同责任书。委派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工作或使用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时必须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12、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供部分先进的生产设备给甲方,用于“”学生日常学习和实习实训,设备产权归乙方。
三、“”人数及合作时间
13、本次“级学生中选择,招收数量暂定人,如有变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年日起,至
四、其他事项
15、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相互保护商业秘密,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泄露和公开。
16、甲方协助做好“”学生在乙方实习、见习期间的稳定工作。学生到达乙方后,应听从工作安排,如在实习、见习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辞而别,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17、实习期间,“学生因技术不能胜任或违章违纪被辞退的,乙方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及对后续“”培养意见向甲方反馈。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书 第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高供更大空间,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与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建设、科学技术合作,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等方面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总则
1、通过双方合作,形成以社会人才市场和学生就业需要为导向,以行业、协会、企业为依托的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联合办学机制,并使之成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学术研究、项目开发、信息服务与技术援助的载体。
2、由双方领导、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校企合作计划、组织具体项目实施、定期交流互访等工作。
3、在乙方挂牌建立“××××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基地”。
4、通过双方参与的、不定期的校企合作工作会议、技术经验交流、科技项目研发、在职员工继续教育、学生岗位实习锻炼、就业指导与人才招聘等方式,建立交流互访合作机制。
二、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聘请乙方的有关领导、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相关专业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客座教授,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培养社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2、利用技术优势与师生资源,深入企业一线,在项目调查、科研开发、技术推广等方面与乙进行项目协作。
3、为企业量身订做,“订单式”培养人才。乙方根据自身用人的实际需要,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甲方必须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到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使学生经过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后成为乙方的实用型、技能型、创业型的高素质人才。
4、按乙方要求以“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支持乙方企业职工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和职业技术培训。
5、委派专人负责管理到乙方企业实习的学生的行政事务,并参与教学实习指导,负责实习学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利用行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对甲方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到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2、乙方选择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研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制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共同所有。
3、乙方可将预研项目及非核心技术工作委托甲方进行调研、研发、制作及编制,以降低成本费用,同时也为甲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锻炼提供平台和机会。
4、乙方尽可能优先满足甲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在同等到条件下应优先安排甲方学生进行实习……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有效的合作机制。具体顶岗实习专业和学生人数根据乙方岗位需求、甲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决定。
5、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的实习内容,组织及指导实习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生产安全和岗位操作规程知识培训,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6、提供实习设备、场地和原料。对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相关的评和考核。
7、作为甲方的合作单位
三、费用结算
具体根据甲乙双方校企合作项目,如就业推荐与员工培训、订单培养与合作办学、顶岗实习与实训基地建设合作等方面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做为本协议的附件另行约定。
四、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为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宣,可由双方协商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校企合作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 第7篇
甲方:(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企业)苏州市昆山市立讯精密有限责任公司
为企业与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建立生产实习教学基地,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学校的办学能力。企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条件,同时学院为企业技能人才资源和岗位培训等提供帮助,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开展技能人才及相关方面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领域: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一些比较先进的生产设备、技术等信息;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些优质人才的信息,人才培养和使用;
3、乙方为甲方学生顶岗实习、实训等方面提供条件;
4、甲方可以为乙方订单式委托培养人才;
5甲方可以为乙方承办一些冠名班级;
6、甲乙双方可以共同合作课程开发、科研开发;
7、甲乙双方可以在员工在岗技能培训,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改进,技术革新等方面合作;
8、甲乙双方可以在招生、宣传方面共同合作,乙方为甲方招生宣传提供便利。
二、甲方义务和权利
1、利用学校宣传资源,发布乙方相关信息,并为乙方提供掌握的有效信息。
2、专业教师及甲方培养的各类人才资源均可为乙方优先服务。
