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精选6篇)
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第1篇
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我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切实提高规章制定的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杭府法发[2007]12号)及《关于开展2008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杭府法[2008]6号)的要求,我们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市政府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令第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法》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办法》于2004年10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1月9日市政府令第212号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实施3年多来,对推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走上法制管理轨道,规范我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动物防疫意识。
首先,积极组织牧业执法人员学习《办法》,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办法》公布后,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都举办了《办法》的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市农业局每年定期组织牧业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这些学习考核活动,有效地提高了执法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其次,积极开展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我们的管理对象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管理对象较为复杂,法制素质参差不齐。各级农业部门积极开展对行政相对人的宣贯活动,举办了多次《办法》宣贯培训班,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农业部门还与犬类主管部门一起深入社区进行《办法》宣传,以加强对宠物防疫工作的依法管理。
2、认真实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控。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紧紧围绕“动物防疫与动物产品安全”这一主线,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
一是切实开展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等动物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应免畜禽达到100%免疫。二是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区)建设,目前全市共在两区16个镇建立动物防疫示范村21个。三是建立了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新机制,实行狂犬病免费注射,开展犬类免疫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犬类免疫率。四是深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稳步开展,疫情监控体系初步建成,目前全市建成监控点75个。五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市畜牧兽医总站于2006年6月开展了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实验室仪器设备招标和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现生物安全实验室己投入使用,仪器招标工作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完成将进一步提高我市重大动物疫病的分析诊断和快速反应能力。
(2)依法严格把好检疫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依法检疫,创新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使屠宰生猪检疫率达到100%,确保了我市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实施。2007年,全市产地检疫生猪97.8万头,产地检疫家禽4383.8万羽;屠宰检疫生猪273.9万头,牛1.5万头,羊2.8万头,检出病畜3688头,病害内脏198.9吨,市区两个家禽定点屠宰场检疫家禽42.604万羽,检出病禽3080羽,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均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3)依法强化动物防疫流通监管,防范外来疫情输入。
为了有效防范外来疫情输入,确保上市畜禽产品安全,根据《办法》,我市开展调入动物及产品的备案报验工作。2005年3月起,经市政府批准,设立了外来动物报验中心,在市区城南、城北两个入城口、望江门建立了3个报验站,实行电脑联网,软件管理,实时监控,对从市境外调入动物及产品实行调入前备案,调入后报验。为方便经营单位备案,我们对市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单位实行电子备案,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核,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这一举措在农业部尹成杰副部长、农业部兽医局贾幼陵局长视察时得到了他们的高度肯定。
3、严格执法,确保《办法》贯彻落实。
三年来,全市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动物卫生与动物产品安全”这一主线,认真贯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动物防疫监管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加强上下、部门联动,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动物产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动物产品安全性大大增加。办法实施3年来,全市共开展执法检查2043次,出动执法人员7305人次,检查单位3984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4起,罚没款35.2978万元。其中,市本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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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查处违法案件30起,罚没款23.7503万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屠宰场生猪批发行涉嫌伪造检疫证明”案,影响较大,该案涉及假证数量大,已触犯刑法,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有12名当事人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动物防疫制度不断完善。
《办法》实施三年来,我市根据《办法》建立并实施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那一世小说网 穿越小说网 网游小说网 http://1)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按照《办法》要求,我市建立了风险评估与管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对调入动物的产地开展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联防协作。制定了联防工作程序,根据上级疫情通报、产地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信息,对动物及产品产地进行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予以开放,对风险较高地区实施停调,实行动态联防。到08年2月底,我市共与8省39市79个县建立了生猪产销联防协作关系,与5省1市24家企业建立了动物产品定点调运关系。
(2)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报验制度。
2005年,根据《办法》的规定,城区设立了3个报验点,对所有进杭动物和动物产品查证验物,进行报验。同时根据动物疫情动态,做好动物和动物产品准调工作,防范疫情输入。为创新管理方法,提高工作效能,2006年市外来动物报验中心电子备案软件系统于10月份研制成功,并开始试点运行至今。从实际效果来看,网上电子备案操作简单、高效便捷,这一便民举措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赞誉。2007年共接受报验动物和动物产品3.2万批,其中接受报验生猪4901批,24万头;家禽618批,30万羽;冷鲜动物产品7321批,19822吨;冷冻动物产品12687批,181372吨。
(3)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制度。
为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监管,建立完善动物防疫可追溯管理,我们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制订出台了《**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管理办法》。该项制度的建立,弥补了目前《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检疫监管方面的空白,同时,得到了省农业厅领导的高度评价。
(4)动物诊疗纠纷鉴定制度
为加强动物诊疗单位的管理,保护畜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诊疗纠纷,我们根据当前社会实际情况和行业状况,制订了《**市动物诊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当宠物诊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诊疗机构和宠物主人可以依据《**市动物诊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并由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诊疗事故鉴定。使我市动物诊疗纠纷的处理更为规范。
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日益严峻,动物防疫工作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动物防疫工作在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职能日益突出。《办法》中确立的产地行风险评估、外地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备案报验、动物和动物产品信息标识等许多制度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通过我市3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些创新规定都是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其中风险评估制度已被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所借鉴。
三、存在的问题与修订意见
