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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09-191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精选14篇)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1篇

金盆乡卫生院2011年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工 作 计 划

根据《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全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现状,结合阜康实际,制定了金盆乡2011年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多部门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以乡卫生院为项目主体,成立项目办公室,设专人负责项目计划、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每年向自治区项目办上报本市所需项目试剂、药品及奶粉的需求量;由自治区项目办组织招标采购后,将本市所需数量的物品下发至我市;我市应做好物品管理计划,及时将相关物品下发至各工作点,并做好签收记录。

(二)根据《水城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市我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并上报。项目活动要有计划,预算及工作结束后的决算、总结。项目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严格管理,每半年将使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三)按照项目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召开的、由多部门参与的项目启动会,介绍项目实施方案,了解项目工作内容,明确各部门职责,做到各负其责。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 卫生院要加强与妇联、民政、计生、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体系,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活动。

(一)配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艾滋病日”等各种节假日和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工作,每年要开展3-4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主题活动。

(二)编写制作适合目标人群的健康教育材料,如宣传画、健康教育小折页等。

(三)要利用孕妇学校、新婚学校为目标人群提供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能力建设

要开展逐级培训,做好项目业务骨干培训,使乡镇卫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及村保健员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责。

(一)组织举办一期由市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卫生、民政、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培训班。

(二)举办由医院院长、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相关技术培训班。

四、加强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努力提高目标人群自愿咨询与检测率

乡卫生院要明确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主导地位,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卫生常规工作中,明确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及应达到的目标,充分利用当地卫生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流程,做好HIV抗体检测前咨询和检测后咨询,为所有孕产妇提供咨询服务,对HIV抗体阳性的孕产妇加强检测后咨询,提高干预率,各助产机构应注意培养合格的咨询员。

(二)卫生院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项目工作,设立“关爱咨询室”,开展针对育龄妇女、婚检人群、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咨询与检测,并落实对发现的阳性孕产妇的首诊负责制。为阳性孕产妇及阳性产妇所生婴儿提供规范的抗病毒药物治疗服务,帮助他们克服服药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及生理方面的障碍。

(三)为阳性孕产妇提供自孕期、产时至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模式。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要认真填写阳性孕产妇填写个案调查表,努力掌握阳性孕产妇准确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六、加强阳性产妇及所生婴儿的随访工作,对阳性产妇所生婴儿进行12个月和18个月的检测,努力做好综合关爱服务。

金盆乡卫生院

2011年3月28日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2篇

施方案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11〕4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是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重大举措,能有效加强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综合防治,减少婴儿感染,保障母婴健康。为此,国家把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列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作为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摆上突出的位置,予以重点加强。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在资金安排、宣传教育、人员培训、规范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内容繁杂,涉及环节多,推进难度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协调社妇、疾控、医政、规财等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项目工作的合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承担起项目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日常业务管理,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梅毒检测技术指导、孕产妇及其儿童的艾滋病确认试验和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等工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信息的严格管理和准确发布非常重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项目信息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业务培训,规范信息数据的收集、审核和上报,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含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通过网络直报及时报送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个案登记卡,相关的纸质项目工作月报表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于每月10日前统一报送我厅,国家试点地区还应在每月10日前通过网络直报项目工作月报表。

附件: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国家和省级试点地区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2008年2010年国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个案。

1.2 方法

根据卫生部及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我州实际制订《红河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按方案要求收集数据, 并严格按云南省建立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质量控制体系》对数据质量进行质控。

2 结果

2.1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检测情况

2.1.1 孕产妇HIV抗体检测任务完成情况

2008年2010年孕产妇HIV抗体筛查工作稳步推进, 工作进展顺利, 成绩突出, 2008年检测54 613人, 任务完成率为142.97% (任务数38 200人) ;2009年检测59 519人, 任务完成率为141.71% (任务数42 000人) ;2010年检测67 416人, 任务完成率为132.19% (任务数51 000人) 。3年均超额完成任务, 且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全州在HIV抗体检测试剂不足或下发较晚的情况下, 克服重重困难, 积极开展工作, 超额完成了各项检测任务。

2.1.2 孕产妇HIV抗体检测情况

2008年2010年孕产妇孕期HIV抗体检测率及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10年孕产妇孕期HIV抗体检测率、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率较2008年分别上升了22.95%和15.95%, 但与全省及2010年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见表1。

2.1.3 HIV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18个月龄HIV抗体检测情况

2008年2010年, 我州随访管理的HIV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满18个月龄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分别为57.78%, 72.73%和86.67%, 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且上升幅度较大, 但仍未达《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95%的目标要求。

2.1.4 HIV感染孕产妇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情况

3年间, 全州HIV感染孕产妇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分别为42.97%, 54.68%和59.75%, 呈现逐年稳步上升的趋势, 且2009年、2010年均超过了指标要求。

2.2 母婴阻断措施

2.2.1 HIV感染孕产妇采取母婴阻断干预措施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艾滋病母婴阻断的各项干预措施, 包括HIV感染孕产妇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 3年间均稳步提升, 除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未达指标要求外, 其余指标已达标。见表2。

2.2.2 HIV感染孕产妇妊娠结局构成

2008年2010年, HIV感染孕产妇妊娠结局主要以分娩、人工终止妊娠为主, 其中2010年分娩的占到67.10%, 加上我州HIV感染孕产妇人数较多, 2010年高达310人, 因此也导致了我州母婴阻断工作任务较重、工作压力大的局面, 有限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 (VCT) 人员很难满足工作的要求。

