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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卖部管理办法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231

小卖部管理办法(精选14篇)

小卖部管理办法 第1篇

小学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

初小全称为“初级小学”,是指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的教育阶段。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小学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将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校园小卖部将不得售卖以下商品:

1、未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

2、价格低廉、包装简陋的麻辣面制品和糖果类食品等低价零食(“五毛”食品);

3、碳酸饮料等无益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

4、《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

小卖部管理办法 第2篇

宁晋县学校小卖部(商店)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县学校小卖部(商店)的经营行为、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生活配套服务、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宁晋县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

学校小卖部(商店)应本着依法经营,保证质量,注重安全,服务师生的原则进行经营,要以安全、卫生、健康为中心,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第四条

设立学校小卖部(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占用国有资产场地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四)销售食品的,须同时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五)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消防、卫生、环保和房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学校小卖部(商店)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准入制度选择承包人(承租人)。

第六条 学校小卖部(商店)应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第七条 学校小卖部(商店)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卖部商品价 1 格应当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同时接受校园师生监督投诉。

第八条 学校自营利润、承包(租赁)费应按规定单独建帐、入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第九条

学校小卖部(商店)实行承包(租赁)的,学校必须与承包(租赁)人签订承包经营(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条 学校对小卖部(商店)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小卖部(商店)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入市食品源头追溯和质量保证制度;

(二)禁止小卖部(商店)出售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

(三)与小卖部(商店)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建立严格的小卖部(商店)管理制度,并督促小卖部(商店)在经营场所公示;

(五)以方便师生为原则,明确规定小卖部(商店)的营业时间,并要求小卖部(商店)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和生活。

(六)定期组织人员对小卖部(商店)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经检查人员和经营者签字后归档,对监督检查结果本系统及时通报。

(七)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接受校园师生和家长对小卖部(商店)的监督。

(八)督促小卖部(商店)匹配消防设施和组织学习食品安全常识,并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对;

(九)加强对进出小卖部(商店)运货车辆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小卖部经营者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坚持商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商品,所采购的商品必须具备质量合格证明如发票,合格证等;

(二)不得售卖无“QS”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销售散装食品、自制熟食,以及违禁违规物品;

(三)不得超出营业执照核准范围经营;

(四)严格遵守劳动用工制度及学校的管理制度;

(五)经营者、接触食品从业人员应每年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病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

(六)做好经营场所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处置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七)商品存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八)做好防火、防毒、防盗等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小卖部(商店)不得住宿或用作其他用途;

(九)保证进货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依法治校和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小卖部(商店)的守法经营、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 小卖部的经营者对学校小卖部(商店)的守法经营、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所属学校的小卖部(商店)实施监督管理,可联合工商、公安消防、食品药品监管、房屋管理等部门对小卖部(商店)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各学校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小卖部(商店)的管理。对师生满意率低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经营的小卖部(商店)要及时通知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在承包(租赁)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经营者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学校对小卖部(商店)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拒不改正或者瞒报、虚报情况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学校小卖部(商店)”是指在学校校园区域内设立的小卖部(商店),包括校园内设立的以及毗邻校园、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学校的小卖部(商店)。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中的“学校”专指宁晋县教育局管辖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所有民办学校、幼儿园。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高中生撰写檄文声讨校小卖部 第3篇

《成都商报》报道,“一粥一饭, 得之不易……十块两块,肆加克扣……怜之作态,哀之商贾,一语未发,颜情不作。然余遗之以斤币,君赠余以腐饮。产于年前,质期六月, 非为一二,尽然如斯……肆加斤币, 是为不信;贩弄将腐,是为不仁;定他人之所,谋其中学子,是为不忠; 誓学府诚正,背礼乱德性,是为不义。不义、不忠、不仁、不信,虽麻衣俗子,天下共讨。然学府之诲,不绝于耳。道德加身,仁义加心。望君自重,戈止息平。”近日,这篇用文言写成的《檄小卖部文》在网上广为传 播。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四川崇州崇庆中学的高二理科男生陈宇西 (化名)。他不满在校园小卖部中买到即将过期的饮料,随后信笔写下这篇檄文。没想到,文章在被同学传阅过程中被发到了网上,成为热门微博走红网络。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对于这篇檄文,学校领导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予以了公开回应,表示将在下学期对小卖部管理进行改革,同学们发现过期食物举报有奖。

小卖部,我来了! 第4篇

“嗯,我要一根棒冰……”老李的嘴一张一合轻轻吐出几个字,同时伴以一个温柔的“伪笑”,“另外……”在她就要蹦出“还要”俩字之前,我赶紧打断她:“下一个!”

