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习总结范文
法学实习总结范文(精选8篇)
法学实习总结 第1篇
实习报 告
班
级
09级法学本科1班
学
号
姓
名
指导老师 倪志娟
实习时间 2012年11月26日-12月9日
2012年11月26日-12月9日两周的时间里,法学院组织我们09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一、实习内容与成果: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
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习效果与不足: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 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老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
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2012年12月9日
法学实习总结 第2篇
第一周
首先还是介绍一下我见习的地方吧,河南省正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将要为期一月的见习单位,而我所跟的指导老师的工作地点在法院的立案庭,这是河南省司法建设的一个政策,把法律援助中心一个工作点设置在法院的立案庭,主要工作就是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诉讼指导和代写法律文书等。这里的工作人员由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律师组成的,上下班的时间和法院一样,同时也受法院监督。以前对这个机构并不十分熟悉,只是在一些法律知识中知道它的一些作用,如今要真正在这里见习一个月还是心生向往的。
第一周主要做的就是熟悉周围环境和工作,由于之前并没有真正做过这样的工作,因此我的心中还是很忐忑的,做事也是十二分的细心,生怕出了错被别人笑话。几天的见习中,我熟悉了周围的环境,也大致明白以后的工作该怎么做。由于见习单位是基层部门,所以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工作的办公室没有电脑,只有办公桌、椅子、电风扇等,剩余的就是一些卷宗法律书籍以及来访纪录,平时的许多记录工作都是要靠手写的。因为是初来乍到,老师委派的工作都是十分简单的,这几天主要做的就是来访纪录。来访纪录是指对法律咨询者的情况做相关记录,记录的内容主要是咨询者的基本情况咨询事项等。做记录并不是一项十分难做的工作,所以在记录的同时我也做了相关的调查,主要觉得自己的工作有点少,想从中有所收获,所以便自作主张的对一些案子的性质做了相关的归类,同时也思考了一些问题。在这里请允许我讲一下自己的调查,我查了法律援助中心一年的来访案件记录。大致有五类案件是比较常见的,有离婚案件,借贷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赡养纠纷。离婚案件比例占百分之四十六,人身损害赔偿占百分之二十四,借贷纠纷占百分之十五,其他两类各占百分之七点五。听老师讲,在基层,许多老百姓不知道如何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应该在哪里会用到法,所以在解决一些自身所所涉及的纠纷之类的法律问题时,他们并不会立刻想到用法律,而是通过其他的方式,只有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时候大家才来法院。而法院的立案庭一般不会行使释明权,所以前来立案的群众常常很不知所措。这时候我们法律援助部门就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以为不知法不懂法的人进行相关的解释介绍,让他们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法律知识,这样他们在打官司找律师就会减少很多麻烦。我觉得老师讲的应该是很客观的,但我还是想在以后的时间里自己慢慢观察。
其实在这一个星期,我心里还是有很多问题的,具体大概就是三个,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离婚案件居多呢,第二个问题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第三个问题就是怎样做好法律实务工作。我想带着这些问题来进行我下三个星期的见习工作。这个星期也即将结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一个人在新的环境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多看,多思,多做,还要多问。这样你才能以较快的速度熟悉这个环境和工作,进而更快地做好你的工作。
第二周
这星期是第二周,刚开始的第一天老师就对我上星期的表现做了一些评论,说是十分认真,所以决定增加我的工作量,记录的同时也让我接待一些法律咨询者。虽然老师对我十分肯定,但我并不是十分自信。尤其是刚开始很忐忑,对于法律咨询者提问的问题,在平时是能够十分流畅的答出来的,但在这里因为怕出错,所以十分谨慎,一些自己不太确定的问题总是要问问老师才回答。渐渐地算是熟悉了这种工作方式,所以也不再紧张了,于是接下来的工作做得都是十分顺利的。
这星期接触的案件多数是关于离婚的。许多群众都是在没有任何办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才来到法院要求离婚的。而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夫妻感情不和,常常出现的情形就是妻子对丈夫不好或者丈夫对妻子不好。而到我们援助中心咨询的内容常常就是这案子能不能打赢,能不能争到孩子的抚养权。一开始我不了解我们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判理念,所以对一些问题回答都是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法条得出的,自己觉得还算是中肯,觉得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院的判决都是可以如当事人所愿的。但是听老师讲了我们法院的审判理念是一般都是首先调解和好,实在不能调解和好的,一般一审也判不离。我觉得我有点脱离实际了,走了本本路线。为此我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突然想起了大一的时候看的毛主席说的两句话,原话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有了调查才能解决问题”,我觉得这两句话告诉我们做实务工作一定要实事求是的了解情况,才能真正办好事情,而夸夸其谈,本本主义是最要不得的。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以后,在接下来的工作我就十分的注意了。
在这个星期中我也逐渐对我第一个问题有了一些感触。离婚案件是我们法律援助中心接触最多的案件。而离婚的主要原因就是感情不和,没有感情。在基层,群众对于自身的婚姻家庭幸福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已经改变,尤其是三十岁上下的人都是十分注重自己的婚姻质量,一旦觉得不满意不幸福就想要离婚,而离婚当中常常两地分居的情况也占多数,我想这些都应该是导致离婚的因素。我自认为,离婚率的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于精神富足的追求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也同时也带来了弊端,造成社会的不和谐。当然这些纯属我个人的一些感触,不具有任何科学性。关于这个问题,我至今未得出和客观的结论,一则是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足,二则是自己的调查不具有代表性,所以希望老师对我的不作解答可以理解,我想在自己以后的实践中会慢慢得出答案的。
