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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道德判断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大学生道德判断(精选12篇)

大学生道德判断 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道德判断,新闻事件,性别差异

1. 问题提出

有研究发现, 人们至少有两种基本的道德判断取向:一个是科尔伯格提出的道德判断的公正取向, 强调自主权、公正、公平、权利和普遍原则的重要性;二是吉利根提出的关怀取向, 强调人际关系的意义和不造成损害的原则。

对于道德事件的测量一般有两种:一是在科尔伯格的研究中, 道德两难事件都是假设的, 并且与被试没有直接关系。二是真实的道德事件, 如克雷布斯 (Krebs) 和沃尔克 (Wark) 发现, 真实生活中人们面对的道德两难问题涉及四个大的类别:哲学性情境问题、反社会情境问题、亲社会情境问题和社会压力情境问题。其中反社会情境问题, 包括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越轨, 特点指当违反法律、违法犯罪、不公正发生时, 个人应该如何反应;二是诱惑, 特点是个人在面对诱惑时, 是否表现得不诚实、不道德、不公正等行为来满足其愿望和需要、增加收益等。这两类问题在生活中更易出现, 人们常常遇到这两类问题, 因此作为测量道德差异的素材很恰当。此外, 道德判断情景还与道德判断有关 (Denton&Krebs 1990) , 本研究关注同时呈现多种不同的观点是否影响到个体的道德判断取向?这种影响是否与道德事件类型产生交互作用, 共同影响个体的道德判断?

综上, 本研究拟采用真实的新闻事件, 考查不同类型事件 (本人是否违法) 和道德判断情景 (当时是否有不同观点呈现) 对大学生的道德判断取向的影响。同时考查大学生道德判断的性别差异。

假设一:不同类型道德事件对大学生道德判断有影响, 在违法道德事件中更倾向于公正思想, 在不违法道德事件中更倾向于关怀思想;假设二:道德判断情景对大学生道德判断有影响, 有多种观点呈现的情景下, 大学生更倾向于关怀思想;假设三:道德事件类型和道德判断情境存在交互作用;假设四:男女大学生道德判断取向不存在差异。

2. 研究方法

2.1 被试的选择

本研究总共选取某大学某年级学生200名, 男女各半, 所选对象没有参与过此类研究的经历。

2.2 研究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是自编测试卷。

2.2.1 材料来源

本研究选取的测试材料都是近三年来社会上的热点事件, 并且在著名“百度”搜索引擎理排行前十的并且引起广泛网友热烈讨论的, 非常具有话题性的社会热点事件。并且从众多网友的各种观点中, 选择代表“公正思想”和“关怀思想”的两类评述, 经过组织和调整, 通过内容效度评定, 形成新的观点陈述。

问卷分为A和B两类。A卷的内容是关于不违法道德困境, B卷的内容是关于违法道德困境。因为是混合设计, 所以A、B卷又各有两种版本, A1卷和B1卷是没有观点陈述的问卷, A2和B2卷是有观点陈述的问卷。选择四个典型的社会热点事件进行分类, 不违法的道德事件有:“章子怡事件”和“范跑跑事件”;违法的有:“许霆事件”和“罗彩霞事件”。

试卷设计是先对事件进行客观陈述, 让被试了解事件的状况, 然后让被试就“事件主角是否应该受到惩罚”进行判断所得的分数作为因变量。本研究采用的是五点量表, 划分为五个程度等级。“1”表示不应该受惩罚, “5”表示应该受到惩罚, 程度递增, 分数越高越代表被试的公正思想, 反之是关怀思想, 以“3”分作为分界线。

2.2.2 材料的内容效度检测:

请了25名心理学专业人士对内容描述的适宜程度作出了主观的评价, 首先是问卷的内容效度, 编制了相应的五点量表评价问卷, 如:“请以下面五个维度来对陈述进行评分”, 数字“1”表示非常不符合, 数字“2”表示大部分不符合, 数字“3”表示不确定, 数字“4”表示大部分符合, 数字“5”表示完全符合。

在专家评价中, 只要出现两个以上等于或小于4.5分的, 就该对此内容进行修改, 删除那些敏感的文字, 增加对事实的详细准确的描述。

2.3 实验设计

本研究采用的是2×2的混合实验设计:2 (不违法道德事件A, 违法事件B) ×2 (无观点陈述1, 有观点陈述2) , 其中道德困境类型是组间变量, 有无观点陈述是组内变量。

2.4 实验程序

首先, 随机选取200人作为被试, 男女各半;再进行随机分配, 分为两组, 每组100人, 男女各半;将两组人员安排到不同的教室。由操作人员进行指导语, 然后对每一份试卷进行标记, 同时, 不向被试告知一周后会再测, 让被试没有心理准备。一周后, 根据试卷上的标记找到同一个人接着做另一份问卷;然后回收问卷, 将被试缺失, 不能一一匹配的问卷作为无效问卷进行剔除, 统计最后的有效数据有110组, 剔除25组无效问卷。对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工作;最后, 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

3. 数据结果和分析

3.1 统计结果

本实验的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16.0进行录入、统计和分析。在不同的道德事件中, 被试在有无观点陈述的情况下进行测试, 成绩见表1。从表1看出在不同事件中, 有观点陈述的情况下得分都比无观点陈述的情况下低;在不违法道德事件中, 有无观点陈述下的得分差异的程度大于在违法道德事件中的得分。本研究还对性别做了独立样本T检验, 发现t=2.45、P﹥0.05, 所以性别对道德判断的影响不显著。

为了考察主效应是否显著及不同道德事件和有无观点陈述两个因素在测得成绩上是否存在交互作用, 我们对研究所得数据进行了多因素方差分析, 得出如下结果 (见表2) 。

统计结果表明, 道德事件类型的主效应显著F (1, 116) =14.017, P<.05, 通过表2可以看出被试在面对违法道德事件进行道德判断时表现出公正道德取向, 在面对不违法道德事件时, 表现出关怀道德取向;有无观点的主效应显著, F (1, 116) =48.132, P<.05。从表2可以看出, 被试在观点陈述后进行道德判断时表现出关怀道德取向;道德事件类型与有无观点的交互作用显著, F (1, 116) =12.032, P<.05。

4. 结论

本研究通过实验方法考察了不同情境下大学生道德判断的倾向性, 即在不同道德事件类型、有无观点陈述对大学生道德判断的影响及两个因素间的交互作用, 随便考察是否存在性别差异。得出以下结论: (1) 大学生在对违法道德事件进行道德判断时更倾向于采用公正道德取向, 面对不违法道德事件时表现得更加倾向于关怀道德取向; (2) 在有观点陈述的情况下, 大学生的道德判断更倾向于关怀道德取向; (3) 有无观点陈述与不同类型的违法道德事件在道德判断上有交互作用。具体是:不违法道德事件中, 通过观点陈述后, 大学生道德判断的结果表现得倾向于关怀思想, 而在违法道德事件中不存在此变化; (4) 本研究中, 男女大学生道德判断取向不存在性别差异。

5. 结语

本研究通过实验的方法, 考察了大学生道德判断的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为道德判断的研究作出了实证贡献。研究所选取的典型社会热点事件, 只是单纯地从是否违反的二分变量进行划分, 其实分类可以更加的多样化, 考察也能更加的全面化。再次, 尽管本研究采用的试验验证了最初的假设, 但是一个试验仍显单薄, 建议后来的研究编制更多有特色、有效的施测材料, 从多个角度去验证本研究提出的假设。最后, 本研究所采用的事件材料都是来自社会真实事件, 没有通过进一步的质性调查研究来更深刻地了解被试的思维特点。

参考文献

[1]Agerstro., Moller, K.&Archer, T.Moral reasoning:The in?uence of affective personality, dilemma content and gender[J].Social Behavior and Personality, 2006, 34 (1) :1259–1276.

[2]Ekehammar, B., &Araya, T.Gender differences in implicit prejudice.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2003, 34 (1) :1509-1523.

会计道德(判断)(本站推荐) 第2篇

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不在会计岗位的其他人员。√

2、会计行政法规,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

3、会计法律制度,是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

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包括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

6、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依据。√

7、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

8、会计处理方法是指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具体方法。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不会影响会

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不会影响会计资料的使用。×

9、每一个会计可以具体划分为半、季度、月度。×

10、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11、会计关系时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12、《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的会计档案,无论其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

13、内部会计监督的主题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所以,内部会计监督仅仅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事情。×

14、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5、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

16、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17、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18、代理记账,是指由社会中介机构即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所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

19、《会计法》规定,对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0、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21、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而是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22、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亦可根据需要设置。√

23、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会计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2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方面的考试,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

25、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印制、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6、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

素质。√

27、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后,如时候发现问题,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28、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多人、但不得一人多岗。×

29、会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30、《会计法》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31、私设会计账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可以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33、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5、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37、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8、《会计法》中所指的单位负责人包括单位的副职领导人。×

39、会计人员应当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40、一般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41、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4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期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与方法。√

43、根据规定,一般得财务收支由总会计师审批,重大的财务收支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批准。×

44、总会计师是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45、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意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 某种人民币意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这算为人民币反映。√

4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7、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8、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4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其接替人员既可以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也可以另立新账。×

50、单位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

51、《会计法》中所指的会计报表既包括单位对外提供得会计报表,也包括单位根据管理需要编制的仅供内部管理使用的会计报表。×

52、会计员主要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他会计事务等。√

53、会计人员在记录会计账簿是发生错误,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了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了自己的印章,该会计账簿记录合法有效。×

54、《会计法》所指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指该单位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55、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56、根据规定,银行可以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但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57、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58、无权限人假冒他人货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称为变造。×

59、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所有记载事项,任何人不得更改。×

60、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61、个人因投资、消费使用各种支付工具,包括借记卡、信用卡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62、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不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6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64、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65、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66、存款人发生被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终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67、存款人申请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说明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

68、银行得知存款人主体资格终止情况,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69、在办理银行结算账户撤销手续的过程中,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70、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71、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72、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有数量限制。×

73、根据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74、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75、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76、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均为记名票据,必须通过背书转让或交付转让的方式予以流通转让。√

7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78、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属于转让背书。×

79、挂失止付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

80、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丧失后,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得,则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得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81、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汇票将无效。√

82、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83、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应改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84、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85、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野可以背书转让。×

86、我国《票据法》按照支付票款方式,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8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88、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89、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可以记载非法定记载事项,并发生支票上的效力。×

90、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再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91、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92、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企业必须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93、变更税务登记的呢绒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需作更改的,税务机关应当收回原税务登记证件,并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94、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95、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的,或者其税务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96、停业、复业登记是纳税人终止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办理的纳税登记。×

97、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98、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99、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两种。×

100、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0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102、有些情况下,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103、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104、根据税收管理需要,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具的发票的,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105、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的征收活动。√

106、查验征收是指由纳税人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则对退少补。×

107、代收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方式。×

108、向税务机关缴纳或解散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10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请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110、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直接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村矿中扣缴税款。×

111、代扣代缴税款是指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在向纳税人收款时依法收取税款。×

112、会计职业道德属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的范畴,而会计法律制度则不属于会计人员行为规范的范畴。×

113、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也就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

114、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不同的性质、作用和表现形式,但保障实施机制是相同的。×

115、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116、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同时也是对会计人员是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进行了检查。√

117、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因此,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要应由财政部门来实施,其他部门配合。×

118、会计职业组织起着联系会员与政府的桥梁作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要通过他律的形式实现对会员的职业道德约束。×

119、对于那些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优秀会计人员,《会计法》明确规定应当给予物质奖励。×

120、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的途径来实现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

121、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

122、由于高级会计师资格的取得是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因此有必要在考试和你评审两个方面对其会计职业道德进行检查。√

123、会计行为的规范主要依赖于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道德品质来实现。×

大学生道德判断 第3篇

关键词:大众文化;中小学生;道德判断;正面影响

大众文化,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文化形态,是以城市大众为主要消费对象并通过现代媒体广泛传播的文化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文化已经全面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之中,中小学生是充满活力而开放的一个群体,他们接受新事物、新观念的能力比一般人强,因而他们受大众文化的影响更为深刻。在大众文化全面渗透,影响多样化的时代,这种意识形態以现实的直接形式和状态对初中学生的道德成长发起了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契机。德育应正视社会环境的变化,大众文化环境下,德育应该培养中小学生什么样的思想品德、怎样去培养,是当今德育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

