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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09-171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1篇

依法治国是国家执政的根本方针, 法律依据能为烟草执法提供理论支持和保证, 虽然这些年我们国家的立法工作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因为行业众多, 涉及面广泛, 我们现在的法律立法工作和普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立法存在滞后性, 与市场存在一定的脱节, 以至于有些时候无法可依, 这种法律上的缺乏依据给烟草企业的执法工作带来了诸多限制, 以至于烟草部门执法队伍在每次执法过程中总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同时, 虽然烟草专卖局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普及法律常识, 让大家学习和了解法律,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违法现象, 但是效果依然不能令人满意, 群众对法律的认识依然还很不够, 很多人犯法却不知情, 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

另外, 烟草专卖局执法队伍成员素质亟待提升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尤其是懂法的专业人士数量不足, 非常影响执法工作的开展。有些地方的烟草部门虽然给员工经常开设法律法规学习, 但是距离专业的法律专业人才还有很大的距离, 在遇到问题时很难按照相关法律准确正确处理。

2 努力建设法治烟草的对策

努力建设法治烟草, 减少法律风险, 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使烟草企业迎来更大的发展是广大烟草人的共同心声, 要想做到这一点, 就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功夫。

2.1 全面增强行业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法律的宣传和建立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的第一步, 要让烟草企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人人懂法, 宣传法, 把法治的精神融入自己的内心和生命, 并带动周边的人学法, 进而形成人人学法、人人懂法的良好气氛, 这样才能真正做好烟草公司的法制建设。有些干部和职工为了一点蝇头小利, 接受犯罪违法分子的贿赂, 为其违法行为创造条件, 这说明法治精神还没到位, 对法律的认识还不到位。烟草企业要认真查办这样的害群之马, 消除广大职工的疑虑, 增强集体的战斗力。要加强干部的责任教育, 规范其对权力的使用, 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作风。

2.2 全面提升行业法治化水平

执法是一项非常有讲究的工作, 正确的执法方法能让人心服口服, 谨记在心, 错误的执法只会事倍功半, 甚至适得其反, 现在烟草公司提倡文明执法也是希望借机全面提升行业的法治化水平。随着社会进步和媒体发展, 执法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焦点, 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社会误解, 造成不利的公司运营发展环境。为了更好地提高法制建设水平, 应该对烟草专卖许可制度严格规范, 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所有过程公开透明, 增强人们的参与积极性。

2.3 全面健全行业法制烟草制度建设

制度是一切措施得以顺利实施和执行的保障, 烟草行业要想实现长期稳定发展, 就要做好法治制度建设。要想做到这一点, 一定要认真听取广大消费者和烟草企业职工的心声建议, 开展市场调查, 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对现在烟草企业法治建设做好满意度调查, 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制定对策。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 严格执法徽章、证件申领、发放和管理要求, 禁止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人员从事专卖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烟草专卖处罚程序规定》, 及时发现、纠正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做到事前规范调查取证活动, 事中细化执法流程环节, 约束自由裁量权, 事后强化案卷评查, 全面加强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审查, 确保各项专卖执法工作公开透明。

结束语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行业防范和应对各种挑战和法律风险的必然选择, 积极开展卷烟打假破网工作, 加强学习与培训, 不断提高专卖管理队伍综合素质, 形成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为维护卷烟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奠定良好的基础。

摘要:烟草行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驾护航, 因此烟草企业一定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确保企业处于良性发展状态。本文对目前烟草商业基层单位法治烟草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法治烟草的对策, 希望能为行业内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烟草,法律,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 黄建.论新常态下如何加强烟草法治建设[J].法制博览, 2015 (15) .

[2] 刘云泽.略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J].法制博览, 2015 (06) .