《办法》施行三年来,在加强我市动物防疫监管,提高食用动物产品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动物防疫工作形势变化及各地执法工作的实践,《办法》面临着一些新情况。特别是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原《动物防疫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与老法相比有较大的调整。《办法》中的许多条款与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显不符,《办法》中个别条款的文字表述还存在一些错误,《办法》中的行政处罚主体与上位法相抵触,《办法》中的一些条款规定过于笼统,不够明确细化,有些内容没有涉及等,因此,《办法》已与目前动物防疫形势及上位法的要求不相适应,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一是适应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健全兽医人员队伍。要按照行政监管和社会服务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制度。二是适应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实施动物防疫行政许可。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设立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等行政许可制度。要按照新《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许可的主体、对象、要求等进行修订。三是完善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办法》已初步建立了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备案报验制度,近几年,我市对这一制度又开展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开展了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单位电子备案和网上申报、受理、审核;开展动物防疫示范村(区)建设;试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建立动物产销联防协作机制等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将这些好的管理措施吸收到《办法》的修订中,为动物防疫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四是需要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主体是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这与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相抵触,需要调整。五是修改部分字面内容,使表述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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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第2篇
日期:2010-1-21
作者:
文章来源:备案审查处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立法后评估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后评估组 2009年12月
为了解我省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按照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组成立法后评估组,于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
一、立法后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到2009年12月结束,总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评估对象的选择和方案的确定
为做好这次评估,立法后评估组选择了制定时间较早(1998年9月28日甘肃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已列入2009年立法调研计划的《实施办法》作为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确定以后,立法后评估组在听取省人防办汇报、参考兄弟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立法后评估工作方案,确立了评估目的、主要内容、评估方式和评估步骤。同时,借鉴《全球环境基金防治土地退化法律质量评估要素》和重庆市人大、上海市人大的立法后评估标准,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要素计分标准》(试行)。
(二)问卷调查和专题调研
为了获取客观准确的定量分析数据,立法后评估组委托省人防办在兰州、白银等人防重点城市组织开展了《实施办法》立法后质量评估问卷调查,发放和收回有效问卷600份,其中城建、规划、发改、国土、房产、教育、宣传、物价部门120份,学校90份,开发企业120份,建设单位120份,人大代表30份,城镇居民120份。在甘肃人大网站上开辟了评估专栏,设置了问卷调查表,向公众了解实施情况和认知状况,征求对《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访问量达2520人次。同时,选择兰州、白银等地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基层人防办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实地察看了一些人防工程和设施。
(三)形成评估报告
10月21日,立法后评估组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顾问和省人防办、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对《实施办法》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评估方案作了分析、讨论。会后,评估组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从实施办法各项制度设计和程序规定、合理性与可行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将《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以下简称《人防法》)进行了逐条对照、分析,对《实施办法》的基本要素进行了定量分析、判断和计分,还调阅了1998年制定《实施办法》时的相关立法文件,研究了制定过程的各项工作程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报告初稿。
12月23日,立法后评估组再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顾问和相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讨论、修改,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对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评估意见
《实施办法》是我省第一部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省人防法制建设的空白。《实施办法》作出的一系列具有稳定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不仅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防空法的基本要求和精神,也较好地体现了我省实际。《实施办法》颁布11年来,为我省人防建设管理任务的落实和综合防护体系的形成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法治保障。人防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为国防动员做了一个基本准备,为防空减灾、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提供了一个基本保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我省的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达到了立法时的预期目的。
(一)人民防空依法行政的地位得到确立,总的原则规定得到较好落实
《实施办法》确立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省人防办已由原来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是省政府主管防空工作的职能部门,全省12个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建立了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县(市、区)也成立了人防机构。全省人防队伍也由立法前的150人发展到350人,其中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为120人。全省与人防相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能把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各级预算;全省与人防相关的单位能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同时,我省依照《实施办法》对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建设和开发利用实行了优惠政策,减免了税费,对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了依法处理,对在人民防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奖励。
(二)城市防空实现了重点分类防护,重要经济目标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
兰州、白银、金昌等城市按照国家和《实施办法》规定的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制定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相应的人防工程建设,制定了防空袭预案,结合每年“6.20”警报试鸣日组织城市防空演习。全省各重点城市城建工作都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为战时储备的粮食、医药、油料和其他必需物资的工程建在了地下和其他隐藏地点,全省80%以上的重要经济目标制定了防护预案。
(三)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工程管理及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办法》出台以前,全省人防经费投入十分有限,工程总建筑面积不足百万平方米,而且绝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的坑道式人防工程。《实施办法》颁布后,随着防空经费纳入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以及“结建费”的缴纳,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截止2009年底,全省人防工程达到×××多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利用率也有原来的不足10%提高到30%,年产值营业额近1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4000多个,实现利税1000多万元,安置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2000多人。如兰州火车站地下商城、西关什字地下商场、白银市全民健身广场、武威市文庙广场等工程设施,既完善了城市防空防灾的功能,又解决了群众就业难、活动难等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人防通信和警报畅通得到保障,组织指挥和疏散能力明显提高
