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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体制范文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0-111

财政税收体制范文(精选12篇)

财政税收体制 第1篇

1.1 财政税收体制的概念

“财政税收体制”又称为“财税体制”, 其实质为国家相关部门将税务收入当成是我国财政的一大来源, 借助税收给相关部门运转以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简而言之, 就是政府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1.2 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

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形成的。现如今共有23个税种, 我们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概可以分成七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调节生产、流通和服务方面。

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因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收入进行调节。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针对生产经营后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调节。

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为了达到特定目的, 调节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

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调节的方向主要是财产和行为。

关税类。农业税类。

2 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

2.1 税收结构存在不合理的方面

税收制度的不完善, 不利于建立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 资源税计征方式不合理, 我国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征收, 它难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进行有效的抑制, 对于某些稀缺资源, 更是难以保护它的稀缺性。 (2) 我国目前还是以流转税为主, 但是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 从征收流转税为主体变成现金的以所得所为主体满足时代的进程。能够借助这一方式, 促进各类税收的良好配合, 完成税务收入的再次配置。 (3) 税收减免政策过于泛滥, 缺乏关于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税种, 例如教育税等。特别是在增值税之上, 中央与地方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致使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所以, 健全和完善税收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2 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自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 各级政府之间缺乏协调和统筹, 我国大部分的财政都由中央控制, 而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却大大削弱。但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所要承担的财政负担却越来越重, 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的相关部门事权加以扩张, 财政的收入与支出之间不平衡, 导致地方与中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矛盾逐渐突出。

2.3 预算体制不规范、不透明

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并没有全部覆盖到财政收支活动的方方面面, 这就导致出现了很多预算外的资金收支情况, 政府并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内。社会各个阶层和大众对预算整合、完善、公开有着不一样的标准, 相关部门难以达到社会全体民众的标准。我国预算编制和执行约束力存在很大的不足, 没有统一的规范体系, 随意性强。对于年度预算的控制也不合理, 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效率。

2.4 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转移支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开。直至今日, 普通层面的转移支付规模所占比重比较小, 而所占比重比较小的这部分, 恰恰是地方政府能自主分配的部分。在另一方面来说, 专项转移支出规模又过大, 并且杂乱无章, 种类设置不科学。我国转移支付标准一直沿用“基数法”的方法进行确定和分配, 但实际上要完成转移支付的目的, 主要受到转移支付形式与构架的作用。所以改革转移支付的结构, 使它更加合理化, 是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一步。

3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所提出的改革创新

3.1 完善现有的税收制度

(1) 改革资源税的计征方式, 在从量定额征收的基础上, 对于稀缺资源税的征收加大力度, 使其和一般的资源所征收的税区分开来, 对于过度开发的资源进行加额征收, 有效地遏制过度开发和保护稀缺资源。 (2) 改革流转税制, 把改革的主要重点放在消费税和增值税上面。完善消费税, 合理的增强消费税的调控能力。在我国, 增值税的增收是属于生产型的, 我们要将其转变消费型, 把营业税和社会投资纳入增值税中。 (3) 合理的运用税收减免政策。首先应该提高减免税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首先在法律上应当对减免税的具体内容, 实施办法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并详细的公示出来。优化减免税的调控方式, 使用间接优惠的方式来代替直接见面为主, 以避免减免政策混乱所带来的损失。

3.2 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如果要设定完善的财力和事权相对应的财务政策系统, 就必须对地方与中央的相对职权进行恰当的配置。事权上移是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由于中央各种政策的出台, 地方政府的压力不断增大, 既要保障公共事务的运行, 又要完成出台的政策, 这时候就需要将一些不满足底层部门要求的事权移交给较高的部门, 还可以一同承担。地方相关部门在教育与医疗以及社保上承担了过多的负担, 所以应当提高中央和高层政府的支出比例。

财力下移是另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前面已经提到, 地方政府财力负担过大, 所要解决的基础问题太多, 所以应当将一些中央部门的财力下放给地方部门, 借以确保地方部门的稳定运转。现今, 虽然大多数的中央财力都借助支付转移这一形式分配给地方部门, 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制度约束, 导致了“跑部钱进”的状况。方式的多变化, 总的来说就是应当先规划好地方和中央的责任, 再根据划分好的职责, 配置相应的财力。总结其根源, 就是应当使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和谐统一, 使各种服务和产品能够互相弥补。

3.3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

我国根据国情需要建立预算机制, 这些预算机制应当透明化、公开化, 接受社会舆论和大众的监督。我国目前的预算范围还不够广, 还有许多方方面面没有覆盖到。所以国家要不断扩大预算覆盖范围, 不仅要看到眼前的预算方案, 更应该看到中长期的预算方案, 并且把它与中长期的发展相结合起来。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3.4 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

就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而言, 我国国务院出台了以下意见: (1) 优化转移支付构架。现今, 国内普通的转移支付占据了大部分的比例, 必须要以此为基点进行结构的完善, 目前我国一般性转移将普通的转移支付与专项支付的进行有机结合, 对责任与事权加以适当的分配。全面而科学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例如某些地区底子薄、发展慢等等。考虑到各地方的支付成本差异, 更应当建立全面而规范的转移支付配置的形式, 对区域发展进行合理调控。 (2) 建立合理的激励规范基准, 借助一定的奖励或是惩罚的形式, 促进地方部门把普通性质的转移支付财力合理的用于民众。 (3) 对专项的转移支付加以严格的监控。专项转移支付一向杂乱无章, 所以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管控方案加以适当的约束, 进而确保任意的专项支付都有与之对应的管控方案。必须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要求确定专项转移的补助目标, 根据政府部门、事业机构、公司等加以划分, 进而易于进行监控审核以及绩效评估。

4 结论

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是沿袭1994年所进行的财税制度的改革。自1994年改革以来, 财税政策在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推动了我国财政建设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经济的接轨, 以往的财税政策并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的发展, 创新财税政策成为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税收结构不合理, 事权和财权搭配不合理, 预算机制不透明不公开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解决。

摘要:我国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 经济发展逐渐适应了这种体制, 稳定而健康的发展, 为我国的财政做出了巨大的奉献。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 例如养老难、看病难、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等等开始层出不穷, 探究其根源, 大多是因为我国财税制度还不够完善, 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使经济更蓬勃健康的发展, 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 地方政府和中央统一和谐的共同进步是我们所期望的方向。

关键词:财税制度,制度弊端,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1]敖晓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 2016, (21) .

[2]李丽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究[J].中国外资, 2013, (18) .