2.2.3 HIV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情况

3年来, HIV感染孕产妇在县 (市、区) 级助产机构分娩的人数较多, 且已基本住院分娩。见表3。

2.2.4 HIV感染孕产妇分娩方式

根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HIV感染不是剖宫产的指征, 但要避免急诊剖宫产的发生。因此, 3年来, 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州HIV感染产妇中, 阴道分娩及择期剖宫产为分娩的主要方式, 急诊剖宫产呈下降趋势, 但仍然存在剖宫产率较高的问题。

2.2.5 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管理情况

2008年2010年, 全州HIV感染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指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但仍处于较低水平, 2010年HIV感染产妇产前检查率仅达到77.09%, 与全国2010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的94.1%[1]有较大差距。2010年产检次数>5次的HIV感染产妇比例为50.84%, 与全国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的84.1%相差33.26个百分点。可见, 我州日常孕产妇保健工作较为落后, 且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日常孕产妇保健工作结合较差, 导致对HIV感染产妇的整体管理不到位, 而使工作开展不理想, 各项指标完成困难。3年间, 全州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情况变化不大,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率在95%左右波动, 接受5次及以上随访率波动于80%, 但此两项指标2009年、2010年均低于2008年, 且3年都未到达85%的目标要求, 这与2009年、2010年HIV感染孕产妇增加较快, 而我州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不足有密切关系。见表4。

3 讨论

3.1 妇幼保健体系能力建设滞后, 工作面临挑战

从2005年起, 红河州筛查出的HIV感染孕产妇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到2008年2010年云南省防治艾滋病第二轮人民战争期间, 工作逐步推进, 资源投入增加, 但HIV感染孕产妇人数增加也显著加快。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 我州妇幼保健体系, 尤其是体系中的核心妇幼保健机构面临挑战, 能力建设的滞后与任务、要求矛盾凸显。

能力建设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的起始, 服务人员技术能力的提高是项目开展的重要保障[2]。但目前, 全州妇幼保健体系中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产儿科能力仍然十分薄弱 (基础设施差、设备投入不足、学科建设不完善、人员缺乏、素质不高) , 儿童保健、儿科尤为突出;服务中的核心机构妇幼保健机构, 人员编制不足, 人员缺乏与工作量日益加大的矛盾突出, 影响了全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规范开展, 尤其是在保证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无缝连接”上遇到了严峻的挑战。

2011年国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到新医改重大专项中, “十一五”期间, 在省级指导下全州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 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补充, 以乡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完善和加强。作为项目的核心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需进一步加大投入, 增加全州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 同时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解决妇幼保健机构人员不能享受传染病津贴的现状。

3.2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全州孕产妇孕期HIV抗体检测率及HIV抗体检测覆盖率低、HIV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18个月龄HIV抗体检测率低、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抗病毒药物应用率低、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保健服务指标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我州将通过创新工作机制, 优化管理模式, 加强业务管理, 探索新的适宜技术,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来改善。

具体做法:依托国家医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尤其是核心妇幼保健机构的能力建设, 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促进常规妇幼保健与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全面结合, 提高孕产妇孕早期HIV检测水平, 提高HIV感染孕产妇服药前CD4检测率, 提高抗病毒药物早期、规范使用率, 开展儿童早期诊断, 提高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保健随访管理质量和水平。从而降低儿童失访率和病死率, 实现将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至5%以下的目标, 提高妇女儿童的生存质量和健康水平。

3.3 进一步加强地区之间、机构之间的协作;同时扩大覆盖面, 关注特殊人群

我州与越南接壤, 大部分边境地区无天然屏障, 跨境同居人数日益增多, 加上我州南北部县市经济发展差异较大, 南部县流动到北部县或外地打工的人群日益增多, 人员流动性大, 对这部分人群的管理十分困难。加之目前我州仍未建立有效的转介平台, 缺乏转介制度及有效、可及的转介程序, 使得部分HIV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不能得到持续的保健随访管理和服务, 甚至出现失访, 影响了全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效果。因此我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需要多部门、多机构参与管理和服务, 针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对象的转介、管理及服务建立有效机制和模式。主要通过加强部门、服务机构之间的协作, 搭建区域内、区域间转介平台, 进一步探索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保健随访管理与转介服务的经验。将HIV抗体检测扩大到结婚登记人群, 及早发现感染者。努力提高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及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中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面, 特别关注疫情相对严重及边远贫困地区人群、跨境婚姻、流动人口及青少年。

3.4 加强宣教与咨询,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知晓率, 从而愿意积极配合、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各项服务

我州孕期HIV抗体检测率不高与部分孕妇拒绝检测有关, 据北京海淀区有关调查显示:仅有87.2%的孕妇及86.2%的孕妇认为怀孕前及怀孕后有必要进行艾滋病知识咨询和检测, 87%的孕妇表示“如果在怀孕后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并决定分娩, 愿意选用药物阻断母婴传播”[3]。可见, 发达地区也有一部分孕妇不愿接受HIV抗体咨询与检测, 即使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也不愿接受药物阻断的治疗。我州属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 经济文化发展滞后, 社会发展程度低, 居民健康意识淡薄, 对艾滋病缺乏正确的认识, 因此采取广大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健康教育, 加强VCT人员的咨询技巧显得尤为重要。

