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精选10篇)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1篇
农民工、临时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证农民工、临时工的身体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各单位雇用的农民工、临时工须先了解职工的安全素质、技术水平等情 况,方可录用,并将花名册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2、录用后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规程及公 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了解操作规程、危险预知等安全知识,经过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各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记录受教育人要签 字。
4、新来的和辞退的农民工、临时工要办理有关手续。
5、所有农民工、临时工都要签订遵章守纪保证书。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机械设备。
7、农民工、临时工不可私自外出或私自带他人进入施工现场。
8、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辞退。
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危险性大,安全问题尤为突出,为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电工、普通电气焊工、塔吊司机、架子工等。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制度化。
3、每一个工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须由医院出具体检合 格证,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及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人员,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5、凡属高处作业,遇有恶劣天气时,如大风、雨、雪、雾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6、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是经常的、及时的,并要结合泵哦内阁 中进行教育,并进行应知应会考核。
7、对高空作业或升降性作业人员的防高空坠落,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
8、所有现场非专业人员,严禁攀登起重臂、脚手架,机械设备不得交给非 本专业人员使用,加强防护措施,吊篮和提升架严禁人员上下乘坐发现一起要严肃处理一起。
9、大型机械设备档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处理登记制度
为确保生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严禁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建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处理登记制度。
1、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本着“三不放过”的 原则,对违章者给与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安全员填写罚款单,由财务部收款。
2、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上报安保部,由安保部 人员出。现场妥善解决。
重大未遂事故登记制度
为充分发挥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及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负责的精神,要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发现不安全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工地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登记制度。
1、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现场负责人根据隐患程度,做好局部紧急停工等项工作,保证职工的生产安全。
2、对隐患作紧急处理后要组织职工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处理,对避免事故的有功者要给予表扬和奖 励。
安全检查整改登记制度
为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总结工作,从中找出改进工作的重点在下一个工号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对市、取建委、经委、公司安全科等单位检查中提出的不安全隐患,要 逐条进行登记落实,每条要落实到具体人,限期解决,要有解决和复查验收的结果,从中找出预防措施。
2、对造成隐患的责任者,要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3、对每一次检查的隐患,将解决情况汇报公司安全科。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为更好地落实国家安全劳动法规、规章及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承包与奖惩考核中,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安全生产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 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过重大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后,取得明显成绩者。
3、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4、凡施工现场工地达标,并创市区级文明安全工地的单位,按上级的有关 规定给予奖励。
二、凡在安全生产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有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措施,又不及时上报造成事故的。
3、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4、发生事故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或嫁祸他人的。
5、不解决上级和安全员检查提出的隐患或造成事故的。
6、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或带病或没防护装臵造成事故的。