过去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全省没有一个完整的指挥所,指挥手段、通信设备都比较落后。《实施办法》颁布后,全省人防组织指挥和通信警报建设有了较快的发展,省人防办建成了基本指挥所,兰州、武威、酒泉、金昌、白银市建成了地面应急指挥中心,为各级政府提供了一个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指挥平台。省、市两级基本建成了有线与无线结合、固定与移动互补的指挥通信网。10个国家重点城市警报全部实现了无线统一控制,统控率达100%,警报音响覆盖率由实施办法出台前的42%提高到了94%以上。围绕战时有序疏散,不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大的损失,兰州、白银、天水等人防重点城市根据各自的城市特点制定了防空疏散预案,并结合城市建设在公园、广场等开阔地带设置了疏散区域和标志,有步骤地组织有关机关和部门做好城市人口疏散和物资储运、供应的演练,提高了政府部门应急疏散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法规配套规定不断完善,法律责任得到依法追究
《实施办法》颁布以后,我省又先后出台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和收费具体规定》、《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6个规范性文件。各人防重点城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人防工作规范性文件,如《兰州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白银市人民防空2008年―2020年人防建设规划》等,对地方财政负担人防经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减免条件以及管理使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规范。随着法规配套规定的不断完善,人防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普遍得到加强。《实施办法》颁布以后,我省每年依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多万元,每年新增人防工程××万多平方米;督促批复立项人防工程10多万平方米,共查处违法案件50多起,下达人防行政执法文书160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5起,通过行政执法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5000多万元。
(六)人民防空教育不断深入,群众防空组织逐步健全,在《实施办法》颁布后的11年里,我省每年都在“6.20”警报试鸣日或“12.4”法制宣传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民防空法制宣传活动,有步骤地组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进行防空教育和演练,大力推进城市初级中学防空知识教育普及工作,努力增强了干部群众的人防意识。截止目前,全省开展防空知识教育的学校达223所,仅每年接受人防教育的学生约6.5万人。从650份个人调查问卷中看,公众对《实施办法》的了解程度较好,有88.5%的人“知道”有这个办法,认为《实施办法》贯彻执行较好的有64.5%。同时,全省许多人防重点城市根据战时需要,依法组建了以城建、公用、电力等部门为主,吸收公众参与的抢修、救护、防化防疫、通信、治安、消防等7个种类、120个人防专业队伍,共计11926人的群众性防空组织,担负战时抢险、抢救、抢修等任务。平时这些群众救护组织还和抗震救灾、救护、救险、抢修等工作结合起来,并定期根据人防主管部门制定的训练大纲和训练计划进行一些专业训练,着力提高专业素质。
通过对执行情况的评估也看到,尽管《实施办法》总的执行情况较好,保障和促进了人防事业的发展。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的差距,改进和提高的空间还较大。从执行层面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宣传还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之长期身处和平环境,造成很多人思想麻痹,不少人甚至不知道有人防工作和人防法规。
2、法制淡薄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单位和领导贯彻《实施办法》比较被动,还有的把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减免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中的优惠条件等。
3、人防工作“六纳入”还不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纳入政府任期目标。但还有不少地方与中央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
4.相关部门协调不够。《实施办法》在执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协调的问题。如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执行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中发[2001]9号文件规定:“凡未经批准而不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规划部门不得规划,设计部门不得设计,建设管理部门不得出具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但这些规定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不办理人防“结建”手续就开工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
5.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服务工作还没有完全跟上。由于缺少专门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管理单位,加之许多基层人防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等多种原因,造成有的早期人防工程质量差,有的房地产开发商结建的以及改制企业、倒闭企业的工程基本处于失管状态,城市建设过程中毁坏人防工程和设施的现象经常发生,且难以处罚等等。
三、对实施办法内容的评估意见
除了对《实施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外,立法后评估组还按照《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要素计分标准》(试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从立法条件、目的和依据、法制统一、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地方特色、可操作性、技术规范、现实适应性等八个方面对《实施办法》的内容进行了评估。法规质量的设计总分为100分,《实施办法》实际得分78分。按得分情况和当时的立法条件来衡量,评估组认为《实施办法》是一部质量较好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符合上位法规定,立法目的明确,制度设计合理,实施效果良好,可操作性较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如重管理轻服务,创新性立法力度相对不足,法规没有及时修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防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部分条款不够规范严谨,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设置比例不当等。
具体评估意见及逐项打分情况如下:
(一)立法条件、目的和依据
1.《人防法》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人防工作已有法可依,但随着人民防空事业的不断发展,我省的人防工作还满足不了新形势下人民防空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随意破坏、拆除人民防空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国家一些方针政策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人防机构不健全、不稳定、人防建设和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等问题,这些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者非法律手段已难以调整。为了保障《人防法》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根据《人防法》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是必要的,立法时机是成熟的。
2.《实施办法》在第一条开宗明义:立法目的就是“为了贯彻实施《人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立法目的明确,但《实施办法》并未规定适用范围。
3.《实施办法》是以《人防法》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立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充分。《实施办法》还借鉴了外省成功的经验,有较强的实践基础。
该项设计分值为10分,实际打分为:9分
(二)法制统一
1.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地方实施办法,其立法的根本要求就在于对法律实施中的各种问题作出比较全面、具体的规定,设计出比较合理的制度,作为《人防法》的《实施办法》与上位法是相配套的,没有超越地方立法权限。法规中的条文与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基本原则相符。
2.《实施办法》中设置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合法适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条文之间没有冲突,没有发现与本省其他地方性法规矛盾的地方。
该项设计分值为15分,实际打分为: 14分
(三)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
1.制度创设及其它规定基本合理。根据《人防法》精神,结合甘肃实际,创设的制度及其它规定合法合理。如在经费保障方面,《实施办法》除依照《人防法》强调列入预算外,还增加了“根据人民防空需要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应增加”的规定。从实施绩效看,各地的人防经费基本已列入财政预算并明显增长。作这样的规定既明确了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政策,也保证了城市人防经费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是具有操作性的保障措施,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
2.基本制度及其他规定实行的条件和程序可行。这一点《实施办法》在有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简称结建)政策规定中得到较好体现。《人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但对于符合“结建”政策的建筑范围、管理体制、审批权限、易地建设费等未作规定。实施办法结合了国家对“结建”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建设范围、易地建设费的
缴纳和使用办法。经过评估,我们认为这些制度的设立没有超越上位法的规定,符合地方立法的适度要求,没有过度的干预社会生活。所设计的制度、调整的对象适合用法律手段规范。
3.防空建设领导与管理主体明确,权力配置合法得当。《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对相关部门权力配置的也有原则性的规定,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4.《实施办法》没有给管理相对人创设超范围的义务,但管理相对人的申诉渠道比较狭窄。如第三十条:“对个人罚款1000元以上,对单位罚款30000元以上的,被处罚个人或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此外,对执法行为存在争议的处理规定在《实施办法》中也没得到体现。
