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团承包协议
伙食团承包协议(精选6篇)
伙食团承包协议 第1篇
重庆现代彩色书报印务有限公司
伙食团承包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现代彩色书报印务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就甲方伙食团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
议: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
应甲方职工一日二餐(根据甲方提供就餐人数准备)。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乙方可对外接待用餐;严禁在食堂内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二、餐费标准:甲方职工用餐标准由甲方按每位职工叁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乙方按每位职工每餐叁元成本标准提供中、晚餐。
三、承包期限:自2013年1月1至2013年12月31日,承
包期为一年。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包。
四、供餐时间
午餐11:50,晚餐18:00。
五、结算:公司每月按员工实际就餐的人数,按每餐叁元给
乙方结算。
六、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伙食团的房屋;承包期内不收取乙方承包费。
2、乙方
⑴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并承担一切由食品卫生、安全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必须保证自己及聘用人员无身体疾病。
⑵乙方须按政府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⑶承担水、电费。承包期满后,应将甲方所交的设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⑷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甲方生产、经营有重大的变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⑸乙方所需的工具和需办理的手续等均由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责任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伙食团承包协议 第2篇
甲方单位名称: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玲欣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的权责关系,特拟定以下合约,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厨房、厨具、水电、燃料、住宿。
二、厨房工人工资由乙方负责。
三、员工每天贰餐,中、晚各一全大荤,一全大素,一汤。每人每餐伙食费为陆元。
四、节假日乙方要安排正常开膳,端午、中秋、国庆、元旦节乙方可为甲方员工加餐。
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分菜时必须戴帽子和口罩。
六、乙方要定期改变菜谱,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同时负责厨房范围内的环境、设备、用具的卫生及管理工作。
七、如因乙方食物引起甲方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经防疫部门查验属实,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骨头、菜渣等不得倒在地面及桌面上,应自觉维护把残渣倒入垃圾桶内,不自觉者应由甲方负责。
九、甲方吃饭员工不足100人,甲方应补贴乙方厨师工资1200/月。在菜价上涨时补贴200元/月。
十、甲方每天应在下午五点前提供第二天的大概人数给乙方。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每天提供人数计算。
十二、甲方员工伙食费由乙方先付,以30天结算给乙方,最迟不得超过40天付清。
十三、厨房里面的剩饭、残渣应由乙方负责。
十四、甲方要协助乙方维护好饭堂开餐秩序,乙方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厂规。
十五、甲方员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厨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者负责。
十六、甲方有50%的员工对乙方有意见,经提出一星期内没有明显改善,甲方有权解除此合约。
十七、合同期为壹年,乙方从2011年10月22日开始承包到2012年10月22日止。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此合约,需与对方协商,并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第十六条情形不在此条约范围内。
十八、如有问题不在本合约内,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伙食团承包协议 第3篇
案 情
渠某与展甲是邻居,均系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岁的展甲无儿无女、体弱多病,且配偶在两年前因一场大病而去世,尚有年迈的、但一直卧病在床的75岁老母亲李某和不务正业、常常在外混吃混喝的弟弟展乙。渠某看展甲可怜,平时对展甲也是照顾有加。展甲为了晚年有人照顾,就希望与渠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008年初,双方便找人起草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展甲由渠某扶养,待展甲百年之后由渠某取得展甲6.06亩的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该协议于1月19日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渠某也是尽心尽力照顾了展甲的日常生活。
5年后,展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在外的展甲弟弟展乙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立马赶回家,与原告渠某因安葬及财产遗留问题发生了纠纷。展乙根据传统观点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并坚持认为原告渠某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无权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自己继承;而渠某认为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公证处公证,自己应当取得该协议约定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渠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由自己继承展甲的6.0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庭审理时,原告渠某诉称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以及形式合法等条件,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也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且经公证处公证,所以为有效协议。在展甲死亡后当然取得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弟弟展乙无正当理由不顾其反对,擅自耕种本应由其经营的6.06亩土地,严重侵犯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被告展乙则辩称,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遗赠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渠某不可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承包地应由自己继承。