一、大众文化内容的丰富性有助道德判断能力的提升

当代中国大众文化,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大众文化,必须坚持文化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主流文化为引导,从主流文化中吸收养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现时代的主流文化,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居于核心的总揽全局的重要位置。它的文化价值观念,在主流文化的现实实践中,是能够对其它文化包括大众文化,进行价值引导、相互融合的。

大众文化它植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沃土,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蕴涵深厚的民族文化精神。正是由于大众文化这种血缘的“纯正”性,以及它的内容的丰富性,形式的鲜活性,让学生在欣喜地享受大众文化带来的轻松的同时,也接受着主流文化、精英文化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洗礼,使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涵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感,从而有助于其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

另一方面,我们应清醒而又欣喜地认识到,大众文化在当代中国的出现是一种文化进步,这不仅在于它的应运而生是适应了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且它所蕴含的现代文化意识在总体上体现了对时代精神的趋附与追赶。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倡导民主、平等、自由的价值观念,要求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塑造独立的个性,传统价值观念已远不适应这一社会要求。市场经济社会需要人们建立相应的现代文化价值观念。冲突与融合,变革与协调,给人们的道德生活注入新的血液,由此开阔了学生的认知世界,拓展了学生的思维,使学生的道德判断更为全面和系统。

二、大众文化形式的多样性有助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

传统的道德教育大多通过单一的说教方式进行,内容往往几近空泛,使学生感到枯燥,缺乏兴趣。大众文化则不然,一方面,它的形式显得丰富多彩,既包括畅销小说、、漫画等报刊书籍,又包括电影、电视等电子媒介,还包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流行现象,如流行形象、流行语言等;另一方面,大众文化形式具有很强的形象性,它用文字、声音、图象等多种形态构成一种“立体化”的传播形式。可以让学生从视觉、听觉,甚至触觉等多方面接受刺激,提高信息接受的有效性。

信息化到来的今天,德育工作者利用大众文化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借鉴其通俗性、娱乐性与教育性相融合的特点,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方法和手段使他们受到熏陶感染。如在小品、公益广告、通俗歌曲等中渗透道德教育思想,更通过互联网的交互性,组织网络讨论,了解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其不良思想道德意识和行为及时地加以厘清和引导,从而可以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提升其道德判断的水平。

三、大众文化手段的情感性有助道德判断能力的增强

心理健康教育是德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其归宿,它是个体作出正确道德判断的心理基础。长期以来,单纯通过灌输说教的传统德育方式只注重学生的理性认识活动,忽视学生的心理活动,易导致学生心理失衡,甚至出现心理障碍。而大众文化以其特有的情感传达,把学生带入到一种快乐的感受和体验之中,通过宣泄,使压抑的情绪得到疏导和转化,积极消解了他们心理领域中的孤单感及压抑情绪,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从而有助于其良好道德情感的养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人精神的、理性的发展,还应该包括人的感觉、感性,即情感的丰富和完善。而道德情感是个人和人类情感中最深沉、最核心的情感。它是影响人的价值判断、价值抉择的关键因素。学生的道德情感产生过程,就是在接受道德知识的基础上,在实践中通过情感体验,逐步理解和掌握道德原则,知理而动情,体验到对象和道德需要之间的关系,最终形成倾向于一定道德目标的稳定的道德情感。大众文化通过其轻松、通俗的情感传达方式,让学生在一种快乐的感受和体验之中,把一种本能冲动转化为人的情感,积极消解了他们心理领域中的孤单感及压抑情绪,从而有助于产生健康的道德情感体验,激发学生追求真、善、美的渴望,并以此为标准来平衡、协调各种价值冲突,使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得以增强。

参考文献

[1] 钱镇.大众文化传播与学校道德教育[J].广州大学学报,2003,(7)

[2] 刘枫.利用大众文化开展德育工作——论德育的另类教育[J].甘肃教育,2005,(11).

[3] 张坚强、杜苏.大众文化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困境与创新[J].江苏高教,2004,(4)

[4] 赵继伦.当代中国大众文化的道德追寻[J].道德与文明,2007,(4).

浅谈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 第4篇

一、当前德育课堂教学的特点

1. 德育课堂中的师生地位。

当前的德育课堂教学依旧是以教师为中心, 这也是传统的德育教育方法。随着德育课程改革及一些新教育思想的影响, 德育课堂中学生的地位不断提高。德育课堂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场所, 是对学生心灵的教育。道德不是教会的, 而是通过体验学会的。所谓体验, 就是感同身受、设身处地, 即在于德育的实践性意义。道德体验不是教育者以权威者的身份对受教育者实施种种设计和约束, 而是通过引导来诱发和唤醒学生的道德体验, 使其在体验中领悟道德, 自主选择道德行为。

2. 德育课堂中的师生关系。

尽管传统的师生关系得到了很大改善, 很多学生也认为当前德育课堂中的师生关系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 但是师生矛盾是永远不可避免的。在德育课堂中, 师生关系有时会呈现出一种矛盾对立的状态, 表现为学生对教师的授课产生一种逆反心理, 甚至对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感到厌烦, 这种关系通常只针对个别学生, 但对其道德发展的负面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3. 德育课堂中的教学方法。

当前德育课堂中的教学方法仍以课堂灌输为主, 灌输作为一种教学方法, 对促进学生的道德认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而道德情感是很难通过灌输来培养的, 所以我们应该注意灌输这一方法的适用范围, 应该注重改进灌输的艺术性和启发性, 而不是一味地排斥灌输的教学方法。很多学校也注意到了灌输这一教学方法的局限性, 越来越重视通过启发讨论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来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 坚持科学灌输和有效引导相结合。

4. 德育课程中教师的道德素质。

当今社会中充满了利益矛盾、生存竞争及交换原则, 这对教师的自身道德和人格素质造成极大考验, 有部分教师因经不起考验而流于平庸, 甚至失去了学生的尊重, 对学生的品德养成造成不利影响。但大部分的教师是学生的指引者和学习榜样, 当教师的道德素质得到学生认可时, 学生便寻找到了其道德的榜样和学习的无穷力量。

二、学生道德判断能力存在的问题

1. 道德知识欠缺。

道德知识, 即关于道德的观念, 关于诚实、纯洁或善良的见解, 道德知识是学校道德教育的重要元素。从杜威的道德理论来看, 道德知识的传授乃是学校道德教育的起点, 道德知识的获得能使学生更加清楚社会道德规范和要求, 它是道德价值观念形成的前提和道德判断能力生成的基础。一部分学生忽视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的学习, 忽视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学习和对世界上其他民族优良道德思想和文化传统的学习, 结果导致其道德基础理论知识的欠缺, 对于什么是道德、人为什么有道德需求、道德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等基本知识没有系统的、完整的认识。有的学生之所以有这样或那样的背离社会道德要求的行动, 甚至走上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道路, 往往不是一开始就有意做不道德的事情, 而是由于对各种事情、场合、活动和关系上的道德要求无知或不能正确理解所造成的。学生作为社会中最为敏感的群体, 面对价值多元化的冲击, 在他们致力成才的过程中, 只有重视道德基本知识学习, 形成正确的道德判断标准, 才能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2. 道德情感淡薄。

道德情感是基于一定的道德知识所产生的内心体验, 表现为倾慕或鄙弃、爱好或憎恶、荣幸或耻辱, 以及信任、同情、快乐、痛苦等体验。道德情感属于人的高级情感, 同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一样, 是构成品德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道德情感不是孤立存在的, 它的形成和发展变化, 不仅需要以道德认知为基础, 而且需要在道德实践中不断磨练和陶冶。道德情感一经形成, 就成为一种稳定力量, 积极影响人们的道德行为。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中, 更需要有真挚强烈的感情。道德情感在情感实践活动中起动力作用, 如果情感淡漠, 就不能自觉地履行他们应尽的义务。道德情感的薄弱和道德体验不深应该引起学校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充满道德情感的社会, 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相互关心的社会。但是学生道德情感的薄弱, 道德行为动力的不足, 导致他们缺少公正心和正义感。因此, 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 鼓励他们坚持正确的道德判断, 激发他们进行道德行为的动力, 是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任务。

3. 道德意志薄弱。

道德意志是指自觉克服困难和障碍、做出行为抉择和坚持实现理想目标的精神。这种精神力量主要来源于明确的道德认识和强烈的道德情感, 同时也来源于个性心理素质。它直接决定着道德实践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是道德实践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决定性机制。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 如果缺乏克服困难和障碍的能力和毅力, 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忍受挫折能力就会减弱, 缺乏准确的道德判断能力, 在物欲和外力的干扰下难以构筑起坚固的道德城墙, 以致丧失自己应有的义务感、责任感和羞耻感, 甚至连最起码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基本生活准则也难以遵循。

三、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

1. 树立以道德教育为中心的理念。

道德教育是教育的根本, 这一观点是许多教育学家的共识。在我国的教育界, 由于长期以来忽视了这一根本取向, 导致德育教育成为无根的德育, 具体表现为:学校德育的过分政治化、对学生的总体要求偏高, 也表现在道德教育课程本身的要求偏高, 其结果当然是学校德育脱离社会实际和学生品德发展的实际, 德育目标定位失当。由于在目标定位上的混乱, 造成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一个奇怪现象:加强德育的结果往往是弱化了学校的德育教育。这是因为:一方面, 教师不顾学生发展的实际想当然地将自己认为符合学生实际的内容强加于德育教学当中;另一方面, 许多不同学段青少年学生关心且必须解决的道德问题, 如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全球伦理和尊重不同文化的教育等等, 在课堂上根本没有讨论的时间和空间。因此, 学校德育的重心应从过分泛化、过度政治化的非常规德育走向以道德教育为核心和基础的常规的学校德育。

2. 重视社会实践活动。

一直以来, 人们认为课堂上的直接授课是培养道德能力的主要方式, 并将课堂教学视为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思想道德课堂教学的确有其重要性和不可代替性, 但是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对于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提高更多依赖于课堂外的社会实践。许多学校领导总困惑于如何引导和促进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 并且他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加强对学校德育课程的教学管理, 提高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要求和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实际上真正能促进学生道德发展的方式往往是各种实践活动。

3. 创设丰富的道德判断情境。

德育内容承担着化信息为知识, 化知识为智慧, 化智慧为德性的任务。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与德育内容相关的信息交流, 学生对接收到的内容进行选择、归纳、整合, 内化为自己的道德素质, 而学生接受效率的高低, 取决于德育内容的合理性。过去, 我们把道德教育只理解为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革命传统、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 而没有认识到其内容的层次性。这使得有些学生对道德教育望而生畏, 甚至有反感情绪。道德教育的内容不仅仅包括我们平常理解的政治素质教育, 还应该强化学生作为一个人最应具有的基本道德信念。另外, 一个学生在道德上的不断升华, 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应把道德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结合起来。而另一方面, 应该从关心学生的切身利益开始做起。从学生的实际道德水平出发, 发现他们的困难和疑惑, 摸清学生思想的脉搏, 努力寻找学生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结合点, 寻找学生经常议论的热点和疑点, 用教育和激励的手段, 启发学生诚实劳动、尽职尽责、遵守公德, 从而将抽象的道德内容化繁为简, 将学生对日常行为的道德化难为易, 使理论具体生动起来, 真正起到指导作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 东西方文化的不断碰撞与交融, 我国社会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与标准受到巨大的冲击, 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各种不同的伦理道德观念充斥在同一时空下, 对学生的思想和生活产生着影响。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伦理道德环境和学生多元化的伦理道德状况, 德育仅靠传统的道德灌输己经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 为保证教育的有效性, 提高学生在复杂道德环境中正确进行道德选择和实现自我道德发展的能力, 学校德育需要以学生道德判断能力的培养为中心, 有效实现促进学生朝着更成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能力发展的目的, 明确学生道德判断能力所处的水平并施以有效的教育引导。这样就能够使学生在接受正确价值理论的同时, 做出正确的评价和选择, 帮助他们成为有道德的人。

参考文献

[1]钟启泉.道德教育展望.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2]力太平.全球问题与德育.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02.

[3]彼得斯.道德发展与道德教育.邬冬星, 李汾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 2003.