5.行为模式与法律责任基本相配套,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该项设计分值25分,实际打分为:19 分
(四)地方特色
1.《实施办法》比较符合人防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但地方特色不是很突出,创新性条款较少。
2.经过比照,条文中直接照抄、重复上位法的基本没有。立法没有追求“小而全、大而全”。条款基本体现了上位法的原则精神和立法宗旨。
该项设计分值为10分,实际打分为:7分
(五)可操作性
1.《实施办法》中对涉及行政审批条件的规定比较具体,但有的条款却只有行为模式,缺乏相应的法律后果。如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涉及行政许可的条款只有一条,但由于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实施办法》中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即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执行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此外,《实施办法》中没有涉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条款。
2.《实施办法》中提倡性、号召性、宣示性的条款较少。
3.《实施办法》依据《人防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情形进行了细化,第二十八条所设置的行政处罚情形均源自上位法,对罚款数额逐项进行了细化。
4.《实施办法》中部分概念界定不够规范清楚。如第八条中“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有歧义(公用一词指向不明);第二十四条中“公用”部门是指哪个部门不清楚。此外,部分规定存在缺陷,致使适用范围不够明确。比如第九条中只规定“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
程”,未对“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加以规定(根据第八条规定,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应和单独修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同样对待);第十、十一条中“民用建筑”这个概念在实施办法中多处涉及,但未予明确。
该项设计分值为15分,实际打分为:13分
(六)技术规范
1.法规名称准确。
2.《实施办法》共32条,作为《人防法》的《实施办法》,经过比照,条文中直接照抄、重复上位法的基本没有。条文基本按照上位法的逻辑顺序排列,结构安排较为合理,逻辑关系清楚,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用语较为规范。经调阅1998年制定办法时的相关立法文件,《实施办法》制定过程各项工作程序合法,符合立法技术要求和规范。
3.部分用语和表述不够规范。如第十四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建未建战时可用于防空地下室的易地人民防空建设经费”表述繁琐(第十二条对易地结建费已作规定);第二十八条“《人民防空法》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应”和“必须”没有统一表述为“应当”(第六、七、八、十一、十二、十四、十五、十七、十九、二十、二十四条);罚款数额缺乏规范表述等不应再重复。
该项设计分值为10分,实际打分为:8分
(七)公众参与
1.经过调阅1998年制定《实施办法》时的相关立法文件,评估组了解到《实施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坚持了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2.人防事业事关每个公民的生命安全,是一项社会公众应当群策群力参与的工作,但《实施办法》中没有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该项设计分值为5分,实际打分为:3分
(八)现实适应性
《实施办法》颁布后,国家和本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人防政策,但《实施办法》没有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导致《实施办法》同现行政策存在明显不适应。如实行防空防灾一体化、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国有企业改制后人防工程的权属明晰、国家对人防工程的新要求等问题亟需上升到立法层面。
该项设计分值为10分,实际打分为:5分
四、立法后评估建议
(一)应当尽快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通过对《实施办法》的立法后评估,立法后评估组认为:对《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其与我省的省情和战备需要相适应,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主要体现在:
1.修改《实施办法》是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关于人防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立了新时期人防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也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建设的实施意见》,这些政策中的很多内容需要通过立法把它固定下来。如需要对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作出具体规定,与国际民防接轨;要把依法筹集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纳入《实施办法》;要加强人防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化战争的需要;要确立人防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度;新时期人民防空功能的扩展也应在《实施办法》中加以规定,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应当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等。
2.修改《实施办法》是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防建设在投资、使用、维护、处置等方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障碍,如:人防地下室修建还需要规划、房产等部门把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破产改制后人防工程权属不明;全省警报试鸣日应重新选定有纪念意义的日期;应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作出规定;应当在《实施办法》中规定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等。
3.修改《实施办法》是体现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的需要。如人防建设人均面积标准、结建费的使用管理、管理相对人的申诉渠道、执法行为存在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在修改时应当加以细化等。上述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我省人防事业的发展,应当通过修改《实施办法》,使之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新要求和人防事业发展的新情况。
(二)切实抓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落实好防空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及时解决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切实把人民防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相协调;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作为政绩考核的内容,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责任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人民防空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要站在保卫国家安全和加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人防建设的重要意义。要重视人民防空立法工作,完善部门规章,实现人民防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大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加强对人防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认真查处不履行人民防空义务,妨碍防空建设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的
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要广泛开展好人防宣传教育,把人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国防教育,把人防法制教育纳入全民法制教育,广泛开展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四)应当把立法后评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立法后评估是检验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水平的科学方法和重要保障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评估发现法规本身的缺陷,对法规是否继续执行或者是否需要修改和废止作出判断,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今后凡是涉及经济、社会和公共管理类的重要法规,已经实施两到三年的,都可以进行立法后评估。特别是需要修改的法规,应当做到先评估后修改。省人大大常委会立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实施好《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可结合法规清理等工作,每年选择1至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评估,积极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采取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立法后评估研究和实践,要通过采取自我评估、委托科研院所和高校评估等办法,不断探索评估形式,丰富评估内容,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标准和方法,规范评估工作。努力探索和尝试构建适合本地特点的立法后评估制度,并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附:
1、甘肃省地方性法规评估要素计分标准(试行)
2、评估要素打分情况
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附一:
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要素计分标准(试行)
序号
评估
要素
评估内容(括号中为分值)
立法条件、目的和依据(10)
具有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立法时机已经成熟(2)
上位法明确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有一定立法空间(2)
立法目的和使用范围明确(2)
涉及的主要问题属于地方立法范畴,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者非法律手段已难以调整(2)
立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充分,有实践经验(2)