第三周
在这里见习了两个星期,我已经完全熟悉了环境,再加上指导老师对我的照顾,也让我对周围的人有了更清楚的了解。下面我想从两个方面来阐述我对他们的认识。第一点态度,包括对工作的态度和对当事人的态度。在工作上,我发现工作室里的人都是蛮不在乎的,上班迟到早退的事时常发生,而且很多事情应该今天做的,都是一再的向后拖。卷宗的整理常常是堆积很久,只有领导检查的时候才会做做样子。在工作期间,玩手机聊天说笑都是司空见惯了的。这些人把我对法律工作者本应严谨认真负责的形象彻底摧毁,我不得不感慨体制化的可怕。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我觉得更无奈。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本来就是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而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只是对当事人进行简单的法律说明,而且还只是说程序方面的,关于实体方面的不会透漏,接见一个当事人的时间很短,从来都不愿意多说什么,无论当事人怎么问,他们回答的就是几句。碰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大家都是远远避开,不愿意进行援助的法律工作者都觉得进行援助太费时费力,而且得到的国家补贴很少。第二点能力,据我所知,我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其中工作人员是律师的不到十人,那剩余的都是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但却一直顶着律师的名义来做法律工作。我不是因此否定他们的能力,但是他们的法律素养确实不如那些有律师证的人,而且他们办的案子都是比较简单的,不会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但是这样的人却在基层部门占绝大多数,这就反映了基层的法律工作者的水准离国家法律要求的还是差很多的,同时我觉得这也是基层法治建设进程缓慢的一个原因。以上便是我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部分了解。我自认为这些了解还是很浅显的,若是想得出更深刻的理解我觉得需要时间。我把它们叙述出来,不代表任何观点,只是觉得是一种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
第四周
时间过得真是稍纵即逝,短短一个月的见习马上就结束了,在这即将结束的第四周,我依然如前几周一样,努力认真。平时的工作也是做的十分细致熟练。与此同时,我心中困惑的第三个问题也得到了解决。
在这几个星期的见习里,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同时让我懂得做法律实务不仅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更需要丰富的经验。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常常遇到自己本来就会做的工作,但是因为实际经验不足,所以做的总是不太如意。老师也时常对我进行指导,比如平时在写一些诉讼文书的时候,我常常对实体内容把握的不太熟练,这个时候老师就会讲一些相似的案例,让我进行思考进而得出更好的答案。虽然专业水准需要很扎实,但其他方面也是需要的,比如说社交能力、为人处事等。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和当事人的交流,尽量要简明扼要,这样才能让当事人在最短的时间明白事情应该怎么办,否则当事人会没完没了的问,让你都无法做下面的工作。以上是我觉得自己以后应该怎么做,而不是像社会上的许多人那样以后随波逐流。在法律援助中心,我也了解了一些内部的所谓的“潜规则”。第一点,在那里工作的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关系进来的,而且都不是专业的工作人员。第二点,法律援助在进行相关代写诉讼文书和打官司方面暗中收费,而且案子的有时候的进展还得看和法官的关系好不好。我想我看到的这些现象应该是现在社会潜规则中的冰山一角,我想在我们踏入这个社会之前一定得做好心理准备面对这些潜规则,否则我们将不能快速适应这个社会。
法学实习总结 第3篇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作用
法学专业实习能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基础理论的认识, 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巩固理论教学的效果;掌握我国的审判、检察、律师等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程序, 了解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司法的基本状况;学会法律的一般思维和工作方法,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强化职业道德, 加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培养和提高学生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通过实习, 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知识, 毕竟停留在书本的层面, 虽然在教学的过程中, 也会涉及一些实践性的问题, 但都是前人的经验和实际感受, 对学生而言, 具有间接性, 未能形成自己的体验和感受, 经过实习之后, 学生会对法学理论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 使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初步结合起来, 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论是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老师, 还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都知道专业实习对于法律应用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但仅有此种意识是远远不够的, 专业实习由于安排时间的冲突、学校监管不到位, 老师指导的不负责, 实习单位管理不严格等因素, 导致专业实习形同虚设, 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 对实习重视不够