7、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抢救或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发生的。
三、处分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年工伤工日损失不超过3‰,超过3‰每超一起扣1分,如重伤一起 扣10-50分,死亡事故一起扣50-100分,直接与年终奖金挂钩。
五、奖励和处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来源可由奖励基金与罚款中支付,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2篇
协 议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柳林县 镇(乡)村林地 亩,为保证林地面积不因临时使用而减少,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保证在临时使用林地期(2年)满后,将临时使用的 亩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具体要求:彻底清理建筑垃圾、现场平整并覆盖土层0.5米以上。
二、使用期满甲方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合格证明。
三、如甲方到期后,交付林权单位的临时用地未达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乙方则开具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恢复,直至符合林业生产条件。
四、临时使用林地起始日期以林业部门开具的许可证决定日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3篇
一、问题
1. 三层液精铝正常生产过程需要随时断电
目前国内三层液精铝正常生产都用固体精铝作电极导电, 电极刚刚与精铝液面接触, 不浸入精铝液内, 理论只起导电作用。在生产过程中, 精铝电极底掌会被氧化, 形成Al2O3膜, 也会附着一层挥发的电解质渣, 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 Al2O3膜和渣层也越来越厚, 电极底掌与精铝液间电阻会增大, 之间的电压降也会随之增大, 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在电极底掌的某点发生放电现象, 这一现象在精铝生产中称为“打火”, “打火”现象一旦发生, 会不同程度的影响精铝液质量, 此时必须立即对该精铝槽断电, 对精铝电极底掌进行清理或更换电极, 然后再通电。为避免“打火”现象发生, 实际生产过程中过一段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极底掌进行清理或更换新电极。
三层液精铝槽槽底部大母线上都设计有短路口, 供停槽大修或异常情况时较长时间断电使用, 除有此短路口外, 在其立柱母线上还安装有临时断电装置, 以便在生产过程中随时短时间断电使用。
2. 目前三层液精铝生产中的类型及特点
目前国内三层液精铝生产中临时断电装置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偏心轮结构, 此结构在实际生产应用中能实现短路口的快速闭合和断开, 达到精铝槽快速断电的目的, 但是偏心轮结构运行不够平稳, 压力不够, 断电后短路口电压降较高 (>300 m V) , 且闭合后自锁性差;另一种临时断电装置是纯丝杠结构, 此结构运行平稳, 压力足够, 断电后短路口电压降较低, 闭合后自锁性较好, 其不足是机构的闭合和断开的速度不够迅速, 难以保证各处短路口接触面快速闭合、分离, 分离时短路口接触面容易产生较大的火花, 对接面损伤较大。
二、改造方案及实施
临时断电装置 (图1、图2) 包括位于精铝槽立柱铝母线一侧的临时铝块, 该铝块与精铝槽立柱铝母线另一侧的底座用夹紧螺栓固定在立柱铝母线上, 在底座与铝母线间隔有绝缘层;铝母线块内侧是临时铝板, 外侧是与前座焊接在一起的导向滑板, 导向滑板、临时铝板和铝母线块用螺栓固定在一起, 导向滑板与铝母线块间隔有绝缘层;连杆轴与轴芯把前座通过轴销和棘轮机构连接起来, 棘轮机构与转轴固定, 转轴在手柄的作用下带动棘轮机构转动, 轴销可沿着棘轮机构上的曲线孔移动, 带动轴芯和连杆轴直线移动, 从而使临时铝板与临时铝块接触或分离, 达到精铝槽短路口打开和闭合的目的。在整个操作过程中, 导向
滑板沿着左右连板水平滑动, 确保铝母线块水平移动, 支撑板、左右连板和后座整体固定在一起, 起固定和支架作用。
在精铝槽正常生产时, 临时铝块与临时铝板是相互分开的, 之间插有绝缘板, 当精铝槽需要清理电极底掌或测量“三层”高度等正常生产操作时, 先抽出临时铝块与临时铝板间的绝缘板, 然后转动手柄, 带动棘轮机构转动, 轴销沿着棘轮机构上的曲线孔滑动, 依次带动连杆轴、轴芯、前座、铝母线块和临时铝板向临时铝块方向移动, 迅速使临时铝板和临时铝块充分接触, 达到系列不停电的情况下该精铝槽断电的目的。等各项生产操作完成后, 再反方向操作手柄, 使临时铝板与临时铝块迅速分离, 插上绝缘板, 精铝槽又恢复通电。
三、应用效果
改造后的临时断电装置实现了精铝槽平稳快速断电的操作, 克服了丝杠结构在操作速度较慢而凸轮结构运行不稳定及在闭合后自锁性差的缺点, 断电后短路口的电压降<200 m V, 操作安全可靠, 满足了三层液精铝实际生产需求。
在目前精铝生产中临时断电装置的应用中, 由于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几个操作点的操作步调存在时间差, 造成短路口瞬间放电打火花现象, 容易损坏短路口接触面, 如果在生产现场允许的情况下, 能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同时完成短路口的开合, 避免放电现象发生, 将会使操作更安全, 设备使用寿命更长。
摘要:结合精铝生产中几种临时断电装置的优点和不足, 提出并成功实施了一种新型的临时断电装置, 实现精铝槽平稳快速断电的操作, 克服了丝杠结构在操作速度较慢而凸轮结构运行不稳定及在闭合后自锁性差的缺点, 断电后短路口的电压降<200 mV, 操作安全可靠。
高职院校临时工管理的探讨 第4篇
1、对临时工缺乏有效的管理
在一些高职院校中,由于编制的控制,招收录用在编工作人员速度放缓,随着老同志退休,空岗现象越来越突出,一些特殊岗位如保洁,编内人员不愿意干,或者有情绪。相对而言,临时工好用,“听话”,工资又低,可谓一举多得。临时工年龄、文化程度、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结构复杂。高职院校对临时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仅仅限于发发工资,临时工的考勤、奖惩以及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并未落实,劳资双方彼此心照不宣,你付出劳动,我付工资,仅此而已。
2、用工不规范,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大
临时工大都是亲戚朋友介绍来的,未履行正常的招聘程序,有的甚至只是口头协议;有的临时工是年龄偏大,已达到退休年龄,在用工方面双方都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工伤等事故,临时工相关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对临时工用工随意性大,但由于工作需要,自行招用临时工,随时辞退,临时工流失现象严重,人力资源流动性较大,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3、激励机制不健全,影响临时工工作积极性
