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方法范文
认定方法范文(精选12篇)
认定方法 第1篇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中的问题
1. 认定标准模糊
教育部门规定, 家庭经济困难, 月生活费来源 ( 含家庭、亲友及学校给予的各种资助) 持平或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的学生可认定为贫困生。这个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 首先, 什么程度才算“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开支”, 每个人消费水平和习惯不同, 就会有不同的理解。其次, 贫困是相对的, 如果某院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人数比分到的贫困名额数少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再次, 学生的月生活费的具体数字也很难调查。由于缺乏具体标准, 很多院系在认定时往往参考学生的平时消费情况和家庭情况, 这种办法确实能使认定工作一定程度上有据可依, 但仍有很大不足。比如, 有人认为有电脑和手机的不算贫困, 但现在的高校中电脑和手机已大大普遍, 没有手机或电脑的学生凤毛麟角。还有人觉得拿钱旅游或者看电影的不能算贫困, 但娱乐或精神方面的消费对一个人也很必要, 贫困学生亦是如此。由此可见, 单纯考虑消费和家庭情况是不够合理的。高校在认定中的确参考了很多, 但这些指标难以量化, 没有统一的标准, 容易受主观影响。因此, 制定出一个清晰的、系统的贫困认定标准是当务之急。
2. 认定方式不当
现如今, 高校中普遍使用的贫困生认定方法是学生提出申请, 并提供家乡政府出具的各种贫困证明, 院系通过申请和证明了解学生家庭情况, 再结合平时的消费情况进行认定。在这个过程中, 会有评议小组的讨论, 甚至同学们的公开选举, 结果出来后还会公示。这种办法表面很民主, 但其实很容易受人为操作。首先, 大多数学生都会或多或少夸大自己的困难程度, 结果就出现了千篇一律的贫困申请, 而对于一些家里组织资源丰富的非贫困学生, 他们可以从很多渠道获得贫困证明, 从而浑水摸鱼; 其次, 一些交际能力强的学生在选举中占有明显优势, 选举中的“人情”不可避免, 有些学生甚至直接去找辅导员哭诉, 最终“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第三, 由于缺乏量化标准, 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在认定中难免凭个人印象进行取舍;最后, 由于不少家庭困难的学生并不愿提及自己家的伤心事, 他们的情况也就无人知晓, 这同样影响了选举的结果。于是,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 一些学校采取了全面认定的方法, 国家下发的资助大家轮流拿, 贫困生认定变得毫无意义。
3. 家庭情况的调查不详细
详细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是进行贫困认定的前提, 高校中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主要来自学生的口述、身边同学的反映、贫困申请、家乡政府的困难证明。前文已述, 这些信息难免有所夸大, 不够真实。但对于高校来说, 其日常主要工作还是教学和科研, 无法去详细调查每位学生的家庭情况。此外, 一些学生的家中难免会出现突发情况, 使他们的经济实力在短时间内下降, 需要特殊照顾。而学校往往不能及时了解这些情况, 拘泥于贫困选举, 导致这些陷入贫困的学生不能得到及时救助。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的探索
1. 定性与定量结合
一些硬指标可作为绝对贫困指标, 这些指标包括: (1) 学生本人有残疾或患有严重的疾病, 需为此支付大量医药费; (2) 父母中至少有一人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 基本丧失了劳动力或需为此支付大量医药费; (3) 家中遭遇了巨大灾难, 导致了严重经济损失。达到其中一项就可以被认定为贫困生。此外, 还有一些指标也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 1) 家庭所在地的经济情况; (2) 父母或家中其他供养人员的工作情况; (3) 除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的健康情况; (4) 家中的固定资产或产业情况; ( 5) 单亲家庭 ( 父母其中一方过世) 。除了上述的定性指标外, 还必须参考定量指标, 如学校所在地保障线、学生所在地保障线、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年收入与支出比、家庭教育和健康支出情况、负债额。定量指标为认定过程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定性指标修正了定量调查的不足, 保证了对具有权威贫困证明的学生优先予以认定。两种指标相结合, 大大提高了认定标准的可操作性。
2. 建立动态的贫困生档案
每个人的家庭情况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有些原本非贫困的学生可能因为一些天灾人祸而突然致贫, 而一些贫困生家庭也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或家乡环境的改变而脱贫。因此, 校方要及时掌握贫困学生的信息, 做出合理的认定。
前文已述, 学校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详细调查。针对此种情况, 学生家乡的相关部门可以在网上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档案, 将学生家庭情况的详细信息收录其中, 并根据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的变化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贫困生档案, 一方面, 方便了高校的认定工作, 使学校不必再费时费力地去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另一方面, 通过社会大众的监督, 学生家庭信息的真实性有了保证。
3. 将无偿资助与能力提升相结合
很多贫困学生并不只是经济状况较差, 由于教育环境的落后, 伴随着贫困生活的还有能力的缺失。单纯的金钱资助只能暂时改变贫困学生的经济情况, 而能力的不足可能使他们步入社会之后还是无法脱贫。因此, 高校有必要在资助的同时多给贫困生提供一些提升能力的项目, 多为贫困生组织一些业余活动, 使他们在个人能力上也彻底“脱贫”, 为将来的社会竞争打下良好的基础。
摘要:当前,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要问题是认定标准模糊, 认定方式不当以及家庭情况的调查不详细。认定工作应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能很好地避免主观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还应建立贫困生动态信息库, 并在单纯资助以外加入能力培养, 完善贫困生认定工作。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问题,方法
参考文献
[1]岑道权.高校贫困生认定的难点及对策探析.陕西理工学院学报, 2007, (11) :20.
[2]余冲, 李立文.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江苏高教, 2008, (09) :5.
[3]赵炳起.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教育财会研究, 2006, (08) :30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第2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
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二、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
历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
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二)个人;
(三)非企业性单位;
(四)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三、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
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
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
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
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四、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
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
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
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
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
人;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
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七、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
、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银行帐号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上款第四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八、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
企业留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表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九、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
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确认专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
认定方法 第3篇
摘 要: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内部控制理论和实务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使其在实务操作中有很大的模糊空间。本文依次围绕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过程及方法问题就职业判断的应用展开了相关探讨。
关键词: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方法;定量方法
1 认定过程: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对于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过程,笔者认为,可以依次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1 理清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按照规范原文定义,“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存在漏洞,不能有效防范错误与舞弊,或者内部控制的运行存在弱点和偏差,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的情形。”按照缺陷的成因和来源,它可以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照内部控制范围的分类,它可以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严重程度的大小,它可细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由于其定义的直观性,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在企业中很容易被区分,本文不再讨论。本文关注的重点是后两种分类方法,即缺陷按内部控制范围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的方法。
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范围,这是我国不同于美日等国的创新部分。我国的定义不仅涵盖了国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也涵盖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具体来讲,后者是指资产安全目标、合规目标、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
关于严重程度,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而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概念均由此衍生。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其中的“可能”和“严重”两个字眼,因为对其理解的不准确将直接导致对三种缺陷的认定错误。
1.2 结合企业风险评估确定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无论是我国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还是国外的内部控制相关规范,都对缺陷标准提出了一个原则性的指导,而没有进行规则性的说明。比如最早系统定义内部控制缺陷的美国的第二号审计准则(Audit standard NO.2,简称AS2)这样对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进行分类:“重要缺陷是控制缺陷,或是控制缺陷的集合,它会不利地影响公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可靠地初始化处理、授权、记录、处理或报告对外财务数据的能力,以至于大于一个极小的可能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对公司年度或期中财务报表大于不重要的错报。”“重大缺陷是重要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汇总,导致以大于一个极小的可能(more than a remote likelihood)不能防止或发现年度或期中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从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到AS2的原则性太强,缺陷定义模糊,可操作性差,因而后来被第五号审计准则(AS5,可以被看作是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参考蓝本)所替代。即使是这样,AS5和我国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也没有规则性地对内部控制缺陷标准进行规则性的说明,它只是提供了一个判断原则,这就给企业留下了一个很大的操作空间。
既然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给予了企业自身在确定内部控制缺陷中的“自由裁量权”,这就需要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在最终认定缺陷时要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征和风险偏好来综合判断,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估,并确定一个合适的缺陷标准。即,划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标准,以及划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标准。