目前学校、学生都知道实习的重要性, 但又普遍对实习不够重视, 其原因何在?学校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 在教学过程中仅注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 而忽略实践教学的环节, 认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理论教学, 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在将来的工作中。学生对实习不够重视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学生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不影响毕业。除此之外, 实习单位对实习也不够重视, 原因更多地表现为实习操作上的不规范, 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 没有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部分实习单位往往把一些与专业实习无关的工作交给实习学生, 没有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 忽视本单位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所起的作用, 一些时候愿意接受实习生, 只是出于与学校的友好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 实习单位很难对学生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2. 实习监管缺失
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即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 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分散实习是指经学校同意, 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实习内容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进行专业实习的一种方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分散实习处于失控状态,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而言, 实习有名无实。分散实习的学生大约有以下几类:一是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学生, 他们往往在学校复习考试内容, 根本没有进行实习。在实习结束时, 他们通过关系, 在实习鉴定表上盖一个公章, 就算过关, 大多数要参加考试的同学参加分散实习。二是为将来能在实习单位工作, 创造条件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把寻找工作与实习结合起来, 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的积极性很高, 效果也较好, 但这部分学生属于极少数。三是既不参加考试又不愿意认真实习, 一心只想玩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利用分散实习的机会, 以实习作借口, 成天在家或宿舍上网、打游戏等。从目前实习情况分析可见, 对分散实习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管理制度体系, 难以保证专业实习的质量。比如没有建立实习考核指标和实习评分标准。
3. 实习时间与考研、考公、就业冲突
大多数学校的实习时间都安排在第七学期或者第八学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第七学期是学生复习考研的关键时间, 第八学期是学生复习考公务员和找工作的关键时间, 这些都与学生的就业有很大关系, 所以, 将实习安排在这段时间内, 就会与学生的就业时间发生冲突。面对这种情况, 学生会根据轻重缓急做出选择, 把主要精力放在就业上, 而对实习则想办法应付, 一部分学生选择分散实习, 另一部分学生则在集中实习的过程中, 在实习单位整天复习自己的考试内容, 对实习单位安排的任务不闻不问, 从实习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 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 这也是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4. 缺少固定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基本保障, 其次, 实习基地是法科学生实习的基本载体。 (1)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 而固定的实习基地又较少, 联系实习单位非常困难, 实习单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导致学生集中实习困难增加, , 从而影响了实习的顺利进行。且有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 不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 影响实习单位的工作秩序, 对实习单位的名声造成一些负责影响, 实习单位不愿意接受实习生。由于固定的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实习的需要, 只能让大部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分散实习。
5. 实习经费短缺
由于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 经费短缺, 投入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 学校一方面在实习基地建设投入不足, 致使实习缺少固定的场所。另一方面, 学校为了节约经费, 不得不把实习的地点选择在家门口, 要么一个单位容纳的实习学生太多, 要么有些实习单位与法学无关, 导致一些学生在实习期间无事可做, 实习效果不明显。此外, 在实习过程中, 必要的一些花费无法进行报销, 导致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为了节约经费, 人为地减少一些环节, 或者出现消极实习的情况,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的质量。
三、法学专业实习制度的完善
完善法学本科教学实习的相关制度实现目的要靠制度的保障。法学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可以由以下内容组成:实习的目的、实习的时间、实习的内容要求、实习管理、实习纪律、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规则等。
1. 成立实习领导小组
要使专业实习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法学实践教学手段, 就必须成立法学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负责法学专业的实习工作。法学专业实习小组应当以系为单位进行组建, 设组长一人, 由系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成员包括指导教师、班主任等。法学实习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制定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和专业实习计划, 落实指导教师, 联系实习单位, 与实习单位沟通后安排专业实习日程, 做好实习动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检查实习生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专业实习经验交流, 评定专业实习成绩, 做好专业实习总结及归档等工作。