法制统一(15)
与上位法配套衔接,没有超越地方立法权限(3)
法规条文与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及具体条文规定不相抵触(3)
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合法适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7)
条文之间没有冲突,与相关地方性法规相互衔接、协调(2)
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25)
制度创设及其他规定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3)
基本制度及其它规定施行的条件和程序可行(3)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配置合法、平衡、适当(3)
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明确;法规授权性和委托性规定符合法定条件(3)
相关部门权力配置的规定明确,没有交叉和重复(3)
没有给管理相对人创设超范围的义务,管理相对人的救济渠道设置合理有效(3)
具有对执法行为存在争议的处理规定(2)
设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幅度及范围合理(2)
行为模式与法律责任相配套,违法行为有相对应的处罚规定(3)
地方特色(10)
体现本行业、本地方的发展规律(2)
符合本行业、本地方的实际情况(2)
没有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立法(2)
条款内容具有针对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2)
体现了本行业、本地方的特殊性(2)
可操作性(15)
法规中的名词术语界定清楚,没有歧义(3)
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具体、公开,涉及时限要求的规定有具体时间(3)
对上位法的原则规定、授权性规定和主要制度进行了量化(3)
提倡性、号召性、宣示性条款较少(3)
细化了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情形(3)
技术规范(10)
法规名称准确(1)
法规结构的安排合理,条文间逻辑关系清楚(2)
法律用语规范、统一(2)
法律规范准确、严谨、简明、无歧义(3)
标点符号、数字的表述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2)
公众参与(5)
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3)
条款中规定有公众参与的内容(2)
法规的现实适应性
(10)
1、法规基本适应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4)
2、法规基本适应国家和省上出台的新政策。(4)
3、法规基本适应现实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
附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评估要素打分情况
序号
评估
要素
评估内容(括号中为分值)
立法条件、目的和依据(10)9
具有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立法时机已经成熟(2)2
上位法明确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有一定立法空间(2)2
立法目的和使用范围明确(2)1
涉及的主要问题属于地方立法范畴,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或者非法律手段已难以调整(2)2
立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充分,有实践经验(2)2
法制统一(15)14
与上位法配套衔接,没有超越地方立法权限(3)3
法规条文与上位法的立法宗旨、立法精神、基本原则及具体条文规定不相抵触(3)3
设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合法适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7)6
条文之间没有冲突,与相关地方性法规相互衔接、协调(2)2
制度设计和权力配置(25)19
制度创设及其他规定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3)2
基本制度及其它规定施行的条件和程序可行(3)3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配置合法、平衡、适当(3)2
执法主体的职责、权限明确;法规授权性和委托性规定符合法定条件(3)3
相关部门权力配置的规定明确,没有交叉和重复(3)2
没有给管理相对人创设超范围的义务,管理相对人的救济渠道设置合理有效(3)2
具有对执法行为存在争议的处理规定(2)1
设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幅度及范围合理(2)2
行为模式与法律责任相配套,违法行为有相对应的处罚规定(3)2
地方特色(10)7
体现本行业、本地方的发展规律(2)1
符合本行业、本地方的实际情况(2)2
没有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立法(2)2
条款内容具有针对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2)1
体现了本行业、本地方的特殊性(2)1
可操作性(15)13
法规中的名词术语界定清楚,没有歧义(<, SPAN lang=EN-US>3)2
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具体、公开,涉及时限要求的规定有具体时间(3)3
对上位法的原则规定、授权性规定和主要制度进行了量化(3)2
提倡性、号召性、宣示性条款较少(3)3
细化了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情形(3)3
技术规范(10)8
法规名称准确(1)1
法规结构的安排合理,条文间逻辑关系清楚(2)2
法律用语规范、统一(2)2
法律规范准确、严谨、简明、无歧义(3)2
标点符号、数字的表述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2)1
公众参与(5)3
在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3)3
条款中规定有公众参与的内容(2)0
法规的现实适应性
(10)5
法规基本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精神,没有违背和抵触上位法(4)2
在法规颁布后国家或者本省出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与法规没有冲突,但在执行中存在不协调、不适应和不一致(4)2
法规还不能够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2)1
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第3篇
十八大之后, 城镇化成为一个高频词, 良性的城镇化进程, 不仅能够带来经济总量的膨胀, 更可伴随着城乡平权的脚步, 使一系列因制度歧视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迎刃而解。然而, 回眸30多年的城镇化之路, 农民仍然生活在城乡二元结构之下, 在许多地方, 进城成了“被进城”, 上楼成了“被上楼”。站在更为宏观和长远的角度, 当前征地领域亟待解决的最根本和最突出的问题是征地方与被征地方事实上的权利悬殊所导致的对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无视和破坏。因此, 征地制度变革的首要任务是向农民赋权, 特别是市场谈判权。新一轮城镇化如要脱胎换骨, 摒弃乱象, 则万不可将目光只盯在扩大内需上, 而必须着力于推进农民等被城镇化者的权利成长上, 其必要前提之一, 便是农民必须能够以独立姿态在土地市场成为平等的谈判主体。
二、征地程序政策措施实施评估
1、国家征地政策中有关征地程序的规定
在《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基础上, 2004年10月21日,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 要求“健全征地程序”, 将“告知、确认”程序引入征地批前程序。随之, 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238号) 中对告知、确认和听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 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 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 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2006年12月,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320号) , 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 经国土资源部审核, 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96号) 中进一步强调对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 并征地批后实施程序的进行了改进和简化 (征地一般流程见图1) 。
2、广东省征地政策中有关征地程序的规定
从调查和走访情况来看, 广东省征地程序在遵循国家政策基础上, 对征地程序作了以下规定:首先根据项目的立项书及相关征地红线, 国土部门与政府签订征地责任书;随后开始与征地当事人协商相关征地补偿问题, 并签订相关的协议, 最后组织相关材料进行报批工作;同时作出以下要求:征地手续不齐全、不完备的项目, 不能开工;没有与农民就征地补偿民主协商、达成协议的项目, 不能开工;征地补偿款没有兑现到农民手里、各种补偿不到位的项目, 不能开工。
对于是否应当启动征地程序, 即征地界定方面, 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征地后的用途主要集中在道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部分涉及工业、房地产和商业等, 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地只占80%, 也就是说动用征地程序的目的并非完全是出于“公共利益”;但从调查结果来看, 100%的征地均能够按照征地告知书进行规划建设, 只有79%的见过征地告知书;67.5%的人填写过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70%的人知道可组织听证。
3、评估结果
通过调研问卷结果和实地调研, 广东省在征地程序实施的规范性、合法性与合理性上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在征地报批前, 按程序开展公告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和组织征地听证等工作, 并将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两公告一登记”部分程序前移至报批前, 提高了征地透明度, 确保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 消除了被征地农民顾虑, 但随着征地政策的不断完善, 征地的程序步骤和相关材料也不断地增加, 造成征地审批时间过长、程序繁琐、效率低下, 使部门陷于审批事务, 疲于调控和监管。此外, 目前的征地程序设计缺乏对被征收者的保护, 缺少行政机关的监督。实践中, 政府集土地征收者、土地交易者、土地争议裁决者等多种角色于一身, 导致监督无从下手, 违法征地行为的发生。
三、征地程序存在的问题
1、现行征地法律规范的内在矛盾
一是相关规定存在矛盾或含混不清。例如现行土地法律规定了用于城市的农地必须全部转为国有制, 因而征地实际上变成农地转用非农建设的惟一合法形式。转为城市用的农地如果还是集体所有就违背了“全部城市土地为国有土地”这一准则;即便征地也与“为了公共利益才可征地”的规定不合。
二是鼓励了政府经营土地的牟利冲动。现存土地法律在禁止农民承包地转为非农用途的同时, 却宣布国有的土地———包括从农民集体那里征用来的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应该肯定, 法律宣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反映了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改革现实, 本身具有合理性。问题在于土地市场化仅仅限于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和再转让。新的混合模式下, 政府凭对农地转用的行政垄断权获取城市建设用地, 然后将部分国有土地批租给城市二级土地市场、部分留在政府手中划拨。
