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生产中的条件
化工生产中的条件(精选5篇)
化工生产中的条件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 保障饲料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应当符合本条件。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企业应当设立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管理机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应当配备专职负责人, 并不得互相兼任。
第四条技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熟悉饲料法规、动物营养、产品配方设计等专业知识, 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五条生产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机械、化工与制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熟悉饲料法规、饲料加工技术与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等专业知识, 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六条质量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畜牧、兽医、水产、食品、化工与制药、生物科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熟悉饲料法规、原料与产品质量控制、原料与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等专业知识, 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七条销售和采购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饲料法规, 并通过现场考核。
第八条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职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检验化验员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并通过现场操作技能考核。
企业的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应当取得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厂区、布局与设施
第九条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厂区, 厂区周围没有影响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的污染源。
厂区应当布局合理,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等区域分开。厂区整洁卫生, 道路和作业场所应当采用混凝土或沥青硬化, 生活、办公等区域有密闭式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第十条生产区应当按照生产工序合理布局, 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有相对独立的、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车间、原料库、配料间和成品库。
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前处理间、配料间、生产车间、罐装间、外包装间、原料库、成品库。
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500 m2;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350 m2;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区总使用面积不低于1 000 m2。
第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 生产设备不得与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线共用。
同时生产固态和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 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
同时生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 生产车间应当分别设立, 且生产设备不得共用。
第十二条生产区建筑物通风和采光良好, 自然采光设施应当有防雨功能, 人工采光灯具应当有防爆功能。
第十三条厂区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或设备。
第十四条厂区内应当有完善的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入口处有防堵塞装置, 出口处有防止动物侵入装置。
第十五条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和设施, 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一) 配电柜、配电箱有警示标识, 生产区电源开关有防爆功能;
(二) 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
(三) 压力容器有安全防护装置;
(四) 设备传动装置有防护罩;
(五) 投料地坑入口处有完整的栅栏, 车间内吊物孔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 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有防护栏。
企业应当为生产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企业仓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满足原料、成品、包装材料、备品备件贮存要求并具有防霉、防潮、防鸟、防鼠等功能;
(二) 存放维生素、微生物添加剂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间密闭性能良好, 并配备空调;
(三) 亚硒酸钠等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
(四) 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五) 具有立筒仓的生产企业, 立筒仓应当配备通风系统和温度监测装置。
第四章 工艺与设备
第十七条固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复合预混合饲料和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 t/h, 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5 m3;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的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 t/h, 混合机容积不小于0.25 m3;
(二) 配备成套加工机组 (包括原料提升、混合和自动包装等设备) , 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 (三) 有两台以上混合机, 混合机 (含混合机缓冲仓) 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 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四) 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 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 投料口和打包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
(五) 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六) 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七) 反刍动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与其他含有动物源性成分的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线应当分别设立。
第十八条液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生产线由包括原料前处理、称量、配液、过滤、灌装等工序的成套设备组成;
(二) 生产设备、输送管道及管件使用不锈钢或性能更好的材料制造;
(三) 有均质工序的, 高压均质机的工作压力不小于50兆帕, 并具有高压报警装置;
(四) 配液罐具有加热保温功能和温度显示装置;
(五) 有独立的灌装间。