2. 明确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择以专职教师为原则, 以专业方向为基础, 不同课程的实习由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师担任, 有利于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 在专业方向对口的情况下, 兼顾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布置实习任务;根据专业实习安排, 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 协调各方工作;对实习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主持实习总结, 评定实习成绩。承认指导教师所付出的劳动, 与教学等值。
3. 认真组织实施专业实习
首先, 要召开专业实习动员会议, 在动员会上, 要组织学生学习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 强调实习纪律和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宣读本次专业实习的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实习内容以及具体的日程安排。其次, 在实习阶段, 每个学生都要遵守实习纪律, 不得无故旷工, 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 服从统一安排。学生要按照计划安排, 有组织地进行实习活动, 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 并与课堂理论知识进行比较, 寻找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同时, 对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 遇到不懂的问题要虚心请教, 多思考现象后面的深层次原因, 不能只是为了实习而走过场。指导老师也要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并进行必要的专业指导, 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要及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 妥善处理。最后, 实习结束后, 学生要按照要求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当包括实习的主要内容和心得体会两部分, 带队教师要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和实习报告, , 进行成绩评定, 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并完成必要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2)
4. 加强对专业实习的监管
(1) 对学生的监管
对学生实习的监管, 主要针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开始实习之前, 要求分散实习的学生将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告知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开始之后, 指导老师需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 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对实习学生进行电话跟踪。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与实习单位的领导、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工作人员当面沟通、交流学生的实习情况。而对集中实习的学生亦需监管, 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 是否有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实习态度是否端正, 是否存在消极实习等情形。
(2) 对指导老师的监管
实习效果的好与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老师工作的认真程度, 院系领导可随机到实习点视察, 走访学生, 了解指导是否尽到了职责, 如果发现问题, 可要求指导老师及时更改。
5. 合理评定法学专业的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对学生实习效果的整体评价, 实习成绩的评定应当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实习过程中学生的表现;二是实习报告的质量。根据不同的档次, 来评定学生的成绩。在成绩评定的过程中, 首先由指导老师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其次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 由实习领导小组会同指导教师来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实习报告一般各占一半的分值, 再计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6.增加对专业实习的经费投入
实习经费是保障实习顺利进行的基础, 学校应增加对实习的经费投入。将专业实习的经费发放给二级学院, 由二级学院统一落实。经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指导老师的工作量, 很多学校对于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不予以认可或认可很少, 造成指导老师工作动力不足;二、指导老师去实习单位必要的差旅费;三、投入经费增设实习基地, 尽量安排学生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不控制因素较多, 不利于监管和指导。
以上是笔者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完善的一些建议, 希望法学专业实习能在法学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释
1胡辉, 黄维娜.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实习基地的建设[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 2007 (7) .