1.3 两个途径识别企业内部控制缺陷
第一个途径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这也是日本等国内部控制审计的对象,即内部控制间接审计对象。企业评价人员可以借助询问、观察、检查等方法来识别内部控制在设计和运行中的缺陷。随着财务信息化的开展,很多大中型企业都已形成了自己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控制评价工作由于它的应用得到了流程化和标准化,大大增加了缺陷的识别效率。
第二个途径是内部控制审计。这是指由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且这个工作可以与财务报表审计同时进行,即整合审计,因而评价工作将会更为专业和高效。即使是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也被鼓励适度运用相关人员的工作以减少成本,当然也包括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人员的工作。
所以,无论是从企业的自身成长来说还是缺陷的识别效率来说,在内部控制缺陷识别的过程中,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过程是必要的。
1.4 最终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结合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情况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标准后,由此再对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认定。这一过程中可以先根据内部控制范围的不同,将缺陷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然后根据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程度利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进行分级认定,分别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2 认定方法: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结合
2.1 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是否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我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不同于美日等国之处的地方之一就是还要求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这就需要对是否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有一个准确的把握。
按照定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即指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对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被定义为不能合理保证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缺陷,这主要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和合规目标。
它们的区别可以简单概括为是对财务报告可靠性施加直接影响还是间接影响。当然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并不总是泾渭分明的,复杂情况下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既有直接影响又有间接影响,正确区分两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内部控制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在实务中可以以列表方式表现出来,供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选择,并且该表最好按照内部控制的五要素进行列示;同时也要增加分类的层次,如采用重大缺陷二级分类和三级分类的方式,提高缺陷认定的精度。
2.2 采用定性方法和定量方法衡量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程度
在实务中,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都可以采用定性方法,而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还可以采用定量方法。
2.2.1 定性方法适宜同时衡量两种内部控制缺陷
定性方法衡量的是内部控制缺陷的性质,反应了内部控制缺陷负面影响的方向,它可以根据关键控制点或者内部控制缺陷的迹象来进行运用,比较常见的分类方法是根据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来把内部控制缺陷迹象分为五个大类。
定性方法可以同时用于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这里以重大缺陷为例。在衡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可以定性分析企业存在的这几种迹象:
①控制环境无效,如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任何程度的集体舞弊;
②财务报告发生重述(不包括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重述);
③内部控制在运行中未发现财务报告错报,但注册会计师财务报告实际发生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再比如,衡量企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可以定性分析企业存在的这几种迹象:
①国有企业缺乏“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
②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决策失误;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造成环境污染和违反安全生产法;
④负面媒体新闻的出现;
⑤重要业务控制缺乏或失效;
⑥企业重要管理人才或技术人才的流失;
⑦值得关注的控制缺陷未得到整改。
2.2.2 定量方法适宜衡量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相对于定性方法,定量方法衡量的是内部控制缺陷的负面影响数量,而它又可以细分为“绝对金额法”和“相对比例法”。
所谓“绝对金额法”是指直接指定一个金额作为划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临界值,或者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临界值。如一个盈利性企业A公司可以根据行业特征和企业自身特点分别设定100万元和50万元作为三种缺陷的分水岭,即财务错报大于100万元时为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小于50万元的为一般缺陷,两者之间的缺陷即为重要缺陷。这种方法操作简便,清晰易懂。
所谓“相对金额法”是指利用利润总额、总资产或者经营收入作为基准指标,再乘以一定的百分比来确定一个内部控制重要性水平,这个重要性水平即可以作为衡量不同缺陷程度的临界值。这一思路实际上借鉴了财务报表审计中重要性水平的概念。中注协2014年12月31发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8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已经指出,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通常先选定一个基准,再通过职业判断确定一个百分比,两者相乘即得到财务报表审计中的重要性水平。笔者认定这一重要性水平的思路同样可以运用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中去,“相对金额法”便由此而生。
参考文献:
[1][美]PCAOB.张宜霞译,刘玉廷主审.第5号审计准则[M].第1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2]杨有红,李宇立.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认定与报告[J].会计研究,2011(3):76-80.
[3]龙凤姣.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探讨[J].内部控制,2012(06):36-37.
[4]王惠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现状、困境及基本框架重构[J].会计研究,2011(8):61-67.
高校贫困生认定方法探讨 第4篇
关键词:大学贫困生,认定,探讨
“大学贫困学生”这个词在当今网络和电视上频频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高校贫困生之所以被人们所关注, 是因为大学生群体是中国的未来和中国的精英阶层, 这个群体的一举一动都能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贫困生的产生原因是随着高校招生培养改革才出现的, 在过去50年代到90年代初, 中国的高等教育基本上可以说是免费的, 只要考入大学, 那么国家就包干你的一切费用,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逐年扩大, 中国的大学招生人数一年上一个台阶, 截止2012年, 招生规模接近700万。在这么庞大的大学生群体中, 大约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贫困大学生。他们或来自贫穷的乡村, 或来自城市失业家庭, 或因家庭变故导致经济困难。国家为此提出不让一位大学生因为贫穷而失学的口号, 从而相继在大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 奖学金等一系列的资助措施, 这些措施使得一大批贫困大学生因此而修完大学, 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人才。为了确保国家的资助落到实处, 首先高校就是要确保受资助的每一个人都是最需要帮助的, 这其中首要的工作就是认定贫困生工作。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
由于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在沿海地区, 相对来说贫困学生比例低于内陆省份的大学, 因此, 如何来界定是否是贫困大学生, 各地区的标准方法都不同。普遍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方法:
1、必须出具当地政府或者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这个材料通常由村委会或者街道社区出具证明后, 加盖县级政府或民政部门的公章。
2、每年一次的申报。
通常在每年秋季开学后, 由同学个人提供当地政府的证明材料和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进行申请认定。
3、由学校认定小组进行评议认定后, 最终确定贫困生资格。
二、认定主要出现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的基础就是由当定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但是由于相关的认定材料通常由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到学生手中, 很多家境困难的学生看见认定材料后, 不清楚或者忽略了这个材料, 结果在新生入学报到时, 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明, 从而影响了其贫困生身份的认定和后续相关资助的发放。
2、贫困生认定材料要求必须加盖当地村委会或者街道办的公章和相关贫困说明材料
在中国广大的地区, 由于人情世故复杂, 当地政府通常对此类申请把关不严格, 甚至是有求必应, 造成一部分家庭经济不怎么困难的学生也能开到相关的贫困证明, 从而进校后获取了贫困生资格, 以至于日后享受到了本应该给予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3、材料齐全的申请可以进入到民主评议阶段
通常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者班主任老师任组长, 另外加上一部分班级同学参加, 看似非常公平公正的评议小组也存在一些缺陷。比如由于是新生, 老师和同学相互之间都不甚了解, 评议结果往往看重材料。同时, 同学之间在评议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人情分, 往往投票给要好的同学, 这也导致了评议出现不公正。
4、证明材料虽然内容全面, 但是对于学生的贫困度却没有一
个直观的反映
证明材料通常内容包括了家庭经济收入, 家庭受灾情况, 家庭成员健康程度, 家庭状况是否是孤残低保等情况, 这些都能反映家庭的经济状况, 但是对于这些状况如何来衡量其贫困程度却是一大难题。因此在新生入学后的评定过程中, 往往采取按投票高低来确定贫困生资格, 按照分数打分来确定贫困生资格等两种办法。
5、对于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复查力度不够
现在高校贫困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高达百分之三十到四十, 也就是说3万人规模的大学, 贫困生人数大约就有1万人, 在这么庞大的数字下, 对于贫困生的一一复查就显得很困难。通常只能信件或者电话进行核实, 或者通过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来进行核实, 这些方式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准确和遗漏。
三、贫困生认定改进措施
1、从政府层面完善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不仅仅是高校的责任, 同时也是社会和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 因此首先就要在政府层面上把好第一关。比如家庭经济状况的各类表格和资料的审核要严格把关, 如在乡镇政府建立专人负责, 实行实名制度, 做到谁审核谁把关, 实行责任倒追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在初审阶段杜绝一些想蒙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消其念头。
2、加强诚信宣传
诚信是一个人和国家做人立国的根本, 如果全社会都树立起良好的诚信意识, 那么就能杜绝歪风邪气。因此, 在学校的教育过程中就要从小培养学生的诚信观念, 让每个学生都明白如果丧失诚信, 那么即便你暂时获取了一些个人利益, 那也是不可能长久的。其次要对缺乏诚信的行为给予更严格的惩罚, 让缺失诚信的成本高昂, 这样也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不诚信的现象。
3、改变贫困生资助的方式
贫困生认定之所以会有许多人想蒙混进来, 其中最根本的就是一旦认定为贫困生, 国家将给予大额的资助, 而且这个资助几乎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所以改变现有的资助方式, 能够有效的避免贫困生的认定难题。比如将贫困生的认定与其学习成绩挂钩, 实行奖助一体式。这不但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学习, 也可以使得家境困难的学生在获得资助的同时, 提高了其自身的学业。另外就是将贫困生资助与其它社会公益服务结合。比如获得资助的学生要参加多少工作日的社会公益活动, 否则就不能获取资助, 这样既能够培养学生的良好社会回报意识, 又能杜绝一些怕吃苦, 只想凭借一纸证明就骗钱资助的行为。
参考文献
[1]申静, 王华彪.高校贫困生认定的困境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2 (9) .
