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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思想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隐私思想范文(精选11篇)

隐私思想 第1篇

一、起源:人的羞耻心

隐私最早可以溯源到人的羞耻心。根据 《圣经旧约·创世纪》 的记载, 人最初“赤身露体, 不觉羞耻”, 在吃了禁果之后才心明眼亮, 人正是有了羞耻心, 才认识到隐私保护的重要意义, 羞耻心也可以说是人们认识隐私的开始。

以“羞耻心”为开端, 远古时代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尤其是性器官——是绝对的隐私, 不允许别人随意窥视。与之相应, 两性之间的行为也是绝对不能公开展露的。羞耻心也是将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的依据, 同时也是人们认识自己的开始。

电影《斯巴达克斯》中的一个场景即描述了在奴隶主的安排与监督下 (乃至欣赏取乐) 奴隶之间的交配活动。而斯巴达克斯的一声怒吼:“我不是动物!”则宣告着即使是奴隶, 也需要隐私来维护自己作为人类的尊严。

二、古希腊的“私人领域”:一种“被剥夺”的状态

这种对人类本性的追求在古希腊的政治思想中有着更为深刻的体现。在古希腊城邦时期,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是被严格区分的。对应于私人领域的是家庭, 其显著特点是人们受生物本能的驱使而共同生活;对应于公共领域的则是城邦, 摆脱了生存必然性控制的人们可以进入城邦, 通过行动和言说参与政治生活。

按照古希腊思想, 政治生活是远远高于私人生活的。因为私人生活存在于家庭领域之内, 家长通过强力和暴力统治家庭及奴隶被看作是正当的, 是征服必然性和获得自由的手段;只有在政治领域中所有人才都是平等者或自由人, 任何事情都要取决于话语和说服, 而不是取决于暴力和强迫。亚里士多德对人作为“政治动物”的定义表明, 公民只有参与城邦的公共事务才是真正完整意义上的人。

那些被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仅存在于私人领域的奴隶和野蛮人“不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 而是作为动物种类的一个标本而存在于这个领域中。这正是古人对私人性表示极大蔑视的终极原因。”因此对希腊人来说, “私人领域”或者说“家庭内”就意味着被剥夺, 是一种被剥夺了人的能力中最高级、最本质的东西的状态。

三、希腊化和罗马思想中的“私人领域”:逃避公共生活的庇护所

相对于希腊人对私人领域的蔑视和贬抑, 罗马人开始转而重视家庭内部私人空间的价值和意义。为何会发生这样的转变呢?究其原因, 是城邦的没落和帝国的崛起, 使得公民参与政治的职责降为单纯的服从, 自由人的观念也随自由的丧失而丧失。人们既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 又无力改变现状, 只能逃避其所熟悉的公共生活而转向个人的安身立命。

城邦的没落导致了社会思想及人的精神气质的激烈变化。这时期的哲学几乎都专注于寻求善的生活, 而非善的国家。城邦曾被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是自足的, 而现在被视为自足的是个体。这个个体或被视作事实, 或被伊壁鸠鲁派、犬儒派、斯多葛派视为理想。以萨宾的经典性论著《政治思想史》为例, 他将上述三个学派视作“弃绝” (即抛弃社会世界) 的不同变种。它们宣扬明智, 并且必须弃绝世界才能成为智者。在一个恶劣的世界中, 人不能有福, 但可以有善, 而真正的善则是个人的德行。那么如何远离政治结构, 退回内心世界, 专注于个人德行呢?阿伦特指出:“家庭是他们躲避尘世的避风港, 即使被世界驱逐的人也能在家庭温暖的壁炉旁找到一个替代之所, 获得家庭生活的有限的实在性。” 因此, 对罗马人来说, “私人领域”——更具体而言指的是个人拥有的土地和建造于其上的房屋——提供的就是一个暂时摆脱共和国事务的庇护所。

四、中世纪基督教思想中私人领域的扩张与公共领域的消失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鸿沟在中世纪仍以某种形式存在, 但是已失去了它的大部分意义而且完全变换了位置。在罗马帝国覆灭之后, 是天主教教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公民资格的替代品——这以前曾经是市政府的特权。简言之, 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二元对立转变为世俗领域和宗教领域的二元对立, 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被人与上帝的关系问题所替代。世俗领域向宗教领域的上升, 在许多方面都相应于古代从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的上升。

然而, 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首要的区别就是基督教宣传来世的教义, 将人们的主要兴趣从尘世转向天国。因此无论教会变得多么入世, 它本质上都是以对彼岸世界的关切把信仰者结合成一个信念共同体。基督徒在人间度尽一生, 视尘世为羁旅, 但却满心向往天国的生活。与之相对的是, 古代的公共领域却是切实存在于世俗领域之中——“希腊人, 在他们的伟大时代里, 曾经在日常生活上发现了喜乐与美。”他们只要走出狭隘的家庭领域, 就可以进入城邦参与政治, 正是在这一点上宗教领域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共领域难以完全等同。其次, 在中世纪封建制度下世俗领域彻底变成了古代所谓的私人领域, 其标志是一切活动都被纳入家庭场所中, 在那里它们仅仅具有一种私人的意义。为什么这么说呢?中世纪的社会制度——通过层层分封土地和人民而形成的封建领主制实际上是一个严格区分社会阶级的等级制, 而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在阿伦特看来只能存在于古代的家庭领域之内。

上述这种私人领域扩张和公共领域消亡的现象可以从基督徒对待政治的态度中找到根源。基督教道德认为, 个体灵魂从与上帝的父子关系中得到永恒价值, 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人类的兄弟关系, 因而每个人只应当关心他自己的事情, 政治责任首先是一种负担, 承担这种责任仅仅是为了那些无需操心公共事物的人 (即比他低级的人) 的幸福和得救。准确地说, 这种责任更近似于家长对他家庭成员的责任而非政治责任。因而中世纪的社会制度既有垂直的臣属依附关系, 又广泛存在水平的契约关系:一方面团体与从属是中古事务模式的核心, 整体秩序被认为是诸团体所共同趋向的团结, 另一方面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契约关系又蕴含着个人主义的萌芽。

五、近代自由主义传统中的隐私:一项重要的个人权利

隐私被视为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这一认识是伴随着近代个人主义的兴起和自由主义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自由主义运动始于西欧, 随着西方文艺复兴思潮的开始, 人们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的认识逐渐提高, 不仅是个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人, 一个有思想有意识的人来说, 个人的隐私是最为值得保护的。