思想道德修养选择判断题 第5篇

坚定崇高信念

一、单项题

1、人的心灵世界的核心是:()

A、思想道德

B、理想信念

C、爱国主义

D、人生价值

2、从理想的()上划分,可以分为科学理想和非科学理想 A、性质和层次

B、时序

C、对象

D、内容

3、()是人们认知、情感和意志的统一体 A、理想

B、道德

C、思想

D、信念

4、人们追求理想目标的强大动力是()

A、道德

B、信念

C、需要

D、自我价值

5、()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

A、信仰

B、理想

C、信心

D、崇拜

6、“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强调的是()的作用 A、信仰

B、理想

C、意志

D、信心

7、当代大学生应树立的远大理想是()

A、实现自我价值

B、实现国家昌盛

C、实现民族振兴

D、实现共产主义

8、“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表明()A、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B、马克思主义注重实践 C、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D、马克思主义注重创新

9、理想通往现实的桥梁是()

A、实践

B、奋斗

C、信心

D、信念

10、“志不强者智不达”的作者是()A、孔子

B、孟子

C、墨子

D、荀子

11、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是()

A、正确理解理想的含义

B、正确认识理想和现实的关系 C、正确区分各种理想的异同

D、正确对待实现理想的艰巨性

12、“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的作者是()A、管仲

B、王阳明

C、孟子

D、苏东坡

1、单选题

BADBA

CDBAC

BD

二、多选题

1、从理想的内容上划分,理想可以分为()A、社会政治理想

B、道德理想

C、职业理想

D、个人理想

2、从理想的对象上划分,理想有()A、个人理想

B、社会理想 C、一般理想

D、崇高理想 E、生活理想

3、关于理想的含义,说法正确的有()

A、理想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

B、理想是一种精神现象 C、理想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D、理想高于并脱离现实

E、理想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4、心灵信念能发挥作用的方面有()A、人生价值实现

B、人生目标选择 C、发展方向设定

D、生活态度形成 E、面对挫折态度

5、下列关于励志方面的警句有()A、“有志者,事竟成”

B、“志存当高远”

C、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D、“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E、“志不强者智不达“

2、多选题

ABCE AB ABCE ABCDE ABDE

三、判断题

1、理想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

2、只要努力,个人的理想就一定可以实现

3、理想是与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未来的现实

4、任何理想都可以给人们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

5、理想从实践中来又指导实践

6、信念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精神现象

7、信念的稳定性是绝对的

8、不同的人会形成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信念

9、社会的公共信念的形成基于人们各种的信念存在共通之处

10、高层次的理想信念代表了一个人的基本社会信仰

11、信仰不存在正确与错误之分

12、在很多情况下,理想和信念可以交换使用

13、理想信念在任何时代背景中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4、理想的实现一般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3、判断题(A表示正确,B表示错误)

ABABA ABAAA BAAA

第二章 继承爱国传统 弘扬民族精神

一、判断

1、爱国就应该抵制一切外来的东西

2、在当代中国,爱国就应当爱社会主义

3、爱国主义与拥护祖国统一具有一致性

4、艰巨全球化就是全球的政治、文化一体化

5、中华民族的精神核心是爱国主义

6、伟大的人生目标往往产生于对祖国深厚的爱

7、爱国主义仅仅代表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情感

8、改革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9、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10、爱自己的同胞就是爱人民群众

1、判断(A表示正确,B表示错误)BAABA

ABABA

二、单项选择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是()A、四项基本原则

B、爱国主义

C、社会主义

D、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

2、“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国家的主体是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是“两制”前提。认同“一国两制”首先必须认同“一国”。陈水扁在“双十”演讲 中提到“以九二香港会谈为基础”,而不提出“九二共识”,其实质是()A、拒绝承认一个中国

B、宣布台湾独立

C、渐进性台独

D、混淆概念,欺骗群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作曲是谁? A、聂耳

B、冼海星

C、王洛宾

4、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A、爱国主义

B、民族主义 C、国际主义

D、和平主义

5、时代精神的内涵十分丰富,其中()居于核心地位 A、团结统一

B、积极进取 C、改革创新

D、改革开放

6、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必须坚持()基本方针 A、互不干涉

B、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C、共同发展

D、协助发展

2、单选题 DAAACB

三、多项选择

1、在当今世界许多地区民族冲突迭起的情况下,我国各族人们和睦相处,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因为我国:

A、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B、民族矛盾的根源已完全消除 C、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消灭了民族压迫

D、形成了平等、互助、团结、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

2、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涵包括: A、团结统一

B、爱好和平C、勤劳勇敢

D、自强不息

3、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

A、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B、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C、树立民族自豪感

D、树立民族自尊心

4、爱国主义包含着()几个基本方面 A、动机

B、情感 C、思想

D、行为

5、()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主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强大精神动力 A、坚定的民族自尊心

B、顽强拼搏精神 C、坚定的民族自豪感

D、自我牺牲精神

6、国家的核心利益是

A、维护民族团

B、维护国家主权 C、维护国家领土完整

D、维护本土文化

7、下列正确描述时代精神与民族精神两种关系的是 A、时代精神是民族精神的时代性体现

B、民族精神是时代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础和依托 C、两者都共同体现爱国主义 D、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只需要提倡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已过时

1、多选题

ACD ABCD ABCD BCD AC BC ABC

第三章

领悟人生真谛

创造人生价值

一、判断题

1、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2、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3、一般情况下,即使一个人的人生观发生了变化,他的世界观也不会改变()

4、人生态度表明了人应当怎样对待生活()

5、人生价值可以判别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

6、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

7、认知、情感、意志三种心理因素在人生态度的形成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8、引发钱权交易、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丑恶现象的重要思想根源是个人主义()

9、拜金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

10、没有人的需要,就没有价值的存在()

11、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

12、劳动和能力是社会评价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

13、一般来说,能力大的人就实现了人生价值,能力小的人就没有实现人生价值()

14、在追求人生价值的过程中,个体的价值目标不一定要与社会主导价值目标相一致(15、社会实践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必由之路()

16、处理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关键是要处理好个人与他人的利益关系()

17、讲宽容就不能讲原则()

1、判断题(A表示正确,B表示错误)BABAA AABBA ABBBA AB

二、单选题

1、关于世界观与人生观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世界观决定人生观

B、人生观决定世界观

C、人生观从属世界观

D、人生观反作用于世界观

2、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是: A、自我价值

B、社会价值 C、内在价值

D、外在价值

3、社会评判一个人价值大小的主要标准是 A、职业

B、地位 C、能力

D、贡献

4、说一个人健康,是说这个人

A、生理健康

B、心理健康 C、生理和心理都健康

D、以上都正确

5、协调个人与他人关系的保证是 A、平等

B、诚信 C、宽容

D、互助

6、关于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个人需要纯粹是个人的 B、社会需要可以脱离个人需要独立存在 C、个人需要是社会需要的反映 D、以上说法都不对)

7、人生价值观是

A、产生于主体需要和客观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中 B、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C、对人为什么活着的基本观点

D、对人生目的和实践活动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持的基本观点

2、单选题

BBDCB CD

三、多选择

1、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A、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B、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C、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D、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2、人生观主要体现为()A、人生目的 B、人生态度 C、人生价值

D、人生利益

3、下列有关人生目的作用说法,正确的是()A、人生目的决绝走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B、人生目的决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 C、人生目的决定持什么样的人生态度

D、人生目的取决采取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

4、人生态度对人生活动有重要影响,要端正人生态度,应当做到()A、认真

B、务实 C、乐观向上

D、积极进取

5、拜金主义人生观的表现为()

A、将金钱神秘化、神圣化

B、认为金钱可以主宰一切

C、把追求金钱作为人生至高目的 D、认为金钱是衡量人生价值的唯一标准

6、极端个人主义在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为()A、实用主义

B、存在主义 C、极端利己主义

D、狭隘功利主义

7、关于人生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自我价值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前提 B、自我价值是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 C、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前提 D、社会价值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

8、掌握客观、公正、正确地评价人生价值大小de 方法,应做到()A、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 B、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 C、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 D、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9、下列就效果和动机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行为的动机与效果总是一致的 B、行为的动机与效果并不总是一致的 C、一般来说,动机善,效果也善;动机恶,效果也恶

D、某些情况下,善的动机产生恶的效果,恶的动机产生善的效果

10、实现人生价值的个人条件有()A、客观认识自我B、提高自身能力

C、坚守岗位

D、具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11、保持心理健康的途径和方法主要有()

A、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B、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C、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D、合理调控情绪

12、出现心理困惑或问题时()

A、不予理会

B、正视心理问题 C、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

D、学习心理健康知识

13、平等待人就意味着:()

A、要做到一视同仁

B、要把自尊与尊重他人结合起来 C、要学会换位思考

D、要相互关心

14、关于竞争与合作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竞争与合作是在形式上对立的 B、竞争与合作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C、竞争与合作在形式上是统一的 D、竞争与合作在本质上是对立的

15、协调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正确认识()A、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B、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C、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D、享受个人权利、自由与承担社会责任、义务的统一关系

16、关于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个人利益相加就是社会利益

B、社会利益是实现个人利益的前提和基础 C、个人利益是实现社会利益的前提和基础 D、社会利益保障个人利益的实现

3、多选题

BC ABC ACD ABCD ABCD CD AD ABCD BCD ABCD ABC AB ABCD BD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一、判断题

1、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2、人的学历越高,道德水平也越高

3、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道德终将消亡

4、中国传统理论思想一直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崇尚“仁爱”原则

ABCD BCD 6

5、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

6、慎独自律是一种有效的道德修养方法

7、大学生是一个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适用于这个群体

8、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

9、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在现代社会已经不适用了,应该全部抛弃

10、调节功能是道德最突出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功能

1、判断题(A表示正确,B表示错误)ABBAA

ABABA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表现了道德品质特征的是 A、主观上的一种道德认识 B、客观上一种道德行为

C、主观道德认识与客观道德行为的统一 D、主观道德认识与客观道德行为的对立

2、遵守职业道德是对每个从业人员的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遵守诺言、表里如

一、言行一致、遵守劳动纪律,这是职业道德中

A、办事公道的基本要求

B、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C、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D、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

3、个人道德从发展到形成归根到底取决于 A、自学能力

B、家庭教育 C、道德实践

D、潜心修炼

4、道德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所包含和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

A、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

B、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 C、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D、社会进步和阻碍社会进步

2、单项选择题

CCCA

三、多项选择题

1、道德是

A、人类特有的现象,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

B、一定社会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C、靠国家强制力量来维持

D、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持 E、规定人们行为“必须怎样做”、“不准怎样做”

2、道德的功能有: A、认识功能 B、调节功能 C、导向功能 D、激励功能

E、辩护功能和沟通功能

3、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为此,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和自觉遵守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 A、爱国守法

B、明礼诚信 C、团结友善

D、勤俭自强 E、奉献社会

4、我国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办事公道

D、服务群众 E、奉献社会

5、个人道德品质形成和发展的表现是 A、后天在社会生活环境中逐步形成的 B、以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 C、历史的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产物 D、依赖于个人的实践

E、包含有心理或行为习惯上的相应改变

3、多项选择题

ABD ABCDE ABCDE ABCDE ABCDE

第五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

一、单选题

1、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不包括下面哪一项?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C、活动主体的多元化

D、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2、在公共场所,人人都有可能遇到一些突发性灾祸,如车祸、火灾、溺水、急病等。这就需要人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积极为他人排忧解难,甚至不怕牺牲生命。这是社会生活中 A、社会公德的要求

B、职业道德的要求 C、家庭美德的要求

D、环境道德的要求

3、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爱护公共财物,如对公园里的花木草地、街道两旁的电话邮筒、影剧院里的座位音响、马路上的井盖路标等加以保护,不损坏、不滥用、不浪费、不私占。这是属于 A、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B、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 C、家庭道德的基本要求 D、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4、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和应当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是 A、职业道德

B、社会公德 C、家庭道德

D、政治道德

5、国家干部遵纪守法,照章办事,不论远近亲疏,都一视同仁;教师平等地对待每个学生,没有智力差别和家庭贫富贵贱之分;售货员公平地对待每位顾客,服务热情,不以貌取人、欺叟骗童。这是 A、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要求

B、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的要求 C、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要求

D、完善自我的人际吸引要求

6、为调整和规范人类社会生活三大领域,相应分别完成了 A、生活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B、生活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功德 C、社会功德、生活道德、职业道德 D、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7、“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属于 A、民主规则

B、生活习惯 C、社会功德

D、职业道德

8、一行人在过路口时迎面遇到红灯,看到近处没有车辆便径直通过。他这样做是 A、节省时间之举

B、聪明灵活之举

C、可供学习之举

D、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社会公德之举

9、现代社会,商场购物、歌厅娱乐、广场漫步、公园休闲、体育健身、网上冲浪等等,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公共生活的哪一特点: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C、活动主题的多元化