“我也要棒冰。”其余4个人以12级地震般的声音喊道,把我吓得一哆嗦。不等我同意,她们便齐刷刷地转身,挽着手优雅地走了,只留下我一个在人群里继续奋斗。难道我与她们分享是应该的?不然呢,平时也吃了她们不少,该还还是得还,拼吧!

偌大一个学校,近3000人,才有一个比我家卧室大不了多少的小店,如果不挤就不正常了。那场面,正像宋丹丹阿姨描绘过的“红旗招展,人山人海”,而且每天如此!看来这家店的老板真是赚翻了!在进行了长达3分钟的人肉搏斗后,我终于被拱得“脱颖而出”,站在了最前排,挨到那装的全是好吃的、花花绿绿的玻璃台了,那兴奋就别提了!要知道每天有多少人持币望“食”兴叹啊!为了快速逃离这个稍作停留就会窒息的“是非之地”,我将倒背如流的“菜单”喊得格外响。随之,“啪”,一张50元大钞甩了出去,找回的仅仅是几个可怜的钢镚儿,心疼啊。

我从柜台边扯下两个袋子,将给她们买的棒冰和自己的零食分别装了一袋就往外挤。一不小心,头就扎到了某人的腋下,睁开眼才发现这鬼地方真是“有进无出”啊,人墙越围越厚,我实在无法忍受那个人腋下的“汗香”了,于是将头换了个方向,猛地一顶,决定拼出一条血路来!后脚终于拔出来了,可是一个踉跄,我就与水泥地来了个最亲密的接触,我匍匐在地上,把零食高高举起,巴望着老李她们来救我,可是那些盘剥我的姐妹们早已没了踪影,大概她们正在寝室里等着坐享其成吧!

“挤出小卖部万岁,买到零食万岁!”我爬起来一路狂奔,终于成功到达老巢。

在我快速汇报完战斗经历后,食客们就迫不及待地蜂拥而上了,一眨眼工夫,一大袋棒冰就没有了,一个空空如也的塑料袋向地板轻轻飘去。突然,我发现有点不对劲儿,我那另外一大袋犒劳自己的零食呢?看来不是忘在玻璃台上,就是在门口水泥地上躺着了!

我夺门而出,向楼下的小店飞奔而去。

菩萨保佑,请保佑我的零食一定还在!老板一定不会赖账,一定有“拾金不昧”的好同学在原地等待失主,一定有……

小卖部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提高经营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颁布的《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依据我校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小卖部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不得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2、学校小卖部必须根据师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开设小卖部主要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必需品需求。学校小卖部提倡以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卖部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学校小卖部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未取得相应证照,不得开设,坚决取缔。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

4、学校小卖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卖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学校必须与承包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向学生禁卖的食品、承包(租赁)费、价格要求、品种要求等列入合同条款,并明确解除合同的具体条件。

6、学校自营或对外承包(租赁)的小卖部必须单独建账。学校对外承包(租赁)费应及时入学校行政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或变相设立“小金库”。

7、学校应明确规定小卖部的营业时间,小卖部的营业时间限于早晨上课前、午饭后、放学后、晚自习后9:20学生睡觉前。

8、小卖部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小卖部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牟取暴利,更不准以学校组织活动等为名向学生硬性摊派、推销商品。

9、经营者应认真把好小卖部进货源头的监督、管理关,严格执行检查验收登记制度。所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 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散装食品,不得向学生销售学校违禁物品,不得自制或加工食品出售,不得超范围经营。学校应向经营者明确出售商品的品种,除必需的生活、学习用品外,凡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卫生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商品都应严格禁止销售。

10、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小卖部管理制度,制度必需在小卖部公示上墙。经营者、从业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文明服务,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学校、经营者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