第三是例外处理条文也隐含潜在矛盾。法律允许某些场合农地可以通过非征地程序进入非农利用领域, 但终究会与“城市土地必属国有”原则相矛盾。在城市化扩大经济现实中, 当初农民自办企业或与人联办企业的农村, 日后可能成为城市或城市的一部分。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现存法律中“例外”合法存在的转让权, 又将起很大的混淆。
2、征地程序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法律对征地的运作程序进行了规定, 但并不完善, 而且有关行政主体对此程序尚不能够遵循, 因此现实中征地行为违法侵害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征地程序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表现主要有 (1) 征地审批程序周期长; (2) 征地报批前置条件过多; (3) 征地程序中农民参与程度低; (4) 缺乏征地诉讼程序。随着我国征收土地行为的频繁和征收土地量的增多, 随着农民民主法律意识的增强, 由征地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遗憾的是, 我国至今尚未有一部法律对行政补偿诉讼作出专门规定。
四、相关政策建议
1、从程序规则上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程序规则上, 建立土地征收的公益目的性认定程序, 严格审定公共利益, 通过各种行政程序规则来保证公共利益界定过程中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 避免和防止公共利益行政界定权力的滥用。同时,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功能, 严格区分公益性项目用地和经营性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划拨用地目录》中确定的可以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的用地属公益性项目用地。公益性项目用地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 可依照法律法规实行征地。经营性项目中的工业用地原则上由用地者可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通知》的要求制定相关细则,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首先从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中安排, 无法安排的, 可实行征地。
2、完善土地征收听证程序
2003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了《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在依职权听证的范围和依申请听证的范围里, 都规定有土地征收补偿可以进行听证。这就要求必须坚持征地补偿过程中公共利益与土地所有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均衡保护观念, 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的行政程序, 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 应当确定听证为必经程序, 广泛征求公众和利益相关人的意见, 实现征地补偿程序的公正和民主性。
3、优化征地审批程序
在制订有关征地方案前应广泛听取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意见, 如果被征地单位对征地的补偿标准或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 则应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征地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合并进行。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涉及征地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由市政府行使审批权, 涉及征地的, 由市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 再报省政府审批征地。镇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征地, 无论是否涉及农用地转用, 征地时的附件可只报《建设用地呈报书》、《征用土地方案》、《征地范围勘界图》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附件, 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有关补充耕地工作是否落实以及地类和权属是否明确的审查确认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
4、建议国家建立征地纠纷的司法裁决机制
对集体土地所有者提出的征地不合法、补偿不合理、安置不落实等问题, 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决征地纠纷, 尽可能地减少政府对征地纠纷裁决的参与。对政府征地违法行为, 农民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申请国家赔偿。通过加强执法、加大司法裁决力度, 既有力保障公共利益征地能够顺利进行, 维护国家利益, 同时又有效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维护社会稳定。
摘要: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收集评估信息和资料, 在此基础上通过运用对比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方法, 对广东省征地城乡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关键词:征地政策,征地程序,评估
参考文献
[1]徐琴、张亚蕾:论征地权过度使用的防止与中国征地制度改革——国际经验对中国征地制度改革的启示[J].中国土地科学, 2007 (2) .
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第4篇
关键词:S-CAD;限购令;房价;投机;投资型需求
一、北京市“限购令”政策背景介绍
自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房地产市场异常繁荣背后的非理性膨胀也日益凸显,单纯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已经无法维持房地产的健康稳定发展。为了保证房地产行业的稳定发展,政府不得不介人其中,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限购政策应运而生。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十条举措,被称为房地产“新国十条”。为响应中央政府政策,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2010年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合称“新国五条”),房地产限购令被以全国性行政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一线城市,如上海、广州、深圳开始实施“限购令”政策。2011年1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部署房地产调控时,公布了新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国八条)。本文用S-CAD方法对该政策实施后分析,为进一步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依据。
二、政策分析方法—S-CAD的介绍
S-CAD方法是梁鹤年教授总结的一套系统的政策分析方法。分析某一政策,找出该政策的一个选定观点(即主导观点(S-subjectivity)),然后对该政策进行一致性(C-consistency)、充要性(A-adequacy)、依赖性(D-dependency)三个方面的全方位分析,即在确定政策分析观点后,分别对政策的效应、效率、实现的可能性分析。
三、北京市“限购令”政策的S-CAD分析
通过依赖性分析,发现该政策会受到投机性购房者、改善性需求者、房地产开发商的反对,受到刚性需求者的支持。虽然有反对者,但是他们会转移风险,适应政策,对政策的反对能力有限。该政策惠及众多居民,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会受到大力支持。所以,该政策可以顺利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四、“限购令”政策对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实际影响
经过前文的预评估,认为限购令政策可以取得良好的效果。但还需将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进行对比,若实际效果与预期效果相符,说明政策顺利实施且有效;若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存在偏差,应该分析发现出现偏差的原因。如果可能,进一步解决方案,完善政策。
(一)房地产成交量
模型预期认为商品房销售量会有所下降。2011年2月商品房成交量急剧下降,说明投机投资性需求有效得到遏制。从图上可以看出,该政策有效遏制了投机性需求。
(二)住房价格
限购令发布后,北京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变化如图所示,房地产价格较去年同时期有很高的降幅,且今年每个月住宅价格基本不变。房价稳中有降,很好的实现了政策的目的,保证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
(三)保障房建设量
总投资额、施工面积和新开工面积有很大提高,说明开发商提高了建设量;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量上升,同政策预评估的预期结果一致。该结果,是受多个政策综合结果。但是,限购令政策也是非常必要的,但不一定充分。
(四)消费者价格指数(CPI)
CPI从限购令发布之后一直上升,8月份后开始下降。说明限购令对指标是有很大影响的,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这与结论一种2011年后期商品房销售额上升是相符的。所以,限购令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也是必要的。
五、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的S-CAD政策分析法,看出政策的实施效果良好,可以实现预期的目标。但是,在限购令实施同时,北京市政府也采取了差别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结果的出现可能是这些政策共同的结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
(一)放松对非本市户籍人口的限制
限购令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是北京市限购令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口限制过于严厉。伤害了改善型需求住房者,也伤害了那些居民投资者。因此建议其放松对非本市户籍人口只能买一套房的限制,提高其可购房源数,至少使得他们可以改善现有住房。
(二)明确限购令有效时间
通过分析,认为对于北京市而言,限购令有必要一直存在。一旦撤销限购令,必然会出现众多投机者大量投资房地产,使得房地产市场的非正常发展。之前的限购令过于严厉,有必要松绑。
(三)多种调控政策相结合
限购令是硬性指标,它在限制投机性需求同时,也抑制了其他居民(特别是非本市户籍人口)的刚性需求。市场调控政策应该“疏”“堵”相结合。限购令属于“堵”,强势限制居民需求,只靠该政策是无法实现政策目标的。其他一些政策如差别化信贷政策、房产税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都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刘尧.关于房地产限购令问题的研究[D].复旦大学,2012.
[2] 刘旦.限购令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分析[J].上海房地,2011, 01:13-15.