D、活动方式的多样化

10、()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A、民主法制

B、诚信友爱 C、公平正义

D、安定有序

1、单选题

CABBB DCDDD

二、多选题

1、社会公德的内容有

A、遵纪守法

B、保护环境 C、爱护公物

D、助人为乐 E、文明礼貌

2、社会公德的特点有

A、基础性

B、继承性 C、广泛性

D、强制性 E、简明性

3、下列行为符合社会功德要求的有 A、不随地吐痰

B、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 C、捡到财物,占为己有

D、爱护公园或路边的花草树木 E、在公共汽车上为老幼病残孕让座

4、社会公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起码,最简单的行动准则。下列行为中,遵守了社会功德的有 A、语言文明,不恶语伤人

B、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C、自觉提高法律意识,用法纪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 D、爱护道路旁的交通设备、电话亭,邮筒等,不损坏,不滥用 E、对在公共生活中某些人不守秩序的行为积极干预,予以制止

5、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A、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B、交往对象的复杂性 C、活动主题的多元化

D、活动方式的多样化 E、活动内容的单一性

6、维护公共秩序的手段包括

A、风俗

B、道德

C、信念

D、纪律

E、法律

7、法律对社会公共生活的作用可以分为哪几个方面: A、预测作用

B、评价作用 C、规范作用

D、强制作用 E、教育作用

8、现代社会公共秩序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A、娱乐秩序、交通秩序

B、营业秩序、教学秩序 C、网络秩序

D、工作秩序 E、休息秩序

9、建设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是

A、风俗

B、道德

C、信念

D、纪律

E、法律

2、多选题

ABCDE ABCE ABDE ACD ABD ABDE ABCDE ABCD BE

三、判断题

1、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爱护公共财物社会公德的基本要求

2、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和应当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是家庭道德

3、售货员公平地对待每位顾客,服务热情、不以貌取人、欺叟骗童。这是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的要求

4、一行人在过马路时迎面时遇到红灯,看到近处没有车辆便径直通过。他这样做是聪明灵活之举

5、现代社会,商场购物、歌厅娱乐、广场漫步、公园休闲、体育健身、网上冲浪等等,反映了现代社会人们公共生活的活动范围的广泛性

6、民主法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7、在公共场所,人人都有可能遇到一些突发性灾祸,如车祸、火灾、溺水、急病等。这就需要人们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积极为他人排忧解难,甚至不怕牺牲生命。这是社会生活中社会公德的要求

8、“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属于职业道德

3、判断题(A为正确,B为错误)ABABB BAB

第六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一、判断题

1、提高廉政素质是我国当前职业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3、在职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而适用《公务员法》

4、性爱是爱情的生理基础

5、理想是爱情的社会依据

6、性爱是爱情长久的重要保障

7、恋爱是缔结婚姻、组成家庭的前提和基础,婚姻和家庭则是恋爱的结果

8、婚姻就是指家庭

9、家庭是由法律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10、婚姻是指在家庭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由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11、家庭是缔结婚姻的前提,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必然结果

1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13、我国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14、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15、家庭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它家庭成员关系

16、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7、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18、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夫妻财产分割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由法院判决以解除婚姻关系

19、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1、判断题(A表示正确,B表示错误)AAAAA BABBB BAAAA AAAA

二、单项选择题

1、()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A、《劳动法》

B、《公务员法》

C、《教师法》

D、《法官法》

2、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是 A、《教师法》

B、《法官法》

C、《公务员法》

D、《律师法》

3、()是民生之本

A、就业

B、社会保障

C、民主权利

D、经济发展

4、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A、20周岁

B、21周岁

C、22周岁

D、23周岁

5、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女不得早于

A、20周岁

B、21周岁

C、22周岁

D、23周岁

6、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教育和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到()申请离婚的行为

A、人民法院

B、婚姻登记机关

C、派出所

D、公安局

7、诉讼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向()提出离婚诉讼的行为

A、婚姻登记机关

B、派出所

C、公安局

D、人民法院

8、下列人员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是 A、某市劳动局副局长

B、南北证券北京营业部部门经理 C、东城区城关监察大队执法人员 D、某反贪局干部

2、单选题

ACACA BDB

三、多项选择题

1、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

A、对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具有引导作用 B、对各行各业的从业者具有约束作用 C、是保障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D、是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E、是保障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

2、职业生活中的道德和法律有许多共同的特征,表现为 A、鲜明的职业性

B、内在的自律性 C、调节的有限性

D、明确的规范性 E、外在的他律性

3、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涵 A、爱岗敬业

B、诚实守信

C、办事公道

D、服务群众

4、《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有 A、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B、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C、休息休假的权利

D、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E、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5、《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有 A、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B、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C、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D、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E、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6、《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义务有:

A、完成劳动任务

B、提高职业技能 C、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D、遵守劳动纪律 E、遵守劳动职业道德

7、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是:

A、申诉

B、控告

C、仲裁

D、诉讼

E、问讯

8、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A、性爱

B、理想

C、责任

D、喜欢

E、物质金钱、奉献社会 12

E9、家庭美德的基本规范包括

A、尊老爱幼

B、男女平等

C、夫妻和睦

D、勤俭持家

E、邻里团结

10、婚姻的必要条件是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C、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D、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E、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11、结婚的禁止条件是

A、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B、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C、禁止直系血亲和两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D、禁止直系血亲和四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E、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结婚

12、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 A、重婚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既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E、没有承担丈夫或妻子之责任的

13、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包括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B、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C、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 D、子女对父母有经济上的必要帮助 E、子女对父母有精神上的关心帮助

14、处理离婚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是

A、保障离婚自由

B、反对轻率离婚

C、离婚须由单位同意 D、离婚须到公安局备案

E、离婚须由双方父母同意

15、在下列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A、女子在怀孕期间

B、女方在分娩后1年内

C、女方终止妊娠6个月内

D、女方是现役军人

E、女方身患重病

16、《婚姻法》规定:当夫妻一方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A、重婚的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的D、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E、不能生育的

17、劳动法不适应于下列哪些人员

A、公务员

B、保姆

C、军人

D、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18、我国劳动法适用于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B、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C、军队和现役军人的劳动关系

D、家庭保姆于雇佣者之间形成的雇佣劳动关系

19、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为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保安殴打劳动者、强迫劳动者劳动

C、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为800元,用人单位只付500元 D、用人单位随意加班加点

20、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是 A、劳动合同印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 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减人员

3.多选题

ABCDE ACD ABCDE ABCDE ABCDE ABCDE ABCD ABC ABCDE ABC AB ABCD ABCDE AB ABC ABCD AC ABD ABC AD

四、简答题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答:《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

2、《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制原则。二是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三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简要阐述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

答: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1)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愿协商,可以申请调解(2)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但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调解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原则也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4)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5、大学生如何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答:第一、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知识 第二、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三、努力锻炼实际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能力

6、如何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答:(1)树立崇高职业理想,重视人生价值实现(2)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3)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7、如何树立正确的择业观(1)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2)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3)要提高创业的能力

8、恋爱中有哪些基本的道德要求?

答:尊重人格平等;自觉承担责任;文明相亲相爱

9、大学生恋爱通常有哪些误区?

答:误把友谊当爱情;错置爱情的地位;片面地或功利化地对待恋爱;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10、婚姻法中是如何规定结婚的?

大学生道德判断 第6篇

【关键词】心理模拟 情绪 道德判断

【基金项目】2014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YCSW2014080)。

【中图分类号】G44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7-0041-02

一、引言

我们几乎都有过这样一种体验:在某一件令人激动的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我们闭上眼睛回想当时的场景,仍会感觉到画面清晰、情绪激动,好像这件事情就发生在昨天。从古代的冥想到现在日常的注意力练习,闭眼都被当作是一种关注自己情绪状态的方法。所以人们会闭上眼睛享受或回忆一些愉悦的情绪,也会闭上眼睛逃避一些负性情绪。近期,一些心理学研究者在研究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时,将关注点放到了这个简单的闭眼动作上。结果发现,在考虑某个道德情境时,闭眼的人会倾向于将不道德行为判断为更不道德,将道德行为判断为更道德;并且相对于睁眼的人来说,闭眼做决策的人会较少地出现利己行为[1]。深入研究发现,闭眼这个简单的动作是通过心理模拟来对道德判断及道德行为产生影响的。因此,心理模拟,作为一个特别的、影响道德判断的因素,得到了心理学研究者的广泛关注。

二、心理模拟的定义

最早有关心理模拟的相关概念,是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Kahneman及其同事在研究反事实思维时提出。他们认为,反事实思维是对过去已经发生过的事件,之后进行判断和决策后的一种心理模拟[2]。从这个角度来说,心理模拟的过程可被视为有意识地激活储存在记忆中的行为的过程。然而反事实思维关注的是过去已经发生的行为,心理模拟作为其判断和决策的方法不应包含时间性与方向性。因此,Taylor和 Schneider提出心理模拟的完整概念:心理模拟就是对某个事件或系列事件的功能或过程的想象表征[3],包括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的预演(例如在心理演练明天的比赛),对过去事件的再现(例如回忆与朋友愉快的经历),幻想(例如想象自己在向往的地方旅游)以及真实和想象事件的结合(例如想象某件已发生的事情别人是如何做的,以及应该如何做等)。

心理模拟在心理学领域常被用于技能培训、心理治疗和行为决策等。时勘将心理模拟技术应用于石油、轻工、电力及机械等领域的技工培训与发展[4]。他采用模拟教学的方法,突出对心智技能的训练,即向学员们提供系统的专家经验(心理模型),指导他们从思想上模拟专家思维及判断方法,最终获得专家的心智技能。该心理模拟技术对工厂生产和职业技术教育都带来了明显的效果。认知行为疗法认为,心理模拟可以加强思维和行动之间的联结,因此心理模拟还被广泛运用于心理治疗领域:通过让人们对良好的群体关系进行心理模拟可以减少团体之间的焦虑,可促进社会团体之间的包容与理解。个体通过心理模拟,可以使假想的事件更加真实、具体,并获得与有关事件相关的环境、人物等详细信息,这些详细信息能够帮助个体在随后的问题解决中形成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步骤,有助于个体的行为决策。

三、心理模拟影响道德判断的心理机制

(1)心理模拟与情绪的关系

对心理模拟与情绪之间关系的研究,最早来自于在临床心理学领域,例如治疗焦虑症和恐怖症的想象脱敏法。在临床心理学领域,心理意象通常被看作情感效应中的一种特别力量。二十世纪末,研究者们开始重视情绪与心理模拟的实证研究。研究者发现心理模拟能够像真实事件体验一样,诱发人们相似的情绪以及动机反应,并且特殊的情绪事件可能会以图像的形式储存在人们的记忆中[5],也为情绪与心理模拟之间的联系提供了证据。这样看来,心理模拟,作为一种想象表征,比语义表征更有可能与情绪相联系。

一些研究者将被试随机分配到想象任务组或语义理解任务组,通过问题让被试对同一实验材料进行心理模拟或针对文字进行语义理解。结果发现,与让被试关注于事件的文字意义相比,指导被试去想象负性事件能够使被试产生更多的焦虑。此外,经历过想象任务的被试的后测情绪评级显著高于任务开始之前的情绪评级,而语义理解任务组的被试则没有出现此效应[6]。这为心理模拟会唤醒情绪提供了直接的证据。因此当人们在进行心理模拟时,个体会伴随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

(2)情绪与道德判断的关系

传统的道德判断受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理性主义模式的影响,认为道德判断是理性认知结果,强调推理在道德判断中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道德心理学领域相关研究的发展,这种唯认知推理至上的观点渐渐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Haidt提出了道德直觉模型,认为道德判断不是因为道德推理而产生,相反,他主张道德判断是一个迅速、自动地评估结果,即个体通常是根据自己对或错的直觉快速地进行道德判断。Greene及其同事整合了理性主义模型以及社会直觉模型的观点,并在实证基础上提出了道德判断的双加工理论,认为道德判断有两个不同的加工系统,一个是控制的、理性的认知推理过程,另一个是直觉的、自动的情感启动过程。两个过程在道德判断中相互竞争、协同作用。当人们处理具体、生动的信息时,会激起更强烈的情绪反应,情感模型将在道德判断中起到主导作用;相反,当人们处理一般、抽象的信息时,认知模型将在道德判断中起主导作用。在认知系统与情绪系统产生冲突和竞争时,强烈的情绪直觉常常在竞争中胜出,主导道德判断[7]。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情绪体验是人们判断一个行为的道德可接受性的重要驱使者,是影响道德判断和行为的重要因素。而心理模拟,通过诱发个体情绪的变化来达到对道德判断和行为的影响。