3、为乙方人才培养、培训、技能鉴定、考证等提供条件,提供实验室条件和科研手段为乙方的生产服务。
4、负责制定学生实习教学计划、教学(考试)大纲,提供教材及教辅材料。
5、指导或协助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监控和检查教学质量。
6、为联合办学项目提供条件。
7、根据乙方的人才培养标准定制化培养学生。
8、为订单培养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贫困学生提供一定助学金。
三、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为甲方学生提供实训场所和岗位并安派相关人员参与指导,尽量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住宿条件和适当的生活补助。
2、为甲方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提供咨询服务,为甲方专业教师的实践锻炼提供条件。
3、为甲方提供生产、技术、管理等有效信息。
4、优先招聘、推介甲方毕业生。
四、协议时间从2017年_11_月_9_日至2018年_6_月_9_日。如一方单方面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和声誉,另一方有权中止协议。
五、双方在上述预定框架内,具体人员名单、专业等、具体合作事宜另行协议作为执行的附件。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盖章)立讯精密 联系人:
周文鹏
联系电话: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第8篇
关键词:区域政府,合作协议,法治化,法律效力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是当前区域政府间探索的有效合作方式之一, 它通过由参与合作的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商、沟通, 并将各自权利义务以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 有利于合作政府依据所签订的协议办事, 可操作性明显增强。合作协议制度的出现能够很好地协调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 调适政府管理行为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对协调和平衡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合作协议有力地证明了合作协议机制的切实可行。尽管近年来, 学界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关注越来越多, 但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城市规划和发展等领域, 从法学的角度对合作协议研究的理论还不够完善, 特别是对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未能形成系统的研究, 不合作协议的长久稳定发展非常不利。因此, 本文从实践发展需求出发, 以“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为目标, 重点对其法律效力展开研究。
一、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的基本内涵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而是对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政府间合作形式的称呼, 笔者将其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互不具有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 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 运用行政权力, 在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作协。根据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含义的界定, 我们可以得出其具有空间的区域性、目的的行政性、主体的特定性、过程的合意性和载体的要式性五大特征。 (1) 空间的区域性。合作协议地域主体在空间上突破了原有行政区域划分的束缚而进行合作, 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新的经济区域。[1] (2) 目的的行政性。合作协议目的的行政性是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 履行行政职能, 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 目的的行政性使合作协议区别于政府为了民事目的而签订的民事合同, 这也是合作协议的实质特征。 (3) 主体的特定性。合作协议的主体是参与合作的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并且主体之间不具有隶属关系。 (4) 过程的合意性。合作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 必然具有合同的契约精神, 即参与合作的各方政府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沟通、协商, 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该协商过程即体现为合意性。 (5) 载体的要式性。载体的要式性是指合作协议必须以一定的要式形式表现出来, 例如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有形介质, 绝对不能以口头形式表示, 这与民事合同中的口头形式表达有所区别。
二、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理论上而言, 合作协议应当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只有明确规定其效力, 才能对缔约政府产生拘束力, 防止其肆意违约而导致合作破裂。如果合作协议不明确其法律效力, 合作协议将成为一纸空文, 各缔约政府可以随意更改、撤销协议, 不完全履行甚至不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义务, 这就会增加参与合作的政府之间的矛盾, 使其失去彼此合作的信任, 最终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合作和发展。因此, 必须重视合作协议法律效力的研究。
(一) 合作协议效力的对象
1.缔约政府
美国法律明文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州际协定对参与协定的各州有法律拘束力, 一旦参与了州际协定, 各州就不得随意单方修改或撤销协定, 因为“州际协定对成员州的所有公民都具有约束力”。[2]我国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 但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合作协议对缔约政府具有法律效力, 能够约束其行为规范。作为私法领域的一般法律原则, 诚实信用已经逐步适用于公法领域。合作协议本质上属于合同, 因此, 诚实信用原则当然可以也必须适用于合作协议中, 以规范缔约政府的行为。缔约政府在合作过程中, 应当本着诚信守信的心态, 积极与参与合作的各方政府建立合作信任关系, 只有才能保证合作协议顺利签订和履行, 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事实上, 区域政府间签订合作协议的目的就是希望能通过合作协议的拘束力约束缔约主体的行为, 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 因此, 在法学理论上合作协议对缔约政府具有法律效力是毋庸置疑的, 在区域政府间合作的实践过程中也应该加强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观念, 积极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缔约政府以外第三人
根据合同的有关理论, 合同应该受到相对性理论的限制,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规则和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 也是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所必须依据的一项重要规则。”作为合同的一种, 区域政府间的合作协议也受合同相对性的约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合同的相对性理论在不断被突破,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共利益影响私人利益理论, 合作协议的效力也不再局限于缔约政府之间, 对缔约政府以外的第三人也存在拘束力, 合作协议的相对性也得到了扩张。