中国财政和税收体制的改革 第2篇

中国传统概念上的财政体制,包括预算管理体制、(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税收体制和基建投资体制等内容。其中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导和代表(如“分灶吃饭”财政体制,即是以“分灶吃饭”预算体制为代表的财政体制),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则分别规定收入、支出方面的有关体制问题。

财政和税收体制反映、规定、制约着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也反映、规定、制约着政府理财的职能范围、管理重点和行为方式。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二十年间,财税体制改革始终是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的财政、税收体制配套改革,在我国初步搭起了能够较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框架,而在此之前,还有三次较重大的财税改革举措。

“分灶吃饭”体制的实行及仍存在的问题

1980年,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农村改革方兴未艾之际,中国选取财政分配为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向地方下放财权,改变“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按照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简称“分灶吃饭”体制。这是传统体制开始向新体制渐变的财政分水岭。

1985年,在第二步利改税基础上,将“分灶吃饭”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中央、地方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等),另有共享收入(产品税等);支出仍按隶属关系划分。这时已有“分税制”的概念和讨论,但体制的实质仍是渐进过程中的财政包干制。

1988年,在1985年体制的基础上,对收入上解比重较大的17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实行了“收入递增包干”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几种(后来曾发展、归结为六种)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简称“地方包干”。这使中国渐进改革中的企业包干加上财政包干,形成了包干制的“鼎盛时期”。

在实行“分灶吃饭”之后,财政体制改革除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数度调整之外,还取得了如下一系列进展:

――调整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扩大企业留利和更新改造资金规模。经过80年代初的利润留成,1983年和1984年的两步“利改税”,1987年后实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探索和90年代后逐步树立“税利分流”方向,形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思路和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方针,在扩大企业财权之后,又将企业独立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入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逐渐引上轨道。

――改革税制。初步形成了多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复合税制,适应市场取向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使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生活方面的作用大大加强。

――改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80年代曾有“拨改贷”的探索,并在一些建设项目中试行投资包干办法和对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承包的经济责任制。从1988年开始,对中央级基本建设投资实行基金制办法。90年代,终于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的国际惯例接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合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制度。

――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财务制度,强化支出约束机制。从1980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办法,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有收入和经济偿还能力的文教科研事业单位实行周转金制度,并建立科技成果有偿转让制度,等等。

虽然80年代以后财政改革有上述进展,但直至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前,普遍实行的“分灶吃饭”框架内的财政包干制,却始终未能消除传统体制弊病的症结,主要问题表现在:

1.仍然束缚企业活力的发挥。

各级政府“条块分割”地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是传统体制的根本弊病所在。在改革之后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中,由于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因而这一弊病于政府财力分配中以体制因素形式得到延续,只不过在行政性分权格局中,行政隶属关系控制总地说从“条条为主”变为“块块为主”,由行政部门的单一指令变为指令加上企业实际很难违拗的“商量”和暗示。相应而来的,是各级政府始终热衷于尽力多办“自己的企业”和对“自己的企业”过多干预与过多关照,“放权”难以真正放到企业一―尽管国家“减税让利”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多数国有企业仍然迟迟不能“搞活”。搞不:活”的另一面是搞不“死”,企业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照样由政府搭救,基本上不存在规范的优胜劣汰、存量重组的机制,“破产法”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形同一纸空文。也正是与行政隶属关系控制网络紧密相联,国营企业的行政级别,始终是对企业行为十分重大的影响因素,其厂长经理,总是作为行政系统“官本位”阶梯中某个台阶(级别)上的一员,这一身份与市场经济要求他们扮演的企业家身份,在不断地发生冲突。因为这两种身份必然要接受不同的信号导向,追求不同的目标,前者为行政系统的信号和官阶升迁的目标,而后者为市场的信号和企业长远赢利的目标。结果必然是企业的所谓“双重依赖”问题,而且在前述体制环境中,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对于上级行政主管的依赖(或跟从),必然是更为主导性的和“荣辱他关”的。于是,企业自主经营仍步履维艰,大量的行政性直接控制或变相的行政控制,和各种老的、新的“大锅饭”,难以有效消除。

2.强化地方封锁、地区分割的“诸侯经济”倾向,客观上助长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膨胀。

“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与过去的“总额分成”体制相比,固然提高了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但这种积极性在增加本级收入动机和扭曲的市场价格信号的导向下,必然地倾向于多办“自己的企业”,多搞那些生产高税产品和预期价高利大产品的项目。因而地方政府热衷于大上基建,兴办一般赢利性的项目,特别是加工工业项目,不惜大搞低水平的重复建厂,不顾规模经济效益和技术更新换代的要求,并且对本地生产的优质原料向其他地区实行封锁,对“自己的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产品强行在本地安排销售和阻止其他地区的优质产品进入本地市场。国家对烟、酒等产品规定高税率,本来是要达到限制其生产、消费的“寓禁于征”的政策意图,但在这种体制下,高税率却成了地方政府多办小烟厂、小酒厂以增加本级收入的刺激因素,发生了明显的“逆调节”。遍地开花的“小纺织”、“小轧钢”、“小汽车(装配)”等等项目均与体制因素有关。收入上解比重较高的地区,地方政府还有明显的“藏富于企业”倾向,即对组织财政收入不积极,有意让企业多留利之后,再通过收费摊派等手段满足本级财力需要。尽管这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地区封锁、市场分割的做法,从每一个局部的角度,都可以举出一系列“正当理由”,但从全局看,却构成了推动投资膨胀、加剧结构失调的因素,对构建统一市场、提高整体效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并阻碍地方政府职能从注重投资于一般赢利性企业,向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发展第三产业的方面转变。

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仍缺乏规范性和稳定性。

各级财政支配的财力在极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地方上解、中央补助或共享分成的比例和基数的高低,而这些的核定又缺乏充分的客观性,难以避免种种“讨价还价”因素,各地都倾向于增加支出基数,压缩收入基数,提高分成

比例。同时,预算支出虽“分级包干”,但在许多具体事项上并不能划清范围,结果 “包而不干”,最后矛盾集中反映为中央财政“打破了统收,却实际并未打破统支”的困难局面;中央日子过不去,又反过来向地方财政寻求财力,“分灶”之后调整基数和让地方“作贡献”的做法屡屡发生。

4.国家财力分散,“两个比重”过低;地方缺少必要的设税权和稳定财源,中央缺乏必要的宏观调控主动权。

由于在体制上不能保证政府财力必要的集中程度和中央地方间合理的分配关系,一方面,在各行其是的减税让利超过合理数量界限的情况下,财政收入(不包括内外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9年的28.4%滑落到1993年的12.6%;另一方面,随地方分权,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就财力分配关系而言,地方、中央各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财权虽比改革前有所扩大,但却没有从本地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地方税种的权力。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区差异十分显著的大国,地方无设税权,不利于因地制宜地筹措财力和形成地方性的稳定财源。与此同时,就总体而言,中央财政本级组织的收入不能满足本级支出的需要,因而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来平衡中央级收支,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是极罕见的,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中央政府调控能力的弱化和中央财政的被动局面,宏观政策意图的贯彻难以得到充分的财力保证。

总而言之,“分灶吃饭”代表的财力分配的行政性分权,还没有能够跳出传统体制把企业禁锢于“条块分割”行政隶属关系之中的基本格局,也未找到处理中央、地方关系的比较合理、稳定、规范的形式,因而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如果仅仅停留于这种体制,深化改革将遇到无法逾越的阻碍,必须跳出行政性分权思路,寻求实质性推进改革的新方向。

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从整体配套的角度考虑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是使财政体制的目标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体规定性,具备如下几方面的体制功能:

第一,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法人主体地位和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贯彻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权、国有财产收益权和国有企业经营权实行分离的原则,从而一方面使企业得到自主经营、发挥活力的广阔天地,另一方面使国家掌握必要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应有的国有资产权益。

第二,正确地体现政府职能和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间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起稳定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协调的分级财政,从而使各级政府合理而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第三,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过程进入“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方”的轨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从而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国家财力“取”与“予”的良性循环,卓有成效地为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服务。