[2]田芳.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难点探析[J].学理论, 2013 (3) .
知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填写方法 第5篇
一、封面
1、申请认定商标:填写申请知名商标的商标名。
2、申请人:填写申请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申请日期:申请的实际时间。
二、表一
1、企业名称: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3、通讯地址: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4、邮政编码: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5、企业类型: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6、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万元):根据营业执照填写。
7、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8、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情况:按注册证注册事项填写。
8.1、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证书上的商标名称。
8.2、注册证号:商标注册证书上的证号填写。
8.4、注册类别:根据商标注册证书上类别填写。“第**类”。
8.4、注册日期:根据商标注册证书上日期填写。20**年**月**日。
8.5、注册人名义:根据商标注册证书上名称填写。公司全称。
8.6、注册人地址:根据商标注册证书上地址填写。
8.7、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根据商标证书上规定的项目填写。
8.8、注册商标图样6cm×6cm:对商标证书上的商标图形进行扫描剪切粘贴。或粘贴商标实物图标。注意图形或实物大小。
9、该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9.1、最早使用时间:使用该商标的最早日期。
9.2、连续使用时间:申报时商标注册必须达三年以上。“**年”。
9.3、实际使用的主要商品(服务):主要商品(产品)名称。
9.4、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6cm×6cm:对商标证书上的商标图形进行扫描剪切粘贴。或粘贴商标实物图标。注意图形或实物大小。
三、表二
1、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1.1、中国。
1.1.1、国家或地区:中国。国内注册商标数多的,按省、市、自治区多行填列。
1.1.2、申请时间:早于注册时间。
1.1.3、注册时间:获得注册证书的时间。
1.1.4、注册类别:根据商标注册证书上情况填写。“第**类”。
1.1.5、注册证号:商标注册证书上的证号。
1.2、外国。有只填,多个国家的,多行填列。没有不填。
2、国内注册商标总数:个数。
3、国外注册商标总数:个数。
四、表三
申请认定**市知名商标的理由(简要说明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保护记录)。
1、“***”商标注册使用已期满三年。
2、“***”注册商标主要用于***商品,目前在本地市场占有率达**%;在消费者中信誉非常好。
3、“***”商标商品(产品)在本地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4、商标曾被假冒、侵权。近年来,随着 “**”牌***商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上升,一些不法企业用劣质的产品冒充“***”牌***商品,严重的损害了“***”牌***商品在消费群体中的信誉,企业也蒙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
5、企业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较强,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具有较完善的内部商标管理制度。
6、企业为了拓展市场,投入了**万元的广告宣传费用。广告费用在目标市场的投入能适应企业营销的需要,对刺激需求、拓展市场效果好。
7、“***”商标商品(产品)为国家作了贡献,目前年纳税额已达***万元。
五、表四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服务)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不包括本企业使用其它商标的商品(服务)的经济指标]。
1、项目:20**年。向后连续二年的填写方法与下面一样。
2、年产量(件):销售额除以平均单价。
3、年销量(万元):略小于利润表主营业务收入数值。
4、销售额。
4.1、销售额(营业额)(万元):同于年销量(万元)。
4.2、其中:出口额(万元):有就填、没有不填。
5、利润(万元):略小于利润表本年利润数值。
6、纳税额(万元):与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一致。
7、销售区域。
7.1、国内。
7.1.1、总数:不少于10个。
7.1.2、地级市名称:列出10个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地级市。要求分布面要广。地级市名称与提供的销售凭证复印件上面一致。
7.2、境外。有就填。无出口的不填。
六、表五
该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不包括本企业使用其它商标的商品(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
1、广告投入(万元)
20**年合计:与申请报告中一致。向后连续二年的填写方法与下面一样。
2、主要发布媒体。
2.1、国家级媒体:与广告费票据复印件名称一致。
2.2、省级媒体(网络媒体视同省级媒体):与广告费票据复印件名称一致。
2.3、市级媒体(展销会、户外广告视同市级媒体):与广告费票据复印件名称一致。
3、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3.1、国家级:与提供的信誉与获奖复印件一致。
3.2、省 级:与提供的信誉与获奖复印件一致。
3.3、市、县级:与提供的信誉与获奖复印件一致。
七、表六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情况。
1.1、执行标准:与提供的执行标准文书复印件一致。
1.2、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方式:“三包”方式。
1.3、用户投诉:如有只填,没有可不填。
2、该商标历年认定记录。
2.1、驰名商标:应该没有。知名商标是市级、著名商标是省级、驰名商标是国家级。或再已先申请的也有可能。
2.2、省著名商标:应该没有。或再已先申请的也有可能。
2.3、市知名商标:没有。因目前正在申请。
3、企业商标管理机构名称:申请知名商标的企业其商标管理部门的名称。与提供的商标管理机构证明一致。
4、其它情况:需要说明的就填。
5、承诺:申请人填写表中的内容以及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名:法定代表签字加盖公司章。
八、表七
1、基层工商所(分局)意见:基层工商所(分局)填写推荐意见。
2、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意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实际考察审核。
认定方法 第6篇
关键词 人口结构;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农村;认定体系;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4-0-04
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农村中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农村劳动者。为充分了解重庆市农村人力资源现状,合理制定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在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力、工作业绩等要素的前提下,就年收入情况、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思想道德、生产规模或产业规模等指标在农村实用人才认定中的重要性和最低标准,在全市6个区县的24个村社展开问卷调研。并结合文献资料法、对比分析法等方法,对农村实用人才认定标准进行了探讨。共发放了调研问卷1 442份,有效回收问卷1 310份,调研问卷有效率90.85%。
1 调研情况数据分析
1.1 实用人才基本素质分析
在回收的1 310份有效问卷中,认为思想觉悟高、法律道德意识强、为人诚信为重要认定指标者1 024人,认为职业素养高、具有示范带动性、群众认可度高为重要认定指标者960人,认为专业技能高、通过专业技能考试并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证书为重要认定指标者889人,认为文化程度为重要认定指标者849人,认为生产规模为重要认定指标者634人,分占调研人数的78.17%、73.28%、67.86%、64.81%和48.40%。生产规模不被多数人认可,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重庆市农村当前务农多以老弱病残为主,且重庆市地形结构不能发展大规模种植为主有关。
1.2 农村实用人才具体评定标准分析
1.2.1 年收入标准的认定
基于重庆市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 800元,以1万元为最低基准调研收入标准。在反馈的1 310份问卷中,收入标准有效问卷845份,其中,认为理想收入1万左右者4人,2万元左右者20人,3万元左右者223人,4万元者153人,5万元者172人,5万元以上者273人,分占统计人数的0.47%、2.37%、26.39%、18.11%、20.35%和32.31%。根据本次调研结果,结合其他省、直辖市和部分地级市、区农村实用人才的年收入认定标准,拟定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年最低收入标准应为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或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1.2.2 文化程度的基本要求
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依靠科技的进步,文化程度较低,掌握新技术、学习新知识就会存在较大难度,必然会阻碍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本研究以初中文化程度为最低要求,分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3个层次调研,收集有效问卷792份,认为农村实用人才至少应具备初中文化者141人,高中文化者386人,大专及以上者265人,分占调查人数的17.80%、48.74和33.46%。根据本次调研,结合其他省市文化程度界定标准,可初步拟定重庆市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应至少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1.2.3 产业规模的确定
产业规模主要针对生产型人才,考虑到重庆市地形结构、农村现状及产业发展模式等因素,以规模为当地人均种养规模的2倍、3倍、4倍、5倍及5倍以上来界定最低标准,收集有效问卷663份,其中至少2倍者157人、3倍者211人、4倍者72人、5倍及以上者223人,分占统计人数的23.68%、31.83%、10.86%、33.63%,鉴于不同产业经济效益存在差异性,初步拟定产业规模应至少为当地从事该产业的人均生产规模的3~5倍以上(特色产业或效益农业应为当地从事该产业的人均规模的3倍以上,大宗粮食作物应为当地从事该产业的人均规模的5倍以上)。
2 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界定标准
农村实用人才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在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本次调研基础上,结合其他省市认定标准和重庆市各业务处、站意见,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原则上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农村实用人才。
2.1 生产型人才
2.1.1 种植能手
市级种植能手粮食作物规模为3.3 hm2以上,经济作物(含蔬菜类、水果、茶叶、蚕桑、药材及烤烟等)规模为2 hm2以上。区县级种植能手至少应满足以下2个标准:①种植规模或总产量是当地该行业人均种植规模的5倍以上;或单位面积收益明显高于本地平均水平3倍以上;②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或接近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2.1.2 养殖能手
市级养殖能手最低标准:猪存栏50头,奶牛存栏5头,肉牛年出栏10头,羊存栏30只,蛋鸡存栏500只,肉鸡存栏2 000只,兔2 000只,水产2 hm2以上,其他特种养殖规模应为当地从事该行业人均规模的5倍以上。区县级养殖能手:①养殖规模是本地劳动力同类养殖平均规模的5倍以上;②本人年纯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
2.1.3 加工能手
主要是指以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业主。市级加工能手要求雇工5人以上,年产值30万元以上;区县级加工能手年纯收入是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endprint
2.1.4 捕捞能手
应满足以下标准:①是主要投资者或经营业主;②带领3名以上的劳动力;③其船只单位动力经济效益明显高于本地其他船只。市级捕捞能手年纯收入为10万元以上,区县级捕捞能手年收入是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2.2 经营型人才
主要包括在农村开办农业企业、非农企业经营的投资者或经营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者、农村经纪人4类。