市场经济环境下, 经济交往愈加频繁, 越来越多的第三人参与到区域政府间的合作过程中, 合作协议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为了保障第三人在区域政府间合作中的合法利益, 必须给予诚实信用原则突破相对性理论的限制。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标志着合同法的价值取向有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 越来越重视社会利益的维护, 诚实信用原则可以很好的协调区域政府在履行合作协议中的各方利益, 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为合作协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3]另外,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而相对性属于合同法的原则, 前者的法律位阶明显高于后者, 因此, 相对性原则应该对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让步, 这样, 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突破相对性的限制, 拓展到对缔约主体以外的第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区域政府间通过合作协议以实现区域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 实际上是对公共利益的重新配置, 涉及公共利益的调整和分配。第三人的利益属于私人利益, 但由于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密不可分, 存在统一性, 表现在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和相互包含等方面。因此, 调整和分配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第三人的个人私益。具体到合作协议中, 区域政府间通过合作行为, 无形中以各种方式影响着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因此, 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必须对缔约政府以外的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 从而使得第三人能参与到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为合作协议实施受损时, 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法律救济。可见, 强调合作协议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上是对第三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合作协议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 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合作协议都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对于那些纯粹属于政府合作内部事务的合作协议, 对第三人是不具有拘束力的, 因为这类合作协议主要是协调政府的内部行为, 对第三人并不产生实质的影响, 也就没有必要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这类合作协议包括两种, 一种是专门涉及会议制度的合作协议, 如《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另一种是合作协议中涉及议事规则的条款。[4]
(二) 合作协议的效力等级
合作协议的效力等级主要涉及的是合作协议之间、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高低比较, 简单的说就是当合作协议之间、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规定发生冲突时, 如何具体适用。
1.合作协议之间的效力等级
随着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区域政府间的合作趋势加强, 签订的合作协议数量越来越多, 这就导致合作协议在内容上很有可能发生冲突, 如何适用内容相互冲突的合作协议是合作协议之间效力等级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冲突的合作协议大体可归为两类, 一类是先后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冲突, 但缔约主体没有发生变化;一类是先后签订的合作协议内容冲突, 缔约主体也发生变化, 缔约主体部分相同部分不同。
对于第一类合作协议的适用, 即尽管协议内容冲突, 但签订协议的政府没有发生变化, 这完全可以借鉴法律适用中的“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前后合作协议都是缔约政府之间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 前后协议内容冲突说明缔约政府的意思表示发生变化, 应该以最后达成的意思表示为准, 因此, 应该优先适用最后签订的合作协议。事实上, 我们可以将后来签订的合作协议看成是对前面合作协议的补充、变更或完善。在具体适用上, 前后协议内容相同或没有实质冲突的部分, 依然可以继续适用;内容冲突的地方以最后达成的协议规定的内容为准;如果后面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于变更先前合作协议的某部分内容, 则变更部分的内容以变更内容为准, 但先前合作协议中的其他内容依然有效, 其适用并不受变更的影响。
对于第二类合作协议的适用, 应根据缔约主体的不同有所区分。前后合作协议缔约主体相同部分, 参考第一类合作协议的适用方式, 即“后合作协议优先于前合作协议”;前后合作协议缔约主体不相同的, 适用各自所签订的合作协议。例如甲乙丙三方政府在2011年10月共同签订了A合作协议, 乙丙丁三方政府与2012年6月共同签订了B合作协议, A、B两协议的主要目标都是关于共同开发和利用区域旅游资源, 但是两者在内容上存在一些冲突, 现在, 甲乙丙丁四政府适用合作协议的具体情况就是:乙丙两个政府适用“后合作协议优先于前合作协议”原则, 冲突部分的内容规定适用B协议, 其余内容适用不变;甲政府适用A协议, 不受B协议规定内容的影响;丁政府适用B协议, 无需考虑A协议的规定情况。
2.合作协议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范之间的效力等级
缔约政府辖区内规范具体指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两种。当政府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内容与其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互矛盾和冲突时, 如何确定适用, 目前理论界存在三种观点:辖区规范优先说、合作协议优先说和对等说。辖区规范优先说认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要高于合作协议, 因此应该优先适用。合作协议优先说刚好与辖区规范优先说观点相反, 认为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所在辖区内规范, 因而合作协议应该优于辖区内规范得以适用。对等说则认为合作协议与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同一法律秩序的不同组成部分, 两者相互独立, 因此在适用上不存在谁有限的问题, 都可以平等的适用。[5]笔者以为, 结合我国区域政府合作的实践情况以及我国的政治体制实情, 合作协议优先说比较合适。
政府在决定参与区域合作, 签订合作协议前是“自由”的, 它可以选择是否签订合作协议, 是否愿意接受合作协议的约束。一旦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 也就意味着它愿意接受合作协议的拘束, 愿意自我限制行政权力的行使。因此, 缔约政府不能再以合作协议与本辖区内规范相冲突为由拒绝履行协议。另外, 合作协议存在的重要原因在于它能够推动区域间的合作和发展, 协调和解决区域矛盾和纠纷, 相比单个行政区域内的局部利益, 合作协议更能取得更为重要的区域间整体利益。所以, 笔者比较赞同合作协议优先的观点, 合作协议的法律效力应该高于缔约政府辖区内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当两者发生冲突时, 应当优先适用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
三、结语
由于法学界对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关注的缺失, 导致合作协议在前进发展过程中, 未能有良好的理论指导。为了全面正确深入了解合作协议, 也为了能够让合作协议早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 有必要对其法律效力进行重点研究, 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对合作协议法治化发展提供些许帮助。
参考文献
[1]袁合川.合同相对性原则突破的原因和价值分析[J].行政与法, 2010 (7) :17.