与古代奴隶社会不同, 古代的君权专制制度是无法保护人们隐私的, 同时奴隶也是没有隐私可言的, 西方人们不仅受君权的制约, 同时还受到宗教教条的制约, 而近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不断冲击君主专权, 反驳神权无上的地位, 在反封建反君主专治的斗争中, 资本主义发挥了巨大作用, 资产阶级是以人的思想为主体, 他们认为天赋人权, 人们有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 人们应该有自己的秘密不受别人的控制, 同时他们也强烈渴望自由, 这也是人们追求隐私权的开始。

斯宾诺莎在他的 《神学政治论》 里指出, 自由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 自由的思考, 自由的判断是天赋人权, 人们在订立契约的时候, 向共同体转让的仅仅是自由行动的权利, 而不是也不可能是转让自由思想和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近代以来最早订立隐私权保护法的国家是美国, 19 世纪末美国已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确保个人隐私权的保护, 同时隐私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 由此开始传播开来, 经过近200 多年的发展, 现如今世界各国基本都已经确立了自己国家的隐私权保护法, 全世界的人们都认识到个人隐私是个人的事, 不受国家, 宗教思想的控制, 不受任何人任何组织的控制。

总之, 从古希腊人对私人生活的蔑视, 到近代自由主义把隐私视为一种值得尊重的个人权利, 我们可以看到在西方社会不同的历史阶段, 隐私具有不同的含义, 其社会评价也经由了从贬义到中性和褒义的发展历程。

参考文献

[1]Louis Alvin Day.Ethics in Media Communications[M].CA:Wadsworth Publishing, 2005:129

[2]于海.西方社会思想史 (第三版) [M].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1:20

[3][法]路易·迪蒙.论个体主义.谷方,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22

[4]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 1997:2.

[5][美]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M].王寅丽, 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9:29

[6][法]埃马纽埃尔·米修主编《法国与欧洲信息技术法律实务指南》,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隐私思想 第2篇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5.1隐私和隐私权

教学过程: K1:课题

K2:学习目标导航 1.隐私的含义 2.隐私的具体内容

3.保护隐私的必要性(意义)=为什么要保护隐私 4.辨析:为了保护隐私就不要进行社会交往 5.隐私权的含义 6.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7.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意义 8.隐私权的真谛 K3:框题

K4:隐私的含义

问题:隐私就是“丑事”,这种说法对吗?【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5:【出示文字,教师解释“隐”和“私”】 问题:什么是隐私【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6:甲深夜偷车被小李发现,小李马上报警。乙的父母离婚了,小李得知后广为传播。问题:甲的行为和乙的事情哪个属于隐私?【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7:共同点、不同点【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8:隐私的内容【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9:请判断下列哪些为隐私【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0:南宁市一项调查显示...K11:P47相关链接(漫画)

问题:从这幅漫画和调查数据中你想到了什么?【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2:保护隐私的必要性【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3:让自己的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问题:心灵有个家的权利是指什么权?【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4:隐私权的含义【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5:法律为什么要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6:隐私权的真谛【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7:隐私权的具体内容【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18:(1)私人生活安宁权【教师讲解】 K19:法律点击【教师讲解】

K20:案例探讨-一天深夜,某地公安派出所以“打黄打非”为名...问题:你认为派出所的行为合法吗?【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21:(2)私人信息保密权【教师讲解】

K22:案例探讨-某影视明星的年收入和婚恋情况未经本人同意...问题:该报刊登的这一文章是否构成侵权?侵犯何种权利?【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23:(3)私人通信保密权【教师讲解】

K24:案例探讨-生活中会有这种现象:未经其本人同意...问题:请你依据法律关于公民隐私权的相关规定,请分析判断上述行为是否合法?谈谈你的理由。假如老师或父母拆看未满10周岁的学生或子女的信件,是否合法?【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25:新闻回放-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

问题: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26:【教师展示并讲解各种观点】 K27:隐私的界限【教师讲解】

K28:合作探究一:在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我们隐私权的行为?

合作探究二: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K29:新闻回放-个人信息被公开却不知到哪里讨说法 谁来保护我的隐私权? K30:新闻回放-市消委明确表示...K31:漫画-是爱?是侵权?【小组回答,教师点评】

隐私思想 第3篇

应用隐私实测

如果用户在平时安装应用时稍加注意的话,就会发现在安装界面中,可以看到应用将在手机中获取的各种权限,这其中涉及到隐私权限的包括:拨打电话、收发短信、读取通讯录、读取位置信息及获取设备信息等。如果用户安装了360手机卫士等安全类工具,那么就会发现自己手机中的应用获取隐私的比率真是高的惊人,笔者的Android手机中安装了60款应用,并且全部是通过Google play与豌豆荚这种相对值得信赖的平台获取,但是在打开了360的“隐私行为监控”时,发现获取用户隐私的应用高达40款(如图1)!这样看来岂不是真的如CCTV所说的那样,7成手机应用都在窃取用户隐私?

不过这里,CCTV和安全厂商们都混淆了一个概念,应用拥有涉及到获取隐私的权限并不能说明它在窃取用户的隐私,我们可以打开360手机卫士,并依次选择“隐私行为监控/读取短信记录”(如图2),可以看到手机中“偷看”自己短信的应用大致分为3类:豌豆荚、应用助手等同步类应用需要调用短信记录进行同步与备份;拥有分享功能的图片、音乐类应用进行短信分享,以及短信的拓展应用。

所以我们在此可以看出,虽然在后台获取用户隐私的应用确实存在,但是绝大多数正常应用仅仅是因为自身服务的需要而去获取权限,而不是刻意去挖掘用户的秘密。

获取更安全的应用

当然,大部分应用的“光明正大”,不代表没有少量应用真的在浑水摸鱼收集用户的信息。然而对于普通用户的我们,该如何辨别应用获取隐私权限的目的是否呢?