法学本科毕业实习的反思与探索 第4篇
关键词:法学本科;毕业实习;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8-0080-02
法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都很强的学科。在中国,毕业实习作为高校法学院(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目前,毕业实习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形式化”和“走过场”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
1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
中国法学院(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毕业实习。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毕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毕业实习学分是必修学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在方式上,多采取集中实习(即由院(系)负责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和分散实习(即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实习方式;实习时间多安排在学生完成法学主干课程后的第7、第8学期,为期6周~10周;在实习地点选择上,一般为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在实习内容上,主要是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操作规程、工作技巧,协助解决公司、企业的具体法律问题,了解中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实习成绩一般由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实习鉴定意见、学生《实习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予以综合评定。
通过毕业实习,许多学生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效结合起来,提高知识的应用能力并检验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完成从课本知识到社会实践,再从社会实践回到更高层次理论认识的过程。
2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虽然对培养合格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等制度的变化,毕业实习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2.1 实习人数急剧增加,组织安排困难
从1999年本科扩招开始到2009年,全国各法学院(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招生规模的扩大导致法学院(系)定点实习基地远远不能满足实习的需求。于是,很多法学院(系)不得以改变了以往集中实习的统一组织模式,允许更多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这不仅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而且为“虚假实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2.2 实习时间的安排不尽合理
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此,法学院(系)大多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8学期。但这一时间正好同毕业生考研、就业、撰写毕业论文甚至准备司法考试时间相冲突。许多同学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甚至根本不去实习,严重影响了毕业实习的质量。
2.3 实习前及实习中业务指导不够
各法学院(系)在实习前的动员中偏重纪律上的要求而忽视业务上的提前指导,以致学生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进行有效对接。此外,部分实习单位没有具体、深入的指导计划,对实习生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所有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的实习效果。
2.4 部分院(系)对毕业实习缺乏有效管理
参加实习的学生往往受双重管理。一方面,作为在校学生要接受院(系)的管理;另一方面在实习单位,要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然而,表面上的双重管理常常导致实质上的无人管理。此外,许多法学院(系)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效果测评体系。学生在实习结束时经常是自己拿实习鉴定表找指导老师写评语和评分,以致实习成绩普遍偏高,几乎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都是“优”。
3 改进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探索
当前中国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遭遇的困境和问题并非是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中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在实践中加以强化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3.1 明确毕业实习目标
为什么要实习,实习将要达到什么目标,这关系到毕业实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是否到位,毕业实习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
3.1.1 以培养法科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针对目前法科学生受到多方面挑战的现状,毕业实习应以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这种法律人才应该是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能从事各项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3.1.2 以培养法科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
毕业实习的培养目标应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自我进取、全面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法科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增强对毕业实习重要性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法学院系而言,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必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才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这一教学环节。
3.3 建立科学、稳定的实习基地
进入怎样的单位实习,实习单位能提供什么样的实习环境和条件,是关系到实习质量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从笔者指导毕业实习的经验来看,基层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应当是毕业实习基地的首选。这是因为这两类机构受理的案件数量多、种类全,学生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接触尽量多的案件,得到较多的锻炼机会。