摘要:目的 对2008年—2010年红河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 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 分析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为调整策略和措施、合理分配财政和技术资源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卫生部、云南省及红河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收集数据, 并严格对数据进行质控。结果 2008年—2010年孕产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检测任务均超额完成;孕产妇孕期HIV抗体检测率、孕产妇HIV抗体检测覆盖率、随访管理的HIV感染孕产妇分娩儿童满18个月龄进行HIV抗体检测的比例、HIV感染孕产妇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及艾滋病母婴阻断的各项干预措施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10年全州HIV感染孕产妇配偶或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率、HIV感染孕产妇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HIV感染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率已达目标要求;HIV感染孕产妇妊娠结局主要以分娩、人工终止妊娠为主;HIV感染孕产妇在县 (市、区) 级助产机构分娩的人数较多;HIV感染孕产妇以阴道分娩及择期剖宫产为分娩的主要方式。结论 我州妇幼保健体系, 尤其是体系中的核心妇幼保健机构面临挑战;应通过创新工作机制, 优化管理模式, 加强业务管理, 探索新的适宜技术, 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来做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关键词:艾滋病,母婴传播,预防,分析

参考文献

[1]张燕, 郭光萍, 蔡睿, 等.云南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监督评估体系的建立[J].中国妇幼保健, 2009, 24 (33) :4652-4653.

[2]邱琇, 王临虹, 方利文, 等.某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培训资源投入与利用[J].中国妇幼保健, 2009, 24 (19) :2672-2674.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措施 第4篇

1.组织与管理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以保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员培训

对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及提供助产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及服务技能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当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妇产科、婚前保健门诊的医生、护士,信息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

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和经常性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当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人员,医疗保健机构管理、妇产科、婚前保健门诊的医生、护士,信息管理、检测等相关人员。

中央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国家-省-地(市)-县的逐级培训,尽快改变及提高相关人员的服务理念和技能,不断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3.规范实验室检测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合格的检验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操作常规和制度,根据孕产妇和婴儿的具体情况及机构的实验能力,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病毒抗体的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快速检测筛查及确认试验服务。尚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或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合作,建立有效、可行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流程。

4.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为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提供符合隔离、无菌操作与消毒要求的医疗环境,为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提供必要的隔离设施和助产服务,防止医源性感染。

建立职业暴露后应急处理机制,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与当地的疾病控制(卫生防疫)机构取得联系,正确使用预防用药及接受流行病学监测。

5.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承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信息资料管理制度。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相关资料包括:婚前保健登记、孕产妇产前检查门诊登记、分娩登记、艾滋病检测结果报告单、保健手册、病历记录、个案登记卡、随访信息以及各类报表等。

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应遵照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做好各类登记、记录,详细收集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的信息,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保密的逐级上报体系。

6.监督指导与评估

建立国家、省、市(地)、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评估体系。市(地)、县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自查和监督指导评估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市、县进行监督指导一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国家级技术指导部门负责制定监督指导工作方案,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到实施现场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定期督导省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

督导评估组要及时总结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验,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反馈。

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协同有关部门(妇联、计生、教育、共青团、文化、公安等)建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网络。运用多种媒体扩大健康教育的覆盖人群。通过健康教育活动向孕产妇及家庭、婚前保健人群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知识及信息。提高服务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的能力。开发、制作健康教育材料,在产前门诊、孕妇学校、病房及产房、婚前保健门诊以及村卫生室、学校等多种场所进行分发及指导使用。

各相关机构要设立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咨询热线(或在预防艾滋病咨询热线中加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内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2.提供自愿咨询与检测服务

承担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提供多种形式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前咨询,传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建议并动员婚前保健人群及孕产妇进行HIV抗体检测。

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04年版)的要求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应用ELISA或快速检测试剂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试验,结果阴性者按照正常孕产妇进行常规保健;结果阳性者换另外一种检测试剂或检测方法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仍为阳性或不确定者,进行确认试验以明确感染状况。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提供检测后咨询,帮助其分析感染状况,由本人及其家属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决定终止妊娠者提供流产服务,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对选择继续妊娠者,加强孕期保健,动员其住院分娩,以及时得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服务,同时建议其配偶接受相关的咨询和检测。

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者,也要进行检测后咨询,特别是本人或配偶具有危险行为者,要提供有关艾滋病感染“窗口期”的信息。

对于已经临产的孕产妇,在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复测和确诊试验的情况下,应及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试剂同时进行检测,两种试剂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视为阴性,正常分娩。任何一种试剂检测结果出现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反应或两种试剂均出现阳性反应,应暂时按照阳性结果处理,及时告知受检者并进行咨询,在知情同意原则下,采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产程中及时服用抗病毒药物。如确诊结果为阴性,则及时终止已采取的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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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应用抗病毒药物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目前推荐使用孕期+分娩期+产后新生儿[齐多夫定(AZT)+奈韦拉平(维乐命,NVP)联合用药]方案:即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用AZT300千克,口服,每日2次,至临产;分娩过程中每3小时AZT300千克,口服,至分娩结束;孕产妇临产后加服NVP200千克;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毫克/千克(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最多不超过6毫克(或混悬液0.6毫升);新生儿出生后服用AZT2毫克/千克,每6小时1次,如果母亲用药时间满4周或者4周以上,婴儿用药1周;如果孕妇用药不足4周,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在没有条件或在孕期/临产前没有应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情况下,采用孕产妇临产后一次性服用NVP200毫升,婴儿出生后72小时内一次性服用NVP2毫克/千克体重(或混悬液0.2毫升/千克体重)的预防用药方案。