评估公司后评价报告 第5篇
2013年XX分行外部评估机构使用后评价报告
省行:
现将我行外部评估机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机构使用总体情况,经我行推荐入选省行评估库机构家,其中
资产评估类机构家、房地产类家、土地类家,其他类家,分别占我行推荐机构的%、%、%和%。当年使用外聘评估机构家,占入选机构的%,累计需做项目个,其中
授信项目个,授信金额亿元,押品估值亿元,其他项 目个,资产评估价值亿元。
二、外聘机构评估质量
根据业务部门使用结果反馈,项目评估结果被评为A类个、B类个、C类个,分别占评估项目的%、%和%。被评为C类项目的原因是:(评估结果虚假、恶意提高收费、评估方法使用不当、价值偏离严重)。对评估为C类的项目我行采取的措施是:。经过汇总,本入选机构被评为A类个、B类个、C类个,分别占评估项目的%、%和%。对C类公司采取的措施是:。
三、外聘机构服务质量与合作关系
本,外聘机构除完成项目评估外,对我行提供了以下服务:公司对我行进行了(协助开展评估实务培训、对行内部评估提供参考案例等资料、带动我行其他业务发展、为我行业务开展提供咨询服务)。
项目后评估报告-酒店晚会节目 第6篇
2016年香格里拉大酒店圣诞晚会节目单
2016年香格里拉大酒店圣诞晚会节目单
开场灯光秀1分半 开篇序曲《平安夜》1分钟 第一篇章与世界同欢
1、开场歌舞《五洲同庆》5分钟 舞蹈嘉年华 演出星岩嘉艺
2、歌舞《国家》《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中华民族》15分钟 演员和谐之声组合
3、动感弦乐组合美国经典音乐《棉花田的眼睛》5分钟演员刘洁琼等8人
4、歌舞新加坡民歌《天黑黑》5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5、英文歌曲《UPTOWN GIRL》
5分钟 演员高剑
6、魔术8分钟 演员王建军
7、合唱加舞蹈《铃儿响叮当》5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及此节目以前的全体演员 抽奖环节 第二篇章:穿越中国风
8、激光水鼓表演《中国龙》4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9、经典歌曲联唱《岁月如歌》10分钟 小城故事豆豆女人花贾丛林被遗忘的时光张晓红上海滩张资斌天天想你马宁东方之珠群星该节目以原唱歌手造型、以模仿秀的方式演绎经典老歌 演员人数16人
10、墨舞《水墨情韵》6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11、民乐组合歌舞《中国韵》4分钟 演员肖静等6人
12、大型歌舞《香格里拉》5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抽奖环节 第三篇章将快乐进行到底
13、印度舞蹈《大篷车》5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14、音乐剧《快乐音符》15分钟 演员刘承雷、杜鹃、马楠
15、英文歌曲《THIS MASQUERADE》 5分钟 演员豆豆
16、歌曲《传奇》5分钟 演员赵欣
17、舞蹈《飞天》5分钟 演员星岩嘉艺 抽奖环节 第四篇章星光闪耀平安夜30分钟
18、歌曲《走过咖啡屋》《想你的时候》《在雨中》等5首 演员千百惠 抽大奖时间
19、全体演员合唱《相亲相爱》6分钟 全体谢幕 注本晚会主持人在开场、结尾以及每个篇章和抽奖环节均有串词。主持人为2名。南昌凯莱大酒店圣诞晚会演出节目流程表
圣诞晚会演出节目流程表
演员费用:
设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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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宵晚会活动策划方案
一、概况:
1、晚会时间:2016年2月5日
2、晚会地点:
3、晚会形式:圆桌西餐自助形式
4、参与对象:XXX公司全体员工
5、目的:
6、晚会分4个板块:2016年工作总结、表彰、节目演出、抽奖问答
二、晚会流程:
前期准备
1、节目征集:2月2日前上报办公室,每个部门至少一个节目,XXX负责。
2、会场布置办公室、外联部、XXX负责。
3、点心、瓜果每桌约70元/桌XXX负责。
4、办公室采购证书。
5、安保
6、音响组
7、主持人:XXXX、XXXX
晚会流程
1、介绍出席晚会的领导及嘉宾;
2、X董事长做2016年度工作总结;
3、优秀员工表彰会;
4、X董事长宣布晚会开始;
5、开场舞,节目演出;
6、演出期间,穿插抽奖问答:问问题,答对者送纪念品一份。抽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把所有员工的名字投入到抽奖箱里,由公司领导分别抽奖。
7、结束歌舞,晚会结束。
三、费用预算:
1、点心、水果、菜品等XX元。
2、礼品:
3、证书:
4、节目是否评分?
主持词
男:尊敬的各位领导,女:尊敬的各位来宾,合:亲爱的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男:今天,恰逢我国传统的元宵佳
节,一元复始,大地回春,花好月圆人团圆,盛世良宵啊!女:是呀,今天我们聚集在锦都国际大酒店多功能厅举办2016年元宵晚会。
男:是的,让我们相约在这里,享受缘分带给我们的幸福,享受今天没好的时光!今天出席晚会现场的领导有:………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及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女:晚会议程分为四个板块,工作总结、表彰、节目演出、抽奖问答
下面我们一次进行,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我们的X董事长给我们做2016年度工作总结。X总做工作总结。
男:感谢我们的X董事长振奋人心的工作总结,掌声欢送X董就席入座。
女:回顾过去我们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但请收起我们留恋的目光。
男:是的,展望未来我们斗志昂扬,申请满怀,下面进行2016年度优秀员工表彰会。
念获奖名单,获奖者上台领奖,有
请X董、X董、X总、X总、X总、X助理给获奖者颁奖。女:祝贺获奖的同事们,大家羡慕吗?羡慕,今年努力吧,明年上台领奖。
男: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X董事长宣布晚会开始
X董宣布晚会开始
开场舞
女:我看刚才一首开场曲《欢天喜地闹元宵》就奏出了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更舞出了我们的现实——热烈、祥和、蒸蒸日上。
男:不错不错,中国人的吃喝玩乐可是大有名堂的,在元宵到来之际啊人们都要舞龙猴、赏花灯、猜灯谜、吃汤圆。
女:是的,今晚我们也会有猜灯谜活动哦,大家期待吗?好了,好了,不逗大家了,还是先开始我们的演出吧,请欣赏……五星级酒店狂欢拉斯维加斯圣诞晚会节目单策划方案
拉斯维加斯狂欢之旅演出节目流
程表
节目时间 节目名称 表演曲目 表演者 演 员 介 绍 节目阵容 1人 江西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综艺晚会娱乐向导 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1、20:00-20:05 2、20:05-20:15 3、20:15-20:30 4、20:30-20:35 5、20:35-20:40 6、20:40-20:50
第一篇章:赌城诱惑
开场舞蹈 歌手组合 魔术表演 百老汇拐杖舞 晚礼秀 《兔女郎》 《我相信》 《穿越空间》 《媚舞》 《巴黎最后的探戈》 pink girl 组合 翰宇 TST 舞团 外籍模特组合 粉红女孩组合,江西电视台签约歌手组合 青年魔术家,国家二级演员,成都杂技团当家魔术师 TST 舞团,歌舞团职业舞团,周杰伦、周华健演唱会班底 来自米兰时装周顶尖模特,身高均在 173 以上 8人 2人 1人 8人 16 人
抽取纪念奖及三等奖 奖品由酒店提供
第二篇章:维多利亚的秘密 7、20:50-21:00 8、21:00-21:10 9、21:10-21:15 10、21:15-21:20 11、21:20-21:30 12、21:30-21:35 英文歌演唱 杂技表演 踢踏舞 《Merry Christmas》 《肩上芭蕾》 《爱尔兰踢踏舞》 倩倩 乾坤组合 TST 舞团 实力歌手,江西青年歌手大赛优秀歌手 湖南杂技团演员,出访过香港、澳门及东南亚欧洲等地区 和国家,受到国外观众欢迎,获得过武汉马戏节金小丑奖 TST 舞团,歌舞团职业舞团,周杰伦、周华健演唱会班底 1人 2人 8人
抽取二等奖 奖品由酒店提供 性感钢管秀 歌舞表演 外籍钢管秀 《精舞门》 外籍女郎 麦酷组合 性感火辣的外籍钢管舞女郎 歌舞团职业演员 1人 6人
第三篇章:狂欢拉斯维加斯 13、21:35-21:40 14、21:40-21:45 浪漫风情 西班牙风情舞 《维多利亚的秘密》 《西班牙风情舞》 外籍模特组合 TST 舞团 来自米兰时装周顶尖模
特,身高均在 173 以上 TST 舞团,歌舞团职业舞团,周杰伦、周华健演唱会班底 8人 8人
北京斯卡拉夜场嘉宾,一线摇滚歌手,99 年出道,在夜场 15、21:45-22:00 摇滚歌手 《摇滚串烧》 黑豹 磨练 10 年,有自己的风格,现场气氛火爆,有“嗨翻天” 美称,曾与黑龙,庞龙等成为东北四小龙之称 16、22:00-22:05 17、22:05-22:15 抽取一等奖 奖品由酒店提供 小提琴组合 《胜利》 动感音符组合 歌舞团职业演员 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专业,年在中国音乐学院 07 18、22:15-22:25 红歌手 《大团圆》等 汪明佳 及南昌大学举办过个人音乐会,声音甜美,形象漂亮,气 质高雅,有小宋祖英之称。09 年中国红歌会全国 30 强 19、22:25-22:30 抽取特等奖 奖品由酒店提供 1人 3人 1人酒店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XXX酒店项目
节能评估报告书
(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苏州分公司-甲级资质)
目录
第一章 编制说明
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评估分析酒店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2)对酒店项目工艺工序以及工艺设备在能源消耗方面是否先进可行,进行评估。
(3)阐述建设酒店项目设计用能的情况,以科学、严谨的评估方法,客观、全面地分析酒店项目合理用能的先进点和薄弱环节,判定酒店项目合理用能的政策符合性、科学性、可行性,提出合理用能的建议措施。
(4)根据节能评估的结论和建议,为实现国家、地方有关节能减排的宏观政策目标,加强酒店项目合理用能管理,从源头严把节能关。
评估依据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八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主席令第九十号,十届人大常委会三十次会议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十届人大常委会14次会议主席令第33号,十一届人大常委会12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九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八届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八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九届人大常委会29次会议
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六届人大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主席令第9号,十一届人大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主席令第15号修订)
法规