此外,可以考虑将法律援助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设在各法学院(系),这样既能缓解中国当前法律援助人员短缺的局面,也可以为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提供稳定的场所。
3.4 合理安排毕业实习时间
为取得毕业实习的理想效果,笔者建议将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期末~第7学期前4周,加上暑期共12周左右。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经过近3年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毕业实习所应具备的知识基础;第二,可以避开实习时间与考研、找工作等的时间冲突,使学生能够安心实习;第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可以利用最后一个学年弥补原有知识的不足。此外,毕业实习应与不定期的专业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感性认识,为毕业实习进行必要的准备。
3.5 加强实习宣传和实习前的指导培训
在学生实习前,各院(系)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外,还应加强毕业实习的宣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对毕业实习的兴趣。同时,还应当做好实习前的指导培训工作,包括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优秀实习生详细介绍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实习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实习体会,帮助实习生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新环境。
3.6 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针对分散实习呈上升趋势的情况,院(系)应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监督与管理:第一,严格分散实习学生实习前的申请审核,得到批准后方可实习;第二,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建立实习小组,尊重学生的自主管理;第三,召开实习中期经验交流大会,集中对前期实习情况进行总结,探讨后期应注意的问题;第四,严格带队教师监管职责,杜绝双重管理带来的无人管理。
3.7 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
法学院(系)应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内容应当包括:①政治思想表现方面;②业务能力表现方面;③工作能力方面。以上3方面的细节内容由法学院(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充实。实习成绩的考核由实习指导老师、带队老师、实习小组3种评定形式组成,并在三者之间确定不同的比重,优秀率应控制在实习总人数的30%以内。
3.8 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总结是毕业实习不可缺少的部分,具体包括3个内容:①毕业实习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与体会;②实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③未来的打算,即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采取哪些改进措施。笔者提倡在院(系)举行毕业实习总结大会,以起到鼓舞和激励低年级学生的作用。
我们相信,通过认真反思中国法学教育界20多年来毕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为法学教学积极探求新的实践途径,必能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有所裨益。
Introspection and Exploration of Undergraduate Course Graduation Field Work of Law Science
Chen Kai
法学实习总结 第5篇
法学实习总结篇3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退一审卷宗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比如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再如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的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
法学毕业实习总结 第6篇
这次实习对我来说是难得的机会,可以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并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自己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学毕业实习总结篇3
以前我并没有感受到谈话的作用,但当犯罪嫌疑人开始并不承认犯罪行为,却因为检察人员的讯问技巧而露出马脚不得不承认罪行的时候,我总是羡慕不已,事后向检察官学习经验的时候,他告诉我这不仅是一次谈话,更是一场心理博弈,要攻破犯罪嫌疑人的防线,必须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有什么顾虑,或是有什么侥幸心理,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的讯问。我听了这番话后,觉得肃然起敬,没想到小小的讯问也有这么大的学问,于是我在心中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好好努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虽然看守所的条件并不是很好,但看到检察人员都在负责任地办理案件,我也没有了怨言。
法学实习总结 第7篇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法学实习总结 第8篇
关键词:实习基地,监管制度,实习方式与时间,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法学的本科教育有两方面目的:其一是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其二是培养实际应用型人才。法学是具有较强应用性的学科, 因此无论是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还是培养实际应用型人才, 实践教学是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不可缺少的部分, 它既可以检查、评价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 又有利于塑造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 更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应用能力。法学实践教学是对传统法学教学的一种改革, 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目前, 法学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从近几年的实习效果看, 实习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着一些不足, 应当改进和加强。
一、法学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的不足
1.实习基地建设不规范