11、小卖部工作人员应配合学校做好小卖部周围环境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售出食品的包装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不吃零食的好习惯,确保校园整洁。

12、学校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等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1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学校一把手为学校小卖部管理第一责任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做好管理台帐,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师生满意率低或违规经营的小卖部要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更换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人员应按规定处罚。

本制度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天星乡中心小学

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第6篇

一、文明服务,对待师生一视同仁,要耐心、和气、热情和关心,尽量给学校师生以方便。

二、保持小卖部内外环境的整洁,室外摆放果皮箱。

三、禁卖过期、腐败变质和没有出产日期和厂家的食品。

四、食物应存放离地、离墙,生熟分开,分门别类摆放,卖品摆放整齐有序,严禁将卖品摆在小卖部门以外的地方或是挂在窗户上。

五、售货人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整齐。

六、因违规行为造成学校、师生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小卖部财务管理,按时交纳各种款项。

八、遵守学校小卖部开放时间,按部就班,如发现不按时经营,一次罚50元。

九、如发现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营资格:

1、乙方私带货物在小卖部内销售。

2、卖给学生香烟、一次性碗筷等不宜学生食用或使用的物品。

3、给学生赊账。

食堂小卖部招标实施办法 第7篇

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提高食堂、小卖部经营和服务质量,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必须坚持“服务师生、服务教育教学”原则,坚持学生在校消费自愿原则,坚持薄利可持续性发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民主”原则,体现管理人性化,实现校园和谐化。

第二条 学校成立食堂、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教职工代表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征求教职工意见、制订招(邀)标方案、张贴招(邀)标公告公示、组织报名、组织投标议标、签订合同协议等。

第三条 报名参与竞标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经学校审查并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参与竞标。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正确经营理念、有较强的食品卫生安全防范能力、有诚信、有一定资质的后勤服务公司,或者是有从事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经验和实力的个体业主。

2.45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等上级规定且认可的 证书。

3.自愿为嘉陵区学校教育服务,自愿配合实施食堂、小卖部食品原材料物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自愿服从嘉陵区学校总务管理与勤工俭学协会管理(一旦中标即自动成为嘉陵区学校总务管理与勤工俭学协会会员)。

4.预缴一定金额的竞标信誉保证金(未中标者于竞标结束即全额退还,中标者转作履行协议与安全责任保证金,目标责任期满,无安全事故及违约者全额退还)。

第四条 采取“保底封顶”投暗标的方式竞标,以最接近学校目标管理定标价投标者中标。“保底价”、“封顶价”分别为学校招(邀)标领导小组确定的食堂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价的下限、上限,目标管理定标价为在保底封顶价基础上,教职工代表投的暗标的均价。

第五条 食堂、小卖部招(邀)标价保底价、封顶价的确定办法:招(邀)标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基础上,并结合学校现情及预期情况,食堂按每人20元标准×每日三餐平均就餐人数计食堂经营权招(邀)标的保底价,按每人60元标准×每日三餐平均就餐人数计食堂经营权招(邀)标的封顶价;小卖部按每人20元标准×在校生人数计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的保底价,按每人60元标准×在校生人数计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的封顶价。

第六条 学校目标管理定标价的确定办法:先由教育局或 督导组工作人员在竞标现场,通过抽签临时产生10~20名教职工代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招(邀)标领导小组成员除外),再由教职工代表结合学校现情及预期情况,以无记名形式,在招(邀)标领导小组确定的标价上下限范围内(超出范围者无效)选定一个具体标价,计算出有效票标价平均值即为定标价。

第七条 竞标工作程序:分业主竞标程序和学校目标管理定标价确定程序。

1.业主竞标程序为:工作人员及竞标业主签到→宣布业主资格审查结果→教育局或督导组工作人员抓阄产生10~20名教师代表→宣讲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原材料物资采购要求、宣读竞标启事及相关的目标管理协议书责任书→公布学校基本情况→公布投票计票、唱票、监票工作人员名单→向竞标业主答疑→宣布竞标要求及注意事项→投标(必须确保与定标价教师代表投票同一时间进行)→公布各业主竞标价→根据定标价确定中标业主→现场发放中标通知书(退还未中标者的竞标信誉保证金);