第十九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10 t/h, 专业加工幼畜禽饲料、种畜禽饲料、水产育苗料、特种饲料、宠物饲料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不小于2.5 t/h;
(二) 配备成套加工机组 (包括原料清理、粉碎、提升、配料、混合、自动包装等设备) , 并具有完整的除尘系统和电控系统;生产颗粒饲料产品的, 还应当配备制粒或膨化、冷却、破碎、分级、干燥等后处理设备;
(三) 配料、混合工段采用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 配料动态精度不大于3‰, 静态精度不大于1‰;
(四) 反刍动物饲料的生产线应当单独设立, 生产设备不得与其他非反刍动物饲料生产线共用;
(五) 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7%;
(六) 粉碎机、空气压缩机、高压风机采用隔音或消音装置, 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噪音控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七) 生产线除尘系统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 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方式, 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作业区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八) 小料配制和复核分别配置电子秤;
(九) 有添加剂预混合工艺的, 应当单独配备至少一台混合机, 混合机 (含混合机缓冲仓) 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 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第五章 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在厂区内独立设置检验化验室, 并与生产车间和仓储区域分离。
第二十一条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 还应当配备下列专用检验仪器:
1.固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 (配备紫外检测器) 、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2.液态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 (配备紫外检测器) 、酸度计;
3.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 、恒温干燥箱、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4.复合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 (配备紫外检测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配备火焰原子化器和被测项目的元素灯) 、恒温干燥箱、高温炉、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 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 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前处理室有能够满足样品前处理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气瓶柜或气瓶固定装置以及避光、空调等设备设施;同时开展高温或明火操作和易燃试剂操作的, 应当分别设立独立的操作区和通风柜;
3.仪器室满足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 高效液相色谱仪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应当分室存放;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二条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检验化验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除配备常规检验仪器外, 还应当配备万分之一分析天平、可见光分光光度计、恒温干燥箱、高温炉、定氮装置或定氮仪、粗脂肪提取装置或粗脂肪测定仪、真空泵及抽滤装置或粗纤维测定仪、样品粉碎机、标准筛;
(二) 检验化验室应当包括天平室、理化分析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 使用面积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验工作需要:
1.天平室有满足分析天平放置要求的天平台;
2.理化分析室有能够满足样品理化分析和检验要求的通风柜、实验台、器皿柜、试剂柜;
3.仪器室满足分光光度计等仪器的使用要求;
4.留样观察室有满足原料和产品贮存要求的样品柜。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章 附则
化工生产中的条件 第2篇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六条 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安全奖惩、安全技术审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安全办公会议、地质灾害普查、井下劳动组织定员、矿领导带班下井、井工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还应设置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和防治水管理机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五)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
(七)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煤矿除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三)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检测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五)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六)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 井工煤矿除符合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其安全设施、设备、工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矿井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盘)区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采煤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在用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二)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三)矿井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矿井使用安装在地面的矿用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并有同等能力的备用主要通风机,主要通风机按规定进行性能检测;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煤层群联合布置矿井的每个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使用专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矿井有反风设施;
(四)矿井有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设置、报警和断电符合规定,有瓦斯检查制度和矿长、技术负责人瓦斯日报审查签字制度,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有预测预报、防治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的综合防突措施;
(五)有防尘供水系统,有地面和井下排水系统;有水害威胁的矿井还应有专用探放水设备;