受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所以该遗赠扶养协议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确实无效,原告渠某不能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原告渠某以被告展乙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要求被告展乙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渠某的诉讼请求。
戴勇坚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土资源导刊》法律顾问
律师分析
展甲与渠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吗?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而根据《合同法》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受《合同法》调整。
那么该协议是不是就不受法律调整或保护了呢?当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应受《继承法》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受遗赠?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首先,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34条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因此,若家庭成员死亡,还有其他成员的,则“继续”承包经营地,而不是作为死亡人的遗产发生继承,这样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所以本案中,对于展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发生继承,因为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渠某要求继承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主张,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此得知,只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才可以继续承包;而且对于承包人死亡的,只有承包人的继承人才可以继续承包。所以回到本案中,原告渠某并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扶养人,连继承人资格都不具备,更无所谓“继续承包”这一说法了。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书 第4篇
乙方:
甲方因需要将食堂承包给乙方,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权利和责任关系得到保证,依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以下合同。
1、甲方、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1)乙方承包食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消防安全法》及《公司食堂管理制度》,并持
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
1.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首先支付给甲方“信誉、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 元整,作为乙方对甲方的信誉及服务质量保证。(合同中简称“保证金”)。若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规定,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承包期内
乙方没有遵守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口头协议,甲方根据情况有权
扣除“保证金”作为损失补偿。
1.3)甲方提供厨房、餐厅、现有厨具、水电供乙方使用。乙方接手时,经双方负责人盘点设备,双方代表人在《食堂固定资产清单》上签
字。
1.4)所缺餐具由乙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购买,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保养厨房、餐厅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水电设施,如有故意损坏,乙
方照价赔偿。
1.5)食堂所需柴油、燃气,由甲方负责采购。
1.6)人,厨工人,-1-
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但乙方工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住宿,宿舍水电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应保管好甲方宿舍的设施设备。
1.7)乙方不得采购变质或有质量问题的蔬菜和肉类,并接受甲方人员监督。如因乙方所提供的饭菜导致甲方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的,甲方有权直接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全部金额,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8)乙方根据甲方人员的口味,合理搭配菜系,每周不得重复做同一菜系,乙方每天早晨将当天菜系公布在食堂看板上。甲方负责监督。
1.9)甲方员工每人每餐伙食费标准为中餐 员工配菜为 1 荤2素;顾客餐费标准为5 元,配菜标准为 2荤1素;饭、汤不限量。晚餐自费餐可根据员工需求实行灵活点餐制,免费餐按中餐标准提供,结算方式按票数清点。其它饮料类由乙方人员处方经营,但不得给甲方员工提供烟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当经甲方综合管理部批准同意。
1.10)用餐时间根据甲方统一规定,如有调整,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障按时开餐,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给甲方负责人打招呼,同时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保障甲方员工正常用餐。甲方公司的用餐时间为:中午11:30到13:00,晚餐:17:30到19:30分。厨房最迟收工时间不得超过20:00点。
1.11)食堂员工要讲究卫生,勤修指甲、勤理发,统一着装,打菜时戴口照、保持穿戴干净、整洁(食堂人员服装、口照由乙方购买)。食堂内垃圾应倒在规定的地方,当天的垃圾不得存放到第第二天早晨。
1.12)食堂、餐厅、及通往餐厅的走道卫生由乙方人员负责,甲方人员每天按标准进行监督,如不符合甲方要求,按合同条款中的第1.2)条执行。
1.13)乙方人员必须文明服务,对甲方顾客热情、礼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有打、骂、或其它侮辱甲方员工或顾客的行为。
1.14)乙方承包的食堂不得再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1.15)乙方人员每天早上9:00钟之前将头一天的用餐人数核对好交甲方综合部门核对,甲方每月 20日准时按标准给乙方结算上月伙食费。
1.16)乙方必须保障食堂的饮食、消防安全,如有发生食品或厨房消防安全事件,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案:
2.1)乙方若中途私自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营业(指停止向甲方员工供应饭菜1餐以上),甲方则全额扣除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补偿。
2.2)乙方或乙方人员因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乙方负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的经济责任。