当前,还没有构建适应其发展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一方面,在编人员工资主要依据高职院校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上略显差异;而临时工则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与在编人员收入差距巨大,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直接影响着临时工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在职务评聘,定岗定级上,临时工发展空间有限,很难走到主要管理岗位和核心技术岗位。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高职院校很难留住编外人才;重使用、轻培养现象严重,导致临时工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匮乏。
二、高职院校临时工规范管理办法
1、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
按照满负荷、紧编制、高效率的原则,合理设置后勤各类岗位,严格控制编制;按照适才适用、选贤任能、取长补短的原则,优化高职院校后勤人力资源配置,营造公平合理的编内、临时工管理机制。可以通过转岗培训达到岗位要求,但是由于管理者及编内人员的观念问题,不愿意安排编内人员或者编内人员不愿意在某些岗位工作;确需用工的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使用临时工必须依据本单位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2、规范编临时工审批程序和招聘方式
拓展人才引进途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的现状,高职院校必须不断拓展人才引进途径,积极吸收新鲜血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将真正需要的人才引进来,用上去,真正成为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用得好人才的地方,为教学科研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通过拓展人才引进途径,可以推陈出新,不断提升后勤临时工整体素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学校人事处负责:核定全校临时工名额;向上级劳动部门申报全校临时工用工计划;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临时工管理制度;制定、调整临时工工资标准;组织临时工劳动协议的签订;协助调解劳动纠纷;管理全校临时工基本资料;审核临时工的上岗资格。
用工部门负责:审查、选招临时工;制定本部门临时管理办法及岗位职责;具体安排临时工的工作,检查临时工的计划生育情况;按时向人事处报告临时工增减计划,发放临时工工资,负责对临时工进行思想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用工部门应在每年3月和9月分别与人事处核对本部门实际招用的临时工人数和基本资料,对已发生变化的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人事处。
3、将临时工一同纳入高职院校考核队伍
临时工每年必须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参加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可参照正式职工同类人员的要求或用工部门制定的临时工岗位职责,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临时工总数的10%,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对于工作满一年且考核优秀的临时工学校奖励一个月工资,标准按劳动协议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费用由原工资渠道支付。
要构建可量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引入定量考核,把无形的管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量化指标,使之能准确、可靠的评价工作结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破常规,让优秀人才参与高职院校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把临时工视为职工队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充分尊重他们的权利,鼓励他们为高职院校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加强了解、关心爱护临时工,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对一些年纪较轻、综合素质较高、有发展前途的职工,要积极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鼓励和推荐他们参加学历升级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编制外的人才却大有人在。只要我们充分利用这些人才,就可以组成一支浩浩荡荡的后备大军。
4、在临时工中渗透高职院校管理文化
文化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理念。文化的价值在于融合硬的组织结构与软的人力资源,整合组织资源,使之成为一个整体,服务于高职院校战略目标。应把树立共同的价值观纳入人力资源管理,把高职院校文化渗透到临时工中去,让临时工感觉到组织的温暖,增强成为高职院校员工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自觉维护高职院校的利益和形象。实行临时工“持证上岗”制度,即不论任何单位或用何种经费聘用的临时工,都必须在上岗前先到学校人事处办理“临时工作证”方能开始工作。凡招用没有办理“临时工作证”的临时工,视为非法用工,学校不给予临时工待遇,如果发生劳务纠纷或临工伤亡事故,首先追究用工部门责任,同时按省、市劳动部门规定对用工部门作非法用工处以罚款等处理,对因劳务纠纷或临工伤亡事故引致的一切后果,由用工部门自己负责。不断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每一个临时工的主观能动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进一步促进高职院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5篇
尊敬的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领导:
贵公司自建厂投资生产至今,我服务站和贵公司一直本着互惠、互利,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各方面工作开展的较为顺利,曾多次受到贵公司的好评。