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体制形式,是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

所谓分税制,其真正的含义在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的各个税种,原则上要分别划定为国税或地方税,企业均按照法律规定,既向中央政府交纳国税,又向地方政府交纳地方税。在这一格局中,各级政府可以主要根据以本级税收为主的`收入,相应安排其支出,相对独立地组织本级预算平衡,做到“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同时,中央应保持必要的自上而下作转移支付的调控能力。

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的关键内容和特点在于,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淡化过去一向实行的各级政府对企业的“条块分割”式的行政隶属关系控制,企业将不再把税款只交给作为自己行政主管的特定一级政府(再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分成),而是分别地把不同的税,交给不同的各级政府,从而有助于消除政府对“自己的企业”的过多干预和过多关照,促使各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地展开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它可以清晰地划开中央、地方间的财源和财政收入,稳定地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在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基础上形成各级预算各行其道的真正的分级财政。为了更为具体地描述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列举这一体制的要点如下:

1.不再按照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自的收入,企业不分大小,不论级别,依法向中央、地方政府分别纳税,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2.中央、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对经济实行的分级调控管理,将主要运用税收、债券、贴息等经济手段和调整企业外部条件的措施。同时,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产权规范,以适当方式(如授权委托)管理、运营企业中的国有资本。

3.在中央、地方间划分税种的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和明确各自的事权,重新核定各级财政支出范围。与保证中央集中财力和实现全国性的经济调节关系密切的税种,应划为中央收入;有利于地方发挥征管优势、宜于由地方掌握的税种,应划为地方收入。除中央政府要承担一些大型、长周期、跨地区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外,大量的一般赢利性项目,应交给企业和企业联合体去办,地方财政则基本上不再承担赢利项目的直接投资任务,而把支出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方面。

4.中央财政承担调节各地区间差异的责任,主要方式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转 移支付实行对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各地具体补助数额的确定方法,要改传统的基数法为比较客观、严密的因素计分法。

5.在各种配套条件基本到位之后,应使地方政府具有从本地实际出发设立、开征某些地方税种的权力,因地制宜地为地区非赢利设施建设和各项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

6.以上述几方面为基础,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离,形成相对独立、自求平衡的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央预算中要掌握足够的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都要以法律形式强化其内部、外部的制度约束和责任约束。

总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可以二位一体地处理好国家(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应成为财政改革与中长期整体改革相配套的轴心。

1994年改革提供了转折点

中国财政体制初步进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是以1994年里程碑式的财政、税收配套改革为标志的。这种配套改革的理论与政策探讨,早在80年代中期就已展开;其操作设计的先声,一直可以追溯到1986年各方面准备了一年而夭折于最后关头的“价、税、财连动”改革方案;其付诸实践的试验探索,开始于1992―93年若干省、市、自治区的分税制试点;但其能够在1993年中央针对经济过热而加强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从快准备、迅速出台,除了前述这些理论、经验、政策的准备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仗于决策层的极大决心和审时度势加入重点突破举措的“渐进式”改革路径。

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90年代初期,中央及财政部门在改革思路方面已明确了实行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的导向,并于1992―1993年先后在辽宁、浙江、天津、重庆、武汉、沈阳、大连、青岛、新疆等省、市、区进行了分税制的试点。1993年6月前后,党中央、国务院针对

经济过热、结构失调、泡沫经济滋长和金融秩序紊乱等问题而明确提出实行“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同时,也做出了于下一年度出台财政、税收及外汇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当时所剩的准备时间只有半年,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了复杂的方案研究和设计、测算,以及相关各项实际工作事宜的筹备,包括与各地磋商,吸收意见建议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并使地方同志对中央思路达成共识与认同。

1994年1月1日,财税改革方案如期出台。开始的三四个月中,企业与社会上有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多的,主要是增值税及取消原优惠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和国务院有关机构在约100天的时间里,先后发出80余份文件,作出补充规定或加以微调,解决急迫的或突出的问题。其后,新体制运行渐趋平稳。

1994年财税改革的基本内容

1994年新体制的基本内容,按照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中央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等,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和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支出,以及应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的还本付息支出。地方财政支出主要包括: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经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

第二,按税种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收入。基本原则是,将一些关系到国家大局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税种划归中央,把一些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以及适合于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归地方,同时把收入稳定、数额较大、具有中性特征的增值税等划作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收入等。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耕地占用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和资源税(其中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后,要相应分设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中央税种和共享税种由中央税务机构负责征收,共享税按比例分给地方。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机构征收。

第三,实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退还制度。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O.3%。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1994年的重大改革这一在有限准备时间和诸多制约条件下,以极大魄力和决心推出的宏观调控层次上的配套改革,虽然难免有种种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达到了基本目标,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

1.在中央优化全局产业结构导向的大框架下,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理财、抓效益、抓收入的积极性,各地顺应分税制要求,都将精力和财力用在对自己有利的新财源的培育上来,千方百计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普遍提高了对于第三产业和投资环境的重视,而对于第二产业一般赢利性项目的重复建设,热度已有所降低。

2.在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方面,于全国范围内打开了一个淡化“条块分割”式行政隶属关系的新局面,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这一点对于今后实质性深化整体配套改革意义很大,它标志着我国的改革终于走过了由“行政性分权”向“经济性分权”的转折点,把企业放到了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的地位上,不论大小、所有制和“行政级别”,该交国税的交国税,该交地方税的交地方税,税后红利按产权规范分配。因此,这是使企业真正站到一条起跑线上展开公平竞争的新开端。

3.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则全国一律,谁都会算帐,有利于长期行为的形成,并促使地方政府转变理财思路,实现规范管理――如减少税收的随意减免,狠抓非税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注意自我发展中的自我约束,强化支出管理等等。

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分税制改革相配套,1994年同时出台了税制自身的重大改革方案。

按照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批转的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方式,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这一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流转税制度。

流转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增值税制的改革。改变了按产品分设税目、分税目制定差别税率的传统做法,确立了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增值税并实行价外计税的办法。增值税实行两档基本税率(13%和17%)。明确规定了允许扣除的增值税范围和建立了凭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扣税的制度。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是消费税制的改革。在普遍实行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征税范围仅限于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若干消费品,共设有11个税目,包括烟、酒、化妆品、鞭炮焰火、贵重首饰、小汽车、摩托车、燃料油等,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办法,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是营业税制的改革。对有偿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业务征收营业税。新的营业税制重新确定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合理调整了营业税税目,共设置了9个征税项目,针对不同税目设置了3%、5%和5―20%三档不同税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改革后的新流转税制统一适用于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的工商统一税。原来征收产品税的农、林、牧、水产品,改为征收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第二,统一所得税制度。

一是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目的是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为各类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主要内容包括,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股份制和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均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相应取消了国有企业调节税;规范了税前扣除项目和

列支标准,在统一税基的前提下,实行33%的比例税率,并统一实行由纳税人就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办法。取消税前还贷。1993年12月13B,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统一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后,国有企业不再执行承包上缴所得税的办法。