首先,用户应该尽量从值得信赖的应用平台获取应用,在这一点上,苹果的App Store有着先天的优势,恶意窃取用户隐私的应用很难通过App Store的验证。而Android用户的Google Play虽然一直都在尝试做出改进,但目前在安全验证方面仍然不能100%保证其安全,不过好在Google Play提供的应用评论可以让大家直接看到其他用户对该应用的评价,除非是特别冷门的应用,否则用户还是可以很容易从他人的评论中看到该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如图3)。

假如用户想通过第三方市场或网站下载应用,笔者建议通过豌豆荚、或应用助手这类辅助工具安装,这样在安装的过程中用户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该应用将获取哪些隐私信息,而不是手机安装时得到泛泛的权限提示,如笔者安装了聊天机器人SimSimi的中文版,却在豌豆荚中发现,该应用将获得监控用户“安装新应用”的权限(如图4),当笔者安装后,发现它会根据用户手机已使用的应用,进行各种应用的广告推荐(如图5)。

能从源头阻断恶意应用的进驻虽好,但用户总是会因各种原因获取某些安全性未知的应用。所以,用户在手机中最好也安装一款可以监控手机隐私权限的应用,以360手机卫士为例,用户进入应用主界面后,依次点击“隐私行为监控/设置”,并滑动“服务设置”下的“隐私行为监控”按钮使其变成“已开启”状态(如图6)。

接下来返回隐私监控的主界面,进入用户担心的隐私项目,如用户担心自己玩的游戏会后台扣费,可依次进入“拨打电话”和“发送短信”项目,选中相关应用,将该用户权限由默认的“允许”改为“总是询问”。这样游戏在每次试图扣费时,360都会弹出询问窗口(如图7),当然,用户如果根本不准备付费,可以直接选择“禁止”,这样就不会得到任何提示,而自动阻止所有扣费行为。

| Tips |

少量应用在完全禁止了隐私行为后,可能会造成应用闪退的问题,此处建议将不放心的应用都改为“总是询问”。

隐私权限作用

无论用户使用什么样子的安全工具制定隐私规则,都会发现界面上林林总总的列举了许多项隐私权限,如果一刀切的全部禁用,会发现大部分应用都没办法正常工作了,其实用户只需了解手机中获取各项应用的功能,就能比较容易的制定出适合自己的隐私设定了。

拨打电话&发送短信

手机管理软件的手机端、拨号工具、通讯录应用、拥有拨号功能的通讯应用都会获取此权限;而其他的应用和游戏如果获取此权限则是为了拥有扣费功能,用户如果不准备为应用付款,则不要允许他们获取此权限。

获取通讯记录

几乎所有的手机管理工具、社交应用、拥有分享功能的应用都会获取此权限。不过用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所有的应用都不会试图获取本机号码,如果用户发现有应用在后台获取本机的号码时,一定要千万小心,这很有可能是涉及到诈骗信息的应用。

读取位置信息

虽然定位物理地址这是一项最暴露用户现实信息的功能,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用户在社交应用中自愿分享。当然会有少量监控类应用(如家长监控类软件)会获取此权限,用户可以拒绝此类软件读取位置信息让此类应用失效。

获取设备识别码

此权限用于通过识别码知晓手机型号,并让开发者得到统计数据后作出调整与改进,在隐私权限中,属于低风险隐私信息。

监听新安装应用

这项权限在常规的隐私保护工具中并没有被列出来,因为大部分使用此功能的应用都是杀毒应用或安全工具。不过,经过笔者测试发现,一些自带推送功能的应用会获取此权限,扫描本机安装的应用后,再向用户推送相应的应用,笔者建议用户不要允许非安全类应用获得此项权限。

隐私背后的隐私 第4篇

女主人公麦穗与“我”在邮局汇款回老家的时候偶遇, 他乡的陌生让两个老乡更有一份难以言说的亲切感, 有意无意间, 两人开始彼此靠拢, 一种微妙而又温情脉脉的气氛慢慢浮泛起来。在一个国庆的晚上, 酒足饭饱之后, 麦穗醉晕晕躺在“我”的背上, 热烈的举动明显透露出含蓄的暧昧, 然而, “我”却在帮她脱掉衣服后抽身而去, 暂时抵御了诱惑。“我”是个坦率的男人, 坦言“我不是个品质多么高尚的人, 也不是身体有毛病。”主要原因是怕麦穗是黄花姑娘, 又怕对不起在老家“给我种田, 喂猪, 养孩子, 苦劳和功劳都有的”老婆。正如“我”的表白, 的确“良心不坏”。但这种建立在自我约束层面上的道德堤坝注定脆弱, 隐隐地已显现一丝裂痕, 只要经历一次风雨就必定崩溃, 情欲的洪水将泛滥成灾。

故乡的妻子与眼前的麦穗使“我”陷入一种两难境地:忠于妻子, 却承受情欲的煎熬;接受麦穗, 却面对良心的拷问。“我”在道德与情欲中苦苦挣扎, 老婆的出轨, 彻底解脱了“我”身上的道德负累, 给了“我”一个放纵自己的理由, 心中的情欲迅速膨胀, 于是“我”与麦穗的关系迅速升温, “我”不再压制自己, 而是肆意地宣泄。麦穗在与“我”有了第一次后也经历了一场心灵的挣扎, 但现实的需要让她接纳了“我”, 于是麦穗与“我”在异地他乡组建了一个新“家”, 开始以夫妻相称, 生活在异乡的阳光下。这是一个奇异的“家”, 虽然两人间也有爱的情感, 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的需要胜过爱。所以, 麦穗从不关心“我”的过去和将来, 也不喜欢“我”关心她的过去和未来。她只在乎现在, 在于现在两人是否快乐。麦穗与“我”, 就好比两只刺猬, 为躲避寒冬而聚在一起, 靠得太近, 刺会伤了彼此;靠得太远, 又不能取暖;只有不远不近, 才能各得其所。

这是一个微妙而又极易破坏的平衡。从异地他乡的南国人前的卿卿我我, 到回归故土的刻意冷漠, 麦穗和“我”各自完成了一次华美的转身, 尽管有一丝的不舍, 分别的时候, 麦穗一脸的泪水催出了“我”的热泪, 让“我”心生无限怜惜, 可是却只能以一句“别哭了, 快把泪擦擦”来表达, 麦穗的小声私语“忘了我吧”也提醒“我”直面现实。而促成这一切的, 不过是故土与南国千里的空间距离, 不过是长途汽车车上车下一天的时间历程。如果往深层次想, 这实质上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 农民工群体日益扩大, 流动性大大增强的时代背景造成的。

在异地他乡, 情欲战胜了理性, 这是人性的释放;在故土老家, 理性战胜了情欲, 这是道德的复苏。

不要纠缠于他们的对家庭的背叛, 我们要看到其中人性的萌发, 人首先是自然性的人, 其次才是社会性的人, 我们不能撇开民工特殊的生存状态, 以及他们生理心理上的自然需求, 简单地对其进行道德上的指责。而《我们的隐私》恰恰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解读文本。

隐私思想 第5篇

时间:40分钟总分:40分制卷人:颜廷福审核人:颜廷福

班级: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1、警察执行公务,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告诉我们,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是()