4.艾滋病病毒感染孕妇的保健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产前、产时及产后的常规保健和随访,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在阴道分娩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操作。

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择期剖宫产可降低母婴传播的机会。但由于剖宫产可能有较高的并发症发生,目前尚不主张将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作为剖宫产指征。实施择期剖宫产术时应按照所选方案正确服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产后应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追踪管理。

5.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婴儿的保健

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及其婴儿的关爱,进行喂养指导、常规儿童保健,监测生长发育,预防营养不良,增强体质。

由于母乳喂养可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机会,因此,应在充分咨询的基础上,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母亲权衡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利弊,对婴儿出生后的喂养方式做出正确的选择。提倡实施人工喂养,尽量避免母乳喂养,绝对不要混合喂养。

婴儿应于12个月时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则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阳性者继续追踪随访,至18个月再次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感染,纳入正常儿童保健;结果阳性婴儿转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体系。

按照正常计划免疫程序给予预防接种。如果婴儿出现艾滋病临床症状,除不接种卡介苗外,应按照正常预防接种程序接种其他疫苗。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总结 第5篇

2011年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院紧紧围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意识,切实有效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发生,严格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就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为了保障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有力实施,我院成立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技术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级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为增强全区广大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认识,提高知晓率,我院广泛宣传艾滋病母婴阻断的相关知识,截止9月底全区共有

2147名孕产妇接受了艾滋病咨询服务,7958名孕产妇接受了艾滋病检测服务,尚未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我院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要求,组织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规范相应的医疗行为;培训人员达50余人次。

五、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上报数据不及时。

2、部分单位设备有限,不能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率。

二是要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做好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切实加强人员培训。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6篇

为贯彻落实颍东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维护广大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计划:

一、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管理

1、健全以领导为组长科室参与的项目领导小组,组建以妇产科、儿科、妇保、儿保各科组成项目技术指导小组,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筛查试剂的领取,筛查登记工作,确保免费预防接种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健康教育活动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2、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主题活动,结合“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艾滋病日”等各种节假日进行宣传,提高目标人群知晓率

3、利用门诊为目标人群提供面对面的传播教育,增强预防意识。

三、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能力

1、定期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技能

2、定期举办技术培训班,使他们进一步了解掌握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履行好岗位职能。

四、全方位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1、提供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2、为艾滋病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知情终止妊娠,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随访与检测等服务

3、为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治疗率达100%。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出生的胎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注射率达100%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

完善信息资料上报,提高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7篇

(二)为艾滋病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知情终止妊娠,安全助产,喂养指导,儿童随访与检测等服务

(三)为梅毒感染的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治疗率达100%。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出生的胎儿24小时内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注射率达100%

五:规范信息上报制度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与健康教育 第8篇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 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艾滋病母婴传播 (MTCT) 是15岁以下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最主要途径。在血液制品得到常规筛查, 清洁针头和注射器广泛供应的国家, 母婴传播实际上是儿童感染艾滋病的唯一途径。

1 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流行状况

艾滋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孕期 (艾滋病病毒经胎盘感染胎儿) 、生产过程中 (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感染) 和产后 (艾滋病病毒经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播) 等环节。母亲与孩子, 这最神圣的关系, 却因为艾滋病的存在被抹上了悲哀的色彩-脐带、产道、乳汁, 这些把母亲与孩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却成为病毒侵袭的通道。

在没有预防措施的情况下, 婴儿从感染的母亲那儿获得这种病毒的风险, 在发达国家为15~25%, 发展中国家则为25~35%。研究表明, 在未干预情况下, 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达15~50%。据统计, 全球每年有250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生育孩子, 造成每年约80万个新生儿感染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病毒感染使全球新生儿死亡率增加75%。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02年报道首次进行的我国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现状研究中发现, 中国部分艾滋病病毒高流行区的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率为35%左右, 与一些发展中国家情况相类似, 明显高于西方发达国家的15~25%的传播率水平。

2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教育意义

艾滋病的严重流行将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带来巨大威胁, 同时也直接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人曾设想并提出把艾滋病拒之门外, 然而在我们与世界交往日趋频繁的现代社会, 在尚未研制出有效可靠的疫苗和药物的情况下, 这种愿望是难以实现的。因此, 动员全社会力量, 营造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氛围, 大力开展各类人群预防和控制HIV/ADIS传播的高危行为, 减缓艾滋病在中国蔓延的速度, 控制暴发流行的发生, 把艾滋病的流行控制和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和危害, 这既是当前艾滋病健康教育的目标, 也是中国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策略。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健康教育, 是一项投入少、产出高、收益大的符合我国国情的预防措施。健康教育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中, 联系多部门、多系统共同参与的纽带。健康教育能够营造对艾滋病正确认识, 减少歧视的社会氛围, 号召全社会给予妇女、儿童真正意义上的关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主要目标人群是广大的育龄妇女、孕产妇以及她们的家庭。她们是保健和教育方面的脆弱人群。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育龄妇女知识水平不高, 保健意识较差。健康教育可以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作用, 将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如何预防的信息传递给她们。提高她们的认识, 帮助建立健康安全的行为, 自觉地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3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教育内容