(六)制定井上、井下防火措施;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井下有消防材料库;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还应有防灭火专项设计和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七)矿井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符合防爆要求,有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等保护,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按规定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八)运送人员的装置应当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带式输送机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的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符合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
(九)有通信联络系统,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
(十)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十一)不得使用国家有关危及生产安全淘汰目录规定的设备及生产工艺;使用的矿用产品应有安全标志;
(十二)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自救器的选用型号应与矿井灾害类型相适应,按规定建立安全避险系统;
大豆生产对环境条件的要求 第3篇
关键词:大豆生产;环境条件;要求
中图分类号:F32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4)-12-29-1
我国作为大豆的原产国,在1953年以前,大豆总产居世界首位。1954年美国总产超过我国,20世纪70年代以来,巴西大豆生产发展很快,1974年总产跃居世界第二。近几十年,我国大豆总播种面积以1987年为最高,达840万公顷,总产1218.4万吨。我国大豆生产有悠久的历史和优越的自然条件,所生产的大豆品质优良,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因此,我国大豆生产有很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本文主要介绍了大豆生产对各种环境因素的要求,希望对生产提供理论帮助。
1 温度
大豆是喜温作物,其一生一般需要1800℃~3000℃的积温。在不同生育期对温度的要求不一样。大豆种子发芽的最低温度为6℃,最适应温度为20℃~22℃,最高温度为40℃。大豆种子在33℃~36℃发芽时,虽然生长很快,但生长细弱,因此在田间气温超过33℃时,大豆种子发芽率很低,幼苗纤弱、生育不良。
大豆播种到出苗阶段所需要的最低温度为8℃~10℃,土壤温度低于8℃,大豆幼苗芽不能出土。春天大豆播种过早,由于温度条件不够,种子埋在土壤里长时间不能出苗,容易被土壤中腐生菌(镰刀菌)侵染,往往在种皮表面呈现暗红色或黑色霉状物,造成烂种,出现缺苗断条现象。大豆开花结荚期间要求较高的温度。大豆开花的最适温度为25℃~28℃,温度低于17℃花芽不能分化,开花期间温度低于20℃落花严重,成熟期间温度低于12℃大豆植株停止生长。
2 光照
大豆是短日照作物。对短日照的反应非常敏感,出苗后一周左右,开始对短日照条件起反应。人工延长每日光照时数,则能推迟开花期;反之,人工缩短每日光照时数,则能促进提早开花和成熟。在大豆一生中要求短日照的时期并不长,我国大豆品种一般为5~12天。满足光照阶段对短日照的要求后,大豆的发育对光照时数长短就不再起反应。
我国各地纬度不同而使每天太阳照射时数很不一样,各地大豆品种长期适应了当地自然光照条件,就形成了对短日照要求不同的遗传性。掌握这一特性对正确进行大豆引种至关重要。如果将北方大豆品种引到南方种植,因遇到短日照条件,很快就开花、结荚和成熟,植株矮小,产量很低;相反,将南方品种引到北方种植,由于不能满足对短日照的要求,植株生长高,但开花延迟,甚至不能开花、结荚。大豆品种适应地区一般不超过纬度2°~3°,在引种时一定要试种1~2年,以便明确该品种的适应性。
3 水分
大豆不同生育期对水分的要求也不一样。种子发芽时,要求土壤水分充足,田间持水量不能低于50%;如果土壤干旱,对种子发芽和出苗都很不利。然而水分过多也不行,特别是在夏、秋大豆产区,播种后遇上雨水过多时,会发生“芽涝”,就是大豆种子因缺乏空气而不能发芽或使种子烂掉。
在大豆开花前,幼苗耐旱力较强,适当的干旱可以促进根系发育,起到“蹲苗”的作用。如果雨水或灌水过多,植株矮小,叶面积不能扩展,则落花落荚率增加,特别是使籽粒重量下降。大豆成熟期要求水分稍少。天气晴朗,气候干燥,可促进籽粒成熟。如果雨水过多,使大豆种子含水量高,品质不好,有时会出现贪青晚熟现象。
4 土壤
大豆对土壤的要求并不十分严格,其要求排水良好、土质肥沃、土层较厚的土壤。黑土、砂壤土、壤土、轻碱土等均适宜大豆生长。栽培大豆的土壤酸碱度以6.8~7.5为最佳。土壤有机质含量丰富,并经常施入有机肥料,这对大豆生产来说是一个必要的条件。由于大豆是深根性作物,根系在土壤中分布很广,要求土壤疏松,大豆生长发育才能好。因此,大豆前茬最好能耕翻土壤,同时要对翻过的土壤整平耙细,以便达到播种状态,为大豆正常播种出苗创造了良好条件。
根据以上大豆的种种生长因素,将大豆纳入轮作制有培田养地的作用。大豆是许多作物的好前茬。大豆茬是肥茬,与大豆共生的根瘤菌,能固定空气中的游离氮素,根瘤菌将固氮的3/4供给大豆,约占大豆一生总需氮量的一半,剩余部分遗留在土壤中。大豆的残根和枯枝落叶能补充土壤有机质,有改良土壤的作用;大豆的病虫很少危害其他作物;大豆一般均在耕翻过的土壤上,生育期间又进行多次中耕除草、杂草少。大豆茬后种植玉米、小麦比其他茬增产16%~31%。
大豆最忌连作。连作的害处:一是使病虫蔓延,如孢囊线虫病、大豆食心虫等。二是使土壤中磷、钾元素过分消耗,因而使大豆营养比例失调,发育不良。三是大豆根系分泌的有机酸物质,对大豆根系生长有毒害作用,因而连作大豆根系发育不良、根瘤数量减少,固氮能力下降。所以应避免大豆连作,做到大豆与大豆隔两茬以上轮作为好。
大豆最好的前作是谷类作物,近年来由于玉米播种面积扩大,玉米施肥量高,许多地区用玉米茬种大豆,是获得大豆高产的好经验。
立地条件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 第4篇
关键词:方竹;立地条件;生产力
中图分类号 S7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1-93-03
方竹[Chimonobambusa quadrangularis(Fenzi)]属禾本科方竹属,别名箸竹、四季竹、四角竹、方苦竹。该竹为地下茎单生竹型,笋期9月中旬至10月中下旬;杆高3~8m,直径1~4cm,茎杆四方形或近四方形,竹节略鼓出,散生细小根点如刺,加上竹杆通直不弯,人称竹中君子,为观赏竹中的上乘精品[3]。由于方竹竹径方形奇特,竹杆可加工手杖、烟斗等工艺品,是一种极具开发潜力的珍稀高效竹种。
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贵州、四川、浙江等省份就大面积引种和开发利用天然方竹林资源,并对其笋竹生长规律、育苗试验、水源涵养等方面进行了部分研究[3-13],而在福建省对其进行研究的较少。将乐县现存天然方竹林资源较丰富,但经营粗放,没有形成规模,不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而人工栽植的方竹资源却较少。因此,笔者通过分析不同立地条件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为今后方竹的速生丰产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地概况 试验地位于将乐县光明乡,E26°25′~27°04′、N26°25′~27°04′,地处武夷山脉东南部,以中、低山为主,海拔为138~1 620.4m,森林覆盖率84%,最高峰龙栖山海拔1 620m。年平均气温18.9℃;1月平均气温8.2℃,7月平均气温28.2℃;极端最高气温40.2℃,极端最低气温-6.9℃;≥10℃积温5 666.2℃。年降水量1 672.3mm,无霜期273d。
1.2 调查方法 采用实地调查法,在不同类型的方竹林中设置标准地20m×20m,对每个标准地的立地因子——坡向、坡位、海拔、土层厚度等进行调查,2004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调查每块标准地中竹笋的平均产量,次年3月调查样地边缘成竹的平均地径和竹高,各因子调查重复3次。
2 结果与分析
2.1 不同坡向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 从表1可知,不同坡向对方竹产量、地径及竹高具有不同的影响。阴坡的方竹在3项指标上都优于半阴坡和阳坡,半阴坡比较接近于阴坡,二者都明显优于阳坡,其中阴坡及半阴坡方竹产量分别比阳坡提高17.41%和10.63%,平均地径分别提高51.85%和33.33%,平均竹高提高58.82%和33.33%。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坡向对竹笋产量和竹高的影响达到了极显著水平,对平均地径的影响则达到显著水平(表2)。
2.2 不同坡位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 不同坡位对方竹平均产量、平均地径及平均竹高具有不同的影响(表3)。下、中坡的方竹在3项指标上都优于上坡,中坡比较接近于下坡,二者都明显优于上坡,其中下坡及中坡方竹产量分别比上坡提高26.53%和18.12%,平均地径分别提高25.81%和12.90%,平均竹高提高51.92%和30.77%。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坡位对竹笋产量和竹高的影响达到了极显著水平,但对于平均地径则没达到显著水平(表4)。