但鉴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形势及用工情况十分严峻的关系,劳务市场体力劳务工特别缺乏,单位劳动力竟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与贵公司原签订的平均每月1650元的工资已难以适合当前的经济和用工形势。况且我们每月的工作时间平均在250小时左右,又无加班费等其他福利待遇,为此我服务站建议对车间的劳务用工报酬进行适当调整,由原来的1650元/月调至为1850元/月,再进行适当增加补助一些福利待遇,如遇放假期间按劳动保障条例进行生活费补助。以上申请。
望贵公司尽早给予答复。以免耽误正常生产。
金港镇元丰社区服务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6篇
为工程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为工程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工程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安全管理员,应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发包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书面交底(特殊情况经口头安全交底后双方应将会议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备案)并向乙方提供以下有关安全制度、规定和安全要求。
三、乙方根据本工程特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 ,施工现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是 。乙方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等上墙公布,并报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四、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施工项目、内容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同时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相应的安全设施,以上内容必须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在施工中严格实施。
五、乙方在分包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和检查,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而进行督促、检查的义务。如有违反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本工程承包项目、内容和特点,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在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并作好书面记录;必须经常对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和道路不准乱堆材料、设备和杂物;认真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施工现场和道路整洁,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七、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地方劳动安全主管部门发给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并按甲方提供的表格登记,不得无证操作。如发现无证操作除立即停止操作外,按照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进行处理。
八、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不准使用,如有违反,一经查实除立即停止使用外,并按章处罚。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施工机具、电器设备其安全装置必须完整可靠,并应做好交接验收手续和有文字凭证,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章处罚。
九、乙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按甲方规定位置装接电源,经甲方电器管理人员检查,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
十、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地方公用管线和高压电缆及架空线的保护,认真落实管线保护措施,发现疑问要慎重处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管线单位派人监护,施工中应认真采取防止碰、误伤损坏各种管线的有效安全保护措施,如有乙方原因损坏,则应追究乙方的责任与赔偿损失。
十一、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法规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好与施工地区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以维护好施工阶段现场与外界的交通秩序。
十二、乙方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报批手续,同时具备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三、乙方在分包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事故频率有乙方统计上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除报告甲方外,应立即按各方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及一切经济费用均乙方自负,甲方有配合抢救的义务,如事故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有乙方赔偿。
十四、其他:
十五、以上协议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处理,或在施工期可临时协商补充附本协议。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项目部负责人: 项目部负责人:
公司安全部门: 公司安全部门:
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7篇
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临时用工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及下设子公司临时用工均按照本办法严格执行。
第二章
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三条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年龄18-60周岁;
2、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工作技能;