[3] 陆晶晶, 张茜茜, 朱婵婵, 高益友.烟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的实践和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5 (01) .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2篇

法治观念是法治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法治得以建立的思想基础

。法治的建立必然要求法治观念的率先确立,并且应当将法治观念内

化为相应主体的自觉意识。法治对于人们的观念的要求甚高,没有良

好的法治观念的形成,也不可能有真正法治的建立。然而,要确立法

治观念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它远比一种制度的颁行或机构的

设立更为困难。

法治观念在形成过程中会受到人们头脑深处根深蒂固的非法治观

念的排斥。法治观念的形成过程,也就是非法治观念被清除的过程。

因为,在法治观念形成之前,人们的头脑中并不是一片空白,一无所

有的,而是为其非法治的观念占据着的。新的法治观念只有在清除旧

的非法治观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在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非法

治观念更为深厚,“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魇一样纠缠着活

人的头脑”。

法治观念的形成也可能为人们漫不经心的错误所妨碍,它需要法

治主体的理性认知。以理性的思维来对待自己的思想观念,对于具有

非法治观念的人来说,是特别难以办到的。有时,我们这些专门从事

法律教学和研究的人尚且会在有意无意之中留恋人治,表露出人治的

意识,对于社会一般的民众就更可想而知。因为一些非法治的观念会

有意无意地影响人们的思维,并在不经意之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

们法治建设之中的许多错误,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产生的,是对

法治观念缺乏理性认识,在惯性思维影响和作用下非法治观念的结果。

在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度建设法治,非法治的观念的存在形式往往

既是大众的,也是潜在的,这就为观念的改变构设了两个方面的困难

。观念是大众的和潜在的,也就注定了改变它的艰巨性。对于改变这

一现实,我们的法学学者往往过于迫切,我也常常处于这种状态之中

。其实,社会法治观念的形成并不会因我们心情的急切而得以加速,

只有踏踏实实地为法治鼓与呼,才是我们力所能及的。眼看落后的非

法治观念而又无法改变,这可能是法治进程中法学工作者必须经历的

痛苦,但是我们还得奋力前行。法治并不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

但一定会因我们的行动而逐步地向我们靠近。塑造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是中国法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3篇

关键词:网络营销;诚信体系;营销道德

互联网正迅速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领域,并带来社会经济、人们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愈来愈多的企业认识到互联网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作用,纷纷挤占这一科技制高点,并将之视为未来获得竞争优势的主要途径。然而,随着网络营销的技术障碍的消除,诚信问题成为网络营销发展过程中的瓶颈。一方面,产品以次充好、信息混乱等诚信问题,极大地打击了消费者对企业网络营销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的不诚信也会引起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营销时的不诚信,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在开展网络营销时,树立诚信营销观念是网络营销有序发展的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营销中树立诚信营销观念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诚信作为我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随着我国网络营销诚信问题的逐步解决,我国网络营销的商务信用环境的逐步改善,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将会逐步把诚信原则贯彻到网络营销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坚持诚信理念,在整个网络营销过程中顾及社会、企业、消费者以及内部员工的利益,诚实守信,注重长远发展。因此,社会层面本身各个环节、各个因素以及各种机制之间将会更加协调,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二)可以提高顾客满意度,培育忠诚顾客

对于网络营销来说,良好的顾客关系是网络营销取得成效的必要条件,而要建立并维护良好的顾客关系,必须树立诚信营销观念。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只有坚持诚信原则,才能真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提高顾客满意度,培养忠诚顾客,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从而很好地实现网络营销的目标,实现良性循环。

(三)有利于使企业与各方建立多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在网络营销的开展过程中,坚持诚信的基本准则,企业无论对社会、对经销商和供应商、对银行、对税务部门,还是对企业员工,都要讲诚信,这样,就更有利于使企业与电子中间商、供应商、银行、税务部门、企业员工建立多赢的战略伙伴关系,使企业更好地经营和发展。

(四)树立企业的网络品牌,提升企业竞争力

网络营销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并推广企业的品牌,知名企业的网下品牌可以在网上得以延伸,一般企业则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树立品牌形象,并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说,网络品牌的价值甚至高于通过网络获得的直接收益。