二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新的个人所得税法适用范围,包括按税法规定有纳税义务的中国公民和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改革后,个人应纳税所得在原税法规定的六项基础上新增加了五项,即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采用国际通行的超额累进制,即工资、薪金所得采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采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同时根据对纳税人基本生活费不征税的国际惯例,合理确定了税收起征点水平。在计税方法上,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了分项征收的方法,并在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项目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形成了规范的减免税规定。1993年10月31日,国务院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逐步进行其他税种的改革或调整。

一是开征土地增值税。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凡有偿转让房地产都属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二是改革资源税。将资源税征收范围定为矿产品和盐,并重新确定了七个税目。

三是改革城市维护建设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四是把现在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的办法,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

五是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六是将特别消费税和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

七是开征遗产税(待出台)。

1994年的税制改革,措施密集,涉及面相当宽广,显著地规范和强化了税收功能,并紧密配合了财政的分税制改革,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几年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成功,主要表现在:

――依法治税原则得到明显强化,税法的权威性明显提高,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公平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平等竞争;

――理顺分配关系,推动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合理导向,引导了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合理分权,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保证了工商税收收入的增长;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第3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深化改革;思考

我国施行财政税收体制能够良好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并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稳定上升。财政税收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根本,其不但能够对社会中的各种资源进行良好的调配,也能够为我国经济的收支平衡做出贡献。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深化改革能够良好的推动我国整体实力的上升,但是在改革的同时,其中依然存在一些矛盾。要针对我国财政税收现状存在的矛盾,制定良好的解决措施,为我国的财政部门良好的运作和社会经济良好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我国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深化改革,能够提高我国财政部门的有效管理和政府部门的选购管理体制,我国不断制订和建立全新的政府财政收支政策和措施,在加强我国财政部门监管的前提下,对财政结构进行良好的变更,并根据我国的科学发展观进行财政部门的管理,促使我国政府部门向服务型变革,提高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进步。我国对农业税收制度进行不断改革,提高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投资,推进我国农业经济的不断进步。我国财政部门的预算体制的健全,提高了我国财政部门的监管质量,并使财政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有了大幅的增加,促进我国财政预算体系的良好发展。另外,我国对财政税收体制的深化改革完成了我国增值税的改变,成为流转税的形式,并且建立的完善的分税体系,充分实现了我国各级的财政税收的良好分配,我国政府在提高财政税收水平的同时,也提高了我国宏观调控对社会和经济的良好发展进步。我国政府财政部门对税收制度的转变,促进在计划经济的前提下,税收制度向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转变,确保了我国财政部门的收入不断升高[1]。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存在局限性。我国政府财政部门的税收制度不完善,在社会当中依然存在有些非税收入没有收到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管,税收种类不全面,财政税收之中并不存在调节税收的种类,这就彰显不出财政部门税收制度的调节作用。我国财政部门对于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设定不完善,对创新理念的运用产生阻碍作用。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分配结构不合理,导致我国人民的收支不均衡。在分税制当中,各级政府对收入的规划不合理,对我国生产要素的分配产生影响。

(二)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不适应。政府职能划分太过僵硬,难以适应变化的财政事务,所以,出现了财力与职能不匹配的现状。转移支付不合理,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色彩,没有做到纵向和横向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制度主观性大、效率低,无法体现横向公平。

(三)预算体制不完善。由于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小,所以,挪用资金现象严重,不重视中长期的预算,不利于长期发展与国家规划的实施。预算也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审核失去了本来的意义[2]。

三、深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将各级财政体系进行良好的分配,建立完善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对我国各级财政的收支进行良好的调控,在我国总体财政税收增加的前提条件下,提升各级财政部门的支出能力,对小地方的财政支出进行帮扶,减轻小地方的财政压力,稳定其财政税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深化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我国应将财政税收体制建立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之上,制定完善的财政计算制度,满足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能够长期适用于我国当前的国情以及国策。制定全面的财政税收制度,并保证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预算具有准确性,这样才能提高我国总体财政税收收入的增加。对财政预算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建立社会监督制度,使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得到全面的、有效的督促和管理。

(三)财政体制应解决收入分配不均衡。我国人民的财政收入程度非常不均衡,并且存在极端的现象。我国设置个人所得税有助于减缓我国人民收入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还能够增加我国财政收入。依照我国人民家庭组成成员的多少和实际收入设定资金的扣除体制,并在原先体制的基础上增加扣款项,并将扣款的税率进行设定标准,并建立健全的居民收入控制制度,有效的解决人民收入不均衡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的支付体系。建立健全的支付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的配置资源,保障资金来源的可靠稳定,促进税收返还制度的改革,以及增值税分享制度的改善。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明确各级政府的支付职责,实现社会和谐建设[3]。

四、结语

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进步,促进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深化改革,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同时,也有着一些问题和矛盾在其中,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阻碍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前进,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对我国财政税收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是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更加健全,不断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良好发展进步,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充实的前进动力。

参考文献:

[1]陈东琪,赵全厚,王恩胡.新一轮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路[J].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08).

[2]汤鹏主.财政税收、投资总额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1(07).

创新财政税收体制的思考 第4篇

一、现阶段我国财政税收体质的弊端

(一)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财政预算覆盖范围相对狭窄导致资金挪用现象严重, 政府所涉及财政性收支活动未能全面的纳入预算管理框架之中, 使得国家很难进行全面调控,很难适应我国的全面发展规划,与此同时,有关财政税收的预算管理体制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有些甚至不能坚守该有的原则, 导致预算审核和审批不能充分的发挥作用。

(二)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

我国现阶段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财政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三大类。 转移支付体系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 专项转移支付为辅。 但问题是在现实的转移支付工作中,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实际上要大于一般性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造成管理成本高、资金使用效率低、官员腐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缺乏对这项工作的监管,存在支出不透明、截留漏损、糊涂账难以说清的弊端。 大多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又要求较高的地方配套资金,在地方自有财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加剧了地方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

(三)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

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精简结构、收缩编制来达到节约财政管理成本,导致财政管理队伍人心涣散,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许多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出现不能坚持原则无视法律法规的现象。 财政管理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与科学化精细化的财政管理要求仍有很大的差距, 虽然多年来也立在不断培养和锻炼他们的业务水平, 但实践中仍存在执法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工作氛围也没有形成制度至上的理念,不能对财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起到约束与规范的作用。 监督部门工作做得不到位,职位形同虚设,权威性不足,且整改落实积极性不够,对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未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不利于国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和良性运行。

(四)税收乱收费的现象严重

近些年来,我国的税收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乱收费现象严重破坏税制改革的成果, 造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之一是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将税收按人数进行成本分担。 在财政税收管理中,应该形成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抑制乱收费现象,我们应该加强监管。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构想

(一)正确处理和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分离的制度

改革预算管理体制, 加大预算管理监督对国家预算的覆盖范围进行扩大,完善复式预算体系。 政府复式预算体系应包括资本预算、经常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应把政府所有涉及财务收支活动均纳入预算管理体系框架之中,有效地提高预算管理规范性,提高预算管理效率,对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经济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能力都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二)创建完善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

在专项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两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基础上, 能有效的增强资金来源的相对安全性与稳定性, 从而创建较为合理有效的中央及省市级两级两类转移支付制度。 第一,必须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有的比重,科学的调整专项转移支付,从而保证分配转移支付结构的科学性。 第二,为了保证获得更加稳定的转移支付资金,应积极的完善分配转移支付模式。 第三,为了保证支付金额的公平性与透明性,应该积极创建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资本配置的合理化。

