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目的为加强停车场的卫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综合管理, 维持停车场的良好秩序。(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厦停车场各岗位的操作。( 三) 职责1、停车场带车岗安管员负责回收计时卡, 开具停车票。同时兼顾指挥并监护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2、车场收费岗安管员负责按规定的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 填写《车辆出入库登记表》 。协助带车安管员维持车场治安消防秩序, 并做好交接班核对、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1、 总则(1)停车于本车场的车主, 应自觉遵守 " 停车场管理规定" 。(2)停车场车位分两种: 月租和时租。月租车位凭发放的停车证按指定的车位停泊。(3)停泊时租车位 ( 临停 ) 的车辆应按停泊时间自觉交费, 并接受证件核查。(4)停车场只允许小型车辆停泊, 禁止超高、 超长、 超宽及装有易燃、 易爆危险品之车辆进入车场 , 车场安管员有权检查车辆及车载货物, 并有权拒绝违规车辆进场。(5)所有人员应爱护车场内设备及设施, 不论有意或无意损坏均应照价赔偿。(6)车辆停泊后 , 车主及司乘人员在离开前应锁好车门窗和尾箱等, 若门窗未关好, 致使车内物品遗失或损坏, 管理公司不负任何鸪任〆(7)入场车辆应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检查记录, 对人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 管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8)保持车场内清洁, 任何人员不得在车场内吸烟或投掷杂物。(9)无关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无故在车场逗留, 以免影响交通及当值人员的正常管理。2、 管理及交通(1)车场由管理处管理, 具体由物业部负责实施。(2)大厦车场共设两个岗位: 出入收费岗和带车岗。A. 收费岗负责检查车辆证件, 按规定时段收费, 同时开据发票 , 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B. 带车岗负责指挥车辆停泊到指定车位, 检查车辆状况和登记车牌及车辆巡查记录表。(3)车辆进出场应限速行驶, 并依照场内导向标识及安管员的指引方位行驶和停泊。时租车( 临停 ) 不得停泊月租车位, 若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纠纷及损失由当事者负责。(4)所有车辆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车位划线范围, 以免阻塞交通 , 影响隔邻车位之泊车或损坏车辆 , 如果违反 , 当事车主应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5)安管员在停车场当值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和处理经过, 交接班的情况都应做好记录, 对欠交停车费等情况的处理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并说明情况。(6)大厦已售车位禁止除业主外的任何车辆停放, 在无车辆停泊的情况下, 应设立障碍标志。3、 卫生及消防(1)停车场属公共地方应保持良好环境, 清洁公司及管理人员应定期、定时检查, 并及时清理杂物。(2)停车场之消防系统和消防设施由物业部消防中心负责监控和检查, 任何人员不得损坏, 任意启动或挪用。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所有车辆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该通道的紧急出口 , 违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追究责任。(3)若停车场发生火警、水浸或烟、 温感损坏丢失等事故, 车场安管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应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的程序消除险情。(4)消防中心人员于每月中旬检查车场之消防装置, 保持消防器材完好, 消防设施正常。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处理停车场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伤亡、抢劫、 斗殴、 丢车等事件发生 , 安管员应保持镇定, 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及保护现场, 并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安机关, 处理情况应做好详细记录。(1)车辆碰撞事故之处理。 若在大厦停车场发生车辆碰撞事故, 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坏, 当值人员应及时求援, 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处理。主管人员应积 极进行协调与调解,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或通知交警处理。对车辆碰撞事故引致的 争执、斗殴等恶性事件, 当值人员应妥善调解, 调解无效 , 应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派出所处理, 主管人员应详细记录车辆牌号及损毁情况, 填写 " 特别事件处理报告表 " 。(2)车辆收费岗与带车岗应保持密切联络和积极协调, 若车位已满 , 应立即将 " 车位已满 "指示牌摆放于车辆出口位置。若因协调欠妥 , 致使车辆在满位情况下进入后无位停放而造成混乱, 应立即向司机解释道歉 , 劝其尽快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