2.3)甲方员工满意度低于70%时,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4)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如有缺失或损坏现象,甲方将按资产购买时的实际金额要求乙方赔偿。
2.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中每次扣除200元直至全部,作为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补偿,若保证金使用超过全额,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
2.6)合同中未规定的条款,由甲乙方双方协议解决
3、合同的解除
3.1)食堂每月超过两次以上的整改,员工满意度连续3个月低于70%时,甲方有权要求中止合同,扣除“保证金”的全部金额。
3.2)如乙方所提供的饭菜导致甲方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的,甲方有权直接中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的全部金额,所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3)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时,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4小时内将食堂清理整顿完毕后交给甲方。否则,视乙方放弃了在食堂的任何财产,甲方有权自行对食堂进行清理。乙方不得就其在食堂的任何财产向甲方提出任何请求。
4、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上的变更或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5、承包期限:
从2010年月日起,到年月日 止。
6、相关的附件如下:
6.1)《食堂管理制度》
6.2)《食堂固定资产清单》
6.3)《食堂工作每日监督查检表》
6.4)《食堂满意度调查表》
7、以上附件规定的内容与本合同的条款具同等合同效应。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热店吧工作组提供
饭堂伙食承包协议书专题 第5篇
甲方根据需要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经以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上海绿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承包期限:
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三、具体内容:
1、甲方有职工
人,其每人每天为
餐,早餐为人民币
元,午餐为人民币
元()晚餐为人民币
元(),夜宵为人民币
元,供给乙方办理伙食。
2、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厨房、厨具、餐具等。
3、甲方总务部每天将次日用膳人数通知乙方饭堂主管,乙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进行盘点,所剩的粮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价接收,解除合约时甲方须按价接收乙方剩下粮油、副食品。
5、乙方预付甲方半个月伙食费,结算时由乙方开具半个月用餐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费,不得拖欠。
6、在经营期间内,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责任:
1、提供设备的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电费。
3、甲方无偿提供厨房所用的燃料、水、电。
4、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增加收费项目。
5、甲方必须提前预报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权限: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4、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违约时,甲方须立即告知乙方,乙方应尽快调查落实,把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上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六、乙方责任:
1、按甲方消防、厂规、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乙主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车间及其它禁区域,如违反者,甲方可将依所规处罚。
9、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0、经营业务只限于饮食服务方面,方便甲方服务人员。
11、乙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变成乙方在连续二个月亏损的情况下,有权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费用,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增加伙食费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乙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4、乙方在承包期间属甲方的厨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购买,向甲方报销。
5、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7、本合同若有未尽事谊,将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8、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021-57637791 日期:
伙食团承包合同 第6篇
甲方:连心村学校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连心村学校伙食团承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学校伙食团免费承包给乙方经营,免费期为2009年2月18日至2009 年3月17日,为期一个月。免费期满后甲方将适当收取承包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同时另签承包合同。二﹑乙方在经营期内要保证饭菜质量,注重食品卫生,原材料必须做
到无毒、无污染。
三﹑每顿饭要让学生吃饱,至少有两个菜(一荤一素),要保持每位学生平均有一两肉吃,同时保证购买健康的猪肉,不得购买病、死猪肉。
四﹑每顿饭要做到试尝、留样。留样要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检查。五﹑乙方在校内经营小卖部期间,所卖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卖“三无”食品。如果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商品,将予以销毁,并对乙方处以罚金。六﹑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协助乙方维持学生买饭秩序,防止发生拥挤,做到学生有序买饭。七﹑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对乙方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督促乙方保证
饭菜质量。做到让家长满意。
八﹑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有权对乙方违反卫生规定时进行现金处罚。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壹个月(2009年2月18日至2009年3月17日),在合同期内,乙方要保证上课期间伙食团正常经营,学生有饭吃,不得违约,否则保证金不得退还。
十﹑乙方在加工食品期间穿衣要做到干净﹑整洁。厨房要保持清洁。十一﹑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全体教师)签字:乙方签字:
伙食团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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