(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作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措施,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遵守责任的追究和移送制度,完善对违规责任人的查处制度,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严厉的纠正整改,而且更要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改善完善的合理化建议,提高财政监管部门的影响力,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披露和通报制度,保证监督检查成效。

(四)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宏观税负水平。

与我国的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并不协调的是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处于发达国家水平, 而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宏观税负应处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之间。 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高的制度外财政收入, 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一项急需落实的工作,成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通过民主选举,让财务公开。 遂应严禁遏制以政府名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政府部门更应该洁身自爱,不要接受非正当来源以外钱财,还要更加严格的规范政府性收入、建立完善政府收入的合理化和透明化的审查机制。

三、 结束语

财税体制改革对调节我国经济的收支平衡、 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起到更加完善的作用,而且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宏观调控的能力,保持经济秩序的平稳发展,从而真正达到落实实现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小康社会的目的。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改革的状况下,我国必须积极实行财税体制改革的根本意义。 要在深入分析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实施财税体制改革,通过积极合理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财税才能更加有效的服务于国家机关,从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摘要:财政税收作为调控经济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是整个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发展直接影响着整个财政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关系到我国小康社会的早日实现。本文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进行分析,对于我国目前财政税收体制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就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初步设想 第5篇

一、我国财政税收的现况

1、我国财政税收目前的体制

2、我国财政税收取得的成就

二、我国财政税收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体制有一定的缺陷

2、财政税收具有局限性

3、转移支付欠缺规范性

4、乱收费现象严重

5、不到位的财政管理

三、进一步改革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建议

1、建立健全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2、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3、建立科学合理的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

4、建立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

5、制定结构合理的税负征收标准

浅谈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研究 第6篇

中图分类号:D912.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1-0082-01

当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收入可以说是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经济社会已经有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伴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财政税收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点,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完善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 财税管理难以控制

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管理人员受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对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的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甚至有的不能坚持原则,不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加上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往往会造成一些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 监督监管不够到位

由于我国机构改革的推进,一些地区削弱了财政税收管理的力量,不少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人员被撤并,导致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管理滞后。不少地方存在着没有设立财政税收管理机构,没有落实专门的管理经费,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问题。

3 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其中,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就是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实际上,许多地方和单位虽然成立了民主理财领导小组,但成员大多不是经过民主选举的,而是领导指定的,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4 规范化转移支付有待加强

大量事实一再证明,政府部门之间的财政资金来往是出现转移流程不规范、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率低、贪污违纪现象多发的地方。中央政府主要负责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进行支出的具体管理。中央已经通过分税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财政收入的中央集中比例,减少了纳税部门偷税漏税的途径,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能力,来协调我国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个财政平衡。税收返还与体制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构成我国转移支付的三大部分。在这当中,仍然有很多地方存在着需要尽快改善并加以解决的问题。首先税收返还、体制补助的资金比例在转移支付总量中所占比例过高,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带有明显的有利于地方的倾向,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很小,它主要能够反映地方财务均等平衡的状况,经济发达地区的税收返额度高是正常的,但是比例过于悬殊就不利于经济的平衡发展,税收返还额度在成一定的比例增加,也使某些经济现对落后的地方社会经济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其次,在政府转移支付过程中缺乏有效地监管制度,这也是在转移支付过程中频发支出不透明、财政截留、贪污腐败现象的一大因素,在这个过程当中产生的财务问题由于从支出项目繁杂、设计部门较多,核查起来十分困难,因此,要在转移支付的源头把好。

5 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近十二年来,国家大规模税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3年,农业税等农村不合理收费被取消,极大地鼓舞了农民的生产热情,但是乱收费现象的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税制改革的成果,这里面的一大原因就是行政体制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地方大量的公务员队伍还没有进行有效地精简,个别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将各种税费摊派到百姓头上。这种现象在县级以下财政管理中屡见不鲜。稳定的税收来源受到抑制的同时,应当在财政监管加大力度,不允许县级以下政府的财政支出向官僚本位主义倾斜。应当想尽办法使得不在位的公务员不成为财政的负担。否则,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就得不到有效的根治,还会变本加厉、循环往复。不仅不利于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和财政平衡,严重的还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有损于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

进一步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建议

5.1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

建立完善“分级分权”的财政体制,不仅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也是通过改革整治现行财政税收管理中诸多漏洞的手段。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目的在于调节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比例、依据当前情况,应当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强化政府财政同一支出的平衡;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加强统筹管理,减少财务问题,同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的压力,配合行政改革中人员精简的客观要求;还要对地方政府的支出权限进行必要的规范,既赋予足够的财政权力,也要控制过度的财政自由,使得地方支付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加速进行。

5.2 健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要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形成资金来源稳定可靠,资金分配方法较为科学合理的中央、省(市)两级两类转移支付体系。首先是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适当整合其中的专项转移支付,妥善安排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其次是要改革税收返还与增值税分享制度,从而稳定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最后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资金分配体系,从而逐步改变目前从基数法确定转移支付数额与转移支付水平的方。

5.3 财税改革要在制度上实现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直是制约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改革深化的羁绊。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劳动热情被充分激发,农业生产工具的价格下调,给农业生产降低的生产成本,在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外,在水手结构上也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整。正式地方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发展地方经济的必由之路。通过适当的途径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 合作扩大生产是有效手段。在财政税收体系中,合理的采用“合同制”,也是完善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职能的一大创新,不仅仅加强了地方财政税收的自主权,也使得中央政府能够施加有力的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是永不过时的话题,制度创新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作用一再被历史证明。 加强中央管理和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和着眼点。

5.4 完善国税与地税的协调机制:对税务机关而言,理顺国税和地税的职责关系,健全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本身就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在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背景之下,除了极少数省份外,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分别设置了国税与地税这两套税收征管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可先行试点国税与地税合署办公。各地的国税与地税机关也应充分开展信息交流,当对政策有不同理解或出现争议时,双方要共同探讨,合力解决问题,实现国税与地税的良好协调。

6 总结

如何完善招商财政税收体制浅谈 第7篇

要想完善我国目前的招商财政税收体制, 首先必须对该体制有一个清晰而准确的认识, 下文中笔者将从其前瞻性和持久性以及设立的条件等几个方面, 对招商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分析, 以期为促进我国的招商此阿里税收体制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 首先, 财政税收政策应具有前瞻性和持久性。

作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财政政策之一的招商财政税收体制, 必须就有相对的稳定性, 因为如果其处于长期的变动之中, 那么各种由此产生的经济制度和经济规则将无从实现, 也就会导致招商财政的发展的波动。所以, 从其运行的角度上看, 财政税收政策必须要就有相对的稳定性, 然后在此基础上, 为了能够更好的指导各种与此相关的经济行为和活动, 财政税收政策还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能够满足一定时期内的财政发展的需要, 另外, 其运行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持久性, 因为财政税收制度和政策在运行过程中, 必须能够适应一定的周期性变化。

2. 其次, 财政税收政策应在“无知之幕”下设立。

这个条件强调的是财政税收政策的设立条件, 也就是说财政税收政策在设立时, 必须要充分的考虑社会的基本规则对于不同人群在应用过程中的平等性。所谓“无知之幕”, 也就是在立约的过程中, 大家只能依靠共同的知识来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判断和遵守, 而不能因为自己特殊的智力或者信息上的优势, 谋求私利。