[2]See Frederick L.Zimmerman and Mitchell Wendell, The Law and Use ofInterstate Compacts[J].The Council of State Governments, 2006 (2) , p.141.
[3]朱颖俐.区域经济合作协议性质的法理分析[J].暨南学报, 2007 (2) :4.
[4]应松年.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98.
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重要性研究 第9篇
关键词:研究生合作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1(b)-0000-00
广东处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在研究生教育领域,也应该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合作培养之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对广东的战略定位之一就是“深化改革先行区,继续承担全国改革‘试验田’的历史使命,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鲜经验。”广东高校积极实施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战略,符合经济全球化、人才国际化的时代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提升中国研究生教育在世界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但是如果每个具有培养研究生资格的高校都不切实际地实施这样的战略,一拥而上,却未必能起到这样的效果。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有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另一方面也要克服盲目性,改变一些短期性的做法,从长计议。
1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提高中国综合国力的必由之路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的文化包括教育也要发挥世界影响力。中国要着眼于为世界培养出大量的优秀人才。这样做既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持久性的动力,也为世界经济的繁荣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经济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大量企业正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在实施这一战略的过程中,对人才尤其是对具有全球视野的国际化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因为经济发展中,人才是关键。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有可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这里面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教育。研究生教育就要承担起这样的使命,培养出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此,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要适应这一变化,适时地进行一些政策措施上的调整,引进国外先进的培养理念,利用外国智力资源,推行对外合作培养政策,培养出更具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研究生。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也能够增强研究生对本国的价值认同感,减少人才外流。
2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解决规模与效益矛盾的现实需要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规模与效益始终是一对难以协调的矛盾。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需求程度也越来越大,人才招聘中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另一方面,研究生培养也应该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盲目地扩招并非必然带来教学质量的提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规模也日益扩大。中国的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承担着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的历史使命。事实上,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高等教育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期,赶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连续几年的扩招,中国的在校研究生规模已经很大了(变得很强大了),目前在校生的规模超过了过去十几年的培养人数,已经跻身于研究生教育大国的行列。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进入了调整期,就应该摈弃狂飙突进式的做法,而采用循序渐进的方式,着力于探讨如何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要真正把数量优势转变成质量优势,成长为研究生教育强国,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的一些做法只是对国内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于发掘自身的发展潜力,并没有达到资源增量的目的。
3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抢占研究生教育市场的积极举措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国际领域的研究生教育竞争日趋激烈,都在抢夺优势生源。我们的研究生教育如何能够留住国内的优势生源,同时还能够吸引国外的优势生源,这是摆在众多高校领导面前一个非常迫切而棘手的问题。
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也使得一些家庭富裕了起来,这也为这些家庭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物质上的基础。中国现在每年的留学生规模都维持在很高的程度上。现在每年总会有很多的外国教育机构直接到中国来进行招生宣传。中国不能坐着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将大把的钱赚走,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提升我们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接受国外先进的教育,成为许多中国家庭的追求。随着中国留学生规模的扩大,风险也增大了。2009年,澳大利亚4所私立大学因破产宣布闭校,致使约2700名外国留学生失学,其中中国学生近千人。1
为了抢夺留学生这一巨额市场份额,同时也为了降低留学生的求学风险,我们可以与其他国家合作培养,由政府出面组织实施,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在国际社会上的知名度。一方面我们要正视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思考出应对之策,做到后发制人,发挥出我们的后发优势,取长补短,充分地汲取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结合我们国家高校的实际来加以合理利用。
4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是深化研究生培养改革的必然结果
“从宏观上来看,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的模式主要有四种:学徒型、专业型、协作型和教学型。不同的教育模式,反映了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要求。……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学位类型单一,基本上是学术性学位占主导地位,专业学位所占比例微乎其微,这与发达国家专业学位占主导地位的局面正好相反,……单一的学位类型和培养模式势必会影响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适应性。”2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单一性抑制了研究生培养的活力。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就是在学习与借鉴其他国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有益经验,能够做到以市场换经验,积小胜为大胜。这是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有益探索,有利于促使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朝多样化方向发展,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因此,这种改革举措应该成为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这种做法有利于在短时间内快速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实现中国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方向发展,把人数优势转化成竞爭优势。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属于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我们在高校合并,国内范围的校际联合培养研究生,校企合作等联合办学方面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而对外合作培养研究生则是联合办学朝纵深方向发展的必然发展趋向。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指导也必将对国际间的合作培养研究生产生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建芳,叶琦.澳大利亚4大学倒闭数百福建留学生失学,2009,11,10.http://news.163.com/09/1110/04/5NNVGVC2000120GR.html.
[2] 刘宝存著.在国际比较视野中把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中国高等教育,2005(1):35-36.
[3] 朱关增,柴诚敬,李凤仪.联合办学 促进改革.化工高等教育,1998(2):3-5.
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