3.1 艾滋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的疾病, 它对人类社会存在极端的危害性。

如果不采取任何行动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 我们将付出很大的代价。在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的情况下, 艾滋病母婴传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群中育龄夫妇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艾滋病流行对儿童的影响是严重和深远的。艾滋病有可能使儿童生存方面取得的进步出现逆转, 艾滋病已使流行最严重国家的婴儿死亡率成倍增加。艾滋病孤儿是指母亲或者双亲因为艾滋病而去世的15岁以下儿童。据估计在2010年全球艾滋病孤儿总数将达到4100万, 孤儿照顾和孤儿保健是一个严重的社会和卫生问题。

3.2 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行为性疾病"。

在目前, 艾滋病虽然还是一种尚无预防疫苗和有效治疗药物的不治之症, 但其传播途径却十分明确。艾滋病母婴传播可以发生在妊娠 (主要是孕晚期) 、分娩或哺乳过程中, 胎儿或婴儿可通过胎盘、母产道、母乳喂养途径感染艾滋病病毒。因此, 如能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坚决摒弃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各种危险行为, 人类免遭艾滋病的威胁是完全可能的。正如前卫生组织总干事中岛宏博士曾尖锐指出的"艾滋病主要死于无知"。

3.3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教育: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9篇

1.促进各地区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质量,促进预防能力建设。

2.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评估体系,提高各地区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能力,为预防工作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为适时修正、完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4.及时总结。推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经验、加强信息交流,促使各地区预防工作的均衡发展。

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各有关部门在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实施中的定位、职责以及开展相关工作地区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等环节确定督导评估内容。

(一)组织管理

1.设立管理机制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需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应成为政府的责任。为扎实开展预防工作,应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是预防工作的主要负责主体,应定期对预防工作进行总结和制定计划,定期对实施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以促进各项预防措施的全面落实。

2.建立良性预防模式

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合理的孕产妇管理模式;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三级网络有机结合,实现对孕产妇,特别是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或要求,以达到为阳性孕产妇保密,免受歧视的目的。

3.资料的管理

有专人负责资料,对有关信息资料熟悉;各项原始登记完整,记录保存完好。对所有相关资料要严格保密,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数据,数据应可靠准确并及时上报。

(二)能力建设

1.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应包括医务人员(医生、护士、检验人员等)、管理人员等各类人群,培训分为国家级(国家对省)、省级(省对县)、县级(县对乡村)的各级培训。培训应尽可能覆盖全部相关人群。

2.检测能力建设

加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若是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HIV检测实验室,要有资格认证。实验室基本设备齐全,对试剂及物品要有登记和试剂保存,标本转送制度。检验人员的操作和出具报告要规范。

3.预防医源性感染

有预防措施和制度,有齐全的防护设备,妇产科、检验科有关人员防护意识强。

4.良好的服务环境

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保密、舒适的咨询环境,提供安全合格的住院及分娩环境。

(三)预防措施

1.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材料的发放及应用合理。

2.VCT服务

为孕妇、产妇及婚前保健人群提供HIV检测前后服务,有对各类人群的服务流程。有专人负责,有HIV检测前及检测后咨询服务记录。为服务对象提供的检测流程快捷、方便、保密。

3.提供预防用药

为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用药方案合理,有用药记录。预防药物应妥善保管,有使用记录。

4.安全助产

阴道助产记录详细,分娩记录中应详细记载,是否进行了会阴侧切、胎头吸引、产钳、人工破膜等操作。若择期剖宫产,应有指征和记录。

5.对感染产妇及婴儿进行随访与关怀

感染的产妇应施行人工喂养;对满9个月和18个月的婴儿进行HIV检测,监测感染情况,有详细的记录。为感染产妇及婴儿提供产后访视及儿童保健,有详细的访视、查体、预防接种、喂养指导等记录。

一般可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导。运用定量方法,可对宣传材料发放数量、培训数量、VCT人次、抗病毒药物干预人次等具体参数进行核对,评估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运用定性方法(参与式监测评估),如实地考察、人群访谈、问卷调查等,深入了解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预防措施落实、目标人群受益情况。

督导组由各级卫生行政人员、地区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与相关部门或系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家共同组成督导评估组。监督指导组一般为3~5人。

(一)逐级监督指导评估

1.国家级监督指导评估

卫生部基妇司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定期到实施地区进行监督指导。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实施的重要经验及问题,提出改进对策,上报卫生部基妇司。

2.省级监督指导评估

省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每半年对省内所有开展工作的市县进行一次监督指导,结束后形成总结,并在工作实施的中期和后期对本省工作实施进行评估。撰写总结和评估报告,报卫生部基妇司及妇幼保健中心。

(二)各地区自查

根据工作的开展,各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应级别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每3个月对本地区的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查活动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地区政府部门及省级卫生部门。

(三)监督指导评估程序

对开展工作地区的监督指导评估和各地区自查可以参考一下程序:

1.设计督导评估方案。

2.下发通知,说明督导评估目的、内容和方法。

3.组织监督指导评估组,成员为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

4.督导评估小组召开会议,对督导或评估方案和各地区实施方案进行学习讨论,明确任务和分工。

5.赴督导评估地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和讨论实施中的问题。

6.按照督导评估标准,查看相关原始资料、照片、文件等事物。

7.以抽查、现场考察等方法进行技能考核(如咨询技巧、检验技术)。

8.对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测试。

9.检查、核对项目相关登记、表格和病历记录等。

10.根据需要召开小型座谈会议。

11.监督指导评估记录。

12.提出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分析判断当地工作情况。

13.根据当地需求提供技术支持。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10篇

单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

1、艾滋病

2、艾滋病母婴传播

二、填空题(每题2分)