四、心理模拟的脑机制研究

研究者们对闭眼时个体所进行的心理模拟的神经机制进行了探索。一些神经心理学家通过神经成像技术、经颅磁刺激技术,以及对脑损伤病人的研究等发现,心理模拟与知觉拥有共同的神经基础,并且与记忆、情绪,以及运动控制有相似的神经机制[8]。而与情绪有关的脑区也会对人们的道德认知进行积极反馈。当人们在思考道德两难问题时,与情绪反应相关的脑区域表现得更为活跃[7],并且当负性情绪体验增强时,人们的道德判断会更极端。这都为心理模拟对道德认知的影响提供了直接的证据。

五、总结与展望

人们在生活中常常评价他人的行为的道德性,从哲学领域到心理领域,道德判断的研究一直被学者们关注着。而心理模拟,作为一个影响道德判断的重要因素,近期也得到了心理学研究者的重视。研究表明,人们通过心理模拟,可对道德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心理模拟诱发更强烈的情绪而使人们的道德判断更为严厉,并促发利己、不诚实等不道德行为。今后的研究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拓展:

(一)文化适应性研究。目前关于心理模拟的研究主要在西方国家开展,然而TEMPO 模型认为时间、环境、动机、人格和结果能够对心理模拟产生重要影响。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外部因素或内部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对同一个道德事件所产生的心理模拟可能有所不同,从而进行不同的道德判断。因此,中国学者以中国文化为背景,开展心理模拟对道德判断的实证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探索心理模拟产生的积极效应。已有的关于心理模拟的研究得到的结果主要集中于对不道德行为(如撒谎、自利)的作用,然而对其积极、健康、向上的有利影响更符合我国推崇的价值观。未来的研究可继续探索心理模拟对道德认知的积极方面的影响。

参考文献:

[1]Caruso E M. Blind ethics: Closing ones eyes polarizes moral judgments and discourages dishonest behavior [J]. Cognition, 2011, 118(2):280–285.

[2]Kahneman D, Tversky A. The Simulation Heuristic [J]. D.kahneman P.slovic & A.tversky Judgement Under Uncertainty.heuristics & Biases, 1981.

[3]Taylor S E, Schneider S K. Coping and the simulation of events [J]. Social Cognition, 1989, 7(2):174-194.

[4]时勘. 心理模拟教学简介[J]. 心理科学进展, 1991, (1):87-91.

[5]Conway, M. A. Sensory–perceptual episodic memory and its context: Autobiographical memory [J].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Series B. Biological Sciences, 2001, 356:1375–1384.

[6]Holmes E A, Mathews A. Mental imagery and emotion: a special relationship [J]. Emotion, 2006, 5(4):489-497.

[7]Greene J D. An fMRI investigation of emotional engagement in moral judgment [J]. Science, 2001, 293(5537):2105-2108.

[8]Kosslyn S M, Ganis G, Thompson W L. Neural foundations of imagery [J]. Nature Reviews Neuroscience, 2001, 2(9):635-642.

作者简介:

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研究 第7篇

道德情绪判断是指儿童对与道德有关的情景或事件的情绪判断。道德情绪归因是在一定道德情景中, 个体对他人的的情绪体验, 并对使他人产生情绪体验的情景作出原因性解释和推断, 也有研究者认为道德情绪归因是个体根据当事人情绪反应的知觉, 根据他对行为当事人所处情景的理解所作出的道德情绪原因的一种道德推理。综上所述, 道德情绪归因是指个体对某种道德情景中的主人公可能产生的情绪作出判断后, 同时对作出这种情绪判断的原因进行解释和说明。

2 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的研究进展

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研究兴起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 一方面继承了早期研究的特点, 广泛采用与儿童实际生活相联的道德情景故事, 研究者们试图探索在不同的道德情景中个体对他人的情绪体验, 并对他人产生情绪体验的情景故事作出原因推论。此外, 该类研究与早期研究不同的是研究者并不关注儿童做出哪一种水平的道德判断, 他们关心的是儿童做出这种情绪判断的原因, 以此找出儿童欧冠道德发展的情绪、情感动力。

2.1 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的研究

1980年Barden等人研究了儿童对情绪经验的移情性认识, 发现面对一个其过失行为未被人所觉察的犯过者, 年幼儿童与年长儿童具有不同的情绪归因:大部分4~5岁儿童推断犯过者将感到愉快和开心, 而9~10岁儿童则预期犯过者将感到难过或不安。如果假设自己是一个犯过者, 年幼儿童仍报告说他会感到愉快。据此, Barden认为, 儿童对犯过情景中行为者的道德情绪判断是一种由高兴到难过, 由积极到消极的二级模式, 其道德情绪归因由结果定向向道德定向发展。

Nunner-Winkler和Sodian在Barden等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儿童道德情绪归因进行了更为详尽、深入的研究。他们发现, 尽管最小的被试也了解相应的道德规范, 但年幼儿童倾向于推断成功的犯过者体验愉快的情绪, 推断抗拒诱惑者体验难过的情绪, 其情绪归因的理由是结果定向的。年长儿童的情绪归因则与此相反, 其情绪归因的理由是道德定向的。他们又发现, 儿童自身的突出经验不论在过失行为的程度还是在行为获益的多寡大小上, 都未能显著影响儿童的道德情绪归因。当儿童从道德上来评价一位犯过者, 只有6岁以上的儿童考虑到情绪反应, 判断一个“高兴的犯过者”比“难过的犯过者”更不好。年幼儿童即使一位犯过者的行为是严重的或从犯过行为中没有得到任何利益, 他也会判断犯过者体验到积极的情绪, 但当犯过者无意伤害他人或仅仅观察到他人受伤时, 他们也不预期有好的情绪体验。

此后, 有研究者从移情角度对“快乐的损人者”现象做了进一步研究。研究者要求被试对故事中损人者和受害者的情绪都做出判断, 然后再进行五级评定, 以考察情绪体验在量上的变化。结果说明, 对受害者的移情能力似乎只影响较大儿童对损人者的情绪判断。研究者据此推断, 造成“快乐损人者”现象的原因是幼儿缺乏与此相关的认知能力, 不懂得受害者的不快情绪会对损人者产生影响, 使他们也多少产生一些不快情绪。

Lourenco针对故事情景设计的问题最后设置了两个探查性问题, 使儿童可能对犯过者体验到消极或混合的情绪。结果表明: (1) 问题出现之前大多数儿童都认为损人者会体验到积极的情绪;问题出现后, 大部分年幼儿童都认为损人者会有积极的情绪体验, 然而8岁儿童中则有40%认为犯过者会有消极的情绪体验, 20%认为犯过者将体验到混合情绪。 (2) 在道德情绪归因方面, 4~8岁儿童都以结果定向为主。随着年龄的增长, 归因的可变形增多, 在除结果定向以外还有道德定向, 同情定向及外部惩罚定向。基于此, Lourenco认为, “快乐的损人者”是儿童道德发展中一种较为稳定的现象, 幼儿在道德情绪判断及归因中的这种非道德性在很大程度上归咎于儿童认知的制约。

2.2 行为动机与结果的不同匹配关系对儿童情绪归因的影响

Yuill对行为动机与结果的不同匹配关系对儿童情绪归因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结果表明, 在中性情景中年幼儿童能够整合动机与结果信息, 而在犯过情景中3~5岁儿童不具备对行为意图的理解能力, 因此年幼儿童在对犯过者做出道德情绪判断时仅仅依据行为结果的客观价值, 并判断犯过者将感到难过, 直到7岁儿童才具备理解意图的能力, 在道德情绪归因上, 年幼儿童为结果定向, 年长儿童为意图定向。经过细致的探讨, Yuill断定, 行为者的情绪要通过意图进行判断, 它反映了结果匹配与非匹配之间的差异, 而行为者的道德判断则依靠其动机的价值进行判断, 表明了价值非匹配与上述两类结果之间的关系。

Perner认为年幼儿童只是将意图视为客体或环境的一种客观属性, 而不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儿童对行为这做出道德情绪判断之前要视行为结果与行为者内部意图状态的匹配程度而定。Perner指出年幼儿童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只是一种不成熟的反应, 因为它只包括了行为者对结果的客观价值的判断, 而没有将行为结果与个人意图进行整合;相反, 年长儿童“高兴”的情绪判断表明了一种意图更复杂、更趋于主观的理解。

国内学者顾海根等采用情绪归因判断作业考察了4~10岁在道德行为情景中行为动机与结果的匹配关系对情绪归因的影响。结果表明, 在各种不同的匹配情景中, 儿童的道德情绪归因都有一个由结果定性向道德定向发展的年龄倾向, 但其转折年龄却受到行为动机与结果的具体匹配关系的影响而略有先后, 性别因素不影响儿童的情绪归因。陈少华等实验结果表明, 当行为意图和结果不匹配时, 即使4岁幼儿也能做出正确的道德和情绪判断;当二者非匹配时, 儿童的道德判断和情绪判断都不稳定;在情绪归因过程中, 年幼儿童以结果定向为主, 年长儿童以意图定向为主。

上述研究说明了意图与结果的匹配对于儿童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的影响, 也说明了年幼儿童对多位信息整合的能力还未成熟。

2.3 影响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的情景因素

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即使研究个体在道德情景中的情绪判断与归因问题, 道德情景设置的不同, 对个体的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存在影响。

2.3.1 犯过情景与抗诱情景

早期研究中, 研究者选取最多的是犯过情景, 比如偷拿他人物品、伤害他人等, 犯过情景中的行为结果突出损人这获益和受害者受损。随着研究的深入, 只采用犯过这一种情景似乎不够全面, 因此有研究者将犯过情景和抗诱情景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抗诱就是在具有诱惑力的情景下, 个体能根据社会规范的禁忌, 对自己的愿望、冲动等行为倾向有所抑制, 使自己在行动上不致做好粗违犯社会规范的行为。相关的研究结果表明, 在抗诱情景中, 各年龄儿童情绪归因是从结果定向向道德定向发展的, 其转折年龄大约在6岁, 而在犯过情景中, 年幼儿童的情绪归因本质上是结果定向, 但年长儿童的情绪归因则需要具体分析, 分别对待。

除此之外, 不同的犯过情景中, 主体的犯过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也是不同的, 以往的研究显示对4~8对儿童来说, 道德情景的侵犯程度并不影响其判断与归因, 原因在于其对道德情景的分辨能力较低, 在不同道德情景中的行为表现出“一刀切”的做法。但对于青少年来说, 犯过程度对被试的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是否存在影响, 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2.3.2 亲社会情景

亲社会行为通常指对他人有益或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行为, 分享、助人、利他是三种典型的亲社会行为。在亲社会情境下, 行为结果则突出助人者受损而受助者获益, 助人行为不需要行为者付出物质或精神代价;分享行为要求行为者舍弃自己一部分物质利益, 与他人共享自己喜爱的东西;而利他行为则是在任何形势下不期望获得任何回报或获得良好印象的助人行为, 需要行为者付出巨大代价。但是不同亲社会情景中助人者付出的代价是不同的, 代价大小是否对个体的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存在影响, 这也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上述研究结果表明, 就情绪归因而言, 单个事件很难反映出个体稳定的贵归因方式, 同时单个事件或情景也无法说明情绪归因方式跨情景的特征或一般特征。因此有必要将不同的道德情景结合起来, 从总体上把握个体的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问题。

3 未来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 研究者关于儿童道德情绪判断及归因进行了大量研究, 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资料基础。基于已有研究, 未来研究方向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对犯过者的情绪判断究竟是难过, 抑或是高兴, 这要受到儿童各方面认知能力影响, 还与其所处的不同情景有关。

(2) 儿童对所处情景的理解不尽相同。通过对故事情景或者说事件类型的适当控制可以更好地揭示儿童情绪判断的发展规律;目前对道德情绪判断的考察, 主要是判断犯过者是高兴还是难过, 可以设计相应的情景考察相应的道德情绪, 包括后悔、害怕、羞耻等单一情绪以及由单一情绪构成的复杂的混合情绪。

(3) 不像皮亚杰、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已臻成熟, 道德情绪判断作为考察道德发展的一种不同于经典“道德两难”的研究手段, 尚缺乏系统的理论框架作为指导;如果结合其他领域例如心理理论的研究将能得出更有意义的结论。

摘要:道德情绪判断与归因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 早期的研究广泛采用与儿童实际生活相联的道德情景故事, 研究者们试图探索在不同的道德情景中, 一个人对他人的情绪体验, 并对他人产生情绪体验的情景做出原因推论, 也就是对道德情绪做出归因。阐述了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基本概念, 论述了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的研究进展, 并对未来的研究做了展望。

关键词:道德情绪判断,归因,结果定向,道德定向

参考文献

[1]陈少华.道德情绪判断及其归因研究——儿童道德研究的新动向[J].心理学动态, 1999, 7 (2) :58-63.