3、思想品德好,能遵纪守法,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条 各部门、单位严格控制临时工数量,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临时用工申请表》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单位用工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开展招聘工作。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拟定人选,报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办理试用手续。
第八条 试用时,临时工须提供身份证、体检证明、资格证书,并填写临时工档案卡,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全面。
第九条 临时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其工资标准的80%。
第十条 用工部门、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程序私用临时工的,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第四章
待遇
第十一条 按照临时工劳动强度、劳动时间、技术要求,经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其工资标准。临时工工资按月计发。
第十二条 临时工的工伤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考勤与考核
第十三条 临时工的考勤与考核由用工部门、单位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不定期抽查、监督。
第十四条 各用工部门、单位自行规定临时工考勤方式,原则上临时工每天考勤次数不低于2次。
第十五条 特殊岗位的临时工请假时,需要自行安排顶班人员。待顶班人员到场且工作交接完成,经用工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六条 用工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临时工出勤情况与工资挂钩。迟到、早退、脱岗1次,扣除工资30元;请假(病假或事假)且无顶班人员时,请假1天扣除1天工资;旷工半天扣除2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5天工资。
第十七条 对临时工主要从思想品德、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出勤情况,按月进行考核打分。
(一)思想品德(20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领导分配,爱岗敬业、团结同事。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出现打架、纠纷影响工作的一次扣10分。
(二)服务态度(25分):乐于接受工作安排和调动,积极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因服务态度问题,员工反映并经查实,一次扣10分。
(三)工作质量(25分):按时完成工作、细心全面,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因私事或失误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15分;工作质量差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分。
(四)出勤(30分):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无迟到、早退、不坚守岗位现象。迟到、早退、脱岗1次扣3分;请假且无顶班人员1天扣5分;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1天扣30分。
第十八条 考核分在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扣除半月工资。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和企业管理部备查。
第十九条 考勤(考核)人员在考勤(考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认真负责,不得有徇私舞弊或贻误行为。第六章
离职
第二十条 临时工因自身原因离开公司,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用工部门、单位负责人、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 临时工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将予以辞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的;
5、影响本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拘留的;
7、连续事假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事假半个月以上的;
8、连续旷工3天,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的;
9、无适当岗位安排的;
10、一年内月考核两次不合格的;
11、年龄超出招用临时工基本条件的。辞退手续办理:
1、公司辞退员工试用期内提前3天,正式用工期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工本人,同时用工部门、单位应找其谈话,将辞退原因告知;
2、被辞退员工按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第二十二条 离职程序:
1、交接工作;
2、员工于离职日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及其他公物;
3、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
4、用工部门、单位负责人应仔细核查上缴物品是否完整;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
6、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7、离职手续完备后,公司向员工结算支付工资。第七章
附则
青海油田临时工安全管理探析 第8篇
关键词:临时工,安全管理,以人为本