1、职业暴露后预防用药的疗程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

2、母婴传播所致HIV感染的特点:发病早、________________、预后差。

3、HIV的母婴传播途径:宫内传播、产程中及分娩时传播、________________

4、AIDS尚无特效的疗法,目前治疗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对症治疗、免疫调节疗法-________________。

5、HIV的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是非题:对的请打“√”,错的请打“×”(每题2分)

1、HIV感染的产妇产后可以哺乳。()

2、STD(生殖道感染)可以促进HIV感染与传播。()

3、HIV感染与淋病密切相关。()

4、梅毒是HIV感染的又一危险因素。()

5、孕妇自妊娠28周(或妊娠28周后发现感染尽早)开始服用AZT300mg,每日2至临产。()

四、多项选择题(每题8分)

1、AIDS的传染源是()

AHIV阳性患者BAIDS病人C以上都是D以上都不是

2、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

A性传播B血液(体液)C 垂直传播D 握手E 共餐F以上都不是

3、HIV母婴传播时机制()

A母体因素B 胎盘因素 C 分娩过程D 产后E 婴儿因素 F病毒因素

4、HIV母婴传播时机()

A 母婴传播可发生于妊娠的任何时期 B 产程中最易发生垂直传播 C 在妊娠晚期和分娩期的 传播在HIV垂直传播中占有很大的比例D 以上都不是

5、HIV职业暴露防护的普遍性防护原则()

A处置锐利器具 B所有器具严格消毒 C 认真洗手D防护设施使用E 安全处置废弃物。

五、问答题(每题15分)(可以答在反面)

1、HIV阳性孕妇如何进行咨询指导?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11篇

一、背景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艾滋病母婴传播主要发生在孕期(艾滋病病毒经胎盘感染胎儿)、生产过程中(胎儿通过母亲产道时感染)和产后(艾滋病病毒经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播)等

环节。

研究表明,在未干预情况下,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达15%~50%,在欧美为16%~20%,泰国19%~24%,非洲25%~40%。据统计,全球每年有240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生育孩子,造成每年约80万、每天约2000个新生儿感染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使全球新生儿死亡率增加75%。国外的经验和研究证明,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如开展孕期自愿咨询与检测、预防用药、人工喂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12篇

为提高广大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的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我院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效果,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机构,领导管理到位

为了切实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管理,我院分别成立了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制定和印发了《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于2016年10月在我院全面启动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了全年考核目标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督导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我院严格按照阆中市卫计局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培训要求,召开了全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包括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的知识及相关政策、执业暴露的防护等;通过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和服务能力,规范了相应的医疗行为;培训人员达20余人。同时派出院内相关科室骨干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17年至今共派出2人参加省级培训,3人参加市级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为增强我镇广大群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提高知晓率,我院印发宣传材料300余份,在医院宣传栏广泛宣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知晓率。据统计,自项目启动以来,在10名初次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妇中,有9人接受了艾滋病咨询服务,孕期接受咨询率为90%,在我院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妇中全部接受了产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检测率均达到100%,所有接受检测的孕产妇中未发现患有艾滋病和梅毒阳性者。

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成效

1、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结构,加大工作开展力度,全院预防预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日益完善。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渠道进一步规范、畅通。

3、在我院接受产前保健服务的孕产妇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自觉规避风险意识增强。

4、主动寻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自愿咨询与检测的人员逐渐增多。

五、存在的问题

1、预防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在全院还存有认识不足、宣传不够、工作不力的情况。

2、部分医务工作者的业务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目前属于自费项目,很多孕产妇由于经济原因无法承担检查费用,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六、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良好氛围。

2、要加强职业暴漏防护,做好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切实加强人员培训。

3、进一步提高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咨询率和检测率。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第13篇

1 策略与措施

1.1 建立健全组织

1.1.1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上蔡县分管副县长任组长, 卫生、民政、妇联、共青团、计生和宣传等部门一把手任成员的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领导小组, 负责项目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及相关机构的组织与协调。

1.1.2 成立技术指导组:

成立由上蔡县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 县CDC主任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任副组长, 技术成员6人组成的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技术指导组。在县卫生局下设办公室, 负责工作方案、计划和制度的制定、业务人员组织培训、日常工作管理、督导与评估等。

1.1.3 组建队伍:

县乡医疗、计生机构妇产科医生、检验人员及卫生防疫人员共同参与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

1.2 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

制定了《上蔡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干预项目流程》、《上蔡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制度》、《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HIV阳性育龄妇女和夫妇双方丈夫单方HIV阳性育龄妇女随访规定》及《HIV阳性孕产妇管理随访规定》。该系列方案与制度明确了目标人群、职责分工、方法与步骤、信息收集与管理、质量控制等具体内容, 建立了县、乡、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 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三级管理机制, 确立了与常规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法。

1.3 专业人员培训

为提高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技能和责任心, 对全县医疗、计生机构妇产科医生、检验人员及卫生防疫人员举办了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多期培训班, 参训人员达1 000多人次。对全县妇幼保健网络人员培训了新开发的适于HIV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使用的“母子保健服务包” (母子系统保健服务指南、母子系统保健卡、母子健康手册) , 为规范母子保健系统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4 宣传教育

采用广播、电视媒体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宣传动员, 通过播放录像、小组座谈、面对面等逐村进行健康教育, 使全县妇女干部和普通育龄妇女了解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 充分理解开展阻断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干预工作意义。