二、当前我国网络营销诚信缺失的表现

在网络营销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便是网络营销诚信的缺失,如产品与样品不符、以次充好、信息混乱、收款不发货等诚信问题,这些诚信缺失问题极大地打击了消费者对企业网络营销的信心,不利于网络营销的进一步发展。具体说来,网络营销诚信问题主要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诚信缺失

产品诚信的缺失是网络营销最常见、最主要也是给消费者带来最大损失的诚信缺失内容。产品诚信缺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上样品与实际销售产品不一致。网络的虚拟性使得顾客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实现远程购物,但这也使购买者在购买前无法看到或亲自试用产品。这样,有些缺失诚信的企业为了实现销售促进,在网上产品介绍中添加一些超出产品本身属性的介绍,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2、以假借或盗用其他企业产品品牌、商标为手段,牟取更高利润。企业产品品牌、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在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它们又是很容易被侵害的,而且企业在这方面的保护意识也有待进一步的增强。

3、售后服务得不到保证。在网络营销中,对于产品来说,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是非常重要的。但往往企业很少有提供售后服务或者即使有售后服务也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在这方面,企业存在的诚信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售前和售中服务过程中,就有意模糊相关信息,不注明售后服务内容;二是在售后服务过程中,违背承诺,不上门安装、维修、保养等。

(二)网络广告存在欺骗性

网络广告的欺骗性表现在制作并发布虚假网络广告,以欺骗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网络广告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是社会信息化发展的产物。近几年来,我国网络广告年经营额以每年超过200%的速度增长。由于网络信息流通没有国家和地域的限制,目前网络广告还处在一个缺乏控制的状态,利用网络广告进行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网上大量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不实广告,已成为困扰网民的“网络牛皮癣”。

(三)网络营销网上支付诚信问题

网民最大的担忧仍然是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网上支付的核心问题是交易的安全问题。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猖獗,支付数据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注销问题越来越突出,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带来了极大的社会问题。

(四)网络营销其它方面的诚信缺失

网络营销的诚信缺失也会给社会、国家等方面带来极大的损害。如偷税漏税、不健康的消费观念、不合适的消费方式等等。

三、网络营销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分析

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型有效的方法,由于其便利便捷性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欢迎,有极大的发展前景,但如果诚信缺失,就会严重地影响其顺利发展。

(一)网络本身的两重性特点为诚信缺失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互动性、虚拟性、开放性、自由性等就是网络营销的特点,这些特点既带来了消费者购买形式的变革,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弊端,特别是更容易导致网络营销诚信缺失问题。

(二)制度不健全

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相互不信任,担心对方不讲诚信给自身造成损失,从本质上看是这是由于法律制度(或者说法律制度的职能)的缺失造成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理性的,消费者也更加趋于成熟和理性,它们必然要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往往会造成企业间、企业与消费者利益的冲突,为了维持市场的秩序,相互之间的契约就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契约之所以起重要作用则完全是靠一个健全的法律框架来支撑的。制度可以为人们之间的交往、合作以及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必不可少的保障。当国家政府不能提供一个公平、规范、透明而又有效率的市场环境时,当企业不相信其利益在出现纠纷时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保障时,不正当的手段自然就派上了用场,诚信问题就出现了。

(三)营销人员素质的有待提高

在我国,网络营销诚信问题的出现,与营销人员的素质不无关系。目前,我国营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学历、资历、年龄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网络营销人员素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地提高。

四、网络诚信营销观念的树立

诚信作为企业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不仅能提高顾客的满意度,而且能使企业赢得长久不衰的市场认同、品牌价值和丰厚利润,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那么,企业如何才能树立网络诚信营销观念呢?