2.2.1 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市级农企经营管理人才要求雇工5人以上,稳定经营3年以上,年产值50万元以上。区县级农企经营管理人才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含3倍)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2.2 农村开办企业的非农业经营人才
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及其他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经营者。市级经营型人才最低标准为:雇工5人以上,稳定经营3年以上,年产值50万元以上。区县级农村经纪人通过经纪活动实现的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含3倍)或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2.3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组织者
要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理、监事长以上成员。领办或创办的合作社在当地应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社员不少于10人,市级领办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区县级领办人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含3倍)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2.4 农村经纪人
指专业从事提供产品供求信息、传播科技信息、贩销农产品等各种中介服务活动,有益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农村劳动者。市级农村经纪人要求年营业额50万元以上。区县级农村经纪人通过经纪活动实现的年人均纯收入是当地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含3倍)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3 科技服务型人才
主要是指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达到一定规模以上(10人以上)的各类村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具体包括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及农村能源工作人员等。市级人才年纯收入在10万元以上,区县级人才年均纯收入是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含3倍)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4 技能带动型人才(能工巧匠)
在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技能或特长,在自身获得一定经济收入的同时,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具体包括农机具耕种维修工、铁匠、木匠、泥匠、篾匠、漆匠、驾驶员、电工、家电维修者、理发师及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市级类标准为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区县级类标准为年收入是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倍以上或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2.5 社会服务型人才
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当地最高水准的民间艺术家、手工艺人,通过本人的特殊技能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包括乡村文体艺术人才和乡村社会工作人员。市级社会服务型人才要求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区县级社会服务型人才标准年收入是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3倍以上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
3 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的构建设置
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遵守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创新的基本思路与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社会为主体,采取灵活多样的适合农村实际的评价方法和评价周期,在“考”、“议”、“评”、“查”的基础上,使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农村提供永久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评价主体的设立
3.1.1 评价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目前农村实用人才现状,可组建市级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导委员会,并成立由农村实用人才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的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三级评审委员会。市级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面规划、标准制定及监督、指导县区级评价机构和专业委员会的评价工作。区(县)级专业评价委员会根据农村实用人才评估标准,主要负责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资格、条件审查,对审查合格者的区县级农村实用人才发放资格证书和上报县区主管部门备案;市级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市级农村实用人才人员信息进行审查,合格者发放资格证书并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3.1.2 参评人员选择
参评人员由各级评价委员会选择和确认,原则上必须具备相关评定行业中级以上职称,还要有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要建立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评价人员信息库,并按一定的标准能进能出,保持评价人员队伍水平的动态平衡,评价期间随机抽取评价人员,以保证评价客观公正。
3.1.3 受评对象的界定
农村实用人才受评对象由原来的农业、农民、土专家及田秀才,扩大到包括返乡农村任职、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村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民营企业、农村工业、商业、服务业及建筑业等行业中从事经济和管理工作的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及由国营企事业单位退休受聘在以上各业工作的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
评价流程的环节设置和规范
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由各级评审委员会按照农村实用人才界定标准,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每年均选拔1次,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3.2.1 申报
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评议推荐农村实用人才候选人,撰写事迹材料,提供相关成果资料和业绩证明,报所在乡镇政府评审委员会。
3.2.2 初审
乡镇政府评审委员会从个人素质、技能、工作实绩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材料,报区、县评审委员会。endprint
3.2.3 评审
区县级农村实用人才由区、县评审委员会评审、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区、县主管部门确定具体人选。市级农村实用人才在县区级农村实用人才中选拔,由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向市评审委员会申报,由市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市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具体人选。
3.2.4 公示
对评审合格的农村实用人才人选在相关区(县)、乡(镇)公示7 d后,由各区(县)人事、农业部门收集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经区、县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审定,报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市级农村实用人才由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报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
3.颁证管理
由市级人事、农业部门对确定的农村实用人才颁发《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证书,纳入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管理范围,并根据相关文件享受倾斜政策和激励措施。
在具体评审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个人申报、群众评议、单位推荐、专家评议、组织审定、社会公示及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证书等程序逐一进行,缺一不可。同时,在评审过程中,坚持“注重思想道德,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际技能和绩效”的原则,不断创新优化评价指标,对少数确有特殊专长和有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和工作年限的限制,破格评审、认定。
4 亟待解决的配套政策和建议
农村实用人才评定体系的构建,可为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和认定提供体系保障,但仍需国家、省市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才能促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1 加强立法保障
理顺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人员范围、职称待遇及扶持政策等问题并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完善保护农村实用人才和用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法制环境。
4.2 完善扶持政策
要因势利导,加快制定适应重庆市市情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成长的激励政策。县、乡政府要为各类认定后农村实用人才提供资金扶持,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除了加大精神和物质奖励外,政府部门应给予制度上的认可,如优先选任村干部或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育,优先承包农村土地资源,优先获得农业开发项目、农业贷款、技术资料、良种和先进农机器具设备等,优先享受技术推广、新品种试验、技术帮扶等扶持政策,使农村实用人才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4.3 加大表彰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建立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机制的意义、成果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做出的贡献,对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及时进行表彰。对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当地政府可给予一定补贴或奖励。
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探讨 第7篇
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与认定是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关键, 国内外学者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关注逐渐加深, 目前国内外学者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特征、企业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内部控制缺陷的市场反应等几个方面。
Doyle, Ge和Mcvay发现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具有规模小、成立时间短等特征。徐虹、林钟高分析认为, 信任水平和组织结构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选择确定具有重要影响。方红星、金玉娜证实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够抑制公司的会计选择盈余和真实活动盈余。张继勋等研究发现, 上市公司详细披露内部控制, 能明显降低投资者感知的重大错报风险, 提高投资者投资的可能性。Kim Ittonen研究发现投资者对审计师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的反应取决于管理层之前披露的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一致。