A、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B.要遵循正当程序

C.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D.要穿着制服

2、下列对于隐私理解正确的是()

A、不愿为人所知的事

B.与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无关,而不愿为人所知的纯个人私事

C.与个人有关的事情

D.个人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

3、既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

A、隐私权B.生命健康权C.人身自由权D.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小红近来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书信来往频繁。班主任怀疑小红在“早恋”,便私自拆了 小红的信件,并在班上公开批评小红“早恋”,告诫同学们要正确处理男女同学的交往,专心学习。该班主任的做法是()

A、是关心学生的表现,合情合理

B、是在行使班主任的权利,虽有不妥,但未违法

C、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D、是侵犯公民名誉权的具体体现

5、为了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蔓延,我国政府依法强制要求从疫区进入我国境内的人员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政府的做法()

A、是错误的,因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B.是错误的,因为公民的个人信息都属于隐私

C.是正确的,是因为政府是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D.是正确的,因为政府有权掌握每个人的所有信息

6、下列信息属于公民个人隐私的有()

①年龄②身份信息③婚姻状况④电话号码

A、②③④B.②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

7、谷歌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发表道歉声明,承认过去4年收集通过公共无线网络传播的个人在线活动信息,另外还在推广“街景”服务时收集个人数据。谷歌的错误做法,侵犯了网民的()

A、隐私权B.人身自由权C.姓名权D.荣誉权

8、下列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是()

A、小明对班级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进行讽刺、挖苦

B.盗用他人姓名诬告陷害单位同事

C.爸爸让成绩较差的孩子辍学打工

D、为了了解女儿近期的思想,妈妈偷看女儿的手机短信

9、随意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是()

A、破坏友谊的行为

B.不道德的行为,与法律无关

C.扰乱公共治安的行为

D.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10、某医院将患者李某写给医院的感谢信原文打印、放大后在医院张贴。此后,李某经常会受到一些不明不白的电话,甚至登门造访。其中有打听、有愚弄、有嘲笑、有讽刺、有挖苦,使李某的精神受到打击和刺激。对此,以下观点中正确的是()

A、该医院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生命健康权

B.感谢信是李某主动写给医院的,因此不存在侵权之嫌

C.医院的做法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D.医院将感谢信原文打印,没有捏造事实,没有侵权

11、铁柱到表哥家做客,发现表哥躲在屋后的水塘边吸食毒品。表哥求他不要告诉别人,父母也告诫铁柱别伤表兄弟的感情。为此,小健很为难。对这件事的正确做法应该是()

A、应该为表哥隐瞒,因为吸食毒品纯属个人隐私

B.应该报告公安机关,因为尊重他人隐私,不等于能够隐瞒和包庇违法犯罪

C.应该为表哥隐瞒,因为表哥吸食毒品没有危害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D.应该报告公安机关,因为讲诚实就没有隐私,要隐私做不到诚实

12、偷看孩子的日记,追查孩子的电话、短信甚至跟踪、盯梢„„也许由于太关心孩子,中国的父母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对他们的这些做法,下面说法正确的有()①未成年人学生处于被教育者的地位,父母做法可行

②在中国,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③对孩子关心过度,这种做法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

④父母应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A、①③B.③④C.②④D.①②

13、某村民张某偷窃用电,电管站工作人员在未经张某许可的情况下进入其住宅搜集证据,为此,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①张某先违了法,所以他没有权利起诉

②电管站应要求公安机关配合,依法定程序搜集证据

③张某虽违了法,但其隐私权仍受法律保护

④电管站工作人员也违了法

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

14、下列关于隐私,说法错误的是()

A、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B.保护隐私权就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

C.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权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D.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15.一米线是1995年从香港引入深圳,目前,除银行外,国内不少城市在车站、机场、海关、医院等处也设置了一米线。一米线的设置()

①反映了对别人隐私权的尊重②是基于道德标准提出的一项措施

③是现代社会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文明观念的体现

④反映了社会诚信度的降低

A、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

16、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做过不光彩的事,致使甲备受歧视。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当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

①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②拿起法律武器,请求司法保护

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④如果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A、①②④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

17、人肉搜索实质上是网民利用网络这一平台,通过其他网民的参与,将某一特定对象的个人信息资料、数据搜索出来的一种现象。最近几年,人肉搜索在互联网上频频出现,一系列事件的当事人被网友纷纷揪出来亮相。下列关于这一现象的认识,正确的有()

A、人肉搜索抨击假丑恶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B.人肉搜索不断引导人们明辨是非,伸张社会正义

C.人肉搜索有助于引导更多的网民加强道德修养,增强法律意识

D.人肉搜索是一种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18、保护自己的隐私,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下列做法不可取的是()

A、慎重填写涉及个人隐私内容的网络问卷调查

B.将自己的秘密只向值得信赖的朋友倾诉

C.网上聊天时,不轻易泄露自己的姓名、地址等信息

D.尽量不与他人沟通和交流,这样就不会使自己的隐私泄露

19、下列关于隐私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隐私就是隐瞒的不想告诉别人的事

B.只要侵犯他人隐私,就是犯罪行为

C.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D.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姓名一旦确定后就不能更换

20、人们都有一些不宜公开或不愿公开的秘密,都有自己的隐私权。下列做法中,属于维护自己隐私权的行为是()

A、考试成绩差,为了不让父母伤心,就谎报试卷分数

B.跟妈妈谈心,希望她以后未经过自己的许可,不要擅自查阅自己的日记、短信

C.某同学披露了自己的生理缺陷,找朋友教训他一通

D.班主任为了关心我的成长,询问我的交友情况,我都如实说了

三、简答题

14岁的小茹在彭州一所重点中学读八年级,身高1.7米多,长得也很漂亮,从小学到中学她一直都担任班干部,与同学之间的关系也都不错。但父母张潜发现,自己与14岁的女儿越来越疏远了。有一次,张潜翻了一下女儿手机的通话记录,在她那里成了万万不可的事情,双方为此起了争执,直到现在冷战都还没结束。张潜也很委屈,翻手机通话记录是关心女儿,但没想到女儿的反应这么大。他只是担心女儿还未成年,有些方面处理不好,想提醒她一下。为此,他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潜的做法对么,为什么?

(2)张潜遇到什么困惑?你如何帮助张潜解决困惑?