(一)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建设诚信营销文化

企业的诚信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反映了企业的信用、实力和形象,良好的信誉可以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如果一个企业缺乏诚信理念,在经营活动中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虽然可能在短时期内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利益角度来看,它则是一种自我毁灭。一些企业非常重视诚信理念,例如海尔确定“首先卖信誉,其次卖产品”的诚信理念,从而成为家电业的巨人。相反,有些企业如保健品企业,由于缺乏诚信理念,用虚假广告骗人,甚至改头换面地使用一些老处方,却作为新产品向客户推销,最终自己被诚信缺失而拖垮。所以,诚信文化理念应该是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的经营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诚信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二)树立诚信价值观

诚信可以为企业赢得更多的合作者,创造更多的商机和经济效益。当企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价值观时,企业的诚信营销决策往往就会忽略,甚至无视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反之,当企业把“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决策时,就会以消费者及社会利益为出发点。靠诚信经营,在获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赞誉。由于诚信塑造的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是企业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必将给企业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此外,企业不仅是经济组织,还是社会组织,所以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这也要求企业在起码的伦理道德水平上生产和提供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得到社会的认可。

(三)加强诚信营销管理

开展网络营销企业的决策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营销的诚信准则,并把这些准则有效地传达给所有的员工。经营者应在加强自身的伦理、道德文化修养的基础上,增强网络营销人员的道德责任意识,加强对员工诚信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诚信问题的敏感度,使员工在营销活动中不是被动遵守外界施加在自己身上的行为规范,而是根据基本的价值信念和社会认可的诚信规范处理事情。总之,正如营销学家科特勒、阿姆斯特朗所指:网络营销是以电子方式将顾客与经销商连接起来,通过网络计算机系统进行的营销。它面临着接触的消费者有限、购买量有限、不平衡的人口统计特征和心理特征、混沌和杂乱的信息等安全问题和道德问题。这些问题要得到根本的解决仅仅立法还不够,必须从思想观念上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诚信管理。

(四)加快网络营销人才的培养,提高网络营销人员的诚信意识

网络营销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营销手段,目前利用互联网开展的企业达1000多万家,而与网络营销发展不对称是网络营销专业人才的短缺,网络营销人才的稀缺又造成了网络营销服务质量整体不高、诚信缺失的局面。

注重网络营销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更重要的是要帮助网络营销人员树立诚信营销的观念,将诚信作为企业营销人员的基本思想贯彻。实质上,诚信作为我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诚信要求网络营销人员在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诚恳待人、以信取人,对他人给予信任。

提高网络营销人员的诚信意识还必须引导网络营销人员采用诚信的手段开展营销活动。如提供真实商品信息、提供并实行公平的网络交易条款、保护消费者各种信息的安全,特别是电子支付方面的安全性,保证消费者、企业、社会各方面的利益。

总之,正如美国学者福山在《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一书中所言,21世纪是信誉的世纪,哪个国家的信誉度最高,哪个国家就会赢得更广阔的市场。

参考文献:

1、惠青山.网络营销条件下的顾客忠诚[J].经济师,2003(2).

2、科特勒,阿姆斯特朗;赵平,王霞译.市场营销原理[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3、(美)弗朗西斯福山著:彭志华译.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M].海南出版社,2001.

*本文为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号:05(553)的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4篇

导入新课:

案例:谁有权制定法律。有一个典型案例,说的是某村有一公共果园,常有村民饲养的牲畜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村委会为此召开村民大会,提出今后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村委会有权任意处置这些牲畜。村民大会当场举手表决,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这一规定。有一天,村民孙某的两只山羊再次进入果园吃树叶和果实时被守护人打死。孙某遂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并声明表决时自己并未举手同意这一规定。 本案中村委会的行为不是立法活动,村民大会通过的规定不是法律,不是法的表现形式,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而,孙某有权依法获得赔偿。这需要我们了解什么是法律的特征和创制? 讲授新课: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一)法律的一般含义

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一是制定 ,二是认可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3、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1、从法律体现的意志来看

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

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对外方面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 这个过程主要包括

(一)法律制定

(二)法律遵守

(三)法律执行

(四)法律适用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依法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六)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七)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案例讨论:香港城市大学的“考试门”

2006年9月,陈静作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的硕士毕业生,从家乡武汉前往香港,在香港城市大学数学系修读博士因担心自己考试不能通过,将1万元港币放进老师戴晖辉的信箱内,继而用电邮向戴晖辉索取试题及答案。戴老师在数学系系主任陪同下向廉政公署报案,并配合廉政公署将陈静拘捕。12月14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入狱6个月,1万元贿款同时被充公。据了解,此案是香港学界首起有人因“买试题”被判入狱的案件。