近年来, 青海油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安全第一, 效益优先, 不断提高油田产量, 全力确保油气稳产、高产, 向着千万吨级高原油气田的目标迈进, 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这快速发展的进程中, 由于人员缺乏, 尤其是一线重体力的苦、脏、累活没人能干, 队伍招进了一批外雇工、临时工, 他们吃苦耐劳, 踏实肯干, 为油田生产和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他们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和现场经验, 缺乏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往往造成一些事故的发生。如何抓好外雇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已成为油田管理人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1) 要保证录用临时工的素质。就素质来讲, 首先要保证政治素质, 企业中应对录用人员了解其以前的社会经历、思想状况, 坚决排除不合适人员进入油田企业作业;其次, 要保证录用临时工的文化素质, 就目前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和油田企业属于高技术且高风险的行业, 对录用人员的文化要求一般不得低于初中毕业, 对特别简单的工作录用人员可以适当放宽;第三, 要保证录用临时工的身体素质, 在正式录用前, 一定要对临时工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对有色盲、恐高症、高血压、心脏病、各类传染病等的人员要严格把关, 不得录用。此外, 不得录用童工和属于退休年龄以上的人员。要达到上述要求, 需要企业有关管理部门的合作、配合和共同把关。
(2) 要破除临时观念, 增强责任感。有的队长或班组长认为, 临时工干些时间就走了, 不必管得太紧。还有的担心管严了, 这些松散惯了的临时工会吃不消。因而, 对临时工与固定工两样看待, 两样要求, 自觉不自觉就放松了对他们的管理。这种认识必须纠正。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是个很重要很紧迫的问题, 必须严格。企业一旦录用临时工, 要签订用工合同, 在管理上也应当纳入企业正常的管理工作范围。首先, 要对临时工按工种的性质和工作范围进行必要的岗位技术培训, 原则上用在什么岗位就应接受相应岗位的技能和安全培训, 并经过考试合格, 符合条件者上岗;其次, 要进行严格的安全学习和考试, 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建立安全档案, 做到持证上岗;第三, 要明确临时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从录用程序、录用标准, 到录用后的教育、培训和上岗要求等, 企业要有一套规范性的标准或制度;第四, 要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做好临时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3) 要经常开展对临时工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的学习和教育。要结合实际工作, 组织他们学习安全规程中有关部分, 学习本工种的安全常识。比如, 对于接触油气危险物品的, 应组织他们学习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 注意预防。对接触电气设备和工具较多的, 应组织他们学习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懂得触电后的自救互助办法;对高空作业的, 应让他们了解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了解预防高处坠落的各种措施;对参加起重作业的, 应让他们了解一些起重知识, 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等。对施工现场, 班组长或队长应提前安排时间, 带领他们参观, 向他们介绍施工的规模、机械设备的用途和性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危险部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 研究制订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
(4) “以人为本”, 善待员工。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 奋战在施工第一线的、充当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和临时工既要在外拼命工作, 生活上又要省吃俭用, 他们中的大多数承受着巨大的家庭负担, 而由于超负荷劳动身体却得不到充分休息, 加上营养不良, 容易引发、导致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 除了素质要求外, 我们的企业还要多关心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的身心健康, 要时常和临时工进行沟通, 了解他们的想法, 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做好思想工作, 不能因一些不随心的事而影响思想情绪, 进而影响油田安全生产。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 消除他们的思想负担。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任务, 减轻劳动强度, 减少劳动时间, 使其得到充分休息, 确保施工人员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 加强劳动者的个体防护。这些人文化的制度和措施将对稳定临时工队伍, 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减少和预防安全事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5) 做好临时工的现场管理和动态考核工作。临时工从某种解度来说, 是企业的补充用工, 与技术工种相比, 一般素质较低, 因此必须做好现场工作过程的监护工作。以往, 有些企业对临时工缺乏现场的监护、教育和管理, 曾发生过许多人身伤亡事故。有些事故是扩大临时工工种范围, 又失去必要工作监护造成的;有些工作本因由技术工种来做的也拉临时工来做, 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所以对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限制其进行作业, 让临时工做的项目不能超出劳务单位经营范围以及与企业签字的合同范围。对危险性、技术含量高、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严格禁止, 如下釜作业、危险化学的包装作业, 就不能让临时工进行。此外, 必须加强对临时工的动态考核, 对工作表现不好, 不服从管理和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临时工要坚决予以辞退, 排除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企业中有些职工也要改变对临时工的歧视态度, 共同为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罗云.21世纪安全管理科学展望[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2000.
关注社会管理岗位的“临时工” 第9篇
“野蛮执法”,城管协管“中枪”医药费得不到报销
【案例】某市是一个老城,街道狭窄,交通经常堵塞。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市城管部门特别成立了一个路摊整治大队,并从社会待业青年、进城的年轻农民工中招用了一批“临时工”为“协管”。前不久一名执法队长在带队执法中动手掀翻了路旁一水果摊,并撅折了摊贩的秤杆,协管员程某等受队长指派往执法车上拉人与摊主发生肢体冲突,程某被摊主打伤。事后新闻部门介入,认定为“野蛮执法”“暴力执法”,因此执法大队对外宣布,掀摊、撅秤、拉人上车的为临时工、协管程某,程某因此被辞退,由于其没上工伤保险,所以程某受伤的医药等费用无处报销。