[2]陈少华, 郑雪.亲社会情境中儿童的道德情绪判断及归因模式的实验研究[J].心理发展与教育, 2000, (1) :19-23.

[3]陈琦, 刘儒德.当代教育心理学 (修订版) [J].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4]顾海根、李正云, 李伯黍.行为动机与结果的匹配关系对儿童道德情绪归因的影响[J].心理科学, 1992, (8) :8-12.

[5]李正云, 李伯黍.4-10岁儿童道德情绪归因研究[J].心理科学, 1993, 16 (5) :274-178.

[6]刘国雄, 方富熹.关于儿童道德情绪判断的研究进展[J].心理科学进展, 2003, 11 (3) :55-60.

心理模拟与道德判断的关系 第8篇

1 心理模拟的定义

心理模拟是对单独事件或系列事件的想象表征, 其中包括事件的过程和影响, 是特殊一种认知活动。Taylor等人认为, 心理模拟是指模仿真实或假设事件, 它包括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件的预演 (如, 在心理练习明天可能发生的事件) , 对过去事件的再现 (如, 回想与朋友间的趣事或争论) , 幻想 (如, 认为自己中彩票大奖) 以及真实和想象事件的结合 (如, 回顾一件事情, 包括在事情过程中别人是如何做和应该如何做等) 。

2 心理模拟与道德判断的某种关系

2.1 认知加工

道德判断的认知加工需要整合各种社会情感因素, 比如, 情景线索、过去的经验、以及未来的潜在回报或影响。而心理模拟作为一种特殊的认知活动, 不仅包含真实生活体验, 而指向将来的认知活动。这种替代性的经验通过对所描述事件的清晰感知建构一种路径使个人能够身临其境。与道德推理类似, 在认知加工同样中需要整合多种因素。

心理模拟的机制使个体充分可以想象事件的可能性, 投入事件情景当中。Pham和Taylor将心理模拟分为两种类型, 即过程模拟和结果模拟。在过程模拟中, 是人们需要想象一步步实现既定目标的这个过程, 而结果模拟是人们想象实现目标时的结果。过程模拟集中于认知过程, 模拟时将会产生与事件有关的大量信息。以往的道德判断研究中不乏采用这种认知加工方式, 研究者让被试按要求回忆一件在过去生活中的道德/不道德的事件, 以研究道德受胁与身体清洁之间的关系。

2.2 情绪反应

心理模拟中结果模拟往往集中于情绪体验, 已有情绪研究中有不少使用心理模拟的方式让被试回忆事件发生时的感受, 以此来诱发情绪。Wright和Mischel让被试想象悲伤、愉快或中性的情境来诱发相关情绪。研究证明自发的或者是操控的非事实想象可以代替真实事件影响个体的情感状态, 在模拟时可以唤起情绪影响行为的动机。

闭上眼睛时可以进行更广阔的心理模拟。已有研究发现, 被试在听消极音乐片段时, 闭上眼睛的被试比睁着眼睛的被试报告有更多的情绪体验。闭眼是一种专注于自己情绪状态的方法。Caruso和Gino指出, 伴随心理模拟可以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 当被试闭上眼睛时, 他们更容易对正在思考的问题进行心理模拟, 导致做出更加极端的道德判断。

2.3 行为方式

心理模拟在心理学领域多用于心理治疗和行为决策, 研究采用引导的方式诱发被试进行心理模拟, 然后进行测量和分析。Crisp和Turner利用一系列心理模拟想象表征进行心理干预, 通过简单的积极想象可以促进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宽容和理解。有研究证明, 心理模拟可以很好地促进想法和行为之间的联系。在一项运用心理模拟改变捐血行为的研究中, Reidy和Armitage也证明过程模拟可以影响人们的行为意图改变计划行为。

3 总结和展望

心理模心拟理模拟作为研究道德判断的方式, 在以往的实证研究中并没有加以区分。随着研究问题不断精细化, 不同模拟类型对道德判断的影响尚未得到验证。在心理模拟所创设的情境中, 到底是情绪影响了道德判断还是人们的推理过程才使得道德判断发生改变, 这些问题依赖于更进一步的研究。

第一, 区分心理模拟的不同方式。回忆方式和想象方式都是心理学研究常见的方法, 它们同属于心理模拟。在道德判断的启动方法中多用于指向过去经验的回忆方式, 而很少用想象方式。因此, 我们需要区分两种方式的心理模拟程度有何不同, 对道德判断又会有何影响, 这些是我们今后要研究的方向。

第二, 道德判断内在心理机制的多种可能。道德判断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心理加工过程, 其中认知与情绪争论不曾停止, 但也有研究者提出新的理论如道德自我、道德伪善等。我们对于道德判断机制的探讨一直关注个体的内部过程, 今后还可以考虑以人们生活为背景的更广阔范围。

第三, 心理模拟对道德判断的积极效应。现在国家大力推进公民的道德建设, 但不乏出现跨越道德底线的人。为什么会存在这一现象?尽管研究者已从不同领域作出解释, 但少有研究检验并提出容易实施的解决方法。心理模拟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有待继续探讨。

参考文献

[1]Caruso, M.E., &Gino, F. (2011) .Blind ethics:Closing one′s eyes polarizes moral judgments and discourages dishonest behavior.Cognition, 118, 280–285.

[2]Crisp, R.J., &Turner, R.N. (2009) .Can imagined interactions produce posi-tive perceptions Reducing prejudice through simulated social contact.Ameri-can Psychologist, 64, 231-240.

提高幼儿道德判断力的探讨 第9篇

20世纪30年代, 皮亚杰提出了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他用游戏、提问和讲故事等方法, 来探讨幼儿对道德事件的认识与判断。皮亚杰发现, 幼儿往往根据故事中主人公是否最终受到惩罚来判断行为的对与错。皮亚杰说:“幼儿的第一个道德是服从, 而所谓善的另一个标准长期以来就是父母的意志。”可见, 在幼儿阶段, 成人的影响作用是十分显著的。幼儿近乎绝对地信任成人, 尤其是孩子生活中的权威人物父母、老师。作为家长和老师是孩子道德发展的楷模, 其责任是不言而喻的。道德判断水平的提高, 也就显示了孩子对社会的理解和适应能力的增强。

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在继承英国心理学家麦独孤 (W.Mc Dougall) 和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一些学说基础上, 就道德教育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进行专门的探讨, 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和道德教育提出了个人的主张。柯尔伯格认为带有冲突性的交往和生活情境最适合于促进个体道德判断能力的发展。儿童通过对假设性道德两难问题的讨论, 能够理解和同化高于自己一介阶段的同伴的道德推理, 拒斥低于自己道德阶段的同伴的道德推理, 因此, 围绕道德两难问题的小组讨论是促进学生道德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那么, 如何才能提高幼儿的道德判断力呢?我们认为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中应该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

() 民主氛围:国内外许多研究证明, 凡道德判断水平较高的幼儿, 其父母一般都与孩子保持温暖、亲密的关系, 善于言语诱导, 以理服人。这些父母都比较注意提高家庭生活的民主气氛, 对家庭中每个成员的看法和意见都进行公正的考虑。一个民主的家庭应当让孩子有较多的自由选择与决定的机会, 父母应在必要时, 能用较多的时间与孩子交换意见, 讨论已作出的决定, 并与孩子一起评估将会造成的后果。

(二) 约束技巧:幼儿的道德判断水平与各种约束幼儿的技巧之间存在某种可能的关系。例如, 有人曾研究三种类型的家庭约束技巧对孩子道德判断能力的影响。第一种是强制手段, 如体罚、强令、剥夺物质目标 (如不许吃零食) , 或剥夺某些权利 (如不许出去玩) 等。第二种是说理方法, 向孩子解释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例如告诉孩子, 打人会使另一个孩子感到疼痛, 被打的孩子不愿和你做朋友;老师和其他人也会认为你不是个好孩子, 等等。第三种是“情感取消方法”, 即不理睬孩子, 威胁说不要他了, 或明确表示不喜欢孩子等。

(三) 同伴的交往与启迪:通过同伴交往, 孩子的相互合作意识得到滋长, 他们之间的给予或付出是相互的, 一般不存在一方是主要控制者的问题。教师可通过组织幼儿扮演角色游戏或木偶游戏来帮助孩子体会别人的角色心理。站在某个别人的角度体验生活情景, 强调他人的需要, 能有效地把孩子自己的认识和感受与别人的认识和感受联系起来, 学会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 在与别人相处的需要中产生道德意识。

(四) 教师的引导与帮助:幼儿的道德判断能力与在教室中的行为问题具有密切的联系。幼儿在集体生活中, 每天要面临许多实际问题, 面临老师、同伴的要求和纪律的约束。幼儿能否正确理解和判断别人的想法、情感、要求和企图,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是否能有效地遵守课堂秩序, 能否与老师和同伴友好相处。所以, 帮助孩子提高理解他人的能力, 是学习良好行为的思想、情感基础。提高孩子的道德判断能力, 能有效地减少班级中的行为问题。

教师还应当启发幼儿体验同伴间积极交往所引起的满意和快乐的感受, 培养师生间相互喜爱的情感气氛, 并处处注意以身作则, 为孩子们树立良好道德行为的榜样。对于孩子的每一点进步, 教师都应随时鼓励, 给予强化, 并有意识地针对孩子的个别差异进行个别教育。只有这样, 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 (瑞士) 皮亚杰著《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版[1] (瑞士) 皮亚杰著《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版

[2]《朱智贤全集.第6卷, 儿童心理学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版[2]《朱智贤全集.第6卷, 儿童心理学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版

[3]孙汀兰主编:《幼儿教育百科全书》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9年12月版[3]孙汀兰主编:《幼儿教育百科全书》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谈会计职业判断道德风险的影响 第10篇

关键词:会计职业判断,道德风险

一、会计职业判断的定义

会计职业判断指的是企业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企业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经营特点, 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职业经验, 对相关事项处理和报告编制等方面进行判断与选择的过程。

二、会计职业判断中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1、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法律制度进行了补充。

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了要求, 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基础。同时, 会计职业道德也对会计法律制度进行了补充, 无形之中对会计日常工作进行了约束, 是不能用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代替的, 二者相辅相成, 共同规范会计人员行为。

2、会计职业道德为会计人员行为奠定了基础。

思想是行为的先决条件, 会计人员行为的好坏与否主要是由其思想来决定的。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内心公正理念的形成有很大的帮助, 它不仅淡化了会计人员机会主义行为, 而且对会计人员正确职业观念的树立都有很大的影响, 从而达到规范会计人员行为的根本目的。

3、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了会计人员的素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 会计职业道德间接地体现出了会计人员素质的好坏与否。所以, 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 定期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培训, 并结合日常会计职业活动来更好的引导会计人员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其他各项素质。

4、会计职业道德为实现会计目标提供了保障。

会计目标是企业日常业务关系中为需要会计信息的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可靠的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与会计人员是否能够严格履行会计职业行为息息相关。所以, 会计职业道德无形之中约束着会计人员行为, 为实现会计目标提供了保障。

5、会计职业道德减少了会计制度实施费用。

如果不利用会计职业道德而是通过其他方式方法来防范和控制会计人员的一些不良行为, 则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变相的增加了实施费用。会计职业道德相对于会计法律法规来说更加柔性, 其作用范围更加广泛且效果更好, 还减少了会计制度实施费用。

三、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道德风险分析

1、会计人员职业判断道德风险与会计人员自我保护需要密切相关。

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部驱动力是其需求和动机。会计人员作为社会大环境的成员, 也存在着对荣誉、利益、物质等方面的追求心理。但是企业对于会计人员的这些需要不一定能够给予满足, 以致于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矛盾困难时无法保持客观中立, 更多的时候只能听从上级的指挥。此外, 会计人员在面对企业定期考核时, 会考虑福利待遇能否提高、职位是否能够晋升以及职位是否能够保住等问题。所以, 会计人员在面临以上两种情况时, 如果发生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会计人员往往会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汇总编制会计信息报表时, 处于自我保护需要而听从于企业管理层, 利用手中权力做出损害外部相关者的利益的事, 难以保持中立, 从而引发会计人员的道德风险。