实践教学是否能够高效地进行, 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 是学生了解社会和接触业务实践的桥梁, 也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质量, 对于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很多高校法学院系在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实习教学环节, 但是实习的学时数很少, 而且是自主联系的实习方式, 一般设置在最后一学期。一些高校法学院系没有实习基地, 即使有实习基地, 他们也没有和实习基地签协议, 平时很少和实习基地联系。如果需要同学们实习, 就临时联系, 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也不下去检查, 实习结束后学生找单位盖个章就算完事。也有一些院系的实习基地与法学专业根本不相符合, 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学专业实习的实习基地应该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
2.实习方式与时间不合理、不科学
目前, 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即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 在带队教师的带领下, 在学校和教学单位联系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表现为实习时间、地点固定, 实习内容统一安排, 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分散实习是指经教学单位同意, 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专业实习的一种方式。与集中实习相比, 分散实习的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 自由度较大。通常, 毕业实习采用分散实习方式。实习包括认识实习、业务实习、毕业实习。一些高校法学专业实习设置了业务实习和毕业实习。对于业务实习, 一般高校大多安排在在第6学期或第7学期, 周期一般4周左右。主要考虑经过近3年的学习, 学生已经掌握了业务实习所应具备的完整知识体系。但是, 这一时间往往与学生的考研、参加司法考试等时间相冲突, 许多学生无法安心实习。也有一些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只设置了毕业实习, 而且毕业实习采用分散实习方式。由于法学本科学生的就业是高校所有专业中最差的, 学生的主要心思已不再是关心实习, 而是忙于找工作或者在家无所事事, 所以荒废了宝贵的实习时间, 不能达到预期实习效果。
3.实习的监管制度不到位
目前, 我国共设立法学院系六百五十余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增长一百多倍。由于连续多年的扩招, 这给学校的实习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现有的实习基地已经无法安排所有的学生进行实习, 无法满足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 很多学校采取统一安排与自主联系相结合的实习方式。这就存在实习过程中监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是否真正参加了实习, 学校很难控制, 实习效果更难掌握。由于实习经费有限, 学生实习地点又分散, 指导教师无法到学生实习单位进行监督, 实习效果如何只能凭学生自律, 结果许多学生以实习为名, 忙于找工作或赋闲在家, 实习变得有名无实。由于实习教学环节方式与时间不合理, 导致与学生的考研、考司法考试等时间相冲突, 许多学生无法完成实习、没有达到实习的效果。
二、法学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的创新
(一) 改进和加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实习教学环节是否能够更好地完成, 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实习基地的建设。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加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1. 实习基地的选择
为了建设好法学专业实习基地, 要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实习基地要符合法学专业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法学教育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素质教育, 实习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 在选择建立法学实习基地的过程中, 应该要优先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性很强的部门, 以强化法学的专业性。特别要重视建立基层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这样的实习基地。这是因为这两类机构受理的案件数量多、种类全, 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 学生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接触尽量多的案件, 得到较多的锻炼机会。另外, 实习基地应考虑实习的便利性。实习基地的建立要就近就地原则, 一般要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并且交通便利的地方, 既便于学生实习, 也便于教师进行指导和管理, 同时在实习经费紧张的情况下, 有利于节约实习成本。
2. 实习基地建设的内容
(1) 加强实习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院系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和健全实习基地的管理规定, 确保实习基地建设的顺利开展。 (2) 要建设高质量的实习基地。近年来, 各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总数急剧增加, 为了保证实习任务的完成, 建设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实习基地。 (3) 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 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院系与实习单位应建立一种“双赢与稳固”的协作关系。所谓“双赢”, 就是实习单位接收实习学生, 为学生提供了接触实践的机会, 帮助学校完成其人才培养任务。作为学校, 也应该将自己的资源拿出来, 与实习单位共享。例如, 组织理论层次高的教师帮助实习单位解决实际疑难案件、学术讲座、研讨和培训等, 也可选送优秀的教师到检察院和法院任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从而实现教学单位与实习单位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所谓“稳固”, 就是以协议的方式, 建立交流密切、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一个较好的实习基地大都需要动用一定的人力、物力, 在实习基地建立后就应该注意尽可能巩固、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院系可以聘请实习单位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 为学生作学术报告, 参加学生毕业论文答辩, 组织学生进行各种讨论交流, 不断巩固双方合作的基础。 (4) 建立确保实习基地运行的长效机制。要使实习基地真正发挥法学实习教学环节的作用, 必须要有有效的机制予以保障, 否则实习基地建设形同虚设。首先, 在人力上保障。院系要有专门的副院长 (副主任) 分管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其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其次, 在实践教学条件上保障。学校必须有一定的实习经费支持, 确保必要的实践条件。
(二) 确立合理的、科学的实习教学方式与时间