(3)从理解父母的角度,谈谈父亲这样做的理由。

三、简答题

材料:荣荣和肖肖是好朋友,荣荣将自己的日记给肖肖看,并要求为其保守秘密,但肖肖却公开荣荣日记的内容。荣荣对朋友不守信用的行为很气愤。

(1)肖肖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2)荣荣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隐私思想 第6篇

Snapchat的“艳照门”事件

保护隐私的能力可以说是Snapchat崛起的法宝,如照片和视频信息不会被保存于公司服务器上,终端用户“阅后即焚”等亮点让某些渴望在互联网交流过程中保护隐私的网友趋之若鹜。但在Snapchat推出不久,便不断有媒体和机构质疑其用户及数据资料的安全性。而多次用户资料泄密以及本次“艳照门”事件都表明,Snapchat不单单没有解决其安全防护上的漏洞,更让越来越多的“黑客”有机可乘,最终事实也证明了,Snapchat宣传的用户照片和视频将被永久销毁根本就不存在,而且从前几次用户资料泄露来看,Snapchat的确有搜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嫌疑。

按照Snapchat的思路,这次用户数据泄密应该由用户和第三方应用负责,可试问Snapchat既然不认可第三方应用,那为何在上市之初不积极寻找、屏蔽这类第三方应用,却在借第三方应用获取了大量用户后将事故责任全推到了第三方应用上呢?源自一个大学班级作业的Snapchat,本身在安全管理机制上多少有些不足,其本身并没有官方的API,因而所有的第三方应用其实都是能够直接访问Snapchat服务器上的照片及资料的,这样的做法本身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没有良好的第三方应用管理机制,让Snapchat只能在出事后借助谷歌、苹果和微软的应用商店去消除这些危害。

从Snapchat到匿名社交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你不要告诉别人哦”——Snapchat用户很多时候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在使用软件,而同样的心态还出现在众多匿名软件用户身上。在熟人圈隐藏自己,将秘密甚至思想中的阴暗面发布到互联网上,一方面想要隐藏自己,一方面又想要分享的矛盾心态让匿名社交应用蓬勃发展。

从“无秘”、“乌鸦”、“小声”等以匿名社交为主的App应用到QQ、YY等IM工具都宣称将加入匿名社交功能,整个匿名社交成为网民们的新宠。顶着匿名的头衔,无所顾忌的吐槽、八卦很是让网民们痛快了一把,更有甚者借着不被他人发现的机会,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上发布各种谣言、暴力、黄色信息,匿名社交软件一时间成为藏污纳垢所在。

匿名社交真的可以让你在互联网中做一个“隐形人”吗?答案是否定的。所谓匿名无非是皇帝新衣一般的存在,感叹Snapchat闹出“艳照门”事件的同时,匿名社交应用Whisper被曝光涉嫌存在跟踪用户、收集用户信息等行为。如同皇帝新衣一样的匿名并不能真正让用户隐身,正在使用并乐在其中的匿名社交软件用户有没有想过万一软件数据库出现Snapchat一样的丢失事件该如何处理?突然某一天,匿名软件上出现的全部是用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时,是否后悔莫及呢?需要用户使用个人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注册的匿名软件本身在匿名上就是一个伪命题,“隐私和安全”一直都是Snapchat宣传的重点,可不但发生屡次泄密事件,更在出问题后迅速撇清责任,而在众多匿名软件中,又有多少和Whisper一样在悄悄收集用户数据呢?毕竟相比单纯的广告收益,用户个人信息背后的大数据才是各匿名软件开发者和运营商的金矿。

灰暗的另一面

“传说古时候,心里藏着秘密的人,会跑到树林里找一个树洞,对着树洞说出秘密,然后再用泥巴把洞填上,秘密就会永远留在那棵树里,没有人会知道。”——传说始终是传说,匿名社交软件终归是基于现实的应用。低俗炒作的“友加”已经被通知下架,陌陌私下口碑也不太好,可匿名社交软件上的信息恐怕更显示出互联网友的灰暗一面。热门的话题总是围绕出轨、剩女等各种私人话题,负能量爆发的社交圈本身又有多少真正价值值得用户沉迷其中呢?匿名社交软件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性“恶”的一面,一场疯狂的假面舞会总会有结束的时候,当潮水退去,用户才会知道裸泳的难受。匿名社交软件的阴暗面远不止用户信息泄露,当用户自以为安全地在匿名社交软件中裸泳时,你无所顾忌地发出的那些秘密加上地址信息,绝对有机会成为有心人威胁你的工具。

自我保护才是王道

“匿名会衍生卑鄙”、“规模越大,情况就会变得越加糟糕”——国外投资人对匿名社交软件的描述让人多少对其有了一些清楚的认识,我们不反对人们去寻找树洞,发泄心理的负面情绪、埋藏心底的秘密,但在互联网上进行类似的行为,无疑是一件极不理智的事情。

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兴起,让用户在互联网上的行为越来越透明,注册软件、网站会员等等都会留下用户个人信息,与其寄希望于网站、软件研发和运营商会帮助用户保护个人隐私,个人自我保护在当下更实际一些。尽量不在小型网站上注册时留下手机、邮箱、住址等个人信息,在互联网时代已经再三强调了,而移动互联时代,各类App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仿佛已成为共鸣,不管什么类型、用途的软件都习惯在安装时要求用户允许其读取手机联系人信息或位置信息,甚至部分恶意软件还会需要硬件控制权限,但当前大多数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用户对这类信息关注度不高,习惯于在安装App应用时不断“下一步”,这就让不少恶意软件有了可乘之机。

写在最后

互联网没有秘密

网络与隐私 第7篇

这是1993年《纽约客》杂志上彼得·斯坦纳的一幅漫画的标题 (On the Internet, nobody knows you're a dog) 。漫画一经刊登, 这句话便名扬世界, 成为互联网匿名特点的最好写照。

然而20年后, 这句名言却早已不再是真理。互联网上海量的信息以及可怕的人肉搜索, 随时都可能让个人的所有隐私都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网络大行其道, 信息化触手可及, 在网络上行走, 看起来是披着华丽的伪装, 实际上却是穿着皇帝的新衣在裸奔。

一次添加一个不知情的QQ好友时, 推荐备注中赫然出现一个熟悉的真实姓名, 正是自己的同事, 而推荐分组也正是“同事”!问同事, 他在添加请求的留言以及QQ空间、微博、说说中都没有使用过真实姓名。虽然是在好友之间, 但这种无孔不入的信息渗透却还是让人有些惴惴不安。