此案一出,在我国内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人赞同戴晖辉老师的做法,有人质疑。而戴晖辉老师表达了他的观点:“作为教授,我把正义性看得很重,一定要维护香港法律和城市大学学术氛围的正义性”。

思考: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西方社会的“法、理、情”的社会,中国传统的“情、理、法”的社会

思考: 如何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

“旁敲侧击”:“考试门”事件也充分说明了,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化进程中,不仅仅需要党和政府的努力,我们每一个公民也都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关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怎样的法治观念呢?

(一)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二)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思考:怎样看待“法外开恩、刀下留人”?

2002年5月26日晚9时许,绍兴轻纺科技中心原总经理徐建平与其妻丁遐(公司董事长)因琐事发生争吵,徐建平将妻子杀害并将尸体肢解,抛入消防蓄水池内。2003年4月4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徐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徐建平赔偿丁遐父母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等经济损失3万元。

“节外生枝”

一审判决前后,近200人其中多是知识阶层人士,他们以徐是一位对轻纺科技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为由,上书法院请求从轻判决。

说明:徐建平,拥有10多项国家专利以及其他方面的大量科研成果(在关押期间完成3项与纺织行业有关的实用新型技术。)

此举曾引起社会各界对“能人犯罪”可不可以从轻发落、准其“戴罪立功”的问题的争论。

浙江省高级法院2003年12月15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对徐建平的死刑判决。12月26日,绍兴市中院依照省高院院长签发的命令,对徐建平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在我国,无论是法律的遵守,还是法律的适用,都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五、 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1、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

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

2、 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1) 、讲法律(2)、讲证据(3)、讲程序(4)、讲法理

(四)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

1、 学习法律知识

2、 掌握法律方法

3、 参与法律实践

(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1)、法律权威

是就国家和社会管理过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违抗性。

(2)、法律权威的来源

法律权威的树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强制力和内在说服力。 法律的外在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外在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是法律权威的内在基础。法律的内在说服力既来源于法律本身的内在合理性,也来源于法律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2、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1)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同学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工作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遵纪守法,为法治中国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布置作业: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5篇

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目标和内容,第一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这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完善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则明确地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规定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精辟阐述。和谐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健全的法制。这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重要价值认识的又一次飞跃,标志着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结果。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之一是法治观念的养成

“和谐社会”是行为规范的社会。社会的规矩是社会行为的准则。人生在世,无不需要制衡。这种行为规范就是法治。同时历史经验也证明,和谐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调节中实现的,实现手段之一就是法治。

中国人追求法治始于19世纪,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走了一段曲折的道路。直到今天,“依法治国”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成为了一个兴国纲领。中国人追求的法治目标应包括: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法的体系;建立起一套依法办事、制约国家权力的运作机制;培养出一支较高法律素质的公职人员队伍;在全民族中宣传、普及、以至最终形成一种健康的法律文化观念。概括起来,应为两大方面:一是法律制度的建设,权力的制衡(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二是法律至上,保障权力的价值、原则、精神(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在这两者之中,笔者认为后者的养成意义更重大,过程更艰难。中国法治的目标不仅仅是建设一个法律的国家,不在于一年中有多少部法律出台(当然,为了较快地与国际接轨,中国应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颁布法律,加快法律制度的建设),关键在于从观念到体制的真正革命;关键在于人民大众是否拥有根深蒂固的法治观念;关键在于持续不断的道德和法律意识的教育。因为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础,是和谐社会的意识基础。

根据以上的论述,中国的法治建设不仅在于制度层面要加快,更需要精神、信仰、文化的指导。实现法治不仅表现在法律体系的建立,而且在深层次上表现为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及行为方式等方面的深刻变革。德国历史学派代表人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这是至理名言。只有全社会绝大多数成员对法律的遵守从内在的信仰与外在的行为方式一致时,这个社会才能被真正称为法治社会。 就国情而言,我们的法治缺少的是像西方社会那样自下而上的法治精神的养成过程。但国际竞争的逼近,已经不给国人养成法治观念的时间和机会了。所以中国只能走一条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显然,没有法律文化传统和法治观念,将成为中国依法治国方略、和谐社会思想在贯彻、落实中的一大症结。