2、会计人员职业判断道德风险与会计事项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及外部约束弱化密切相关。

由于会计事项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外部约束弱化也会造成会计职业判断的道德风险, 对于会计日常经济业务来说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越高, 会计职业判断的难度就越大, 风险也就随之增大。其不但扩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空间, 同时也变相地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时, 如果外部约束弱化, 会计人员往往为了一己之利会计职业判断上无法保持客观中立、扭曲会计信息。

四、会计职业判断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

1、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是以会计人员为主体、会计职业良心为核心的会计职业道德责任意识, 会计人员依据会计职业道德准则, 以外在的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安排为运行方式进行自我评价。企业财务部门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 并加强对其的宣传, 使会计人员对其进行重视, 并将职业道德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做到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 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

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他律机制。

第一,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监督体系, 选择适合于企业自身特点的监督评测方法, 并对会计判断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从而防范和控制会计职业判断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二, 制定会计职业道德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把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惩戒与处罚有效结合, 以此来引导会计人员充分认识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为会计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从而防范和控制会计职业判断道德风险的发生。

第三, 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管力度。社会舆论一定程度上与群众的意志以及价值取向息息相关, 会计人员作为社会大环境中的一员也会受社会舆论的影响, 对于其会计职业判断是否客观中立, 直接会给其带来荣誉感或耻辱感。所以, 应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 宣传正面典型, 鞭挞反面典型, 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创造诚信环境。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使会计人员充分意识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并能够规范自身的会计行为, 是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可以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对于会计人员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使其了解一些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对于即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相关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三是对于潜在的会计人员, 包括大中专在校学生以及正在学习会计相关事务的人员, 在日常学习中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

参考文献

[1]李相陟.浅谈会计职业判断的道德风险[J].中国集体经济, 2011.

[2]胡广顺.会计职业道德能力判断能力提高的思考[J].财会通讯, 2009 (4) .

大学生自杀事关价值判断 第11篇

古人有云:“生死事小,失节事大。”今人则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见,人们想要摆脱对生死的价值判断,就如同在大气层中想要摆脱地球引力一样荒谬可笑。

古今中外,自杀从来就是一个道德话题,不是价值中立的。什么是自杀?自杀是自我用暴力或其他自然力量强行结束自己生命的非正常死亡。我国古籍《诗补传》说:“是穆公之命三子自杀也,死不为义,无足美者,可哀而已。”该书同时引用刘向《列女传》息夫人的故事说明“守节有义”的自杀之难能可贵:“楚伐息,破之。虏其君,使守门,将妻其夫人,而纳之于宫。楚王出游,夫人遂出见息君谓之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至自苦,妾无须臾之而忘君也,终不以身更二醮。生离于地上,岂如死归于地下哉!乃做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日。息君止之,夫人不听,遂自杀,息君亦自杀。同日俱死。楚王贤其夫人守节有义,乃以诸侯之礼合而葬之。”可见,死是需要理由的。若不是为了“义”和“节”而去死,自杀就是“无足美者,可哀而已”。正如司马迁所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生死所涉及的价值太大了。不仅如此,从宗教价值理念的高度来看,自杀还是一种犯罪。在17、18世纪的西方寺院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自我谋杀是所有种类的神都激烈攻击的一种内在犯罪。”中国宗教对自杀的态度也是谴责的。儒家教人爱护自己的生命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为不孝,弃之为不忠。释教教人爱护一切生灵,特别是人的生命,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说,对自杀人的“最后审判”更是无比严厉:“孤魂野鬼,永不超生!”。道教是最重视人的现实生命的,与基督教和佛教不同,道教不重来世重今生,它教人“性命双修”,目的就是为了追求长生不老或白日飞升。

社会学家迪尔凯姆是从人和社会的整合程度来讨论自杀的,他认为新教群体比天主教群体自杀率要高。其社会原因就是因为天主教群体有层层社会关系的约束,信徒不能与上帝直接对话,要请神父转达。而新教教义则不同,它打破了等级森严的神学权威分层体系,赋予信徒以直接与上帝对话的权力。正如韦伯所说,这种新教伦理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这种精神解放创造了迷茫并提高了新教群体的自杀率。根据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整合性质,迪尔凯姆把自杀划分为三种类型:利他自杀、利己自杀和迷茫自杀。利他自杀整合过度,利己自杀整合不足,迷茫自杀整合全无。虽然迷茫自杀在形式上可以单独分类,但是从实质上说它却属于利己自杀的范畴。无论是利他自杀,还是利己自杀,都是一种道德价值判断。怎能说自杀不需要理由而与道德无关呢!

目前在互联网甚至一些主流媒体的网站上流行一些奇谈怪论、歪理邪说,说什么“生死不是道德问题”、“自杀无需理由”、“自杀是正常的,不自杀才是不正常的”等等,这不是明明在鼓励、怂恿人自杀吗?如果对此谬种流传不批评、不制止、不堵塞,而让妇人之仁、慈者之谬、蛊者之毒任意泛滥的话,那么关于最高学府变成“百慕大”的担心也许不是耸人听闻的夸张,而可能变成残酷的现实。

正因为生死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社会才这样关注大学生群体的自杀现象。首先,社会这样关注大学生群体的自杀现象,反映了社会对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身心健康的关注。在一般社会大众看来,大学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制度的胜利者,是天之骄子,青年精英,他们理应是生活中的强者,想不到他们中的一些人心理这么脆弱,一遇到挫折就用自杀追求个人解脱。

其次,社会这样关注大学生这个群体的自杀现象,反映了社会对高等教育制度在人才培养效能上的关注。高等学校如何加强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如何关心大学生的生存问题和身心健康,如何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培养德才兼备、情智平衡的社会有用人才,这是社会大众对高等学校的热切期待。

最后,社会这样关注大学生群体的自杀现象,还反映了社会对大学生在实现“国家繁荣、民族复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伟大目标中地位和作用的关注。目前大学生的这种精神状态,的确让社会各个阶层担心和忧虑。面对那些连父母养育之恩都不思回报、稍不顺心就一死了之的利己大学生,社会各界除了痛惜和悲哀之外,还有极度的失望和怀疑:这样的大学生能胜任国家崛起、民族复兴的伟大历史重任吗?

造成大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进行全面分析,综合治理。大学生自杀成为热门话题本身说明,大学生自杀现象已经超出个人问题的范畴而变成一个社会问题。要说责任,时代、社会、学校、家庭、个人都有。从时代方面来说,我想起了狄更斯在《双城记》中的开篇语:“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现时代是一个世俗化的时代而不是神圣时代,神圣权威的缺乏、高尚情操的流失和个人自由的失控,造成了社会约束力的降低和社会离心倾向,这样就很容易让人从事迪尔凯姆所说的“利己自杀”。从社会方面来说,严重的两极分化和以财富为中心的价值观,使大学生的生存环境恶化,这样就容易导致年轻人从事如17~18世纪英国诗人萨维基所说的“绝望自杀”。从学校方面来说,人性化管理的缺乏和缺少有效的危机干预机制,使大学生因社会挫折而产生的愤怒得不到及时的释放和缓解。这样,在一定的环境暗示下就容易导致大学生从事“挫折-失衡自杀”。从家庭方面说,家长对独生子女的溺爱和过度关心,使他们中一些人从小就养成了以本我为中心的刁蛮任性性格。在家庭中,他们是“小公主”、“小太阳”,进入大社会后他们往往很难找到自己的预定位置,他们不知道他们自己是谁,这种反差极容易导致大学生从事“迷茫自杀”。从个人方面来说,有些大学生在地方中学是“猴子大王”,来到名牌大学,遇到了“山中老虎”,优越感和自尊心荡然无存。愈是名牌大学,竞争愈激烈,其大学生所感受到的心理焦虑就愈大,这样容易导致大学生从事“心理失重自杀”。五种责任实际上是两种责任:即环境责任和个人责任。但是前者是外因,后者是内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从法律上说,大学生自杀的责任应该由大学生自己来负;从环境原因来说,大学生自杀的原因要由社会来负。

大学生道德判断 第12篇

在日常生活中, 人们总会遇到一些“难题”, 有关道德, 也关乎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道德的目的 (从其社会角度来说) 就是要通过减小过分自私的影响范围、减少对他人的有害行为、消除两败俱伤的争斗以及社会生活中其他潜在的分裂力量而加强社会和谐。国家实施颁布法律的目的在于规范人的行为, 保障人的合法权益, 降低社会伤害成本, 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功能方面, 法律与道德所期待达到的目标相对一致, 手段不同, 法律调整人的行为, 道德则支配人的内心生活与动机。不过, 二者有时也表现出冲突的一面, 表现在符合法律的也许有违某种道德观念, 道德上认可的行为可能与法律规定相悖, 当面对某些道德难题时, 法律该如何判断与抉择以达到那“最低限度的道德”呢?本文将以著名的“电车难题”为分析文本, 探讨相关问题。

1967年, 英国哲学家菲利帕·富特 (Philippa Foot) 在《牛津评论》上首次提出“电车难题”, 引发了学界的热烈回应与持久讨论。在这篇名为《堕胎问题和教条的双重影响》的文章中, 富特借自拟的虚构案例批判了伦理哲学中的功利主义理论, 并希望澄清与堕胎有关的一些道德问题。难题的基本内容是:一辆有轨电车失去了控制, 司机看见前方的轨道上有五个人。司机若任由电车前行, 则会撞死五个人;若司机改道, 这样只会撞死一个人。那么司机是否应当把电车开到人少的轨道上, 撞死一个人, 而不是五个人呢?富特还进一步推想, 如果杀死一个人, 用他的尸体制成救命仙丹, 这和电车难题有什么不同?1985年, 美国哲学家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将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展开:如果你不是电车司机, 没有在两条轨道之间作出选择的职业责任, 作为一个旁观者, 你是应当无动于衷还是将一切交付命运, 亦或是扳动道岔, 杀一救五?杀一救五也许会被社会一般民众认可, 却可能面临法律上的制裁, 但坐视不理使五个人因此丧命, 恐怕也会遭受良心上的谴责。那么面对这道法律和道德的双重难题该当何为?

2009年, 哈佛大学迈克尔·桑德尔 (Michael J·Sandel) 教授以“电车难题”为开堂引题的著名公开课风靡全球, 也使得这桩夹在道德与法律之间两难的虚拟案例在国内被广泛关注。在传播的过程中, 在“电车难题”的基础上又衍变出多种版本, 让原本棘手的案情更加复杂化, 如为了救五个人的生命该不该把胖子推下桥以阻止电车而使另外五人获救等。卡斯卡特在《电车难题》一书中将“电车难题”当作真实案例予以详细“报道”, 涉及多类群体, 通过各方的看法展现出现代社会多元化的思维, 以纪实小说的笔法进一步丰富了该案的内涵与外延, 把一道学术难题变得有趣、灵活并引人入胜。书中有两大对立观点, 即以区检察官利夫兰·坎宁安和大多数陪审员及教授等认为的琼斯女士杀一救五的做法有罪;以市长、获救人、辩方律师和心理学家等人为代表的认为琼斯女士杀一救五的做法“展现出非凡的机智和勇气”, 理应无罪, 双方各执一词, 交锋激烈。不过应当指出, 卡斯卡特在《电车难题》一书中更侧重于展示社会各群体对案件的不同反应上, 相对而言缺乏一定的理论思辨的深度, 下面笔者将详细阐述各方所持观点的主要依据, 以期在法律视角下对本案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解与分析, 进而为道德难题中法律的决疑方法提供思路。

二、有罪判决依据

就在市长为琼斯女士颁发见义勇为奖后, 区检方大陪审团作出决定, 对琼斯女士提起公诉, 认为琼斯女士犯有非预谋故意杀人罪。陪审员及教授也表示支持有罪的观点。归结起来, 认定有罪的判决依据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 应遵循判例