更让人不安的还在后面, 在QQ不断更新的强大功能后面。显示你正在听什么歌, 正在玩什么游戏, 这是多年以前的事, 现在已经习惯成自然, 人脉圈、面孔墙也没有让人感受到威胁, 但是“说说”后面显示用什么品牌型号的手机发布的, 在哪个地点发布的, 手机用的哪种上网方式, 却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很难说这些算不算个人隐私, 但它却触动了用户敏感的神经。3Q的几次大战, 不断强化着人们隐私保护的意识, 斯诺登的出现, 也让我们觉得自己的隐私一直在被人偷窥。

什么才是隐私?我觉得, 你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个人私密信息, 并且别人知道后会对自己的心理、社交、生活等产生影响, 才能算作隐私。如果你不愿公开的个人私密信息, 偏偏你自己又公开了, 是不能称为隐私的。

记得有个网友抱怨QQ的说说暴露了他深夜上网的“隐私”, 当时我不禁哑然失笑——博客和微博中, 也会显示文章和评论的发表时间, 好像没人追究这个“隐私”问题。时间是可以记录的, 地点也是可以记录的, 就连IP, 也是可以记录的, 这不是侵犯隐私, 而是一种行为约束。当你知道它们是可以在某些时候让人看到时, 你仍然接受并使用, 就表明你同意呈现它们, 就不再具备隐私的性质了。

其实在多数时候, 人们对隐私是过于敏感了。而我, 则是属于反应比较迟钝的人, 对于别人愤愤不平的“隐私”问题, 有时还觉得是一种个性化展示。

很多信息在生活中我们是完全公开的, 并不看成是隐私, 为什么一到网上, 就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呢?因为, 你想隐藏自己的各种身份。在虚拟社会中暴露真实信息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极不情愿的。而别有用心的人, 更是不愿暴露任何一点儿真实的信息。

互联网的匿名性质正逐渐被打破, 人们越来越需要更加透明和公开的信息。那些一边刻意“保护”自己的隐私, 一边又在窥探他人隐私的人, 他们的隐私则可能是不可告人的秘密。

权利和义务往往是相对的。手机、银行卡、淘宝商家……越来越多的功能和应用都需要实名注册。社会活动中过于保护私密信息, 反而是不利的, 并且会成为被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的漏洞。不过要注意的是, 即使不是隐私, 有些信息也可能会被人利用。比如, 随手丢弃的取款凭条, 超市购物的小票, 出站后的火车票, 都可能被非法利用。

信息透明的好处也体现在公众事件上, 当网络上出现让人义愤填膺的事件时, 群众的力量开始显现, 人肉搜索、社会工程学充分发挥作用, 让隐身人物和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以至于微博举报、U盘丢失、网上炫富无意中都成为反腐利器。

互联网无隐私 第8篇

十多年过去了, 这幅漫画所称颂的可以在互联网上不透露个人信息、发送或接受信息的时代即将过去。今天的互联网, 在用户享受着搜索引擎、杀毒软件、社交网络和位置服务等诸多免费服务的同时, 个人信息无意中成为用户换取免费服务的代价, “隐私”成为互联网公司充分利用的武器。

是时候, 该为这幅著名的漫画出版一幅“续集”了, 名字可以叫做“在互联网上, 连一条狗都躲不过”。

国内360和腾讯QQ之间的关于“隐私保卫战”的口角即基于此, 好事者金山也搭上这场“隐私保卫战”的顺风车。我从来不认为这些企业是在为了用户的隐私而战, 它们发起的这场战争以隐私为题, 与隐私无关。

这只是一场企业处心积虑的互联网营销游戏, 在掀起口角的同时节省了广告费, 弄晕了用户的判断能力, 顺利地推广产品。

企业的“聪明”之处在于触动了“隐私”话题, 在用户一点一点为免费服务贡献出隐私之后, 或许用户要开始为隐私付费了。

谷歌公司提供的GMAIL很受欢迎, 但这一容量巨大的免费邮箱服务, 是以你默许其在邮箱中进行扫描和关键词搜集为代价的, 那些投放广告的中小企业就是背后为你支付邮箱服务费用的人, 你付出的就是个人隐私。

在“广告主网络公司用户”典型应用之间, 广告主向网络公司支付费用, 网络公司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 并将用户信息的无数排列组合回馈给广告主这一模式几乎成为现代互联网的精髓, 拓展至无数领域。

除了搜索引擎之外, 国内互联网公司中那些提供输入法服务的、提供视频软件客户端的、包括提供免费杀毒软件的, 均是基于此种模式。输入法的提供商通常也是承担着关键词搜集的任务, 从关键词上向客户卖广告;视频软件则可以提供精准广告服务, 针对不同细分人群投放视频广告;杀毒软件同样可以根据客户信息向客户提供广告服务。当然从盈利模式来说, 视频软件可以在内容端直接向客户收费, 杀毒软件则称自己还可以提供增值服务。

不管如何, 在社交网络和位置服务逐渐红火的今天, 一条狗已经越来越难伪装成一个人了。

瞧瞧你在多少地方可能透露了你的个人信息:你使用邮箱的签名档, 通常把你个人信息的详细资料一次又一次发送出去;你登录任何一个网站需要提供的注册信息, 总是有意无意地把你个人信息的不完整版透露出去;你在一个实名的社交网站上注册, 并经常发布你的照片和动态, 你无法扮演成一条狗了;如果你用手机登录互联网, 启用位置服务与他人分享, 你更是彻底地向互联网提供了地址信息。

接下来, 就要看互联网公司到底会拿这些信息来怎么用了。网络公司获取用户完整信息在现代互联网中已经越来越容易, 基于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网络公司都声称不会靠用户隐私获利。但是网络公司的盈利离不开用户在互联网中留下的轨迹:搜索引擎靠出售用户使用习惯获利;视频软件靠用户分类信息获利;即时通讯工具靠用户依赖性获取收益简单来说, 网络公司到底如何使用我们的信息, 用户根本无从选择。

浅析隐私权保护 第9篇

关键词:隐私权,概念,立法现状

2004年3月14日,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修正案, 第一次把“人权”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人权保障的重视, 在网络刚兴起时, 《纽约客》杂志上有一张颇为著名的漫画, 大致含义是:“在网络上, 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随着社会的进步,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将人们的隐私置于随时被侵犯的地步, 现实的状况变成了“在互联网上, 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充分说明了现实社会中保护隐私的严峻性。