二、法治观念与和谐社会的法理学粗浅分析

通过对法理学的研究,笔者将法治观念与法治状态、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概括如下:正确的法律观念→合法的法律行为→法律被遵守状态的出现→法律秩序的形成→和谐社会的实现。

社会的安定有序须法治来维护。但是法律之所以起作用是因为社会群体已经具有法治观念。法治观念是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们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念,心理和知识的总称。法治观念是公民守法的重要保证。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只有法,没有人去执行,法本身也就起不到任何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公民具有了较强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做出合法的行为。法治观念会潜在影响法的运行。所谓行为是受意识、思想、观念支配而表现在外部的活动。所谓合法行为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团体受其正确的法治观念支配的,而合法行为自然是在正确的法治观念指引下完成的。

从法律角度看,法律得以良好运行要有良好的守法观念。良好的守法能确保法律被严格服从。如果人们都严格遵守法制,相互之间的冲突就可以最大幅度地降低或减少,因为和谐社会必然是社会矛盾最小最少的社会。法治完备状态下的社会运行机制必然是法治化的机制,对于社会和谐来说是最恒久而有效的保障。它是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监督法律实施的认识前提。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普法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保持,对于社会和谐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法的遵守是法治的另一个基本原则。只有绝大多数公民在正确的法治观念支配下,完成合法行为,中国才有可能出现法被遵守的状态。在中国大地,法律被普遍遵守了,才能形成法律秩序。所谓法律秩序,是人们在自愿的基础上,社会生活中依照既定的法的规则、原则行事、从而在行为上体现规则性的社会秩序状态。这种遵循法精神、法要求的社会秩序与人治形成本质区别。

和谐社会是社会各个元素有条不紊地顺利运行、良性互补与彼此互动的最佳状态,是法被遵守的状态。在有法律意识的社会中,人们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社会就能处于和谐的状态之中。法治是一种整体化的社会状态,同样要求社会的各个元素、方面、环节都能无阻碍地有规则地运行。法律是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它可以保证社会在尊重差别的前提下,实现结构协调,从而建立起承认个体、元素互补的和谐社会。

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集中、集权的国度,立法与执法对公民正确法治观念养成的推动作用非常重要。汉朝以后,立法依据封建正统儒家思想原则进行,儒家的精华几乎全部在封建立法中得到了确认,到了《唐律》便“一准乎礼”了。这种中华法在封建政权的推动下,有效地执行了两千多年并内化为中华民族的民族信仰、民族思维方式,至今仍存活于大多数中国人的灵魂深处。这是一种有效的统治模式,就现在的法治改革而言,所谓“商鞅虽死,秦法未败”的经验仍然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通过分析,可以肯定地说,法治观念的培养是和谐社会的思想前提和意识基础。法治观念的养成应是社区工作的着眼点之一,社区居民法治观念的培养更应是通往和谐社会之路上必不可少的一个驿站。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更需要人与人之间和谐。坚持公平的法律准则,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手段。法制社区的建设可以起到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调节人与人关系的基础性作用。