以上研究使我们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的特征及内部控制缺陷的影响因素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但是, 纵观以上研究, 忽略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问题, 以上的研究均是基于公司管理当局能够识别和认定内部控制缺陷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的。实际上, 在我国,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仍是一大难题。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加以区分。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此可以看出本文提出的是公司整体层面的内部控制缺陷。但是, 却并没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加以区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由于控制目标、控制方法及应对措施不同, 其控制缺陷的认定必然大不相同, 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分。
(二) 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的认定模糊。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十七条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重大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 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 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将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但其对缺陷的定义却十分模糊, 缺乏可操作性。首先, 对重大缺陷来说, 多大程度的偏离才能称得上“严重偏离”?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才能称之为“偏离控制目标”?多大的概率才认为是“可能”导致偏离控制目标?其次, 对于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采用“低于重大缺陷”和“其他缺陷”等笼统的字眼来定义, 但由于重大缺陷的范围尚未划分清楚,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划分更无从说起。此外, 对于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及如何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内控缺陷, 也并无具体的规定。而是含糊的指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 由企业根据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这种含糊的规定加之企业缺乏先例可循, 直接导致企业内控缺陷的认定困难和披露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存在难度。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所指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 这就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了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这对合理保证经营的效率效果、资产的完整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有重大帮助。但指引中并未对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加以定义, 并且由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不直接影响财务报表, 也没有具体的操作指南, 导致企业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难以掌控。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
(一) 区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本文将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义为“会计层面的、可以直接影响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层面内控缺陷的定义是“发生在会计层面之外的, 影响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经营效率以及间接影响财务错报的内控缺陷”。
(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和定量结合。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因其会直接导致财务报告, 仅通过定性分析是远远不够的, 应采取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标准进行认定。借鉴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确定重要性水平, 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也可以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进行。
1. 定性分析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性质。某些缺陷可能从数量方面看不重要, 但从其性质方面考虑, 却可能是重要的。因此, 评估人员应首先分析缺陷性质, 如涉及违法及舞弊行为、影响合同履行等内控缺陷。借鉴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确定标准, 笔者认为,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 应该认定为重大缺陷:控制环境无效;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缺陷;管理层一直不愿意纠正的内部控制缺陷;与高度主观判断和主观估计相关的控制缺陷。
2. 定量分析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的数量。对财务报告的内控缺陷应该用量化标准认定, 本文认为, 可以适当借鉴我国或有事项会计准则规定, 按照发生的概率对发生可能性进行划分。因此, 对于会计层面内控缺陷, “很可能”是指一项控制缺陷导致财务错报的可能性大于50%, “可能”是指一项控制缺陷导致财务错报的可能性小于或等于50%。对“导致后果”的量化,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对重要性按照税前利润、总收入、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进行量化。这些都可作为会计层面内控缺陷所导致结果的量化标准, 如一项会计控制缺陷造成公司合并税前利润错报率大于5%的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小于5%为低于重大程度的偏离控制目标。
综上所述, 本文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制定为:重大缺陷是指一项控制缺陷造成公司合并税前利润错报率大于5%且发生的可能性大于50%的内控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造成公司合并税前利润错报率小于5%且发生的可能性小于或等于50%的内控缺陷;其他情况则划分为重要缺陷。
(三)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为主。
由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不直接影响财务报表, 而是整个公司层面经营的效率效果、合法合规性等问题, 难以直接对其进行量化分析, 所以取消一般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分, 只划分重大缺陷和非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更适合采用定性的标准划分, 如关键控制点认定法, 即明确各种关键业务, 如果这些业务出现缺陷, 就可以认定为重大内控缺陷, 其他则为非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流程图
基于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应首先确定其是否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其次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认定, 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采用定性的方法认定, 具体流程图如上图。
参考文献
[1].方红星, 金玉娜.高质量内部控制能抑制管理盈余吗?——基于自愿性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经验研究[J].会计研究, 2011, (8) :53-60.
[2].张继勋, 周冉, 孙鹏.内部控制披露、审计意见、投资者的风险感知和投资决策:一项实验证据[J].会计研究, 2011, (9) :66-73.
[3].徐虹, 林钟高.信任水平、组织结构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研究[J].会计研究, 2011, (10) :49-55.
[4].Kim Ittonen, Investor reactions to disclosures of material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J].Managerial Auditing Journal.Vol.25 No.3, 2010:259-268.
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探讨 第8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缺陷认定,评价方法对策
近些年来, 随着国内三鹿奶粉、双汇火腿肠瘦肉精事件、7.23温州动车追尾事件以及温州红会内部管理严重失控事件的接连发生, 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与有效性越来越被重视, 监管部门先后于2008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政府在制度层面上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但是从制度的实践中来看, 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应用目前还处于初级的阶段。如何在自我评价中合理认定内部控制缺陷, 客观地恰当地予以披露, 就目前来说仍是一项重大的挑战。
一、内部控制缺陷的内涵
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是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核心, 内部控制缺陷可分为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或未完善造成的缺陷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缺陷这两大类, 一般前者称为设计缺陷, 后者称为运行缺陷, 这两大类缺陷都会导致了控制目标不能够按照预期实现。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与财务报告的联系可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针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而设计和实施的, 可以分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 前者目的是为了防止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后者目的在于发现已经发生的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错误和舞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财务报表中没有反映并且无法看出, 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有可能造成企业战略目标的偏离、降低企业运行效率甚至会损害社会形象。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影响对控制目标影响程度区分, 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三个级别,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被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事项的企业不能出具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找出内部控制缺陷并且针对这些缺陷进行整改。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方法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 首先要区别企业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要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还是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其次, 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以采取定量、定性或者是两者相结合的方法。