【分析】程某等的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其在执法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程某应享受工伤医疗、停工留薪等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以“个人行为”推脱责任,不承担程某的医疗费用,在停工留薪期辞退程某是违法的。
超龄被解聘,派出所“老协警”得不到分文补偿
【案例】谢某是一名退伍军人,在村里当治安员多年,工作认真,搞综合治理、治安防范有一套,八年前被乡公安派出所抽去做协警,一做就是八年。由于公安队伍趋向年轻化,前不久谢某因年龄大被解聘。因为不是国家正式职工,他没有拿到分文经济补偿。
【分析】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这里没有正式职工与非正式职工的区别。就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摊位收费提成,市场协管员工资达不到最低标准
【案例】小张毕业于非“985”“211”大学,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工作,后托人在某税务所找到了一份税收协管员的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定期到几个市场按摊位收税。因为不是经过考试正式录用的在编人员,所以不但没有养老等社会保险,而且工资也不是固定地由财政支出,而是按收得税款的比例提成。因为所负责的几个市场都在老旧的居民区内,摊位少,交易额小,提成不多。小张每月的工资只有当地最低工资一千二百元的一半,不但与在编职工无法比,与其他临时用工也无法比。因此小张要求单位保障其最低工资水平。
【分析】《劳动法》在第四十六条中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针对劳务派遣这一新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在第六十三条中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即使是不在编人员,最低工资还是要保证的。最低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论是固定人员还是临时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依法支付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小张要求保障最低工资水平,应当得到法律支持。
路口站岗五年,交通协警得不到公租房等社会福利
【案例】农村退伍兵小何,退伍后来城里自谋职业。因在武警部队服役时与交警队有联系,其在某交警队应聘了一个交通协警的职位,在某路口值勤、站岗,一站就是五年。
如今小何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对象也早已找好,就差房子。由于买不起房,安不上家,所以结不了婚。私人出租的房屋租金高,他急切地渴望得到公租房等社会福利。可他不是在编职工,和公租房挂不上号。
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10篇
为了使粉煤灰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临时用工效益,根据新环总公司的管理规定,结合粉煤灰公司用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聘用原则
为满足粉煤灰公司生产经营及现场文明管理需要,经总公司人事部审核后由劳务公司派遣。
二、上岗培训
新聘临时工上岗前要进行相应的技术、安全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新聘临时工的专业技能和环境的适应能力。经过培训,如不能适应环境、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或因主观原因工作任务完成不好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临时工要及时予以辞退。对培训合格的临时工,要及时办理临时工上岗证,安排上岗。
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公司根据需要决定。
三、解聘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在规定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继续在粉煤灰公司工作的。
四、服务宗旨
临时工应遵纪守法,遵守新环总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粉煤灰生产经营服务,树立对外销售和文明生产的形象,维护本公司利益,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工作时间
粉煤灰公司临时用工工作具有特殊性,在粉煤灰工作的临时工,运行班实行“五班三运转”,常日班实行“一周六天,朝八晚五”工作制,星期日休息。
工作期间要求坚守岗位,有事需提前六小时请假,请假前需经班长同意并先联系好代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六、管理内容及要求
1、管理职能:粉煤灰公司综合班是公司临时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临时工日常管理、人员调配、考核;
2、现场管理:粉煤灰公司运行班各主、副值班员是临时工直接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操作、文明生产维护、工作安排,负责考勤和对其工作质量监督考核;
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异常统计、违章考核与本公司其他职工同等对待,临时工工作班组负主要安全考核责任,综合班负连带考核责任。
七、安全要求
1、严格遵守总公司及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
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苗头。
3、岗前4小时不利饮酒,当班期间杜绝饮酒。
4、当班期间,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女职工穿高跟鞋上岗。
5、遇暴雨、暴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自身防护。
6、道路保洁,自觉避让过往车辆,既要保护自身安全,又要保持道路畅通。
7、严禁在生产场所流动吸烟。
8、正确使用工具,严格按规定操作设备和系统,严禁违规停、送电和违章操作。
9、注意自我保护,按规定着装和携带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摔伤、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烫灼伤等意外事故。
八、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
2、落实卫生制度,当班坚持每日清扫,负责工作场所卫生的清洁人,时刻保持工作场所环境良好。
3、生产工器具、物品要按要求分类存放,摆放要按公司定置要求整齐统一。