1.5 干预措施

在县CDC、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县医院及25个乡镇卫生院设立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点, 利用婚检、健康体检、产前检查对目标人群进行自愿咨询检测服务, 并及时做好相应记录。初筛检测结果为阳性者, 转介到县CDC确证阳性后输入数据库, 报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办属地管理。

对发现HIV感染的目标人群的干预: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 婚前妇女建议暂缓结婚;孕妇自愿选择妊娠结局, 对继续妊娠者, 根据个体情况选择药物阻断方案;要求人工喂养婴儿, 免费为困难家庭提供奶粉至婴儿18月龄, 并对婴儿进行常规随访和HIV监测。

1.6 阳性育龄妇女及丈夫单阳妇女管理

利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防疫网, 采取人盯人的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 实行目标分级管理责任制。每月随访一次阳性育龄妇女, 每季度随访及HIV检测一次丈夫单阳妇女, 填写随访表并逐级上报县CDC输入相应数据库进行汇总分析。发现阳性育龄妇女怀孕者或阴性妇女阳转者, 县CDC进行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后转介县母婴阻断项目办管理;发现婚姻状况变更者由县CDC根据属地管理原则, 进行分级管理变更;对失访者县CDC根据不同原因进行不同形式追踪管理。

1.7 经费保障

在各级医疗保健责任人领取基本工资的基础上, 每自愿咨询检测登记一人, 补贴5元, 试剂由省CDC提供。乡村级医疗防疫责任人每分管一名阳性育龄妇女或丈夫单阳妇女月补贴1元。上述所需费用与婴儿奶粉费用由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及省下发艾滋病防制专项经费提供。

1.8 信息管理

各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 阳性育龄妇女与丈夫单方阳性妇女随访表当月25日报县CDC审核后录入数据库, 阳性产妇与婴儿随访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办公室审核后录入数据库。各种数据库同时上报市CDC。

1.9 督导检查

成立县预防保健、医疗及计生各部们共同参与的联合督导组, 每半年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干预措施落实、目标人群受益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督查结果, 年终结合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实施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应奖惩措施。

2 工作成效

从2001年10月至2007年12月底, 全县共婚检40 564人次, 发现HIV阳性68人, 其中男性38人, 女性30人。孕产妇检测73 702人, 发现HIV阳性276人, 其中:自愿终止妊娠152人, 药物阻断121人, 3人失访。对121名实施药物阻断的HIV阳性产妇所分娩的126名婴儿进行了随访和HIV检测。其中在82名满18个月龄婴儿中, 有2名HIV抗体确证阳性, 80名检测阴性, 阻断成功率为97.65%。其余婴儿正在随访中。

3 经验

上述一系列措施的运行, 切实有效减少了婚内性传播与母婴传播, 为以农村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可靠经验。取得良好效果的原因归纳起来有几点: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是有力保障;各部门充分利用优势是条件, 医务人员积极主动和认真负责是前提;目标人群积极配合是基础;坚持“三到位” (即:宣传到位、随访检测到位、综合关怀到位) 是重要环节;认真执行《上蔡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实施方案》是重要保证。

4 存在的问题

4.1 由于上蔡县HIV感染者/病人多,

对育龄妇女特别是阳性育龄妇女及丈夫单阳妇女进行综合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方面, 乡村级医务人员和志愿者文化程度偏低, 技术力量相对薄弱, 而大量工作需要他们协助完成, 因此, 需要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另一方面, 咨询检测费用和随访管理者劳务费用大, 而当地属国家级贫困县, 资源贫乏, 经济薄弱。因此, 积极争取外援资金持续支持, 是维持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之一。

4.2 随着经济的发展,

部分感染者为了自救自助加入外出打工的大军, 这给HIV阳性育龄妇女的随访管理带来一定困难和阻力。如何加强各地相关部门合作, 采取切实可行办法共同把流动人口中的感染者管理起来是今后亟待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4.3 阻断药物缺少婴儿剂量;

基层条件及人员技术有限, 不能准确分装剂量, 则会影响阻断药物应用效果。

4.4 成功阻断事例给HIV阳性育龄妇女造成误导,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基本知识 第14篇

(一)基本概述

艾滋病的医学全名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AIDS),是由艾滋病病毒(HIV)引起的一种严重传染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也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一般要经过7~10年的时间(潜伏期)才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在这一期间,他们可以没有任何症状地工作和生活,但能够传染艾滋病病毒给其他人。艾滋病病毒的病死率极高,目前还没有可以治愈的药物和方法,如果得到恰当的治疗可以延长生命,但是艾滋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采取综合预防措施。

艾滋病可以通过性、血液和母婴传播三种传播途径传播。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行为主要有: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或者血液制品;使用未经消毒或消毒不严的注射器、针头、针灸针或侵入人体的医疗器械;与他人共享注射器静脉吸毒;不安全的性行为;患有生殖道感染或者性病;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妇女可把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者婴儿。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指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或产后哺乳等过程中将艾滋病病毒感染传给胎儿或婴儿,导致胎儿或婴儿感染的过程。研究表明,在未干预情况下,艾滋病母婴传播发生率达15%~50%,在欧美为16%~20%,泰国为19%~24%,非洲25%~40%。