再次, 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一般采取定性分析法。
所谓的定性分析法就是从性质上进行判断缺陷的级别, 而定量分析法需要收集相关数据, 用数字来说话, 判断内部缺陷的级别企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形形式式, 具体归纳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会计人员缺乏专业的会计知识水平, 或会计人员不足, 无法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比如每月与银行对帐有出纳一人进行, 材料会计与往来会计有一个人担任, 客户信用度调查有营业部门单独进行, 供应商调查询价有采购部门单独进行, 仓库部门与采购部门有同一个人负责等等,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存在重大缺陷, 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 且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另外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 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使用程序不规范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总经理一人决定, 也可能会导致企业决策的错误或者是造成企业的违规行为的出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不到位、责任归属不明确、也可能会导致资产损失、人身伤亡, 给企业带来不良的社会形象;对外投资、项目招标等未做市场调查招标可行性研究等必要的程序, 没有规范的定价机制, 也可能导致投资失败, 发生商业贿赂等徇私舞弊的事件, 使得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失等等。这些内部控制缺陷在实际中已经给企业带来了损失, 应该根据它影响程度和潜在的危险, 进行合理的定性判断, 区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在日常管理中加以不同程度防范。
三、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存在的问题, 内控虽好, 也有局限
(一) 企业实施新的内部控制时, 管理人员本能会抵触、反对及滥用。即使具有设置良好的内部控制的书面制度与实际完全不一致。
(二) 如果企业内部不相容职务的人员相互串通作弊, 与此相关的, 内部控制就会失去作用。
(三) 如果企业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人员素质不适应岗位要求, 也会影响内部控制功能的正常发挥。
(四) 当实施某项业务的控制成本大于控制效果而产生损失时, 就没有必要设置控制环节或控制措施, 这样某些舞弊的发生就可能得不到控制。
(五) 内控一般针对经常重复发生的业务, 一旦设置就具有相对稳定性。不经常发生或未预计到的业务, 原有控制可能不适用, 特殊控制 (如实行专门的审批程序) 又可能不及时。
(六)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区分有难度。内部控制的目标是要保证企业经营时依法依规、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率的。但是却并没有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区分, 因为这两种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和方法以及应对的措施都不同, 所以其控制缺陷的认定也大不相同。
(七) 外部控制不健全也会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障碍:目前对企业的审计主要以财务报告审计为主, 尚未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 政府及其它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完善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机制缺乏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管措施。
四、如何合理避免内部控制缺陷探讨
(一) 建立并完善企业风险管理的执行和评价制度
制定具体的风险管理计划, 企业内部、外部有关部门通力合作, 贯彻执行企业风险管理决策。及时对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检查分析, 看是否遗漏风险因素, 决策是否合理, 采用措施是否恰当, 环境变化是否产生了新的风险因素。根据检查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及时补充风险管理计划, 以利于下一步风险管理的推行。
(二) 明确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制度
公司首要官员及首要财务官在季度/年度报告中保证对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程序负责, 设计必要的内部控制手段并确保其执行可使高层及时获得重要信息, 对披露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需存档, 存档描述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不可向审计委员会和外部审计人员隐瞒公司重大的内控失败和人员舞弊行为。
(三) 建立并完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
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描述他们在建立和维护一个针对财务报告职能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程序中的责任, 对财务报告系统内部控制有效性以一个公认架构进行评估, 同时要求外部审计人员对管理层评估结果进行签证, 公司要将任何一个岗位的职务、职责描述清楚, 同时上市公司要保证在对每笔交易进行财务记录,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此外, 还要指出内部控制的缺陷所在。
(四) 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制度要求
监管部门要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和披露进行完善和出台一项更加详细具体并且操作简单的实施意见, 明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格式, 对于具有重大风险的领域进行提纲列示, 并严格要求企业逐一进行披露;对重大缺陷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详细和具体的分析说明, , 要完善责任追究的各项制度等等, 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 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 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中的角色和职能
内部审计承担着企业内部活动的监督者、防错纠弊的检察员、监控企业运作和资源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 不从事具体的有关业务的活动, 这就为内部审计纵观全局, 客观评价企业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内部审计既要关注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具体风险, 还要从在全局和整体上把握部门、业务以及流程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通过分析提出合理客观建议, 帮助企业及时改善和纠正缺陷, 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作用。
五、结论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制度的出台, 如何对企业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既合理又客观的认定并合理披露, 仍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去摸索和总结。相信通过锲而不舍的探索, 一定可以缩短这一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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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方法 第9篇
目前视频产品多以压缩格式来分发和传播,因此本文将研究针对MPEG压缩视频的安全责任认定方法。在综合考虑视频编码和篡改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基于比特承诺的视频安全责任认定方法。该方法不需要对视频进行完全解压,仅提取视频中具有代表性的少量特征数据,对特征数据进行分组比特承诺。在传输时,使用基于公钥的安全传输机制,确保收发双方间安全通信,在接收方通过验证比特承诺来判定视频是否被篡改以及对篡改区域的定位。在需要进行责任认定时,发送方通过揭示比特承诺,从而实现责任认定。
1 预备知识
1.1 MPEG编码简介
视频具有明显的语义结构特征,MPEG标准中使用了分层的语法结构来描述视频信息。在MPEG压缩编码中,视频被分为6层,分别是视频序列层、图像组层、图像层、条带层、宏块层和块层[4]。顶层是视频序列层;每个视频序列又可分为多个图像组GoP;每个GoP由多个I帧、P帧或B帧组成,1个典型的GoP由12帧组成,其排列顺序为IBBPBBPBBPBBP[5];每个帧内又分为多个条带,每个条带由多个1616大小的宏块组成;宏块由多个88大小的亮度、色度块组成。
1.2 视频篡改简介
视频篡改主要是指借助某些视频编辑软件,对视频格式、内容等进行修改,导致其原始信息完整性、真实性被破坏[6]。随着网络和各种视频编辑软件的迅速发展,视频的篡改越来越容易。同时,视频篡改[7]的方式也有很多,Yin在文献[8]中进行了分类:时间域篡改和空间域篡改,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在现实中,篡改往往是一个视频中持续的事件,由于视频帧的播放速度很快,每秒约30帧,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有效的篡改至少要达到15帧以上[9]。
1.3 比特承诺简介
比特承诺是密码学的重要基础协议,其基本思想如下:发送者Alice向接受者Bob承诺一个比特值t,要求在第一阶段,Alice向Bob承诺这个比特t,但是Bob无法知道t的信息;在第二阶段即揭示阶段,Alice向Bob证实其在第一阶段承诺的确实是t,但是Alice无法欺骗Bob,即在第二阶段,不能对t进行修改[10]。一个比特承诺方案必须具备正确性、保密性和不可悔性。比特承诺协议可以采用哈希函数来实现,哈希函数可将任意长度的输入消息压缩为某一固定长度的消息摘要的函数[10]。
2 安全责任认定基本原理
2.1 特征提取方法
对于一段视频来说,提取哪些信息作为其特征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般视频特征提取的原则:1)代表性,即能很好地代表视频的视觉内容,且数据量尽可能地小。2)敏感性,即这些特征能对于一些非法操作十分敏感。要想设计一个好的视频特征提取方法,就必须综合考虑视频编码特征和视频篡改特征。
由MPEG视频编码标准可以知道,MPEG视频序列由若干GoP组成[11],每个GoP的基础帧是I帧,其中I帧编码方式采用帧内编码,包含了整个GoP的主体信息,而P帧和B帧图像的重建也离不开I帧数据,所以一般不能够直接在视频压缩流中跳过或删除I帧。因此,在特征提取时,I帧可以很好地代表一段GoP的特征。
根据文献[4,12]的研究表明,MPEG在对I帧进行编码时,使用了基于块的DCT变换。88的图像块在进行DCT变换后,形成一个88系数矩阵,其中DC系数是这88图像块采样信息的平均值,包含了图像块能量的主要部分[13]。在MPEG视频编码中,每一个条带的Y,U,V分量各自的88块中的DC系数之间采用差分编码,所以修改一个条带中的一个分量,那么此条带中后续分量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一帧信息中,每个条带的最后一块DC系数,能够很好地代表一个条块的信息。此外,人眼对亮度信号比较敏感,同时根据普通图像特点,在一个场景内,色度总是基本一致且单一的,因此在特征提取仅仅提取亮度分量数据。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对视频进行时间维和空间维的提取处理。在时间维,根据篡改的持续性特征,在对I帧提取时,可以进行跳帧处理;在空间维,只需提取每个条带的最后一个块DC系数的亮度分量。采用这种方式,只需要部分解码就可获得提取数据,同时提取的数据量极少,且具有很好的代表性,能够抵抗常见攻击。特征提取方法如下。
2.1.1 视频I帧分组
设视频序列中所有的I帧集合表示为:I={I0,I1,I2,I3,,It},其中t为视频中所有I帧的总数。为了能够对视频进行篡改定位,本文将视频I帧进行分组。设视频I帧分组大小用GT表示,用Ic表示当前帧,其中c为当前帧帧序号,c∈[0,t],则当前帧Ic所属的分组号Gid可表示为:Gid=c/GT,总的分组数为:TGid=t/GT。
2.1.2 选取I帧
由于视频播放速度较快,且一个有效的篡改要持续0.5 s以上,才能被人眼捕获。因此,只需要在一定间隔控制下选取部分I帧,尽可能地减少数据量。设采样的最大间隔用X位表示,则选取两帧间最大距离Dmax=2X。若随机序列R={ri|ri=Random(Dmax),i=0,1,2,3},其中Random(Dmax)用于生成不大于Dmax的自然数序列。为了增加随机数序列的安全性,本文采用Logistic映射产生随机数序列。
混沌现象是在非线性动力系统中出现的确定性的、类似随机的过程。一类非常简单却被广泛研究的动力系统是Logistic映射[14]。
1)Logistic映射的形式及特征
Logistic映射的数学形式如下
XK+1=μXK(1-XK)(1)
式中:混沌域为(0,1),0μ4称为分支参数,XK∈(0,1)。混沌动力系统的研究工作指出,当μ在3.569 945 6和4之间选取一个值,Logistic映射工作处于混沌态。也就是说,由初始条件X0在Logistic映射的作用下所产生的序列{Xk;k=0,1,2,3}是非周期的、不收敛的,并对初始值非常敏感。