认为有罪的一方表示, 本案与梅普斯医生案 (以下简称梅案) 极为相似, 应遵循判例进行审判。先例中的被告人梅普斯是创伤外科医生, 一天接到通知赶往急诊室, 六名伤员急需救治, 其中五名伤员需要器官移植, 而第六名伤员没有明显的伤情。梅普斯医生随即将这名伤员送入手术室, 摘取了他全部的器官并移植给上述五名病人, 因此挽救了他们的生命。梅普斯医生认为, 一名病人死亡比五名病人死亡的结果要好。该案最终经陪审团一致认定, 梅普斯一级谋杀罪名成立。检方认为针对琼斯案应该同案同判。不过, 卡斯卡特在本书中并没有对琼斯案应适用于梅案判例这一观点作更深入的分析。

梅案基于法院判决而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 成为该国 (即美国) 的法律渊源对之后的相关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即是说, 与梅案有相同或相似的案件, 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 不得作出与梅案判决不一致或相反的判决。在类比推理中涉及两个步骤:比较两案之中事实的异同;决定琼斯案与梅案在涉及与裁决事项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的相似性或差异性。“如果相似, 先例将被遵循;如果相异, 先例将被区分开来。” (1) 在梅案与琼斯案中, 不难发现“相同”或“相似”的因素:二人的行为 (摘器官或扳道岔) 对被害人的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二人在明知该行为 (摘器官或扳道岔) 将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仍采取, 即构成直接故意;二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有明确的认识, 并积极地、有目的地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认为有罪一方看来, 两案并不存在显著的事实差异。

(二) 任何人无权剥夺他人生命权

在琼斯案中, 检方赞同梅普斯案陪审团的意见, 琼斯女士没有权力扮演上帝, 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扮演上帝的角色, 若一人成了上帝, 这个社会便将由法治变成人治。《独立宣言》中便有这样的表述:“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可以说, 生命权作为人类享有的最基本、最根本的权利, 生命权既不可被抛弃, 亦不可被转让, 已成为共识。就生命权的内涵来看, 不同的生命权之间不具备优先性, 生命价值不存在质的差别, 也无法在量上做比较。换一种角度来考虑, 他人亦没有牺牲自己生命的绝对义务, 无论在法律上, 还是在道德上。在处于极端情势下, 如在客观上已确保全体共同生存的可能性, 而牺牲任何一位或数位可能导致其他人存活, 并无理性标准确定危险共同体中的某人或某些人存在牺牲义务。 (2) 综上, 站在岔道上的受害人法利先生有不被故意牺牲的权利。

另外, 该案可能存在诸多不为人知的复杂因素。值得注意的是, 书中的所有争论都建立在关于确认琼斯自述的“壮举”行为的前提之上, 即是说, 对所有人包括法庭都采信了琼斯的单方面证词, 并将之作为复原整个事件的唯一凭据, 本案的事实部分完全由琼斯的证词构成。使琼斯决定扳道岔行为的原因, 究竟是她坚定的功利主义的思想使然, 还是另有隐情? (3) 对于这方面问题, 书中并没有涉及, 或者说成为案件中没有被质疑的, 但最值得怀疑的部分, 由此更不应认可琼斯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基于以上理由, 最为安全的选择还是不能赋予人类似上帝的角色与权力。

(三) 功利主义目的论应让位于义务论

从道德方面考虑, 琼斯无论是选择扳道岔 (作为) 抑或无动于衷 (不作为) 似乎都是“不道德”的。我们可以称之为“两难道德困境”, 即当事人对于行为对象在做出选择时, 不作为或作为都会给自己带来影响的道德处境, (4) 出现这种困境的本质在于个人与他人利益及社会道德之间的矛盾关系。针对这种矛盾, 功利主义的解决方式简单、直接, 从表面上看, 一人丧生比五人丧生似乎更可取, 然而伦理的抉择是否就是最多数人之最大幸福那么简单、明了呢?这里面牵扯到伦理学中的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分野。一般而言, 目的论认为“善”独立于、优先于正当, “善”是判断事物正当与否的根本标准, 功利主义便是典型的目的论。义务论则与之相对, 认为正当独立于、优先于“善”, “善”依赖于正当, 这体现在康德的义务论中。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建构了完整的义务理论体系, 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作为完全义务的法权义务和作为不完全的义务的德性义务, 前者权利与义务对等, 后者则不然, 仅有义务一端;德行义务中又分为直接义务和间接义务, 前者是为了合道德性的绝对命令, 后者则是为了抵制并避免使人趋向邪恶、追求幸福或财富的外在目的而存在的;直接义务还分为内在义务和外在义务。琼斯扳道岔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法权义务, 在德行义务中显然不属于直接义务, 就间接义务方面而言, 其与功利主义的目的论虽在内容上相似但在理论地位上却不同, 在康德的义务论中“直接义务才是终极目的, 功利目的只是直接义务的一个环节, 没有独立的价值, 它必须以直接义务为最高根据”。 (5) 简言之, 琼斯的功利目的 (救五杀一) 至少在康德的义务论框架下是不符合直接义务要求从而无法获得合法 (合理) 性的。进一步说, 琼斯的功利主义思想隐含着把少数人的幸福降低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工具为代价, 其逻辑的必然后果就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而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幸福, 这的确成为诸多暴行的理论借口。

三、无罪判决依据

在琼斯女士扳动岔道拯救五人之后, 因展现出非凡的机智和勇气, 获得市长颁发的见义勇为奖。获救者与琼斯女士的家属及辩方律师等均认为琼斯女士无罪。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 成文法依据

认为无罪的一方表示, 琼斯女士的行为符合一百九十二条杀人罪第三款例外:“为避免自己或他人的丧生或重伤, 造成他人死亡的, 不论是否故意, 不构成杀人罪。”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 是从具体案例中抽象出基本的法律规则, 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性。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美国成文法并未规定琼斯女士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值得一提的是, 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 是以判例法为主成文法为辅的法律体系。本书作者并未指出当琼斯案均可适用判例法和成文法时, 采取哪一法律更能有效的处理本案件。

(二) 行为正当且合乎道德要求

十九世纪英国伦理学家杰里米·边沁 (Jeremy Bentham) 在其《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提出“功利主义”, 他将功利定义为“这样一种原则, 即根据每一种行为本身是能够增加还是减少与其利益相关的当事人的幸福这样一种趋向, 来决定赞成还是反对这种行为”。显然, 琼斯女士的做法实质上是功利的, 即判断好坏的标准就是是否造成幸福的最大化。从功利主义或者后果论的角度上看, 琼斯女士的行为是“道德的”, 她的行为使这次事故仅导致了一人死亡。在面对五人死还是一人死的难题中, 琼斯女士扳动岔道撞向一人的行为使五个人的家庭得以安好, 创造了大多数人的幸福。

根据双效原则, 琼斯女士的行为也是无罪的。双效原则由托马斯·阿奎那 (St.Thomas Aquina) 在《神学大全》中提出, 指一个本来符合伦理的行为, 也许存在不良的副作用, 但是绝不能以坏的手段来达成好的结果。在某种特定情况下, 一个善的行为虽然兼有恶的结果也是可以允许的, 哪怕这恶的结果在通常情况下是必须避免的。琼斯的行为符合四条标准:一是该行为本身在道德上必须是善的, 或至少是中性的。琼斯女士改变电车路径的行为在道德上是中性的。二是行为人不能主观希望恶果的发生, 但可以允许其发生。如果能够避免恶果而同样达成善的效果, 他应当这样做。在这个事件中琼斯女士并不“希望”造成法利先生死亡。可以认定, 如果琼斯女士有办法不造成法利先生死亡而同样挽救那五人的生命, 她一定会那么做。三是善果与行为本身的关系其直接程度必须等同或高于善果与恶果之间的关系, 即善的结果必须是由这行为直接造成的而不是通过恶果间接造成的。琼斯女士在扳动岔道时并非先杀死法利先生, 然后利用他的身体去制止电车———这与把胖子推下桥挽救五人的生命之行为存在本质差别。四是善果之可取必须足以弥补恶果之恶。显然, 琼斯女士拯救五人的善超过了失去一人的恶。通过将以上这四条标准同本案具体的案情逐一对应分析, 可以得出琼斯无罪的结论。应当说, 简单的功利主义判断标准并不适应于复杂的社会生活, 将标准细化有助于帮助人们进行更为系统与细致的判断,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避免了运用简单的功利主义标准所带来的一些弊病。同时应当指出, 功利主义原则在判例或现实案件中并不是被当然排斥的。

(三) 与原有判例存在本质区别

针对将琼斯案与作为先例的梅案在本质上相同的观点, 辩方律师提出基于行为人所采取救人方法的不同给人带来的主观感受便不同, 不能同一而论。克拉拉案中, 克拉拉将电车转至侧线拯救了道路上的五人却撞死了一人, 弗兰克案中弗兰克将体型肥硕的男子推向轨道, 挽救了前方的五人。陪审团对克拉拉案与弗兰克案的态度便截然不同, 反映出这三桩看上去相似的案件中存在重要差别。在弗兰克案中, 将胖子推向轨道的行为并不符合阿奎那的“双效原则”。反观琼斯案, 因其存在特殊因素不能与其他“看上去”相似的案例相等同。简单的把两个案子进行类比而得出相同的处理结果是不恰当的, 不同案件之间不同之处必须被区别对待。运用类比存在一些危险, 典型的如认为两个东西或事物在某个方面相似, 那么在另一方面也一定相似, 而事实上二者在另一方面可能完全不同。就如克拉拉案和弗兰克案一样, 两者都是为了拯救五个人, 但采取的方法不同就必须被区别对待。从直观上看, 梅普斯医生将一位病人摘除器官的行为是常人道德观念里所不能接受的。而琼斯女士将电车开向另一轨道的方法更易让人接受。另外, 我们可以从心理学角度提供佐证, 人类作出道德判断的方式是与生俱来的, 杀一胜过杀五这一抽象原则与一般的道德情感不矛盾, 而诸如医生杀人、推人下桥则有本质区别。从心理和情感上讲, 一般公众更能接受琼斯女士的做法, 其救人的手段较为“温和且在常理之中”。

(四) 不应采取过于苛责的态度

某些陪审团认为对琼斯女士救人的行为不应采取过于苛责的态度。作为常人不可能总会做出两全其美的救人抉择。面对五人死还是一人死的选择时, 保全大多数人而牺牲少数人是一个正常的选择。对此, 某些陪审团主张琼斯女士无罪。除上述两种观点外, 还存在一种观点, 即在电车轨道上的六个人都该死。因在电车轨道上的六个人都没有遵守交通规则, 以致于在电车发生失控状态时, 六个人处于危险的境地。倘若电车轨道上没有站着这六个人, 电车失控也不会危及六个人的生命, 也不会有琼斯女士做出杀一救五的抉择。根据电车交通规则六个人在电车轨道上都应收到惩罚, 而这惩罚有可能就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四、结语

在电车难题中, 琼斯女士的做法虽拯救了五个人的生命却没有顾虑被牺牲一方的感受。这真的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结果吗?本文所提出的观点只是暂时性的结论。电车难题是永恒的、有魅力的一个难题。电车难题是永恒的, 对电车难题的讨论不会终止, 电车难题包含着对人性的思考以及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思考。人性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 人类做出道德判断的方式是与生俱来的。当遇到电车难题时, 人类做出的选择是社会制度和历史的产物, 是人复杂的本性在面对具体事件时做出的即兴反应。当道德伦理和法律相冲突时, 我们会利用“功利主义”所奉行“维护大多数人的幸福”的原则做出选择吗?正因选择的不确定性, 人性的复杂促使我们不断的探索。究竟该如何面对杀一救五亦或任由天命让五个人死在电车岔道上这艰难的选择?在当下中国讨论这样一个外国学者编造的虚拟案件, 具有深远的意义和价值, 了解不同的法学理论及背后的学理支撑, 可以加深对法学理论及社会现象的理解, 在对电车难题的分析与讨论中, 更能促使对人性的深入思考。道德与法律是否应该相融?道德规则是否应该入法?是消极入法还是积极入法?这背后的思考能有效促使学生对法律相关制度设计背后的道德因素的深入考量, 有利于提升法科学生对复杂情况的理解, 在面对道德与法律相冲突的情境下多一层思考的空间, 站在不同的角度上理性、全面地看待问题, 为法科生在以后解决疑难案件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美]托马斯·卡思卡特.电车难题:该不该把胖子推下桥[M].朱沉之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2][美]迈克尔·桑德尔.公正:该如何做是好[M].朱慧玲译.北京:中信出版社, 2011.

[3][美]彼得·萨伯.洞穴奇案[M].陈福勇, 张世泰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2.

[4]张平华.生命权价值的再探讨[J].法学杂志, 2008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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