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实习包括认识实习、业务实习和毕业实习。认识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观摩, 适宜集中进行, 集中实习时间1周为宜, 也可在某一门课程中设置4学时左右的时间去观摩, 由院系指导教师统一组织, 在第1学期或第2学期进行合适。大一阶段外语、政治等公共课程设置较多, 专业课涉及不多, 有的也只是法制史、法律逻辑等最基础课程, 学生仅对法学有一个浅显认识。这时通过认识实习, 可以促使学生形成对学科的完整认知, 有利于确定明确的学习目标。业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理论应用于实践, 需要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 由院系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安排在固定的实习基地, 分配到各个实习基地的学生形成一个独立的团队, 带队教师负责管理一个独立的团队, 院系分管领导负责统一管理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对于业务实习, 一般高校大多安排在第6学期或第7学期, 周期一般4周左右。主要考虑经过近3年的学习, 学生已经掌握了业务实习所应具备的完整知识体系。但是这一时间往往与学生的考研、考司法考试等时间相冲突, 达不到实习效果。因此, 业务实习应安排在第4学期末和第5学期初, 较为合理的是在第4学期期末后4周、第5学期前4周, 加上暑期共12周左右。这样可以满足一部分学生想要在假期继续锻炼自己的需求。这种安排下, 学生对实习的热情较高, 有利于达到实习的目的和效果。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8学期初, 68周左右。毕业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综合检验学生的各方面能力, 同时为其走入社会构建一个桥梁, 因此适宜采用分散实习的方式, 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为就业进行必要的准备。学生可以联系毕业后有意向接收他的单位, 通过实习过程中的良好表现进一步巩固将来获得就业的几率。
(三) 强化法学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的监管制度
实习是法学专业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主要阶段, 应对法学实习进行有效性监督与管理。
1. 制定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
为适应实习工作的需要, 院系应建立和健全各项实习的管理规定, 使之科学化、制度化, 确保实习的顺利开展。具体应分为以下几方面:
(1) 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包括: (1) 指导教师的选任。实习前由院系选择或根据需要聘请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 根据实习不同需要合理选择实习地点和单位。 (3) 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实习开始前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向学生和带队教师宣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宣布实习计划和纪律等。 (4) 开据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由校方为其开据身份证明材料, 以便于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协助, 共同落实好实习安排工作和有关事项。
(2) 明确实习教学考勤及实习纪律。包括: (1) 实习学生应按实习计划规定, 认真完成实习教学内容, 听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 并参加各项活动。 (2) 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 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陈述报告, 向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 应经指导教师同意, 未经批准, 不得擅离实习单位, 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 否则不予毕业。 (3) 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别是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 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 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 可暂停其实习, 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并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
(3) 确定实习教学成绩考核方式。实习教学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 (10090分) 、良好 (8980分) 、中等 (7970分) 、及格 (6960分) 、不及格 (59分以下) 。考核形式采取多样化考核, 如写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指导教师总体评价等。学生按照《实习教学计划》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 经考查合格者, 给予相应学分。学生在实习期间缺课1/3以上者, 按不及格处理, 须补实习。学生实习环节单独计成绩和学分。
2. 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有效监管
制度是实习的保障, 但是有了完善的制度之后, 还得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管, 才能使制度落到实处。从监管的对象上看, 主要包括对学生的监管、对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监管。
(1) 对学生的监管。对学生的监管是实习监管的重点, 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集中实习学生的监管。对集中实习的学生, 由指导教师进行日常的考核和检查, 主要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 是否有旷工、迟到、早退情况, 实习态度是否端正, 是否有消极实习等情况。另一方面是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监管。首先, 分散实习的学生要提出分散实习的申请, 注明分散实习的理由, 由院系进行调查, 对于想利用分散实习而逃避实习的学生, 不予批准。其次, 在实习开始一个星期内, 分散实习的学生要将自己的实习单位和联系方式告知教学单位, 院系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 以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最后, 对分散实习的学生, 在实习的过程中, 院系要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检查或电话联系, 确保实习到位。
(2) 对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监管。对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监管应放在突出的地位, 因为有些实习效果不明显, 与他们有着密切的关系。对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监管包括在实习的过程中, 由院系主管领导不定期地到实习点进行检查, 走访实习学生, 了解实习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是否尽到了自己相应的职责。如果发现问题, 应要求及时进行改正。另外, 还要加强对实习材料的监督, 检查实习资料是否齐全、对学生的考评是否客观准确, 在实习环节中有无虚假材料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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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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