(1)国家法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发改委令第6号)《“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通知》(工信部218号)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发改环资2505号)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
278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xx)的通知》(发改环资
21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2016)》(国家电网公司)
(2)地方法规
《XX市节约能源条例》
《关于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XX市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XX市供热用热条例》
《XX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XX市节约用水条例》
《XX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
行业与区域规划、行业准入与产业政策
(1)规划
《XX市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产业政策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12号
《天然气利用政策》发改能源215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
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176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6年本)》(工产业
第122号)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工节第67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发 36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二批)国发 24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国发 33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四批)国发3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工节[2016]第4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二批)工节第11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第三批)工节第42号
相关标准及规范
(1)工业类及行业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1993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xx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xx
《机械工厂年时基数设计标准》JBT2-2000
《空气压缩站设计规范》GB50029-xx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153-xx
《热处理节能技术导则》G/Z18718-2002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GB/T3486-93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4272-xx
《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GB/T1028-2000
(2)电气专业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20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xx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GB/T3485-9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1994
《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GB/T 13462-xx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 17468-xx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xx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xx4-xx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xx3-xx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xx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12497-xx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xx
(3)暖通专业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xx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JG/T 195-xx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1-xx
(4)给排水专业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xx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xx(2016年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xx(2016年版)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xx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6
《节水型生活器具》CJ164-2002
(5)燃气专业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l6914-xx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xx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16
(6)建筑专业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xx
《XX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6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性能分析及检测方法》GB/T 7106-xx 《关于加强外墙保温工程安全防火管理的紧急通知》建质安1039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xx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性
能分析及检测方法》GB/T 7106-xx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xx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建质124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6
《XX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29-88-xx
《XX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125-xx
(7)其它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xx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xx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16
评估范围和内容
评估范围
拟建酒店项目节能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政策符合性、工艺、设备、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建筑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和燃气专业等与项目直接关联的所有用能环节。
评估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标准规范;
(2)项目有无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项目建设方案和用能方案;
(4)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及结构,能效指标水平;
(5)项目对所在地能源消费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影响;
(6)项目采取的节能措施及效果评价;
(7)项目设计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补充建议。
评估工作程序(略)
第二章 项目概况介绍(略)
第一节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第二节 项目建设方案
第三节 项目用能情况
第三章 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
第二节 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第四章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节能评估
第二节 工艺流程、技术方案节能评估
第三节 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节能评估
第四节 主要耗能设备节能评估
第五节 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节能评估
第六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五章 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
及消费量评估
第二节 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评估
第三节 能效水平分析评估
第四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六章 节能措施评估(略)
第一节 项目节能措施概述
第二节 单项节能工程
第三节 节能措施效果评估
第四节 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第五节 本章评估小结
第七章 存在问题及建议(略)
第八章 结论(略)
详情请咨询:
实施情况后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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