三、社区居民法治观念培养的若干实践问题

(一)用好社区法制讲座,促进社区居民良好习惯的养成。法具有惩戒功能,同时也有着规范和引导功能,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大多数内容是引导人们如何行为,法律仅靠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来执行远远不够,只有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法律才能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因此,必须通过开展深入持久的普法教育,使全体公民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行为习惯。人与人之间才能和谐相处,社会秩序才能正规有序,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稳固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二)用好社区法制讲座,充分发挥法律祛恶扬善的预防功能和调解功能。道德是有关善与恶、是与非、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法律则用它的方式来明确道德原则,两者相辅相成,具有共同的本质。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费孝通先生曾分析过两者的区别。核心观点是,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是特定的权利所加之于个人的,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多人唾弃,是耻。笔者概括为法是强化、外化,德是优化、内化。每个社区如建立一个调解办公室(兼法律咨询室)就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祛恶扬善的预防功能和调解功能,从而强化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和相互接纳的意识,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全体公民既遵纪守法,又诚实守信,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稳固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三)用好社区法制讲座,将社区居民法治观念的培养落到实处。首先,社区法制讲座的对象应多层分类。法制讲座不搞听大课的方式,而是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选择不同的内容。我们为社区准备了十余个法律讲座。如:老年人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见物业纠纷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思考、外来人口的法律问题、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商品房买卖中的注意事项、遗产继承中的法律纠纷、产品质量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取证和索赔等。由社区负责人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与律师协商确定法制讲座内容更有必要。

其次,社区法制讲座方式形式多样。讲座不搞一言堂,把它和咨询、座谈、演讲相结合,尤其是社区法制讲座必须采用案例教学。以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往往会抑制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丧失学习的兴趣,而案例教学的特点是自己动手做。社区居民是课堂的主人,律师是组织者。教学模式是一个案子,大家讨论,一起参与,律师点拨并鼓励社区居民思考。更为重要的是社区法制讲座所选用的案例应是贴近居民生活的,是社区干部提供的,经过律师法律思考以后的案例,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搁笔时,想提出这样一个口号:“把法律交给社区居民,让法治观念成长”。

创新举措是建设镜湖特色和谐社区动力所在

镜湖区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加强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居民自治为理念,以创建各具特色的社区为平台,以社区单位和居民为主体,孕育出了独具特色的镜湖和谐社区建设。

和谐从邻里开始,在和谐社区建设中,镜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共建活动,以举办“邻里节”为载体和纽带、“邻里融合”为特点搭建邻里沟通新平台。区委区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解决民计民生问题为要务,要求部门“一把手”深入各自的挂钩联系社区,解决实际困难,以“一把手进社区”工程为引领,扎实推动一批民计民生问题的解决,形成政民互动共建和谐的新风尚。镜湖区注重社区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走“一居一品”特色之路,创建亮点突出品牌社区,社区党建 “三个全覆盖”扎实构建社区党建新机制,党员、公职人员创新、完善新方式服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探索新形式,扩大居民政治参与,多元合作共谱“唱响和谐之歌”新乐章。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6篇

一、【时政热点素材呈现】

材料一: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令计划一案,从依党纪国法展开组织调查和立案侦查,到依法指定管辖、提起公诉,再到依法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都坚持依法依程序进行。这充分表明反腐败始终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司法文明进步。

材料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中国慈善事业建设过程中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自此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善”时代。

材料三:2016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主题:2016年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材料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五:宪法宣誓内容:“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材料六:12月4日,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二、热点与教材的结合

1.法律的基本特征和本质是什么?

(1)法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由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2)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体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普通法律只对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加严格。

3.依法治国的含义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1)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3)依法治国的核心:依宪治国。(1)依法治国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2)依法治国的依据:宪法和法律。(3)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宪法。(4)依法治国的目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先决条件;

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保障。 4.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哪些?

(1)依法治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生产的客观要求(2)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3)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4)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5.怎样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系。(2)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3)推进依法行政,做到公正、文明执法。(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5)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6)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法律监督是整个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主要内容包括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司法监督。(7)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我们青少年应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贡献?

(1)认真学法,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2)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制观念。 7.公民行使批评建议权的意义和途径有哪些?

(1)意义:有利于国家机关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2)途径:可以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监督;等等。

三、【中考命题走向】

1、设立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制度,说明了什么?

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②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③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④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⑤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2、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1)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人们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2)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3)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4)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

3. 宪法宣誓内容:“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内容体现了课本的哪些观点: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最高的行为准则。

(3)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4)公民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范围。 (5)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依法律己。依法行政。

(6)加强法律监督,有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督促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办事,防止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4、请你设计几种宣传宪法的活动形式 : 单位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开展图片展;发放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单;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

5、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也是国家宪法日。从2001年至2016年的十六年间,我国多次把宪法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的重点,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2016国家宪法日主题:学宪法、讲宪法。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小明所在的九年级(4)班准备到附近的社区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1)九年级(4)班的同学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宣传宪法?