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利弊解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我国政府为了调节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的差异, 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 并对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实行了极大的制度上的优惠。而从招商引资的角度上看, 只有对外实行招商税收上的政策优惠, 才能引起外来投资者。除此之外, 政府在度招商税收政策进行制定的过程中, 不仅要注重办事效率的提高, 还要尽可能的简化政策的实施和办理的手续。尤其是在对土地的批租价格的政策的调整上, 价格的优惠对于招商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另外, 适当的减免各种行政费用, 也能够方便各种企业的投资。就目前我国的招商税收政策的实施情况来看, 一些地方从长远的角度考虑, 甚至将土地增值税、不动产销售营业税、所得税费等主要来源大幅度的下压, 以降低税收来源的方法来实现投资的便利, 这样虽然从短期上看是政府财政上的损失, 但是从长期和持久的发展来看, 是能够为当地招商和财政发展做出有利贡献的。下面笔者将以具体的招商案例来进行分析, 某地在2006年给予外商投资者给予了通路、供水、供电、排水、通讯以及场地方面的巨大优惠, 使得开发商的购地成本仅为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 使得开发商在投资的过程中获取的毛利近2000元, 如此巨大的优惠使得各大开发商趋之若鹜。虽然, 政府在这块地的开发的过程中, 没有获取任何的实惠, 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 该地区的招商的门户已经打开。

三、完善财税体制, 促进招商引资发展

1. 实行决策, 谋求互利双赢。首先要实行科学决策, 确保招

商引资取得实效。即变招商引资为招商引优, 要对本地区招商引资的数量、规模、涉及领域、行业比例等制定总体规划, 对每一个具体的引进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 要把招商引资对税收优惠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可行性研究, 谨慎抉择优惠对象和优惠方式, 以免影响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助长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过分依赖, 最终造成产业结构失调, 生产力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 财政负担加重, 经济不能良性发展等;其次要加强税收征管, 确保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2. 优化产业结构, 打造区域特色品牌。

品牌经济是带动一方经济迅速的生力军。任何地区都有自己的地域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 都应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所以, 各地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所具备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这一特点, 对有利于本地龙头产业发展的单位可加大税收优惠的力度, 采取税收减免、降低起征点、优惠退税等多种形式并用的方式, 以减轻税收负担, 加速其资金积累, 并提高政府税收减免的透明度, 广招阔引, 促进这些产业、行业迅速发展, 以形成自己的板块经济, 达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对于一些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辅助型行业, 政府可采取免征额、税收免抵等优惠方式适度引导进行生产经营;对根据市场需要需转产转型的企业, 政府可采取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给予适当牵引。值得提醒注意的是:打造地方特色经济切不可急功近利, 好大喜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保持和开创自己的特色品牌都至关重要, 一定要加强对招资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审慎行事, 积极运用税收优惠这一调节手段, 促进当地经济的蓬勃发展。

3. 以人为本求发展, 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保障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不能忽视环境保护问题, 其实, 国外许多发达国家早就非常注重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在我国, 中央也曾多次强调各地要保持的发展观, 要重视、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 各地应树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 应责无旁贷地保护好当地的生态平衡, 对污染严重的招商引资企业绝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无视长远利益, 决不能实行税收优惠, 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生存的空间。税收优惠是政府出于一定的目的, 将一部分应收的税款通过规定无偿让渡给纳税人的一种行为, 其实质是政府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对某些纳税人实行的一种财政援助。

综上所述, 上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 对招商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希望为有关部门采纳。

参考文献

[1]胡忠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09 (19)

关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 第8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1 加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意义

财政税收体制,是关于社会收入和资源在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与人民之间的配置安排,对我国社会经济行为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财政税收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企业按其隶属关系交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地方企业要向地方政府交纳所得税,而中央企业需向中央政府交纳企业所得税。这在客观上鼓励了地方的保护行为,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现行的财政税收制度具有社会行为规范的意义,国家和政府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征税,以便为社会树立行为典范,对促进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我国目前财政税收体制中所存在的问题

2.1 预算管理体制存在很多不足

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来说,其各部分改革的进程存在着相应差距。与收支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相比,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相当程度上的滞后性。虽然目前我国在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取得了相应发展,但预算体制覆盖范围小,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的问题仍没有解决。一方面,财政预算无法完全被政府财政收支工作涵盖;另一方面,内部约束无法成立,财政预算管理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管,使得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得不到解决。

2.2 财政税收体系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存在局限性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政府收入体系并不十分完善,而财政税收体制结构也存在相应不足。根据目前各级政府收入分配情况来看,大致呈现“向上集中”的趋势,地方政府与中央收入划分的缺陷,不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宏观调控的实现。同时,目前的地方财政税收体系并不完善,其结构也不合理。地方税收受中央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较大,导致其稳定性较低,且地方税收入的规模也相对较小。

2.3 民主管理不够完善

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中的一项核心任务。这一制度的关键内容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但目前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我国的部分单位和地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虽然在我国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成立了民主理财的领导小组,但其成员很多都是由领导指定的,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的,根本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

3 加强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决策

3.1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财政税收体制

财政体制改革应与各级政府的事权相对应,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明确各级政府层级的前提下,必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首先,从财政支出的角度来讲,要使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的支出比重变得合理化,就应适当地增加省级政府和中央的直接支出责任,达到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和支出责任的目的。其次,从财政收入角度来看,应合理划分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科学合理地提高中央政府的收入比重。

3.2 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体制

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体系,关键在于将财政预算方案的执行与预算的编制进行有效分离, 有效地预算和规划好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协调好短期预算规划与中长期预算规划,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财政预算体制。逐步调整和扩大预算范围,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要想建立完善的预算体制,还必须增加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和社会资本预算等方面的内容,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中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所涉及的财政税收活动,以达到保证财政预算,真实反映政府部门的实际财政税收的收支状况的目的。

3.3 健全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

要想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一方面应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合理搭配专项转移支付与一般性转移支付,妥善处理转移支付的结构比例;另一方面,还应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式,建造合理公平的资金分配体系。建立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对推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前的分级分权财政体制,加大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和直接支出,减轻地方政府的财务管理压力;规范管理地方政府的支出,给予适当的财政权力,控制好财政自由。

4 结语

谈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第9篇

1 财税体制改革的作用与成就

推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通过优化财政税收制改革, 实现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 保证收入平衡, 从而加强经济社会中的宏观调控, 使经济能够有条不紊地运行。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倡导和谐社会发展, 从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带动经济逐渐增长, 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文明社会重要的一部分。

1.1 完善财政支出体制

财政支出体制的完善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尤为重要, 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改革, 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以集中采购为重点, 对政府采购制度、收支分类、财政绩评估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改革措施, 从而提高财政税收管理的效率, 完善并优化财政支出体制, 加快我国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通过调整财政支出体制, 充分贯彻落实其科学发展观, 从而加大政府在社会建设、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对于能够促进我国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方面给予重视, 加大对其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从而完善我国社会的公共服务事业。

1.2 优化预算管理体制

加快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 使预算监督体制更具有有效性和真实性, 各部门之间通过预算制度, 从而提高预算管理体制的效率, 加强其预算制度的规范统一性。对预算管理体制的范围进行扩大, 使预算制度更加完善, 从而对国有企业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3 加快税制的转型