2.学校目标管理定标价确定程序为:教育局或督导组工作人员在业主竞标现场抓阄产生教师代表→10~20名教职工代表到与竞标现场完全隔绝的场所(关闭并集中保管教师代表的通讯工具)→介绍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原材料物资采购要求、服务价格和质量要求→介绍学校基本情况→宣读定标价投票注意事项→教职工代表投票(必须确保与业主竞标流程中的投标 环节同一时间开展)→密封教职工代表的全部投票→招(邀)标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携带已密封的教职工代表的全部投票到业主竞标现场(不低于2名投票教师代表陪同前往)→当众开封并计算出目标管理定标价。

第八条 中标公示及签订协议程序:

1.学校必须公示食堂、小卖部竞标中标情况,公示期为3天(含节假日),自发放中标通知之日计。

2.公示期满,教职工及竞标业主无异议后,学校方可与中标业主签订由区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目标管理协议书等相关协议。中标业主须于公示期满2日内(含节假日,自公示期满次日始计)与学校签订协议,过期视为弃权,其竞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业主签订协议时,须向学校预缴履行协议与安全责任保证金,保证金一般按中标金额的10~20%计(食堂、小卖部最少分别不低于1500元)。

4.出现中标业主弃权,顺次由下一标业主获得中标资格与学校签订协议,同样须经公示、预缴纳相同比例的履行协议与安全责任保证金后,方可与学校签订协议。

第九条 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受教育局、督导组监督,接受师生监督。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校小卖部经营权招(邀)标及每日学生就餐达450人次(1名住校生按每日就餐3人次计)以上 的学生食堂经营权招(邀)标;每日学生就餐低于450人次的学生食堂的经营权,能招(邀)标的也应招(邀)标竞标,不能招(邀)标的,可通过议标或协商形式解决。报名参与竞标业主低于3名时,当次食堂、小卖部经营权竞标可改作议标或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为化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风险,合法规避新《劳动法》实施后的用工风险,同时为强化学校主体意识,规范资金管理,提倡通过招(邀)标方式,引入有资质有实力的后勤服务公司,实行食堂、小卖部一体化模式经营;提倡学校逐步完善管理设施,实行学校管理食堂、小卖部经营资金;提倡学校对食堂、小卖部实行目标管理,按食堂、小卖部经营额的3~7%计取管理费或食堂、小卖部利润控制在5%以下。示例:

住校生:(最高金额)

(食堂:1000人/人次×1600元/人年+小卖部:1500人×600元/人年)×5%=125000元/年

走读生:(最高金额)

小学小卖部管理制度 第8篇

为加强学校小卖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的职责,有效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二、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服从学校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三、小卖部是以学生为服务对象,必须以“服务学生为主,让利给学生”为原则,经营的各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四、恪守经营项目范围,销售商品要适合学生情况。不得自行加工出售食品(如:炸洋芋、豆腐、泡咸菜、凉米线等),不得销售能造成严重校园卫生问题的食品(如:瓜子类等。)不得经营与学生学习、生活无关的烟酒、弹弓、焰火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等。

五、进货:必须到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厂家或销售商处进货,所进食品必须有安全标识“QS”且未过期,严禁进购“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和过期食品,一经发现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六、购买食品时,一定要定点采购,索取销售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监部门出具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进货清单及发票。

七、做好食品进货入库验收记录,对库房的食品要随时清理,对过期食品马上销毁,做到先进先售。进货不能太多,做到及时进货,及时售完,不积压食品。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八、小卖部中的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九、经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经常清理打扫,做到店内无苍蝇、蛛丝、鼠迹、蟑螂粪迹,无卫生死角。商品必须有防蝇、防尘保洁设施。

十一、小卖部不得接受学生进行赊帐。

十二、无条件配合学校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随时接受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三、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十四、经营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经营,晚上8:00停止营业,节假日放假期间停止营业。

十五、安全责任:

小卖部管理办法 第9篇

一、食堂、小卖部采购、销售必须保证商品质量和卫生,不得出售三无产品和变质、过期、有害食品,发现一次扣承包人100—500元,同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经营活动中,不得缺斤少两,保证质量和数量,因投诉或抽查经营中缺斤少两者,视其情节扣承包人10—20元。