印发宣传宪法知识手册、利用村庄广播喇叭宣传、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

(2)如果你是小明,你准备向社区居民宣传宪法的哪些内容?写出你的宣传题纲。

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②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④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和一切团体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⑤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加严格。⑥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3)请你设计一幅宣传标语。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作为中学生的你应该怎样维护宪法尊严?

①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增强宪法观念;②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③以各种形式宣传宪法,敢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④青少年必须以宪法为最高行为准则。

6、依法治国

护航中国梦 2016年3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对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这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自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来,我国迈进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快车道”。从卢梭到韩非子,习近平主席的系列论述表明,依法治国已经不再是一个口号,而是对全国人民的承诺,为中国梦的实现护航。

(1) 请你说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因。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法治则国兴;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进一步发展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④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⑤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2) 为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我们青少年应怎样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①青少年要努力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公民;②认真学法,守法,宣传法律,同违法行为作斗争;③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规定做的事情一定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④逐步增强守法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⑤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 实现依法治国,道阻且长,请你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献计献策?

①依法治国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政;②加强法制建设,树立法制观念;③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④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⑤加强立法,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4)在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学校准备开展一期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黑板报展评,在你班的黑板报中准备出现哪些内容或栏目?(至少写出三条)

①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②推进依法治国的策略;③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中学生应怎样做;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7、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以空前力度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全国已有66名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因腐败被查处(不含军队官员)。党中央坚决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郭伯雄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腐必反、有贪必惩的局面已经形成。其中,刘铁男、王素毅、李达球、童名谦、倪发科、季建业等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的处罚。中央用行动表明:反腐没有指标,只要违法违纪,一律查处。 (1) “打老虎”、拍苍蝇’体现了我国坚持什么样的治国方略?实施这一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什么?

依法治国。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是什么?你是怎样理解的?

依宪治国;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②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④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和一切团体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⑤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加严格。

(3)要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离不开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我们可以通过些渠道举报腐败行为?

打热点电话、新闻报刊、写信、发电子邮件、微信、微博等。

(4)为形成反腐机制,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想腐,我们应如何做? 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制约机制,积极行使监督权;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制精神;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8、材料一:在网络上,倒卖个人信息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据媒体报道,在某些网站,公然售卖考生信息者大有人在。这些卖家对于包含考生姓名、学校、电话、住址在内的信息进行打包出售。

材料二:2016年9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称,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1)倒卖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隐私权。

2)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严厉打击电信诈骗有什么意义?

①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②能够维护公民的隐私权;③有利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④有利于彰显法律的威严,震慑犯罪分子,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⑤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中国。 3)为预防电信诈骗案的发生,请你提出几条合理化建议 (1)政府部门:加强法律宣传和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2)相关运营商:依法办网,加强对公民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3)公民: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和维护他人隐私。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行为作斗争。 4) 近年来,电信诈骗盯上了未成年人,请你从未成年人角度为避免受到电信诈骗提几条合理化建议

(1)遇到疑似电信诈骗时要做到“三不一快”;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快报案。(2)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控能力,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3)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短信,不贪图便宜,不轻易相信陌生人。(4)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和法律,不浏览涉及个人隐私的网站。

(5)生活中遇到困难,应尽量找父母、老师或者信得过的朋友解决,切勿相信陌生人。

9、2016 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杭州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并讲话。他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宪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1)为什么要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③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④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⑤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

⑥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和一切社会组织、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2)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有什么意义?

①有利于普及宪法知识,扩大宪法的社会影响力,弘扬宪法精神,促进宪法实施。 ②有利于推进依宪治国的力度和进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助力。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

当今中国的法治观念范文第1篇依法治国是国家执政的根本方针, 法律依据能为烟草执法提供理论支持和保证, 虽然这些年我们国家的立法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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