税制的转型加快了增值税和所得税体制的改革, 从而加快了紧急特色产品税制向市场晋级体制下的新型流转税的转型, 从而使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促进财政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的税收制度来缓解部分地区财力紧张的问题, 从而实现国家各级政府执行能力的提高, 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并加快我国税制的转型。

2 财税体制中的弊端

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在取得重大成就时, 因为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性, 从而导致其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加强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却忽略了财政支出体制和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结构变化, 随着社会财政体制的改革变化, 财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2.1 财政制度的局限性

目前, 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从而导致非税收入并没有纳入政府所管理的财政税收体系中, 税收的种类也不是很健全, 部分有效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税种并没有加入财税体制中, 这样就无法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 间接地阻碍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影响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国家各级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都呈现上升趋势, 严重导致了财力分配不均, 加剧了各级地方政府的收支不平衡。在分税体制中由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不合理, 从而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 也不利于国家的稳定发展。因此, 中央与省之间要建立完善的分税制体制, 进一步促进分税制体制的改革。

2.2 各级政府职能的重要性

由于各级政府的职能无法与支出责任相适应, 从而导致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都出现了问题, 较为严重的情况主要是地区间财力分配的不均衡。因为各级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的不合理, 使其无法顾及相关财政事务, 逐渐出现政府职能与财力不相匹配的现象。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合理, 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期特性, 不能同时平衡纵向财政和横向财政。从而导致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比例差异较大, 横向财政无法均等化, 使地方收入分布不均, 扩大了区域不平衡的情况。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在规模上走向两个极端, 且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不规范、不透明, 主观随意性很大, 负面作用大, 使用效率低。

2.3 深化预算体制的改革

加快预算体制的改革是当今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现行财政预算管理的不完善, 导致资金挪用现象较为严重, 久而久之, 这类问题将会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发展规划。预算体制还需要监督体制, 从而使得预算审核与审批真正意义得以实现。

3 深化我国现有财政体制的构想

(1) 就目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需要来讲, 要建立完善的中央与地方平衡合理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首先, 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的支出责任, 从而降低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方面的压力。其次, 加快完善分税制体制的改革, 给予部分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 以此来保障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的稳定。

(2) 建立健全支付方式科学合理搭配、资金来源可靠稳定的科学支付体系。一是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比例, 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二是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 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是要改革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 建立公开、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地区人口、人均占地面积、人均收入状况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确定科学的测算方法。

(3)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 念, 做到以人 民的根本 利益出发, 结合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 划分出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政支出责任, 完善财政支出体制的改革, 从而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起到重要的作用。重视农村生产建设的问题, 确保国家财政对农村建设的大力支持, 做到真正落实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从而提高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质量, 进一步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4) 加快预算体制改革的步伐, 建立完善的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预算体系和预算管理体制。全面扩大国家财政预算体制的覆盖范围, 优化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 从而使财政预算体制实现自身的意义, 进一步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的发展。国家复式预算体系应该包括经常性预算、资本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 尽量把政府的所有涉及 财政性收 支的活动 纳入预算 管理的框 架之中。

(5) 围绕主体功能区划分、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一是建立转移支付的稳定资金来源, 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地方和省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稳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 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三是加强和改进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 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完善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体系。

4 结 论

综上所述, 财政税收是整个财政的重要一部分, 加强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至关重要, 财政税收的发展可以推动整个财政向前发展, 通过不断完善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从而提高人民对国家税收体制的满意度, 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调节功能, 使社会经济能够长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忠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 2009 (19) .

[2]王恩胡.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 2009 (30) .

[3]任瑞莲.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10 (21) .

[4]纪健荣.浅谈企业财务管理内的税收筹划[J].中国市场, 2011 (18) .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第10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完善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势在必行。笔者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条例, 结合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现状进行分析, 认为财政税收管理必须要全面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重点改革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 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并且科学合理的界定财税收支范围, 不断提高财政税收管理水平, 推动和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财政税收管理的现状

财政税收管理是我国财政体系的关键环节, 但是因为诸多原因, 现阶段,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依旧存在许多问题, 严重的滞后了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当前, 对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发现, 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 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督监管不够到位;资金效益有待提高;民主管理不够完善等。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不够规范, 出现举报多, 上清下乱, 上访频繁, 差距大等问题, 给国家财政造成困难和压力。

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一) 改革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现阶段,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依旧没有一个完善的体制, 而且财政税收管理的建设也一直受到集权、分权循环的影响。长期以来,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部门缺乏对财政税收的重视, 许多管理人员存在着重收入轻管理的思想。因此, 在当前乃至今后的一段时期之内, 改革我国传统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将成为我国财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这就要求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必须强化法律权威, 淡化人为影响;同时还要建立稳定的财政税收管理秩序, 完善财务管理机制, 强化债务管理, 避免出现不正常的债务现象, 使得财政税收管理关系处于健康、和谐的关系之中, 能够有效的促进其适应时代的发展。

(二) 提升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实施绩效评估措施

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之中, 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效率以及发展, 它是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在主要执行者, 是财政税收管理效率的力量之本。财政税收管理运作的好优劣直接依靠管理人来决定, 因此, 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所以, 提升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 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管理人员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然后要强化财政税收管理的培训指导, 优化其知识结构, 使得管理人员均具有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意识, 提升其综合协调和组织能力, 为百姓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推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发展。

另外, 在我国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指出, 要建立新型的公共管理体制, 深化和推进农村公共财政的实施。因此, 财政税收部门的工作职能设置就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实行“精兵简政”, 尽可能的减少机构设置, 降低财政支出负担, 营造宽松的财政发展环境;并且也要建立相关的“评估管理”政策, 实施绩效评估, 提升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

(三) 合理界定和扩大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

要综合利用各种社会经济措施, 建立一体化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调动各个层面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并且认真分析我国财政税收的收支项目, 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 严格按照市场原则重新进行财政税收收支范围的调整, 科学确定税负比例, 并且合理配置各种税收服务领域, 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均衡化的发展。还要明确财政税收管理职责权限, 进行相关的职责划分, 逐步把财政税收管理归入预算管理范围之内, 同时调整在税源转移以及跨区域分配过程中出现的不公现象, 降低市场或者国家政策等因素对于财政税收收入的影响。建立相关的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发展民营经济, 培养税源、涵养税源, 进而扩大我国财政税收的收支范围。

(四) 提高财政税收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直以来, 我国财政税收资金都是应用在公共事业的发展上, 然而,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 要提高我国财政税收资金的效益, 除了上文中提出的改革、完善以及创新等措施之外,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部门还可以整合财政税收资源, 把所有的财政税收情况进行公开、透明化管理。同时, 加大对有前景的事业的扶持力度, 加大信息交流力度, 利用财政税收管理的优势, 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 适当的把资金投入向基层倾斜, 利用重点扶持以及优劣互补等方式提升财政税收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并且要建立相关的资金整合协调机制, 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小结

综上所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 对于财政税收管理工作有利有弊, 财政管理人员必须抓住机遇, 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 充分调动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努力做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同时财政税收部门也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依法理财,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为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参考文献

[1]郭丽梅.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J].财经界, 2013 (33) :55-57.