2)将Logistic映射值转化为二值序列
将Logistic生成的混沌值序列{Xk;k=0,1,2,3}代入下面的阈值函数τ(x)
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二值混沌序列
S={ki|ki=τ(xi),i=1,2,3,}(3)
将这个二值序列按照X位从左到右进行切割,形成随机序列R={r0,r1,,rn},则当前第k个选取的帧序号。
2.1.3 提取DC系数
在MPEG解码时,先找到图像组头的视频序列中的标志和固定的起始码,定位到I帧的位置,只有选取的I帧才被解码,其余的帧均不解码,对于选取的I帧提取其每个条带中最后一个块的Y分量DC系数。设I帧中有ST个条带,则提取出的信息为
DCYc={DCYc1,DCYc2,DCYc3,,DCYST}(4)
表示当前帧Ic中所提取的所有特征信息的集合,将这些信息按顺序进行级联,形成帧Ic的特征值Fc=DCYc1‖DCYc2‖DCYc3,,‖DCYST,其中“‖”表示信息级联。图1描述了特征提取的流程。
2.1.4 合并组特征
将处于同组Gid的特征数据进行组合
式中:a是提取的I帧序号;Π代表某种组合操作。以此类推,得到所有分组的特征信息集合{FGid,其中Gid=0,1,2,,TGid}。
2.2 比特承诺方法
若S代表承诺人,R代表被承诺人,m是需要承诺的明文数据,消息传递过程如下:S使用哈希函数h=H(m)计算出消息m的密文,并将结果发给被承诺人R。在验证的时候,S将明文m’发送给R,然后R重新计算h’=H(m’),若h’=h,则m=m’,则R相信S之前对m做出的承诺。
在本文中,明文数据是FGid集合,对每个分组计算hGid=H(FGid),有TGid个分组,则通过上述方法可以得到一段视频m的TGid个特征组比特承诺值序列
{hGid,其中Gid=0,1,2,,TGid}(6)
2.3 安全传输和责任认定方法
发送方S选择一组特征提取参数
A={GTA,XA,X0A}(7)
式中:GTA表示采样分组大小;XA表示采样帧间隔比特数;X0A则表示混沌序列初值。发送方S采用A组参数对视频m进行特征提取和比特承诺,得到承诺结果
式中:TGid为分组的数目;hi表示第i分组的比特承诺值。
发送方S和接收方R协商一个非对称加密算法E,各自产生一对公私钥,其中S的公私钥为(pkS,skS),R的公私钥为(pkR,skR),相互公开公钥,并保留私钥。
1)安全传输方法
S:S使用R的公钥pkR加密A组参数E(A,pkR),使用其私钥skS加密HAm,并将这两个密文连同视频m发送给R。
R:R收到消息后,采用私钥skR解密获得A组参数,使用S的公钥pkS解密获得分组比特承诺HAm。整个传输过程如图2所示。R采用A组参数对视频m进行同样的特征提取和比特承诺计算,得比特承诺HAm’。R验证HAm’与HAm中各个分组的比特承诺值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则返回不同的组编号,如果相同则返回验证成功标识,完成视频安全传输。
分析上述传输验证过程,可知其具有以下特性:发送的不可抵赖性、接受的不可否认性、非法用户的不可接受性、接受信息的内容完整性保护。
2)责任认定方法
责任认定是基于上述安全传输和比特承诺协议的特性实现的。由于收发双方在上一步都确定正确地完成了视频内容的安全传输。那么在出现非法视频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视频m本身是非法的和R对视频m进行了恶意篡改。对于这两种情况,可以做如下鉴别:首先,R出示HAm(HAm使用S的私钥进行加密的,R无法进行伪造),S出示其私钥,进行解密HAm,证明是自己所发送的HAm。对非法视频m’进行按照S提供的参数重新进行计算,若计算的HAm’=HAm,视频m是S所发送的视频,责任方为S;若不等,则说明R对视频进行篡改,责任方为R。通过这种方式还可以进一步定位到发生R发生视频篡改的区域。
3 实验与结果分析
为了检测本文提出算法的效果,在VC++平台下进行仿真实验,在测试模型中,考虑到取材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分别从电影、广告、新闻、体育比赛中选取了4段视频流,视频中I帧的数目从1 000~5 000帧不等,实验结果如表1所示。表中对4段不同类型、不同I帧数目的视频节目,选择了不同的提取参数,采用视频编辑软件对视频做了不同程度的篡改,其中电影节目篡改了两个区域,广告节目篡改了一个区域,新闻节目虽然篡改了两个区域,但是都处于同一分组中,对体育节目没有篡改,则没有检测出篡改。实验结果表明,当视频中有恶意的篡改发生时,该方法能够很好地发现并定位篡改区域。
本文方法在特征提取时,随机选取I帧,进一步提取每个I帧中条块最后一块DC系数亮度分量,不需要完全解压,提取效率高,数据量少,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对提取的特征进行分组,对分组的特征值进行比特承诺,从而能以较少的计算量和传输量达到较高的安全性,同时在发生篡改时能够定位篡改区域;基于比特承诺的单向性和公钥加密算法的安全性保证了传输的安全可靠,为进一步的责任认定奠定了基础;在发生纠纷时,通过出示承诺等相关信息,快速确定责任方。
4 小结
对于视频内容安全责任认定,需要考虑到视频编码和篡改特征,并需要在计算复杂度、特征提取速度和确定代表视频内容的精度上进行折中,选取合乎应用的视频内容特征。本文方法提取的特征量小,且极具代表性。进一步,对这些特征量采用分组比特承诺,通过收发双方在公钥加密算法的基础上完成秘密通信,在接收方验证分组比特承诺,不仅能判断视频是否遭受篡改,同时能定位篡改发生的区域。在责任认定时,通过对先前的承诺的揭示,能够在收发两方中进行责任认定。实验结果表明,本文算法具有良好的安全性、鲁棒性和灵活性,是对视频安全传输责任认定的有益探索。
摘要:为了保证视频内容在公开网络中的安全传输和责任认定,在充分考虑视频编码和篡改特征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视频特征提取方法,并对特征提取数据进行比特承诺。通过验证比特承诺数据来判断视频是否被篡改,以及确定篡改发生的区域;在发生非法视频传播时,发送方通过揭示承诺,实现责任认定。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计算复杂度小,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研究 第10篇
1、评定工作准备不足, 评定方法单一、以偏概全。部分高校注重单一评定的方法, 以为唯一的某一方面为评定标准, 比如家庭的户籍、居住地等。这种方法太过死板单一, 会直接导致评判结果的偏差和分配不合理的结果。
2、评定标准不合理, 流程不规范。由于没有统一的标准, 同时缺少同学的参与, 实际评定过程中往往不能进行充分讨论, 常常出现大家的意见被个别人所左右的情况。根据在上海财经大学调研显示, 对于问题 “你所在班级得到国家、学校资助的同学, 其家庭经济情况确实是存在困难”的回答, “不同意”和 “很不同意”此说法的学生占被调查学生人数的10% 。而对于问题 “你所在班级有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同学, 都得到了国家、学校的资助” 回答, “不同意”和 “很不同意”此说法的学生占被调查学生人数的9.3% 。可见, 确实有部分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没有获得资助, 而不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却获得了资助。结果是一方面造成资助面扩大, 稀缺的资助资源更加紧张, 另一方面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挤占了有限的资金, 损害了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利, 降低了资助的效益。
3、学生思想存在问题。有的同学为了能拿到助学金伪造贫困证明, 因为高校学生家庭贫困的判定方法存在的弊端, 所以让某些学生钻了这个漏洞。学生因一己之欲丧失了诚信, 加大了评定工作的难度。
针对现阶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方法目前存在的弊端, 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家庭户口和生源地确认法, 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监督力度。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 特别是高校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有较大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家也不断地加大了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和范围。但是由于国内没有统一贫困生认定标准, 各高校实行的方法也不尽相同, 绝大数的评定还停留在主管判断为主的层次上, 因此出现了认定成本较高、实施过程中侵犯学生隐私等问题。普遍缺乏科学性和缺乏相应的原则。所以, 加强各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检查力度对于高校学生生源地的真实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同时也能大大节约成本和时间。
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
对于学生家庭情况的真实掌握一直是高校老师的难题。学生一旦进入大学以后, 随着年纪的增长和思想上的日益成熟。在学习上, 思想上越来越不想与别人沟通, 感觉别人不了解自己。在面对各种迎面而来的问题时, 多数选择为自我承受, 不愿意与家人朋友沟通。表面上是成熟、有思想, 独立承担问题责任, 但是实际上, 对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非常不利, 不利于老师及时的掌握学生的真实信息, 从而导致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上述, 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民主评议小组, 并通过申请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学校当中的消费情况为辅助依据对其进行评估和判定是非常必要的, 也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中之重。
三、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诚信教育。
大学期间, 是高校学生思想道德和诚信形成的重要时期。由于大学脱离了中学时期的管理教学模式, 在很多方面都体现了学生的自主性。所以, 不管是学生上, 生活上, 还有行为上都要求学生能自我把控。凡是都有一个底线, 一旦触及了底线, 将面临一定的惩处。所以, 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是迫在眉睫的, 同时也要提高学生独立自主的意识, 减少学生对家庭和学校的过度的依赖性。
摘要: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不让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经济问题而辍学, 这是创建高校和谐校园的应有之义, 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 体现教育公平的具体实践, 对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家庭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不仅关乎社会的发展, 更加表现出国家对人才培育的重视。本文主要分析了现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所存在的原因和弊端, 从比较客观的角度,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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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的认定 第11篇
关键词:公司僵局 认定 司法实践
一、 对公司僵局之含义的解读
“公司僵局”,就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由于股东、董事之间存在这矛盾或者不信任等状态,使得股东会无法做出有效的决议、董事会无法执行相关事项,这就使得公司进入了一个不正常的经营状态。赵旭东教授形象地将公司僵局比喻为与电脑死机颇为类似的现象:电脑死机时,几乎所有的操作按键都完全失灵。公司陷于僵局时,一切决策和管理机制都彻底瘫痪,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因对方的拒绝参会而无法有效召集,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即使能够举行会议也无法通过任何议案。豍
一般认为,公司僵局主要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股东会僵局;另外一个是董事会僵局。
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公司僵局”认定的困难
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虽然两者都是属于资合性质的公司,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和共同的发展目标而投资于共同的事业,一旦相互之间失去了信任或者发生了矛盾,就很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严重的完全可能造成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癱痪,此时,如果无法通过法定的流程来解散公司,就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散公司,而就涉及到法官对“公司僵局”的认定。
我国有关公司僵局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条。
第183条给出了认定“公司僵局”的的三个要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司法解释第1条用列举的方式具体列举出了几种“公司僵局”的状态。
然而,法条给出的三个要件在实际的判断中却存在很大的困难,“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应该如何判断?公司当时是否处于盈利状态是否是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的要件?如何认定继续存续会使得股东利益遭受损失?这里的股东是指的部分股东还是全部股东呢?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其他途径”是哪些途径?如何认定已经用尽其他解决方法的?