4、上班时间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干私事,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严禁当班期间串岗、脱岗,无生产任务时需坚守岗位。
6、严禁在值班室会客、打扑克、赌博以及进行一切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7、工作时间要注意仪容仪貌,严禁着奇装异服,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
8、按职责和分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要尊重和服从领导,做到操作、工作按要求,工作完成有回报,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时效性。
9、认真完成公司管理人员交给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工作不推委扯皮,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姿态。
10、维护粉煤灰公司集体利益,严禁私自放灰、换灰,一经发现立即解聘,并追究经济责任。
九、辞职手续
1、因个人原因辞职的,需提前拾天以书面形式向粉煤灰公司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例外。
2、辞职需交回劳动工具、用品,并经综合班、运行班班长签字。
3、由劳务公司办理解除协议等相关手续。
十、本规定若与厂、总公司有关规定冲突,则执行厂、总公司规定。
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粉煤灰公司临时工职责制度(试行)
放灰(渣)工岗位职责
一、工作范围
负责粉煤灰公司灰库、渣仓正常的卸放操作和异常处理,负责操作后场地范围、设备的清洁维护工作,负责灰库、渣仓排水系统的日常清理。
二、工作职责
1、遵守纪律、制度,服从领导分配。
2、努力工作,按时交接班,保质量完成生产任务。
3、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按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4、注意放灰(渣)操作质量,一定要搞好设备运行监视和检查,配合值班员做好经营程序管理。
5、严格执行凭装车单放灰(渣)的管理制度,决不发生溢灰、换灰、无票放灰的异常情况。
6、上班后先检查设备,确认设备正常。生产过程要认真仔细地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即时向值班员报告。
7、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上班时要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下班前要清扫设备和周围卫生,整理工具。爱护公物,如有损坏、丢失、浪费要负责赔偿。
8、坚守岗位,不允许串岗、脱岗,无生产任务时需坚守岗位。
9、负责作业后的设备维护保养和设备周围场地的清洁工作;
10、完成粉煤灰公司管理人员和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
1、接班检查准备工作
检查灰库、渣仓的现场责任区卫生情况
检查劳动工具及操作工具的完好情况(运输工具、铁锹、冲水盘箱、水管等)
检查排水地沟的畅通情况
检查责任区域道路及附属设施完好情况
将检查情况汇报当班值班员
2、运行中工作
按值班员要求完成灰渣卸放工作
及时为运输商提供完善服务
加强设备运行监督,及时将异常情况汇报值班员
制止运输商、销售商不良行为,确保粉煤灰利益安全。
3、交班前扫尾工作
打扫卫生,确保现场、设备无积灰,排水沟畅通。
整理劳动工具及操作工具,各器械、设备按规定收置。
保洁工岗位职责
一、工作范围
负责粉煤灰公司灰库前柏油路面、渣仓前路面清扫、冲洗;负责脱硫石膏库前路面清扫、冲洗;负责地磅前后50米道路清扫、冲洗;负责灰库、渣仓运转层地面、设备保洁;负责粉煤灰现场值班室门窗清洁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安排,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不怕脏、不怕累,吃苦耐劳,保持责任卫生区域及周边环境内地清洁卫生。
3、道路每天上、下午各清扫冲洗1~2次,特殊情况多次,保持道路无积灰(渣)、无杂物。设备表面每天清擦1次,确保设备本色。
4、每日及时清理值班室垃圾桶内的垃圾,更换垃圾袋,及时擦洗垃圾桶表面,保持垃圾桶周围无垃圾。及时清理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各种杂物,严禁乱堆乱放。
5、爱护清洁工具,统一存放保管,每次使用后放置在指定地点,不得乱丢乱放。
6、不在上班时间聊天、吸烟、串岗、睡觉,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上班时要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下班前要清扫设备和周围卫生,整理工具。爱护公物,如有损坏、丢失、浪费要负责赔偿。
8、坚守岗位,不允许串岗、脱岗,无生产任务时需坚守岗位。
9、完成粉煤灰公司管理人员和班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
1、上午9:30H前,完成卫生责任区路面的第一次清扫、冲洗;
2、上午10:30H前,完成卫生责任区地面、设备的保洁;
3、上午11:00H前,完成卫生责任区杂物、垃圾的清运;
4、下午15:00H前,完成卫生责任区路面的第二次清扫、冲洗;
5、下午16:00H前,完成卫生责任区值班室门窗的保洁工作;
6、道路路面有积灰、渣时需加强清扫和冲洗,保证库区范围无大面积扬尘;
7、天气干燥时需加强路面的洒水工作。
考核管理细则
为加强管理,强化纪律,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全体人员认真遵照执行。
一、违规考核
1、迟到、早退,每次考核10元;当月发生三次以上,按50元/次考核;
2、未按规定请假、请假手续不权等,考核20元/次;
3、上班不着工作服、不佩戴上岗证、穿拖鞋,仪容、仪貌不整,考核20元/次;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按20元/次考核;
4、上班前饮酒影响工作,考核50元/次,禁止进入生产现场;
5、上班期间违反安全规定,考核50元/次;
6、上班期间串岗、聊天、打闹喧哗、会客,考核20元/次;
7、上班期间脱岗,考核100元/次,年内发生两次,立即辞退;
8、现场文明生产检查不合格,按20元/项/次考核;
9、不服从生产调度安排,无故旷工等恶劣行为,立即辞退;
10、由于失职,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立即辞退,并追究经济责任;
11、现场文明生产、安全异常若被厂部检查发现,按厂部考核的双倍考核。
二、考核流程
1、每月3日前由用工所在班组的基层直接管理人员将需考核建议报所在班组班长;
2、各班长在5日前,将考核意见随月报表一并上报公司;
3、公司经过核实后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公司人事部执行,直接在月结算工资中扣除,并将考核结果通报被考核人所在劳务公司。
三、本考核细则未尽部分参照《新环总公司员工奖惩条例》执行
生产部临时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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