(二)流行状况

据统计,2003年全世界每天有6 000育龄妇女和2 000儿童感染HIV,截至2003年估计有1 850~2 000万育龄妇女感染HIV,其中受到母婴传播威胁的儿童有250万,新感染儿童为70万,有1 400万儿童因为艾滋病成为孤儿,至今已有50万儿童因艾滋病死亡。艾滋病病毒感染使全球新生儿死亡率增加了75%。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公布全球已有3 700万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其中近一半是女性。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疫情持续上升,专家估计截至2003年底艾滋病感染人数已经超过84万。中国艾滋病流行正处于快速增长期,艾滋病流行从高危人群走向普通人群,表现在妇女感染比例增加,随着育龄妇女感染艾滋病人数的增加,婴儿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必然会快速增加。近几年,我国艾滋病相关监测数据显示,妇女感染艾滋病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1998年的15.3%上升到2004年上半年的39%。在部分高发地区研究显示,孕产妇中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检出率为0.3%~0.7%。艾滋病感染途径中母婴传播的比率从1997年的0.1%增长至2003年的0.5%。我国部分地区研究结果表明,在艾滋病高流行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35%~50%左右,说明我国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形势非常严峻。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主要内容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4个措施:通过健康教育、避免危险行为、安全性行为等方法,预防育龄妇女感染HIV;预防感染的孕产妇的艾滋病母婴传播;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PMTCT+)。国外的经验和研究证明,通过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如开展孕期自愿咨询与检测、应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婴儿人工喂养等,可有效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

(一)预防育龄妇女感染

1.开展积极的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预防及治疗HIV/AIDS的相关知识。

2.对普通人群和夫妇进行健康行为倡导和干预。

3.积极治疗性传播疾病。

4.减少不安全输血。

5.告知相关的可能给妇女带来的不利因素,如歧视和暴力。

6.进行安全的性行为,倡导避孕套的使用。

7.进行婚前保健和艾滋病检测,了解婚前感染状态,以利于婚育选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性伴感染。

(二)预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育龄妇女非意愿妊娠

1.帮助育龄妇女了解其HIV感染状态。

2.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提供预防及治疗HIV/AIDS相关知识,包括母婴传播的预防。

3.向HIV感染妇女及其丈夫提供咨询服务,使他们充分了解母婴传播对本人、孩子和家庭的危害,对于今后妊娠能做出知情的选择。

4.提供避孕咨询,避免非意愿妊娠。

5.倡导使用避孕套作为避孕、计划生育和防病的理想工具。

(三)预防感染的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

1.向孕产妇提供充分的自愿咨询与检测(VCT)。

2.确保HIV感染孕产妇能够得到产前保健和预防母婴传播方面的相关服务。

3.让孕产妇和家庭充分了解母婴传播的危害,知情选择终止妊娠(孕早期)。

4.对终止妊娠者提供人工流产服务。

5.对继续妊娠者,为孕产妇及其新生儿提供咨询、孕期保健、预防性服用抗病毒药物等服务。

6.提倡住院分娩,提供安全分娩服务,避免产时感染。

7.为新生儿安全喂养提供支持与咨询服务。

(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关怀和支持(PMTCT+)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和家庭提供综合关怀和支持,主要是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干预措施的基础上,提供综合的支持和关怀,其中又以社区提供产后支持和关怀为主。提供综合的关怀和支持使服务范围扩大和延伸,可以使孕产妇和家庭得到更多的健康保证,进而使更多的孕产妇自愿接受此项服务,同时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感染艾滋病的孕产妇和他们的新生儿以及家庭。关怀和支持包括以下内容:

1.治疗和关怀护理,主要有自愿咨询与检测、预防和治疗机会性感染、抗病毒治疗和姑息治疗。

2.社会心理支持,包括提供咨询服务、精神和心理支持、随访咨询和社区支持。

3.人权和法律支持,以保障艾滋病患者的基本人权,包括HIV/AIDS患者的参与,使艾滋病患者能够得到基本的尊重,减少侮辱与歧视的发生。

4.社会经济因素的支持,主要是物质支持、多种渠道提高艾滋病家庭的经济收入和多方面的支持。

目前我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仅在试点地区开展,大部分地区尚未开展规范的预防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较其他艾滋病防治工作相对滞后。为此,国家提出将预防母婴传播作为艾滋病综合防治重要工作之一,明确了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为预防工作的目标人群。国家为这一人群提供免费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为孕产妇提供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为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艾滋病病毒预防药物。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正在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和社会动员,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建立一个完善高效的预防体系。

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要纳入妇幼保健的常规工作,通过加强孕产妇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产后随访等促进预防措施的落实。妇幼保健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培训、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及时发现阳性孕产妇,并将情况报告疾病控制部门。疾病控制部门要对新婚人群和孕产妇的HIV筛查试验及确认试验给与积极的配合和指导,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孕产妇给与积极的抗病毒治疗。承担助产服务及婚前保健的医疗保健机构,均要承担预防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

现阶段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工作主要包括:在各地区开展针对育龄妇女及孕产妇家庭的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多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以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医疗保健机构应该为婚前保健的男女双方、所有孕产妇免费提供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为孕产妇免费提供HIV检测服务;帮助艾滋病感染的孕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并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手术或者助产服务;开展咨询、心理支持和综合关怀服务;为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婴儿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预防用药;提供安全助产;指导阳性产妇人工喂养;为婴儿免费进行HIV检测等。

为做好预防工作,医务人员在实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时还应该注意严守职业道德,做好保密工作,在工作中注意职业暴露的保护。

乡卫生院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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