浅谈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理性思考 第11篇

只有国家的财政税收体制科学、稳定,才能激发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热情,才能使转移支付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因此,本文旨在探析如何在现有的经济大背景下,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理性思考

一、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税管理控制难

在当下的财政税收体制下,税收管理人员不仅受业务影响,还受行政管理体制影响,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诸多弊端。其主要体现在财政税收的管理难度较大,难以控制,部分工作人员不坚持原则办事,触碰法律红线。另一方面,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没有责任意,工作没有紧迫感、使命感,从而导致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监督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推进的体制改革,使得部分地区财政税收的管理力量大大削弱了,一些相关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被政府撤销、合并,导致税收管理队伍人员构成缺乏稳定性、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管理措施滞后于社会的发展。甚至有部分地方,没有设置财政税收的专门管理机构,管理经费没有落到实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

3.民主管理欠妥

现在,部分地方单位并没有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号召,把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民主管理。社会主义现代建设的推进,要求单位的政务要公开,管理要民主,并鼓励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其予以监督。财务公开和理财民主是这一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实中,虽然许多的地方单位成立了理财民主化小组,但其中的成员多为领导直接指定,从而使得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4.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年来,我国大规模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效果显著,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2003年取消了农业税等一系列不合理的收费,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热情。但是,乱收税费的现象在此期间,频频出现,屡禁不止,严重挫伤了农民对生产的积极性,破坏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后取得的成果。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目前正处于攻坚阶段,大量的地方公务员尚未进行精简。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其财政收入达到要求,给老百姓摊派各种税费,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该现象,在县级以下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尤为突出。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举措

1.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现阶段改革发展需要,与各级政府事权相适应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规范合理、持续稳定的分级分权政体制。在合理设定政府层级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以及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一要继续适当提高中央政府收入比例、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比例。二要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适当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和财政压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支出比例。三要赋予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逐步从财力性财政分权体制向制度性财政分权体制过渡。按照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赋予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包括地方税种范围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以及必要的债务融资权。

2.建立健全将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进行合理搭配,资金来源具有交稿稳定性,科学的资金分配法,从而构建出省、市两级协调统一的支付体系。一方面应当增加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所占比例,对专项的转移支付进行适当的整合,对转移支付形成的体系结构进行合理安排。另一方面,要对税收返还机制和增值税的分享机制进行改革,使资金来源保持稳定。最后,应当建立结构合理、分配公开透明的分配方法体制,根据区域的具体人口数目和土地面积以及人均收入等,科学合理地确定该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额。

3.建立健全将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进行分离,国家的中长期预算和发展规划进行合理协调的现代化预算体系和管理体制。于此相适应,国家的预算范围应当扩大,预算体系应当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的预算体系,不仅要包括经常性的预算和资本性的预算,还应当包括社会保障方面的预算和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尽可能把政府活动中所有涉及到财政税收的活动都纳入到预算的管理框架里。

4.加快建立依法行事、精简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一要逐步实行税收征管机构的一体化。二要建立新型省、市对县财政的管理体制。三要进一步改革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四要建立地方公共债务管理制度、分类分流解决县乡政府历史债务问题。要赋予地方政府必要的债务融资权力,并创造必要的正常融资渠道,同时对地方债务进行严格管理。要在对已经形成的地方债务进行分类、分流处理的基础上,制定地方债务管理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允许地方政府先以收入债券的方式为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而后根据条件成熟情况,向一般责任债券融资扩展。最终形成比较规范的地方公共机构债券融资制度。

三、结语

总的来说,财政税收会对现有的社会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我国财政税收政策体制将会直接影响我国各行各业的发展。只有财政税收体制完善,现代化建设才能够顺利地向前推进发展,我国才可能拥有繁荣昌盛的未来。对财政税收的体制进行改革,才可以维持我国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地发展,才能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实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动力和支持。

参考文献:

[1]陈 勇:关于我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讨[J].商业文化(上半月),2011(08).

[2]谢 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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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恩胡: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J].经济研究参考,2009(30).

浅谈当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第12篇

一、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 税收的相关法律不完整

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法律还不够健全,没有增加促进社会稳定、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税种。不仅严重影响财政收入,而且导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缺乏足够的资金。

另一方面,地方财政收入严重失衡,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被缩编和精简,制约了财政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影响了地方财政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另外,地方财政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行为。

2. 宏观调控力度薄弱

我国的税收体系分为七种,包括23个税种,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资源税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特定目的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财产行为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和契税。农业税包括农业税和牧业税。第七种税收是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与管理。但是,宏观调控在对于财政税收管理方面的力度还相对薄弱,缺乏必要的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导致偷税、漏税、骗税与抗税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而且,我国的增值税税种还有比较大的欠缺,尤其是对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没有做出明显的促进作用。

3. 税收分配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主要纳税源是工薪阶层,按照劳动报酬的比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给工薪阶层带来了税收负担。很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因为享受多源扣除优惠,缴纳的税收比较少,这就造成了税收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4. 民生保障存在缺失

税收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税收在福利待遇分配方面的效果不佳,民生保障存在缺失。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福利待遇应该坚持覆盖面广,低收入阶层受惠多的方针,但是由于劳动报酬分配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很大,很多低收入阶层并没有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由此可见,税收在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方面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

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措施

1. 完善税收的相关立法,加强宏观调控

要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再分配的合理运转,必须制定完善的宪法。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保持中央与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解决地方财政失衡问题。政府应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利弊,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优点是具有分配资源的功能。分配资源是市场机制在宏观方面显示的优势,能够推动资源在各部门间实现比较合理的配置。另外,市场经济的有效作用是以竞争为前提的,有竞争的情况下有时会导致垄断产生,对生产、销售和价格形成垄断,不利于提高市场调节的效果。而且,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会在优胜劣汰的趋势下导致收入与分配中的严重不均衡,加剧了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公平与安定。但是市场经济无法管理违法与犯罪的社会现象,例如乱罚款、乱收费、偷税、漏税、骗税与抗税等。所以,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宏观调控能够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保持收支平衡,能够稳定物价,促进社会公平。宏观调控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安定,打击违法犯罪。

2. 改革税费制度,扩大税收来源

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改革税费制度,扩大税收来源,可以开征教育税以保证教育的稳定支出。还可以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污染程度不同的资源实行差别税率,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完善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从而有效保护环境。另一方面,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将严重短缺的水资源、森林资源、渔业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3. 增加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国家应该增加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加大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提供银行贷款以扶持企业的发展。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负单,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而且,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力度,为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应该贯彻落实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扶持低收入阶层,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制定细致的、全面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使财政支出具有系统的、科学的导向作用,从而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降低恩格尔系数,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国民的福利待遇,促使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并及时、准确地发现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防止因预算安排不周造成的损失,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够及早发现并解决。

4.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

要改革税收体制,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必须坚持“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的战略,应该注重提高财政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从而保证税收工作的顺利运转,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体制也需要改革与优化。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税收的相关法律不完整,宏观调控力度薄弱,税收分配不合理以及民生保障存在缺失。因此,国家需要完善税收的相关立法,加强宏观调控;改革税费制度,扩大税收来源;增加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从而充分发挥税收的价值,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缩小贫富差距,提高国民的福利待遇,促使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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