这些都需要法官通过客观事实以及自己的主观判断来断定,这就给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才出现了之前两个案子截然不同的判决。
三、 我对“公司僵局”认定的看法
1、法条的规定
根据法条的规定,认定“公司僵局”有三个要件,必须要同时满足这三个要件才能认定公司处于一个僵局的状态。
(1)何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有学者主张将“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分为经营困难和管理困难。经营困难包括公司无法支付工资、无法交纳税款等;管理困难,包括股东之间存在利益严重对立、矛盾无法调等。豎
当然,也有人主张其实经营管理是一个词语,其侧重点在“管理”上,只要满足一个管理上的困难就符合公司解散的这一个要件。
我比较赞同后一种观点。
(2)何为“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这一个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完全是由法官进行判断,继续存续是否会造成股东损失?损失是否会达到“重大损失”?
有人主张“重大损失”应当以公司过去正常经营的相关收益作为参考标准,同时应该参考公司成立的目的等相关因素。我个人认为这些都不应该是法官在判案时候应该做的,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官只是需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判决,并且,法官的素质参差不齐,这样并不能解决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不同判决的现状。
(3)何为“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司法解散公司要求公司必须用尽其他救济途径,但是,却又没有规定其他救济途径具体有哪些,这样就使得对其的判断难度很大。有学者侧重于解释为使公司摆脱经营困境,主张通过诸如引入新的投资者、公司裁员、乃至筹集资金等方式。
2、笔者的观点
对于如何认定公司的不和谐达到了一个“僵局”的状态,我认为很简单,如果股东之间出现的严重的信任危机,无法在股东会上达成一致决议时就已经出现了“公司僵局”的情况。
有人认为,在现实中,还有董事会僵局的情况存在,一般是指因为各种原因使得董事会无法召开或者无法形成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时。
而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有关股东的职权以及第四十七条有关董事会职权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章程”也是由股东会修改,因此,我认为,一旦出现董事会无法召开或者无法形成决议时,都是可以通过股东会对董事会的人员进行更换或者修改公司章程来解决的,并不是此处所讲的“公司僵局”。
综上,公司法183条引入了司法途径解决公司僵局,其立法是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的,但是,其规定过于简略,有必要对公司僵局的认定进行规定,而我认为,在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僵局状态时,我们只是需要考虑股东会的运行情况,如果股东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使得股东会无法正常运行时,继续经营下去必定会对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失。
(作者单位: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注释:
豍赵旭东.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N].人民法院报,2002-02-08.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事实认定方法 第12篇
一、由当事人所提供的各类证据为基础以认定相关事实
在民事审判案件中, “谁主张、谁举证”, 证据在认定事实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 这里所指的证据是有效、真实的证据。劳动争议案件中, 某些证据可以直接确定相关的事实, 例如:在涉及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案件中, 当事人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在工资纠纷案件中, 签字领取工资的材料可以确定领取工资的金额;在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纠纷案件中, 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可以直接确定用人单位作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 工伤认定书及鉴定结论书可以直接确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 后被认定为工伤, 也可以确定工伤的伤残等级;在加班费纠纷案件中, 用人单位提供的有效考勤记录, 可以直接确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的工作时间。
二、没有相关证据, 而由当事人自认而确定的事实
在某些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 一方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相关事实的存在, 但如果对方对其陈述没有异议, 可以直接确定相关事实。劳动争议案件中, 劳动者处于较弱势的地位, 其举证能力相对较差, 在许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劳动者仅能对事实作出陈述, 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在此情况下, 用人单位如果否认相关事实, 那么劳动者的主张就无法得到支持, 但某些案件中, 用人单位认可了劳动者的说法, 那么可以据此确定案件事实的存在。例如, 在某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阶段,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但其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派人出庭, 仲裁庭遂裁决对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不予支持。而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后, 用人单位出庭认可了双方间的劳动关系, 那么即可以此确认双方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在一起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提成款的案件中, 劳动者主张其代表单位签订了买卖合同, 应当享受合同标的额的2%的提成款, 但劳动者却仅能提供相关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且该买卖合同仅有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虽然其提供的劳动合同约定其可以享受2%的提成款, 但其无法向法庭举证证明该买卖合同系其签订的。但仲裁庭审中, 用人单位承认了该买卖合同由该劳动者签订, 遂仲裁支持了劳动者提成款的主张。仲裁裁决作出之后, 用人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 指出之前的确认是有误的, 该买卖合同非该劳动者签订, 但根据民事诉讼禁止反言的原则, 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足够证据来推翻之前的陈述, 法院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在仲裁阶段的自认来认定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事实;此外, 在一起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油费、餐费、电话费的报销款案件中, 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油费、餐费、电话费的发票, 但没有提供该些费用可以报销的规定, 单凭发票法院无法支持劳动者的诉讼请求。用人单位在出庭时, 则拿出了单位的报销制度, 也认可了根据报销制度, 部分油费、餐费和电话费是可以报销的, 法院以此确定了相关事实。
三、双方均未提供有效证据, 通过合理分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而推定相关事实
民事诉讼法及证据规则规定, 当事人应当就其主张的事实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不能举证的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同时证据规则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作出了特别的规定, 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某些行为规定了举证责任的倒置, 其立法意义是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 而加重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 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有明确的划分, 对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加班事实的存在,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的存在等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的基本事实由劳动者举证。对于具体的加班时间、入职和离职时间、劳动者的工资组成、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存在以及送达情况、解除劳动关系的合理性 (包括劳动者存在违规、违法行为) 等由用人单位举证。例如, 在某案件中,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认为在某一天, 用人单位的领导口头解除了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 系违法解除。但用人单位却认为劳动者系自行离职的,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未口头解除过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 劳动者无法证明口头解除的行为存在, 法院也无法认定解除行为的存在。该案件的处理看似对劳动者不公平, 但确实有劳动者自行离职的情况存在。同时劳动者应对领导的口头解除时也有维权手段, 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解除通知, 如果单位拒绝出具, 可以拒绝离职, 也应该立即报警, 由警方介入, 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在某些案件中, 用人单位主张依据单位的相应的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工作中失职、造成单位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或者存在打架、偷盗等行为, 如果要认定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首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其次要确认该规章制度有效送达给了劳动者, 最后要对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来举证, 如果单位无法达到上述举证效果, 那么法院无法认定单位存在合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此外, 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案件中, 用人单位应当就签订劳动合同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 那么将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继而承担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四、在某些案件事实无法确定的情况下, 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 确定案件的事实
在一些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中, 劳动者确实无法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相关事实, 但其提供了部分证据, 承办人也有理由相信劳动者所陈述的内容系客观事实, 那么为了查清事实,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当地进行一些调查取证, 这也是符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的。例如, 在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中, 工资的发放是确认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某些案件中, 劳动者仅能从银行处取得转账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 但无法确认汇款人的信息, 在用人单位不出庭或者否认发放工资的情况下, 为确定案件的事实, 法院可依职权去相关银行调取工资的汇款人信息, 通过工资的汇款人的身份来确认原告、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在某些案件中, 劳动者陈述的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经营地均不一致, 但劳动者坚持认为其工作的地点为用人单位所承租, 法院可依职权去相关地点进行调查, 以确认案件事实;在某些的案件的庭审中, 证人未出庭, 在可以确认证人身份、居住地的情况下, 也可以去向相关人员做调查笔录, 以确认案件的事实。
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案件都是争议较大、事实不清的, 要查清一个案件的完整的事实, 可能以上的事实认定方式都要用到。承办法官要办好劳动争议案件, 必须要不断总结, 不断学习, 以提高办案水平, 这样才能更好得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高目标。
摘要:近年来, 上海市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法官的审判压力越来越大。虽然随着《劳动合同法》及最高院的数个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的出台, 对劳动争议的审理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但审判实践中, 认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实仍是审判难点, 文章主要系根据审判实践中所遇到的情况来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事实认定方法。
认定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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