一、隐私权的概念

《世界人权宣言》 (1948) 第12条:任何人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干涉, 其尊严和名誉不受无端攻击。任何人都有权受法律保护, 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明确提出“隐私是一项人权”。我国目前只是在《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中做了相关规定。该条是关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保护模式下的权益范围的不完全列举性规定。依据该款法律规定, 隐私权正是被确认为“民事权利”而非“民事利益”, 也不再需要依附于名誉权这样的权利。[1]该规定是我国民法上开始出现“隐私权”的标志, 但是虽然规定了隐私权却没有规定隐私权的概念内容等, 这导致对隐私权的概念很模糊, 目前关于隐私权的概念尚无定论。

隐私根源于文化, 美国人认为隐私是一种非常实在的利益, 美国的隐私法起源于1890年Louis Brandeis和Samuel Warren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的《隐私权》一文。[2]文章提出隐私是一种独处的权利, 以及保持自己个性的权利。欧洲人认为隐私是一项基本人权,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 隐私权是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 至于人的私生活不受侵犯或不得将人的私生活非法公开的权利要求。张新宝提出, “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人格权。[3]笔者认为, 沃伦和布兰代斯以及《牛津大辞典》对于隐私权概念的界定过于狭窄, 从其定义可以看出隐私权的范围限定为独处权, 以及自决权,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 网络信息化的发展, 隐私权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时代的特征。不仅体现个人生活方面, 还体现在个人通信秘密以及个人资料方面。张新宝教授关于隐私权概念的界定则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 能够很好的多方面多层次的保护隐私权。

二、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立法现状

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规范中都包含了隐私权保护的条文, 但是, 并未形成完整的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4]我国宪法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体现在《宪法》第33条、37条。宪法并没有对隐私权做出规定。但宪法关于隐私权的规定为民法刑法等保护隐私权提供了宪法依据。我国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2款。除此之外, 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也对此做了相关规定。另外,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则采取的是间接的保护模式, 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第120条, 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处理民事案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不申请公开审理的, 可以不公开审理。”该规定虽然没有直接的对隐私权进行规定, 该条旨在说明在处理民事案件时要以不侵害公民的个人隐私为前提。

三、隐私权保护制度的完善与思考

综上可以看出,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的保护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首先, 我国有关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不够全面。目前有关隐私权的保护仅仅体现在保护人身自由、通信、住宅、公民的储蓄财产状况等方面,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 隐私权的范围在不断的扩大, 以上这些不足以涵盖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的侵犯隐私权的类型, 当务之急是应当扩大隐私权的内容以更好的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其次, 我国关于隐私权的规定过于繁杂, 缺乏统一性。针对此问题, 我们应该在民法中明确界定隐私权的概念, 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对待, 只有这样才能直接的以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对隐私权加以保护。另外明确隐私权保护的内容与范围, 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 将隐私权保护的内容加以确定。

最后, 在责任制裁方面, 我国目前法律体系没有很好的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制定具体的制裁措施, 这导致不能很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加以明文规定, 制定关于侵犯隐私权的有效制裁措施, 笔者认为, 在民法领域, 应当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界定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通过侵权责任法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加以制裁, 如果发生侵犯他人隐私, 则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四、结语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人们越来越注重对自身隐私的保护, 同时, 在网络信息化不断发展、信息快速传播的今天, 人们的私人生活领域也遭到不同程度的侵犯。目前我国关于隐私权的法律保护还不够完善, 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成为当务之急, 要有效的解决该问题, 我们不仅要在法律层面上加强对隐私权的保护, 同时还要提高人们的隐私权保护意识, 只有在意识上重视保护隐私, 法律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1]张新宝.我国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发展[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 (2) :14.

[2]Samuel D.Warren and Louis D.Brandeis, “The Right to Privacy”, 4Harvard Law Review 193 (1890) .

[3]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M].北京:群众出版社, 1998 (2) :21.

网络隐私的法律保护 第10篇

关键词:隐私权,网络隐私,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资

一、隐私权与网络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允许或不允许他人对其进行亲密接触和他对自己私人事务的了解与决定权, 并且作为一种基本应有的人格权利指的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私人安宁的生活与私人信息依法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权利, 个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以非法的形式侵犯、知晓、搜集、利用和对外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网络隐私权与隐私权有所不同, 前者是网络环境下进行的, 后者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中的延伸, 它的的载体是具有虚拟性质的网络, 我国公民在网上享有私人的安宁生活、私人具体信息、个人空间和个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 不被他人非法侵犯、非法知悉、非法搜集、非法复制、非法利用和非法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络上和其他方式泄露某些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 事实包括、图像以及污蔑的意见等

二、网络隐私权包含的具体体现

网络用户在申请网上开户、个人主页、免费邮箱以及其他服务时, 网络服务商要求用户登记的身份识别等详细信息。网络运营商有义务和相关责任保护网络用户个人的这些秘密的安全和隐私性, 未经用户个人授权不可以泄露。是个人的财产所有网络信息状况和信用资料。是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邮箱IP地址同样也是公民的隐私, 用户基本不愿将之公开。掌握、搜集用户的邮箱, 并将之公开或提供给他人, 致使用户收到大量的垃圾广告和垃圾邮件或受到攻击不能使用, 使用户受到严重的干扰, 按照网络隐私权利的法律保护来说已经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

许多网站破产时通常违背以前所作的关于合理利用顾客个人资料以及不与任何第三方共享顾客个人详细信息的承诺, 通过出售顾客的各种隐私资料大赚最后一笔的手段, 获取钱财。这对公民私人信息无疑是一种不可原谅的侵犯。电子邮件从发送到收取需要经过很多环节, 在其中任何一个服务器转折点, 未做保密的电子邮件信息都很容易被盗取, 泄露详细信息。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为什么会被网络运营商获知, 其实这是通过各种非法的途径得到网络用户个人详细信息的非法网络公司为获得非法经济利益。

三、比较法视野下网络环境中的保护

美国模式又称“盎格鲁一萨克逊”模式, 社会市场经济动向它的主流方向, 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它的主要依据依托, 主要以突出竞争为主;强调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 劳动者享受有限的法定劳动所得和社会福利;公司注重短期目标的实现, 证券市场在公司投融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对于美国人生活的已经是不可或缺的, 从政治到经济, 从工作到生活。该模式的主要代表是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英国的撒切尔夫人上台执政和美国总统里根当选、推行“撒切尔主义”和“里根经济学”而更趋强化。在经济上其主张少收税、公平竞争、放松制度、私有化和鼓励私人积极赚取财富, 这使得美国的互联网更具有特色。