三、厨房、小卖部经营范围互不侵犯,经查实有违反者一次扣承包人50元。

四、不允许欠帐经营(除学生家长打招呼外),学生欠帐10元以上,学校支持学生和

家长拒付,更不允许不分场合、不分地方找学生追帐。

五、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不得提前或延后经营,晚上以学生睡觉预备铃为准停业,如有违反,每次扣承包人10—50元。

六、厨房、小卖部夜晚不得留宿学生(除自己子女外),留宿一人扣承包人10元,多

者累加。

七、厨房、小卖部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商品、危险玩具,不得经营烟、酒,不

得留学生搞违纪违法(如赌博、酗酒、抽烟)等非法活动,发现一人次扣承包人10—50元。

八、服从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食堂小卖部里外环境清洁,发现室内、外有垃

圾视其情节给予10—50元罚款。

九、食堂、小卖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师生安全,如出现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承包人在每学期开学前预交安全保证金2000元,学期结束时退还余款。

十、每月召开一次厨房、小卖部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工作。

十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持试尝、留样及货物验收登记制度。每缺一次扣

5元。

十二、凡被镇级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100元;被县级及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元。

十二、食堂、小卖部所有从业人员上岗事先到体艺卫处审核资格(必须具备有效健康

证和食品卫生常识等),合格者方可上岗。

昆池职业中学

学校小卖部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10篇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小卖部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卖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1、要求学校小卖部做到店容店貌卫生整洁,商品分类陈列,消防符合要求。

2、小卖部应严把商品进货关,凡售卖的商品,必须持有正规生产厂家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严格禁止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无有效日期)、过期变质商品和学生不宜商品进校销售,确保安全。

3、小卖部只允许促售学生文具。如笔、墨、纸、练习本等。

4、禁止出售鞭炮、利器及其它影响学校教学、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接受学校对小卖部卫生安全监管。每月抽查一次。

严格履行卫生安全责任条款,一经发现违规经营,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督其整改。若经营者严重违规,造成重大后果,致使学生食物中毒或人身伤害,将赔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家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小卖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第11篇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学校小卖部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2、严格健全和规范采购索证手续,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①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

②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③ 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⑤ 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4、所有商品执行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5、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

6、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管理。

7、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8、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10、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小卖部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小卖部管理人是小卖部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三、安全期限: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小卖部管理代表

签字:签字:

小卖部管理办法 第12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规定。

食堂常规管理:

1、做好“防蝇”、“防蚊”、“防鼠”工作,设备齐全。若无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元。若发现出售被鼠咬过的食品和上级规定不予出售的食品,发现一次除罚款50元外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或责任。

2、做好试尝留样工作,按规定保存48小时,留样记录名称应与留样盒内食品保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一次罚款5元。

3、做好试尝留样记录,及时登记食品留样。若发现记录不及时一次罚款5元。

4、按规定着装,保持着装整洁,若发现不按规定着装一次罚款5元。

5、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索证记录,若没有登记或登记不规范,发现一次罚款5元。

6、按照合同规定保证饭菜数量(三两米饭,两个素菜和免费菜汤一份)及质量,学校若接到学生投诉饭菜数量及质量不够,查证属实,每次罚款20元。

7、学校食堂禁止出售凉拌菜及过期、变质食品,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任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学生购的周票、月票应据实结算。

15、本规定和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准,本规定视为无效。

16、若经营者无视学校规定,每项连续二次罚款不改,予以警告,三次仍不改,学校将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取消经营权。

小卖部常规管理:

1、按规定着装,保持着装整洁,若发现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元。

2、做好商品采购登记工作,应先验收登记后再允许出售,若发现未验收登记己经出售,发现一次罚款5元。

3、禁止向学生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或学校违禁物品,若发现出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或学校违禁物品,销毁全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或学校违禁物品并罚款50元。

4、做好食品摆放工作,所有销售商品需离地隔墙。若发现出售商品乱堆乱放,没有离地隔墙,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做好防鼠工作,禁止向学生出售被鼠咬过食品,若发现一次除罚款50元外,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或责任。

6、按时办理好经营者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失效而未办理的罚款10元,学校发出整改通知书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仍未办理的,学校将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取消经营权。