2.3 不同海拔高度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 不同海拔高度对方竹的竹笋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影响差异较大(表5)。海拔400~600m范围内各项指标均明显优于海拔800m以上及海拔400m以下,其中海拔400~600m方竹产量分别比海拔800m以上及海拔400m以下提高61.65%和40.96%,平均地径分别提高33.33%和17.65%,平均竹高提高50.00%和37.29%。进一步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海拔对竹笋产量、平均地径和竹高的影响均达到极显著水平,三者之间差异非常明显(表6)。
2.4 不同土层厚度对方竹生产力的影响 不同土层厚度对方竹的竹笋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影响差异较大(表7)。20~40m范围内各项指标均明显优于较薄、较厚土层,表明方竹较适宜的生长土层厚度是20~40m。进一步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土层厚度对竹笋产量、平均地径的影响达到极显著水平,对竹高的影响均达到显著水平(表8)。
3 小结
不同立地因子对方竹竹笋平均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有一定的影响。就坡向而言,阴坡方竹竹笋平均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均优于半阴坡和阳坡,阳坡的各项指标相对较低,不适于栽种方竹。不同坡位对方竹竹笋平均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的影响差异较大,其中下坡及中坡的方竹在3项指标上都优于上坡,中坡比较接近于下坡,这表明上坡不适于栽种方竹,一般来讲,主要缘于上坡的地力衰退速度和强度都强于中、下坡。不同的海拔高度对方竹的竹笋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影响差异很大,其研究结果表明方竹较适宜的生长范围是400~600m。不同的土层厚度对方竹的竹笋产量、平均地径和平均竹高影响差异也很大,20~40m范围内各项指标均明显优于较薄、较厚土层,这表明方竹较适宜的生长厚度是20~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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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中的条件 第5篇
1、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党的十六大顺应民心,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地作出了振奋党心、鼓舞民心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这是我们党在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主题,十六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安全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首要条件
人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体,也是享受全面小康社会的主体。安全就是生命,安全是人的第一需求,也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首要条件。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离不开安全,离开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就谈不上全面的小康社会。假如说,人民群众整天处在事故不断,终日处在各种危险、危害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的担惊受怕之中,人民群众生活在没有安全感的社会中,这样的社会就不能叫做全面小康的社会。
二、十六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写进这份具有划时代重大意义的纲领性文献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报告中的文字虽然不多,但份量却十分重,内涵极其深刻,目标十分明确。
十六大提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这是因为:
首先,党是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党所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大事,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
其次,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事故多,伤亡大。据统计2003年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62207起,死亡136102人,平均每分钟发生2起伤亡事故,每小时死亡16人左右,每天死亡372人。几乎每天发生5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每3天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每月发生1.5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恶性事故。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439391起,死亡63263人(1-5月统计数加6月调度数)。由此可见,安全就是生命。
第三,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关系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效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稳定社会大局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形象在国际上影响的重大问题。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工伤死亡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5%;同时,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社会影响恶劣。2003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重大事故2478起,死亡9575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29起,死亡2557人,其中一次死亡10至29人特大事故115起,死亡1732人,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恶性事故14起,死亡825人。其中,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如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我国伤亡事故在全世界伤亡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最高,影响较坏。据估计,全世界每年共发生2亿5千万起工伤事故,导致33万人死亡。我国工伤死亡人数与之对比,则占全世界总死亡人数比例的三分之一多。
第四,安全生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而且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事故隐患严重,治理难度大,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甚至有的是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二是许多企业安全欠帐多,装备老化,因经济效益差,改造无力;三是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无证企业和私营业主,只顾赚钱,要钱不要命,不愿意投入;四是一些地区社会公用设施老化严重,在一段时间内政府还难以全面更新改造。另外,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高层建筑、商业大楼和文化娱乐等场所防火安全设施不全,缺水或水压不足等问题。搞不好就会拖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后腿。