欧盟治理模式创建了从以国家为中心逐步转移到以国家联合共同治理为重心的一种新型体制机制, 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制度创新, 一种欧洲政治和经济结构新的面貌。欧洲这样作施展为平台, 贯彻实施法律法条, 以基础区域一体化为重要理念, 其典型法治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与对外关系一体化形态的区域共治是个漫长而复杂的综合治理和协调发展, 毫无疑问是一种后现代化的跨国型的社会发展新模式和逐步磨合的动态进程, 它的生命力所在就是勇于开拓和发展。欧盟经济体系治理模式是对国家以及传统模式法规发条的宣战, 次发条法规它的诞生和发展趋势无疑将有利于促进人类和谐社会发展趋势。

四、我国网络隐私保护法与体制创建

(一) 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用户隐私权的保护及其不足

我国民事法律发展相比其他发达国家比较缓慢的法规, 对公民隐私权的研究相对来说比较缓慢, 在隐私权保护方面难以得到社会经济体系的要求立法显然难以得到满足, 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的不足, 进一步改善和完善是必须的理念。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端要求依靠以及世界民事立法发展的主要形式目的, 故理论界和实践中不可以忽视的重要问题就是用法律手段保护国家公民的隐私权。我国公民自我保护隐私权的法律意识比较其他发达国家的公民比浅薄, 我国的传统隐私权法律没有西方国家发达, 隐私权保护法律观念对公民来说比较淡薄, 一般层面的公民还不清楚到底什么是隐私权或者说了解并不多, 也就无从涉及法律保护, 当自己的隐私权遭到非法侵犯时仍然毫不知情。

(二) 完善我国网络隐私权的建议

我认为一个国家的宪法规定是相当粗线条的.我国宪法对于隐私权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当然其它法律法规中对公民的隐私权的保护也作了比较多的规定, 如果要提到完善, 我想主要是根据时代的发展, 首先应当扩大隐私权的范围像个人的收入等比较敏感的事, 要纳入保护的重点, 像一些中奖者被要求上台在公众面前亮相等行为也是不尊重公民工隐私权。其次, 是在侵犯隐私权的认定上也要随时代发展而发展.像在网络上散布他人的信息、图片、偷拍、偷录等等, 另外, 还有关于公共场所的隐私权的保护, 公共场所的视频资料的管理规范化, 公共场所突发的影响到某个人某些人隐私的事情的处置。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全集》 (第2卷:1993年7月-1996年6月) , 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7年1月第1版, 第212页。

[2]朱理:《网络隐私权的保障与冲突》载张平主编《网络法律评论》 (第1卷) , 法律出版社, 2001年10月第1版。

警惕网络泄露隐私 第11篇

个人隐私在网络中泄露

从生活安全、安宁的角度出发,个人的生活信息资料是个人隐私的一部分,有权不对外公开,有权禁止他人非法利用本人的个人生活信息资料。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的许可下,任何人无权对其他人的隐私材料进行搜集或加工整理。无论是未经本人同意而泄露或出售个人信息,还是利用不正当渠道用低廉的代价非法取得个人信息,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但在现代社会,信息在更多的情况下成为商品,对个人隐私材料的搜集也越来越变成一种有利可图的事情。一方面,姓名、年龄、学历、职业、收入、身份证号码等等个人隐私都可能成为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对部分商家来说,这些信息谁掌握的越多,谁就拥有更多的潜在消费者。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种种手段来窃取或购买他人的个人资料和隐私。至于从事信息服务的经营者,作为谋取一定利益的手段,更是不遗余力地收集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材料大多与人个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当这些资料被事主之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搜集以后,这些资料用在何处、如何使用都成了未知数,且极有可能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用来谋求商业利益,有的甚至还用来做与当事人切身利益相悖的事情。比如消费者在网上通讯、购物、注册过程中,会将一些个人资料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电子信箱地址、信用卡号码存储在网站上。虽然多数网站声称绝对为网民保密,并不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者”。但仍有个别网站贪图不义之财,把用户资料出售给第三者。也有的网站不具备足够的维护网络安全的技术能力,给不法分子或黑客造成可乘之机。当然,也有些个人资料是利用市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来获取的,还有当事人在上网聊天或其他方式无意透露出去的。

首席隐私官应运而生

网络的优势在被人们充分认同,但人们对眼花缭乱的屏幕背后发生的事情往往浑然不知,据调查,大约有69%的网络用户不知不觉中在电子邮件的分发列表中署过名,一些公司可以很容易收集到这些邮件地址;而浏览器中存在的可以跟踪用户上网信息的Cookies文件有近40%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更不用说什么防范个人信息丢失的问题了。加上很多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上网随意注册的现象较多,这也窃取他人信息提供了方便。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相关的安全性问题特别是个人隐私的保护备受关注。据媒体调查显示,互联网时代,55.8%的受访者认为保护个人隐私“越来越难”,29.3%的人认为,“个人信息被随意公开泄露”。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的泄露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或者委托的责任。由于设备、技术和管理等问题,用户的个人信息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信息成为某些人的生财之源。据悉,基础的信息软件和硬件方面如微软的操作系统,奔腾产品都存在一些漏洞,这些漏洞对某些专业人士来说几乎是探取信息资源的极佳途径;网络黑客的攻击事件层出不穷,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几乎平均每20秒就会有一次黑客攻击事件发生。这些都已经成为网络信息安全的极大障碍。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记录在计算机中。商家使用这类信息需要尊重消费者的意见。鉴于此,一些有责任心的企业便认识到有必要让专人来负责建立和维护隐私系统。国家有关部门对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要求设立首席隐私官司职务。目前,我国联想等少数大型企业设有这一职位。IBM、AT&T和柯达等大公司都先后任命了他们各自的首席隐私官。美国现在已有至少100个此类官员,年薪12.5万到17.5万美元,预计明年可能会有500到1000个此类官员。

“网络隐私权”概念出现

有关专家指出,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对未采取适当保护措施而过失泄露他人信息,给当事人的精神和物质造成损害的,就应以侵犯隐私权论处。如果不负责任地收集资料,将搜集到的个人资料进行使用并导致当事人的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予以赔偿。为了加快信息安全的保障,规范网络时代的运营规则,我国将对“网络隐私权”进行立法保护。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人士透露,在今年年底将提交全国人大讨论的民法典的框架里面,正式出现了“网络隐私权”的讨论。据悉,北京正在运作住信息安全规则制定,相关立法正在进行。严格的法制将会规范信息安全的市场运作机制,为打击个人信息的泄露事件提供依据。

隐私思想范文

隐私思想范文(精选11篇)隐私思想 第1篇一、起源:人的羞耻心隐私最早可以溯源到人的羞耻心。根据 《圣经旧约·创世纪》 的记载, 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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