学校小卖部 第13篇

为了更好地把中学小卖部、伙房搞好,在双方共赢的情况下,以承包合同为依据,避免在承包期间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分歧,双方本着目标一致,共同履行承包合同,特制定如下详细细则,以便双方履行合同有据可依,有章可施。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权进行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在伙房的主副食管理中有权进行质量、价格、数量、卫生的监控和抽样检查,并随时随地跟踪监控,向学生、老师征求意见,听取家长对伙食的意见。甲方向乙方提出改进意见,乙方必须虚心接受。

2、甲方对乙方经营的主副食进行最高限价监控。乙方在经营饭菜中不能缺斤短两。馒头、花卷每个三两,馅包除去馅外达到三两,烙饼每张达到2.6两,油条每斤2元,米饭每碗达到7两卖6角,粥必须满碗,不能太稀,不能兑水,以一碗米饭的三分之一为标准,菜价必须达到每盘0.6----1.00元。以上达不到标准甲方责令乙方随时降价出售。

3、如果乙方经营不当,因质量、数量、价格、卫生出现问题导致经营破产,损失完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买粮、菜必须有卖方开收据,以便出现事故,有据可查。

二、双方职责

1、打饭期间,就餐老师负责维持打饭秩序,并同时进行饭菜数量、质量、价格、卫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乙方卖饭期间身着工作服,生、熟食必须用餐具盛拿,不得用手捏拿。

3、乙方做饭出现生饭、夹生饭必须重做,馒头出现酸、碱成分过大等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饭菜质量不合格,必须改换;在饭菜不够的情况下,又无备饭,学生出外买饭,责任乙方自负。

4、市场价格不断变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饭菜价格。学校菜园的菜价格要低于合同承包价二角以下。

5、乙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花样经营主副食。

6、伙房实行饭票买饭,乙方建立学生分户帐,交钱、支票要有学生本人签字。

7、甲方随时抽查乙方米、面有无霉变,生虫情况,如有此种情况责令乙方停止经营此种米、面。饭菜数量不足,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改进。

三、卫师傅待遇

门卫师傅每天在伙房就餐,学校向乙方经营者每月按元交纳伙食费,每年按九个月核算。

四、甲乙双方交流方式

甲乙双方有意见不统一时,要通过例会解决,不可借故吵闹,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一旦通过会议解决的问题必须执行。每半个月要举行一次有乙方参加的生活会,协调伙食上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出整改意见,由乙方实施改进。乙方不听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以上规定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责任自负。此细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学校)签字:(章)

乙方(承包人)签字:(章)

小卖部作文 第14篇

第一,学生在卖完东西后随意乱丢食品袋影响校容,也给学校负责区的打扫同学带来了不便,万一那天偏偏有领导来校访问还是视察,那不是大毁了学校形象。

第二,因为学校对校内的小卖部的进货渠道不可能一一管理审查,所以小卖部为赚取更多的利益就会进许多的三无食品,这些食品对人体会造成需多的影响吃多了就会引起许多的肠道疾病,对我们中学的同学发育有很多影响。

第三,三无食品质量固然不过关,但味道却很好,现在的学生哪管这么多,只要好吃就行,因此许多的学生养成了馋嘴的坏习惯。现在的父母不关注自己孩子的健康,有钱的同学可以拿午饭钱去买。没几个钱的同学,没了又想吃所以就有了许多清钱的事件,有些“低调”的同学,就已叫人帮他买东西的名义让别人掏钱自己就不换了。这些种种现象的会损毁学校的校风,违反学校的校规校纪,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一个污点。

第四,只要我们认真一点观察,你就会发现:很多同学在上课的时候都想着下课要吃什么东西,要买什么东西。上课效率低下,成绩自然不好,还伤身体真是划不来啊。

第五,说得严重一些,有一些同学甚至会为在校小卖部买小吃,甚至会去偷家长的钱,为未来打下了非常不好的基础,拿着拿着就会越来越想拿,数目增多自然不好。

但是,话说回来,小卖部确实是给我也带来了不少的方便。在我们缺少一些紧急需要的文具时学校的小卖部正给了我们很大的方便,还有老师们也很方便。

小卖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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