“高度重视”既是思想认识,又是具体措施,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则是“高度重视”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互为因果关系。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标准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容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界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就是六个“更加”:“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技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毫无疑问,安全生产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上述界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6条具体内容中,条条都与安全生产有关。如第一条“使经济更加发展”,也就是说:“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二番”这一目标,与安全生产就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据有关经济专家测算,要使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翻二番,平均每年国民经济必须以7.18%的速度增长,而据黄菊副总理在今年一月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到我国每年因各类工伤死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却超过2500亿元人民币,约占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5%左右。
由此说明,工伤死亡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仅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是十分巨大和直接的,而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对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冲击和影响也是直接的。因此,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国家和生产经营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关键因素。
综上所述,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而且可以减少因为工伤死亡事故所造成的每年的2.5%左右的国民总值的损失,确保我国20年间的国民生产总值每年以7.18%的速度增长,这样就必将大大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由此可见:安全就是效益。
再如具体内容的第二条“民主更加健全”,也就是“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立法的取向,完善法制主要是完善保护人、保护人全面发展的法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安全生产标准的建议
(1)到2010年,全国应消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要比2000年减少50%,新的职业病发病率比2000年下降30%。
(2)到2020年,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时,全国应消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比2010年下降50%。新职业病发病率比2010年下降50%。
(3)到本世纪中叶,即建国10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全国应基本控制住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1-2人的一般死亡事故比2020年要减少50%,新的职业病发病率比2020年下降80%,职业病基本得到控制。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我们安全生产工作者应当紧紧抓住机遇,按照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和科学的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1、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国家必须象对待其他方面工作一样制定中长期的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确定2010年、2020年和2050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应达到的目标和控制指标,使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时的目标和控制指标有一个完整而清晰的“进度表”。各级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就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要求,制定本地区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提出本地区和本单位各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奋斗目标和控制指标要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强硬措施落实好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控制指标。
2、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必需的资金投入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亲自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了解、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有的放矢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与约束机制。要认真总结我国这几年来实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经验、教训,全面推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控制指标,制定严格细致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控制指标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的主要依据,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要建立健全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和“谁受益、谁负责安全”以及“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清楚,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生产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做好自主保安,做到“我不伤害别人,别人不伤害我,我也不被别人伤害”。
5、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法制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综合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自觉抵制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继续深化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公共安全的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7、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依法制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8、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加快各级地方政府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预警机制,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各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推进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强大舆论氛围。
10、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积极推广职业安全生产健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科技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化工生产中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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